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比好更好-粗心的牛贵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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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认真对待每一个灯笼,从不糊弄别人,一丝不苟地编制着手中的灯笼,他虔诚地认为,每个灯笼都是有灵魂的,只有认认真真地编制,每尺每寸都一丝不苟地完成,让每根竹条都规规矩矩,恰到好处地排好队,站好岗,灵魂才能在灯笼的身体里呆得安稳。

    【粗心的牛贵贵】

    英涛

    牛贵贵是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

    也记不清是几岁的时候,我一时好玩,冲着他叫着他的大名:“牛贵贵!”“哎!”他竟然也大声的应了一声,然后还过来抱住我,用他那满是刺人的胡碴儿的嘴在我的小脸蛋上使劲啃了几口,乐呵呵地说,“多年父子成兄弟,喊吧,喊吧,这样亲!”于是,我就不顾娘的呵斥,开始大大咧咧地一口一个“牛贵贵”地喊他了。

    牛贵贵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粗心。冬天穿毛衣能把前心穿到后背,夏天拍蚊子能忘了蚊子停在刀尖。他是常干的马虎事就是忘了吃饭。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了一门野木匠的手艺,虽然不能做雕梁画栋,但给平常庄稼人家箍个水桶、脚盆,打一条板凳,还是绰绰有余。虽然那个年代,大家的日子都不富余,但东家也总会蒸些白面馒头招待他。可是经常他一回家来,看见正在玩沙子的我,就会拍拍脑袋,“哎呀,早晌的馒头忘了吃了,冷了,我这胃不能吃了。来,小虎,你拿去吃。”我听娘说过他在做副业时经常在山里挨饿,把胃饿坏了,不能吃生冷的东西。

    随着牛贵贵年纪越来越大,他的粗心好像越来越严重。那一年我已经到镇上读中学了。有一天,牛贵贵和我娘一起到邻村干活,中午回家的时候,发现钥匙忘记带了。娘身上也没带钥匙。大门都进不了。娘说,只有把锁撬开了。牛贵贵望着大门上挂着的那把“铁将军”,皱了一下眉头,咕哝着:“好歹也几块钱呢。”说着,他竟转身就跟邻居借了一辆自行车,骑了四十分钟,到镇中学来找我。下午第一节课的预备铃声响了,我急忙把身上那串钥匙给他,他接过去后又匆匆离去。已经是十二月的天气,天黑黑的,阴风呼号。他吭吃吭吃终于把那辆破自行车骑到家里,一见娘,又一拍脑袋:“完了,我又做了一个蠢事。没让小虎把他的自行车钥匙拿下来。”娘说,算了,反正离星期六还有几天,他也不马上回来,你来回这一趟够累了,明天再给他送回去吧。“不行。”牛贵贵翻身又上了自行车,“万一小虎忽然想到钥匙被我带走了,万一他在上课的时候就在担心他怎么回来了,他就心慌慌的,他的课还怎么上得下去?”

    等我见到他来送钥匙,正好是最后一节课下课。头发灰白、背驼驼的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大操场上站着,不停地跺着脚,驱赶寒冷。后来娘说,他赶来的时候正赶上我们刚上课,他怕影响老师和同学们,就等着我们下课。冷了想跺脚活动活动,暖和一下,又怕吵到我们,就走得远远的。他就这样一直在寒风中等了我四十五分钟,不住地咳嗽,脸冻得发红,嘴唇发白。而我一看到他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些哭笑不得。我说:“牛贵贵,你怎么这么粗心?下次出去不要再忘记带钥匙了,不然同学都要笑话我有个这么粗心的爹。”而他只是憨憨地一笑,说:“我下次注意。你放心,永远都不会有人笑话你的,你一定比我强,你一定不会像我的。”

    牛贵贵说得没错,我比他强。我真的成了村子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并且有了一份好工作,娶了一个好媳妇儿。于是,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少到一听说我回家,牛贵贵就会像过年似的高兴。

    今年过年因为没有别的安排,我终于决定回老家,早早的在腊月十八就打电话通知了娘和牛贵贵。可是等我回到家,见到的却是一个成天傻笑,或者自言自语,或者满地打滚,甚至到处大小便的牛贵贵。原来,从知道我要回家的消息后,牛贵贵就趁着腊月二十,镇上赶集的日子去采购东西准备迎接我的归来。就在他坐着邻居的拖拉机回去的时候,突然看到镇子街道的一头有卖菠萝的,他大叫“停下”,然后还没等拖拉机停稳,粗心的他就跳了下来,结果一跤摔倒在地,等救醒过来,就变得呆呆傻傻的了。

    听了这事,我愣在地上,因为,只有牛贵贵知道,我最爱吃菠萝。我从不敢让娘知道,娘要打我的。还是七岁那年,村里的彬子的叔叔从部队回来探亲时从南方带来了一个大菠萝,彬子左手一片右手一片地抓着菠萝片片,得意地在我面前炫耀。听到他“咯吱,咯吱”地咬着那片白白的果肉,闻着从他手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好闻的香气,我的口水流了下来,眼巴巴地问他:“给我一丝丝?”彬子却只是不屑的朝我“哼”了一下,又继续夸张地嚼着,却半天都没有嚼下一小口。这个时候牛贵贵来了。我喊:“牛贵贵,我要吃菠萝!”牛贵贵为难地说他没有。我一时委屈上来,就倒在地上,用脚使劲踢着土,疯子似的喊着:“我不管,我就要!我就要!”牛贵贵脸色大变,想拉我,却不知我哪里来的那么大的蛮劲,他怎么也拉不起来。最后,他无奈地转身,竟躬背哈腰地对彬子讨好地恳求:“彬子,分一小小块让小虎尝一下好不好?叔给你做个蝈蝈笼子……”彬子看看笑得谄媚的他,又看看在地上赖死的我,终于点头。当我终于尝到了菠萝的鲜美,我不禁由衷地感叹:“真甜!真好吃!”想不到,一听到我的话,牛贵贵竟然掉下泪来,他咬了一下牙,声音有点颤抖地说:“小虎,都怪爹没用。以后等我有钱了,我一定给你买很多菠萝吃。”现在,他终于可以有钱买菠萝了,可是菠萝没有买到,他却变傻了。我打着自己的脑袋,宁愿自己从来就没有喜欢过吃菠萝。

    可是一切都无法挽回了。牛贵贵变傻后啥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的小虎。有时候他在地上撒泼,一群小孩子围着他看热闹。急得抹眼泪的娘就会大喝一声:“再闹,小虎就不要你了!”他就会神奇地从地上站起来,一脸羞赧地跟在娘背后,乖乖地去洗手。

    我回来的那天,娘在姑姑的帮忙下,操办了一桌酒席,宴请亲友,为我接风。牛贵贵不耐烦坐着吃饭,在席间走来走去。有时候见人就讨好地笑着,讨一个馒头,然后神秘兮兮地藏到口袋里,再偷偷溜回屋里去。等到客人都散去,我准备洗脸的时候,牛贵贵忽然轻手轻脚地闪到我面前,拉着我的袖子,让我去他屋里。一进他的屋,我一看,天哪!炕上一堆雪白的馒头。“小虎,小虎,快来。”他有些口吃地说,“我,我今天又忘了吃早饭了,我不能吃冷的,会胃疼,这馒头给你吃,吃……”

    啊,这个粗心的牛贵贵,他怎么能傻了,他怎么能把一切都忘了,还当我是小孩?这个粗心的牛贵贵啊,难道他真的像姑姑说的,他粗心到不知道我是不是他的孩子?当年,他订了娃娃亲的那个女人——就是我的娘,抗拒这门包办的婚事,可是她喜欢的那个下乡干部却违背了誓言,回去娶了城里姑娘,伤心的娘嫁给牛贵贵才五个月就生下了我。所有人都说我长得像那个下乡干部,可是牛贵贵却始终坚称我是他的儿子,是娘早产下来的。因为娘生我时大出血差点送了命,牛贵贵就死也不再让娘生孩子了。牛贵贵啊,你现在傻了,怎么还以为我是你儿子?

