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江南随笔精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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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尖沙咀

    一

    我很喜欢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那部电影里有我看过的最美的张曼玉,我把进度条从结尾反复地往前拉,从张曼玉倚窗望着儿子的背影,她的儿子在海水中玩耍,她爱的男人张国荣在沙漠的那一边,爱她的男人梁家辉在她身后削梨。

    那一刻万籁俱寂,配乐响起,琵琶弦历历而动,箫声呜咽。

    张曼玉说:“我最好的时候,没有跟最喜欢的人在一起。”

    很多年后我当了作家富豪榜的榜首,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候是在合肥度过的,那时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古惑仔。

    小时候我是个沉闷的小孩,我爹一直叫我“书呆子”,私下里我觉得自己蛮聪明,却不知道怎么证明给他看,夜深人静的时候老爹把书呆子放在窗前的书桌上自习,自己看电视去了。他信任书呆子,因为“书呆子”就是这么一种东西,你叫他看书他就会照做,你给他支笔他就会写字,你给他讲妖魔鬼怪他就会相信。

    但我爹的“书呆子”只会思考关于妖魔鬼怪的事。我那时只需每晚看半个小时书就能维持成绩,剩下的时间我默默地对着窗外的黑暗,思考是否有妖魔鬼怪在那里徜徉,好像隔着一扇窗外面就是太古洪荒天地玄黄。

    不靠谱的事情想得太多,但在行动力上却是个矮子。那时候我是个穿一身蓝布学生装、平生没打过什么架、成绩在班里排倒数1/3、下垂眼角傻了吧唧的家伙,而我的班长则是一个穿着一身皮夹克、书包里带一把一尺长藏刀、成绩在班里排前十、四周学校兄弟有矛盾都卖他一个面子的英俊小生,我跟班长之间的差距真是令我可以仰头仰到断脖子。我就是在这种牲口的光环笼罩下长大的,他施加在我精神上的压力之重简直是一头大象。

    我内心里非常向往去当一个班长那样的古惑仔,但家里对我的要求是看到打架要绕着走。

    我最喜欢的漫画是《侠探寒羽良》,但是班主任说它是一部色情漫画,北条司的画风直到现在还在影响我,让我相信姑娘腰细腿长是第一重要的。

    我最喜欢的影星是周润发,后来我去买了很贵的Burberry风衣,模仿发哥在《英雄本色》里的造型。

    但你们见过港片中经常出现用来烘托主角的眼镜仔么?如果不记得就去重温周星驰的《逃学威龙》,我就是那样的一枚眼镜仔。

    因为班长、寒羽良和周润发的缘故,一度在我窗外飞舞的妖魔鬼怪都呼风吸云手持双枪。

    拥有这样美好想象力的眼镜仔还是眼镜仔,他距离他所梦想的一切太遥远了。

    高中时我去了合肥的尖沙咀。

    真实的尖沙咀在香港九龙,如今是繁华的购物区,当年是小混混们闯荡的地盘。我去过香港很多次,但没有一次去过真实的尖沙咀。不过在当年合肥少年的想象中,尖沙咀就是一片新时代的江湖,那是一片试炼场,将来想做大事的都得在尖沙咀混过。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尖沙咀,因为城中的少年们渴望一片江湖。

    合肥的尖沙咀叫城隍庙,准确一点的名称是,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

    我的母校是合肥八中,合肥八中就在城隍庙对面。

    我在合肥八中读书的时候,它还不是重点中学。它现在号称总理母校,那时候却透着几分江湖之气。混世的同学们下午放学出门得长眼色,前门后门地张望,免得有人在门外寻仇。如果己方人数不够而发生了遭遇战,十有八九要吃亏。不过寻仇的也得回家吃晚饭,所以偶尔路过操场看见某兄弟咬着草根看太阳落山,不用问你也知道是前后门各有几个兄弟看住了,秋风残阳,很是萧索。

    想要混得好就得有几个好兄弟,我的好兄弟姓唐。

    如今唐兄弟发达了,在杭州做手套外贸,手下颇有几家厂子,我的皮手套都在他那里订做。唐大哥说他的厂里永远留着我的手模,只要甩个电话过去说个颜色皮质,无论是新西兰的鹿皮还是毛里求斯的野牛皮,要黑的唐老板给你做黑的,要绿的做绿的,没那颜色了也好办,唐老板说了:“咱哪年不进个几十万英尺皮子呀?要啥颜色,叫新西兰农民给你染!”于是不几日就有一双合手的手套寄到宅门前,材质款型说是都不亚于Zegna。

    而在那个时候唐兄弟最渴望的是一辆山地车,二手的也罢,这样他会显得酷一些,可以泡上班里他最看好的妹子。

    唐兄弟报到第一天这么自我介绍:“我姓唐,唐太宗的唐。”我被他唐宗宋祖的风姿震撼了。

    开学第一学期我成绩排名第二,唐兄弟排名第三,唐兄弟被我的学习成绩震撼了,从此我们决心一起混江湖。

    后来我看台湾版的《福星小子》,里面二号男主面堂终太郎被翻译作唐太宗,我忽然发现唐兄弟和面堂同学其实颇有相似度,所以下文我们不妨称之为面堂兄。

    面堂兄教导我说人生里几件事情是最重要的,第一当然是一个漂亮的妹子,第二是一辆山地车,第三是驰骋江湖做一番前无古人的事业。

    这个排列顺序千万错不得,第一者是必须有的,没有人生便会很不幸福;第二者是达到第一者的手段;第三则是一个点缀,当你拥有了山地车和漂亮妹子之后,若不驰骋江湖,怎能让世人知道你的风光?

    但我不是出于这个原因而立志当个坏小孩的,我是因为觉得面堂兄比我有魅力,所以准备和面堂兄好好学习一个男人的魅力之道。

    至于班里那些早慧的妹子们,我还没有在其中任何一人的长发上虚空地系上“我家”的标签。面堂兄在我高三军训的时候,某次饭后散步时忽然说,兄弟我觉得你这几日开蒙了,有慧气,以你现在的资质,可以为你找个妹子了。

    原来我高中三年中,足有两年半的时间,资质都不够找妹子的,即便是我最要好的面堂兄也只能为我惋惜。

    但面堂兄的感情也未必有多么顺遂,如今回忆起来,我能记住的都是当年课桌间和面堂兄打王八拳的妹子,记得面堂兄喜欢的那个,记得面堂兄假装喜欢的那个,记得一个总穿大一号高跟鞋小跑起来踢踢踏踏好比大河之舞的,还记得一个总穿粉红色衬衫膝上半尺小黑裙,露着一双少女型长腿,却不合时宜地穿了双塑料凉鞋的。

    所以面堂兄许诺的妹子也并未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每天下课后,依然是我和面堂兄骑着车在街头并行,交流我们从杂志上看来的,外面的世界。

    二

    面堂兄在高二那年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地车,虽然是二手的,但总算是良好人生的开端,既然漂亮妹子暂时不可得,便只有先行闯荡江湖做一番事业。

    闯荡江湖就要追随大佬,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这就好比陈浩南想出头,光靠立志是不够的,还得有B哥赏识他的志气。

    学校里有个混得很开的兄弟,我们姑且称他为竿哥好了,因为他既高且瘦,浑似一条竹竿。在我们还穿校服和运动鞋的时候,竿哥已经穿上了修身西装和尖头皮鞋,夏天的时候还有一副雷朋墨镜插在西装内的口袋里,但通常不戴,以免被班主任以“流氓装束”为名没收。

    和竿哥对视始终是很可怕的经验,他的脸瘦得见骨,眼睛却极亮,看你的时候目光焦点缓缓地从下面翻上来,散漫了很久之后才凝聚在你脸上。

    人家都说竿哥那种看人的方法是真正大佬看人的方法,你值得他认真看一眼,他才认真看你一眼。所以你若是被竿哥的眼神吓到了,那是好事,这说明竿哥觉得你还行。

    很多人都说竿哥之所以混得开是因为有背景,竿哥的哥哥在城隍庙是排前三的老大,谁得罪了竿哥,在附近的街面上只有死路一条。委实说我和面堂兄只见得竿哥目光如电,却很少见过竿哥的威武,因为成绩不好,班主任经常当着众人将他劈头盖脸地臭骂,也不见班主任横死街头。

    唯有一次让我见识到竿哥所在的江湖。那天我跟竿哥在明教寺前走过,那座寺庙在三国时候曾是曹操教习弩箭的地方,又名教弩台,是有尚武之风的古迹,街面两侧摆满了小摊,我和竿哥侧身而过,梧桐叶飞旋着在我们身边落下,如今想来那是个肃杀的秋天。我有意无意地问起竿哥关于城隍庙里的事情,竿哥说话不多,只是纠缠于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这时后面一条身影疾步而来,一个高过我一头、比竿哥宽出一掌的男孩一拍竿哥的肩膀,问说你是不是谁谁,竿哥下意识地回答说是,随即就是一掌狠狠地抽在竿哥的脸侧,对方冷冷地丢下一句话说让你记住,随即飒沓如流星地消失在前方。那一刻对我而言真是电光石火,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觉竿哥捂着脸吐出一大口鲜血和两枚断牙,整张脸从下颌一直肿到眼角。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扇耳光能把人打成那样,第一次亲眼见到鲜红的血从人嘴里喷薄而出,我吓傻了,竟然说出了让我事后觉得一生英名丧尽的话来,我说,那是谁?我带你去找老师!

