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从劳动和劳动者全面解放的角度看,原则上我们必须要求废除继承权。
当然,我们不想制止生理上的遗传或体能和智能的自然遗传,或为了更准确地表达我们的意思,不想制止父母的肌肉和神经的性能遗传给他们的孩子。这种遗传往往是一件不幸的事,因为它把过去几代人的肉体和精神疾病传给了现在的几代人。但是这种遗传的致命后果只能通过把科学应用于个人和集体的社会卫生,通过社会合理的和平等的组织来加以制止。
我们想要做的,我们所要废除的,就是法律原则为其提供理由的、构成法律上的家庭和国家基础本身的继承权。
当然,我们同样不要取消感情继承权。我们用这个名称的意思是,朋友或子女可以继承属于已故朋友或父母的价值微薄的物品。因他们长期使用这些东西之故,可以说在上面保留着个人的印记。重大的遗产,就是从集体劳动成果中收取的地租或资本利息,保证继承人完全地甚或仅仅部分地不劳动就能生活的遗产。我们要资本和土地,总之,所有劳动工具和所有原材料都不再根据继承权转让,永远成为所有生产合作社的集体财产。
因此还有平等,劳动和劳动者的解放仅仅以此为条件。
有少数工人没有认识到将来废除继承权是平等的最高条件。而有些工人担心,如果现在废除继承权,在没有社会组织保证不论在什么环境中出生的所有孩子都过安稳生活的情况下,在他们死后他们的子女将处于困境。
“怎么!”他们说,“我靠劳动,迫使自己忍受最令人痛苦的节俭积攒了200、300或400法郎,而我的子女将来得不到这些钱?”是的,他们得不到这些钱,但是他们在丝毫无损于父母的天赋权利的情况下将从社会得到你们没有能力用三四万法郎给予保证的生活费、教育和培训。因为,显然一旦废除继承权,社会就必须负担在社会内出生的所有男孩和女孩的身心和智力发育的所有费用。这样社会将成为他们最高的监护者。
谈到这一点,我们就不说了,因为它属于综合教育问题,另一个委员会应向你们提出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
但是有另一点我们必须解释清楚。
有几个人认为,如果废除继承权,就会毁掉促使人们劳动的最重要的激励。这样认为的人继续把劳动看成是无法避免的讨厌的事,或者从思想上讲,看成是耶和华发怒时对不幸的人类发出诅咒的结果。
我们不深入对这个重要的思想讨论,我们依据对人性的简单研究,回答这些贬低劳动的人们,劳动绝不是一种令人讨厌的事或万般无奈的事,它对于任何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是一种需要。为了确信这一点,每个人都可以拿自己做试验,让他迫使自己几天绝对无所事事,或做毫无效果的、非生产性的、愚蠢的劳动,他将意识到他最终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人们当中最不受欢迎的、最可鄙的人!人由于他的本性不得不劳动,犹如不得不吃饭、喝水、思维、说话。
当今劳动之所以是令人厌恶的,是因为劳动是过度的、累人的和强制的,是因为劳动消除了休闲,使人不可能享受人的生活;是因为每个人或几乎每个人都被迫把他的生产能力应用于最不适合他天赋才能的那种劳动。总而言之,是因为在这个以神学和国家法律原则为基础的社会里,把不劳动就能够生活看成荣誉和特权,把为生活而劳动的必要性看成堕落、惩罚和耻辱的特征。
在把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和体脑并用的劳动看成是人们最大的光荣,看成是他们和人类活力的特征之日,社会就得救了;但只要不平等继续存在,只要不废除继承权,这一天就不会到来。
废除继承权公正吗?
废除继承权如果符合所有人的利益、符合人类的利益,怎么会不公正呢?
必须区分历史的、政治的、法律的公正与理性的或仅仅是人道的公正。前一种公正直至此刻在左右着世界,后一种公正将使我们获得解放。
现在让我们从人道的公正角度来考察继承权。
有人对我们说,一个人用他的劳动赚来几万、几十万、上百万法郎,而他却无权把这些钱作为遗产留个他的子女!这可能侵犯天赋权利,是极不公正的掠夺!
