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1:长安醉-早寒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婢女们的手脚很慢,期间还停下好几次偷看虢国夫人的脸色。但是,再慢,衣服也有穿完的时刻。虢国夫人不肯多说话,她们也只能帮雷万春披上最外边的大氅,将随身佩戴的宝剑拿过来,系在腰间。

    “这个!”雷万春单手抓住佩剑,慢慢解下来,笑着递给虢国夫人,“送给你吧。也算名家打造的,非常锋利。日后若是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无论我在哪,你叫人拿着宝剑过来,我肯定会拍马赶到!”

    “嗯!”虢国夫人接过宝剑,死死地抓在手中。因为用力过大,五根手指顿时都失去了血色。有点疼,很多年没这么疼过了。可她知道,自己留不住。昨夜的痴迷与疯狂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日子还得继续。他是雷万春,自己是虢国夫人。

    当第一朵雪花从天上飘下来的时候,杨玉瑶正站在门口恭迎自己的客人。她今天刻意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棉袍,从肩膀一直拖曳到脚。乌黑的长发不加任何錧系顺着耳后滑落下来,就像一道流瀑般滑过脊背。纤腰,丰臀,修腿,玉颈,薄施粉黛的脸上写满了愉悦,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顾盼生波,宛若一朵幽莲,静静地绽放于秋水之侧。让前几天刚刚见识了她如何风情万种的雷万春忍不住楞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早已准备好的客套话顷刻之间忘了个一干二净。

    “怎么了,雷大侠这么快就不认识妾身了么?”早就预料到雷万春见到自己后脸上会出现这种表情,杨玉瑶促狭地笑了笑,抿着嘴问道。

    “这个……”雷万春挠了挠后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尴尬。“的确与前天的感觉不太一样。夫人,夫人今天的打扮,看,看起来,就像,就像……”

    “就像”了半天,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仿佛世间的一切言辞在美人面前都黯然失色,反倒是不用任何语言来啰唣方才恰当。

    杨玉瑶又笑了笑,信手接过雷万春递过来的礼物,轻轻抱在怀里,“雷大侠客气了。今天只是安排一顿便饭,答谢你当日的救命之恩而已。又何必带什么礼物!里边请,外边风大,请雷大侠先入内饮茶。”

    “这个,呵呵。我老雷拿出来的物件,当然入不了夫人法眼。可空着手上门,又过于失礼了些。一点小玩意而已,夫人如果看着还顺眼就把玩两天。如果不顺眼的话,随便赏赐下人就好了!”

    说着话,宾主二人隔着三寸左右距离,并排走向今晚会客的正堂。甬道两边的灯笼里蜜蜡跳动,将一双影子忽然推进,忽然拉开。只是那股甜甜的花香味道却愈发的浓了,将亭台院落和院子里的人都包裹起来,就像步入了一个甜甜的梦境。

    杨玉瑶抱着雷万春给的礼物走入正堂,心情突然变得像一个小女孩般迫不及待。把客人引入座位,亲手奉上一盏茶,她笑着说道:“不知里边装的是什么宝贝。恩公介意妾身现在就将盒子打开么?”

    “别叫我恩公!”雷万春一口热茶差点儿没喷出来,“我只是路过那里,举手之劳而已。你再叫我两声恩公,我就不知道自己多少斤了。盒子随便开,我都说过了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夫人可能不知道,我老雷目前只是个兵曹……”

    没等他把自谦的话说完,杨玉瑶已经将装礼物盒子轻轻打开。里边是一件越州白瓷,对于普通百姓家来说,价值已经不菲。对于拿了蜜蜡当松木火炬点的虢国夫人府,则显得过于寒酸了。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整件白瓷被烧成了匹骏马形状,无鞍无络,四蹄腾空。

    “好一匹奔霄(注1)!妾身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儿!”见惯了各种珍宝,把金子当土坷垃使的杨玉瑶偏偏对一匹瓷马感了兴趣,举在眼前,细细地看了又看。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摆在了屋子里的多宝阁中,然后又用手扶了扶,唯恐放置不稳将其跌成碎片。

    “朋友帮忙选的。没想到还能入得了夫人的眼!”见对方如此珍重自己送的礼物,雷万春心情大好,笑着补充了一句。

    “是秦家那哥俩儿么?”杨玉瑶将目光从骏马上收回来,款款走到雷万春对面坐好。因为只是两个人的小宴,所以她选了一张方桌,而不是寻常大型宴会选用的那种小几。只是这样的话,两个就变成了对面跪坐,微微抬头,便将彼此眼睛里的光芒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此时,雷万春才发觉座位的异常。尴尬于自己的反应迟钝,他赶紧坐直了身子,笑着回答:“不是,国模,国桢兄弟两个最近家里边事情多,没时间陪着我这闲人乱逛。是我的顶头上司张大人帮忙选的。他读书比较多,心思也比较细腻些!”

    “恩公的……”信口追问,猛然意识到自己又犯了雷万春的忌讳,杨玉瑶赶紧用春葱般的手指去掩朱唇,“看我这记性。又叫你恩公。可如果不叫恩公的话,该叫你什么才好呢?”

    “嗨,你就叫我老雷,壮士。或者直接喊我名字都行。我是个粗人,没那么多讲究!”雷万春大咧咧的一挥手,示意对方随便,同时也尽力让自己变得放松一些。

    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儿的初哥,临来赴宴之前,还信誓旦旦地向张巡和王洵两个吹嘘过,自己行得正,走得直,绝对不会因为美色当前就乱了心神。但所有诺言在一看到虢国夫人的瞬间就开始失效,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好像有好几百只手在抓挠。

    “那你也别叫我夫人!”杨玉瑶撅了撅嘴巴,像个小女孩般跟雷万春讨价还价。“我叫杨玉瑶,小字佩儿。雷大哥喊我玉瑶,佩儿均可!”

    “谨遵夫人之命!”雷万春郑重点头,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那几个对方期待的音节。晃了晃脑袋,笑着道:“我不习惯叫人的小名。干脆,咱们就简单些,你,我相称。反正今晚估计也没第三个人了!”

    “也好!”杨玉瑶心里涌过一阵淡淡的失望,很快,脸上又绽放出了笑容,“雷大哥喜欢吃什么?”

    “你这里有什么?”雷万春倒不再客气,笑着反问,“客随主便。有酒有肉就行。千万别弄什么天南地北的珍馐。你给我吃,我也吃不出好来。并且未必能填得饱肚子!”

    杨玉瑶又楞了楞,没想到雷万春的要求如此简单。为了这顿酒宴,她事先可是费了好大心思。这年头非但皇家饮宴讲究一个奢华,即便长安城内普通大户人家请客,只要不是穷得快过不下去日子了,什么燕窝、鱼翅、鹿唇、熊掌、驼蹄之类便一样都不能少。

    谁料雷万春的要求却如此简单。不愿品尝那些珍馐,只求一个醉饱。对于虢国夫人府里的厨子而言,这个要求就太笼统了些。但这也难不住杨玉瑶,只见她做沉吟,心里边有了主意,拍了拍手,冲着身边伺候酒宴的婢女命令道:“让厨房准备一头刚刚宰杀的小鹿,剥了皮,直接抬到这边来。再准备炭盆,石板和烤架。今天下雪,咱们刚好吃个热乎!”

    这下,倒有些令雷万春喜出望外了。笑了笑,瞪眼了眼睛问道:“你也肯吃烤肉?乖乖,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粗人才好这一口呢!”

