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寻找-简伦的童年 掌心包围着记忆的锁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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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伦生长在一个在当时看来是非常优越的家庭,她是闻着书香味慢慢长大的,时常会遇上羡慕或嫉妒的目光,或评价她养尊处优,或形容她脱俗飘逸。

    父母到了不惑之年,她才从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姗姗来迟。

    父亲是一名非常正派爽直的政府官员,在她还没出生的时候起,父亲被莫名其妙打成了右派,足足批斗了二十年。母亲也为此受到牵连,被分派到某农场改造,两个人的工资统统扣除,只能领到一点可怜的生活费。那是个善于“整人”的年代。多年的冤屈和歪曲,父亲都承受了下来。在以后的岁月里,她才学会用两个极贴切的词形容父亲:睿智和坚强。属性情中人,如果他能变得弯曲一点,凭他的才干和人品,曾经的那次任命州长必他无疑,可是,上头找了种种理由,使他落选了。他只好再次担任起某机关的领导,将那个重要部门调理得有声有色,且口碑载道,直到他老人家离休后,还被人念念不忘。父亲爱书爱得有点偏激,记得她小时候喜欢往书上胡涂乱抹,一经父亲发现,必招来一顿声色俱厉的斥责。她对此颇为不满,心想:别人的文字可以印成铅字,四处张扬,为什么我就不能在书页的空白处写几个自己愿意写的字?

    母亲是位单纯而贤良的传统女人,把所有的温情都献给了简伦和她的父亲,她在他们的生命里占据的比重是:他们谁也离不开她。作为女人,母亲这一生是成功的,无可挑剔的,当然,她也应该是幸福的。她时常会在安静柔软的被窝里回忆起小时候母亲教她唱歌、识字和讲故事的情景。母亲的耐心令人折服也令人汗颜。

    家庭环境的优越并没有养成简伦的不良心理,父母不怎么干涉她的交往自由,他们说,人与人之间,最可贵的是真诚。她算是个听话的孩子,有些时候,真诚得有点过了,变得真实,一不小心便会伤及自己。

    快要学会记事的时候,也就是快两岁那年,简伦突然得了病,是一种少见的怪病,浑身瘫软,四肢无力,甚至直起脖子看人的力气都没了,这怪病如洪水猛兽,把她身上所有的力气和一辈子的健康全部吞噬了,也把父母的精力和家中那些不多的积蓄很残忍地一点一点撕扯着、吞咽着……

    那时的家简陋而单调,除了床和桌子以及一些必备的炊具之外,就是父亲的那些厚重的书籍。家里只有她一个孩子,没有玩伴,没有可以争吵和抢食的对手,受到格外的疼爱和宠溺。当时,苹果很贵,父母舍不得吃,每天用小勺给她挖一个软绵绵的红苹果吃,她还太小,不太懂得为什么大人们不吃却看着她吃,她嘴里吧哒着苹果,眼睛却望着喂苹果的母亲。她就是在快要变老的父母怀里安全而幸福地度过童年的。她亲眼看着父母一起慢慢变老,头发一起灰白,皱纹一起横生,眼睛一同变花。

    我伫立在临近某个岁月边界的一个中午,躺在明媚的床头午休,突然悟到:太真实了,可以毁人。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开悟。人开悟的时候会浑身发软,有点虚脱,为从前或者未来虚脱。幸好,我只是手脚有点发凉。

