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钱的起源和发展
自从金钱随着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出现而产生,至今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几千年来,根据各个历史时期具体情况不同,货币的形式也总是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历史中金钱几乎可以采取任何形式。中国古代的皮钱是由白色的牡鹿皮制成的,最先出现于公元前140年的吴地;马莱他岛(所罗门群岛中的一个岛)上的人们用海豚的牙做钱币;在斐济,鲸鱼的牙是钱币,其中又以较为少见的红色牙齿更值钱;在太平洋的西北部,人民通常用海狸皮作货币,一起使用的还有蜗牛的壳、鲍鱼壳、羊毛毯等,甚至还有被当作奴隶的人。“这些奴隶和勃尼奥的钱币相比是幸运的,因为不管怎样他们还活着,而勃尼奥的钱币是用人的头盖骨制成的。这种头盖骨钱币当然是最生动的,同时也是最让人厌恶和憎恨的金钱战胜人类头脑的例子。”金钱也经常从那些富有营养的可食用物品或者其他美丽的物品演进而来:古埃及人用谷物;地中海国家用牛;沿海地区和各海岛上的居民则用成串的美丽贝壳。最早的具有现代意义的货币产生于中国。人们曾经长期以耕作的农具(刀、铲、锄之类)作为流通工具。到了周朝,则开始颁发一些保留农具形状,但体积微小的货币,纯粹以流通为目的,成为现代意义上的货币。经过几千年的演变,这些货币中的一种一一刀币保留了下来,只不过保留下来的仅仅是中央有一个孔的圆形刀柄,原来的刀头不见了。这些刀币上的孔原来就是用来把刀币串在一起而设计的。从此,金钱开始了它的历史之旅。我们来追寻历史发展的轨迹会发现金钱的形式大体上依次呈现为金属货币,纸币和电子货币。
历史上最先出现的是金属货币。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有这样的描述:“从兰诺斯岛来了一大批载着酒的船队。其他的希腊人急忙前去购买,有的用黄铜,有的用发光的铁,有的用兽皮、牲畜或奴隶。”荷马史诗产生于公元前9世纪,这些描述反映当时希腊还未使用钱币。然而中国早在公元前11世纪前后的商代后期和西周就有了原始布币和金属贝。可见,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铸行钱币的国家。传说中,夏代已经有了货币,商代的海贝的确已经成为货币,与此同时,铜也成为一种秤量货币,还出现了铜铸币。最早的铸币即商代人们使用的铸币是用铜仿制海贝形状铸造而成的,这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金钱”---金属货币的鼻祖。
铜贝的出现,是我国古代货币史上由朴素商品货币向金属货币的一次重大演变。随着铜贝的大量使用,海贝这种自然的商品货币就慢慢地退出了中国的货币舞台。《管子·国畜》说:“先王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铸钱)为下币。”所以在春秋战国以前珠玉曾是上等货币。但是珠玉不像黄金或铜币,不是容易破碎,就是不能回炉冶炼重铸,所以它的上币地位没有维持很久。《汉书·西域传》指出:“虽有珠玉,不如金钱。”此为有利佐证。秦始皇统一中国,于公元前210年颁布了中国最早的货币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通行秦国圆形方孔的半两钱,结束了我国古代货币形状各异、重量悬殊的杂乱状态。秦统一币制后,规定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当时黄金是大额支付的工具,铜钱则是小额支付的工具,两者都作为商品(包含劳务)交易的流通媒介。值得注意的是,黄金的“金”与铜钱的“钱”合称为“金钱”,就是中国语言中的“金钱”名称之由来。铜钱价值较低,所以各个时期都有价值较高的货币用于大额支付。西汉以前主要是黄金,宋以后白银的地位日渐重要,至清末,终于取得了主要货币的地位。
在世界历史上,金属货币是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才开始产生。正如恩格斯指出:“随着生产分为农业和手工业这两大主要部门,便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然而,所有这一切都还很不发达;贵金属开始成为占优势的和普遍性的货币商品。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金属货币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是金属称量货币时期,“还不是铸造的货币,只是简单的按重量交换罢了”。固充当金属称量货币的金属,除了金、银外,还包括铜、铁等。据历史记载,早在公元前580年左右,国外有的地区曾经以铅制品作过货币。另外公元前六世纪的古希腊斯巴达曾颁布法令,规定以重约一斤半的铁棒当货币使用。金属铸币大致产生于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之后。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一一商人。年轻的商人阶级还丝毫没有预感到他所面临的伟大事业。但是这个阶段正在形成。随着它出现了金属货币即铸币。”
金属之所以能被人们接受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除了它本身具有商品价值外,还因为金属本身最具货币特点,如质地均匀、可任意分割、经久耐磨、量小值大、便于携带、易于保藏、可回炉冶炼重铸等。正如马克思所说:“耐久性、不变性、易于分割和重新合并、因较小的体积包含着较大的交换价值而便于运送,这一切使得贵金属在较后阶段特别适于充当货币。同时,它们构成从货币的最初形式开始的自然过渡。以后贵金属又从其他金属中分离出来,因为它不氧化等等,质地均匀等等,其次,贵金属更适于较高的发展阶段,因为它们对消费和生产的直接有用性降低了,而它们由于稀少却能更好地代表纯粹以交换为基础的价值。它们一开始就表示剩余,即财富最初表现的形式。而且人们乐意用金属换金属而不是换其他商品”。据此,马克思指出:“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当金银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固定地独占一般等价物地位时,就成为了货币。
社会在发展,货币也没有停留。“在发展的过程中,货币的交换价值又能够获得一个脱离货币材料,脱离货币实体的存在,如纸币,但这种特殊商品的特权并没有消失,因为这种特殊的存在必须继续从这种特殊商品那里得到自己的名称。”纸币,是由国家发行并强制流通的价值符号。纸币自身没有价值,仅代替金属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媒介作用。纸币之所以能代替铸币,是因为货币在交换中执行流通手段每次都是转瞬即逝的事情,人们关心的是它能代表多少价值,可以换回多少商品,而不关心货币是否足值。就像铸币,虽然在长期流通中磨损,由足值的货币变为不足值的货币,但仍然可以同足值货币一样使用。我国是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北宋的交子,已具有纸币的特性。宋代纸币与唐代飞钱的关系密切,而唐代的飞钱与汉武帝时边粜制度的关系更为直接。汉武帝时,进攻西南夷时军粮不足,就招募当地人“入粜县官,而受钱于都内”。这种边疆纳粮,京都取钱的做法;与唐代飞钱是比较接近的。元朝是纸币的极盛期,统治者在至元二十四年(1287)到至正十年(1350)的六十年间,禁止在交易中使用金银铜钱,即这段时间只有纸币是合法货币。根据《元史》、《岛夷志略》等书记载,元朝的纸币还流行到东南亚的泰国、印度等地,与当地货币混用。当时中国周围的一些国家,如波斯的乞和都王朝、印度的杜格拉克王朝、日本的足利幕府和高丽国等都效仿元朝发行了纸币。元代中国与国外的交往增加,一些外国人来到中国,都对中国人使用纸币感到惊讶,意大利人马可·波罗说:“凡州郡国土及君王所辖之地莫不通行。臣民位置虽高,不敢拒绝使用,盖拒用者罪至死也。各人皆乐用此币,盖大汗国中商人所至之处,用此纸币以给费用,以购货物,以取其售物之售价,竟与纯金无别。”非洲人拔都他也讲:“中国人不用金银铸成的钱币来交易。他们买卖所用的媒介竟是一种大如手掌,上面印有皇帝玉玺的纸币。如果某人拿金银到市上购买东西,人们是不会收受的,等他把金银换成纸币以后,人们才予以注意,他才买到他所要的物品。”他们把元代的纸币向外国做了介绍,这对外国纸币的产生有着重要影响。
