零度寻找-掌纹链接着掌纹 穿过命运的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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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盘磁带在简伦的耳边转动了一个星期,她终于哭了出来。她在泪光中复活了。她一无所有,包括栖身之地。袁朗把卧室让给她,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简伦,你终于醒过来了,就因为这磁带里的声音吗?袁朗摆弄了一下那小东西。

    他呢。他送给你的?他在哪儿?简伦失控般地问了第一句话。

    他是谁?

    曾在沙漠里与我相依为命过的一个人。他叫桑。

    你们在相爱?

    三天的时间,足够使愿意相爱的人相爱。简伦毫不掩饰。

    她从内心感激袁朗。仅仅是感激。

    她一直视袁朗为生命里一个重要的朋友,是他帮助她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喜欢陌生。陌生可以让你有更大的容量存活,也可能会帮你挖掘出更多的激情和潜力。陌生会把你从固有的压抑中解放出来。

    在我寄居于他这里的日子里,他总希望我也能随同他去参与一些应酬。但我没有。我不喜欢人多的场合,我也不善于与人打交道。

    袁朗说,你只要陪着我坐在那里就行了。你可以喝一些饮料或酒,也可以随意吃一些你喜欢的食物。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他喜欢。

    我说喜欢带着一个轮椅女孩出现在人前?你这人真怪,像我这种女孩,别人还惟恐避之不及呢。

    他不说理由,他只说他喜欢。我跟他去了那种喧嚣的场合,觥筹交错,人声鼎沸。人们竞相用表情用语言表达赞赏,十足虚伪地恭维和吹捧。这是我回来后对他的那次应酬简单做了总结。他说这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你不能拒绝,你若离开了这些,你会失掉机遇。什么机遇?你事业上的机遇。我对他的话似懂非懂。或者,他是对的,或者,这只是人类生存的一种方式,不存在对和不对。

    那天是一个特别的酒会,总共有五六十人,恐怕都是些社会名流,什么名流都有,挺全,光我接到的名片就有三十张参差不齐行业的,有一张名片挺特别,引起了我的兴趣,我特意仔细地看了那张名片,又特别记住了名片的主人──老谢。他就叫这名字,他说这名字从他刚能分别人叫他时就在叫,一叫就叫了整整四十五年。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起这个名字。他爽快地解释:“很简单,我爸姓老,我妈姓谢,我爸和我妈家都是一个孩子,双方老人都想着用姓给自己留着条根吧,就这么叫起来了,跟抢苗接种一样。”就近的人听到此话,都笑了起来。老谢要我的名片。我说没有。他说怎么跟你联系。我说还是我跟你联系吧。他有点不信任地看了我一眼,说把你男朋友的联系方式留下来。袁朗笑着把名片给他了。这人真霸道,但也真热情!我想。

    “袁朗,每次与你出来,我都得蒙冤受屈。”我嘀咕了一声。

    “我比你更冤,是,也就罢了,可偏偏不是,这黑锅我可是背了很多年了,打从带你离开时就背着,现在还在背。也不知何时是个头。”袁朗说。

    “你结婚吧,结了婚,不就没人说你了吗?”我一派聪明地说。

    “我结婚?你怎么办?”他又开始露出本性了。

    我对着他咬牙切齿。

    我在袁朗身边总是显得轻松和随意。我们可以无所拘束地斗嘴,然后在一分钟内讲和,不论谁对谁错,最终都是他向我道歉,然后,我就端过他倒好的茶,心满意足地品。边品边观赏他那些奇怪的被他视若生命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石头边听他津津乐道地讲解他与那些石头的恩恩怨怨。

    他在讲述与石头为舞的过程中,穿插一些话题:“简伦,你瘦了。”

    “思想太多,太过细致和敏感的女孩,一辈子也没法长多少肉。”他的话音未落,就让我很快接下了,在他面前,我习惯这样,很放松。

    “简伦,你能不能重新再写诗?”

    “不能。”我回答得很干脆,我心中的那部分诗意已经彻底黑了。

    “那你写……”

    “我什么都不写。我已经写不出来了。”我的语调里充满着严重的赌气意味。我在跟谁赌气?跟天?还是跟人?

    “你想干什么?”

    “我想体验一下‘行尸走肉’的快感。”我故意说。

    “你想像僵尸一样?”

