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学习读本-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永葆党的政治本色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既是紧迫要求,又是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抓下去。各级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要以“三严三实”要求为指导,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的纯洁健康有力和蓬勃向上的昂扬斗志,以奋发有为的进取姿态、“三严三实”的过硬作风推进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执政党的最大危险。这“两个最大”是我党在九十多年的革命和建设历程中得到反复证明的经验总结。所以,要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的这一优良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

    (一)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党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好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而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又与认识人民群众的地位问题直接相关。必须明确,对待人民群众的正确态度只有两个字:尊重。之所以要尊重人民群众,这是因为人民群众在社会中居于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

    1.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坚持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依据。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以英雄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在社会学和历史学的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如在中国的历史中,“民本”思想虽然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当中最为闪光的亮点之一,出现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等至今仍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但是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是:英雄豪杰、帝王将相在社会历史中占主体地位,人民大众只是盲目地顺从他们。因此,民众也常常被称为“草民”“贱民”“刁民”等,即使是顺从他们甚至对他们逆来顺受,也只能冠之“良民”。在这里,由于否定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自然也就看不到对人民群众的任何尊重。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的中国共产党,从创立时起,始终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并不断丰富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观点,开展并不断推进巩固人民主体地位实践活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多年来,之所以能够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就是因为有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支撑。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因为人民群众通过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今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实践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大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保障和发展人民权益,更好地保障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地位。

    2.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不仅仅也不主要是指人民群众在社会物质财富、文化财富生产过程中的首创精神,更主要的是指人民群众在政权选择和执政党选择实践中的首创精神。一般情况下,只有那些具有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政党,才能为人民群众所信赖和拥戴,成为人民群众的领导核心。同时,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的意义上讲,也要求执政党广泛联系群众。政治意义上的合法性是指社会大众对政权的认同和忠诚。如果一个社会中的公民都愿意遵守当权者制定和实施的法规,而且还不仅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处,而是因为他们确信遵守是应该的,那么,这个政权就是合法的,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就是巩固的。因此,在一个国家,哪个政党处于执政地位,是由人民群众的选择所决定的。反过来讲,就是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

    (二)建立健全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同志在就任中共总书记之后接见中外媒体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不仅对党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增大了党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利益需求的难度,因而党更要注重做好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并在建立健全长效制度上狠下功夫。

    1.构建了解社情民意、畅通民情的制度

    要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需求,真正为他们排忧解难,执政党就必须构建一种高效、长效机制,才能快速表达民意、准确反映民意。具体包括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是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联户制度。机关党员干部联户服务群众制度,是建立党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民情、顺应民意、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到群众之中,不仅能够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群众中去,同时也能准确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使党的政策更加符合人民的要求,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通过联户制度,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也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提高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建立民情登记和公布制度。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基层干部、协会会长、非公经济人士、工人、农民、科技人员、教师等各阶层有代表性的人员,作为党委政府的民情联络员,收集和反映民情;党委应定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梳理出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意见和最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布,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落实办理;要建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或主要领导同志的服务热线电话,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整理归类,并及时处理;各级机关要设立民情公布栏,定期公布所掌握的情况。

    三是完善民情恳谈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和坚持好领导接待日制度,接待“上来”的群众;另一方面要建立领导干部“下去”的制度,了解民情民意。要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制定计划,限期解决。

    2.建立党员服务群众、助民发展的工作制度

    一是完善公开服务承诺制度。针对党政机关单位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应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机关效能的提高上,达到思想提升、办事提速、服务提质、管理提效、素质提高的目的。要把活动中各地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把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等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部门单位服务承诺制,要求公开服务事项、办理要求、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建立个人承诺制,区、县所有在职党员干部职工都要向本单位作出工作、学习、纪律方面的书面承诺,党员还要向党组织承诺的制度。

    二是以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为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流动办公和现场办公制度。联系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宣传、党建工作指导、调查研究和现场办公等。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一项解剖麻雀的工作,可以使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帮助特定地区、部门或群众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的同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问题,修正和完善工作决策,以利于工作的指导和展开。同时这一制度也有利于拉近上下级之间的距离,有利于调动基层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党员干部派驻基层制度。要求派驻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农户和居民家中,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以“感情”为切入点,密切党群关系;以“谋划”为着力点,帮助群众理思路、想办法、出点子;以“发展”为落脚点,助民增收致富。这既可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又可提高党自身的思想境界。派驻干部应积极开展民情调研,坚持做到访民情、知民情、做民事,以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际行动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

