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与教育史-罗马文化与教育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罗马文化和教育是古典文化和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希腊文化和教育的继续和发展。希腊文化和教育是通过罗马人而影响到后代欧洲的。

    (第一节)罗马文化

    希腊文化与罗马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属于传承关系。从罗马的史前时代到帝国时期,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都给以不同程度的深刻影响。当然,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罗马人在继承希腊文化传统的同时,也有新的创造,因而丰富了西方古典文化。

    一、从远古传说。看希腊文化与罗马文化的关系

    古罗马国家建立在意大利半岛,根据考古发掘,意大利半岛存在过旧石器时代,当时的居民可能是克勒特人。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则是来自非洲的利古里亚人。公元前二千年代初,一支印欧部落从东北方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意大利。拉丁人就是这些部落中的一支。拉丁人定居在中部意大利的拉丁平原。拉丁人在这里兴建了一些城邦,罗马城邦就是其中的一个。一般认为,罗马城的出现约在公元前8至7世纪。

    关于罗马城的创建,有一段十分有趣的故事。据传,在公元前12世纪,希腊人兴师远征特洛耶,攻打了十年也没把城池攻破。无奈,希腊人最后用木马计才攻陷特洛耶。在特洛耶攻毁之际,埃尼亚斯(他是女神维那斯与世人昂喜赛斯结合所生的儿子)带着儿子阿斯卡纽斯逃跑了。父子二人漂洋过海,最后来到拉提乌姆的海岸。当地国王拉提努斯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把女儿拉维尼亚嫁给埃尼亚斯。埃尼亚斯死后,阿斯卡纽斯便建了一个新城阿尔巴·隆加。从阿斯卡纽斯开始,经过好几代,到努米托尔执政时,发生了内江,弟弟阿穆里乌斯把哥哥努米托尔推下台,自己作了国王。为了铲除后患,阿穆里乌斯杀死了努米托尔的儿子,并把努米托尔的女儿西尔维亚送到神殿作贞女即女祭司,还命令她宣誓永不嫁人。但后来,西尔维亚违约与马尔斯神结合生下一对孪生子,因而,她被阿穆乌斯处死。国王又下令把孪生子投到台伯河里溺死。但是,奉命做这件事的奴隶没有这样做,而是把两个小男孩装在篮子里,放在浅水处。当上涨的河水退去之后,篮子留在地上。从附近山区跑到河边饮水的一只母狼卡皮托里纳,听到孪生子的哭声跑过来,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俩。没多久,国王的牧羊人乌斯图鲁斯便找到了这两个孩子,带回家交给妻子拉伦娣来抚养。他们给孪生子起名,老大叫罗慕洛,老二叫勒莫。当兄弟俩长大并知道了自己的出身之后,便举兵攻打隆加城,杀死阿穆里乌斯,把外祖父努米托尔重新扶上王位。小哥俩不愿留在隆加城,决定到别处另建新城。在建立新城时,兄弟俩发生矛盾,并争吵起来。哥哥罗慕洛一气之下把弟弟勒莫刺死。罗慕洛把新建的城市用自己的名字命名。罗马人从罗慕洛的名字引伸出罗马(Roma)的名称。罗马建城发生在公元前753年4月21日,古罗马人每年都在纪念这个建城节。因母粮用乳汁喂养罗慕洛兄弟,所以,古罗马人把卡皮托里纳母狼作为罗马城的象征,并把2月15日作为辟狼节。

    这段神话故事虽离奇古怪,与史实不符,但我们从这里可以窥见,在古罗马史前时期,希腊文化已对罗马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那时希腊文化是先进的,罗马文化是落后的,罗马人在续族谱时,自然要向希腊人靠拢了,并把自己的祖先落实在奥林匹亚神的身上。

    如果我们从神话中回到真实的历史过程中,同样可以看到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希腊在意大利地区的殖民地城市上。

    意大利中部、南部和西西里岛,早在爱琴文化时期就出现了希腊殖民城邦,自此,大希腊的名字就出现在希腊发展史上,并构成希腊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早期罗马时代,沿着南意大利海岸直到坎佩尼亚的地方都是希腊的殖民地。在这里有库麦、拿波里、波希多尼亚、埃利亚、列吉乌姆、克罗托、塔连图姆等城市。肥沃的西西里岛是希腊人与迎太基人激烈斗争的场所;希腊人把岛的东半部殖民地化了,而迦太基人则占领西半部。萨地尼亚岛和科西嘉岛也是希腊人和迦太基人争夺的对象。在古罗马的史前时期,希腊文化就是通过这些希腊殖民城市传播到罗马城的。这种传播是长期的,渐进的,影响也是很深的。罗马人在共和国以前,从南部意大利的希腊人那里借用了希腊字母,创造了自己的拉丁文。自此,罗马人脱离了野蛮状态而进入了文明时代。

    罗马人不仅仅从希腊殖民城邦那里汲取了文化营养,而且还从希腊化的伊达拉里亚人那里吸收不少东西。据希腊史学家希罗多德的看法,伊达拉里亚人是吕底亚人,他们因饥饿而在王子提东莱诺斯的率领下循海路西行来到意大利中部,在台伯河以东的翁布里亚居住的地方建立一些城市。

    罗慕洛建城之后,罗马便进入了王政时代(公元前8—6世纪)。罗慕洛是第一任勒克斯(即所谓的王)。罗马城和伊达拉里亚人的城市相毗邻,关系自然密切,这种关系甚至发展到在王政时代的七个王中有三个是伊达拉里亚人。前四个是拉丁人(罗慕洛。努玛、图鲁斯、安库斯),后三个是伊达拉里亚人(塔尔克维纽斯、赛尔维乌斯、高傲者塔克文)。

    正由于伊达拉里亚人与罗马人这种特殊关系,所以,伊达拉里亚人对罗马人的文化影响就比较直接。例如,在罗马远古的口头文学作品中,有一种讽喻诗,它是在收获的季节,有舞蹈伴随的诙谐的合唱歌。据说,这种诗歌是来自伊达拉里亚人的菲司肯尼亚城。