现代纸币主要有钞票和支票存款两种形式。钞票就是纸币,又称现金;支票存款也称存款货币,是指存在银行可以随时提取的活期存款。由于银行支票可以流通,因而,银行活期存款余额应视为通货,故称之为存款货币。从纸币的产生及发展来看,它有效解决了金属货币因为重量而带来的交易不便,不过也明显存在缺点:一是经济不稳定带来的币值不稳,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安;二是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很多国家在纸币的制作工艺上更为精良,防伪程序更加复杂,但是伪钞的出现并未停止。另外,纸币虽然较之金属货币是轻便了很多,但是现金交易依然存在很多隐患,于是后来又出现了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已是越来越广泛。作为一种无形的货币,它贮存于以银行为中心的电子计算机网络中。可以说,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由于国情因素及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从总体上讲,电子货币支付方式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陷。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电子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一个特点是将消费者信用,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融为一体,可以说电子货币的普及有利于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二、金钱的内涵和特征
1、金钱的内涵
“金钱"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一个词了,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几乎人人离不开金钱。提起“金钱”,我们就会想到流通中的纸币或金属货币,那么,什么是金钱呢?首先,让我们把这个词分开来看:所谓“金’’,就是金属,最早充当执行金钱这一功能的就是那些金、银、铜、铁等金属;关于什么是“钱",《诗经》上曾经提到过:“命我众人,寺乃钱、搏。”不难看出,这里所指的“钱",是指一种农具,形状像铲子,可见,在金钱刚刚产生的最初阶段,它的形状就来源于这种农具。自从有了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钱币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诞生了,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
钱的诞生,推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程。秦代以后“钱"就用来指货币,《说文·贝部》中讲到:“贝,海介虫也。古者货贝而宝龟。至秦,废贝而行钱。川¨作为货币的“钱”,形状相同,只是尺寸缩小了很多。“金钱’’也称为“钱”、“钱币”或“货币”,是能够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可以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属货币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流通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于是银票、汇票等进入市场流通,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货币的较早雏形。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货币的国家之一,至今己有四千多年的历史,出现过布钱、刀币、圆钱、五铢钱、通宝、制钱、银两、银元、铜元以及牺牲品类金银币、谷帛币和纸币,种类繁多,形状多样,币材广泛,堪称世界货币之冠。除了流通中的纸币和金属货币外,现代意义上的“金钱",还包括通货净额、存款货币以及准备币等凡是现在或很快能作为商品交易流通媒介的工具。金钱,可能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金钱可以衡量大部分具体事物的价值,也为人类的文明作出重大的贡献,使人类从以物换物的营商手法进步到现代的社会中,有股票、地产、金融等等的公开交易平台,这全是金钱的功劳。
2、金钱的特征
金钱即货币,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最一般的社会本质是什么呢?从本质来讲,货币是无用之货,汉文帝时贾山就说:“钱者,亡用器也”。事实上,《管子·国畜》早己说:“三币(珠玉,黄金,钱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但另一方面,古往今来人们一直又用它通有用之财,所以《管子·轻重》说:“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同时,它也是历代帝王用来调节商品流通的工具。东晋安帝时孔琳之就说:“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运置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
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曾经指出:“货币(即金钱)乃是社会财富随时可用的一种唯一社会形式。”从马克思关于货币也即金钱的一般的社会本质的这个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金钱具备这样两个特征:第一,它是社会财富的代表者:第二,金钱这种社会财富和其他具体的社会财富不同,具有极大的流通性。任何其他的具体的社会财富,其有用性和有效性都要受到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金钱却不然,它可以超越时空,随时可用,具有极大的流通性,在一切交换过程中没有人会拒绝它。由于金钱的这样两个特征,又使它产生出一种特有的魅力,即所谓的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有钱能使鬼推磨”。另外,正如美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富兰克林说,“请切记,金钱有一种自我孽生的能力。”也就是说,有了钱可以生出更多的钱来。钱是社会财富的代表者,并且这种社会财富具有不记名性(即持有者的身份和货币的价值无关),这就使得每个人都想得到钱。既然它不记名,那么钱从谁手中拿出来,就足以说明这钱属于谁,于是这钱的主人就可以任意使用这个“社会财富”。金钱又具有极大的流通性,无论在何时、何地,对于何人而言都是如此。这样,平民百姓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扩大他们的消费范围,进入到原来被拒之门外的地方,而特权阶层一方面喜爱金钱,因为它可以帮助他们得到所想要的东西,另一方面他们又害怕金钱,因为它不记名的特点冲击着他们的消费特权。所以货币的出现引起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平民百姓要求商业竞争中排除任何特权的介入;另一方面是消费领域内手中有钱的人要求金钱面前人人平等。
从历史进步的角度看,扩大金钱的流通产生了人们对民主和平等的要求。这种情况不仅仅发生在商业最早发达起来的欧洲,也发生在过去的我国。解放初期,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买粮要粮票,买布要布票,票券最多时达四五十种。不过此时有了钱未必能买来东西(但是这种限制并非起源于消费特权,相反,倒是为了保证平民的生活必需品的低价供应),因为当时社会分层为有消费特权的城市居民和无消费特权的普通农民。另外由社会地位决定的消费品供应也个别的存在过,例如三年灾荒时对不同级别的干部有不同的供应照顾,因而有糖豆干部和肉蛋干部之分。长期以来,我国还规定购买机票和软卧火车票必须在某一级别以上的人才有特权。因此才发生了“五个老农买机票的奇遇”。按级别购票的规定曾废除过一段时间,于是许多发了财的倒爷大量涌进软席车箱和候机楼,“打乱”了那里的秩序,结果规定重新被执行。凭级别证明买软席卧铺的规定到1995年秋才废止。可以说废止这些规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而促进这些进步措施发生的正是金钱不记名的特性。正如克洛尔所指出的那样:“货币购买商品,商品购买货币,但是商品不能购买商品”。在货币经济中,货币与其他商品存在着不可弥补的非对称性,即:货币是唯一一种可以购买其他任何物品的商品。换句话说,商品只有在经济活动中能直接与其他所有商品相交换,才能成为充分实现我们目的的货币。中国有句古语:“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说的就是在货币不畅通的时代,人们要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生活就会处处碰壁。前几年正是由于金钱的流通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很多人出门旅行为了买车票、住旅馆往往还要托熟人。而在一个市场经济发达、货币通畅的国家里,出门有朋友固然好,没有朋友只要有钱也不用发愁。
