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忧远虑-我对“开学第一课”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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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灾、避险、救生这些方面的教育和相关知识及技能的掌握,习惯的养成和意识的形成,需要反复的教育和训练,还需要定期演习和检查,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娱乐化。如果误以为学生和家长一时的欢乐愉快就意味着安全教育的成功,一旦遇险,适足以误事。

    谁代表90后?

    近日,多家报纸发表长篇报道,介绍上海世博志愿者的动人事迹,并且就90后的评价进行讨论和评论。由于有媒体要我发表意见,我也读了一些相关报道。的确,90后一代不少可贵的优点通过世博志愿者的言行显示了出来,纠正了以往对他们的误解和担心。不过,我同时指出:仅仅根据90后中的某些群体存在的毛病就否定整个一代人,如将“富二代”“官二代”的缺点扩大到90后,当然是极其片面的,完全不符合事实。但因为有了世博志愿者的突出表现,就对90后高度赞扬,认为有些论者完全是杞人忧天,同样过于简单。

    对任何群体和社会现象的分析评价都必须考虑样本的代表性,对0后同样如此。

    根据近年的大学毛入学率推测,大学生在90后同年龄人群中不过占20%上下。能当上世博志愿者的90后大学生绝大多数属上海高校,少数来自北京等地的高校,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志愿者也是从其他高校或高职挑选出来的。90后的大学生超过千万,可以说,他们代表了同年龄层中优秀的大学生,其中大多数又是城市青年。他们一般没有衣食之忧,即使来自贫困家庭或农村,也已得到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的呵护。他们基本都是竞争中的强者,包括能如愿以偿当上世博志愿者——无论出于什么目的。

    但其他的近80%的90后就没有那么幸运。除了极少数的“富二代”或“官二代”有出国留学、继承家业、子以父贵的际遇,个别能够靠机遇和本领自己创业外,其他人至多能进入职校,找到一份过得去的工作,挣到养家活口的钱,能进入富士康已属万幸,更多的人的工作和生存条件还远不如在富士康。

    而且,这些90后多数从小生活在农村;或者只接受过名义上的九年义务制教育,实际并未达到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随进城打工谋生的父母生活在城市边缘,一般只能进民工学校,幸运地进了当地中学的孩子,在高中毕业时也不得不返回根本不熟悉的原籍,不少人因此而丧失考上大学的机会;或者属留守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温暖,感受不到足够的亲情。即使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他们中的一部分最终能与今天的世博志愿者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或者过上同样的生活,但他们心灵上曾经受过的挫折和损伤也不容易消除,何况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按照以往“看主流”“抓本质”“分清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掌握发展方向”的观念和方法,世博志愿者无疑是90后的主流,属于本质,代表“九个指头”和发展方向。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岂能无视80% 90后的存在?即使是其中极少部分人的“支流”问题,也可能造成反社会的严重后果。

    2010年7月6日

    儿歌不能一味依赖传统

    据市妇联发布的2006年度“我喜爱的少儿歌曲”调查结果,儿童平时最爱听和唱的七首歌都是近年来新流行、并非专为儿童谱写的歌曲,其中《发如雪》以28%高居榜首。而在最受儿童喜爱的歌手中,以40%居首位的周杰伦主唱的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儿歌。

    对此,有关专家已经做过分析,指出有六大原因导致传统儿歌不再受宠。在这些原因中,有的是可以通过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加以改进的,如现代家庭对孩子缺乏音乐熏陶,升学压力引起课堂音乐教育异化,儿童歌曲缺乏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作者,政府投入和支持不足。但另一些原因则足以引起我们的深思:“太幼稚”成为众多少年儿童不喜欢儿童歌曲的主因之一,儿童歌曲因“没有活力”“节奏感不强”“歌词内容太简单”而被多数孩子视作“俗气”“封建”“老古董”,儿童歌曲题材老化、内容枯燥、缺乏时代气息和不符合儿童心理等,却使传统儿歌到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地步。

    其实,传统的儿歌之所以能长期流传,正是适应了儿童与社会需要的结果。但再优秀的儿歌,它适应的时代和范围总是有限度的。尽管我们现在已经不知道古代的儿歌是怎样唱的,但从传世的古代“童谣”和一些短小的诗歌看,无不朗朗上口,明白易懂,内容生动,特色鲜明。另一方面,所谓“童谣”与成人的歌谣或“民歌”之间,历来并无严格的区别,往往也包括男欢女爱、思旧怀乡、感时忧国、修身齐家等儿童一时无法理解的内容,只是利用“童谣”的形式加以推广传播。如曾经选入中学课本的《汉末童谣》之一,“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实际是一首政治讽刺诗,却借儿童之口以类似今天Rap的方式流传。我相信,当初多数儿童是在不明白什么意思、更不知道目的的情况下一传十、十传百的。

    到了近代,学校成为传播儿歌的主要场所。清末和民初的新式学堂,无论是中学、小学还是幼稚园(幼儿园),一般都设音乐课,教学生唱歌是主要或唯一的内容。我们现在称之为传统儿歌的,基本上都是此后产生的,有的是完全新谱写的,有的是据以往流传的文字内容谱曲的,有的是用外国乐曲填词的,有的则是翻译的外国歌曲,其中真正在中国古代或民间流传的“童谣”几乎没有。好的歌曲既可以是儿歌,也同样得到成人的喜爱,也不受传统或外来的影响,如《两只老虎》本来是一首西方民歌,改写为“打倒列强”后成为北伐军歌,北伐将士高唱之际,同样是一首流行的儿歌。

    随着公共娱乐场所的增加和媒体的进步,社会也成为传播儿歌的重要场所,甚至超过了课堂的作用。报刊、留声机(唱机)、广播、电影、电视、录像的出现及普及,使歌曲的传播越来越快,越来越与歌手的个人魅力结为一体。我们幼时都是先从广播或电影中听到一首好听的歌,再从报刊上抄下歌谱歌词,然后自己学唱,或者找机会跟着广播中学唱。由于没有电视,能看到歌手的形象或演唱的机会是很少的,想当“粉丝”都很难。但另一方面,现在的娱乐手段多了,儿童的兴趣爱好更加广泛,在唱歌以外还有多种选择,儿歌无法一枝独秀也是很正常的。加上以往的政治运动也波及儿歌,不少优秀的儿歌都被批判为“封资修”,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更只剩下《革命造反歌》《红卫兵战歌》“毛主席语录歌”和屈指可数的几首“革命歌曲”可唱,连我们四五十年代出生的人都已没有机会唱传统儿歌,何况八九十年代后的儿童!

    但是,“似曾相识燕归来”,调查也显示,《两只老虎》《外婆的澎湖湾》《闪闪的红星》《让我们荡起双桨》《雪绒花》《卖报歌》《童年》《种太阳》等八首歌曲依然最受儿童欢迎。其中既有革命歌曲,也有外国歌曲;既有我们儿时就会唱的,也有近年才流行的。所以,我们对传统儿歌的式微,大可不必过于担忧,关键还是如何创作或引进当代儿童喜爱的歌曲。“寓教于乐”,离开了“乐”本身,教也无从进行,所以对儿歌不必加上太沉重的任务,让儿童在轻松愉快中有所得就行。

    至于一些已经被淘汰或流传不下去的传统儿歌,应该由专家加以收集保存,作为研究音乐史、教育史、社会史的资料,或者作为历史展示,让它们发挥应有的作用。

    2006年5月15日

    我对“开学第一课”的忧虑

    9月1日18时55分,央视财经频道播出“知识守护生命”大型公益节目,此前的8月26日,教育部曾发出通知,要求全国2.2亿中小学生都要收看该节目,因而被称为“开学第一课”。在此前后,主流媒体一片赞扬,并引述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的说法,称这是将奥林匹克精神与中华民族的抗震救灾精神完美的结合,通过对学生进行“避险自救”知识教育,教学生掌握避灾的常识和技巧,真正“用知识守护生命”。同时这是“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启动活动和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不可或缺的项目,也是全国中小学新学期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上的第一课。有的媒体更盛赞这“第一课”是由“清一色的全明星制作”。

    将安全教育列为开学第一课,的确有其必要,何况是在震惊世界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知识守护生命”的命题也完全符合中小学教育的主题,需要不断深化。但对用这样一种方式来上这“第一课”,并且由教育当局组织实施,对于各方给予的如此高的评价,我不无忧虑。

    “开学第一课”应该由谁来上?无疑该由老师,由校长。特别是对新入学的儿童来说,接受知识和正确观念的主要来源应该是老师。家长对学童的教育,大多也是“要听老师的话”。再出色的电视节目都不应该取代课堂教育,再重要的内容也必须通过老师来传授,否则就不成其为学校了——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开学第一课”只能由老师上,而不是电视节目或明星。

    “知识守护生命”,完全正确。但谁更代表知识,是老师,还是明星?当然,参加播出的明星中不乏专家学者,但大多是以名人明星的身份出现的。对具有很强模仿能力但又缺乏自主性的中小学生来说,无疑也会产生明星们代表知识的误导。某些明星的弱点正在于缺乏知识,甚至缺乏常识。一旦他们成为中小学心目中的“知识型偶像”,后果又会如何?安全教育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教师完全有传授讲解的能力。如果连这样的内容都要特别冠以“知识”,并请全明星出场,那么其他更重要更复杂的教育内容该请谁?目前社会上对明星的过度崇拜已经影响到中小学,如果连“知识”都要让明星来代言,岂不会使更多的中小学生将明星当成自己的偶像?莫非中小学也得请明星当安全教育的“形象代言人”?

    安全、防灾、避险、救生这些方面的教育和相关知识及技能的掌握,习惯的养成和意识的形成,需要反复的教育和训练,还需要定期演习和检查,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娱乐化。如果误以为学生和家长一时的欢乐愉快就意味着安全教育的成功,一旦遇险,适足以误事。在日本,中小学定期进行防震演练时,对教师、学生的要求都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

    我完全理解教育部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心和引起家长重视的良苦用心,也非常赞赏明星名人们对社会公益的奉献。但即使这一节目获得百分之百的成功,也只是供中小学生和家长们观赏的有教育意义的节目,代替不了教师和学校经常性的教育,切勿夸张其事。

    2008年9月3日

    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要有具体措施

    据报道,昨天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读。针对教科书价格越来越高以及社会有关人士呼吁的教科书应该循环使用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研究,建议将原草案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这自然是一个好消息,如果真的付诸实施,既能减轻家长负担,使学生从小养成节俭的习惯,也能节约资源,有利环保。但如果没有具体的鼓励措施,恐怕只会流于形式。不信的话过两年可以统计一下,全国中小学有多少课本循环使用了?

