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是被封在墙里的,水泥阻止了尸体与空气的接触,尽管这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了尸体的腐烂速度,但毕竟半年过去了,尸体的腐烂程度虽不是特别严重,但也已无法辨认面貌。尸臭味比我想象中的要淡,我快速从车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蛇皮袋,戴上手套,三下五除二地将秦霜的尸体塞了进去,然后放进了车后备箱。我之所以选择在白天干这件事,是因为如果晚上来砸墙的话,必然引起周围住户的怀疑,而现在这个时候,就算被人看见我从院子里出来,也不会有人怀疑,毕竟这里还是我家,谁能想到我回来是为了取回一具已经存放了半年的尸体呢?
整个下午,我都是在惶恐不安中度过的,我不敢把车开到闹市区,就去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小湖边,因为我不确定会不会有尸体的臭味从后备箱里飘出来。一直熬到了夜里十一点,我都不知道这几个小时自己是怎样度过的。
十一点,我觉得可以采取下一步行动了。我把车开到了向阳路的某一段,这里的公路外有一片荒地,在距离马路三百米左右的地方,有一棵大槐树,旁边还有些小树,这个地点是我前一天就选好的。前一天下了场大雨,所以槐树下的泥土比较稀松,我决定把秦霜的尸体埋在这棵树下。
我没有把车直接开过去,因为我知道那样反而更容易暴露自己。我将车停在了路边,这个时候,这段路上,已经没有行人了,只是偶尔会驶过一辆车。我瞅准了机会,在没有车路过的时候,打开了后备箱,忍受着扑面而来的尸臭味,将装有尸体的蛇皮袋抱了出来。后备箱里还有一把铁锹,为了能把它放进后备箱里,我还特地把木棍部分锯短了点。
我将铁锹扛在肩上,另一只手拖着蛇皮袋,一步一步朝着槐树的方向走去,心里还在想:以前怎么没发现她竟然这么重。
我带着尸体来到了槐树下,将随身携带的手电筒打开后叼在嘴上,然后开始挖坑,因为刚下过雨的缘故,树下的泥土并不难挖,但也够费劲的。在挖坑的过程中,我好像总是能听见周围有奇怪的响声,令人有些毛骨悚然,我想可能是风吹树叶发出的声音吧,便没往别的方面去想,因为我没有时间用来害怕。
我没有理会身边的声音,继续专注地挖着,不知道用了多长时间,我终于挖好了一个不到一米深的坑,其实我想再挖深一些,但我实在太累了。
我蹲下来只歇了一小会儿,便不愿再浪费时间,打开了蛇皮袋,将尸体倒了出来。一具腐烂的尸体,在淡淡的月光和手电筒光线的照射之下,显得格外诡异渗人,再加上尸体散发出的阵阵恶臭,视觉和嗅觉带来的双重冲击可以瞬间摧毁一个心理素质不好的成年人。此时的场景,我是不害怕的,因为人就是我杀的,但若是被别人看见了,一定会吓得惊声尖叫。
事实上也的确被别人看见了,同时,我也被树后的“别人”的惊声尖叫吓了一跳。原来在我挖坑的时候,槐树后还有两个人。当时他们没敢惊动我,可当我将尸体从蛇皮袋里倒出来的时候,那女人就再也忍不住了,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叫喊声。
“闭嘴!”我恶狠狠地低声说道。
他们果然听话。
面前这对年轻的情侣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我,满脸惊恐,一动不敢动,我分明能感觉到他们的身体在瑟瑟发抖,也许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只有在影视剧中才会出现的变态杀人狂吧。
看着这对衣衫不整的年轻男女,我暗道一声麻烦,又有些责怪自己太大意。我白天来这里踩点的时候,就发现这棵树周围的地面上有很多被丢弃的使用过的安全套,当时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里会是男女偷情打野战找刺激的好地方呢?那么多用过的安全套,肯定不是一天积累起来的,说不定每天夜里都会有人来,而我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要知道,我此刻的身份不是一名小说家,而是一个杀手,我怎么会如此大意,又怎么能够如此大意!
现实中的犯罪行为果然与文学作品中的有着天壤之别,现实中的犯罪,就算你把计划设计得天衣无缝,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总会碰上各种意想不到的极小概率的突发状况。这种时候,只有冷静才有可能化险为夷,但大多数的犯罪者恰恰缺乏的就是这一点,好在我还算是一个冷静的人。
年轻小伙子终于开口了:“大……大哥,我们什么都没看见,放……放了我们吧!”
“什么都没看见?”我把手电筒指向了地上的尸体,然后说:“那现在看见了。”
“不!不!我发誓,我们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我说。
“嗯,我和我女朋友是从F市过来打工的,大哥,求求你,不要伤害我们!”
“你们在哪里打工?”
“我们刚到N市才不到半个月,还没有找到工作。”
小伙子见我在跟他闲聊,以为我会放过他们。我怎么可能放过他们呢,他们都已经看到我的脸了。
人生就是这样,一旦你犯了一个错误又不想被别人知道的时候,就需要再犯一个更大的错误,来掩盖前面的错误。
这个单纯的小伙子并不知道,一个新的计划正在我的脑海中酝酿着,并且已经渐渐成型。
我继续试探他:“你在这里有亲戚吧,给他打电话,要他往我的银行卡上打五万块钱,我需要用钱来跑路,拿到钱我就放了你们。”
“我们在这里没有亲戚。”
“朋友呢?你们不会连一个人都不认识吧?”
“没有,真的没有!我们刚来不久,没有朋友。”
“她呢?”
