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家王妃有财库-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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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因为开始春耕,大伙儿在田里忙得热火朝天,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讨论长短,所以山神显灵引发的热潮渐渐退去。

    宋家人也在最近见到了所谓的「山里的朋友」——一只圣兽白虎,也是这时,宋清婉才知道白虎在大燕的地位。

    圣兽白虎,在大燕史里,厉氏开国皇帝起义时,曾被围困于一处山谷,就在最绝望的时刻,崖上凌空出现一只巨大的白虎王,一声虎啸惊天动地,招来成群结队的猛兽,吓退了前朝军队,之后起义军援军赶至,厉氏开国皇帝起义成功,推翻暴政,登基时第一道圣旨便是封了白虎王为大燕圣兽。

    得知这段历史时,她问过小白要不要去找那只白虎,结果小白说那只白虎就是它。当时它在沧澜大陆四处寻找适合她的肉体,路过当地,看出那陷入险境的起义军有一人身负帝命,注定是要当皇帝的,就算它不「出口」,最后还是能化险为夷,既然碰上了,就结一段善缘,未来自会有好处,反正只是出张嘴罢了,不麻烦。

    然而,对村民来说,白虎虽是大燕的圣兽,受到大燕上下的崇祀,但终究是野兽,乍见时说不怕那是骗人的,尤其大燕律法里,圣兽白虎伤人无事,人伤圣兽白虎有罪,所以更是敬而远之。

    宋家人原本也是惧怕的,可是后来发现圣兽非常有灵性,对婉姊儿很是亲热,还让婉姊儿坐在它的背上进山,平常还会把它的幼崽留在家里陪婉姊儿玩耍,几次以后也就见怪不怪了,时日一长,就连村民们也渐渐习以为常,虽说敢接近的人依然没有。

    二月中旬,这天,婉姊儿下山后,背着小竹篓神神秘秘的窜进爹娘的房里,宋大山夫妻俩好笑的看着女儿那可爱的模样,以及跟在她脚边窜进来的小白虎。

    「小白来啦!」宋大山见了小白也习惯性的打了声招呼。「婉姊儿怎么还背着竹篓?」

    「爹,先帮我把竹篓拿下来。」宋清婉在宋大山的帮助下解下了竹篓。「我今天上山得到好东西了。」

    「喔?什么好东西?」

    夫妻俩并没有很在意,女儿进山好几次了,每次都带回一些东西,通常都是一些普通的药材、好吃的野果子,或是不知名的种子等等,药材会拿到县城里卖,价钱不高,但是多少改善了家里拮据的生活,而那些种子大部分他们都不认得,女儿都自己收着。

    「嘿嘿!」宋清婉神秘一笑,从竹篓子里掏出了两棵千年人参。

    这是穿越贫穷农家女发家致富的第一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确实是山里挖来的,几千年人迹罕至的深山,曾经还是修仙门派的所在,宝物当然多了。

    夫妻俩猛地倒抽了口气,像个婴儿般的人参啊!

    宋大山惊愕过后,脸色马上沉了下来。「婉姊儿,这是人参啊!看年分不短,你是不是进了深山了?」

    「没有,我在山神爷爷家里听肖爷爷说故事呢!这是大白给我的。」宋清婉的反应也快,听爹爹这么一说,立即想到爹爹同意她进山时的约法三章,就是不准进入深山,于是立即摇头否认,把「功劳」推给了「大白」,反正她说什么爹娘都相信,就像她让小白分饰两角,要上山时就是小白的父亲大白来接她,不上山时就是小白陪她,不曾见过父子俩同时出现他们也不曾有过怀疑,再说,他们也不能上山问肖住持真假。

    宋大山闻言,这才放下心来,女儿上山最多都是待在山神庙里,听说肖住持很喜欢女儿,常常说一些故事给女儿听。

    「爹爹,山神爷爷说,让我们把这两棵人参卖了,然后建一座有大院子的大房子,这样小白才有地方住,有地方撒野,还有,我们还要买地,种山神爷爷送给我的那些种子。」宋清婉乘势提出她的目的。

    「你是说那些种子是山神送你的?」宋大山讶异的问,他们都以为那是她自己在山上胡乱捡着好玩的呢。

    「嗯。」宋清婉重重的点头。

    「你知道它们是什么种子,怎么种吗?」

    「知道,山神爷爷教过我,我都记住了。」

    「好吧,既然如此,明日爹爹就到县城去把人参卖了。」

    「孩子的爹,这事儿该怎么说?咱们家突然有银子可以盖房子,乡亲们会不会……」阮馨莲并未把话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人会因为妒嫉而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来,这是人之常情。