    我觉得喉咙里有个东西堵着,半天没有说话。牛贵贵急了,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把馒头塞到我手上:“吃,吃,小虎吃了才好长大,长大了生个孩子,生个孩子当爹……”

    看着这些馒头,我的眼泪不听话地流了下来。

    【盖在碗里的爱】

    英涛

    结婚几年了,我一直和老公过着简单轻松的二人世界。哪怕是去年公公过世后,留下婆婆一个人在乡下,我也还是没同意把婆婆接过来一起生活。不是我不想孝顺她,而是总觉得她看我不顺眼,怕生活在一起互相生气。想起第一次跟老公去见未来公婆时,我现在心里还不是滋味。那天婆婆表面对我客客气气,可是在我出去上厕所回来时,却无意中听见她对老公说:“宝宝,我说你和她不合适就是不合适,你怎么就是不听呢?你看她白白嫩嫩,一副大小姐的样子,什么事也不会做,将来够你苦头吃的!”但老公还是没听她的,我们还是结婚了。

    不过婆婆说的也并没有错,我确实什么也不会做,结婚以前厨房从来都不进,婆婆也从来不让我进,说怕洗坏了我的嫩手。结婚以后,我迫不得已学会了做饭,但也总是以简单省事为目标,我们家的饭碗,不会超过三块,盘子不过超过三只,汤盆也不会超过三个,每餐的饭菜也不会超过两菜一汤。老公有时候受不了了,就拉我去下馆子。

    好友丽丽看见我们下馆子就会唠叨我,说什么家里的饭菜才卫生可口啊,老在外面吃不好啊。那天她又在感叹时,我顶了她一句:“家里的饭菜好,那你来我家帮我做啊!”她愣了一下,朝我翻了一下白眼:“我要是会做就不用老是回娘家了。哎呀,我妈做的饭那才叫香啊!每次一回家,就能看到一桌的菜都用碗盘扣过来盖住,等我们一进家,我妈就把碗掀开来,那菜就热气腾腾、香喷喷的……”

    看丽丽流口水做陶醉状,我忍不住也感叹起来,还是自己的亲妈好啊。可惜我爸妈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家,婆婆是离得近,可是婆婆哪能比得上亲娘呢?“就是就是,婆婆再好也比不上亲妈。”丽丽忙不迭地附和。

    转眼到腊月了,正在出差的老公打电话来叫我到婆婆家把婆婆做好的腊肉、香肠带回来,他可能要快过年才能回家,怕到时候来不及拿。回乡下前,我已经电话通知了婆婆。一进婆婆家门,我就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她的饭桌,果然,做好的菜都是就那样敞着,我的心莫名地失落。吃饭的时候,我也就吃不出什么滋味。

    吃完饭,我就要走。可是一提起那几大袋沉甸甸的腊味,我忽然想起不知该怎么烹制,于是,从来不进婆婆厨房的我,走进了婆婆的厨房。我刚要开口问,却看见洗碗池里堆着一大堆的碗盘。“刚才我们没吃那么多菜啊,怎么这么多碗?”我的话脱口而出。“盖菜用的啊。”婆婆也随口答道。“那怎么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呢?”婆婆笑了,额头上的皱纹很深:“每次我做好饭,用碗盖好后,就到门口看你们到了没有,看到你们到了,我就马上回来拿掉碗,你们就可以很快吃上热乎饭啊。宝宝说过的,你胃不好,更不能让你吃冷的饭菜了……”

    我顿时愣住了。原来,婆婆也有妈妈一样的爱,只是婆婆的爱,我们都看不见。

    回去后,我利用双休日的时间,迅速把家里堆杂物的房间收拾了出来。当老公回到家,看到我收拾得这么干净,还有厨房里新买的一大堆碗盘时,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我满头大汗地第一次做了一桌子的菜,每做好一道菜就咋咋呼呼地叫他帮忙拿一个碗来盖住,他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终于,我丢下饭桌上的成果,扔掉围裙,下楼去把早早就被我赶到楼下和门房的王老太太唠嗑的婆婆接了上来,扶她坐到了饭桌前,老公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

    婆婆乐呵呵地看着我们。我很得意地向老公宣布,我把婆婆接过来一起住了。然后,我小小心心地、一个一个地,掀去了盖在菜上的碗。桌上的菜一下子都腾起了热气,老公的眼睛好像被热气熏得雾蒙蒙的,只会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张口结舌的样子。最后,他终于说出话来了:“这个,盖菜的方法很好啊。”我“扑哧”一笑,说:“是啊,碗和碗相亲相爱,这菜就热气腾腾嘛。”

    “一家人相亲相爱,这日子就一团和气哦。”婆婆突然接过话来说。听得我们哈哈大笑。

    的确,婆婆和媳妇并不是天生的冤家,如果我们都是一只碗,只要我们能敞开自己的胸怀,面对面,心对心地相对,媳妇和婆婆的感情,也会是热乎乎的。

    【荒凉的土地也会开满鲜花】

    张颖异

    爷爷是个园艺师,在市内的一家规模很大的国营苗圃干了一辈子,前年,退休后,他谢绝了一些民营苗圃的高薪聘请,和同样已经退休的奶奶一起回到乡下的老家安享晚年。

    回到老家后,爷爷清闲了一辈子后,逐渐感觉生活得特别空虚,伺弄一辈子花草的爷爷决定自己弄个花圃,让自己的晚年生活充实丰富一些。

    经历过饥荒年代的爷爷知道庄稼地的重要,所以,他没有营租用同村村民的农耕地,最后,他看中了离村四里多路的一片荒地。

    这块荒地以前是一片荒湖,二十多年前,湖水干枯了,就成了块荒地。这里地势很低,一到夏季的时候,就会蓄满雨水,成为浅滩,雨季过后,又会很快干枯,多年来,一直闲着,没有人耕种。

    听说爷爷看中了这块地,村里人都劝他:“就那块地,荒了几十年了,根本就没有人想过利用它,你年龄这么大了,就别去折腾了,一块荒地,也弄不出什么花样,让它继续闲着吧!”

    爷爷听了哈哈大笑:“你们说那是什么也长不出的荒地,是吧?那好,我要让这块荒地开满鲜花”。

    爷爷说干就干,因为这块地离村里比较远,爷爷回家有些不方便,于是,他找来工人,在那块荒地边搭建了两间简易房,另外,打了水井,修了一条灌溉渠,还修了一条排水渠,以供雨季的时候向外排水。爷爷买了锄草机等设备。

    一年后,经过爷爷的辛苦劳作,这块三亩多的荒地上果然是繁华似锦,开满了各种鲜花,爷爷种植得最多的是玫瑰。城里的花店老板听过我爷爷开了个苗圃,都争相前来采购。爷爷的花圃稳稳地挣了一笔,充实生活的同时还能盈利,于是,爷爷的干劲更大了,觉得自己晚年生活很丰富很充实很有奔头,他和奶奶生活得很舒心……

    我在城里开发区的写字楼里上班,不知道为什么,每天都感觉很累,每天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脸,我就烦。

    每天早晨去上班,不管是我小区开电梯的大姐还是楼道口执勤的保安,不管是大厅内的物业值班人员还是保安,都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到了单位,同事的表情也是淡淡的,这样的淡漠让我内心很受压力,这不是用冷脸向我示威吗?我还怕你?于是,我也就用冰冷的表情捍卫着自己的自尊。越是这样每天绷着脸,越是能看到更多的冷脸,我更加郁闷。

    听说爷爷的花圃经营得非常好,周末的时候,我就到了乡下爷爷那里赏花散心。午饭时,爷爷见我愁眉不展,说话也漫不经心的,就问我有什么心事,我就把职场的压力、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淡薄倾诉了出来。爷爷听了哈哈大笑:“傻孙女啊,你老是说别人绷着冷脸啦面无表情啦,你自己呢?我觉得你自己每天就是那个啥啦?对,不是有个时髦的词,叫冷艳吗?我觉得你就是冷艳,整天绷着脸装冷艳!”冷艳?爷爷说话这么逗!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爷爷自己也乐,乐过后,他指着窗外开满鲜花的苗圃:“你看看这,现在生机盎然繁花似锦的,外人有谁能想到一年前这里还是块荒凉的土地?怎么变成这样的?不还是爷爷精心经营的嘛,如果不精心经营,哪能变成现在这般漂亮啊。与人相处也是如此,你不肯付出你的微笑你的热情,那你只能收获冷漠,每天看到的都是一张张冷漠的脸,自己心里当然憋屈啦,如果想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改变自己,你一定要记住爷爷的话,只要用心经营,只要肯付出自己的热情,荒凉的土地也会开出鲜花……”

    爷爷的话让我茅塞顿开!

