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水有多深-地理属于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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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成熟的男人。用我的某一部分经历来看,成熟的男人会情不自禁地为某种不可改变的伟大现实而悲哀,同时还拥有一个可以安心在枕头上做梦的家。不过,我总以为成熟的代价太大了。那天,我丢下手中笔,独坐在自家的阳台上,正起劲地享受着难得的思维空白,一个亮光在思想的最深处冒出来。随之没来由地想:人其实永无摆脱听命他人的可能。因此人才如此珍视自己的情感。

    我们的居所靠着碧波万顷的东湖。窗户外面,罕见地生长着许多树木。在过去的很多夜晚里,都能听见这些树木发出一阵阵的林涛声。我很喜欢这林涛声。每当它响起来时,因年龄增长而变得静谧的心中就会涌起让人激动不已的美妙的灵感。为此我时常在太阳刚刚升起或者刚刚下落的时候,沿着熟悉的街道,走向树林的深处,而与这些树林融为一体的时刻也是城市最美丽的时刻。

    在绿叶如茵的季节,地平线上的太阳从树林对面透过来,四周光影灿烂色彩迷离,一个人置身其中,就像琥珀里那只一亿年前的小虫。那个专事命运安排的人指派我在冬季来到人世。这种时节,首先是白杨与垂柳的叶子变黄了,随后就轮到被我们叫着法国梧桐的垂铃木叶子与绿色告别。在落叶乔木中,最后让叶子枯黄的总是枫树。在这些卷入城市生活的林木中,还有一种树叫旱柳。这树的名字是童年留给我的记忆。旱柳长在乡村生活的山路旁,从前的姑娘们爱用它来打制装嫁衣的箱子。旱柳长在城市里却无人认识,它那长长的花穗被空气中的粉尘染得黑黑的,样子也不大招人喜欢。城市的人们只当它可以净化空气,只当它是一树绿阴,当它枯黄了就再也无人注意。黄叶飘飘,宛如生命在翻动着画页。每逢这样的早晨与黄昏,就能看到所有正在告别不再岁月的树木上,所有行将逝去的黄叶,还有在黄叶下眺望的人,全都成了地平线上绚丽的太阳。

    有一天黄昏,在记不清走过多少次的树林里,出现一处没有草茎灌木,也没有苔藓地衣的光秃地面。地面有几尺宽。它在树林的边缘露出一点模样,好像身后还有羊肠小路蜿蜒。

    那是一个我从未发现的路口。

    或者还应当说,只有像我这样在城市外面生活许久的人,才会将城市里如此细小的地理叫着路口。

    曾将自己在这一带的行踪努力地回溯过,终归没有想起什么。但也没有认为这是自己的粗心大意。这样的路口本来就应该属于城市。城市的路口都有醒目的红绿灯,都有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能老远瞧见的指示牌。就是一条小小巷子,都会在进出口钉上一块老大的铭牌。只有乡村的路口习惯地藏在地理与植被的背后。从记事开始,很长一段时间里,自己就一直是这么对待乡村地理:哪里有小路,哪里有山径,从哪儿能够滑进捞小鱼儿的深涧,从哪儿可以爬上有小兽出没的山崖。一切都像是生长在自己的基因里,无需刻意做什么,只管迈动双腿就能达到想达到的目的。

    山野里最年少的东西都有百年以上的岁数,人的寿命再长,面对它们时仍然是幼稚小儿。自然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智者,只要与它相处,一个人就会不知不觉地强大起来。我一直心存如下判断:如果没有乡村与自然的教诲,人一定没有力量在城市里面对那些灰头灰脸的摩天大楼。

    黄昏的太阳一如往日,满林子的黄叶正在努力地炫耀着最后的辉煌。铺满落叶的湖滨大道见不到别人,与幽静的夕阳做伴,心中纵然有一千种滋味也难说得清楚。在楼群中呆了一天一夜以后,猛地见到树林后面的东湖,情绪总是免不了要暗暗惊讶与激动。东湖大得像一个海湾,望着水面无边的地方,感觉那里应是它的出海口。让我很难将身后那些鳞次栉比的楼群与眼前烟波浩渺的湖水连在一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竟会鱼龙混杂到要与人类的雕虫小技息息相关。每每想起这些,就会为人的拙劣而脸红。追究起来,正是它使自己一次次地徘徊在这条路上。

    还是那个黄昏,一个从乡村来的男人冲着我大声说:喂!

    到新华路怎么走?

    从乡村来的男人迷路了,找不到他要去的地方。他的话非常直率,没有先生小姐或师傅老板的导语,一上来就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内心想法。他一路上问了四个人,结果越走越不像先前走的路。要去的新华路在江北,这儿已是江南。两地间的距离,就是坐公共汽车跑也得一个小时。

    我只好告诉他,他这样问话,在城市里会被看做失礼,别人有可能故意指错方向。

    从乡村来的男人说,他知道这一点,所以总是往别人所指的相反方向走,结果还是走错。他还说自己刚来时,也是问路,在街上拦住一个女人叫她小姐,结果那女人当众回骂,说你老婆才是小姐。女人还想用高跟鞋踢,被他一个侧跳躲开了。后来他又冲着一个男人叫老板,没等他说出后面的话,那男人就吼起来,说婊子养的才是老板。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在城里问过路。今天被逼急了,本打算买张交通图,一问价,却要五元钱,他舍不得花冤枉钱,这才又开口问路的。