事实上,现在社会中的我们早己习惯了金钱(尽管还不是万能)给我们带来的一切方便,从来也没有想一想,一旦废除了金钱,或者哪怕只是减少一点金钱的流通性,我们将面临一个多么尴尬的局面。其实,只要回忆一下三年灾荒和文革时几十种日用品要凭票供应这些往事,我们就会感受到金钱流通的伟大意义了。既然金钱是社会财富的代表,那么拥有金钱就意味着拥有财富;既然金钱流通具有无限性,那么拥有金钱就等于拥有一切。这一系列的推理就必然使没钱的人想拥有金钱,使有钱的人想占有更多的金钱。这种逻辑使得不少人想方设法弄钱,甚至是不择手段地把获得金钱作为人生的唯一目标。钱本来是一个人持有购买力的凭证,当一个人出售了产品,他得到一笔等价于商品价格的钱,这是他通过交换得到的购买力;当一个人出卖他的劳动,他得到作为工资的一笔钱,也是他出卖劳动得到的购买力。既然钱是作为购买力的凭证,那么就有人设法直接去弄钱,而并不提供任何交换,印假钞票就是一个例子。因为钱是不记名的,它从谁的口袋里掏出来就证明是谁的,于是有人想方设法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弄到自己口袋里,偷和抢是直接了当的办法,骗和赖则是隐蔽一些的手段。很多人正是因为反感类似该种与金钱有关的不良社会现象而诅咒金钱,认为是它扰乱了民心,就像当前的改革开放,虽然提高了人民的收入,促进了社会的富足,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人感叹“人心不古”的现象。关于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难道这些现象真的是由金钱,并且只有金钱才能引起的吗?换句话说,是不是如果没有金钱这一交换媒介,这些欺骗、偷盗等不良的社会现象就不会发生了呢?站在社会发展的角度,我们会发现如果没有金钱,就不会有社会交换和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就不会有商品经济的繁荣,也就不会有现代社会的产生。如果没有金钱,人类将永远无法走出自然经济那种男耕女织、小国寡民的藩篱,永远无法享受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金钱对人的自由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哈耶克说过,金钱是人类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有了金钱,人们才有条件走出封闭的家园,走出土地的羁绊,走向广阔的社会。正是借助金钱这一媒介,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跨越时空和具体物质限制的广泛的交换关系,从而既促进了人和社会的丰富和发展,又创造了人自由活动的空间。当然,这仅仅是金钱功能的一个方面。哈耶克说,金钱又是人类最悲哀的自我枷锁。马克思则更深刻地揭示了金钱异化对人格的扭曲。不过,客观地讲,这一切并不是金钱本身的悲哀,而是人性的悲哀。正如圣经所言:贪婪是一切罪恶之源。人类的偷盗、欺骗等和金钱有关的恶劣行径,并不是冲着“金钱”这个实物(或者是金属块状物,或者是各种颜色的纸)来的,他们的目的是获得那个作为购买力的凭证,所以,无论是什么作为买卖的中介,那些人都会为了它而偷盗、欺骗。换句话说,金钱不是引起这些恶劣行为的原因,真正引起这些恶劣行径的根源在于“人心”。只要他想不通过诚实劳动获得那个交换媒介,无论那个媒介是什么,他都会偷、抢、骗,如果“人心”想遵循按劳取酬的社会原则,那么无论是什么充当这个买卖的中介,这些遭人唾弃的可恶行径就都不会发生了。所以,对于社会上的那些与金钱有关的不良行为,我们要有一个客观公允的态度,对于金钱我们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树立起正确的金钱观。
§§§第二节 什么是金钱观
一、金钱观的内涵
所谓“金钱观”,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对金钱的看法和态度。随着货币金钱的产生,也就产生了金钱观,正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观、世界观一样,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的金钱观也不尽相同的,“金钱万能”、“金钱至上"、“视金钱如粪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等都表达了人们不同的金钱观。
做为意识形态领域的一部分,金钱观具有主体性、传承性和嬗变性三个主要特征。所谓“主体性"是指金钱观不能脱离人这个主体而单独存在,它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因此,主体不同,金钱观不同,主体变化了,金钱观也随之变化。“传承性”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金钱观一旦形成,它的影响往往是根深蒂固的,旧的金钱观很难彻底、完全地清除;第二,一个人的金钱观的形成往往受上一代的影响,而他又以同样的方式自觉不自觉地影响下一代人的金钱观。然而,我们说金钱观具有传承性,并不代表着个体、群体或者一个民族的金钱观是永远不变的。金钱观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内化,如果影响金钱观形成的客观条件,如经济发展水平、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发生了变化,同样人们的金钱观也会发生变化。金钱观虽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协调与导向的作用。金钱观可以协调入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金钱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对待自然、他人以及社会的态度。金钱观的导向作用同样不容忽视,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金钱观的引导,主流的金钱观往往渗透在统治阶级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舆论宣传之中,引导着人们如何看待金钱、如何获得金钱以及如何使用金钱等等。
金钱观与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密切相连的,“一定的金钱观体现着一定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并对其产生相当的影响。一个人对金钱的认识和态度,影响到他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认识和态度。错误的金钱观会使人们的三观发生扭曲,从而导致严重的后果。”
诚然,在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金钱的作用也逐渐凸显,我们不可否认金钱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有了钱就可以有许多东西,就能建立一个在物质上比较富裕的家庭,也就能过较为舒适的物质生活。然而,有些人夸大了金钱的作用,认为金钱可以买到一切,而一切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只要有了钱,没有买不到的东西,没有打不通的关节,在这样的金钱观的指导下,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扭曲,他们认为人生的价值就在于不断地追求物质财富、积累金钱,因为金钱可以主宰一切。于是,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而不择手段,置法律与道德于不顾,而当他们成了“大款”之后,为所欲为,认为金钱可以摆平一切,甚至被关进监狱都可以用钱买出来,这种种表现都是错误的金钱观在作祟。但是,要知道,金钱买不来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们每个人都懂得这样一个道理:金钱可以用来买房子,但不能买一个家;可以用来买床,但不能买睡眠;可以用来买时钟,但不能买时间;可以用来买书,但不能买到知识;可以用来买药,但不能买到健康。所以说,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观的问题即如何看待和对待金钱的问题,不是现在才有的。但是这个问题在我国真正地突出起来,是与我国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关系的。在这个过程中,金钱的作用日益明显了,金钱的问题已经不仅是一种经济领域中的问题,而且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使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的问题成为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中的重要问题。
可见,金钱观对一个人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因而,我们对钱要有一种正确的认识,既不能像晋朝的王夷甫那样把它蔑称为“阿堵物”,连碰也不愿碰它,也不能为它而疯狂,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它。
二、金钱观的构成
