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A卷-你好,月亮男孩做客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文/柳敏。

    梁实秋在《请客》一文中写道:“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在他笔下,家常的朋友聚会变成风趣的盛大工程。主人快乐而无奈,忙忙碌碌一整天,最后哈欠连连还不好意思和客人说散席。而客人,却如同应约而至的矜持饿狼,明明想要扑上去美餐一顿却又碍于情礼欲食还休。一但主人说出“解禁”的咒语“还客气什么就当自己家吧,”饿狼们立刻“原形毕露”,真比在自己家还实在。

    我自不是能请客的人,但做客还稍够资格的。大表哥办喜宴,喜酒吃了没多久,我大侄女又诞生了。生孩子毕竟是大事儿,亲戚又请一大堆。像这样的喜宴在自家是绝对摆不开的。作为亲戚之一,我跟我爸妈去吃“生孩子饭”。初入座不免有些冷清,看看我姥姥家这边的亲戚便可见些端倪,我二表哥没回来,表姐上班,小表妹倒是在,可这是个时刻在“捡金子”的孩子——除了沉默还是沉默,也不知道她捡到了多少。然后就是姨和姨父了,咋呼的咋呼,木讷的木讷,谈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money,我不能不感叹他们的实际。

    我还在想“生孩子就是不如结婚啊,光人丁稀少就大势已去”,刚巧有一高个儿中年男人进来了,我妈对我爸说:“那是小大大(小叔叔)。”我爸也没称呼 他,只是和他握了握手,“小大大”寒暄了几句:“啊,这是那谁吧,以前没见过。”

    然后小姨家的也打了个招呼,我妈又指着我:“叫姥爷,快点!”我用一声“啊?”

    作为缓冲,缓冲完毕后才进入运作状态地说了句“姥爷”。“姥爷”还和刚才一样净说些众所周知的真理“呀,这你家孩子呀!”他又看看小表妹,“真是,谁家的孩子长得像谁。”

    打完招呼他便到别的屋去了,我才反应过来来吃“生孩子饭”的不止一桌。

    大表哥又重新安排饭桌:“男的在这屋,女的去那屋。”我因动身较慢,只得和我妈一起到隔壁房间里去,而大姨小姨早就大转移到隔壁的隔壁了。我进屋一看,没一个认识的,个个都像从空气里的某个分子里蹦出来的一般,冷不丁的就冒出来了。

    除了“女的”还有一个可以当古董摆到博物馆里的“爷爷”——我妈让我叫他老姥爷。另有三个“弟弟”——就连最小的可以自由在屋里撒尿的那个我都得叫他舅。

    我的慢动作把我扔到了一堆古董级别的人中作为惩罚,我只能忍受着一堆陌生的面孔装傻充愣,并且反常而做作地当起了懂事乖巧的“服务员”,给在座的舅舅姥姥们分了一圈餐巾纸。

    按我们这屋在座人员的性别来说,并没有全为“女的”。那些被排除在“男的”

    之外的男性恐怕是被归为不能喝酒的一类了吧。

    女性为主的餐桌相当实际,姥姥们——比我妈大不了多少——吃吃喝喝,舅舅们吵吵闹闹,果真跟在自己家里不相上下。负责看孩子的姥姥还不时给舅舅夹菜,服务员端上一盘鸡,胖姥姥拿了一个鸡腿放到小舅舅盘里:“来,给你个鸡腿吃。”

    小舅舅对鸡腿不感兴趣,拿着杯子抿着嘴喝雪碧。胖姥姥又像讲狼外婆吓唬小孩一般说:“少喝点,喝多了就醉了。”

    菜吃到一半,舅舅们便坐不下去了,差不多有五岁的那个跑出去玩了,刚会走路的那个也吵着要出去,他的小姐姐跟在后面陪他,跑进跑出甚是热闹。大概是雪碧喝得有点多,小舅舅委屈了一会儿就当众脱起了裤子,站在地上撒了泡尿。全桌的人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胖姥姥看老姥爷不怎么吃东西,又把刚才给舅舅那个鸡腿放到了他盘里。

    等到菜都吃厌,姥姥们生出离席的念头,但又碍于尚未吃饭又等在餐桌旁有 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这时候汤像救火队一样及时赶到,长发姥姥和胖姥姥先各自舀了一碗,长发姥姥还不停的问:“汤里的是银鱼吧?”其他人连汤勺都还没碰一下,哪里知道里面是银鱼金鱼?过不多久,芋头排骨汤也上来了。这汤一来,长发姥姥也不讨论银鱼了,一边往自己碗里舀,一边说着“都吃啊,都吃啊。”她想同刚才一样也给老姥姥舀一碗,却发现老姥姥碗里的银鱼还没动。她拿起老姥姥的碗,把汤倒回了汤盆,若无其事的往她碗里舀排骨。

    闹闹腾腾地喝了会儿汤,气氛又显出些许尴尬。我想出去走走,刚出门就碰见从楼下上来的爸爸,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父女同心?

    “爸爸,咱走吧。”

    “店里还有人等你回去。”我妈也跟出来了,在一旁“扇风”。

    哥哥留爸爸接着喝点,爸爸假装要再进屋入席,妈妈不甘落后地在走廊上劝说。

    几分钟后……“那我们先走了啊。”爸爸稍稍回头对大表哥说。然后急匆匆地下了楼。我紧跟在他后面小跑追随。抬头看看妈妈,她早已演出成功回“后台”了。

    直到现在还觉得,我和爸爸当时是“逃”出去的。出饭店后,爸爸说:“终于走了,这样喝得喝到什么时候,那屋里就是一屋酒鬼。”他停了会儿,“这都什么辈分,都有叫我姑老爷的了,我还得叫那人姥爷!”当时有一种想握着爸爸的手说“兄弟同感!”的冲动,但又怕被他误解成是喝醉了,遂作罢。

    主人费尽心思,客人应约而到。相识的,在一起叫作热闹;不相识的,坐到一起只能叫作闹腾。由此旧话新说:若要一时不得安,做客;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结婚生子。

    你好,月亮男孩

    文/潘云贵。

    我在辛迪街道的拐角遇到过一个月亮般孤独的男孩。

    辛迪街道像一位神秘的法国贵妇人。入口的牌子上写着辛迪这两个字的法文,两旁栽满了鸢尾和郁金香,沿着街道蜿蜒,如同一座芳香的花园。我喜欢夜里从这里走回家,用满心的勇气和对前世溯源的偏执,一意孤行。

    我相信前世自己是一株生长在暗夜里的植物,风中倾尽一生,要去解一个男人的谜,却从他的腕下错过了好几次轮回。

    这是我第15次走到辛迪街道的拐角。

    头上的圆月分外明亮。风吹过,留下一路湿漉漉的水汽。我向四周看去,确定无人,便跳起舞来,旋转中白色的裙裾飘扬,像恣情绽放的白花。顷刻间痴笑起来,心想自己这只美丽的蝴蝶真是落寞太久了,此刻我要在暗夜里做只小妖,等待英俊的魔法师前来降服。

    转身时,感觉自己撞到了一个男孩,他的肩膀微薄、略显冰冷。我透明的翅膀一下子收拢回来,心口像慌掉的鹿群。

    我清楚记得,在从辛迪街道穿过的14次里,并没有人从这里经过。幽深的辛迪街道像一个只对我开放的盒子。鸢尾、郁金香、复古的路灯、精致而老旧的欧式 建筑,整个街道简直像一条匍匐在梦中的花蛇。