首先,事实已经千百次地证明,孤立的劳动者不可能生产大大超出他所消费的东西。我们看一个规规矩矩的工人,即不享受任何特权的工人未必能赚几万、几十万、上百万法郎!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在当前的社会中有赚来如此巨大数额金钱的人,这绝不是通过他们的劳动,是凭借他们的特权,这就是说,由于有法律认可的不公正才赚来这么多钱。我们有权说,完全和不是通过自己劳动、必然是通过别人劳动得来的任何其他东西一样,所有这些收入都是有特权者得到国家同意、在国家保护下从集体劳动成果中盗窃的。
让我们继续下去。
受法律保护的窃贼死了。他通过遗嘱或未立遗嘱把他的土地或资本留给他的子女或亲属。有人说这是他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必然结果;他的意愿应得到尊重。
但是一个死人是死的,除了他的子女、亲属或朋友对他恭敬的怀念(如果他值得怀念)产生的纯粹的感情存在之外,或者除了公众对他的感激(如果他对公众有些真正的帮助)存在之外,他完全不存在了,因此他不可能有自由,也没有权利,也没有个人意愿了。鬼魂不应该左右和压迫只属于活人的世界。
要使他死后继续有愿望和行动,必须有法律虚构或政治谎言,因为今后他自己不能行动,必须有一种权力,即国家,负责以他的名义替他行动,国家必须执行一个已不在人世、不可能有意愿的人的意愿。
国家的权力是什么,如果不是有损于所有人、有利于特权阶级的所有人组织起来的权力。它首先是劳动者的产品和集体力量。因此,一定是工人大众保证特权阶级的遗产转让,这是他们贫困和受奴役的主要根源吧?一定是他们亲手锻造捆住他们的镣铐吧?
我们得出结论。只需无产阶级宣布不想再拥护认可其奴隶地位的国家,就可以让唯一的政治和法律上的、因此与人权相悖的继承权自行消失。只需废除继承权就可以废除法律上的家庭和国家。
此外,所有的社会进步之前都相继废除了继承权。
人们首先废除神授继承权、特权或长期被看成是祝福或者是神的诅咒结果的传统处罚;
然后人们废除政治继承权,其后果是承认人民的最高权力,在法律面前公民都平等;
今天我们应该废除经济继承权,以便解放劳动者、解放人,以便在现在和过去的所有政治和神学的极不公正的废墟上开创公正的时代。
最后一个有待我们解决的问题,就是为废除继承权而采取的具体措施的问题。
废除继承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或者通过不断改革的途径,或者通过社会革命。
废除继承权可以在幸运的、非常罕见的——且不说尚无前例的——国家通过改革进行,在这些国家,地主阶级和资本家、资产阶级分子从他们今天还没有的精神和智慧中受到启示,最终理解了社会革命的紧迫性,要当真地与劳动者阶级妥协。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这种最新的情况下,和平改革的道路才是可行的。人们可以通过劳动者和资产阶级分子之间以和解的方式计划和确定的一系列接连不断的改革,在二三十年之内完全废除继承权,用集体劳动和集体所有制、综合教育取代当前的所有制、劳动和教育方式。
我们还不可能进一步确定这些改革的特点,因为这些特点必须适合各国的具体情况。但是在所有国家,目标总是同样的:在所有人都平等的情况下,确立集体劳动和集体所有制以及每个人的自由。
革命的方式当然比较短和比较简单。革命永远不是通过个人、也不是通过协会进行。革命是形势引起的。国际工人协会根本不是以进行革命为宗旨的,而一旦极不公正和特权阶级越来越明显的荒谬行为引起革命,它必须利用革命,根据其本身的见解组织革命。
在我们中间可能听说,在革命的第一天就干脆废除继承权,把继承权连同国家和司法权一起废除,以便在这所有邪恶事物的废墟上,超越所有政治和国家边界,建立起新的国际世界,即劳动、科学、自由和平等的世界,通过所有生产性协会的自由联合自下而上地组织起来。
委员会向大家提出下列决议:
鉴于继承权是世界上经济、社会和政治不平等的主要原因;