    “不行吗?反正有你,我饿不死也冻不着。”我懒懒地瞟了他一眼,回答。

    “知道吗?你的眼睛很媚,我总以为你在爱我。”有时,他会忽然说句莫名其妙的话,简直就像个十足的神经病人。

    袁朗想把他的装潢公司再拓宽局面。能有一个住房,是人最基本的需求,现代人更愿意把房间布置得舒适和漂亮,所以,装潢是现代人消费的趁势,他想再开几家分公司。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我时,我有点吃惊,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到底有多少资本,而那些资本又是怎么拥有的?我没有问他。我不习惯追问任何一个人太多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如果他想让你知道,他迟早会让你知道的。袁朗就像我手中抚弄的那块他送给我的形状怪异而不泛光泽的青石,让人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不知道它的历史,不知道它的故事,更不知道它经历了什么。他总问我,甚至逼着我给他下个定义。可是我不能。他是一块谜石。

    中午是袁朗按时回家的时候。我会守在窗前,听他急促的脚步声,然后,掏出钥匙,插入锁孔,急切扭转开门的声音,听到他大声宣布:“我回来了!”的声音。我们一起吃饭。我们也会抢食,我总是抢不过他,然后,他又把抢过去的那东西喂进我的嘴里……每当这时,他看我的表情,总让我的内心隐隐地触动,那触动很轻微,轻微得连我自己都难以觉察。

    我在袁朗这套单身公寓住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想离开,我不能继续这样依赖下去,如果这样,我还不如重新回到父母身边,回到我自己的故乡。我需要一份工作。我需要独立。我告诉袁朗我的想法,希望他能帮我找一份工作。他表示无能为力,他希望我能住在这里,写写东西或者陪他说说话,有我在,他才不会感到孤独,才会感到这房间还像个家,温暖。我奇怪地望着他,望着眼前这个帅气十足的大男孩,他走在街上,以他的风度和气质,轻易就会引来女孩子倾慕的目光,他可以轻易地有女朋友,轻易地让人去爱,甚至是一见钟情,他怎么会没有女朋友?

    “袁朗,你交个女朋友吧。”有一天中午,我在饭桌上提醒袁朗。

    “你不是我女朋友嘛,我还交什么?这菜挺香。”袁朗边吃菜,边用极不正经地口吻回答。

    “我是说,那种可以结婚的女朋友。”我瞪了他一下,强调说。

    “你不想跟我结婚呀。”他又逗。

    “你能不能正经点?你都二十八了……”我放下筷子,耐着性子说。

    “我想离开这里,自己出去找点事做。”我换了话题。

    袁朗盯住我看了一会儿,不再做声。他说:“下午陪你出去散散心。”

    那天很晚了,袁朗都没有回来。我有点担心,莫名地担心。我守着电话等他。我在沙发上蜷缩了一夜,自从我来以后,他就一直睡在那沙发上。我没有关灯。

    半夜,我被一阵声音吵醒。待我坐起身来一看,看见袁朗歪歪斜斜地靠在墙上,一股酒气冲鼻而来,我想去搀扶他,但我没办法去。我只能用眼睛看他。我看见他满身的灰尘和泥点。他一只手提着包,一只手支撑住门,用力把门锁上了。我的心随之惊了一下。他晃悠悠地站在离我有两米远的对面。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我,那目光涣散、飘忽、放任,浑身散发着玩世不恭的味道。他把手里的包随便扔在旁边,猫下腰,用力推茶几,把茶几紧紧靠在了我所在的沙发边,我像个被围困的小动物,惊悸得浑身的细胞和血液都凝固了,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忽然,他撑着茶几的双手瘫软下来,颓败地跪倒在地上。此时,他的眼睛离我的眼睛只有五十公分的距离,他只要一张开手臂,就可以把我揽起,抱走,或者掐住,直到我窒息。我万分惊恐得望着面前这个高大强健的,曾让我一度认为是安全无比的男人。此时,我不再认为他是男孩了。他是个男人,一个被酒精支配着的非常危险的男人,我环抱着双臂,紧张得快要尖叫出来。

    “简伦,别害怕,我伤害谁都不会伤害你的。”他的舌头被酒精侵蚀得在变硬变直:“别这么紧张,别用这种眼光看我,行不行?”