    从乡村来的男人其实很聪明,我将他要走的路线说上一遍,他就记得清清楚楚,然后招手拦住一辆从面前经过的公共汽车。公共汽车走出几十米又停下来。那个从乡村来的男人半个身子吊在汽车门口,车内像有人在将他往外推。我赶过去,车上的人说出的理由,其实也就是乡村里的人在旷阔自然面前养成的那种一切都有些随意的习惯。我告诉车上的人,这个从乡村来的男人正在汉口最繁忙的街道,整修最最臭不可闻的下水道,这种苦活即使是在乡村中苦惯了的男人,也只有极少数干得下去,所以他们不应该为着一点借口嫌弃这些人。车上的人不做声了。从乡村来的男人却来了骨气,不肯坐这趟车了,要售票员将钱还给他。男人拿到车票钱后,跳到马路上,瞅着远去的公共汽车恶毒地说,明天开工后,他就带两块砖头进下水道里,不出三天,江汉路就会漫成臭水沟。从乡村来的男人决意不再坐公共汽车,他要一路走过去。一个人走在路上不会有那么多的管束。

    听着步步远去的声音,我感到那口音很耳熟。这种因素使我在他消失之后还想着要寻找他留下的踪迹。结果,我发现了从前一直没有发现的路口。事情的起因就是这样简单。路口就在一排大树下。只要我在过去的时光里,稍作留心就会发现,我却将它一直留到现在。这有点像男人都曾经历过的邻家女孩:天天从她窗前经过就是没能看见,等到经历了太多以后,站在自家门口稍作喘息,蓦然遇上时,禁不住懊恼先前所有的胡闹。

    从未走进过的路口前面,有几棵法国梧桐和白杨没有去数,我只数过那三棵土里土气的旱柳。在乡村,这样的树被叫做臭柳。

    臭柳或者旱柳们紧挨在一起,不仅像路障,连路本身都挡住了。

    紧挨着路口有一扇门。小时候听过传说,只要围着有灵性的大树转上几圈,大树就会变成一扇通向宝藏的大门。在思想和肉体都成熟的今天,我仍旧喜欢神话。神话仍旧是我情感思维的一部分。但我已不再把那些奇怪的门当作通往幸福的捷径。轻轻地推它时,生锈的门轴发出一阵撕裂般的声音。有门的地方就有路。门后的路绕过湖水一角,悄悄地伸向湖心。一群过冬的大雁在水面上无声地掠来掠去,间或有一两声叫唤撞上心头,我清晰地感觉到,在心灵最深处有一种东西回应了一声。

    这种感觉让我在继续行走时略事迟疑。这样的地方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哩?我的决定让我的脚步仍旧向前。这是我人生的性格。很多次在面对同样的问题时,我总是宁可冒险选择前进而不肯寻求稳妥而有所后退。我一向认为自己在任何意外面前都能坦然面对,虽然不全是心如止水,但被称作波澜不惊是丝毫没有问题的。自从来到这座城市以后,荣也荣过,辱也辱过,就连乘坐的飞机都摔碎过,还有什么不好经历的!不停地往湖心走去时,一阵风从大雁的翅膀下刮过来。看得见先是水面起了涟漪,紧接着空气簌簌地颤抖起来。眼前的林子整齐地低下树梢,将一阵涛声惊心动魄地掀起来。我的心弦顿时绷得紧紧的。

    在居所里,听惯了这片树木发出的涛声。许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刻,这林涛穿窗而入渗透到我沉睡的心里,通体有一种洗浴之感,醒来时还能记起昨晚的收获。过去的日子里,也曾在别处痴迷地用全身溶入这林涛。此时此刻,林涛一响,除了肉身以外,在血液与神经中漂移的东西全都不由自主地升腾起来。听得见连绵不绝的林涛声里,有一股特别坚韧特别沉郁的力量,它将林涛撕成一丝一丝如细麻,又将这些细麻一丝一丝地拧成一股绳索,然后凭空而下,连接起天地四方。有片刻间,我怀疑自己的听觉神经是否在哪个部位出了问题。因为唯有松涛才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城市里可以有林涛,这已经是城市生活中不争的事实。城市也会偶尔容下一两株松树,由于不能成林海,也就发不出松涛声。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一座城市是一个地区里人的欲望的总和。

    所以城市里家家户户的门总是紧闭,不想他人窥见自家可能的奇迹。

    路口后面,那扇虚掩着的门,是否成心想藏起这个城市的奇迹,等着在哪天给我一个意外与惊喜?

