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3:破阵子-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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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长低沉,与刚才报警的角声截然不同。他不由自主地将头扭向角声传来的方向,却看不见敌军具体规模,只见远处地平线上涌起了一股黑潮。铺天盖地,没边没沿。

    黑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如同墨汁般,盖住了阳光,盖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将黑暗与冰冷灌满整个世界,令天地间所有一切,瞬间都失去了颜色。

    天河,真的决口了。

    忍辱负重这么久,最后却只混到了一个比流放还不如的差事,前扶风县令薛景仙闻讯后简直要出离愤怒。然而转念一想,自己这好歹也算搭上了杨相的马车,日后未必没有一展抱负的机会,心里头又忍不住得意起来。施施然跟驿站的掌柜结了帐,拿出几乎是最后的积蓄买了身像样衣服。然后到吏部领了圣旨、文凭,点齐了朝廷派遣给的二十名护卫,兴高采烈地离开了长安。

    才走出不到百里,他的兴头就冷了一半以上。同样是西去传旨,人家中书舍人宋昱出城的时候前呼后拥,送行的亲朋故旧从十里长亭陪着走到咸阳,甚至进了汾州地界,还陆续有新面孔骑着快马追来,与宋大人一叙挥别之意。而他薛大人,光景混得可就有些惨了。从始至终都是形单影只不说,连朝廷派来护送的亲卫,都因为没分到期望中的车马费,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待到了地方上,薛景仙心情愈是一天不如一天。人家宋大人位高权重,所以沿途官员都倾力巴结。他薛大人虽然贵为传旨钦差,眼下手中却没有任何实权。非但官员们没心思过来招呼,沿途驿站也摆出了公事公办的嘴脸,从菜肴、酒水到喂马的饲料,无不捡着最低标准来。害得胯下老马天天食不果腹,没等出泾州,已经饿得迈不动步了。

    薛景仙有心跟驿站讨匹精壮坐骑,可对方不是推脱说官马已经都被征用了,就是推脱说自己没权做主,请薛大人找地方最高长官去说话。而地方的县令、刺史们,又因为公务繁忙,没时间接受薛景仙的拜会。害得他空跑了许多趟,一路受气不说,还落得门房不少白眼。

    到后来,连一直骂骂咧咧的护卫伙长都看不下去了。途中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低声提醒道:“大人莫非还没看出来么?他们哪里是没有坐骑可给您更换?分明是想从大人这里讨些彩头罢了。等到了下处驿站,您随手丢一些财帛下去,不用多,总价能折合五六千个钱足够。保证要什么有什么,连我等都跟着吃香喝辣!”

    “董伙长这是什么话!本,本官一向清廉。哪里有闲钱给他们盘剥!即便有,也不能助长这种歪风!”薛景仙气得一拂袖,红着脸驳斥。好歹也在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他怎可能连这点儿眼色都没长。怎奈在扶风任上时,他一直没敢怎么收受贿赂。而在京城述职这半年多来,为了谋个合适差事,他又将大部分积蓄都送了出去。此刻莫说拿不出足够的钱财来供自己和随从们沿途花销,就连囊中最后几枚压马鞍的银锭,都是舍了脸皮跟经商的同乡借来的高利贷。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敢拿出来铺张!

    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董姓伙长心中也冒了火,涅斜着眼睛扫了薛景仙一遭,拖长了声音说道:“好,好,既然薛大人不想助长别人的歪风,董某就不再啰嗦了。咱们慢慢捱着就是,反正眼下才是春末,离立秋远着呢。不愁今年到不了地方!”

    “你!”薛景仙气得两眼发黑,挥着马鞭就想给对方以颜色。然而看到周围几个护卫那阴冷的眼神,怒火瞬间又化作了余烬。此去三千里,其中沿途至少两千里荒无人烟。一旦得罪了这帮丘八,找个僻静地方把自己这钦差大人给活埋了,然后向上报个染疾身亡,让自己到哪里喊冤去?

    他这厢未战先怯,那边董伙长却踩着鼻子上了脸,“怎么,难道薛大夫还想给我个教训不成?来啊,您最好把我给打残废喽。咱正找不到借口偷懒呢!鸟不拉屎的地方,你以为哪个愿意跟着你去受这番罪啊?若不是上头硬把活计摊派下来,董某眼下说不定正在东市怡红院里寻快活呢!”

    “打你就打你!”薛景仙被逼得下不了台,只好又恶狠狠地举起了马鞭。董姓伙长也不示弱,手腕子一低,就抓在了腰间横刀柄上。眼看着二人就要动真格的,另外一名姓张的侍卫伙长赶紧跑上前,一把扯住薛景仙的衣袖,低声规劝,“薛大人别生气,老董他不也是为了您好么?这一路上您也亲眼见到了,驿馆那帮东西是如何看人下菜碟。您老再不想想办法,甭说咱们大伙都跟着受罪,就连这胯下的牲口,不也一天天掉膘么?西域的暖和天气本来就没多少,万一落了雪后咱们还没到达目的地,耽误了朝廷的公务是小,您老人家这身子骨,经得起大漠上的冷风吹么?”

    这话说得实在,让薛景仙不由得有些感动。顺着对方拉扯放下马鞭,叹了口气,低声道:“罢了,罢了。为了不辜负皇恩,薛某也不惜这点儿虚名了。下一个驿站,就按照你等说得办就是。咱们好好吃上一顿酒,然后再继续赶路。”

    “薛大人英明!”众侍卫闻听有油水可祭五脏庙,立刻高兴了起来,拱拱手,齐声欢呼。

    没等大伙的欢呼声落下,薛景仙赶紧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仅此一回。路还远着呢,咱们若是走一路打点一路的话,薛某即便再有钱,也要倾家荡产了!”

    这下,众侍卫的脸色又开始发黑。一个个忍不住心中暗骂,自己是倒了几辈子邪霉,才摊上了这么个吝啬主顾。别人护送钦差前去地方上传旨,没等出长安地界,已经赚回了几年的薪俸。唯独咱们这帮倒霉蛋,连吃顿热乎饭,都得绕着弯子求上老半天。

    知道这些京师里来的护卫以往都是被养肥了的主儿,薛景仙把心一横,大声补充,“薛某也知道大伙辛苦。为了不拖累大伙,有谁走不动了,直接打马回头就是。薛某保证,日后决不向上头告任何人的黑状!”

    有道是“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头上,还顶着连脸皮都不要的。”薛景仙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一摆出来,众侍卫立刻纷纷改口,“哪能呢,哪能呢。看薛大人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兄弟比您还金贵似的!”

    “那就赶紧走吧。薛某日后绝对不会辜负大伙!”薛景仙耸了耸肩,带头向前走去。

    众侍卫往地上偷偷吐了几口吐沫,悻悻跟上。这一路,更是没精打采。直到天色将黑,才好不容易看见了一个城池的影子。薛景仙紧抽了坐骑几鞭,正准备到城内的馆驿安歇。城门口不远处的茶棚子中,突然响起了一句地道的长安腔调,“敢问,这位是新晋的中大夫,前往安西宣读圣旨的薛大人么?小的姓李,奉我家主人之命,在这儿等候大人很久了!”

    “等我?”薛景仙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犹豫地拉住了坐骑。他为人过于功利,在任时得罪上司同僚无数,因此这回奉命出使,连个送行的人都没用。谁料想已经离开长安数百里了,却突然冒出一个故交的家仆来,不由得令人好生困惑。

    “正是!”那名说话满口长安腔的李姓男子做管家打扮,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大人在长安之时,我家主人就想找时间跟大人一晤。只可惜阴差阳错,始终没能如愿。后来听说大人奉命去安西宣旨,就派了小的前来给大人送行。谁料大人走得太急,小的居然没有赶上。所以就沿着官道一路追了过来,好歹这回赶在了大人的前面。”

    “哦?”闻听此言,薛景仙愈发感到困惑。在京师这半年多来,他四处求人,四处碰壁,几乎把鼻子都碰扁了,也没攀上什么可靠的门路。怎可能突然交到这么讲义气的朋友?可看看对方的面孔、打扮,其所说的话又不似有假。特别是来人背后那几名随从,个个都生得孔武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重金礼聘的护院。

    正犹豫间,一众护卫们已经赶了上来。张姓伙长用目光匆匆一瞥,立刻猜到来者非富即贵。赶紧又向前带了带坐骑,躬身提醒道:“既然是大人的故交遣管家前来践行,我等到旁边候着便是。反正天色还早,进城不急在这一时半时!”

    说罢,向众位弟兄们使了个眼色,拨马走开百余步。自己找了个卖茶水的摊子,跳下坐骑,背对着薛景仙买水解渴,目光不肯再向后回顾分毫。

    得到张伙长的提醒,薛景仙也注意到来人的打扮。只见此人虽然身穿一身管家服饰,却是由上等绸缎精细缝制,价格恐怕能至少是自己行囊中的那件崭新新官袍的三倍。而此人随随便便牵在手中的坐骑,也是有名的大宛良驹,民间有个诨号叫照夜狮子,通体雪白,浑身上下没有半根杂毛。

    能养得起如此神驹的,恐怕家资至少在百万贯以上。或者是个京师里数得着的权贵,地位不在宋昱等人之下。想到权贵两个字,猛然间,薛景仙眼前闪起一道亮光。在对巴结上杨国忠这条路绝望之后,他曾经决定接受一位大人物的招揽。可那位大人物好像又突然对他失去了兴趣,接到拜帖之后就音讯皆无,再也没派人联络过他。

    如今有人不在长安城外给自己送行,却眼巴巴地赶出几百里路来!莫非有什么不方便不成?扫了一下对方脖颈上某个具体位置,薛景仙赶紧跳下坐骑,冲着李姓管家长揖及地,“看我这眼神!居然没看出您老是谁来。贵上可好,薛某一直对贵上仰慕得很。只是无缘拜见,不胜遗憾!”

    “薛大人言重了!”李姓管家笑着侧开身子,平滑的咽喉上下耸动,“我家主人,一直很欣赏薛大人的治政之能。这回听说薛大人奉命去西域传旨,怕您走得太累,路上难捱。所以特地命我带了几匹像样的脚力过来!”

    说着话,他回头冲身后一使眼色。众家将立刻同时翻身跳下坐骑。将马缰绳牵了,连同李姓管家背后那匹照夜狮子一道,送至薛景仙面前。

    “使不得,使不得!”薛景仙吓得连连摆手,说什么都不敢接受对方的馈赠。那匹照夜狮子是万金难求的宝马,其余几匹坐骑虽然看上去比照夜狮子差了点儿,但也是一等一的良驹。这么多匹良驹都送给自己做脚力,甭说恩重难还了,就连沿途的精料钱,都得把自己吃得倾家荡产!

    “有什么使不得。看大人的这匹黄骠马,恐怕至少都是十岁口了。大人为官清廉,也不能太苛待了自己啊!”没有喉结的李姓管家笑了笑,非常体贴地劝道。“大人尽管收下,越往西走好马越便宜,我等回程时,再买脚力便是。对了,还有这几本书,大人也尽管带着路上看。免得旅途寂寞,想找个消遣都没有!”

    当即,又有随从殷勤地送过一个提蓝来,里边装了厚厚的几大本。薛景仙心下感动,揉了揉眼睛,双手接过书篮,“马您老留着。书薛某就却之……”

    他本意是退马留书,以给对方一个更好的印象。谁料手中突然一沉,差点把书篮丢在地上。好在这半年以来受了很多罪,膂力见长,才稳了稳身,勉强没当众出丑。心中却暗暗纳罕,“什么书,居然如此之重?”