    “你,你怎么了,你喝多了……”我说着,就挣扎着想逃走。他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他的手劲真大,把我握痛了。

    “放开我。”我受惊地大喊起来。

    “对不起,你别走,你听我说。”他放开了我。

    我不知道他要对我说什么。

    “简伦,你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他又在重复,或者是强调:“你在我心里是天使,我说的是真的……水合……也曾经这样告诉我。他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纯的女孩,没人愿意伤你……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因为你有思想有灵魂,你的细致和理性是别的女孩身上所没有的,你有梦有……诗你快乐……和幸福,你有坚强有韧性……你还有……还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记得有一次,水合老师拿你的诗……给我看时,我感动得想哭。我感觉那些诗是用泪用血用生命和真情写成的……看了让人想哭……”

    简伦抵挡不了记忆……

    最终,水合以一个“流氓”的名义被校方领导除名了。简伦不相信这是真的。他的画那么美,那么富于想象力和感染力。他是那么痴迷于他的绘画。

    他喜欢画光着身子的女人。

    他摸她们。

    他拉着窗帘干嘛,就是在和她们睡觉。

    他在打着画画的幌子行骗,骗女人的身子。

    我们这里怎么来了这么一个不三不四的人,还当老师。

    ……

    一系列的闲言碎语,一连串的唾沫星子,如一盆又一盆污水,泼向水合。水合逃开了,带着他至爱的画笔,还带着一个维吾尔族女孩。据说,那女孩已同家里所有人决裂。

    “你不知道,谁都不知道,水合老师离开的时候,还带走了我……”这个夜晚,这个无名的鬼夜晚,酒后的袁朗道破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一个封存了多年也许已经被许多人淡忘的秘密。

    “你?”我震惊地忘记了危险忘记了恐惧。

    “水合老师现在在哪里?你有他的消息吗?”我下意识地问道。

    “你还在爱着水合?”

    “不,我没有。”我比谁都清楚,我没有。

    袁朗没有回答我,自顾自地说着:“简伦,你别离开我这里,好吗?外面的风很大……外面的人也太多……好人多,坏人也多。和我在一起,好吗?我不会让你受伤。如果……如果,我……向你求婚,不,不是向你求婚……不,你不爱我,你从来都不爱我,你是不是就喜欢爱不在你身边的人?爱……你得不到的人……你爱那个神秘得将录音带交给我就消失的鬼男人。不说了,对不起,我今天喝多了……我不是故意的……我心里难受……”我看见袁朗的眼圈红了起来,他摇摇晃晃从地上站起来:“来,我抱你……回你的卧室。”

    我不会伤害你的。他重复着这句话。

    我已经完全沉入到他那些语无伦次的酒语里,我居然不再恐慌,我呆呆地坐在那里,任凭他俯身抱起我,朝卧室走去。我压根就没有了惊惧没有了害怕没有了设防。他抱着我,摇摇晃晃地走到了床前,象放一片羽毛般将我轻放在床上,他站在那里,又用眼睛盯住我,蓦然间,他用双臂包围我,将头深深埋进我的怀里,我的胸部被压得透不过气来,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莫名的热流不由自主地包裹了我全身。我没有动。我不敢动。我拼命克制自己不动,不呼吸,此刻的任何一个反应,都会成为今生一个致命的导火索。袁朗终于放开我,嘴里仍然重复着:“我不会伤害你的,我不会伤害你的。你好好睡觉吧。”他没有全醉,他其实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他是退出去的,还为我带上了门,是锁上了门,那门是暗锁。门,在某种情形下,锁和不锁,其实是一样的。不会因为这锁,你保留了什么,或者丢失了什么。

    袁朗的话语,袁朗的举动,让我感到茫然和迷惑,他怎么会这样。他说求婚,他又否决了求婚。他俯在我身上的那一刻,让我感觉他是在谛听我的心跳,让我感觉他仿佛渴望钻到我的心里。不,我未曾爱过他,我可以在很长时间里不想他,哪怕是住在这间屋子,他不在的情况下,我只是偶尔地想到他。刚才他说的一番话严重地刺痛了我,他说我只爱我得不到的人。难道他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实?水合是一个逝去多年的旧梦了,恍如隔世,仅仅是一段虚无飘渺的情绪,随着时光风雨的冲洗,风化了,淡然了。我的桑,和我永远的初吻,那种深刻不是时间所能衡量的。这份深刻,袁朗不明白。