    可在今天,我竟然撞到了一个人。我对自己的放纵感到羞愧。陌生的男孩倒没理睬我,只是冷漠地向我的另一端走去,似乎无视我的存在。我愣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沉默地向黑夜走去。

    他身上发出银色的微光,似乎是月亮的色彩。但我想,这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

    辛迪街道的存在似乎也是一种幻觉。不知道为什么白天这条街道的路口总是被一些大型卡车、货摊和商店堆积的大箱子堵塞,使人无法进入。它只在夜里开放,我一直把它当成自己的专属通道,所以对于现在从这里经过的人自然感到诧异。

    再次遇到他的时候,是从辛迪街道穿过的第30次。

    自从上次以后,我不敢再跳舞,生怕再撞到陌生人。我只是安静走着,手里拎着一本关于法国文学研究的书籍。书里面有萨特和波伏娃,《恶心》和《第二性》,很纠葛的文字。我停下来,正想把书放到挎包里,这时感觉背后有风吹来。

    转过身,我看见了他。一瞬间,头脑空白。

    他和上一次的装束一样,旁若无人地经过我。我看到他的正脸,小卷发,脸颊白皙,轮廓分明,眼睛深蓝似乎能够滴下水滴来。白色衬衫,蓝色夹克,在月光下泛着微光。但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难道看不见我站在这里,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不经意间,还没有放进包里的书从手心滑落下来,萨特和波伏娃的爱情摔在了地上。

    他忽然回头,走过来,捡起书,拍了拍,递给我,脸上依旧冷漠。这完全出乎人的意料,我尴尬地站着,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人遇到我此刻正在遇到的事情,在一个如此寂静的夜晚,一个让人心动的陌生男孩就站在自己面前。

    “是《法国现代文学史》吧。”

    我羞涩地接过书,半晌过后才反应过来,他居然在和我说话。

    “嗯,是《法国现代文学史》。”我重复了那本书名。

    “我记得那封面,以前在法语学校上课的时候就常枕着它睡觉。书皮都快被我磨掉一层色了。”他语气平淡,即便讲到笑点时也没笑。

    “你毕业了吗?”我问。

    “还没。在中国的法语学校上到一半就被家里人遣送到这里了。”

    “遣送到这里?怎么可能,这不也是中……”

    没等我问完,他就不言一声地走了。我的眼睛突然掠过一丝疑惑,像心中飞出受惊的鸟群,在月光下扑哧扑哧飞逝。

    白天,我基本不从辛迪街道走,原因很简单。第一,我爱睡懒觉,常常快上课时才醒来,需要找离学校最近的路线飞奔,而辛迪街道得绕一个大弯子才到学校。

    第二,辛迪街道白天总被车流货物封得死死的,基本上通不过去,只有夜晚敞开着。

    其实,在学校和我寓所之间,还有长安街道、光明街道,但它们似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厦楼宇、商场店铺都像庞大的积木群落,平庸得让我想把它们映照到脑中的影像卷成一团纸扔到街边某个不可回收的垃圾箱中。

    我喜欢辛迪街道的安静和神秘的气息。特别是在遇见他之后,莫明地希望夜色能一直浸染着辛迪街道,这样我便能在长久的等待之后再次看到他。这种迫切的想法日渐强烈。

    第45次从辛迪街道穿行而过时,月亮同第30次时一样明亮,像一枚圆润的玉石缀在天上。

    记得清晨出门时,电视上预报晚间将会下雨。而这雨似乎失约了。我晃荡着手中的折叠伞,左甩一下,右摆一下,只见月明星稀,不曾滴下谁的销魂泪。

    不过世事难料,科学预测还是有它存在的必要,因为这雨说下就下了。

    路面上飞扬着水汽,很多花瓣在雨中显然失去了盛开的欲望。鞋子踩在地砖上发出扰人的摩擦声。这时,他出现在雨中,迎面向我走来,没打伞,全身湿透,像一株月桂,但坚毅俊秀的脸庞和不曾变过调的脚步声依旧如昨。我看得心生爱怜,顾不得女生的优雅体态,急忙奔了上去。

    我将小伞倾到他那边。他似乎感觉到了,身体有那么一下短暂的僵直,片刻后,又从伞中走出。

    “喂,你停下。”我喊住他,又迎着他跑了上去。

    “你喜欢淋雨,嗯?”

    他看着我,摇了摇头。

    这时我注意到在我们俩的右侧是一家电影院。淡红色的灯光从里面渗出,像水流一般滩到大雨之中。

    “先去避雨吧。”我硬拉着他跑到影院门口。他倒没回闪,也顺着我的意思来到了屋檐下。

    “我喜欢雨。”他说。

    我愣愣地张着嘴巴:“呃?”

    “霍尔顿也喜欢雨。”

    “是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嗯。在雨里霍尔顿喜欢看妹妹玩旋转木马,自己被淋得像只落汤鸡,可他不在乎,心里还很快乐。”

    他说完,我顿时感觉眼前有一匹受伤的白马在这瓢泼的雨夜里正用自己湿润的舌尖舔舐着孤独的伤口。他似乎真的不该生活在现实里。

    我笑笑,之后同他一样沉默。

    磅礴的雨声中,我不时就偷偷看他几眼。像油画一样耐看的陌生男孩,安静地站着,瘦削如蝉翼,发着一身透明的光。而他始终没看我,像前两次遇见时一样冰冷。

    这或许便是受难中的甜蜜吧。我偷笑着,又旋即收住笑声。

    身后有扇门突然被推开了,走来一个人的脚步声。他似乎没听到,一直站着。

    我好奇地转头往后面看去。那人金发碧眼,瘦削的面颊有时光留下的皱褶,鼻梁高挺,是个颇有风度的外国中年男人。

    “雨是什么时候下的?”他用法语问道。

    我愣了一会儿,脑子里冒出零零碎碎的词汇,很蹩脚地回答:“大约是半个小时前。”

    男人笑了笑,又说道:“现在影院正在放夜间专场,你们俩可以进去看看。”

    “呃?”我一下子像个哑巴似的看着男人,虽然我选读的外国语种是法语,但是此刻却根本没听明白这个外国男人在说什么。时间在雨水里尴尬泡着,我的脸红了。

    他在此时转过身来,很轻讽地看了我一眼,接着外国男人的话说道:“这雨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停,那我们就进去看看。谢谢您。”

    我诧异地看着他。

    “法语初级都没过吧。”他嘴角飞出嘲讽的一句,但也没看我,直接朝影院走去。

    我没回答,羞愧地低下头,想把自己埋在雨水里。

    这家电影院之前我似乎并不曾见过,它像这场大雨一样突如其来,让人惊奇。

    迷你的剧场坐着三三两两的人,都是金发碧眼、身形高挑的外国情侣,屏幕上放映着一部年代久远的法语片。我感觉自己走到了其他国家。

    青港虽然是人类宜居的城市,但现在应该也不会有这么多的外国人吧。我疑惑地看向四处,那些坐在座位上抵额相觑的恋人并没有注意到我们。

    “往前一点坐吧,我近视。”我羞羞地扯了一下他的衣角。

    他看着我,很冷地说:“谁让你不戴眼镜?”