    “薛大人果真是个读书种子!”李姓管家笑着托了薛景仙的胳膊一把,帮他将书篮提稳,“虽然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没有好的坐骑,西去之路也不好走。这样吧,白马给大人留下,其他几匹劣货,我们自己骑着回去!大人不要再推辞,否则,小的就没法跟我家主人交代了!”

    “这儿……”薛景仙还有些犹豫,手中的提篮,却压得他无法直起腰。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确,如果不是书下面藏了金子,提篮也不会沉重如斯!

    李姓管家没有喉结,身份已经呼之欲出。太子殿下一直受杨国忠的打压,地位岌岌可危。自己好容易才抱上了杨家的粗腿,一转头,却又跟太子这边眉来眼去。日后若是双方起了争端,自己这小身板儿,还不是要被碾的粉身碎骨么?

    “穷家富路,大人就别推辞了吧。再推辞,可就假了!”李管家又笑了笑,言辞之间若有所指。

    回想起一路上受到的罪,薛景仙在心里猛然发狠,“去他娘,人死卵朝天。大不了把命搭上,好歹也能风光几天”。放下提篮,他冲着李姓管家拱了拱手,低声说道:“如此,薛某再要推辞,就是不识好歹了。请问李管家,此番薛某西行,贵上可有什么嘱托?!”

    “薛大人果然痛快!”李管家哈哈大笑,“没什么吩咐。我家主人只是希望薛大人能替他向封节度及其麾下将士带个好而已。众壮士为国守土,一个个奋不顾身,我家主人也是佩服得很。”

    “薛某必然不辱使命!”薛景仙又是长揖及地,以下属对上司的礼,郑重承诺。

    这回,李管家没有再躲闪。而是实打实受了他一揖,然后代替自己背后的人物还了个半礼,“我家主人闻听此言,必然会倍感欣慰。薛大人走好,人多眼杂,李某就不再多啰嗦了!”

    说罢,留下照夜狮子和一篮子“书”,转身跳上马背。

    “李兄走好!”薛景仙站在路边,挥手相送。直到对方的背影已经在官道上消失了,才慢慢放下挥酸了的手臂。提起装“书”的竹篮,晃晃悠悠走向浑身雪白的宝马良驹。

    一众侍卫也恰恰在此刻灌饱了茶水,在张、董两位伙长的带领下,笑嘻嘻地跑了过来,“大人的朋友真仗义,没赶上跟给大人践行,居然派管家追出五百多里远来。瞧瞧,瞧瞧这宝马。原来那匹坐骑跟这匹比,简直是吃肉都没人要的货!”

    “尔等休要多嘴!”胸中有“书”气自华,更何况是一篮子夹了黄金叶子的宝书?提着它,薛景仙立刻与先前判若两人,“把我原来那匹老马牵好,空着鞍子,跟在队伍后边。它驮了我半辈子,也该享享清福了。越往西走马匹越便宜,你等若是嫌胯下坐骑碍眼,待会进了城,就去马市上转转。趁着天没黑,各自挑选一匹上等脚力回来。所需费用,全由薛某负担!”

    手中有了钱,接下来的旅途立刻顺畅了许多。薛大夫先找了个规模较大的州城,将夹在书中的一少部分金叶子换成了大宗交易和官府结算赋税时才用得到的银锭。又寻了个马市,给所有护卫都更换了坐骑。顺带着也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前后不过用了小半日功夫,整支队伍立刻脱胎换骨。

    为了避免丘八大爷们见财起意,勾结起来沿途寻僻静处将自己埋掉,分了书篮里的金叶子跑路。在经过会州时,薛景仙又打着对西去道路不熟,需要寻找向导的幌子,花重金雇佣了十名孔武有力的刀客做伴当。这下,整个队伍的声势更壮。非但没有盗匪的眼线胆敢沿途尾随,连规模小一点儿的商队见了他们都赶紧躲着走,以免薛景仙这钦差是强盗假扮,在路上突然翻脸,给大伙来个一刀两断。

    对于商人们的冷眼,薛景仙也懒得理会。从早到晚只管催促大伙抓紧时间赶路,坐骑跑疲了就寻驿站,通过恢复驿卒的方式更换。或者干脆到市集上卖旧买新。人跑累了则找酒馆大吃大喝,菜肴酒水都捡好的往上端。如此一路跑下来,居然只用了二十余日,便从会州跑到了疏勒。进了城后稍事休息,又在安西军的护送下,风驰电掣地向战场赶去。

    几个月来,安西军在前线连战皆胜。在薛景仙赶到的疏勒的半个多月前,大勃律国重镇菩萨劳城已经被攻下。守将阿特拉战死,其余领兵贵胄死伤无数。大勃律宰相艾力亚斯东拼西凑攒了三万兵马来援,没等赶到地方,已经看到了城头的火光。不得已,只好退而求其次,于唐军必经道路上精心设下了一个埋伏,准备打封常清个瓮中捉鳖。

    谁料他那点儿道行,在安西百战精锐面前根本拿不上台盘。没等封常清亲自出马,斥候统领段秀实已经察觉了前方情况异常。封常清得到汇报,干脆将计就计。派麾下悍将李元钦、王洵等人带领一队重甲步兵,故意踏进敌军的埋伏圈。同时命令周啸风、段秀实二人带领骑兵来了个迂回包抄。结果大勃律宰相艾力亚斯偷鸡不得,反而被唐军打了个四面合围外加中心开花。三万战死五千,其余全都放下兵器做了俘虏。

    在自家心腹的拼死护卫下,宰相艾力亚斯才侥幸逃出了重围。回去后四下求援,却苦苦盼不来任何援军。后又听闻吐蕃兵马在柏海一带被哥舒翰打了个全军覆没,知道已经无力回天。只好听从了族中长辈指点,以国主年幼不经事,被奸臣所惑为名,光着膀子背了荆条,亲自前往封常清帐前请求宽恕。

    封常清此番挥军西进,目的也不在区区一个大勃律。当即接了降书,发还给了艾力亚斯五千俘虏。命他必须在三天之内,以实际行动表达悔过之心。并且割狮子河[1]以北所有土地给大唐,以赎其罪。

    宰相艾力亚斯及其家族本来就是很虔诚的拜火教徒。前年迫于国内其他贵胄和大食讲经人的压力,才不得不改信了天方教。信教之后,手中权柄大落,眼看就要变成讲经人们的提线皮影了。此刻听闻封常清开出的条件,大喜过望。立刻毫不犹豫地将所有条件答应了下来。回去后只用了两日,便利用安西军归还的俘虏,胁迫国主的亲卫兵马,将境内可控制地域内的天方教信徒和大食国来的讲经人全部逮捕处死。然后又主动放了一把大火,将刚刚落成没多久的天方教神庙,焚成了一片残砖烂瓦。

    此时东来的天方教讲经人十有八九都是狂信徒。对于敢于侵犯教派利益的人,报复手段极其残忍。动辄便抄家、灭族、甚至做出屠城这种人神共愤的恶行。大勃律宰相胁迫其国主烧了天方教寺庙,就等于彻底断绝了他们再倒向大食人的希望。此后即便唐军不在其国驻扎,也不必担心艾力亚斯君臣敢再出尔反尔了。

    封常清见此,立刻留下段秀实和五百精锐,“辅佐”艾力亚斯重整大勃律秩序。随后亲领大军,杀入健驮罗境内,半个月连下数城,兵锋直抵其国都坦叉始罗[2]。

    那坦叉始罗乃西域数一数二的名城。在天方教东侵之前,本为佛门圣地。城池乃西来求取真经的佛教徒参照中原古都洛阳的格局,指导当地人所建,高大坚固,易守难攻。被大食人占据后,虽然年久失修,但比起大勃律国内那些所谓的重镇来,依旧不可同日而语。

    薛景仙携带着圣旨赶到前线时,唐军已经屯兵于坦叉始罗城外十数日。喊杀之声昼夜不绝,却好像始终无法踏上城头半步。有意借着圣旨来鼓舞士气,封常清命人在营内搭建了高台、香案,亲自为钦差大人带路,将其领了上去。

    在长安城受尽了白眼的薛景仙,哪曾料想在安西军中会得到如此礼遇?!当即,感动得连嗓音都哑了。也顾不上再摆什么钦差大人的架子,捧起圣旨,一口气从头到尾读了个遍。末了,还声嘶力竭地加了一句,“薛某临来之前,杨相和太子殿下曾经亲口许诺。让弟兄们尽管放手去打。后边一切,自有他们两个顶着!所有缴获,全赏给有功将士,朝廷一文不取!”

    “陛下英明!”立刻有人带头,大声喝起彩来。

    “陛下圣明!大唐威武!”大部分将士根本没听清楚圣旨上的具体内容,只觉得远在数千里之外的皇帝陛下还没忘了他们,扯开嗓子,齐声响应。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直冲云霄。

    待大伙都喊累了。封常清才按照圣旨上提到的顺序,将相关将士一一叫上高台。由薛景仙代表朝廷,授予他们应有的印绶。见到面前的武夫们一个个生得虎背熊腰,满脸煞气。薛景仙愈发觉得太子殿下高明。居然隔着数千里,就能看出安西军是大唐境内数一数二的精锐。刚刚恢复实权,就准备将其牢牢攥在手里。

    想到此节,他心中对太子李亨的未来,更是看好了数分。原本还犹豫着是否再继续观望一番,再选择如何站队。如今却准备彻底背弃杨国忠,完全执行太子府管家的暗示,全力替太子殿下与安西军建立联系了。故而,对待周啸风、李元钦、赵怀旭等人,更是殷勤有加。许多朝廷中本来没人说过的赞誉之语,都被他信口开河地给编造了出来。唯恐忽略了哪个忠臣良将,给对方心里留下轻慢印象,今后无法继续套近乎。

    他心里头的这些鸡零狗碎算计,周啸风等人当然猜度不到。即便隐约感觉出了钦差大人有些热情过度,也没功夫去搭理。大伙都是封常清的嫡系,如何指日高升,全凭着封节度一言而决。在这方面,朝廷基本上只有在举荐文书上盖章的资格。根本无法左右节度使的决定。

    然而,当钦差大人将给宇文至、宋武和王洵三人的印绶逐个颁发下去时,周啸风等人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劲了。节度使封常清大人平素处事极其光明磊落,保举文书送往朝廷之前,早就跟相关人等有过交代。谁最近立了那些功劳,该升到什么职位,大伙都清清楚楚。却没料到,朝廷这回居然格外施恩,将宇文至、宋武和王洵三名小将在封常清大人的保举基础上,又各自升了一级到数级不等。

    那宋武和宇文至两个的哥哥,都拜在了权相杨国忠门下,朝中有人好做官,平白多升了一级,自然不难理解。奇怪就奇怪在王洵王明允,经历了前年那段时间的交往,大伙都清楚这小子只是个落了势的凤凰,跟当朝几个权臣根本没有任何牵扯。怎么这回凭空得到的好处反而比宇文至、宋武两人更多?