    从此,我每天进出小区的时候,我都会主动热情地和电梯大姐、保安、保洁员打招呼,没有多久,他们一见到我都笑脸相迎,开始主动和我打招呼了,特别是开电梯的大姐,每天我乘坐电梯的时候,她总会笑眯眯地和我聊几句天。

    在单位,每天早晨上班,我总会主动和同事打招呼,以前,我与单位的同事不怎么来往,上班独自来下班独自走,弄得像个孤独侠女一般!现在,很多女同事开始邀请我下班后去健身或者周末逛街,男同事开始与我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了,我一下子觉得单位的气氛温馨了很多,以前在单位绷紧的伸进开始放松了下来,感觉自己过得很轻松很快乐……

    昨天,我接到一个大学同学的电话,说她近期特别烦闷,因为周围的人一个个脸绷得像男人剃胡子那个样子,又不欠他们的钱,他们为什么把面部表情整成那样?她心里特别地不爽。看来患有城市冷漠症的人不止我一个啊!我爽快地答应了这个周末和她见面的要求。

    我已经想好了,我们见了面后,我一定要把爷爷对我的教诲说给她听,我要告诉她:只要付出热情付出努力,荒凉的土地上也会开满鲜花……

    【等待一条鱼】

    许冬林

    第一次见面在饭桌上。哪些人,说了些什么话,为什么事,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钟小江坐林小衫身边,给她夹了一碟子菜,有羊肉泡馍,咸鸭笋干……钟小江把夹好菜的碟子往林小衫面前推推,笑笑,眼神里是请她吃的意思。

    林小衫惊得半举了手,交叉叠在下巴前,说:呀!我不吃荤的!羊肉不吃,牛肉不吃,鸭啊鹅啊都不吃……

    那你吃什么?钟小江侧着头看着林小衫小巧而细挺的鼻梁问。

    吃蔬菜,绿色的蔬菜,小青菜,苋菜,空心菜……林小衫倒豆子一样,下巴底下的小白碟子里,似乎被她倒了一碟子的绿色。“哦,还有鱼,最爱吃,我在等着鱼上桌。”林小衫忽然补这么一句。

    钟小江扑哧笑起来,半举着筷子,手腕支在桌沿边,说:有点无情的偏心哦,为什么不放过一条鱼呢?

    放过?为什么?林小衫疑惑地问,睁大眼睛,长长的睫毛百叶窗似的被提起来。

    钟小江说:我好象赶了一群畜生,路过你家门前,你举着刀叉,羊没要,牛没要,鸡鸭鹅也晃着身子拍着胸口欢喜地过去了,本以为你善心,都会放它们过关卡,没想到,惟独拦下一条鱼。瞧这一条鱼心里多委屈!说着,钟小江把最后上桌的鱼夹了一条放在林小衫碗里。她被他逗得哭笑不得。事后,林小衫总怀疑,那天起初他给她夹了一碟子的荤菜,本来就有恶作剧的嫌疑。

    那时候,林小衫二十八岁,在相对保守的江边小城,还没把自己嫁掉,心里也是小鸡出壳似的急。每天早上起来,腰横担在一只天蓝色大橡皮球上,锻炼腰部的柔韧度,仰面看屋顶,心里就默念:一定要在三十岁之前嫁掉!一定嫁掉!像基督徒的饭前祷告,然后才去洗漱,吃早餐,上班,迎接崭新的一天。

    也见过不少良家男子,有的工作还好,年龄瞒报得离谱。有的年龄相当,职业却是不能叫人放心地敢托付终身。饭桌上认识钟小江的第二天,林小衫去相亲,见面在一家茶楼,男的介绍人说是一个收税的小税官。两个人相对坐在一处挂了竹帘的角落里,小税官介绍自己的职业时,相当幽默,他说自己就是一新时代的“穆仁智”,为一最大的东家收租税。林小衫啪地笑起来,忍不住迎上去一句:那要见了东家就烧香,见了佃户就放枪吧。他接道:差不多,有时候也会视情况而变通,见了躲税的就放枪,见了美女——就烧香。说到“美女”两个字时,他颇有意味地看林小衫一眼,然后剥开一袋爆米花,倒进桌上的浅紫色玻璃盘子里,似乎是烧香了。相谈有几分欢,林小衫的心情也膨胀成半盘子爆米花,各方面都不错,除了男的身高叫人遗憾些,她想着以后要不要再穿高跟鞋了。

    一个星期以后,钟小江跟在林小衫当年的师姐白鸥身后,约林小衫K歌。白鸥也是钟小江远房姨娘,其实钟小江早就对白鸥直呼其名。路上,林小衫想起钟小江给她夹了一碟子荤菜的坏来,忍不住想还击一次,于是逗他,说:你瞧,我师姐白鸥是你姨娘,你该也叫我一声“阿姨”的……钟小江很不屑,嘴角蹦出一个“切”字来。其实,林小衫比钟小江只大五岁,但是,一个是70后,一个是80后,隔一代了。所以逗钟小江的时候,她感觉内心稳稳当当。说到后来,也有点苦涩,竟有老了的感觉。那天唱歌,她专挑老歌来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被她唱得并不恬美,却是落寞寡欢,而钟小江,唱《披着羊皮的狼》也唱得并不投入,或许是太投入,唱到“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时,嗓子里哽住了,再也唱不下去,于是早早散场。有人逗钟小江,问谁是莫斯科郊外月色下的一只狼,钟小江从蓝色牛仔裤口袋里弹出一只烟来抽,没回答。

    结婚事业稳步发展中,“穆仁智”约林小衫一道去看房子,看过房子去装潢材料市场逛。林小衫在一家店堂里看地板时,肩膀被拍了一下,迷糊着还以为当年走在学校篮球场边,被男同学的球不小心砸着了。带着一点点怒气扭头看时,却是钟小江。钟小江很夸张地喊:嗨,真巧!林小衫看看身边穿着淡蓝色制服的“穆仁智”,有点尴尬,低声说:是啊,真巧!钟小江又把气氛提起来,开心地说:我也准备装潢房子,来看材料,你呢,也是要装潢房子吗?林小衫摇摇头,浅浅地笑笑。钟小江望望林小衫身边矮一截的“穆仁智”,点点头,笑笑,露出一颗白白的小虎牙。临分别的时候,对着林小杉的背影,钟小江忽然很大声地追一句:他是你“男”朋友吗?他把“男”字很狡猾地重音处理了一下。林小衫在心里骂了一声钟小江,看着自己不穿高跟鞋,还比自己矮两厘米的“穆仁智”站在台阶下,忽然不愿在身高1米78的钟小江面前答应一声“是”。她低头说:是朋友。红着脸,把一个“男”字扣下了,像一个长者准备了三百块的压岁钱给小孩子,伸手的时候忽然发现那孩子不招人疼,于是临时,扣下一百,揣起来。走在大街上,看着人行道上合欢树开着粉红的一片花,林小衫觉得很讽刺,也有点惭愧,发现自己有点虚荣,有点像叛徒。

    钟小江听见林小衫的回答,没作声。待林小衫走远了,才想起来似的,猛地把右拳头甩到头顶,火炬似的,有种篮球进篮的喜悦。

    林小衫惨了,就为那“朋友”两个字,“穆仁智”很悲壮地与她分了手,他知道,她到底是在乎他的身高的。林小衫对钟小江是既怨恨,又感谢。恨的是结婚事业因为他的那一问终成泡影,感谢的是,他帮她逼近答案——其实心底,她还是没有接受那个“穆仁智”,像羊肉泡馍和咸鸭笋干,虽然已经夹在碟子里,临到嘴边,还是放下,到底不喜欢。她知道自己挑,挑食,也挑人。