    伊达拉里亚人对罗马文化的影响最大者莫过于建筑,拱顶法建筑源于东方和希腊。罗马人从伊达拉里亚人处首先学会了这种建筑方法。我们几乎在所有的罗马古代建筑物上看到拱顶建筑技术。伊达拉里亚人的神殿大不相同,它几乎是方形的,并有很深的柱廊结构。罗马人吸取了伊达拉里亚人的建筑术,在卡庇托里乌姆山上建设了丘庇特、朱诺和米混尔瓦神殿。早期的其他罗马神殿也属于这一类型。

    更值得一提的是王政时代后期政治制度的变革是与伊达拉里人密切相关的。

    罗马有三百个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即库里亚,共三十个胞族;十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即特利具,共三个部落,它们是拉丁部落,萨宾部落和阿芬了部落,三个部落组成罗马民族。罗马民族是个封闭的民族,只有罗马本土的这些旧有居民才能成为罗马公民。他们总称为帕屈尔人。罗马公民是宗教性的奴隶主集团,它包括两个层次:氏族贵族和一般氏族成员。

    与享受特权的罗马公民相对立的是罗马平民。罗马平民由三部分人构成:被征服的邻近部落而强行移居罗马者;从郊区和较远地区移居罗马者;外国人。他们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他们是自由人,在罗马危难之际,有保卫罗马的神圣义务。然而,他们没有任何政治权利,既不能参加公民大会,也不能担任任何社会职务。他们中间虽然有部分人发财致富,上升为工商奴隶主阶级,但仍被帕屈尔人所鄙视。因此,在平民中间便滋长起一种对帕屈尔人不满的情绪。随着平民的增多和不满情绪的增高,就出现了平民斗争。平民斗争主要表现在平民与罗马氏族贵族的斗争上。平民与罗马氏族贵族斗争的最初成果,就是迫使王政时期的第六个王塞尔维乌斯实行改革。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三点:一是按财产多寡把罗马居民(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划分为五个等级;建立百人队会议;按地区(不是按血缘关系)划分四个部落。

    塞尔维乌斯的改革是政治制度的重大改革。这正如恩格斯所言:“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

    罗马政治制度的变革运动仅是个新起点,它将随着高傲者塔克文的篡权而日益深入。

    高傲者塔克文是塞尔维乌斯的女婿,他有篡夺王位的野心。他与妻子共同策划这一阴谋活动。一天,他认为行动的时机已到,便率领着武装起来的篡权小部队冲击元老院。他穿着勒克斯的服装。坐到勒克斯的宝座上。老勒克斯塞尔维乌斯闻讯急忙赶来,大声责斥塔克文:“你怎么胆敢在我还活着的时候坐到王座上?”老国王想把篡位者从王座上拉下来,无奈力不从心,拉不动塔克文。这时,早已把自己的岳父大人视为眼中钉的塔克文,举手抓起塞尔维乌斯,摔到石阶上,叛乱分子一拥而上,打死了老国王,并把尸体扔到街上。高傲者塔克文就这样靠暴力作了第七任勒克斯。

    塔克文的妻子塔丽雅第一个前来庆贺。当庆贺完毕乘车回家时,车夫突然勒住了马。车夫惊慌地指着躺在街心的塞尔维乌斯的尸体,对女主人说。“怎么办?”塔丽雅对父亲的尸体不屑一顾,命令车夫驱车从尸体上轧过去。这样,塔丽雅就成为千古罪人。为此,罗马人民把这条街起名为“罪人街”。

    高傲者塔克文上台后,妄图建立东方式的独裁统治,杀死了许多反对者,其中有一位名叫马尔克·尤尼的贵族及其长子。塔克文对马尔克·尤尼的小儿子布鲁图却大发慈悲,不仅不杀,而且作为义子收养在家。布鲁图成人后,知道塔克文是杀死父亲和哥哥的死敌,于是,就把仇恨的种子深深地埋在心里,待机复仇。

    罗马人对塔克文的专制统治也心怀不满,待机起事。公元前510年,塔克文的儿子公然污辱一位贵族妇女而成为罗马人民起义的导火线。事情是这样发生的:国王的长子赛克斯图斯在罗马人围攻阿尔戴阿城的时候,和同族人柯拉提努斯、国王的外甥路克优斯等人一同饮宴。宴席上,话题转到妻子的身上,每个人都夸赞自己的妻子。柯拉提努斯提议做一次调查活动:大家一同回家,看看他们的妻子正在做什么。大家热烈响应,并立即行动。他们骑上马,几个小时便来到罗马城。他们发现国王的儿媳正在和自己的女友们饮酒取乐。接着他们又到柯拉提努斯的家里。这时柯拉提努斯的妻子鲁克列提亚,完全按照善良的罗马主妇应做的那样,在深夜里还坐在女仆们中间纺毛线。调查结果,无疑柯拉提努斯成为胜利者。然而揭乱的种子也由此萌发。鲁克列提亚的美丽和贤惠,使国王的儿子赛克斯图斯的心中燃起了情欲之火。几天之后,他便背着柯拉提努斯到鲁克列提亚的家中。她热情地接待了他,用完晚餐后便把他领到给他准备的住所。入夜后,赛克斯图斯象个鬼魂拿着白刃宝剑爬进鲁克列。提亚的寝室,并使用各种威吓的手段而占有了她。第二天早晨,在赛克斯图斯走后,鲁克提亚便把丈夫和父亲召到家中,向他们讲明夜间所发生的事情,然后拨出藏在衣服下面的刀子,刺进自己的胸膛。

    以布鲁图为首的亲友们把鲁克列提亚满身是血的尸体放到罗马广场上,号召罗马公民们起来打倒塔克文的专制统治。罗马人民怒不可遏,纷纷拿起武器,一举推翻了塔克文的政权,王政结束。

    公元前509年,建立了罗马共和国,布鲁图被推举为第一任执政官。自此,罗马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如果说,伊达拉里亚人前两任勒克斯从正面推进了罗马政治制度的变革,那么,第七任勒克斯则从反面影响了罗马的政治制度的变革。