    我看到过不少有关人士情真意切的呼吁,也见过一些人对课本“利益集团”义正词严的谴责,但几乎没有人认真讨论一下,在中国现阶段实行课本循环使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我曾就此发表过一篇短文,似乎没有引起有关人士或主管部门的注意。现在既然将“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正式定为国家法律,我想我对此还有进一步说明的必要。

    其实,有关人士或政府主管部门只要将自己置于教师、家长或学生的地位,就不难理解,要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必须扫除几重障碍。

    在普遍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国家,课本都是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封面上印着“国家财产”,所以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明白,任何人只有使用权,不能当成私产。学生使用时不仅要加以爱护,而且不能在上面随便写字勾画,教师最多允许小学生用铅笔临时作些记号或写几个字,但要求过后就擦干净。而铅笔、橡皮也是免费提供的合格产品,不会将纸划破或擦不掉。教师不布置课外作业,也不让学生将课本带回家,一般不会遗失。这些课本大多是硬面精装、大开本,印制质量很高,经得起多年使用。而且教材内容稳定,不必经常更换。

    而在我国,课本是家长出钱买的,当然不能强制学生将用过的书交出来。除了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外,谁愿意使用别人用过的旧课本?如果只有少数人用旧书,教师和家长会担心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这两年有些地方为学童提供免费课本,上面印了一行标志,或盖上一个公章,都会引起一些人的反感甚至抵制。要让学生无偿交出旧课本,于法无据,有的家长宁可当废纸卖,有人要保留下来以备复习,有人要留作纪念,都无可厚非。旧课本是免费提供,还是折价付费,都将是校方的难题。既然是学生自己的课本,就不能禁止在上面书写勾画,损坏、遗失都无法干涉。教师能不布置家庭作业?学生能不将课本带回家?再说,这次修改规定教科书“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课本的用纸用料、印制质量不可能很高,经过一学期使用,使用价值已经有限。即使今后课本不经常更换或修改,循环使用的良好愿望也不易实现。

    国外另一种教科书是通过市场实现循环利用的,那是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教材。由于这些教材都是由教师指定的,五花八门,有的就是教师本人的著作,每种的需要量不大,印数很少,一般价格都很贵,而且课修完了学生留着也没有什么用,真需要的话图书馆也可以借到,所以用过后学生就会卖给旧书店,其他人需要时也首先去旧书店找。这种办法显然不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

    因此我建议,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应该与逐步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结合起来。先选择若干种内容稳定,可以多年不修订的教材,按多年使用的要求选材用料,精心印制,作为国家财产发给学生使用。这些课程不要求学生回家复习,课本也不得带离学校,必要时可另配一次性使用的作业习题本。在此基础上取得经验并计算出成本后,再逐步扩大免费课本的使用范围。这样做,政府的教育经费会有所增加,但如果真能做到循环利用,全社会的成本降低了,资源节约了,是值得的。

    2006年6月25日

    少数民族考生的分应该如何加

    几年前到台湾去参加一个有关少数民族文化的研讨会,与台湾同行交流时发现,不仅当地原住民的学生在学习本族语言,而且早已远离故乡的蒙古族、满族学生也在学蒙古语、满语。为什么那些学生那么重视本民族语言呢?原来台湾教育当局有这样的规定,凡是要享受在高考录取时加分的少数民族学生,必须通过本民族语言的考试。当时我就觉得,这办法好!学语言得花时间和精力,不像现在重庆等地那些冒充少数民族的学生那样,只要家长神通广大,就能轻易办成。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本民族的语言,让学生了解本民族的历史文化,有利于保持和延续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

    本来,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加分,体现了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和扶持。这是考虑到目前我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还相对贫困落后,学生接受教育的条件较差,通过适当加分,使他们与其他学生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为少数民族培养更多人才,也有利于这些民族的进步,更快赶上其他民族。

    但现在的加分政策起不到这样的作用。如这次重庆揭露出来的那些家长和学生,即使真是土家族身份,又有几个需要照顾?他们多数是生活在城镇的干部子弟,而且在重庆市内的重点中学就读,与在土家族聚居区生活和学习的学生不可同日而语。照顾了他们,实际上减少了真正应该照顾的对象,对真正的土家族学生是不公正的。据报道,由于这些假土家族有强硬的后台,又处于优越的环境,在进重点中学、加分、录取等环节无不捷足先登,一位真正的土家族考生尽管考分第一,却只能以最后一名侥幸被名校录取。这公平吗?

    即使这些考生真是土家族,那么对他们的加分也无益于其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例如那位“文科状元”何川洋在为自己辩解时说,他见他爷爷奶奶戴笆斗、包头巾,就以为他们是土家族。可见他对土家族的历史和文化一无所知,如果不是说谎的话,那么他在民族知识方面也是不及格的。

    因此,有必要改变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一般应限于实际生活在县以下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已经进入省市级重点中学的学生不在此列。对申请加分的考生加试该民族历史文化,有通用本民族语言的,应包括语言方面的内容。对报考全国重点大学的考生不能加分,这些学校要求高,竞争激烈,如果考生依靠加分勉强录取,不利于他们今后的学业。其他类型的加分也应如此。还应鼓励少数民族考生自尊自强,对主动放弃加分的考生,应给予特别奖学金,或以其他方式给予奖励表彰。

    2009年7月21日

    范进中举与高考状元

    《范进中举》一文曾选入初中语文课本,以后我又在《儒林外史》中看过,当时对范进中举后的际遇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要主动给他送钱,送礼,送地,甚至自愿投奔他当奴仆?后来学了历史,才明白其中原因。一旦成了举人,范进就能拥有很多有形或无形的特权,如大门前可以竖一根旗杆,显示主人的身份;可以比较容易地见地方官,反映民意舆情,递状子,打官司,影响司法;本人享受免除赋役和苛捐杂税的优待,家属仆佣都能发饷;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所以那些上门送好处的人其实都是各有所图:今天送了钱,送了礼物,明天就可以有所请托。将土地送给范进,这些地就能因为属于举人老爷的家产而不用再向官府纳税。送地的人成了范进的佃户,交的租一般比官府的赋税要轻,这是当时一种惯例。对无业者来说,当奴仆也是就业。如果投到一个好主人,从此衣食无忧。如果主子升官发财,奴仆同样沾光。明朝有些地方每户平均有一二十口,就是因为一个有地位的家庭要庇护不少非家庭成员。一句话,都是利之所趋,各有各的算盘,无论是范进、张进、李进,被利用的只是举人带来的利益和资源。

    近年来各地对高考状元的报道速度之快、篇幅之大、声势之广实属空前,而对高考状元的各种奖励优待也水涨船高。尽管有些地方的主管部门已宣布不公布状元名单,但媒体还是各显神通,状元们还是难逃各方面的追逐。为什么那些非亲非故的人对高考状元如此热情呢?原来他们将状元们当成当代范进。学校宣扬本校出了哪名状元、几名状元,无疑是最好的招生广告。如果是公办,从此生源不愁,择校费就能看涨;如果是民办,身价立即提高,学费再高也会被视为物有所值。地方官和教育主管部门对状元“金榜题名”,设“琼林宴”,颁重奖,实际是对政绩的自我嘉奖。电视台请状元亮相,看中的是收视率,或者说是为了令广告商满意。商家看中的是状元对同龄人的示范效应,恨不得让状元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成为广告。各种电子产品、文具、娱乐用品、补品药品、衣饰鞋帽,经状元一穿一用,一吃一玩,就都成了高考法宝、夺魁利器,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就连内裤,经状元一穿,也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奇效。

    在对高考状元的算计屡禁不绝且花样不断翻新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希望状元们与他们的家长保持清醒的头脑,并且能自尊自爱。难道你们真的愿意被当成范进?其实范进也是到此为止,并无前途。当你们手持某种产品,或者穿上某种内裤,按广告商的要求摆出一个姿势,念上一句什么话时,难道真能心安理得吗?

    2010年7月9日

    香港“抢生源”是好事,无奈内地高校难撼动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香港各高校纷纷增加内地招生名额,并提供优厚的奖学金,最高全额奖学金达五十多万港元,有的还以毕业后留港工作可获月薪万元,三年能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相招徕,的确吸引了不少家长和学生。

    香港高校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实也是理所当然。据我所知,当初香港某大学校长提出到内地招生的建议时,曾遭到教师一致反对,因为他们不相信内地的教学质量,特别是怀疑学生的英文水平。但是短短几年后,来自内地的学生就令香港师生刮目相看,绝大多数人不仅成绩好,英文棒,连粤语都说得不错。有些大学已将来自内地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单独编班,否则本地生会跟不上。加上一批由海外应聘到香港高校的内地学人,令不少学科的带头人都已易主。而在香港,最好的高中毕业生往往会报考美国、英国的大学,加上又被本地两三所较好的大学招走了部分优质生源,其他高校的生源实在已没有多少挑选的余地。而改革开放后的内地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如此充沛的生源,即使百里挑一、千里挑一,也不愁招不到理想的学生。为了提高生源质量,也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香港高校扩大内地招生名额是势所必然,今后还会继续扩大。

    对考生和家长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好事,无论如何也多了一条升学渠道,增加了一种选择性。但在作出具体决定时,还是应该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权衡利弊,理性选择。例如,香港高校开出五十万港元的全额奖学金固然很高,但除去四十多万元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下的也只是四年的生活费。如果考生的确成绩优异,表现出众,在发达国家的大学也能拿到这样的奖学金,有的甚至会更高。但毕竟只有个别人才有可能获此殊遇,多数学生还得交比内地上学高得多的学费,负担较贵的生活费。至于毕业后月薪万元,工作满三年后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能给每位毕业生保证,因为这既取决于学生自己的努力,还得看当时香港的经济形势。何况内地大学毕业生月薪万元的也并非个别,优秀毕业生的前途并不比在香港差。当然,对于希望在香港定居或将香港作跳板迁往外国的人来说,在香港上大学无异更合适,香港高校的国际化程度也远比内地大学高。不过香港的天地毕竟有限,系科专业的门类并不齐全,其中居世界前列的并不多,实力强并有志于深造的学生完全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更多的名校中选择。

    正因为如此,面对香港高校的强势扩招,内地大学可谓波澜不惊。由于近年来外国大学直接来内地招生或推销已成惯例,因此香港部分大学的这些举措还不至于影响内地大学的生源。特别是几所全国重点大学,早已用多种方法锁定优秀生源。而且一流生源大多有自己的主见,往往非北大、清华不上,不会因香港的诱惑而变心。至于其他大学,这两年早已使出浑身解数争夺生源,对优秀生开出的奖学金尽管不像香港那么高,但在内地也够有吸引力了。当然也有想去香港而去不了的——分数到不了录取线,或负担不了高额学费的。对于这些学生,内地高校也不会有多少兴趣。

