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调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有力保证——商丘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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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财政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促进改革开放,维护大局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财政工作的有力保障,改革开放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令人瞩目的成绩,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的大好局面也不可能像今天这样鼓舞人心。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财政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且有些问题相当严重。以河南省商丘市为例,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县乡财政困难加大,拖欠公教人员工资问题相当严重。截止2000年6月,全市县、乡拖欠公教人员工资达4.5亿元;二是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滞后,管理较为薄弱。由于以往政府债务没有归口管理,责、权、利和借、用、还不统一,财政部门无法量化债务总额,债务规模得不到有效控制,以致债台高筑,截止2000年10月,全市政府外债(利用世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余额34532万元;政府内债(县乡政府债务和国债转贷)余额97653万元,如果加上地方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形成的不良资产,债务规模更大;三是财政纪律松弛的状况没有根本好转。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一些地方和部门大量资金自收自支,在预算外、体制外循环,形成预算外挤预算内,费挤税,侵蚀了税基,制约了财政收入的正常增长,加剧了财政分配秩序的混乱;四是政府债务规模在呈继续扩大之势。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和借款单位,往往只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少考虑自身的配套能力和债务风险,偿债意识差;个别地方存在着短期行为,一味追求“政绩”,只考虑上项目,不考虑如何还贷。在借款项目的管理上,重上项目而轻管理,造成贷款效益差。因而,在偿还债务的高峰期到来之时,贷款使用单位无力归还,大都落到了政府的财政部门。针对财政风险这一严重问题,商丘市政府认真分析了债务形势,研究和制定了一系列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措施和方法,切实解决政府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化解因政府债务而形成的财政风险。他们的做法是:

    一、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建立消化债务责任制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在搞生产和建设投入时,不注重自身的还贷能力,大举借债,因而造成债务规模不断扩大,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加大。商丘市政府规定: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在举债项目时,既要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又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论证借款项目的实际效益、偿还能力和本级财政的承受能力,在“借得巧、用得好、还得起”上下功夫,以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各县(市区)、乡镇一律不得擅自增加新的政府债务。各级政府债务要严格控制在国债转贷资金、国外政府间贷款等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债务规模不得超出自身还款能力。政府不得为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提供借贷款的担保。严格考核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在任时的债务增减变化情况。对乡镇政府债务较多的,制定出具体的减债时间表和可行的减债措施,坚决杜绝旧债未还,又添新债。他们还依法处置乡镇政府兴办乡镇企业形成的债务。乡镇政府借款用于发展乡镇企业形成的债务,企业仍正常经营的,逐步办理债务划转手续,由企业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乡镇政府为乡镇企业担保形成的债务,凡能用债务人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更换担保;乡镇政府借款用于兴办公益性事业形成的债务,由乡镇政府制定计划,分期偿还;乡镇政府借用上级财政的信用资金,按照商财预(2000)86号文件精神,认真清理偿还;乡镇政府的各类借款利息,凡超出国家同期法定贷款利率的,按同期国家法定利率计息;对未经合法授权,采用不正当手段,以乡镇政府名义向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用于个人盈利性经营活动形成的债务,则从乡镇政府债务中剔除,由有关责任人承担还款责任。该市计划通过几年或更短的时间使政府债务有明显的减少。各县、市、区政府在核实债务的基础上,同乡镇政府签定消化债务责任书,提出每年的消化目标,使过重的乡镇政府债务逐步加以消化。

    二、加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督

    按照国务院、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的政府债务归口财政部门管理的要求,商丘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全方位地参与贷款的申请、使用和偿还等管理工作。市及县区计委在项目审批立项时,也认真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意见,并吸收财政债务管理人员参与借款项目的立项申请和筛选工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每一笔借款项目都严肃认真审核其财务偿还能力和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科学预测偿债能力,避免了因举债不慎而带来的债务风险。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他们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外贷款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贷款手续和财务程序,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

    三、建立债务预警制度,规避政府债务风险

    为了加强债务预警管理,规避政府债务风险,商丘市从市到各县(市区)都根据自身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财政收支状况,研究适合自身特点的债务风险预警指标系统,对政府债务进行监测,当债务余额超过规定的警戒线以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债务规模,防止发生债务清偿困难。市财政对那些人均财力低,配套资金不能落实,偿债能力差且贷款规模接近或超过债务警界线的县、乡,不再考虑新的政府借款项目。债务管理部门定期向同级政府报告债务动态情况,并对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债务项目发出警示,及时采取措施,规避债务风险。

    四、实行项目债务责任制,确保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商丘市各级政府为合理使用、管理贷款资金,层层建立了严格的项目债务责任制,以规范的形式明确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法人应承担的管理和偿债责任,确保举债项目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他们对因发生决策失误和管理失败的有关责任人员区别情况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他们还规定政府部门主要党政领导和项目法人升迁,其在任期间形成的债务多少、项目有无偿债能力,作为离职审计和考核政绩的内容之一,对其任职期间造成政府债务过大,未达到预期效益的,不得提拔和易地做官。

    五、坚持谁借款、谁还款的原则,按时归还到期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必须由本级政府负责偿还,上级政府不代为偿付。这是商丘市化解财政风险的又一做法。县(市区)、乡镇政府转贷的各项借款和由担保形成的债务,政府财政部门按转贷协议和担保的有关规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不能按期归还时,上级财政通过预算直接扣减税收返还资金的办法归还。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健全了政府债务的借、用、还监督机制,加大了还款管理力度,避免发生新的拖欠。

    六、建立偿债准备金,确保偿还到期债务

    商丘市规定:各级政府要结合财力状况、借款规模,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债务清偿基金,作为还债准备金,由财政总会计开设专户存储。对于拖欠的外国政府贷款,按要求于2001年底以前全部还清。确有困难的县(市区),也制定出了分年度还款计划,于2000年11月底以前逐级汇总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通过财政手段在一定期限内逐年归还。商丘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已经初见成效,其表现为:

    第一,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更新了理财观念。县、市、区以及各乡镇政府,都把解决政府财政活动中的“缺位”和“越位”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规范政府自身的行为。现在,企业所需资金都通过市场融资去解决,政府不再“越位”帮企业筹资或融资。

    第二,科学界定预算支出范围,调整支出结构。全市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都明确规定了财政支出的重点,即:保障公共支出,保障政权建设的需要,保障教育、科学、农业、文化、卫生、养老金等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全市对现行预算项目进行了必要的清理。

    第三,采取积极措施,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市财政部门以积极的态度做出了符合实际的测算,加快了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准备工作,将于2001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

    第四,在部分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建立财会中心。他们在行政单位比较集中的市委、市政府两大院各建一个财会中心,人员从各单位现有会计人员中经过严格考试选拔确定。市财政部门已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将于2001年元月1日正式执行。

    第五,实行预算内外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目前,市财政部门已制定出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办法,布署、审定、汇总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市政府准备成立政府采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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