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候的女朋友-我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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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真的四十岁了,有时候想想自己几乎整天像个老头儿一样。我已经拥有了老年人生活的节奏,生活也变得极其规律,而且我已经不像年轻时候那样会经常失眠。早上在旭日东升中我喝早茶,看着猪头睡眼惺忪地爬起来,有时候恭维几句以求有早饭吃,有时候则自己来弄。早饭之后,我经常站在家里的阳台上眯着眼睛极目远望,看看这个城市的图景。

    前面已经提到过,我有一个儿子,我喝早茶的时候儿子的生物钟也会让他和他母亲一起醒来。他醒来之后我就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安宁。儿子总体来说是乖的,但有时候也是个小顽皮。他每天都要看漫画,看兴奋之后会学漫画里的东西。有几次他伸出右手就站在阳台的扶手上,把我吓个半死,以为他要跳下去。他当然没有那么大无畏,可总是把我的茶几碰坏,把我的茶杯打破,那时候我就嫌他麻烦,但他总是我儿子,我又不得不关心他,体现出一个父亲的宽容和爱,真是令人无奈。这种无奈让我觉得自己也不太像话,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说老实话,我的猪头老婆总体来说也是一个蛮好的太太,但我跟她也已经没什么交流,除了经常的互相拉锯和偶尔的亲密举措。我们只是经常抱在一起睡觉,她打呼噜的声音也总是令人厌烦。只要不让她知道,我可以告诉你,我完全没有爱过她。跟她结婚,也是我始料不及的。要不是王东生的出现,也许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我爱的不是她——但我必须这样每天照顾她,给她做饭,把我那些可怜的收入也全部交给她,这他妈的叫什么意思?其实按说我现在的生活马马虎虎过得去,不应该抱怨什么。可我不是在抱怨,我现在的重点是回忆。

    现在我一个人独自躺在我书房的椅子上,一个温热的垫子让我从屁股一直舒服到脖子。回忆我的花样年华总是能让我兴致盎然,尤其是今天见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面没有音讯的王东生之后。

    这些年来我偶尔也会想到我的初恋,想到我的大学生涯——这也是我在这无可奈何的生活中寻找到的一种解脱方式——我还是很喜欢我二十岁的生活,尽管那时候我被失眠折磨个半死。不管怎么说,那个时候的我,挺真实的。活到现在,真实感完全没有了。这也许就叫作悲哀吧。

    我怀念那个时候,不用干事情——我的意思是,不用干无聊的事情。我尽可以干我喜欢的事情。不为什么,不为挣钱,只为自己的感受。爱干什么就是什么,爱怎么活就怎么活。

    今天我好像能把我那时候的一切都想起来似的,一切都无比真实地呈现到了我的面前。我的神经兴奋到了极点,我又抽起一支烟,脸上浮出了一种神秘的微笑。

    我想到我那个时候很迷恋图书馆,尤其是大学一年级快要放假的时候我总是往图书馆里跑。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时候图书馆里不仅有图书,还会有李悦,所以我不得不去。起初我总是显得蛮害羞的,但是我喜欢李悦,这件事情已经不是我的害羞所能决定的。

    我想我们,我跟她已经是恋人的关系。但是我还有所顾忌,心想最好不要让熟人看到,不然就很窘了。走在校园里,我也不敢牵着李悦的手。李悦知道后很生气,拧着我的脸问我:“我堂堂李悦,哪里让你窘啦?”

    听到这样的问话,我只能这样回答:“不窘,一点儿也不窘。你这么靓,我怎么会窘呢?”

    可见我那时候的生活充满了真实感,但我这个人还是蛮虚伪的。听到这样的反应,加上我一脸的真诚(完全是装出来的),女孩子们应该满意了吧。

    我经常和她出入图书馆,在馆里面看完了书以后就到处随便逛逛。图书馆对大学恋人就像加油站一样值得尊敬。在大街上,李悦她就像一头驴一样受人关注:她的发型是世界名牌“奥米佳”的形状,这个发型我也能做,因为我的头发也够长,但是我不想做。在耳朵边上长出奇怪的头发,就像魔鬼一样。她走路的时候两条腿也并得很紧,有时候她会穿裙子,这时候更了得,因为她的小腿很好看,颜色也像鱼的肚子一样白皙。总而言之还是一句话,她很有魅力,并且变得越来越有魅力。而我要说的其实不是这句话,我要说的还是——我他妈的配不上她。