    香港高校的举措会不会促进内地大学在招生等方面的改革呢?看来可能性微乎其微。最近复旦大学和上海交大的自主招生试点还有待消化,国务院对控制招生规模已有明确指示,扩招后的毕业生面临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大学的办学经费依然紧张,显然都远比香港高校扩招内地生的因素重要。

    2006年5月16日

    “饥饿行动”——理解而不倡导

    据新华网江苏频道报道,南京财经大学六十三位同学发起并自愿参加了“饥饿行动”。按规则,这些同学从4月3日到23日的二十一天中的全部开销不能超过一百五十元,平均每天只有7.14元,包括通信费和交通费。据说,“饥饿行动”在校内外引发叫好声一片,从参加者、大学生家长、教授到党委书记,都给予了肯定和赞扬。

    我以为,大学生自觉自愿地采取这样的行动,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和同学中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一种超常规的体验加以纠正,这样良好的意愿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将“饥饿行动”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自我教育方法,或者试图加以推广,那就未免想得太过简单了。

    首先,矫枉不必过正。让同学们按城市特困家庭和校园特困生的生活水准过二十一天,虽然未必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同学们还得从事正常的学习和课外活动,不能不受到影响。如报道中提到一位女生因买了一件衣服而超支,只能中途退出,那么如果此期间需要买参考书或文具用品的也只能不买,需要花费钱的正当的课外活动也无法参加。“特困生能做到,我们也应该能做到。”这句话看来不错,但特困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一部分特困生还能得到校方或社会的资助,其他同学突然要过同样的生活,困难可想而知。为了完成任务,吃饭以外的开支只能尽量不用,这就免不了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如果要体会一下贫困生的生活,有一两天就足够了;如果要讲实效,不如按照中等的标准来做试验,时间也不妨长些。

    其次,这样的办法是否能收到持久的、普遍的效果,是令人怀疑的。记得以往为了达到“忆苦思甜”的目的,经常组织大家吃“忆苦饭”。我所在的中学一度规定,每月5日(发工资的日子)中午,人人要吃由糠菜合成的“忆苦饭”,然后才能领工资,以便进行新旧社会、甜与苦的对比。事实证明这样一种形式起不到什么教育作用,往往适得其反,使受教育者厌倦和反感。少数人自愿参加可以办到,却无法在大多数人中推广。

    更重要的是,大学生已经过十多年学校教育,到了二十岁上下的成年人阶段,生活方式已基本定型,人生观、世界观大致形成,如果以为通过如此简单的行动就能加以改变,那就未免想得太天真了。实际上,来自富裕家庭的学生生活未必奢侈挥霍,而过惯贫困生活的学生同样会追求享乐。何况大学生还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即使在学校“饥饿”,回家后或许会营养过度。学生的一些不良生活方式和坏习惯,往往是家长从小造成的。如报道中提到的那位家长,希望儿子所在的大学也搞搞“饥饿行动”。他为什么不想想自己是怎样教育儿子的,有没有让“孩子知道父母挣钱不易和生活的艰辛”?

    而且,对大学生的开支多少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家庭经济条件允许,或者自己能通过勤工俭学或创业获得收入,在购买书报、电子设备、文具用品上多花些钱,在课余观赏文艺演出、展览,去上博物馆、图书馆,参加体育锻炼、旅游、户外活动等,都有利于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也能弥补学校在设备和活动上的不足。这些都不能简单地用花钱多少来衡量。

    希望这些同学与校方以“饥饿行动”为起点,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而不是满足于表面的“饥饿”的结果,重复或扩大并无多少实际意义的“饥饿行动”。

    2006年5月15日

    大学该不该有这些“围墙”

    《大学的围墙不该越筑越高》(见9月22日《北京青年报》“每日评论”)一文以上海交大拟限制外来“蹭车族”和一些高校限制“蹭饭族”为例,提出“大学本不该像这样把围墙越筑越高”。作为一位学生(见文末作者介绍),该文作者希望高校加大开放力度,使学生在校期间能更多接触社会,以便今后能从容应对可能面临的种种困难。这样的愿望是值得肯定的,但将大学正常的、必要的管理措施理解为“围墙”,显然是对“没有围墙的大学”的误解,也说明作者不了解国外大学的实际情况。

    的确,有些国际著名大学根本没有围墙,有的校园和学校的建筑散处于城镇之间,或者虽有围墙和大门,却“门虽设而常开”。但是也不乏筑有围墙且不能自由出入的名校,像剑桥大学有的学院不仅不能随意进入,参观者还得付费。但是并没有人指责这类学校或学院不开放,更没有人要求它们拆除围墙。可见,“没有围墙”未必指没有实际的墙,也并不意味着大学不该有必要的管理制度,而是看是否真正对社会实行开放,为公众服务,为师生面向社会提供有利条件。

    拿该文作者所举的停车和吃饭两事来说,据我所知,那些被公认的“没有围墙”的世界名校都是对此有严格管理的。学校在校园内或学校建筑附近都划定了供本校师生专用的停车位,教师、学生必须预先申请并付费,领取停车证。但除了少数校、院主管和特殊教师(如诺贝尔奖得主)有固定的位置外,其他车辆都只能见空就停。记得我986年去芝加哥大学拜访何炳棣教授,他约我见面的时间很早,还向我解释:“这样可以将车停在离办公楼最近的地方,要晚了就得走很长的路。”如果乱停车,或在临时停车点超时,照样会有校警开罚款单,甚至将车拖走。没有停车证的车,即使属于本校师生,也不能使用这些车位。对学生停车往往另有限制。

    上海交大徐汇校区紧靠商业中心和高级办公楼,周围停车费很贵,所以一直有人将校园当作免费停车场,而本校教师与来校联系公务的人却往往找不到停车位。这种情况绝不会出现在哈佛或剑桥的校园,因为即使校外无关人员愿意付停车费,也休想在校内随意停车。

    世界名校对吃饭的管理就更全面了。对经校方同意设在校内的餐饮店或摊位,自然对校内外人员一视同仁,校长、教师、学生与外来人员一个价。但教师的专用餐厅往往实行会员制,只接待会员或经邀请的客人,有的还得预约登记。而学生公寓内的食堂只供居住者用餐,有的只发固定数量的餐券。由政府或学校补贴的学生食堂只供应学生,如同时接待外来人员,就会采取不同价格。法国巴黎的大学生食堂分散在市内,餐券全市通用。由于享受政府补贴,所以餐券只能凭学生证购买。在法国高等社科院,餐厅实行不同价格,同样一份饭,教授、其他员工按不同的内部价,外来人员按市场价。

    控制外来人员在学生食堂用餐,主要还不是为了怕造成食堂拥挤,或增加炊事员的工作量。目前由于食品价格上涨,高校的食堂为了不增加学生负担,都采取补贴。如果让外来人员以同样价格用餐,等于给他们发补贴。中国高校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得由纳税人负担,这类“蹭饭族”增加了,岂不是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

    如果说将对停车、用餐的必要管理看成为大学“围墙”的话,这样的“围墙”是必不可少的。

    这样的“围墙”不会影响大学的开放。例如,想到大学旁听课程、讲座,参加学术交流或公共活动,阅读书报,或者参观校园,感受校风学风,完全可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实在需要开车的,为什么不能停在校园外面?或者按规定停在指定的地点,交纳一定的停车费?想体验一下大学的食堂,或者必须在校内用餐,也无不可,无非是按市价而不是按补贴价付费。谁都知道,那些“蹭饭族”大多并非下岗工人、农民工或来自贫困家庭的人,他们只是想省几个钱。他们用餐的目的与上述活动完全无关。至于大学师生参与公益或慈善活动,也应该面向真正需要受援的人。

    顺便说一下,即使是世界上最开放的大学,也会有一些完全不开放的地方。当然未必需要高筑围墙,只要放一块提示牌,外人就会自动止步了。

    2009年5月2日

    树立优良学风,研究生阶段是关键

    最近,在接连被揭发的学术丑闻中,几位研究生都充当了不光彩的主角——据调查结果,他们都背着导师,将自己抄袭、剽窃的“论文”发表,并擅自署上导师的名字。他们不仅害了自己,也影响了导师和学校的声誉,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正式进入学术界和研究领域,就已被列入“黑名单”。或许有人会为他们抱不平,认为他们做了导师的替罪羊。即使如此,他们参与了抄袭、剽窃,又不愿或不敢揭发事实真相,责任也是无法推卸的。

    当然,大学和学术界普遍存在的不正之风、研究生培养制度的不合理规定和某些导师“上梁不正”的确起了诱发、怂恿或驱使的作用。例如,硬性规定在研究生期间必须在规定的刊物(如核心刊物,甚至“权威刊物”)上发表若干篇论文,个别导师惯于将自己的名字署在学生前面。尽管如此,多数研究生还是能够洁身自爱,保持优良的学风,所以关键还在于自己如何正确对待。

    无论是毕业后继续从事学习和研究,或者从事具体工作,研究生阶段都是树立优良学风的关键阶段。

    现在学术界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大多属于学风不正、学术不端,主要原因还是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没有打好基础,其中研究生阶段尤其重要。以撰写论文为例,本科的毕业论文往往不够规范,研究生论文如果再不严格要求,就会习惯成自然。有人到写博士论文时还不知道应该先写学术史,在充分尊重和肯定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方能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这固然与导师缺乏指导有关,但如果留心学习,这样的基本规范是不难掌握的。又如不引用或核对原始资料,将别人论著中的引文注释当作自己的发现,既违背了学术道德,又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原来的引文不当,或者注释有误,或者纯粹是伪注,那就不仅会错上加错,而且会暴露出抄袭的本质。我曾根据《汉书》中的户口数制了一张表格,其中有的数字是我计算出来的,并不是史料的原文。有人抄了这张表格,注释中却不引我的书,依然注为《汉书》。还有人在引用一个外国地名时用了错误的翻译,却将出处注为原文。这类错误虽小,但一经揭露,抄袭的本质立时显现。有些人习惯于在运用别人的成果时不注明出处,还以古人论著中往往如此为理由。要知道,古人的不少论著当时都只是自己的笔记或摘抄,并不准备公开发表,而且那时书写条件差,所以能省则省。不过,这些不规范行为都不难纠正,特别是近来已有多种学术规范出版,有不明白的地方照着办就是了。

    真正令人担忧的,是不少同学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毋庸讳言,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和侵入学校、家庭的不正之风已经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例如,有些同学习惯于平时抄作业,考试时作弊,写论文时上网找现成材料,甚至靠抄袭剽窃发表论文。一旦被发现,能赖则赖,赖不了就敷衍检讨,不是认识错误,而是怨运气不好,怪自己手段不高明。有的同学对个别导师或领导的不正之风非但不能抵制或躲避,还主动迎合,推波助澜,与之结成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对这些同学我不想讲多少道理,其实他们并非不懂,而是迷信现实,贪图所谓“实惠”。我只能劝他们眼光看得稍微远一些,腐败终究是要清除的,不正之风毕竟不会一直刮下去。“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失足成千古恨”,是多少人用失败与痛苦换来的教训。像那位最年轻的市长,如今肯定会为当初抄袭论文而悔恨,他本来如锦的前程已经受到影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中国大多数年代,对学术舞弊的谴责和惩处是相当严厉的,即使再有才华,再有成就,因此而被清除出学术界的人并不少见。韩国的黄禹锡因造假而从学术顶峰跌落,还可能沦为罪犯,可谓是一位典型的反面教员!