    这一番酒话过后的几天里,我们相处得都不那么自然。袁朗在中午和晚上都是按时回来,哪儿也不去。有一天,他提议带我去散步。他推着我,走在夏天黄昏的一条安静的小路上,路不平,有许多坑陷。他说他背我。我没答应。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希望你……”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袁朗费了多少勇气,终于对我提起那晚。

    “袁朗,你看那边有两只蝴蝶,好像迷路了,找不着自己的家了。”我不希望再提起那晚的事,故意打岔儿,指着被斜阳映得四周罩着金色光环的花草丛嚷道。

    “那我们把它们带回家吧。”

    “它们需要自己的家,再说你也逮不着它们。”我的语气里含着莫名的得意。似乎那两只蝴蝶是属于我的什么。

    “简伦,你原谅我了?”袁朗又要转回原话题。

    “说什么呢?你又没做对不起我的事,要我原谅什么?”

    “我吓着你了。”

    “人不都是吓大的嘛。一天一种惊恐。知道恐龙吗?为什么绝迹?为什么人们会叫恐龙?”我居然在一个对古生物有着深度研究的人面前班门弄斧。

    “为什么?”袁朗从我身后转到我的面前,伸手扶住我的轮椅,退着走。他看着我,似乎要听一个重大发现,他的眼睛真亮。

    “因为恐龙的体积太大,没人敢吓它们,它们活得自在、舒适,没有任何危险,它们抬头就可以吃到食物,低头就可以安然入睡,它们只要一出现,身边任何一个动物都会被吓住,跑得无影无踪,它们自得极了,它们的后代也越来越雍容庞大,当然,也很脆弱,有一次,森林里又来了一个比它们体积更大的物体,它们就被统统吓没了,绝种了。所以,后人称之为恐龙。”我自圆其说。

    “哈哈哈,你真有趣,不用任何考证,就能推测出千万年前的场景。你还是去写童话吧。”袁朗不可抑制地大笑起来。

    “这倒是好主意,让孩子们深受我童话思维的影响,长大都成了童话学家,靠臆想推测为生。”

    “那不都是癔症患者……”

    “你说将来会不会再出现恐龙?”

    “要出现,也是个现代恐龙模样,古代的,再也出现不了啦。”袁朗又绕回我的背后,推着我。

    我们似乎都忘了所有的不愉快,又跟从前一样轻松自然了。我忽然感到,窗里和窗外是不一样的,和大自然走在一起,你便随同大自然那般天然而明朗。我内心悄悄地希望我和袁朗能永远这么自然快乐。我决意离开袁朗。找一个谁都不认识我不知道我的地方,去过自己独自的生活。我选择了一个时间,留了一张字条,就走了。

    我漫无目的地走。带着袁朗送我的一块形状奇异而天然精巧的青石。

    我想找到桑。桑在哪里?

    我的命游落到了另一个地方。我仍然怀恋沙漠里被死神摆布的那些时光,因为有桑。桑拥着我,握着我的手,与我入梦。

    我像孤魂野鬼那般在街头与两只流浪的狗拥在一起度过了一夜,我开始寻找自己的去处,我相信我会有去处的。我买了些馒头,我吃了一个,剩下的都留给了狗们。我向两只可怜的狗道别,我不知道它们何去何从?不知道第二天它们的食物在哪里?不知道它们的命在哪里?在人间还是在地狱?我较它们惟一的一点幸运就是,我至少不会想自己的归宿是地狱,没人会随便杀我这个穷鬼一样的人,而它们就不一样了,可怜的狗们,可怜的小生灵们,如果我有一间房间,我一定会邀请你们和我生活在一起,是一辈子。狗是通人性的,我们在一起蜷缩了一夜。它们看着我离去,用小小的舌头舔着我和我的轮椅,同我道别,象是诀别。城市狗的命运要比村庄狗的命运富贵,可能会更悲惨。我要是脱生为一条狗,我宁愿选择村庄,乡下人比城里人的爱心似乎要来得更为朴实和自然一些。