    那个年代,到处是一派斑驳不堪的矮平房。我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书店的后门正好开在我们院子里,母亲在书店里工作过一段时间,后又调到电影院工作,书店里的人都认识我也都喜欢我,小孩子几乎都喜欢撕书毁书丢书,而这些毛病我身上都没有,所以我从小就有幸能天天找个不起眼的角落,身边放好几本小人图书,一看就是半天,直到妈妈来接我回家,我还用不舍的眼神再看一看那不大的盛书不多的书店,同院子的小孩很多,属我的藏书最多,有两大纸箱,我一直像宝贝似的收藏和翻阅那些黑白小人书或者是色彩温和的童话图书,直到我该读初一要搬家的时候,才在父母的要求下,将它们送给了另一个小我许多但也同样渴望书的孩子。还有一件特别得意的事就是,母亲几乎每天晚上都带着我免费看电影。那是整个小县仅有的一个露天影院兼会场,可坐千来人。不论刮风下雨,只要来新电影,母亲总是抱着我去看,看完回来的路上,我伏在母亲的背上一遍遍复述电影的情节和镜头,我的记忆力惊人的好,每一个细节和表情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和记忆。母亲喜欢我这样,她有点欣慰。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天气不太好,看样子随时会有暴风雨出现,可母亲还是拿着雨衣背着我去了,那天演什么电影,记不清了,总之是部新电影,而且据传只演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要转到另一个县城去。电影是否精彩,我现在也记不清了,我只清楚地记得回家的途中先是狂风大作,即是倾盆大雨,母亲背着我往家赶的途中滑倒了,我和我的母亲一起摔进了泥潭,浑身地泥浆,鞋子袜子里灌满了污水。母亲那时的身体状况很糟,肾炎之类的病,每天得吃药,我常常会小鸟依人般守在母亲身边看着她喝水吃药,我有点发愁,我不知道那小小的稚嫩的愁绪会不会侵入我的眼睛,大人们会不会懂?小的时候,我就是妈妈的那个懂得发愁的女儿,温顺而听话。长大后,却是浑身的皮肤内部长满了细细尖尖的刺,像一株怪异的植物。

    我们所处的那个小县城气候极其恶劣,地势较高,空气稀薄,紫外线轻而易举地就能全盘辐射,不定期地会有狂风、暴雨和冰雹骚扰。在那里,我曾见到了平生所见到过的最大的冰雹,有鸽子蛋那般大小,我像所有见到冰雹的孩子们那样,躲在门里,手却拼命往外伸,想要接住一两个看看到底是从天而降的什么神物或怪物。我终于接到过一个,那是我平生所接到的惟一一枚冰雹,它躺在我温润的小手掌里,冰凉湿润,一点不如我看到的那样疯狂和尖锐,不一会儿,它就缓缓化解成了水,那水里什么也没有。透明,但又有些浑浊,我不知道它是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气息之后凝结成的晶体,我忽略了循环往复的特质,我那时压根什么都不懂,我的内心只有我的童话。这生命中惟一的一枚冰雹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有一个晶莹剔透的小人儿从里面走出来,然后陪着我说话和睡觉。看着冰雹化成了一小团污水从我的指缝间渗出,我有点失望。

    父亲曾经告诉过我:“这是神话故事,你不要太相信。”

    母亲也提醒我:“伤心什么?这不过是童话。”

    我还是不甘心地要去幻想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我相信有另一个世界,那里绝对生活着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美人鱼和拇指姑娘、小草人和金苹果,还有时好时坏变化多端的女巫们,俯首贴耳地、雷打不动地相信着。

    父母抱着我四处求医问药,甚至任凭江湖骗子在我身上乱切乱割,折腾到十六岁,才被一个名医专家确诊。惟一让我惊惧的一句话就是:这病也许不会让我在这世上住太久。那个“也许”多少让我感到了某种本能的希望,我的年轻让我很快忘记了死亡的距离。我从不认为自己会死,除非我愿意死的时候。事实上,我也在正常地生长和发育着,就像地上的一种草,尽管被谁有意或无意地踏了一脚,却仍然汲取着阳光和水分,丰满和变绿。

    我走得有点吃力,有点难受,我都不想再走下去,索性就找个有篱笆的断壁颓垣就地而眠,不再醒来。但我又必须走,踉踉跄跄地走,磕磕绊绊地走,甚至得连滚带爬地走。我穿着花衣服梳着羊角辫摇摇摆摆地走着摔着,摔着走着,危险时时尾随着我,为此,我浑身布满了伤痕,结了痂,留了疤,有无数次,我的头磕肿了,痛得我“哇哇”乱哭,家里总少不了药棉、狗油和清油,还有满抽屉的止血消肿消炎的药水或者药粉。我身上充满了药味,象是医生的孩子,尽管我的家族从未出现过一个正规的医生。母亲经常抱着我去注射一些维生素和钙之类的增强身体机能的药剂,还有一些莫名其妙感觉很痛的针剂。我撅出小小的有点发青的屁股交给护士,像一名不怕受伤的勇士,痛得只许嘴巴一咧,但从来不哭,然后就看着妈妈的嘴,盼着从里面吐出一些表扬之类的话,我才会心满意足地挥挥手,告别护士和医院。所有的药品和针剂一直维系到我二十岁。从那以后,我只要一听到打针二字,那部分肌肉就会隐隐作痛,以至波及全身。实在是病得不行,得注射针剂时,我还会掉泪,我再也没能找回小时候扎羊角辫时的那段潇洒和勇敢,不经意中,我倒成了一名“懦女子”。