    在城市里行走,万万没有想到,那最不可能是松涛的声音,的确就是松涛。

    在童年的乡村,自己曾早早地将风声分成林涛与松涛来听。

    乡村中世世代代的人总是听着林涛与松涛,笼统地说一声:起风了。隔一阵才又说是南风或是北风。起南风时,南坡上的阔叶林会响。起北风时,北坡上的松树林会响。有一天,我对他们说出林涛这个词。乡村中人虽然正经读过书的人不多,能背诵《三字经》,能讲得出完整的《水浒》和《三国演义》,能将《增广贤文》熟记到凡事脱口而出的人,几乎每个村落里都有好几个。他们不说林涛,但能理解林涛的意义。隔了不久,我进一步将松涛从林涛里分出来。因此松涛的出现,有人才预言,我将肯定可以进城做事。林涛和松涛这样的名词,不是我创造的。我只不过比别人早几天读到描写它们的文章。

    对林涛与松涛的辨别其实并不难。松树是针叶。一簇簇针状的叶子,理所当然地将扑进自己怀里的风梳成数不清的细丝。这些细丝拂过松针,宛如一束马尾摩擦着二胡上的银色的琴弦。针叶树种在童年的山中只有松树和刺柏。那些随处能见的太多种类的阔叶树,遇到风时,大大小小的叶子一起摇动起来,就成了那位从武汉来到我们乡村的女老师所弹奏的脚踏风琴中的簧片。这样说并非有意夸张,阔叶林涛与松涛确实存在着二胡与风琴的区别。

    十二岁那年,曾读到了这样的警句:诗不是人的全部营养,食物也不是人的全部营养。在读书期间的所有假日里,我必须成天上山砍柴以缓解家中收入的窘迫。在乡村这样的孩子有许多。大家都会在夏季还没过完时,就将附近山上的灌木与茅草砍得精光。以至冬季来临后,这些孩子必须结伴走上二十华里,沿着羊肠小路爬进深山,才能找到可以砍割的柴草。深山里,阔叶林早就在霜的打压下,秃着期盼春天的枝条。它们几乎不再发出声音。只要涛声一起,必定是松树在风中呼啸。在沉重的负担下只有松涛忠实地陪伴到底,除了是诗歌吟唱,还是孩子们的呼吸吐纳。

    生活在乡村,没有哪一天能够离开山。一道大别山脉,数不清多少山山岭岭。一座城市有多少高楼也是个数不清的问题。站在任何一条马路上望见的都是高楼。不同的是,若能登上那座最高的楼,还是能够发现城市的边缘。山里则不一样。我曾经多次站在名叫天堂寨的大别山主峰上向四周眺望,不但无法望见山的尽头,就连脚下的最高点也好像比远处的山矮半个头。除了那些高达数十层上百层的高楼外,城市的多数高楼没有正式的名字。通常人们叫它一号、二号、十七号或者三栋、四栋、十八栋。乡村的那些山也不是常有名字,一旦有了名字那后面肯定伴随着一段动人的故事。譬如留给我最深的乡村记忆的小镇,出门不到五里的那座貌不惊人的黄土岭叫做军师岭,离去不远的一些山峰分别叫做鸡鸣尖、仙人台、离书坳。还有一些听起来简直匪夷所思的山名:倒挂金钩、兔子归窝、美女显羞。

    相比之下,那些叫做佳丽广场、财神广场的著名大楼,便显得太没内涵了。在武汉只有一座楼能与乡村的山名媲美,那座楼叫黄鹤楼。如果没有这段“夕人已乘黄鹤去,白云千载空悠悠”

    的千古绝唱,如此巨大的城市,只有财富流传,真是太可怕了!

    冬季到深山砍柴的半路上有一座山叫乌云山。山腰上有一棵千年古松。每次砍好了柴,饥渴交加地往回走时,并不是盼着望见家门。只要抬头,心里就会想怎么还看不见那古松。从望见古松到瘫坐在古松下,才敢在心里长长地吁一口气。坐在古松下,迎着夕阳,望得到十里外的家门。这样清明的天空,就是刚被雨洗过的城市也只能望洋兴叹。古松树冠如华盖,在它的荫护下,山里所有的风雨都浸不透一个人疲惫至极的身子。我见过古松用全部的树冠顶着白的样子,那时它差不多就是我读过的所有童话与神话里神仙的样子。在仿佛总也走不完的山路上,我确实梦想过,有一个法力无边的人来赐予美好的生活。古松在里的形象被同伴们说成是老了。同伴们还进一步引申说,凡是老了的东西都会死去。同伴的话竟然一语成谶。那场融化后不久,古松在挺立了一千年后,怦然倒地。一些手执利斧的男人,像弑父一样屠杀了它。现场我没有赶上,我只看到满地木屑。那些木屑白嫩嫩的。在我拥有自己的孩子后,每一次触摸到她的肌肤,我都会想起古松最后的木屑。苍劲的古松化作碎片,给世上留下经久不灭的婴儿奶香,和生命早期的娇媚。我将那些木屑收拢起来,小心翼翼地装满一只竹篓。因为这些木屑,家里整个冬天都弥漫着松脂的清香。一千年长成的古松并不是说砍就可以砍的。前去阻拦的人无法反对要砍古松的理由。那个领头的人用一种引诱的语气说,城里要盖一座最高的楼,没有这棵树做龙骨大梁,高楼就盖不起来。那天发誓要与古松共存亡的人不少于两百。他们轻而易举地就被这番话征服了。

    在我进城的那一年,还牢牢记着当年古松被砍倒时大家说过的话,他们想到城里最高的楼上看看,做成龙骨大梁后的古松是什么样子。我在城市里走动了很久,真想替父老乡亲寻找一个满意的答复。最终结果是我的放弃。我寻找越多,答案越荒谬。古松在城市的高楼面前,正好应了那句话:英雄无用武之地。楼房盖得越高,越是不需要大树派用场。我只能选择遗忘而不再去面对古松到底作何用处的真,城市是乡村毕生的梦乡,我没有权力打碎它们。

