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闾文集:心中的倩影-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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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件很蹊跷的事。

    六月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一份《读者》杂志,是今年的第4期。我先是一愣,第4期,应是2月份出版的,怎么才到?过去我曾连续多年订阅过这份杂志;今年因事外出,错过了期限,没有订上。真是“欲渡河而船来”,看来,他们竟没有忘记我这个老主顾呀!

    翻了翻,竟然意外地发现,里面还转载了我的一篇文章:《让自己做重要的事》。紧接着,又收到了一笔稿费,也是读者杂志社寄来的。

    摊开文章,我从头细读,道理讲得十分清楚,“生活是复杂的,对于一个想干事业的人来说,必须分清事情的主次,哪些是必须要做的,哪些是不需要做的,哪些事关照一下就行,哪些事应该干脆放弃。”

    话说得多好啊!《读者》上的文章,都是摘录。可是,经过我反复追忆,却怎么也记不起这篇文章是摘自我的哪篇文章或讲演稿中。最后,明确认定,肯定是安错了名头。我看了文章后面的出处,写的是:“摘自贵州人民出版社《21世纪中国文学作品选编》”。看来,错植的源头在此!

    于是,我在午后专门跑到北方图书城,遍翻各种散文选本;可惜,偏偏缺少这一本。问了图书售货员,她说:“出版社既然选了你的文章,那他们应该寄送样书啊,还应该发稿费。”我摇了摇头,立即告退。

    两天过去,仍然放不下这件事情。我就通过一位文友,查到了贵州人民出版社编辑部的电话号码。电话挂通了,但那头说,你得弄清楚:这是哪个编辑组编的,才能把电话转过去。我想了想,该是文学编辑组吧?转到了文学编辑组,一位女士答说,她们没有编过这本书。接着问我:“你是要买书吗?可以在网上订购。”我说明了意图——我的一篇文章,被选了进去,想和编辑了解一个情况。

    这时,她才说,这部书是本社出的,但编者不在这里,可能是在外地编出来的。听到这里,我可就有些急了——人海茫茫,这要到哪里去寻觅呀?便随口问了一句:“再说,你们编选了作者的文章,也应该给寄送样书啊!”答复是:这都是由编者负责做的。然后问我:“书的后面,专门写着:如果没有收到样书、稿费,可以和出版单位联系。那你没有看到吗?”

    我说:我如果能够见到这本书,就不会挂电话来问了。既然,你说由编者负责,那我就直接和编者联系。请你把编者的电话告诉我。

    答复是:没经过人家的允许,我怎能把电话告诉你呢?

    我说,那就麻烦你,同他联系一下,看看可否把电话告诉我。

    五分钟不到,这位女编辑就给我回了电话。态度变得异常热情,连说“对不起,对不起”,还说了某某老总也熟悉我。原来,编者是我的一位文友,也是一位知名散文作家。这样,很快便同这位文友通了电话。

    我问他,这篇文章选自我的哪个文集、哪个讲话稿里。他却也记不清楚了。只是说,我的文章,他非常喜欢,所以,就优先入选了。

    看来,一条理想的线索,到这里,突然间又中断了。

    又过了几天,由于问题未得解决,依旧处于胶着状态,我的情绪陷入了焦躁之中。万般无奈,只好拜托沈阳图书馆和省委党史办两位电脑搜索高手,请她们利用先进的技术条件,帮助搜索《让自己做重要的事》一文的来龙去脉。当天,就获得了可观的成果,找到了在网上曾经推荐过这篇文章的人,提供了推荐者的单位,以及具体的推荐意见。

    足足用了两个小时,我的电话终于挂通了,这是河北省邢台市一个文化单位,我请他们给找一下胡某某。对方说,他正在陪侍病人,不好意思打扰他。我只好同他套近乎,说“我的祖籍在大名,咱们都是河北老乡”。可能是有所感召吧,这样,他又告诉我挂文联办公室。按照告知的号码,办公室挂通了,但仍然不肯给我找。一再问“你们是什么关系”,我平生不惯说谎,此刻出于无奈,只好说是亲戚,听说他的亲属病了,我想询问一下。这样,总算告诉了胡某某的手机号码。