    儿时的梦想真多也真纯。我喜欢听歌,一学就会,而且唱得声情并茂;我还喜欢画画,画一些莫名其妙连自己也不明白的画,也画一些一目了然的画,我甚至会很老到地勾勒出女性丰满漂亮翘翘的乳房,母亲厉声质问我这是什么时,我害羞不语,因为,我常悄悄盼望自己的身上有一天也会出现一双如此完美的标志。而当我切实触及到母亲严厉的双目时,我胆怯得要命,我以为自己做了错事,从那种目光里,我发现折射出来的耻辱,我敏感地觉察到自己在做一种大人无法接受的事实。我放弃了绘画,彻底放弃了这点一息尚存的天资。一种艺术的触角还没冒出尖来,就被某种世俗的东西扼杀了。我小的时候,或者在所有人小的时候,裸体画像被称为“黄色”。

    一种每个人都存在的身体,一件每个人都得去做去看的事情,然后相互拼命隐瞒、欺骗、撒谎,拼命藏着、掖着,但又拼命去渴望去想。我的幼稚不允许我有太多的思想太多的理由反驳谁。我只能顺从。

    我还会在人前学猫叫或者在起夜时听到驴叫,便在母亲的怀里学驴叫,学得像极了。二十多年过去了,记忆一茬一茬地转换、跌落,以至消失,而父母至今也难忘却那个起夜时我学驴叫的夜晚,时常唠叨起,每次都带着种崭新的表情;我会装笑或装哭,居然可以做到说笑就笑说哭就哭,逗得大人们直乐,说这小孩是水做的,笑着笑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又带着满脸的泪笑了,有表演的天分。这让父亲感到惊奇和骄傲,他会逢人就讲自己有一个聪颖绝顶的会唱歌爱画画的小女儿。他出门的时候也喜欢背上我,让我尽可能地多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由于自己不能独立行走,总是需要大人陪着,所以,我小时候接触最多的是大人,我属于“人来疯”,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叔叔或阿姨来家里,我就会没完没了地跟人疯闹,我特怕被人胳肢,又喜欢那样,我甚至会赖在自己喜欢的叔叔身上不愿下来。我也有安静地坐在一边听大人聊天的时候,听着那些似懂非懂的对话,有些面孔有些对话甚至有些瞬间现出的眼神,二十多年之后,我还记忆犹新。

    简伦喜欢男性,一直都喜欢。喜欢他们的气味和骨骼,喜欢他们浑厚的声音和有力的手。在她七岁之前,一直是睡在父亲怀里的,她不愿离开那种宽厚坚实的胸怀,如果父亲出差没有回来,她会感到格外的恐慌和不安,四周的漆黑令她不知所措,母亲的哄睡也越发使她想念父亲的呼吸和温厚,疲倦得实在支持不住的时刻,她才会不得不闭紧眼睛进入梦乡,而那时刻的梦总令人有点心悸。

    四岁那年,她迷恋上父亲的一个年轻的男同事。她天天望着窗外,巴望着他高高的身影准时定点地出现。她喜欢听他用最标准的男声叫她的名字,喜欢听他说话和讲故事,他的故事和妈妈的故事不一样,不管是否听懂,只要他发出声音,她都会显得激动不已;喜欢摘下他的帽子戴到自己的头上,想象有一天自己也和他一样威风伟岸,但又有点担心会长成那样;喜欢被他用有力的双手抱着或托起,高高地举过头顶,她会像受刺激的发出女人般的尖叫,声音穿过屋顶,把屋顶穿个漏雨的洞。她喜欢把整个脸埋在他的怀里贪婪地闻他身上的气味,那气味一直没能从记忆中消褪。他是她生命中第一个赞美她的男人,他告诉简伦说,你有一双黑亮纯净的大眼睛,那就是你的宝贝。可怜的简伦全身都存在着缺憾,可是幸运的是,有一个人还提醒小小的她至少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她因这赞美而感恩那人一生。