    “呃?”我回答,“压抑的东西,我不喜欢。”

    我们在前面找了位置匆匆坐下了。

    影院里正在放的是八十年代法国经典的爱情电影《初吻》。苏菲玛索的荧幕处女作。那时初出茅庐的苏菲玛索是一朵十七岁的法国玫瑰,有着所有女生都钦羡的漂亮:精致的面庞,流萤般的瞳孔,少女时代的清纯与可爱,丝毫毕现。

    影片里,苏菲的男友将耳机戴在她头上,音乐响起,刹那间万籁俱寂,时间停驻。

    舒缓深情的音乐流淌,那青涩朦胧的初恋,难以磨灭的回忆。

    片中的主题曲十分好听,是Richard Sanderson的reality:“Metyou bysurpri seIdidn’trealize,Thatmy lifewould change forever……”陷在岁月中的音乐配合着电影结尾,牵出藏匿于我们内心最初的秘密,仿佛青春时一场永远不会褪色的梦。

    电影结束后,我默默地坐在座位上,眼泪不知不觉地下来,而他的脸上依旧保持着初见时的那种冰冷。

    “你好像无动于衷呢,这电影不感人吗?”

    “类似的影片看了很多遍了。一种事物经历久了,也就没有感觉,就像爱。”

    “呃,你谈过恋爱?”

    他沉默良久,当我以为他不再回答时,他的嘴角漏出一句:“都过去了。”

    我笑着,但很快就不笑了,低下头去。

    不知过了多久,大约有半个钟头,影院里人都走光了,之前和我们说话的外国男人在清理着情侣们留下来的爆米花碎屑。窗户上依稀还有雨点落下,但显然比先前小了很多。

    他起身往门外走去,我跟在他后面。夜深了,得回寓所了。我心想。

    在影院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我看着屋檐上垂落的雨滴,对他说:“我就住在这条街道出口不远的地方,这雨恐怕是停不了了,伞你拿去吧,别再淋湿自己啦。”

    谁都没想到这样的话竟然会是一个女生对一个男生说的。他显然被我的话吓到了,眼睛骨碌骨碌地看着我,目光柔软得像月光。

    我没有顾及他有什么反应,扔下伞径直跑掉了。心想他肯定会追上来,喊住我,然后把伞还给我,末了说不定还会拥抱一下我。在雨中,我期待着男孩的拥抱,但直到跑出了辛迪街道他也没追来。

    回到住处时,全身都湿透了,水滴从额头滴答滑落。我走进浴室,拿着吹风机不断朝着自己吹气,突然看见镜子里的那个女孩变得好傻。

    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呢?吹风机继续剧烈地蜂鸣着,自己傻傻地笑了起来。

    接下来我照样每天晚上从辛迪街道经过,但有好些天没有见到他。内心失落得像掉进夜色中看不到光芒的鹿。

    但就在第60次途经这里时,我又遇到了他。

    他依旧从我对面走来,表情落寞如霜。我刚要开口,他便邀我坐下。我们坐在一张长条藤椅上,路灯的光线打在身上,色彩柔和。饱满的月光,花香混着风,这样的氛围浪漫得让人好想流泪。

    “怎么今天才出现?”他问。

    “啊?”我愣住了,明明是自己先想问他的,“这些天你也在这里等我?”

    “对不起,伞今天没带过来。”他语气低沉地说。

    “没事。”我笑笑,又轻轻问,“你今天好像不高兴。”

    其实,自从遇见他之后,我就想问他为什么那么俊秀的脸上一直都不快乐,为什么要让自己冷漠得像块月光中的石头?

    “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了吗?”我又问。

    他发出很虚弱的吸气声:“我们彻底分手了。”

    “你们?”我看着他,“是上次你说的成为了过去的那个人吗?”

    他默然点头,然后平静地对我说。

    “我们是在中学时认识的。她那时经常去图书馆,我没事也坐在里面玩手机或者看些闲书。我们老是碰面,渐渐熟识起来。她长得不算漂亮,但是很文静,似乎有着和我身上同样的气味。可是自从不在同一个地区后,我们之间就越来越遥远了。”

    “是她提的分手?”

    “不,是我。我不想天天在电话的一头听她说距离对她的煎熬,我想让她和自己都得到解脱。”

    突然间,我感觉胸口有细微的痛感。一个自己中意的男孩在说着令他伤心的情事,而我只在一旁充当听众的角色。

    “你身上的气味,是像月光那样的吧。”我说。

    他怔了一下,眼睛里发出光来,聚拢到一起向我投来。

    “嗯。你怎么知道?”他很少这样向我微笑。

    或许也只有月光圈养的孩子,才能理解这种气味。

    六岁时,他的父母各自为了事业而分居。父亲去了法国,他和母亲留在国内。

    远隔天涯海角,东经118°到东经2°,近6小时的时差渐渐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他自小孤独,感受不到父母完整的爱,度过了一段有缺角的时光。而成人间的河流终究会在情感、文化、经济的岔路口决绝地分道扬镳。断裂的疼痛让无辜的孩子独自来承受,提前成长。

    十岁那年,父母离婚了。他整整八个月没有说话。看着母亲同其他男人暧昧往来,想着父亲在金钱堆里乐此不疲地喘息,他感觉自己成了孤岛,在汪洋中漂浮,居无定所。他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会离开当初生活的地方,去遥远的他乡。因为他是掌控在别人手中的一枚棋子,棋子是不会有表情和自由的,它和月光有一样的质地,渐渐习惯冷漠和孤独。

    “我真的很想摆脱,可是……”他停了停,不再往下说。

    “我懂你的忧伤。”我看着他,说。

    “你懂?”他笑了一下,“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是在黑夜里生长的植物,携带世界给予我们的伤,内心孤寂。

    我知道你的孤独从哪里来。”

    他屏住呼吸静静打量我,夜色中露水朝着枝叶的下端滚动。

    “是来自距离。你对有距离的事物总是充满了排斥感。父母亲关系的破裂来自遥远的距离,他们因距离寂寞、生疏,内心磅礴的情感如同巨兽携带他们奔向一座迷茫的森林,各自逃避与隐匿,直至最后形同陌路。这让你恐惧、自闭与忧伤。

    所以当你和她不在一起的时候,你们之间也被安插进了遥远的距离,想到随着时间的隔离,两个人到最后或许也会彼此分开,你怕了,所以你索性向她提出了分手。

    爱情敌不过距离,这是你被距离驯养出的认知。”

    他俯下头,被人望穿了一样,身体凝固在雾水里一动不动。

    风中,鸢尾和郁金香的味道萦绕在鼻翼前,我感觉自己和他就像纸面里薄薄的人。

    我打了声哈欠,他把肩膀伸过来。我很自然地靠过去,心里有激动、有甜蜜,也有点忧伤。他此刻看上去像一个脆弱的孩子,无力反抗这个世界。说真的,我真想抬高脸颊去吻他,那么孤独而让人怜爱的男孩。可身上的矜持却让自己躲开这些想法,又很快把身子从他的肩膀边撤离出来。

    “已经很晚了,我想我该回去了。”我假装从包里掏出手机看着时间。

    “那可以让我送你回家吗?”他问。

    “不用,我的寓所离这很近。”

    “嗯。”他嘴角僵住了一下,继续说,“下次我把伞带来还你。”

    “好的。”我喉咙哽住了,很快缓过来,和他聊起其他话题,“对了,我有一个堂姐也和你父亲一样在法国呢。听她说那是个很美的地方,三面环海,气候温和。真让人向往。”

    他似乎被什么震慑住了一下,吃惊地看着我:“可是,这里不就是法……”

    我在这时又甩了甩手里的手机,打断了他的话:“真的很晚了。那,我们下次见吧。”

    他百感交集地看着我,我礼貌地打了一下再见的手势,转身离开。

    直到走出他的视线很远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还不清楚他叫什么,住在哪里。心想,下次遇见他的时候再问问。

    事后的很多个晚上,我再从辛迪街道走过时,却一直没有遇到那个男孩。

    一天晚上在寓所上网,堂姐在线发了张照片过来,问我是否知道她现在在哪?