    宋大山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这个问题,表情不免又沉重几分。是啊,他们宋家本是家徒四壁,这次为了医治婉姊儿的病,不仅花光了几年来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几两银子,还向乡亲们借了一些,现下突然有钱盖房子买土地,肯定会引来其它人的臆测,到时候若出了什么事就不好了。

    「娘,咱们实话实说就行了,这是山神爷爷给咱们盖大房子让小白住得舒服些的,村里的人难道还敢说什么吗?」宋清婉狐疑的偏着头,神谕什么的最好用了。

    夫妻俩一愣,是啊,他们真的顾虑太多了,这是山神交代的,村里的人帮忙盖房子都来不及,绝对不敢有异议的。

    「虽是这么说,但是有些人的心里恐怕还是会觉得不舒服。」宋大山抬眼看着妻子和女儿,苦笑道:「如果今日这些钱财是我自己靠本事挣来的,我不会在意别人心里舒不舒服、会不会妒嫉。」

    阮馨莲沉默,丈夫的品行她是了解的,因为是不劳而获,他心里没了底气。

    宋清婉眨眨眼,宋大山的想法她明白,并不会觉得他优柔寡断或什么的,反而让她更加放心,于是她念头一转,又问:「爹,人参肯定能卖很多银两吧?」

    「是啊,爹记得两年前齐老挖了一棵六十年的人参,就卖了三十几两,后来还买了牛和牛车,用来载村民进城赚活计。」

    「山神爷爷说这两棵人参都上千年了,肯定能卖更多银子。」

    夫妻俩倒吸了口气,那至少能卖好几百两!

    「爹如果担心村里有人心里不忿,咱们可以把一部分的银子给村里,我看村里的宗祠很破旧了,还有,到县城的路也都坑坑洼洼的,每次都颠得屁股疼,该修修路了。」宋清婉笑得眼儿弯弯的说。

    宋大山眼睛一亮,看着女儿精灵可爱的模样,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我的婉姊儿怎么这么可爱、这么聪明、这么惹人疼呢!」阮馨莲一把将女儿抱进怀里,不住的搓揉着。

    「啊啊——爹,救命!」宋清婉挣扎大叫,最后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宋大山夫妇俩欣慰的互视,都觉得能拥有这么个伶俐的女儿陪伴在身边,真是他们上辈子修来的好福气。

    翌日,天尚未亮,宋家夫妻和女儿三人早早便起了床,梳洗换衣准备进城。

    宋大山在女儿的房门外催促道:「婉姊儿该出门了,咱们还要到村头搭齐老的牛车,若迟了,可得自己走路到城里了。」

    「好了好了,爹爹别催,我这就好了。」宋清婉在镜子前最后审视自己一番,确认没有疏漏后才出门。

    宋大山听见开门声,回过身来,旋即愣住,狐疑的问:「婉姊儿?」

    「嘿嘿,爹爹是不是认不出女儿了?」宋清婉得意洋洋的自信一笑。

    想她曾是娱乐圈有名的神奇化妆师,各种造型信手拈来,形象逼真,让人一眼分不出真伪,这区区的改变五官的化妆术,对她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宋大山错愕的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身材还是一样娇小,不过面貌却变得平凡得一进入人群就会被遗忘,而且年纪看起来至少有双十了,和他家娇俏可爱、活泼明丽、慧黯灵动的婉姊儿有九成不相像,唯一像的,就只有那双得意晶亮的眼眸。

    直到宋清婉披上披风,戴上帷帽,宋大山才回过神来,他疼爱的揉揉女儿的头道:「婉姊儿这模样爹爹还真是认不出来,难怪你昨日自信满满,一点也不担心。」

    极品的千年人参非常难得,他们若拿去县城里贩卖,肯定会引起注意,幸好女儿想出了这样的好法子。

    「这可是山神爷爷教我的办法,肯定没问题的。」山神牌挡箭牌,怎么用都好用。「爹,咱们快走吧,要不迟了真要用走的进城了。」

    宋清婉手上挎着一个编织精美的小竹篮,上头盖着一块黑色绣银线的几何花纹布,他们这儿一般女人家上街,都会挎着这么一个大小不一的竹篮,用来装物品的。

    父女俩来到村头,时辰刚好赶上,牛车上除了阮馨莲特别保留下的位子之外,已经坐满了准备进城的村民,宋清婉爬上牛车坐到娘亲身边,将小竹篮放在腿上,宋大山则坐到前面,和齐老头一块儿。