    后来长大了,她还被人提醒:你有一双挺挺的、翘翘的、漂亮而性感的乳房。她羞涩地笑着,为自己漂亮的乳房,为自己那枚小小隐埋了很多年而终于实现了的梦想。

    等她长成一名大姑娘时,母亲还是会叹息爱怜地望着她说:“你可真是用钱堆起来的孩子。”两位老人仍念念不忘要寻找一切良药神医为她治病,希望她能健康起来,跟什么病都未得过那般,尽管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是被判了无期徒刑。这病会让她长年累月地倍受煎熬。

    我对这病却不再抱任何希望,这是一种没有任何药物没有任何一个医生可以治得了的怪病,在二十五岁以前,我甚至都没能找到缓解我体内痉挛的特效药物,那个名医专家可能知道,但也许是有顾虑,没敢给我开,他的话语和表情有点什么,我说不清,只是我凭着自己与生俱来的敏感捕捉到了一丝虚若游丝的神秘,缘于瞬时的神秘,我感到绝望和惊惧,我开始胡乱幻想自己的病症会无休止地蔓延,最终延至五脏六腑,延至喉部,痉挛致死。我一直顽强地与体内那种洪水猛兽般的痉挛抗争,我知道得一直抗争下去,到生命终止而告终。没有人会知道那种痉挛有多么难受和无奈,或许只消一根手指挑断我的某一根神经,就会解除,但没人能够,我可以,我可以挑断我所有的神经,命令它们停止运作停止呼吸,我,也随之烟消云散。而我还必须活着,至少除了这痉挛,我什么都健全着。也许是我父母和我的顽强,我的肢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有力起来,体内讨厌的症状没能阻挡得了我求生、求学、求职、求爱的欲望,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无以改变和阻止我对生命质量的热衷和野心。我希望自己能和其他人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我还希望自己能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譬如画画,或写作。至少我得证明自己是在存在着,记不清是在哪一年哪一天的一个下午,我豁然想起自己应该给这个世界留下一句话:存在比活着更为艰难和幸福,如果你想存在,就必须先让自己活着。

    简伦出生在新疆南部。她的祖先不在新疆。她是浮萍。但对她来讲,新疆确实是她亲爱的故乡。

    听说,在很久以前,有多久,说不清,新疆曾是一片汪洋大海,后来,地壳变动,海水干涸,成了高山和戈壁,没有家的游牧人民纷纷迁来,建设了自己固定的家。沙漠变绿洲,绿洲又变沙漠,几经沧桑,新疆成了现在的模样:大面积的沙漠包围着城墙和乡村,不过,生活的街道中也不乏灯红酒绿、狂歌劲舞、柔情蜜意和凶杀色情,别的城市有的,新疆有,别的城市没有的,新疆也有。她不喜欢内地人误认为新疆全是沙漠,甚至认为这里的人们都是赶着毛驴或骑着骆驼上班或上学,还有约会,如果真那样,新疆真是一片净土,至少可能免去化学成分的污染。

    她曾经在石头堆里拾到过两枚小小的海洋生物化石,于是,她相信自己脚下曾经是一片美丽而干净的海。

    那座曾居住了五年的小县,在我们迁居到另一座县城十年后的一个黄昏,毁于一场地震。所有建筑物全部坍塌,小县瞬间成了残垣断壁的废墟。我没能找到机会去看看旧的或新建成的建筑。我似乎更怀恋旧物。旧时的房屋、街道、土墙,街中心那座用水泥筑成的高高的标志,标志旁边坐满了闲散的维吾尔族人民,盘腿坐在摇篮边露出白净鼓胀的乳房给孩子喂奶的柯尔柯孜族少妇,露天影院,让我的脑海充满童话般奇异幻想的小书店,还有我一直想去但离家太远而一直未能如愿的那所小学,一一呈现在我的记忆里,所有的遗憾和满足也统统抹进记忆,一砖一瓦地垒铸或者拆撤。我幼时的记忆忽明忽暗,遥远、迷蒙、如梦如烟,如一座柔软而温情的绿色古屋。