    但愿是我过虑,将问题看得太严重了。如果事实证明我估计错了,到时愿向大家郑重道歉。

    2009年8月25日

    冷眼看排名,冷静找差距

    上海交大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公布了2008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五百强”排行榜,中国内地共有十八所高校进入五百强榜单,但无一跻身百强,排名均在二百名之后。据称,该中心自2003年发布第一份排行榜以来,“目前已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近年来,我们已看到不止一个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的大学排行榜就更多了,但同一个大学,在不同榜单上的排名往往相差悬殊,即使在国内也是如此,更不用说在世界了。有人批评这些排行榜是自我炒作,因为发布者所在大学的排名大多比外界心目中的位置更高。还有人更关注这类排名的背景,怀疑学术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我认为不必要,也不应该这样看。

    中国的大学当然要了解自己在世界大学的地位,特别是应该了解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进步了多少。其实,你不排,人家也在排;不公开排,也在暗中排。所以,有比没有好,有中国自己的比只有外国的好,公布比不公布好,适当多几家更好。不止一家,才好比较,逐渐优胜劣汰,产生中国公认的权威大学排行榜。今天世界上各种各类排行榜不胜枚举,同类排行榜发布完全不同的结果也不足为奇,但得到广泛认可并被运用的也就那么几家。

    其实,一个公正权威的排行榜在公布结果的同时,必须公布评选标准、资料或数据的来源。有了这些,我们就不难发现,尽管评选者见仁见智在所难免,但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不同排行榜的评选标准。

    例如,交大榜的排名指标包括四个方面。其中,反映教育质量的获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的校友折合数(占10%)、体现教师质量的获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的教师折合数(占20%)(据《新民晚报》8月13日报道,以下同),这30分内地大学都拿不到,或者因杨振宁、李政道出自西南联大,清华能得几分。但一所大学即使现在的教育质量已经非常之高,它的毕业生要得诺奖或菲奖也将在多年以后,所以对目前的排名毫无作用,何况教育质量并不仅反映在校友获这两项奖上。又如,对人文社会科学的成就而言,在这份排行榜中唯一被采用的指标是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论文数,与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论文数合计为20%,前者至多只占10%。对综合性大学的学术排名而言,人文社会科学只占几个百分点,自然是难以显示其合理地位的。而且,以SSCI作为评价人文社会科学的唯一指标,即使在西方的大学也未必行得通。

    但是,各类排行榜对单项指标的统计数,还是比较客观地显示了国内大学与世界先进大学之间的巨大差距,这是不争的事实。而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只要对比历年的同类同标准排行榜就可以看出。

    对排行榜不妨冷眼相看,但对中国大学或本单位与先进水平存在的差距必须冷静对待,老老实实承认,切切实实改进——除非你想搞个假排行榜自娱自乐。

    2009年5月2日

    中国的教授为什么“申请科研基金很勇敢”

    最近,著名数学家丘成桐在中山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批评中国的教授“申请科研基金很勇敢”,这的确是事实。两三年前,我也是其中之一。为什么中国的教授会形成这样一种特色呢?曾几何时,绝大多数中国教授还不知基金为何物。我是在1984年申请去美国哈佛燕京学社当访问学者时,才知道这是由一项基金长期资助的项目。至于自己在中国申请基金,最早是在1987年申报设立不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种行为能成普遍的社会现象,肯定不是少数人所能左右的,必定存在着制度或社会方面的原因。

    本来,基金的设立应该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对某些人或某些方向的特殊资助,或是对某些特殊人才的锦上添花,或是对某些项目的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了解决研究部门或高校的日常开支和人员的生活津贴。但在中国,几项主要的基金,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的“二一一”“九八五”项目,都是在正常的科研与教育经费极少、科研和教学人员工资极低的条件下设立和运行的。近年来科研和教育经费虽有增加,科研和教学人员的待遇虽有提高,但这些提高部分往往都与基金或项目经费联系在一起,这种情况到今天也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离开了各种基金和项目经费,研究部门和高校的正常维持都成问题,相关人员除了依然不高的基本工资以外就得不到任何津贴。记得十多年前,中科院某研究所的朋友告诉我,由于使用办公室必须从自己的经费中付费,他们没有项目的人已经没有立足之地,每次只能提着包在走廊里转一圈就回家,也进不了收费更高的实验室或机房。某高校一度设立“终身教授”,但他们的待遇取决于手里有多少经费,否则就与退休人员没有什么区别。一句话,对科研人员来说,申请不到基金就意味着失业下岗,或者只能依靠单位的怜悯和别人的救济生存。

    不仅如此,获得经费的多少和相关基金的等级,已经成为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估、晋升最重要的指标。当然获奖更重要,但毕竟数量有限,多数人是得不到的。在任何评估中,经费多少是不可或缺的指标,而国家级与省部级的基金,照例可以获得加权指数。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的基金,往往是晋升职称的必须条件。即使个人清心寡欲,或者他从事的研究并不需要额外经费,单位也会尽全力促使甚至逼迫他申报。于是地方政府、上级部门、所在单位纷纷出台配套措施——至少按一比一配套,还有名目繁多的优惠。甚至只要参与申请,即使一无所获,也能得到若干经费的鼓励。对基金会人员和评委的公关也双管齐下,单位会全力以赴,比个人还积极主动。除了在基金设立之初已经功成名就的人以外,现在的院士、博导、教授,有几个不是一项项基金或项目申请下来的?在这样的体制下,单位或个人都欲罢不能,欲退不能。我曾经因为某项基金在评审中的不公正做法而决定不再申报,但当时我作为所长,还得促使同人努力申报,还得为他们争取。我有一个申请到的项目,由于情况变化,我发现已无法按原计划完成,于是申请退回全部经费,希望予以撤销。但各方面都不希望在统计中出现这一类型,至今尚未得到批准。而我现在之所以能超脱于基金,是因为我已不再担任所长,卸下了统计评估的负担。也因为学校不再每年对我考核,而我手里还有几个大的项目,足于做到退休。要是我还等待晋升,还主管一个科研单位,还在等米下锅,我敢吗?

    尽管国家与省部级的基金都在大幅度增长,但在这种体制下,本来根本不需要或没有资格申报的人无不加入申报者行列。特别是随着高校教师和地方科研人员的不断扩大,一窝蜂地要办“研究型大学”,争“世界一流”,申报者越来越庞大,使基金永远处于粥少僧多的状态。加上基金评审本身存在的缺陷和社会普遍的腐败作风,种种怪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所以,要使中国的教授勇于献身科研和教学,而不仅仅表现为“申请基金很勇敢”,除了教授本身的自律外,关键还是要在体制上进行改革。首先,要大幅度提高国家正常的科研和教育经费,使之与基金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基金的功能回归本位,改变“全民申报”的局面。其次,在各种评估指标中,要将科研和教学的实际成果放在首位,而不是看有多少项目和多少钱。再次,必须将个人的收入与基金的多少脱钩。改善科研人员和教师的待遇应该通过增加工资和津贴,对优秀的科研人员可以发给奖金,而不能通过科研经费提成。

    2009年3月29日

    有感于杨振宁在扬州大学做讲座的报道

    在新浪网上看到《扬子晚报》题为《杨振宁称中国科学家二十年内必拿诺贝尔奖》的报道,对此我毫无新鲜感,因为杨先生在其他场合已讲过不止一次。国人自然希望杨氏的预言早日实现,但在这一天来到之前,任何评论都没有意义。

    令我感叹的倒是报道中提到的其他两点。

    一是杨先生批评顾颉刚:“自己曾经在北京保利博物馆看到一件三千多年前西周时期的铜器,表面铭文上有‘国王禹治水,施行德政’的文字。”“这些文字既说明了中国古代的‘德文化’,还批驳了现代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的一个说法。作为历史学权威的顾颉刚认为,中国古代历史有很多是不可靠的,大禹治水就是个民间传说,根本就没有禹这个人。而这件铜器,就可以佐证顾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这件铜器既然属西周时期,距今至多三千余年,而大禹治水的事(如果确实存在的话)发生在四千余年前,一千年后有这样的记载,怎么就能肯定实有其事呢?这件铜器上的铭文至多能证明,在大禹后一千年已经有了这样的传说。按照杨先生的逻辑,今人对公元11世纪的记载如能传到后世,就都可以作为当时确有其事的证据了。即使顾颉刚的说法完全错误,杨先生的论据也说明不了问题。

    一是有关杨夫人翁帆的报道,无疑已喧宾夺主。据称:“想一睹杨博士及其夫人风采的大学生和市民太多”,“原本设置上千个座位的礼堂‘挤’进了近两千人,走道里站满了‘粉丝’”。从后面的报道内容看,显然,大学生与市民想睹的还是杨夫人的风采,“粉丝”中自然也以杨夫人的居多。果然:“昨天上午9:50,杨振宁和翁帆下车后,手拉手走向演讲礼堂,翁帆一头短发,一袭黑衣,显得清爽干练。行走时翁帆和杨振宁十指紧扣,大大的眼睛透含着笑意,风度优雅,不时引起大学生的惊呼。演讲前,主持人介绍起翁帆时,听众爆发出的掌声‘长’过了主角杨振宁。”堂堂诺贝尔奖得主、著名科学家完全成了太太的配角,只要隐去杨振宁的名字,这段文字完全可以用之于当红明星出场。而大学生惊呼的是翁帆“好年轻,好有气质”,却不是杨先生的老当益壮或科学家的风采。

    这也难怪年轻学子如此疯狂,翁帆再年轻(三十三岁,至少大于绝大多数大学生),再有风度和气质,也是因为旁边有了杨先生。但在这样的场合,杨先生既没有表现出中国传统文化应有的礼仪,也显示不了西方社会的绅士风度,有的只是与翁帆“十指紧扣”的老夫少妻公开表演,想象力再丰富的年轻人也联系不到科学与传统文化,只能当作明星出场。

    不过这样一来,杨先生有关中国人获诺贝尔奖的预测与对大学生的创新教导总得打些折扣了。

    2009年4月28日

    学术,科普,还是明星出场?