    「怎么这么晚?」阮馨莲边说边想替女儿摘下帷帽。

    她奇怪的想,女儿什么时候有帷帽了?大燕国对女子的束缚并不大,不像前朝那般规矩多,除了那些大富大贵或传承几世代的世家大族重礼仪讲规矩之外,一般平民百姓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在城里还能看见戴帷帽的姑娘家,在乡下地方就很少见了,所以她根本不曾帮女儿准备过帷帽。

    「娘,别拿,今天我就这么戴着,等事情办完我就不戴了。」宋清婉阻止道。

    开玩笑,现在拿掉帷帽可是会出问题的。

    阮馨莲先是愣愣的看向丈夫,就见他回头朝她勾起放心的微笑,她这才意会过来,想来女儿应该是想掩人耳目,所以也不再多说什么了。

    就在大家一阵东家长西家短时,差不多半个时辰牛车就进了城,所有人下了车,各自办事去了。

    「婉姊儿要跟娘亲一起送东西给你哥哥他们,还是跟你爹爹一道?」阮馨莲故意问,明知道女儿挑起今日的重任要去卖人参。

    宋志仁在打铁铺里工作,宋志义在米粮店里当伙计,宋志礼则因为打小聪明,带着全家人的期望,在学堂读书,明年便准备下场考试。

    宋清婉的大眼骨碌碌的一转,俏皮的道:「嗯……爹爹一个人太可怜了,我还是跟着爹爹吧。」

    「你唷!」夫妻俩一同失笑。

    目送娘亲离去后,宋清婉突然嘿嘿一笑,对着宋大山道:「爹,咱们也在此分道扬镳吧。」

    「怎么,不是说爹爹一个人很可怜吗?」宋大山抬手轻轻敲了一下她的帽沿,虽然女儿看起来纤纤弱弱,他很不放心,可经过山神教导的女儿,是个有主意的,他也没办法,只能提着心,放手让女儿自己走。「去吧!前面那家回春医馆是千岳山庄旗下的,医术高明,信誉良好,童叟无欺,你就去那家,自己小心一点。」

    「好,我走了。」宋清婉欢快的往那家医馆走去。

    她先走进医馆旁边的小巷子里,确认四周无人之后,拿下帷帽收进空间,接着又拿出用身上衣物同匹的布料所缝制的裙摆接在自己的裙摆上,让衣裳下摆生生的多出一截,再从空间里拿出一双她自制的「内增高」绣花鞋穿上,原本娇小的身材瞬间高了十公分,最后,她拿出用绸布包裹着的人参放进竹篮里,盖好布,离开巷子踏进医馆里。

    「姑娘安好,姑娘是要看病还是抓药?」柜台后头的一名伙计出声招呼,态度称不上热情,但是有礼。

    「都不是,我有药材要卖。」宋清婉姿态清冷,从竹篮里拿出其中一棵人参放到柜台上。

    伙计掀开绸布,立即倒吸了口气,复又将绸布裹上,将人参还给宋清婉,态度谨慎的道:「姑娘请到后面包厢,小的请掌柜的过来与姑娘商谈。」伙计将她请到

    一旁的一间包厢里,奉上茶后,赶紧到后头请掌柜。

    一会儿,年约三十和年约五十的两名男子走进包厢,神情都显得有些激动。

    「姑娘安好,敝人是回春医馆许掌柜,这位是回春医馆的刘大夫,听说姑娘手上有上好的人参要卖?」许掌柜自我介绍完,马上切入主题。

    「是的。」宋清婉将人参放在桌上。「请两位赏个眼,若是价钱合理,我就卖给贵医馆。」

    许掌柜小心翼翼的解开绸布,眼神激动的看着品相极好的人参,然后递给刘大夫。「刘老,您看看。」

    「这人参至少有千年,而且质量属于极品,最难得的是根须完整,毫无损伤,是可遇不可求的宝物,看样子是才新出土的。」刘大夫甚是激动。

    「嗯,昨儿才从深山里挖到的。」

    两人听了也没追问细节,刘大夫更是直接的道:「姑娘心中可有价?」

    「就请贵医馆开价吧。」

    「回春医馆收的百年人参,质量上等的,价钱在七十两上下,姑娘这人参,初估计大约一千一百年上下,质量还是极品……」许掌柜沉吟了一会儿,询问的望向刘大夫。「刘老,您看这价钱?」