    竿哥并未流露出“傻逼啊道上的事情你报警管屁用”的表情,而是问我要了手帕,擦尽了嘴角的血迹,淡淡地说,没事,我欠他们点东西,打完就算了了。竿哥说今天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你路上小心点,但也别怕,他们不会对你怎么样,我们只是同学。然后竿哥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我独自一人站在古教弩台下,只觉得天地悠悠世界广大,江湖如此狰狞多彩,而自己如此渺小。

    在那个年代,所谓“人人敬畏者便是英雄”,大家都敬畏竿哥,我和面堂兄也信着竿哥,非常渴望竿哥带我们见见传说中的老大。但竿哥总是拒绝,只说哥哥事情很多,还要进货什么的,实在没空见我们。

    “进货”二字让我和面堂兄心潮澎湃,觉得那生意危险又刺激,不知是海关罚没的打口磁带、黑漆漆的猎枪还是上面印有暴露女郎的外国杂志。

    于是越发地想见大哥,想见一个人太久了,他在你心中的形象就越发高大,最后隐约有朝圣般的渴望。

    没机会朝觐大哥,我和面堂兄只能讨好竿哥。面堂兄在街头的游戏机店和台球吧都是有信用的人,打声招呼老板就知道是面堂兄到了,游戏机币打折不说,有时候还能赊账,面堂兄便邀请竿哥去游戏机店和台球吧潇洒,我在三人中地位最逊,只能敬陪末座。敬陪末座的意思是玩那个叫《吞食天地》的三国游戏时,竿哥当仁不让地选了最能打的关羽,面堂兄以色取人选了白面小生赵云,而我只能选莽汉张飞、土鳖魏延或者老当盖壮的黄忠。

    关羽以为自己最能打所以要冲在前面,赵云觉得自己很帅所以也要冲在前面,很快就战死沙场,最后往往活下来的是我那瘦小的黄忠,失去了大哥们的保护小黄忠注定死路一条,他在熊熊烈火的战场上蹦蹦跳跳,射出无力的羽箭。

    若干年后面堂兄在杭州凯悦酒店请我喝茶,随身带着雪茄箱,由年轻漂亮的助理捧着,我们步出凯悦酒店,在西湖边漫步,走到一家能够抽烟的茶吧中坐下,助理把雪茄箱放在我们之间的桌上,退到我们看不到的角落里。面堂兄打开雪茄盒,建议我尝试他从美国买回来的Padron千禧纪念版,说比高希霸黑金版还都要牛逼很多,国内的高希霸多半都是印尼烟叶冒充的假货。

    我知道面堂兄两年前还不抽雪茄,而我也对烟草没什么兴趣,但我们还是很有仪式感地用长梗的松木火柴熏烤了Padron千禧纪念版,用都彭的雪茄剪剪去末尾,点燃了,吸一口,赞美它醇厚的香气,并内行地说要是在封闭的室内这香气只怕是更加动人,可惜凯悦酒店早已禁烟。

    面堂兄频频地称赞他的高级雪茄,言下之意是此等高级货价值一千块一根,只会与我这种真朋友分享,若是那种不懂格调不够资格的朋友,便只能享用雪茄箱上层的大卫杜夫而已。我懒得应对,于是含含糊糊。

    面堂兄见如此高级的雪茄都不能令我衷心感佩他的高义,不禁有些沮丧,又抽了一会儿雪茄之后,他忽然说我可不是随口说,我们真的是真朋友,我当年还请你和竿哥打游戏机嘞!

    我说去你妈的,可是你每次都把赵云选跑了!

    除了玩街机和打台球,我和面堂兄还练习枪棒。

    《水浒》中说梁山英雄好汉不近女色,终日里只是练习枪棒打熬身体。多年以后我发现“枪棒”是“女人”的反义词,枪棒使男人团结一心,女人使男人分崩离析,枪棒的世界和女人的世界绝不相容,所以林冲那美貌的老婆必须死,唯有这样他才能投奔枪棒的世界,从此再无弱点。

    迈克尔·曼导演的《盗火线》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这个真理,Robert De Niro扮演的大盗是那种值得其他男人跟他去赌命的男人,但他遇到了心爱的女人,所以最后他死了,也害死了他的兄弟们。

    但是男人总是一再地犯相同的错误,他们虽然习练着枪棒,但时刻准备着为了某个女人脱离枪棒的世界。

    我和面堂兄练习枪棒,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有可爱的女孩。

    但是面堂兄是个理论家,他说出来的理由要更加冠冕堂皇,他说我们闯荡江湖,没好身板是不行的,听说道上的兄弟们经常打群架,为了情义有之,为了心心相印的妹子也有之,这时候我们不能缩头,而且妹子们都喜欢运动型的男生,枪棒之术除了闯荡江湖之外也有讨好妹子的副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总结下来还是为了妹子,面堂兄这辈子都没超出他的三原则,除了山地车升格成了法拉利之外。

    枪棒教头面堂兄已经找好了,据说是一位身怀绝技的老拳师,开有一间武馆,名曰“神行太保”。我私下里疑心这间拳馆其实不是教拳的而是训练邮差的,这方面我比面堂兄读书多,神行太保戴宗在《水浒》里就是个送信的,并不能打,和玉臂匠金大坚、神医安道全一样算是梁山上的文职干部。

    但我还是跟面堂兄一起去了,因为面堂兄说老拳师太德高望重了,去看看也好。至于如何身怀绝技,面堂兄主要是说老拳师能够徒手打开啤酒瓶,甚至一掌削断酒瓶颈,不德高望重大概做不到。

    拳馆很偏远,骑车很久才到,原先似乎是一间中专,后来被老拳师包下了场子。院子里几十号少年每人手持一块板砖,随着教练的号令一下下往自己脑门上砸,原本叫体育馆现在叫训练馆的房间里,十几个腿法花哨的女孩正以大劈叉般的高难度动作去踢教练手臂上的垫子。

    我和面堂兄都很喜欢。

    走进办公室几位师父正在聊天,想必说的都是江湖上的大事,墙壁上挂着拳馆自己印刷的神行太保挂历,挂历上短裤皮靴露大腿的妹子骑着国产的嘉陵摩托车,上面写着“神行太保”四个大字。我这才知道这里的神行太保跟戴宗没有什么关系。

    老拳师因为和面堂兄的父母认识,格外礼遇我们,亲自接见。

    去之前面堂兄再三嘱咐我说我们这番拜师不同于那些报名上个班的闲散学徒,乃是门下亲传,所以师父若是流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便要立刻跪下磕头,把师徒名分定下,免得师父日后反悔。这招后来面堂兄用在妹子身上,屡屡奏效,所谓当出手时要出手。

    但师父并未跟我们谈及江湖中的事,反倒对我们想考名牌大学表示了很大的认可,“我年轻的时候其实也考过托福啊,可惜没能拿到签证,否则已经在美国勤工俭学了罢?”最后师父幽然长叹,留饭。

    饭桌上师父并未表演徒手开啤酒瓶或者削瓶颈给我们看,我有点惶恐。

    我感觉出在我羡慕师父的江湖的时候,师父也在羡慕我的生活,可为什么?不是每个男人都该去江湖么?在我们的尖沙咀建立一番功业,轰轰烈烈地活过。勤工俭学又算得了什么?德高望重的师父怎么能说勤工俭学?