    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王洵也被砸了个晕头转向。楞了好一阵儿,才想起上前数步,躬身从钦差手里将正四品武将的印绶接过来。先谢了皇恩浩荡,然后瞅个机会偷偷溜到封常清近前,低声试探道:“多谢大帅提点。不过末将初来乍到,就贸然登上此高位。实在是心中惶恐得很。不如……”

    “你小子,甭给我捡着便宜还卖乖!”对于王洵突然鸿运当头,封常清亦是满脑袋雾水,当即一巴掌拍过去,大声骂道:“实话告诉你,这跟老夫半点儿关系都没有!老夫发给朝廷的保举文书是岑书记亲笔所写,封口之前老夫反复检查了数遍,给你的就是从五品,绝不会错!”

    “想必是王将军在京师时积德行善,背后有贵人暗中照顾。”不愧为封常清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周啸风立刻明白了封常清的用意。笑了笑,用附近所有人都能听见的声音建议,“具体如何,待会儿王将军不妨偷偷问钦差大人。他刚刚从京师来,估计对此比较清楚!”

    “嗯,希望不是弄错了,过后再发一道圣旨来收回去就好!”王洵笑着缩了缩脖子,官迷一般将四品中郎将印绶收了起来,藏进怀里。

    这番举动立刻引起了一片窃笑。原本有几个弟兄对他突然越级高升心存芥蒂,见到此景,也把都把心事都抛开了。

    窃笑声中,封常清又轻轻踹了王洵一脚,低声骂道:“你以为朝廷是跟你做生意呢。发了印绶还能无缘无故地反悔不成?这次算你小子走运,下次就未必总有同样的好事了!不过你也别高兴得太早。老夫眼下手中没兵分给你,想当真正的中郎将,自己找你的部族朋友招兵买马去。你要真有能耐给老夫拉来一万精锐,甭说区区一个中郎将,就是更高的职位,老夫也能给你争来!”

    “那我还是老老实实做我的校尉吧!”王洵一咧嘴,侧身闪开了封常清的偷袭。

    大唐军制沿袭于隋,这么多年来军官名称等级略有更改,但士兵的编制基本未变。通常每五人为一伙,设一伙长。每五十人为一队,设一队正。每百人则为一旅,设一旅率。三旅合为一团[3],由一名校尉统带。

    三百人规模虽然不大,却已经是人凭借嗓子可控制的最理想范围。故而,临阵之时,团便是最基础的建制。全团士卒都追随在校尉身侧。唯其马首是瞻。而校尉本人,则通过旗帜、号角,追随中军或者距离自己最近一名上司的指引,带领麾下弟兄,攻向本军旌旗所指。

    校尉乃正六品武职,再往上,便是从五品都尉,别将。按照军种差异,每名都尉下有三到六个团不等。而都尉再往上的郎将、中郎将、将军,则领兵没有固定数字。视任务情况,战役规模,以及跟主帅关系的亲疏远近,统军几千乃至上万。

    王洵从京师出发时,军职为实授的昭武校尉。带了一百名飞龙禁卫和三百多名民壮,勉强也算凑足了一个团的编制。虽然这支队伍在路上屡经磨难,损失超过了总数的三分之二。但能幸存下来者,都已经成了难得的老兵。后来王洵一日之内连胜两场,打得处木昆、塞火罗、乌尔其等部落心服口服,几个埃斤为了巴结他,又合伙赠了他一百部族武士做仆从。再加上临别时老狐狸康忠信所赠楼兰族护卫,不多不少,刚好又凑齐了三百人,恰恰是一名校尉该带之数。

    此番越级升迁为中郎将,按常理,封常清至少应该划拨三个团给王洵做嫡系部曲。好歹凑让他够个都尉的门面。只可惜整个安西军如今满打满算才五万来人,还要分散在方圆数千里的广袤大地上震慑西域诸族,所以根本无法满足这种要求。不光是王洵一个人如此,放眼军中,从封常清往下开始算,周啸风、李元钦、段秀实、赵怀旭等人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空有一颗金灿灿的将军印,麾下嫡系部众却凑不齐定额的一半儿。倒是那些前来助战的部族总管,动辄就能带出上万牧人。然而这些牧人们却空长了一幅好身板儿,临阵变化、队列配合方面几乎是一张白纸。单打独斗,不弱于任何一名安西军士卒。规模到达十人以上,便会被同等规模的安西军逼得节节败退。待到规模上到数百人,就要被一小队安西军揍得满戈壁滩找牙了。若是不顾一切把他们硬塞进安西军中滥竽充数的话,则眼前的仗根本不用打,主帅直接带着大伙逃回长安算了!

    是以,封常清干脆糊涂账糊涂算,当着大伙的面声明没有士卒给王洵手下拨。而王洵虽然是去年冬天才到达军中,由于先前通过周啸风等人之口,对安西军的窘迫情况已经有所了解,所以也就来了个顺水推舟。一方面不让对自己照顾有加的封常清难做,另外一方面也避免自己因为稀里糊涂连升三级,在同僚面前引起的尴尬。

    正嘻嘻哈哈地笑闹间,李元钦又从背后堵了上来,笑着向王洵建议道:“不如这样,我治下的于阗城中,还有一些党项族猎户,干脆跟你做笔买卖好了!用你麾下的那些陌刀手,换我麾下的党项猎户。一个换十个,或者哥哥我再吃点儿亏,二十也行。如此,你麾下弟兄至少能攒足两千之数。也配得起你新得的这颗将军大印了!”

    “呸!想得美!”王洵一巴掌将李元钦拍开,笑着啐骂。“他们都是跟我一起在刀尖上打过滚的弟兄,甭说二十个猎户,把你治下全城百姓都给我,也不能换!”

    没见到封常清之前,他本打算平安抵达疏勒后,就给麾下民壮们分了途中缴获的财物,遣送众人结伴返乡。谁料封常清这里是久旱盼甘霖,见了有人从中原来,无论老幼,便一个不想再放走。借着酬谢大伙的功劳为由,直接从疏勒城外的河畔拨了数百顷适合耕种的沃土,按人头分给每名民壮五百亩。准许他们雇佣他人代耕,也准许他们世代相传,只要疏勒城还在大唐手中一天,就永不收回。

    此际中原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大部分普通农户成丁后按照唐律,应分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实际上到手已经不足规定的五分之一。然而该缴纳的税赋却一样不少缴,每年还要根据年龄和身体情况,去应付各种徭役。[4]

    疏勒城外的土地每年虽然只可耕种一季,但架不住封常清出手足够大方。再加上塞火罗和乌尔其两部为赎回其本族武士所支付的耕牛,可以说,此刻活着抵达疏勒的民壮,一瞬间都变成的货真价实的小地主。

    一边是返回中原之后,日日提心吊胆地防备杨国忠继续杀人灭口。一边是留在军中服役,替子孙后代挣得更多的永业田,傻瓜才会选择前者。当即,以魏风和朱五一两人为首的民壮们就齐声拜谢封常清的大恩,毅然决定留了下来。同时念念不忘了托人给家中捎信,让乡中亲朋护送着自己的妻儿老小,一道来疏勒这边过好日子。

    这批民壮均来自大唐最富庶的关中地域,又经过战火洗练,凡是最后活下来者,体质丝毫不比安西一带土生土长的部落武士差。因此稍加训练,便拉起了一个完整的陌刀队。再由王洵本人带着与安西军大队一道,横扫大勃律全境。一连十几场顺风仗打下来,个个信心十足,列队往外一站,隐然已经有了几分精锐的模样。

    因此,军中很多将领都暗自眼红,恨不得让封常清将王洵及其所部调到自己名下,顺势得了这一百陌刀手。而跟王洵本来就交情匪浅的赵怀旭、李元钦等,则一再笑呵呵地跟他讨价还价,愿意拿自己治下的部族牧人来换王洵麾下的陌刀手。每到这种时刻,王洵也不拿大伙的话当真。总是笑呵呵应付过去,不给任何人钻空子的机会。

    今天,李元钦旧事重提,收获当然还是一个大白眼。好在他也不着恼,笑了笑,继续纠缠道:“你现在好歹也是四品高官了,别那么小气行不行?不给陌刀手,把飞龙禁卫借给我几个也将就。我麾下有两个校尉受伤较重,估计以后上不得战场了。借两个飞龙禁卫过来,刚好可以补他们留下的缺!”

    若是换做一个月前,手下弟兄有了升迁机会,王洵肯定不会拦着不放。然而他现在已经是正四品中郎将,虽然眼下只挂了个空头衔,可手中的校尉实缺儿也有一大把。压根不再稀罕李元钦给的好处。笑了笑,拱着手表示拒绝,“李大哥别难为我了。就这几个人,我还留着做种子呢。借给您两个不算多,可此头一开,诸位哥哥们都来跟我借。我那个团就拆零碎了!”

    “呸!好歹我也教导过一场!都道是师徒如父子,有你这面对付师父的么?”李元钦做恼羞成怒状,板起脸来唾骂。

    “我可也曾做过你李兄的顶头上司呢!”王洵笑着跟对方翻旧账。

    吵吵闹闹间,周围已经没人再注意王洵被破格提拔的事情了。大伙纷纷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给双方帮腔。好几次声音过大,差点把钦差大人代表朝廷慰勉有功将士的场面话都给淹没了下去。亏了封常清用咳嗽声示意,才勉强稍作收敛。

    薛景仙知道军中武将大多都是直来直去的脾气,最无法忍受长篇大论。看看日头已经偏西,也就笑着结束了啰嗦。封常清命人在军中摆开酒宴,替钦差大人接风洗尘。薛景仙装模作样的客气了一番,然后半推半就,在众将的簇拥之下,走向了中军大帐。

    仓促之间,军中自然摆不出什么山珍海味。只是几盘子生、熟牛肉,一只烤羊,外加三两样西域本地产的水果而已。酒也是军中将士用野葡萄自己酿制,喝起来带着一股子酸涩味儿,非常难以入口。然而,众将领对钦差大人的热情,却比任何佳酿都令人心怀舒畅。很快,薛景仙就有些熏熏然了,端了盏酒,大声说道:“薛某一直听人说,西域艰苦,玉门关外春风不度。这回自己一路行来,发现岂止是春风不度,连入耳的羌笛声,都透着股子难言的苍凉。但再艰苦的地方,也有我大唐男儿为国守疆的身形。来,来,来,为了大唐,为了诸君背后的太平盛世,咱们干了这盏!”

    “说得好。大伙一道干了!”封常清轻轻拍案,举起手中酒盏,一饮而尽。

    “谢钦差大人夸赞!”周啸风带头,李元钦等人紧随其后,众将士齐齐举起酒盏,将里边的葡萄酒喝了个一滴不剩。

    “痛快!”薛景仙也将杯中酒水全部倒进肚子,伸手抹了抹嘴巴,故做粗豪模样,“薛某在中原之时,常叹男儿何不带吴钩。今日能亲眼目睹诸君英姿,此生也没算虚渡。来,来,来,让薛某借花献佛,再敬诸位一盏!”

    “干!”众将被薛景仙夸得心头火热,举起酒盏,再度一饮而尽。

    “薛某是个文官,酒量恐怕比不得各位英雄。但今日却要斗着胆子再敬大伙一盏,不为别的,就为诸位今日这场功绩。薛某出长安之前,尚听闻安西军还在菩萨劳城外与大勃律人鏖战。谁料弹指一挥间,我大唐的旌旗已经被诸君插在了健驮罗国的都城之下!古语云,功大莫过于破国。诸君半年之内连破两国,这泼天富贵,可是没的跑了!”