    “炙么,当然是现烤现吃为好。”杨玉瑶笑着回应,双目中灵光闪动。

    须臾之后,一头刚剥了皮的小鹿送到。杨玉瑶挥手命前来伺候的女仆退下,自己挽了袖子,从鹿背上割下一条带着点淡黄色脂块的肉,用铁钎子穿了,慢慢架在了仆人们刚刚端进来的白铜炭盆上。

    盆里边用的是上好的白炭,没有一丝烟,蓝幽幽的火苗上下跳动。带着脂块的鹿肉被热气一熏,立刻汪汪地冒出一层油来。眼见着油珠越聚越大,慢慢汇拢成滴。终于在肉块上再也挂不住,“啪嗒”一声落进了火盆里。

    火盆中的蓝色幽焰立刻跳跃起来,半空中变成明亮的金黄。杨玉瑶却不闪不避,抓起穿着肉块的铁签子,在黄色火焰上慢慢翻动。看着肉表面也变成金黄色了,才笑着将肉取下来,放在一个银制的托盘中,用刀子轻轻切成薄片。然后将调料和肉片一并送到雷万春面前,“久不做此事,已经手生了。希望雷大哥能吃得下!”

    “如果这样还算手生的话,老雷平常自己烤的东西,就只配喂狗了!”已经看得发傻的雷万春摇摇头,大笑着将托盘接了过去。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今晚自己第多少次被震撼了。他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此间女主人居然会亲手烤肉给自己吃。更没想到的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女人,居然连烤肉也能做得如此熟练。

    “可称大哥的口味!”笑咪咪地看着雷万春吃了几片肉,杨玉瑶低声问道。

    “很好,很好。这滋味,简直地道极了!”有肉在嘴,雷万春也放松了许多,点点头,笑着夸赞。

    猛然间,他发现所有烤好的肉都在自己的面前。赶紧将盘子向前推了推,笑着客气道:“你也吃啊。怎么好东西全给了我老雷一个人?!”

    杨玉瑶点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小片肉,在自己面前的调料盒中蘸了蘸,放进嘴中慢慢品尝。新鲜的烤肉自有一股醇厚滋味,她原本嫌这东西火气大,今晚吃起来却非常顺口。于是又用筷子夹了几片,斯斯文文地吃光了。便又用铁签子同时穿了几片鹿脊,慢慢烤了起来。

    “我来帮你!”雷万春不好意思光吃饭不干活,夺过铁签子中的几根,学着杨玉瑶的样子慢慢在火盆上转动。杨玉瑶笑着看了他一眼,也不拒绝,静静地盯着火焰,享受此刻的温暖与宁静。

    须臾,几块肉都都熟了。宾主两人将肉切开,也不分哪一片是谁烤的,一口酒,一片肉,开开心心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额头上就都热出了汗珠,脸也都变得红扑扑的,说不出的滚烫。

    “大哥刚才说,小张探花是你的顶头上司?”杨玉瑶胃口弱,吃了几片,也就饱了。便架上石板,慢慢熏烤。准备一会儿用它来炙鹿腿。

    “嗯!”雷万春放下酒盏,笑着回应。“是啊,我是七、八年前开始跟的他。那时他还没外放为官,我跟他一起困在京城里。亏了秦府的秦老爷子帮忙,他才谋到了一个县令的差事!”

    杨玉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打探过雷万春的过往,但此刻听对方亲口说起,还是有一种很亲切的味道。“妹子觉得,大哥与小张探花,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你怎么会放着轻松惬意的游侠不做,反而去听他的差遣?!”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雷万春又喝了一碗酒,笑着摇头。

    “能说给小妹听听么?”杨玉瑶歪了歪头,显然对其中原因十分好奇。

    “呵呵,你如果有兴趣听,跟你念叨念叨也无妨!”雷万春笑呵呵地回答,顺手将一片烤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其中醇厚的乡野滋味,一边笑着说道:“那年我刚刚手刃了一个恶贼,心情正好。结果在一间道观里,就碰到同样在那借宿的他。几个朋友都夸我本事大,为民除害。唯独他听见了,就给了一声冷哼!”

    “为什么?”也许是寂寞的日子过久了,杨玉瑶乍闻这些江湖传奇,兴致浓得无法掩饰。

    雷万春笑了笑,继续讲道:“我当时也这么质问他。你一个书呆子,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结果,他几句话就将我给问住了。”

    “他问我为何杀了那个恶棍。我说那恶棍草菅人命,该杀。他便问我,那你不经官府允许而杀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当然不算!”杨玉瑶立刻竖起眼睛,替雷万春抱打不平。

    “我也这么认为。那恶棍乱杀无辜,肯定是罪有应得。可他又问我,凭什么能断定,那

    恶棍杀的就是无辜?我杀恶棍之前,问没问过他杀人的原因。如果恶棍杀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话,我的行为,算不算乱杀无辜?”

    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礼的行为,但雷万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种大咧咧模样,却给人十分轻松惬意的感觉。杨玉瑶听着听着,便受了对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盏,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来。

    “我被张巡给绕晕了。就让他滚一边去,别扫老子的兴。结果他又问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错事,又不准人说,算不算一种恶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话,提刀把我给剁了,算不算为民除害?!”

    “这人可真烦,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顿!”杨玉瑶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说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势欺人四个字,算彻底坐实了!”雷万春摇摇头,收起笑容,低声说道。“然后我就问他,如果换了他是我,该怎么办。他说,世间凡事得讲个规则。没人能用自己的喜恶去代替律法。换了他,就抓那恶棍去打官司,让官府来审理。该打板子打板子,该杀头就杀头。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完全凭着自己的个人判断来决定其他人生死的话,这世界上多出来的就不是大侠,而是一群强盗了!”

    这个理论倒也新鲜,听得杨玉瑶满脸茫然。心里明知道张巡这些话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国内绝无实现的可能。所谓规则,向来是保护有权势的人。而那些没权没势的,则被规则给活活碾碎。

    “他说如果规则有不对的地方,他可以设法让朝廷改变规则。官员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弹劾,要求朝廷更换官员。唯独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去行侠仗义,是要不得的。看似在为民除害,实际上自己有可能已经成了一个大祸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着一身武艺,到处杀人。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在行侠仗义。官府也没力量约束他。那到了最后,这世间就变成谁拳头大谁说得算了。与狼群已经没什么两样!”

    “我说不过他。只好骂他是书呆子。他却说,‘你没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说得那些行不通?’于是,我就跟他打了一个赌,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今天的话。他就跟我说,‘你可以在我身边随时看着,哪天发现我忘记了,尽管拿刀子割我的脑袋。’我当时酒喝多了,就一时冲动答应了下来。结果,谁知道那小子那时还没当上什么官儿。等他混上了个小小县令,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情了!”

    雷万春本来就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因此一番话说得啰里啰嗦。但杨玉瑶在旁边却听得津津有味。伸手替对方倒了一盏酒,又给自己倒了半盏,举到眉梢,笑着总结:“归根到底,大哥还是一诺千金的豪杰。若是换了小妹,发现是一时冲动说错了话,过后拔腿走人就是了。反正姓张的也追不上我!”

    “后来我发现,他的话其实挺有道理的!”雷万春叹了口气,抓起酒盏,一口闷下。“虽然他这些年四处碰壁,但像他这样的好官,无论到了哪里,当地的恶棍都会收敛自己的行为。效果比我提着把宝剑四处杀人,的确强了百倍!”

    “那不一定,天下哪有那么多像小张探花般的好官!”杨玉瑶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笑了笑,低声点评。“还不都是对上屈膝逢迎,对下搜刮无度?小张探花根本奈何不了他们。反而像大哥先前这般提剑而行的,更令他们忌惮三分!”

    “我也拿他们没办法!”雷万春笑着摇头。“学武之人,不都是喜欢当侠客的。越大的官,身边养的武士身手越强。县令一类的官员,我去刺杀他们,也许还能得手。到了刺史这级,就很难全身而退了。至于更高的,比如说你哥哥,我估计没等靠近他十步之内,就被硬弩射成了筛子!”

    “家兄?”杨玉瑶瞬间清醒,瞪大了一双夺魂的眉目,笑着追问。“家兄在你眼里,算是十恶不赦么?”

