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大欢喜-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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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莎士比亚作为喜剧家的才华日趋成熟,他的好些喜剧显示出了淡化戏剧情节的倾向。例如传奇式的英雄美人、好事多磨,本应是《捕风捉影》(1598)的情节主线,是喜剧的框架结构;然而剧作家不在乎讲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他有意压缩主线,却节外生枝,让观众的兴趣集中在一对欢喜冤家一触即发的唇枪舌剑上。

    继《捕风捉影》之后,又一个优秀的喜剧《皆大欢喜》(1599)就更有意思了。剧中人物的恩怨冲突,几乎全都发生在第一幕,戏剧场景从宫廷转移到亚登森林后,直到最后匆匆忙忙来个大团圆,戏剧情节始终停滞不前。情节不仅被淡化了,简直被忘掉了,剧作家正要为观众讲一个什么故事,他似乎已想不起来了。

    在莎士比亚的悲剧《李尔王》中,我们看到被女儿抛弃的老王光着头出现在雷电交作的荒野上,迅速发展的戏剧情节一下子停滞不前了,那是为了更深入地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很显然,在那以荒野为背景的三场戏中,莎翁把人物在此时此际的心态的刻画看得重于情节的交代。同样,当内心正在和一个罪恶的欲念做剧烈斗争的麦克贝斯上场时,剧作家把聚焦点集中于人物的像浪潮般翻滚的心理状态,原来迅速进展的情节一下子慢下来了(《麦克贝斯》)。不满足于仅仅编织一个离奇曲折的故事,而怀着更大的创作激情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把情节剧提高到性格悲剧,这可说是莎士比亚在欧洲戏剧发展史上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吧。

    《皆大欢喜》却是另一回事。戏剧情节大大淡化了,剧中人物的性格却并没得到充分展示,既缺少深度,也不够细致。人们不免要问了:那么在这个喜剧里,抓住观众的艺术魅力在哪里呢?

    丹麦大臣波洛纽斯有心试探哈姆莱特,问道:“殿下在念些什么呀?”手捧书本的哈姆莱特回答得妙:“话语、话语、话语。”(Words,Words,Words.2,2,194)如果他捧在手里的正好是《皆大欢喜》的脚本,那么这可说是对于这个喜剧最确切不过的评语了。

    莎士比亚这位语言艺术大师,叙情绘景,如在眼前;刻画人物,入木三分;然而不免使我们惊奇的是,充斥在《皆大欢喜》里的却尽是些游离于人物性格,和剧情不太相干的浮词泛语。第三幕第二景是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首先是傻子(宫廷小丑)和一个村民上场闲聊,然后女主人公罗瑟琳上场和傻子对话,仍然是没一句正经的;再又是罗瑟琳和茜莉亚堂姐妹间的扯谈;接着,多情的奥兰多和愤世嫉俗的雅克上场了,又是一番无关痛痒的冷讽热嘲。于是雅克下场,留下女扮男装的罗瑟琳一味和她的情哥儿厮缠,他们的淘气的、孩子气的扯谈把这一场戏的余下部分全包了。

    这全剧最长的一场戏(共四百几十行)可说完全由一个个相声段子连缀而成。例如罗瑟琳向情人宣称:“时间”赶路,有紧有慢,“跟你说了吧,‘时间’走得四平八稳,那是冲着谁;‘时间’一路上小跑步,那是冲着谁;‘时间’只管向前直冲,那是冲着谁;‘时间’站定了脚步,推都推不动,那又是冲着谁。”

    于是情哥儿问了:“‘时间’冲着谁,一路上小跑步呢?”有了这一逗,一番洋洋得意的妙语就给引出来了:“年轻的姑娘已经把婚约订下了,可还没把婚礼举行,这一段路程啊,‘时间’是在小跑步,好细小的步子,即使距离婚期只有七个夜晚,也够把‘时间’跑苦了——好像跑了整整七年。”