    我鬼鬼祟祟,蒙着脸,一边走路一边东张西望,比特工还担心被别人认出来。人家认出来以后就会笑着对我说:“你他妈的配不上人家,还在一起混?不要做梦了,年轻人。”

    假如你的女朋友很一般,听到这句话,你可能不会觉得什么。但是假如你的女朋友是李悦的话,听完以后就会浑身不自在。我就是浑身不自在,老想:配不上还要在一起?我图的是什么呢?难道只是just for fun?

    这个疑问解不开来,我的不自在也就解不开来。我不想自己变得不自在,所以不想让别人看到。但是我后来想到,我这是在自欺欺人,如果别人看不到,那我就配得上人家了吗?想到这点以后,我还是不想让别人看到——我长得又不好看,干吗要让别人来看我呢?

    于是我有的时候穿一件宽大的风衣,有的时候围一条围巾,不管我穿风衣还是围围巾,我都低着头走路。有时候还要用手捂住自己的脸。李悦要是问我,我就说感冒了着凉了,满脸都是难看的鼻涕,你要看吗?我夸张地仰起头,就像猪八戒反问人家是不是要买猪鞭一样。可是我老是装病不行,也不能一直这么生病下去,更何况,的确是我在装神弄鬼,时间久了李悦就要生气。所以后来我就改变了我的说法,后来的说法是:这是我的风格,我的style,我喜欢这样走路,你管得着吗?李悦听后就夸我可爱,有自信心,还会用嘴使劲亲我。真是莫名其妙极了。

    现在说说我穿着风衣在学校里到处跑的情形。那时候大概是在五月份左右,路上已经很少人穿毛衣,年轻人已经开始穿T恤,因此风衣的出现每每令气氛哗然。我所到之处,人人争先恐后打量我——回头率奇高。假如不是因为我跟李悦在一起怕被别人认出来,就是你用枪指着我,让我在五月份穿一件稀奇古怪的风衣我也不干。我就像一个缠有绷带的木乃伊一样穿梭于人群之中,可以说,这种感觉还是相当刺激的。

    即便这样,我们还是会遇到熟人。比如说,我们有一次就遇到了王东生这个失魂落魄的男人。我就主动迎上去(已经被他发现了)说:“嗨,李悦来看我们啦。”

    “少逗我,有吃的吗?没有吃的就肯定不是来找我的。而且你们早就有一腿了,别刺激我啦,找地方快活去吧。”然后王东生朝我瞪了一眼。他这么说是因为他眼红他嫉妒了吧,我想。

    我们遇见的地点是学校的后门,我们三个人构成了一只锐角三角形,而且那个最小的锐角角度很小,它的顶点就是王东生。王东生看上去并不生气,与其说是我在刺激他,不如反过来说更合理一点。此时后门外突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吼叫声。这些声响低沉而富有节奏——很快又变得没有节奏。我当然想到那边很多人在吵架,行将动手。这是我最愿意凑的热闹了。我赶忙拉着李悦说:“快,咱们去看看。”

    李悦不为所动,她可能还在细心分辨那些声响的来源,侧着脑袋伸长耳朵,模样就像一头小鹿。但我这时候无暇观赏动物园,就想冲出学校的后门,看个究竟。因为那边的声响越来越大,状似越来越热闹。我想生命不容等待啊,热闹也不容等待,时间是杀手,它能将生命杀死,也能让热闹变得不再热闹。所以我得赶时间。我使劲拉着李悦的手,希望能和她一起飞奔而去,看那个热闹。但是怎么也拉不动。看来她比我想象中要胖一些。

    “怎么不走啊?看看去。好大的声响,一定很好看。”我鼓励李悦跟我一同过去呢。

    “没啥好看的,听听他们在叫啥。”李悦对我说。

    “完全听不清楚,要想听清楚,一定要过去。”我侧身焦急地说,随后又补充,“光听清楚没多大意思,不是吗?一定要凑近了看才能看得来劲。”

    “你来劲什么呀你?”李悦突然嘟囔着,“难道跟我在一起就不来劲吗?”