    “我只是顺口打个比方,并非说令兄十恶不赦!”雷万春瞬间也惊醒了过来,讪讪地解释。

    刹那间,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古怪。双方都不是故意提起各自的身份,双方却又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摆脱此刻的尴尬。那道看不见鸿沟瞬间被暴露无遗,无论如何去掩饰,都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毕竟是终日游周旋在达官显贵之间的老手,虢国夫人恢复得比雷万春还快些,笑着抿了一小口酒,低声把话题引往别处,“妾身听说大哥当年追杀歹徒三千余里,过后苦主情愿以身相许,大哥却只从她手中取了一个鸡蛋,这是真的么?”

    “那是更远的事情了!”雷万春巴不得把话题岔开,笑呵呵地接口,“事情过去快二十年了吧,想不到居然还会有人提起它!”

    “能说说么?我只是好奇!”虢国夫人垂下粉颈,笑着给雷万春倒了杯酒。然后将自己面前的酒盏也重新填满,笑着举起。

    “那是开元年间的事情了!”雷万春微微举起酒杯向女主人致谢,然后抿了一大口,“那年我路过易县,看到有个小姑娘在衙门口不断磕头。额角都磕出血来了,但衙役们却不肯理睬他。一时气愤不过,就上前帮忙理论。结果衙役们却说,不关他们的事情。杀人凶手已经跑到碎叶去了,知县大人也发了海捕文书。但碎叶那边的官府接不接这案子,什么时候能把凶手给押解回来,他家大人也无能为力!”

    “恐怕是一种应付之辞吧?”虢国夫人目光非常敏锐,一语道破了其中玄机。

    “可不是么?”雷万春摇了摇头,苦笑着回答。“我当时就觉得蹊跷。私底下一打听,原来整个事情经过根本不是衙役们说的那样。所谓鞭长莫及,分明官老爷们编造的借口。事实上是官老爷护短,故意放走了凶手,然后又拿距离遥远来应付苦主!”

    “也太过分了。那小姑娘家中就没别人了么?不会到州府去告他们玩忽职守?”当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份时,虢国夫人很快又变成了杨玉瑶,一双眼睛忽闪忽闪,仿佛藏着数不尽的好奇。

    “没了。官老爷们欺负的就是这一点。那小姑娘长得很好看,在当地也算一支花。歹徒见色起意,半夜偷偷翻墙进入她家欲图谋不轨。她惊醒呼救,阿爷、阿娘和哥哥先后赶来跟歹徒搏斗,都被歹徒给用刀子当场杀死了。小姑娘自己肚子上也挨了一刀,被捅成了重伤。那歹徒误认为以为她已经死了,就大摇大摆回了家。邻居们第二天早晨来借盐巴,从鬼门关上救回了她。她不顾自己的伤势,求人抬着去衙门告状。结果知县老爷前后派了四十多名衙役、帮闲,都没能抓到疑凶。半年后,小姑娘把伤养好了,疑凶还在法外逍遥。有人气愤不过,偷偷告诉她,当初是疑凶家里花钱买通了捕头,才导致的这个结果。她不甘心,让人写了状子再次到府衙喊冤,结果府衙把案子又重新压给县上。还是原来那个知县负责处理此案,因为证据确凿,推脱不过,便想出了这么一招,让疑凶先跑到几千里外去,然后以管辖权限鞭长莫及的借口来搪塞!”

    “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杨玉瑶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雷万春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杨玉瑶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发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碎叶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发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首级去衙门报案。”

    “碎叶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杨玉瑶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雷万春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杨玉瑶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雷万春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杨玉瑶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雷万春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杨玉瑶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雷万春,“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雷万春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杨玉瑶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在一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雷万春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杨玉瑶星眸微张,望着雷万春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雷万春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杨玉瑶迅速看了雷万春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雷万春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发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杨玉瑶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雷万春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速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杨玉瑶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汪洋。

    “啊,呃!”雷万春终于好像琢磨过一点味道来了,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笑着回应,“我没读过几天书,哪里会知道那么多古人的说法。况且古人的话也未必全对。你怎么打扮,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要是女人总为别人活着,那这辈子岂不太没意思了么?”

    没想到看似粗豪的雷万春嘴里居然能冒出如此令人深思话来,杨玉瑶楞了一下,双目中突然恢复了明澈。看了看大大咧咧的雷万春,她突然又觉得有些失落,于是便再次举起酒盏,笑着邀请,“再干一杯,大哥难得来我这里一次!”

    “还是不要多喝了吧!”雷万春举盏相陪,然后笑着劝阻,“我已经喝得够多了。你也别喝太多酒。这兰陵美酒入口虽然绵软,后劲儿却比一般的酒足很多!”

    “大哥知道这酒的来历?”闻听此言,杨玉瑶微微一愣,笑着追问。

    “昨天刚刚跟李白他们几个喝过。是秦家两位兄弟从家里带来的。”雷万春点点头,如实回答,“李白还给此酒写了一首诗,是什么,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不好我也不清楚,但大伙都佩服得很!嗯,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款待。你烤肉的手艺没的挑,简直是我见过最好的!”

    说这话,便慢慢站起身。准备告辞。杨玉瑶赶紧起身相送,却是坐得太久了,腿脚发麻,身子晃晃悠悠向地上倒去。

    雷万春手疾眼快,赶紧抢上前半步,伸出一只胳膊,将杨玉环从搀了起来。“哈哈,你也喝多了。我说过么,这酒后劲儿极大。不过不妨事,回头再喝几碗浓茶,就能解掉!”

    门口的婢女试图靠近搀扶,却被香吟用凌厉的目光瞪了回去。借着三分酒意,杨玉瑶晃了几步,身子却不由自主往后倒,“大哥也喜欢李白的诗么?其实妹子也很喜欢。”

    “李白的诗,恐怕没几个人会不喜欢!”雷万春想找个帮手把杨玉瑶交过去,目光四转,却发现婢女们都忙着收拾炭盆和鹿肉,根本没人注意自己。只好用力将杨玉瑶绵软的身躯搀稳,笑着回答。

    “大哥最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慢慢转过头来,星眸紧闭,樱口微张。

    雷万春心里猛然打了个突,总算记得自己在张巡面前夸下的海口,定了定神,笑着回答,“我一个粗人,懂什么诗。听过就算了,转头便忘!”

    “那大哥知不知道小妹喜欢哪一首呢?”杨玉瑶仿佛已经醉成了烂泥,身体舒舒服服地贴在雷万春臂弯里,丝毫没有移开的打算。

    猛然间心头灵光一闪,雷万春哈哈大笑,“你喜欢的,恐怕是那句,‘我醉欲眠君且去’对不对。赶紧叫个下人来吧,你今天真的喝得太多了!”

    “大哥猜错了!此刻我最喜欢的,却是另外一句。”杨玉瑶笑着摇头,微微睁开双眼,目光温柔如酒,“‘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秋天的第一场雪向来不可能下得太大,到了后半夜,也就慢慢停了。地上的雪沫迅速融化成水,被夜风一吹,反而愈发的冰冷。吹进行巡夜士卒的大氅里,将他们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

    已经太平了近三十年,长安城的霄禁早就不像开元初年那么严格。所谓夜巡,大多情况下也是摆摆样子而已。这么冷的秋夜,寻常百姓才懒得从热被窝里爬出来在街上乱跑;而那些打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里边,坐得往往又都是长安、万年两县管不了的权贵,所以巡夜者们听到车铃声后,大多数情况下,都选择远远地避开。省得给自己找不痛快,也省得给上司惹麻烦。

    雷万春骑着一匹纯黑色的骏马,慢慢地走在长安城寂静的街道上。凭着手中那个纯银打造的腰牌,没有任何巡夜的士兵敢难为他。这块腰牌是杨玉瑶所赠,据说持此牌者即便夜半想离开长安,守城的将士都得乖乖地打开城门。雷万春没有刻意去试验,但他相信这是真话。因为他相信杨玉瑶没有必要欺骗自己,也不会欺骗自己。

    那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可以像大江大河一般汹涌澎湃,也可以像涓涓细流一样清澈见底。只要她愿意,她甚至能化作一汪寒潭,静静地照见你的影子。但如果她真的恨上了你,也可以随时把你拖入深渊,硬生生地淹没,卡断你的呼吸。

