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应坚持的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两新”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各类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具有规模小、分布广、涉及行业多等特点,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整体联动原则,完善“两新”组织党建管理体制
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关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由组织部门、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属地党组织组成的“四位一体、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解决党组织“由谁建”、党的工作“由谁管”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由工会、共青团、工商、税务、司法、民政、属地党组织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组织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条块联动、网络覆盖的党建工作新格局。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督促指导主管单位和属地党组织抓好“两新”组织领域的党建工作。业务主管单位要帮助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及时建立党组织,并对党建工作给予指导。对于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属地党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起应有的管理职责,对于一些没有主管单位或主管单位不明确的新社会组织,要主动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和服务指导,形成共同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遵循因地制宜原则,让“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凝心聚力
针对“两新”组织党员流动性大、素质不一、党组织活动时间不好安排、活动场所难落实、效果难保证等问题,要因地制宜地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党组织活动的载体。有条件的要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的党员服务中心,加强网络党建等党内公共教育阵地建设,实行多功能服务、开放式教育、交互式沟通。在活动方式上,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提高活动实效。要根据不同的组织特点,坚持“小型、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兼顾“两新”组织自身发展的实际,做到活动为党员所欢迎、为新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所需要、为业主及管理者所支持和理解,把党的建设与“两新”组织自身发展衔接起来、统一起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三)遵循以人为本原则,保障“两新”组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要加强“两新”组织中党员的管理、监督,对那些党性和组织纪律性不强的党员,要加强说服教育和监管工作,引导他们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落实党员义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保障党员的权利。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允许普通党员提出不同意见和看法。对于工作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党员,组织上要予以关心和照顾。对于党性强、业务精的党员要为他们提供施展抱负的舞台。尤其对那些长期默默奉献的党员,应当以恰当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遵循循序渐进原则,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仿效,工作中可选取工作规范稳定、人员素质较高、管理者容易沟通并对党建工作不排斥的“两新”组织作为重点工作对象,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使党建工作成为“两新”组织发展壮大的助推器,然后由点到面进一步扩展推进。实践中可以选取企业机制健全、人员相对稳定、人员素质较高的民营企业和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等为工作突破口。针对有些“两新”组织人员流动一般都在本行业内这一特点,可以通过“支部+协会”的模式来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帮助、指导同一行业、同一领域的“两新”组织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助推本行业党组织建设,有效化解人员不稳定、流动大的难题。
(五)遵循创新创优原则,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要认真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胆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途径。通过定期开展“两新”组织党建情况的汇报与交流,及时了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经验,对于党建工作的新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并尽快纳入党建工作制度化轨道,积极推广,巩固和扩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成果,不断激发党组织的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于“两新”组织的发展。
二 健全和完善党的制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健全和完善党的制度是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的根本性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建设的总任务和总要求,高度重视,通过认真细致而周密的工作,不遗余力地抓紧抓好,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推动“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不断深入。
(一)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最根本的是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党的建设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对此,“两新”组织的各级党组织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坚持和健全这一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
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和目标,是要努力在全党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民主集中制要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要实现其基本要求和目标,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具体制度来保障。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④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⑤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⑥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作为“两新”组织党组织,在党建工作实践中,要始终注意加强制度建设来保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1.坚决维护中央的领导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全党服从中央,就是全党都要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关键,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基本条件,是改革和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需要,对于推进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维护中央权威,核心是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为此,“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
2.发展党内民主,逐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事实表明,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兴旺发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要把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主观主义等不良习气;要努力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与参与;要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通过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上级党组织应充分听取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扩大党内民主,实行党务公开制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务公开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要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及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应当公开的内容。要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两新”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