    那个时代的孩子对城市的经历几乎一样。最早知道的城市是北京。北京印在语文课本上。老师在教识字课时,大声领着我们朗读说:北———北京的北。随后又说:京———北京的京。在北京之后,莫斯科作为与苏联社会帝国主义意识形态战争的附属物,曾经充斥在所有的文章与话语里。那时候听到的全称是莫斯科当局。排在莫斯科后面的城市是纽约。美国的首都华盛顿进入我们的知识视野是很久以后的事。纽约能排在华盛顿前面,得益于华尔街上的金融风暴和曼哈顿黑人聚居区里的骚乱,那些迹象曾经被说成是美帝国主义行将灭亡的特大喜讯。乡间公路上因此出现欢欣鼓舞的游行示威,支持黑人兄弟们的抗暴斗争,并拼命地跟着别人一道诅咒华尔街的后台老板们。

    三十年后,我站在华尔街上,最早关于纽约的这些东西在记忆里情不自禁地跳了出来。我对自己幽默地一笑,然后拉开架势,以正对着华尔街口的教堂为背景,拍摄了几张能够证明自己曾经与华尔街同在的照片。

    这样的过去只配成为现在的笑谈。武汉不一样,一旦进入个人生活,便成为心中永远也解不开的情结。这不仅因为它离老家最近,还因为那一年母亲进城求医,记忆中是武汉医治好了重病的母亲。

    多年后从乡村来武汉,没有街头浪迹的经历始终影响着我对城市的了解以及对城市的感情。

    城市是人趁上帝做梦时,匆忙发明的一种专门供人享受的东西。

    白天,每一个人都在忙得不可开交,城市便总是灰头灰脸的。城市的美丽属于夜晚。在一万种灯光的投射下,每一个人都会在它的妖娆面前身不由己地放弃自恃,在心里拾起最轻松最能感动自己的幻想。城市在世界中的位置节节攀升,源于今天的人几乎将力量都使在城市的身上。在温情脉脉的感动中,城市不动声色地夺走了一批又一批人的精神资源,使其更能和谐地共存于物化的旋律之中。

    湖上的风在大雁的翅膀下刮得更猛了。

    迎着风,大步紧走一阵。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能让心里产生怀想的松树了。松涛声忽然间变得缥缈起来,好像经不起北风的搜刮,一下子逃逸到高空。我没有停下。从前的经验一下子苏醒了。我意识到松林就在眼前时,一棵五十岁左右树龄的松树便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不管是在高山大岭,或是在田野湖畔,天下的松树全都一样,只要有上几年树龄,松树就会凸现出与世上繁华格格不入的性子。南方最冷的日子正在来临,可是我的周身如同火一样发烫。当我的手触摸到松树的身子时,一种震颤顿时横亘在胸膛里。松树有一大片,每棵都很粗壮高大,落下的针叶在地上铺出一遍金黄。在松树林的深处,一对情侣正在忘情地发泄着他们的爱情。城市爱情不在乎有人打扰,何况眼前的松树有足够的尺寸作为屏障。松树没有人来人往的抚摸,这使它的周身粗糙如初。那种滋味进入心里,眼前立即闪动着乡村被风霜磨砺过的面孔。久违的松树通体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松脂香。在目光平齐处,有人用小刀刻出一只心样的图案。图案上面布满一滴滴的松脂。刚刚凝固的松脂软软的,手掌搁上去,还能被粘住。几个不大的气枪弹孔,被松脂塞得满满的。松脂凝固后都会成为坚硬的结晶体。

    在劳动中爱过的乡村男人,最会形容那些浸在汗里的乳房。

    他们说那是一块还没干透的松脂,粘上手就扯不下来,好不容易扯下来,十天半月还能闻到嫩腻的肉香。我将手紧紧地搁在松脂上,耳边又能听见那些大大方方地裸露着白而饱满乳房的女人,在田野里发出放浪的笑声,以及男人们由衷的惊呼。

    乡村的孩子,曾经好久不理解成年男人,为何将身边最美丽的女子,叫做五百瓦电灯泡。我们那被叫做五百瓦电灯泡的女人是位赤脚医生,一年里难得见到她下地干几天活。只有在双抢与秋播最紧张的时候,她才出面收获稻谷和播撒。她一出现在田野上,男人就像疯了一样,每个人都要大声叫上十次,说五百瓦电灯泡都有了,今晚搞夜战吧。轮到生产队长说话时,他总是说:好吧,大家想搞夜战,那就搞吧!五百瓦电灯泡被成年男人们叫了几年后,孩子们才晓得,这话是瞎子三福最先说出来的,形容赤脚医生那对像是许多松脂堆起来的乳房。老家有电灯是此后十年的事。我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生下来就看不见东西的三福,竟然能将电灯泡这种东西与女人的乳房联想到一块。

