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儿子真够淘气的。”
女人脸一粉:“不不不,是我侄儿。哥哥嫂子有事,我帮着带带。”
这样高明就认识了小雅,高中语文老师,在休暑假。
第二天高明就约小雅出来。倒也不是他薄情寡义,现在还有哪个呆鹅乐意把自己扔在旧梦中不醒?再说,新恋情也是疗伤的一剂猛药。
高明是渐入佳境的,感觉越来越好。这个感觉在比较中发芽,继续比较中绽放艳丽的花朵,深入比较中摇曳沁人的芬芳,令高明沉醉。
高明最初喜欢李晓是因为一次大合唱。公司平时见不到面或不熟悉的人都集中在一起练歌,熙熙攘攘二百多人,高明的眼睛在人堆里一下子就叼住了李晓,她特别出挑,像雨露永远滋润着似的,活力四射。俗称“乍眼”的那种。
小雅虽漂亮,但并不冲击视觉。可是她即使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待着,也会悄没声息地吸引你的眼球,悄没声息地稀释和淡褪身旁女孩子的颜色。俗称“耐看”的那种。
高明给李晓买过一个人造宝石的蜻蜒胸针,大小和生物蜻蜒相仿,美得夸张,上面缀满宝石。第二天,蜻蜒就落在李晓低胸小衫的领口上,那一道矮矮的篱笆就豁了个小口子,春光如许!春光如许!公司里欣赏蜻蜒的人很多,那明媚的春光就不仅仅抚慰了高明。
高明也曾送给小雅一枚精致小巧的玫瑰别针,那天朋友聚会,小雅别在浅高梁米色亚麻西服套装领子上。高明因为公司有会最后一个到场。小雅便在桌子底下捏了捏高明的手,又微微转过一点身子,暗递眼波,指引高明采撷那支沐浴春风的玫瑰。
高明那个时候总是给李晓买单。李晓在新玛特只选耐克和阿迪达斯,时装的牌子虽然多,但绝不在新玛特选,要去那些冷清的、售货小姐比顾客还多的专卖店。有一年七夕,风行送情人金珠,那种做成长鼓型的纯金饰物。有些女孩为了应景儿用红丝线系一只金珠戒指,带着倒也俏皮。但李晓要高明给她买了十个金珠,穿成手链,金光闪闪,像地主婆的包金牙。
小雅却非常素净,平时一件首饰不带,也似乎不感兴趣。情人节高明只送小雅一束极品红玫瑰,试金石那样考量小雅的情绪指数。小雅非常幸福地用手机拍成照片,配上音乐和祝福,制成彩信送给高明。
准备结婚的时候,小雅笑着说:“你要求婚吆,这可是女孩子一生的期盼。”小雅双手合抱胸前,微微仰着脸露出懂憬的样子。高明心中涌起一阵爱怜,这是她的第一个要求,怎么能辜负呢?高明乐陶陶地买了一只3万元的钻石戒指,单腿跪地套在佳人的手指上。
结婚之后,和谐是主旋律,偶尔有一点跳跃的音符也是锦上添花的乐音。一天晚饭,小雅说有同事开车上班,酷酷的。高明说根本没那个必要,中学都在市区,不像大学。这个话题也就打住了。
后来小雅洗了澡,换上一套黑色薄纱睡衣,红色的乳罩和丁字裤裹挟薄薄的烟雾若隐若现,尽显婉约之态,却高调释放热情。高明正在蜜月中,就从后面环抱小雅,小雅转过身轻笑着推开高明:“别闹哦,我要备课。”进了书房再也不出来了。
云中漫步的高明被重重摔在床上,有一种说不出口的痛苦,只好闭上眼睛放视频,脑海中不同的女人不同的胴体,以六秒钟的速度更新。一个丰满鲜嫩的肉体横陈在眼前定格了,高明看得很清楚那是李晓,像一道绚丽的法国大餐撩拨人的食欲。可是他未必有刀叉,当李晓的物质欲望压倒肉体需求时,刀叉绝对掌握在李晓的手里。高明本是善忘的大男孩,却猛地记起他与李晓分手的那夜,李晓第n次提出买轿车,第n次逼他就范。一种叫做胁迫的东西因日积月累不知道与什么起了化学反应,生成屈辱加愤怒和绝情。他抉择了,义无反顾。想到这儿高明惊住了,上冲的血液撞击脑子炸开蓝白的弧光,明暗中李晓和小雅交替闪现。
“原来,看似不同的女人其实来自同一个模子,毫厘不差啊!”高明沉浸在自己的觉悟中,不禁黯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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