    我无助地四处游走。我想找一间可靠的小屋,租下来,让它暂时属于自己。我漫无目的地走,我的走几乎不算走,我的走可能就是我生命中的一种寻找,我没法用腿走,我用眼睛和心在走。我看到一张随手贴在电线杆上的广告。我依着那广告的电话找到了那个想要出租的平房。我不曾设防,我也无需设防,因为那是一个一脸皱纹,老得看不出年龄的老头,他给我介绍房子时的手都不停地颤料,随着那双手的颤料,我联想起行将就木的枯枝,想起在风雨飘摇中褪着水屑的船桨,飘着飘着,就再也飘不回来。

    老,总让人偏执地认为安全和可靠;老的过分的时候,就让人与小的过分联系起来,心生出一种莫须有的同情和怜惜。我把带去的一个小皮箱刚放下,那老头进来,手里提着壶,颤颤巍巍地给我倒水。那壶面布满了污圬,倒出的水有点发黄。我客气地推辞。因为,我实在没办法去咽下那不透明的水,我喜欢去喝干净透明,不含任何杂物的水。这样的水,会让我透明,会我的思想透明,我是一直喝着凉白开长大的,从没断过。

    人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或者在最艰难的时候,人往往去想起别人去感谢别人甚至感动,而忘记感谢自己。在我进入那屋子的半天之内,我是感谢那个老人的。到了晚上,我就再也没法感谢谁,我只感谢自己还穿着衣服,感谢小皮箱还没有被散开。那老头敲我的门,我毫不设防地开了,我以为他要取什么遗忘的东西。而那双颤悠悠的手则伸向了几乎无缚鸡之力的我。我如闪电般地意识到那双老手想要索取什么,这个屋子里,除了我,再没有他想要任何一件东西。我本能地用尽全身的力气,推倒了这个老得几乎与我一样站都站不稳的老头,他重重地仰跌到了地上,眼睛充满了惊惧和绝望,仿佛受侵犯的是他,而非我。我趁此当口,用平生最快的速度逃离了。我惊魂未定地坐上轮椅,拼命地前行,不时地看看身后。幸亏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如果是别的什么人,我想我是被毁定了,那老头现在怎么样了,他死掉才好。我在心里恶狠狠地诅咒。

    我的脑海里又闪现出那双哆嗦的老手,那老手曾经年轻过,年轻的时候,它不会颤料,它健壮得可能想到征服一切,它用它的健壮曾经干过什么没干过什么,它用它的健壮伤害过什么没伤害过什么,我们都不得而知。但那肯定是双充满了各种历史的手。老的时候,它的每一道皱纹的夹缝里依然充满了欲望,也许它是想得到它年轻时没有得到的什么。我的出现,对他来说,是一个机会,一次弥补,他忘却了老和道德,忘却了人性,换言之,他裸露出了人性。他只想补偿从前。

    我仿佛丢了自己的命,我几乎是带着空壳逃脱的。我逃进远离那房子的胡同,一阵风轻描淡写地吹走了我心头的一些希望。我疲倦地放慢了速度。一个黑影急速朝我奔来,我的思维已经吓没了,我吓成了一个只懂得去看的植物人。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我惊呆了。那老头还活着,居然会追出来,他一直追着我。这下我真的无处可逃。我猛地想起他刚才发出绿光的眼睛。我的心脏出现一种异常的跳动,一种知道将要被摧毁的跳动。我快要哭出来,我快要哭着大声喊出来。喊妈妈。母亲是生命的保护神。两条奇怪的长影飞跃而起,是两只狗“汪汪”叫着扑了过去,我至今没弄明白它们是从哪个方向窜出来的,它们为什么要做出如此行动。

    狗吓走了那个老年的充满邪欲的身影。围在我的旁边。借着夜光,我认出来了。我们曾经蜷缩过一夜,我为它们买了一些食物。它们仍然流浪着,像我一样流浪着。我是选择着流浪。它们是必须流浪,它们无从选择与不选择。我滚下轮椅,不顾一切地搂住两只狗的脖颈,我没有哭。这样的事不值得哭。

    不哭,也许就是常人眼里所谓的坚强。

    两只狗拥挤着我,它们身上的污圬和秽物是城市人对它们的践踏和不屑,它们时不时发出难味的气味。但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我当时最深的感觉就是,它们救了我,它们像我的亲人和朋友。无论我们的亲人和朋友发生了什么,或者变成了什么,我们仍然应该是相亲爱的。我们相拥着取暖,我们整整花了一个夜晚在支撑着生命。一条狗索性躺倒在地,让我躺在它温热的肚子上。我用手轻轻抚摸着它们。此刻,我的全部精神里除了它们,别无所有。我感觉累极了,迷迷糊糊睡着了。那不叫睡。那是种半睡半醒的状态……

