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人生何时开始都不晚,只要你愿意吗?
小曼终究是勇敢的。她看穿了将一场“有名无实”的僵尸婚姻坚持到底,自己和周围人将会得到一个怎样的结果。何况她也已经那么喜欢志摩了,一定不忍心要他再次承受失去心上人的致命打击。
更重要的是,她这样一个正当年纪的女子,却还从未真正爱过一回呢。所以,她怎么能轻易就这样放弃跟志摩的相爱?
她不能。
想要公开他们的恋情,想要跟志摩真正走在一起,她就要跟王赓提出离婚。但是,应该怎么跟父母和王赓说呢?她心里还打不定主意。
然而,风暴比她想象中要来得更快,更猛烈。就像志摩写给小曼的那首《雪花的快乐》,在这一年的冬天,冬雪悄无声息降落大地的时候,小曼与志摩的恋情,也在京城的上空,被传得沸沸扬扬。
两个人都是社会上风头正劲的“名人”。小曼虽嫁了人,名媛的身份却还一直在的,因此平素里自然有不少人仍在热切追捧,想要“一睹风采”;而志摩那时也是才华横溢名震京城,是无数女人眼中的绝对情人。况且,他刚刚结束与林的一段恋情,人们还没缓过劲来,他又投入陆小曼的怀抱,这速度快得也实在使人目不暇接。
在当时的社会,民间风化虽不再封建有如前朝,却对女子的“忠贞”依旧看重,仍然要求其遵守“三从四德”。小曼身为有夫之妇,自然不能跟丈夫以外的男人产生关系。平日里,她站在高处享受到了所有人的鲜花与掌声,到了此刻,也理应承受命运的责罚,承受大家的唾弃与辱骂。一时间,类似“淫奔之徒”“不知廉耻”这样的词句,犹如一股滔天巨浪,将小曼淹没。
这些人怎么能这样呢?在她还是“干净”的名媛时,每个人都擦亮眼睛,紧紧盯住她的消息,恨不得能早早亲眼见到她的风采,与之共舞一曲;可是当她明白自己想要怎样的爱情,并且还未有所动作时,他们就又化身守护正义的门徒,纷纷朝她身上丢“臭鸡蛋”,似乎辱骂她可以让自己的人格显得更加高尚——对一个人的崇拜与喜欢,若是假和虚到这种地步,那这样的喜欢,未免也太脆弱了些。
当然,志摩那边也并不好过。因为王赓是他的朋友且也是梁启超的学生,梁启超对徐志摩这种“横刀夺爱”的做法亦是嗤之以鼻,指责他“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小曼和志摩的家庭自然也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要知道,陆定夫妇自小将小曼当作掌上明珠,特别是母亲吴曼华,是一开始就朝着“名媛”的方向对小曼进行栽培的,眼下好不容易女儿有了一个令其非常称心的归宿,她断然不能容忍女儿做出这种断送一生的事情。而且她并不欣赏徐志摩那样的文人,虽有一肚子的才华,但毕竟没有王赓如今光明的前途。于是,当她颤颤巍巍地从小曼口中得到“确认”时,她几乎要瘫软在藤椅上,眼泪流下来的瞬间,她在暗地里把心一横:不行,我一定要狠心让女儿断绝这个错误的念头。
一旁的陆定也并不好受。他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却也觉得这毕竟算是一件“有辱家风”的不光彩的事。女儿突然发生这种事,搅得他连上班的心思都没有了,但好在他没有对小曼施加过多的压力。
就在大家为这件事伤透脑筋时,此事最大的受害者王赓,却意外地表现出一个军官应有的风度。得到消息的那一刻,他整个人要气晕过去,可是很快他就冷静下来,虽然他还未想通,为何离家一段时间,妻子小曼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但他却想明白了,既然悲剧已出,眼前最好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凭借自己“丈夫”的身份,联合陆定夫妇以及圈子里大家共同的好友,一起想个办法,化解尴尬。
他以为,小曼怎么也是知性懂事的新时代女性,看在道德约束和双方父母的面子上,她早晚都会想开。
而在陆家这边,事发之后,小曼就被母亲彻底关押起来了。吴曼华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不能再让小曼同志摩见面”。她以为女儿一向乖巧懂事,对徐志摩的感情只不过是一时兴起,待两个人慢慢地不再见面,这感情就会逐渐冷却,女儿也终能继续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