    “哈哈哈哈!”“借钦差大人吉言!”“哈哈哈哈哈!”“干了!”一众安西将士放声大笑,心中都觉得长安来这位钦差大人善祷善颂,话都说到大伙心窝子里去了。

    封常清开始对薛景仙本来不怎么重视,仅仅看在后者代表着朝廷的份上,不得不敷衍他一番。待耐着性子听完了此人的祝酒词,忍不住又开始重新打量他,欣赏之意油然而生。

    坐在封常清下首的周啸风也心生警惕,命人给自己倒满了一盏野葡萄酒,举到眉间,笑着回敬,“薛大人远道而来,我等本该多下一番力气招待才对。奈何战事匆忙,军旅之间暂时也拿不出什么佳肴。就只能先借这点儿淡酒,替大人一洗旅途劳累罢了。望大人莫嫌弃我等寒酸,放开量多饮几盏!”

    参照先前的圣旨,他刚刚升怀化将军,官阶为正三品下。而斜对面的薛景仙的官衔却只是一个从四品下的中大夫。因此后者不敢坐着接受周啸风的回敬,赶紧手扶矮几站起身,先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抱拳施礼,“周将军千万别这么说。薛某岂敢嫌酒宴简陋。正是因为诸君在前方吃糠咽菜,才使得我辈能在后方过太平日子。如果薛某连这点好歹都分辨不清楚的话,也枉读了十几年圣贤书了!”

    说罢,将酒盏从矮几上拿起来,一口闷下。然后不待他人伺候,自己拎起座位旁的酒坛子,将空酒盏添了个满满当当,“薛某不会说话。谨以此盏,谢诸位的款待!”随即,一仰头,再度将盏中酒鲸吞而尽。

    “薛大人好酒量!”

    “薛大人好汉子!”

    众人见此,又是没口夸赞。更有赵怀旭、李元钦等一干宿将,端着酒盏来向钦差大人致意。薛景仙有心在大伙面前留下一个豪爽印象,对于举到面前的酒盏,皆是来者不拒。说上几句慷慨激昂的话,就是口到杯干。转眼间就跟军帐中所有人都打了一圈招呼,把帐中气氛推得如火般炽烈。

    饶是军士自酿的野葡萄酒寡淡,一连串二十几盏落肚,薛景仙也觉得天旋地转了。为了完成太子殿下交托的使命,他却依旧使出全身力气苦撑。一边与众将推杯换盏,一边大声道:“古语云,功名但在马上取。只可惜薛某身子骨太弱,上不得马,舞不动槊。否则,宁效昔日班定远,投笔从戎,与诸君并肩而战。即便醉卧沙场,也不虚来此世间走一遭!”

    “薛大人客气了。若无大人这样的书生在朝中运筹帷幄,我等在西域哪会如此从容?!”有道是花花轿子人抬人,见薛景仙说话始终客气有加,封常清笑了笑,低声回应。

    “说来惭愧。薛某也是刚刚才入朝。原本只是个地方官员,哪有有什么机会参与军国大事?!”薛景仙摇摇头,涅斜着醉眼谦虚。

    “喔?”封常清微微一愣,有些诧异于对方的坦诚,“不过在老夫看来,以薛大人的才华,想必君前问对,也是转眼之间的事情!”

    他现在是开府仪同三司[5],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辅国大将军,无论实职和虚职,都远在对方之上。按常理,根本没必要对一个小小的四品官酒后之言如此在意。然而自打听完薛景仙的那几句祝酒词之后,封常清心里就隐隐约约觉得此子这番前来,除了替朝廷宣旨之外可能另有目的。所以不得不加倍提着小心,以免得罪朝中某个强大势力,给安西军带来没必要的麻烦。

    “如此,薛某就斗胆,先谢过老将军吉言了!”薛景仙正愁没办法跟对方套近乎,闻听此言,赶紧笑着长揖及地。“若是日后薛某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定然不会忘了此日老将军鼓励之恩!”

    “不敢,不敢。”没想到对方随便抓个杆子就敢往上爬,封常清又楞了一下,心中有些哭笑不得,“日后薛大人出入君前,老夫背后这些安西子弟,还要请薛大人多加照顾呢!”

    “呵呵!老将军言重了!”薛景仙抬起头,将腰杆挺得笔直,“诸位将军在前方替大唐浴血奋战,薛某在后方摇旗呐喊,乃应尽之义。虽然眼下薛某人微言轻,想帮忙也力有不逮。然而,薛某今天依旧要斗胆放这里一句话。日后安西军有需要薛某效力的地方,只要送封信来,薛某只要能做到的,就决不敢推辞!”

    “那老夫可真的要多些薛大人了!”封常清又是一愣,旋即收起笑容,冲着王洵等年青将领大声命令,“你等还看着做什么,还不赶紧替老夫多敬薛大人几盏!”

    “是!”王洵、宇文至和宋武等人齐声回应,站起身,遥遥向薛景仙举杯致意。

    “这都是老夫看好的后生晚辈。安西军的未来,也要着落在他们身上。”封常清手捋胡须,笑着向薛景仙介绍,“日后薛大人若能如愿平步青云,千万要对他们照应一二!”

    “照顾不敢当!”薛景仙也站起身,举盏向王洵等人还礼,“虽然是文武殊途,薛某却愿意交这几个朋友。”

    他越说得大言不惭,越证实了他背后还站着一个强大势力的可能。封常清微微一笑,用目光示意王洵等人继续与钦差大人周旋。自己却借口人老体虚,需要及时清理体内残酒的借口,告假外出方便。

    早有岑参等一众亲信幕僚,等在了中军帐侧面的小帐篷内。见到封常清之后,立刻走上前,低声汇报通过各种渠道探听到的情况。“此人是大上个月十八日,与中书舍人宋昱一道出的京师。在路上只用了二十三天,便赶到了疏勒。然后就被咱们的留守弟兄迎上,派专人一路护送到了这边!”

    “据朝廷那边传过来的消息。此人是走了虢国夫人的门路,才捞到了中大夫之位。但他好像跟中书舍人宋昱不太合得来。宋舍人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却故意暗示地方官员们不要搭理薛大夫!”

    “还有什么?”封常清轻轻皱眉,苍老的脸上不见半点酒意。“按道理,他们不应该为同党么?”

    “属下们也猜不出这其中缘由究竟是因为什么?”节度府判官的岑参摇摇头,低声回禀,“两人虽然同为杨国忠的亲信,在路上却没有同行。并且待遇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过据派去接待那些钦差侍卫的弟兄汇报,好像薛大夫在路上另有一番奇遇。在会州附近,一个自称姓李的管家,送了他一匹骏马,一篮子书。书里边夹着很多金叶子。”

    这个消息非同小可,封常清的眼神立刻一亮,沉声追问:“那个人是谁。他们还知道些什么?”

    “向咱们吐露消息的人姓董。是龙武军的一个伙长。按他自己的话说,是这次倒霉,才摊上一个需要跑这么远的差使。”岑参想了想,低声补充,“根据他酒后的醉话,我等推断,送薛大夫金子的人,跟杨国忠属于完全不同的另外一股势力。而根据他描述出来的赠金者容貌,很像是个阉人!”

    “阉人?”封常清眉毛迅速上挑,旋即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姓薛的是太子,或者哪位皇子的人?”

    “正是!”岑参轻轻点头。“否则也没必要赶出距离京师那么远的地方,才跟姓薛的说话!”

    “嗯!”封常清低声沉吟。薛景仙今天说过的所有话,在他耳边匆匆回响。“好像此人在宣旨时,第三句提的就是杨国忠和太子?莫非太子殿下复出了?你等可有类似消息?”

    “太子殿下已经于上个月中旬复出。目前正在秦国桢、国模兄弟两个的辅佐下,重新熟悉政务。据说这回陛下突然有了传位之意,所以命令杨国忠全力配合!”

    这就对了。封常清摇摇头,脸上浮现了一丝苦笑。怪不得薛景仙今日如此卖力气,原来已经抱上了太子殿下的粗腿。作为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他当然不能轻易跟太子之间起什么瓜葛。否则,王忠嗣大将军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非但自己落得郁郁而终,连累着河西军也跟着实力大损,无数弟兄稀里糊涂地被继任者哥舒翰葬送在石城堡外。然而,为了安西军的未来着想,薛景仙这个人还真的不能得罪。否则,一旦太子将来接替了皇位,等着大伙的,还是一场飞来横祸。

    既要面对来自前方的刀光剑影,还要提防来自背后的凄风冷雨,饶是封常清久经大浪,一时间也觉得十分难做。无论如何,保持安西军的安稳最为重要,尤其是现在这个节骨眼上,更是万分马虎不得。想到这儿,他叹了口气,低声追问,“姓薛的在疏勒城时,见到了边监军没有?可否派人与其联络?”

    “没有!”岑参笑着低声保证,“边令诚那厮刚好出去巡视他的那几百顷田产去了,当时不在城中。”

    “那就好!”封常清心中暗松一口气。虽然他这个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眼下头顶上并没有正职压着,但监军边令诚的影响力却不容忽视。万一薛景仙已经跟边令诚勾结上了,或者边令诚得知了薛景仙背后的来意,准备借此向杨国忠邀功。安西军必然会遭受一番动荡。毕竟,边令诚作为朝廷派来的监军,所代表的乃大唐天子本人。

    “属下斗胆,请大将军尽早送钦差东返!”岑参又先前走了半步,低声建议。“宋将军是中书舍人的亲弟弟,宇文将军态度不明。属下得到消息,他们两个,都是得到杨相的嘉许,所以才被越级提拔。如果杨相和太子两方的纠葛蔓延到我安西军中的话,恐怕会影响军心!”

    “已经来不及了!”封常清摇摇头,继续苦笑,“边令诚手中另有一班亲信。那是朝廷的制度,老夫干涉不得。此刻,他恐怕正急匆匆地自疏勒往这边赶,估计转眼就到!”

    “老贼!”岑参眉头一皱,手不由自主地就往腰间摸,“如果属下带几个人出去一趟……”

    “不要鲁莽!”封常清见状,赶紧低声喝止。他麾下这个岑判官可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文人,如果此刻他轻轻点一下头,恐怕过几天就得向朝廷给边令诚请身后之功,奏其“舍身为国,不幸死于歹徒劫杀!”

    这可能是防患于未然的最佳选择。然而,作为大唐的忠心臣子,封常清却不愿意痛下杀手。虽然与边令诚合作的这些年来,对方的贪婪、多事和在军务上的擎肘,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着他的忍让底限。

    见封常清下不了狠心,岑参无奈,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就将将军把此战的目的改一改,尽早结束在坦叉始罗城下的耽搁!”

    “老夫筹备了两年多,等的就是这么一天!”封常清想了想,苦笑着摇头。“该来的早晚都会来的。让他来吧,老夫要当着他们的面儿,洗刷安西军头上的耻辱!”