    3.建立扶贫帮困制度

    一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户帮扶制度。越有困难的群众越需要帮助,越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困难越能增强群众对党的深情厚谊,因而扶贫济困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实践中,可以党员个人的名义,也可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多交穷朋友,多帮穷“亲戚”。要通过“党员联户、党群联心、组织联动”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就业培训联系、帮助解决困难、收集社情民意、培养积极分子、维护地区稳定、弘扬文明新风等党员联系群众活动,不断提高扶贫帮困效果。

    二是积极构建弱势群体维权机制。在城镇,要建立和完善城市下岗、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农村,要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形成经常性解决“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群众就医、灾害群众救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4.建立党群对话、保障群众政治参与制度

    党要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就必须拓宽人民群众表达民意的渠道。尽管现在有不少反映意见的渠道,但总体较窄,需进一步拓宽。要通过立法和建章立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协、职代会、村民代表会、人民来信上访、新闻媒体舆论等渠道保持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种群团组织的作用,集中群众的智慧。同时,要建立一系列适当的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直接对话的制度,以增强党制定政策的科学性。一是建立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和信访办理制度。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证人大代表顺畅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使人民群众的真实意见通过人大代表反映到相关部门。各级人大、政协及信访部门,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有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有专人办理和接待,做到随提随办;如一时不能解决,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建立听证质询制度。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举措、重点建设项目、大额资金的审批等要举行听证。对于群众提出的质询,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并尽力解决。三是建立和完善民主选拔制度。人民是权力的真正主人,领导干部掌握权力、行使权力,是受人民的委托。因此,我们必须加大民意测验、民主推荐在干部选拔中的分量。要从普选、基层直选、竞争上岗抓起。要规范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的程序和方法,改委任制为党领导下的民主选举。四是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要广泛征集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调研、梳理、整改。这样做,既能解民情,顺民意,安民心,又能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 始终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

    共产党从诞生时起,就被其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定义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党,因而把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终奋斗目标。这就表明,如果共产党不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而是为个人谋利益,甚至由少数掌权者形成利益集团,那么共产党离垮台就不远了,在这方面苏联共产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我们党要始终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并为之不懈奋斗。

    (一)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在领导人民群众夺取政权过程中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通过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通过千千万万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的不懈追求,从一个革命党转变为代表广大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执政党。因此,广大人民群众是我党执政的基础,党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建设的核心问题。不管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和管理面有多广,力度有多大,如果执政的结果不是密切了党群关系,而是疏远了群众;不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而是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最后的结果必然是被人民所抛弃,失去执政地位。

    那么,执政党又如何不断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呢?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这不仅是一个愿望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因为利益不是空洞的口号,也不是遥遥无期的承诺,而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真东西。因此,执政党不仅要有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愿望,更要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能力,从而为大多数人谋取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执政能力是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必要条件。一个政党要得到和维持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巩固执政的地位,就必须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如果说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点的话,通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地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则是党的建设的核心问题。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于执政党的要求和期望,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不断给执政能力增添新的内容和要求,执政党必须通过变革和创新,适应时代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变化的需求,从而赢得人民群众广泛的支持和拥护。

    党的执政能力包含的内容很广泛,但在执政条件下,党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施政,要把依法执政作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依法施政,是执政党获得公信力的前提,是获得长期的社会支持和拥护的基础。在这方面,要正确看待领导和执政的区别。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同时又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但执政活动和领导活动在功能范围上是有区别的,领导是针对整个国家和社会而言,而执政主要是针对国家政权而言。在活动方式上,领导活动主要是政治活动,而执政更多的是依靠法治。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是,党并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来源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党在国家中的执政方式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党在国家中的各种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但是党的领导必须有法律依据,而决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执政方式的合法性也就构成了执政活动的合法性,也就有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这是不言而喻的。

    (二)只有全方位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才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地位