    一个人的童年记忆,在她的生命碑文中是占有绝大部分比重的。我是和着童年的记忆童年的愿望童年的梦想慢慢走向深渊的,因为,我无法飞快地跑,我只能用我的翅膀飞翔或者盘旋,而我发现,如果你无力飞上蓝天,那你就探入深海,无论高度还是深度,它们同样都有一种常人无法企及的刻度。

    父母有我这样一个身体不怎么健康的孩子,付出了超出常人十二倍的心血和代价。小时候的我几乎不能独立行走。学校方面一看我这种情况,产生了种种顾虑,后来不知是何人出谋划策,校方答应我参加入学考试,但要求是,我必须是前两名之内才能接收我。我很争气地拿到了全校第一名。校方兑现了诺言。

    母亲为了照顾我的生活,也调进了我所在的这所小学工作。工作之余,母亲几乎是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我身上。课间操,我不能做操,母亲就陪着我出去晒太阳或者上厕所,看着我吃进去一大把的药片,再将用一小缸子预备的西瓜瓤或其他什么带甜味的食物一勺一勺喂给我,来消除我嘴里的苦味。整整五年的小学生活就是这样度过的。我的身体条件不如其他孩子优越,而由于父母的照顾,我的生活以及我的学业远远优越于其他同龄孩子。

    让我感激一生的人是我的小学校长。他的身段及身材,忒象篮球运动员,他的态度可能是世界上最和蔼的校长了,但所有的人都敬畏他,包括老师和我的母亲。我入学的时候,学校所有的有关领导都表示反对和质疑,惟有他坚决答应收留我,而且把我安置在一位口碑称道的老教师的班里。当我入队宣誓的时候,是他亲手给我戴上了一条鲜艳的红领巾。我清楚地记得几年一次的全州统考中,我以全州最好的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足以证明,普通小学的教学质量并不比重点小学的教学质量差。也足以证明,我的存在并不会让收留我的那所学校失望或者后悔。在这种证明的背后,也为我自己做了更坚实的印证,我身体的缺憾并没妨碍我做一名优秀的学生和人。虽然,我的成绩每次都是名列前茅,但每次的三好学生都不可能是我,我只能退而求其次,是优秀生。我曾经为这种待遇哭过一次,后来我不哭了。我没必要为这种根深蒂固的歧视较真,歧视像瘟疫一般弥漫在任何角落,优秀始终是优秀的,一种隐匿的阴暗面阻挡不了阳光和空气的进取和渴望。在那次统考后,我依然是以优秀学生的身份上台领奖。颁奖那天,我没去,好像是病了,母亲代我把奖状和奖品带回了家,我淡然地望了两眼,便又疲倦地睡了过去,一直在做梦。我的梦乱作一团,梦中出现的怪异的颜色让我模糊记忆了好久。

    在那座万余人的小城,简伦的名字曾经像一贴药方那样传遍了每一个角落,学生家长甚至包括路过的其他认识的和不认识的男生女生,都会朝着她指手画脚,甚至还会朝她点头微笑,她时常被弄得莫名其妙。她对外界发生的种种变化一直是不以为然的态度。有一次她偶尔在广播里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居然傻傻地问妈妈:为什么那黑匣子里总会传出我的名字?母亲的话让她记忆一辈子:那黑匣子顺口捡了一个名字,就是你,下一次,也许是另一个人,就这么简单。她没法扼制心里的骄傲。她希望这骄傲能伴随她一生。

    梦境乱作一团,荣誉也随之乱作一团,她拒绝了有关她的第一次采访。班里一消息灵通的男生通知她,再过十分钟就有一带着眼镜的男记者在班主任的陪同下要来班里,要采访她。她用急切也最真诚的话恳求高个子班长行行好,借这十分钟的时间背她回家。高个子班长见她可怜兮兮仿佛要被屠杀状,动了恻隐之心,迅速背起她冲出教室抄后路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安全遣送回家,又电打般地冲回了教室,幸亏她家不远。班长自然挨了批评。所有的人都没能说服她接受采访,记者只好采访了父母和老师,还有那个给她上学机会的校长。

    有了一次冒险般的共同经历,她和班长走近了,他是全班最强壮的,也是最邋遢的,他总拖着两条擦也擦不利落的鼻涕。她是全班最柔弱的,也是最干净的,她的身上总别着一条洁净的散发着清香的小手帕,她几次都想用这手帕为班长做点什么,可他总不愿意,这鲜明的差异让他们的友情足足维系了三年之久,直到他转学去另一所学校。