金钱观是关于金钱的总的看法和观点,包括人们获取、占有、安排金钱的方式及与此相关的价值观念、生产观念、交换观念和分配观念等的总和。在内涵结构上,金钱观主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对金钱价值的理解、谋取金钱的手段和安排金钱的方式,简言之,就是金钱价值观、致富观和消费观。金钱观这三个组成部分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对金钱价值的理解是基础,获得金钱的手段即致富观是价值观的表现,它是金钱观的核心,如何使用金钱即消费观是前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反过来说,这种结果又从现实的角度影响金钱价值观的形成。由此可见,这三个组成部分,环环相扣,形成了金钱观的整体。首先,我们看看金钱价值观是如何起到基础作用的。虽然金钱价值观是客观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但这种反应支配着主体相关的实践活动。只有主体对金钱价值的理解是正确的或是高尚的,他实际的获得金钱的手段才能是道德的、合法的,相应地,他支配金钱的方式才能真正且自觉地受到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反之,如果对金钱价值的理解是歪曲和错误的,那么他相应的致富和消费活动很可能是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即使主体获得或消费物质财富的活动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规范,也是被动的或是非自愿的。巴尔扎克说得好:“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可能有金钱上的廉洁。”
主体对金钱价值的理解这一主观思想付诸于客观实践,首先涉及到的就是主体获得金钱的途径和手段,这就是致富观的问题,它是金钱观的核心,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主体的金钱观的健康与否。一个人的致富观如果是符合道德标准的,那他的金钱观一般来说也会是正确的、合理的;反之亦然。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整个社会多数人在追求物质财富的过程中采用的是道德的、合法的手段,那么,这个社会的发展将是健康有序的。由此可见,我们要树立积极、正确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金钱观首先在于对致富观的规正。
主体在获得金钱物质财富之后,就会产生如何使用金钱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消费观,可见消费观是金钱价值观和致富观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主体对金钱价值是如何理解的,就决定了他将如何支配金钱;同样,主体只有在采取一定手段或方式获取财富这一前提下,才能决定如何消费或怎样消费。
当然,消费观并不是金钱观的最终环节,它对金钱价值观以及致富观也有反作用。主体对金钱价值的理解也来源于对他人消费活动的分析和对自己消费活动的反思。如果主体所看到的消费活动是“金钱可以买来教育机会”、“可以将一个人从有罪变为无罪”,那么他对金钱价值的理解就很可能走入误区,从而认为“金钱万能”、“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也就可能不择手段去积累财富。相反,如果我们看到的社会消费活动是合理、合法的、正常有序的,那么,我们对金钱的理解就会是客观的,获取财富的手段也会相应地符合道德规范。
不难看出,金钱观中所包含的金钱价值观、致富观、消费观这三个组成部分相辅相成,我们在努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金钱观的时候,应该把握好这三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 什么是正确的金钱观
19世纪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在其著作《伦理学原理》一书的卷首指出:“伦理学者,所以示人之生活,必如何而后能适合于人生之正鹄者也”。“人生之正鹄者,至善也,具足之生活也”。可见,伦理学本质上是一门教人如何生活、怎样生活的学问,追问和探求人生的真谛与底蕴,确定人生的价值与理想,永远是伦理学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一个人可以稀里糊涂的生活,也可以力求生活的有意义。那么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好的和有意义的呢?人生的意义在哪里?具体到金钱观上来,什么样的金钱观才可以使主体的生活更有意义呢?这个问题,曾经引起多少明聪睿哲之士的艰辛探索!他们或找到了某些方面的出口,或仍在苦心竭智以求。也许是时代、阶级的局限,也许是思维方式、理论基础的偏颇,他们的理论或者是片面的,或者原本正确,因为真理的有限性而到了现时代就不再客观。为了适应时代的呼唤,为了给一系列和金钱有关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指导方向,我们一定要确立自己时代正确的金钱观。
所谓正确的金钱观就是主体认识到金钱只是价值的一种象征物,能正确处理金钱和道德的关系,消费金钱强调健康科学的一种对待金钱的态度和观念。这是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指导下,立足当代中国的经济现状,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上,以实践为先导,在批判地继承古今中外伦理学说中关于金钱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关于金钱的正确的态度和观念。
一、正确金钱观的价值内涵
1.正确金钱观认为金钱只是价值的一种象征物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不仅要肯定主体人必然受制于社会条件、由历史规律决定的方面,更应该承认主体人的主观能动性,肯定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是有思想、意志和行为能力的社会存在者。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能够发挥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安排自己的生活,追逐一定的目标,进行改变环境、创造历史的活动。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人类活动,不仅在人类社会产生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在人类社会产生后,仍然起着推动作用。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惟其因为是主体,人才不是消极被动的动物,而是积极能动的创造者,是“万物之灵”。人作为万物之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有思想。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人,其基本的活动就是实践活动,实践作为一个系统,其中核心的概念就是实践主体——人。社会上所有的实践行为无一离得开人,包括金钱所参与的所有活动。金钱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在理性和道义上充分承认金钱价值的同时,很有必要进一步去认识金钱价值的真正来源,把握金钱价值的真正所在。从本质上看,金钱作为一般商品的等价物,其价值并不在金钱本身,而在于人,是人赋予了金钱这个“一般等价物”以价值,金钱只不过是价值的一种象征物而已,也就是说,金钱只是人民约定俗成的一个交换工具。所以,我们应该确立一种健康积极的金钱价值观,要以一种正常的心态去对待金钱,不夸大金钱的功能,不迷信和神话金钱,认识到金钱只是人们相互交换、衡量物质价值的一种工具,认识到金钱的真正价值在于人,是人赋予了金钱价值。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泰勒·克罗福德在《金钱传》一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太平洋中雅普岛的居民采用一种质地洁白细腻的石头当钱,叫做斐。这种石头从一英尺到十二英尺不等,中间钻一个洞,用来搬运。石头钱的价值主要是由其大小决定的。由于这种石头钱太重,交易时并不搬动,而是由新的所有者发表一个声明或在上面作一个记号,表明钱已属自己所有。1898年,德国政府占领了这个小岛,为了迫使岛民们服从自己的统治,德国人想出了一个诡计,派出一个人用黑色染料在每一块斐上画一个黑十字,然后宣布这些黑十字意味着这些石头不再是钱了。岛民们惊恐万状,认为自己一文不名了,被迫接受德国人的统治,按德国人的要求去做工。后来,德国人又派人把那些石头上的黑十字去掉,岛民们的财产因此失而复得,更加欢欣鼓舞。泰勒用这个故事说明金钱的价值实际上是人赋予的。他认为,我们也许会嘲笑雅普岛民的无知和愚昧,而实际上,在对待金钱的观念上,现代人本质上与普雅人没有根本区别,即人们只是看到金钱表面的价值,看到了金钱的有用性,却不能认识到金钱真正的价值来源。