他下意识地搂紧了自己的女友,说:“她是跟着我来的,在这里也不认识人。”
“还骗我说谁都不认识,房东呢?你们来这里不用租房子的吗?”我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各种问题我都要想到。
他说:“我们没钱租长租房,只能在旅社住日租房,和老板也不是很熟。”
他说的我知道,就是那种一天三四十块钱的日租房,每日结算。真是天助我也,面前的这两人,刚来N市不久,在这里没有社交圈,没有认识的人,就算他们死了,也不会有人来报案,几个月后,他们在老家的亲人也许会找过来,可是这个城市里谁也不认识他们,警察怎么去查?
我知道他们是无辜的,但他们看见了我,看见了地上的尸体,看见了我所做的一切,他们就必须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我不能让他们白白地死掉,他们的尸体可以成为我的工具,成为我计划的一部分。
有两件事之前一直困扰着我,首先,当初未能干掉秦霜的男网友这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其次,我也知道将秦霜的尸体埋在这棵树下并非长久之计,早晚有一天这片荒地会被开发利用,秦霜的尸体也可能会被人发现,这一次移尸已经够不让人省心的了,我可不想以后再一次又一次地移动尸体。
而我的计划,正好可以同时解决这两个困扰,面前这对倒霉的情侣,他们会被我变成尸体,而他们的尸体,又将成为我计划中的关键角色。
我要杀了他们,但不是现在,因为我需要新鲜的血液。
犯罪过程中的变故实在是太多了,就在我思考计划的时候,又一个突发状况发生了,那小伙子见我心不在焉的样子,瞅准了机会拉着女朋友撒腿就跑,而我哪里能给他们逃走的机会?幸好我早有准备,反应也够快。我手上拿着的用来照明的手电筒还有另外一个用途,它同时还是一个高压电棍,这种东西在黑市上花两百块钱就能买到。我快步追上了他们,电棍的强大电流,瞬间就将二人电晕了过去。
我并不是没有普通的手电筒,之所以带着这支手电式电击器,除了为照明,主要还是为了防止突发事件,虽然我无法预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我之前说过,我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
这是我第一次使用电棍伤人,并不知道它的威力到底有多大,为了防止二人突然醒来,我用小伙子的皮带和上身穿着的运动背心分别将二人的双手反捆,又脱下他的袜子,一人一只,塞进他们的嘴里。
做完这些,我继续之前没有完成的工作,就是埋尸。在填土的过程中,我已经将计划完全设计好了。
我分两次将这两个昏迷的倒霉蛋扛到了马路边,然后塞进车里。我很幸运,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车辆和行人经过。
当我把车开回我住的小区时,已经凌晨一点了,我没有立即上楼,而是查看了一下周围,楼道口对面的烧烤店已经关门了,此时周围没有一个人。我先上楼,将房门打开并虚掩着,然后下楼,又是分了两次,将他们抬进了我家。我把门关好后,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了,心中暗想,幸亏我住的是三楼,不然还不把我给累死。累是累了点,没办法,电梯里有监控,所以只能走楼梯。
我见他们已经醒来了,只是因为嘴里塞着袜子,所以不能大声叫喊,但他们动来动去的着实让我心情烦躁。最后,我找来了四根又长又粗的麻绳,将他们两人结结实实地捆在了我卧室里的大床上,他们平躺着被捆住,我确定他们无法逃脱。我用麻绳捆他们也是有讲究的,我在他们身上垫了一层薄被子,这样麻绳就不会在他们的胳膊上留下印记,我还把空调的温度调到最低,因为我知道在这样炎热的夏天里,盖着被子会有多么难受,我担心把他俩给热出毛病来,那会给我的计划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对男女被并排捆着,全身上下只有手脚、脑袋,以及脸上的眼珠子能动,男人的头左右摆动着、挣扎着,女人的头则偏向我,瞪大饱含泪水的双眼,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我突然觉得很滑稽,像是产生了幻视,感觉他们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头被捆在案板上等待宰杀的猪,但很快我就打断了自己的想象,我为我自己会有这种想象感到耻辱。我告诉自己,虽然他们不久就会被我杀死,但他们此时此刻还是两个大活人,在这一刻,我必须要尊重生命。紧接着我又觉得自己很可笑,在心中暗骂自己:他们本来活得好好的,只是无意中闯入了你的犯罪现场,你就要剥夺他们活着的权力,你他妈的现在还好意思说你尊重生命!
在这一刻,我憎恨自己,如果让我遇到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我一定会杀了他。
我在心里暗下决心,等把这件事彻底解决了,我要重新恢复正常的生活,做一个正常的人,找一个不漂亮但老实的女人做老婆,和她生个孩子,然后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可是,这样美好的愿望真的可以实现吗?还是那句话,现实中的犯罪与小说不同,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会在几时发生。如果你做了一件错事而又不想让别人知道,你就必须做一件更大的错事来掩盖之前的错误,可能事情会就此结束,也可能永远不会结束,为了生存,会不断地用一个错掩盖另一个错,一错再错,直到有一天走投无路了,若你不想束手就擒,不愿任人宰割,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把自己干掉。
我会有那么一天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我应该干什么。我再次恢复了冷静,或者说是冷血也不为过。
冷血的一个好处就是不会冲动,做任何一件事之前都会深思熟虑,而这种深思熟虑所要考虑的不是做不做,而是怎么做,就像我这样,要考虑的不是杀不杀,而是怎样杀。
我需要有一个不在场证明,需要有一群不在场证人,证人越多越好,因为在警方看来,人越多,串供的可能性就越小,而我的计划更加彻底,我要找的不在场证人,正是一群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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