    简伦的性情柔和安静,但又隐藏着怪异和孤僻,没人可以理解这是为什么,包括她自己。她属于那类落落寡合的人。她几乎没有什么来自内心深处的朋友。她不愿意选择人作为倾诉对象,宁愿选择猫和狗,学会写字的时候起,她开始选择日记。

    我和父母几乎就是在种种因素的促使下不停地搬家和挪窝的折腾中度过的。那几年,我们居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小小的,约百余平米的四合院里,不仅有人,有猫有狗,还有鸡有兔。

    院里有只老母狗,发着绿光的眼睛和一件灰白色的披风,看上去既高贵又威武。有多老?不知道。只是听人讲,它很老了。听它的声音便会听出些许的沧桑和风尘。

    我可能属于那种有动物缘的一少类人,我第一次和它狭道相逢时,它居然没咬我,还轻摇着尾巴,慢腾腾地就地而卧,眼看着我哆哆嗦嗦从它身边经过。它没有名字。我们相识之后好几年里,我也没听人叫过它的名字,包括它那同样也年老的主人。等我敢慢慢靠近它时,我会在没人的地方抱住它的头,跟它说话,说好久,它也能坚持一动不动地听好久,比我在家中的那只宝贝猫耐心十倍。我不清楚自己到底对它倾诉了什么,它又听懂了多少,我也不清楚它是否也想对我说什么,只是它看我的时候,眼睛里含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内容,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上它了,一天不见,我就会想它,会尽自己的所能发疯般地询问或者寻找,要不就放飞自己的声音,希望它听到后就立刻出现,我也知道,只要听到我的声音,它必定会飞跃着跑过来,由于年老,它跑得迟缓、持重和沉闷。它也在爱着我,我想。我有时会背着父母分给它半个白面馒头吃。它每次出现都不像其他的狗见到喜欢的人那般狂野。它似乎怕弄脏我的衣裳,只是用皮毛和头部轻柔地蹭我,渐渐的,我发觉它是担心弄倒我,因为我的病致使我的身体没有多少支撑力,一撞即倒。每年,它依然会顺其自然地怀孕、生产,我会问父亲要两根带肉的羊骨头放在它的嘴边,它伸直了身子卧着,任它的孩子们不停地吮吸着显得干瘪、皱纹纵横的乳房。它的主人也许有点心疼它,在它的孩子们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统统抱走送人了,只留下一只去吮吸它饱胀的奶汁。

    我总是摔跤。但我却不得不试着行走,扶着墙壁走,抓着一棵一棵可以够着的树走,或者坐着小木车走。有一次,我大着胆子想离墙远一点,再远一点,我想在空旷的无物可扶的地方走,我好像是想捡一个掉在地上的什么东西,记不清了。总之,我没有成功,很颓废也很悲惨地跌倒在那里,腿被石子蹭破了一大块皮,生疼,我的双腿根本就没长足把我支撑起来的那些劲儿。我在盼着爸爸妈妈四处寻找我的时候能来到这里,我也盼着有一个人,哪怕是一个陌生人经过,我都会请求他能帮我站起来,但是四周没能出现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小孩。我无助地跪在那里,想哭,又不愿意哭。记不清跪了多久,似乎很久,似乎又不太久,它出现了,它是飞跑着过来的,横着站在我的面前,转头看着我,一动不动,我似乎有点明白它的意思了,就试探着用双手去扶住它的背,它又靠近了我一些,我几乎将整个身体的重量靠在了它的身上,我同时也感到自己把自尊、自卑和无能毫不保留全部袒露给了它,我依靠着它的支撑终于重新站了起来,扶着它的背慢慢走到墙根,往回走,它守在我身边用和我同等的速度走着,不时地用头轻轻碰一碰我腿上的伤,它尽量靠近我,似乎示意我继续扶着它的背走。

    我与狗的感情加深了,以至于它会每天都按时跟着我去学校和回家。在我十岁那年,我就开始试着自己去上学,家离学校并不远,只需通过一条不长的、狭窄、安静、过往行人极少的小巷。我平安地独自行走了两年那条曲里拐弯的小巷。我记得我是在经过墙壁的某一块红砖的接口时,发觉自己身体里某个微妙的接口和变化的。我的胸部有些肿胀,尤其是右边。我不敢告诉任何人,包括母亲。我并不知道这是我童年时一个隐秘的梦想的萌芽,但又有一种说不清的恐慌和不安,至少我知道这不属于病。