有些人认为,拥有的金钱越多就越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因此在人生道路上拼命追逐金钱。我们必须承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生价值的实现不可能完全与金钱无关,恰恰相反,拥有较强的金钱实力对人生价值的实现是有利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生价值有正负之分,而金钱并不能决定人生价值的正与负:有些人拥有了金钱,在实现自己个人利益的同时也为社会造福,他们的人生价值是正的;有些人不择手段地追逐金钱,损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他们的人生价值是负的。前者建立在义利统一的基础上,是值得我们推崇的,而后者违背了义利统一的原则,是应该遭到世人唾弃的。对金钱与人生价值的目标及其实现的关系问题的辩证分析,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生价值实现的复杂情况,坚持人生价值问题上的正确导向。只有当我们内心具有力量时,金钱才会在现实中具有力量。一个内在空虚,软弱无力的人,即使腰缠万贯,也将无所作为,贫乏无力。从历史和现实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有些人虽然继承了万贯家财,但由于内在才智和德行的贫乏,很快就使家道中落,甚至荡然无存。而一些具有强大内在力量的人,却能够让很少的金钱衍生出巨大的价值。日本“经营之神”、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企业家之一的松下幸之助,靠几百元起家,凭借其顽强的奋斗精神和卓越经营理念,构筑起了曾排名世界第三大企业的松下企业王国;比尔盖茨也是靠几千元起家,凭借其超人的智慧和奋斗精神,创造了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帝国而成为世界首富。可见,金钱价值的大与小、正与负,从根本上说,在于拥有它的人的内在力量的大小和品性的贵贱。正如泰勒·克罗福德所说:“钱本身从来没有建起过一幢大楼,制造过一件产品,抢救过一次生命,或提出过精明的投资建议。尤其在现代社会中,钱只是毫无价值的纸片——真正的毫无价值,除非我们给它价值。”
在获得金钱和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中,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的德行可以使金钱价值得以更有效、更有意义的实现。人们常常指责那些对金钱过分追逐的行为和个人,称其充满铜臭。其实“铜臭”并不是指金钱本身有什么不洁,而是人的品德的卑微使金钱染上了令人厌恶的属性,反过来,人的德行又可以使金钱生辉、生香。遵循德行而得来的金钱,钱是纯洁的;依照德行去用钱,钱是温馨的;把金钱投入到行善积德中,金钱是神圣的。德行可以使金钱的价值放大:勤奋可以获得金钱,节俭可以积累金钱,特别是当我们使金钱超出一己的功用,将它奉献于社会的公益和福利事业时,金钱的价值将变得辉煌。十六大提出,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当前我国正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主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市场经济对金钱机制的强化,以及长期的贫穷和过去对人们金钱需求的不正常抑制,导致了当前社会上人们对金钱产生了一些不正常的心态,拜金主义盛行,一切向钱看成为时尚。这些不正常的金钱观,既不利于金钱价值的有效发挥,更不利于作为个体的人的健康发展,也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少消极影响,因此,确立一种积极合理的金钱价值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我们来说,首先是要以一种正常的心态来对待金钱,既充分地肯定金钱的价值,又要认识到金钱只是人的一种工具,金钱价值的大小归根结底取决人的价值。既积极地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去获取金钱,又能在观念上超越金钱,去寻求人生真正的价值。
以此为基础,在对待拥有多少金钱才会觉得满足的问题上,主体人应该抱着知足常乐的心态,树立科学的富裕观。富裕观是人们在物质生活中对富裕问题的看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人们是没有什么富裕观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商品出现了剩余产品,人们才产生了富裕观。按照唯物主义观点来说,人们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同他们的物质利益密切相关。无产阶级从事革命斗争和夺取政权后的一切活动,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中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富则资”、“富则修”从来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富裕观同非无产阶级非的富裕观又有着质的区别。首先,非无产阶级靠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剥削下层人民发财致富;马克思主义主张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致富。第二,非无产阶级追求的只是统治阶层的生活富足,甚至生活奢靡;马克思主义要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通过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正确金钱观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既然社会承认金钱对人类生活的意义,肯定金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那么我们就应该消除对金钱的卑污感,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就要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积极地去赚钱,树立合法赚钱光荣、合理赚钱道德的观念。什么才是政府和法律鼓励的赚钱方法呢?就是要遵循道德的原则去赚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孔子曾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尤其是在环境危机、生态危机、信用危机日益严峻的今天,强调生财有道具有更现实的意义。人们在创造财富时带来的环境问题、资源枯竭问题要由全社会来承担,因此,人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拥有财富后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为富而仁”,通过各种途径回馈社会。从更高的层面来说,我们既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更要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而努力,现阶段,我们要创造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保障。也就是说,“我们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提高辛勤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人们的发展活力,鼓励他们积极创造社会财富,更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以及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特别要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温暖。”从个体角度来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包含这么几层含义:一是要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去赚钱,而不是靠搞歪门邪道去谋利;二是应该做到自己赚钱不以损害别人利益为前提,要认识到靠损人来利己,既不道德也将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三是要讲求互利,在自己赚钱的同时,也要尽可能使别人有利可图,积极地去促进别人利益的实现;四是在赚钱过程中要讲信用。重信誉,信用是支撑市场经济的精神支柱,也是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最后,要使自己的赚钱行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必要时,能够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去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谴责“向钱看”,指的就是那些不道德的赚钱行为,或者说是那种不利于他人、社会,甚至有损于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赚钱行为。