    据报道,昨天有超过六千人在人民大会堂万人报告厅参加国际弦理论会议,听霍金讲述“宇宙的起源”,创下国际物理史学术讲演会听众人数之最。与此同时,另一项“之最”也产生了:当主持人丘成桐宣布霍金将要出现时,几百人手持照相机迅速冲向台前,主席台立刻被围个严严实实,瞬间一片闪光,令人眼花缭乱。丘成桐用英文叫大家不要拍照,不要用闪光灯。劝说了约有三分钟,人群却丝毫没有减少。他又改用中文大喊:“请你们赶快离开,闪光灯会给霍金教授带来不适!”这样持续数分钟仍不起作用,丘成桐大怒,喊道:“香港的媒体记者比你们要礼貌得多!请你们赶快回到座位,不然我们要请出保安了!”这样,人群才逐渐散去。(《东方早报》6月20日,A7版)

    我不禁想起1998年7月15日傍晚我在剑桥邂逅霍金时的情景。这是他每天的“散步”时间,剑河边的小道上繁忙而宁静,这是一年、一天中最好的时光。他坐的电动轮椅车在自动缓慢移动,照料他的老护士也不靠近他的轮椅,只是默默相随。无论相识还是不相识,路人都按自己的速度和方向行进,游客们也没有任何异样,至多只是投去一个崇敬友善的目光,尽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霍金。我的手曾下意识地摸住照相机,但始终没有拿出来的勇气,看着他从我身边经过,又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剑河边。

    这几百人都是记者吗?如果是,他们供职的媒体都与霍金、物理学、弦理论有关吗?他们的读者或受众都对学术感兴趣吗?莫非他们将霍金的报告当成王菲产女,当成“超女”出场?莫非他们都成了“狗仔队”,并且都不懂得记者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懂得应该尊重一位享誉国际的科学家、一位罕见的高度残障者,以至连对他必要的保护都顾不得了!这些拍照者中都是记者吗?有没有以听报告为名的好事之徒,所谓的“发烧友”“粉丝”?丘成桐的愤怒可以理解,但会议的组织者事先就没有相应的准备?例如对录像拍照作出限制?从有些报道的正面描述看,莫非这正是会议主办者希望出现的空前盛况?

    我还有想不明白的地方。弦理论不是谁都能懂的知识,也不是迫切需要向公众普及的内容。霍金的个人魅力虽然很强,但他的探索属高深的科学前沿,风险很大,质疑颇多,并非科普的最佳内容。如果仅仅是为了让公众瞻仰一下霍金的形象,或者为了满足科普活动的需要,完全不必动劳他和大批随员浩浩荡荡作长途旅行。无论是为了科学进步,还是为了爱护霍金,都不应该如此浪费他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这是霍金一次私人旅行,那完全可以让他在一种轻松的气氛中低调进行。或许这是霍金自愿的商业活动,那就要看价值如何。这类学术会议不可能获得什么商业赞助,却非要摆那么大的排场,搞成那么大的规模干吗?还不是政府拨款,纳税人付钱?但结果是什么呢?证明中国已是物理或弦理论大国、强国?证明中国已拥有霍金理论最多的支持者?证明中国的科学水准从此提高了一步?

    2006年6月20日

    高校乱收费,源头在哪里?

    最近,发改会查出几所学校数以千万计的乱收费,教育部长披露,已有近八百名校长因乱收费而被撤职,但舆论认为,已经被揭露或查处的乱收费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这就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既然政府主管部门已经三令五申,并且采取了严厉措施,为什么学校乱收费非但没有制止住,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难道这些已被撤职或将要被撤职的校长都心甘情愿吗?难道他们都是为了个人的私利而贪赃枉法吗?再说,乱收费的标准是什么?校长规定的收费属乱收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物价部门在教育部规定以外增加的收费就不属乱收费吗?对义务教育阶段“合法”收取的各种费用算不算乱收费?如果这些都算,恐怕全国没有一所学校未曾乱收费过!

    我认为,乱收费的根本原因,包括各级政府往往会默许甚至怂恿一些乱收费行为,还是政府投入的不足,而整个社会对教育的期望值又大大高于政府的计划和目标。教育部长周济指出,近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速度是建国以来最快的。我国原来的教育经费就不足,照理应该有大幅度的增加,才能与高速发展相称。但实际上,2004年在教育上的财政投入还不足GDP的3%,比国家确定的目标少四分之一。另一方面,财政以外的投入,如民企资金和学生家庭的投入又缺乏合理有效的途径。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学校除了向银行借钱和“乱收费”以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周部长说“钱不够也不许乱收费”,坚定的决心令人敬佩,但也得告诉校长们该怎么办,减招、裁员、降薪?还是停课、放假?山东几所大学不是因为付不起取暖费而延长寒假吗?这样做行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答应吗?

    当然,周部长将“三管齐下”的第一项措施列为加大教育投入,使我们看到了希望。但加大投入有一个过程,不能指望从GDP的3%立即增加到4%。何况根据我国近年的发展规模,本来应该比4%更高。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靠严格规范收费是不够的,还应该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即学校的全部收费应该上缴,而学校的正常开支应该由政府财政规划。打个比方,当警察的收的罚款可以用于本单位改善条件或发奖金时,乱罚款是绝对禁不住的。同样,当教师工资外的津贴与学校的创收能力挂钩,或主要来自学校的收费时,当学校的建设和维持部分依赖于计划外招生、扩招、自费或创收时,乱收费是不可避免的。而现在这是全国从幼儿园到研究生院的普遍现象,否则,何至于教师来自工资以外的收入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何至于同样等级的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方面会有如此明显的不同?

    如果这样做了后政府拿不出那么多的钱来,就应量力而行,将发展教育的速度放慢些,目标调低些,也让全社会的教育热降些温。历史的经验早已证明,离开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仅凭良好的愿望和豪迈的气概,解决不了实际困难,只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同时应该为政府以外的投入开方便之门,以满足一部分人自费享受更多更好的教育服务的愿望。但这又得考虑社会的平衡和和谐,特别是要让处于比较弱势的群体能理解和接受。

    总之,不从源头加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2006年3月1日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据报道,浙江某高校为提高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专门设立奖金,只要被报纸报道就能得奖。从地方到中央,不同等级的报纸明码标价,如当地的《现代金报》每三百字可获三百元,而《人民日报》每二百字可获四千元。虽然报道没有提及字数与奖金的关系,或者这些只是获得的最低指标,但可以肯定,如能在报纸上得到长篇报道,一定会按字数或篇幅另发大笔奖金。而这还是该校评选“十佳团队”的重要指标。也就是说,要是没有报道,评选中就可能名落孙山。而一旦得到报道,不仅评佳有望,还可获得数目不菲的奖金。怪不得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不仅主动向报社提供新闻稿,还打电话催问,或者亲自向记者编辑做公关。而该报记者办公室接待的要求报道的学生已不下十人,其他报社、电视台等媒体都有类似情况。

    这种做法当然会招来舆论的批评,我也不赞成学校这样做。但根源还在于上有所好——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过于看重媒体上的报道,特别是主流媒体、高级别媒体(这是我临时杜撰的词,却符合国情)上出现的文字、照片或影像。有了这些,不仅评奖选优有望,说不定还能加官进爵,自下而上,皆大欢喜。再说,所发奖金(还有津贴、采访费、课题费等不同名目)用的也是公费,何乐而不为?

    其实,一种做法形成惯例,成为潮流,都是由上而下的,等影响到大学生,或扩大到社会各方面,往往已近余波。就我的亲身经历而言,这种做法至少在十多年前就有了。

    有一次我与中央某报记者去南方某县采访,县委书记和各级领导亲自陪同,热情接待,临别时还向我们每人赠送了一笔“采访费”。书记容不得我推却,说:“某报一个版面,花几十万也不一定上得了,你们来采访报道,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今年我们县在省里的地位肯定能提高。”据说,能否得到从中央到省市各级媒体的报道,是对县级及县以下党政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

    连学术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也不能免俗。我当研究所所长、研究中心主任期间,每年的考核或每次接受评估时,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就是必须收集的内容。而如果不主动提供资料或吸引媒体报道,学术机构和学术活动往往很难引起媒体的兴趣。例如,某次会议如果要电视台报道,必须有省市常委级的领导出席。而有了这样的报道,主管部门才会重视。就是一本书、一篇论文,要申报奖项时也得附上公开发表的书评。如有权威刊物、中央媒体上发表的肯定性评论,不仅获奖无忧,还有望得高奖、大奖。

    我在央视做的节目播出后,几乎都会收到不同的公司寄来的订货单,通知我已备好光盘,只要付款数百元即可寄来。有的还备有一纸证明,写明某人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至某时某分在央视某频道某栏目出场。开始我颇不以为然——谁会花这笔钱去买自己的录像,还要什么证明?后来才听说,有的高校已规定在央视出场的赏格,最高一级可以相当于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或相当于获省部级一等奖。要真能如此,区区数百元何足道哉!与其到时口说无凭,还不如预备光盘和证书。

    最近还在热议抗震英雄学生免试进大学一事,此事件的主角,据说至少也是沾了报道的光。因为他的“事迹”被别人写了报道,并写得有声有色,而另一位被同学公认够格的学生却只有填得不够规范的表格。尽管上报时只要求填写表格,但一篇额外附上的报道(姑且肯定都是事实)却使主角身价倍增,报道的威力由此可见。

    看来,只要“上好”不改变,下面的做法只有“甚焉”,肯定会越来越过分。浙江某高校的领导如不这样做,必定会在这场竞争中落后。但他们这样做了,其他学校要胜出,只能别出奇兵,或许会提高价码,或许会全面配套。总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要改变风气,还得从源头做起。

    2009年5月2日

    蜜月过后是烦恼

    去年陈丹青辞去在清华大学的教职时,我曾写过一篇短文,认为陈丹青与清华大学都有教训要吸取(载2005年3月30日《新京报》)。今天读了《新京报》有关同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杨杰被免职一事的详细报道,又产生了同样的看法。