    很多年之后偶尔上网看新闻,看到合肥神行太保武术学校的总教头、我那位久不联系的师父去加州参加某国际武术界的大会,和“好莱坞武打巨星阿诺德·施瓦辛格先生”的合影,在胸前波涛汹涌的州长面前师父显得很瘦小,但笑得很开心。

    我也很为师父开心,他终于实现梦想去了美国。

    三

    就这样我和面堂兄习练着枪棒,讨好着竿哥,渴望着江湖。

    傍晚的时候我们骑着车沿着河岸回家,把湿透的练功服塞在车前的筐子里,车轮在地上走着扭曲的轨迹。面堂兄说我们切不可把练功服露在外面,这样那些拦路打劫学生的家伙便知道我们是神行太保的人,要是他恰好又知道师父的威名,只恐拔腿就跑。面堂兄期待的是那些恶棍在打劫漂亮女孩的时候被我们迎面撞上,我们扮猪吃虎地走过去,他们冷笑着向我们走过来,然后我们显露出看家拳法,当着妹子的面将歹徒放翻在地,然后报上神行太保拳馆的名号,骑着车载着妹子翩然离去,自此人生圆满。

    我和面堂兄在拳馆里称不上什么人物,拳馆分为短期班和长期班两种,短期班通常是两个月,可以在散打、国术和硬气功中选择一项,两个月结束后,散打的包你能徒手开砖,国术流的包你能通一家拳法,硬气功包你铜头铁额。

    其实你在家练习也能成功,某硬气功班的少年通过考试的那天用头撞开了一块硬砖,我问他何以练出如此神功,他说主要是两个月来都以头撞砖,渐渐觉得头皮起茧,于是无所畏惧,一头撞去便可成功。我说你撞完脑袋不晕么,少年说不晕,就是觉得撞了俩月之后头顶有点平,怕是发型不好看了。

    长期班中都是师兄师姐,三年毕业可得中专文凭,我亲眼见过师兄们踩着墙壁借力,飞身直上二楼。师姐们有些比我和面堂兄还小,长发飘飘,运一口气单手劈断三块红砖之后略略脸红,面若桃花。

    至于我和面堂兄这种亲传弟子算是师父走后门进来的,教练们对我们不必负什么责任,师父自己大概勤于背单词考托福,也没空来指点我们,便只能跟着一茬又一茬的短期班练拳架、撞砖和劈砖,惆怅地看着班中漂亮的妹子们成功地手劈红砖或者头顶开砖之后潇洒离去,只留下我们两个像是沧海横流中的礁石。

    有一度我很渴望师父在某个黄昏忽然向我走来,在我的头顶敲那么三下,这样我深更半夜去他的屋里,他就会传我七十二般变化……啊不,我的意思是某种绝世神功。

    但师父从没有出现过,我在晚霞中冲拳,拳风渐渐作响。

    面堂兄想我们这拳法也许在师兄眼里不过是皮毛,但面对江湖野贼已经可以奏效,总是跃跃欲试,我也揣着一样的心思。

    渐渐地到了高三,功课越来越忙,毕业一天天临近,我们和江湖之间的距离却没有变得更近。那一天,竿哥忽然说他大哥想问问我们高考的事情,看他该怎么报志愿,说我和面堂兄的成绩比较过硬,说出来的话他大哥大概会相信,拜托我们帮忙。

    我和面堂兄受宠若惊,在一个黄昏,跟着竿哥一起走进了熙熙攘攘的城隍庙。我们在人流中穿梭,觉得自己胸也变阔了,力气也变大了,随时都想把对面走过来的人撞开。当然咯,我们这是去见大哥,我们终于在尖沙咀找到了老大,我们会跟老大说我们在练功夫,加上竿哥帮忙说情,没准老大会答应罩我们,从此我们在学校里也是和竿哥一样令人敬畏的人物……也许比竿哥稍微差着那么一点点。

    竿哥的大哥坐在夕阳下,穿着军绿色的衣服,背后的货架上摆着竿哥脚上穿的皮鞋,空中的货架上挂着竿哥身上穿的皮衣。

    那竟然是个退伍军人,在夕阳中默默地抽着廉价的香烟。

    我和面堂兄都给震了,一时间手足无措,拘谨地站在货架旁叫大哥好。

    大哥愣了一下,笑了起来,对竿哥说你又跟外面的人瞎吹牛。

    那个黄昏里大哥给我和面堂兄讲了很多故事,按照大哥自己说就是他不懂事的时候做过的事。其中有他们从香港倒违禁杂志的故事,藏在音像店里卖给那些走进来之后什么磁带也不看,但是又腻腻歪歪不走的中年男人;还有他在云南的山路上往一个兄弟的货车上扔了燃烧瓶的故事,因为那兄弟加价呛了他们要的货;还有他跟部队里的战友雇人挖电线的故事,还说起他自己以前的女朋友,据说现在是深圳那边有名的歌星,晚上在酒吧里唱一场能拿1000块钱,我和面堂兄想象那女人的风骚入骨,不禁有色授魂销之感,一如陈子昂登幽州台,感念天地之悠悠,怆然涕下。

    说完故事之后大哥说你们想听就讲给你们听,不过小孩子要好好学习,我就是把学的东西都还给老师了,否则我现在也不会在这里看摊子。

    如今想来他那时候也只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可说这话的时候配合指间的劣质卷烟,沧桑得像个老人。

    作为回报我们给大哥讲了报志愿的诀窍,大哥让竿哥拿支笔坐在旁边记,他不自己记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没有食指,我和面堂兄都注意到了大哥那残缺的手,伤口已经长得很光滑了,想来是很久之前失去的那根手指。

    大哥感谢了我和面堂兄,说本来按道理该请你们两位吃个饭,可明天杭州还有一批鞋子过来,我得去上货。我和面堂兄这才明白了竿哥所谓“进货”的意思。我们在暮色中离开城隍庙,竿哥帮着他哥哥把一块块的门板上上。

    大哥并未许诺要罩我们,我们也不敢再去找大哥。大哥并未给我们意气风发的感觉,他苍老而无奈,脸上的皱纹中却带着一丝丝的凶狠。

    我们心目中的大哥应该像《古惑仔》中的陈浩南,英俊潇洒,义气勇敢,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可我在大哥身上再度看到了在师父身上看到的疲倦,我看得出大哥很希望竿哥好好读书考好大学,将来不要跟他一样在城隍庙看铺面。

    高考日近而学业越来越忙,拳馆早已是不去了,孝敬竿哥的时间也没有了,每天学校里充斥着战斗的气氛,老师们都在你的耳边激情怒吼说,坚持!坚持!坚持!这是你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战,考上好大学你们就会出人头地!

    好像他们都是指挥法军跨越圣伯纳隘口的拿破仑。

    然而忽然间大哥的消息就来了,是在报纸上,一场严打期间,大哥作为涉黑团伙的小头目被抓了,罪名列了很多,远比大哥自己说的那些要严重。我和面堂兄一下子就惶恐了,生怕某一日在校门口拦我们的不是混混而是警察,如果我们被带到派出所去问话,该怎么回答?出于江湖义气我们当然应该守口如瓶,可是作为即将高考的好学生我们则应该竹筒倒豆子把能说的都说了。

    怎么大哥就变成涉黑团伙的小头目了呢?平日里我们嘴里有实力能罩我们的大哥,是那么值得巴结的大人物啊,可你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就用了另一套价值观来看他,觉得他多么危险和下等,马路上看见都让人想要绕着走。

    我和面堂兄踌躇了很久很久,最后证明我们想得太多了,警察叔叔并没有来找我们,老师也没有,但原本也是同一届高考的竿哥无声地从班级里消失了,竿哥并没有来跟我和面堂兄道别,也许在他们那个庞大的江湖世界里,我和面堂兄这样孝敬他打游戏机的边缘青年算不上什么,不值得他专程来道别。

    我考上了北大而面堂兄考上了浙大,我们最终也分道扬镳。

    面堂兄送了我一架贝壳雕刻的帆船作为临别的赠礼,我意外于他这么讲究礼仪和体面,很为没有给他准备礼物而遗憾。

    贝壳船上雕刻着很俗的“一帆风顺”,并不似我和面堂兄在高中三年的志向。以我们当初聊的那些理想,船上应该刻着“忠义双全”。

    四

    大学二年级的暑假,我和面堂兄再度在合肥见面,我戴了一块精工的机械表,而面堂兄已经系上了看起来很高级的金利来皮带,面堂兄见我就伸出手来,我再度意外于他的礼仪和体面,赶紧跟他握手,面堂兄一个翻腕把我制服,开始鉴赏我的手表,嘴里念叨着说,表不错。

    面堂兄说新买了手机,跟竿哥联系上了,竿哥人在城隍庙,不如晚上去找竿哥吃饭,又说我们俩上了大学而竿哥似乎是没参加高考,见面的时候就别臭牛逼地争着买单了,饭钱都由他出,就说他今年拿了奖学金,活该请客。

    面堂兄一直都是这种风骨,难怪他日后在生意场上人见人爱一枝花。

    我们在城隍庙尽头一间远说不上气派的台球厅看到了竿哥,竿哥还是以前那样,瘦得像根竹竿,手里拿着同样细细长长的台球杆。因为屋里地方不够,街面上还撑了两张二手台子,竿哥不似以前那样沉默寡言,很熟练地安排着家住附近的闲散青年打台球。

    我有了新手表,面堂兄也有了新皮带,但在这帮闲散青年里显然是吃不开了。他们穿着城隍庙里买来的潮款夹克衫和荧光色的运动鞋,带着他们同样衣着新潮但布料很少的妹子来打台球,妹子们的腿长长细细,打球的时候翘着臀,身体扭出好看而拧巴的曲线,一如面堂兄当年暗恋的那些女同学。青年们眼中霸气外露,我和面堂兄因为看起来太像体面人而不得不回避他们牛逼的眼神,更不敢久看他们的妹子。

    换了当年我们就会拿根杆在球台边转悠,或者干脆上前跟他们的妹子挑战。

    竿哥见了我们是真心高兴,从旁边的小卖部里买来矿泉水请我们喝。

    我惊讶于竿哥戴了一副框架眼镜,说竿哥我记得你不戴眼镜的啊,竿哥说我视力其实一直不好,就是觉得出来混戴眼镜特别没面子,所以不戴,现在做生意要记账,必须得戴眼镜了。

    我恍然大悟高中的时候竿哥为何以眼神犀利成名,他那是在使劲地看你,因为他视力不好,近视散光,外加有点斜视。

    我们不太敢说自己的近况,面堂兄是真的刚拿了奖学金,我正在琢磨着考托福出国的事,于是就把话题转到大哥的身上,面堂兄说这不是大哥当年的铺面么?怎么?服装的生意不做了?还是台球厅比较赚吧?