    二、希腊与共和时期的罗马文化

    1.共和初期,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

    罗马进入共和时期,标志着由原始时代进入文明时代。随着罗马人文明程度的发展,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首先我们从宗教意识上看这种影响。宗教是早期罗马思想最典型和最主导的形式。远古的罗马宗教是原始的多神教,这种多神教与万物有灵论的形式是十分近似的。在罗马的概念中,每一种物体都有自己的神。每个人都有他的本命神、保护神,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维斯塔即女灶神。童年时期的神更多,据说有四十三个:婴儿第一次啼哭的神、初生婴儿的知觉神、第九天的神,走第一步的神、摇篮神等等。这种众多神的划分,反映了这时的罗马人不善于抽象思维的情况。

    早期罗马宗教的另一个特点是神的形象还未定型。人们只能用一些标志性东西来表示神。例如,用长枪表示马尔斯,用石箭表示丘庇特。直到公元前6世纪,在希腊文化的影响下,罗马的神才开始有了人的形象,并且分化出最高神丘庇特。从公元前5世纪,特别是从公元前4世纪,希腊那种诗意的多彩的宗教意识,通过坎佩尼亚的希腊人而传播到罗马那干燥的平淡的宗教世界,于是引起罗马宗教的变革。罗马神渐渐失去了原来的性质,他们不仅都获得人形,而且有了个人的特性,并获得了神话上的修饰。在希腊宗教的强热影响之下,罗马神和希腊万神殿的神都同等起来。例如,丘庇特等于宙斯,米涅尔瓦等于雅典娜,狄亚那等于阿尔台米戴,维涅拉等于维那斯等等。

    其次,我们从文学上看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在希腊戏剧的影响下,罗马一些喜闻乐见的小型戏剧也产生了。一种是在一年一度的狂欢节上表演的。狂欢节是罗马人为了向播种之神撒尔努斯献祭而举行的撒图尔那里亚节,时间在十二月份。在连续举行七天的节日里,人们可以尽情地欢乐、狂饮、也可以在性行为上放荡不羁。并且把奴隶“解放”一天,在这一天里,奴隶们在桌子上吃饭,而他们的主人则来侍奉他们。这是表示在撤图尔努斯的黄金时代,人与人之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在节日里,除了物质娱乐之外,还有精神娱乐,这就是表演和观赏戏剧。

    另一种戏剧是阿铁拉戏,它是由坎佩尼亚的一个希腊城市阿铁拉而得名。它是一种小型的笑剧,类似希腊的滑稽剧。剧本非常简单,里面充满了粗暴的讽刺话和开玩笑的话。

    第三,我们从风俗上看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在共和国初期,罗马人在与有文化的坎佩尼亚人交往中,学到许多东西。特别是在罗马上层社会中,希腊语开始流行。罗马人的生活习俗也开始希腊化。例如,罗马人在以前是坐在桌旁吃饭的,现在则躺在桌旁吃饭;罗马人还学希腊人的样子,把头发剪短和刮胡子。住房中的装饰品开始增多,在公元前3世纪初,在罗马贵族的桌子上摆设了银制的器具等。

    罗马共和国早期,希腊化还未广泛开展,从总体上看,罗马文化仍保持本民族的简朴特色。

    2.大征服之后,希腊文化对罗马文化的影响。

    公元前3世纪,罗马开始大规模地对外扩张,希腊文化便从各个渠道渗透到罗马人的生活和文化中去,罗马文化的希腊化也全面而迅速地展开。

    罗马人在征服活动中,在军事、外交和商业上,与希腊人发生广泛而经常的联系。他们亲眼看到了意大利南部、西西里岛和希腊本土的富裕希腊人讲究的生活方式,丰富多彩的希腊艺术品和大量图书源源不断地运到罗马。大量希腊人也以奴隶、人质和外交官的身分进入罗马社会。罗马的教师、医生、演员等文化工作大都由希腊人所充任。特别是具有高度教养的希腊知识界人士,对罗马影响更为巨大。于是在罗马人中普遍产生了对希腊文化怀有赞慕的心情。早在公元前3世纪初,在新贵族中学习希腊语已蔚然成风。他们模仿希腊的建筑,他们雇佣希腊的雕刻家。甚至有的发展为希腊狂。例如路克优斯,因他的赫赫战功,当罗马人决定在卡庇托乌姆山为他树立雕像的时候,他竞要求雕像穿希腊的衣服;阿尔比努斯甚至不用罗马语而用希腊语写罗马史。

    希腊文化的影响不只限于新贵族阶层,而且波及到广大居民。例如,公元前212年,根据元老院的决定,为了使国家避祸招福,罗马公民要为崇奉阿波罗神而举行全民性的赛会。

    当希腊文化象潮水一样涌进罗马人的生活中来的时候,元老院不得不采取严厉措施对付那些过激分子。例如,公元前186年,元老院发布了反对崇拜狄奥尼苏斯的特别决定。大约有七千人因独犯这一决定而受审判,许多人还被处以死刑。过了一些时候,又有三千人因参加希腊酒神大祭典而受到惩罚。当然,罗马文化希腊化,这是一股历史潮流,什么力量也遏制不住。

    在希腊文化强烈影响之下,罗马文学首先希腊化。过去罗马人所前发的许多文学形式,都被强有力的希腊文学形式所扼杀。

    第一位希腊化罗马诗人是安德罗尼库斯(公元前280—204年)。他原是希腊籍奴隶,后来被释放。他首先用拉丁文翻译了荷马史诗。为了在公元前240年的罗马赛会上表演戏剧,他受托翻译改编幼里披底斯的悲剧和阿里斯托芬的喜剧。他是第一次把希腊的剧介绍给罗马人并使希腊的诗体韵律适合于拉丁的语言。公元前207年,他又受托编写了对朱诺神的赞歌,这是一部抒情诗。

    在安德罗尼库斯的基础上,涅维优斯(公元前270—200年)开始写作罗马的历史和创作喜剧。在他创作的喜剧里,既具有希腊形式,也具有许多纯罗马的特色。自此,独特的罗马文学开始发展起来。后来的文学家们,例如思尼乌斯(公元前239—169年)、普劳图斯(公元前254—184年)、铁伦提乌斯(公元195—159年)等,都循着他开拓的罗马文学道路前进,获得了丰硕的文学成果。

