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王国传奇-大漠奇域——充满谜团的丝绸古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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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昌国的人们也早就发现了他们生存的环境很适合种植葡萄,他们甚至逐渐地做大、做强了与葡萄相关的产业,使这个产业成为高昌国的一个招牌,无论是在对内统治还是在对外交往中,都成为一种重要的工具。在高昌国,地主豪绅拥有大量的葡萄园,一般的平民百姓,包括规模甚小的寺院也多从事葡萄园的经营管理。在吐鲁番历史文书中,我们时常能够发现高昌人买卖葡萄园的契约。高昌国耕地面积仅有900顷,据估计,高昌的葡萄种植面积约占高昌垦田面积的3%至4%,大概有三四千亩。各户拥有的葡萄园亩数,绝大多数只有一二亩,三四亩者已属少见,五亩以上者极少。高昌国的葡萄生产与加工技术大概已经很成熟,人们能够从葡萄的种植中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赖以蓄积财富,官吏、富商、地主、寺院,还有一般的老百姓,都拥有自己的葡萄园。葡萄园的管理技术也较为成熟,吐鲁番文书中记载了人们在葡萄园“埋柱”、“运支架”,这都是为了方便葡萄藤蔓的攀爬而架设棚架的工作,而“抽枝”则与葡萄的整枝有关。

    在吐鲁番,人们将成熟的葡萄采摘下来之后,放置于阴房中自然风干,由此就生产出了葡萄干。其实,吐鲁番的葡萄本来就有很多的种类,在今天,吐鲁番生产出来的葡萄干品种更加多样。由于加工方法的不同,于阗地区的葡萄干有“干葡萄”和“烟熏葡萄”之别,估计在高昌也会存在这样的差别。

    高昌国的葡萄也因为生产地的不同而存在着质量上的差异。古代文献中记载,高昌常以“洿林”这个地方生产出来的葡萄作为贡品馈赠给中原王朝,洿林为高昌国下辖的一个县。有一年高昌因为风灾使葡萄减产,所以供奉南朝梁国的葡萄七成是洿林产的,三成却是一个叫“无半”的地方产的,无半也是高昌的一个县,洿林产的葡萄皮薄而味美,无半产的葡萄却皮厚而味苦。在高昌,人们比较青睐于一个叫“八风谷”的地方生产出来的葡萄酒,在“八风谷”冻制而成的葡萄酒能够常年保存而不变质。至于史书中指称的“八风谷”具体位置在吐鲁番何处,我们很难给出确切的答案。联系今天吐鲁番盆地著名的葡萄沟,也有人指出,“八风谷”就是今天的葡萄沟。无论二者是否契合,可以知道,高昌的葡萄和葡萄酒都有着自己的“品牌”,这些“品牌”就如同高昌国的“驰名商标”一样。

    由于葡萄的种植历史较为悠久,吐鲁番的葡萄生产自古以来即有一个较为完善的系统。葡萄的加工过程中,既可以由此产生葡萄干这样的直接加工品,又可以利用葡萄酿造出葡萄酒、冰酒、冻酒等各种酒类和酱类产品。大自然赐予了人们不同的生产生活条件,又赋予人们以无限的智慧,吐鲁番的人们自古以来即充分利用其独特的自然条件,在适应大自然的条件下,有着诸多的发明和创造。在出土的吐鲁番历史文书中,我们可以发现诸多关于葡萄及各类葡萄酒交易的记载,葡萄及其产品在高昌国的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位置。

    葡萄酒在东西方都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如今的葡萄酒在世界各地都有较为显著的声望。其实,在我国古代,吐鲁番的葡萄酒早就被载入了史册,高昌人除了制造葡萄干,还将大量的葡萄用于酿造葡萄酒。在吐鲁番文书中可以见到“踏浆”、“运浆”这样的名词,这可能就是人们制造葡萄酒的工序。明朝著名的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曾说,葡萄酒为“古者西域造之,唐时破高昌,始得其法”,这说明高昌的葡萄酒酿造技术可能已经较为成熟,并对后世和中原地区的葡萄酒酿造产生了重要影响。

    葡萄酒制作的基本原理就是压碎葡萄之后,使葡萄的皮与果肉分离,以葡萄汁为原料进行发酵,再加以提炼而产生葡萄酒。在高昌古国,人们不仅仅学会了酿造葡萄酒,而且能够生产出品种繁多的葡萄酒,作为这片神圣土地上盛产的商品,人们日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也与这种饮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高昌国在向内地朝贡的时候,会贡上冰酒、冻酒这两类酒,冰酒、冻酒也经常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冰酒、冻酒都与吐鲁番盆地上用冰的事实有关,高昌及其以后的唐西州时期,都有用冰的记载,人们会在寒冷的冬天储存大量的冰块,人们也会在大寒季节酿造冻饮酒,称之为冬酒或春酒。冰酒可能就是冰镇酒,我国古代冰镇酒不仅用于粮食酒,还用于葡萄酒。而冻酒则是用每年新酿的葡萄酒制造出来的,在严冬腊月,人们对新酿的葡萄酒进行冷处理,但并不是为了促使它冷冻,而是通过这样的过程,加速葡萄酒陈化、老熟的过程,从而改善葡萄酒的口味,对部分葡萄酒进行浓缩。与冰酒相比,冻酒的处理过程可能更为精细,它的品质可能相对更高。酒是陈的好,想必,冻酒在高昌国也是一项特殊的专利。这项技术可以促使新酿造出来的葡萄酒在短期内取得“陈酿”的效果,不能不说,这项发明是高昌人民智慧的结晶。