    雷万春不是一个没见过女人的初哥。在他人生中很长一段时间,他过的都是‘系马高台,千金买笑’的潇洒日子。做游侠的人从不缺钱,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顺手再给青楼女子谋个生路,乃为最平常不过的勾当。在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中,雷万春记不得自己曾经与多少个女子把酒言欢,共谋一醉。但今天,他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来没遇到过杨玉瑶这样的女人。一个炽烈如火,同时又温柔如水的女人,让你无意之间,便沉迷进去,从此宁愿长醉不醒。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以那个女人的身份与地位,应该跟他话不投机才对?可事实上,两个人今晚说了很多话,说得很热闹。她似乎明白哪些话会让他听了顺耳,那些话是他的忌讳。从而小心翼翼地避开了那些逆鳞,如同温泉一般抚慰着他干涸已久的胸口。

    还是不想了吧!努力摇了摇头,雷万春将杨玉瑶那迷离的眼神从自己的心中赶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今晚的狂乱不会再有第二次。在送他出门的时候,她肯定明白。雷万春自己心里也明白。所以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为自己彻夜不归寻个恰当的借口,别让张巡那个书呆子看了笑话。

    一辆头前挑着明晃晃灯笼的马车从身边经过,雪水从车轮旁溅起老高。雷万春拨了拨坐骑,尽量离得对方远一些。大半夜还敢挑着灯笼高速疾驰的马车里边,坐得肯定是位权贵,除了其中极少数几个之外,雷万春对这类人整体上都没好感。

    但是马车的主人却很不识趣。从雷万春身边匆匆而过后,很快又掉头追了回来。头前的车夫扯开嗓子,低声喊道:“前头可是雷大侠,能否稍停一停,我家主人想跟你说几句话!”

    “我好像不认识你家主人!”雷万春回头,皱着眉应了一句。

    车夫尴尬地笑了笑,却不生气。赶着马车快速追上前,然后伸手拉开车门。一个长着中年人面孔,身材却像十三四岁少年高度的男人出现在车门口,冲着雷万春拱了拱手,自我介绍,“在下贾昌,久仰雷大侠之名。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遇上!”

    “我已经不做大侠很多年了!”雷万春的声音依旧冰冰冷冷,试图拒对方于千里之外。贾昌这个名字,在长安城内几乎家喻户晓。此人十三岁时,便因为擅长摆弄斗鸡,而受到了皇帝陛下的赏识。后来又凭此被授予官职,随同皇帝一道巡游泰山。他父亲只是个宫廷侍卫,病故于巡游途中,皇帝陛下居然停下车驾,先为贾父发丧,然后再继续泰山封禅大业。恩宠之隆,连宰相李林甫都嫉妒不已。以至于斗鸡业迅速在大唐境内成为一种风潮,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市井小民,一个个趋之若鹜。恨不得自己儿子不读书,不种田,只要能变成第二个贾昌,就可以光耀门楣。

    作为一个传统的读书人,张巡对掀起这股斗鸡风潮的始做甬者深恶痛绝,认为皇帝陛下无心朝政,与贾昌、雷海青等弄臣的引诱有极大的干系。受到张巡的影响,雷万春对贾昌等人也没什么好感。此刻只是不想给张巡树敌,才不得不强忍着心头的烦恶与对方寒暄。

    “雷大人说话真风趣!”敏感地觉察到雷万春的冷淡,贾昌依旧笑容满面。“贾某拦下雷大侠,并非故意惹大侠生厌。而是有一件事情,不得不跟大侠核对一下!若有冲撞之处,还请大侠多多见谅。”

    “什么事情?”看到贾昌始终彬彬有礼,雷万春也不好做得太过分。从马背上跳下来,还了对方一个笑脸。

    “我的一个朋友!”贾昌也从马车上跳下,身手却是与外貌极不相称的矫健,“最近被万年县给抓了进去。他叫宇文至,雷大侠应该认识这个人。”

    “没错。”雷万春轻轻点头,后退半步,戒备地按住了腰间刀柄。

    “我没有恶意!”贾昌笑着举起双手,“即便有恶意,也不是您的对手。我的确跟他是朋友,不是互相利用那种朋友。只是别人都当我是个矬子,所以我也不常跟朋友一道露面,免得他们觉得尴尬。”

    “你只是少年时没有完全长开而已。”雷万春觉得有些尴尬,放开刀柄,笑着表示歉意。“我握刀已经握习惯了,所以一旦有人靠近,本能地就想做出防备。此刻又是半夜……”

    “呵呵。的确是我莽撞了。”贾昌磊落地大笑,“个子像我这么矮小的人,要么是刺客,要么是弄臣,要么是乞丐。的确不该靠得人这么近。”

    “在雷某眼里,此刻你只是贾昌!”雷万春笑了笑,友善地回应。

    对于冷淡和友善,贾昌几乎同样的敏感。也笑了笑,带着几分愉悦说道:“在贾某眼里,你始终都是那个急公好义的雷大侠。不废话了,否则雷大侠肯定又嫌我啰嗦。我今天傍晚去了万年县衙一趟,见过了宇文至。他的处境相当不妙。我知道雷大侠和王小侯爷也曾探望过他,所以找你们商量一个万全之策。本打算明天一早到崇仁坊先堵住王小侯爷,没想到半夜时在路上遇到你!”

    “什么情况?狗官又对他用刑了么?”雷万春心中登时一紧,沉声问道。

    “用了一次刑。但伤得比前两次轻了许多!”感觉到了雷万春话语中的恼怒,贾昌低声安慰。“应该是王小侯爷留下的钱起了作用。但我不知道王小侯爷的面子能管多久”

    “你可有更好的办法?”初次相遇,雷万春不敢说自己已经在想方设法逼杨国忠出手,只好先咨询贾昌的解决方案。

    “没有。”贾昌轻轻摇头,“那张县令本来跟我相熟,但这次,我无论许下什么好处,他都不肯放子达一马。想必是京兆尹王鉷那边盯得紧,一定得从子达身上寻找突破口。如此,子达就等于无形中夹在了李相和杨相两大势力之间,随时都可以被其中一方灭口!”

    “这狗官!”雷万春的拳头再次握紧,心中却猛然涌过一丝无力感。如果头上没有张巡这个顾忌,他现在完全可以潜入万年县令家中,用刀子威胁此人一番,逼他不要欺人太甚。可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雷万春是张巡的心腹,惹了祸,非但自己有麻烦,连带着张巡都得受拖累。

    “所以,我想请雷大侠帮个忙!”贾昌咧了咧嘴,脸上浮现一丝苦笑,“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我可以到处托人,但无法保证子达不被人弄死在大牢当中。衙门里边,喝水,吃粥,睡觉,甚至随便笑一笑,都可能要命。他们至少有一百种办法让子达无声无息地死去,尸体上却一点儿伤痕都看不出来。”

    这点,前几天刚刚去县衙大牢里走过一遭的雷万春心里非常清楚。因此也不再多想,点点头,低声答应:“说吧,只要雷某能做得到。”

    “万年县令是个进士,不可能亲自到大牢里边下手杀人。所以,无论哪方准备把子达弄死,都得通过以下几位。”贾昌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嗓音解释,“牢头李老实,狱霸张三孬,还有县尉薛荣光。其中头两个人不过拿钱办事,背后没有什么太硬的后台。而万年县县尉薛荣光,却是京兆尹王鉷的家奴出身,完全听京兆尹的命令行事。”

    “嗯!”雷万春轻轻点头。秦氏兄弟昨天给了王洵一张“护官符”,里边很详细地描述了京师中各方势力之间的关系及主要人物。薛荣光的名字在其中最不起眼的角落,着墨不多,但他现在依稀还有印象。

    贾昌又向前靠了半步,将声音压得更低,“所以,如果雷大侠能让薛县尉不知不觉病上十天半个月,恐怕子达在大牢里就会更安全一点儿。有这十天半个月功夫,贾某即便不能让子达脱离险地,至少也能想出办法让别人不敢轻易害死他!”