    用佛家的话说,渡人的时候,同时也是在自渡。钟小江帮林小衫逼近答案,同时,也帮自己逼近了答案。他终于知道,自己是喜欢林小衫的,很喜欢,从第一次见面在他身边吃饭开始。他的心里,她是一条绿色的毛毛虫,有袅娜的腰身,小口小口地吃东西,很安静,也很贪婪。

    钟小江开始追求林小衫,有点明目张胆的味道,林小衫没当真。夏天,钟小江送林小衫防晒霜,林小衫接在手里,晃晃,看看牌子,说:到底是提醒我“防老”还是提醒我防晒呢?说过,又把瓶子撂进包里。钟小江临走,林小衫又说了:我会记住你孝敬的小礼,等你结婚时,我会算作礼钱还给你的!钟小江转过身,狠狠剜了林小衫一眼。

    过了年,又添一岁,情人节又逼近,林小衫觉得简直是四面楚歌,心里悲凉得很。朋友们约着去K歌,钟小江不知道怎么得到消息,也赶着插进来了。闹腾到夜里11点多,朋友们丢下钟小江与林小衫在马路边,相继离去。两个人站在幽暗的合欢树下,钟小江转身对着林小衫说:就剩咱们两个了,是继续“谈歌论调”,还是很风雅地“打情骂俏”?A,“谈歌论调”,B“打情骂俏”,你选!林小衫止不住地笑,很配合他的幽默,就选了,结果A和B都是错误,钟小江说正确答案是自己做护花使者,送林小衫回家,因为夜已深了。他还说,来日方长。一路走在合欢树下,有时候,林小衫的高跟鞋的细跟嵌进人行道上铺的地砖缝里,她斜着身子提着腿拔,钟小江折过身扶她胳臂,怕她摔倒。林小衫很感动,她心里想,这小子要是再大几岁多好!

    钟小江送给林小衫的礼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胆和离谱。他送她九盆玫瑰花,长在花盆里的,害得她一下班就要照顾这些花,浇水,松土,搬进搬出地晒太阳,弄得像个奶妈似的。后来,他在送了N件裙子之后,竟然,竟然送了她一套粉红色的内衣。林小衫决定出手,她想,她不能一把年纪了,栽在一个小屁孩手里。她不能等到他结婚时,把这些东西折成礼钱还给他,她担心到那时,自己可能已经爱上了他,爱得无法挽回。而他比她小五岁,五岁啊,怎么可以呢?

    林小衫请了假,在家里将所有钟小江送的大大小小东西,都装进车里,赶在上班时间小区里没什么人,开过去。敲开钟小江家的门,里面正在装潢,林小衫走进去看,地板,吊灯,沙发……林小衫呆住了。这是她每天早晨腰横担在天蓝色大橡皮球上闭目设想了千万遍的新房子模样,是的,屋子里的家具和摆设都是她上次在装潢一条街看中的,这真奇怪。钟小江一肩膀的灰,从阳台边走过来,嘴巴贴近林小衫耳朵说:都是你喜欢的,我慢慢打听到的,筑巢引凤,我的理想也是今年结婚,和你的一样。林小衫手指掩着嘴巴,拼命抿着,没出声音,但是泪水从指尖上流下来。

    师姐白鸥告诉林小衫说,他知道你急着要在三十岁之前结婚,所以,赶着装潢房子,天天跟在师傅们后面催;嫁个比自己小的男人,确实需要不同凡响的胆量……

    钟小江把九盆玫瑰花又送过来,隔着小院门,他说:我是钟小江啊,鱼是养在江水里的,我就是你等着最后上桌的那一条鱼啊,我一直在等着被你吃掉。林小衫说:可是这一次,我想放过一条鱼了!钟小江驳道:那你全吃素啦?林小衫又被他逗笑起来。“我看见你了!我看见你笑了!”钟小江在院外跳起来,掂着脚,目光灼灼地跨过院门,像匹欢快的小马。

    【重塑生命】

    刘笑虹

    祈子最近常在病房里看电视,因为她闲起来就一点事没干的。

    电视里播放了两个在汶川地震中脑部受重伤、后幸存下来的“植物”男人,一个从“植物”状态中慢慢苏醒过来,一个正在等待苏醒。醒来的似乎知道了自己是谁,是谁的男人、谁的父亲,未醒来的那个也是睁着混沌的眼睛,满含深情的“看着”身旁的妻子和亲人……

    电视里还播了,一个武汉的年轻警察,多年前,一次与歹徒殊死搏斗,脑部中弹,成了植物人,现在他已经像孩童一样开始学习写字了……

    祈子看到这时,就像有双带着指甲的手掐脸一样掐着她的心,她明白,一个重新醒来的植物人实际上已经是生命的更弦易辙了。

    祈子一定是属于那种命运最最不幸的女人。头年,孤身将她拉扯大的父亲因突发脑溢血刚刚去世,今年夏天,在他们夫妻俩稍有疏忽时,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就因偷偷与小玩伴去湖中游泳而溺亡。正当他们夫妻俩共同依附着,千方百计想从巨大悲痛中解脱出来之际,老公骑的电驴子却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个酒足饭饱后的醉汉驾驶着小轿车给撞飞。虽说保住了性命,但医生说,他已经是个植物人,不大可能再苏醒过来。

    不到一年时间,幸福的爱巢连同生活的天空都在她面前坍塌了。她将丈夫的头抱在怀里,使劲的摇,大声喊着要他醒来,就像父亲倒下后她做过的那样,可父亲的体温还是在她的怀里慢慢的凉去。她也曾将儿子僵硬的身体抱在怀里,可那时身边还有一个可依赖的人。现在呢?

    在阴霾的日子里,祈子每晚老是不断的做梦,她总是梦见她在空中飘着,云雾中一会看见老爸,一会看见儿子,一会又是丈夫走近她,她想拉住他们,可谁也够不着。突然,一个胡子跟云一样、脸有些像父亲的老人从雾里走来,对她轻轻说:生命是不能重复的,失去的将永远失去,它只能在心里去重塑……

    她写好了遗书,清理完房间,随时准备去追赶还没走远的三个亲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对祈子来说的确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可祈子暂时还不能就此一走了之。

    病床上还躺着个有呼吸、有心跳的亲人。也许是因为天堂门口的手不大容易够着人间,丈夫没拉上她之前就这样一直在尘世的边缘徘徊,为着是留下来照看令自己心痛的女人还是去追赶逝去的亲人犹豫。他既然还在为身边这个曾经深深爱过的女人一息尚存,她也就不忍心就此撒手。

    生活就这么在等待中苟延残喘着,她已经不是在等待他的归来,因为主治医生曾唬着一尺多长的脸跟她再三说过,他是不可能再醒来,那只有几万分之一的可能。那她就只能等着他安静的离去。

    每天祈子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家庭录像拿到他的床头,大声的放给他听,放给他看,同时也是为了放给自己听和看。那里面有孙子和爷爷打闹嬉笑的镜头,有他们全家郊游的温馨时刻,有他们欢聚节日时的热闹场景……

    放完一遍又一遍。然后祈子就捏着他的手,在他耳边说上很久很久只有他们俩人才知道的悄悄话。最后就自顾自的哭上几个小时。

    没有生活可言。

    这天,她正在给他剪指甲,突然发现他的手指抽动了几下,接着胳膊肘也似乎有些抖动,同时,眼珠子露着白开始不停翻动。她先是吃惊,继而兴奋,接着就大喊大叫起来:“医生,他醒了!医生快来啊!他醒了!他醒过来了!!”

    惊悸的叫声回荡在整个病区,震撼着人们的心。

    当医生们带着吃惊的表情急冲冲进来为病人检查了一番后,仍是恢复一脸漠然,摇着头对她说:“这些动弹是大脑脑干的深部活动,属于植物人正常范围内的神经性抽动。他没有醒来,也不大可能再醒来。”

    如果有了奇迹发生的希望,却得而复失,这种打击比原本就没太指望奇迹出现的打击更大。这天她哭得“哇哇”的像在嚎,时间也更长。可能是丈夫的轻微举动刺激了她,哭完过后她下了决心,不还有个几万分之一吗?我怎么就不能使他成为那万分“之一”呢?