    充当了“逗哏”的奥兰多自然还得往下问:“冲着谁,‘时间’跑得四平八稳呢?”……就这么一问一答,一“逗”一“抓”,伶牙俐齿的罗瑟琳,为观众表演了“时间有几种步态”的相声段子;而可怜的舞台上的戏剧时间,却就像她所说的那样,“站定了脚步,推都推不动”了。

    此外,像雅克所宣称的“整个世界是一个舞台”,傻子大谈其“决斗有七条规章”等等,都可以看做穿插在戏剧中而与剧情全不相干的一个个相声段子。

    如果这个喜剧的艺术魅力既不是来自曲折的情节,也并非由于人物性格的深入刻画,而主要(或很大部分)依靠那游离于剧情的耍嘴皮子,那么我们岂不是从这里可以提出一个和当时伦敦观众的欣赏心理有关的问题吗?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一个个性解放的时代,在发现新大陆的同时,人发现了自己。人不仅有各自不同的面目口音,原来还有各自不同的个性。人觉醒了。人需要表达自己的心声。他们开始意识到语言不仅仅是交流思想感情的载体,而且也可以打上个性的印记,成为具有艺术表现力的主体。他们太需要这种给日常生活增添光彩和情趣的语言艺术了;而这口头艺术,对于一般中下层市民而言,也是他们最便于领会、掌握,因此也是最通俗化的一门民间“艺术”。

    在目迷五色的今天,也许很难想像四个世纪前的伦敦市民对于日常语言曾经发生过那么浓厚的兴趣。他们上戏院,不仅是去看戏,而且也像上一代的北京老观众那样,是去“听戏”。

    这就是为什么在莎士比亚的许多戏剧中涌现出那么多能说会道的“舌尖艺术家”。最后,莎翁终于写出了这么一个前所未有的实验性喜剧;它的艺术魅力,夸张地用一句话来说,就在于“话语、话语、话语”。

    喜剧《皆大欢喜》的原名是“As You Like It”,可以直译为“正如你们所喜欢的”。当时伦敦的观众热爱他们的剧作家,而莎翁也了解他的观众,投其所好:话语、话语、话语——正如你们所喜欢的。

    世外桃源式的、吟咏牧羊人纯洁无邪的爱情的田园文学是欧洲的一个源远流长的文学传统。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古希腊已有以田园诗著称的抒情诗人。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田园文学成为十分流行的一种文学体裁,有田园诗,像斯本塞的《牧人月历》(1579),有田园散文诗,像锡德尼的《阿开底亚》(1590),以及田园浪漫小说,像洛奇的《罗瑟琳德》(1590)等等。这类作品多以怀旧的情调,试图唤回失落了的人类的黄金时代。在花好月圆的良辰美景里一往情深的牧羊少年向娇羞的牧羊女倾吐缠绵悱恻的恋情。

    《皆大欢喜》取材于《罗瑟琳德》,本该是和传统的田园文学一脉相承的田园戏剧。在第一幕里,我们看到的是一座乌烟瘴气的京城,充满着阴谋、暴力,为了争权夺利而抛却了骨肉之情。到了第二幕,绿色世界的亚登森林使我们眼前为之一亮,回到大自然怀抱的人们仿佛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被放逐的老公爵不以公国被篡夺为念,一上场就表白了自己的恬淡旷达的胸怀:

    我说,我流亡中的同伴和弟兄们,

    日子长久了,我们可不是体会到

    生活在这儿,比那浮华世界强多了?

