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可让鲁迅为难。鲁迅在北京买西三条住宅时借了一笔钱,直到离京南下时还欠着一身债,到了厦门大学将薪水寄回去才还清了债。鲁迅到广州,一些学生跟随去,又垫付不少旅费。鲁迅原打算在广州做两年工作,没想到中途放弃而转到上海。来到上海以后,鲁迅在家里写写文章,没有什么工作收入,现在增加了三个青年的生活负担,还要再掏三个人的学费,鲁迅实在是力不从心了。
那位厦大学生写了一篇文章让鲁迅给发表,然而他的文章实在是幼稚得很不像样子,根本不能发表。他又要求鲁迅给他找工作,万不得已,鲁迅和一家书店老板商定,让那位厦大学生到书店做练习生,每月由鲁迅拿出三十元钱,由书店转发给他就算作薪水。可是,当鲁迅通知那位厦大学生时,他竟然回答说:“我不去!”嫌薪水少还嫌工作低微,他哪里知道在上海学徙三年出师,也不过每月几元钱的薪水而已。
不久,那位“哥哥”要回乡,便要鲁迅给拿来旅费。刚刚把这位妹妹的“哥哥”送走,那位厦大学生的“哥哥”又来了,说是木匠出身来找事做的,于是又在附近给这位木匠安排了住处,因为楼下有那位厦大学生和他的对象住着呢。每天,让他给这位“哥哥”送饭菜,他却嫌提着篮子不体面,难道说让鲁迅亲自送去不成?无奈只好另找人给送去。后来,周建人托人好不容易给他“木匠哥哥”找到一份工作,可又不愿意做!住得厌倦了要回家了,鲁迅又要给拿旅费。
几个月过去了,那位“妹妹”说,这位厦大学生是来给鲁迅做“儿子”的,这样一来,这位“妹妹”就是鲁迅的“儿媳妇”了。天上掉下来“儿子”和“儿媳妇”,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他们满以为给名人来当“儿子”和“儿媳妇”会享福的,没想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当看透希望落空了之后,“儿子”和“儿媳妇”就要告别了。一天晚上,“儿子”来向“老子”要回家的路费,“老子为儿孙做牛马”义不容辞,鲁迅考虑了一下,他们回到老家汕头去,有一百元钱也就够了。可是,“儿子”说:“我们是卖了田地出来的,回去以后要生活要买田地,至少也得给拿八百元!”鲁迅忍住气和“儿子”商量;“我没有这许多钱,而且,你想想看,我负了债筹钱给你买田地,这可说得过去?”然而,“儿子”还理直气壮地说:“你总比我好想办法,你一定要给我筹措八百元!”结果是,没有满足“儿子”的欲望,不欢而散。
几年以后,“儿子”突然从广州寄来一封信。说:“原来你还没有倒掉,那么,再来帮助我吧。”鲁迅恍然大悟,他们那时要回去,原来是怕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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