    电视里播放的那些故事也给了她启示。

    她不再天天哭泣。而是开始有意识的给他按摩,每天长久的给他播放家庭录音、录像带,更长时间的与他说话。录音带里有他们全家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有儿子的歌声,有老父的慈祥,有丈夫的憨态,全部都是他们一家人美好生活的再现和对未来的期待。

    儿子从五岁就开始学围棋,男人虽不会,但他每星期总有三四天骑着电驴子带儿子去体校学棋,回来后就照着教练布置的作业陪着儿子练棋。

    这天祈子发现,男人的右手中指微微的搭在食指上面,就像一个围棋中两指夹着棋子准备出棋的动作。祈子以为这只是他无意识的偶然。她轻轻的放平了他的手掌。可不一会转头来发现,那两个手指又这样搭在了一起。往后,他每天都会有这种重复的动作。

    这种只有祈子能明白的动作似乎在给祈子某种暗示,希望在向她招手。

    冬去春来,可能是被自己爱人声音的感召和美好生活的诱惑,有一天他真得醒来了。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冉冉初升的太阳刚刚照到病房的墙上,使原本雪白雪白的墙变成了一片金黄。煦煦微风撩动着窗外花盆中已萌芽的嫩叶,在那片金黄上投下若隐若幻的影子。

    正在给丈夫洗漱梳理的祈子发现,他好像跟平常睡醒了一样慢慢睁开眼来。祈子先还以为又是自己产生了幻觉,就用手去抹抹他的脸,可他没有因为她手掌的晃动而闭上眼睛,反而将眼睛睁的更大、更圆。

    这次祈子没有惊叫,没有冲动,只是将脸颊慢慢贴紧过去,大滴大滴的热泪就这样顺着脸上所有能淌过泪水的沟壑淌了下来,淌到了男人的脸上、头发上和嘴里。

    她知道这次他真的是醒来了。

    醒来后的男人笨拙的摸着她的手哭,虽然看不见眼泪,可祈子知道他是在哭。接着还呲着牙笑。

    那天半夜,祈子独自一个人跑到住院大楼后面的大草坪上,双手拽着一缕一缕的青草痛哭,然后又将头按在草皮上磨蹭,呲着牙笑。直到东方露出晨翌。

    她发现,丈夫醒来后的哭和笑都是没目的的,就好像是几个月大的孩儿。问他所有的问题,诸如:我是谁?你是谁?儿子叫什么?他都只是摇头,只有当问到他:饿不?他才会猛劲的点头。一副超级婴儿的模样。

    祈子去网上查了。有医学专家说:一个植物人能苏醒,实际上是人类本身不具有的“动物再生功能”在他大脑的脑丘、脑干里发生了作用,这也是为什么说植物人能苏醒本身就是“人类生命的奇迹”的原因。

    我们知道,一个生命的大脑受到重创后,从“植物”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是多么的不易。实际上就是我们的大脑皮质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更新换代,大脑里有部分大脑皮质又重新像伤口上的新肉一般再生出来。但它并不是原来的大脑皮质得到恢复,因为现代医学已经证明,大脑皮质的死亡是不可逆、是不可能恢复的。如果是恢复了的大脑皮质,它就必须和原来的生命体有所联系,有意识、知觉、思维等人类特有的高级神经活动。同时,还具有原来的记忆、感情,有原来的一些本领、功能和习惯。但我们所见过的这些苏醒过来的植物人都很少具备有这些原来生命的特征。

    那么代表一个人个体全部的大脑经过了更新换代,还能说是原来的一个生命个体吗?他除了一副外表如初的躯壳之外,现在的生命跟原来的生命还有那些直接关系呢?这种生命对周围的人和自己亲人还有什么意义?他原来的灵魂还会有些许依附在这个躯壳内吗?

    祈子不得而知。

    她只是不厌其烦的开始教他说话,可感觉这比当年教自己幼小的儿子说话要困难许多。更使祈子没料到的是,他最先学会的尽然是“妈妈”二字。

    那天她一边给他在床边放着儿子小时候讲故事的录音带,一边给他擦洗着身子。突然,他眼里噙着泪,跟着录音机里儿子的声音,对着她含糊的叫了声:“妈妈”。

    她惊喜之余又感到透身的悲凉,怎么就把自己的老婆叫成“妈妈”了呢?她甚至在一时间里产生了幻觉,分不清面前这张略带幼稚的脸,到底是孩子的脸,还是属于和她同床共枕了十几年丈夫?

    就这样,很长一段时间,他就这么“妈妈、妈妈”的叫着,只要他有事,就叫“妈妈”,大小便叫“妈妈”,肚子饿了叫“妈妈”,想笑了也叫“妈妈”。而且在她听来,这“妈妈、妈妈”叫得就跟原来儿子的叫声如此相似,如出一辙,都是尾音很长、甜甜的嗲声。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恢复了一些功能,有时还能搀扶着下床活动一下,语言能力也有所提高,会说一些诸如“吃肉”、“写字”、“好看”“娃哈哈”之类的简单用语,但在她听来怎么全部都是儿子原来常说得语调和用字,就连他平常不卫生的揉眼动作都是儿子特有的——不是用手背,而是用手掌。

    脸长还老是“唬”着的主治医生和同病房的病友们一样,都对眼前发生的事啧啧称奇,怎么救丈夫就捞回了个儿子呢?

    接着,更奇怪的事发生了。

    这天,她正低着头在病床边打盹,突然听见有人轻轻的叫:“丫丫、丫丫。”

    她吓了一跳,抬头四处张望。丫丫是她小名,她想看是谁在叫,因为这是她去世父亲特有的声音。这语气,这声调,是她从小就听惯了的,她永远都不能忘却那如山一样的恩情和这柔水一样的呼唤,只有父亲在世时才这么叫她。

    最后她发现声音来自床上,是他在轻声叫她。为了证实刚才听到的声音确实发自他嘴里,她将身子挪近了些,抚着他的额头轻声问:“有啥事,你说。”

    “冲杯茶。”他耷拉着流涎的嘴角喃喃道。

    丈夫从不喝茶。

    这是父亲在世时的习惯,每天都要喝两泡茶。一泡是早起后,父亲总是散完步回家后,坐在那个藤木摇椅上,慢慢品完那杯茶再开始做早餐。一泡是午后,午睡起来,握笔狂书之前,茗茶,沉思。那杯中飘出阵阵的浓郁茶香,至今都萦绕在祈子心梁。

    现在面前这很含糊且轻微的“冲杯茶”三个字,却在她耳边如雷鸣般的响彻,她即诧异又心酸,心里的五味瓶顿时被这雷给劈开,眼泪随即喷涌而出。

    时间在慢慢的匍行,他的个体生理特征也慢慢在凸显。一会是儿子的角色,隔会儿就是父亲的身份,常常是刚喊着“妈妈”,马上就叫“丫丫”,除了这副躯体和容貌之外,他几乎丧失了自己原来的语言、个性、习惯,乃至特征。没有再像丈夫自己原来的地方。

    就这样,男人在三个生命角色中无意识的来回游走着。每天时而流着口水,哼哼着撒娇;时而斜着眼帘,四处好奇的张望,时而又严肃的皱着眉头,乜着嘴自言自语,抬起佝偻的手指也像是父亲握着毛笔的模样。

    祈子看在眼里,惊在心头,喜在眉梢。她甚至不知道往后去还会再发生什么奇迹,也许还会有更令她吃惊的事情在等待着她。

    她的努力终于换回了三个亲人的真实存在——虽然这不是完整的三个亲情。但她无怨、她珍惜、她感恩。老天爷就是知冷暖、有爱心,同时给她送回了三个她一生中最心痛、最牵挂,最爱念的人。祈子知足了。

    这天,男人定着眼怔怔的看了祈子好一会,字正腔圆的清晰说道:“祈子,我们回家吧。”这完全是丈夫固有的神态和语气。

    啊!我们要回家了,我们还会有个家,一个幸福的家!