    在这儿林子里,比钩心斗角的宫廷,

    岂不更安全……

    眼前这日子,远离着人间的喧闹,

    让你领会到树林在跟你谈心,

    淙淙的小溪把书本打开在你面前,

    石头在讲道——都是各尽其妙啊。

    封建等级观念完全被抛掉了,当初的公爵如今和他的旧臣们称兄道弟,这就是大自然的潜移默化。这里没有浮华世界的钩心斗角,只有从一草一木里参悟天机的身心舒畅。就连那一心坑害兄弟的恶哥哥,那篡位夺权的阴谋家(新公爵),一旦进入亚登森林,就立即受到感化,天良发现,洗心革面,觉今是而昨非了。这里似乎果真是人间的乐园吧。

    实际上,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只是对于远离现实、一尘不染的田园文学的一种滑稽模仿罢了;田园文学中那种自我陶醉的良好感觉和浮夸的感情在这喜剧里时常招来了清醒的、世俗的讥笑声。这就像《堂吉诃德》是对于中世纪骑士文学的一种滑稽模仿,没落阶级的过时了的骑士精神遭到了无情的讽刺。

    亚登森林远不是人间乐园,老公爵没有讳言:严冬“用冰冻的獠牙、尖利的寒风的爪牙,咆哮着”,把流亡者的肉体又刺又咬,叫他们一个个冷得直发抖。

    对于一座被理想化的森林更具有破坏性的是出现了两个爱唱反调的人物:患忧郁症的雅克和傻子(宫廷小丑)。

    亚登森林本是鹿儿们世世代代生息繁殖的场所,现在老公爵率领一帮子人闯进来了,从鹿儿们的天地里赶走它们,又杀害它们,建立起自己的乐园;在雅克的眼里,这就是暴力,是巧取豪夺,他不客气地指责公爵:“你强占了鹿儿的地盘,并不比篡夺你爵位的弟弟好多少。”老公爵在道义上的立身之本,他的理想王国的精神基石,几乎被这难以辩解的责问动摇了。

    田园文学中的牧羊少年是天生情种,牧羊女就像参加宫廷假面舞会的金枝玉叶的淑女,只是披上了薄薄一层牧羊女的外衣。牧羊少年为优雅美丽的牧羊女在胸中燃烧起一团爱的火焰;在得到爱情的回报之前,他们必须受尽失恋的折磨、煎熬、用叹息和泪水打发日子,把至高无上的爱情看成生命的全部意义。

    现在,就像寓言中的乌鸦混进了孔雀的队伍,傻子居然自称他也是给爱情折磨得疯疯癫癫的情哥儿们中间的一个,顾影自怜地说了一番大煞风景的话:

    记得当年我把她爱上了,我曾经冲着大石头吼道:“看刀!”就狠狠地砍了下去,把刀都砍成了两段,问它敢不敢黑夜里再去跟琴·笑脸儿幽会;记得我还吻过她使用的捣衣棒,还吻过母牛的乳头呢,因为挤奶的是她那双美好的皲裂的手啊;记得我把一颗豌豆荚当做了她,向豌豆求过婚……(第二幕第四景)

    莎士比亚甚至让被爱慕、被崇拜、被包围在情诗堆里的女主人公罗瑟琳用格外夸张的语气,把爱情的至高无上突出到荒谬可笑的地步:

    在谈恋爱这正经事儿上,你就得把一分钟分成一千秒,你如果耽误了哪怕一分钟的千分之一秒,那么最多也只能算他是给小爱神丘比特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可我敢担保,他那颗心一点没事儿,不曾中了小爱神的金箭。(第四幕第一景)

    在这里(以及别的场合),傻子和罗瑟琳煞有其事地反话正说,很近于现当代欧美文学中一种常见的讽刺手法:“反讽”,而《皆大欢喜》的一个很有特色的艺术手法,就是借“反讽”引起嘲弄的笑声,来增强喜剧性效果。

    最后,罗瑟琳像横扫千军似的,好大口气,把历来传诵的哀艳动人的故事中的情哥儿全给否定了:“从古至今还没有哪个男人为了爱情不想活了……”按照她的说法,小伙子里安德跳进海峡,本来只想洗个澡,谁知碰上了抽筋,就这么葬身海里了。