    其次是造型艺术的希腊化。从公元前3世纪起,希腊对造型艺术的影响加强了。除了神像是用青铜雕像,在建筑方面,这时修建了一些希腊化类型的巨大公共建筑物。其中之一就是所谓的“巴锡里卡”。这是一种用来进行审判和洽谈商务的建筑物,它上有顶盖用国柱分成几部分。这种建筑物的典型是公元前184年由加图在广场上元老院的旁边建筑的那座“巴锡里卡”。此外,罗马人开始建造柱廊和拱门,上面饰以希腊式的镀金雕像。神殿的建设也继续进行,希腊化的风格日益占统治地位。

    第三是罗马风俗日益希腊化。公元前3至2世纪,在希腊文化的强烈影响下,罗马人的日常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首先是罗马旧式的住宅,按照希腊住宅模式进行了改建。住宅内外也进行了精美和豪华的装饰。在富人之家摆设了希腊艺术品、书籍、银制器皿等。餐桌上饭菜也发生变化,不仅菜的数量增加了,而且做得比以前更加精美和好吃。职业厨师已把女主人挤出厨房。基于饮食的需要,做饭技术也发生分化,面包的烤制和点心的制作等已成为专门的行业,仅罗马城就有一百七十一个面包店。希腊的葡萄酒和本都的鱼也成为罗马人餐桌上不可缺少的美酒佳肴。一些重要的饮宴也必须有希腊竖琴的演奏和舞蹈家的歌舞相陪伴。

    罗马人的社会生活也与家庭生活一同发生变化。节日和人民游乐的数量增加了,时间也延长了。在赛会上,除了赛跑和赛车之外,还有希腊运动家的体育表演。希腊的戏剧演出也成为罗马人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内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罗马人观赏剑斗和逐兽的粗野情趣。剑斗是为纪念死者而以人为牺牲的一种人祭残余。这种粗野的娱乐活动多半在伊达拉里亚人和坎佩尼亚的希腊人影响之下才出现于罗马的。公元前264年,布鲁图兄弟第一次在父亲的葬仪上组织了三对剑斗士(即三对角斗士奴隶)的格斗。后来,剑斗的规模越来越大。公元前216年在罗马出现了二十二对剑斗式的格斗;公元前183年出现了六十对剑斗士的格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数字还继续增加。逐兽是剑斗士与野兽格斗,它是与剑斗平行发展的,常常又和剑斗有关系。第一次大规模的逐兽观赏是发生在公元前186年,这一年罗马从非洲运来一批雄狮等猛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奴隶主阶级的精神世界被野蛮性和残酷性所充斥。

    三、罗马文化的新成就

    在罗马内战和帝国初期是罗马文化的繁荣阶段。在这个时期,罗马人不但承认了希腊文化的成果,而且还用罗马人自己特有的精神加以改造,变成繁荣罗马文化的丰富养分,使罗马文化不断向前发展。罗马人在文化上所取得的最大成就是法学。历史学和建筑。

    1.法学

    罗马法是罗马人奉献给人类的最伟大的创造物之一。罗马法作为罗马奴隶制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罗马奴隶制的经济因素,以及这种经济因素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中所决定的平民与贵族、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基于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集团,运用立法技术和司法语言,对于罗马奴隶制社会的私有制和商品交换的各种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做出了有利于巩固奴隶主统治秩序的明确规定。

    罗马法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它是随着罗马奴隶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奴隶制的发展和衰落而不断补充自己的内容的。从罗马法的发展过程来看,罗马法大体分为以下四个时期;(1)由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的时期(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这一时期正处在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形成阶段,成文法还未出现。这时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氏族贵族与平民的矛盾和斗争。斗争的结果是在氏族制的废墟上建立了奴隶制国家。但共和国的建立并未解决贵族与平民的矛盾,二者的斗争仍然继续下去。在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推动下,于公元前451—450年,罗马制订了成文法即“十二铜表法”。(2)共和国时期的成文法:十二铜表法虽然是平民胜利的标志,但这个法并未解决平民的政治权利即公民权问题和债务问题,所以斗争并未止熄。经过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围绕平民的政治权利和债务问题,又相继制订了如下几个法案:公元前367年颁布了李锡尼和绥克斯图三个法案,其中规定了在两名执政官中有一名必须是平民;公元前326年颁布了波提利阿法案,取消了债务奴隶制;公元前287颁布了霍滕西阿法案,平民会议具有立法权。(3)帝国时期的法律:这期间,罗马国家的统治秩序相对稳定,罗马法发展到鼎盛时期。帝国包括一个庞大的世界,这一世界由大大超越地中海范围的各种经济、政治和科学文化的联系而结合起来。帝国各个地区的法规和风俗的多种多样,要求法律上的统一;错综复杂的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需要调整;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需一要巩固。这些都推动了罗马学的发展。由于这时期公民大会活动停止,立法权趋向分散。一开始,元老院的决定和元首的立法成为帝国时期的主要法学史料。自从3世纪末元老院失去自己的立法职能起,元首的立法便获得了特别重要的意义。在帝国末期,高级官吏的决定(近卫军长官和市长的决定)也有了立法的性质。在此期间,一些新的法学派别出现,在法学界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法学家是法律的解释者。最初,法学家是祭司,后来从阿披乌斯·克劳狄时代(公元前4世纪)起也有世俗的人。到了帝国时代,法学家的作用增大,他们不仅协助皇帝全面制订罗马私法,而且为皇帝的专政寻找理论根据。(东罗马帝国时期是罗马法的第四个阶段。这一阶段的最大成就是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它集罗马法之大成。然而,此阶段已越出这章所研究的范围,故在此不论述了。)

    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堪称鸿篇巨制之一,的确处于一种独特地位,它不仅对罗马社会产生过巨大影响,而且对后世,包括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时代,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它对罗马教育和后世教育也影响巨大。

    2.史学

    罗马人是特别重视自己的民族传统的,所以,罗马政府委派专门官吏编写本民族的历史。根据学术界一般公认的意见,罗马人最早的历史作品是年代记,时间是公元前5世纪,由大祭司负责编制。最初,由于编制年代记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编写历法,所以史实很简略,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编制得洋细多了。然而,这种年代记仍没有首尾一致的历史叙述,这只能算作罗马史学的萌芽。真正的罗马史学直到公元前3世纪后半叶布匿战争开始后才产生。