    这回,雷万春没有防备他。甚至对他产生了几分敬意。李林甫和杨国忠过招,京师中与双方势力不相干的官员人人避之不及。连胡国公府上都决定袖手旁观了。而贾昌只是一个弄臣,这个时候却能为了朋友挺身而出。光凭这份仗义,就比那些所谓的世家显贵可敬得多。

    “怎么样,雷大侠能帮我这个忙么?”见雷万春沉吟不语,贾昌扬起脸,急切地追问。

    “雷某当尽力而为!”雷万春拱了拱手,郑重承诺。

    “那就拜托了。此事过了之后,雷大侠如果有空,请到我府上喝一杯水酒。就在曲江池边上,每年秋末,可以看到很多南返路过的水鸟。非常热闹。”

    “雷某一定去!”雷万春不想拒绝,笑着答应。

    “那贾某就随时恭候雷兄的大驾!”贾昌抱了抱拳,转身走向马车。明亮的灯光下,他的背影就像道路两边的树木一般,高大笔挺。

    目送着贾昌的马车去远,雷万春笑了笑,飞身跃上了坐骑。他终于有了一个足够地借口向朋友们解释自己为何夜不归宿。让书呆子张巡和小娃娃王洵两个见鬼去吧,还有他们那满脸的坏笑。老子今晚就去重操旧业,痛快地做一回大侠,哈哈!

    带着三分酒兴,他又风驰电掣般跑过了两个街道口。在纵贯长安城南北的朱雀大街上,一队看似比较认真的巡夜士卒拦住了他。带队小校一看雷万春递过来的银牌,立刻楞了楞,后退半步,抱拳施礼。然后恭恭敬敬地将银牌交还,带着士卒们急匆匆地跑远。

    这种见了官差横着走的感觉,令雷万春心里非常舒坦。他霍然发现权力带来的好处不亚于武功,甚至还远远在于其上。以前凭借武功恣意纵横,他总是要担心被官差以夜半扰民的罪名抓获。而如今,凭着一块来历不明的银牌,他就可以把长安城不准夜间在外行走的规矩,安安心心地踏于脚下。

    哼哼,怪不得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不停地想往上爬。收起了银牌,雷万春偷偷地腹诽了好朋友一句。在他面前,张巡从没掩饰过个人对权力的欲望,总是说必须到达一定位置,才能实现兼济天下的抱负。而今晚,雷万春却发现,权力不但能实现个人的抱负,更大的好处是你到了一定位置,就可以无视这世界上很多规则,无论是明面上的规则还是桌子底下那些见不到光的规则,向来是约束普通人,对于到达了一定高度的上位者而言,无异于废纸一张。

    他知道自己今晚肯定是喝醉了。否则心里不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头。但这种微醉的感觉令人很舒服,仿佛已经掌控了身边的一切,又仿佛对身边一切东西都不在乎。“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当年李白醉卧长安街头的时候,估计也是同样的而感觉。只是他醉得时间太短,醒来后还得规规矩矩入宫去给皇帝陛下赔礼。

    酒醉后的思绪就像一头脱缰野马,让他不受控制地想起很多事情。想到自己刚刚学艺有成,立志提三尺剑扫尽世间不平的少年狂妄。想到自己名满中州,无论走到哪里都被江湖豪杰敬仰的荣耀。想到自己突然厌倦了四海浪迹的生活,断然决定金盆洗手时朋友们的惋惜。然后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杨玉瑶,这个此生不可能成为他的妻子,偏偏又给他留下了难忘记忆的女人。

    也许在十年前两人相遇,说不定他们真的能走到一起。那时她眼中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沧桑,而他心中也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顾忌。你在想什么啊,这傻瓜!他突然笑了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那上面烫烫的,仿佛还坐在炭盆边,一边吃酒,一边看她的一颦一笑。

    正胡思乱想着,猛然抬头,今夜的目的地,大通坊已经近在咫尺了。京城里的坊市规划相当整齐,由于皇宫位于正北方,东西居中的位置,所以以皇宫为核心,城北的东西两侧住的全是达官显贵。以朱雀门和东西向的春明街为界,往南则住的是低级官员和普通百姓。越往南走,距离皇宫越远,居住者的身份也就越趋于普通。唯独东南角曲江坊是个例外,因为靠着曲江池的缘故,那附近的宅子多是显贵们的别院,住户的身份反而愈发尊贵些。至于雷万春现在所在的位置,大通、归义、显行、大安等西南角的数坊,则是标准的下风下水,除了那些家境非常贫寒的平头百姓和想住大宅子,又买不起城北地皮的爆发户外,基本没有多少人居住。

    万年县县尉薛荣光的宅院就在大通坊的最里端,大小规模足足是这个坊子里其他宅院的十几倍,因此非常容易找到。雷万春先牵着坐骑,装作迷路的样子,围着大通坊前后左右的街道走了几圈,摸清了薛宅的具体位置。然后将坐骑隐藏在一处人迹罕至的高墙下,脱了外套,扯下袍子一角猛了脸,双手扒住大通坊的外墙上的砖缝微微一用力,整个人立刻如猿猴般沿着外墙攀了上去,瞬间消失在高墙的另外一边。(注2)

    已经很久没高来高去过了,突然重操旧业,他身体里瞬间涌起一股熟悉的感觉。少年时所有豪情壮志刹那间又回到了血脉里,仿佛整个人转眼就年青了十几岁。也许那些豪情壮志一直就藏在他血脉深处,只是被他刻意掩盖起来了而已。今晚被几个突然事件连续触发,立刻熊熊燃烧了起来。

    雷万春发现自己对这种高高再上的感觉十分迷恋。站在高高屋脊之上,整个大通坊一览无余。尽管夜色漆黑如墨,但他眼底却再没有秘密。包括那些在黑暗中才能进行的交易,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万年县县尉薛荣光家居然还亮着灯,这让雷万春感觉很惊诧。已经是后半夜了,不抱着家里那七八个小妾之一睡觉,姓薛的这是在干什么?很快,他的好奇心便得到了满足,两个全副武装的差役打着哈欠从房檐下经过,一边走,一边喃喃地骂道:“他奶奶的,有完没完。一天到晚商议来商议去,什么时候才能商议出个结果来!”

    “行了,老刘,少说两句。一旦被薛头听见,仔细你的屁股!”另外一个差役四下看了看,低声喝止。

    “我怕他?”被称作老刘的家伙撇嘴冷笑。“他以为自己做的很机密么?若是把老子给惹急了,就到上面去出首。这么多事情,随便抖出一桩来,都能让他抄家……”

    “你作死啊!”另外一名差役吓得赶紧用手捂住了老刘的嘴,“作死自己去死,别拉着我。上个月顾小个子怎么死的,你忘了么?人都在臭水沟里泡软了,妻儿还背了一身的官司!”

    听到从前同僚的下场,姓刘的差役猛然惊醒。“我只是……”四下看了看,他低声表白,“我只是痛快一下嘴。老王,这话你千万别说出去!”

    “我是那人么?”另外一名王姓差役瞪了他一眼,低声撇嘴。“但你这张嘴巴,最近可得小心点儿。念在咱俩多年的交情上我才劝你,不该说的别乱说。非常时期,能当哑巴最好。”

    “那是,那是!”刘姓差役连连点头。提着明晃晃地灯笼,打着哈欠走远。

    待他们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了,雷万春才从房瓦上重新把身体拱了起来。尚未被夜风吹干的雪水浸透了他的衣衫,让他胸口处仿佛抱了一块冰。同时,他的头脑也因为受到冰水的刺激而变得异常清醒。

    这个宅院里还隐藏着其他秘密!一瞬间,雷万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更大的阴谋当中。万年县县尉薛荣光跑到长安城西南角的下风下水之处起了这么大一座豪宅,为的不是过一过大户人家的瘾,而是另有图谋。实际上,这个宅院还是万年县衙门的一个暗中据点所在,一旦哪天长安城中发生异变,聚集在薛宅里的差役,帮闲们冲出去,便可成为一支奇兵!