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新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为严格党的生活,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
1.党日制度
党日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以及新党员履行入党手续等。它是党的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坚持党日制度,有利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的党性,加强党的团结,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制度,定期上党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的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统一思想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3.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党委(党组)要单独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提高领导水平。
(四)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我党依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党组织对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1.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把坚持党的最高纲领与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统一起来,把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为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作出贡献。
二是评议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三是评议党员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讲党性讲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四是评议党员是否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维护党的团结,密切联系群众。
五是评议党员是否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保持党员先进性,切实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应当根据形势、任务对党员提出的要求,根据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和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不同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以体现不同单位的特点,保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收到实效。
2.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通常为:
(1)学习教育。这一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着重抓好科学发展观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党内、党外评议。在这一阶段中,要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适当方式征求党外群众意见。评议中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一般在党内互评后进行。
(4)组织考察。这一阶段要召开支部委员会,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分析党内外群众对每一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提出初步意见。对其中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当进一步调查核实。召开支部大会,将支部委员的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3.结合实际,做好“两新”组织党员的民主评议
“两新”组织党组织除了必须按有关规定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还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本着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具体的评议内容和标准,注意民主评议的方法,方能达到评议的目的。
在党员评议过程中,可以采取党员自评和党员互评相结合、党外群众评议(可以吸收工会代表和经营管理层代表参加)与党内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还可以运用“面对面”评和“背靠背”评相结合的办法,也可以在群众中设立举报电话,开展问卷调查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借助工商、税务、公安、检察等执纪执法部门,查清楚党员有无违纪违法情况。党组织要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民主评议中的好党员要给予鼓励表扬,对作用特别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决不能姑息迁就,要坚决予以劝退或除名,以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 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进行
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就要逐步构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八大机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建工作的需要。
(一)党组织组建机制
一是要根据“两新”组织的特点,设置以党支部为主的党组织,并从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来考虑,建立一部分党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
二是要通过“系统管理、行业管理、挂靠管理、属地管理”四种渠道组建党组织,采取“园区式、驻村式、行业式、派驻式、独设式”的方式进行组建。
通过多种形式组建,有效实现已登记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和有党员的“两新”组织全部有党组织覆盖的目标。
(二)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机制
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尤其要提高业主对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认识,帮助业主探索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要加强与企业决策层的沟通和联系,对关系企业发展和存亡的问题,积极向企业献言献策,提高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企业自身解决不了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两新”组织的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同时,创新党建活动方式,灵活设置党建活动载体,积极开展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奉献日”等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骨干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急难险重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3.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心聚力作用
“两新”组织的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领导,指导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做到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增强党的工作的合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的关系,正确处理劳资矛盾和职工内部矛盾,积极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帮助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推进企业文明建设,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以上作用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以下活动:一是要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党组织,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评价好”的要求和“六个一”的硬件标准,开展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二是要组织开展“责任、素质、作用、作为”教育,通过实施“先锋行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围绕科学管理、增产降耗、岗位公关、构建和谐、扶贫帮困等方面开展活动。三是要探索建立“两新”组织党建服务志愿者队伍,多方位开展活动。志愿者们为党建工作出谋划策,为“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三)党员发展机制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重点在表现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非党员工会和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在生产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进步青年中发展党员。要把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纳入正常工作。定期举办面向“两新”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班,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他们先在思想上入党,在工作中经受锻炼和接受组织考验。要主动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和外省、市(县)派驻党组织,做好跟踪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四)党务保障机制