    以安西军目前的实力,坦叉始罗城虽然高大,被攻克也是数鼓之间的事情。然而,他此番西征的目的却既不在大勃律,也不在健驮罗。而是在两国背后,那个不断向东拓进,像蝗虫一样走到哪毁到哪的大食。

    天宝十年,由于葛逻禄仆从军的突然叛变,高仙芝在恒罗斯一带被大食人打得大败亏输。几乎将安西军的近半精锐,都折损在了那里。活着回来的弟兄们卧薪尝胆,矢志报仇。所以,封常清这回才故意装作久攻坦叉始罗城不克,等着大食人援兵上钩。

    要么不战,要战,就得将大食人打疼,把恒罗斯河畔的血债,连本加利讨还回来。令大食品那些信教的疯子从今往后听到“大唐”两个字就做噩梦,心中轻易不敢再起东窥之念。

    为此,封常清宁愿付出所有代价,包括付出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如果下不了狠心将监军太监边令诚和传旨钦差薛景仙两人之中任何一人暗中做掉的话,静观其变,就成了眼下安西军最好的选择。毕竟眼下大唐天子年事已高,早晚要将皇位传给太子。而太子殿下偏偏又与杨国忠势同水火。

    既然决定了以不变应万变,封常清干脆连虚应故事都省了。酒筵散掉之后,立刻传令全军,从即日起对坦叉始罗城的战术改为四面围困,逼着健驮罗的国主自己主动投降。

    安西军的纪律向来严整,将士们虽然对节度使大人的命令有些不解,却也不折不扣地将命令执行了下去。唯独薛景仙这个外人,既想跟着大军分些灭国之功,又怕战事拖得太久了会有什么难以预料的变化。因此找了个自认为合适的机会,低声向怀化将军周啸风讨教道:“我军远道而来,每日粮草消耗想必都不会是个小数。怎么不一鼓作气将坦叉始罗城攻破,反而要在城下长期地耗下去?此地距离疏勒虽近,从那边运送辎重过来恐怕也需一个月以上。万一粮道有个什么闪失,比如忽然间大雨倾盆或者野火蔓延什么的,岂不是要前功尽弃?!”

    怀化将军周啸风正有心从薛景仙口中套问朝堂上最近的局势变化,因此也不能对他过分疏远,四下看了看,笑着打趣道:“薛大人不会是想亲眼目睹健驮罗国主肉袒负荆的模样再走吧?若是能亲手将请降文表带回长安去,估计上头也忘不了大人激励士气之功!”

    “咱大唐不是有‘男儿何不带吴钩’之说么?”被人一语道破了心事,薛景仙不由得老脸一红,转而爽快地承认,“薛某难得来西域一回,就算不能亲自披甲冲阵,替诸位摇旗呐喊,擂鼓助威,总是能做得来的。回去后即便不会因此而受到褒奖,下半辈子也有向人吹嘘的本钱了不是?!”

    大唐男儿,素来讲究的是“功名但在马上取”,因此,周啸风并不因为薛景仙坦陈心迹而感到厌恶,反倒在内心深处又对他多出几分认同来。笑了笑,低声透漏:“这个倒不用着急,据周某判断,少则三五天,迟则半个月,此间必然会有一场大战!”

    “大战?”薛景仙吃了一惊,“莫非封将军做的是围城打援的谋划?这手笔可太大了,毕竟此乃敌国地界,我军对这里人地两生!”

    “当然是围城打援了!”周啸风撇了撇嘴,眉宇间充满了对眼前敌人的不屑,“否则,甭说区区一个坦叉始罗城,就是大半个天竺也拿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安西军人数实在太少,震慑境内诸胡,已经颇为吃力。根本不可能留下太多兵马于此地驻守。而这些弹丸小国向来都是墙头草,我军只要一班师,肯定又要倒向他人。所以,还不如给他来个一劳永逸!”

    “将军说得是吐蕃人么?”薛景仙听得似懂非懂,皱着干涩的眉头追问。

    “吐蕃人算什么东西?一群茹毛饮血的禽兽而已!”周啸风轻轻摇头,嘴角不经意间撇得更高。

    “那,那莫非,莫非是,是大食人!”薛景仙被笑得心里发毛,嚅嗫着嘴唇猜测。“他们,他们不是已经被咱们打怕了么?上次恒罗斯血战,我军虽因为葛逻禄的背叛遭受小挫,却也杀得大食人血流成河。即便获胜,也丧失了继续东进的勇气!”

    话音刚落,周啸风已经怒不可遏,“谁跟你说的?简直是捂着眼睛做梦!我安西军输了就是输了,却不需要编造这些瞎话来丢人!”

    “朝廷,朝廷的邸报上写的啊!”薛景仙缩了缩脖颈,装出一幅可怜巴巴模样。他倒不是真的对恒罗斯之战的结果一无所知,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颜面,不愿意将邸报背后的盖子揭开而已。

    “瞎话,全都是瞎话!”周啸风突然变得冲动起来,丝毫不像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不是我老周牢骚多,朝廷最近几年,可是被李林甫这奸贼折腾得够呛。什么假话都敢说,拿皇上和全天下人当睁眼瞎!”

    “好在陛下重瞳亲照,最后发现了李林甫这奸贼的图谋!而最近又命太子殿下出山,帮忙处理朝政!”薛景仙闻言大喜,装作很不经意地附和。

    “如果太子殿下能知道西域目前的局势就好了!”周啸风摇了摇头,低声叹气,“我们这些马上取功名的,不在乎醉卧沙场。却无法忍受在前方打生打死,还要提防自己人从背后下黑手。”

    “太子殿下乃天纵英才,应该会知道的!”薛景仙楞了楞,旋即在眉宇间露出一丝欣喜。这姓周将军简直太聪明了,差点把自己给带进沟里去。他身为安西军的核心人物之一,哪里会不清楚当年朝廷在恒罗斯之战后掩败为胜的举动?分明是借着这个话头,婉转地向自己表达对太子殿下的亲近之意。

    如果这也代表着封大将军本人的意思就好了!刹那间,薛景仙心头被烧得火热,连先前趁机捞取军功的念头都忘记了。可周啸风却丝毫不理解他的苦心,绕来绕去,把话头又绕回到了眼前战事上来,“当年大食人之所以没有趁机东侵,是因为其国发生了内乱。而眼下距离上次战事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年时间。大食国的内乱早就平了。我安西军即便不西进,大食人也会重新把战火挑起来。所以这回封帅干脆主动出击,先灭了大食人在东方的两个仆从。打乱他的进攻部署!”

    “所以先前的所谓久攻不下,也是封大将军故意而为?”尽管心里小小的有些失望,薛景仙还是顺着对方的意思猜测道。

    周啸风点点头,耐心地向对方解释,“当然,否则,凭它一个弹丸小城,怎可能阻挡住我安西军的脚步。此城在咱们唐人眼里,虽然残破不堪。却是这一带数一数二的繁华所在。城中还曾经有许多佛寺,如今虽然被天方人改成了他们的神庙,在周围的影响力却依然残留着不少。所以万一此城被破,昔日的佛子佛孙们,肯定要借着我唐军之力驱逐天方教众。而如果这里再度变成佛国的话,天方教向东传播的道路就会彻底被卡死。”

    “不是两军之争么?怎么又跟天方教众扯上了关系?”薛景仙听得似懂非懂,眨巴着眼睛追问。

    他虽然有一定的治政经验,对于西域这边的复杂民情,却一点儿都不了解。所以表现得就像一个刚出茅庐的书呆子。好在半年来在京师中屡受打击,身上的傲气已经差不多磨干净了,因此也不在乎向别人屈身求教。

    周啸风的本意就是通过薛景仙的口,将西域所面临的具体威胁,带到太子李亨的耳朵内。虽然眼下太子顺利接位的形势还很不明朗,但多做一点准备,总是没有什么坏处。故而,无论薛景仙问出什么白痴般的问题,他也不会表现出半分的不耐烦。反倒很客气地笑了笑,用对方容易理解的例子解释道:“薛大人在中原时,可曾见过那些刺血书经的佛子、居士?”

    “见过,一个个简直都是他娘的疯子。”作为不折不扣的儒家门徒,薛景仙提起此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人之发肤,受于父母。他们不知道珍惜,已是不孝。还妄图借此获得什么佛祖的青睐,以求来世富贵。这岂不是缘木求鱼么?”

    “薛大人请想。如果佛经上说,信我者,皆入极乐。那些不信我者,其子女、田产,皆可随意剥夺,归信我者所有。那些佛子、居士们,会做出什么事情?”

    作为非常有经验的地方官员,薛景仙当然知道人一变成狂信徒后会是什么模样。眉头跳了跳,低声回应。“那肯定是要个个拿起刀来,把邻居、街坊,甚至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杀个干干净净。乖乖,你不是说天方教的经书上,唆使他们四下劫掠吧!那岂不是把信徒个个都变成了疯子,即便先前信的不虔诚,杀了几个人后,也会变得像妖怪一样嗜血!”

    “天方教的具体教义如何,周某不太清楚。但其教众的表现,大抵却是如此。西域这些小国,只要天方教一传播开,用不了多久,必生内乱。然后过不了几天,境内除了天方教的教众外,就剩不下其他活人了!更很的是,其教义极有盎惑力,信者宁可此生穷得连裤子都穿不起,也要追寻死后的天堂。纵使黄巾、白莲之流,也拍马难及!”

    “天!世上还有这种疯子!”听了周啸风的描述,薛景仙忍不住大声惊呼。大唐帝国气度恢宏,各国商旅百姓在境内往来不绝,因此长安附近也不乏拜火教、十字教和天方教的神庙。但在薛景仙的记忆中,这些怪力乱神的信徒都跟佛教的信徒差不多,痴迷固然痴迷,却还远远没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莫非教众这东西也跟某些果树一样,“淮南为橘,淮北为枳”?如果事实真如周啸风所说的话,那眼下大唐在西域面临之形势……,他简直不敢设想。

    好像唯恐他印象不深,周啸风笑了笑,继续循循善诱,“如果其军队皆由狂信者组成,以劫掠征服非信徒为念,薛大人以为其战斗力如何?”

    “那,那岂不是个个悍不畏死?!”站立在习习凉风中,薛景仙却去伸手抹汗,“他们,他们……”

    他不敢说不下去了。眼前突然变得一黑,无数身穿大食黑袍子的狂信徒,如同天河决口一般,从太阳即将落下的位置滚滚而来。

    “所以,这一仗,我安西军必须打赢。只有把天方人的士气打下去,才能保得整个西域的十年平安。”周啸风的声音又清晰地传来,如同闪电般劈碎铺天盖地而来的黑暗。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却让薛景仙两眼发亮。

    “周将军看得长远,薛某愧不能及!”半晌之后,薛景仙才从令人恐惧的幻想当中回过神来,抱拢双拳,冲着对方深施一礼。

    “不是看得远。而是站得近而已!”周啸风摆了摆手,眉宇间透出一抹萧杀,“薛大人如果久在西域,一样会将局势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此战我安西军因为某些意想不到的原因打输了,中原会不会震荡周某不敢说。整个西域,从凉州到疏勒,恐怕不止是要披发左衽那么简单了!”

    此刻周啸风话里所谓的‘意想不到的原因’从哪而来,薛景仙心中比谁都清楚。顿时心里好生愧疚,犹豫了片刻,用仿佛不是自己的声音说道:“若是薛某,薛某能做些什么,周将军尽管吩咐便是。薛某虽然不成器,轻重缓急,还是能分辨一二的。”

    周啸风接下来的话,让他又气又愧,“薛大人是背负着使命而来。这点大人不必明说,我等也能猜到一二。但是,周某想请钦差大人转告您背后的那位太子殿下,我等在此刀头舔血,并不只是为了自家功名富贵。只要他最后能心想事成,我等自然愿意为他鞍前马后全力奔走。可若是想现在就命令我等做些别的事,恐怕我等此刻就答应下来,也不过是一桶远水罢了。”

    “这……”对方的话说的太直接,直接得有些令人难堪。但这些话又偏偏句句理直气壮,让薛景仙根本没勇气拒绝。

    宦海沉浮十数年,他已经习惯了斟酌着说话,弯着腰做人。平生第一次,见到像周啸风这种说话不会拐弯的武夫。毫无疑问,对方的话并不是只代表他一个人,而是他背后那整整一群。一群相信‘功名但在马上取’,一群毫不掩饰自己对富贵的渴望,又愿意为某个看似虚无缥缈的目标,放弃已经到手一切的赳赳武夫。

    这一刻,薛景仙觉得自己需要挺直脊梁,才能看清楚对方的身影。事实上,他也不由自主地在这么做。肃立抱拳,沉声答应,“周将军尽管放心,此战一天未完,薛某就不再多提一个与长安有关的字就是!”