    男人一旦有了对女性身体最美丽地方的深刻体验,自然会惊叹瞎子三福所形容的美妙:性感的乳房确实能让男人眼睛变成五百瓦电灯泡。

    在成为男人之前,我曾经盯着瞎子三福追问过几次。每一次问时,他都要我上山爬树,给采些松树上的结晶体。

    三福告诉我,这种结晶体就是松香。

    三福能拉一手动人的胡琴。没有干部和党员的时候,他还会替人算命。眼睛白得像乒乓球的瞎子,常说我二十岁以前一定可以进城做大事。我已经记不起来,自己喜欢三福,究竟是因为爱听他的胡琴,还是爱听他的恭维,但我从未细想过他为什么要对所有孩子说类似的话。关于城市的模样,三福有时候会说,九十九个垸子连成一片就成了城市。有时候他又说,城市是将世界上最好的垸子拼在一起。三福还让我给刚从城里来的一个“右派分子”弄过这样的松香。“右派分子”也会拉琴,他拉的琴与三福的胡琴不一样,很像半只葫芦。“右派分子”将它叫做小提琴。他没有像三福那样用松脂作松香。“右派分子”经常收到城市里寄来的钱,他用这些钱到镇上去买回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真正的松香。“右派分子”在三福的隔壁住了三年,他们之间很少说话。别人都认为“右派分子”瞧不起瞎子。三福却说他们是在用琴声交谈。“右派分子”在冬天里也要到深山里砍柴,我与他在古松下碰过面。他的柴担比我的柴担小,但他没有在一个少年面前害羞。他说他的才能不是力气而是智慧。“右派分子”经常手里捧着一些我们从未见过的东西,一个人站在家门口出神。遇上心情好,他也会将这些城里人用的东西给我们看,并讲给我们听。乡村的人都对“右派分子”夹在红色塑料封皮笔记本中的电车车票感到好奇。“右派分子”从位于汉口六渡桥的家里到武昌水果湖单位上班时,每天都要买这样的电车车票。“右派分子”说,城里的人都有一大堆这样的车票。还说城市离不开他,要不了多久就会请他回去。三年后,“右派分子”真的被人请了回去。

    三福在“右派分子”离开乡村的前两天同其干了一架。起因是“右派分子”发现三福一个人悄悄地摸进他的屋子,并将一样东西塞进荷包里。“右派分子”于是堵在门口高声叫捉贼。三福不许“右派分子”说自己是贼,循着声音上前揪住“右派分子”,要撕他的嘴。“右派分子”不晓得老家流传的秘诀:同瞎子打架,千万别让他揪住。一旦被瞎子揪住,要么是他将别人打死,要么别人将他打死,除此之外他是不会松手的。眼看着“右派分子”要吃亏,生产队长赶来了。生产队长威胁说不再让三福“吃五保”了,三福这才松手。生产队长也认为三福拿了“右派分子”的钱或者粮票,三福执意说没拿,但又不肯让别人搜身。三福说不让人搜身时,一双瘦得只剩下几根青筋的手,像吃了朱砂的公鸡的爪子一样颤动着。生产队长不敢拢身,就要“右派分子”自己上去搜。“右派分子”也不敢。最后仍是生产队长想出办法,让人将像五百瓦电灯泡的赤脚医生叫来。赤脚医生往三福的面前一站,三福就变得乖巧无比,任凭一双白白胖胖的手,从荷包里搜出那张我们曾经见过的,从汉口六渡桥到武昌水果湖的一路电车车票。“右派分子”百思不得其解地问,自己屋里什么东西不好,干吗要偷早就作废的电车车票。到这一步时,生气的是生产队长,他大声地警告,不许“右派分子”再说偷呀贼的,不然就要扣发他的基本口粮。生产队长还说,既然这张电车车票已经无用了,那就送给三福。当着大家的面,生产队长让赤脚下医生再次伸手将电车车票放回那只荷包里。

    上高中时,瞎子三福走了。三福是自己将自己勒死的。死之前,三福胡琴上的一根弦突然断了。三福随后忧郁地说过几次,他连琴弦都配不上一对,活得真没意思。我对他说,如果我在二十岁时真能进城做事,我给他买一把最好的胡琴,并请他到最好的剧场去演奏。三福说只要能到城里去,哪怕在街头拉上几曲,他也能心满意足。我又说,如果二十岁时进不了城,我就要将他仅剩的一根琴弦扯断。三福听了直笑。后来他突然问,不晓得天堂里有没有城市?还没等到我回答,他又说,其实城市就是天堂。几天后的一个夜晚,三福从胡琴上卸下那一根仅存的弦,勒在自己黑瘦的脖子上。三福死后,那张电车车票还放在上衣荷包里。电车车票上有一个用红铅笔胡乱画出来的8字。“右派分子”说过,红字是车上售票员画的,8是售票员的号码。车票划过红就不能再用了。大人们埋葬三福时,将那张电车车票好生地放在他的衣袋里,并且不无羡慕地嘱咐死去的三福将电车车票揣好,若是弄丢了,只站在城市门口,就太可惜了。

    我从松树上抠出那实在不能叫做松香的松脂,放在掌心里慢慢地碾磨。乡村之事,一想起来,眼眶里就全是泪水。

    有几分钟我像瞎子三福一样什么也看不清。那些将叶子丢光了的白杨、旱柳和法国梧桐不声不响地立在风中,做出一副互不招惹的样子。

    松涛紧一阵缓一阵。

    从松林深处传来恋人们的声音。他们也会说松涛。他们要松涛为爱情作证。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不合时宜地老在什么地方徘徊,总会在人的世界里引起别人的警觉。那两个人觉得我打扰了他们,一股窥视的目光老在我的身上绕来绕去。我不得不回头用自己的目光堵着他们的目光,直到他们离开松林。