    我看了一下,发现照片上的地点是自己夜里常走的那条名叫辛迪的街道,便兴奋地对她说:“阿姐你回青港了?”

    她发了个疑问的表情过来:“莹,我没回去呀,这还是法国。”

    “可是,这条街道我见过。”

    “啊?不会吧。”堂姐显然不相信我的话,“在哪见到的?”

    “就在我的寓所附近。”

    “莹,你是说它在青港?可是这绝对不可能。你再认真看看。”

    照片上还是那条充满异国风情的街道,两旁栽满鸢尾和郁金香,长条藤椅边上是复古造型的路灯。很多路过的人都像迷路的人,他们静静地在沿街的商铺店门前驻足张望。不过这是自己第一次看见辛迪街道白天时的样子。

    我把照片不断地放大,突然在右边角的位置上看呆了。

    他就坐在那张靠近影院的藤椅上,孤独得像一匹骆驼,手里拿着那把雨中我扔下的伞。虽然照片里是白天,但我肯定那就是他。

    脑中突然有种声音盘旋而来,所有和他相遇的场景暴雨般倾泻下来:第一次 的遇见,雨夜的电影院,他聊起的父母和恋人,两个人彼此依靠的身影,最后一次相遇时我对他挥起的手,他坚毅俊秀却孤独的脸……我一下子陷到沉思里,傻傻地对自己说,这太可怕了,怎么会这样?

    堂姐在线连续抖动了几次对话窗口。我恍过神来。

    她问:“莹,那你能说出这条街道叫什么名字吗?”

    “可以。”

    “那一起把它打出来吧。”

    几乎是同一时刻,电脑屏幕上出现一种可怕的默契。

    “辛迪。”

    “辛迪。”

    我静下来,把这一切梳理了一遍,发现自己第一次见到男孩是自己从辛迪街道走过的第15次,第二次见到男孩是从辛迪街道走过的第30次,第三次遇到则是经过辛迪街道的第45次,最后一次见到则是从辛迪街道走过的第60次。每次都是月圆的夜晚遇到他的。

    这真的让人无法相信。

    等到第75次自己准备从辛迪街道走过时,我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条叫辛迪的街道了。

    那个像月光一样的男孩,后来,我再也没有遇见过。

    使命

    文/秀伟君。

    知道预报有雨但还是忘带雨伞的唐简仪从市图书馆借完书就抓紧时间往外赶,可是天公不作美,刚迈出图书馆大门的第一步,天空就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这可怎么办,抱着厚厚一摞书的简仪想着从图书馆到家里这一段漫长的路程无奈地又走回图书馆大厅,想等雨停了再走。

    可是等了许久,雨仍旧没停,这时候撑伞路过的陆丁丁无疑给了唐简仪新的希望,女生怀抱着重重的书飞快跑下阶梯,对着陆丁丁大喊一声:“喂!陆丁丁!”

    男生回头的一瞬间看到女生已经湿漉漉的头发突然发出一声冷笑。

    “我要急着大便,先走一步啦。”说完陆丁丁拔腿就跑,也不管溅起的脏水弄湿自己的裤腿。

    这场雨足足下了两个半小时,一边埋怨“这还能叫作阵雨”一边捋着头发爬楼梯的女生在楼道里大声喊陆丁丁的大名,往常这种情形陆家妈妈肯定会立马开门把女生邀进家门然后揪着陆丁丁的耳朵听女声控诉男生的种种恶行。

    但今天几声狼嚎后却没有听见陆妈妈的脚步声,女生只好跑去敲陆丁丁的家门,敲门由敲到拍再到捶,最后女生欲转身离开那一瞬间门开了,映入眼帘的是陆 丁丁那张不耐烦的脸。

    “怎么了,大小姐。”男生并没有把女生请进家门的意思。

    “怎么了,你说怎么了,你看着本大小姐没带伞,你竟然忍心丢下我一个人淋雨,还拔腿就跑,陆丁丁你什么意思!”女生恶狠狠的语气把楼道里的声控灯唤起。

    “我不是说了吗,我内急,好啦好啦……好像又有情况了,呃,不好……”

    说着陆丁丁双手捂着肚子“砰”的一声关了门。

    “陆丁丁,你给我等着!”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关在门外的女生又一阵怒吼,庆幸躲过一场战争的陆丁丁躲在门后笑着松了一口气。陆丁丁和唐简仪是对门,彼此的爷爷是好战友,彼此的爸爸又同是生意人在生意场上共经风雨。同一天出生并没有给他俩带来多少的先天性默契,反而成了死对头,一见面就吵,这种情况在两人升入同一所中学后变得更加激烈,有时候甚至会演化成一场旷日持久的灾难性战争。

    小的时候,陆丁丁经常跑去对门唐简仪家蹭饭,这让大小姐脾气的唐简仪从小到大都把男生定义为自私鬼抠气包的一个形象。当然,从小到大,从同一所幼稚园到同一个学前班再到同一所小学,总是摆脱不了一个嘁嘁喳喳围在自己身边的女生的陆丁丁也并没觉得唐简仪好到哪里去。

    他们之间有着一种小到尘埃里的矛盾一直牵动着他们,但彼此秘而不宣也未察觉。

    学校里的陆丁丁是个游手好闲的中游分子,平日里不怎么学习但每每考试又都能拿个还不错的成绩,相反女生唐简仪则是十足的优秀学生,生活里学习永远是第一位,每次考试雷打不动的第一名都归她莫属。

    所以男生从来都很讨厌女生那种不可一世的优越感。3“快要中考了,多抓紧时间用点心,你看看人家简仪,多用功多努力,人家也照样有时间玩,可你呢,玩了照样是那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样子,可别到最后说咱们老陆家和老唐家相比尘埃莫及啊。”邻近中考每次吃饭,妈妈总是会对着儿子陆丁丁罗罗唆唆地絮叨一大堆,好歹陆丁丁耐性比较强,左耳进朵右耳朵出。

    “唉唉,陆丁丁你到底有没有听进去啊,别光顾着看你的破动漫,喂,你怎么不听话啊。”妈妈刚准备伸手没收儿子的手机,这时候却听见“咚咚”的敲门声。

    一定这声就知道没好事,陆丁丁心里想着。

    “哎,阿姨,饿死我了,我妈说今天有个特别重要的同学聚会早早就走了……”

    不出所料果真是唐简仪软绵绵却又刺耳的声音。

    “好啦好啦,来阿姨家就对啦,以后妈妈不在家就来阿姨家吃。都是一家人。”

    说罢唐简仪换好拖鞋就坐到了陆丁丁的旁边,女生一边和男生爸妈寒暄,一边给陆丁丁一个炫耀的眼神。

    “对了,阿姨,这次丁丁考试进步很大呢,老师还表扬说大家要向他学习来着。”

    男生的妈妈听了女生这句话话后自然眼睛里像放了光似的。

    “是嘛,都没有听丁丁这坏小子讲过咧,来阿姨奖励你们一人一块大骨头。”