    近几年间,为了迅速提升本校的学术地位,填补学科或专业空白,或想取得重大突破,或要与兄弟单位一决高低,或企图跻身国际一流水准,或者就是为了达到某一不便明说的目的,几乎所有的大学都已经或正在引进“一流”“顶尖”人才——从院士、国内外名牌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学科评议组成员,到学术新星、海归博士、青年才俊,给予的地位有副校长、院长、实验室主任、系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博导,至少也是教授或过渡性的副教授,提供的条件则有数以百万以至千万计的科研经费、数万至百万的津贴或年薪、专用实验室、专车、秘书、助手、几房几厅的住房或购房津贴、安家费,甚至还包括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代付对方的违约金、重制档案以及常人连想也想不到的优待,但对他们的期望或给他们订下的“军令状”、硬指标也迫切而具体——成为院士、获得国家大奖、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在《自然》(Nature)或《科学》(Science)等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若干篇文章,至少也要建成博士点,就差没有列入获得诺贝尔奖了(或许也有而未公开)。而人才们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许他们根本没有弄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或许他们并没有将这些当真,或许他们以为自己具备这样的能力,总而言之,他们或接受了任命,或领取了薪水与津贴,或签订了协议。于是双方进入了蜜月时期,媒体的报道更使这一切都显得喜气洋洋,前程似锦。

    此时即使有不识时务的“方舟子”们质疑或揭发,双方都会不予理睬,或者直截了当发表“辟谣声明”。例如,2004年9月,当杨杰应聘就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时,校方曾在《解放日报》宣称是从全球招聘来的“掌门人”,并将引进“世界水平的团队”,在相关报道中称他为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的“终身教授”。方舟子因没有从该校的网站上查到这位终身教授,并且只查到发表过两篇论文,因而在网上发难。现在事实证明,一方面杨杰在英文的履历表中只填写了“Tenuretrack”(终身制助理教授)的职称,并的确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另一方面他也将自己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由1998年误填为1993年。如果当初校方或杨杰本人正面回应方舟子,所谓杨杰“伪造履历”的真相早已大白,完全不必在一年多后再翻老账。但处于蜜月中的校方和杨杰都错过了最好的时机,直到最近杨杰本人才在布告栏中公布自己的资料。

    现在杨杰被校方免职了,双方的说法却大相径庭。校方说他的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他却说另有隐情。校方认为没有义务向外界公布有关情况,我们自然应该尊重校方的权利。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前提下,更不应随意指责哪一方。但从双方的分歧来看,不禁要问一下:难道蜜月竟是建立在双方没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吗?校方聘任他、宣传他的时候,究竟有多少把握?而杨杰应聘时,对自己的责、权、利究竟是否明确?万一一方爽约,另一方又能采取什么措施?

    但愿这只是一个偶然事例,但愿蜜月之后不是烦恼,否则不仅伤害了双方,还使中国的高校蒙羞,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2006年5月18日

    学术腐败、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

    学术腐败是指利用权力、金钱、其他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利益,以非法的或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或帮助他人获得学术成果、学术声誉、学术地位或其他与学术有关的利益。

    学术失范是指违背学术道德,故意不遵守学术规范,在学术活动中存在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等行为;在学术评价时不实事求是,任意拔高或贬低,或敷衍塞责,草率从事。

    学风不正是指在学术和教学活动中不讲求学术道德,不了解或不遵守学术规范,不顾学术质量,只求数量和等级,迎合长官意志,追求商业利益,缺乏正常的学术批评,党同伐异,或随意拔高,或刻意苛求。

    学术腐败必然导致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而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给学术腐败以可乘之机。学风不正与学术失范只是程度上的差异,并无实质性的区别,而学风不正的结果必定是学术失范。

    一、近年来的状况

    近年来,学术腐败日益严重,已经发展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而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也泛滥成灾,范围之广前所未有,连大学生也深受其害。

    就近年而言,这些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与学术腐败与学术失范行为有牵连的人涉及单位多,分布范围广,其中有的位高望重,有的握有实权,包括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大学校长及副校长、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院长、特聘教授、省部级官员、厅局级干部、市长(县级)等,也包括普通教师、研究人员、博士生、硕士生。由于缺乏系统的调查和统计,这些仅指见于公开报道及被主要网站披露者,熟悉情况的人士认为,这些只是冰山一角。而且由于公开报道受到诸多限制和干扰,对具体事实及涉及的人物大多语焉不详,结果往往避重受轻,不了了之,被查明事实并受到严肃处理的人很少。

    以各种手段剽窃学术成果,情节严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中,存在不同程度抄袭现象的占有很大的比例,其中只有少数或相当明显的被发现,而相当大一部分未被公开揭露。除了采取改头换面、张冠李戴等局部抄袭的手法外,甚至整段、整篇地抄袭,将外文译成中文后据为己有。还有的抄袭他人论文后译为外文在国外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发表,在网上下载他人的著作、论文、调查报告、数据、报道中的内容后作为本人的成果,引用他人成果却故意不注明出处,采用他人成果却伪注为出于本人并不存在的论著。

    在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如篡改、编造、杜撰实验记录、调查报告、相关数据。在实验数据中造假的现象已达到惊人的程度,如最近被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撤销的七十篇论文都出于某大学两位讲师之手,并已持续多年。如不重复实验过程,这类造假数据往往无法发现。因有些论文发表于重要刊物,这些假数据已被引用,或被当作某种指标,造成了严重后果。

    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定、学术评估、成果鉴定、评奖等过程任意夸大甚至捏造所取得的成绩或学术地位,贬低或无视国内外已有的成果或已达到的水平,滥用“世界一流”“国内领先”“学科前沿”“填补空白”“创新”“首次”等评价,虚报成绩、夸大效果、扩大范围、拼凑数字、玩弄概念的现象相当普遍。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或机构都未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被评估或鉴定对象作全面的考察和答辩,甚至在必要的程序也未进行的情况下就通过预先准备好的结论,有些评语(包括匿名书评)竟完全出于作者之手,全部通过、普遍优秀的结果经常出现。

    在各级各类考试中普遍存在舞弊现象,包括泄漏考题或范围、考场秩序混乱、用各种手段夹带抄袭、用先进的无线传输工具作弊、用“枪手”替考等。每年高考都会出现舞弊案件,有些县级考点的严重舞弊事件骇人听闻,结果却不了了之。

    片面追求论文数量和著作的字数,一味强调刊物的等级特别是国际影响力,将一些通行的检索标准当成唯一的学术指标。在学术繁荣的背后,制造了大量学术垃圾,大量论著都是低水平的重复,或者毫无发表的价值,从未被查阅或引用。为了达到在某些刊物发表论文的目的,不少作者及作者所在的机构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如不惜放弃主要作者的身份,拉名人或国际知名学者做第一作者;以物质或精神利益拉拢刊物编辑或评阅人;或结成利益同盟,互相吹捧抬升,封杀异己。因研究生完成学业、完成项目或晋升职称需要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一些被列为“核心刊物”的杂志不仅收取营赢利性的高额“版面费”,还无限制地出版“增刊”“专刊”,甚至已经形成利益产业链。

    研究生培养片面追求数量和不切实际的质量。有的导师招收数十上百的博士生,又没有配备充足的辅助导师,根本起不到指导作用,连学生的论文也一字不看。不少导师自己也不懂学术规范,有的甚至“以身作则”,伙同或利用学生抄袭舞弊。一些学校利用已经争取到的“一级学科授予权”盲目扩大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学位授予点、专业方向,博士生导师根本不具备基本条件和指导能力,培养的博士生名不副实,质量低劣。各校多数规定了博士生、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发表若干篇论文,有的还规定必须发表于核心甚至权威刊物,超出了多数研究生的能力。部分导师为帮学生过关,只能为学生的论文署名。研究生在论文中抄袭剽窃的现象也日益严重,如一位刚上任的最年轻县级市长就被揭发其硕士论文有抄袭之嫌。随着研究生数量的激增,现有刊物的数量和版面远远满足不了需要,由此产生各种弊病。

    更为严重的是,腐败已经渗透到科研、学术、教学的各个环节,影响到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的各方面。一些个人和利益集团利用权力、金钱或影响力,为自己或他人谋求学术成果、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在项目申报,各类重点学科、项目、基地、实验室、博士点、硕士点的评定、考核或验收中,在经费分配,职称评定,各类奖项的评选,两院院士的申报和评选,各类学术兼职的聘任,各级学会负责人的选举或确定,以及研究生招生、考试、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中,无不存在权力和金钱的影响,出现形形色色的公关活动,大多数还是由获利的单位进行的。相关人员已经熟视无睹,或无可奈何。任何有可能成为评价指标的项目都难以幸免,如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过程中,公关活动已相当普遍。如果说开始时还是出于人情,目前多数已基于自身利益。某些高官、院士、学术权威、明星教授、巨富、名人、公关高手、学术骗子,可以主动或被动地获得学历、学位(包括一度被当作学位的博士后)、科研或学术单位的专职或兼职、科研项目、经费、津贴、招生名额(包括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研究生)、奖项或学术荣誉、第一作者或署名、出境出国考察、国际交流或担任项目主持人、学科带头人、学会负责人等物质或精神利益。一旦受到揭露和查处,利益和关系网就会千方百计加以阻挠或消解,如禁止媒体报道,删除网络上的相关信息,相互推诿,委过于人,避重就轻。如本年被揭露的几起学术剽窃事件,结果都是学生或助手背着校长、院士、导师、主持人所为,第一作者或主持人至多承认“失察”“负有领导责任”,当事人就此销声匿迹。还有些人以学术或学术地位为资本,利用政府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腐败、官僚、集权、虚荣、无知,在参与规划设计、招商引资、项目论证、节庆活动、人员培训、国际交流等活动中招摇撞骗,迎合权势,放弃原则,甚至利用封建迷信手段,为本人或利益群体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不惜造成国家或集体的损失。

    二、原因和对策

    应该承认,学风不正、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长期存在,并非始自近日,但近年来日益严重是不争的事实。

    个人缺乏良好的素质和操守是这些现象赖以存在的基础,毕竟涉及学术腐败的只是少数人,而有学术失范和学风不正行为的人尽管数量颇多,但大多程度较轻。

    就多数中青年学者和研究生而言,长期缺乏学术规范和严谨学风的训练是造成学术失范和学风不正的重要原因。我国虽然有优良的学术传统,但现代学术体系建设的时间不长,各个学科或学术分支大多是在20世纪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多数是由外国引进的。但由于受到外患内乱的破坏和政治运动的干扰,顺利发展的年代有限。在文化大革命中,已经形成的学术规范和学风无不受到批判和否定,到改革开放初期,老一辈学者备受创伤,心有余悸,中青年学者先天不足,青黄不接,学术传承不绝如线。因而,新一代学者往往只重视具体的学术成果,忽视了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当他们成为学术中坚和导师时,也不重视对学生在学术规范和学风方面的教育,或者自己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例如,不少博士论文写得不规范,完全没有涉及学术史,有的学生从一开始就出现变相抄袭或伪注,导师或不以为非,或不加重视,照例同意答辩。

