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文中第十节“随着圣倍那特阖了眼睛”与否的问题,我也觉得张君的解说似乎不很对,好在这只在文法和意义上就可以看出来,现在不必多说,因为我的目的只要说明悭比斯不曾说过那句《吉檀迦利》的话就好了。
临了我要说一句废话,张君文中末节六行,说得太是感情的一点了。我并不想窜改一两字拿来回敬中国的批评家,但我希望张君自己要承认甘受“手责”两下,因为“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三个十二之日,在北京
关于夜神
作于一九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收入《谈龙集》
一 毋庸忏悔
刈丁先生在《酒后》忏悔他对于雪莱的《致夜神歌》之误解,原语如下:
“一,Starinwrought我译作‘星星点缀’,以为是形容夜衣的,这是我错了。原文在此两字后有一感叹号,还应归之于夜神,作‘镶嵌星星的夜神’解。”
案该诗第二节首两行原文如下:
Wrap thy form in a mantle grey,
Starinwrought!
据我“素人”(Layman)看来,这二行的一字确是形容夜衣的而似乎不应归之于夜神。虽然诗人的感想有时或很奇特,不是我们门外汉所能妄测,不过我总觉得夜神而镶嵌星星似乎太怪,——也太可怕:遍身都嵌满了星星,这岂不成了《西游记》上的蜈蚣精了么?至于这感叹符号乃是属于第一个字Wrap的,刈丁先生求之过深,所以反是忏悔错了。吾乡小儿“吟”医生云,
“郎中郎中,
手生鸡爪风。”
刈丁先生也错刈了自己的手指,把它当作一棵臭草。但是,我不是文坛上的人,我的英文只是为读土木工学的书而学的,实在不“配”来谈英诗人的文章,上面所说不一定是对的,要请各大考据家批评家哂政是幸。五月二十四日,吃黄酒五十格兰姆之后。
二 痴人说“夜”
“Wrap thy form in a mantle grey,
Starinwrought!”
“嗟汝嵌星者!
灰氅裹汝身。”——鄙译
请大家先念一遍,这是雪莱作《致夜——歌》的第二节首两句。经天心先生指教,第二行“镶嵌星星”一语系指夜的,这既然用了声调及符号上种种道理证明过,一定不会再错,我如想漂亮地做,(有谁不想漂亮点呢,)除了随着刈丁先生一同忏悔之外,实在别无好的办法。我与其为臭草而被刈,自然情愿忏悔。所以我对于刈丁天心两位先生决不愿再有什么抗辩,只是对于另一个人还想说几句话,便是想找到我们的诗人雪莱先生不敬他一下子。
雪莱先生说夜神的身上是镶嵌星星如蜈蚣精的,——天心先生虽说这只是“致夜”而非夜神,但第一节第二行明明是说,第四节又说到诗的儿子“睡眠”,所以她还是夜神,而且是希腊神话的夜神。
天心先生以及在下确没有见过夜神究竟是什么模样,但希腊神话里是曾经说过的,她是睡眠与梦等神的母亲,是一个女人,与世间的女人一样。雪莱先生也说她有头发,穿外套,执杖,——不过身上镶嵌星星!夥颐,夥颐!雪莱先生怎么说起笑话来了?
希腊神话虽无明文规定夜神不得镶嵌星星,但是她决不会的,因为这不是希腊精神。大家都知道希腊宗教及神话的特色在于能美化鬼神,减去恐怖,据哈利孙女士(Jane Harrison)说,其有恩于欧洲文化者亦正在此。
察看这种变迁之迹,实很有益,亦多趣味,如神话中除三五妖物外悉完全改作人形,均极伟美,且即此少数妖物亦逐渐美化,只需一查Harpy与Gorgon故事与图画之转变,即可明了。
嗟夫,此希腊之所以为大也!雪莱先生为英诗人中最希腊的之一,奈何竟以夜神为蜈蚣精。岂真聪明一世而懵懂一时,抑原始思想之隔世遗传地再现欤?