    可京师西侧,偏偏又是长安县的管辖范围。万年县不在自己的地盘里设立据点,把爪子深到长安县里来干什么?按照那张“护官符”,这两个县的县令,可都是京兆尹王鉷的嫡系,照理说,绝不该互相朝对方捅刀子!

    正闷闷想着,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脚下的回廊上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个小厮提着灯笼跑来,一边跑,一边低声喊道,“老刘,老王,死哪去了你们两个。大人有令,让你们两个赶紧过去!”

    “唉,在呢,在呢!”方才说话那两个差役又颠着屁股跑过来,冲着小厮满脸赔笑,“我们不是一道去解个手么?人有三急……”

    身为薛家的奴仆,小厮地位仿佛比衙门里的官差还要高一些,把眼睛一瞪,厉声喝道,“这话跟大人说去。我看你们是懒驴上磨!再磨磨蹭蹭的,仔细你们两个的皮!”

    “唉,唉,我们哪敢啊。六爷,你走先!”两个官差敢怒不敢言,拱手哈腰,请薛家的小厮走在了前头。

    “狗仗人势!”雷万春在肚子里暗骂了一句,身体贴着屋脊,狸猫一般蹑手蹑脚地缀在了回廊中三个人身后。深更半夜,没人愿意往房上看。即便看,在这彤云万里的深夜,不用铜镜子聚光,也未必能发现他。

    那个秘密就在眼前了。他兴奋得全身战栗,慢慢伏低身子,屏住呼吸。

    不对,眼看就要在屋脊上跟着头前的几个人接近正堂,雷万春心头忽然一凛,立刻把脚步停了下来。

    太奇怪了。这处院落太奇怪了。贴伏在冰冷的屋瓦上,雷万春手握刀柄,举目四望。周围的房屋都黑沉沉的,只有前方不远处灯火通明。只要他不踩失了足,身处亮处的那些家伙肯定发现不了他的身影。可内心深处的危险感觉却越来越浓,仿佛已经被一头猛兽盯上了般,令他浑身上下的肌肉的猛然绷紧。

    仔细观察了好几遍,他终于明白令自己警觉的源头在哪了。今晚的路太顺了,自己居然翻过了后墙,一直沿着屋脊来回绕,脚不沾地就靠近了宅院的核心!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巧合!凭借当年做游侠时的经验,雷万春很快就发觉了脚下这个院落的异常。在那段劫富济贫的日子里,富贵人家的院子他没少进。但无论是一方巨富,还是家里只有百十亩地的土财主,建院子都讲究个风水格局。正堂、厢房、跨院、花园,哪几间屋子该什么位置就是什么位置,决不能像收容灾民的的窝棚般随便乱搭。而脚下这个院落,又不能简单地以“混乱”二字来形容。虽然正房、厢房互相紧挨着,供下人们居住的前厅和饲养牲口的马棚也角对着角,但站在高处仔细观看,却霍然发现,所有建筑搭配起来,竟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回”字型。尽管内外两重院落之间有长廊相连,可若是临时将长廊的立柱放倒,内外两重院落,数息之内就可以变成彼此隔绝的内外两层。只要弓箭手占据了边角处一个个看似突兀不堪的小楼,便能将大门,二门死死封住。而即便院墙和第一重院落被敌人出其不意攻破,凭着第二重院落,此间主人也能坚守待援,挣扎上数个时辰。

    很显然,脚下的这个宅院,不只是一个据点那么简单。想明白了这一层,雷万春愈发按捺不住继续一探究竟的念头。弯着身子,沿着屋脊轻轻移动,借助薛家宅院各个建筑彼此距离过近的便利,很快就来到了院子的核心所在。

    与此间主人居住的正堂还有三、四丈距离,脚下的屋脊却突然又到了头。那间正堂居然与第二重院落并不相连,成了个相对相对独立的大房子。里边明晃晃点着二十几只牛油大蜡,将每个人身上的服饰都照得清清楚楚。因为牛油大蜡的烟气太重,所以房间正面的窗户不得不敞开着,方便屋子里的人透气。雷万春沿着屋檐,找了个正对窗口的位置藏好,举目向里边一看,登时心里又是“突”地一下打了个哆嗦。

    此刻端坐在主人位置上的,哪里是什么不入流的万年县捕头。看服色,分明是一个正五品的高官。而站在主位两侧排成恭恭敬敬两排的,也不止是长安、万年两县的捕头、捕快和帮闲。几个数年前曾经跟雷万春有过一面之缘的长安本地“豪杰”,此刻也恭恭敬敬地站在队伍的末尾。

    刚才那两位借尿路出来透气的差役明显在挨训,半躬着身子,就像两只煮熟的河虾。坐在主位上的高官脾气甚大,呵斥了几句后,就猛然用力一拍桌案,信手抽出个竹签子来丢在地上。那两名差役见状,立刻趴伏于地,叩头如捣蒜。那名高官却理都不理,挥挥手,命人将他们拖出门外。

    距离有点远,雷万春听不太清楚屋子里边的人说些什么。凭着夜风里传来的只言片语以及里边每个人的动作、表情,约略推断出那名高官在整肃纪律。而倒霉的刘、王两位差役因为刚才的行为,则恰恰被对方当做了以儆效尤的对象。刘、王两位哀告不得,被几个彪形大汉倒拖着往屋外走。眼看就要拖出门口,那姓王的差役忽然扯开嗓子,大声叫嚷,“饶命,大人饶命。小的有要事禀告!”

    这句话,雷万春完完整整地听清楚了。紧跟着,他就看见彪形大汉们将刘、王两位差役一并又拖了回去。刘姓差役继续叩首乞怜,王姓差役却扬起头来,大声说了几句话。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随即,刘姓差役就跳起来欲跟他拼命,却被两旁的壮汉死死按住。王姓差役则向旁边躲开数步,手指对方,脸上露出了一幅大义凛然的表情。

    登时,五品高官站了起来,冲着刘姓差役大声喝问。那刘姓差役推脱不得,只好趴在地上,苦苦哀求。高官好像是叹了口气,然后轻轻摆手。有两个彪形大汉们立刻反扣住了刘姓差役的双臂,另外一名大汉则小跑着取来一个脸盆,将数块润湿的厚布,一片片扣在了刘姓差役的脸上。

    那刘姓差役拼命挣扎,挣扎,终于两腿一伸,再也不动。五品高官笑咪咪地转过头来,好像夸赞了王姓差役几句。猛然间脸色又是一变,命人扣住了他的胳膊。王姓差役显然不服,扯着嗓子大喊大叫。但没有人理睬他,又是数片湿布贴上了他的口鼻,将他在众人面前活活闷死。

    整个过程,左右差役和豪杰们都眼睁睁看着。谁也不敢上前说情,甚至连怜悯的表情都不敢有。那名五品高官好像还不满足,又从队伍中点出两个人,拍案呵斥。呵斥完了,则拖到院子内,噼里啪啦一顿板子打下去,眼见着挨打差役嘴里就进气多,出气少了。

    伏身在屋脊上的雷万春浑身冰冷,脊背上汗毛一根根地竖了起来。他年青之时也杀过人,但都是手起刀落的事情,从没像高官这般,故意让对方死得惨不忍睹。更甭说一边笑着,一边取走对方性命,就像碾死了一只蚂蚁般轻松了。

    转眼间杀了两个人,又将另外两人打了个半死不活,五品高官终于心满意足。又来回踱着步,大声宣讲了几句。随后,命人抬出了一个箱子。当场用脚踢开,里边居然堆满了黄的,白的,明晃晃照得人眼花。把赏钱分发完毕,方才还低迷的军心立刻大振。他笑了笑,信手从衣袋里取出一张纸,当众念了起来。周围人等一个个伸直了耳朵恭听,脸上表情无比的兴奋。