    涅维优斯(公元前260—200年)是罗马第一位历史学家。他参加了第一次布匿战争,并以这次战争为主题,用拉丁文写了一篇叙事史诗。后来,他把这首史诗分成七卷编写。罗马第二个历史学家是恩尼乌斯(公元前239—169年),他也以史诗的形式编写历史,长达十八卷。这部史诗的内容包括从埃尼亚斯到作者死前的全部罗马史。诗体史学是带有浓厚文学色彩的史学体例,有很大局限性。

    真正的历史记述只能用散文来进行。用散文写第一部罗马史的是大加图(即监察官加图公元前234—149年),他所处的时代,正是罗马人在巴尔干半岛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期。罗马的民族意识增强,用希腊语写的年代记已不能满足罗马人的需要了。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大加图用拉丁语编写《创世记》便成为知时务的杰作了。《创世记》共七卷,前三卷详细陈述了有关早期罗马和其它意大利城市的传说;第四卷和第五卷叙述了布匿战争,第六卷和第七卷是从布匿战争后直到公元前149年的各种事件。大加图的这部《创世记》还是按章节编写的,一扫以前旧史体例的陋习。他可谓罗马史坛上第一位名副其实的史学家。

    在共和国时代还有两位著名史学家。波里比阿(公元前200—117年),他原是希腊贵族,后来被俘到罗马。他获得自由后,写了一部四十卷的《通史》,把公元前264—146年希腊、罗马以及地中海东部各国的历史加以综合的叙述。另一位史学家是萨路斯提乌斯(公元前86—35年)。他著有《朱古达战争》、《喀提林阴谋》和《历史》三部史书。

    罗马史学的繁荣时期是帝国的初期。这个时期第一个著名史学家是李维(公元前59——公元17年)。他与屋大维关系密切,曾任屋大维的孙子克劳狄的教师。他的代表作是《罗马建城以来的历史》(简称《罗马史》),共一百四十二卷,叙述了从埃尼亚斯到意大利直至公元前9年这一段历史。公元1世纪末到2世纪初,塔西佗(公元55—120年)以特有的风采登上史学舞台,他著述很丰,主要著作有《编年史》、《历史》、《阿古利可拉传》和《日耳曼尼亚志》等。他把罗马史学推向顶峰。与塔西佗同时代的希腊史学家普鲁塔克(公元46—120年)曾写一部《传记集》(又译为《希腊·罗马名人传》)。继塔西佗之后的著名史学家是阿庇安(公元95—165年),他是希腊人,出生于亚历山大里亚。他用希腊文写成了一部从王政时代到图拉真统治时期的《罗马史》,共二十四卷,是一部很有价值的历史著作期。

    总之,罗马史学是十分发达的,它不仅在罗马文化中占有一个重要地位,而且对教育也有很大影响,它作为高等学科列人高等教育的课程之中。

    3.建筑

    罗马人的天才和性格在任何地方表现得都不如在建筑上表现得那样鲜明,那样强烈。希腊人是伟大的理论家,祟高思想方式的创造者。罗马人与希腊人不同,他们是生活的伟大建设者,是实事求是的建设者。他们不仅创造了一个空前强大的民族国家,创造了在古代世界无以伦比的法律,而且在物质建设方面,他们修建了前无古人的宏伟工程。

    万神殿是罗马人的杰作之一。万神殿的门廊是公元前27年,由奥古斯都的首相阿古利巴建造的,但庙宇的主体是在哈德良皇帝执政期间(公元118—128年)修建的。这座建筑物的突出特点是建有一个有着山形屋顶的深柱廊。柱廊共有八个国柱,每个柱子都有柱基和柱头。柱廊后面的长方形前厅和巨大的园顶神殿都是用砖砌面的水泥建造的。

    罗马城的弗莱文国型剧场可谓罗马人建筑之冠,它建于公元80年,俗称罗马大国型演技场。它是古罗马建筑工程上的一大奇迹。剧场的地基、外墙和内部的窗间墙壁都是凝灰石的,屋顶内部是用水泥构筑的;供有声望的人使用的较低的坐位是大理石的,而上部的坐位是木制的。同心走廊支撑着层层排列的连着阶梯的座位。这个剧场可供四万五千名观众使用。

    凯旋门是罗马奴隶主阶级为了宣耀罗马的武功而建造的。修建凯旋门之风始于公元前2世纪之后。凯旋门通常跨在路面之上,并且筑有一个、二个或三个门洞。有些凯旋门还装饰着宣传性浮雕。在这些凯旋门中,以君士坦丁大帝的凯旋门最为壮观。它建于公元315年,为了纪念君士坦丁大帝在315年战胜他的敌手麦可森蒂而建的。

    水道建筑是古罗马的又一宏伟工程。加尔河上的引水渠是许多令人赞叹的古罗马水利工程之一。它建于公元1世纪,位于法国南部尼姆的加尔河谷之上,起着把河水引过河谷的作用。引水渠的中段大约有50米高。这是一座完全从使用观点设计的建筑物,没有任何装饰。它的结构比例协调,使之看起来更为壮观。

    最后一项大建筑物是庆功柱。它是为了表彰奴隶主阶级的代表人物的赫赫战功而建造的。例如公元113年建造的图拉真庆功柱,就是为了表彰他征服达西亚的功绩。在这座高大的大理石石往上,以浮雕的艺术形式,描绘了图拉真征战的威武雄壮的场面。

    以上这些宏大建筑,既是罗马奴隶主阶级压榨劳动人民的罪证,同时也是罗马人民智慧的结晶,充分体现了罗马人民的创造精神。在建筑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建筑学,和罗马史学一样,不仅是罗马文化百花园中一枝奇葩,而且还以高等学科被列入罗马高等教育的课程之中,给罗马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

    (第二节)罗马文化与教育

    罗马人的教育和其他民族的教育一样,伴随着自己民族史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民族史的发展而发展。罗马共和国建立后,罗马人进入文明时代。在共和初期,教育与当时的文化水平相适应,采取家庭教育的形式;在共和国中后期,随着罗马文化希腊化的开始和深化,罗马教育也日益希腊化,由家庭教育过渡到学校教育。当共和体制转化为帝政时,罗马教育又适应新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的需要,而发生重大变革,并形成罗马教育的新特征。