    随着科研和学术的一再“大跃进”,创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成为时尚,大规模扩招使高校教学和科研人员急速膨胀。科研或教学任务普遍超出了高校实际承担能力,对提升职称(如规定提升教授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发表专著)、承担项目(如必须拥有正高称职)、重点学科建设(如构成人员的学历、学位比例,承担项目和经费的数量等)、学位授予(如必须在规定等级的刊物发表若干篇论文)等又有不切实际的要求,学术失范和学风不正的行为自然会迅速泛滥,失去控制。一旦多数人涉及学术失范和学风不正,人们不仅会习以为常,见怪不怪,而且无法洁身自好,最终同流合污。

    中国的教育往往忽视社会和人性普遍价值的彰显和培育,过分强调政治正确,并且贯穿于各门学科。例如,衡量一篇作文的优劣,一般都以政治正确为前提,而不问其是否表达了真实的思想和感情。涉及政治的学科,基本是背诵教条,抄录经典或重要文件,不鼓励学生发表真实的观点。学生不同程度存在双重人格,在不同场合说言不由衷的话,写不是自己想法的文字。少数人更形成了只要政治正确可以不择手段的错误观念。当他们成为教师、家长、学术或科研人员后,不但无法抵制不正之风,遵守学术规范,还会影响到对下一代的教育,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加强学风建设,对现有的科研、学术、教学人员补上学术规范和学风的课,加强检查督促,扬清激浊。诚实的习惯必须从儿童开始培养,要在社会和家庭中提倡诚信。同时,各级政府和各单位对科研和教育的发展目标要实事求是,不能指望“大跃进”,切忌盲目攀比,使广大科研和教学人员得到休养生息,能比较从容地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科研方向和项目。更不要将科研和教学人员的职称、待遇、地位简单地与项目、经费、成果挂上钩,不要“逼良为娼”。取消不切实际的指标,如研究生在学期发表论文的规定可以代之于阶段性论文通过答辩或鉴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可以采用多样、务实的形式。

    在普遍加强教育,倡导优秀学风,查处严重剽窃抄袭事件的基础上,对一般性的学术不端和学术不正行为既往不咎,即在规定的期限内已由本人撤销、清除、删节、变更或说明真相的学术成果和论著,今后不再追究,使为数不少的人从中得到解脱,特别是不至于影响年轻一代的前程。

    社会上的腐败,特别是主管科研、学术和教育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中存在的腐败,是学术腐败存在和扩展的外部原因。学术腐败愈演愈烈,也是社会腐败的必然反映。如果党和政府不从根本上遏制和惩治腐败,就不可能消除学术腐败,或者将学术腐败减少到最低程度。

    这是因为在中国现行体制下,绝大多数科研单位和学校都是公办的,都受到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都无法摆脱掌握权力和经费的主管者的影响,不可能成为远离于社会的象牙塔或世外桃源。一旦这些部门和人员出现腐败,企图用权力和金钱换取学术成果、学术地位或学术声誉,它们一般是难以拒绝的。即使是民办单位,也并不享受完全的科研或办学自由,同样会受制于主管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和社会的腐败行为。

    近年来,科研和教育经费总量急剧增长,而这些增加的经费中的大部分集中在主管部门和官员的手中,又缺乏必要的督管,他们的权力越来越大。同样,在科研单位和学校内部,权力和经费的管理集中在少数领导和行政部门手中,他们的权力随着经费的增加而膨胀,同样不受有效监督,于是近年来备受批评的“行政化”现象由此产生。另一方面,对科研部门和高校的压力也不断增大,主管部门不切实际的指标和要求使单位领导首当其冲。如要求各单位制定达到“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时间表,对争取经费、奖项、博士点、重点学科等要立下“军令状”。有些主管部门规定“本科教学评估达不到优秀,校领导一律就地免职”。这些都驱使单位领导对上级要求层层加码,带头弄虚作假,玩弄数字游戏,助长甚至包庇学术不端,迎合或参与学术腐败。其中多数人并非谋求个人利益,少数人则趁机从学术腐败中分取好处,或者主动从事腐败活动。

    制度和机构的缺陷也使学术腐败得不到及时查处和有效惩治。如纪检部门往往以对学术问题难以界定为由,不受理对学术腐败的举报。教育部虽于近期设立了学风建设的协调小组,查处范围却只限于直属高校。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行为只能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调查确认,涉党政首长的也不例外,实际上无法做到公正透明。学术规范委员会或尚未建立,或形同虚设,大多权力有限。

    因此,政府必须对科研和教育的发展制订明确的、切实可行的规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具体目标,并且以法规的方式加以保证,不能因长官意志而随意改变。以此为依据,保证充足的经费,并按时按量拨发,而不必通过额外的申报、竞争、公关、捐赠来取得。

    给科研和学校予必要的自主权,保证科学和学术研究的独立和尊严,使正常的科研和教学不受到外界的干预。在这些单位内部,同样要保证各部门的自主权,多数经费应作为正常的拨款、薪酬,减少项目经费和额外津贴所占的比例。

    建立保证学术独立的机制,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术规范(或学术道德、学风建设)委员会等都应在事先制定并经民主通过的条例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作用,而不能听命于领导或行政部门。

    2009年12月28日

    就“学术规范”若干问题复《中国青年报》“祈钰”

    搜索“知网”可以看到一些论文,稍微改动一下标题和内容就投到几家不同的学术刊物,甚至可以搜索出有教授一稿十投。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一稿多投是否算学术不端?

    答:一稿多投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属学术不端。但有一些例外:一是实际上需要,且出于出版或发行方的需要,一是已经作者改写以适应不同层次读者需要,但这类情况至多二用或三用。另外目前刊物处理稿子不规范,如规定三个月后未见采用可另行处理,实际往往超过三个月,且不提前发出采用通知,而作者因等不及另投,以至出现一稿多用。但像一稿十投,无论如何是不应该出现的,属严重学风不正行为。

    有学生提出反对剽窃,但也反对学术规范。他们认为学术规范最早是帮助人们了解引用出处,而不是保护知识产权。因此产生一系列问题:学术规范为什么而确定?规范是否要维护?如何维护?您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答:学术规范的要求是全面的,对作者与读者都有约束,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也是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可以有变化和差异,但本质是一致的。偶然、初期的学术失范可以原谅,但至少也是不足,如故意违犯则与剽窃没有本质区别,无须辩解。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您赞同吗?

    我们最近关注到的例子是一位农业大学的教授,被指抄袭论文很久了,但一直仍在学校的管理岗位上。您觉得要如何打击学术不端?

    答:当然赞成。这位教授的问题已经不是学术不端,而是学术腐败,因为他已经利用了权力。对此,仅仅规范学风已解决不了问题。学术腐败是社会腐败的一部分,不应也无法脱离社会单独得到解决。

    面对学术腐败问题,很多高校即使进行了处理也是悄悄的,不愿意向社会公布,“家丑不能外扬”。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因为学术腐败往往涉及其他方面的腐败,或者领导自己也不干净。加上现在的评估体制和管理模式,使学校片面追求表面的数字和成绩,所以“家丑不可外扬”已成惯例。所以除了高校的自律外,应有上级部门及社会的他律。

    2009年4月13日

    奉劝李院士反躬自问

    曾经见到过报道:某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家中失窃,却不敢报案。后小偷被抓,巨额赃物暴露了常委家的不义之财,常委因此东窗事发,最终受到法律惩罚。报道发表后,虽有人戏言应给小偷颁奖,却并没有人以为小偷“偷机”不纯,或蓄意陷害领导干部。就是那位常委本人,大概最多自认晦气,绝不敢公然指责小偷别有用心。因为无论如何,常委的贪赃枉法是事实。

    可是近日却看到了不同的例子。涉嫌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造假、剽窃论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却指责打假者祝国光“动机不纯”,称“祝国光此次不遗余力地打假,根本原因出在自己一项即将公布的研究成果威胁到了祝国光所服务公司的商业利益,该研究结果表明,该公司生产的用于冠心病治疗的某药物的实际疗效与宣传效果不符,于是该公司试图收买李连达不成,便出现了祝国光的举报事件”。(“浙江在线”2月5日报道)

    其实,祝国光动机纯不纯与他揭露的结果毫无关系,事实证明他揭露的内容准确无误。特别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李院士,在这种情况下只应反躬自问,完全没有资格指责对方,更不应该将此事与商业利益联系起来。恰恰相反,这正暴露了李院士的所作所为有背离学术规范甚至违反社会公德之嫌。

    如果相关报道无误,请问李院士:既然你的研究成果还没有正式公布,对方是怎么知道的呢?既然该公司曾经出价一二百万元收买你,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什么不向司法部门或主管部门举报,不公开揭露呢?既然你的研究已经完成,准备什么时候发表呢?将尚未正式发表的研究成果,透露给非学术专业的媒体,用以证明别人的商业利益,这符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吗?现在该公司披露你是另一家生产同类药品的公司的首席科学家,并接受那家公司的经费资助,你作何解释呢?

    至于说,在祝国光之前,已有人揭发,浙大已进行调查和处理,因此祝国光再予揭露就是别有用心,那更说明李院士至今尚未认识到所涉错误的严重性。造假、抄袭的论文是在国际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自然应该公开揭露和纠正。而且此事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止涉及当事人和李院士,也关系到浙大、中国工程院和整个中国学术界。我相信,在调查和处理结束后,浙大肯定也会公开的。难道李院士认为,这样的事可以内部了结吗?要是不公开,李院士会主动公开承认自己“疏于管理”吗?