    「一千两百两。」刘大夫也不说什么虚的,一口给出他们能给的最高价。

    宋清婉在心里计算了一下近期家中需要的开销,除了建房买地之外,她还打算在县城里买间屋子,这样两个哥哥就不需要委屈自己住在东家好心出借的破旧小屋里,而二哥若不想住在学堂宿舍,也可以和两个哥哥住在一起,平时她和爹娘来探望哥哥们时,也有个可以落脚的地方,除此之外,宗祠和道路的修缮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如此一来,一千两百两看着多,实则也不禁花,看来另一棵也得一起卖了。

    「好,就一千两百两,另外……」宋清婉拿出另一棵人参,比刚刚那棵还要略大了些。

    「这……」两人一掀开绸布,又是一脸不敢置信,如此质量的人参竟然还有,甚至又更好一些。

    「一千五百两。」刘大夫直接开价。

    「好。」宋清婉也干脆。「两千五百两请给百两银票,余下两百两换成三张五十两的小额银票,四十两的碎银以及十贯铜钱。」

    「没问题。」许掌柜马上交代伙计兑银,然后将两棵人参交给刘大夫。

    没多久,伙计送银票进来。

    「姑娘,这是千岳山庄通银堂旗下汇通票号的银票,整个沧澜大陆都通用,姑娘请点收。」许掌柜将银票和银两、铜钱等推到宋清婉面前。

    宋清婉浅浅一笑,点清后,将银票银子铜钱装入布包里,放进竹篮里的同时已经藉由盖布的遮掩收进空间里,然后起身告辞。

    离开医馆后,她刻意在周围胡乱绕了路,最后确认无人跟踪,便绕进一条还算隐密的巷子,依然藉由小竹篮从空间里拿出卸妆用品,快速卸去伪装的妆容,恢复真容,然后卸下裙摆,换了绣花鞋,再将披风翻了面,便是另一个颜色的,系上后就像是另一件披风了。

    自己这模样,就算许掌柜和刘大夫站在面前,肯定也认不出她来。

    又拿出一个手镜,确认没有疏漏后,她收拾好东西,挎着竹篮,赶往和爹爹约定好的会合地点。

    她没发现,巷子对面那片墙后,一座二楼的屋子,对着这个方向开的一扇窗子,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站在窗边,将她方才的举动一一看在眼里。

    「真是个奇怪又有趣的姑娘,伪装的手法如此纯熟,那小小的竹篮子倒是能装得下那许多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来历?」男子似自语,又似在与他身后的一侍从、两护卫说话。

    「世子爷,要属下去调查吗?」

    「唔……」男子用食指轻点着下巴沉吟,过了一会儿才道:「不用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本世子就出去溜溜吧。」说完,男子往窗外一纵,轻盈的从二楼跃下,朝她离去的方向跟了过去。

    屋内的三人无奈的对视一眼,随即也跟着往窗外一跳,追着主子去了。

    「爹!」宋清婉远远就看见等在路边的宋大山,挥了挥手,加快步伐来到他面前,她左右看了看,没瞧见他手里或边儿地上有什么采购的物品,疑惑的问道:「爹,你没买东西吗?」

    「我把东西先放回齐老的牛车上了,齐老会帮我们看着。」宋大山指了指停在不远处的牛车,齐老头躺在前方车杆上,翘得高高的二郎腿晃动着,嘴里嚼着一根草,模样相当悠哉。

    「事情办得还顺利吗?」虽然看女儿的表情就知道是顺利的,他还是关心的问。

    「嗯,非常顺利。」宋清婉仰起小巧的下巴,得意的笑弯了眼。

    「我的婉姊儿真棒。」宋大山宠溺的看着女儿可爱的模样。

    「爹,咱们去买头牛吧!」宋清婉拉着他的手摇着。买牛的事是她早就决定的。

    「买牛?那得花十几、二十两银子呢,就算买头小牛,也得超过十两,咱们家……」宋大山不免有所犹豫。

    「咱们家有钱了。」她开心的道:「买头牛,以后耕田翻地,爹就不用那么辛苦了,还有大哥和二哥也可以回家,咱们自己想个营生,比给人当伙计强。」

    宋大山觉得心里熨贴,女儿就是贴心的小棉袄啊!

