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小说天王斯蒂芬·金作品精选-第二部 一九五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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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 一九五八年六月

    表面上,我是自己。

    底下可见青春埋藏,

    是根吗?

    人人都有根。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帕特森》

    有时我会不知该做什么,

    夏日忧郁无药可医。

    ——埃迪·科克伦

    第四章 本·汉斯科姆摔了一跤

    晚间十一点四十五分左右,从奥马哈飞往芝加哥的联合航空41号班机上,头等舱的一名乘务员吓了一大跳。她以为坐在A-1的男乘客死了。

    这位乘客在奥马哈登机时,她就在心里想:“惨了,麻烦来了。这家伙看起来醉翻了。”他脑袋冒着浓浓的威士忌味,让她想起《史努比》漫画里背后总是拖着一道灰尘的脏小孩——那个叫“猪圈”的小男孩。她很担心第一轮服务,因为是供酒,她敢说这家伙肯定会叫杯什么来喝,甚至点双份,逼她非得决定要不要送酒给他。更惨的是,今晚飞行途中外面一直是暴风雨天气,她相信这个身穿牛仔裤和条纹衬衫的高个儿迟早会吐。

    但到了第一轮服务时间,他只点了一杯苏打水,而且客气到了极点。服务灯一次也没亮,乘务员很快便忘了他的存在,因为她很忙。有时飞机上就是这样,忙到连担心自己撑不撑得下去的时间都没有,结束后只想立刻忘掉。那趟航程就是如此。

    联合航空41号班机有如高明的滑雪选手,在险恶的雷电间左右穿梭。外面状况很糟,乘客看见高耸入天、不时闪着电光的乌云包裹着飞机,忍不住惊呼,同时不安地开着雷电的玩笑。一个小男孩问:“妈妈,上帝在帮天使拍照吗?”他母亲脸色发青,笑得很勉强。结果,41号班机那晚只提供了一次服务。起飞二十分钟后安全带灯就亮了,之后一直亮着。但乘务员仍然待在走道上,因为服务灯像文明社会的爆竹一样闪个不停,让她疲于奔命。

    座舱长又去拿了一沓呕吐袋准备分给乘客。他在走道上遇见乘务员时说:“今晚可有兔子抓了。”

    这句话半是暗语,半是开玩笑。只要飞行不稳,兔子一定抓不完。这时飞机突然倾斜,一名乘客轻声尖叫,乘务员微微侧身伸出一只手维持平衡,目光正好落在眼神茫然的A-1乘客身上。

    天哪,他死了,她心想,他上机前喝的酒……加上气流……他的心脏……活活吓死了。

    高个男人眼睛对着她,但却没在看她。他眼珠不动,眼神呆滞,只有死人才会有那种眼神。

    乘务员转头避开令人不舒服的凝视,感觉心脏逃命似的在喉头猛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幸好那人身旁没有乘客,不会尖叫或惊慌,谢天谢地。她决定先通知座舱长,再跟前面的男乘务员说。他们或许可以帮他盖条毯子,将他的眼睛合上。就算气流稳定了,机长还是会让安全带灯亮着,因此不会有人使用洗手间。这样,其他乘客下机时,只会以为他睡着了——

    这些想法在她脑海中匆匆闪过,她转头再确认了一次,只见那双茫然的死鱼眼正望着她……接着,那尸体拿起苏打水喝了一口。

    这时,飞机又是一阵摇晃,乘务员惊恐、短促的尖叫被乘客们更真切的惊惶叫声淹没了。那人的眼睛动了,虽然很轻微,但已经够让她明白他还活着,而且在看她。她心想,嘿,他上飞机时,我以为他已经五十多岁了,没想到差得远,只是有点白发而已。

    虽然不耐烦的呼叫铃声不停地从背后传来,她还是朝他走去(兔子果然很多:三十分钟后,他们平稳安全地降落在奥黑尔机场,所有空乘人员一共扔了七十多个呕吐袋)。

    “先生,您还好吗?”她笑着问,但笑得很假,很不真实。

    “我很好,没事。”高个男人回答。她瞄了一眼放在他椅背上小凹槽里的头等舱票根,看见他姓汉斯科姆。“好得很。不过今晚有一点颠簸,对吧?我觉得你做得很称职。别招呼我,我很——”他说着露出阴森的微笑,让她想起十一月立在死寂田野上的稻草人,“我很好。”

    “您刚才看起来(好像死了)

    有一点不舒服。”

    “我只是在缅怀往日时光,”他回答,“因为我一直到不久前才发现存在所谓的往日时光,至少对我来讲是这样。”

    呼叫铃声响个不停。“小姐,不好意思。”某人紧张地喊道。

    “好吧,既然您说您真的没事——”

    “我在想我和我朋友盖的水坝,”本·汉斯科姆说,“他们算是我最早认识的朋友。那天他们在盖水坝,正好——”他一脸惊诧地停下来,随即笑了。这回笑得很真诚,像孩子般无忧无虑,在颠簸摇晃的飞机上显得很怪异。“正好被我撞上。几乎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撞上’。总之,他们的水坝盖得糟透了,这我记得。小姐?”

    “先生,对不起,我得去干活了。”

    “没问题。”

    乘务员匆匆离开,庆幸摆脱了他的凝视,逃离那死气沉沉、近乎催眠的眼神。

    本·汉斯科姆转头望向机窗外。距右边机翼十四公里外有一片巨大的积雨云,里头闪电忽明忽暗,口吃似的断断续续照着云层,看起来就像充满邪念的透明大脑。

    他摸了下背心,银币已经没了,从他的口袋进到瑞奇·李的口袋里了。他忽然很希望自己保留了一枚银币,或许有用。当然,只要到银行(至少,当你不在距地面八千米的高空中颠簸的时候,你随时都能去银行)就能拿到一堆银币,但政府做的那些硬要我们当成真钱的夹心硬币什么用也没有。要想对付狼人、吸血鬼和夜里蠢蠢欲动的妖魔鬼怪,就非用银币不可,纯银的银币。只有纯银才能阻止怪物。你需要——

    他闭上眼睛,铃声在四周此起彼落。飞机颠簸摇晃,机舱里铃声大作。铃声?

    不对……是钟声。

    是钟声,那个钟声。新鲜感退去之后(永远发生在开学第一周结束)让你期待一整年的钟声。象征重获自由的钟声,足以代表所有校钟。

    本·汉斯科姆困在八千米高空的雷电之间,坐在头等舱里看着窗外,感觉时间之墙忽然变薄了,一种既可怕又美好的蠕动被唤起。他心想,天哪,我正在被自己的过去吞噬。

    闪电在汉斯科姆脸上忽明忽暗。就在他不知不觉间,一天过去了,从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变成了二十九日。飞机经过伊利诺伊州西部上空,底下的乡间风雨交加,一片漆黑,耕种了一天、腰酸背痛的农人在沉睡,做着飘忽的梦。闪电疾行,雷声隆隆对话,谁知道有没有什么东西在他们的仓库、地窖和田地里蠢动?没有人知道这些,他们只知道夜里有力量流窜,空中雷电大作,疯了一般。

    然而,是钟声。当飞机在八千米的高空摆脱风暴,恢复平稳,汉斯科姆沉沉睡去,在他耳边回荡的就是钟声。当他坠入梦乡,隔开过去与现在的高墙忽然消失无踪,让他有如坠落深井——有点像科幻作家威尔斯笔下的时光旅人,一手箍着破铁环朝莫洛克族的领地坠落,而机器不停地在夜之甬道里跌跌撞撞。一九八一年、七七年、六九年,接着忽然回到了一九五八年六月。阳光普照,本·汉斯科姆眼皮下的瞳孔受到正在做梦的大脑的指示,收缩了一下。不是伊利诺伊州西部此刻的黑暗,而是二十七年前缅因州德里镇六月的艳阳天。

    钟声。

    那个钟。

    学校。

    是学校。

    是学校。

    下课了!

    德里小学位于杰克逊街,是一栋砖砌的楼房。当钟声在走廊响起,本·汉斯科姆所在的五年级班上的同学立刻欢声雷动。道格拉斯太太平常是最严厉的,这会儿却没有制止他们,也许她知道说了也没用。

    欢呼声停止后,她高声说:“同学们!最后一件事。”

    学生们兴奋地交头接耳,其间夹杂着几声哀号。道格拉斯太太手里抱着成绩单。

    “真希望我能及格!”萨莉·米勒对隔壁排的贝·马什说,语气像鸟儿一样轻快。萨莉聪明、漂亮又活泼,贝虽然也很漂亮,但这天下午却无精打采,即使是结业日也让她提不起精神来。她低头闷闷地看着自己的乐福鞋,一边脸颊上有一道浅黄色瘀青,就快消了。

    “我才不在乎及不及格呢。”贝说。

    萨莉哼了一声,意思是,淑女才不会这样说话呢,接着便转头找格蕾塔·鲍伊聊天了。本心想,可能是代表学年结束的钟声让萨莉一时兴奋过头,才会找贝弗莉说话。萨莉·米勒和格蕾塔·鲍伊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住在西百老汇街,贝弗莉则来自下大街,住在很像贫民窟的公寓里。西百老汇街和下大街相距仅两公里半,但就连本这样的孩子也知道,两者的距离就像地球和冥王星一样远。这种事只要看贝弗莉·马什身上的廉价毛衣、可能来自救世军旧货店的过大的裙子和磨损的乐福鞋就知道了。

    然而,本还是更喜欢贝弗莉,喜欢得多。萨莉和格蕾塔一身好衣服,而且他猜她们可能每个月都去烫头发或卷发,但他的感觉依然没变。她们就算每天烫头发,还是自大的讨厌鬼。

    他觉得贝弗莉更善良……而且漂亮得多,但他绝对不敢当面对她说。尽管如此,偶尔在隆冬时节,当窗外灯光昏暗晕黄有如蜷缩在沙发上的猫,道格拉斯太太正絮絮讲解数学(如何做长除法或找出两个分数的公分母以便相加)、念出《光桥》里的问题或谈论巴拉圭的锡矿,放学的钟声仿佛永远不会响起,就算响了也无所谓,因为外头都是雪泥……本就会斜眼看向贝弗莉,偷瞄她的脸,一颗心既绝望痛苦又欣喜若狂。他觉得自己应该是迷上她了,甚至爱上了她,所以才会每回听见收音机播放企鹅乐队的《地球天使》——亲亲我的宝贝/我永远爱着你——就想起她。没错,这样很蠢,和用过的面巾纸一样恶心,但无所谓,反正他永远不会说。他以为胖男孩只能在心里暗恋漂亮女孩。要是他向别人透露内心的感觉(其实他没有人可说),那人可能会笑得心脏病发。就算他告诉贝弗莉,她也会笑出来(很惨)或发出嫌恶想吐的声音(更惨)。

    “叫到名字的同学立刻到前面来。保罗·安德森……卡拉·波尔多……格蕾塔·鲍伊……卡尔文·克拉克……锡西·克拉克……”

    道格拉斯太太念出名字,同学们逐一上前(除了克拉克家的双胞胎,他们到哪里都手牵手一起行动。两人除了金发长度不同,还有女孩儿穿裙子、男孩儿穿牛仔裤,长得完全一样),接过浅黄色的成绩单(正面印有美国国旗和忠诚誓词,背面是主祷文),静静走出教室,随即大步跑过走廊,冲向敞开的正门,一溜烟奔进夏天,有的骑自行车,有的蹦蹦跳跳,有的骑着隐形马,拍打大腿当作蹄声,还有的勾肩搭背,随着《共和国战歌》的旋律哼唱“我的双眼目睹焚烧学校的火光”。

    “马西娅·法登……弗兰克·弗里克……本·汉斯科姆……”

    他站起来,偷偷瞥了贝弗莉·马什最后一眼(他当时以为那年夏天不会再见到她了),走到道格拉斯太太桌前。十一岁的他屁股有新墨西哥州那么大,藏在难看的新牛仔裤里,铜制铆钉发出点点光芒,随着他的肥腿移动发出沙沙声。他的臀部像女孩子一样左摇右摆,小腹晃来晃去。虽然天很热,他还是套着松松垮垮的长袖运动衫,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胸部很丢脸。圣诞假期过后第一天上课,他穿着母亲送的全新的常春藤衬衫,六年级的贝尔齐·哈金斯大喊:“嘿,你们看!圣诞老公公送了什么礼物给本·汉斯科姆!一对大乳房!”贝尔齐觉得自己太机智了,笑得差点晕倒。其他人也笑了,包括几个女孩。要是地上有洞,本一定会悄悄钻进去……说不定还会低声感谢有洞吧。

    从那天起,他上学一定穿长袖运动衫。他有四件,一件棕的、一件绿的和两件蓝的,全都又松又垮。他很少坚持己见,违抗母亲,这是其中之一。在他几乎事事顺从她的童年时代,这是少数他觉得非坚持不可的事情之一。要是那天贝弗莉·马什也和别人一起笑他,他肯定活不下去。

    “本,很高兴能教你。”道格拉斯太太一边将成绩单递给他,一边说道。

    “谢谢您,道格拉斯太太。”

    教室后排有人故意尖着嗓子说:“谢谢林,道格拉屎太太。”

    想也知道,说话的是亨利·鲍尔斯。他和本·汉斯科姆一起念五年级,而不是跟死党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念六年级,因为他留级了。本有预感他还会待在五年级,因为道格拉斯太太发成绩单时没有念到他的名字,这表示他麻烦大了。本有点不安。要是亨利又留级,他就得负一些责任……

    而亨利也知道这一点。

    一周前的期末考,道格拉斯太太在桌上放了一顶帽子,用抽签的方式随机调整座位,结果本和亨利·鲍尔斯抽到最后一排。本照例一手遮着试卷,同时弯身向前,感觉腹部抵着桌子很舒服,还不时舔一舔毕宝铅笔的笔尖寻求灵感。

    那天是周二,中间一场正好是数学。本听见隔壁排有人低声喊他,声音轻得恰到好处,不着痕迹,简直像监狱运动场上的老练骗子在传话:“让我抄答案。”

    本往左边看,正好对上亨利·鲍尔斯愤怒的黑色眼眸。就算以十二岁的标准来看,亨利也是大块头,手臂和双腿上都是务农锻炼出来的肌肉。他父亲是出了名的疯子,在堪萨斯街尽头快到新港镇的地方有一小块地。亨利每周至少有三十小时在那里锄草、播种、挖石头、砍树和收割——如果种得出东西的话。

    亨利蓄着一头怒气冲天的短发,短得连头皮都看得见。他的牛仔裤后口袋随时塞着一条发蜡,不时拿出来抹几下,把头发弄得像割草机的锯齿。他身上永远带着汗臭和黄箭口香糖的味道,粉红色的摩托外套是他的上学服,背后绣着一只老鹰。曾经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四年级学生嘲笑这件外套,亨利立刻握起被农活弄得脏兮兮的双手朝他扑去,对准那小子脸上就是一拳,动作敏捷得像只鼬鼠,迅猛得像条蝰蛇。四年级生掉了三颗牙,亨利被停课两周。本作为常被欺负和恐吓的对象,心里隐隐希望亨利被开除,而不是停课,可惜天不从人愿,坏蛋总是占上风。两周后,亨利大摇大摆地走进校园,身上故意穿着那件招摇的粉红摩托外套,发蜡抹得头发像在呐喊一样。他两眼浮肿挂彩,那是疯子父亲惩罚他“在校打架”的结果。疤痕后来消了,但对德里小学的学生而言,那次的教训却永远存在。就本所知,此后再也没有人敢对那件粉红老鹰摩托外套说一句话。

    当本听见亨利恶狠狠地要他把答案给他抄,心里立刻闪过三个念头——他人有多肥,那三个念头闪过的速度就有多快。一,要是道格拉斯太太逮到亨利抄他的答案,他们两个都会拿鸭蛋;二,要是他不让亨利抄,亨利放学后八成不会饶过他,除了赏他有名的快拳,还会叫哈金斯和克里斯抓住他的手。

    这两个想法都很孩子气,没什么特别,因为他确实是孩子。但第三个念头就复杂多了,甚至很成人。

    这么做可能会被揍,但也许我能撑过最后这个星期,不被他逮到。我敢说我只要努力一定做得到,而他过完暑假就会忘了这件事。没错。他很笨。要是他不及格,可能又会留级,到时我就比他高一级了,不用和他同一班……我会比他早进初中,到时我……我也许就自由了。

    “给我抄。”亨利又低声说了一次,黑色眼眸闪着命令的火光。

    本摇摇头,用手将考卷遮得更加密不透风。

    “死肥猪,我不会放过你的。”亨利低声威胁,声音稍微高了一点。他的考卷除了名字一片空白。

    他很着急,要是考试不及格又被留级,他肯定会被他爸打得屁滚尿流。“给我抄,否则你就惨了。”

    本又摇摇头,双下巴跟着摆动。他很怕,但也抱定了主意。他发现这是他头一回帮自己做决定。这让他感到恐惧,但说不出原因。多年后,他才明白,那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冷血算计,在仔细衡量利害得失,这预示着他就快变成大人了。这比亨利更让他害怕。他躲得过亨利,却注定躲不过成年(也就是说,他可能永远会这样算计)。

    “谁在讲话?”道格拉斯太太朗声说,“有的话,马上给我安静。”

    接下来十分钟,教室一片沉寂,孩子们低头认真答卷,空气中飘着淡淡的油墨香。之后,亨利的恐吓再度传来,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却斩钉截铁,令人胆寒。

    “你死定了,肥猪。”

    本拿到成绩单后立刻溜之大吉,心里很感谢神明眷顾十一岁的胖孩子,让道格拉斯太太按字母顺序发成绩单,没让亨利·鲍尔斯有机会先离开教室,在外头守株待兔。

    其他同学都是跑着经过走廊,但本没有。他可以跑,而且以他的身材算是跑得不慢,但他很清楚自己跑步的样子有多好笑。他是走过去的,但走得很急,从飘着书香的阴凉走廊踏进明亮的六月艳阳下。他仰头对着太阳站了半晌,默默感谢阳光的温暖和刚刚到来的自由。九月还远得很。虽然月历不是这么说的,但月历是骗子。夏天会比月历标示的日期还长,而且完全属于他。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和储水塔一样高,和德里镇一样大。

    忽然,他被人狠狠撞了一下,那些夏日美梦顿时飞出他的脑袋,让他在石头台阶前打了个踉跄。

    他手忙脚乱地想恢复平衡,幸好及时抓住铁扶手,才没有摔得很难看。

    “闪开,你这个死胖子!”撞他的人是维克多·克里斯。他头发往后梳成猫王的发型,百利发乳油光闪亮。他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衬衫领子竖起来,跑下楼梯,沿着走道冲向正门,工程靴底的鞋钉随着脚步咔咔作响。

    本的心脏依然跳得厉害。他看见贝尔齐·哈金斯叼了根烟站在对街,朝维克多挥手示意。维克多跑过去,贝尔齐将烟递给他,维克多吸了一口还给贝尔齐,随即指着楼梯一半的地方,本就站在那里。