吾侪即退一步说,所指者只是夜而非夜神,可以随便写其一种现象以为形容,如柏拉图情诗中“愿得化身为千眼的天以回看你”,但也要一是必要,二是自然,这才可用。现在说身上镶嵌星星,于本句本节中全无联络关系,(只与外套一字可以相关,)乃是废话,异于千眼回看她的两眼之成意义,而且千眼当是生理地长成,星星则是人工地嵌镶,如珐琅或螺钿细工然,真真古怪极了;这实在已非《西游记》的蜈蚣精而为非洲嘴上镶鸟喙的土人矣。
从这两点讲来,雪莱先生的这两行诗无论在声调上符号上怎样合法,是怎样好的诗句,我终要说它是不通。冒犯现代的文人已经不得了,(好在我还不曾有过,)何况冒犯古时的诗人,这一定罪是更重的了;不过我还有一个法子可以解救,倘若有我们的诗人的朋友能够替他说明,我知道错误,当即忏悔以谢。
还有一句别的话,雪莱先生的这首诗里,不知怎地颇有奇怪的地方,第二节第四行的“她”到底指的是谁?说是“白昼”呢,第三节里的“白昼”明明是说“他”:诸大家是怎样译的呢?明天须往阅报室去查它一查才好。
还有一句话是对天心先生说的。天心先生说倘若那感叹符号是属于Wrap,则Blind等三字之后应各有一个符号。我看了半天,才看出来Blind这一行是用“半支”,Kiss与Wander这两行都用“逗”,所以感叹符号只有一个在Come这一行之后:似乎这符号是不好用在“逗”或“半支”上的。这一节话恐怕也不很靠得住,可以随时取消,倘若大雅君子认为不对。
妄言多罪。余岂不得已哉?余好辩也。
十四年六月一日,在北京正红旗区
[附注]
卷首译句如嫌欠古,可改作“寄语嵌星人,玄帔被尔躯”,又如用疏逖体译作“唯尔星填,缁衣是缠”,或用勃豀体作“躯中有明星之镶,体上其玄衣之裹”,均可,末一联似最佳也。
象牙与羊脚骨
刊一九二七年八月《语丝》
署名起明
收入《谈龙集》
英国麦开耳教授著《希腊诗讲义》(J.W.Mackail, )里有一篇讲谛阿克列多思与其牧歌,说起诗人用字之妙,他能把平凡粗俗了无美感的字拿来,一经运用,便成绝妙的词句。
牧歌第十《农夫》中叙一农夫唱歌,列述女之美丽,有一句云,“Podes astragaloi teu.”麦开耳说,“在这几个字里充满着一种不可言说的朦胧之美。安特路阑君译这牧歌时感到这个美,——他怎会不感到呢?但他没有法子,只能用宫廷小说体把它述出来,曰‘你的脚是像象牙雕成的’。有像象牙雕成的脚的人,身穿柔软的衣服,住在王宫里;在希腊原文里并没有象牙雕的这些字样。
他是说,‘你的脚是羊脚骨’,谛阿克列多思便把这句俗话照原样拿过来,使它变成灵活,使它变成诗。他在这一句里不但明显地表现出一幅图画,两只细而黄的脚,跟着脚钏的叮当声跳上跳下的,上边的身体摇晃着,曼声吟唱着,而且还能表出一种内的美感,一种小说的或者几乎幻术的趣味。”
这牧歌第十我也曾译过,登在《陀螺》里边。我知道这Astragalos是羊脚骨,知道古代妇女子常用这种脚骨像吾乡小儿“称子”似地抛掷着玩耍,也在希腊古画上见过这个游戏的图,可是没有法子可译:从汉文上看来,羊脚骨没有一点诗与美,普通的联想只是细,此外什么都不能表出,所以不好直译;我想改译作骰子,可是这“花骨头”的联想也不能恰好,结果还是学了安特路阑,勉强凑了一句“你的脚是象牙”。
原文下一句曰:“Haphona de trukhnos,”译作“你的声音是阿芙蓉”,总算可以对付了:Trukhnos就是现今医药上的Strychnine一字的祖先,是一种有麻醉性的毒草,这里用以形容歌声之令人迷惘坐忘,汉文如用番木鳖或莨菪来译最为适合,但是这只有毒草的联想,意味便截然不同,幸而有鸦片在,还可以移用一下子。然而在那羊脚骨上却终于完全失败了。
麦开耳教授批评安特路阑,说得很有道理的,但他自己也弄了一个小小的错误。牧歌第十中唱情歌的那个农夫,麦开耳说是拔多思(Bactos),其实这是别一牧歌里的牧人,我们的患相思的割稻的人乃是蒲凯阿思(Boukios),与那个看羊的毫无关涉也。
十六年八月十七日
安得森的《十之九》
作于一九一八年
刊一九二七年“北新”初版本
署名周作人
收入《谈龙集》
凡外国文人,著作被翻译到中国的,多是不幸。其中第一不幸的要算丹麦诗人“英国安得森”。
中国用单音整个的字,翻译原极为难:即使十分仔细,也只能保存原意,不能传本来的调子。又遇见翻译名家用古文一挥,那更要不得了。他们的弊病,就只在“有自己无别人”,抱定老本领旧思想,丝毫不肯融通,所以把外国异教的著作,都变作班马文章,孔孟道德。这种优待,就是哈葛得诸公也挡不住,到了安得森更是绝对的不幸。为什么呢?因为他独一无二的特色,就只在小儿一样的文章,同野蛮一般的思想上。