    “不不不,不是一种劲。”我说,“跟你在一起也来劲。”我草草解释了一遍,就再也顾不得李悦了。

    “哼。”李悦的鼻子对我说。

    “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我兴高采烈地奔向学校后门。

    我一边跑,一边调整我的跑步姿势,希望李悦看到我潇洒至极的跑姿会原谅我暂时丢下她不管。可是我从来都是好奇心十足的,从小学开始班主任在我的学习手册上都这样写:好奇心太强。我真不知道好奇心太强有什么不好的。我妈妈小时候对我的教诲还更有用一些:别老是去凑热闹。因为我不听我妈妈的劝告,我的身体经常被邻居家庭闹剧所砸出的一些碎玻璃划伤。我小时候街坊邻居吵架总喜欢砸玻璃窗,这可能是因为玻璃永远是那么便宜。但我也不向我妈妈承认我身体那些被划伤的部分是由于老是趴在邻居家玻璃窗户下偷听人家吵架而被弄伤的,不然我妈妈要跟他们急。我在那些玻璃窗户下面听到了很多有趣的语句,有些语句很下流,但也包含着幽默感。对于邻居家的事情我从来都是了如指掌,所以邻居们对我也相当客气。

    我一路优美地跑动着,就像从童年跑入了我的青年。顺着那堵高耸的墙,外面的吵闹声响离我越来越近,这可真令人兴奋。但是我始终看不到围观的人群,即使这时候我已经跨出了校门,也没有看到大堆大堆的人围在一起津津有味地观看什么。奇怪了。难道像我这样爱看热闹的人会少吗?不少人还迎面走来。他们谈笑风生,并没有任何奇怪的表情。而且他们也不回头,更不顾盼左右。可是那些声响,吵闹的声响还在那里啊。

    终于我看到了一小队人马,他们的间隔都在十米左右,就像一群蚂蚁一样井然有序。一边跑,这些蚂蚁一边喊着。喊什么呢?仔细聆听:

    “我是……的,我是……的,我一定……”

    这些蚂蚁着装统一,红色的上衣,白色的休闲裤,小跑步的队形马上让我想到小时候到操场上去做广播体操。我也在小跑,我就像一辆小轿车一样,他们对我来说就像一列火车,马上就要迎头相撞,看来我必须绕道而行。

    终于听清楚了:

    “我是最棒的,我是最好的,我一定会成功。”

    口号声距离我很近,就像贴在我的脸上一样,又顺着我的脸滑向远方。仔细看了一看他们红色上衣上面的字样:“师大美食城”

    我靠。我马上想到的人是猪大妹。这不是来跟猪大妹夺食吃吗?一定是有一家资本雄厚的集团要在后门的美食街和商业街上大展宏图。

    “我是最棒的,我是最好的,我一定会成功。”

    一只一只蚂蚁,一节一节车厢从我身边掠过。

    “我是最棒的,我是最好的,我一定会成功。”

    原来就是这么一个状况,我多少有一点失落,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气喘吁吁。可还得往回跑,我得去找李悦去啦。

    “我是最棒的,我是最好的,我一定会成功。”

    ……

    这声音离我越来越远,好像在半途中打了一个弯。

    我优美地小跑,一路上开始紧张起来——王东生跟李悦两个人在一起啊。这怎么能让我不紧张?王东生比我帅,比我好看,李悦那么迷人……哎呀呀,这可不得了。我由小跑变成了加速跑,最后到了一百米冲刺跑,我一百米冲刺跑的速度可快了,在我高中的时候我是班级里四乘一百米的第二棒,我跑起来以后就像一头猎豹一样,停也停不下来。十秒钟之后我就像闪电一样出现在校园里,但是我找不到我想象中那一对儿正在卿卿我我的男女——当然啦,卿卿我我的男女情侣到处都是,可是那女的都不是李悦,这让我非常高兴,之前的担心看来是很多余的。接着我就开始找李悦,那风情万种的女孩儿呢?我扫视一遍原来的地方,完全没有她的影子,这更让我急坏了。难道他们去另外的地方风流快活了吗?