    “如此,周某多谢了!”周啸风也郑重了起来,双手抱拳,长揖及地。“薛大人此番回朝之后,必然会平步青云。他日若有需要,我一众安西将士,也不会忘了大人今日的眷顾之恩!”

    “这个,咱们就不提了了吧!”薛景仙摆了摆手,笑容依稀有些发苦。除非日后位列三公,否则,他无论如何也用不到引地方藩镇为外援。而此番西行如果回去将周啸风刚才那番话如实禀告,恐怕也会给太子那里留下办事无能的印象,今后再想把印象扭转过来,难度可就大了。

    然而男子汉大丈夫,这辈子总得做几件像人样的事情。用力甩了甩头,薛景仙将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到脑后。继而笑了笑,把话题转回即将到来的战事上面。“据薛某昨日所见,此番出征,安西军顶多出动了三万正兵。如果大食兵马倾巢而来的话,不知道封大将军那里有几分胜算?”

    “打仗么,谁敢保证每次都稳操胜券!”提起战事来,周啸风的脸上的神情立刻又变得很放松,“咱大唐甲兵天下无双,但大食人在西边,也是赫赫有名的霸主。只能说,尽力往最好了打就是了。总之咱们这回是以逸待劳,想打输了也不容易!”

    这话等于什么也没说,薛景仙的心一下子又被揪了起来,“我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周将军能否给我这门外汉说说,大食人的具体实力如何。比起,比起当年的突厥来,是差不多,还是更再其上。”

    “没法比!”周啸风摇摇头,笑着解释。“说实话,当年的突厥国不过是黄昏的太阳,再亮也亮不到哪去了。而眼下大食国,却是初生的旭日!”

    这个比方,令薛景仙的心脏顿感沉重。他几乎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刚才要答应对方在战事结束前不做扰乱军心的举动了。如果能亲自参与到一场空前绝后的大胜仗当中,封常清随便从功劳中分点儿出来给他,也够他在太子面前将自己办事不利的形象挽回一二。而若是既没及时完成太子殿下交托的使命,又跟着安西军一道打输了,或者没完没了地在这里僵持下去,他的前程可就彻底看不到光亮了。

    “甲兵,甲仗兵刃,大食人那边如何?”带着一点点不甘心和难以置信,薛景仙低声问道。

    “大人请看!”周啸风笑着从腰间解下一把柄上装饰着古怪花纹和宝石的弯刀,双手递给薛景仙,“这是周某上次恒罗斯大战时,从一名大食将军手里夺来的。给大人看个稀罕。”

    薛景仙小心翼翼地将兵器接过,缓缓拔出半寸。刀刃刚一出鞘,一股子冷森森的寒气就直扑他的面孔。周啸风的话恰恰又从对面传来,令人的头皮阵阵发紧,“像这样的弯刀,周某手中还有好几把。都是从大食将领手中夺来的。对于他们那边来说,好像不是什么稀罕物件!”

    “哦!”反复回想书中描述的当年在淝水之战时谢安的形象,薛景仙强作镇定,“看起来好像挺锋利的,不知比咱们的横刀如何?”

    “大人拿你腰间的宝剑试试就知道了!”周啸风想了想,给出了一个馊主意。

    大唐男儿,无论文武,腰间都喜欢佩戴一把兵器。薛景仙也不能免俗。听周啸风说的轻松,心里便有了一争短长之意。将弯刀交到左手,右手抽出自己平素佩戴的宝剑,高高举起来,向左手的刀刃砍去。

    耳畔只听“噗”的一声,宝剑居然如同豆腐一般断为了两截。薛景仙这下彻底沉不住气了,将丝毫无损的弯刀举到眼前,一边反复打量,一边气急败坏地质问道:“你刚才还跟我说,此战万万输不得。兵器不如人家,兵力也不如人家,这仗还怎么打?”

    “大人莫急!”周啸风还是那幅波澜不惊模样,笑着从薛景仙手里夺过弯刀,将其装回刀鞘,“周某只是想让大人对大食那边的实力,有个更直接的印象而已。至于这把弯刀,就送给大人防身吧。此乃天竺那边所产精钢打造,刀身上的花纹很精美,带回长安去也算个稀罕物件!”

    “你还没说怎么才能打赢呢!”此刻薛景仙哪还有闲心再欣赏什么刀身上的花纹,一把将刀身刀鞘从周啸风手上夺回,气急败坏地追问。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薛大人虽为文官,看起来也深得其中三味!”周啸风又笑嘻嘻地打趣了对方一句,才收起满不在乎的神色,郑重解释,“方才周某跟大人说起,大食人的三大长处。一是其士卒多为教众,相信死后可以进入天堂,享受无穷无尽的美酒美食和天国处女,所以作战时往往不顾生死。即便处于劣势,也会顽抗到底。第二,就是大食国如今国力正盛,比起我大唐毫不逊色。第三,则是其国新并了天竺、河西一带,把两地所产的良马、精钢都得了去。甲杖之坚利,可谓天下无双。我大唐在此三方面,根本不占……”

    “这我都记住了!不会忘了回长安替你等宣扬!”没等周啸风总结完,薛景仙气哼哼地打断。“说重点,咱们怎么才能赢。否则,甭想让薛某替你等张目!”

    “很简单啊。”周啸风微微一笑,故意让薛景仙着急,“咱们不是不能输么?”

    “狗屁!”薛景仙气得直哆嗦,顾不上斯文,脏话脱口而出,“不能输就不会输了。自古以来,谁打仗想输过?”

    “那可不一样!”周啸风摇了摇头,语气虽然还是带着一点点玩笑意味,眼神却很是凝重,“大人可知道,整个西域的百姓,无论栗特,突厥,还是突其施人,走到西边去做买卖,都以唐人自居?而西边的波斯人,天竺人、甚至极西之地,信奉十字教的色目人,到了我大唐境内,也无不倾倒于我大唐的优容与繁华!我大唐之文章,我大唐之秩序,我大唐之物产,即便走到万里之外,也令无数蛮夷之国仰慕不止。他们来我大唐之后便不愿意离开,只恨自己今生投错了胎,没有生为唐人。”

    是这样么?久在中原,薛景仙对此还真没什么特别感觉。记忆中,自己治下的确有个开点心铺子的胡商,总是到衙门中上下打点,希望能花钱买个唐人良家子的身份。只可惜他那双汪蓝汪蓝的眼睛无法像头发一样用墨汁染黑,所以无论怎么装扮,正常人一瞥之间就能看出破绽。故而衙门口也不好收他的贿赂,直到薛景仙离任,此事还没有任何着落。

    “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回到自己的寝帐,躺在铺着软绵绵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辗转反侧。这是他在军中渡过的第二个晚上,然而,他却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此地。不仅是因为借着传旨钦差这个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许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而且是因为安西军中那种轻松、惬意、雄壮威武又充满阳光的氛围,让他浑身上下倍感舒畅。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种,即便是乞丐,也不愿接受嗟来之食。在官场摸爬滚打这么久,薛景仙本以为自己早已经忘了尊严是什么模样。而今晚,他却发现自己的尊严还在,并且隐隐有了复苏的迹象。

    长远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宁愿冲动一回,以后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为了不让西域大地像周啸风描述的那样,成为一伙宗教疯子的猎物。更为了写在自己灵魂深处的那个称谓,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无论做县令时的薛景仙,还是读书时的薛景仙,都是唐人。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在治下那些腰缠万贯的胡商面前,始终能高高地仰着头。是唐人这个称谓,让他,他的晚辈,还有成千上万和他一样的人,无论走到哪里,心中都充满了骄傲。

    我是一个唐人。我大唐的国力,文章,物产以及平头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间无其他国度可比。我大唐平定西域这片无主之土,带给地方的是繁容与安宁。而远道杀来的天方人,带来的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实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举动烧得有些兴奋,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来,借着灯火观赏周啸风赠给自己的弯刀。刀柄上装饰的是几块拇指大的红色宝石,看起来非常剔透。被灯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动着的血迹,顺着刀柄淌向刀鞘。而把刀刃抽出来之后,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云彩。卷卷舒舒地布满了整个刀身。看起来神秘而又华贵。

    “这个周老虎,还真的如他所说,不让朋友吃亏!”信手抛起一块面巾,薛景仙挥刀将其凌空斩为两段。到现在,他已经不相信,随便一个大食将领,都会配备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了。很显然,周啸风刚才故意夸大了敌人的实力。而至于此人为什么这样做,薛景仙已经懒得去寻找答案了。这把刀带回长安去,至少能卖到一千吊钱以上。但薛景仙绝对不会卖掉它。这将作为人生的一段令人骄傲的回忆,陪伴他过下半辈子。直到厌倦了仕途沉浮告老还乡之后,还能一手拿着宝刀,一手抚摸着孙子或者曾孙的脑袋对他们炫耀,“你祖父我当年,可是在西域打过天方人的。一刀挥下去,就是……”

    正对着刀身上的花纹呆呆的傻笑,寝帐外又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紧跟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其从幻想拉回现实,“薛大人已经安歇了么?周将军这里有一份礼物让岑某带给大人。不知道大人可愿意今晚就收下!”

    “是岑判官么?薛某还没睡呢。”薛景仙楞了楞,赶紧收好宝刀,快步走到寝帐门口,“真是的,又让周将军破费,薛某怎好意思!”

    “薛大人不必客气。大人肯替我安西军着想,就是我安西军所有将士的朋友!”判官岑参已经知道薛景仙的承诺,因此话语间透着股子亲近,“这份礼物,大人肯定会喜欢。赶紧抬进来吧,别耽搁太久!”

    “是!”随着一声回应,几个虎背熊腰的兵士,将一个巨大的描金箱子抬进了寝帐。薛景仙在路上高薪聘请的私人护卫们也被惊动了,纷纷走出临近的帐篷,试图过来帮忙。判官岑参却笑着踏上一步,挡在了他们面前,“周将军叮嘱过,这份礼物,需要我们走后,由薛大人亲自打开。不劳烦诸位帮忙了,大伙还是回去继续休息吧!”

    “你等先退下吧!”见岑参举动神秘,薛景仙只好客随主便,点头吩咐护卫们回避一二。待一干护卫回了各自的寝帐,刚想出言询问究竟,岑参已经拱手告辞,“大人慢慢看。喜欢就收下。不喜欢也没问题。岑某还有事情要忙,就先走一步了!”

    说着话,竟不跟薛景仙继续客套,一转身,含笑而别。

    什么东西遮遮掩掩的?莫非他们还能送我金子不成?想想岑参脸上的诡异笑容,薛景仙心里就有些发痒。反正是睡不着了,不如现在就打开看看。随手将寝帐门关严,薛景仙带着几分期待,扭开了箱子上的铜锁。

    还没等他将箱子盖完全揭开,里边已经传出了一声柔媚的呻吟,“哎呀,可闷死奴家了。这个姓周的家伙,不得好死!”