日前在书铺里看见一本小说,名叫《十之九》,觉得名称很别致,买来一看,却是一卷童话,后面写道“著作者英国安得森”,内分《火绒箧》《飞箱》《大小克劳思》《翰思之良伴》《国王之新服》《牧童》六篇。我自认是中国的安党,见了大为高兴;但略一检查,却全是用古文来讲大道理,于是不禁代为著作者叫屈,又断定他是世界文人中最不幸——在中国——的一个人。
我们初读外国文时,大抵先遇见格林(Grimm)兄弟同安得森(Hans Christian Andersen)的童话。当时觉得这幼稚荒唐的故事没甚趣味;不过因为怕自己见识不够,不敢菲薄,却究竟不晓得他好处在哪里。后来涉猎民俗学(Folklore)一类的书,才知道格林童话集的价值:他们兄弟是学者,采录民间传说,毫无增减,可以供学术上的研究。
至于安得森的价值,到见了挪威波耶生(Boyesen)丹麦勃阑特思(Brandes)英国戈斯(Gosse)诸家评传,方才明白:他是个诗人,又是个老孩子(即Henry James所说Perpetual boy),所以他能用诗人的观察,小儿的言语,写出原人——文明国的小儿,便是系统发生上的小野蛮——的思想。格林兄弟的长处在于“述”;安得森的长处,就全在于“作”。
原来童话(Mairchen)纯是原始社会的产物。宗教的神话,变为历史的世说,又转为艺术的童话,这是传说变迁的大略。所以要是“作”真的童话,须得原始社会的人民才能胜任。
但这原始云云,并不限定时代,单是论知识程度,拜物思想的乡人和小儿,也就具这样资格。原人或乡人的著作,经学者编集,便是格林兄弟等的书;小儿自作的童话,却从来不曾有过。倘要说有,那便是安得森一人作的一百五十五篇Historier了。他活了七十岁,仍是一个小孩子;他因此生了几多误解,却也成全了他,成就一个古今无双的童话作家。除中国以外,他的著作价值,几乎没有一国不是已经明白承认。
上面说安得森童话的特色:一是言语,二是思想。他自己说,“我著这书,就照着对小儿说话一样写下来。”
勃阑特思著《丹麦诗人论》中,说他的书出版之初,世人多反对他,说没有这样著书的。“人的确不是这样著书,却的确是这样说话的。”这用“说话一样的”言语著书,就是他第一特色。勃阑特思最佩服他《邻家》一篇的起头:
“人家必定想,鸭池里面有重要事件起来了;但其实没有事。所有静睡在水上的,或将头放在水中倒立着——他们能够这样立——的鸭,忽然都游上岸去了。你能看见湿泥上的许多脚印;他们的叫声,远远近近的都响遍了。刚才清澈光明同镜一般的水,现在已全然扰乱了。”又如《一荚五颗豆》的起头说:
“五颗豆在一个荚里:他们是绿的,荚也是绿的,所以他们以为世间一切都是绿的:这也正是如此。荚长起来,豆也长起来;他们随时自己安排,一排的坐着。”又如《火绒箱》也是勃阑特思所佩服的:
“一个兵沿着大路走来——一,二!一,二!他背上有个背包,腰边有把腰刀;他从前出征,现在要回家去了。他在路上遇见一个老巫:她很是丑恶,她的下唇一直挂到胸前。她说,‘兵阿,晚上好!你有真好刀,真大背包!你真是个好兵!你现在可来拿钱,随你要多少。’”再看《十之九》中,这一节的译文:
“一退伍之兵。在大道上经过。步法整齐。背负行李。腰挂短刀。战事已息。资遣归家。于道侧邂逅一老巫。面目可怖。未易形容。下唇既厚且长。直拖至颏下。见兵至。乃谀之曰。汝真英武。汝之刀何其利。汝之行李何其重。吾授汝一诀。可以立地化为富豪。取携甚便。 ……”
误译与否,是另一问题,姑且不论;但勃阑特思所最佩服,最合儿童心理的“一二一二”,却不见了。把小儿的言语,变了大家的古文,安得森的特色,就“不幸”因此完全抹杀。
安得森童话第二特色,就是野蛮的思想;原人和小儿,本是一般见识,戈斯论他著作,有一节说得极好:
“安得森特殊的想象,使他格外和儿童心思相亲近。小儿像个野蛮,于一切不调和的思想分子,毫不介意,容易承受下去。安得森的技术,大半就在这一事:他能很巧妙的,把几种毫不相干的思想,联结在一起。例如他把基督教的印象,与原始宗教的迷信相溷和,这技艺可称无二。
还有一件相像的道德上的不调和,倘若我们执定成见,觉得极不容易解说。《火绒箱》中的兵,割了老妇的头,偷了他的宝物,忘恩负义极了,却毫无惩罚;他的好运,结局还从他的罪里出来。《飞箱》中商人的儿子,对于土耳其公主的行为,也不正当;但安得森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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