    「可是婉姊儿,有了牛,还要买犁,那也是一笔开销,再说咱们的地又不多。」

    「爹,咱们家的地会越来越多的,以后不只买一头牛,还要买很多很多头牛,反正我不管,听我的就对了。」

    宋大山本就疼爱女儿,女儿病愈后,他对她更是有求必应,最后还是点头答应了。

    父女俩来到牛市,挑了好一会儿,终于挑中了一头,又花了些时间讨价还价,然后到衙门开了证明做了登记,这头牛就正式属于他们宋家的了。

    最后,宋大山拗不过女儿,又买了一辆牛车。

    经过布店时,宋清婉想到除了三哥上学堂穿的衣裳没有补丁之外,家里每个人的衣裳都是有补丁的,可就算三哥的衣裳没有补丁,也是陈旧的,于是又买了几匹布,足够家里每个人做好几身新衣裳。

    接着两人又来到肉铺,买了一斤瘦肉和五斤五花肉,痩肉是她要吃的,又买了十斤肥肉打算炸油,一边想着大燕目前好像没有植物油,自家的几亩沙地可以种花生榨油。

    沿途陆陆续续看见什么家里缺的,以前没银子买的,现在一并都买齐了,看得宋大山心口直抽,这宝贝女儿花起钱这般大手大脚的,将来可怎么办啊?

    可是看着女儿买的东西,都是家人需要的,她自己连个珠花都没买,又不免觉得心疼。

    等到了集合的地点,牛车上已经装了半车的东西,在大家惊讶的窃窃私语下,将他们放在齐老头牛车上的物品搬到自家的牛车上,就坐等她家娘亲归来了。

    宋清婉对于村民们羡慕妒嫉的眼神有点厌烦,不打算在这里傻等,于是问道:「爹,这附近有书肆吗?」

    「回春医馆旁边就是千岳山庄文房堂旗下的明智书肆。」

    宋清婉微挑眉,怎么又是千岳山庄?这山庄做的生意似乎涵盖了很多行业呢,光是今日听到的就有医馆、钱庄票号,还有书肆,不过她也只是这么一想,便抛到脑后,跟爹爹招呼一声,便往书肆而去。

    「大山啊!你们这是发财了?」

    隐隐听见后头村里的大婶声音,她也懒得理会,反正等回到村里,她就会公开「真相」。

    经过回春医馆,她便看见了明智书肆,回头看看医馆的牌匾,再看看书肆的,果然有同样的商标——群山前一栋庄园,很明显的就是千岳山庄的意思。

    宋清婉研究完毕,举步跨进书肆,立时被里头的书量给吓了一跳,颇有一种彷佛踏入现代大型书店的味道,宽敞的空间,一排排大型的书架,满满当当的书册,分门别类摆得整整齐齐,她的心不禁微微一突,难道千岳山庄里也有穿越之人?

    「姑娘日安,请随意看,有需要的话招呼一声,小的们随时待命。」站在门边的伙计有礼的说,并没有因为她的衣着寒酸而有所怠慢。

    宋清婉轻轻点了点头,随意走进一条走道,随手拿下一本书册,竟是还算精美的印刷本,就连纸质也很……进步。

    果然是有跟她一样穿越而来的人吗?

    将书册放回架上,扫了一眼各大类书籍的指引标志,找到几本她要的书籍,《沧澜大陆地理志》、《沧澜大陆人文志》和《沧澜大陆历史志》。

    三册书籍皆分上中下,共九本,本本皆是又厚又重,宋清婉低头瞧了瞧自己的细胳膊,她是绝对不可能拿得动的,于是抬手招呼不远处待命的伙计,让他将九本书籍拿下来。

    没有遇到什么狗眼看人低、质疑她买不起的伙计,那伙计听了她的话,便恭敬的点头,不过没有从书架上拿书,而是从书架下方的储藏柜里,找出了九本书籍,帮她拿到柜台结帐。

    她又替哥哥们买了一些笔墨纸砚,在摆放毛笔的地方发现了一个现代化产品——自来水毛笔,又替三个哥哥和自己各选了一枝,这种自来水毛笔适合外出携带用,只是她心中难免疑惑,那穿越者怎么不发明钢笔或其它硬笔呢?