    “啊!”薛景仙吓了一跳,赶紧将手从箱子上缩了回来。

    红色的箱子盖被人从里边完全推开,朦胧的灯光下,一个足足有七尺高女子缓缓地伸展腰肢,抬腿迈出。

    皮肤如牛奶般洁白莹润,下巴微尖,头发竟然呈烈火般的颜色!以唐人的目光看来,此女绝对够不上角色美人标准。但胜在异域风情浓烈。踮着完全赤裸的双足轻轻走了几步,就来到了薛景仙面前,轻轻跪倒,“奴婢荷叶,奉命前来伺候相公。”

    “你,你叫什么。你叫我什么?”直到现在,薛景仙才从震惊中回转过心神,手握刀柄,低声追问。

    “奴婢叫荷叶,前来伺候大人啊!”女子身上只穿了薄薄一层轻纱,跪在地上,红唇和发梢上的火光涌动,愈发烧得人心神荡漾,“难道我的唐言说得不够好么?嬷嬷就是这么教导的啊?!”

    原来是个大户人家养在家里,请人教导了唐言的舞姬。薛景仙心里猛然涌起一丝暖融融的滋味,一瞬间,防备之意尽数消散,“不要叫我相公。还有,谁给你取的名字,叫什么荷叶,可真偷懒!”

    “是父亲重金礼聘来的粟特嬷嬷,怎么,她取的不好么?这个骗子,还说她在长安呆过好几年呢!”歌姬一歪头,有些惊诧地抱怨。

    “即便大户人家干粗活的婢女,都很少用荷叶做名字!”薛景仙心情大悦,笑了笑,耐着性子解释,“还有,你不要叫我相公。相公是特指某些男人。”

    “那奴,奴家叫你什么啊。还有,你说我的名字不好,你帮忙再想一个!”女子见薛景仙面色和蔼,说话时的胆子立刻大了起来。

    “你叫我大人,老爷,都行!”从对方的后续话语中,薛景仙又推翻了自己刚才的判断。眼前的这个女子不是歌姬,而是西域某个大户人家的女儿。真想不明白哪些西域人的心思,居然不知道从哪找了个半吊子粟特人,给女儿取了个如此不伦不类的名字,“至于你。既然原来头发这么红,原来又叫做荷叶。不如就改为红莲吧。听着清爽,叫着也上口!”

    “谢谢老爷!”西域女子倒是不笨,很快就学会了新的称谓,“请问老爷,红莲可以起来了么?”

    “嗯!”薛景仙轻声咳嗽,想吓唬新得的婢女一次,又有些于心不忍,“今天可以起来了。以后记得,回到长安后,我不让你起来,你不能主动要求起来!”

    “以后你会带着我?”红莲腾地一下从地上蹦起,胸前波涛涌动,“真的,老爷说话算话!”

    “周将军让你过来伺候我时,没跟你说么?”薛景仙有些发傻,笑了笑,勉强将目光从波涛起伏处移开半寸,皱着眉头反问。

    “他根本不跟我说话!”红莲撅起嘴,对周啸风好像十分不满,“我父亲将我送给了他。结果他从来就没搭理过我。今天是唯独一次,把我从别的营地叫过来,说让我来伺候你。还说只有把你伺候高兴了,才会带着我去长安!否则,就把我送回家里去,随父亲安排!”

    “如果我不要你,你父亲还会把你送给别人么?”薛景仙很是好奇,顺口询问。

    “你真的不要我?”红莲一听大急,扑上前,双手死死拉住薛景仙的胳膊,“求求你。千万别赶我走。我会跳舞,我会唱歌,我还会弹你们大唐的琴。我弹得可好了,连教习都夸我有悟性!我还会给你暖床,给你做任何事情!”

    说着话,她就俯下身去,慌乱地解薛景仙的腰带。薛景仙见此,赶紧用双手将其抱住,低声安慰,“你不要怕。既然周将军把你送给了我。我就勉强收下好了……”

    话说到一半儿,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太过虚伪,忍不住大笑了几声,继续补充:“我是说,我会带你回长安去。但是,你们这里女子不值钱么?怎么随随便便就送人!”

    “也不是随便送人!”红莲挣扎了几下,脸色突然变得通红,“我父亲是勃律国的大相,家中有很多女儿。长大之后便要送出去和亲,能送给唐人还好,要是送到,送到大食那边,那,那……”

    说到这儿,她不仅有些伤感,眼角处珠泪涌动。

    原来如此,周啸风可真够朋友!薛景仙心中叹了口气,同时又有几分得意。找个宰相的女儿做奴婢,想想心里就觉得有面子。可对于大勃律这种夹在大唐与大食两大势力之间的弹丸小国来说,甭说是宰相的女儿,即便是金枝玉叶,自从生下来的那天起,恐怕命运就已经注定了吧!

    想到这儿,他不仅对怀中玉人心生几分怜惜。伸手摸了摸对方的头发,笑着安慰,“你放心好了,老爷我不会将你随便送人!等咱们到了长安,想必你就不会再终日提心吊胆。”

    “谢谢老爷!”红莲伸出莲藕般的手臂,轻轻擦泪。抹到一半儿,忽然看到薛景仙那火辣辣的目光,笑了笑,低声说道:“我刚刚说的都是实话。我,我的确会给大人暖床。但是,但是不知道以前学得对不对。大人,大人能教教我么?”

    转眼间,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第二天早上,却起得迟了。

    待在红莲的伺候下用罢早饭,外边已经日上三杆。薛景仙本来还打算出去拜访几个安西军将领,转念一想自己昨天刚刚做出了承诺,心里也就迟疑了起来。然而坐在寝帐中无所事事又确实无聊得很,便点手将红莲叫到身边,一边教她真正的中原礼仪,一边跟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那红莲虽然是化外蛮夷之女,却也生着一幅玲珑心思。知道自己下半辈子的命运好坏,就全系在眼前这个看上去有点干瘦,实际上身体还不算差的男人身上。所以学起来分外用心,偶尔在有意无意之间闹点儿小笑话,反倒给寝帐内的气氛平添几分嫙妮。

    二人一个教,一个学,正调教得高兴。门外又有护卫来报,说宋武、宇文至、王洵、方子陵等一干家在长安的年青将领联袂前来拜访。薛景仙昨天还曾转交过宋昱和宇文德的家书,跟这几个年青人也能算得上有一面之缘。况且现在是对方主动找上门来,不能算他违反承诺,因此稍做犹豫,便笑着迎到军帐门口。

    “未经邀请便前来打扰,希望钦差大人勿怪我等冒昧。”几个年青人中,眼下以王洵官职最高。因此便带了个头,冲着薛景仙抱拳施礼。

    抛却钦差的身份不算,薛景仙的实职只是个中大夫,位列从四品下,比王洵的正四品中郎将身份整整小了三个级别。[6]怎敢站着不动受对方的礼敬,赶紧侧开身子,以全礼相还,“王将军客气了。几位将军都客气了!几位能来这里看望薛某,已经令薛某受宠若惊。岂有怪罪几位将军冒昧的道理?!”

    “薛大人真是会说话。再这样,我等都不敢进门了。”王洵也身后的几位同僚一道侧开身子,拒绝接受薛景仙的回敬。

    “那可不行。薛某正羡慕几位将军的好运道,准备沾点儿喜气呢!”薛景仙立刻收了客套,上前一把挽住王洵的胳膊,“赶紧请,赶紧请。红莲,快去给几位将军烧茶!”

    他新收的侍妾红莲正躲在门口偷偷向外观看,猛然听见自家男人呼唤,吓得答应一声,拔腿便跑,“哎,我这就去。老爷别着急,水壶呢,老爷,咱们家的水壶在哪啊!”

    话音未落,四下里已经响起一片善意的哄笑。几个在路上重金礼聘的护卫不忍眼睁睁地看薛景仙受窘,赶紧从侧面的小帐篷里出来,送上一壶刚刚打满的冷水。“挂在寝帐后边那个火堆上烧。记得先烧开了水,然后再放茶叶和调料。不要往茶里边加奶。你家老爷的客人都是从长安来的,喝不惯奶茶的味道!”

    “知道了!知道了!谢谢,谢谢!”如同新妇见公婆般般忐忑的红莲频频点头,别人指点一句,就说一声谢谢。这番举动,又惹得王洵等人纷纷哄笑。一笑过后,跟薛景仙之间的关系反而比先前融洽了许多。

    “这丫头是周将军昨天送我的。薛某还没来得及教导她,让几位将军看笑话了!”薛景仙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笑着解释。

    “她可是大勃律国中第一美人儿!这些日子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跟周将军讨要,他都没松口。薛大人真忍心,居然让她做粗使丫鬟。”宋武笑了笑,低声回应。

    “啊,竟有此事!”薛景仙被说得一愣,惊诧地低呼。但是昨夜已经领教过这大胸长腿女子的好处,食髓知味。此刻将礼物退还回去的话,是万万不肯说出口的。讪讪笑了笑,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这个,这个,你们看,薛某这不是夺人所爱么。此女昨晚还是完璧,这,这个……”

    嚅嗫了半天,就是憋不出个所以然来,直尴尬地面红耳赤。还好王洵见机得快,笑了笑,主动给薛景仙找台阶下,“薛大人就不要自责了。周将军即便不将此女送给你,他也没福享受。否则,他的脑袋早挂旗杆上了!”

    闻听此言,薛景仙心里又是一阵紧张。但是很快,便明白了王洵是在替自己解围,“哈哈,如此,此女倒是真和薛某有缘。这份人情薛某是欠大了,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机会还上?!”

    “薛大人客气了!”宇文至心里窃笑,脸上却装得一本正经。“一个蛮夷女子,算不上什么厚礼。若不是有这身甲胄束缚着,说不定宋将军已经成车成车的往自己家中拉了!”

    “我哪有那么好色!”听大伙绕来绕去,把玩笑话突然绕到了自己头上,宋武赶紧跳出来,用力摆手。“薛大人别听这厮诬陷,宋某人练得是童子功,二十四岁之前,近不得女色!”

    “那你可有的熬了!”薛景仙摇了摇头,笑着打趣。“安西军声威赫赫,不知道今后有多少蛮夷小国,上赶着将公主、郡主往军中塞。我看宋将军你今年也就十八、九的样子。美色坐于怀中却心神不乱,啧啧……”

    “哈哈哈哈哈……”没想到平素斯斯文文的薛大钦差,说起笑话来嘴巴比武夫们还要直接,众年青将领又是一阵狂笑。只把个自称练童子功的宋武,窘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红着脸戳在门口咬牙切齿,“你们,你们……”

    “好了,大伙若不嫌弃薛某的寝帐寒酸,就赶紧进来吧。西域日头太毒,你等受得了,本官可是受不了!”薛景仙收起笑容,伸手拉开门帘。

    有道是听话听声,锣鼓听音儿。刚才虽然是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笑话,薛景仙也从中弄明白了,安西军纪律很严,像那种“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现象,在安西军中并不存在。所以周啸风平白得了个美人,也只能将其送往关押俘虏的营寨内。不敢立刻享用。而自己昨天收了周啸风的礼物,却也没违反军纪。毕竟自己只是到此公干的一个外人,任何行为都不受军法的约束。

    正在心中仔细盘算利害得失之际,耳畔又听见王洵笑着说道:“我等此番前来打扰大人,并没有什么要紧事情。只是离开长安太久了,难免有点想家。还望大人体谅我等的苦处,有什么新鲜事,尽管跟我等说说!”

