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一日一谈-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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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1),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2)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3)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4)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告子章句上》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5):“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6)。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7)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告子章句下》

    【注释】

    (1)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豆,古代一种盛汤羹的器皿。

    (2)蹴尔:用脚踩着。钟,古代量器,六石四斗为一钟。

    (3)乡:以前。

    (4)得:通“德”,此处作动词。

    (5)任:国名,在山东济宁。屋庐子,姓屋庐,名连,孟子弟子。

    (6)岑楼:尖顶的高楼。

    (7)翅:同“啻”,止。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假如两样东西不可能同时获得,那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存是我所需要的,道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假如不能同时兼顾,那就放弃生存而选择道义。生存是我所需要的,但人生所需要的东西还有超过生存的,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憎恶的,但我所憎恶的东西有超过死亡的,所以有些灾难我不去躲避。假使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什么超过生存的了,那么凡是可以保全性命的手段,哪有不便采用的呢?假使人们所憎恶的东西没有什么超过死亡的了,那么所有可以躲避灾祸的事,哪样会不去干呢?这么做就能生存,然而有人却不去做,这么做就能避开祸患,然而有人却不干,由此可见,人生中所需要的东西有超过生存的,所憎恶的东西有超过死亡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样的思想,人人都是有的,只是贤人能不丧失它罢了。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能活,得不到就会饿死,但如果吆喝着施舍给人,过路的饥饿之人也不愿接受;如果用脚踢着施舍给人,那就连乞丐也会不屑一顾的。面对丰厚的俸禄,如果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轻松接受了,那么丰厚的俸禄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妻妾的侍奉和相识的穷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过去宁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过去宁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让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行径不也应该停止了吗?如果为了上述原因而接受,这就叫失去了人的本性。”

    ……

    任国有个人问屋庐子:“礼节和吃饭哪个重要?”

    屋庐子说:“礼节重要。”

    那人又问:“美色和礼节哪个重要?”

    回答说:“礼节重要。”

    那人又问:“按照礼节找饭吃,就会饿死;不按礼节找饭吃,却会得到吃的东西,那么必须要按礼节行事吗?遵守迎亲的礼仪,娶不到妻子;不按迎亲的礼仪,却能娶到妻子,那么也一定要遵守迎亲的礼仪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邹国去,便把问题告诉给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去测量原来地基的高低,只比较它们的顶端,那么寸把长的木块放在高处也能使它高过尖顶的高楼。金属比羽毛重,难道是就一只金属带钩和一车子羽毛相比来说的吗?拿吃饭的重要性同礼节的细节相比,何止是吃饭重要?拿娶妻的重要性同礼节的细节方面相比,何止是娶妻重要?你去这样回答他:‘扭住哥哥的胳膊夺他的饭吃,就能得到饭吃;不扭就得不到饭吃,那么就该扭他吗?翻过东边人家的墙头,搂抱那家的少女,就能得到妻子;不去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么就该去搂抱她吗?”

    【述评】

    人生的选择

    人生一世,有众多的利益摆在我们的面前,有众多的诱惑萦绕在我们的周围。每个人的身上都存在着一个魔鬼和一个天使,当我们在作出人生中重要抉择的时候,我们的心灵又在经受着多么大的折磨啊!

    我们是让自己心灵的天使自由地翱翔,还是让我们心中的恶魔控制我们的心性呢?这是一个问题。

    在历史悠远的天宇下,那些振聋发聩的豪迈的声音穿透了沉重的时空幔帐,“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两千多年前的孟子的呐喊回荡在我们的耳畔,让多少浑浑噩噩的灵魂得以警醒,又让多少卑琐的人生显得那么毫无重量。这是一个族群对人本身的认定,也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标准。

    多少人循着这一声音,为自己的人生作出了重大的抉择。“匈奴不灭,无以家为”是霍去病靖边为国,不计私利的选择;“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是韩愈挺身而出,犯颜直谏的选择;“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是文天祥以身殉国,坚贞不屈的选择;“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是徐锡麟挺身赴难,无私无畏的的选择……这些光明磊落的形象仿佛是闪耀的星辰指引着我们的人生方向,回过头去看,不免令人扼腕唏嘘。他们有血有肉,有儿女情长,也有幸福的憧憬,但是为了正义,为了国家和民族,面对坎坷与坦途,面对生与死,他们赴汤蹈火,其九死犹未悔。

    他们为什么会作出这样的选择呢?还是孟子说得好:“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生存是重要的,也是每个人所需要的,但是人活着不单单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生中还有更有价值的东西,自由、民主、独立、公正、平等,这些都是比生命还要珍贵的东西,失去它们,我们的生命就会黯然失色,为了获得它们即使我们失去了生命也是值得的。否则,我们只能很卑微地活着,活得像影子一样缥缈。