    放在以往,这样的心情,我非得仰天长啸才能排解。日子也不用退回太多,三五年就行。如今我对自己有了新的发现。我的胸膛开始变得像一只酿酒的坛子,世事放进越久,回味起来越醇。或者说像一棵松树,活到岁月最深时,方才悟得人生的各种滋味。一个人不是时常能与历史与现状的契合点遭遇的。一旦这样的幸运降临,任何形式的欢呼与呐喊反而都有矫情之嫌。

    在我准备在松涛里呆到天黑时,那对恋人又悄悄地转了回来。这一次,他们一直走到离我不能再近的地方。被爱情燃烧着的女性总是如此美丽,那个女孩用满是柔情的语言说,她认识我,她在电视里面见过我,她从精巧的坤包里取出笔和纸要我签名。我用她的纸和笔写了一句与城市有关的话,并落了款。那句话的准确意思已经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自己最后写的几个字是:题于东湖松树林。美丽的女孩实际上也不在乎我的题词与签名。她甚至没看清我写的是什么就匆匆地抬头,说她周围的女孩都喜欢我的小说,都在等着读我的新作。她眼里放射着一种比爱还要迷人的光泽,仿佛身后不存在另一个男人。男人被自己的女人逼得非说话不可。他说他只听说写诗的人喜欢自杀,写小说的人应该比诗人实在。他还说像我这种地位的人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听得出来,这话的弦外之音是怀疑我有轻生倾向。当我发现在女孩美丽的温情后面同样存在着与男友相同的揣测时,心里立即冒出一种近乎恶毒的念头。我准备告诉他们,在这座城市里自己拥有不少物质上的优越。这些念头最终没有形成语言。我只说自己不喜欢吊死鬼的样子,如果死亡不可避免,我会选择一种可以保持住自己形象的方法。

    这是我在这座城市里不多的几次幽默之一。其余时间,我总是认真地想用自己的举止与行为来影响城市。

    所以我活得很累。所以我需要每天早晚从居所里出来,到树林里走一走。

    我没能在松林里呆到天黑。这一点,在不经意间与乡村经历形成一致。

    山里的树,一到晚上就变成了黑森林,就是在黑暗与光明面前生活得毫无区别的瞎子三福,也不敢去黑森林。那个美丽的女人不知是在对谁说:天好黑哟,走吧!我就跟着他们离开了湖畔松林。女孩说她要晓得我的住所在哪里,日后她在同事朋友面前炫耀时,可以用我窗口的灯光作证。我蓄意将他们领到院子里生长着几十棵高大乔木的住所外。在将自己的窗户指给他们看时,窗口有种鲜艳在冲着外面灿烂地绽放!身旁的女孩小声嘀咕起来,她看见那份灿烂是一束鲜花。男人当即附和,说的确是鲜花!并说如此美丽的窗口后面一定有个更加美丽的女人!我再次为他们的目光短浅感到深深遗憾。鲜花在我的窗口绽放,一定是因为我的妻子。我深爱的吃着轮船运来的粮食、喝着水龙头里自来水长大的妻子,她是我在上帝那里为自己定做的生命的另一半。一个夜夜都在梦见乡村的浪漫男人,一旦非常清醒地爱上一个为城市而生的女孩,同时也被那女孩所爱,他的人生就会变得完美丰富。虽然他们对我心爱的女人表现出了足够的尊敬,我还是要指出他们的欠缺。他们应该看得见我的窗外有一株高大的香樟,并且另有众多的稍小的香樟紧紧烘托着我们的房子。

    同松树一样,香樟属于原野。年轻的城市承受不起它们一不经意就活上数百载的福禄。香樟长在高楼下绝不是城市的骄傲,相反它应该是乡村的奇迹。也就是说城市不管往前走了多远,总也丢不下乡村给予的血脉。香樟生长在乡村时只是一道风景,在城市里则成了一种纪念。窗外的香樟已在泥土上与天空中生存了二百年。万里长江每年夏天都要汇集七万个秒立方的流量,汹涌奔来武汉。在年复一年洪水的摧残下,这座千年名城能幸存多少二百年前的物什?洪水是个来去匆匆的野物,它席卷了所有无根的东西,有根的大树责无旁贷地成了城市的中流砥柱。

    那么多的树,那么大的树,竟被人熟视无睹。然而,那些花枝还没招展,就让人兴奋起来。树木不是为花生长的这是哲理之一。花只是树木在不同季节里的不同表现。这是哲理之二。

    城市是什么?城市是一个被男人宠爱着的少妇。它的骄横,它的媚嗲,都是男人千姿百态地想象的后果。乡村是在生活的酸甜苦辣中从年轻一直泡到年迈的母亲。

    香樟茂盛的样子极像穿着孕妇衣装的女子。红透的花儿像风中的松树树冠那样在窗口动情地摇晃着。那是康乃馨。是所有安心下来居家过日子的女子的最爱。从康乃馨身上感受到无拘无束的神韵,会令人记起原野间那些漫无边际地尽情开放的烂漫山花。一个人埋在地理中的情感越深,对地理的建筑就会越高。时至今日我还在后悔,如果自己再有一次可以用生命来置换的爱情,就应当带着深爱的女孩到荒郊野外,用一双曾经熟练地砍倒柴火的手,当面从荆棘丛中采摘一捧她永远也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再配以几枝松枝。让她抱着这样的花束,我再抱着她。我明白,这样的念头只是追忆似水年华,强调那一年我曾经选择了三枝玫瑰,本来可以登顶高唱大风飞扬,到头来只是快乐地轻轻哼了一支夜曲。