    「有硬笔吗?」她忍不住试探地问。

    「有的,在这边。」伙计领着她到放置毛笔后面的架子。

    宋清婉看见了铅笔,粗细共有五种尺寸,可以用来画素描,于是她各拿了一打。

    付银子的时候,比她以为的便宜许多,稍加打听,她才知道因为印刷术和造纸术的成熟,这一年多来书册和纸的价格都不贵,就是那四枝自来水毛笔最贵。

    「姑娘,需要我们帮你送到你要去的地方吗?」伙计看了看清瘦的宋清婉,又看了看那:迭绑好的高高的书籍和另外装盒的纸墨笔砚,出声询问。

    「可以吗?那麻烦这位大哥帮我送到城门,我家的牛车就停放在那里,我爹姓宋,穿着藏青色的短褐,个头比伙计大哥高大概有一个头。」宋清婉目测了一下伙计的身高说,并塞了一两碎银给他。

    伙计开心的收下赏银,他只是看这位姑娘人长得痩弱,这么多东西肯定提不动,好心的开口帮忙,没想到竟然能得到赏银,还是一两银子,这可是他半个月的薪饷呢!没想到这姑娘穿得寒酸,荷包却一点也不寒酸。

    「姑娘不一起吗?」伙计点头记下,不放心的又问。这姑娘虽然瘦弱,可容貌精致可爱,她爹娘都不担心她被拐子给拐了?

    「嗯,我还要去买其它东西呢,我会自己回去的。」

    宋清婉跟着伙计走出书肆,便分道扬镳。

    她记得刚刚好像有看见一家糕点铺子,她想买一些糕点回家让家人尝尝。

    她带着雀跃的心情来到糕点铺子,生意真好,队伍排得老长,不过看队伍消散的速度还挺快的,她也跟着排队,果然不到一刻便已经轮到她,她才发现因为铺里人手多,速度才会这么快。

    「你们铺里的招牌糕点一种来六份。」宋清婉也不知道要买什么,哪种糕点好吃,干脆就这么说了。

    「小姑娘,我们千岳山庄食膳堂旗下的甜蜜蜜糕点铺,糕点共有一百零八种,其中最有名的招牌糕点有二十六种呢。」

    一名小妇人瞧见宋清婉,一双杏眼蓦地睁大,闪着热切的光芒,那明晃晃的「好可爱好可爱」的神情,让宋清婉微微一抖。

    啧!又是千岳山庄!还甜蜜蜜呢!可见是那个穿越者取的名字。

    她快速扫了一眼招牌上的点心名称,决定道:「芋香卷一条切成六份,原味泡芙六个,蓝莓布丁六个,原味重奶酪蛋糕一个切成六份,就这样。」真不知道千岳山庄那位穿越者是怎么把这些甜点大量生产的?原料好找,但器具呢?

    「好的,请稍等。」小妇人动作很快速,将糕点切片装盒,四盒迭起来绑好,还在宋清婉负重范围内。

    拿东西付银子,对着小妇人甜甜一笑,在小妇人眼冒绿光时转身离开。

    她知道自己长相可爱,五官精致,虽然十五岁在这个时代已经可以嫁人了,可是因为打小身体不好,所以长得瘦弱,看起来又更小了,偶尔卖个萌也是卖得起的。

    宋清婉走到一条巷子里把点心收进空间后,才慢慢的走出巷子,想了想没什么要买的,而且已经耽搁太久,爹娘肯定担心了,便加快脚步往城门的方向走去。

    没想到走没多远,眼前突然一暗,被人挡住了前路。

    她抬头,是一个应该还不到二十岁、肥头大脑的男子,一双眼被脸上的肥肉挤成了一条缝,整个人至少有她四人宽,他身后还跟着四名仆人。

    虽然看不到他的眼睛,但是宋清婉却明显的感受到那被人意淫的感觉,心里泛起一股恶心,眼底闪过一丝寒光和杀意,不过很快的收敛下来,这里不是修真界,杀人是犯法的,可是若想请别人帮忙,偏偏经过的路人们一看见这阵仗,不是立刻调头,就是闪远些绕路离开,似乎对这主仆几人很是忌惮,看来这胖家伙很可能是县城一霸,无人敢招惹。

    「你,跟本少爷回家,以后你就是我的丫鬟了,跪下来感谢本少爷吧!」胖少爷抬着下巴,抖着双层肥肉,一副施恩的傲慢样子。

    有病!宋清婉翻了一个白眼,不想理会,打算绕过他直接走人。

    「站住!你竟敢无视本少爷,想死啊!」胖少爷恼怒的大吼,亏他瞧着她长得好,才想抬举她,没想到她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次被四名仆人给拦着,宋清婉皱眉,一张精致可爱的小脸满是郁闷。这种恶少强抢良家女的狗血戏码竟然会发生在她身上,还有没有天良啊!