    一、共和国初期的家庭教育

    古代罗马国家是以罗马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公元前509年,罗马城邦由王政转入共和国时代。在共和国早期,罗马城邦是一个农业城邦,主要经济部门是农业。城邦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对外扩张,需要保持一支强有力的公民兵。公民既务农,又从军。公民要尽这两个职责,就必须接受农业和军事教育。当时,罗马还未有专门的学校,这两项教育任务只能由每个罗马家庭去完成。

    罗马的家庭是父权制家庭,父亲在家中有绝对的权威,对他不能有任何的怀疑和挑衅。在他周围簇拥着母亲、儿子、儿媳妇、孙子、庇护人和奴隶。同时,他也负有教育儿子的神圣义务。他在田间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向儿子传授生产劳动技能、知识和经验。在闲暇时,他则向儿子传授军事知识和技能。与此同时,父亲还要教授儿子掌握读、写、算初步知识和一般性的法律知识。

    在对女孩的教育上,母亲负起和父亲平等的责任,她使女儿们了解作一个妻子和母亲应尽的责任,并掌握一些操持家务所必须的技能和简单的阅读技能。除此之外,女孩再无其他的教育。

    男孩除了接受家庭教育之外,还要接受社会教育。儿子要尽早陪伴父亲去值班、观察、学习和接受最简单的训练;在公共集会上,儿子和父亲坐在一起看法律的制订和说明;儿子还和父亲一起出席宴会,聆听老年人关于城市光荣历史的讲述。通过这些社会活动和教育,以培养男孩的整体意识和铸造男孩服从权威、忠于国家、勇敢而坚韧的品格。

    男孩到十六岁,就成为正式公民,可以从军打仗了。

    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罗马的领土迅速扩展,经济也日益繁荣。政治经济的发展,十分需要提高公民的文化教育素质,改变仅仅依靠家庭教育的落后状态,建立起一套新的教育制度。

    当时,希腊教育是古代西方世界最先进的教育,完全适合罗马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方兴未艾的希腊化运动,也为希腊教育的西传创造了条件。

    二、希腊化与罗马教育

    罗马教育是罗马文化希腊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又是罗马文化希腊化的一个重要渠道。教育的这种特殊地位,导致了罗马教育首先希腊化,全面希腊化。

    罗马教育希腊化,最初主要是通过希腊教师即通过智力引进来实现的。当然,这种智力引进,不是通过和平友好的方式,而是通过军事征服的方式来进行。公元前3世纪,罗马在统一意大利的过程中,把南部意大利的希腊城邦都纳入了罗马国家的版图,大批有文化教养的希腊人,包括教师、医生、乐师等,涌进罗马城及其所辖地区。这些有文化的希腊人是作为战俘奴隶带到罗马的。他们被释放后,有的致力于希腊经典释译成拉丁文,有的被聘请为奴隶主的家庭教师。例如,安德罗尼库斯(公元前284—204年)被释后,仍留在主人家里,用希腊语和拉丁语教授主人和其他富有之家的孩子。他在教学活动中,除了陈旧的“十二铜表法”教材外,没有别的课本。于是他把《奥德赛》译成拉丁文,作为文学教材。当时,希腊文化已成为罗马人的老师,能接受希腊文化的教育,那是十分光荣的事。因此,对于一个有点声誉的家庭,能聘请一位希腊老师用希腊语和希腊文学教育自己的孩子,那是颇具吸引力的。有些家庭甚至接受刚从希腊城市俘虏来的有文化的奴隶教自己的子女读、写、算。这种做法被罗马人普遍接受之后,有些希腊人便开始创办学校,声称他们可以教授人们愿意学习的一切知识,从希腊语基础,到哲学和科学,无所不包。这样,私人教师致力于贵族的家庭教育,在社会上办学的教师则把他们的学校向任何一个交得起学费的人开放。于是,罗马学校教育正式开始。

    罗马教育的进一步希腊化,是通过罗马留学人员来完成的。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罗马在整个地中海地区一大规模扩张,随着罗马军团的节节胜利,一批又一批有大志的罗马贵族子弟,背井离乡,到几个希腊文化中心去留学。例如霍勒斯、西赛罗、恺撒等到雅典哲学学校学习;庞培、安东尼、卢克莱修等到亚历山大里亚学习;杰出演说家克温图斯曾在罗得岛拜当时最大的雄辩家莫洛为师。这些贵族子弟大都学成而归,在政治上、军事上和学术上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在推动罗马教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自此,罗马不仅建立了希腊式的初等学校和中等学校,而且还建立了修辞学校。至此,罗马在吸收和消化希腊教育的基础上,据根自己的情况和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罗马自己的学校教育制度。

    三、共和国后期的学校教育

    共和国后期,当各类学校都建立起来之后,学校就成为罗马教育的主要场所。

    七至十二岁的儿童进入小学学习。这类初级学校是私立学校。学校的设备比较简陋,无固定的教学场所,有时在教师家中,有时在神庙的屋檐下或树荫下。教学内容是读、写、算,这主要是文学教育,无音乐和体育课。教学方法也很简单,一般是教师讲述,学生背诵。小学教育并未普及,这是因为学费太贵,有些平民子弟不能人学;另外一个原因是,一部分贵族不屑把子弟送人小学,而专门聘请教师进行家庭教育。小学教师一般是被释奴隶,社会地位低下。

    十二岁至十七岁的少年入文法学校学习。这类中学也是私立的。在文法学校学习的学生大都是贵族子弟。教师大多是希腊人,教材亦是希腊文的。直到共和国末期,这种希腊化色彩才有所改变。教学内容主要是文法、作文、文学和罗马神学。文学包括希腊和罗马的诗歌和散文,也涉及一些历史和地理知识。有些学校教授音乐、几何、天文学。条件好的学校也教授一些修辞知识。文法学校对体育持否定态度。