    维克多朝贝尔齐嘀咕了几句,两人哈哈大笑。本脸颊发烫。他们总是能逮到你,感觉就像宿命一样。

    “你这么喜欢这里,打算站上一整天吗?”背后有人说话。

    本回头一看,双颊更烫了。是贝弗莉·马什。她的赭发有如耀眼的云彩,膨松地披在肩上,眼睛是迷人的灰绿色,毛衣袖子撸到手肘,领子有点脱线,几乎和本的运动衫一样松垮。显然太松垮了,让人无法判断她胸部开始发育了没,但本一点也不在乎。爱在青春期之前出现,像波涛一样明白而强烈,没有人能抵挡,而本也没打算抵挡。他彻底屈服,觉得既愚蠢又欣喜,难堪到了极点,却又如此真切地幸运。这些无可救药的念头在他脑海中翻腾,让他既难受又欢喜。

    “没有,”他嗓子哑了,“应该不是。”说完露出大大的笑容。他知道这样很白痴,但就是克制不住。

    “嗯,那就好。学期结束了,谢天谢地。”

    “暑……”他嗓子又哑了,只好清清喉咙,脸也红得更厉害了,“暑假快乐,贝弗莉。”

    “你也是,本,下学期见。”

    她快步跑下楼梯,本以满怀爱意的眼神将一切尽收眼底:她裙子的鲜艳格纹、拍打着毛衣背后的红发、白皙的脸庞、小腿上快痊愈的小伤疤,还有她右脚乐福鞋上方的金脚链。看着脚链映着阳光一闪一闪,本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被一股强烈的感觉所淹没,他不得不再次抓紧铁扶手稳住身子。那感觉无法表达,幸好非常短暂。或许是性欲的前兆,但对他的身体还没有意义,虽然性激素已经和夏天一样热得发烫,不过还没有觉醒。

    他轻叹一声,像个虚弱的老人般走下台阶,站在楼梯底下看着贝弗莉,直到她左转消失在学校和人行道之间的树篱后方。

    他愣愣地站了一会儿,学生成群结队地叫着从他身边跑过。他忽然想起亨利,于是急忙绕过校舍,穿过低年级的操场,经过秋千时用手指拨弄铁链发出叮叮声,然后又踩过跷跷板。他走出通往宪章街的小门再向左拐,看也不看他平常最爱的石头堆。过去九个月,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泡在石头堆里。

    本将成绩单塞进后口袋,开始吹起口哨。他穿着凯兹帆布鞋,但他觉得轻飘飘的,走了八条街鞋底都没碰到地面。

    中午刚过学校就放学了。他母亲六点以后才会回家,因为她周五下班后会先去“买就省”超市买东西。换句话说,整个下午都是他的。

    他走到麦卡伦公园,在树下坐了一会儿,什么也没做,只偶尔轻声说一句:“我爱贝弗莉·马什。”

    每说一次,就觉得更飘飘然、更浪漫了一点。后来,一群小男孩跑进公园,开始分队准备打棒球,他低声念了“贝弗莉·汉斯科姆”两次,接着不得不将脸埋进草里,好让滚烫的双颊凉下来。

    不久,他起身穿过公园,朝卡斯特罗大道走。再过五条街就到公共图书馆了,他想自己一开始就打算去那里。正当他要走出公园时,一个叫彼得·戈登的六年级学生看见了他,朝他大喊:“嘿,大奶,要一起玩吗?我们缺一个右外野手!”其他孩子哄然大笑。本低着脖子,像只缩头乌龟似的急忙跑开。

    不过,总的来说,他还是觉得自己很幸运。换作其他日子,那群男孩可能会追他、说话羞辱他,或许把他推倒在地上看他会不会哭。但今天他们只想打球,只在乎能不能用手指、选不选得到最厉害的队友、哪一队后攻之类的事。本让他们去打暑假的第一场球赛,自己继续开心上路。

    他沿着卡斯特罗大道走了三个街口,忽然发现一个好东西,说不定是能赚钱的玩意儿,就落在某户人家的前院篱笆下。他看见一个侧边裂开的旧纸袋,里面有玻璃在闪光。本用脚将袋子勾到人行道上。看来他真的走运了。袋子里是四个啤酒瓶和四个大汽水瓶。汽水瓶每个可以退五分钱,莱恩歌德啤酒瓶每个能退两分钱。二十八分钱就这么大剌剌地摆在篱笆下,等着某个幸运的孩子来拿。

    “就是我。”本高兴地说,完全不知道厄运正在等着他。他再度出发,用手捧着袋子底部免得破掉。他走到下一个街口,拐进卡斯特罗大道超市,用瓶子换了钱,再拿钱去买糖果,几乎把换来的钱花光了。

    他站在便士糖果铺的橱窗前指指点点,老板推动滑门,滑门摩擦轨道里的滚珠轴承,发出嘎嘎的响声,本每回听到都很开心。他买了五根红甘草条、五根黑甘草条、十颗姜汁汽水糖(一分钱两颗)、一片纽扣糖(五颗一排,五排一片,直接从纸上咬下来吃)、一包莱肯艾德和一包佩兹子弹糖,因为家里的佩兹手枪没有子弹了。

    本捧着一小袋糖果走出店铺,剩下的四分钱塞在新牛仔裤的右前口袋。他看着装满糖果的棕色纸袋,心里忽然浮现一个念头:

    你再这样吃下去,贝弗莉·马什永远不会看上你。

    但这个念头令人不悦,于是他将它抛开了。做起来不难,因为他不是第一次赶走这个念头。

    若是有人问他:“本,你寂寞吗?”他一定会满脸惊讶地望着对方。这个问题从来不曾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没有朋友,但他有书,有梦想,有里维尔模型,还有一大套林肯木屋组。他用那套积木做过各种东西,他母亲不止一次称赞他做的房子比某些照图盖成的真正的房子还好。他还有一套很好的建筑积木,但他希望今年十月生日时能拿到超级积木组,这样就能做出会报时的钟和会跑的车了。

    寂寞?他可能会这么反问,一脸茫然,啊?什么意思?

    天生眼盲的孩子除非有人告诉他,否则不会知道自己瞎了。就算知道了,他对眼盲顶多只有概念上的理解。唯有之前看得见的人才知道失明的滋味。本·汉斯科姆不知寂寞为何物,因为他从小就孤单一人。假如这是最近才发生的事,而不是从小如此,他也许能懂,但寂寞从他出生起就如影随形,就连未来也不例外。事实就是如此,就像他大拇指的双关节或门牙上的可笑小缺口。他只要紧张就会用舌头去舔它。

    贝弗莉是甜美的梦,糖果则是甜美的现实,是他的好朋友,因此他叫那个不请自来的念头滚开,而它也默默地走了,没有大声嚷嚷。本离开卡斯特罗大道超市朝图书馆走去,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袋子里的糖果。他是真的想把子弹糖留到晚上看电视时吃——他喜欢将子弹糖一颗一颗放进塑料手枪里,喜欢听枪里的小弹簧收纳子弹的咔嗒声,更喜欢将糖一颗一颗射进嘴里,像个吞糖自杀的小孩—

    —今天晚上有《飞鹰》,由肯尼斯·托比饰演勇敢的直升机驾驶员,还有依据真实事件改编、人物都用化名的《法网恢恢》。不过,最棒的是今晚有他最爱的警探影集《高速公路巡警》,由布罗德里克·克劳福德饰演高速公路巡警丹·马修斯。布罗德里克·克劳福德是他的偶像。他很快、很坏,完全不睬任何人……更赞的是,他很胖。

    他走到卡斯特罗大道和堪萨斯街口,过马路到图书馆。图书馆其实有两栋建筑,前面是旧的石造楼房,一八九〇年由木材大王捐款兴建,后面是新盖的低矮砂岩建筑,用作儿童图书馆。两栋建筑由一条玻璃走道连接起来。

    这里离镇中心很近,而堪萨斯街又是单行道,因此本只往右瞄了一眼就穿越马路。要是他往左看一眼,肯定会吓得半死,因为就在一条街外,德里社区中心草坪上的大橡树的阴影下站着三个人:贝尔齐·哈金斯、维克多·克里斯和亨利·鲍尔斯。

    “我们去抓他。”维克多喘着气说。

    亨利远远望着那个死胖子跑过马路,小腹上下晃动,后脑勺的乱发有如该死的弹簧狗前后摆荡,包裹在新牛仔裤里的屁股扭呀扭的,像个小姑娘。他在心里估算草坪到汉斯科姆和汉斯科姆到图书馆(逃过一劫)的距离。他想他们应该能在他跑进图书馆之前追到他,但汉斯科姆可能会尖叫。那个娘娘腔很可能这么做,到时或许会有大人插手,而亨利不希望这样。那条母狗道格拉斯太太已经说过他的英语和数学都考砸了。她说她会让他过关,条件是他得上四周的暑期班。但亨利宁可留级。留级只会被他父亲打一顿,但在地里活儿最忙碌的盛夏每天上学四小时,而且连续四星期,肯定会被揍个六七回,甚至更多。他能接受如此惨淡的未来,只因为他打算今天下午将气全撒在那个死肥猪身上。

    而且连本带利。

    “没错,我们上吧。”贝尔齐说。

    “我们等他出来。”

    他们目送本推开大门走进图书馆,接着便坐下来抽烟、讲黄色笑话,等本出来。亨利知道本一定会出来,到时他一定让那个胖子后悔来到世上。

    本很爱图书馆。

    他喜欢图书馆永远很凉爽,就算酷暑也不例外。他喜欢馆里的安静,偶尔才有低语声打破沉默。

    他喜欢图书馆馆员在书上或借书卡上轻轻盖章的声音,喜欢期刊室里翻动纸页的沙沙声。老人经常在期刊室打发时间,阅读用木条夹好的报纸。他喜欢图书馆的光线,午后阳光从高处的窄窗斜射进来,冬天馆外狂风呼啸,馆内的链挂球形灯绽放慵懒的光芒。他喜欢书的味道,刺鼻,略有些迷幻。他有时会在放成人书的书架间走动,看着那几千本书,想象每本书中的人物,就像他偶尔在十月下旬的傍晚漫步街头,看着夕阳在地平线上只剩一条暗橙色的光带,空气中烟雾弥漫,天色半明半暗;他也会想象窗子里的景象——欢笑、争吵、插花、喂孩子吃饭、喂宠物吃饭或一边看电视一边用餐。他喜欢连接旧馆和儿童图书馆的玻璃走廊,那里总是很温暖,包括冬天,只有连续阴天例外。儿童图书馆馆长斯塔雷特太太告诉他,那是一种叫温室效应的东西造成的。本很喜欢这个概念。多年后,他受托兴建英国国家广播公司通讯中心,结果引起激辩。但就算外界争执一千年,也不会晓得(只有本自己知道)通讯中心其实就是立起来的德里镇公共图书馆的玻璃走廊。

    他也喜欢儿童图书馆,虽然那里没有旧馆那种阴暗迷人的韵味,不像旧馆还用球形灯泡,弯曲的铁楼梯窄得无法两人同时经过,永远得有一人后退。儿童图书馆阳光充足,光线明亮,虽然随处可见“让我们一起保持安静吧”的标语,还是有点嘈杂,主要来自“维尼角落”,也就是幼儿看图画书的地方。本走进去时,讲故事时间才刚开始,戴维斯小姐正在朗读《三只小山羊》。她是这里的馆员,很年轻也很漂亮。

    “是谁踢踢踏踏踩上我的桥啊?”

    戴维斯小姐模仿故事中的巨人,用低沉的嗓音吼道。几个小孩儿捂嘴咯咯笑,不过大多数都认真看着戴维斯小姐,就像接受梦里的声音一样接受那是巨人在说话,认真的眼神散发着孩子对童话永远不灭的迷恋:怪兽会被打败……还是会饱餐一顿?

    馆里到处贴着鲜艳的海报。这张漫画海报里的乖孩子刷牙刷得像疯狗一样满嘴泡沫,那张漫画海报里的坏孩子在抽烟(底下写着:我长大以后会像爸爸一样经常生病)。还有一张很棒的摄影海报,几十亿个光点在黑暗中闪烁,底下的格言是:

    一个想法能点亮一千支蜡烛。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墙上有邀请孩子们“体验童子军生活”的海报,还有一张“未来女性养成营”的宣传海报。有垒球队和社区中心儿童剧院的报名表,当然还有一张邀请孩子们“参与暑假阅读计划”的海报。本很爱暑假阅读计划,只要报名就能拿到一张美国地图,读完一本书或交一篇心得还可以拿到某一州的贴纸,让你贴在地图上。贴纸附有该州的详细信息,例如州鸟、州花、加入联邦的时间和历史上有哪几任总统来自该州。集满四十八州的贴纸就能获赠一本书,真是棒极了。海报上写着:别犹豫,立刻报名吧。

    本就打算这么做。

    在这些鲜艳夺目、语气亲切的海报里,有一张特别显眼。那张朴实无华的海报贴在借阅柜台边,没有漫画,也没有很炫的相片,只用白纸黑字印着:

    宵禁时间

    每晚七时起

    德里警察局

    光是看到那张海报就让本脊骨一凉。拿到成绩单的兴奋、对亨利·鲍尔斯的恐惧、和贝弗莉说上话、暑假开始,接连发生的事让他完全忘了宵禁和谋杀案。

    德里镇居民对有多少人遇害没有定论,但都同意去年冬天到现在至少发生了四起谋杀案。如果加上乔治·邓布洛,就是五起(许多人认为邓布洛家的小男孩的死是一桩恐怖诡异的意外)。所有人一致同意的第一个受害者是贝蒂·里普森,她在圣诞节过后被人发现陈尸外杰克逊街的高速公路工地,死时只有十三岁,遗体四肢不全,被冻在泥土中。这些事没有见报,大人也不会跟本说,他是在他们交谈时不小心听到的。

    大约三个半月后,鳟鱼季开始不久,一名钓客在德里东面三十公里外的河岸边钓到一个东西。他起初以为是棍子,后来发现是一只断手,包括手掌、手腕和一截上臂。他的鱼钩钩到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虎口,将这个可怕的奖品钓了上来。

    州警在下游七十码处发现谢莉尔·拉莫尼卡的遗体,就卡在去年冬天倒在河面上的树枝间。尸体没有在初春时被冲进佩诺布斯科特河,进而流向大海,纯粹是运气。

    拉莫尼卡家的女儿死时十六岁,德里人,没有上学,三年前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安德烈亚,母女俩和爸妈同住。她父亲向警方哭诉:“谢莉尔虽然野了点,但心地很好。安德烈亚一直问妈妈在哪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尸体寻获前,谢莉尔的家人已经报警五周了。警方的侦办方向很合理,谢莉尔可能是被她的某位男友谋杀的。她的男友很多,许多都来自德里通往班戈的路上的空军基地。她母亲说:“他们都是好男孩,几乎每个都是。”其中一个“好男孩”是一名四十岁的空军上校,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新墨西哥。还有一个正在肖申克监狱服刑,罪名是持械抢劫。

    警方推测是男友干的,也可能是陌生人、性变态。

    如果是性变态,那他显然也对男孩有兴趣。四月下旬,一名初中老师带着初二学生漫步自然,在梅里特街发现一双红球鞋和一条蓝色灯芯绒裤卡在涵洞口。梅里特街这一头用锯木架封锁住,柏油也在去年秋天被推土机刨掉了,因为这里同样是北上通往班戈的高速公路预定地。

    死者是三岁的马修·克莱门茨,他父母前一天才报警说他失踪了(他的相片刊登在《新闻报》头版,一头黑发的他对着镜头傻笑,头上戴了一顶红袜队的棒球帽)。克莱门茨一家住在堪萨斯街,在镇子另一头。

    马修的母亲震惊悲伤到了极点,反而异常沉静,跟警方说小马修失踪当天在家门外的人行道上来回骑三轮车,就在堪萨斯街和科索斯巷转角处。她将洗好的衣服送进烘干机,再回到窗边时,却发现小马修不见了,只剩三轮车翻倒在人行道和马路间的草坪上,一只后轮兀自缓缓转动着。她看着那轮子,轮子停了。

    波顿警长忍无可忍,隔晚就在镇议会召开的临时会议上提议实施宵禁,得到议员全数支持,翌日立即生效。据《新闻报》报道,宵禁晚上七点开始,所有小孩都必须有“合适的成年人”看管。本的学校一个月前举行过一次全校集会,警长亲自上台。他双手拇指插在枪带里,向孩子们保证只要遵守几个很简单的原则就不用担心:别和陌生人交谈,别搭便车,除非你和驾驶员很熟,永远记得警察是人民保姆……还有遵守宵禁。

    两周前,一个本不熟的男孩(他也念德里小学五年级,不过是另一班)经过内波特街,发现排水沟里漂着一大团很像是头发的东西。这个叫弗兰奇·罗斯或弗雷迪·罗斯的男孩那天正拿着自己发明的器材(他称之为“神奇黏胶棒”)寻找好东西。听他讲起那玩意儿,你会发现,他真的认为它很神奇,甚至有超能力。神奇黏胶棒是一根用桦树枝做成的棍子,前端粘着一大坨口香糖,弗雷迪(或弗兰奇)

    只要有空就会拿着它在德里四处晃,窥探水沟和排水道。他有时会发现钱,通常是一分钱硬币,但偶尔会找到十分钱甚至二十五分钱。他帮后者取了一个名字(理由只有他自己知道),叫“码头怪物”。

    只要看到硬币,弗兰奇(或弗雷迪)就会出动,拿起神奇黏胶棒朝格孔里一戳,钱币就轻轻松松进了他的口袋。

    发现维罗妮卡·格罗根的尸体,让弗兰奇(或弗雷迪)一举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焦点,但本早就听说过这号人物和他的黏胶棒。之前有一天上活动课,一个叫理查德·托齐尔的小孩偷偷告诉他:“那小子真的很恶心。”托齐尔瘦巴巴的,戴着眼镜,本觉得他要是拿下眼镜,视力可能和脱线先生

    一样烂。他的眼睛被厚厚的镜片放大,左右游移,好像永远都很惊讶似的。他还有两颗大门牙,让他赢得了“龅牙海狸”的绰号。他和弗雷迪(或弗兰奇)同一班。“他整天拿着那根黏胶棒在水沟里戳来戳去,晚上再把口香糖拿下来放进嘴里。”

    “天哪,好恶心!”本惊呼道。

    “没错,兔崽子。”托齐尔说完就离开了。

    那天,弗兰奇(或弗雷迪)又拿着神奇黏胶棒在排水沟里来回移动,相信自己找到了一顶假发。

    他心想,可以把假发弄干,送给母亲当生日礼物。他又戳又刺地弄了几分钟,正打算放弃时,堵塞的排水沟里的混浊水面忽然浮现一张脸,惨白的脸颊上粘满枯叶,瞪大的眼里塞着泥土。

    弗雷迪(或弗兰奇)一路尖叫着跑回家。

    维罗妮卡·格罗根是内波特街教会小学的四年级学生,本的母亲常说那所学校是由“耶稣帮”办的。格罗根在她十岁生日那天下葬。

    这起恐怖的凶杀案发生后,艾琳·汉斯科姆有天晚上将儿子叫到起居室,要他在沙发上坐好,坐她旁边。她牵起本的手,直直地望着他。本看着母亲,觉得有一点不安。

    “本,”她开口了,“你是笨蛋吗?”