    我真喜欢也真想永远留住那些被他背着在校园里跑来跑去的镜头,那份友爱是其他男女生之间所罕见的。我会告诉他我任何一个小小的愿望,他会帮我实现,实现不了的,他会陪我坐在那里,一起说些我们孩子之间的安慰话。我有时在无助的时候,会告诉他自己最隐秘的愿望,我悄悄地坐在那里,什么都不愿说,满腹心思,满面愁容,他会问我,然后,我就小声地、怯生生地告诉他:我想上厕所。这是人最原始最本能的需求,可我自己不能独立去完成。高个子班长这时会利用他特有的权力支使两个女生扶我去我想去的那个地方。他还会尾随我们,然后再把我背回来。有他在,我真的不想再利用自己的双腿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甚至幻想自己能遇到那样一个人,我不要自己的双腿,让自己依附在他厚实的背上,一起行走,一起奔跑,一起飞翔,一起享受阳光和空气,一起感受世界和人群,然后,一起倒地而去……

    那男孩像我这样背着你奔跑?

    不一样,你是背着我与沙漠的风竞走。简伦说。

    你说我们竞走?与死神竞走?你怎么会想到“竞走”这个词。桑饶有兴致地望着眼前这个奇特的女孩,他不知道在她的头脑里还装了多少奇怪的词汇。

    告诉我,你刚才说尤其是我,更应该活着走出沙漠,为什么尤其是我?简伦将一个在脑海里徘徊了无数遍的问题掏了出来。

    你应该继续写诗。

    你怎么知道我在写诗?

    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是个诗人。

    眼睛可以告诉人很多东西,但不一定准确。不过,我是写诗,是个悲观欲绝的诗人。我其实根本就不懂得诗,我看不懂诗。简伦直率地说。

    不懂诗的人才能够写出更纯粹的诗来。桑说。

    简伦一边用手握着砂砾,看着它们透过她的指缝间缓缓漏下,一边说:“也许,诗就是诗,无需谁懂的感觉。”

    简伦被桑的敏锐击得一败涂地。她真希望他对她一无所知,只把她当作一个简单地没有任何思想只知道恋爱的女孩。然后,爱她。像她爱他一样。在遇到桑之前,她不承认自己爱过,事实上,那本不算恋爱……

    简伦幼时绘画的那点天分早已因现实的某种构建而被搁浅了。她像宝贝似的守着她那些奇美而淡雅的诗一般的日记。那是她的王国。

    从来没有人知道她写诗和写日记,只有被她称作“蓓蕾”的猫知道。没两年,那猫没了。父亲说它跑了,因为他见到过,在一座高高的墙头,它望着他叫了几声,就和另一只猫相伴而奔。是私奔,那绝对是它的情人。可她宁愿相信它是死了。算起来,她养过十来只猫。她拼命地爱护它们。可是,总是有人在冥冥中拼命从她身边夺走它们,她屡屡遭受打击,黯然伤神,心中留给猫的那份情感始终受着创伤,无法痊愈。她有时会宿命地指责自己有克猫的命,注定与猫这种有九条命的生灵情深缘浅,或者说,她的命要硬过猫的命。在记忆的流程中,她越发清晰地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爱猫的怨主。

    简伦像个霸气十足又有点心理变形的帝王,每当她写满一本日记,画上最后一个圆润的句号时,她就会找个空白的时间找个无人的地点,慢慢地将它们一页一页一个字一字地点燃,看着自己一天一天建立起来的王国毁之一炬,化为灰烬。当天晚上,她又会拿出一本崭新的日记本,扉页的第一句话便是:我点燃了一个旧的王国,现在,开始建设新的王国。这王国只属于她,不允许任何人发现!

    在她摇着轮椅寻找到一个地点,预备接着点燃她建立起来的第五个王国的时候,她被人跟踪并发现了。那人从她手里夺过了日记。确切讲,是从火里救出了日记。简伦至今没能弄明白,他是救了她还是毁了她。第五本日记,没能点燃成灰。简伦跟那人走进了他的王国。那年她才十六岁,单纯得如同一片还看不清叶脉的嫩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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