一要组织保障。成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站)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完整网络,实现组织的全覆盖。
二要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职责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体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等基本工作制度,并按统一规格在党员活动室内规范上墙,便于党员学习、对照与执行。
三要队伍保障。针对“两新”组织各自不同的特点,通过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企业内选或外聘等方式,注重把党性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职工群众工作的经营管理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中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负责人岗位上来,选准配强党组织书记。对于党组织书记是企业主的,要求企业确定一名专职副书记抓党务工作。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调整。同时,配强专职组织员,配好领导班子。为每个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和管理服务站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抓紧配备“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引导业主增强党建工作的认同感,调动其支持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四要经费保障。坚持每年从党费中划拨、财政中列支,用于解决“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党刊订阅、党员电教、示范点建设。坚持“两新”组织党员交纳党费全额返还制度。同时,注重依托村(社区)党组织的力量,对“两新”组织党组织给予有力支持。
五要阵地保障。根据企业规模、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党员活动室。为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上级党组织可免费向“两新”组织党组织赠送党旗、党刊、党建音像材料等,并为示范点配备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视上网”设备,使党员活动阵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一要强化登记。在各村(社区)、大型工业区、规模较大的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建立流动大党员服务站,采取驻点和上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党员登记,实现从地毯式摸查到经常性登记、从党组织找党员到党员找组织的转变。
二要认真核实。安排专人负责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等党员身份凭证。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渠道,与流出地党组织核实党员身份。
三要审核发证。流动党员身份核实后,对符合规定的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对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接转组织关系而无证的流动党员,由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作为参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交纳党费和享受相关服务的凭证。
四要跟踪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卡、“两新”组织日常管理信息系统,力求每天、每周、每月更新原始数据,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定期进行动态分析。
(六)流动党员教育机制
一要创新学习教育基地,把革命教育基地作为流动党员教育基地,对流动党员进行革命教育。
二要增设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和广场文化资源,开办电视专题论坛和专题讲座,以论坛、讲座促学习、促交流。
三要实行分级负责和分层次培训。市级主要抓党组织一把手培训,镇级主要抓党组织班子成员培训,“两新”组织党组织重点抓普通党员教育。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研讨活动,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参与程度。
四要将党员教育与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把党员活动与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同安排,把牢固党员宗旨信念与明晰企业发展目标同教育,把党员的精神追求与企业精神理念同培养。
(七)流动党员约束激励机制
一要政治激励。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多种评选活动和表彰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奖励和免费入籍待遇,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和政治地位。
二要服务激励。制定保护外来员工合法权益的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管理服务,不断改善党员的生活、医疗和工作待遇等。
三要优惠激励。在推荐就业、医疗保障、法律咨询与援助、办理相关证件等方面给予流动党员一定优惠,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八)流动党员党费收缴机制
一要依规收缴。流动党员凭活动证到流入地党组织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由党组织统一交镇(街道)企业工委,再由镇(街道)企业工委上交市企业工委统一管理。
二要全额返还。可将“两新”组织中的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返还到“两新”组织的党组织。
三要规范使用。党费使用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统筹安排、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
四 推行五种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与党建工作共同发展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形成党建工作与“两新”组织发展共生共荣的良好局面,才能使“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真正得到业主和管理者认同与欢迎,进而推动党建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把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积极推行以下五种制度。
(一)推行任职交叉制,强化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党组织在“两新”组织发展中的地位问题,“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可与管理层实行任职交叉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弱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经营决策权分离造成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就必须在参与决策的方式上进行调整。“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更多地体现为加快发展的凝聚力、技术创新的驱动力和职工权利的维护力。实行任职交叉制,既能保证决策层与党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又能保证党组织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的有效性,从而形成参与不干预、建议不定论、把关不包办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模式。
(二)推行流动挂靠制,强化党员队伍管理
针对“两新”组织中的党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两新”组织可以适时推出党员流动挂靠制。具体做法是:按区域重新设置党支部,外出党员流动到哪个支部的区域,就近参加相应支部的活动,流动党员由党总支及时与对点支部取得联系,使流动党员关系流进、流出不断线,始终处于有效的动态管理之中,从而使党员管理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三)推行岗位示范制,激发党员先锋作用的发挥
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两新”组织业主追求的主要目标,经济刺激往往成为经营管理者常用的管理手段。而这种纯物质的管理手段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使用不当,就很容易引发劳资双方矛盾的激化。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激发党员的先锋意识,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完全符合劳资双方实现双赢的要求。党组织应在党员中推行岗位示范制,要求党员挂牌上岗,并对示范岗位提出相应要求,影响并带动广大员工凝心聚力为企业做贡献。推行岗位示范制,既可以让经营管理者体会到党员队伍的作用和力量,让员工学有榜样、干有依靠,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又能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塑造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新形象。