    “不是,妈。”本心里不安到了极点。他完全不知道母亲为何这样问,也不记得母亲曾经这么严肃过。

    “嗯,”她赞同道,“我也认为你不是。”

    说完她沉默了很久,没有看本,而是若有所思地盯着窗外,让本觉得母亲是不是把他忘了。她那时依然年轻,只有三十二岁,但独力拉扯一个男孩长大还是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她在新港的斯塔克纺织厂工作,负责卷线轴和捆棉,每周工作四十小时。遇到车间灰尘和绒毛飘得特别厉害的时候,她回家之后都会咳嗽很久,咳得很厉害,让本非常害怕,夜里躺在床上无法入睡,望着漆黑的窗外,心想要是母亲死了他该怎么办。他想他到时就变成孤儿了,也许会成为“州儿”(他想,那表示他得住在农夫家,每天从日出工作到日落)或被送到班戈孤儿院。他试着安抚自己,告诉自己这只是穷担心,但完全没用。而且他不只担心自己,还担心母亲。他母亲很强势,几乎所有事情都得照她的意思做,但她是个好妈妈。他很爱她。

    后来,她终于回头看着他,说:“你知道那些谋杀案吧?”

    本点点头。

    “起初大伙儿都以为是……”她迟疑片刻,不晓得该不该往下说,因为她从来没在儿子面前说过这个字。但此事非同小可,她强迫自己说出来:“性犯罪。也许是,也许不是,现在这种情况谁也没把握,只晓得有某个疯子专门找小孩下手。你明白吗,本?”

    他点点头。

    “还有我刚才说可能是性犯罪,你懂我的意思吗?”

    他不懂,至少不完全懂,但还是点点头。要是他母亲决定来一堂生理教育课,他觉得自己一定会窘死。

    “我很担心你,本。我很担心没有把你照顾好。”

    本局促地扭了扭身子,没有说话。

    “你把很多事情都藏在心里,太多了,我想。你——”

    “妈——”

    “我说话的时候不要出声。”她说。本乖乖闭嘴。“你得小心一点,本。夏天到了,我不想破坏你的暑假,但你必须留意。我要你每天在晚饭前回到家。我们每天几点吃晚饭?”

    “六点。”

    “完全正确!所以你听好了,要是我摆好桌子,倒好牛奶,却还没看到你洗手准备吃饭,我就会立刻打电话给警察说你失踪了,听懂了吗?”

    “听懂了,妈妈。”

    “你相信我说到做到,对吧?”

    “对。”

    “虽然可能只是虚惊一场,但我一定会那么做。我不是不了解男孩子。我知道他们暑假常常玩游戏、搞活动,例如跟踪蜜蜂回蜂窝、玩球或踢罐子之类的,玩到什么都忘了。瞧,我很清楚你和你的朋友都在做些什么。”

    本默默点头,心想要是他母亲连他没有朋友都不知道,恐怕对他身为男孩的感受也没多少概念。

    但他绝对不敢这么跟她说,就算再过一万年也不敢。

    她从家居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他,一个小塑料盒。本打开盒子看见里面的东西,惊讶得合不拢嘴,轻呼一声“哇!”完全藏不住内心的喜悦。“谢谢!”

    盒子里装着一支天美时手表,仿皮表带,表面刻了银色的小数字。她已经设好时间,上好发条,本听得见嘀嗒声。

    “天哪,真是太酷了!”他热情地拥抱她,在她脸上吻了一下。

    艾琳笑着点点头,很高兴儿子很开心,但随即正色道:“把表戴上,记得上发条。戴上它,上发条,爱惜它,别搞丢了。”

    “好的。”

    “现在你有了手表,就没有理由晚回家了。牢记我说过的话:要是你没有准时回来,警察就会四处找你。你最好连一分钟也不要晚回家,至少在那个专杀小孩的浑蛋被捕之前给我做到,否则我一定会打电话报警。”

    “好的,妈妈。”

    “还有一件事。我不希望你单独行动。你知道不能拿陌生人的糖果或搭他们的便车,我们都一致认同你不是笨蛋,你的身材在这个年纪也算壮的,但任何一个大人,尤其是疯子,绝对有办法制住小孩。无论你去公园还是图书馆,都要找个朋友一起去。”

    “我会的,妈妈。”

    艾琳再度望向窗外,发出心事重重的叹息。“再这样下去,什么事情都没办法干了。反正这个镇子本来就不干净,我一直这么觉得。”她回头望着他,皱起眉头说,“本,你很喜欢四处跑,差不多把德里镇的所有角落都摸熟了吧?至少对镇中心应该了如指掌。”

    本觉得自己还差得远呢,但他确实去过不少地方,而且,意外的礼物给了他太大震撼,就算他母亲说约翰·韦恩应该在描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音乐喜剧中饰演希特勒,他也会欣然赞同。

    “你没遇见什么坏东西,对吧?”她问道,“看起来……呃……很可疑的人或事情?或什么不寻常的事?让你害怕的东西?”

    本沉浸在手表带来的喜悦、对母亲的爱和母亲对他的关怀(但如此毫不隐藏的强烈关怀让他有一点害怕)

    之中,差一点就要告诉她一月发生的那件事。

    他正要开口,忽然一个东西(强有力的直觉)让他闭上了嘴巴。

    那东西是什么?直觉。不少……也不多。就算是小孩子,偶尔也能直觉感应到“爱”这种感情涉及的复杂责任,知道有时最好保持沉默。本没有开口,一部分是这个原因,但还有另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没那么伟大了。他母亲有时非常严厉,很像做老板的。她从来不说他“肥”,只说他“壮”(偶尔会多讲几个字:“在这个年纪算是壮的”)。要是晚餐有剩的,她常会在他看电视或写作业时端过来给他。虽然他心里有一点讨厌自己这么做(但绝不会讨厌端剩菜过来的妈妈——本·汉斯科姆绝对不敢憎恨妈妈。他要是这么野蛮,这么不知感激,神一定会立刻杀了他),甚至在最幽暗的心底(像西藏一样偏远的地方)怀疑她老这么喂他的动机,但他仍会乖乖吃完。这是爱吗?还是别的东西?

    当然不是。然而……本还是会想。更重要的是,母亲不知道他没有朋友,这一点让他无法信任她,要是说出一月遇到的事情——假如真有其事的话——他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也许六点回家没什么不好,他可以读书、看电视,(吃东西)

    用木屋组和建筑积木盖东西。可是,整天待在家里很不好……要是他跟她说了他一月看见了(或以为自己看见了)什么,他母亲很可能会这么要求。

    基于这些理由,本决定不说。

    “没有,”他说,“只有麦奇彭先生在别人家的垃圾里东翻西找。”

    这话让艾琳笑了,她不喜欢麦奇彭先生。笑声让这个话题到此结束。那天晚上,本拖了很久才睡,但失去母亲和孤苦无依的念头一次也没有出现。他躺在床上望着洒进床铺和地板上的月光,觉得自己被人爱着,感觉很安全。他一会儿将手表放到耳边,听它嘀嗒作响,一会儿又拿到眼前,细细欣赏涂镭指针发出的朦胧的光。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梦见自己和一群男孩在崔克兄弟货运站后面的空地上打棒球。他猛地一转脚跟,正中球心,打了一支满贯全垒打。队友在本垒欢呼,迎接他回来,将他扛在肩上,走到装备散落一地的休息区。在梦里,他心里洋溢着骄傲与喜悦……但当他望向中外野,那儿有一道铁丝网隔开灰渣空地和杂草坡,却发现一个人影站在“荒原”的杂草和树丛间,远得几乎看不清。一只戴着白手套的手抓着一把气球,红黄蓝绿都有。他看不清那人的脸,但看得见对方松垮的西装、橘色绒毛大纽扣和软趴趴的黄领结。

    是小丑。

    没错,兔崽子,一个飘忽的声音附和道。

    隔天早上醒来,本发现他已经忘了那个梦,但枕头摸起来却是湿的……好像他夜里哭过似的。

    本轻轻松松就甩掉宵禁海报勾起的庞杂思绪,像游完泳的狗甩水那样。他走到儿童图书馆的主柜台。

    “哈喽,小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她和道格拉斯太太一样,都很喜欢本。成年人,尤其是工作上需要管教小孩的大人,通常都会喜欢他,因为他乖巧、体贴,讲话轻声细语,偶尔还有一种冷面笑匠的喜感。但在其他小孩眼中,这些特点只代表恶心。“暑假已经过腻了吗?”

    本笑了,他和斯塔雷特太太经常玩这种机智对话。“还没,”他说,“因为暑假才开始——”他看了看表,“一小时十七分钟,再过一小时看看吧。”

    斯塔雷特太太哈哈大笑,一边遮住嘴巴免得太大声。她问本要不要报名参加暑假阅读计划,本说要,于是她拿了一张美国地图给他,本说谢谢。

    他走进藏书区,随手拿了几本书下来翻阅,然后放回去。选书是一门学问,必须小心谨慎。大人想借几本书都可以,但小孩一次只能外借三本,选错了就没戏唱了。

    最后他总算挑了三本书,分别是《推土机》《黑神驹》和一本碰运气选的书,书名叫《街头酷车》,作者是亨利·格雷戈尔·费尔森。

    斯塔雷特太太给那本书盖借阅章时,说:“你可能不会喜欢这一本,因为故事很血腥。我通常建议青少年看,尤其刚考上驾照的小伙子,让他们好好思考。我想,他们中有些人看完书之后,起码有一周不敢开快车。”

    “嗯,我读读看好了。”本说完拿着书走到维尼角落,挑了一张桌子坐下。三只山羊正在大闹桥下的巨人。

    他读了一会儿《街头酷车》,发现还挺有意思的,讲的是一个非常会开车的孩子,老是被一名扫兴的警察要求开慢一点。故事场景设在爱荷华州,本读了才知道该州没有速限,感觉很酷。

    读完三章,他抬头发现一个全新的布告区,最上头的海报(图书馆果然是海报大本营)画着一名开心的邮差将信交给一个快乐的小孩,标语是:在图书馆也能写信,现在就写封信给朋友吧?保证赢得笑容哦!

    海报底下有几个插槽,摆满了邮资已付的明信片、信封和印有蓝色图书馆徽章的信纸。邮资已付的信封每个五分钱,明信片三分钱,信纸两张一分钱。

    本摸摸口袋,用空瓶换来的四分钱还在。他记下《街头酷车》读到的页数,接着走回柜台说:“我能买一张明信片吗?谢谢。”

    “当然可以啰,本。”斯塔雷特太太再度感叹他的彬彬有礼,但也有点为他的身材难过。要是她母亲看到本,一定会说他在用刀叉自掘坟墓。她将明信片递给本,看他走回座位。那张桌子可以坐六个人,但只坐了本一个。她从来没见过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真可惜,因为她相信本的内心有许多宝藏,只待一个和善又有耐心的勘探者……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的话。

    本掏出圆珠笔按出笔尖,在明信片上简单写下地址:贝弗莉·马什小姐收,缅因州德里镇二区下主大街。他不知道她家的门牌号码,但妈妈曾经跟他说,大多数邮差只要在一个区域服务够久,通常都知道谁住在哪里。要是负责下主大街的邮差能将这张明信片送达,那就太好了。就算没有,顶多也只是被送到退件中心,让他损失三分钱而已。明信片绝对不会回到他手里,因为他不打算写下自己的姓名和住址。

    他将明信片写有地址的那一面朝内拿着(虽然他没看到认识的人,但还是不想冒险),走到卡片盒那儿,从旁边的木盒里抽了几张方形纸,接着走回座位,开始匆匆下笔,不时画掉几个字,边写边改。

    期末考前最后一周的英语课,他们上了俳句阅读与写作。俳句是一种日本诗的体裁,简短而严谨。

    道格拉斯太太解释道,俳句只能有十七个音节,不能多也不能少,通常只用一个鲜明的意象来描绘某种情感,例如悲伤、喜悦、怀旧、快乐……还有爱。

    俳句的概念让本非常着迷。他喜欢上英语课,只是通常乐趣有限。他会认真上课,但从来没有哪个主题让他觉得特别有意思。然而,俳句里却有某种东西激发了他的想象力,让他觉得开心,就像斯塔雷特太太解释温室效应让他感到开心一样。本觉得俳句是很好的诗体,因为它有结构,没有隐而不显的规矩。用十七个音节组成一个意象,描绘一种情感,就这样。宾果!它很简单,很实际,完全仰赖和自足于内在的规律。就连“俳句”这两个字都让他觉得很喜欢,读起来有一种余韵犹存的感觉。

    他想着她的头发,心里随即浮现她走下楼梯、头发在肩上飞舞的模样。阳光仿佛不是洒在她头发上的光芒,而是藏在她发丝里的火光。

    他细细斟酌了二十分钟(包括起身一次去拿更多草稿纸),删掉太长的句子,改动顺序,砍字,最后终于完成了下面这首诗:

    汝发如冬火,化为一月之余烬,引我心燃烧。

    他不是十分满意,但已经尽力了。他很怕要是写得太久,想得太多,最后就只会把自己弄得神经过敏,写出更差的句子来,甚至干脆放弃,而他不希望那样。对本来说,贝弗莉和他交谈是历史性的一刻,他想留在回忆里。贝弗莉或许已经有喜欢的对象,是大一点的男生,例如六年级,甚至初一。

    她收到这首俳句可能会以为是那个男生写的,因此很开心,而这些句子就会留存在她的回忆里。虽然她永远不会晓得作者是本·汉斯科姆,但没关系。他知道就好。

    他将整首诗抄到明信片背面(字母全部大写,感觉像勒索信,而不是情书),将笔收回口袋,明信片塞进《街头酷车》的最后几页。

    他站起来,向斯塔雷特太太道别。

    “再见,本,”斯塔雷特太太说,“好好享受暑假,但别忘了宵禁。”

    “我知道。”

    他轻快地走过两栋图书馆之间的玻璃走道,享受那份温暖(一边开心地想着:温室效应),然后是成人图书馆的凉爽。阅览室里,一位老人正坐在老旧舒服的软垫椅上读《新闻报》,报头正下方的头条是:国务卿杜勒斯保证,必要时将出兵援助黎巴嫩!报道附了一张相片,艾森豪威尔总统在白宫玫瑰园里和某个阿拉伯人握手。本的母亲说,这个国家可能要等一九六〇年赫伯特·汉弗莱当选总统之后才会有起色了。本隐约听说美国正在经济衰退,他母亲很担心会被裁员。

    头版下半页有一则小头条:警方持续追缉变态杀手。

    本推开大门走出图书馆。

    人行道旁有一个邮筒,本将明信片从书里抽出来扔了进去。明信片脱手时,他心跳微微加速。万一她知道是我写的怎么办?

    别傻了,他回答,有一点察觉自己被这个想法弄得太兴奋了。

    本走到堪萨斯街,几乎没留意自己在往哪里走,也毫不在意。他开始幻想。贝弗莉·马什走到他面前,灰绿色眼睛睁得大大的,赤褐色的头发扎成马尾。本,我有一件事问你,他想象出来的女孩说,你发誓一定要说实话。她举起明信片,这是你写的吗?

    这个幻想太可怕、太美好了。他希望它停止,又希望永远不要停。他的脸颊又开始发烫了。

    本边走边幻想,不时将书从左手换到右手,右手换到左手,还吹起了口哨。你可能觉得我这样做很可怕,贝弗莉说,但我只想吻你。说完她双唇微微分开。

    本的嘴唇突然干得吹不动口哨。

    “我想我希望你吻我。”他自言自语,脸上露出沉醉的、无比美丽的微笑。

    要是他看一眼人行道,就会察觉有三个人影朝他走来;要是他竖起耳朵,就会听见维克多的鞋钉声,发现他、贝尔齐和亨利愈来愈接近。但他既没注意看,也没用心听。本正在九霄云外,感受贝弗莉软软的唇贴在他嘴上,举起胆怯的双手抚摸她有如微火的秀发。

    德里和许多大小城市一样,没有规则,随意发展。要是做过规划,就绝对不会选这地方建立城镇。

    德里建在坎都斯齐格河冲击形成的山谷中,河水从西南往东北贯穿整个商业区,其他区域则散布在周围的丘陵之间。

    首批移民到来时,谷里还是沼泽遍地,荒烟蔓草。坎都斯齐格河在此分成佩诺布斯科特河与另一条溪流,这对做生意的人是好事,对在河边种植作物或兴建房舍的居民却是坏事。尤其是坎都斯齐格河,每三四年就会发一次洪水。过去五十年,政府虽然耗费巨资,却还是免不了闹水患。假如洪水只是河流惹的祸,修筑水坝就行了,但问题没这么简单。坎都斯齐格河河岸低矮是一个因素,排水系统欠佳是另一个麻烦。从二十世纪开始,德里经历过多次严重的洪灾,一九三一年那次尤其死伤惨重。

    更糟的是,德里镇的丘陵地带也是溪流遍布,谢莉尔·拉莫尼卡陈尸的托洛特溪便是其中之一。只要下大雨,这些溪流就可能泛滥。结巴威的父亲曾经说:“雨下个两周,德里镇就鼻窦炎泛滥啦!”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镇中心那一段被三公里长的运河河道限制着,在主大街和运河街口潜入地下,成为地底河流,流过大约八百米后再从贝西公园重回地面。运河街是德里镇的酒吧区,所有店家一字排开,像警局里站着供人指认的嫌犯似的从街口延伸到镇郊。虽然河水已经被污水和工厂废弃物污染到足以使人毙命,但警方每隔几周还是得下水打捞某个醉汉的车。运河里仍钓得到鱼,但都是些不能吃的变种。

    德里镇东北区的河水(运河街一带)算是控制得不错,尽管偶尔淹水,店家还是鳞次栉比,生意兴隆。民众常沿着运河漫步,有时还能见到手牵手的情侣(但只有在风向对的时候,因为要是风向不对,臭味就会将浪漫熏得烟消云散)。贝西公园和德里高中隔着运河遥遥相望,童子军露营或幼童军烤香肠都会选在这里。一九六九年,公园成了嬉皮吸食大麻和贩毒的聚集地,让镇上居民心惊胆战,有一名嬉皮(左派同性恋)将美国国旗缝在裤子臀部,结果还没来得及嚷嚷就被捕了。到了一九六九年,贝西公园已经成了露天贩毒场。居民们常说,等着瞧吧,死上个把人,他们就消停了。后来果真有人死了。一名十七岁的青年被人发现死在运河旁,血管里几乎全是海洛因(小鬼都叫它白粉)。之后毒虫开始淡出公园,甚至有传言说那青年的鬼魂会在那里出没。这当然是子虚乌有,但只要能让孬种和瘾君子远离,就算传言很假,也假得很有用。

    德里镇西南区的河水问题比较大。这里的丘陵被大冰河深深划开,又被坎都斯齐格河和它星罗棋布的支流反复侵蚀,早就伤痕累累,多处岩床裸露,看起来就像出土一半的恐龙骨骸。德里镇公共工程局的老员工都知道,每年秋天第一场严霜落下,西南区的人行道就修不完了。混凝土会收缩变脆,然后突然被岩床戳碎,仿佛地底有东西想破壳而出。

    这里土壤很浅,因此根浅又顽强的植物长得最好。换句话说,就是杂草和垃圾植物,例如枝干杂乱的树木和又矮又密的树丛,而毒藤及毒橡木更是有如蝗虫过境,不放过一寸能生长的土地。西南区边缘地势陡降,连接着德里镇居民口中的“荒原”。不过,荒原一点也不荒凉,它是一块长五公里、宽三公里的杂草丛生的土地,一头是上堪萨斯街,另一头是老岬区。老岬区是低收入户集合住宅,排水系统非常糟糕,常有厕所和污水管爆裂的传闻。

    坎都斯齐格河流经荒原中央,城市朝东北方及河的两岸扩张,荒原的发展遗迹只剩德里三号抽水站(镇立污水抽水站)和垃圾掩埋场。从空中鸟瞰,荒原就像一把指着镇中心的绿色大匕首。

    这些地质特征在本心中只留下模糊的印象。他只意识到右边没有房子了,土地消失了。人行道旁刷成白色的栏杆摇摇晃晃,大约与腰齐高,只能做做样子。本隐约听见水流声,作为他遐想时的背景音乐。

    他停下脚步眺望荒原,心里依然幻想着贝弗莉的眼睛与清香的秀发。

    从这里望去,坎都斯齐格河躲在浓密的枝叶后方,只剩点点波光。本听一些小孩说,这时节林子里的蚊子和麻雀一样大,还有些小孩说河边有流沙。本不相信蚊子的事,但流沙让他感到害怕。

    往左一点,有一群海鸥在盘旋、俯冲。那里是垃圾场。他听得见海鸥叫,但那声音听起来很远。

    从这个方向看得见德里高地,还有老岬区最靠近荒原的那些房子的屋顶。老岬区右边,德里储水塔有如一根粗壮的白手指直插天际。他脚前方有一个生锈的涵洞穿出地面,不停吐出变色的水,形成一条闪闪发光的小溪,顺着山坡向下消失在蔓延的树丛里。

    本的白日梦戛然而止,因为他想到一件很恐怖的事:涵洞里会不会冒出一只死人的手,当着他的面冒出来?万一他转身想去找电话报警,会不会看到一个小丑站在面前,穿着松垮的西装,还有橘色的绒毛大扣子?要是——

    一只手忽然按在他肩上,他尖叫了一声。

    有人大笑。本转过头,身体缩成一团,靠着隔开安全理智的堪萨斯街人行道和杂乱荒原的白色栏杆,栏杆吱嘎作响。他看见亨利·鲍尔斯、贝尔齐·哈金斯和维克多·克里斯站在面前。

    “嗨,大奶。”亨利说。

    “你要干什么?”本问,努力装出勇敢的样子。

    “我要好好扁你一顿。”亨利说。他很严肃,似乎是当真的。你瞧,他的黑眼珠闪闪发亮。“我要给你上一课,大奶。我想你不会介意的,对吧?你不是最爱学新东西吗?”