    那晚,杞子又开始不停的做梦,她梦见他们一家人手牵着手在云中漫步,碰见一个胡子有些像云的老头,白胡子老头对她说:“不要丢下,不要失望,不要放弃。如果我们将那已经逝去的生命植入到我们自己的灵魂中,生命就会以另一种形式在我们心中放大,所有逝去的生命就能够再生。你现在相信了吧。”

    【莫笑农家腊酒浑】

    龙玉纯

    也许是远离都市地处大山之中的缘故,我那位于雪峰山余脉半山腰的山村故乡,至今还山清水秀民风淳朴,保持着一份未被世俗风气污染的纯洁,虽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境界还有些距离,然而勤劳善良、慷慨仗义、乐于助人、热情好客之风始终蔚然,尤其是古诗中所描述的“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之景象,在这里还是司空见惯非常自然。

    客人来了有好酒,野兽来了有猎枪,这既是山里人的讲究,更是山里人的性格。古往今来,好酒与猎枪,对于这里大山深处的农家来说,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就像耕种田地的犂锄一样必不可少。山大沟深野兽比较多,为了防止它们偶尔走出自己的地盘来展示野性胡作非为,有必要一家备上猎枪一支,在适当的时候给予警告或者教训。好酒就不同了,在这里它已经和茶米油盐一样是各家各户的开门大事,既少不了更少不得,不然每顿饭就会缺了一种滋味,客人来了也就体现不出山里人家的那份真情实意。

    可能是山里太潮湿而且昼夜温差不小的原因,喝谷酒吃辣椒成了山里人家的共同爱好。辣椒可以去湿,谷酒可以活血,爱上这两样东西完全在情理之中。自己喝酒自家酿,要吃辣椒每年种,没什么特别的,但山里人家“待客必须三样酒”这个规矩,确实就有些与外地不同了,如果要追根究底的话,只能说是古往今来这里人们热情好客的传统与继承。

    清楚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家里有客从远方来,客人来了就有妈妈做的糯米甜酒喝,吃饭就会有腊肉,在那个老百姓生活贫乏的年代,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喝上甜酒吃上腊肉,毫不亚于现在的小孩上麦当劳,那是无比幸福的事情。不管当年条件如何艰苦,但山里人家依靠地理优势和勤劳的双手,还是做到了“待客必须三样酒”。客人一进门,首先端上一大碗糯米甜酒冲鸡蛋,表示热情地欢迎;到了正餐,烫上一壶谷酒,端上香喷可口的腊肉,表示对客人的尊重;送客人走时,再倒上一杯生津止渴的杨梅酒,祝客人一路顺风,欢迎客人下次再来。

    当时我妈妈做的糯米甜酒在小山村很有名,酒色白里透着一丝黄,入口醇甜,香气朴鼻,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邻居们经常请她当师傅帮酿甜酒。我是妈妈酿的甜酒的真实粉丝,六岁时就因偷吃致醉攀上门前树枝不肯下来,至今我回去探亲还会有人提起此事。每次妈妈做糯米甜酒时都不准我和弟弟靠近,只许我俩远远地看着,我们兄弟俩从小贪玩,衣服干净的时候少,她怕我俩不小心会掉脏东西进去。我至今还记得,妈妈反复告诉我们说,千万不能用沾了油的不干净容器去做甜酒、盛甜酒,那是会坏酒的。

    糯米甜酒的做法看上去很简单,但我妈妈每次做起来却非常讲究,先是选粒大而均匀的糯米,淘洗干净,放入瓦钵内,加清水淹没浸泡两小时,用筲箕沥干;然后将木甑放置到蒸锅上,上柴火,待甑内上汽之后,将糯米均匀松散地舀入,加盖用旺火蒸一个半小时,再取出倒在大筲箕内摊开,用适当清水从糯米上淋下过滤,使淋散沥冷的糯米温度保持在三十度左右的样子;最后将蒸熟的糯米舀入瓦钵内,把酒曲碾成细粉,顺着一个方向用手均匀地加入。酒曲不能用化学曲,而只能用我们当地一位师傅用一种植物做的那种曲。然后用木棒抹平,中心处挖一个不太大的圆洞。钵面遮以消毒布,盖上木盖,外面找个麻袋、棉袄、毛衣之类的东西裹起来,放入我家专制的发酵木柜内发酵,然后静置两天,等香气四溢,就基本上可以吃了。在农忙季节,老家山村几乎家家都酿甜酒,大家辛苦一天收工回来,将甜酒冲上清凉的深井泉水,喝上一两碗,顿觉疲劳消失,精神抖数。村里每家每户都有一块上种水田用来种糯谷,虽然糯谷产量比较低,可没有一家会舍不得。

    酿谷酒更是一项技术活,不是谁都能酿出好酒来的。在我家父亲只管种稻打米喝酒,酿酒过程还是全由妈妈张罗,爸爸最多也就有时打个下手。妈妈酿谷酒的技术在我们村里也算不错,虽然不是数一数二,用爸爸的话来说,她几十年来既没烧过一锅酒,也没出过一锅寡酒。酿谷酒不是一天二天就好了的事,至今我还没完整看到过一次,也就写不出什么了。记得上次回去时,听妈妈与邻居交流怎么酿好谷酒,说得很有意思,她说酒糟发酵时间不是固定的,就像年轻人谈恋爱到结婚一样,有的快有的慢,得看情况;同是谷酒,谷子下得多,酒曲撒得满,气温一高,肯定就发酵快;酿谷酒,最要紧的就是蒸煮这个关卡,千万猴急不得,急了缺酒味,也憨不得,稍为磨蹭半个时辰,酒味就会给你打折扣,尤其拖不得,拖得时间稍长点,酒糟子会冒酸变醋。

    山里人家都喜欢用第一锅谷酒泡药酒,第一锅酒度数高,泡出的药酒效果好。上次我回家探亲,到处串门,就喝到了桂皮酒﹑枸杞子酒﹑鹿茸酒﹑当归酒﹑杜仲酒﹑生姜酒﹑覆盆子酒等等,其口感一点也不亚于某些天天在电视上打广告的所谓名酒。当然,给客人上酒时,山里人家男主人一般会委婉地问客人有什么喜好,不喜欢喝药酒的话,是绝不会拿出药酒来的。山里人实在,一般不会劝酒,除非关系特殊。“你一杯,我一杯,喝得脸上红霞飞;你一口,我一口,看得星星都在抖。你不醉,我不醉,恁宽的马路哪个来睡?你也喝,我也喝,三杯下肚喊大哥。”顺口溜中这样的情景,在我们那大山深处是难得一见的。

    山上盛产杨梅,聪明的山里人便把新鲜的杨梅泡酒,于是山里人也有了自产的上等果酒。客人要走了,想要他或她或他们留下深刻印象,便倒上一杯酸甜味浓的杨梅酒,这酒只要一入口,便让人顿觉气舒神爽,消困解腻,回味无穷。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山里人家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过去的茅草房子绝迹了,一幢幢风格各异的小洋楼拔地而起,过去的羊肠小道也不见了,村村户户都通了水泥公路,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手机等过去只有城里人用的家电产品,也纷纷走进了农家。就连最难改变的生活习惯,也慢慢地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过去一般不喝高档白酒的乡亲们,今天也开始购买商店里的名牌白酒。我爸爸有次在电话里曾和我开玩笑说:“儿子,喝过高档白酒后,我才发现世界上原来还有很多的精彩……”

    【难忘的一次通话】

    龙玉纯

    绝对不是开玩笑,现在如果有谁去问我父亲,打电话是拿起话筒再拨号,还是先拨号再拿起话筒?我敢肯定他会微笑着摇头作出这样的回答:那洋玩意儿是城里人用的,我这个湘西大山里的老庄稼才懒得去管它谁先谁后呢!他这样回答自然有他说得过去的道理,我的老家远离都市在山沟沟里,借改革开放的春风好不容易才甩掉贫困的帽子不久,电话对于他来说还意味着是奢侈,自然未来得及把它列入生活必需品之列。

    我十七岁当兵至今快十年了。从告别父老乡亲参军到广州某部,一年以后又从广州考进郑州的军校,后又去南京学习,毕业后分至总参驻山西某部,后又调入驻湖北某部,有什么大小事情有什么心里话,一直都是通过一纸书信向父亲倾诉的。父亲小时候有幸念过几年私塾,毛笔字写得比我用钢笔还顺手,再加上他是个书迷,平时又是个热心肠爱为邻里之间写写画画,因此文字功夫也完全不在我这个上过多年正规学堂的人之下,于是书信便成了他和千里之外的儿子我联络沟通情感的最佳选择。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过父亲会给我打电话,父亲也可能从来没有想到过他能和离家千里之远的儿子通上一次电话。

    沾工作的光,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有两台电话,一台是军队内线电话,一台是国内直拨电话,它们那各具特色都很悦耳的铃声不时响起,仿佛在随时提醒我它俩是我工作上的忠诚助手。我从未在上班时间打过私人电话,那既是部队的规定,也是一名机关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意外!今天上午快要下班的时候,我接到了远在家乡省城工作的叔叔的电话,他在电话的那一头当时用有些神秘的口气对我说:孩子,有人想和你通话,仔细听好!