    可当时那些编写历史掌故的文人,真傻,硬说他是为了住在对岸的喜萝而淹死的。这些全都是谎话!男人们一代又一代死去,死了去喂地下的蛀虫,可没一个为爱情而死的。(第四幕第一景)

    罗瑟琳洋洋得意地大做翻案文章,把千古传诵的情哥儿们的一张张脸都抹了黑。那么你说得清这个脱胎于田园浪漫小说的喜剧究竟是浪漫主义的,还是反浪漫主义的呢?实际上,多声部,多视角,不拘一格,正是这个喜剧最值得注意的一个艺术特点。

    傻子自以为来自宫廷,见过世面,把不懂得宫廷礼节有多么文雅的牧羊人着实嘲笑一番;牧羊人反驳道:

    把宫廷里的那套文雅的礼节搬到了乡村,就显得十分可笑了——这就像乡村里的一举一动来到宫廷里就要给笑歪嘴了。(第三幕第二景)

    宫廷里的贵人见人打招呼,都得吻一下自己的手指儿,牧羊人却认为这打招呼的礼节未免太肮脏了,而他这么说,自有劳动人民来自现实生活的理由。牧羊人的手经常要接触母羊的油腻腻的皮毛,要给羊儿的伤口上涂焦油——“难道你要咱们去跟焦油亲吻吗?你那些贵人们的手儿上抹的是麝香呀。”

    抹麝香的贵人们认为吻手是文雅的礼节,对要接触焦油的劳动人民就是肮脏的礼节。这段似乎随意性的插科打诨,却生动地表明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念。

    这种相对的、开放性的、多角度的人生透视,在这个喜剧里,往往通过对话、说笑,互为补充地并列在一起,形成鲜明的对比。

    爱唱反调的傻子甚至一身而兼两任。乡民问他:这牧羊人的日子过得惯吗?他的回答就是脚踏两头船式的一正一反:

    ……日子过得清清静静的,说到这一点,很对我的劲;可这里又多冷冷清清啊,说到这一点,这种日子糟透了!这里是田野一片,说到这一点,我喜欢极了;可这儿又不是在宫廷里,说到这一点,真把人憋得慌!……(第三幕第二景)

    这样,我们很可以说,希腊古典悲剧的功能在于感情的净化;而莎士比亚的喜剧的一个贡献,我认为,是精神视野的开拓,人的心胸也随之而变得更为宽阔了——《皆大欢喜》尤其可以这么说。

    莎士比亚在这个喜剧里取得不同寻常的成就,使我们为之惊叹,就在于它的多声部。不同身份的人物,用各自不同的声气,把各自对于人生的认识和见解带进了这个喜剧。思维变得很活跃,对于人生的看法,不再局限在一个固定的视点上了,而成为一种不断的探索。

    在不同的声部里,最值得注意的是女主人公罗瑟琳的声音。

    她女扮男装,本是为了赶远路,惟恐在旅途中美貌招来了盗贼的歹念。如今到达了目的地,进入了宁静的亚登森林,继续掩盖自己的性别就没有必要了。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她在林子中遇见了失散多年的老父亲,却不肯父女相认,仍然隐瞒自己的身份——要知道堂姐妹俩逃离宫廷,原是为了投奔老公爵啊。直到最后大团圆,罗瑟琳要做新娘了,这才不得不恢复了女装。

    莎士比亚的喜剧中,有好几位女主人公改扮成小伙子。当时的观众很爱看这类女扮男装的戏。舞台上出现了双重的性别错位:女角本是由童伶扮演的,可是“她”忽然又改穿男装,假闺女成了假小子,那就更加扑朔迷离,真假难分,舞台上更加热闹有趣了。不过罗瑟琳的女扮男装,不仅仅是热闹有趣而已。