    他向前一步,本闪身躲开。

    “你们两个,架住他!”

    贝尔齐和维克多抓住他的胳膊,本叫了一声,声音很胆怯,像小白兔一样软弱无力,但就是忍不住。他心慌意乱地想:老天爷,求求你别让他们把我弄哭,更不要弄坏手表。他不敢说他们会不会打烂他的表,但他自己一定会哭,而且会哭得很厉害。

    “天哪,他的叫声跟猪一样!”维克多说着扭了下本的胳膊,“你们觉得像不像?”

    “那还用说?”贝尔齐呵呵笑着说。

    本左冲右撞想要挣脱,贝尔齐和维克多先不使力让他去冲,然后再将他一把拉回来。

    亨利抓住本运动衫的前襟往上一拉,让本的肚子露了出来。只见他肿胀的小腹垂在腰带上。

    “你们看这肚子!”亨利厌恶地大叫,“老天爷啊!”

    维克多和贝尔齐又笑了。本左顾右盼想要求助,但附近没有半个人影。在他背后的荒原上,蟋蟀昏昏欲睡,海鸥盘旋尖叫。

    “你最好住手!”他说,虽然还没发出哽咽声,但也快了,“现在就住手!”

    “不然咧?”亨利问,一副好像真想知道的模样,“不然咧,大奶?你说啊。啊?”

    本忽然想起布罗德迪克·克劳福德,就是《高速公路巡警》里的丹·马修斯。那家伙很凶悍,很坏,谁也别想惹他。本想着想着就哭了。丹·马修斯一定能将这些坏蛋丢到栏杆外面,让他们滚下堤防摔进树丛里。他会用肚子把他们顶出去。

    “哦,你们瞧这个宝贝蛋!”维克多高声笑道,贝尔齐也跟着大笑,但亨利只是微微笑着,脸上挂着若有所思的神情,甚至有点哀伤。本觉得很害怕,因为那表示亨利想的可能不只是揍他一顿那么简单。

    亨利仿佛听见了他的想法,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巴克折叠刀来。

    本心里的恐惧暴增。他刚才身体左冲右撞,现在突然往前。他以为自己就要脱身了。他汗流浃背,胳膊很滑溜,让贝尔齐和维克多很难抓牢。贝尔齐抓着他的手腕,但很勉强,而维克多完全抓不住他。

    只要再冲一次——

    但他还没来得及冲刺,亨利就站到他面前撞了他一下。本身体往后仰,栏杆发出更大的声响。他觉得栏杆被他撞歪了一点。贝尔齐和维克多再次抓住他。

    “你们把他抓好,”亨利说,“听见没有?”

    “没问题,亨利。”贝尔齐说,语气有一丝不安,“你放心,他逃不掉的。”

    亨利凑到本面前,平坦的小腹几乎要碰到本的肚子了。本瞪大眼睛看他,泪水不受控制地喷了出来。被抓了,我被抓了!他在心里喊道。他想停止流泪,因为啜泣让他无法思考,但就是停不下来。

    被抓了!被抓了!被抓了!

    亨利扳开折刀,刀身又长又宽,上头刻着他的名字,刀尖映着午后的阳光闪闪发亮。

    “我现在要考考你,”亨利用他那若有所思的语气说道,“考试时间到了,大奶,你最好是准备好了。”

    本哭了。他的心脏在胸口狂跳,鼻涕从鼻孔里流出来停在上唇。图书馆借来的书散落在脚边。亨利一脚踩到《推土机》。他低头瞄了一眼,抬起黑色工程靴将它踢进水沟里。

    “第一题来了,大奶。期末考的时候,如果有人对你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本立刻大喊,“我会说好!当然、没问题,尽管抄!”

    折刀的刀尖往前五厘米,刺到了本的肚子,感觉和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块一样冷。本猛缩小腹,世界突然一片灰暗。亨利的嘴巴动个不停,本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亨利就像关掉声音的电视,而世界不停摇晃……摇晃……

    千万别晕倒!一个惊慌的声音尖叫道,你要是晕倒,他可能会气得把你杀了!

    世界稍微清晰了一点。本看见贝尔齐和维克多的笑容消失了,变得有些紧张……甚至惊惶。他们的表情让本顿时清醒过来,仿佛被人打了一巴掌。他们忽然不晓得他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你想象情况会有多糟,结果就有多糟……甚至更糟。你最好赶快思考。就算从前没想过,以后也不会想,现在却非想不可。因为他的眼神。他们是该紧张,因为他的眼神和疯子一样。

    “答错了,大奶,”亨利说,“其他人叫你让他抄,我才不在乎你他妈的怎么回答,懂吗?”

    “懂,”本说,肚子因为啜泣而起起伏伏,“我懂了。”

    “很好。第一题你答错了,不过关键在后面。你准备好了吗?”

    “我……应该吧。”

    这时,一辆车朝他们缓缓驶来。一九五一年的福特轿车,很脏,前座坐着一对男女,年纪很大,看起来像没人注意的百货公司人体模特。本看见老人的头缓缓转向这里,亨利凑向本,将刀遮住,本感觉刀尖刺进了他的肚脐上方。刀还是很冰,他不晓得为什么,但事实就是如此。

    “你叫啊,放声叫,”亨利说,“你要是敢叫,就等着肠子流到球鞋上吧。”两人距离近得可以接吻,本闻到亨利呼吸里带着黄箭口香糖的甜味。

    车子经过他们,有如玫瑰花车游行车队般缓慢优雅地沿着堪萨斯街往前开去。

    “好了,大奶,第二题。期末考时,如果我说‘让我抄’,你该怎么回答?”

    “好,我会说好,马上说。”

    亨利笑了:“很好,这一题答对了,大奶。接下来是第三题:我要怎么让你永远记得这件事?”

    “我……我不知道。”本嗫嚅。

    亨利露出微笑,脸庞亮了起来,这一刻他看起来居然算得上英俊。“我知道!”他仿佛发现了伟大的真理,“我知道,大奶!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你的肥肚皮上!”

    维克多和贝尔齐突然哈哈大笑。本觉得困惑,却又松了一口气,心想亨利只是在唬人。他们三个联手捉弄他,想吓得他魂飞魄散。可是,亨利·鲍尔斯没有笑。本忽然明白维克多和贝尔齐会笑,是因为他们松了一口气。他们显然以为亨利不是认真的,然而他是。

    折刀往上划,像切牛油一样顺。鲜血在本苍白的肚皮上形成一道红线。

    “嘿!”维克多大叫一声,但声音含混,因为他吓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抓住他!”亨利咆哮道,“你们两个把他抓好,听到没?”亨利的脸庞不再严肃,不再若有所思,而是像魔鬼一样扭曲狰狞。

    “天哪,亨利,别真的弄伤他!”贝尔齐大叫,声音尖得像个小女孩。

    接下来的一切发生得很快,但本·汉斯科姆却觉得很慢,有如慢镜头,又像《生活》杂志摄影集的定格影像。他不再惊慌。他突然发现自己体内有个东西。因为惊慌无济于事,而那东西一口吃掉了他的惊慌。

    第一格影像,亨利将他的运动衫扯到脖子底下,鲜血从他肚脐上方的垂直刀痕汩汩渗出。

    第二格影像,亨利再度往下划了一刀,动作很快,有如枪林弹雨中疯狂的战地医生。流血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本看着鲜血往下流,积在牛仔裤腰和肚皮之间,心里冷冷地想,后退,我得后退,我只能往后面逃,那是唯一的路。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松开他了,虽然亨利命令他们抓住他,但两人还是退缩了,因为害怕。然而,要是他逃跑,鲍尔斯一定会追上他。

    第三格影像,亨利横划一刀,将两条直的刀痕联结起来。本感觉血流过他的内裤,顺着他的左腿留下一道有如蜗牛爬痕的黏稠血痕。

    亨利稍稍后退,像个风景画家般皱眉审视他的成果。本想,H刻完就是E了。这个念头让他决定行动。本上身前倾,立刻被亨利推了回去。他借力使力,双脚顺势一蹬,身体撞上隔开堪萨斯街和斜坡的白色栏杆,同时扬起右脚朝亨利肚子上踹了一下。他不是报复,他只想增加后撞的力量。当亨利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他忽然感到强烈而原始的喜悦,兴奋得头顶像要爆开一样。

    栏杆发出断裂声。本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冲上前去,在亨利一屁股坐进水沟前将他抓住。《推土机》的残骸散落在水沟边。本往后坠了下去,发出一声带笑的尖叫。

    本的背撞上斜坡,臀部摔在刚才看见的涵洞正下方。幸好他跌落在那里,否则背可能就断了。他整个人摔进浓密的蕨类植物和杂草里,几乎没有感觉。他往后翻滚,双脚越过脑袋后坐起身来,一路倒退着滑下斜坡,好像在玩绿色大滑水道的小孩。他的运动衫卷到脖子上,双手乱抓想让自己停下来,却只是拔掉一把又一把的杂草和蕨类。

    本看见堤防顶端(很难想象他刚才还站在那上头)以动画片里那种惊人的速度离他而去。他看见维克多和贝尔齐,看见他们的脸像两个白色的O朝下望着他。本想起他借的书,心里正难过,忽然猛地撞上某个东西,痛得要命,差点没把舌头咬成两段。

    他撞上了一棵倒下的树,停止下滑,左腿差点儿被它弄断。本沿着斜坡往上爬了几步,呻吟着将腿抽出来。那棵树让他停在斜坡将近一半的地方,底下树丛更浓密,涵洞排出的污水缓缓流过他的手。

    上方传来一声尖叫。本抬头一看,只见亨利·鲍尔斯将刀咬在嘴里,抓着栏杆一跃而过。他双脚着地,身体猛往后仰以免翻倒,接着几个大步让自己稳住,随即开始像袋鼠似的一跳一跳跃下堤防。

    “我要窄了尼,打奶!”亨利咬着刀大叫。本不需要联合国口译员告诉他,也知道亨利的意思是:我要宰了你,大奶!

    “我塔马的要窄了尼!”

    刚才在人行道上,本找到了冷血将军般的镇定。这会儿,这份镇定让他意识到自己该怎么做。

    亨利已经将刀拿在手上,匕首似的直直横在胸前。本在亨利赶到之前及时站起来,隐约察觉左腿牛仔裤破了,血流得比腹部还严重……但他还站得起来,表示腿没有断。至少他是这么希望的。

    本微微下蹲保持平衡,趁亨利一手抓住他、另一手扬起刀子划出一道弧线时往旁边跳去。他失去了平衡,但在跌倒之前伸出流血的左腿,朝亨利的腿用力一绊。亨利双脚猛然离地,本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像超人一样飞过刚才绊住自己的枯树,心中充满赞叹,浑然忘了害怕。亨利双手伸直,和电视剧里的乔治·里弗斯

    一样。只是乔治·里弗斯飞得很自然,感觉就像冲澡或在后院吃中餐,亨利的表情却像被人用火钳戳进屁眼似的,嘴巴开开合合,嘴角飞出一道口水落在耳垂上。

    亨利摔回地上,刀子从手中飞出。他单肩着地滚了一圈,整个人仰面朝天,双脚张开呈V字形,一路滑进树丛里。他尖叫了一声,接着砰的一声,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了。

    本头晕目眩地坐在原地,望着被亨利撞得乱糟糟的树丛。这时,一堆石块忽然从天而降,落在他身旁。他抬头一看,只见维克多和贝尔齐正跑下堤防。他们小心翼翼,动作比亨利谨慎,因此也比较慢,但如果他继续坐在这儿,三十秒内就会被他们追上。

    他嘀咕了一声。他们要疯到何时才肯罢手?

    他一边盯着他们,一边吃力地翻过倒下的树干,气喘吁吁地爬下堤防。他身体有伤,舌头痛得要命。失控乱长的树丛和他差不多高,他鼻子里都是枝叶的腥臭味。他听见不远处有水流过石头的潺潺声。

    本双脚一滑,整个人又摔倒在地,连滚带溜冲下堤防。他一只手的手背打在凸出的石块上,身体滑过一片荆棘,运动衫被刮出一大堆灰蓝毛球,他手掌和脸颊上的几块皮也被蹭掉了。

    他双脚冲进水里,整个人猛然刹住。他坐起来,眼前是一条蜿蜒的小溪,往右流进再生林中,林子里和洞穴一样黑。他往左边看,发现亨利·鲍尔斯仰躺在溪水中,眼睛半睁,只看得到眼白。鲜血从他耳朵里汩汩流出,在水里形成几道血丝,朝他流来。

    啊,天哪,我杀了他!天哪,我是杀人凶手!啊,天哪!

    本忘了贝尔齐和维克多在后面追赶(也可能因为他知道那两人发现勇敢的老大死了之后,就不会想痛扁他了),站起来往上游走,弄得水花四溅。他走了有六米远,来到亨利身边,运动衫撕裂,牛仔裤浸成黑色,一只鞋没了。本隐约察觉自己衣不蔽体,浑身疼痛。最惨的是左脚踝,卡在浸湿的球鞋里肿得厉害,而他又爱用左脚,此时他不像是在走路,更像是经过长途航行第一次上岸的水手一样踉踉跄跄。

    他弯腰检查亨利·鲍尔斯,没想到亨利忽然睁开眼睛,用满是擦伤和鲜血的手抓住了他的小腿。

    亨利嘴巴翕动,虽然只能发出呼哨声,但本还是听明白了:宰了你这只肥猪。

    亨利抓住本的腿,挣扎着想爬起来。本慌忙抽腿,亨利的手往下滑,接着松开。本拼命后退,双手乱挥,短短四分钟内屁股第三次着地,还咬到了舌头。溪水被他坐得水花四溅,他眼前出现了一道彩虹。本才不在乎彩虹,也不想找到他妈的金矿,他只想过自己的肥胖生活。

    亨利翻了个身想站起来,结果又摔回溪里。他用手和膝盖撑起身子,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一双黑色眼眸盯着本,短短的头发分成左右两边,有如狂风扫过的玉米田。

    本突然很生气。不,不只是生气,而是盛怒。他胳膊下夹着图书馆借来的书走得好好的,一边幻想自己和贝弗莉·马什接吻,谁也没招惹,结果弄成这个样子。你看看,裤子破了,左脚踝可能断了,起码一定有扭伤,脚和舌头伤痕累累,肚皮上还刻了天杀的亨利·鲍尔斯的名字。那些取笑他的讨厌的球迷算什么?真正让他在意的是那些书,他必须赔给图书馆。想到弄丢的书和斯塔雷特太太得知后的责备眼神,他就火冒三丈。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割伤也好,扭到也罢,或者是图书馆的书,甚至是他放在后口袋的借书卡泡水膨胀,可能已经无法辨读,总之他一气之下就朝亨利·鲍尔斯扑去,穿着凯兹帆布鞋的脚踩出阵阵水花。他跑到亨利面前,对准他的胯下就是一脚。

    亨利沙哑地惨叫一声,惊得鸟群都从树上飞了起来。他双腿张开,两手捂着胯下,望着本,满脸惊诧,气若游丝地喊了一声“你”。

    “没错。”本说。

    “你。”亨利又说了一次,声音更微弱了。

    “没错。”本又说了一次。

    亨利缓缓跪下,但不像摔倒,而是弓起身子。他那双黑眼睛依然望着本,脸上仍是难以置信的神情。

    “你。”

    “就是我!”本说。

    亨利侧身摔倒,双手依然抓着裤裆,开始左右翻滚。

    “你!”亨利呻吟道,“我的蛋!你!你踢破我的蛋了!啊!”他的力气恢复了一点,本开始一步步往后退。他讨厌自己刚刚的举动,心里却又充满正义伸张的兴奋,这种感觉令人着迷。“啊!我他妈的蛋!呃啊!我他妈的蛋!”