    会是谁呢?我想,该又不是那帮最喜欢和哥哥装神弄鬼的弟妹们吧。他们一个个被现代都市文明熏陶得无比聪明机灵,常常让我这个脑袋里装满了兵法战法的人也往往捉襟见肘笑话百出。

    “纯儿,你在干什么呀?”多么熟悉而又陌生的乡音,这又是谁呢?我的大脑顿时象那奔腾电脑高速运转起来。

    沉默。尴尬的沉默。

    “离家久了,连我的声音也忘了?应该不会这么离谱吧!”

    “爸爸,是您吗?”听出来了,我似乎如梦初醒,激动地抖着话筒大声问道。

    “哈哈哈,我的儿子,总还算吃了皇粮没忘爹娘!”父亲那爽朗的笑声顿时将我紧紧拥抱,已经将近两年未回家休假的我立即有了在家的温馨感觉。

    他说三句,我说一句,打开了闸门的话流滔滔不绝。整整半个小时,就这样在我们父子俩密密麻麻的言语中匆匆而过。

    父亲告诉我,他这次是专门来省城感谢叔叔的,感谢叔叔十多年前据理力争让我参了军,从而使我这几年在部队受到了很好的教育今天终于有了出色的成绩。

    什么?这话多少使我有点摸不到头脑。近来我有什么出色成绩吗?扪心自问,没有!这些天来我整日忙着陪上级检查组考核检查,就即使算得上有一点出色的表现他也不可能立即知道,到底又是什么呢?

    事出有因。我那初中三年级时的语文老师,也是我爸爸的一位朋友,他前不久在学校图书室翻一堆旧报纸时竟然奇迹般地在《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等报刊上发现了我的名字和我写的散文及诗歌。“好家伙!学生的文章都写到这个份上了,算我这些年的书没有白教,粉笔灰也没有白吃!”老师他一激动,拿起这几份报纸便直奔我家,一进我家门就扬言要为此与我父亲一醉方休。望子成龙天下父母同心,父亲戴着老花眼镜高兴地将这几份报纸的副刊仔仔细细品了三遍,然后感慨地对老师说:“感谢您这位园丁的辛勤培育,我家祖传没文化的铁树上,终于破天荒冒出了一朵秀才花。”

    酒酣耳热之时,父亲又记起了我高考时以八分之差落榜的事。这家伙当兵前并没有什么说得过去的表现,也没有什么明显向好的方向发展的苗头,老师您分析分析,又是什么原因使他这几年有所进步的?这还用得着分析吗?军营是一所大学校、炼钢炉,只要是有志青年,在那里都能百炼成才,你当时把他送进军营,现在证明这着棋走对了!老师他边喝边笑。说句实话,那时我还有点不同意呢,我想让他继续读书考大学,好在他叔叔比我有远见,硬是把我说服了,不然……酒话道真情。那得好好感谢他叔叔!对,是应该去感谢他叔叔!

    就这样,父亲第二天一早便乘客车来到了省城的叔叔家。叔叔得知原因后也非常高兴:“我只知道这小伙子荣立了两次三等功,没想到今天还写起了文章,有希望!这得好好感谢部队的培养。”于是他顺手就拨通了我的办公室电话,要我父亲与我好好谈一谈:一定要更加努力工作,不要骄傲,好好报答部队多年的培养。

    说了半天,感谢来感谢去,父亲就是没有想到,儿子能有今天,首先要感谢的还是他自己。我笑着对他说:“爸爸,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一、二篇短文算不了什么,如果硬要感谢谁的话,我看首先还得感谢您,是您辛辛苦苦将我拉扯大。过去我们家里穷,您替别人干活宁愿不要工钱,也要多为儿子借几本书看,就凭这个我今天也得争得一点成绩来算是对您的小小报答。”

    “哈哈,这话我喜欢听。俗话说:子不肖,父之过。只要没人在背地里说我老农民没文化教子无方,我这当父亲的也就谢天谢地心满意足了。听说报纸发表你的文章后还有润笔费,哦,好象现在是叫什么稿费,是吗?你可千万不能为了钱而去胡编瞎写误人误己哟!我现在身体还好,暂时用不着你寄钱回来。你要是真正想孝敬我,就多给我寄回一些刊登有你文章的报刊杂志,多立功受奖,在我看来这个比钱更管用,更能让我高兴!”

    “好的!爸爸,您的话我已经记在心里,您放心吧,我今后一定更加努力,保证做个好人当个好兵……”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亲是一株默默扎根于黄土地上朴实无华的庄稼,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近田野背朝蓝天默默地用自己的血汗养育了我,却从不言回报。面对这深深的父爱,传统的父爱,明天的我又将怎样去履行我的诺言呢?又怎样才算是对父亲最好的报答呢?人生路漫漫,我的求索才刚刚迈出稚嫩的第一步,要想今天作出一个确切的回答显然还为时尚早。在此,那还是先让我衷心地对父亲道一声:爸爸,儿子感谢您!

    【永远的红玫瑰】

    卢海娟

    恋恋不舍地与男友道过晚安,已经接近午夜了。沉浸在柔情蜜意中的云萝轻手轻脚地上楼,打开家门。

    父母都不在身边,和她一起生活的只有年逾古稀的外婆。见外婆的房间还亮着灯,她轻轻推开房门。

    外婆很沉迷地坐在窗前,云萝进门后,她一惊,转身佯嗔了这个丫头。透过外婆的苍颜白发,云萝竟然发现,窗台上的花瓶里插了一枝含苞待放的红玫瑰,那朵花娇艳、饱满,散发出让人沉醉的香气。

    “哪儿来的红玫瑰?”云萝不经意地询问,伸手想把那朵花儿取出来,据为己有。

    外婆先是神色忸怩,见云萝来抢花儿,一下子很敏捷地冲过来护住了花瓶,说什么也不让云萝拿走,嘴里还嗫嚅着:

    “别动,拣来的,是我拣来的。”

    见外婆紧张兮兮的样子,云萝笑起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过了两天,云萝几乎忘记了这件事,可是,她发现外婆的房间里竟然多出了两朵红玫瑰,它们有的妖娆地怒放,有的仍紧锁花蕾,每一枝都风情万种。而外婆,像个小女孩似地坐在玫瑰花前,抚摸着、嗅着,那样沉醉地喃喃说着什么,昏花的老眼里溢出温暖和柔情,隐隐地好像还在哼着一支不知名的曲子。

    云萝惊诧了!要知道,外婆已经七十五岁高龄。

    见了云萝,外婆慌里慌张地逃回常态,小心眼地把云萝推出房间,关门时还偷偷地瞄了瞄她的红玫瑰。

    云萝一头雾水,决定一探究竟。

    一整天,外婆都呆在家里,打扫房间,准备饭菜。老人家心情极为愉悦,一副快乐又满足的样子。

    晚饭后,外婆见云萝一直赖在家里,就显出一副着急的样子来了。云萝于是下楼,在附近藏好。

    过了一会儿,外婆衣着整洁光鲜,精神飒爽地出了门,急急地向附近公园的方向走去。

    公园里散步的人很多,云萝见到外婆在公园的门口张望了一下,走进人群,过了一会儿又走出来,一只手藏在衣襟里,脚步匆匆地往家赶。

    藏在衣襟里的手握着的,就是玫瑰花吧?