    说着两块大骨被送进男生女生各自的碗中。

    “哎,就是小进步而已不足挂齿。”陆丁丁用更加嫌弃的眼神回应不安好心的女生,然后埋头吃饭。

    饭后女生从包里拿出妈妈从南方买的水果作为答谢送给阿姨叔叔后便告辞了。

    “你看看人家简仪,心思多细,瞧瞧你就是个呆脑瓜。”送完女生妈妈好像完全忘记了儿子考试进步的茬又开始念叨陆丁丁。中考如期而至,考试那天淅淅沥沥的小雨让炎热的夏天变得安静许多。

    考完最后一场,所有人都像卸了皮囊的娃娃,没了长久积压的沉重,大伙决定去唱歌。

    接二连三的麦霸献唱该轮到唐简仪了,坐在点歌屏前的陆丁丁最大声地起哄,弄得唐简仪非常尴尬,什么都优秀的唐简仪唯独是个十足的五音不全,从不在外人 面前唱歌的女生犹豫不决,坐在一旁的陆丁丁大喊着:“平常收作业的时候那么大声不如来首《死了都要爱》吧!”于是女生便被推到了话筒前。

    结果可想而知。

    结束后,唐简仪和陆丁丁顺道回家。

    “我明白你就是存心想我出丑!”唐简仪狠狠地拧了男生胳膊一把。

    “喂喂喂,不用武力的可以吗!所有人都唱了,就你没唱,你说你该不该唱。”

    “我听着就你最能起哄!”

    “我冤枉啊,我是在问你唱什么啊。”

    “少来了,我诅咒你考不好!”

    一路上互相你争我吵还是没能分出个你胜我负,向来男生是从来不忍让女生的,这次也不例外,嘴贫的陆丁丁把女生说得无可奈何。

    “你等着吧,陆丁丁。”一贯不知道该下什么狠话的女生在消失前总会补充这么一句。唐简仪的诅咒最终还是没能奏效,男生出人预料地以总分仅比分数线高零点五分考上了全市最优秀的高中,而女生则发挥失常只考上了一所中等学校。

    结果自然陆丁丁爸妈高兴地终于睡上了安稳觉,女生却断绝了一切联络方式一个人在家难过。

    女生的难过最终还是没能遣散,陆丁丁在敲了N遍女生家门后都无人回应。

    大概是出去旅游了吧。陆丁丁这样想。

    可是,幸运女神最终还是给陆丁丁一家来了大乌龙。

    因为报考人数计算错误,C中分数线少算了一分,因此分数线增加一分导致仅比分数线低零点五分的陆丁丁无缘C中。

    一家人又陷入无限无尽的雾霾之中。

    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剩下的只能是人们出演好每个人这一生的角色。

    开学第一天,唐简仪打死也不会想到竟然又可以在同样的班级遇到陆丁丁。

    男生在女生之前进行自我介绍,坐在唐简仪旁边的女生看着一个暑假不见骨骼拔高皮肤变成小麦色的陆丁丁不时发出各种赞叹。

    “哎,简仪,你看那个男生长得很像王力宏呢。”旁边的女生摇着唐简仪的胳膊。

    “他要是像王力宏我就像王菲!看了就想便秘。”唐简仪没好气地“嘁”了一声。

    自然当二人碰面的那一瞬间,就像肯德基爆珠珠奶茶颗粒爆炸一般奇妙。

    “我就说一暑假不见你绝对不会变成像农夫一般的黝黑粗糙!”毒舌女生上来就给了陆丁丁一个不算善意的眼神。

    “哪,也不出我所料,你快成仙了,一个暑假没出门你竟然没有饿死,你靠吃垃圾过活啊。”男生坏笑。

    “你找死!”唐简仪又狠狠地拧了男生一把。

    “你不是去C中了吗?怎么又跑到这里来。”女生问道。

    “差零点五分,我觉得我比你还倒霉。你怎么样,还在阴霾之中?”男生回答。

    “后来想开了,无所谓,考个好大学万事大吉。”

    “不愧是自我疗伤小公主。”男生揉着被捏痛的胳膊。

    “你讽刺我,我看你还是找捏!”

    这种富含化学元素的奇妙偶遇从小到大在唐简仪和陆丁丁的生活里不断上演,一致他们都习以为常,就像丛林深处,我们习惯了鹿和野兽的存在。

    “今天有个人说你长得像王力宏,我差点呕出来。”

    “你不说我会死啊。”不为人知的东西,其实在陆丁丁的心里买了很久。

    盘根错节,也无不伴随年龄长大。

    从小到大陆丁丁从来都觉得所谓的生死一念之间都是武侠小说和古装电视剧里的胡言乱语,就算喜欢动漫的自己也从来对此毫无定义。

    相反从小被灌输严格生命观的唐简仪却对“珍爱生命”这一永恒的主题有着说不完的见解,从来学校安全教育大会拿着笔记本认真记录的她无视周围其他同学的嘻嘻哈哈,对电器使用说明书研读得一清二楚认真清点也让陆丁丁觉得她是个呆板的木头。

    可是,有些事情就是在一念之间。

    本来约好一起去还书的,可是就算唐简仪拨了N遍男生的手机,敲了N遍男生的家门后依然没有任何答复或是响应,相反女生却闻到隐隐约约的煤气味道。

    就在一霎那间,唐简仪的直觉告诉自己不好了。

    拨打完119和120后,唐简仪竟然从自己家搬来了工具箱,费尽周折终于打开了陆家的门,一进门便被呛得难以呼吸,走进一看就看见了倒在地板上的陆妈妈。

    没有任何排练和预演,唐简仪打开男生家所有的窗户,然后又关掉了煤气总闸,将卧室里的陆丁丁和陆妈妈一起拖到了楼道里,紧接着便听到了救护车的到来。

    幸运的是,陆丁丁和母亲两人相安无事。

    事后,陆妈妈为了答谢唐简仪,专门请了女生和唐妈妈到家里吃饭。

    “你看看我,本来做饭功夫不小心睡过了,要不是简仪,我俩估计就玩完了。”

    妈妈给女生夹菜。

    “没事阿姨,举手之劳而已,以后多多注意就可以了。”

    “陆丁丁,你还不赶快谢谢你简仪妹妹。”妈妈给陆丁丁眼神示意赶快感谢女生。

    “啊,呃,谢谢你哦……”男生不情愿地抬了抬头,又是不情愿地张嘴说了感谢。

    “你看看这臭小子,不过真的感谢你啊,简仪,以后有事就找阿姨或者丁丁。”

    唐简仪微笑着点头,然后夹菜回应陆妈妈。

    9“这下可以颠覆我在你心目中的书呆子形象了吧。”

    “原来开安全事故教育大会,全班就你一个人拿着笔记本认真记录,当时真觉得你傻透了。”

    “这就是智慧,以后多学着点,别天天就只知道吃喝玩睡!”

    “你少来,别总一副教育别人的样子。”

    “怎么着,我救了你一命,快说谢谢!要不然你等着。”

    “你威胁我!”

    “说谢谢!”

    “不说!”

    “说不说!”