    我说明了原意,问询他:一、这篇《让自己做重要的事》,选自我的哪篇文章?二、向什么地方推荐的?他很坦率,说不是单独推荐这一篇。下面的话,我没有听清楚,似乎有个班子专门从事此项工作。至于文章的出处,他说,时间长了,文章很多,已经记不清楚了。最后,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这篇文章的作者不是我,要通过一定方式,由你亲自声明:文章的作者弄错了,“作者”本人要求予以更正。

    事情发展到这里,似乎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两个电脑高手,却埋怨我过于宽容、厚道,没能就势追查下去。她们分析认为,人家硬给你安上个名字,文章得到多处转载,表面上你是受益者,实际上正是受害者,无缘无故、无辜地被推上了尴尬的境地;弄得不好,还会被人家误认为这是抄袭行为,实在是无妄之灾、飞来横祸。

    她们分析,这种局面的造成,很显然,正是源于这篇推荐文章。选编者从网上发现了这类推荐文章,又是名气比较大的,于是,就选了进去。

    那么,作者名字是怎么搞错的呢?我还是有些不解。

    她们认为,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是有意为之。借助名人效应,以利于报刊转载,目的是赚取稿费;这种情况的发生,肯定不是只此一篇,往往有大量的文章被推介;二是,推荐者操作马虎,无意出错。由于推介的文章较多,偶尔出现作者名字误植现象,也有可能出现。

    我说,会不会有第三种情况呢?——觉得文章不错,出于广泛传播的善意,于是,向外做了推荐,不慎弄错了名字。

    她们说,存在着这种可能性,过去我们也见到过;但是,这篇文章不像。一是,文章很短,并非特别精彩;二是,刚才听你转述当事人的说法:“时间长了,文章很多,已经记不清楚了。”可见,并非属于这种情况。

    又过了两天,她们分别告诉我,找到了《让自己做重要的事》这篇文章的真正作者。

    原来,这篇文章出自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12年版《内心强大的秘密》,作者为任宪宝先生。全书共六章,本文为第一章第七节。

    这样,我想,有必要主动与任先生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于是,便直接把电话挂到了古吴轩出版社。2004年,这里出版过我的散文集。我想通过熟识的编辑,了解任宪宝先生的情况。结果没有找到。后来,另一位编辑告知,任先生是青年学者,出书甚多,现在北京,主要从事传媒、出版事业。至于通信地址、联系方式,他也说不清楚。最后,仍是一头雾水。

    早晨散步过程中,我突然从“传媒、出版”四个字里,得到了一点启示。回到家里,我便给北京出版集团现代出版社总编辑臧永清先生挂了电话,向我的这位忘年交求救。因为他是全国政协委员,在出版界有很宽广的人脉,请他帮忙寻找一下这位任先生。很快,就得到了回音,原来,他的一位下属,不知是通过什么方式,同任先生取得了联系,掌握了他的电话号码。“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就甭提我是多么欣慰了。

    通话是顺利而愉快的。原来,任先生并未发现这个问题。他说,每年他都出很多部书,根本不关注哪篇文章被人抄去。当听我说过这篇文章的始末之后,他笑了,说:“您真是太认真了。其实,文章里不过是讲了意大利经济学家巴瑞图的‘八二定律’,讲了西点军校教练与罗宾的故事,基本上是引证实例。我可以用,您也可以用。”

    我说:“那可不一样,您是首创,别人引用只是因袭。必须尊重创造精神,保护精神劳动成果。”

    剩下的事情,就是应该通知《读者》杂志。这样,我又给杂志的编辑室主任写了一封信,说明这篇文章的真实作者是任宪宝,而不是我,应予更正。同时,把收到的稿费也如数退回。我不能不劳而获啊!

    前后足足花费了十天时间,终于卸掉了一个虽不沉重、却也并不轻松的包袱。这一天,我感到特别畅快。仰首天外,但见白云成阵,舒卷自如,美妙极了。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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