    若不是一块石头击中了本的右耳,他可能会一直站在那里,待到亨利复原可以起身追他为止。石头击中了他的右耳,他感到一阵锥心的刺痛,要不是开始流血,他还以为是黄蜂咬人。

    他转身发现贝尔齐和维克多已经踏进溪水里,大步朝他走来,两人手上都抓着鹅卵石。维克多使劲一丢,本听见石头从他耳边呼啸而过。他低身闪躲时,另一颗石头正中他的右膝,他痛得大叫一声。

    第三颗石头打在他脸上,让他眼泪直流。

    他手忙脚乱走到对岸,抓着突出的树根和树丛拼命往上爬,踩到岸上后(翻上去的时候,屁股又被石头撞了一下)回头匆匆瞄了一眼。

    贝尔齐跪在亨利身旁,维克多站在两米外朝他扔石头。一块棒球大小的石块落入本身后一人高的树丛里。他看够了,事实上,他看太多了。更糟的是,亨利再度试图起身。他和本的天美时手表一样,就算受到重创也能运作。本转身冲进树丛,吃力地朝他认为的西方前进。只要穿过荒原到达老岬区,他就能要到一角硬币搭公交车回家,将门牢牢锁上,把沾了血的破烂衣服扔进垃圾桶,到时噩梦就会结束了。本想象自己洗完澡,穿着红色绒毛浴袍坐在起居室看卡通片《达菲鸭》,用草莓口味的吸管喝牛奶。记住这个念头,他严厉地告诉自己,继续往前。

    树枝扫过他脸上,本将树枝推开,尽力不去理会有如爪子般扑来的棘刺。他走到一块又黑又脏的平地上,那里密密麻麻长满形如竹子的植物,恶臭从地表扑鼻而来。他低头望着深入竹林的死水潭,看着它反射的光泽。不好的预感(流沙)

    有如暗影闪过他的心头。他不想走过去,就算不是流沙,泥巴也会让他的鞋子陷进去。于是他转而往右,沿着竹林跑到一片真正的树林前。

    林子里多半是枞树,长得非常茂密,为一丁点空间与阳光拼命争抢,但矮树丛不多,可以跑得快一点。本已经不晓得自己的方位,但自认应该还保持些微领先。荒原三面被德里镇包围,一面是半完工的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他迟早会走到其中一面。

    他感到本肠胃翻搅,隐隐作痛。他撩起扯破的上衣检查伤势,痛得身体一缩,倒抽一口凉气。他的肚子看起来像一颗诡异的圣诞球,红色的是血痕,绿色的是刚才滑下堤防时蹭到的草绿。他放下上衣,看到自己肚皮上一团乱让他想吐。

    忽然,他听见头上传来嗡嗡声。声音低沉,几乎低出听觉范围。换成是只想赶快逃离现场的大人(蚊子已经找上本了,虽然没麻雀那么大,但也不小)一定不会理它,甚至根本听不见。但本还是个孩子,而且已经不那么害怕了。他转身向左,拨开低矮的月桂树丛往前走。树丛后方,一根直径大约一米二的水泥管从土里伸出一米长,上头还罩着一个铁铸的人孔盖。盖子上刻了几个大字:德里镇污水处理局。走到这么近,本才听出声音来自水泥管里,而且不是嗡嗡声,是低语声。

    本将一只眼睛凑到盖孔上,但什么也没看见。他听得见低语声和水流声,但仅此而已。他吸了一口气,闻到一股淡淡的酸臭味,既潮湿又恶心,让他身体一缩,头往后仰。是臭水沟,不会是别的。也可能是臭水沟加下水道,这在饱经水患的德里镇并不少见,没什么。但本还是不寒而栗,一是因为在杂草蔓生的荒郊野外竟然看到人造的东西,二是因为那东西的形状:

    突出地面的水泥管。本去年读过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他先读完漫画版,然后读了小说。

    这根水泥管和它上面透气用的铁盖让他想起小说里那几口井。一直往下,就能抵达破败可怕的莫洛克国。

    本匆匆离开水泥管,试着重新找到西方。他走到一小块空地上,转动身子直到影子在他正后方,接着便直直往前。

    五分钟后,他听见水流声更大了,还有小孩在说话。

    他停下来竖起耳朵,忽然听见后方传来树枝折断的声音和另外的说话声。那声音非常好认,是维克多、贝尔齐和如假包换的亨利·鲍尔斯。

    看来噩梦还没结束。

    本四下张望,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

    两小时后,本从藏身处出来,身上比之前更脏,但精神振作了一点。他觉得不可思议,他刚才竟然睡着了。

    之前听见亨利他们步步紧逼,本就像被卡车车灯照到的小动物一样,差点没僵住。他觉得昏昏欲睡,不想动,只想躺下来像只刺猬一样缩成一团,让那三人为所欲为。这想法很疯狂,很诡异,却很不赖。

    但本没这么做,而是继续朝水声和小孩的方向走。他想看看他们是谁,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只要能甩脱困倦感就好。计划,他们在讨论计划。本甚至觉得其中一两个人的声音有点熟悉。有东西扑通掉进水里,小孩开怀大笑。本忽然生出一股愚蠢的渴望,这也让他更加清楚地察觉自己的处境有多危险。

    如果他会被抓,那最好别连累那些小孩,于是本继续往右走。他脚步很轻,许多胖子脚步都很轻。

    他走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看见那几个男孩在他和明亮的溪水之间走动。不过他们没看见他,也没听见他的脚步声。本继续往前,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

    他遇到一条人踩出来的狭长小径,考虑片刻之后摇了摇头,越过小径重新钻入树丛。他速度变慢了,不再踩着树叶前进,而是边走边拨开树枝,但方向还是大致和小溪平行。虽然被枝叶遮着,他还是看出这条溪流比他和亨利摔进去的小溪宽阔许多。

    本又发现了一根水泥管,隐藏在蔓生的黑莓之间,同样嗡嗡作响。管子后方是一道堤防,往下直抵溪流,一棵长满节瘤的老榆树半躺在水面上,河水冲刷堤岸让它的根部露出一半,看起来像一团乱发。

    本不想遇到虫子或蛇,但他又累又怕,已经不在乎了。他走过树根来到下方的浅洞里,身体想往后靠,结果撞到树根,感觉像有人气得用手指戳他一样。他稍微移动身体,树根立刻变成了很好的倚靠。

    亨利、贝尔齐和维克多出现了。他以为他们会受骗,会走那条小径,但运气显然不在他这边。他们在他附近逗留了一会儿,近得他一伸手就能摸到他们。

    “我敢说刚才那群笨蛋一定看到他了。”贝尔齐说。

    “唔,那就去问个究竟吧。”亨利说完,三人便往回走,不久本就听见他大叫:“你们几个他妈的在这里做什么?”

    有人答话,但本听不清楚。距离太远了,而且他离河很近(这显然是坎都斯齐格河),水声太大,但他感觉那群孩子很害怕。他可以理解。

    维克多·克里斯忽然吼了一句:“这是什么幼稚的拦河坝?”

    拦河坝?烂恶巴?还是维克多骂他们幼稚,而本听错了?

    “我们把它砸了吧!”贝尔齐提议道。

    几个小孩大声抗议,接着是一声哀号。有人哭了。本可以理解。那三个家伙虽然没抓到他,但这会儿又有一群小孩儿任他们宰割。

    “没错,把它砸了。”亨利说。

    水花飞溅的声音、惊恐的大叫,贝尔齐和维克多哈哈蠢笑,还有一个小孩在哭,哭得既伤心又气愤。

    “少在那里哭哭啼啼,你这个结巴怪胎,”亨利·鲍尔斯说,“我今天受够你们这群狗屎了!”

    有东西碎了。水流声忽然变大,随即恢复了原本的平缓。本立刻就明白了。拦河坝,维克多说的是拦河坝。那几个小孩(他之前经过时觉得是两三个)刚才在搭水坝,结果被亨利他们踢烂了。本甚至猜到了那几个孩子是谁。据他所知,德里小学只有一个“结巴怪胎”,就是威廉·邓布洛。他也在五年级,不过在另一班。

    “你们何必这样!”一个微弱害怕的声音哭喊道,本立刻认出了那个声音,只是一时记不起那个小孩的长相,“你们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我高兴,你这个杂碎!”亨利吼了回去,接着是一声闷响,然后是哀号和哭泣。有人被打了。

    “闭嘴!”维克多说,“小鬼,你要是再不闭嘴,我就把你的耳朵扯下来粘到下巴上。”

    哭声变成了一阵哽咽。

    “我们要走了,”亨利说,“但离开之前,我想问你们一件事。你们十分钟前有看到一个小胖子经过吗?长得很肥,浑身都是伤口和血。”

    回答很短,肯定是“没有”。

    “你确定?”贝尔齐问,“你最好搞清楚,结巴鬼。”

    “我、我、我确、确定。”威廉·邓布洛说。

    “走吧,”亨利说,“那小子可能从那里渡河回去了。”

    “各位拜拜啰。”维克多·克里斯说,“相信我,那个拦河坝真的很差劲,还不如不要盖。”

    飞溅声。贝尔齐又说了几句,但距离比刚才远,本听不清楚,事实上也不想听清楚。近一点的地方,刚才在哭的男孩又开始哭了,另一个男孩在安慰他。本判断外头只有两个人,结巴威和啜泣的男孩。

    他半坐半躺,倾听河边两个孩子的交谈,还有亨利和他那两个跟班朝荒原另一头走去的声响。阳光在他眼前闪烁,洒在他头上和四周的树根上有如发光的硬币。这里很脏,但很舒服……又安全,流水声让人平静,就连那个男孩的哭声也让人平静。他的伤口不那么疼了,只剩微微的抽痛,亨利那些人的声音也完全消失了。他可以再等等,确定他们不会回来,然后再上路。

    本听见地底排水系统运作的声音,甚至感觉得到。缓慢稳定的震动从地下传到他靠着的树根,再传到他背部。本又想起了莫洛克人,想起他们裸露的躯体。他想,他们身上的味道应该和人孔盖里飘出的臭味一样,潮湿中带着屎味。他想起那些深入地心的幽井,内壁钉着生锈的阶梯。他觉得昏昏欲睡,不久幻想便换成了梦境。

    本没有梦到莫洛克人,而是梦到了一月遇见的事。就是那件他不知该如何向母亲解释的事。

    那天,圣诞长假刚结束,道格拉斯太太问班上有没有人志愿留下来,帮忙计算假期前收到的书。

    本立刻举手。

    “本,谢谢你。”道格拉斯太太说完对他露出灿烂的笑容,让他从心底一路温暖到脚趾。

    “马屁精。”亨利·鲍尔斯低声说。

    那是个很典型的缅因州冬日,天气好到不行,又坏到了极点:万里无云、阳光明艳,可是冷得有点吓人。气温只有零下十摄氏度,再加上强风,让人觉得寒冷刺骨。

    本一边数书一边报数,道格拉斯太太做记录。他发现她并没有重点一遍,心里很骄傲。每点完一批,他们就将书搬到储藏室。走廊上,电热器发出梦呓般的隆隆声。校园里吵吵嚷嚷,置物柜砰地关上,托马斯太太在办公室嗒嗒打字,楼上的合唱团唱得有些走调,体育馆里篮球啪啪触地,听了令人紧张,球员在打蜡地板上奔跑转身,弄得球鞋吱吱作响。

    这些声音渐渐消失,等最后一批书点完(少了一本,但也无所谓了,道格拉斯太太叹了口气说,反正这些书已经老态龙钟了),校园里只剩电热器、屋外的强风和法齐奥先生挥动扫把为走廊地板铺上木屑的沙沙声。

    本从储藏室的窄窗望出去,发现天色暗得很快。才四点就一副黄昏的样子了。薄薄的干雪在方格铁架四周飞舞,在跷跷板之间盘旋。跷跷板牢牢冻在地上,得等四月春暖雪融才能解脱。杰克逊街上空无一人。他又注视了一会儿,希望有车经过杰克逊街和威奇汉街口,可是没有。除了他自己和道格拉斯太太,德里镇的人可能都死了或逃走了,起码给他的感觉是这样。

    他看了道格拉斯太太一眼,发现她也有几乎一样的感觉,这让他有点害怕。本从她眼里看得出来。

    深沉、悠远、若有所思,不是四十岁的老师而是孩子的眼神。她双手抱胸,仿佛在祈祷。

    我很害怕,本心想,她也很害怕,但我们到底在怕什么?

    他不晓得。这时,道格拉斯太太转头看他,有点难为情地浅笑一声。“对不起,把你留到这么晚,”

    她说,“真是不好意思,本。”

    “没关系。”本低头看着自己的鞋。他有一点喜欢她,不像对一年级老师提波多小姐那种全然的爱……不过依然是爱。

    “可惜我没开车,”她说,“不然我就可以送你回家。我先生五点十五分左右会来接我,你如果不介意等,我们可以——”

    “没关系,谢谢,”本回答,“我得在那之前到家。”其实不然,但他就是不想见到道格拉斯太太的先生,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你可以请你母亲——”

    “她不会开车,”本说,“我不会有事的,我家离学校只有一公里半。”

    “天气好的时候,这点距离无所谓,但现在这种天气就辛苦了。要是外头太冷,你会自己找地方躲一下,对吧?”

    “噢,当然,我会去卡斯特罗大道超市烤个火之类的,我想葛德洛先生不会介意。而且我有雪裤,还有新的圣诞围巾。”

    道格拉斯太太似乎放心了一点……接着又看了看窗外。“外面看起来好冷,”她说,“好……好辣。”

    他不认识那个单词,但很清楚她想说什么。有东西不对劲儿,是什么?

    忽然间,他明白了。他刚才将她看成一个“人”,而非仅仅是老师。就是这个。本刚才突然用不同的眼光看她的脸,于是她的脸变了,成了疲惫的诗人的脸。本想象她和丈夫一起回家,她双手交叠坐在前座,暖气嘶嘶作响,他聊着一天的工作。他想象她准备晚餐,一个怪念头忽然闪过,一个聚会寒暄时常问的问题差点脱口而出:道格拉斯太太,您有孩子吗?

    “我常常想,每年这个时候,其实没人想住在北方,”她说,“至少不想待在这么北的地方。”

    说完她微微一笑,陌生的感觉从她脸上或他眼里消失了。本再度看到原本的她,起码恢复了一部分。

    但你再也不会看到那样的她了,不会那么完整,他难过地想。

    “每到冬天我就觉得自己很老,要到春天才会重拾年轻。每年都这样。你真的确定你会很安全,本?”

    “我确定。”

    “好,我想也是。你是个好孩子,本。”

    他又低头看着脚趾,满脸通红,心里更爱她了。

    在走廊铺撒红色木屑的法齐奥先生头也不抬地说:“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我会的。”

    本伸手打开置物柜,将雪裤穿上。他之前很讨厌母亲在特别冷的日子强迫他穿雪裤上学,觉得小孩子才会穿雪裤,但这会儿很庆幸今天穿了。他缓缓走向门口,拉上外套拉链,将帽子拉紧,戴上手套。他走出校舍,在积满雪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听门慢慢关好,咔嗒一声锁上了。

    天空一片青紫,笼罩着德里小学,强风阵阵,绳钩敲打着旗杆,发出寂寞的铿铿声。冷风刺进本毫无防备的温暖脸庞,让他脸颊发麻。

    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本匆匆拉高围巾,把自己弄成小胖子版的红骑士。渐暗的天空呈现出一种奇幻的美,但本没有驻足欣赏。天气太冷了,他得赶快走人。

    起初风在他背后吹,甚至推着人前进,感觉还不太糟。但他到了运河街不得不右转,结果变成逆风,几乎无法迈步……仿佛强风和他有仇似的。围巾是有一点作用,但帮助不大。本两眼跳动,鼻子里的湿气冻成了冰膜,两只脚愈来愈麻。他不时将戴着手套的双手放到腋下取暖。寒风怒吼,有时甚至像是人在咆哮。

    本又害怕又兴奋。害怕是因为他现在能理解自己读过的那些故事了,例如杰克·伦敦在《生火》里说人真的会冻死。现在这种天气,气温可能降到零下二十六摄氏度,冻死完全有可能。

    兴奋就难以解释了。那是一种孤单甚至忧郁的感觉。他在外头,乘着风的翅膀前进,待在明亮的窗户里的人看不到他。他们在里面,在温暖有光的地方,完全不知道他经过,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秘密。

    寒风刺骨,但也新鲜而干净。他鼻子里呼出一道道白雾。

    夕阳西下,在地平线上只剩一道橘黄的冷光,星星有如粗糙的碎钻在头顶的天空闪闪发亮。本走到了运河街。离家只剩三条街,他只想让脸和双脚重拾温暖,让血液重新流动、激荡。

    然而,他还是停下了脚步。

    运河冻在水泥闸门前,有如结冰的玫瑰奶河。河面隆起,龟裂,混浊,纹丝不动,但在清冽的冬日阳光下却像是有生命一般,展现出独特而隐晦的美。

    本转换方向改朝西南边的荒原走去。他发现自己又变成顺风了,雪裤被风吹得起伏飞舞。运河夹在水泥堤防中间直行大约八百米,之后堤防消失,河水涌入荒原。每年冬天,荒原上只有结冰的野蔷薇和光秃秃的枝干。

    有个人影站在冰雪中。

    本看着那个人影,心想:那里可能真的站着一个人,但他真的穿成那样子?不可能吧?

    那人似乎穿着银白色的小丑服,衣服被极地风吹得像波浪一样起伏,脚下一双太大的橘色鞋子,和衬衫的绒毛扣子颜色相同。他手里抓着一把五彩缤纷的气球,本发现气球正朝他飘来,忽然感觉很不真实。他闭上眼睛用手揉了揉,然后睁开。气球依然在朝他飘过来。

    他脑海中浮现法齐奥先生的叮咛:小心寒霜咬人,孩子。

    一定是天气搞的鬼,让他产生了幻觉。人是可能站在冰上,穿着小丑服也不是不可能,但气球不可能朝他飘过来,不可能逆风,但看起来就是那样。

    本!冰上的小丑大喊。声音从耳朵钻进来,本却觉得来自心里。你想要一颗气球吗?

    那声音邪恶可怕到了极点,本只想拔腿就跑,但双脚却像操场上的跷跷板一样冻在地上,动也不能动。

    气球在飘,本!全都会飘!你拿一颗试试看!

    本站在运河桥上,小丑朝他走来。本愣愣地看着它前进,有如注视毒蛇逼近的小鸟。天气这么冷,气球早就该破了,可是没有。它们不应该直直地浮在小丑的头顶,而是应该飘在小丑后方,急着返回荒原……也就是(本在心里告诉自己)小丑原来在的地方。

    本还发现另一件事。

    落日余晖为运河的冰洒上一抹玫红,但小丑却没有影子。完全没有。

    本,你会喜欢这里的。小丑说,本这会儿已经听得见他鞋子踩在坑坑洼洼的冰面上的沙沙声了。

    我向你保证,你一定会喜欢这里。我遇见的男孩女孩都喜欢这里,因为这儿就像《木偶奇遇记》里的快乐岛和《小飞侠》里的梦幻岛。他们在这里永远不需要长大,而所有孩子都不想长大!所以来吧!