    “不说!”……“好啦好啦,谢谢女侠救命之恩。”说来妙不可言,人人都说唐简仪和陆丁丁是冤家路窄,但却往往忽视他们之间这种难以言说的巧合。

    陆丁丁不愿承认这是默契,唐简仪说这就是命。

    陆丁丁六岁那年,当然也是唐简仪六岁那年,唐简仪的爸爸因为一场意外事故离世,因为双方父亲是共同患难的战友,所以兄弟俩虽不是亲兄弟但从小一起长大,加上生意场上互相扶持感情非常深厚。女生父亲离世的时候对男生父亲说希望能替自己好好照顾妻子和女儿。

    从那开始,从小顽皮的陆丁丁便被父亲教育要像对待亲生妹妹一样爱护唐简仪。

    于是就算见面总会争吵,对待同一件事情不依不饶。陆丁丁从小就被负上哥哥的责任。

    当唐简仪被同班人欺负的时候被说坏话的时候,陆丁丁总是会首先冲上去为 女生谋取正义;当唐简仪饿肚子的时候,陆丁丁总是会打开家门迎接,尽管不算热情;当唐简仪因为淋雨感冒的时候,自责自己没有给女生伞后也总是会给女生送上三九冲剂。

    无数个“当”,糅合着岁月,拼凑起一个完整的“哥哥”形象,这是陆丁丁身上最神圣的职责,是骨子里流淌着两代人坚贞情谊的使命。因为这场事故只好择日还书,这天早早起床的陆丁丁好像在忙活着什么。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刻钟便来敲门,女生刚刚起床。

    “大姐,还不快点,今天周末图书馆的人会很多的!”

    “唠叨什么嘛!昨晚看一部小说忘看时间,所以……”

    一起下楼,一起走去图书馆。

    总之两人同时存在的地方必然少不了斗嘴的情节。

    “你不数落我你会死啊。”

    “不要那么大声讲话,我都闻到大蒜味道了。”

    “你找死,我根本就没有吃大蒜!”

    唐简仪突然把手中厚厚一摞书全部推给陆丁丁,让陆丁丁来了个趔趄。

    “作为报偿,你帮我搬。”女生一身轻巧,看着陆丁丁怀里厚厚的一摞书笑道。

    “唐简仪!”男生找到平衡。“……”

    “干吗!不乐意啊,为了给你准备生日礼物我可是忙活整整一个晚上呢!就让你用这么一点点举手之劳报答我,你还……丢死人算了小气鬼!”唐简仪看着陆丁丁的表情变化,“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亚瑟王

    文/潘嘉敏。

    已经记不清,究竟是何年何时了。

    少年伸手挡住刺眼的阳光,天空被薄墨所染,是黄昏抑或黎明,只有卡姆兰的云朵上勉强裂了几个薄薄的口子,阳光从那里钻了出来,淡淡地散在无边无际的花海上,分外刺眼。只有伸手到不了的天空,和似乎伸手就抓得到的云。

    少年慵懒地坐起身,沉静地望着天际。一线猩红浮现在天际之处,它们逐渐聚在一起,形成了一片规模不小的军队。斑驳的阳光肆意地捉弄着人们,跳跃在带头人的黄金的剑上。

    剑划过鞘的声音异常刺耳,刺耳得令天上的云也收起了伤口,阳光也躲在云后,若隐若现、战战栗栗地看那散成一线冲锋的钝色铁骑,战马每一个蹄声都透露着不安。“他们为什么要争这王,当初的团结去哪了?”少年低声嘀咕。

    “因为他们想争,抑或……用骑士道回报他们的王。”

    少年循着声音看去,一位穿着素衣的少女坐在不远的一棵树上,无聊地摆着腿。

    少年微微皱着眉头,对方已经跟着自己半个月了。也没有其他的动作,只是跟着,问她只能收获一个微笑。

    “为什么你总是跟着我,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少年偏偏记不起之前的事,直觉告诉他,他和对方肯定有什么关系。

    少女依旧回复一个微笑,右手指着战场,眼里透着看不懂的神情。

    一位又一位骑士从马上摔下,鲜血肆意地溅在花海上,马蹄飞驰带起了无数鲜红的曼珠沙华,长剑挥动的烈风撕裂着场上的每一个人。最后一个骑士丢掉了象征地位的黄金剑,拿着长枪彻底贯穿了对方的身体,对方高举的长剑始终没落下。

    钝色所染的天空下,没有什么东西留下来,战争结束了。

    少年从树上跳下来,缓慢地走进战场,认真又小心翼翼地抚上不愿闭上的眼睛。

    “若没有这场战争多好,他们依旧是他们。”

    “那你是否愿意替他改变这个世界?”

    少年停下了手,诧异地看着女孩。女孩纤细的手蘸着血在一个骑士的脸上画着,然后朝他做了一个鬼脸:“你不是想改变这个结局吗?那就作为他——亚瑟活下去如何?”

    少年看着那些到死都没有松开长剑的骑士,沉默了许久认真而坚定地点点头。

    少年被示意闭上眼睛,等到再睁开时,发现自己低着头半跪在湖前,一只手握拳在胸,脖颈凉凉的。

    奇迹需要代价。作为交换的,应该是你最重要的事务吧。时间持续地流动其中,只有一件事是共通的不管在王座之上还是在绝境之中或是在战场上都没有人向她说过话。

    就连骑士们讲述各自战绩的华丽圆桌,在王出现的瞬间就都转为沉默亚瑟“吱”地推开议事厅的大门,在这个门后有着他十二位忠诚的伙伴,从蛮族战冲锋陷阵到现在的伙伴。在这个门后是没有骑士没有王、剥去了宗教王权的世界。这曾是圣洁的天堂,如今因为兰斯洛特的背叛与莫德雷德的罪行为其抹上了散不去的污秽。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亚瑟进入议事厅开始,所有人都停下原本的对话。

    每个人都低着头,仿佛沉默地结成同盟面对亚瑟,与平时的喧闹的记忆撞在一起,撞得粉碎。

    “现在宣读莫雷莫德的罪行……”

    宣读完后,亚瑟说出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话:“举行圆桌投举,举手的人可以让莫雷莫德得到赦免的希望。超过半数便赦免莫雷莫德的罪行。”

    这个宣言被无限地放大。每一个人都在犹豫,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就在不久以前,亚瑟还勒令兰斯洛特离开王城。难不成是兰斯洛特那句“亚瑟王啊,不了解人类的感情”让亚瑟醒悟?

    最后骑士相视交意,同时举起了手。表示对亚瑟醒悟的赞同。

    “感谢各位,”亚瑟右手持掌放在胸前鞠躬,补充道,“明日将会对兰斯洛特进行讨伐,请各位做好准备。”

    亚瑟说罢便回寝宫,只留下一群错愕的骑士。有的窃喜,有的叹气,更多的是因为这大起大落的呆滞。

    “亚瑟,终究还是不了解人的感情……”

    晚上,格尼薇儿正睡在床上,如同小猫般蜷缩在被窝中,嘴里轻声地不时喃喃着那个名字,那声音如同一丝渔线,吊起散落在亚瑟脑海中如同碎石的记忆。

    ——你愿意替他改变这个结局吗?