    我还得继续找,就像找一辆自行车一样。李悦可不是那种破破烂烂的二十六寸自行车,停在哪里都不会有人要。我们知道在全国各地,各种破烂自行车数不胜数,各种没人要的女孩儿也是挤满了各种大街小巷——也许她们有人要,至少我不要——李悦她可是高级城市山地车——有这种车吗?总之我想说,她是抢手的,无论在哪儿都会有人要,我必须随时随地保持警惕才好。当初我丢失了我的自行车,找遍了师大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两手空空,心情非常失落。那天早上我从清晨找到黄昏,看到好看的车我的目光就停留下来,停留的时间随着车子的好坏而成正比例,但是最后依依不舍地离开……此时此刻,我也会停留在单身的女孩儿身上——找自行车的时候我想,别人偷了我的自行车走了,我也要偷一辆更好的走人;现在我就想,谁把我的李悦偷走了,我就偷一个更漂亮的。我总是不希望自己吃亏。后来我还听到过一个小段子,北京一个大老爷们儿爱上了一个姑娘,然而这个姑娘还有更多的大老爷们儿喜欢,所以这个姑娘虽然跟了这个大老爷们儿,同时还跟别的大老爷们儿一起鬼混。我觉得这个姑娘太不地道了,但是这个大老爷们儿并不介意。到最后,胸怀宽广的大老爷们儿终于得到了这个姑娘的彻底顺服,定居在大老爷们儿的家里,做了一个好太太。这个大老爷们儿就说出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来:“不就是我的自行车被别人骑了一圈吗,最后还不是回来了?关键是你要这辆自行车回到你这里。”当初我就觉得这个北京的大老爷们儿很牛……,非常佩服他。关于女孩子跟自行车之间的关系,我也是从他这里批发来的。

    最后我终于在一家杂货店看到了李悦,她正在舔一根冰激凌。呜呼,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我想,不就是一辆自行车跑到杂货店买了一根冰激凌吗?我着什么急呀?真差劲啊我。我走到了李悦边上,说:“你急死我了啊。”

    “急什么啊?”李悦嘟囔着,有点不明白。

    “我以为你跟别的人走了呢。”我如实说出了我的担心。

    “怎么可能啊?我那么让你不放心吗?”李悦有点生气,因为我对她没信心。谁会对一个漂亮姑娘那么有信心啊?除非他不重视,不珍视。就像我身边揣着一张十块钱,我绝对不会担心它在哪个裤袋子里面;可是要是一叠一百块,比如说,一百张吧,我一定用双手紧紧捏着那个口袋,不能让它们掉出我的口袋,我甚至会觉得它们会时不时跳动,因此用手紧紧捏住口袋是最好的办法。李悦对我来说就是一百张一百块,我不能不注意到她的跳动。

    随着李悦渐渐把那个冰激凌吃掉,我也渐渐平息了我的心情。

    “走吧,我们去茶坊坐一会儿吧。”李悦提议。我捏了捏我的口袋,发现里面还有几张十块钱,就同意了她的提议。在光顾任何消费性场所前捏一捏我自己的口袋已经成为我最近的习惯,我想,最让男人尴尬的情况之一就是没办法埋单。

    “走吧,亲爱的。”我高兴地说。

    不知为什么,我现在能想起来那天我找到李悦之后我们去了茶坊,但是我想不起来那天在茶坊我们是什么样子。我拼命地想也想不起来。也许是因为我们去茶坊的次数太多,让我没办法分清楚哪一次是哪一次了。

    通常在茶坊里(我跟李悦就是在茶坊里认识的,所以我们认为茶坊对我们有恩,经常跑去泡),我都把李悦搂得紧紧的,每一次李悦都被这种力量所震惊。还有一次是不同的震惊,她惊讶地问我:“你脸上怎么有红杠杠?”我说我也不知道。事后想起来,是我一路从学校走到茶坊用手捂住脸捂得太紧了。当时我跟她手拉着手,坐在茶坊那些很柔软的沙发上,各自说了一些肉麻的话,但这时我紧张得要命,比小时候背课文还紧张。我的那些肉麻话都是从言情书上抄来的,话杰这种书最多,我就一直找他的书来抄。当然,为了需要,我自己还买了一本《徐志摩情书选》。当这本经典都被我用完之后,我还买了一本《劳伦斯情书选》。有了这么多储备,我也不怕了。因为这些储备已经足够让我翻来覆去用。李悦的记性没那么好,我想两个月后我说出一句同样的肉麻话,她早就把两个月前的那句话忘得一干二净。让我再来重现那些日子的茶坊夜晚吧。