    看看风景,挑一颗气球,喂大象,玩溜滑梯!噢,你一定会喜欢的,本,你会飘——

    虽然心里害怕,但本发现自己很想要一颗气球。这个世界上有谁的气球能够逆着风飘?有谁听过这种事?没错……他想要一颗气球,还想看看小丑的脸,因为小丑低着头,仿佛要躲开致命的强风。

    要不是德里镇政厅的时钟响了五下,本真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重点是钟确实响了,有如一支冰钻划破了严寒。小丑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本看到了他的脸。

    他心里第一个念头是:木乃伊!噢,天哪!是木乃伊!他吓得晕头转向,双手牢牢抓着栏杆才没昏过去。它当然不是木乃伊,不可能是。埃及有木乃伊,很多木乃伊,这个他知道。但本最先想到的却是那个木乃伊,就是他上个月熬夜看《惊悚剧场》,在一部老电影里看到的那个怪物,鲍里斯·卡洛夫饰演的僵尸。

    不对,它不是那个木乃伊,不可能。电影里的怪物不是真的,所有人都知道,连小孩都明白。可是——

    那副样子不是化妆化出来的,也不是用绷带缠成那样的。它身上是有绷带,大半缠在颈部和手腕上,被风吹得往后飞,但本可以清楚地看到小丑的脸。它脸上纹路很深,皮肤有如羊皮纸地图般满是皱褶,双颊凹陷,皮肤干枯,前额龟裂,毫无血色。它张开暗沉的双唇咧嘴微笑,露出墓碑一般寥寥可数的牙齿,牙龈发黑,而且坑坑洞洞。本看不见它的眼睛,但看得见它焦炭般的、深陷的眼窝里有东西在闪着,很像埃及圣甲虫森冷的宝石眼。虽然本在上风处,却还是闻得到肉桂、香料、古怪药物处理过的裹尸布、沙子和已经干涸碎裂的血的味道……

    “我们都在飘。”木乃伊小丑声音嘶哑地说,本发现小丑已经来到桥边,就在他正下方,伸出干枯扭曲的手,让他又吓了一跳。小丑手上的皮肤被风吹得有如飞扬的三角旗,发黄的象牙般的骨头隐约可见。

    小丑伸出几乎没有肉的手指碰了碰本的鞋尖,本忽然能动了。他转身拔腿就跑,五点的钟声依然在耳边回荡。他跑到桥的另一头,钟声正好停止。那是幻觉,一定是。小丑不可能在十到十五秒之间从那么远的地方走到他身边。

    然而,他的恐惧不是幻觉,夺眶而出随即冷却在脸颊上的滚烫泪水也不是。本拼命奔跑,鞋子踩在人行道上,发出啪啪的声响。他听见穿小丑服的木乃伊在他背后,正从运河爬上来,石头般的指甲刮过铁条,衰老的肌腱有如没上油的铰链吱嘎作响。他听见小丑用鼻子呼吸时发出的干巴巴的声音,和大金字塔底下的甬道一样毫无湿气。他闻到裹尸布的沙尘和香料味,知道小丑的手(和他用积木搭成的几何模型一样,没有血肉)很快就要摸上他的肩膀,逼他转身直视那张爬满皱纹的笑脸,感受死水般的气息,看着黑眼窝深处的微光凑到他面前,没有牙齿的嘴巴打着呵欠。他会拿到气球,没错,要多少有多少。

    本边哭边喘地跑到他家所在的那条街的街口,耳朵里听见心脏在狂跳。他回头一看,发现街上空空荡荡,有着低矮水泥护栏和老式石头路面的拱桥上也不见人影。本看不见运河,但他觉得,就算看得见,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不对,假如木乃伊不是幻觉,是真有其事,那它一定会躲在桥底下,就像《三只山羊》里的怪兽一样。

    底下,躲在桥底下。

    本飞快地跑回家,不时回头留意背后的动静,最后终于进了门,然后将门锁上。他向母亲解释,说他帮道格拉斯太太数书,所以回来晚了。但他母亲那天工作特别忙、特别累,其实不怎么担心他。

    之后他坐在餐桌前,对着面条和周日剩下的火鸡肉,吃了整整三人份。吃着吃着,刚才遇见的木乃伊似乎愈来愈远,愈来愈像一场梦。小丑不是真的,那些东西都不是真的,只存在于深夜或周六下午场的电视电影里。运气好的话,二十五分钱就能看到两种怪物。要是还有二十五分钱,就可以再买一大堆爆米花。

    不,它们不是真的,电视、电影和漫画里的怪物都是假的。它们也会成真,当你辗转难眠时,当你将用餐巾纸包好藏在枕头下的四颗糖果吃完了,当床铺变成发臭的梦魇,强风在屋外咆哮,当你不敢看窗外,生怕见到一张狞笑的脸,当你发现那张脸虽然没有腐败,却像枯叶一样干,眼睛像深陷在眼窝里的两颗钻石,当你看见一只伤痕累累的爪子抓着一把气球:过来瞧瞧,挑一颗气球,喂大象,玩溜滑梯!本,噢,本,你会飘。

    本惊呼一声醒来,木乃伊的噩梦尚未离去,震颤的黑暗依然紧紧地包住他,让他余悸犹存。他打了个哆嗦,树根不再托着他,而是像之前一样戳着他的背,仿佛生气了。

    他看见光线,便急忙爬了出去,回到午后的阳光下。河水潺潺,一切再度回到现实。现在是夏天,不是冬天。木乃伊没有将他带到沙漠上的地窖里,他只是窝在根须半裸的树下的沙坑里,躲避那几个小恶霸。他在荒原,亨利和他的死党们拿两个在下游玩的小孩出气,因为他们找不到本,没办法痛打他一顿。各位拜拜啰!相信我,那个拦河坝真的很差劲,还不如不要盖。

    本闷闷不乐地看着自己被扯烂的衣服,他回去一定会被母亲唠叨死。

    他睡得够久,体力恢复了不少。他滑下堤防,沿着溪边走,每走一步就打一个哆嗦。他浑身疼痛,感觉就像斯派克·琼斯

    在他肌肉里用碎玻璃弹奏快歌一样。他身上没有衣服遮蔽的地方,几乎每一处都有干掉或未干的血迹。反正建水坝的那些孩子应该已经走了,他这么安慰自己。他不晓得自己睡了多久,但就算只有半小时,邓布洛和他朋友在遇到亨利他们之后,应该也会觉得换个地方(例如外层空间)比较好。

    本埋头往前走。他知道,那几个小恶霸要是回头找他,他一定跑不过他们,但随他们去吧,他不在乎。

    他绕过溪流的转弯处,站在岸边看了一会儿。建水坝的孩子还在,其中一个果真是结巴威。他跪在另一个男孩身边,那男孩背靠河岸坐着,头往后仰,喉结像三角插头一样凸出来,鼻子和下巴周围都是干掉的血,脖子上也有几道。他手里握着一个白色的东西。

    结巴威猛然转头,看见本站在那里。本发现背靠河岸的男孩状况很不妙,心里非常惊慌。邓布洛显然吓得半死。本绝望地想:这倒霉的一天到底有完没完啊!

    “你、你、你能不、能不能帮、帮我,”威廉·邓布洛说,“他、他的、喷、喷剂、没、没了,我怕他、他会——”

    威廉表情僵硬,脸愈来愈红,那个字怎么也挤不出来。他像支机关枪般嗒嗒个没完,口水乱喷,过了将近三十秒,本才明白他想说的是“死掉”

    。

    第五章 威廉·邓布洛打击魔鬼(一)

    威廉·邓布洛心想:我他妈的好像在做太空旅行,说不定就坐在枪管打出去的子弹里。

    这个想法虽然完全正确,却没有让他好过一点。事实上,这架协和客机从希思罗机场起飞(用发射可能还比较贴切)之后的头一个小时,他一直在适应轻微的幽闭恐惧症。机舱很窄,让人很不舒服,餐点还不赖,但空乘必须像体操选手一样又扭又弯又蹲才能把餐点送上。看他们那么费劲,食物带来的愉悦也减少了几分,不过坐在他隔壁的那位先生倒是无动于衷。

    那位先生是这趟旅程的第二个缺点。他长得很胖,又不是特别干净,虽然身上飘着拉皮迪斯香水味,但威廉很清楚地闻到一丝汗臭和土味。他也不是很注意自己的左手肘,不时就会轻轻碰威廉一下。

    威廉的目光不停地飘向机舱前方的数字屏幕。画面上显示着这枚英国子弹现在的飞行时速。这架协和客机已经达到巡航速度,也就是两马赫出头。威廉从衬衫口袋掏出笔来,用笔尖按了下智能手表的按钮。这只表是奥黛拉去年送他的圣诞礼物。如果马赫表是对的(威廉没有理由怀疑它会出错),那么他们目前正以每分钟二十九公里的速度前进。他不晓得自己是不是真的想知道这件事。

    飞机的窗子又小又厚,和水星号太空舱一样。虽然接近中午,但威廉看见天空不是蓝的,而是向晚的紫色,海天交会处的地平线微微弯曲。我坐在飞机里,威廉心想,手里拿着一杯血腥玛丽,右边一个脏兮兮的胖子不停地用手肘戳我的二头肌,而我在看地球的弧线。

    他微微笑了,心想连这种事都能面对,就没什么好怕的了。但他很害怕,不只是因为坐在窄小的薄壳机舱里以每分钟二十九公里的速度飞行。他几乎可以感觉到德里正朝他冲来,这么形容丝毫不夸张。无论速度是不是每分钟二十九公里,他都感觉自己静止不动,而德里镇有如巨大的肉食动物,蛰伏许久之后终于现身,朝他俯冲而来。德里,德里!我们该写歌赞颂它吗?赞颂工厂和河流的恶臭味、宁静庄严的林荫道、图书馆、德里储水塔、贝西公园和德里小学吗?

    还是荒原?

    威廉忽然灵光一闪,仿佛有几道弧光灯的亮光照进他的脑袋。他像是坐在漆黑的电影院里等待开映的观众,一等就是二十七年,但总算等到了。不过,对威廉·邓布洛来说,弧光灯照亮的场景却不是《毒药与老妇》

    之类的纯喜剧,而是《卡里加里博士的小屋》

    那样的惊悚片。

    他怀着一种无聊的兴味,心想:我写的那些故事,那些小说,全都来自德里。那里是源头,一切都来自那年夏天发生的事,以及前一年乔治遭遇的意外。所有问我那个问题的采访者……我都给了他们错误的答案。

    那个胖子的手肘又顶了他一次,让他的酒洒出来一点。威廉差点骂人,但忍了下来。

    不用说,那个问题就是:“你的灵感都来自哪里?”威廉觉得,所有小说家都得回答(或假装回答)这个问题,至少每周两次,但像他这种靠写子虚乌有之物维生的作家,必须回答(或假装回答)

    的次数更多。

    “作家都有一条直通潜意识的管道,”他对访问者说,刻意不提他愈来愈怀疑是不是真的有潜意识这种东西,“不过,恐怖小说家的管道可能更深入……你要说它是潜潜意识也行。”

    很优雅的回答,但他并不真的相信。潜意识?是有某种东西没错,但威廉觉得大家对“意识”这个功能太言过其实了。就像沙子跑进眼睛会流泪或饱餐一顿之后会放屁,谁晓得意识是不是同样的东西?用放屁来比喻可能比较好,但你不太可能这么回答访问者,跟他们说梦境、模糊的渴望和似曾相识这类感觉其实都只是心灵在放屁。但他们好像真的需要一个答案,那些拿着笔记本和日产小型录音机的记者,而威廉很想帮助他们。他知道写作很难,难极了,没有必要给他们添麻烦,跟他们说“朋友,你还不如问我‘奶酪是谁切的?’比较快。”

    他心想,早在迈克来电话之前,你就知道他们老是问错问题,但你现在终于知道怎么问才是对的。

    不是你的灵感从哪里来,而是为什么会有灵感?管道确实存在,但不是通往弗洛伊德或荣格所谓的潜意识。人的心里没有排水道,也没有住满莫洛克人的洞穴。管道彼端只有德里,此外无他。只有德里,还有——

    还有,那个踢踢踏踏走过我的桥的家伙是谁?

    威廉忽然坐直身体。这回轮到他手肘一甩,猛地撞在邻座胖子的腰间。

    “朋友,注意点,”胖子说,“你也知道座位很窄。”

    “你别用手肘顶我,我就不、不用手肘撞、撞你。”胖子一脸愠怒和诧异,露出你有没有搞错的神情。威廉一直盯着他,最后胖子终于别过脸去,嘴里念个不停。

    是谁?

    是谁踢踢踏踏走上我的桥?

    威廉又望向窗外,心想:我们在打击魔鬼

    。

    他的手臂和颈背一阵刺痛。他一口将剩下的血腥玛丽喝光,另一组弧光灯跟着亮起。

    银仔,他的脚踏车。那是他取的名字,和《独行侠》里的那匹马一样。施文牌,很大一辆,高七十厘米。“威廉,你骑那辆车会把自己害死。”父亲这么对他说,但不是真的很担心。乔治死后,他对任何事都不太在乎了。从前他很严厉。虽然公正,但很严厉。乔治死后,你做什么他都不拦着。他动作像父亲,行为像父亲,但仅此而已。他好像永远竖着耳朵,等着听见乔治回家的声音。

    威廉是在中央街的自行车店橱窗里看见银仔的。它闷闷地斜倚着脚架站着,车身比其他脚踏车都高大。人家亮的地方它暗,弯的地方它直,直的地方它弯,前轮上立着一张牌子,写着:二手车,议价出售。

    于是威廉走进店里。出价的是老板,二十四美元。威廉接受了,因为他觉得那辆车就是他的生命,他不晓得该怎么讨价还价,而且他觉得那个价钱挺公道的,够便宜。威廉用自己存了七八个月的钱(生日、圣诞节和除草拿到的钱)买下银仔。他从感恩节就看中橱窗里的它了。他付了钱,等到雪融化并且不会再下的时候,把它骑回家。他去年根本没想到自己会有一辆车,想想还真有趣。买车的念头似乎是突然冒出来的,或许就在乔治(被杀)死后那段漫长的日子里。

    刚买车那阵,威廉有几次差点害死自己。他头一天骑新车出门,就被迫跳车逃命,免得撞上科索斯巷尽头的木板围墙(他怕的不是撞到墙,而是撞穿它,然后跌落十八米摔到荒原上),结果就是左手多了一道十厘米长的伤口,从手腕划到手肘。不到一星期,他又刹车过慢,以将近五十六公里的时速冲过威奇汉街和杰克逊街口,轮辐上的纸牌机关枪似的嗒嗒作响。幸好路上没车,否则他这个骑着脏灰色(只有色盲才会说银仔是银色的)大脚踏车的小鬼肯定会被撞成咸肉泥,和乔治一个下场。

    春日荏苒,威廉愈来愈懂得驾驭银仔,但无论是他父亲还是母亲,都没发现儿子在用脚踏车找死。他觉得除了刚买车的那几天,他们根本就没注意过银仔。银仔在他们眼中只是下雨天会靠在车库墙边的破铜烂铁。

    不过,银仔才不是破铜烂铁,虽然外表不起眼,跑起来却像风一样快。威廉的朋友(真正的朋友)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对机械很在行,他告诉咸廉该怎么让银仔发挥实力,例如,哪些螺丝该拧紧和定期检查,齿轮哪里该上油,怎么调紧链条,以及轮胎破了怎么补,等等。

    “你应该重新上漆。”他记得埃迪曾经跟他说过,但他不想。他说不出理由,但就是想让那辆施文牌脚踏车维持原貌。它看起来真的很破,很像不爱惜东西的孩子的车,经常被放在草坪上淋雨,骑起来应该吱吱嘎嘎,又摇又晃。它外表很糟糕,跑起来却像风一样快。它能——

    “打败魔鬼。”他脱口而出,忍不住笑了。隔壁的胖子狠狠瞪他一眼。那笑声和他之前让奥黛拉不寒而栗的笑声一样,很像吠叫。

    没错,银仔看起来很破,漆皮剥落,后轮还装了老气的置物架,喇叭也是黑色橡胶球那种,拴在握把上,生锈的螺丝和婴儿的拳头一样大。真的很破。

    但它能跑吗?能吗?拜托!

    银仔能跑得很!威廉·邓布洛的命就是它救的。事情发生在一九五八年六月的第四周——一周前,他才认识本·汉斯科姆,和他、埃迪一起建了拦河坝。而那周的周六下午看完电影之后,本、“贱嘴”理查德·托齐尔和贝弗莉·马什一起到荒原来。银仔救了他的那一天,理查德就坐在银仔的置物架上……

    因此,他想银仔也救了理查德一命。威廉还记得他们从某幢房子逃出来,他记得很清楚。内波特街上那幢该死的房子。

    他那天飙车打败了魔鬼。没错,对极了。那魔鬼眼睛有如古钱,闪闪发光,浑身毛茸茸的,张着血盆大口。不过,那是后来的事了。银仔救了他和理查德一命,而在那之前,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命或许也是它救的。就在威廉和埃迪遇到本那一天,也就是他们的拦河坝被踢烂那一天。亨利·鲍尔斯(他那天看起来就像被厨余搅碎机搅过一样)给了埃迪鼻子一拳,让埃迪气喘发作,而喷剂又正好用完了。所以是银仔的功劳,是银仔救了他们。

    威廉·邓布洛已经将近十七年没骑过脚踏车了。这会儿,他坐在一架一九五八年没人会相信(除了科幻小说杂志,也没人能想象)的飞机里望着窗外,心想:唷嗬,银仔,冲吧!刺痛的泪水突然涌上眼眶,逼得他闭上了眼睛。

    银仔后来怎么了?他想不起来了。那部分回忆仍然一片漆黑,弧光灯还没有亮起来。或许这样比较好,或许这是老天慈悲。

    唷嗬!

    唷嗬,银仔!

    唷嗬,银仔!

    “冲吧!”他大喊一声。风将他的叫声撕裂,吹向他肩后,有如一条皱纹纸彩带。他的叫声又高亢又有力,是胜利的高呼。他只有这句话喊得最顺。

    他沿着堪萨斯街骑向镇中心,起初速度并不快。要让银仔跑起来不容易,但它一旦跑起来就快了。

    看着银仔加速,就像欣赏跑道上的灰色大飞机,一开始很难相信这么大的机器有办法离开地面,感觉很荒谬。但当你见到机身底下出现影子,还来不及搞清楚是不是幻觉,那影子已经落在后头,而飞机昂然升空,有如心满意足的梦想,优雅地破空而去。

    银仔就像这样。

    威廉遇到一段向下的缓坡,开始加快速度。他站起来,身子往前倾,双脚不停地上上下下。他学得很快。自从重要部位被撞了两次,他就知道上车前要尽量将内裤拉高。后来埃迪看到他那样做,就说,威廉那样做是因为他觉得以后可能要生小孩。我觉得最好不要,但谁晓得?说不定他的小孩长得像他太太,对吧?

    他和埃迪已经将座位放到最低了,但当他踩动踏板时,坐垫还是不停地撞击他的腰背。一位妇女在花园里除草,她用手遮着眼睛看威廉骑车经过,忍不住微微一笑。男孩骑这么大的车,让她想起在巴努贝利马戏团看到的骑独轮车的猴子。这孩子会害死自己的,她低头继续除草,心想,那车对他来说太大了。不过,那不关她的事。

    那三个大孩子从树丛里冒出来,威廉一眼就看出最好别和他们起冲突,因为他们看来就像同伴被野兽咬伤、正怒气冲冲追赶凶手的猎人。但埃迪却贸然开口,结果被亨利·鲍尔斯当成了出气筒。

    他知道他们是谁。亨利、贝尔齐和维克多是德里小学最坏的三个学生。他们之前打过理查德。他和理查德有时会一起玩,算是朋友。威廉觉得理查德被揍是活该,他被同学叫“贱嘴”不是没有原因的。

    事情发生在四月。那天亨利他们在操场和理查德擦肩而过,理查德讲了他们的领子几句。那三人的衣领全都竖着,就像电影《黑板丛林》里的维克·莫洛一样。威廉当时坐在校舍旁边漫不经心地玩着弹珠,没听清楚理查德讲了什么,亨利他们也一样……但他们回头朝理查德走去,显然是听到了什么。威廉猜理查德只是喃喃自语,但问题是他向来嗓门不小。

    “四眼田鸡,你刚才说什么?”维克多·克里斯问。

    “我什么都没说。”理查德说,而且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惊慌和害怕。他原本应该能逃过一劫的,只是嘴巴不太听使唤,话像匹野马似的脱缰而出:“大个儿,我看你该清一清耳屎了。需要炸药吗?”