(四)推行活动分散制,拓展党组织活动新空间
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集体活动,进行集中学习,在面对市场激烈竞争、生存压力较大的“两新”组织,其难度非常之大,经常开展也是不现实的。为此,要化解支部活动难开展这个难题,可以缩小支部活动单元,把支部活动放到党小组来进行。除了必须集中进行的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等重要活动之外,党内其他活动均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分散进行。党组织应根据“两新”组织的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将支部的日常活动化整为零,通过经常性的小组会、个别谈心、结对联系、党员责任区等形式,使分散的党员可以时时听到党组织的声音,时时得到党组织的教育与关怀,时时在党组织的引导之下开展工作,从而更紧密地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为“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实践证明,集分结合、以散为主的活动方式适应“两新”组织的工作实际,拓展了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新空间,也收到了应有的效果。
(五)推行学习跟踪制,提升党员理论水平
由于“两新”组织的党员理论学习在时间和精力上很难保证,党组织可采取年终年初集中强化、日常学习以自学为主、党组织抓好学习跟踪的方法开展党员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
一要定期将精选的理论学习辅导材料寄到每位党员手中,要求党员结合思想、工作以及“两新”组织的发展实际进行自学。
二要建立严密的督学措施,要求每位党员每季必须完成一篇思想汇报,每半年完成一篇学习心得体会。要将思想汇报、心得体会汇编成册,定期检查考核。
三要主办党建内部资料,指导学习方法、推广学习经验、刊载学习体会、点评学习效果。应采取点对点式的学习跟踪措施,帮助党员增强学习能力,提高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适应时代发展、企业进步和个人成长的要求。
五 以抓制度、促管理为目标,在党组织规范运行上抓落实
“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不仅要解决“抓什么”的问题,更要强化“怎么抓”的措施。必须从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入手,营造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一)建立舆论引导制度
要充分利用本辖区和本企业的各类媒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两新”组织得到贯彻落实。借助新闻媒体,开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栏,围绕党组织组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企业发展等内容广泛宣传报道,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两新”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不断深化。
(二)建立工作指导制度
要结合“两新”组织自身实际,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文件,明确工作方向,提供有效指导。组建成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专人抓、专人管的良好局面。严格推行联系点制度,市级党政领导、各县区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家“两新”组织,每年深入联系点两次以上,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委、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也应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到“两新”组织中去,调研党建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健康发展。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针对“两新”组织发展迅猛、变动频繁的实际,实行党建工作信息管理“一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库)、一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员)、一报(基础数据一季一上报)”制度,实现信息管理的动态化,确保党组织建设情况掌握的及时性和开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四)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有些地方按照“不漏管、不重管、不乱管”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模式:一是大部分“两新”组织的党组织由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乡镇村党组织管理;二是较大规模的由县区委直接管理;三是市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两新”组织的党组织由开发区党工委管理;四是各出租车行党组织由市城市运管处党委归口管理;五是市工商联会员单位中规模较大、党员较多的由市工商联党组管理;六是外商投资企业和规模大、跨地区经营的内联企业党组织由市招商局党组管理。这六大管理模式的运用,明确了管理主体,理顺了隶属关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建立督促检查制度
县(市、区)、乡(镇)以及各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要坚持把“两新”组织党建作为提升党建整体水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的考核要素,建立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的导向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第一责任人”专题述职,党员群众进行评议,有效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六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两新”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全社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形象和地位,关系到“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因此,一定要抓紧抓好“两新”组织的反腐倡廉工作,并抓出成效来,取信于社会。
(一)“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客观需要
开展“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目的是要加强党与“两新”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培养良好的党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两新”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和重要,客观现实要求必须在“两新”组织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此推动“两新”组织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进一步深入。
2.加强民营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要发生新的转变,要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环境,培养新的良好风气,提高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树立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优良印象,使人民群众真心拥护、认可和支持。要实现党在非公经济组织的领导,要在非公经济中开展党的工作,推进党的建设,就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通过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对非公经济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3.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是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坚强保障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民营经济是在所有制结构调整过程中生长、发育和发展起来的,拥有较多的自主权,机制灵活,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是能够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引导和促进非公经济组织遵守法律法规;三是加强非公经济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加强“两新”组织纪检组织建设
加强和完善“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机构,是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
1.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
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对“两新”组织不能搞一刀切,要根据实际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要尽快出台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相配套的非公企业纪检工作试行办法,明确非公企业纪检组织设置的范围、标准和条件,使非公企业开展纪检工作有章可循。要根据灵活性和效能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没有条件单独设立纪检机构的非公经济组织,要建立专职纪检委员,主抓反腐倡廉工作。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时,可与企业规章制度相衔接,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效结合,从而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和纪检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相适应的纪检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在设置工作机构和领导机制时充分考虑到组成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利益保护问题,以便保证非公经济组织纪检机构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地发挥作用。