    云萝急忙走进人群,远远地见人们正在指指点点。原来,在一棵苍老的银杏树下站了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大爷,一大捧红玫瑰簇拥在他的怀里,实在有些诡异。老人有些佝偻的身子在晚风中微微颤抖,脸上却露出热切的表情来,不时地在来来往往的行人中搜寻。老人手里的玫瑰,则很绅士地分发给那些独自走过的老年妇女。

    云萝试图与老人沟通,打探出玫瑰的秘密,可惜的是,老人专注于花儿和面前的老妇,并不理睬她。

    直到午夜行人散去时,老人送出最后一枝玫瑰,才舒了口气,像完成了一件重要的任务似的,蹒跚着离去。

    其实,有些玫瑰是被随手扔掉的,云萝就看见好几枝红玫瑰在离老人不远的地方跌落红尘。

    大多数的玫瑰都被人偷偷带回家,带回某个宁静的卧房。

    云萝牵了男友的手,两个淘气的年轻人偷偷地跟在老人身后,走过很远的路,终于,老人停在一幢古旧却很雅致的平房前掏出钥匙,原来这里就是老人的家。

    老人急匆匆地进了家门,好像有什么急事似的,很紧张地拨了屋子里的电话。云萝和男友躲在窗前,电话打通后,老人很热切地问,英子,今天你来过吗?收到我送你的花了吗?

    不知电话那边说了些什么,老人唯唯诺诺的,最后说,那就好,那就好……然后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

    云萝和男友偷偷地透过窗子往屋里看,只见老人面前放着一束红玫瑰,旁边有一张镶嵌极好的很大的黑白照片,照片上一个扎着辫子的少女。整间屋子似乎都充溢着她灿烂明丽的笑容。

    老人对着照片看了很久,长长叹息一声,自言自语地说,英子啊,五十多年了,总算找到你了,想见见你,你偏说自己又老又丑,明明答应了又不肯正大光明地来。唉,算了,我已经发出三百朵玫瑰花了,三百朵玫瑰,总有一朵是属于你的吧,这辈子不见,下辈子我看你还往哪儿藏?

    说完了这些,老人好像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大概就要就寝了,云萝和男友感动着,牵着手悄悄离开。

    外婆的小名是叫英子吗?云萝试探着问。

    英子?外婆一脸茫然。看来,外婆并不是送花老人念念不忘的英子、那么外婆认识那个送花的老人吗?云萝不依不饶。

    宝哥——外婆一下子陷入了沉思,宝哥是外婆少女时代的邻家男孩。那时,她是他的青梅,他是她的竹马,可惜,战乱时两家各奔东西,懵懂的情感戛然而止。只因那棵老银杏树留下了他们唯一的记忆,这一生,外婆都没有离开过这棵银杏树。如今,在银杏树下送花给老妇的人,不是她的宝哥,又会是谁呢?

    外婆两颊泛红,像饮了爱情的佳酿的少女。

    其实,他不是她的宝哥,她也不是他的英子,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美好的爱情总会在人们的心中,发酵成沉年的酒,让人一生迷醉。即使年逾古稀,也会为生命举起烛火,像红玫瑰,绽放和凋零都会有别样的美丽。

    【善良做芯,爱心当罩】

    朱成玉

    父亲做灯笼的手艺远近闻名,但父亲从不以此为业,靠它来赚钱。许多人为父亲遗憾,嫌他浪费了这一身手艺。父亲却总是憨厚地笑着说:当玩了,闲着也是闲着。

    逢年过节,很多人家都来求父亲做灯笼。自然不会白求,家境殷实些的,会给些闲钱。所以童年里,我们过年总会吃到很多好吃的,也有新衣服穿,放的鞭炮也多,和别人家的孩子比,我们要算是幸福的了。家境贫寒的穷人,会拿些粮食来求灯笼,他们宁可从嘴里省出来几升粮食,也要做个大红灯笼,图个喜气。他们心中,有一个思想根深蒂固,他们把灯笼当成一种寄托,当成了好日子的火种。父亲一视同仁,不会因为穷人还是富人,一律应允,害得自己整个腊月都闲不下来,忙得昏天黑地。但望着一家家大红灯笼高高挂,父亲就会一边抽着烟袋,一边很满足地笑,把眼睛眯成了一条连小咬儿都钻不进去的缝。

    父亲的灯笼完全是用竹子制成,而且用以编织的竹篾十分精细。这种呈椭圆形的灯笼被称为长命灯,也叫火葫芦或火蛋灯。灯笼通体由竹子制成,故有富贵驱邪之说。竹子四季常青,在民间寓意长命富贵。依我们这里的民俗,逢年节点亮竹制灯笼不仅增加年气,还可保一辈子不受穷。另有虔诚的人说,如果哪家媳妇婚后没有身孕,娘家妈便会在除夕夜偷偷将灯笼点亮悬挂在女儿寝房外。按照此法尝试,来年肯定能抱上孙子。还有的人说,点上灯笼,可以使家里人都健健康康的,没病没灾。各种各样的说法,不一而足,但中心只有一个,都是些善良而美好的愿望。

    点灯笼还有讲究,正月过完,一般要将灯笼燃尽。迷信的老人说把灯笼留到来年会对子孙不利,不过父亲不舍得将它烧掉,正月后,将灯笼芯掏空,再用布将两端缝合,就给了我当蝈蝈笼子。

    做灯笼是个细致活儿,需经过片竹、削竹、编织、定型、上纸、写字、上油等繁锁的过程,每个过程都需要严谨的操作,只有在灯笼腰身糊裱上一圈红色皱纹纸的时候,灯笼才有了灵魂,细密的纹路衬上红色,一份喜气便骤然附到灯笼身上,挥之不去。

    父亲认真对待每一个灯笼,从不糊弄别人,一丝不苟地编制着手中的灯笼,他虔诚地认为,每个灯笼都是有灵魂的,只有认认真真地编制,每尺每寸都一丝不苟地完成,让每根竹条都规规矩矩,恰到好处地排好队,站好岗,灵魂才能在灯笼的身体里呆得安稳。那些灯笼做好后,父亲的手上便落满疮疤,那都是让锋利的竹条划伤的。

    邻居拴柱来求灯笼,拿来了半袋米。他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对父亲说,因为领阿爸去治病,过年才回来,没赶上定做灯笼。只想来碰碰运气,看父亲有没有多做出一个来。我们知道,拴柱家境贫寒,而且家里的老人病了很久,花了很多钱医治,吃了很多的药也不见效。

    “我只想把灯笼高高地挂起来,没准那样阿爸的病很快就会好了。”拴柱充满期待地说,仿佛这灯笼真的成了救命良方。

    父亲刚开始犹豫了一下,但听到拴柱这样说,便斩钉截铁地说道:“有,正好多一个。”父亲从里屋拿出了一个又红又大的灯笼递给拴柱,“把这个拿回家挂上吧,希望它能灵验,让你阿爸的病早日好起来。”拴柱一个劲地道谢。父亲还撵出家门,硬是把那半袋米原封不动地塞给了拴柱。父亲心软,看不得别人的苦。“你们家条件不好,这个就拿回去吧,这可是你们过年要吃的白米饭啊。那个灯笼算我送给你们的。”

    拴柱被父亲感动着,堂堂一个五尺汉子,在父亲面前直抹眼泪。

    那是所有灯笼中做得最好的灯笼,那是我们留着自己挂的灯笼。可是父亲却白白将它送人了。我在心里和父亲赌气,嫌他把自己家的灯笼送给了别人。父亲却说,如果拴柱那个虔诚的愿望可以成真,那么我选这个最好的给他,自然就会更灵验一些。

    那一年,我们家虽然没有挂起灯笼,但左邻右舍高高挂起的灯笼,那些被赋予了灵魂的灯笼,仿佛格外的惦记着制造它们的人,争着要把光亮照过来似的,把我家的院子照得透亮。人们不约而同地仰起了头,看着那光闪闪的被赋予了生命的喜气的家伙,用对生活最大的热爱将一年的快乐都渲染在灯笼上,仿佛看到了光灿灿的丰收的年景,看到了衣食无忧的将来,看到了一个个即将成真的美好愿望……父亲微微有些喝醉,看着那些在风中飘荡的红红的灯笼,不无骄傲地说,总算没有瞎了这身手艺。

    现在我才懂得,父亲在编制那些灯笼的时候,把自己也做成了一盏灯笼,用善良做芯儿,用爱心当罩,这盏灯笼高挂在我的心里,一生都不会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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