    亚瑟握紧了拳头,他比谁都不希望这个一直厮守不列颠的圆桌骑士这样消散,当初他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自己的情感。他会救兰斯洛特,也会救莫雷莫德,会救每一个人。王不能存有这样的私情他克制私情做出决策,他们也压抑私情地服从就这样付出了牺牲,持续的胜仗带来了国内的安定代价就是对王的反感“亚瑟王啊,不了解人类的感情”

    一名骑士留下这句话,离开了王城第三日,亚瑟向骑士传达了一个奇怪的命令:“若非迫不得已,所有人以剑背伤敌。”然后便独身一人在万人大军的惊愕中向敌阵冲锋。

    不是因为愤怒、怨恨,而是因为:

    ——剑鞘比剑重要十倍,佩戴剑鞘的王将永不流血。

    长枪刺在铠甲上的痛楚令亚瑟几乎晕过去,但面对曾并肩死守不列颠的骑士,亚瑟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挑飞对方的长剑,用剑背重重地拍在对方脑袋上,转而面对下一个敌人。

    一次又一次长剑划过脸的痛让他喘不过气来,面对一个又一个像当初蛮族一样面目狰狞的骑士,他们身后仿佛有一个人在冲着亚瑟咆哮。

    看啊!这就是你要救赎的人,这就是你要改变的人。他们的背叛,他们对你的狰狞无不透露着他们肮脏灵魂,你还要救赎他们吗?你还要救赎他们吗?

    “让他们的背叛见鬼去吧!”亚瑟喊得歇斯底里,用剑指着一个骑士的咽喉,剑尖刺破皮肤,渗出一滴血。

    亚瑟看着血头脑清醒了几分,深吸了一口气,把剑移开。头也不回地冲进内城, 面前的骑士再也没有挡路,而是自觉地让开一条道给亚瑟。当亚瑟跑过后骑士用力地把剑插在地上,单膝跪下。

    城堡里的长廊很美,月光和薄雾衬得它像是那始终点点星尘的精灵之湖,花瓣不时地飘落撩过圣剑一分为二。但亚瑟只在乎长廊尽头的那个人,手持着的剑上锐利的刀刃在月光下宛如波动闪烁的湖光。

    “兰斯洛特——”亚瑟大喊着把高举起的剑用力地刺去。

    寝宫里,一位女人正在哭泣。自问自责,羞愧难当。

    在众人的心中一个理想的王要配一个贤淑的王后,要有一群为王赴汤蹈火的骑士。

    她只是王国里的“王后。”

    他只是王国里的“骑士。”

    他们只是在这名为理想的王国中的一个部件。没有自由,没有权利。为了这个王国,他们的牺牲都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所以你为什么这样对她。亚瑟,为什么我们要这样服侍你。亚瑟!”漆黑的骑士高举着怨念之剑重重地迎上了亚瑟的剑,“我告诉你,我已经受够了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再是那个完美的骑士,我将背负这份罪孽走到底。所以请你去死吧!”

    “兰斯洛特,你听着。”亚瑟接下兰斯洛特重重的斩击,两把剑压在肩甲上火花四溅。“趁着大雾快离开,后天我会把格尼薇儿送到乡下,她不再是王后。我在卡姆兰的一个小村庄里藏了些钱。够你们到别的国家生活的。听着,我要你给他幸福。”

    “你还想要发慈悲到什么时候。你知道我们的痛楚吗?你知道格尼薇儿的痛楚吗?光是救赎是远远不够的,你这个无能的王。”

    亚瑟膝盖一软,只觉得再也无法承受那漂浮在身边的薄雾,一只膝盖跪在了地板上。

    他吼着,我恨你!

    他吼着,我诅咒你!

    他吼着,我要杀了你!

    ——为什么,我们不是朋友吗?

    又一次狠狠地斩在亚瑟的腰上,嘴里涌上浓烈的甜腥味却吐不出血。

    ——难道你曾经说的就算我们兵戎相见,你的内心和我永远相连是假的吗?

    难道我们不是共同追求骑士道的挚友吗?

    又一次重重地劈在亚瑟的肩上,亚瑟跪了下去,膝盖砸得地板龟裂开来。

    ——为什么,我没错。你也没错。我只是想救你。我到底错在哪里?难不成那些都只是我天真的想法吗?

    亚瑟凭着最后的力气,压着卡在地中的剑:“住手。”

    兰斯洛特咆哮着拔出剑,朝着亚瑟最后一次重重地斩了下去。鲜血染红了双方的铠甲。

    泪珠滴落在颤抖的护手甲上,与顺着剑刃滑落的兰斯洛特的鲜血混在一起。

    “我们依旧是挚友,我的朋友……别伤心。”兰斯洛特死死地抓着亚瑟的手,刚刚在拔剑的时候兰斯洛特毫不犹豫地撞上了亚瑟的剑刃。

    “……不这样,我根本不可能为自己的过错做补偿吧……王,你总是这样仁慈。”

    “兰斯洛特……”

    “请允许我,在王的眼前死去,在王的……王的怀里死去,就像……像一个忠义的骑士。”兰斯洛特身体一倾,倒在亚瑟怀里平静地呢喃。

    “你就是一个忠义的骑士,撑住我这就去叫人救你。这不是致命伤。”亚瑟的手被兰斯洛特死死地抓住。

    “王,其实我希望你因为自身的愤怒向我问罪,而不是救赎。如果我是一个无耻的小人……我会毫不犹豫地带着格尼薇儿远走高飞,可是……我是你的……骑士。”兰斯洛特把自己的剑交到了亚瑟手上,“请带着我的荣耀,我的剑战下去……我永远与你并肩……”

    这位完美的骑士安详地闭上了眼睛,松开了手。

    “兰斯洛特,不是我不愤怒,而是你的品质,你曾经的所作所为让我愤怒不起来。你的品质不是这一次犯错就可以颠覆,正因为如此我才想实现你的愿望,才想救赎你的人。”亚瑟放平兰斯洛特,低声说。希望这些话能让他从那藏了很久的自责中解脱出来。

    亚瑟紧紧地握着插在地上的王者之剑,眼泪一滴一滴地打在地上,泣不成声,仿佛有无数荆棘割裂了内心一般痛苦。

    亚瑟一直觉得自己清廉而公正,重信而不为私情。从来就没有责备过兰斯洛特,那要将他除名的举动实在是迫不得已。他自始至终都相信着兰斯洛特,相信那高洁无上的友谊。但是为什么结局是这样的?

    ——亚瑟王啊,不了解人类的感情。

    难道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这个结局吗?难道自己真的是那个无法倾听人内心的王吗?只是想让所有人都好好地活着。只是想这样而已。

    “你愿意替他改变这个世界吗?”耳边又响起了这句话。十年沙场,十二场大战,全都以他的胜利作结那是一段专心地,以王的身份驰骋的日子吧他一次也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受伤他以王的身份成长,而又贯彻了他的义务第十一年的沙场,第十三场大战他第一次对自己感到了迷茫月光照在城池上,照在亚瑟的身上。柔和的像兰斯洛特临走前最后的安抚,亚瑟坐在兰斯洛特的城堡上,他把自己的剑鞘放在了兰斯洛特的身上。不管有没有效,他只希望接下来,这位完美的骑士不要再流血。

    “王,王城的情报来报,莫德雷德造反了。”兰斯洛特的骑士单膝跪在亚瑟身后, “请允许我们追随你,保卫不列颠。这是兰斯洛特的遗愿。”

    “知道了。”亚瑟挥手让骑士退下,他现在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之前卡姆兰的场景和兰斯洛特死前的话折磨着他。

    这样的自己——根本就不该称为王。

    亚瑟双手抱膝,把头深深地埋在里面,眼里只有失落和悔恨。

    “这可不像亚瑟的性格。”少女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身边,坐在城头上无聊地摆着腿,“好歹他死得其所……”