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的重大困惑之一就是对道德价值的怀疑和否定。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的观念中,诚实被视为愚蠢,善良被当作软弱,信用被当作儿戏。有人迷惑不解:道德还有用吗?有人公然宣称:良心值多少钱!这种困惑和迷失有其客观现实的原因:在社会的转型时期,旧的道德体系已经丧失其功能,新的道德体系还没有形成,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道德真空,因而道德约束松弛,是非善恶混淆。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以不正当、甚至恶的手段暴富的人,善良诚实的人被欺诈、利益被损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不能不使人对善恶是非的价值感到困惑。同时,也有一些人抱着传统的价值思维定势,以旧的道德观来衡量新的市场经济行为,难免不产生世风日下、道德沦落的感叹。然而,只要我们用理性的眼光去审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趋势,我们就可以看到,道德不但是必要的,而且具有巨大的价值;道德不仅仅值得尊敬,而且也是值钱的。这种价值不仅仅体现在社会精神生活中,也体现在社会物质生活中。
美国早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本明杰·富兰克林说:“信用就是金钱”。日本“现代企业之父”、一生经营500多家企业的大企业家涩泽荣一也认为“信用重于资本”。他说:“一个人的资本是有限的,与其依靠有限的资本,更重要的是活用无限资本。何谓活用无限资本的资格?此即信用。”。可见,信用等道德确实是值钱的。信守契约,有诺必承,不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就可以赚钱,可谓“信用就是金钱”。通过信用去赚钱,赚钱的同时也将给守信者赚来声誉,赚来赚取更多金钱的条件和机会。信誉能赚钱,这是勿庸置疑的事实。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思·韦伯在概括资本主义精神时说,“切记,信用就是金钱。如果有人把钱借给我,到期之后又不取回,那么他就是把利息给了我。假如一个人信用好,借贷的多并善于利用这些钱,那么他就会由此得来相当数目的钱”。“善付钱者是别人钱袋的主人。谁若被公认是一贯准时付钱的人,他便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集聚起他的朋友们所用不着的所有的钱。”在《康对山集》卷八中,对樊观的行商之道这样记载:“贸易之际,人以欺为计,予以不欺为计,故吾日益而彼日损,谁谓天道难信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鼓励公民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去赚钱。道德之所以可以获得利益,获得金钱,是因为他可以获得人心,获得他人的信赖和支持,而他人的信赖和支持,正是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最宝贵的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是通过交换来实现的,一个人要想利用自己的资源来获取利益和金钱,首先必须得到他人的承认,要有人愿意和你合作,愿意买你的东西或者卖给你东西,所以个体的价值是依赖于他人来实现的。因此,只有获得别人的信赖和承认,你才能得到利益和金钱。而诚信、互利、合作等品德,则是一个人获得他人信赖的最重要的条件。明清时期徽商中有一位叫黄崇德的著名商人,他做生意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做任何一笔生意在使自己赚到钱的同时,必须使对方也赚到钱,如果和自己做生意的人亏了,他将主动给予补偿,使别人不吃亏。因此,谁都愿意和他做生意,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名声越来越响,成为享誉一方的大商人。中国传统商人有个信条叫“和气生财”,和气的实质就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友善,是人的德性的一种表现,和气生财实际上也就是道德生财。这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仁义值千金”。从社会宏观的角度来看,道德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作用更为突出。道德是种巨大的社会资源,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一个重要源泉。当一个社会有了健全的道德体系,社会交易成本将大大降低,社会效率将大大提高。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有相当一部分财富是耗费在社会管理监督成本上,或者说是花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这就是经济学中讲的广义的交易成本。社会建立的各种管理监督机制的费用,打官司的成本,以及人与人之间不合作和相互争斗造成的内耗等,都是广义的社会交易成本。一个社会效率的高低,创造社会财富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社会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的。社会交易成本越高,社会耗费在非生产性活动中的资源就越多,社会所创造的财富就相对越少,反之亦然。社会财富不是单个人孤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在人们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创造出来的。因而良好的社会信任度,共同的道德观念,正是协调人们之间关系,促进人们之间相互合作去创造社会财富的根本条件。道德不仅创造着社会的精神文明,也创造着社会的物质文明。所以说,健全的社会道德是比任何物质资本更宝贵的资源。
三、正确金钱观呼吁科学、健康消费
消费活动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基本的现象之一,哪里有人类生活,哪里就有消费。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它与生产、分配、交换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生产是整个经济活动的起点和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它决定消费,而消费。的增长又是产生新的社会需求、开拓市场、促进生产力更大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都是一个消费者。消费既是人再生产自身的一种方式,又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消耗,人总是在消耗一定的社会财富中再生产自身的。这样,消费本身就包涵着人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关系,包涵着一种伦理的意蕴。所以,对于人们的消费活动,我们不仅要将其置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考察,也要将其置于整个社会生活的背景之中分析,特别是要分析社会的伦理风尚、个人的道德观念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制约和影响。为了协调好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使国民经济呈良性发展的态势,我们不仅要用经济的杠杆、行政的手段,同时也要用道德的力量引导消费,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携手共进。所以说关于当代中国消费问题的研究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都有着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消费是一个伦理问题。消费活动既反映着消费主体的价值取向,也是一定社会道德观的折射。