    竿哥沉默了一会儿说,大哥死了。

    其实大哥很快就给放出来了,因为身上并没有什么大事情,但是抓进去了一阵子后,街坊邻居都对他畏若虎狼,店里屯的那些货没走掉,供货的兄弟没收到钱,第二年也不给货了,服装皮鞋的生意就算黄了。

    最麻烦的是大哥的女朋友飞了,说是家里不同意她跟大哥的婚事,但竿哥狠狠地说,那女人有别的人了。

    大哥郁闷了很久,从阴影里走了出来,想要东山再起,但是没有本钱了,于是就跟着朋友的车去云南倒货,据说还是那种没通过边检没交关税的货物,“可正经的货谁还带他呢?”竿哥是这么说的。

    为了避开检查他们就夜间行车,最后从一个陡坡上滑了下去,撞在了山岩上。其实不是多么严重的交通事故,驾驶室里的人都没事,但是大哥在那群人里算是新手,地位最低,他在后面的车斗里押车,脑袋撞在铁栏上,抢救了几天,脑内积水还是淤血而死,合伙的人没有出现在医院,但是送来了八万块钱,说是大哥应得的那份,虽然货物还没卖出去,但提前给了。

    竿哥说这已经是比较义气的做法了,跑这种生意,总有风险。人家给了八万,人的事情就黑不提白不提了,过去了。

    他用这八万块钱把家里的一些欠债还了,开了这个台球厅。竿哥说还得谢谢我和面堂兄教他打台球,那时候跟老板熟,老板跟他讲开台球厅的生意经,现在都用上了。

    面堂兄咔嚓一声就哭了,谁也不知道他哭啥,他也就见过大哥那一面,名字都不知道,没有资格哭灵。大哥那么江湖的人物,当年也有很多兄弟吧?他没了,江湖上有的是人为他难过,我们又算什么。

    我勉强地站起来说,竿哥我们吃饭去吧,老唐拿奖学金了,活该他请客。

    竿哥说我不去啦,我还得看着场子,晚上特别多人来打球,晚上才是最热闹的时候。过了今年这个台球厅要是还能经营下去我就雇个人和我一起看场子,你们明年暑假回来,我就能抽身陪你们去吃饭了。

    夜幕降临,我和面堂兄在络绎不绝的人流中越走越远,竿哥拄着和他一样细瘦的球杆,站在泥巴地上,台球桌边,一盏裸露的白炽灯下冲我们挥手。我忍了两个小时最后还是稀里哗啦地哭了,我想大哥那远在广州很红很漂亮的前女友,你现在在哪家酒吧里风情万种地唱歌,你知道那个还惦记你的男人已经没了么?你知道你之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她欺负了你喜欢过的那个男人么?你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回合肥来找她玩命?我们江湖中人恩怨两清,我们忠义双全。

    这世上的每个男孩都为他们的女孩闯荡江湖,如果女孩没了,他们会很孤独。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竿哥,大三那年的暑假我们去找竿哥的时候,台球厅已经关张了,附近的人说竿哥一家都搬回老家去了,那个不大的铺面盘给别人了,正在装修,准备开一家女鞋店。

    城隍庙改叫女人街了,卖的都是女人的衣服鞋袜和小饰品,这里不再是男人的江湖。

    竿哥说冬天太冷,台球厅的日子最难过,因为没法在外面支台子,要是熬过冬天那生意就会越来越红火。看起来那个冬天太冷了,竿哥没能撑过去。

    我和面堂兄骑着车经过长江路回家,一路上谁都没说话。

    快要分别的时候面堂兄忽然诅咒发誓地说我一定要找到竿哥,我记得我听竿哥说过他是潜山人,我去他老家找他!我说嗯!

    这时有个裙子很短腿很长的女孩尖叫着从街边跑过,她原本穿着高跟的塑料凉鞋,跑了几步后凉鞋散架了,她扔掉了鞋继续跑,光脚踩在水泥地砖上,披头散发,紧紧地捂着胸口。

    几个彪悍的男人在后面追,为首的一个人拿着警棍。

    我和面堂兄一晃神的工夫,女孩和男人们都跑出去几十米了。

    我说这是警察在追人么?面堂兄说好像穿的不是警服啊,我说那是道上的?

    面堂兄说管他是不是道上的我都得报警啊,我有手机!

    报警用掉了差不多一分钟,女孩和男人们已经跑远了,那凄厉的喊声也听不见了。我和面堂兄站在长江路的交叉路口,各跨一辆自行车等着警察来,四目相对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说……我们是神行太保的人啊!

    面堂兄讷讷地说……是啊,我们是神行太保的人啊……

    忽然地秋风萧瑟,万家灯火。

    别了,我的尖沙咀,我那么向往着你,却从未能到达。

    二十年而今

    朋友买了一只水晶小猪,送给喜欢的女孩作为生日礼物。

    “她是属猪的。”朋友说。

    属猪的女孩,今年是青青葱葱的二十岁,不由得有些感慨。

    从一本叫做《北大旧事》的书上看来的小故事:男孩喜欢同桌的女孩,于是偷偷塞了纸条:“今天晚上,和我一起去看月亮吧。”旋即得到回复,说:“如果你有糖,我就跟你一起去。”

    我想那是真的,孩子的浪漫,成年人总是编不出来。

    对浪漫的记忆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野小子们在学校还颇是英雄。和女同桌之间,还有一道课桌的分界线,那是男女大防。小男孩们秉承水浒好汉们的遗风,凡是亲近女子的,就不算英雄。你想那梁山上,有老婆的都是矮脚虎王英之流,若是真正的英雄汉子,就算结过婚如林冲,也少不得叫他家破人亡。

    那时又有“路队”一说,孩子们住的近的结成路队回家。我们男生的领队绰号“老大”,对男权的维护远超同辈,因此获得尊敬。女生的领队也颇是一号人物,地道的黄毛丫头,细细长长黄发梳成马尾辫子。路队中的“秀才”听老爹说,水浒好女扈三娘乃是青丝委地。江湖上人送外号“一丈青”。所以路队的男生们决心以“一丈黄”的外号相赠。

    老大和一丈黄之间的矛盾很尖锐,渐渐发展成男女集团的斗争。每天放学,大家互相投掷纸团土块,或者在路边拾起树枝较量枪棒,男生取胜,女生就会遁入厕所暂避。

    这么打了三年,直到那天班主任刚好路过,看见我们一群男生拦住厕所入口,一丈黄遥指老大的鼻子大喝说:“有种你进来啊!”结果我们每人被罚抄写当日所有字词五十遍。从此男女两队分道扬镳。

    小学毕业,老大找我帮忙,让我把一支钢笔转赠给一丈黄。一丈黄收到礼物,那叫一个面如桃花眼泛春水,那时候她已经不是满头黄毛了,有腰身有长腿,衬衫的下摆和裙子的下摆在阳光中跳动,看得我心惊胆战。

    我觉得老大是个不太够义气的人,三年里我们跟着他出生入死,头上被砸出无数大包,就为了跟一丈黄表示他很在意她。

    后来小学校友共聚,弟兄们想起当年每个词抄写五十遍的惨痛经历,无不义愤填膺,次次都抄着酒瓶,发誓要将这对贼公婆灌倒。一丈黄出落成桃花般的美人,咯咯轻笑各种娇羞状,总是由老大涨红着脸为她挡下。

    再后来很久,忽闻一丈黄远赴加拿大,嫁了黄发碧眼的洋人。于是弟兄们再聚,又一齐忘了那五十遍单词,只是喝酒。

    “也不能怪她。”老大有一次说。

    我有时候想,一丈黄啊一丈黄,你跟老大之间的爱恨清了,你当年砸在我头上的那些包呐?你至少联系联系我嘛……小时候我也觉得你蛮漂亮的……洋人算个屁!

    初中时代,老师们就开始防火防盗防早恋了。

    第一年入校,就有初三的师兄师姐被校长掳获情书一份,纸鹤若干,人赃俱获,铁证如山,正是杀鸡儆猴的良机。校长一声令下,将小儿女置诸高台上,开起全校大会。千人围观下,小狗男女们没说什么,但是老校长声泪俱下,痛诉早恋之危害,青春之可贵,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焉能惑于男女私情而不思进取?