    亨利三人难以置信地看了他半晌,接着开始追他。威廉从头到尾靠着墙没动,看着这场不公平的赛跑走向早就注定的结局。没必要插手。那三个笨蛋有两个人可以打,只会更开心。

    理查德斜向跑过操场,跳过跷跷板,在秋千之间左闪右躲,最后撞上隔开校园和公园的铁链,这才发现自己钻进了死胡同。他试着翻过铁链,手指和鞋子拼命往缝隙里钻,眼看只剩三分之一左右就要翻过去了,却被亨利和维克多逮个正着。亨利抓着他的外套,维克多扯住他的牛仔裤,将不停尖叫的理查德揪了下来。理查德摔在柏油地面上,眼镜飞了出去。他伸手去抓,但贝尔齐·哈金斯一脚将眼镜踢开。那年夏天,他眼镜的一只镜脚缠着胶带,就是因为这个。

    威廉打了个哆嗦,走到校舍正面,看见四年级的老师莫兰太太已经冲过去要把他们分开。但他晓得在她赶到之前,他们一定会狠狠修理他一顿。等她到了那里,只会见到哭哭啼啼的理查德。爱哭鬼,羞羞脸!爱哭鬼!

    亨利他们很少找威廉麻烦。他们当然会取笑他的口吃,偶尔欺负他一下。一个下雨天,大伙儿正要去体育馆吃中餐,贝尔齐·哈金斯将威廉的餐包踢飞,再用穿着工程靴的大脚猛踩,把里面的食物踩得稀巴烂。

    “噢,天、天哪!”贝尔齐假装惊慌失措,双手在面前挥舞,“对、对不起,把你、你的午餐弄、弄烂了,贱、贱胚!”说完便大步朝走廊走去,去找靠在男生厕所门外饮水机上笑得差点得疝气的维克多·克里斯。不过,事情没有想象的糟。威廉吃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半片花生酱果酱吐司,理查德也很乐意将自己沾了芥末的蛋分给他吃。理查德的母亲每两天就会在理查德的午餐里放一颗蛋,但理查德说他看到就想吐。

    你得少惹他们。要是做不到,就得想办法隐形。

    埃迪忘了规矩,就被教训了。

    那三个恶少丢下他,稀里哗啦过河朝对岸走去时,埃迪其实还不算太惨,只是鼻血像喷泉似的流个不停。他的手帕湿透之后,威廉把自己的手帕给他,让他一只手揽着自己的脖子,头往后仰。威廉记得他母亲这样做过,因为乔治有时候会流鼻血——

    唉,想到乔治就心痛。

    三个大孩子像野牛一样走进荒原,窸窣声逐渐消失,埃迪的鼻血也停了,哮喘却在这时开始发作。

    他呼吸吃力,双手像脆弱的陷阱般开开合合,喉间发出既像笛声又像口哨的喘息声。

    “可恶!”埃迪喘着气说,“哮喘!该死!”

    他伸手想找喷剂,最后总算在口袋里找到了。那瓶子看起来像稳洁清洁剂一样,顶端有一个喷嘴。

    埃迪将喷嘴塞进嘴里,用力摁下按钮。

    “有没有好一点?”威廉紧张地问。

    “没有,喷剂用完了。”埃迪看着威廉,惊慌的眼睛里写着:我完了,威廉,我完了!

    用完的喷剂从他手中滑落。小溪依然潺潺流动,毫不关心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就快不能呼吸了。

    威廉心慌意乱,心想那三个大孩子说对了一件事:那个水坝真的很幼稚。但他们玩得很开心,妈的。

    他突然很生气结果会变成这样。

    “别、别紧、紧张,埃、埃迪。”他说。

    接下来四十分钟左右,威廉坐在埃迪身边,心想他的哮喘很快就会停,但这份期望不久就变成了不安。本·汉斯科姆出现在两人眼前时,不安已经变成真正的恐惧。埃迪的喷剂要在中央街的药店补充,而那儿离这儿有五公里远。要是他去帮埃迪拿喷剂,回来却发现埃迪已经不省人事了怎么办?不省人事,甚至(可恶,千万别想这个)

    (但他心里执拗地这么想)死了呢?

    (就像乔治那样,像乔治那样)

    别说傻话!他不会死的!

    对,埃迪也许不会死。但要是他回来发现埃迪变成植物人了呢?他知道植物人是什么。他甚至推论过,那个词

    是用夏威夷冲浪客最爱的大浪命名的。以浪为名感觉很有道理,毕竟植物人其实就是大脑被浪卷走了。电视剧《卡西大夫》

    中常有人变成植物人,就算卡西大夫大吼大叫,他们依然昏迷不醒。

    威廉坐在埃迪身边,知道自己该去拿药,待在这里对埃迪没好处,但就是不想留下他一个人。他心里有个不理性的、迷信的声音告诉他,只要他一走,埃迪就会陷入昏迷。威廉往上游看,发现本·汉斯科姆站在那里。他当然认识本。无论哪一所学校,最胖的学生肯定人人皆知,只是这种有名并不让人开心罢了。本是五年级另一班的学生,威廉有时下课会看到他,通常一个人站在角落里,不是看书就是吃东西。他的午餐盒和洗衣袋一样大。

    威廉看着本,心想他看起来比亨利·鲍尔斯还狼狈。虽然很难相信,但事实就是如此。威廉无法想象两人打架打得有多激烈。本头发乱糟糟的,沾满泥土,毛衣(或运动衫?威廉看不出来它原本是什么样子,反正也无所谓了)全毁了,沾满血迹和杂草,看起来乱七八糟,裤子也破得只剩膝盖以上。

    他看见威廉在看他,忍不住身体一缩,眼神警觉。

    “别、别、别走!”威廉大喊,同时高举双手张开手掌用力挥舞,让本知道他没有恶意。“我、我们需、需要帮、帮助。”

    本上前一点,眼神依然充满警觉,好像每走一步都会要了他的命似的。“他们走了吗?鲍尔斯他们?”

    “对、对,”威廉说,“听着,你、你可以在、在这里陪、陪我朋、朋友,让我、我去拿、拿他的、的药吗?他哮、哮——”

    “哮喘?”

    威廉点点头。

    本匆匆迈过水坝残骸,忍着痛弯下一条腿跪在埃迪身旁。埃迪躺在地上,眼睛几乎睁不开了,胸口剧烈起伏。

    “揍他的是谁?”过了一会儿,本抬头问道。威廉在这个胖小孩脸上看到和自己一样的挫折与愤怒。“亨利·鲍尔斯吗?”

    威廉点点头。

    “想也知道。没问题,你去吧,我会在这里陪他。”

    “谢、谢谢。”

    “嘿,别谢我,”本说,“是我害你们被揍的。去吧,动作快点。我得赶回家吃晚餐。”

    威廉立刻动身。他应该告诉本别介意的。发生这种事不是本的错,也不是埃迪的错,即使埃迪不该傻得开口。亨利和他的死党是意外,是孩童世界中的洪水、飓风和胆结石。他应该这么对本说,但他现在太紧张,可能要二十分钟才讲得完,到时埃迪可能已经陷入昏迷了(这一点他也是从卡西大夫和齐戴尔大夫那儿学来的。人不是进入昏迷,而是陷入昏迷)。

    威廉匆匆往下游跑,途中回头望了一眼。他看见本·汉斯科姆认真地在河边捡石头。他起初不晓得本想做什么,后来忽然明白了。本在收集弹药,以防他们回来。

    威廉对“荒原”了如指掌。他春天常来这儿玩,有时和理查德一起,不过更常和埃迪做伴,偶尔自己单独来。虽然不是每一寸土地都摸熟了,但起码知道怎么从坎都斯齐格河回到堪萨斯街。他来到一座木桥上,堪萨斯街在这里横过一条无名小溪。小溪来自德里镇的下水道系统,汇入坎都斯齐格河。

    银仔就藏在桥下,握把用绳子拴在桥柱上,这样车轮就不会浸到水里。

    威廉解开绳子塞进衬衫里,使劲将银仔拖上人行道。他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中间几次失去平衡,一屁股摔在地上。

    最后,他终于把车弄上去了。威廉抬起脚,跨过高高的横杆。

    和往常一样,威廉一骑上银仔,就立刻变了个人。

    “唷嗬,银仔!冲吧!”

    这声吆喝比他平常的声音还低沉,几乎就是他长大后的声音。银仔缓缓加速,夹在轮辐上的纸牌的嗒嗒声也愈来愈快。威廉直起身子踩动踏板,手腕向上抓着握把,看起来就像一个想要举起超大杠铃的人。他的脖子青筋暴露,太阳穴跳得厉害,抿着嘴像是在冷笑,其实是在用力对抗重量与惯性,使尽浑身力气让银仔向前飞奔。

    和往常一样,努力是值得的。

    银仔的轮子愈来愈轻快,两旁的房子不再缓缓远离,而是呼啸而过。到了堪萨斯街和杰克逊街口,左边无拘无束的坎都斯齐格河变成了运河。过了街口,堪萨斯街一路下坡,通往中央街和主大街(也就是德里镇的商业区)。

    这一段十字路口很多,但威廉路过时恰好都是绿灯,他压根没去想会不会有位司机擅闯路口将他轧成肉泥。就算有,他也不在乎,反正他还是会这样骑。只是,那年春天和初夏对他来说是一段诡异而险恶的时光。就像有人问本寂不寂寞,他会觉得莫名其妙,如果你问威廉是不是在寻死,他也会一头雾水,立刻回答(而且愤愤不平):当、当然不、不是!但这并不能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他这会儿从堪萨斯街骑向镇中心时,感觉愈来愈像冲锋敢死队。

    堪萨斯街的这一段人称一里坡。威廉全速前进,身体弓向握把减低风阻,一只手握着龟裂的橡胶喇叭,准备警告不当心的行人。他的红发有如海浪甩在脑后,抿嘴用力的表情变成疯狂的狞笑,轮辐上的纸牌发出低沉的嘶吼。他飞快前进,感觉既恐怖又痛快。左边的房子从住家变成了商业建筑,大部分是仓库和肉类包装厂,全都变得面目模糊,而右边的运河则像火苗般闪烁。

    “唷嗬,银仔!冲吧!”他得意地大喊。

    银仔飞过第一道边石,威廉双脚离开踏板。几乎每次都这样。他让银仔自由滑行,将自己完全交到神指派的庇护天使手中。他猛然转向骑上马路,这里限速四十公里,他可能超了二十四公里。

    他的口吃、父亲在车库里茫然难过的眼神、楼上钢琴罩布上厚厚的灰尘(因为他母亲再也不弹琴了),一切都被他抛到了脑后。母亲最后一次弹琴是在乔治的葬礼上,弹了三首卫理公会的圣歌。乔治穿上黄雨衣,手里拿着抹了石蜡的纸船跑向雨中。二十分钟后,加德纳先生抱着他的尸体进了门。

    乔治被裹在沾满鲜血的毛毯里,母亲凄声尖叫。一切都被抛到了脑后。他是独行侠,是约翰·韦恩,是波·迪德利

    。他想当谁就当谁,再也不是那个害怕得哭着找妈的小孩。

    银仔向前飞奔,结巴威也跟着飞翔,他们井架形状的影子紧随其后,一块儿冲下一里坡,纸牌嗒嗒狂响。他的双脚再度踩上踏板,希望银仔再快一点,达到想象中的极速——不是音速,而是记忆的速度——一举冲破痛苦的屏障。

    威廉向前冲刺,身体弓向握把。他向前冲刺,为了击败魔鬼。

    堪萨斯街、中央街和主大街的三岔口一下就到了。这里是单行道,交通标志和灯乱成一团,该有的路控完全没有,搞得《新闻报》一年前公开埋怨,这个路口根本是撒旦设计的俄罗斯轮盘。

    和往常一样,威廉匆匆环顾左右,留意对面过来的车辆和地上的坑洞,稍有误判(就好像说话结巴一样)便是非死即伤。

    他冲进拥塞的车流,闯过红灯向右一偏,绕过了一辆慢吞吞的别克轿车,回头瞥了一眼,确定中间车道没有车。他再往前看,发现自己五秒内就会撞上停在路口正中央的一辆皮卡。皮卡驾驶员长得一副山姆大叔样,拉长了脖子研究路牌,免得转错弯一路开到迈阿密海滩。

    威廉右边的车道被一辆从德里开往班戈的巴士占着。他向右微切,从皮卡和巴士中间的缝隙钻了过去,时速依然保持在六十四公里。眼看皮卡右侧后视镜就要撞得他满地找牙,他猛然将头一偏,像军人行注目礼一样,在千钧一发之际逃过一劫。巴士排出的热辣辣的柴油臭气有如烈酒刮过他的喉咙,他听见车的握把划过巴士的铝质车身,发出轻而尖锐的摩擦声。巴土司机戴着哈德森客运公司的鸭舌帽,威廉正巧瞄到他的神情,只见他脸色像纸一样白,一手握拳朝威廉大呼小叫。威廉心想肯定不是祝他生日快乐。

    三位老太太正在过马路,从新英格兰银行穿过主大街到鞋船鞋店那一边。她们听见纸牌的嗒嗒声,抬头看见一个男孩骑着大车像幽魂似的冲了过来,离她们不到十五厘米,全吓得张大了嘴巴。

    最糟(也是最好)的一段已经过去了。威廉三番两次面对死亡关卡,发现自己顺利脱身。他没有撞上巴士,也没害死自己和拿着购物袋及老人年金支票的三位老太太,更没有撞上山姆大叔的老道奇皮卡的后挡板,血溅五步。他现在又得上坡了。速度开始流失,而那东西——噢,就叫它欲望吧,感觉很不赖,对吧?——也随着消退。思绪和回忆追了上来——天哪,威廉,我们刚才差点追丢了,幸好这会儿又赶上了——攀上他的衬衫和耳边,像滑下滑梯的小孩在他脑海中欢呼。威廉感觉它们又回到了原位,兴奋地推来推去。哇!天哪!我们又回到威廉的脑袋里了!让我们来回忆乔治吧!好了!

    谁先开始?

    你想太多了,威廉。

    不对——问题不在这里。他不是想太多,是想象太多。

    他弯进理查德巷,不久便来到中央街。他缓缓踩动踏板,感觉背部和头发满是汗水。到了中央街药店门口,他下车走了进去。

    乔治遇害前,威廉如果有事想告诉药剂师基恩先生,他会说出来。基恩先生不是很亲切(起码威廉觉得不是),但很有耐心,而且不会逗他或取笑他。然而,乔治过世后,他的口吃恶化了,而且,他很怕自己要是拖太久,埃迪会出事。

    因此,当基恩先生说:“嗨,威廉·邓布洛,我能为你效劳吗?”威廉直接拿起一张维生素广告,翻过来在背面写下:我和埃迪在荒原玩,他哮喘发作得很厉害,几乎不能呼吸了。可以请您给我一个喷剂补充罐吗?

    他将广告单放到玻璃柜台上给基恩先生看,基恩读了那几行字之后看着威廉焦虑的蓝色眼眸说:

    “没问题。在这里等着,别乱碰东西。”

    基恩先生走到后方的柜台,威廉双脚动来动去,局促不安地等待着。虽然基恩先生只去了不到五分钟,感觉却像过了几个世纪。他拿着埃迪要的塑料喷剂罐回来,笑着交给威廉,说:“有了这个应该就没问题了。”

    “谢、谢谢,”威廉说,“我、我身上没、没有——”

    “没关系,孩子。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在我这里登记过,我会记在账上的。我想她一定会感谢你这么好心。”

    威廉如释重负,谢过基恩先生便匆忙告辞。基恩先生走出柜台目送威廉离开。他看着威廉将喷剂扔进车篮,笨拙地跨上脚踏车,心想:他真的能骑这么大的车?我很怀疑,实在怀疑。但邓布洛家的男孩真的骑上去了,缓缓踩动踏板,并没有摔破头。基恩看着脚踏车疯狂地左右摇晃,喷剂在篮子里滚来滚去,觉得真是滑稽。

    他微微一笑。威廉若是看到了,可能会觉得自己想得没错,基恩先生果然不是世上第一的大好人。

    因为那笑容带着酸味,只有觉得人无法克服悲惨命运的人才会这么笑。没错,他会把埃迪的哮喘药记在索尼娅·卡斯普布拉克的账上,而她一定会和往常一样吃惊(同时深感怀疑,而非感激),埃迪的药竟然这么便宜。其他的药都那么贵,她说。基恩先生知道卡斯普布拉克太太是那种相信便宜没好货的人。他其实大可以用“氢氧喷雾”好好敲她一笔……但那个女人笨就算了,他何必与她一般见识?

    反正他还没饿肚子。

    便宜?是啊,便宜极了。“氢氧喷雾”(他用胶水为每罐喷剂贴上标签,上头整整齐齐印着“必要时使用”几个字)便宜得不可思议。但就连卡斯普布拉克太太也不得不承认,虽然它很便宜,但抑制她儿子的哮喘还真有效。这东西会那么便宜,因为它只是氢氧化合物,再加上一点樟脑油,让喷雾带着轻微的药味。

    换句话说,埃迪的哮喘药其实就是自来水。

    回程比去程久,因为是上坡。有几处威廉必须下车,推着车走。除了缓坡,他再也没有力气让银仔奋力往上爬了。

    等他藏好脚踏车走回河边。已经四点十分了。他心里闪过各种不祥的念头。本那小子可能走了,让埃迪自生自灭。或是那群小恶霸回来了,将他们两人痛揍了一顿。甚至……最糟的是……那个专门杀害小孩的家伙逮到了他们其中一个,或两个都抓到了,就像他之前逮到乔治一样。

    威廉知道大伙儿都在说这件事,传闻和揣测很多。他虽然口吃得很厉害,但是并不聋。不过,大家有时似乎认为他肯定听不见,因为他只有必要时才会开口说话。有些人认为他弟弟的死跟贝蒂·里普森、谢莉尔·拉莫尼卡、马修·克莱门茨和维罗妮卡·格罗根的死无关。有些人则说乔治、里普森和拉莫尼卡是被同一个男人所杀,另外两个小孩则是“模仿犯”下的手。还有人说杀死男孩的是一个人,杀死女孩的则是另一个。

    威廉认为这些孩子都是同一个人杀的……但他不确定那家伙是人。他有时会思索这件事,就像他偶尔会思索自己对这年夏天的德里的感觉一样。一切都是乔治遇害的影响吗?威廉的爸妈似乎完全沉浸在失去幺儿的痛苦中,彻底忘了他的存在,看不见他们还有威廉,即使这个儿子很可能会自戕。这些事和其他命案都是因为乔治过世而起的吗?还有,最近他脑海中偶尔会有声音对他说悄悄话(而且显然不是他自己的声音,因为不结巴。这些声音虽然轻,语气却很肯定),建议他做这个,别做那个。

    这也是吗?是这些事让德里似乎变了个样?充满威胁,街道陌生而冷漠,宁静中隐藏着敌意?让某些脸变得不再坦然,神色惊惶?