    做人应该做一个大写的人,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

    1898年维新变法期间,谭嗣同积极参与,希图通过变法使国家自强。9月5日,谭嗣同被授予四品“军机章京”的官职,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共同参与新政。光绪帝鼓励他们“竭力赞襄新政,无得瞻顾,凡有奏折,皆经四卿阅览,凡有上谕,皆经四卿属草”。并要谭嗣同“所欲变者,俱可随意奏来,我必依从,即我有过失,汝等当面责我,我必速改”。光绪帝的知遇之恩让谭嗣同大为感动。当时谭嗣同的父亲已升任湖北巡抚。对于变法的命运,这位老人有着清醒的认识。他曾三次去信劝告谭嗣同,晓以利害,劝其退出变法,以避“杀身灭族”之祸。但谭嗣同没有退缩,毅然决然地努力推动变法。9月21日慈禧发动宫廷政变,囚禁光绪皇帝,临朝亲政,开始大肆逮捕维新派。形势危急之下,梁启超劝谭嗣同一起出走日本,躲灾避祸。谭嗣同却执意不肯,据梁启超的《谭嗣同传》中记载,他曾对梁启超说:“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可卜,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梁启超避祸于日本使馆之后,日本使馆方面表示可为谭嗣同提供“保护”,但谭嗣同没有同意,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之所以不昌者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9月24日,谭嗣同被捕。在监狱中,谭嗣同毅然写下了绝命诗: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于待杜根。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四天后,谭嗣同连同林旭、杨深秀、刘光第、杨锐、康广仁在北京菜市口慷慨赴死,史称“戊戌六君子”。

    临刑前,谭嗣同激愤地喊道:“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黄钟大吕的声音回荡在无垠的时空,激励着那些为民族和国家奋斗的人们。有人说,维新变法运动是中国历史的一个界碑,因为它改变了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也改变了众多中国知识分子改变民族命运的态度和方法。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谭嗣同的舍生取义功不可没,是他们的血映红了一个新世纪的黎明。

    谭嗣同和那些为了正义、自由、公正、独立而舍生忘死的人,也就是孟子所说的那些没有“失其本心”的人,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人,是我们民族的精神脊梁。

    孟子的“舍生取义”和孔子的“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观念是一致的,这也是孔孟以降儒家所推崇的“生死观”,也是他们的人生价值论。他们的这些思想,对儒家人生修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个人,他有生的欲望,更要有活的尊严。

    以人民为重,以民族为重,以气节为重,这是仁人志士人生选择的标准。依照这个标准,他们就会为了大义而死,义无反顾,重于泰山。这是生与死的选择。在平庸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总碰到那么多轰轰烈烈的事情,生与死的考验也许会离我们非常遥远。那么我们的身边是不是也会有一些选择影响着我们的人生呢?

    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欲望就在我们的心里,趋利避害是每一个人的本能反应,在这种本能的驱使下,我们往往会不自觉的作出了错误的选择。见死不救的事我们听过了,贪污腐败的事也磨薄了世人的嘴唇,投机取巧的事好像我们许多人都做过,利字当头的事也在社会中司空见惯,这一切是不是因为我们在面临选择的时候忽略了自己人生价值的认定和秉持呢?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我们不用像孔子那样视富贵如粪土,我们只要在面对功利和正义的时候,摸着自己的良心问一问应不应该,也许我们的人生就会呈现另外一种模样。

    孟子在涉及平常人生的选择时,引出礼节的标准。在孟子的思想里,面对人生的选择,大处看义,小处看礼,当义和礼成为我们人生价值的尺度的时候,我们就会自觉地遵守社会道德的约束,使自己在仁与善的大道上前进。

    孟子利用了一个反问来阐述自己的观点,这个反问就是:“扭住哥哥的胳膊夺他的饭吃,就能得到饭吃;不扭就得不到饭吃,那么就该扭他吗?翻过东边人家的墙头,搂抱那家的少女,就能得到妻子;不去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么就该去搂抱她吗?”

    这个问题看似好笑,我们一定会说,这个扭自己哥哥胳膊抢饭吃的人是个混蛋,这个跳过墙头调戏人家黄花闺女的人真是个流氓。但不幸的是,我们现实生活中却时常看到这样的人,是不是我们社会中的人生价值判定出了问题?是不是我们的许多人从来就没有对人生意义的诚实的思考?

    这些明显带有犯罪行为的错误选择,我们是眼明心亮了,那么我们面对那些细节小事的时候,我们也能够如此清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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