    老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如今都忘了,只记得讲台上师姐梨花带雨,不胜惊恐地望向师兄,师兄眼神坚毅,大有山塌下来我顶的意味。我心里的天平顿时倾塌,心说真个我见犹怜,原来早恋是这般一件好事啊。

    师兄师姐写下决心书,都考上了重点高中,后来也都颇有建树,是同辈中出头露脸的人物。师姐在美国数一数二的商学院拿了MBA,去年秋天找了份跨国公司的工作。一次偶然相遇,我问起师兄,师姐说我再不见他,当时说好只是坚持到考完中考,谁知他再也没打电话给我。

    高中开始,两件玩意儿颇为流行,一是五色丝绳扎的情人结,二是羊毛钩织的围巾。每年情人节前后,全班女孩倒有一半在课间低头织造。当时女生间把这个活动称作“良家”,取“良家女子”的意思。课间互相问询说,你给谁做良家呢?

    当年她们都想找个心上人做良家妇女,如今她们喝多了都号称自己是很坏的高龄萝莉。

    男生们有的一件不得,有的忽然得了几件。得了多的日子未必好过,一件不得的也难免心生羡慕。我要归于后面一类,人云“文章憎命达”,当年日子过得寂寞,刺激得我狠下心肠练了练文笔,写下不少的散文小诗,如今读起来,有种嚼着柠檬写诗的感觉。

    流水账记到大学,忽然不知道从何说起。因为写过一本关于大学的书《此间的少年》,把该说的爱情都说完了。惟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始终不知道怎么插入自己的书中。当年去机场送别一个毕业出国的朋友,朋友用力和我握手,却没有再看他娇小的女朋友,转身走向入口。女孩转过头就开始哭,忽然朋友着急地跑回来,说是没交机场建设费。女孩闪电般擦了眼泪拿钱跑去为他交费,然后我的朋友顺利踏上飞机。也就是一年后,朋友在加州结婚,娶了别的女孩。

    敲敲当初那块玻璃一样透明的浪漫,好像随时都会裂开。

    感恩节前,有办公室的朋友咨询我说,女友的圣诞礼物该如何着手?我说大致就是“香软细薄”四个字,此兄沉思良久,缓缓点着头离去。这是一个师兄教我的,说送女孩礼物,无非是香水,毛绒玩具,项链和衣服这四样,是所谓香软细薄。我本想再跟朋友解释几句,却没想他那颗搞科研的脑袋,光听这四个字就领悟了。

    过了几天朋友买了“维多利亚的秘密”的性感内衣送给女友,据说女友很是高兴,我说我勒个去,很直接啊你!朋友说你说香软细薄不是指内衣么?

    我没什么可说,如今的爱情都很直接很快速,是我该适应了,我没资格跟朋友奢谈给女孩送礼物的心得。

    我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的树叶都纷纷落了。想起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年纪,我买一支钢笔作为礼物,追打你三年让你知道我很在意你,而今年的圣诞节,谁会买一件内衣做礼物,裹上你微微发胖或者依然曼妙的身材?

    二十年匆匆地过去了。

    我“嘿嘿”地干笑,对面办公桌上的女孩瞟了我一眼,又去伺候她那颗仙人球了。那是一件男朋友的礼物,据说这玩意儿的花语是“坚贞”。

    若是真的,那墨西哥人一准儿是世界上最坚贞的情人。

    青春是场永志的劫数

    十六年前我在北大燕园读书,十年前我写了《此间的少年》。

    作为青春小说作家,我经常被媒体问“创作灵感的来源”。开始我没想明白,给出过各种各样的说法,洋洋洒洒地谈自己对青春的感悟。

    后来我想清楚了,事实恰恰相反,我所以能写出那种被人追读的青春故事,并非我拥有比别人更加璀璨的青春,值得大书特书,而是我的青春特别普通,和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的青春一样,我讲述了这种最普通的青春,给那些和我一样的普通人看,作为缅怀。

    我们都睡过四人或者六人一间的宿舍,一同仰慕过那些闻名的校花班花,在寂静的夏夜里漫步在榴花树下,想给自己的人生找条路,跟兄弟们吹过牛,拍着还没有厚实肥膘的胸脯,阅读经典名著,有些还写过诗,有些还学过吉他,练过舞……十年前我的文字很稚嫩,也谈不上艺术修养,只是把那些过去的片段用文字来定格。读这本书,就像看一本没有修过片的相册。我自己也不时地重翻这本书,因为我怕我忘记了过去的自己。

    那是我生命最自由最烂漫的时光,有时候深夜回忆,没来由地会想坐在地上哇哇地大哭一场。

    按照我的本意,一本书的序言写那么长就够了。但出版社的老师说这是我创作十周年的纪念,序言还是要有些份量的,断不可糊弄过关,已经预留了4页供我抒发心声。

    其实真没什么心声好抒发了,我的心声都已经在这本书中化作了某个情节某个道具某一缕眼神某一片银杏叶子。这本书和我的青春如同花蔓和树纠缠在一起,我已经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呈于读者,不留下什么。

    只能聊聊我的同学们了,漫无边际地说点往事。

    书中的郭靖、杨康、令狐冲、段誉、慕容复……原型都是我身边那些穿着大裤衩和跨栏背心在篮球场上骚包耍帅的兄弟,《此间的少年》就像一场拼凑演员的校园电影,我匆匆地给这些兄弟脸上抹点粉底就把他们撵到聚光灯下拍了这样一部剧,他们上身穿着古装脚下还穿着夹脚趾的凉鞋,一个个带着贱贱的坏笑。这本书里九成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我们扮演的其实不是那些盖世英雄,而是我们自己。

    现在就让一切抹去油彩和粉饰,还原到零点。

    回到1995年,北大28楼的环境颇不乐观,男生宿舍六人一间,一栋楼里挤着上千青春少男。他们把衣服泡在水房里一周不洗,还有人把驴肉火烧藏在被子里,晚上打家劫舍抢热水泡面,夏天裸体冲凉彼此展示肋骨,冬天裹着棉大衣在走廊的风口里打牌,每层平均有两个宿舍在深夜里卖茶叶蛋,这是一桩很棒的副业,但你得要从水房拉根线给你煮茶叶蛋的电热杯供电,而且不能被楼长发现。卖方便面的买卖则被名为“北大山鹰社”的超级方便面托拉斯垄断,这家后来闻名中国的社团提供很人性化的服务,他们买来不同口味的方便面之后分散重新装箱,这样你买一箱,四种口味皆可品尝。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地说他入学就像三十岁,北大百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给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

    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月每天早餐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械上左右开弓,练出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就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经常有读者误以为我在书中自比杨康,其实那是戬哥的活儿,我更似令狐冲。

    我是个班委。首任班长波哥是年级主任指定的,波哥拉班子的时候又指定我为学习委员,称赞我长得好似“如歌的行板”,我一度颇为自得,代表班里出场年级三次重大舞会,还被班中小美女邀请过跳华尔兹。很多年后我忽然怀疑波哥是在搞我,长得像行板这种东西能好看得了?

    宿舍的门牌号是303,开窗对着一片银杏,许多年后我回忆那个宿舍,总是阳光穿透绿色的银杏树叶,风动叶动,光影斑斓在我身上移动,美得一塌糊涂。

    北大的生活并没有书中精彩,90%都是自习,对于一个化学系的学生来说,出国的压力从进校的时候就有。每个人都会给自己拟定一个计划表,其中必然包括大三开始去新东方上托福和GRE班,之前就是玩命地攒绩点,每天吃完饭早早地去教室占座。可惜这些都不是适宜入书的情节,你总不能期待每次自习都和穆念慈或者王语嫣坐邻桌,于是有关自习的篇章被我大大压缩了。多年之后有人读了这本书,以为北大是恋爱天堂而报考,结果都变成了我的学弟学妹。再后来他们跟我喝酒,表达了同样的愤懑,自命是郭靖的骑着自行车在校园路上转悠总找不到黄蓉可撞,自命是王语嫣的梳着清水流瀑般的长发在银杏树下走过却不见那叫段誉的傻子投来真诚而爱慕的眼神。

    我很理解他们的不满,好在他们并未因此而后悔上北大。

    顺便说,一位知名的北大校友也在这本书中扮演了一个角色,班主任朱聪的形象我是按照新东方学校的校长俞敏洪写的。

    除了自习,女生是永远的主题。理科院系的兄弟们总是意淫上的高手,行动中的矮子,不敢追,便只能一再地研讨。据说文科兄弟远比我们骁勇,遇见女生都是一个照面劈头拿下。

    每天夜里十一点钟熄灯,然后开卧谈会,主题变来变去总会绕回女生。我们班的十个女生大概不会想到她们的一衣一裙一缕卷发都被翻来覆去地研讨过,话里不太认真心里万马奔腾。

    阿朱的原型,我们班团支部书记曾经代表女生抱怨我们男生对于班里的女孩不够关注,哎哟我的妈,这可真是冤枉我们了……哪能呢?

