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伞·琥珀之恋-第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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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淑芳

    那一年我11岁,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那年夏天,我收到了我生命里的第一封情书。

    从不否认,我是一个早熟的女孩。还在读小学时,我已出落得亭亭玉立,比同龄的女孩明显高出一个头。不仅仅是我的身体,我的思想也早熟,有了与年龄不相称的喜怒哀乐,特别是对男女之间的情事表现得过于敏感。我像琼瑶笔下的女主人公一样多愁善感,伤春叹秋。我写日记,写我的喜、我的忧、我的爱、我的恨,也写我对某个男生的好感,写某位老师讲课时的神采飞扬。

    学习从来就不是我的强项。从小学开始,我就体会到了读书的痛苦,考试的残酷。上课的时候,我老是不能集中注意力(语文课是个例外),不是在纸上信手涂鸦,就是双眼望着窗外的榆树发呆,猜着树上会不会有个鸟窝,鸟窝里是不是能掏出个鸟蛋。

    可能是因为自己学习成绩差,也可能是因为在不同年龄段对男人的审美标准不一样,长大了会喜欢帅一点的男人,再大一点觉得还是成熟稳重来得好,但那个时候,我只中意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浩。浩就坐在我的前排,因为喜欢,就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他的一切。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连他上完厕所带回来的一身臭气在我看来也是香的,每次都要贪婪地深呼吸一下。现在回想起来,真怀疑那时的自已是否变态。

    那个时候,男女生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即使有了朦胧的好感也只是埋藏在心底,胆大一点儿的也无非是私下里告诉几个要好的朋友,还得谨慎地一再叮嘱,我只对你说了这事,你对天发誓,千万不能再让别人知道。

    那天看上去和平常没啥两样,好像是个晴天,又好像是个阴天。我一进教室打开课桌盖,里面就弹出一张字条,大意是想和我做朋友之类的话,落款是军。在今天看来,这实在没什么,有人喜欢是好事,证明自己还挺有魅力,高兴还来不及呢!但在那个时候,这张纸条无疑是一块烫手的山芋,是一颗定时炸弹。

    我害怕,我生气,我难过。军,我们班成绩最差的男生,他居然说他喜欢我,他居然还有种说出来,他怎么可以这样呢?这简直就是对我的人身侮辱,是对我名誉的伤害,真是岂有此理!要知道,我喜欢的可是浩呀,那个每次考试总是排第一名的浩。浩才是我的偶像、我的骄傲。要是让他知道了我被我们班最差劲的军喜欢着,一定会笑掉大牙的。

    我狠狠地瞪了一眼军,恨不得把纸条连同他的人一起撕个粉碎。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件事以最快的速度在我们班迅速传播。一时之间,全班同学都知道了军喜欢我,给我写了情书。

    我哭了,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的年纪、我的经验都不足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大义凛然地把信交给了班主任何老师——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中年妇女。何老师在班上很严肃地点了军的名,并义正词严地批评了军。她说:“这么小的年纪不好好读书,尽想这些不健康的东西,长大了那还了得!赶快写一份检讨交上来,并保证以后不再有这种想法。”

    字条事件因为军的一份检讨而画上了句号。我的清白得以澄清,我的骄傲得以维护。那个时候,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小学毕业后,军就辍学了。我陆陆续续从别的同学那里知道他的一些消息,无非是在家种了几年田,后来就去广东打工了。反正做的是苦力。

    我和军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相对他来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吃商品粮的爸爸妈妈,我的家庭条件允许我可以跌跌撞撞地继续我的学业,一直到中专毕业,觅得一份清闲的工作。

    我再也没见过军,也可能见过,就在故乡的某个街头,我们曾擦肩而过,只是岁月改变了我和他,我们再也找不回失去的童年。

    事隔多年后的今天,我学会了思索,学会了反省。一个人独处时,我常常在想:当年我把军的字条曝光给班主任,究竟是不是一个错误?对军幼小的心灵算不算一种伤害?军的辍学是偶然还是意外,有我的原因在里面吗?他恨过我吗?……

    我不敢再想下去,我不能再想下去,我又控制不住不想下去……

    很有可能,因为年幼无知,我曾经破坏了一份美好,伤害了一颗心灵,也改写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么想着的时候,我已是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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