    临到要换上新娘的长裙子,罗瑟琳一定有些恋恋不舍地褪下她那借来的长裤吧,感谢这一套长裤和马甲曾经给予她一种自由、一种解放,一种安全感。在牧羊少年的伪装下,她摆脱了传统观念加于女性的束缚,可以不怕把女性隐藏在内心而难以启齿的思想活动,以开玩笑的语气,轻松自如地表达出来。从这一点上说,女扮男装的罗瑟琳成为莎翁笔下一个最富于社会意义的女性形象。在她那许多没有遮拦的妙语中,这里是最令人难忘的女人谈女人的一段话:

    女人家越是机灵,主意儿越大,你关门落闩,想把女人的机灵禁闭起来,它却会从窗子里飞出去;把窗子关紧了,它偏会从钥匙孔里钻出去;把这孔眼堵住了,谁想它会跟着一溜烟,从烟囱里飘出去。(第四幕第一景)

    这不可压抑、总是钻头觅缝、要顽强地自我表现的“女性的机灵”(woman's wit)好厉害啊!那么为罗瑟琳所夸耀的“女性的机灵”究竟指什么而言呢?“wit”是莎剧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个词儿,涵义很笼统,很难掌握,因此也很难翻译。

    罗瑟琳的这段话有上下文,她是在跟刚举行过模拟婚礼的“丈夫”开玩笑,不谈正经。细加体味,这里所标榜的“机灵”,多半有长小女人志气、灭大男子威风之意。一个会找自己的乐趣的妇女,丈夫休想管得住。她总是有办法,而且总是有一份善于应变的机灵劲儿,把干过的事推托得一干二净——“把自己的错处全都怪在丈夫的头上”。

    罗瑟琳以戏谑的方式正在给她未来的丈夫上一堂课:奥兰多,你给我听着,如果做丈夫的不能全心全意地爱护自己的妻子,只知道管头管脚,那么有头脑的妻子干吗不可以在这个不能够使她享受幸福的家庭之外,另找自己的安慰呢?“女性的机灵”就是女人对付这类男人特别有效的天赋本领。凭着这份机灵,女性要证明自己并不是大男子眼里没有独立人格的附属品,她有自己的意志,自己的追求,她可以向她所爱的人献出自己,但归根结蒂,她是属于她自己的。

    这该是先于现代的女权主义之前,我们的曾祖母的曾祖母的上代所萌发的女性意识吧。

    伊丽莎白时代的家庭妇女处于怎样一个可悲的地位,莎翁的《驯悍记》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写照。喜剧结束时,女主人公一本正经地向两个新娘训诫为妻之道:“丈夫是你们的主人,你们的君王,你们的统治者……你们就该像臣子服从君主那样服从丈夫……把你们的手掌放在丈夫的脚下,表示你们的服从吧。”说到这里,她以身作则,当众在自己的丈夫跟前跪了下去。语调的卑微可怜,跟我们封建社会里的妇女对丈夫自称“铺床叠被、箕帚之使”也不差多少了。

    从这种在男权主义压迫下形成的女性的自卑心态中摆脱出来,认为女人有自己的灵性,自己的意志,她不受男人的管束;这样的女性意识,即使还处于萌芽状态,也是可贵的,而且是够大胆了。正自说得兴高采烈的罗瑟琳可把她亲爱的堂妹茜莉亚吓坏了:“你这是地地道道地在侮辱咱们女性!”还说要鼓动全体女性:“把你的马甲、你的长裤掀起来,掀过你头上……也好让大家都瞧瞧,原来你是一只窝里反的坏鸟儿!”

    可见得正是女扮男装给予一个有见地的女性更多的方便,挑衅地(可一边儿又嘻嘻哈哈地)向大男子主义提出了抗议。

    傻子把冷嘲热讽当做他的专业,老公爵指出道:“他把他的‘傻劲’当做打掩护的木马,好躲在后面发射出他那锋利的冷箭。”(第五幕第四景)

    作为宫廷小丑的傻子穿一身色彩斑驳的花花衣,因而赢得了特许的发言权;而牧羊人的一身马甲和长裤,在这个喜剧里,正是掩护罗瑟琳,许给她发言特权的女性的花花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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