失去自由的小曼,成了一个行动不便的“犯人”,除了受制于母亲,她还整天都面临着母亲随时会来的“语言暴力”——关乎这段,虽然我所阅读的很多历史资料中,未必提及陆母对女儿的“教诲”有哪些,但我想总少不了“你给我死了这条心”之类的狠话。
小曼不得见志摩,此前也从未有过被禁足的生活经历,恐惧与担忧使她脆弱,对志摩的思念也使她分心,恨不得整日以泪洗面。小曼恨自己的父母为何不理解她,也恨自己当初为何要把命运妥妥地交在别人的手心。透过密封的房间,以及窗外的枝桠,她努力地揣摩志摩的心思,他会害怕吗?他会就此束手就擒还是选择同自己一块儿作战?风无声吹过,一卷残叶在地上翻滚,日子不知不觉又流逝掉一些,这件事一定能有个结局吧。小曼心里想着。
面对满城风雨,徐志摩自然是痛苦不堪。虽然恋爱之于他比生命更重要,但毕竟小曼也是好朋友的妻子。如今,他们的爱情令身边的人都如此痛苦,再看到小曼更为此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志摩内心也是焦灼如火,苦痛难言。他不是没有想过放弃。刚好这时,他接到泰戈尔的来信,邀请他一起去意大利游玩。志摩心想,留在国内也解决不了事情,胡适也劝他不如趁机出远门散散心。于是,1925年3月11日,徐志摩乘渡轮前往欧洲,小曼和王赓得到消息,前去送行。送行的当天,小曼哭得泪眼婆娑,志摩就一步三回头,只把个王赓晾在一旁,好似路人甲。那种感觉,好似他就是拆散一对璧人的罪魁祸首。小曼似乎有意不想要王赓看到她的眼泪,将要转头面对他时,早已用手绢将眼泪收拾干净。而王赓却早已明了一切,他轻轻地迎上小曼,在她的耳边说:“你是哭了吗?你心里很难受是吗?”
其实他心里清楚,小曼对于志摩这样的爱,永远都不会给自己。她对志摩,完全是真心的,并不是一时兴起。只是现在,他真的还放不开。
虽然外界更多地还是站在伦理纲常的一边,选择将小曼和志摩孤立,可使人感觉温暖的是,“文化圈”里亦有许多真正懂得和体谅他们的人。
对于他们的相爱,郁达夫在《怀四十岁的志摩》一文中表达出很精彩的观点:“忠厚柔艳如小曼,热情诚挚如志摩,遇合到一起,自然要发放火花,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顾得到宗法家风。”他还说:“志摩和小曼的一段浓情,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这一种事情,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刘海粟也说:“可爱可敬的小曼,当年就是在那些自以为是反封建,实际上封建得可以的文人雅士们的唾沫中遭际不幸的。”
那么我呢,我的态度又是什么?
我曾看过一部名为《不忠》的美国电影,它的副标题是《不谙平淡的女人最好得手》。在当时看到这个标题时,我第一眼就想到了名媛陆小曼。倒不是小曼觉得婚后生活寡淡无趣,才要故意选择走另外一条背负了骂名的道路。我在看了有关她的那么多文章和书籍后,始终对她怀有一颗悲悯的同情心。首先,她这段不幸的婚姻是父母安排的;其次,她当时仍是一无邪少女,没有任何恋爱经验,对婚姻生活自然无法把握;最后,我大胆猜测,倘若不是后来徐志摩的及时出现,小曼也仍会以每日赴舞厅跳舞聊度人生,不至于再结一回婚。但话又说回来,热情如火、绝代风华又这样年轻的陆小曼,即便今生遇不到一个徐志摩,也注定将遇到什么别的人。所以说,有些事情虽说本身千错万错,可也不能全怪罪到当事人的头上。
话又说出来,恋爱本来就是公民的个人自由。他们两个,郎有情妾有意,难道要小曼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生活终其一生就是合理的吗?
世间养个美人是要美人鲜活给众人看的,倘若没有了爱,小曼还能尽情地绽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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