    十六岁至二十岁的青年人修辞学校学习。这类学校属高等学校,教师大都是希腊人,并开设希腊修辞学校所设课程:修辞学、哲学、法律学、希腊语、数学、天文学和音乐,基本上是希腊的三艺和四艺。后来又增设了罗马史。这类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善于辞令。精于文学、熟悉经典,能言善辩的演说家和雄辩家,以适应奴隶主贵族的需要。

    这一时期的罗马教育,无论在学校类型上,还是在教学内容上,与希腊教育是基本相同的。但细比较起来,二者仍有一些不同点。其一,希腊教育,特别是雅典教育,强调和谐教育和文雅教育,重视体育和音乐。而这时的罗马教育却忽视体育课和音乐课,即忽视体育和美育,与希腊的和谐教育和文雅教育相背离。其二,希腊忽视女子教育(主要指雅典),而罗马重视女子教育。学校建立之后,女童可人小学学习。女童接受初等教育,这是由两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是罗马的文化教育传统。前面已讲,在共和国初期,女孩和男孩一样接受家庭教育,学习读、写、算知识。二是希腊化瓦解了罗马父权制家庭。希腊化引起罗马风俗和社会心理的深刻变化。这一点在家庭生活中特别显著地看出来,尤其是罗马宗法家庭的基础开始动摇。这一事实的最鲜明的表现便是妇女的解放。罗马主妇力图争得独立处理自己的财产的权利。与妇女解放同时发生的是家庭父权的削弱,结婚次数的减少,离婚的增多和旧的道德基础的普遍衰落。尽管这种社会现象只限于社会上层和城市居民,但这多少为妇女受教育创造了一些社会条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罗马这时期的教育,在移植希腊教育中,并未放弃自己的传统,也没有完全照搬,既有学习也有扬弃,既有继承也有发展。这是罗马教育制度生命力之所在。

    四、人本主义与罗马教育

    在共和国后期,在希腊语和文学的影响下,罗马产生了一种拉丁文法和文学,它与学校中的希腊语并列,学校也逐渐改名拉丁文法学校。随着瑟维厄斯的简明拉丁语法和加勒斯教学的开始,一些著名的罗马人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发展拉丁语言学和创造一种拉丁文学。为了拉丁语的发展作出贡献的有悲剧作家阿修斯、诗人路西流斯、语言学家昆特斯和哲学家依流斯,以及许多罗马教师。在这种文化教育氛围中,斯蒂罗的学生瓦罗(公元前116—27年)写出了《训练集IX》这部名著。在这九卷书中,他制汀了一个人文学科的纲要,其中包括语法、修辞、数学、几何、天文、音乐、医学和建筑学。

    瓦罗的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在西赛罗(公元前106—43年)那里又得到进一步发展。

    西赛罗是共和国后期的政治家和雄辩家。他完全靠自己的雄辩才能跻身于最高统治集团的行列。在政治上倾向于元老贵族派。

    古罗马注重实践和效用。而希腊则强调个人主义和自由的文化。西赛罗在拆衷主义哲学的指导下,把人本主义的自由文化与罗马的传统结合起来。这主要表现在他的造就雄辩政治家的教育思想上。他在《雄辩术》和另外一些著作中,阐述了这一思想。他认为,教育的最高目的是培养有雄辩才能的政治家。演辩术是形式,广博的文化是内容。演说家要获得广博的文化就必须接受文雅教育。这是因为,凡受过文雅教育的演说家,都通晓伦理学、心理学、军事学、历史学、法律学和哲学等。

    西赛罗还把自己的教育理论概括为人道(Humanistos),这是后代“人道主义”这一名词的语源。所谓人道,就是为人之道。要尽为人之道,第一,必须发挥人之所以为人的特点,即那些区别于一般动物,也区别于原始社会中的野蛮人的特点;第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要以人道相处,这是指同情、仁爱、礼让、嫌和等品质;第三,只有有文化教养的人才能算作人,只有他们才能尽人之所以为人之道,才能以人道待人。这里所说的文化修养,西赛罗指的是文法、修辞、逻辑、几何、天文、音乐等普通文化学科的修养,和文学、历史、哲学、法学等高等文化学科的修养。因此,他把这些学科称之为人道学科(Humanitits)。

    在西赛罗看来,只有受过雄辩家教育的人才能算人,因为只有他们具有人道之学的文化修养。亚里斯多德曾经不把奴隶当作人。现在西赛罗更进一步,把所谓的野蛮人也不当作人,而且还含蓄地把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排斥在人的范畴之外。显然,这不是什么抽象的人道,而是赤裸裸的奴隶主贵族的阶级之道。

    西赛罗不仅在雄辩术理论上造诣很深,而且还是一位杰出的雄辩家。他写了很多演说词,每篇演说词都是按下面的格式写的:引言,事件的叙述,主要部分的大要,证明——演说的主要部分,主要部分的摘要,最后的结语。他还运用热情,使用巧妙的讽刺或粗暴的攻击。他掌握巨量词汇,并广泛地使用同义语、譬语、比较等。希腊的修辞家喜欢使用韵律的散文。西赛罗也广泛地使用这个方法。正因如此,罗马的雄辩术在他身上达到最高峰,丰富和发展了人本主义教育理论。

    五、帝国时期的教育

    公元前30年,罗马由共和制演变为帝制。罗马帝国是横跨欧亚非的奴隶制大帝国。为了维护帝国的统治,帝国统治者建立起庞大的官僚体系。这些官僚需要学校培养。为此,帝国政府特别重视教育,对学校教育制度进行了改革。一是文法学校和修辞学校尽量由国家办理,公立学校大量出现。中等和高等学校的教师,由国家支付薪奉。对私立学校实行监督,由国家统一管理。二是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教师由私人收费讲学,改为国家官吏,由政府正式任命。废除教师的奴隶身份,免除教师的兵役、赋税及其他徭役负担。这样,国家教育制度便建立起来。

    这时小学仍以平民子弟为主要教育对象。政府对小学不太重视,仍然私立和收费。由于平民经济日益恶化,很多人不能把子女送小学学习。小学教育内容仍然是普通的读、写、算知识。教材是文学作品,以诗歌为主。通过小学教育,使平民子女学到一些初步的文化知识,以作帝国的顺民。