    茶坊总是昏昏暗暗的,里边的气氛充满了诡异的因素。有时候像在拍诡异电影一样,坐在里面就像是群众演员,经常要看导演在干什么,有什么新的指示。可是当我抬起头来,发现导演不见了——根本就没什么导演,完全是自己骗自己。这时候李悦还完全沉浸在喝珍珠奶茶和泡沫红茶和伯爵茶的喜悦之中,她喝茶永远好像是在喝奶,尽管现在奶茶越来越流行,可是她吮吸的动作就像在吮吸妈妈的乳汁一样。吮吸完就一阵幸福的表情。

    服务员小姐或者服务员先生总是一些不速之客。我觉得作为茶坊的服务员,不打扰客人是一条准则。但是后来我又想,如果他们不打扰客人,整天待在茶坊里还能干些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呢?所以假如我是茶坊服务员的话,我也会整天去骚扰客人:“先生,哦,对不起,原来您是小姐,您需要加水吗?”

    “小姐,哦,对不起,原来您是先生,您需要加冰块吗?”

    “老太太,哦,对不起,老伯伯,您的拐杖需要我帮您保管吗?因为您的拐杖已经绊倒多位客人了……”

    “对不起,先生们小姐们老太太们老伯伯们,我们的茶坊要关门了,能不能先埋单啊?”

    我想,这就是作为茶坊服务员们最有乐趣的事情了——凭什么我们一天到晚站在这里那么辛苦而你们坐着喝茶?给你们倒水居然还吆五喝六的?我们是没钱的穷光蛋,最恨你们这帮有钱佬。

    当然,我得声明,我也是一个穷光蛋,在这里喝茶是形势所逼。要不是李悦说要对茶坊感恩,我也懒得到这儿来。这边的沙发虽然柔软,但也会把屁股坐坏掉。奇怪的是李悦从不担心自己的屁股,当然,她有足够的资本,那么好看的屁股,也不太容易坏掉。

    最初的那个很难看的服务员——就是认识李悦那天站在李悦旁边,让李悦变得更加漂亮的那个丑陋中年大妈,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真可怜,一定是被开除了吧。新来的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要么是嘴上都是毛(居然还是个女的),要么头发像把扫帚,走起路来腰和屁股一起扭动,双腿并得很紧——我完全不能理解这样走路有什么令人骄傲的地方,她居然还能挺起没有任何凸出物的胸脯。身在这样的环境下,除了对自身越来越有信心,应该不会有别的收获。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难道这就是李悦经常要把我拐到这个茶坊的另外一个原因?嘿嘿嘿,想到这里,李悦对我这么好,想得这么周到,就情不自禁地更加爱戴她。她要怎么做我都随便她,她要骑在我的脑袋上也在所不辞。我想象她骑在我脑袋上就如同小时候我骑在我父亲脑袋上。我们两个横躺在茶坊最深处的沙发里,就像两条响尾蛇互相纠缠,到最后,她的嘴巴和我的嘴巴距离很近,我就变得小心翼翼。我首先就伸出我的长脑袋来看看周围的动静,最怕那些服务员完全不识时务,不得要领,冲过来给我们倒水。冲过来倒水是假,看热闹是真,这个我最能体会了。就像我去看那些红衣服的蚂蚁高喊:

    “我是最棒的,我是最好的,我一定会成功。”

    我知道那些服务员是想来看我们说“我爱你,my darling!”之类的话。可是我看到他们之后,再也说不出类似的话来。如果你看到一只黑猩猩,我想你就能明白我的感受。

    总而言之,茶坊里的服务员是让我感触最深的对象,让我甚至忘记观察李悦喝茶。这不免让李悦心存不爽,她说:“走吧走吧,你这样很没意思。”