    其实,在吐鲁番文书中,人们通常选用不同的词汇来指代各种不同的酒,通常可以见到人们用“浆”、“酒”、“酢”、“苦酒”等名词来指称,由于文书中这几类与酒有关的物品通常一起出现,学者们对它们具有不同的阐释,但是,在高昌国,这几类物品可能都与葡萄酒有关系。其中,“浆”就是指葡萄浆,它是葡萄的初级加工品,其加工工序并不如葡萄酒那样复杂;“苦酒”是在葡萄浆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一种劣质味酸的酒;“酒”指的就是葡萄酒,其品质可能要高于“苦酒”,因其酿造的原料与过程都更为精细,所以在质量上应该更优。按理说,高昌国深处吐鲁番盆地,并没有中原地区那样优良的种植条件,粮食作物的生产大概只能满足日常所需,并无充裕的粮食用于酿酒,鉴于高昌大量生产葡萄,文书中经常提及的“酒”应该就是葡萄酒;对于“酢”而言,“酢”在古代文献中用于指酒或醋,而葡萄既可以用来酿酒,又可以用来做醋,做成的醋即葡萄醋,当“酢”用来指称酒的时候,就是葡萄酒的一种类型。其实,对于古人究竟如何就葡萄酒进行不同的分类,我们只能进行推测,有的学者根据葡萄酒的酿造技术,大胆地推断出吐鲁番文书中的“酒”是一种甜型红葡萄酒,“酢”是一种干型红葡萄酒,“苦酒”是一种干型白葡萄酒或桃红葡萄酒。高昌人利用他们的智慧,对葡萄进行加工,生产出了多个品牌的葡萄酒,不同层次的人们享用的葡萄酒不同,不同场合所用的葡萄酒也有不同。

    由于高昌盛产葡萄与葡萄酒,葡萄酒在高昌的祭祀、节令等活动中充当重要角色,并普遍运用于官府宴请和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可以想象,一千多年前,在吐鲁番盆地中,当农人为庆祝丰收而载歌载舞的时候、当人们在宴会上交杯换盏的时候、当王公大臣迎接外来宾客的时候,大家都畅饮葡萄酒、吃着香甜可口的葡萄干,这又是一种怎样的景象呢?葡萄酒作为一种财富的象征,高昌人在租佃、买卖、借贷、赋税等经济活动中经常用葡萄酒来进行交易,唐灭高昌设置西州以后,西州地区仍然沿袭了高昌国的葡萄经济,唐王朝并未对此加以限制或改变,西州仍然大量种植葡萄、酿造葡萄酒。

    葡萄酒生产出来以后需要被贮存在一定的容器中,高昌及唐西州时期都有瓶装和桶装工艺,瓶装工艺是重要的葡萄酒工艺之一。高昌葡萄酒税的征收与葡萄酒的酿造、储存特点有关系,为了避免葡萄酒污染、变质、败坏,人们往往采取不定期、不定量的赋税缴纳方式。酒租是麴氏高昌王国的一种重要的税制,向葡萄园主征收酒租,就成为高昌国租税制度的一大特点。葡萄园面积的大小不同,人们承担的徭役多少也不等,这就是所谓“计亩承役”制度的重要表现。

    高昌国除了大量生产葡萄,还有刺蜜、枣、瓜、梨、杏、酸梅、胡麻、葫芦、苜蓿等物产。刺蜜其实就是沙生植物骆驼刺的一种分泌物,颜色就像琥珀,呈现出颗粒状,吃起来味如蜜;枣实指红枣,而非酸枣;瓜亦称“胡瓜”,可能与今天的哈密瓜有些类似;胡麻可能就是芝麻,因原产地在近东,由中亚引进,故以胡麻相称,常用之制油或入药;而对于人们熟悉的葫芦、苜蓿,古今名称基本没有变化,这两种作物也是经西域地区传入内地的。除了这些,高昌还生产小麦、大麦、青稞、粟、糜等粮食作物和棉、桑、豆等经济作物。当高昌遣使朝贡于梁朝的时候,梁朝的王公贵族看到高昌人带来的贡盐、干葡萄、刺蜜、冻酒等物产时,都不认识,为之倍感惊奇,但有一位杰公却能够分辨出所献贡品在质量上的优劣,并一一指明孰优孰劣。这也可说明高昌尽管远在异域,但其出产的一些品质较好的物产已经威名远播,在内地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西域地区,塔里木盆地南缘与吐鲁番盆地的自然条件相类,同样也大量种植葡萄、酿造葡萄酒,史书上有关于塔里木盆地的且末、精绝、于阗等地种植葡萄的记载。由于西域地区是沟通中亚与中原地区的重要纽带,葡萄的引进也最先进入西域地区,加上西域诸多的地区都与高昌国有着相似的气候条件,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乌孙等古代王国都曾种植过葡萄。自古至今,种植葡萄在西域地区较为普遍。像高昌国一样,西域其他地区同样也生长着多种多样的瓜、果、菜、蔬,今天的新疆也像古代的西域一样瓜果飘香,丰富多彩。

    高昌国这样一个西域的小王国,她的兴衰荣辱与周边政权息息相关,高昌国常年向中原王朝朝贡,将高昌上好的物产供奉给中原王廷,其中,葡萄与葡萄酒都是重要的贡品,这已成为高昌的重要标志了,葡萄和葡萄酒重塑着人们对高昌王国的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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