    「有病就去看大夫,讳疾忌医是不对的。」她讥讽道。

    「放肆,你知道我家少爷是谁吗?」仆人甲h场了。

    「你都不知道你家少爷是谁了,我怎么会知道!」

    「真是好一张利嘴,我家少爷让你当丫鬟是抬举你,莫要不识好歹!」仆人乙说。

    「既然如此,让你当丫鬟你当不当啊?」宋清婉反问。

    「我怎么可能去当丫鬟!」仆人乙直觉回道。

    「瞧,你不也是不识好歹。」她表情冷淡,可心里却有些不豫和不安,这状况对她很不利啊!她不禁开始后悔今日没让小白一起来了。

    「废话少说,把她抓回去!」胖少爷不耐烦了。

    「是。」四个仆人同时应声,随即就要扑上前抓人。

    宋清婉暗咒一声,退了两步避开,手背在后头,从空间里拿出几根银针,在一个仆从欺身上前要抓她时,用银针快速在他手臂上几个加强痛感的穴道扎去。

    那名仆从惨号一声,抱着手臂连退了好几步。

    「你……你做了什么?!」胖少爷也猛退了好几步,惊恐的瞪着她。

    「谁要是敢再上前,下场就会跟他一样!」宋清婉冷声警告,虽然说得很镇定,但她知道若他们强来,她也是不敌的,毕竟这小身板弱得很,说是手无缚鸡之力都是高看了,之前能得手,是因为对方轻敌,而她出其不意。

    「可恶!还不快点把她抓起来!」胖少爷恼羞成怒。

    「少爷,您退到一旁,小的们一定把这个不知好歹的臭丫头给您抓回去,让您好好调教调教。」

    其余的三个仆从慢慢朝宋清婉围拢过去,一个小丫头片子罢了,刚刚是轻敌才会被她得手,现在他们三人一块儿上,就不信还逮不到人。

    宋清婉皱眉,难道今日在劫难逃了?

    喂喂!她不是天佑之人吗,这会儿不是该有人出来英雄救美?!虽然她今年才十五岁,虽然她还没完全长开,虽然她前平后平的身材还没发育,但还是一个小美人啊!

    「咳!各位,你们想对舍妹做什么?」

    声音是从她后面传来的,紧接着她就感觉有人接近自己,在她身后站定。

    别说胖少爷主仆五人一脸错愕,连宋清婉都惊讶了一下,她只是吐槽而已,没想过真的有人来英雄救美,不过……舍妹?

    宋清婉回头,抬头一看,她身后有四个人,应该说在她身后是一个大约十八岁的年轻男子,俊眉星目,气质清朗,眼底带着一丝冷冽与凌厉的看着胖少爷,身形昂然而立,好个翩翩美男子,在他身后还有三个人,其中两个腰间还佩着长刀。

    「哥哥!」宋清婉很听话的喊,完全一副遇险后见到亲人的表现。

    男子收回视线,低头望向她,眼底闪过一抹趣味,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早叫你不要乱跑,这下好了,遇上了不长眼的猪猡,你要知道,不是用两条腿走路就可以称做人了,你如果不会分辨,就试试看他们听不听得懂人话,听不懂理所当然不是人,听得懂也不能这么简单断定就是人。」

    她被这串听起来像绕口令的话说得都有些懵了,过了一会儿才忍不住在心里暗叹,这人嘴巴真毒。

    「不懂的话,哥哥试验给你看。」男子对她眨了下右眼,然后对着前面挡路的胖少爷道:「喂!胖子,好狗不挡路没听过吗?赶紧让开!」

    胖少爷这下是真的怒了,虽然对于对方的带刀护卫有些警惕,可是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当众打脸,还打得啪啪作响,他如果就这么退了,往后还有什么脸继续在城里作威作福?

    「可恶!给我狠狠的打!打死了我爹担着!」

    噗!真孝顺。宋清婉在心里喷笑。

    胖少爷一下令,四名仆人马上往前冲。

    至于花美男这一边,负责应对的当然是两名带刀护卫了。

    花美男带着她退开两步,让出地儿,还一边对她说:「看吧,他根本听不懂人话,分明就不是人,是猪猡伪装的。」

    闻言,宋清婉受不了的在心里吐槽,好吧,这位「哥哥」,我给你跪了,那种话有哪个恶霸会听,我的头给你当球踢。可是她又觉得眼下的情况很好笑,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开来。

    男子低头望着她,眼底的探究一闪而过,复又变得温和。

    听着她清脆悦耳的笑声,眉眼弯弯、两颊梨涡深陷,纵使身穿粗布衣裳,还是难掩其可爱精灵的容貌。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不用说也相当明白了,恶霸撂了狠话,便带着下人仓皇逃命去。

    男子确定恶人走远了,才望着她笑道「好了,打跑恶人,拯救一只可爱的姑娘。」

    她的嘴角微微一抽,她的单位是算只的,所以她也是伪装成人的?