    亚瑟依旧不说话,只是手抓得更紧了,颤颤发抖。似乎想以手为壁,永远地隔绝这个世界。

    那些愿望终究只是自己的梦罢了,现在他清楚,梦——醒了。

    ——放弃好了,褪下这王位的虚荣。

    ——放弃好了,放弃那个王位。这样所有的人都可以活下去。

    可是,兰斯洛特临死前的话,那些在城里等着自己带他们夺回不列颠的骑士无不在告诉他,他没有退路。

    他挣开自己的手,费力地爬起来,少女已经不见了。

    亚瑟无力地带着剩下的骑士向着家乡迈出了步伐。——后世称之为剑栏之役,亚瑟王传说的终结。

    远征之中得知叛变的亚瑟王,带着兵疲马乏的部队赶回国,向自己的领土侵入了。

    把昔日臣服于己的骑士们一个一个地砍倒,让铁蹄践踏在曾经全力守护的国土之上。

    追随至最后的骑士们也均已倒下,最终剩下的,只有自己,和身为王子的莫德雷德。

    二人的单打独斗,以王的胜利拉下了帷幕。

    然而,代价亦沉重。

    被强力的诅咒缠身的莫德雷德,纵使死后仍挥起了剑,也没有对亚瑟挥出致命的一击。

    人称骑士王的他,人生的最后一刻。

    亚瑟站在卡姆兰的高坡上,看着自己曾经守护现在却要进攻的家乡,自嘲地苦笑,在亚瑟的记忆里,曾说过:“有许多人在笑着。我想,那一定不会有错。而且我想守护大家的笑容。”

    曾经的亚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拔起了剑,在每一场战斗前都撤离居民,只身一人冲入敌阵。

    现在的自己也是想守住这份情谊,这份笑容才答应以亚瑟的身份活下去。

    所以不管被疏远、被恐惧、被背叛,他都不会改变自己的意愿自己的心。

    ——如果兰斯洛特守护不了,那就让莫雷莫德代替自己活下去吧。至少能保住大家。

    亚瑟再一次带着铁色的洪水奔涌而下。

    红色与钝色在这天地间猛烈相碰,每一个骑士的身上都染上了鲜血。

    “快点。”亚瑟又一次斩翻对方,突然自己身子一歪。待他发觉的时候,他正用着自己的双脚奋力地向前跑着,直奔莫雷莫德。

    “再快点。”只要自己死在莫雷莫德的剑下,战争就会停止。亚瑟又一次斩下阻挡者的头颅,黏稠的鲜血又一次溅在他的脸上,强劲的蹄声在他周围来来回回响个不停,整个战场上弥漫着迎面而来的血腥味。

    亚瑟最后一次举起自己的佩剑,稳稳地接下对方的剑,肩甲彻彻底底地碎裂。

    两把剑的重量压在肩上,鲜血喷涌而出。

    “为什么不把王位传给我!我是你儿子。”莫雷莫德加重了手上的力道,试图把亚瑟斩成两段。

    “没有为什么。”亚瑟拔起左手插在地上的长枪,向莫雷莫德刺去“王位是一个诅咒。我不会让它传下去。”

    “那你为什么还回来?你不回来就没有王了。我们剩下的圆桌骑士会整治不列颠的。”莫雷莫德半转剑挡住长枪,剑刃上“哧哧”地冒着火花。

    “那你就杀了我。”亚瑟第一次凭着自己的意识放开了那必胜的圣剑,眼睛瞥了下四周圆桌骑士还有很多剩余。他闭上了眼睛满意地笑了笑,再次睁开眼睛持着长枪毫不花哨地,直直地冲向莫雷莫德。

    周围一片纯白,大概是死后所谓的天堂吧。亚瑟长呼了一口气,完全放松紧绷的身体往后倒,他再也不想回到那个世界,只想好好地休息一下。这样也算自己完成了那个约定吧。

    “如果是我……绝对不会放弃。”一个人从后面托住亚瑟的身体,声音无比的熟悉、亲切,“紧握着你的圣剑,时刻和骑士的荣耀同在。”

    “兰斯洛特。”亚瑟闭着眼睛,他没有转头,就这样靠在兰斯洛特身上。

    “你可是说过不管多么绝望的情景你都会拿着圣剑为我们开辟一条前进的路。”兰斯洛特像平时一样拍着他的肩:“要不要我帮你一把?”

    亚瑟摇摇头:“我已经死了,死在莫雷莫德手下。”

    “不就是一个手下败将吗?别说得那么惨。”兰斯洛特把剑放进亚瑟的手里,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再没有之前打趣谈话的语气:“别再忘了……”

    “嗯。”随着亚瑟一出口,周围的纯白顿时褪去。自己手里依旧拿着长枪,向莫雷莫德刺去。他没有再松开自己的手,露出破绽,原本颓废的眼神里,代之的是一种让人击不碎、斩不断的坚定。

    ——不管对手是谁,要以自己的骑士道迎接对手、尊重对手。全力以赴地去击败他。

    长枪像上次一样深深地刺入莫雷莫德的腹部,深得直到枪柄。

    “终究你还是不承认我吗?”莫雷莫德握紧了手里的剑,只要再下去一分,剑就会无情地劈开亚瑟的头颅,“刚刚不是想一死了之吗?”

    莫雷莫德与亚瑟对视,至少,在这一瞬间,自己能够毫无怯色地与他对视。

    这是身为他的骑士、他的儿子,属于自己最后的荣耀。

    莫雷莫德又低下了头,他不想看见亚瑟的表情,不管是对自己的惋惜,还是因为除掉自己这个叛徒而露出安心的笑容。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是后者。

    “不是不承认,”亚瑟坚定地看着莫雷莫德,“没有人比你更优秀。”

    亚瑟松开一只手握住莫雷莫德举着剑的手:“从你拿着剑,毫不犹豫地坚持自己的骑士道与我正面相对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和兰斯洛特一样,想借此赎清自己的罪。至少你是一位优秀的骑士。”

    “那他们也一定是吧。”莫雷莫德释然地看向四周,已经没有一个骑士继续斩杀的,但是没有一个人倒下,哪怕是要倒下,也把剑深深地插进地里支撑着自己。

    而且亚瑟也知道自己的心意了,他再也没有任何悔恨了。

    “每一个人都是。”亚瑟的声音发颤。贝狄威尔把王的身体靠在树旁。

    “贝狄……威尔……”亚瑟朦胧的声音在这最后一位骑士的耳里感到非常温暖。

    “王,请你一定要再坚持一下。”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好梦。”亚瑟轻轻地呢喃。

    亚瑟拿起靠在自己身边的圣剑:“贝狄威尔,请你把这把剑丢回精灵之湖。

    这是我最后交给你的任务。”

    “不,我不能。”若是把剑丢回去,王便不再是王。

    “去吧,我会在这里等着你……以王的名义。如果你还承认我是一个王的话。”

    贝狄威尔看着圣剑,最后死死地咬着牙齿,极不情愿地说:“是。”

    随着贝狄威尔的离开,亚瑟又见到了那片纯白。兰斯洛特、莫雷莫德还有之前的那个少女看着自己,笑着伸出了手。

    低语的声音乘着风,流入亚瑟的耳朵。

    “是吗?我成功了?”亚瑟笑着,伸出疲惫的手再一次握住了他们的手。

    他那灵魂,现在也还在战场上吧,

    破晓前,

    在蓝色的天空下,他任凭微风吹着身体,只是朝远方眺望

    天空很高,云流动得很快

    在澄澈的空气中,他手上握着剑,背后站着兰斯洛特、莫雷莫德

    看着应该迎击的大军

    ———那姿态,如烙印般地留了下来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