    容貌娇美的简伦没能逃过一个男人的手掌,那男人大她一轮,同住一个院子。他也喜欢养狗。每逢傍晚时分,他都会出来遛狗。她没防备过他,可以说,她从未对任何人设防,她天生就相信着人和这个世界,受了伤和不受伤都一样相信着。那男人长得很标志很高大,只是不知什么缘故,一直没能结婚。也许是天天见面的缘故,就认识了。他一直关心着简伦,她的身体状况和学习成绩,每次考完试,一遇到她,他就会追问个不停,包括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他会对一个十岁的女孩讲他的经历,一直讲到这个女孩长到了十三岁,长成了一个小“女人”。

    简伦不知该怎么称呼他,没人告诉过她,她觉得应该称他为叔叔。

    他注视简伦的目光发生了变异,从她的脸部转移到了她的胸部。

    在那个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他把简伦堵在了巷子中央。老母狗跟随着她。她依然扶着落满尘埃的围墙,微微地发抖。女孩特有的敏感,让她感到不妙,那男人是笑着的,笑得异样,他牵的狗是黄色的。两个人和两只狗狭道相逢。这世上再没有谁能像她那样惊恐地尖声叫出来。那男人迅猛地扑过来使劲捂住她的嘴。他在对她说话,说了好多她一句也听不懂也没听进去的话。然后,她感觉到自己的胸部被他的手用力揉捏着,揉捏得生疼。她那双腿根本就没有挣扎的力气,她终于跪到了地上,用尖尖的手指甲拼命地抓他的手。

    突然,一声狗的怒吼,老狗朝他的背扑了上去,他的手松开了。简伦张开嘴,象只豹子那般露出还算锋利的小牙齿,照着他的手臂就是狠狠的一口,再使劲一撕扯,他手臂上便出现了一记带血的烙印,他一手淌着血一手捂着脖子走了,后面跟着他那条无心恋战的狗。那男人的一生就这样被一个小姑娘和一只年老的狗印上了一记恐怕一辈子也脱不去的烙痕。

    我抱着老狗的脖子轻轻哭了出来,它用头掀起我薄薄的衣物,伸进头去添我那被捏得很痛的胸部,它添得很轻很小心,像是在抚慰我。我惊魂未定,整个身子都在哆索、发颤,我甚至连站立起来的气力都不复存在了,我感到空前的羞辱和愤怒。我想起爸爸想起妈妈想起自己得回家,还得必须装做什么都不曾发生过,至于身上的土迹泥圬,我可以随口说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摔跤在我的成长中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最多是被父母心疼地指责一下我不小心,然后为我包扎一下伤口。出了这样的事,我不知道是从何而来的指示,抑或是神示:这属于你自己的一次羞辱,你就自己承受吧。我承受下来了,我不愿意父母为此而心痛、恼怒。但这事之后的第二天,我便发起高烧,烧得我神情恍惚、噩梦累累。在家病休了近一个月,我才重新上学。令我奇怪的是,那男人从此便不见踪影了,包括他的狗。我有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做了场额外的噩梦而已。其实,什么都没发生。

    在一个冬天的深夜里,在一声尖锐的、穿人心肺的枪响中,那只救过我,陪伴了我好多时光的老狗去了。

    第二天,我只看见了它落在雪地上的那滩凝结成冰的血。谁也说不清是谁干的。主人说:“它太老了,活着也没啥用了。”它那个年轻的孩子便继续忠诚地替主人看门守院。我在深夜没人时候,在我自己的被窝里,蒙起头,才将忍了一天的泪水疯狂流了出来,我的心感到空前的悲哀和绝望,这种心痛欲裂的绝望一直没离开过我。真正的绝望就是这样无法喊出声无法哭出声无人理解和接纳的。

    除了我悄悄为老狗点燃了几张白纸外,四合院里再没有第二个为一只老狗的消失而有所表示,一切照常,为一件小事笑得人仰马翻的或哭得山动地转的或争执得茶饭不思的或对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喋喋不休的……