2.明确任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科学界定“两新”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两新”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前提。结合党章规定各级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两新”组织纪检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一要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两新”组织的贯彻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要积极维护“两新”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两新”组织依法行事、合法经营,保证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要严肃党的纪律,对“两新”组织中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
3.履行职责,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一要妥善处理好“两新”组织纪委与企业主的关系。要取得他们对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做到“目标同向、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
二要对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企业主主要采取由同级纪委和上级纪委共同监督管理的体制。企业纪委有权对兼任企业党委书记的企业主的违纪违法行为向上级纪委汇报,由上级纪委实行纪律检查,根据违纪性质和程度,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上级党委和纪委要保护企业纪委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因遭到打击报复而随意开除或辞退纪委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尚未到退休年龄的干部特别是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到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或纪委领导职务,也可以由上级纪委指派机关工作人员做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纪检监督员,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
“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围绕“教育、守法、诚信、制度”四项内容,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创新反腐倡廉建设载体,真正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业主所理解。
1.强化党员廉政教育,营造“廉洁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抓住党员教育这个重点,紧紧依托组织活动,围绕党员在企业中岗位职责的履行来开展。
在教育内容上,要结合企业和党员岗位职责实际,组织党员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纪国法意识。同时,要注重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岗位技能的交流,不断提升企业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真正做到有位有为,为企业发展而努力工作。
在教育方式上,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以党员干部自学和班组、部门党小组集中学习为主,既方便组织学习,又能使理论学习与岗位要求有机结合,达到学习生产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通过加强党员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树立党在“两新”组织的良好形象;通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党员身边的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在企业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要大力开展“两新”组织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将廉政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和制度建设、经营管理中,让企业主、广大党员、员工接受先进文化理念,营造廉洁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寓教于乐,吸引广大企业主、党员、员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推动廉政文化深入开展。
2.完善企业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纪检监察人员要按照有关程序进入企业董事会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建立决策、管理和监督相对独立的制衡机制,推动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发展。要突出监督重点,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及其管理系统,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时资产评估、产权流转、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实现对岗位、职责、行为的信息化规范管理和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控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经营、采购、销售、项目决算、资金、财务等环节的制度,强化企业自律和内控机制的建设,减少和防止企业失信、失廉行为的发生。
3.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和自律作用,切实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要继续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落实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代表、服务和协调等职能,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强化行业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使企业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把企业主及管理人员是否遵纪守法、诚信廉洁经营纳入行业管理规定,在企业中倡导守法、诚信、责任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行业协会要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和信用档案系统,加强会员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行业价格自律和服务质量自律,制止垄断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按照政企分开、分类管理、健全自律的原则,改革和完善行业协会的监管方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非公经济组织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廉洁办事。
4.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坚决查处少数领导干部和个别企业主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案件,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严禁权力干预和插手非公经济组织的市场经营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到民营企业投资入股和非法谋取干股、期权,禁止领导干部下海到原任职范围的民营企业任职,减少权力“寻租”机会,防止领导干部“洗钱”行为,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和谐的环境。要建立和完善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贿犯罪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的采集和查询工作,对失信企业实行“黑名单”公示,并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则,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市场交易主体守法经营、诚信交易。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两新”组织反腐倡廉作为当前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研究制定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实际出发,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整体工作部署中,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加强指导,稳妥推进。要按照党章、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两新”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为“两新”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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