    这么多的绮念却只有一件开花结果,而且是在毕业后。我隐约记得某一夜那个兄弟谈起那个女孩的时候,大大咧咧的语气里带着一些异样的东西,窗户开着,我躺在月光之下,心中微微一动……我以为我神经过敏。

    后来他们结婚了。

    更多的情思还没浮出水面就结束了。青春年少时人有股别扭劲,能把一丝仿佛春蚕吐出的爱情埋葬在心底多年。无论是否开花结果,过程就美得让人多年后回想还要落泪。

    如今则是相亲时代,和一个美女相逢,只需从头到脚扫描一遍,便可知道容颜和腰腿,了解鞋包的品牌,几秒钟内判断出是否是自己所好。如果不合心意,半小时后告别而去,一天内就从你的脑海里彻底清空。

    什么时候这世界的节奏变得那么快了?

    多年后我在北美遇到了一位交游广泛的师弟,那时我因为写书而小有名气,师弟则正在寻求转行,转去五大战略咨询公司工作,据说在那里上班的人负责“给全世界的老板上课”。

    师弟的威能广大,大到曾在考完GRE以后找来几个同学把化学专项考试的考题汇编为教材,倒手卖给新东方,狠赚了一笔。师弟说俞敏洪拿着一摞现金出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真是豪气干云。

    师弟对我很好奇,说师兄你如此人物,我何以就没有听过你的事迹呢?我说不是你孤陋寡闻,是我那时候还不确知自己的命运和人生,只是抱着一点小小的所谓理想的东西在被窝里看小说,猪一样哼哼着过着混沌的生活。

    我曾经以为那种混沌的日子还很长久,但它终究在一个下雨的午后结束了。

    我拿到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的博士录取通知书时还欠了32个学分的选修课没上,然而只剩最后一个学期了,教务办公室的老师摇摇头对我说,你怕是没法按期毕业了。

    我说什么也要一搏,于是真的注册了32个学分的选修课。那个学期里我整天骑着自行车像送快递的小弟那样狂奔在各个选修课教室之间,因为太多课了,脑子根本转不过来,通常拿了老师发的提纲就趴在后排睡觉。就这么一睡睡过去大半个学期。

    终于快考试了,怎么也得打起精神来听两节课。在那门叫《地质环境导论》的课上,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睁开蒙的睡眼,看见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孩坐在前面,娓娓的长发,背影端静。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的光都集中在那个背影上,我的心跳真真地加快到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仿佛战场之上的劈面相逢,又如从一场做了二十二年的大梦中醒来,如今我已经记不得那个女孩长什么模样了,只记得那个背影,那些光,那场如利刃般破风而来的遭遇。

    我拍拍旁边打瞌睡的阿隼说,嗨哥们,看前面那个妞!

    阿隼扶了扶高度近视眼镜,这个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家伙以一个古玩名家赏鉴古董的眼神在女孩的背影上盘桓良久,咂吧咂吧嘴说,腿有点粗。

    然后他就接着睡觉了。

    我心里很郁闷,阿隼那句评论一出,我就落在了下风。我还处在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境界,而阿隼已经提升到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层次,那确实是个漂亮的、腿有点点粗的女孩……可在我的眼里,她就是阳光。

    我仰望阳光,却感觉到自己向着巨大的深渊坠落。

    我开始糊弄其他选修课的论文,可每次都准点坐在那个教室里,听着一门我根本不喜欢的选修课。我每次都坐在后排,这样我便可以看那个女孩的背影,我很少见过她的脸,因为她非常认真从不左顾右盼,而我居然缺乏勇气绕到前面去,别说去搭讪了。

    她常常穿着那身仿佛蓄满阳光的白色裙子,背挺得笔直,头发如一幕瀑布,在发丝间做小小的装饰。我默默地看着,喜悦而又悲哀,因为我的时间所剩越来越少了,如果我不废掉那份录取通知书,我只剩几堂课可以继续看见她了。以后我们之间会相隔巨大的太平洋。

    可是我能废掉那纸通知书么?废掉那纸通知书我去干什么?我上了四年大学,都在为那纸美国大学的通知书而玩命。

    我忽然间有种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真的要毕业了,我所剩的混沌时光不多了,我的人生中已经出现了一条路,我没有什么选择只能顺着它走下去……从此对于我而言,再无“自由”二字。

    曾经我和我的那些兄弟一样,是自由的公野马,恣意地跑在草原上。虽然知道总有一天会被戴上笼头勒上缰绳架上马鞍,却没想到这一天来的时候那么措手不及。

    那门课的老师说,毕业班的同学们可以不必来考试了,交篇论文就可以拿学分,我举手说我还是想考一下,巩固巩固。这话说得如此傻逼,乃至于班上其他要毕业的兄弟想必都在暗地里猛竖中指。可只有这样,我才能在那个教室里再坐一次,最后一次看那个背影。

    考试的那天女孩没有来,选修课的考试很简单,我只用十五分钟就答完了卷子。

    窗外从阳光融融到阴云密布到下雨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坐在那瞬息变化的光中,仿佛看着自己的人生如一台暴走的胶片放映机那样飞闪,从未有这种感觉从未有那么悲欣交集,我呆呆地坐着,仿佛听见全世界在我耳边呼喊。

    可我真正想听到的那个声音悄无声息。

    一瞬间我灵台清明,我无声地笑起来,起身交卷。

    走出电教大楼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大雨绵绵,门口空无一人,雨滴在水泥地砖上破碎。我打开伞,忽然看见那个白色的影子向我跑来,女孩穿了一条红色碎花的裙子去配那套白裙的上衣。

    那是我距离她最近的一次,也是我对我的青春告别的一次。我直视她,微笑,努力勇敢,不掩饰我对她稚嫩的、无由的仰慕。我期待在那一刻她会觉得这个师兄有点奇怪,从而记住,于是这场无果的爱慕便不是镜花水月。

    她的红裙在雨中翻动……哈!裙子真短!腿也许真是有点粗。

    雨声落在我的耳中,仿佛雷鸣,我们擦肩而过。

    我打着伞站在门外,看向光线昏暗的门洞里,她消失的地方。我大概站了十五分钟,然后转身离去。我这一生诸多勇敢,也做过很多懦弱的事。

    多年之后在美国的一个夜晚,我没有来由地梦见那个女孩,我推着自行车,她打着伞,在空无一人的北大校园里相遇。我们默默地对立,劈面相逢。我的嘴唇蠕动,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忽然想起,自己从不知道她的名字。

    醒来的时候我开了一瓶麦芽威士忌,加冰,默默地喝完了。致敬于我那无可言说的青春。

    青春便是好多好多的梦想和好多好多的女孩子的侧影一起化为碎光和泡沫的一段时间啊。并不神圣,也绝不永恒,但它对我们每个人都重要,因为它自由广大,因为它去而不回。

    结尾时无缘无故想起济慈的诗来:

    “别了!别了!你哀伤的圣歌

    退入了后面的草地,流过溪水,

    涌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

    埋在下一个山谷的阴影中:

    是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醒了?我睡着?”

    流浪

    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讴歌流浪的女人是三毛,那首歌是《橄榄树》,演唱的是齐豫,三毛写的歌词。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齐豫是齐秦的姐姐,姐姐要流浪,弟弟要做狼,毕竟看起来不是一家子,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写词女人的梦想,要背一把吉他去远方流浪,无羁无挂,宛如烟尘。

    三毛的书我读得不多,惟有《撒哈拉的故事》和《梦里花落知多少》。对于这个女人,我的尊敬大于仰慕,每次想起这个名字,总是想到夕阳下一个长发女人的背影,此外还有非洲沙漠上干燥古老的风。

    我相信三毛是个真的想要流浪的女人,因为撒哈拉、荷西和沙漠深处的仙人掌,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三毛小的时候,课堂命题作文《你的理想》,三毛写,“我想做个拾破烂的,一边可以享受自然的阳光,一边可以看看别人是不是丢掉了什么好东西。”老师大怒,打回去重写,三毛的第二版理想是:“我想做个小贩……”老师勉强表示满意,虽然不够崇高,毕竟也是社会流通的一个环节,至少比起第一版已经大有进步了。接下去三毛继续写,“我想做一个小贩……一边可以享受自然的阳光,一边看看有没有人把好东西扔到旁边的垃圾堆里。”

    我想流浪是一种情结,很多凡俗的人都有的,想要跳出身边这个凡俗的世界,梦想自然和自由,远方和远行,宛如烟尘的生活。我中学的时候,周围多的是趁老师板书时候翻起裙子看闲书的女孩。中午吃饭说起理想的时候,女孩子就跷起手指,招摇着指尖并不存在的豆蔻说:“我的理想是流浪。”这个梦想变到男孩嘴里,则是:“我要周游地球。”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猛扒几口饭,并且尝试一下能否从神游千里的同学饭盒里弄一块牛肉什么的出来。

    后来我从中国走到美国,发现这个情结已流毒西夷。除了高速公路上跑着的旅游房车外,更亲近自然的野外生活也很流行。我的一个美国朋友在伊利诺伊州大学芝加哥分校的药学院读药学博士,曾是一个自然主义者,二十三岁那年和有着共同追求的女朋友去了美国国家公园“Smokey Mountain”旁边的一处寂静深山,尝试过和大自然心贴心的享受,据说除了衣服和避孕药之外,没带任何物质文明的装备,封了银行账户卖掉房子,仰天大笑出门而去,这个情景在我脑袋里总有点弥尔顿《失乐园》的感觉:

    “两人手携手

    慢移流浪的脚步

    离开伊甸

    踏上他们孤寂的旅途。”

    当然,不同于亚当夏娃对于恶劣环境的畏惧,这大兄弟满心都是即将告别污染和束缚、享受自然阳光的快活。不过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如果他至今仍在大自然里悠哉游哉地睡在吊床上,吃野葡萄看溪水里沐浴的女朋友,那么即将从医学院毕业的那个新博士是谁呢?