    文学史上曾有外省作家一说。这个词概括了从里尔以外的小城小镇来到巴黎的一群法国年轻作家,和从西伯利亚乘坐肮脏的火车来到莫斯科的一群俄罗斯年轻作家。来到城市的最初几年里,外省作家的感觉老在我心头萦绕。很多次外出后踏夜归来,走在熟识的街道上却浑然没有感觉。看不见松树,听不见松涛,街上的植物只不过是为了观赏,和一个人的人生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城市的情感,城市的历史,完全游离于自己的感官之外。一个人在成年以后才开始面对城市,无异于在对自己实行地理上的恐怖主义。地理可以超越,情感也可以超越———那是一个人强拧着自己的脖子做成的。经历城市最初的日子里,新的地理让我注定没有亲情,没有记忆,没有默契。甚至当我孤独地走在高楼的缝隙里,被街头飘来的一串萨克斯音乐所感动时,都不知道原因。

    简单的道理有时候反而不太让人明白。我的运气好,能有机会及时弄清一个真理:人是要回家的。

    在理想和梦境的城市里,人也不得不面对乡村小路尽头的老家。

    在家的面前,地理毫无意义。

    二000年五月,有机会去了一趟美国。行程的最后一天,我固执地跑到洛杉矶市外的大海里游泳。不少穿着泳裤的男人在临海的街头徜徉,任凭招摇过市也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从海里出来后,我也懒得换泳裤,随随便便地往上身套了一件T恤衫。才走几步路,就有人对着我窥视。经人提醒后,才知道窥视者以为我的T恤衫下面再没有别的纺织品。地理上的城市,就像洛杉矶海滨上身着T恤衫就能遮挡下体的泳者,不明不白,反而更能诱发各色的欲望。

    在天下所有能对人产生诱惑的物质中,城市是最大的诱饵。

    宣布拥有一座城市与一座城市是否肯拥有你绝对是两回事。

    了解这一点,对所有经历着城市和打算经历城市的人尤为重要。

    日积月累中,关于城市的感觉在我心中终于有了意义。这一点我一直在感谢爱情,还有那些在非艺术的环境里遇上的亲爱的读者。

    一九九八年夏天,为纪念自己遭遇空难一周年,我开始写一首关于圣洁、关于情爱、关于信仰的长诗《用胸膛行走的高原》。当我趴在写字台上忘情地写作时,百年来最大的一场暴雨正在头顶上倾泻。那场雨下了三天三夜。在写作长诗之前,我就应该去送儿子到老家县政府设在武汉的办事处,搭乘长途客车回老家度暑假。长诗写就后,暴雨还在下着。我将那沓诗稿从头到尾大声朗读了一遍,叫上儿子,出门在街边拦住一辆都快成为船的出租车。我们在六渡桥附近的一条街上下了出租车,顶着雨,低头一蹿,竟先进了紧挨办事处的一家私人药店。因为身上沾着雨水的缘故,我将拎着的包随手放在药店的柜台上。雨太大,当天的生意一直没有开张,药店老板的心情不好,他吼着不许我在他的柜台上放东西。我用城市的方言说,马上就会将东西拿开。我的不太流利的城市方言让老板一下子红了眼,他扑过来,抓起我的包,扔进门外的雨水里。在我愣着不知发生了什么时,老板继续吼叫着,用标准的城市方言,讥笑我还没在这个城市里玩熟。我默默地走进雨中,从水里捞起自己的包。回望年久失修的办事处,就像看见了自己的根柢。

    药店老板的轻蔑不是没有理由!我的确没将这座城市玩熟!

    那句话泄露的是城市最深的心机。城市在这一方面是不愿意拥有我的。

    城市的这种秘密,就像瞎子三福怀里揣着的那张电车车票。

    是城市就不在乎乡村。这场雨,它在一九九八年的夏天淹没了半个中国。城市四周,方圆几千平方公里的乡村一时间全成了泽国。一位在北京做记者的朋友赶来采访时,在出租车上问司机,如此岌岌可危的孤城,万一守不住了怎么办?司机平静地说,这么大的城市,国家是不会让它被水淹的,真有万一时,肯定会丢农村这个卒来保武汉这个车。我的朋友后来说起那位司机的心安理得时,愤慨地说了一句很难听的话。我劝他息怒,并问,有谁会在这种时候牺牲城市保护乡村呢?朋友顿时喑然无语。

    我们都记得一九六〇年前后的大饥荒,在远离城市的乡村,种粮食的农民饿死了很多,种棉花的农民冻死了很多。然而,城市不仅完好无损,它还反过来用积攒起来的粮票和布票,救济出产粮食与棉花的乡村。