    文法学校即中等学校,拉丁文法和罗马文学已占主导地位。不过,在希腊地区,希腊文法和希腊文学仍占统治地位。教学越来越集中在文法与文学方面,有重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倾向。

    帝国政府对高等学校即修辞学校比较重视。因为它是培养帝国官吏的重要场所。在共和国时代,修辞学校是培养雄辩政治家的,这些人需要有智慧和辩才,学习内容比较丰富,学习方式比较灵活。现在修辞学校是培养官吏和文士,智慧和辩才巳不需要。这样,教育逐步走向形式主义,教师与学生致力于文学上的咬文嚼字,在词藻上的争奇斗巧。学生的精神面貌也不如前振奋。除了修辞学校之外,在希腊地区仍然保留着哲学学校。帝国还承袭了希腊化时期在雅典、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里亚等地的大学和高等科学文化学府。通过这些学校,也培养了一些人才。这时的大学,除了继承希腊化时期所设置的文法学、修辞学、数学等学科外,还增加了具有罗马特点的法律学和建筑学等。

    六、自然主义与奴隶教育

    在罗马国家出现奴隶接受学校教育的特殊现象,这是与罗马人的自然主义的文化特色有直接关系的。

    根据某些法学家的主张,罗马法分为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三种。市民法和万民法都是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阶级性十分鲜明。而自然法在“当时特定含义是指适用全人类的法律,或者说是适用于所有动物的规则。按照罗马法中引入的这种自然法观念,人人都应该是自由的,法律也应该适用于奴隶。”尽管奴隶主阶级不可能把自然法付诸于实践,但这一理论影响了立法。“提高了奴隶的地位,特别是对于罗马帝国由野蛮的奴隶制向温和的奴隶制过渡产生一定影响。从帝国时代起,人们试图用立法的办法来限制奴隶主的横暴和消除奴隶制的那些不健全的形式。在尼禄时代,根据佩特洛尼乌斯法,禁止不经过高级官吏的判决就送奴隶与野兽决斗。在安托努斯·披乌斯时代,如果奴隶主毫无理由地杀死一个奴隶,同杀死一个普通人一样治罪。特别是到了3世纪,一些法学家已从自然法的角度把奴隶视为普通人。例如,当时著名法学家乌尔披亚努斯指出:“从民法的观点来看,奴隶是什么也算不得的。但根据自然法来看,便不是这样子。从后者的观点看,一切人都是平等的。”这样,自然法就为奴隶接受学校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罗马奴隶主贵族的自然经济地位也为奴隶接受教育提供了机会。罗马城邦是从农业起家的,奴隶主贵族大都是土地贵族。为了巩固这一贵族集团,罗马政府一直禁止他们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甚至到了公元218年,罗马政府还禁止元老院贵族经商。但在商品经济的诱惑之下,他们就变换手法,寻找发财之路。寻来寻去,最好的方法是让奴隶和被释奴隶当代理人,经营手工业、商业和银行业。元老贵族们要让奴隶和被释奴隶经营工商业,为他们挣大钱,必须对奴隶和被释奴隶进行智力投资。所以,奴隶主贵族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的范围内,让一部分奴隶接受学校教育。当然,奴隶接受学校教育还有其他原因,但较之上面两点,则是次要的。

    七、理性主义与昆体良的教育思想

    昆体良(公元35—95年)是罗马一所最著名的修辞学校的校长和辩护律师。罗马皇帝维伯芗任命他为修辞教师并发给他薪金。昆体良在教育理论上造诣很深,他所写的《雄辩术原理》是古代西方第一部专门以教育为题材的论著,在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昆体良的教育思想贯穿了理性主义原则。他认为,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明智的演说家和雄辩家。为了能培养出明智的演说人才,必须从幼儿的家庭教育抓起,保姆和父亲的文化和道德修养,言谈举止,都直接关系着幼儿的成长。

    他主张,儿童在学校里过集体的学习生活比家庭教育优越得多。他根据培养雄辩家这一教育总目标,而提出学校教育的三个阶段:小学属于启蒙教育,主要学习读和写。中学属于为未来的雄辩家奠定基础的阶段,主要设置文法、阅读、音乐、几何等学科。高等教育即修辞学校教育阶段,是雄辩家定型和成才的时期,所学知识既广且深,为此设置辩证法(逻辑)、伦理学、物理学(自然哲学)三门学科。除了学习这三门课程之外,还要参加社会实践。

    为了提高学生的智育水平,必须注意教学方法。他指出,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能力和资质进行教学。为此,他提出了分班教学的设想。他认为,同一时间,许多人听同一个人的讲解,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必要的。他一再强调,教师的课堂教学应当是明自易懂的,这不仅便于学生接受,而且也易于牢记。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应交替进行,以使学生精力充沛。同时,要合理安排学生的休息和游戏活动。他还提倡对学生多鼓励,因为赞扬能激励学生奋起,荣誉能激发学生上进。他特别重视教师的作用。他认为,教师是搞好教学的关键。同时,他对教师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教师应当德才兼备,言行一致,在学生中处处起表率作用,还要以严父慈母式的感情和态度对待学生。

    帝制确定之后,雄辩家角逐的场所已不是政治舞台,而主要是为著名人物写颂词,参加公共生活的讨论,作战前的鼓动,进行法庭上的辩护。这样,雄辩家的道德品质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生活在共和国时代的西赛罗主张,为了获得演讲的效果,雄辩家可以伪造历史,也可以说谎,置社会道德于不顾。然而,昆体良却特别强调,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才能成为一个好的雄辩家。为此,他把“具备好的道德品质”作为雄辩家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的第一条。

    昆体良从雄辩应具有好的道德出发,提出诚实和公正是雄辩家的主要特征。他认为,为了取悦听众,为了弄钱,为了操纵听众而演说的人不是一个有价值的演说家。那种经常受人委托而发表演说的人应该遵照伦理的规定。这种规定会使他的责任符合于委托人和国家的利益。演说者可以向他的委托人收取费用,但这种费用应该考虑到委托人的能力,而不要过分。所接受的钱不要当报酬,而宁可当成委托人的一种友好的感谢。演说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为委托人服务。但永远不应有损于国家和正义。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