    「多谢这位大哥相助。」宋清婉屈膝福了一礼,终归帮她解了围,咱不计较。

    「举手之劳,姑娘不用多礼。」男子又拍了拍她的头。「姑娘怎会自己一人在此?你的家人呢?」

    「我是来买东西的,爹娘在城门那儿等我呢!」我忍,咱不计较,不计较。

    「我送你过去吧,免得旁生枝节。」男子收回手。

    「谢谢这位大哥,敢问大哥尊姓大名?」

    「我叫向恒,你的东西呢?」

    「什么东西?」宋清婉一愣。

    「姑娘不是说来买东西的吗?」他笑道。

    「喔!还没买呢。」

    「这样啊,那我陪你去买,如何?」

    「不用了,现下我只想赶快去找爹爹。」宋清婉可怜兮兮的垂下眼说。

    「好吧,那我送你过去。」向恒眼底的笑意加深。

    一行人来到城门停放牛车的地方,阮馨莲已经回来了,齐老头的牛车也不在了,一通招呼询问后,宋大山再三道谢,自报了家门后,才自己赶着牛车,带着妻女回家。

    向恒……正确来说,是阎向恒,他是镇南王世子,爵位世袭罔替,生母厉氏,乃是当朝长公主,当今圣上的长姊,在他七岁那年病逝。十岁那年,镇南王迎娶五大世家之一的顾家直系嫡三女为继妃,同时请封长公主之子阎向恒为世子。

    金州十六县是镇南王的封地,位于大燕国土的西南方,因为西部与一些番邦小国间并无千岳山脉当凭仗,所以金州是西部重要的关防之地,州治所和王府设在金陵县,而青山县则位于金州最南方,是千岳山脉进入大燕版图中第一个县。

    每年的下半年,镇南王需要留在都城,直到来年正月过后才会返回封地。

    过去长公主镇南王妃会跟随一起来回,不过继妃顾氏进门后,八年来,镇南王从不曾领她回到封地,一直留在都城的镇南王府中。

    今年,父王因故至今还滞留都城,也不知道何时才会返回金州。

    阎向恒缓步行于街道,一脸深思。

    「世子爷,这宋家好似有些耳熟,属下彷佛在哪儿听过。」护卫之一的张威突然说,皱着眉想了一会儿,却想不起来到底在哪儿听过。

    「张侍卫应该是从奴才这儿听到的。」侍从何喜笑了笑道:「前几日不是有个山神显灵的传闻吗?那个被山神治好病的人就是宋清婉,也就是方才那位姑娘。」

    「宋清婉……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阎向恒轻浅一笑,可惜美人看起来年纪尚小。「说说山神显灵是怎么回事。」

    何喜简单扼要的又将传闻说了一次,没有漏掉最重要的证据——绿色葫芦。

    「当时奴才也跟世子爷提过一次,世子爷听了也当做笑谈。」

    阎向恒点头,想起来确有这么一回事,当时听完后便抛诸脑后,没想到现下遇上了当事人,还亲眼目睹了诸多神奇的现象……

    留仙山虽然只是千岳山脉的一个支脉,但是在大燕却是有名的,史书也记载数千年前,留仙山是几个修仙门派的驻地。

    阎向恒的脑海中浮现那张精致灵动的脸蛋,那是个神奇的丫头,那个能装许多东西的奇异小竹篮、那精彩的易容术,还有那些凭空消失的点心盒……想着想着,他突然吩咐道:「把方才看见的都忘了。」

    「是。」他们都知道世子爷指的是什么,那凭空消失的点心盒,真是太神奇了。

    她的神秘引起了阎向恒强烈的兴趣,看来往后不会太无聊了。

    阎向恒等人才刚回到别院,一名侍卫急步而来,双手将信奉上。

    「禀世子,圣上六百里加急。」

    阎向恒眉头一蹙,接过信拆阅。

    镇南王身中奇毒,性命垂危,褚神医言此毒无解,倾其之力仅能压制二旬,速归。

    他眼瞳一缩,闪过一抹冷冽。「何喜,收拾收拾,回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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