    我承认那时候我是没有意思的,但也不是永远这样。至少,我相信有那么一小会儿是有意思的。

    “好吧,亲爱的。”我总是答应李悦的一切提议,因为我实在是很爱她。

    一般从茶坊出来以后,我和李悦经常去喝酒。因为喝茶总是令人嘴巴干涩,舌尖很苦。那天也是这样。这件事情本来是毫无准备的,大家都是因为有激情才这么做的,所以很难说是谁骗了谁。我这样说是否有一点夸大其词?我只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好,尽管已经是晚上了,风还是吹到身上暖洋洋的,跟小猫小狗的体毛一样柔软,更像是小白兔的兔毛。我从“可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搬出了近十罐啤酒,当然是最便宜的那一种,然后抱着这些宝贝去了大草地,李悦在我身后尾随而至。草地比晚风硬多了,像小猪的毛,有些草特别硬,如果运气好的话,它们能穿过你的牛仔裤直直地钻进你的屁眼。假如真有这样的运气,我想让给我的李悦去享受猪毛的触感。我的动机其实相当可笑,我就是想看看她会有什么反应,是拔地而起,像一枚运载火箭那样,还是享受猪毛带来的美妙感受呢?其实我完全不知道那种感受是否美妙。接着我就着手拧开啤酒罐,希望首先开喝,像开香槟一样。由于用力过猛,我把酒都洒到了李悦的脸上。如你所知,李悦本来就不难看,现在就更好看了。让人觉得惊喜的还有,李悦一点气也没有生,真是个温顺的好女人呢。

    我说:“喝。”

    于是我跟她碰杯,高举蓝色的啤酒罐,就像高举两朵蓝色鲜花。这其中我还发现李悦是一边喝一边还要不停笑。她发笑,但是没有一点声音,你可别以为没有声音我就不知道,我心想。我认为她当时笑得很玄乎,除了很玄乎,她也很大气。喝起啤酒来像前面喝奶茶一样。当然更像喝牛奶——我看到她喝过牛奶。有一次,就在刚刚的茶坊里,她一口气喝了五杯——因为那次是畅饮的,所以我不会跟她计较。她很大气地喝了啤酒之后,脸就像被人扇过了几个重重的耳光一样红肿一片(红是我隐隐约约看到的,肿是我猜到的),但是被人扇了耳光之后人会出鼻血,我小时候很调皮,老是被我父亲扇耳光,我也经常会出鼻血。所以这是我的经验。而李悦没有出,说明李悦并非是被人扇了耳光的。我觉得一个刽子手再怎么心狠手辣,看到李悦这样好看的姑娘以后都不会狠下猛手。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我渐渐觉得自己的脸上正在浮起叵测的笑意,这不是因为我酝酿着不良的企图,而是我就快醉了。一开始是眼皮发蔫,我的眼睛变成了一条老母狗的眼睛,而我变成了一条老母狗。也许这条老母狗刚刚生育完,又羞又疲惫,所以就想睡觉了。我并没有完全地把眼睛合拢,而是眯成一条细缝冲李悦笑开来。我把这样的状态维持了很久很久,李悦有时候回过头来也回应一个,以示礼貌;有时候不理我,把我当一个傻子。她还说:“你真像齐桓公。”

    我迷迷糊糊,莫名其妙,历史我也学得不好。我跟齐某有什么关联?我完全想不起来。于是皱起我的眉头,做痴呆状。

    “就是说你白啦。”李悦说,“齐桓公的小名是小白啊。”她说完自己忍不住哈哈大笑,所以我只能听后也哈哈大笑。如果我不笑,就说明这个玩笑不好笑,那她——李悦就会陷入尴尬,我不想让她觉得尴尬。我不仅大笑,还装作笑得很舒服——眼前的这个小女人居然知之甚广,这是我的运气吧。我自我安慰道。顺便说一下,我喝酒从来都不会脸红,我脸红应该是当我在看漂亮姑娘的时候。我肤色白皙,是个十足的小白脸相。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的长相特别贱。

    那个时候,长相特别贱的我正在上下注视着眼前这个长相无比好看的女人。好看的女人突然地说:“求你了,老兄,希望你不要这样看下去了——难为情死了。”