    二十五岁的时候,这个大兄弟光着屁股在高速路旁拦了辆车,到最近的镇子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回到喧嚣凡俗的现实中了。

    “首先是裤子破了,针线都没有,”兄弟是如此解释他那次伟大的放弃的,“然后伊利诺伊太冷,要是在南方找个地方,也许还能再多挺两年。”

    这番话的效果仿佛一个半途溜回家的红军战士说:“就是路上没有吃的,要是有美国牛肉罐头,我肯定能到革命根据地……至少再走五百里地。”

    我很想跟那位美国朋友说,流浪是没法挑地方的,总去佛罗里达海滨浴场那叫度假。

    流浪有流浪的风骨,流浪也有流浪的代价。

    流浪的宗师,我想该是犬儒学派的安提赛尼斯(Antisthenes),再往上追溯一辈,就是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大哲安提赛尼斯因为家里起的名字太长,不好记,所以在普通中国人的记忆中,是难以留下什么印象的,不过有个故事,倒是妇孺皆知,话说有一日亚历山大大帝去探望这位流浪的大哲,大哲正吃完讨来的面包,在街边晒太阳浴。大帝上前说我富有四海你想要啥我给你啥,大哲说那你赶快站一边儿去别挡着太阳行不?无疑,大哲取得了这一轮斗争的胜利,他坚持了犬儒学派的原则,真正的幸福不靠丰富的物质生活满足,而是精神。物质是稍纵即逝的玩意儿,精神上的安乐才是永恒的至高的。

    如果安提赛尼斯可以跋山涉水三千公里,我想他会和印度大哲释迦牟尼相见恨晚,不过我们要说的并非他的学说而是他的生活方式。安提赛尼斯住在一只木桶里,全部家当是一袭斗蓬、一根棍子和一只面包袋。这让我们想到武侠时代的丐帮和一只破沿缺口的大碗。那么安提赛尼斯流浪得如此逍遥,为何不见丐帮弟子个个满怀舒畅?我琢磨着如此多的希望流浪的人该不是想变成丐帮弟子?

    我总是怀着某种幸灾乐祸的恶意,看着我那些向往流浪的朋友。我知道我无法劝说他们,所以总是等着他们碰到南墙之后回来跟我讲如何失败的故事。至今我还记得高中时代,两个向往流浪的朋友骑着自行车带着100块钱上了路,要骑到他们所知的最远的地方去。他们骑到了两百公里外的南京,用最后几块钱打了长途电话,拿到汇款之后买了火车票扔下自行车,悄无声息地回了家。

    青春年少或者说少不更事的时候,人总是有那种美好的憧憬,只看纸面上的一层,却看不到先贤们留在纸背后的汗渍甚至血印。那些曾经流浪独行的人们曾经挥下怎样锋利狠绝的一刀,去斩断对凡俗的依赖和眷恋啊。后人却没有跟梦想相配的勇气,大家重复着头撞南墙的经历,安然也黯然地回到林立的钢筋混凝土大厦中去。

    流浪所以如此浪漫和令人向往,是因为只有少数人可以承担它的代价。它是一种高贵甚至残酷的享受,冷冷地高高地嘲弄着羁縻于物欲的凡夫俗子。

    不过也好,如果世人都能享受流浪,那么也许女人都会是三毛,男人都会是海子。前者用丝袜把自己吊了起来,后者在山海关下平躺在铁轨上。

    有时候想想,流浪还是血腥的,已经有不少为此付出过血酬,却偏偏还有新来的人憧憬着这种生活。

    我们都是好孩子

    把博客的首选音乐更换成王筝的《我们都是好孩子》,附歌词:

    推开窗看天边白色的鸟

    想起你薄荷味的笑

    那时你在操场上奔跑

    大声喊我爱你你知不知道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怕

    看咖啡色夕阳又要落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

    就这样永远不分开

    我们都是好孩子

    异想天开的孩子

    相信爱可以永远啊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善良的孩子

    怀念着伤害我们的

    那时我们什么都不怕

    看咖啡色夕阳又要落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

    就这样永远不分开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天真的孩子

    灿烂的孤单的变遥远的啊

    我们都是好孩子

    最最可爱的孩子

    在一起为幸福落泪啊

    和沧月、那多一起去福州签售《上海堡垒》,当晚在一家名叫IGoGo的店唱歌,唱了这首《我们都是好孩子》,因为装纯过度,被大家鄙视了。

    可这真的是我最近最喜欢的歌。最难得的是,我居然是在百度MP3搜索时从千万首歌中找到它的,第一次听就被“我们都是好孩子”那句杀倒,如果当时再喝上一杯,也许就悲辛得流下几滴鳄鱼泪来。分明是个非常非常干净的女声,十二分校园民谣的曲调,可是听到耳朵里,却透着隐隐的悲伤。

    因为是在歌唱一些注定会失去的东西。

    譬如那只白色的鸟,它飞走了,在谁也不知道的时候。转头看不见它白色的翎羽,你想大声喊,可它不回来。

    那些脆薄如铅笔画的过往,是一种等它碎裂的时候你会特别惋惜的美。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在安徽省委幼儿园那座古老庄严的老别墅里午睡,身边是一群和我同龄的孩子,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一排排小床和白色的床单上,晚夏的蝉鸣异常地催眠。我被那个忘记名字的阿姨轻轻拍醒,睡眼蒙。她拉着我的手,穿过小床之间的走道,带着迷迷瞪瞪的我来到窗前的办公桌上,给我一张厚实的大白纸和一盒子蜡笔,用不吵醒其他孩子的低声让我画一幅公园的风景画。其实白纸上已经用铅笔很浅地勾勒好了痕迹,我只需要照着涂色就好。

    我在那场催人睡眠的阳光里给树涂上绿色,给湖面涂上蓝色,再给路上增加几个小人,并未得到什么表扬,就被阿姨拉着手,悄无声息地送回了床上,盖好了被子继续午睡。醒来的时候我几乎都忘掉这件事了,完全不知这是为了什么,我的同学们对此也一无所知。

    一个月之后,我在幼儿园的窗口里看到我涂色的那幅画在展示,说我得了市里一个少儿绘画比赛的二等奖。阿姨对我的父母说我是个有画画天赋的孩子,说我做得很好。她这么说的时候对我挤挤眼睛,示意我不必多说。

    那是我迄今所得的不多的奖之一,大概也只有我还记得。

    那是一场作弊的产物,因为在我落笔之前,阿姨已经为我打好了淡淡的底稿。其实我不是什么有画画天赋的孩子了,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年纪比其他孩子都小半岁,非常好哭,个头不高,睡觉不老实,根据我的回忆还经常拖着鼻涕,简单地概括就是一无是处,所以就有点自卑,总是很沉默。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那幅画来,我想那个阿姨也是要应付幼儿园某种评奖的要求吧,毕竟帮一个孩子作弊比慢慢教会他画画容易多了。

    但我其实不是要说对于那个奖我受之有愧,只是想说,在那个阳光美好的中午,她勾勒完底稿之后在满满一屋孩子中要挑选一个她心中的获奖者,他们都睡在有护栏的小床里,盖着白色的被单。她居然选中了我,也许是因为她觉得我需要一点鼓励,也许我某些时候看着窗外发呆给她留下了什么印象。

    也许只是我臆造出来的记忆,但我隐约能感到她拉着我的手穿过那些小床间的走道时温暖的触感。

    于是我非常地想念她。

    那个叫KOI的越南仔

    KOI是我的越南学生。我不记得他的名字是否是这么拼写了,只记得发音,在实验室里我大声喊着他的名字,KOI,KOI。

    因为他的实验做得最差。

    那时候我在大学里兼职当助教,教有机化学实验课,手下有二十号学生,一个个都比我神气。那所大学是个贵族大学,加上研究生还不足一万学生,只培养精英。校园很美,建筑风格统一,仿佛中世纪古堡,建筑外都会有一块铭牌,铭刻着捐助者的名字。它以富有而著称,门人往往腰缠万贯,反过来对母校捐款。从这里毕业的父母们都想把孩子送回自己的母校读书,把这看作家庭传承的荣耀。每年盛夏他们在草坪上举行大型的校友会。美国总统竞选演讲的时候这里是其中一站。