    现在,被李院士指责的那家公司已宣布要追究李院士的法律责任。据报道,中国工程院也将调查此事。我相信,如果李院士是清白的,法律将还他以尊严。即便如此,李院士无法推卸他必须承担的学术、管理和道义上的责任。为了维护工程院院士的崇高荣誉,李院士应该引咎辞去在浙大的兼职。如果李院士希望继续进行药品研究,还是以不要与同类药品的生产厂商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为宜。

    2009年2月6日

    请查一下王益博士的来历

    据报道,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被“双规”了。结果如何,这是党纪部门的事,我们只能拭目以待。我关注的是这位部级官员的另一重身份——经济学博士,虽然这种现象在如今的部级官员中已经相当普遍。

    根据报道提供的资料,王益于1984年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先后获历史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85年至1992年在中顾委办公厅工作,1992年10月至1995年10月任国务院证券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副主任。也就是在他任证券办公室副主任期间的1994年9月,他成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的博士生。两年后,即在他升任证监会副主任一年后,又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王益虽然原来拥有硕士文凭,具备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但他原来的专业是历史。除非他有先见之明,一般来说,总得待他调任证券办公室后,才会有改学经济的打算。至多经过两年自学就考上了热门的经济系博士研究生,已经很不简单。而在不可能不繁忙的公务中,他又能在两年内修完经济学博士的课程,考试合格,再写成学位论文,或者还要先发表若干篇学术论文,通过答辩,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天才,也肯定是杰出人才。

    王益任职的单位在北京,西南财经大学在成都。从理论上说,要修完一门课程就得定期到成都去听讲并参加考试,学校不可能派人上北京为王益单独上课,或单独命题考试。王益担任的职位和工作,也不是什么闲职,他哪来那么多的时间?王益从1978年起就在北京读书和工作,对北京很熟悉,北京并不缺经济学科的博士点,是什么原因使他舍近求远,选择西南财经大学呢?在正常情况下,在校的博士生也得有三年时间方能拿到学位,在职的研究生往往需要延长时间,王益却能比正常研究生还快,究竟是他有特异功能,还是校方提供了额外的教辅呢?还有,王益读博士的钱,是自费,还是公费?如果他真的按规定上课,参加论文撰写和答辩的各个环节,就得每周往返于北京和成都之间,旅费是自己出的,还是花了纳税人的钱呢?

    作为一名大学教授,负有指导博士生之责的教师,我深知,要在职获得博士学位,即使原来有良好的基础,也并未易事。而就我见闻所及,那些在高官位置上获得的博士学位,很少不含水分,甚至少不了权力或金钱的介入。但即使疑云重重,却谁也无法弄清真相。即使当事人东窗事发,一般也追究不到这一方面。目前每年新增的五万名博士中,这样的高官博士究竟占多少,还是一个未知数。

    能否请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查一下王益这顶博士帽的来历,从中发现一些研究生和学位工作中的弊病,以便采取切实的防范和改进措施。

    2008年11月29日

    书法家严重过剩?

    在3月1日的《文汇报》上看到一个大标题:《当前各地书法家严重过剩》,不禁吃了一惊——难道中国的书法如此发达,连书法家都会严重过剩?读下去,才知道是记者报道书法评论家小舟最近在《书法》杂志上发表的评论。据称,中国书协的会员有六千余人,省级书协会员都在二千人以上,地市级会员也有三百人以上,已有洋洋数十万之众。加上县级以上、区级以上、镇级以上的会员,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证持有者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不小国家的全部人口。他还批评“展览之路拥挤不堪”,不少人为了成为“中国书协会员”,追风赶潮,投师访友,进不了国展,进省展、市展、区展、镇展。再批评“各级书协不断注水”,各级书协的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委员会名额激增,副主席、常务理事的头衔还被作为礼物送给与书法不相干的企业家和领导干部。

    这位评论家对各级书协存在的弊病所作的揭露和批评,我完全赞成。但将这一切归咎于想当书法家或成为书协会员的人太多了,以至“书法家严重过剩”,却容易引起读者的误解,我不敢苟同。

    是真的书法家多了吗?我看未必。全国和各地够得上称“书法家”的人究竟有多少?有几个称得上书法大家?有几个有国际或全国性的声誉?有几个能在中国书法史上占一席之地?这样的书法家难道还怕多吗?我的感觉倒是现在一些自称或被称为书法家的人的水平实在有限。有时见到前人在档案或史料中留下的墨迹,有的不过出于一般抄手,或出于寻常学者,却胜过如今的某些书法家。日常生活中,一些该挂上书法作品的场所却没有出现书法作品,该用手写的地方往往都是打印,这一点上还不如韩国、日本。还有的书法家连基本的文史知识都不懂,我亲眼看到评论书画的文章中出现了“王义庆的《世说新语》”(不知“临川王义庆”是指刘义庆),亲眼在上海火车站软席候车室挂着待售的“书法作品”中见到“诗云”(应为“诗云”,以为“云”字当作繁体)。真的书法家多多益善,怎么谈得上过剩!

    是自称书法家的各级书协会员太多了吗?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不用说数十万,就是数百上千万,也不到总人口的数十分之一。一个有数千年文明史、至少三千多年文字史和书法史的泱泱大国,有数十分之一的“书协会员”或书法爱好者,何多之有?再说,“业余学校,大专院校,各种函授、培训班的书法学员”多一些,即使学员们都将目光瞄准各级书协,也不是什么坏事。

    至于书法展览,我的感觉也不是“太多了”。试问,在一座大中城市中,经常性的书法展览有多少?其中高水平的展览又有多少?公众是否想参观时就观赏得到?至于商业性展览,更不必担心,如果真的多了滥了,展品就会贬值以至无人问津。无利可图的商展,无论作者与展商都不会加入的。

    其实,应该批评的是目前的书协制度。本来,书协不过是由爱好书法或书法达到一定造诣的人组成的社会团体,只要依法登记,就能自由活动。无论它发展多少会员,选多少副主席、常务理事,政府和外界都不必干涉,也不用承担责任,更不必承认其相应的社会地位或学术地位。如果要维持自己的声誉和地位,自然会严格入会条件。如果只是自娱自乐,人多些又何妨?如果想牟利,主管部门会依法监管。如果利用团体招摇撞骗,自有法律追究。书协的活动经费应该来自会员,或者自己寻求资助,政府不必补贴,更不必给其负责人或会员予相应的职称、级别、待遇。如果该会从事学术研究或公益活动,可按正常途径申请经费补助。至于它的成员或负责人是否够得上书法家,那是应该由他们的作品及行为来决定的。要是有人被某人名片上的“书协主席”或“书协会员”的头衔吓唬住了,那只能怪他缺乏常识,少见多怪。

    所以关键还是要改变各级书协非驴非马的怪现象,使它回归社团的本来面目和正常功能,社会各方面也要用平常心看待它和它的成员。

    2006年3月5日

    简化是大势所趋

    二十年前,我到纽约去拜见已退休的沙学浚教授,他是先师谭其骧先生在浙江大学时的同事,也是海外“保钓”运动的学术重镇,所以那天他的谈话大多离不开“保钓”。后来不知怎样讲到了简体字,他却说:“共产党做的很多事我都赞成,就是用简体字我不赞成。”当我说到繁体字时,他马上纠正:“什么繁体字,应该叫正体字。”我不便与他争论,只能说了句笑话:“要是用简体字就是共产党,那一千多年前就有共产党了,‘东’字不是早就有‘东’的写法了吗?”这显然是一种政治偏见,但出现在当时毫不奇怪。两岸敌意未消,往往会给对方的某些做法乱戴政治帽子,像我遇到的台湾学者就不敢将大陆出版物带回台湾,因为上面印有简体字。其实,简体字根本不是中国大陆或共产党的专利,而是中国文字发展过程中的自然产物。

    人情趋简,这是不可抗拒的规律,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中国的文字从篆书变化到隶书、楷书,就是一个不断简化的过程,从个别字、少数字的简化,到一批部首或文字有规律性的简化,最终形成一种新的字体,然后又不断简化。从古代留下的金石和印刷文字中都可以找到由当时文字简化形成的“俗字”,书写的文字中就更多了。即使在将简体字等同于“共党”时代的台湾,不少人已将“台湾”写成“台湾”了。又如,英语中的Labour被美国人拼成Labor,英语中的缩写早已编成辞典,并且随时在扩大,不是趋简是什么?

    所以,上世纪50年代实行简体字,并且由政府立法,颁布实施,只是中国文字发展史上一次集中的简化,是将流传已久的“俗字”合法化、规范化,使民间一些不同的简化法得到统一。事实证明,简体字已经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改革开放以来,已为越来越多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所接受,也已被多数外国和国际组织所采纳。

    当然,已经公布并采用多年的简体字并非十全十美,其中最受诟病的一点是将原来不同的字简化成了同一个字,或采用了原来就存在的另一个字,如“幹”与“乾”都简化为“干”,“鬪”与“斗”成了一个字,“谷”简化为“谷”后与“山谷”的“谷”难以区别。有的字本来就在使用,但被采用为简体字后,就与被简化的字混淆起来。如“後”简化为“后”,与“皇后”之“后”成了一个字。特别是要将简体字还原为繁体字时,除了查到原文外,简直无法可想。记得我们在为出版社改定繁体字片《中国历史地图集》时,面对“谷水”“谷城”“谷阳”之类地名时,真不知道该不该将“谷”改成“谷”。不过话说回来,一字多义、一字多形、多字一形的现象早已存在,由此产生的错误也屡见不鲜,不能都怪简体字的推行。至于异体字的归并和某些简体字不够美观,是可以通过不断修改而逐步完善的。

    电脑文字处理日益普及后,有人又提出了反对简体字的新的理由:反正是在屏幕上显示,或由机器打印,再使用繁体字不会增加书写的麻烦。且不说电脑尚未普及到人人都用,或无时无刻不具备的程度,就算全部用屏幕或打印机,也得考虑繁体字较简体字多用墨粉、多占空间的弱点。有的繁体字笔画实在太多,使用小号字时根本无法分辨,简化一下,何乐而不为?

    推行简体字后,多数人不识繁体字了,会不会影响传统文化的传承呢?不能说一点没有影响,但并不像有些人形容的那么严重,并且不难消除。其实,就是不推行简化字,多数人也不会去认那些冷僻字和难字。隶书、楷书推行后,能识钟鼎文、篆书的人少了,但钟鼎文和篆书并未绝迹。何况简体字对应的繁体字不过几百个,其中一部分猜都猜得出来,要学会辨认并不难,只要稍加留意,识繁用简或繁简兼用,是完全做得到的。

    至于因不识繁体字而闹出笑话,多数是由于文化素质太低或责任心不强,并非仅仅因为只识简体字。邓广铭先生讲过一个笑话,有人到北大图书馆借《汉书》,管理员说没有,因为他不知道《漢书》就是《汉书》,所以找不到。试想,如果此人对业务稍加注意,或者问一下旁人,难道会不知道吗?一个人如果读过这首唐诗,难道会因为中间夹着简体字就念不下去吗?

    所以,汉字简化的方向要坚持,简化过程中的缺陷应弥补,能做到识繁用简就更好。而繁体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应长期保留。

    200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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