在平等之外,不可能有自由,也不可能有正义,对于无产阶级来说总是有压迫和剥削、奴役和贫困;对于人民劳动的剥削者来说,总是有财富和优势。
大会认识到完全彻底废除继承权的必要性。
废除继承权将根据实际情况,或通过改革途径,或通过革命实现。
布鲁塞尔支部的报告
社会主义者可以从两个角度考察废除继承权:第一,废除继承权本身作为消除贫困,一般来说作为纠正当前社会组织弊端的手段,或起码作为这个手段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是说作为必须在新社会秩序中最终长久存在的事实;第二,作为在不引起特别突然的震动的情况下进行社会变革的简单手段,也就是说作为使今天一些人拥有的、应成为或工人协会的或大公司本身的集体财产慢慢从一些个人手中转到社会手中的手段。
我们将从这两个角度依次考察这个问题。
一
当今人们相当普遍地承认,在上个世纪法国革命中出现了两大派别,其中之一是非常个人主义的,来自于百科全书派,主要以取消与生俱来的特权为目的;另一个基本上是共产主义的,来自于马布利和摩莱里,力求达到最完全的社会平等。后者未能实现其意图,前者却因其意图几乎全部实现而赢得荣誉,实现的结果是取消贵族称号、长子继承权、公职和君主政体本身的世袭权。君主政体一旦立宪化,与共和国的区别就只有王位的继承了。在这些与生俱来的特权中,唯一在席卷封建世界的革命风暴中依然站住脚的是,由于出身于这个父亲之家而不是出身于另一个父亲之家这个单一的事实,就能处于财富和安乐之中的特权,因为总而言之,按照博马舍的说法,生来不易。
因此,当本世纪初社会主义继续未尽的革命事业时,看到源自18世纪哲学、首先谋求解决血统特权的最后残余、反对财产继承转让的学派的出现,是符合思想逻辑的。
正在波拿巴主义倒行逆施之时,人们刚刚复辟中世纪君主制政权,粗鲁的前贵族为他们及其男性后代取得公爵或伯爵称号,这时就有一个武士的儿子、查理大帝的后裔又举起造反的旗帜,在旗帜上作为新一代集合的口号写着:向继承权开战。
这就是圣西门。人们知道,圣西门的学说尽管很不完整,但它是科学的、而不太大众化的社会主义的最初形式,在学者当中、而不是在群众当中吸收信徒,后来傅立叶主义成为其后继者,奥古斯特·孔德的社会主义是其最新、最近的形式。圣西门主义所追求的,不是条件的平等,相反地,基本上是分等级的,把人按能力分级,要使社会的不平等延续下去;圣西门主义之所以谋求解决继承问题,仅仅是因为希望财产由享有财产者积累,而不是由其祖先积累;在圣西门主义的社会里有阶级,就像在法伦斯泰尔[226]里有资本家一样,就像在奥古斯特·孔德的制度里有无产者和工业主一样。
但除了这些反对平均主义的社会主义之外,还流传着另一个大革命的流派。这个流派来自无产阶级内部,在法国以莫雷尔主义者、巴贝夫主义者、伊加利亚分子为代表,在英国以斯宾斯分子、欧文主义者为代表,其所要求的不是废除与生俱来的特权,而是废除所有特权,不管是哪种特权;其所追求的是真正的平等,如巴贝夫所说的事实上的平等。不言而喻的是,这种大众化的社会主义根本没有提出继承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对于它来说这个问题不存在。从财产集体所有制出发(在这个制度下,个人手中积累财产的做法不可能再存在了,或者甚至在巴贝夫的平等人共和国里,个人积累财富被禁止和受到法律严惩),显然,这个学派认为,根本谈不上一般意义上的与生俱来的特权,也谈不上特殊的继承权。
然而,今天在国际内部,科学社会主义和大众化的共产主义以翻新的形式,以互助主义和集体主义为名,抛掉它们原有的唯一和绝对的东西,倾向于相互拥抱,在新的社会观念、综合的观念中相互交融。这种综合观念是既寻求对个人的保障,又寻求对集体的保障,尽可能清楚地确定应该是个人的东西和应该是集体的东西之间的界线。因此,人们可以想想在这种新的观念中,这个令其他许多人担忧的著名的继承问题将会怎么样。人们可以想想,国际认为应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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