    我不得不悲壮地认识到,在城市面前,乡村永远是一种宿命。

    我经常得去取信件和开会的单位,正在解放公园路与建设大道交叉处。路口上一直有个电话亭。那个电话亭是我与尚在城市之外的儿子说话的地方。那天中午,阳光很灿烂。树阴下摆棋摊的人生意好得出奇。我挂断打给儿子的电话从电话亭里走出来,心里正空虚,一个中年男人大大方方地走到我面前,亲切地叫我一声:老弟!中年男人是安徽寿县人,说是到武汉寻找失踪的妻子和孩子,来了一个星期,带的钱都花光了,希望我能帮一把,给些钱让他吃一顿午饭。他还没说完我就意识到,自己又遇上了一种新的骗人把戏。不过我还是将他的话全部听完。在故事的最后,中年男人添上一句与故事无关的话。他说:我一眼就看出,你是这个城市里唯一肯帮我的人。我嘴里没有做声,内心却颇为惊讶。我默默地从钱包里找出一张五元纸币递过去。他接过纸币后,像是怕自己的把戏被拆穿,一句多余的话也没说便匆匆往马路那边走去。待站到有一条车水马龙的大道阻隔着的地方,他才回头用一种不舍的目光望着我。

    这个城市里的乞讨者从来都是低三下四的,像他这样敢于将自己可能的施舍者叫老弟,并不完全是乞讨者的勇气与艺术。

    我明白,在自己身上还有与城市格格不入的东西。这类东西不会因自己在城市里生存地位的高置、生活质量的良好而发生变化。就算是有一天,肉体化入泥土,它也依然存在。这东西不完全是情感,然而在日常人生中,我们只有用情感来形容它。

    抛开情感,地理的常识会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与乡村毫无关系的城市。可常识不是真理。在美国西部的戈壁上就有一座与乡村彻底断绝了联系的城市拉斯维加斯。那举世无双的灿烂夜空,除了用奇迹来形容,任何词语都不合适。拉斯维加斯是用人的欲望堆砌起来的:爱赌、贪色、奢侈、浮华,所以它能超越地理常识。天下又有哪座城市能摆脱这些超地理的东西?

    拉斯维加斯只是体现了城市的一种极致。每一个来到城市的人都说自己是来寻梦的。梦是拉斯维加斯们在夜空里万般绚丽的幻影。人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堂皇地交付给梦,日常生活里的那些抱怨与指责,就没有了发言的权力。城市在收留许多梦的同时,也接纳了藏在后面的欲望。多数时候,人是无法拒绝荣华的。无论在怎样的生活里,荣华的基础都是建立在物质的优越之中的,荣华体现着物质生活的质量。人所拒绝的荣华,只是那些东西已经享受够了。没有深刻体验过荣华的人,是不可能拒绝荣华的,特别是那些号称清贫的人。坦率地说,我不仅需要一定数量的荣华,甚至还要求荣华必须具有质量,否则我就不会答应那个美丽女孩要看我的窗口的要求。甚至也就不会来到城市。荣华不用达到贪婪的地步就能改造一个人。就连我都开始不能适应乡下老家的起居生活,每一次风尘仆仆地回到老家,住上几天就开始数着日子,到离开时,心情已经有些仓皇了。

    在民间流传过这样的故事:从前人本是不死的,死的是蛇,人像蛇那样蜕皮。人在蜕皮时痛苦不堪,就想与那轻轻松松就死去的蛇作生存方式上的交换。主管天恩的那位,在人答复肯定不会后悔以后,安排了这项交换。不蜕皮的人很快就发现死亡已经临头,便毫不犹豫地后悔起来。所以说,人的本质是贪婪的,凡是没有得到的东西,人都想得到。为了能够得到,人会选择新的抛弃旧的。当新的东西到手后,人又会怀念旧的东西。从前,人是如此。今后,人仍将如此。

    有人这样形容过自己:他是一个在路上徘徊的儿童,手里拿着一分钱,却忘了母亲要自己买什么,怎么想都记不起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要买的东西最多就值一分钱。城市是乡村为着自己的需要而建设的。最终得到满足的是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不过,乡村里的人看见了自己的愿望近在咫尺,心里也有别样的满足。在所有对宇宙黑洞的解释中,最生动的一段文字是这样说的:你去过舞会吗?你看到过年轻的男孩穿着黑色晚礼服而女孩穿着白衣裳,他们手挽着手在四周环绕着,然后灯光变暗的情景吗?你只能看见这些女孩。所以女孩是正常的恒星,而男孩是黑洞。你看不到这些男孩,更看不到黑洞。但是女孩的环绕使你坚信,有种力量维持她在轨道上运转。这些文字用来形容城市与乡村也是合适的。城市毫无疑问,是被男人宠爱着的女人。人在城市里生活,难得到乡村去寻觅那纯粹的体会。如果城市的舞蹈越来越奔放,如果城市的笑容越来越妩媚,那就是说,乡村正在它的身边。没有乡村,独舞的城市就会成为倚门卖笑的那一类女子。

    城市是欲望在地理上所能达到的顶点,乡村只是人的家园。没有城市,人在想象发展时,会少了大部分动力。没有乡村,人就要失去自身的安全。

    与没有乡村经历的人相比,一个拥有过乡村的人,会比他们更加懂得如何去爱护城市。因为城市在城市人的心里首先是生活,其次才是梦想。拥有乡村的人思想正好相反:生活是第二位,梦想才是第一位的。这样的人会说:当我们在某一天听到松涛空前波澜壮阔时,并非是风力增加,而是松树林比从前茂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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