    众所周知,权力是一种工具,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即执政为民,也可以用来为自己谋利益,即以权谋私。党在执政条件下如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而理论问题比较容易说得清,实践问题则是不易做好的。比如前苏联共产党就是因为没有很好地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根本,没有及时有效解决党内以权谋私的问题,执政的理念背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才导致其亡党悲剧的发生。因此,我们党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苏联共产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真心实意地为大多数人谋利益。

    坚持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就必须从发展的角度出发,认清利益结构,全方位为大多数人谋利益。

    首先,在经济发展方面,要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让群众得到应该得到的、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要使群众得到的物质利益不断有所增加。这样才能使群众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实行改革开放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国家的富强之道,也是自己的富裕之道,因而更加自觉地为之而共同奋斗。这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并取得最终成功的根本保证。

    其次,在政治发展上,一要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建立协商和对话的渠道。要让人民群众通过政治参与,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的地位。与人民群众协商对话的渠道必须是畅通的,是行之有效的,是受到党规党法直至法律保护的,不是装样子图好看的摆设。二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出现,人们追求各自的利益,已成为正当的权利。因此,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多元化相适应的联系人民群众、保持社会稳定的方式,最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利益述求,体现党和政府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这个根本追求。

    第三,在社会发展上,要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利益协调和社会不公问题。在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功能中,在发展的基础上注重利益协调和社会公正是当前最为紧迫的。这是因为,解决这个问题,关系到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当然要靠发展,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并在发展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但也要重视政策的调整和法治的完善。当前,就业、腐败、分配不公、社会治安问题等等,都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站在统揽全局的战略高度,从代表人民群众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位置上加以探索、引导和处理,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总之,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该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要紧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各级领导干部对此必须充分认识和认真实践。

    三 建立健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维护党的肌体纯洁健康,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就必须用好手中的权力。人常说“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是腐败的权力”,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全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回顾总结我党90多年革命与建设历程的经验教训,只有发扬党内民主,健全监督机制,并使党建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行使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想腐败。

    (一)发展党内民主,形成不敢腐机制

    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机制,对于强化党要管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净化,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监督、民主和法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三大基石。监督是掌好权、用好权的保证,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必然产生腐败。而实行民主,监督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民主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1.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为基础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章》等党法党规,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党员的创造活力,丰富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容和形式。要认真落实党章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创造党员积极参与党的领导和管理党内事务的形式,营造党内讲真话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作用。而广大党员主体地位作用的有效发挥,才是党内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

    2.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为重点

    要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的广泛性。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从机制上理顺和规范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连贯性。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提名制度。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实行候选人与选举人的见面交流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把公推直选的范围扩大到全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代表,把差额选举的范围扩大到省以下各级党政正职,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抓紧抓实。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决定重要事项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同时要坚持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同时,依托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互促进的局面。优化党内监督环境,切实保障举报人的权利不受侵害。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完善实名举报和网上监督等监督形式。改善监督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任前、任中、离任审计制度。

    3.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严肃党内纪律为保障

    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要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独断专行,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者对组织的意见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选人用人上,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自觉维护群众权益,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与民争利,不侵占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搞特权,不压制群众民主权利。

    (二)推进党务公开,形成不能腐机制

    1.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的基本前提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可见,党务公开,是指党组织在不违背党的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将党的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党员关心的党的重要事务,通过合适的形式和手段,及时或实时地向一定范围的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的活动。党务公开的实质是把党内权力行使者和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党员、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保证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能够充分了解和知情,增强党内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消除党内权力运行的封闭性和神秘感。

    2.实行党务公开,对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有效防范腐败,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角度看,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党员的知情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实践起点,也是防止党员干部腐败的起点。在党员的基本权力中,知情权是基础和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剥夺了一个党员的知情权,其实也就剥夺了他的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党务公开通过把党务活动向广大党员公开,确保党员知情权的有效行使。

    二是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深化了党员的参与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渠道,也是防止党员干部腐败的途径。知情是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参与是民主的重要渠道。传统的党务工作是较秘密的甚至是神秘的,对党员和群众公开很不够。没有公开,就谈不上参与。推进党务公开,其中重要目标就是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三是推进党务公开,完善了党员的选举权和表达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根本和保证,也是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重要举措。选举权和表达权是和知情权、参与权息息相关的党内民主权利,是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延伸和发展。民主选举是民主制度的关键,是党员表达自己意志的重要形式,也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近年来,随着党务公开的逐步推进,各种民主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包括党内选举、人大代表选举、党政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等。在选举方式上,差额选举和直接选举的范围不断扩大,推动了党员选举权和表达权的有效行使。