    但这些都跟KOI没关系,KOI是个越南仔,他和那些美国学生格格不入。

    但KOI是我的朋友。我那时夜里耽于写书,还要做一个即时监控的实验,困得头昏眼花,经常在实验课的间隙里打盹。好在我的美国学生们也乐得清闲,不太希望我始终辅导他们,我乐得呆在一旁,佯做监督实则瞌睡。可我的上司是一位极精明也美丽的美国女人,经常会悄悄走进实验室视察我的工作,此时KOI总是抢先一步上前拦住这个美女,大声地询问她一些实验问题。我立刻睁眼,精神抖擞。

    KOI喜欢我,因为我是个中国人,而他是个越南仔。在美国,大家会忘记老山的战争,看着彼此的黄皮肤就觉得温暖,好比三国时代吕布跟刘备推心置腹地说,你我都是边地人。吕布是九原人,按照那时的观点就是边塞野地,在门阀贵族拱列的长安、洛阳或者许昌,他这个武夫大概也曾被人冷眼,没有办法靠着家荫去平步青云,只有靠手中的一杆方天画戟扫荡群雄。出于这个原因我始终对吕布印象不错,玩《真三国无双》的时候第一个把他的四维给升满了。而刘大耳虽然也是个英雄,却有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抱着祖上的侯爵封号恋恋不舍,所以并不觉得跟奉先同心。

    KOI很聪明,但实验成绩不好。可他依然很骄傲,他指着那些美国学生说,他们会的,我也都会。

    KOI喜欢太极拳,托北大太极拳教育的普及,我的二十四式练得还不错。KOI经常带着一本简陋的英文版太极拳和我探讨,说有个大师要来了,Richard,你知道么?他真的太强了,能够一手推倒一面墙,我们一起去看他吧。

    我每次都是笑笑,从没跟他一起去看。我想这个越南仔大概希望我在他的判分上手下留情,可我能做的只是多给他一些指导。

    不过我还是跟KOI变得很熟,我们一起去吃一种希腊风味的wrap。吃饭的时候KOI会罕见地有点忧郁,他说他真的讨厌这里,这个城市那么老旧那么封闭,太无聊了,生活不该是这样的。

    我也不喜欢圣路易斯,可我对KOI说你必须学会适应生活,因为生活不会反过来适应你。KOI神采飞扬地问Richard你喜欢加州么?洛杉矶!那里比这里棒多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也是一个很好的学校,我想去那里!

    我还是笑笑。洛杉矶?太遥远了吧?那时我拿着学院一份不菲的助研薪水,失去了这个,我去洛杉矶能做什么,凭着我那足够山吹胡侃可专业单词却全都忘光的英语?我也很想去洛杉矶,但我觉得我没有能力去那里。

    对KOI来说去洛杉矶也是个梦想罢了,我知道KOI家里并不富裕。在我们那所学校里,KOI的家庭是个异类。他父母年纪很大,垂垂老迈,像是我的爷爷奶奶。他们从越南移民来不久。有一次KOI的父母带着午餐来看KOI,因为那天我们要做一个很长的实验,跨中午。两个老人拿着一份家里做的盒饭在实验室门口微躬着腰低声问我说能否给他们的儿子送一点吃的进去。我说不行,实验室不是一般人可以进的,但我可以帮你们把饭送到准备间,KOI可以在那里吃。那对老人以东方人的礼节千恩万谢,我看着他们的衣着,猜想他们大概是在做一些刷盘子或者切菜的苦力活。后来一些侧面的消息证明了我的猜测。即便这样他们也本着东方人给孩子受最好教育的想法,送KOI来这个本地最贵的大学。

    可KOI还是信心百倍,他说他可以争取在加大那边找到一份资助。他说Richard你要教我,教我怎么才能把这该死的实验做好一点,这样我就可以有个A去加大申请资助了。我说好,可我知道我能做到的很有限。

    KOI做着实验填写着各种乱七八糟的资助申请,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名目繁多好比政府公文。后来KOI从我的课上毕业了,成绩并不算很好,不过终得及格。

    有足足一个学期我没有看见KOI,也没有任何他的消息。

    一天晚上,大雨就要下下来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KOI的声音在电话那边异常快活,他的第一句话是,Richard,我通过了,我可以去洛杉矶分校了,你不是喜欢洛杉矶么?也一起去,这里太无聊了。我震惊地拿着话机,不知说什么好。KOI在电话那边喋喋不休,说他的申请和资助,还说父母也支持他。他说Richard你不要担心,我知道怎么申请,我帮你搞资料,Richard,你不是喜欢加州么?你就要去那里,呆在这个鬼地方,有什么意思?加州啊,那里不下雨,整天都是阳光。我忽然想起一支叫做《加州阳光》的歌来,看着窗外晦暗的天空。

    KOI就这么去加州了,他那么坚持,因为他觉得那里很好。就像是他父母觉得美国可以带给他们新的生活,所以他们移民到了美国,千辛万苦。

    我没有再联系KOI,因为我觉得加州太远,很不现实。虽然我也常常想起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来,他在实验室顶着反应皿,翻着大叠的申请资料,执着地憧憬着未来。

    第二年圣诞的时候我在几张贺卡中的一张上看见了KOI的名字,他在卡片上简单地写说:“圣诞快乐,加州很好。”

    此时此刻我很想念KOI,我相信他如今已经功成名就,因为他是那么聪明而骄傲的少年,打得那么帅的一手太极拳,而且他永不放弃。

    Happy New Year

    春节又要到了,渐渐地开心起来。

    二十二岁以后,这是我第一个将在家里度过的春节。二十二岁时我出国,只有圣诞节有假。

    这几年习惯了每年春节跟组里的美国同事说“Happy Chinese New Year”,然后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是“Chinese New Year”以及它和公历新年的区别。我说这个节日有点像你们的感恩节,因为亲人们会在此时团聚;同事们问我那么你们也吃火鸡或者什么类似的玩意儿么?我真想说见鬼的火鸡,我在跟你谈一个“团聚”的概念,温馨而伟大,火鸡能跟这个概念比么?就算它个儿大也不过是个傻鸟。

    我走在美国中部大雪覆盖的路上,看不见红色的爆竹碎屑,也没什么人迹,电视里没有春晚滑稽或者俚俗的小品,他们可能在直播冰球。我从年三十的睡梦里自然醒,而不是被劈啪的爆竹吵醒,我扒着窗户看见铺了雪的窗台上松鼠跳跃,这一天平静如同以往。我拨十次电话才能拨通一次跟我的父母说新年好,我想着成千上万出国的人把这句干瘪的话变成电子流,它们穿越在中美海底电缆里,上面巨大的抹香鲸悠然游过。

    父亲不太明白为什么我对于回国如此固执,因为我在美国可以买独栋别墅,开野马,按照美金算工资,折合成现在的现钞买入价,也是799.57,比人民币翻了8倍。我无数次想对父亲说你知道么,能够说中文,买到方块字的书,还有打开电视能够有几十个说着中文的频道对我是何等重要啊。虽然我也许半年才有空去书店逛逛,每天晚上甚至看不了十分钟的电视,但是半年一次在下午的阳光里逛小书店,和每晚十分钟的电视,对我而言很重要,为了它们我可以放弃很多东西。但我没说,对于始终生活在中国的人来说,太难明白了。

    我到美国的第二个春节,和老孙老谢开着一辆1990年的TOYOTA COROLLA飞驰在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音响里放着张信哲的《从开始到现在》。我咀嚼歌词中说“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

    真是孤单啊。

    现在我终于可以把“Chinese”去掉了,在这里谁都能明白我的意思,更不会跟我提某种很不好吃的傻鸟。

    我曾经想过写一个漫长拖沓的故事,在这本杂志上慢慢地连载,让主人公们慢慢长大,和读者们一起过中秋除夕和圣诞感恩节,也许他们过生日的时候还会收到读者寄来的礼物,这时候我就可以把礼物偷偷藏起来。这个念头源自我看的日本漫画,那些动辄连载纪念的长篇漫画总是会在比如圣诞的时候推出圣诞版,比如天道茜和乱马在圣诞得到了一张温泉大礼券而准备出行,等等。

    北条司的《非常家庭》也是,我很喜欢,2000年的圣诞夜,我下载了这部漫画来看,紫苑在路灯下轻轻踮起脚尖,吻在雅彦的嘴唇上,那时候东京的街头正飘着雪。我一时间分不清真实或者虚幻,想要出门走到雪地里去买一罐热咖啡。

    幻想是另外一个世界,那里有一些人,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也一起老去。

    祝愿我们的所有的朋友新年快乐。男孩英俊女孩漂亮,叔叔阿姨们年轻健康,除夕的夜晚该回来的人都回来了,回不来的人也有个电话,希望那窄得要死的中美海底电缆今年通畅一些。

    嗯,还有就是祝愿每个喜欢某人的人会听见那个人对你说“Yes”,Yes,Yes……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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