    夏天的夜晚,邻居们在院里乘凉、聊天、下棋、摆麻将、讲鬼的故事和扮鬼吓人,把小孩子们刺激得喊爸喊妈,满世界乱跑,有个七岁的小男孩居然吓得尿了裤子,他身边的一个小姑娘幸灾乐祸大声地宣扬,并且还批评他:太笨。嘴里还不停地数落着:我们女人都不尿裤子,你们男人还尿裤子,没羞。如果不是大人制止,看阵势小女孩恐怕要数落到明天早上不可。这过瘾的记忆看来是要跟随她一辈子了。

    从一次意外的羞辱中和失去老狗的忧伤中走出来时,我踱在命中十三岁的末梢,是我开始写诗和慢慢变成女人的年龄。

    我开始悄悄地写诗,完全是冥冥中的情感归属。我没让自己非得去写,可是就那样写了,写得很快乐很清高,写得时常想到哭。我在诗里发现了自己情感最好的储藏地和栖息地,我把所有的情绪变成文字,不仅仅是文字,而是情绪的语言凝聚,不被人读懂,但是所有人共有的感觉和知性。我把在现实中造成的伤害的阴影投诉给了诗。我怀着忧伤怀着无言的孤独怀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语言和情感,写诗。我没有太知心的朋友。我写诗没有读者,只有我自己。父母都不知道他们有一个需要写诗的女儿,他们一心只想我能多念几年书,不致成为一个文盲就行了。其实,依我特有的敏感,我从父亲的眼睛里和言行中看出他对我的期望有多高,他时常说:“你如果是个身体健康的孩子,我一定不惜任何代价把你培养成大学生和研究生,现在,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让你生活得快乐和健康,至于学习,你就尽你所能吧。”父母言行中对我的宽怠并没造成我的惰性。我的学习成绩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名列前茅的,没人可以比过我……

    这是个即将面临夏天的春天。春天的季节,总有种被人了解和发现的渴望,你拼命地去延伸断掌,拼命使用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的嘴唇和舌头,让所有的人了解你,你甚至想将自己赤裸裸地剥开,放在你熟悉或陌生的地方,供人展览。你宁可不要隐私。你讨厌那个无聊地纠缠着你也诱惑着他人的东西。你没想过出卖隐私,它在某些人眼里是个价钱,无休止地出卖,然后又无休止地编造和回收,过足了瘾。象妓女和嫖客,一手纳货一手交钱,不存在丝毫的感情挣扎和休克。人类所有的神秘感仿佛仅仅抵押在两件不同的生殖器上,除了原始的碰撞造成的某种快感,你再也别想碰撞出什么来。而上帝造人时就给人这样一个欲罢不能的感觉。男人女人像一只只吸血的蝙蝠一遍遍地体验和回味。这感觉有瘾。一旦染上了。将是一生。这就是人类的绝对隐私。这隐私应该是无价的,在一对相爱的男女那里,它是珍贵的,是独一无二的,是一生相依为命的珍品,彼此欣赏和悦目。是以身相许的交待。这种交待,只能对一个人。对相爱的那一个人,一个百年遇一次的人。有人一生都没遇见那个人,一生都无法对一个人交待或者传达自己的隐秘,她或他,只好对自己传达。一个男人的隐秘并不隐秘,一个女人的隐秘已经被她自己用双手穿透和挖掘。她感受到某种感觉,一遍一遍感受着,幸福和痛苦交织的感受,那是她用自己的力量达到,她完全失去了对周身一切的感知,她快要死去,绝望地尖叫、欢呼。她没有遇到男人。她不知道这就是人世间所谓的高潮。她感觉她在孤独中将要死去,她无力地想喊一个名字,但她没有,她不知道该喊谁。那个人出现的时候,她已经使自己变到一个经历过性高潮的女人,她的处女她的隐秘全部被她自己占有,面对这个男人,她无以启齿,她在男人眼里成了一个不洁的女人。她永远都成了一个不洁的女人。因为她无法公诉那个只属于她个人的隐私,这,是绝对隐私,是无价的隐私,也是最纯净的隐私……

    我的梦在神经末梢凌乱地游走,我梦到了性。尽管,我还从未体验过真正的性爱。我梦到了高潮。我的下身有种隐隐地本能的膨胀。我想用手去摸,去安抚去平息。我什么都没做。自己永远无法将自己变成女人,只有男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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