    “我是迫不得已的啊,你实在太美了。呃……”我一边说一边打了一个响嗝,肚子里都是酸酸的气泡,感觉它们正在挤压我的肚皮。说出了这样的话,我就不应该有好下场了。李悦带警示性质地劝我:“你去死。”(这句话带有严重的上海口音,或者说根本就是用上海话说出口的,让人怀疑说话者的为人是否小气。上海女人最多说的几句话就是“十三点、神经兮兮的、你去死”。)

    在上海,每天都能听到诸如此类的话。在大街上,杂货店门口,或者奶茶小栈。但是诸如此类的话是从你面前一个漂亮女人嘴里吹出来的,而且是吹向了你,我顿时浑身酥软。我感受到面前的她是在跟我撒娇。所以兴奋之情加深了,忍不住伸手挽住她,不知道有没有挽错地方,但我猜是在腰间。如果不是腰间我的手估计还不够。我知道女孩子的三围总是当中一段最小。此时我惊奇地发现这个女人的腰上有为数极多的赘肉,我的手差一点就不能勾住她。不管怎么样,她缺少运动,特别是对腰腹的锻炼。面对这种懒惰的女孩儿,我一定要加以小小的惩罚——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用拇指和食指使劲地捏住那块赘肉。我不仅惩恶扬善,而且自己的手感也得到了巨大的满足——这简直太刺激啦。我想,我捏她的腰部的肉这件事情——“非常有意思”。

    但是当我“非常有意思”以后,李悦突然挥起她的右手向我脸上刮过来。我本能地反应出一种龟缩的趋势,把头往后缩。如你所知,乌龟就是这样摆脱敌人的攻击,但是我缩得不彻底,李悦的手又不短,因此这一个大巴掌直愣愣打在了我的脑门上。原本我就因为酒精的缘故,头很晕。现在给她来了这么一下,我的头就更晕了。但这还不是主要的,因为我虽然瘦,毕竟也不是弱不禁风。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我当时就佯装昏厥,悠悠然倒向李悦的怀抱。我的屁股垫在一块草地上,我的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整个气氛一直是那样美好。

    李悦换了一个姿势,右手握着一罐啤酒,左手夹住了晕厥中的我,脸上做出各种各样的神情来试探我:小兔崽子,你是真死还是假死?是装的吧?

    后来我就想:死还能装吗?我闭着眼睛保持那种临死满意的表情,这种表情在奥地利人维特根斯坦的脸上也出现过,后来此人就这样满意地死掉了。唯一有所不同的是他说了一句流传万世的话语:告诉他们,我度过了这美好的一生。而我什么话也没说,干巴巴地躺在李悦的怀里,我甚至感觉到我的头正枕着一对酥软的大馒头,登时我偷偷地笑了。

    我后来又偷偷睁开一只眼睛看看此时的李悦,我也担心她察觉出了我的微笑,让我的装死计划彻底破产——她还没醉,脑袋朝天看着。她穿一件黑颜色的外套,外套里面是白颜色的高领毛衣;她的头发像一匹种马的鬃毛,在月光下发射出幽明的色泽。我突然想到话杰的女人寄给话杰的那张剪报上介绍的书——《小王子》。假如我是小王子的话,我一定让李悦当我的公主。这是我的感觉,我躺在李悦的怀里感觉出了无比的幸福,除了幸福之外,我想不出有别的理由让我娶一个女孩子。虽然我被她扇了一个巴掌在我的脑门,我还是这样子想。可见我是真的爱她了。李悦用手轻轻摁了摁我的额头,接着小心翼翼地摸了我下巴上的胡茬子,还有我的腮。最后拧了我的鼻子,拧了以后也许很高兴,因为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其实那个时候我的鼻孔里已经流出了鼻涕。她乐颠颠地再次向天上看去,而我再次眯起一只眼睛。我看到了她的脸颊上红颜色的光芒。

    我最后俯起身子来把自己的脸凑到李悦的脸上轻轻地抹了一下,还把双臂张开抱住了李悦恰如其分的身体。我和她在一大片草地上久久地抱住,直到天下起微微的小雨,我们也不顾。在细雨中紧紧抱住,是我这一次记忆的最后一站。

    现在当我想起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总会这样地怀疑:我究竟算不算一个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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