    四是推进党务公开,加强了党员的监督权,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核心和关键,也是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保证。党内监督的重要目标是发展党内民主。从党务公开和党内监督的关系来看,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要求,就是权力运行活动的公开性。没有公开,就不可能有监督,更不可能有有效的监督。因此,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推进党务公开,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和领导人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才能知情;只有知情,才能实行监督。党员行使知情权的过程,也是对党内事务进行监督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党内监督的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党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对于强化党内监督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党内监督薄弱和乏力的现象仍较为突出,这与党内事务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不高有很大关系;党内之所以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长泛滥,也与党员监督不力有重要关系。要解决监督薄弱和乏力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说,就是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充分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由于任何腐败都是在权力失去监督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权力之所以失去监督,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般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用权不知情,对党内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不能正常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不能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只要实行党务公开,真正将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以及对党员干部的选举权还权于广大党员,那么,党员的监督权就得到落实,就能发挥作用,党内腐败现象就没有了产生的环境和机会,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就多了一分保障。

    3.把党务公开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结合起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我们的一贯方针。在党务公开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把党务公开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中去。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关键,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保证,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动力。只有在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才能为党务公开的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把党务公开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关键点统一起来,即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要管党,最重要的是管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最重要的是严格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个执政党,如果管不住、治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历史上的腐败现象,为害最烈的是吏治腐败。现实中那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较为严重的地方或部门,那些窝案、串案较多的地方或部门,都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不廉洁有直接关系。因此,在党务公开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作为向一般党员公开的关键点,使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置于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

    三是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党务公开和从严管党、治党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使党的肌体始终保持健康。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事,甚至走向反面。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要结合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及时发现腐败的有效机制。腐败行为被及时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是成功打击腐败的先决条件。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源头减少乃至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尽快建立严格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制度,提高发现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要完善巡视制度,扩宽发现腐败分子的有效渠道。

    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反腐倡廉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党的新闻媒体要努力把反映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有机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坚强舆论监督统一到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之中。近年来,新闻媒体的反腐倡廉的重要报道,既坚持正确导向,又贴近读者,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互联网利用信息量大、受众广、传播速度快、开放度高、交互性强等特点,在反腐倡廉舆论引导,披露腐败线索、倡导廉政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创造“三清”环境,形成不想腐机制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与政治清明,三者相辅相成。干部清正是反对腐败的基础,政府清廉是反对腐败的关键,政治清明是反对腐败的目的。同时,干部清正、政府清廉与政治清明三者之间又相互促进。只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才能实现政治清明;只有政治清明,才能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大环境。因此,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是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战略性目标,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振奋人们战胜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人们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耐心和恒心。

    1.干部清正是反腐的基础

    腐败与权力是密切相关的,权力是由干部具体掌握和行使的。因为腐败最基本的特点就是以权谋私,廉洁最基本的表现就是清廉用权。而权力虽然从一般意义上讲是属于人民的,但是具体掌握权力、行使权力的人是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任务,领导干部则承担着更加重大的责任。干部清正就会少有腐败发生,干部不清腐败就必然蔓延。这不仅因为他们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者,还因为他们是权力的直接掌握者和具体行使人。可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就成了反腐倡廉的根本所在。正是出于这种原因和考虑,我们党一贯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的养成,不断出台一些制度规范来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不仅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当做到“五个必须”,还在“五个必须”的总要求之下,具体规定了“八个禁止”“52个不准”。这就为领导干部在从政行为中做到清正廉洁,架起来一条“高压线”,构筑了一道“防火墙”。

    党员干部做到清正廉洁,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崇高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精神动力。

    二是自觉廉洁从政。党员领导干部掌握和支配着大量的执政资源,其能否廉洁从政,不仅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其自身的政治前途。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念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形成高尚的思想情操;自觉加强作风修养,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自觉恪守廉洁从政准则,树立正确的廉政观。要珍惜来之不易的为党和人民奉献的机会,在反腐防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确信“公生明,廉生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勇敢地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弘扬正气,以正祛邪。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腐败总是与权力相关的,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加强监督,把掌权者的所作所为置于群众的视线之内,使领导干部在“阳光下”行动,才能创造一种“不能”“不易”腐败的环境和氛围。从我们党的实际来看,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实际把握者,控制着权力的运行过程和运行方向,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权力运行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不仅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政府清廉是反腐的重要体现