    雷万春听不清对方读的是什么内容,但凭借直觉,他判断出那可能是一个近期行动方案。为了将秘密查个水落石出,他慢慢动了动,然后贴着房脊往侧面转。侧面有棵大槐树,顺着槐树的枝干爬过去,也许能听清楚屋子里的声音。

    谁料人刚走出没多远,他就发现事情不妙了。屋子里有一名弓手打扮的家伙突然把耳朵竖了起来,然后大声喊了一句。紧跟着,那名高官立刻收起了正在朗读的纸张。随后,所有人都拔出了兵器,冲到院子之内。

    “谁在那?在下薛荣光,请道上的朋友进屋来说话。”看不清屋脊上的情况,一名捕头打扮的人大声叫嚷。

    “阴沟翻船!”雷万春心中暗暗叫苦。先前光想着天色够黑,可以很好地掩饰自己的行迹。却没料到屋子里边还有个顺风耳在内。眼下院子里提着兵器的人就有五六十位,其余分散在各间屋子里睡觉的小杂鱼更是不知多少。以自己的本事,硬碰硬肯定属于找死行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想办法先脱身再说了。

    想到这儿,他迅速调整了一下姿势,趁着别人还没发现自己的时候,从靴子腿里抽出一把三寸多长飞镖来。掂了掂分量,倒扣在掌心,然后双眼盯着薛县尉,一眨不眨。

    “道上的朋友请现身,薛某向来喜欢结交英雄豪杰,断然不会难为你。下来喝一碗酒,咱们凡事好商量!”见屋顶上静悄悄地的没有任何回音,薛荣光笑了笑,继续循循善诱。同时,他背后的几个差役已经取来数面铜镜,团团靠成一个扇面,举起火把,就要王扇面中心放。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雷万春将手中的飞镖打了出去。随后看都不看,迈开双腿夺路狂奔。只听院子里边“啊!”地一声,万年县捕头薛荣光仰面栽倒,脖颈之上插了根黑黝黝的飞镖,血顺着飞镖的边缘的凹槽喷溅而出。

    “薛头!”几名差役抱住薛荣光,大声喊叫。那身穿五品服色的高官却冲将过来,劈手夺过一把横刀,高高举起,“号什么丧!赶紧去追,抓不到他,大伙全都得死!”

    闻听此言,院子里的捕快,帮闲和江湖豪杰们才如梦方醒。再顾不上薛荣光的死活,搬梯子上房的上房,贴墙根绕路的绕路,缀着房顶上的脚步声,奋力直追。只有先前凭借过人耳力发觉了雷万春动静的那名弓手,皱了皱眉,拔出一支狼牙箭,搭在弓弦之上。

    “射死他,射死他!”从外围宅院冲进来的巡逻者立刻受到了启发,一边叫嚷着,一边弯弓搭箭。雷万春最忌讳的就是这种情况,眼见着最外侧的高墙就在近前,也不管能不能跳得了那么远了,长身跃起,身子如如同大雁般向墙外落去。

    几支蓄力不足的雕翎从他头顶匆匆掠过,眼看着就要逃离生天。突然间,雷万春将手中宝剑向后急挥,然后身子猛然一滞,半截箭头从肩窝前端透了出来。

    “嗯!”他发出一声闷哼,整个人瞬间落入黑暗之中。

    这一觉睡得好沉。

    待眼前又出现了亮光,雷万春挣扎着扭头四望,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非常奢华的大床上,身上盖着一床薄薄的但极其暖和的锦被。床脚边,有一名衣衫雪白的妇人将胳膊垫在额头底下,正在酣睡,漆黑的头发从肩膀一直披散到跪坐的脚踵,宛若一道流瀑。

    “我怎么会睡在这里?”他大吃一惊,翻身便欲坐起。肩窝处却猛然传来一阵剧痛,浑身上下的力气立刻被抽了个干干净净。

    “你醒了?”沉睡中的杨玉瑶被床榻的剧烈摇动惊醒,抬起脸来,疲惫的双眼中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欢喜。“别乱动,肩膀上的那支箭喂了毒药,疯和尚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将伤口清理干净!”

    “疯和尚?”雷万春眉头紧锁,不记得自己曾经认识这么一个人。肩膀上的伤口处在剧痛之后便传来一阵刺痒,令他相信杨玉瑶没有欺骗自己。可自己怎么又跑回了虢国夫人的家里?那些追兵到底发现了自己的身份没有?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乱纷纷根本理不出任何头绪。

    “慈恩寺的念痴大师精通岐黄之术,常常免费为人诊病。昨夜你受了伤,我府上又没有擅长处理伤口的郎中,就派人到慈恩寺把念痴大师给请了来。因为他住的离我这儿很近,平素又总喜欢说些不找边际的话到我这里来骗钱,所以大伙都叫他疯和尚。”见雷万春满眼迷惑,杨玉瑶笑了笑,低声解释。“不过他人虽然疯疯癫癫的,治病的手段着实了得。我家郎中束手无策的毒药,他三下两下就处理干净了。”

    一笑之间,她疲惫的脸上登时平添三分妩媚。雷万春看到她满眼血丝,猜测出她后半夜肯定没合眼。咧了咧嘴,非常抱歉地说道:“这下,真,真给你添麻烦了。唉,俺老雷别的不会,添乱的本事却……”

    “说什么呢,雷大哥!”杨玉瑶轻轻瞪了他一眼,伸手掩上了他的嘴唇,“大哥曾经救了我一次,我这回再救大哥一次,不就扯平了么?有什么好麻烦的?况且昨晚如果你不是在我家喝过了量,估计也不会半路遭到别人的暗算!”

    “当日惊了你车驾的人,都是我朋友。我当时伸手制住惊马,本属应该!”雷万春摇了摇头,低声打断。他想告诉对方自己昨夜并非在路上遭到了人的截杀,而是夜探薛宅,不小心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所以才被万年县的差役们用毒箭射伤。但一时间又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犹豫之下,舌头越发笨拙起来。

    杨玉瑶如同一个知冷知暖的妻子般,笑着站了起来,“如果大哥觉得过意不去,日后找再找机会救我一次好了!反正你一时半会儿未必能离开京城。你饿了吧,我命人去端碗鸡汤来!”

    “等等!”眼看着杨玉瑶的身影就要走到屋门口,雷万春惶急地叫道,“你听我把话说完。我昨夜不小心惹上了一个大麻烦。不是故意往你这里跑的,只是当时昏昏沉沉……。”

    “没事儿!”杨玉瑶停住脚步,微笑着转身,“麻烦事情我见得多了。黑灯瞎火的,谁能看见你往我家跑了?况且,敢到我家来上门抓人的,京师里恐怕也没几个!”

    她越是这样说,雷万春心里越是觉得不安。他记得自己昨夜跳下高墙后,便察觉出箭头上抹了毒。所以挣扎着翻上了坐骑,把银牌抓在手里就跑。当时只想着对方势力太大,不能把灾难引到张巡身上,也不能让小屁孩儿王洵再掺和进来。却不料才逃到半路,就昏昏沉沉失去了知觉。

    剩下的事情,他全记不得了。但既然曾经想过不给张巡和王洵二人添麻烦,恐怕京师之大,能跟那伙追杀自己的人硬扛的,只有虢国夫人。即便自己不是诚心将祸水引到虢国夫人府邸,恐怕当时心里也动了类似念头。否则,与主人心意相通的乌骓马不会偏偏往杨玉瑶府上跑。

    想到这儿,他心里愈发惭愧。挣扎着支起半个身子,苦笑着说道:“你还是听我把话说完吧!我也不知道这回惹下的麻烦有多大。我有个熟人,就是那天惊了你马车的那小家伙。叫宇文子达的那个。他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稀里糊涂地被抓进了万能县大牢。然后又因为答话不符合万年县令的意思,被打得很惨。我昨夜在回去的路上,想着万能县的捕头薛荣光可能知道些隐情,便临时起意准备到他家拜访他一下。谁料他的宅院中有一伙人正在聚会,好像密谋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一时好奇,就忍不住趴在房顶上多听了几耳朵。结果还没等把话听清楚,就被对方发现了!”