消费活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主要社会现象,消费亦是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消费不是消耗,消费是人类的生存活动。人在什么意义上进行消费,他就在什么意义上把自己再生产出来;而对社会财富的消耗,作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环节,则既可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的前进,又可能造成社会生产力的破坏,阻碍社会的发展。这些都说明,消费并不是人的一种自我满足、自我规定的行为。对消费的伦理追问,首先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是:人的消费在什么意义上才是必要的和适度的,人的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是由什么来规定和评价的。对此,著名伦理学家唐凯麟教授认为:消费应当始终以是否有利于社会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为价值尺度。在全社会、全人类形成一种科学的、健康的、文明的消费观念以范导人们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已经成为人类良知的呼吁。这种消费观本质上蕴涵着这样的伦理要求和价值特征:“首先,它应当是一种真正‘生产的消费’。”这里讲的“生产”不只是指社会产品和社会财富的生产,更重要的是还包含着人自身的生产。这里讲的“消费”指的是生产制约下的消费,而不是把这两者的关系倒置的“消费的生产”。“其次,它应当有效地体现人的需要的全面性和丰富性。”“第三,它应当体现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创造本质,有利于促进人们的创造意识和消费意识的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第四,它应当体现人是‘自然之子’这一人类生存的基本事实,有利于消解现实的人和自然的紧张,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解。”而且,在当代,能否实践这一伦理要求,坚持这一价值尺度,关系到人们之间的代际公正和国际公正,关系到人类整体的长远利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这一理论观点,要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我们就要在消费过程中调节好消费与生产、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消费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首先要调节好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关系。消费与生产的辩证关系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已经充分论述,但是关于道德价值观念在生产发展与消费增长中作用的研究还是比较有限,特别是对“早熟消费”如何进行道德评价,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所谓“早熟消费”就是消费增长幅度超过了生产增长幅度而形成的资源配置的不正常格局。早熟消费往往与个人的奢侈消费行为联系在一起,表现为:个人的消费支出过多的超过其收入水平和财力状况;在社会的资源供给量为既定的条件下,个人的消费支出过多的占有或消耗了该种资源。“早熟消费”对经济发展是利还是弊呢?或者说从道德评价的角度来说,是善还是恶?有人认为,“早熟消费”可以刺激生产的发展,应该肯定。但是,这种观点有失偏颇。“早熟消费”在短时期内可能会刺激生产的发展,然而,这种发展属于“泡沫型”经济,缺乏后劲。著名经济学家历以宁指出:“早熟消费”不利于这些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是因为,一方面,它将导致社会的储蓄率和外汇储备的下降;另一方面,它会使得发展中国家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中的较多部分用于发展新消费方式方面,从而将阻碍经济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不顾生产发展的可能提出过高的消费要求,是不对的;在生产发展允许的限度内不去适当增加消费而一味限制消费,也是不对的”。我们一方面要注意改变传统落后的消费意识,看到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有意识有目的地引导消费;另一方面要强调在发展生产的前提下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防止“消费早熟”。作为消费超出生产所能提供的可能性而提早成熟,消费水平超出生产水平而提早实现的所谓“消费现代化”,不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状态,而是一种畸形发展状态。解决“早熟消费”不仅限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因为“早熟消费”产生有时候与政府的行为偏差有关,例如:政府的公共消费支出大大超出社会所容许的程度,实行过高的福利政策,从而产生“早熟消费”。这种情况下,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早熟消费”往往也与个人的奢侈性消费行为联系在一起。个人的“早熟消费”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社会上有较多的人进行奢侈消费。少数人的奢侈性消费方式扩展到社会成员中的多数人,“早熟消费”就形成了。在这种情况下,光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就不够,它需要道德手段的调节。道德手段在两个层次上对生产和消费进行调节:一是通过人生观、价值观调节个人的收入和消费支出的比例,二是通过社会道德风尚的引导树立健康消费的社会风气。当然,道德手段在这里的调节作用,是要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形成合力,共同来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个人的道德手段在生产和消费关系中的调节作用不仅表现在“早熟消费”中,也表现在其他情况中。例如,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生已有相当程度提高的情况下,依然用“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再三年”作为正确的消费道德标准是不合适的,应当适时更新发展消费观念,使消费和生产呈现良性循环的状态。又如住宅的商品化、货币化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政府已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和鼓励市民通过贷款购买住房。同时,市民也应该逐步从“解决住房完全靠国家”的旧观念中走出来,用自己诚实劳动所获得的收入来改善住房条件。只有这样,住宅的生产和消费才能相互促进,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没有生产也就没有消费,同样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消费使产品得以最后完成和实现。众所周知,主体人的消费行为必然要受到经济收入的制约,同时也要受到道德价值观念、生活习惯、家庭环境等诸因素的影响,道德调节正是建立在这种影响的基础之上,也正是由于这种影响的广泛性和深刻性,消费过程中的道德调节才有着广阔的空间。所以,在协调生产和消费关系的过程中,道德调节的作用不容忽视。