    政府清廉,就是要建设廉洁、透明、服务的政府,这是保证权力廉洁规范运行的根本。政府履行职能必须拥有权力,这就使政府职能与政府权力密切结合在一起。事实上,在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大量事务都是由政府来直接管理的,因而政府权力是渗透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政府职能的内容特别是政府职能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职能的活动中必须突出其公共性和法定性,即要做到行政为民、以人为本,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就能为远离腐败、拒绝腐败奠定基础。如果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能出以公心、行政为公,而是为部门、为个人谋取私利,那么在政府职能的强制性和扩张性的催化下,就必然导致腐败的发生。现实生活中有些政府部门为了自身的部门利益,有些政府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私利,违背党纪国法,或贪污受贿、或腐败堕落、或吃拿卡要的并不在少数,这都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清廉形象。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在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种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因此,必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打造为民务实的清廉政府,显得尤为重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完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围绕改革中心和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廉政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府,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总之,政府清廉是人民政府的本质属性,要把清廉要求与公权力行使相结合,实现政府服务的公正性。

    3.政治清明是反腐的基本目标

    坚决反对腐败,实现政治清明,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是人们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政治清明,说到底,就是执掌国家权力的执政党及其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和百姓争利,只为百姓谋利。因此,政治清明不仅是一个反腐问题,而且是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政治文明建设的大问题,是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因此,政治清明的提出,不仅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拓展了党的建设的目标,而且把反腐倡廉建设从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扩展到了国家政治建设的新高度,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富。要实现政治清明,就必须反对腐败,只有反对腐败,才能建设清明政治。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为此,特别要做到以下两条。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增强反腐震慑力。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有多大,不管职位有多高,不论涉及范围有多广、有多深,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是实现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总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生活的现实期待,要把“三清”要求作为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规范,并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促进“三清”局面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取信于民,汇聚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为政莫忘“三严三实”

    (一)“三严三实”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毫无疑问,“三严三实”是对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新要求。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带头人,其作风如何,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关系着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党风政风民风。只有时刻约束自身言行,保持清醒,勤于修身,才能始终管住自己,把住小节,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和理想信念是紧密相连的,很难想象一个沉溺于吃喝玩乐、纸醉金迷的人,能够有高尚的精神追求,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与事业,能够与老百姓同甘共苦。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敬畏人民赋予的权力。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我们党掌握的各种执政资源比过去丰富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与否,不仅关系到党风政风,也关系到公共资源的分配,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这些年来,人们对一些“拼爹”现象的焦虑,对“表哥”、“房叔”的愤慨,莫不与此有关。靠什么打造廉洁政治?在设定好防止权力腐败的制度之后,从思想源头让领导干部对权力心生敬畏才是治本之策。

    严以律己,就是要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常怀律己之心,既是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也有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面对的考验十分复杂,受到的诱惑多种多样。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才能坚守道德防线,永葆政治本色。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在“糖衣炮弹”面前放松了要求,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最后葬送了自己。“木自腐而后虫生”,分析那些滑入歧途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从放松自我要求、放纵个人欲望开始的。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无论是谋事还是创业还是做人,“实”是对一个人作风的基本要求。实是实在,是老实,是诚实。做人、做事和创业三者也是紧密联系的,如果一个人做人“实”,其做事也必然“实”,创业也会“实”。毋庸讳言,现实中有些干部喜欢做表面文章、搭花架子;有些干部对上级阳奉阴违,对群众则成了“官油子”、不办实事。凡此种种,都是不以实立身,不以实为守,不以实行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全部点到了当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要害,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语重心长,对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凝聚党心民心,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过去一年,我省紧紧围绕中央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广东实际,通过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靡浪费之风,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为了避免“强调之时抓一下,强调过后放一下,出了问题紧一下,形势好了松一下”的现象,我们必须牢记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论述,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扎实实开展新一轮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时刻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原标题:《“三严三实”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南方日报》2014年3月11日)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