    跟在王洵身后,宇文至也冲着薛景仙拱拱手,笑着请求,“是啊,是啊,都离开一年多了。当初在长安时,没觉得城里有什么好来。待到了这儿,才知道当初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还不是老样子,哪有什么新鲜事!薛某倒是觉得,西域这边天宽地阔,喘气时都多几分自在!”薛景仙略作斟酌,笑着回应。

    这话倒不完全是在恭维对方。在长安城时,他求官处处碰壁,整个人压抑得都快疯掉了,所以看到谁都不顺眼,遇到令自己不开心的话题,就忍不住冷嘲热讽几句。而到了西域之后,又是被大伙众星捧月般奉承,又是被赠宝刀美人,心情一下子就跟先前天上地下。故而跟谁都能说上几句笑话,看哪个都觉得亲近。

    “大人还是随便说说吧。我等想家,都快魔怔了!”宋武也终于缓过了几分精神,唯恐薛景仙继续推辞,拱手着手请求。

    若是放在以前,就冲着他是中书舍人宋昱的弟弟,薛景仙也会给他点儿脸色看。此刻,却觉得对方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骤然间离家万里也着实可怜,想了想,笑着说道,“那薛某可是随便说了。其实薛某去年夏天才到的长安,对城里风物也不熟悉……”

    一边谦虚着,他一边将半年多来听到的,看到的新鲜事娓娓道来。中间当然还不忘了偷偷加上些个人私货,对杨国忠取代李林甫之后的作为称颂有加。反正恭维话不要钱,通过宋武、宇文至二人的口辗转传回长安去,说不定还会给他带来许多利益。

    王洵、宇文至、宋武等人的确也思乡思得苦了。很多长安风物,明明在记忆里边很熟悉,也巴不得让薛景仙再描述一番。偶尔听对方描述错了,还笑着出言指正。总之,此刻在他们记忆里边,只有长安城光鲜的一面,绝没有先前感受到的沉沉暮气。非但世间再无其他名城可以与长安相提并论,连佛教中的极乐,十字教中的天堂,都无法跟故乡比拟。

    不一会儿,说话者就从薛景仙一个人,变成了大伙共同参与。七嘴八舌,将长安城的诸多好处如数家珍。侍妾红莲烧好了茶,拎着铜壶入内。见到此景,不敢出言打扰,只好站在一边旁听。听着听着,她自己就入了迷,铜壶什么时候丢到了脚下也不清楚,只觉得如果世间真的有如此繁华所在的话,自己能在里边生活上一天,就是第二天早上就死去,这辈子也值了。

    好梦向来容易醒。

    突然间,外边传来一阵凄厉的警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有敌情!”宇文至第一个反应过来,单手一撑,从毡垫子上长身跃起。“赶紧去中军听令,大帅正在点兵!”

    “快走,快走!”宋武推了方子陵一把,大声催促,“估计是大食人的援军到了,赶紧去中军听令!”仓促中,脚下一绊,将红莲放在身边的铜壶踢出数步,茶水登时淌了满地。

    此刻,他却没功夫怜香惜玉,拉开帐门,撒腿便跑。紧跟着,宇文至、方子陵等前来打听故乡消息的长安子弟鱼贯而出。只有王洵,总算在生死边缘比众人多走过几遭,虽然心里也很紧张,却还不忘了躬身向薛景仙施了个半礼,带着几分歉意说道:“军情紧急,某等就先告退了。待会儿待大帅那边应完了卯,再过来向钦差大人讨教。”

    心里想时是一回事,真的听到了角鼓之声,薛景仙早就惊得手脚发软。此刻哪里还顾得繁文缛节?一把抱住王洵的胳膊,惨白着脸喊道:“王,王将军慢走一步?大食人,大食人真的来了么?”

    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胆小,王洵挣了两下没能挣脱,只好停住脚步,伸手去掰对方死抱着自己的胳膊双臂,“薛大人不必着急。眼下只是斥候传来的警讯,按照军中常规,想必大食人还有一段路要赶!王某之所以急着走,是要着去中军应卯。安西军规矩严,若是三卯不至,王某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

    “我,我跟你一起去!”薛景仙哪里肯放手,用尽吃奶的力气跟王洵“搏斗”,“我跟你一起去。我替你擂鼓,擂鼓,那,那个助威!”

    “大人想要为国出力,也得换了铠甲啊!”王洵哭笑不得,像哄孩子一样安慰对方,“战场上最怕的就是流矢。那东西中上一支未必立刻要命,可万一伤口感染,就是神仙也救不回了!大人若不穿铠甲上阵,岂不是成了活靶子么?中军点卯还需要一段时间,大人换好了铠甲,去那边寻王某便是。赶紧放手,你的女人在旁边看着呢!”

    “啊,啊!”薛景仙楞了楞,这才意识到自己新收的美妾就站在身边。讪讪地收了胳膊,低声叮嘱,“那,那一会儿薛某就站着王将军身边好了。你可千万说话要算数啊!”

    “其实你留在营地内,比哪都安全!”王洵笑着解释了一句,转过身,匆匆跑远。

    “薛某这就去寻你!”薛景仙才不敢一个人留在营地。万一安西军打输了,谁还顾得上回营?还是跟紧了王洵这个大块头安稳,至少敌军放箭时,目标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一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他一边收拾行头。刀是周啸风送的,铠甲是刚才宇文至带来的礼物,头盔稍微大了些,总是溜下来盖住眼睛,需要在脑后垫点儿东西。薛景仙忙得手不够用,大声命令侍妾过来帮忙。接连喊了好几嗓子,才发现红莲已经吓得傻了,苍白着脸根本挪不动脚步。

    “帮我把床头上的帐子扯下一角来,赶紧着。愣在那干什么,大食人远着呢!”薛景仙火往上撞,推了红莲一把,大声喝令。

    “啊——”红莲再度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张开胳膊,一头扎进薛景仙的怀里,“大人,大人,别丢下我。我怕。我不敢一个人在这儿!别丢下我。大食人,大食人,他们要屠城的啊!”

    “别怕,老爷在这儿呢!”尽管自己心里吓得要死,薛景仙却不得不装出临危不惧的模样,“你好好待在这儿,老爷亲自到阵前去,把大食人赶走。乖,别怕,实在不行,你就到床上躺着,用被子捂住耳朵。”

    这些话显然没什么作用,吓傻了的红莲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老爷别走,老爷别走,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儿,我怕,我怕——!”

    “别怕,大食人不是我们唐人的对手!”薛景仙双臂抱住美妾,将其一点点推向床头,“别怕,有大人我在呢。来,你躺在床上,用被子捂住耳朵。这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也给你,谁敢靠近,你只管剁他。”

    “大人别走,大人别走!”红莲显然是见识过大食兵马淫威的,死死拉住薛景仙的绊甲丝绦,就是不放。薛景仙又安慰了几句,心头便有些噪了,抬高嗓门,大声呵斥道:“放手!你再胡搅蛮缠,我就休了你。如果我战死了,你尽管投降便是!反正敌军不知道你是我的人,冲着你阿爷的面子上,也会放你一马!”

    “不——!”红莲又怕又急,立刻嚎啕出声,“如果你死了,我就抹脖子。你上午刚说的,这是中原规矩!”

    “胡说,我哪那么容易死掉!”薛景仙被哭的心中一疼,声音立刻又软了下来。“我是钦差,钦差你懂么。除非真的打了大败仗,否则谁也不敢让我受伤。乖乖地在这里等着,老爷我去捞功名去了!”

    说罢,狠心不再听身后的哀哭,整了整衣袖,大步出帐。

    一干被指派护送薛景仙从长安而来的亲卫们,此刻也吓得脸色煞白。拉着坐骑等在帐篷前,恨不得立刻就上马逃走。在此“危难”时刻,薛景仙怎肯便宜了他们。冲上前几步,指着两位伙长的鼻子骂道,“你们也算男人?听见按号角声就要尿裤子!莫说还有安西军的弟兄顶在前面,即便安西军真的抵挡不住了。大不了是一个死罢了,总好过阵前逃命,被官府捉了把脑袋挂在城墙上,辱没自家祖宗。呸,呸,安西军怎么可能会输。你们这些没卵蛋的,还不跟我一起去中军听候调遣!”

    “还说我们呢,您脸色又好看到哪去了!”侍卫们小声嘀咕,心中虽然不服,却再不敢提逃走两个字。

    骂完了长安城来的护卫,薛景仙自己的胆气又壮了不少。侧过头,冲着十几名在路上雇来的亲随喝道,“你们几个也别愣着,都把盔甲给我穿起来,咱们一起去给安西军擂鼓助威。打赢了仗,我手中的金子跟大伙平分。若是不幸输了,薛某身为四品钦差都不怕死,你们不过烂命一条,还有什么可惜了的!”

    “我们本来就想去阵前长长见识的!”一众雇佣来的亲随挨了骂,也不着恼,笑呵呵地大声回应。“既然薛大人这里有金子分,我们就更不能走了。只是我等这三脚猫功夫,怕人家安西军看不上眼罢!”

    “尽管跟在我身后。我如果有机会往前冲,你们跟着就是!”本着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的原则,薛景仙大声回应。“如果战后大伙侥幸不死,甭说几片金子,就是你们想分军功,薛某也厚着脸皮帮你们讨些回来!”

    “多谢大人!”那些薛景仙在路上雇佣的汉子,多是些亡命的刀客。只要有钱赚,有好处捞,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畏惧。当即齐声道谢,咧着膀子跟在了薛景仙身后。

    已经没太多时间啰嗦,薛景仙带领着随从,携裹着一众亲卫,快速冲向中军。还没等走到中军大帐,安西兵马已经开始整队。薛景仙骑在马背上四处瞭望了一下,瞅准了封常清的帅旗所在位置,策马凑了过去。

    这是最稳妥的选择。除非安西军被打得全军覆没,否则,没人敢让敌人冲到封常清眼前。正当薛景仙为了自己的急智而得意间,耳畔又传来一阵号角,“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悠长低沉,与刚才报警的角声截然不同。他不由自主地将头扭向角声传来的方向,却看不见敌军具体规模,只见远处地平线上涌起了一股黑潮。铺天盖地,没边没沿。

    黑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如同墨汁般,盖住了阳光,盖住了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将黑暗与冰冷灌满整个世界,令天地间所有一切,瞬间都失去了颜色。

    天河,真的决口了。

    注释:

    [1]狮子河:即现在的天竺河。上游如今仍在中国境内,名为狮泉河。

    [2]坦叉始罗,遗址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坦布尔附近。原为佛教圣地,唐朝中叶,被穆斯林狂信徒所毁。

    [3]唐制,旅在团之下。

    [4]据武德七年,李渊发布的政令记载,唐代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各授予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老男、笃疾、废疾各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此制度在唐初效果甚佳,直接为后来的盛世奠定了基础。但随着人口增多和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天宝年间,均田令已经名存实亡。

    [5]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辅国大将军,是正二品。二者皆为虚职,可以领相薪俸,使用相同服饰仪仗。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为实授职位,从二品。眼下薛景仙为中大夫,品级为从四品下,并且没有实际管理范围。所以在封常清、周啸风等人面前需要持下属之礼。

    [6]唐代官制,同一品之间,还分正上,正下,从上,从下四等。王洵此刻的官职级别为正四品上,薛景仙为从四品下。所以后者比前者低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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