    “然后他们就拿毒箭射你?”杨玉瑶也是经历过一些风浪的人,才把话听了一半儿,就缓缓走了回来,跪坐于雷万春的身边。“怪不得今天一大早,万能县的衙役们就像丢了祖宗般把整个长安城搅了鸡飞狗跳,却不肯明说在找什么。原来根子在这里!你可曾看清楚了,宅院里都是些什么人?”

    雷万春想了想,低声回忆,完全没注意到杨玉瑶此刻躯壳里就像换了另外一个人,“有五六十个衙役,还有很多帮闲,混混。主事的不是薛荣光,而是个正五品官员,长脸,颏下蓄着一把短须,看上去四十岁出头。”

    “正五品,那至少应该是个郎中!长脸短须,大概多高?长得胖不胖?”杨玉瑶继续低声追问,手指屈伸,被窗口透过来日光一照,指甲显得格外修长尖锐。

    “微胖,中等个头,七尺三寸左右,眼角有点下垂。”雷万春楞了一下,望着杨玉瑶的尖利的手指,低声回应。

    他发现,对方又变回那个虢国夫人了。风情万种,灵魂深处却隐隐透着一股子狠辣。这种感觉令他极不舒服,但又无可奈何。梦终是要醒的,不管睡得有多沉,梦中有多温馨。

    发觉雷万春在看着自己,虢国夫人的脸不自然地红了起来。笑了笑,柔声解释,“大哥如果不想告诉我,可以不说。小妹绝不会强逼你!”

    “恐怕越早让你知道情况越好!”雷万春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补充,“那个五品管员下手非常狠辣,前后不到半柱香功夫,我就看到他命人将两名做事懒散的衙役用桑皮纸活活闷死了。紧接着,又把另外两个打得半死不活!”

    “那个五品官儿应该是王銲,他是京兆尹王鉷的弟弟。他们兄弟两人都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很显然,虢国夫人对用桑树皮浸水闷死人的手段并不觉得好奇,笑了笑,低声分析,“薛荣光是王鉷的心腹,你看到的那些衙役和帮闲,估计全是王家养的走狗。好在你昨天跑到了我家,否则,别的地方还真藏不住你!”

    “我,我不是故意想往这里跑!”就像撒谎被人当面戳穿了般,雷万春登时红了脸。

    “大哥在危急关头能想到小妹,小妹开心还来不及呢!”虢国夫人显然误解了雷万春的话,笑了笑,柔声安慰。“你放心在我家养伤好了,昨天我派人偷偷查访过,附近应该没人看见你逃入了我家。即便发现了,也不怕。他们密谋的东西肯定见不得光。所以无论听到了多少,此刻都已经把他们吓得六神无主了。”

    “哼哼,敢伤我的人!”她咬着牙,眉头轻锁,“他们真是活得腻了。大哥正愁抓不到他们的把柄。这回,他们不是自己送上门来了么?”

    ‘是啊,我几乎忘记了你是杨国忠的妹妹。’雷万春笑了笑,心中默默地想。自己从来就不是个擅长谋略的人,可昨夜稀里糊涂一逃,却逃得恰是地方。杨国忠和李林甫两人斗得势均力敌。而京兆尹王鉷恰恰又是李林甫的心腹。自己无意间偷听了王鉷之弟王銲的密谋,然后又逃入虢国夫人的家,等同于把王氏兄弟的把柄,直接送到了杨国忠手上。

    所以,昨夜自己听到多少,听到了什么,都不重要了。甚至自己是谁,是死是活,也无关大局。杨国忠只要暗示一下,说昨夜潜入薛宅的人是他指派,便足以逼得王氏兄弟不敢轻举妄动。王氏兄弟一退缩,就等于断掉了李林甫的一条胳膊。无论先前斗得是输是赢,摆下这几颗妙子后,京师的局面就已经彻底向杨国忠倾斜。

    只是,成为一粒棋子,绝非自己所愿。京师中这场恶斗本来与自己无关,杨国忠也好,李林甫也罢,在自己眼里都是一丘之貉。可自己一不小心就搅了进来,并且越陷越深,越陷越深,所有一切都无法掌控。

    想到这儿,雷万春艰难地从床上坐起,顾不得肩膀处一阵阵令人眩晕的疼痛,笑着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一夜未归,此刻,张大人肯定在担心我的安危。我得赶紧回去见他,免得他到处找我!”

    说罢,一只手提起靴子,弯腰就试图往脚上套。虢国夫人楞了楞,脸上的笑容慢慢凝固。“如果大哥不喜欢,我可以不告诉不把你今天的话我哥哥!”如果祈求般,她蹲下来,伸手按住雷万春的手背。

    雷万春的手臂立刻颤抖了一下,然后僵硬地任她按住,“你还是尽早通知杨大人吧。姓王的心狠手辣,白天不敢闯你的府邸,夜晚偷偷派人摸进来,你也防不胜防。我不是怪你,我真的得回去了!”

    虢国夫人叹了口气,想再解释几句,却终于什么都没说。只是慢慢站起来,退出门外,叫进几个小婢女,服侍雷万春更衣,穿靴。

    身上的衣服全是新换过的,包括贴身里衣。雷万春即便反应再迟钝,也发现衣服的质地与自己原来穿的大不相同了。是京师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天竺棉布,比起葛布和麻布来都细了很多,也绵软了很多,亦不带丝绸那种特有的冰凉。光是这套贴身衣物,就够他花光全年的所得(注3)。当然,重操旧业去劫富济贫除外。

    婢女们的手脚很慢,期间还停下好几次偷看虢国夫人的脸色。但是,再慢,衣服也有穿完的时刻。虢国夫人不肯多说话,她们也只能帮雷万春披上最外边的大氅,将随身佩戴的宝剑拿过来,系在腰间。

    “这个!”雷万春单手抓住佩剑,慢慢解下来,笑着递给虢国夫人,“送给你吧。也算名家打造的,非常锋利。日后若是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无论我在哪,你叫人拿着宝剑过来,我肯定会拍马赶到!”

    “嗯!”虢国夫人接过宝剑,死死地抓在手中。因为用力过大,五根手指顿时都失去了血色。有点疼,很多年没这么疼过了。可她知道,自己留不住。昨夜的痴迷与疯狂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日子还得继续。他是雷万春,自己是虢国夫人。

    看到对方那默然不语的模样,雷万春心里也一直麻麻的。他想说几句话来安慰,或者告诉杨玉瑶,在自己眼中,她是个非常不错的女人。却又发现,所有的话要么太苍白,要么又太容易引起误会。

    还是不多说了吧,雷万春点点头,笑着向主人告辞,然大步朝外走。走过铺满枫叶的甬道,走过曲曲折折的回廊,走过二门,走过照壁。杨玉瑶默默地跟在他身后,默默相送,默默地看着他艰难地翻上马背,松开缰绳。

    “小心些!”终于,她张了张嘴,发出了极其低微的声音。不知不觉间,泪已经流了满脸。

    “你也小心些!”雷万春居然听见了,在马背上转过头来,背后霎那间全是阳光。“如果有事情,就派人拿着剑去找我。任何事,都行。”

    说罢,他磕了磕马肚子,顺着洒满枫叶的街道,疾驰而去。

    秋风卷起落叶,纷纷扬扬,遮断人的视线。梦一般美丽的长安,梦里梦外,谁人醒着?

    注释:

    注1:奔霄,又名白义,即穆王八骏之一。

    注2:按照唐代长安城的格局,整个城被街道划分程一百多个坊。每个坊都可以单独封闭起来,住户的家门皆朝坊里,夜晚时关上坊门,则外人无法进入。类似于现代的封闭化管理小区。

    注3:棉花在唐代之前,一直非中国主流衣物。而印度棉花因为绒长,细软,所以纺织出来的布在当时是奢侈品。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