其次要调节好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之间的关系。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必然产生消费需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是人类的两大基本需要,与之相照应的是人类的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关于两者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精神文化消费是在人的物质消费得到满足之后才产生的,似乎在物质消费得到满足之前,人没有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众所周知,作为健全的人,必须同时具备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因而必须进行两方面的消费。物质方面的消费是人能进行一切社会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精神方面的消费是使人能进行动物所不能进行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复杂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活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作为精神生活基础的精神方面的消费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就是说,有了人类就有了精神文化的消费,也正是因为有了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才标志着人类最终脱离了动物界。所以说,人的精神文化消费并不是必须在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有可能。还有一种观点,它把精神文化消费与物质消费完全割裂开来,一样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这两种意义的消费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人们在进行物质方面消费时,总是体现着或追求着某种层次的精神方面的消费。例如追求食物的色香味,衣着的色调款式优雅等等。正如马克思所说:“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饥饿”。同样,人们在进行精神文化消费时,又总是必须以消费一定的物质对象为基础。例如,欣赏要有对象,娱乐要有物质设备等。这就是说,不可能有纯粹的物质消费,也不可能有纯粹的精神消费,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二者都是对社会文明成果的消费。当然这两种消费是有区别的,不然就不会有“眼饱肚中饥“‘饥不择食,寒不挑衣”等等之类的说法了。不过我认为他们的区别主要是从其对人作用的主要侧重点不同来划分的,即物质消费主要是从人的物质方面的需要获得满足来说,精神文化消费则主要是从的精神方面的需要获得满足来说的。所以说,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的消费是两种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消费,正确的金钱观对于人们的消费活动不只是重视物质消费,也要重视精神消费,而且强调要科学地调整好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消费的关系。唯物史观认为,从历史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来说,物质消费无疑是重要的,但是一个健全的人同样离不开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一个根本不同点是任何物质享受都有一个饱和点,超过了这一点,非但不是享受反而成了累赘;精神享受却不存在饱和点,相反,你越是追求它,它越会引你进入更高的层次,获得过去没有体会过的满足。对于道德、友谊、健康的追求都是精神文化方面的享受;对音乐和艺术的欣赏也是精神享受。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反面,即物质痛苦和精神痛苦也有类似的区别。物质痛苦是一时的,容易医治的,至少是有办法医治的。饥饿是物质痛苦,进食就可以将它解除,人睡着了也会忘记它。然而精神痛苦却是长期的,很难找到医治的办法。当一个人做了亏心事,他将永远受到良心的折磨,即使睡着了也会被恶梦所惊醒。所以说,人追求幸福不但要追求物质生活的幸福,更要追求精神生活的幸福,精神生活的幸福才是最大的幸福。个体如果只是一味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完全放弃对崇高精神、远大理想的追求,那么,这样的人决不是一个完全的人。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说,精神需要将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到了物质需要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未来社会,精神需要将成为人们追求的主要目标。正确金钱观就主张对物质消费和精神文化方面的消费二者兼顾,这种消费观既不是禁欲主义的,也不是享乐主义的,它既要重视人的物质需求、物质消费,又重视人的精神需求、精神消费,并能把二者很好的协调起来。
最后,人类的消费活动还要调节消费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就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而这种物质资料的生产,必然伴随着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或多或少的破坏。如果人们只顾满足眼前消费的欲求,不顾破坏生态环境,必将给子孙后代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恩格斯曾经说:“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的高山畜牧业的基础给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可见,在生产力还不发达的农业文明时代,生态环境给人类带来的恶果已初露端倪。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和人类消费量的迅速增长,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一般来讲,人类消费的直接对象是作为劳动产品而存在的社会财富,但其最终的来源是原生的自然财富,社会财富不过是自然财富的转换形式。随着人类消费量的不断增长,必然刺激生产力的发展,加重对自然界的压迫。而自然承受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一旦超过临界点,生态平衡将会被打破,人类将受到自然界的报复。
为了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适当控制资源的浪费,必须节制人类消费欲求的增长,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运用道德手段,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随着生态伦理观念的发展,人们认识到人类不是自然界的征服者、统治者和主人,而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应该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善良公民,认识到要站在自然界的立场来认识人们行为的善与恶,即凡是有助于维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美好的东西,它就是正当的,除此之外,皆应列为“恶”的行列。森林与矿藏,耕地与水源,这些自然界的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能盲目的、不加节制的取用。所以人类的消费不仅要考虑与生产发展相适应,而且要与生态环境问题相联系。在人类进行消费活动时,不仅要问人类的生产能力,而且要问它是否有利于生态环境。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消费撮终将有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因而是菩的;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消费,即使能满足人类一时的功利需要,但最终将贻害人类,因而是恶的。我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有些地方曾毁林恳田,焚草种粮,围湖造田,搞杀鸡取卵式的资源开发,结果是“吃老祖宗的饭,砸儿孙们的锅”。还有一些人肆意捕杀珍禽、异兽、益鸟,供人消费,这种只顾眼前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是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这就是当前中国应有的正确的金钱观,它具体地体现了无产阶级人生观的本质,将成为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有机组成部分。科学金钱观实现了经济和道德的有机统一,从根本上区别于一切非无产阶级的金钱观。它从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去,是实践证明正确的关于对待金钱的态度和观念。它适应中国的发展现状,适合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可为社会经济行为起到方向指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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