    他不晓得,但就像他认为所有儿童命案都是出自一人之手,他也相信德里真的变了,而他弟弟的死标志着改变的开始。他脑海中的不祥预感来自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就是德里现在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任何事情。

    当他绕过最后一个弯,却发现一切安然无恙。本·汉斯科姆还在,坐在埃迪身旁,而埃迪也坐起来了,双手垂在腿间,头低低的,还是在喘。太阳快落下去了,在河面留下长长的绿色光影。

    “天哪,你真快,”本站起来说,“我以为还要半小时。”

    “我的脚、脚踏车、车很快。”威廉带着几分骄傲说。两人警惕地互望了一会儿,接着本试探地笑了笑,威廉也报以微笑。这小孩是挺胖的,但应该没问题,再说他没有走开,这得有点勇气才行,因为亨利和他的死党可能还在附近游荡。

    威廉朝埃迪眨眨眼睛,埃迪愣愣地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拿、拿去吧,埃、埃迪。”他将喷剂扔给埃迪。埃迪将喷头塞进嘴里摁了一下,猛吸了一口气,接着闭上眼睛往后躺。本一脸关切地望着他。

    “天哪,他真的很严重,对吧?”

    威廉点点头。

    “我担心了一会儿,”本低声说,“心想他万一痉挛之类的,我该怎么办?我一直在回想四月参加红十字会活动的时候他们是怎么说的,但只记得塞一根棍子到他嘴里,免得他把舌头咬断。”

    “我以为癫、癫痫才、才要那、那么做。”

    “哦,嗯,我想你说得对。”

    “反正他、他不会痉、痉挛,”威廉说,“那、那药会马、马上治好、好他,你、你看。”

    埃迪不再喘气。他睁开眼睛看着本和威廉。

    “谢了,威廉,”他说,“这回真是够难受的。”

    “我猜起因是他们给了你鼻子一拳,对吧?”本问。

    埃迪懊悔地笑了笑,站起来将喷剂塞进裤子的后口袋:“我完全没想到鼻子,只想着我妈。”

    “是吗?”本似乎很惊讶,却忍不住伸手去摸运动衫的破洞,有些不安。

    “她只要看到我衬衫上有血,一定会马上把我送到德里医院的急诊室。”

    “为什么?”本问,“血已经止住了,不是吗?我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小滑板车摩根’的,他从方格铁架上摔下来,撞得鼻子流血。老师把他送到急诊室,但那是因为他的血一直在流。”

    “是吗?”威廉很感兴趣,“他死、死了吗?”

    “没有,但他缺了一星期的课。”

    “不管血有没有止住,”埃迪闷闷地说,“她都会把我送进急诊室。她会认为我骨折了,骨头碎片插进脑袋里之类的。”

    “骨、骨头能进、进到大、大脑里吗?”威廉问。他已经好几周没有遇到这么有趣的话题了。

    “我不晓得,但什么事被我妈一说都变成可能的了,”埃迪对本说,“我妈每个月都会送我到急诊室一两次。我讨厌那个地方。那里有一个男医护人员,你认识吗?他对我妈说她应该付租金给医院,把她气炸了。”

    “哇!”本说,心想埃迪的母亲一定很怪,完全没发觉自己两手都在摸运动衫,“那你为什么不拒绝?跟她说,妈,我觉得很好,我只想待在家里看《海上追捕》?”

    埃迪不安地“噢”了一声,就没再说话了。

    “你是本·汉、汉斯科姆,对、对吧?”威廉问。

    “没错,你是威廉·邓布洛。”

    “没、没错,他、他是埃、埃、埃——”

    “埃迪·卡普斯布拉克,”埃迪说,“威廉,我最讨厌你念我名字时口吃,感觉好像埃尔默·法德

    在说话一样。”

    “对、对不起。”

    “呃,很高兴认识你们两个。”本说,但语气有一点弱,不是很有说服力。三人陷入沉默,但不是令人难受的沉默。他们就这样成了朋友。

    “那几个家伙为什么要追你?”过了一会儿,埃迪问。

    “他们老、老是在、在追人,”威廉说,“我讨、讨厌那、那几个浑蛋。”

    本的母亲有时会说那个词是脏话。本听见威廉说出那个词之后沉默了半晌,主要是因为崇拜。他从来没有说过那个词,只写过一次,前年万圣节的时候,写在一根电线杆上,字非常小。

    “考试的时候,鲍尔斯坐在我旁边,”本说,“他想抄我的答案,但我不让他抄。”

    “小子,你还真不怕死。”埃迪崇拜地说。

    结巴威哈哈大笑,本狠狠瞪他一眼,发现威廉不是在笑他(很难解释他是怎么知道的,但他就是知道),便咧嘴笑了。

    “应该吧,”本说,“总之,鲍尔斯得上暑期班,他很不爽,就和另外两个家伙伏击我,就这样。”

    “你、你看起、起来就像死、死过一回。”威廉说。

    本说:“我从堪萨斯街摔到这儿,从山坡上滚下来。”接着,他对埃迪说:“话说回来,我们等一下可能会在急诊室碰面。我妈看到我衣服变成这样子,一定也会送我过去。”

    这回,威廉和埃迪一起大笑,本也跟着笑了。他一笑肚子就隐隐作痛,但他还是尖声大笑,有点歇斯底里。后来,他不得不坐在岸边。他屁股重重着地,发出沉闷的声响,他又是一阵狂笑。本喜欢自己的笑声和他们的笑声混在一起的感觉。他从来没听过这样的声音。不是一般的哄堂大笑,那种他听过很多,而是有他的笑声在里面的笑。

    他抬头看着威廉·邓布洛,两人四目相对,结果又是一阵大笑。

    威廉拉拉裤头,竖起衣领,仿佛穿着带帽运动衫似的,开始一脸郁闷地拖着脚步兜圈。他压低嗓音说:“我要宰了你,小鬼。别糊弄我。我脑袋很笨,但块头很大,可以用额头敲碎胡桃。我小便酸得像醋,大便硬得像水泥。我叫哼哈·鲍尔斯,是德里这一带的头号混账。”

    埃迪笑得捧着肚子倒在河边滚来滚去。本笑得低头弯腰,笑声像鬣狗一样,眼泪都流出来了,还拖着两道长长的白色鼻涕。

    威廉在他们身旁坐下,三人慢慢安静下来。

    “这样至少有个好处,”埃迪马上说,“鲍尔斯如果要上暑期班,我们在这里就不会经常见到他。”

    “你们常到荒原玩吗?”本问。荒原恶名昭彰,他从来没想过要到这里玩。但他现在就在这里,感觉似乎还好。事实上,这一片低矮的河岸让人感觉很舒服,尤其在午后到黄昏这段漫长的时光。

    “当、当然,这里很、很好,几、几乎没有人来、来这里。我们经、经常在、在这里混,鲍、鲍尔斯和、和他的死、死党都不会、会来。”

    “你和埃迪?”

    “还有理、理、理——”威廉摇摇头。一结巴起来,威廉的脸就会像湿抹布一样纠结成一团。本看着他,心里忽然浮现一个怪念头:威廉模仿亨利·鲍尔斯的时候完全没结巴。“理查德!”威廉大声说出来,接着顿了一下,说,“理查德通、通常也会、会来,但他和他爸、爸爸正在清阁、阁——”

    “阁楼。”埃迪把话补完,扔了一块石头到河里。扑通。

    “嗯,我认识他。”本说,“你们常来这里是吧?”来这里玩一定很有趣,让他心痒痒,感觉有点蠢。

    “挺、挺常、常来的。”威廉说,“你明、明天要、要不要来?我、我和埃、埃迪想要、要盖水、水坝。”

    本愣住了。他没想到他们竟然邀他来,而且说得那么轻松自然,好像根本没什么。

    “也许我们该做点别的,”埃迪说,“反正水坝也不怎么管用。”

    本起身拍掉硕大的臀部沾上的泥土,走到河边。他们刚才做的东西都被冲走了,只剩一些小枝干杂乱地堆在河道两侧。

    “你们应该找几块木板,”本说,“插成两排……彼此相对……像三明治一样。”

    威廉和埃迪满脸困惑地望着他。本单膝跪地说:“板子放在这里和那里。你们把板子面对面插进河床,懂吗?然后在板子被河水冲走之前,用石头和沙子把中间的空隙填满。”

    “我、我、我们。”威廉说。

    “什么?”

    “我、我们一起。”

    “哦。”本说,觉得自己很蠢(他们一定也这么觉得)。但他不在乎,因为他很开心。他已经想不起自己上回这么开心是什么时候了。“嗯,我们。总之,你们——我们——只要用石头之类的东西把空隙填满,它就会固定住。等河水增高,上游这边的板子会挤压石头和沙子,下游的板子就会倾斜,然后漂走,但只要我们再用一块板子……呃,你们看。”

    他用树枝在地上画了一幅示意图。威廉和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立刻凑上前认真研究起来。

    “你盖过水坝?”埃迪问,语气充满敬意,甚至有一点敬畏。

    “没有。”

    “那、那你怎、怎么知道会有、有用?”

    本一脸困惑地望着威廉。“当然有用,”他说,“怎么会没用?”

    “但你、你怎么知、知道?”威廉问。本听出威廉不是在挖苦或怀疑他,而是真的感兴趣。“你、你怎么知、知道?”

    “我就是知道。”本说完又低头看了看那幅图,仿佛想确认一下。他从来没见过拦水坝,实物或图片都没有,也不晓得自己画得其实有模有样。

    “好、好的,”威廉说完拍了下本的背,“明、明天见。”

    “几点?”

    “我、我和埃、埃迪八、八点半左、左右会、会到。”

    “如果我和我妈没有去急诊室的话。”埃迪叹了口气说。

    “我会带几块板子来,”本说,“隔壁街有个老先生,他有一堆木板,我去偷几块。”

    “还有补给品,”埃迪说,“你知道,就是吃的东西,三明治或甜甜圈之类的。”

    “好。”

    “你、你有、有枪吗?”

    “我有一把黛西空气枪,”本说,“是我妈妈送给我的圣诞礼物。但如果我在家里玩,她会疯掉。”

    “那、那你带、带来,”威廉说,“我们可、可能也、也会玩枪、枪战。”

    “好,”本开心地说,“嘿,两位,我得赶紧回家了。”

    “我、我们也、也是。”威廉说。

    他们一起离开荒原。本帮威廉将银仔推上堤防,埃迪又开始大喘气,闷闷地看着沾血的衬衫,跟在两人后头。

    威廉向他们道别,踩着踏板离开,一边使劲大喊:“唷嗬,银仔!冲吧!”

    “那辆车好大。”本说。

    “废花!”埃迪说。他刚才又吸了喷剂,所以呼吸又正常了。“他偶尔会骑车带我,速度快得能把我吓死。威廉人很好,真的。”最后一句说得漫不经心,眼神却很认真,近乎虔诚,“你知道他弟弟的事吧?”

    “不知道——他弟弟怎么了?”

    “去年秋天死了,被人杀死的。一只胳膊被扯断了,就像苍蝇翅膀被扯掉一样。”

    “老、天、爷啊!”

    “威廉之前只有一点点口吃,现在变得很严重。你发现他讲话结巴了吗?”

    “呃……有一点。”

    “但他脑袋没结巴——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

    “总之,我会告诉你是因为,假如你想和他做朋友,最好不要提到他弟弟。什么都别问,什么都别说。他对这件事很敏感。”

    “天哪,换成我也一样。”本说。关于去年秋天那个孩子遇害的事,他现在记起一点了。他想,母亲给他手表时,心里想的会不会就是乔治·邓布洛,还是只想着最近的几件命案?“那件事是不是发生在大洪水刚结束时?”

    “对。”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堪萨斯街和杰克逊街口。两人要在这里分道扬镳。孩子们跑来跑去,有的在玩捉鬼游戏,有的在扔棒球。一个穿着宽大的蓝色短裤的蠢小孩得意扬扬地走过本和埃迪面前。他头上的大卫·克罗浣熊帽故意反着戴,尾巴垂在两眼中间。他一边转着呼啦圈,一边大喊:“呼啦环哟,各位,呼啦环,要买一个吗?”

    本和埃迪兴味盎然地看着他走过。埃迪说:“呃,我得走了。”

    “等一下,”本说,“我有一个办法让你不用进急诊室。”

    “哦,是吗?”埃迪看着本说。他虽然有点怀疑,但很想给自己一线希望。

    “你身上有五分钱吗?”

    “我有十分钱,怎么了?”

    本看着埃迪衬衫上快要干掉的褐色斑点,说:“你去店里买一瓶巧克力牛奶,泼半瓶左右在身上,然后回家跟你妈妈说你把牛奶洒出来了。”

    埃迪眼睛一亮。他父亲过世这四年来,母亲的视力愈来愈差。但出于面子,加上不会开车,她一直没去找验光师配眼镜。干掉的血迹和巧克力奶的颜色差不多,也许……

    “说不定有用。”他说。

    “万一被她识破,别说是我的点子。”

    “没问题,”埃迪说,“回头见,鳄鱼一号。”

    “好。”

    “不对,”埃迪很有耐心地说,“你听到我那么说,应该回答:回头见,鳄鱼二号。”

    “哦。回头见,鳄鱼二号。”

    “没错。”埃迪微笑着说。

    “你知道吗?”本说,“你们两个真的很酷。”

    埃迪一脸难为情,甚至有点紧张。他说:“威廉才酷。”说完就走了。

    本看着他朝杰克逊街走去。他站了半晌,接着转身回家。走过三条街后,他发现三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站在杰克逊街和主大街交叉口的公交车站旁。他们差不多背对着他,好险。本立刻躲到树篱后面,心脏怦怦狂跳。过了五分钟,从德里开往新港的公交车到了。亨利和两名死党把烟扔到街上,跳上公交车。

    本等到公交车消失在视线之外,才匆匆跑回家。

    那天晚上,威廉·邓布洛遇到一件很可怕的事。那是他第二次遇到。

    他爸妈在一楼看电视,两人像书立一样坐在沙发两头,没什么交流。而就在不久之前,只要厨房通往起居室的门没关,就一定听得到说笑声,有时甚至会盖过电视的声音。威廉会大吼:“乔治,闭嘴!”乔治会吼回去:“谁叫你一个人把爆米花吃完了!麻,叫威廉分一点爆米花给我。”“威廉,分一点爆米花给弟弟。乔治,别叫我麻,只有羊才会麻麻叫。”有时他爸爸会说笑话,逗得兄弟俩哈哈大笑,连妈妈也会笑。威廉知道有些笑话乔治其实听不懂,但因为大家都在笑,所以他也跟着笑。

    那时候,他爸妈也是像书立一样坐在沙发两头,但中间有他和乔治当书。乔治死后,威廉试过继续当书,和爸妈一起看电视,但感觉好冷。寒气从沙发两头传来,威廉的解冻功能实在无法应付,只好离开,因为那种寒气总会冻结他的脸颊,让他眼眶泛泪。

    几个月前,他曾经试过一次:“你、你们想听、听我今天在学、学校听到的、的笑话吗?”

    爸妈没有说话。电视里,一名罪犯正在恳求当牧师的哥哥藏匿他。

    威廉的父亲正在看《真相》杂志。他抬头瞥了儿子一眼,表情有些惊讶,接着又低头读起了杂志。

    他看的那一页有张相片,一个猎人趴在雪坡上仰头望着一头正在咆哮的、高大的北极熊。文章标题是《白雪荒地遇袭记》。威廉心想,我也知道一块白雪荒地,就在我爸妈坐的沙发中间。

    他母亲连头都没抬。

    “你们知、知道多少法、法国人才、才能旋好一盏灯、灯泡?”威廉决定照说不误。他觉得额头冒出薄薄一层汗水。有时候在学校里,他知道老师其实已经拖延不下去了,马上就会叫他答题,他也会头上冒汗。他声音有一点大,但好像降不下来。刚才说的话在他脑海中疯狂回荡、回荡,挤成一团然后再度脱口而出。

    “你、你们知、知道要多少、少法国人吗?”

    “一个人握住灯泡,四个转动房子。”扎克·邓布洛一边翻阅杂志,一边漫不经心地说。

    “宝贝儿,你刚才说了什么吗?”他母亲问。“四星剧场”里的牧师哥哥劝流氓弟弟自首,祈求原谅。

    威廉坐着没动,满头是汗却全身发冷,冷到了骨髓里。因为沙发上不只有他这一本书,还有乔治。

    只是换成了他看不见的乔治,不会讨爆米花也不会大声嚷嚷威廉捏他的乔治。这个乔治不讨价还价。

    这个乔治只有一只胳膊,脸色苍白,若有所思,默默地对着摩托罗拉电视机发出的蓝白相间的光。也许寒气不是来自他爸妈,而是来自乔治。也许白雪荒野杀手其实是乔治。最后,威廉不得不逃离他冷冰冰的、隐形的弟弟,躲进自己房里。他趴在床上,把头埋在枕头里哭泣。

    乔治的房间和他生前一模一样。葬礼后两周左右,扎克将乔治的一些玩具装进纸箱,威廉觉得应该是想捐给慈善商店或救世军之类的团体吧。但莎伦·邓布洛一看到丈夫抱着纸箱走出房间,两只手立刻像受惊的白鸟一样钻进她的头发里,握紧了拳头。威廉目睹这一幕,忽然双腿无力,倚着墙才没倒下。他母亲看起来就和《弗兰肯斯坦的新娘》里的艾尔莎·兰彻斯特一样疯狂。

    “你别想拿走他的东西!”她尖叫道。

    扎克打了个哆嗦,一言不发地将那箱玩具放回乔治房间,甚至还将所有玩具摆回原位。

    威廉走进房间,看见父亲跪在乔治床边(母亲依然会换洗床单,只不过从每周两次改为一次),两只毛茸茸的粗壮手臂抱着头。他看见父亲在哭,内心更加惊惶。他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也许坏事不是发生了就结束,而是愈来愈糟,直到一切都完蛋为止。

    “爸、爸爸——”

    “走吧,威廉。”他父亲说,声音模糊而颤抖。扎克的背上下起伏,威廉很想伸手抚摸,看能不能抚平那不断出现的隆起,但他不太敢。“走吧,走开。”

    威廉离开房间,悄悄走过二楼走廊。他听见母亲在一楼厨房。她也在哭,声音尖锐而无助。威廉心想,他们为什么分开来哭?但随即将这个念头抛开。

    暑假的第一天晚上,威廉走进乔治的房间。他觉得心脏在胸膛里猛跳,双腿僵硬紧绷,很不灵活。

    他常到乔治的房间,但不表示他喜欢那里。房间里随处可见乔治的影子,让人感觉阴森森的。他每回进去都觉得衣柜的门可能会突然打开,乔治会像衬衫和裤子一样挂在杆上,穿着血迹斑斑的黄色雨衣,少了一只手臂,眼神就像恐怖电影里的僵尸一样空洞骇人。乔治会走出衣柜,踩着吱嘎作响的橡胶雨鞋走过房间,朝吓得僵在他床上的威廉走来。

    偶尔会遇到停电。这时,不管是坐在乔治床上还是在看墙上的图片或梳妆台上的模型,他都觉得自己十秒钟内一定会心脏病发,甚至一命呜呼。但他还是经常去。他怕遇到乔治的鬼魂,但对抗这份恐惧是一种无言又执着的需要,甚至是一种渴望。唯有如此才能克服乔治的死带来的伤痛,找到活下去的路,让他既不必忘记弟弟,又能他妈的不让乔治在他心中显得这么可怕。

    威廉知道他父母做得不是很成功,他只能自己拯救自己。

    但他这么做不只为了自己,也为了乔治。他爱乔治。以兄弟来说,他们俩处得很好。没错,他们有时会很讨厌对方,例如,威廉用双手扭乔治的手臂,乔治向爸妈告密,说威廉晚上熄灯之后溜下楼把剩的柠檬奶油糖霜吃光了。但两人通常相处愉快。对威廉来说,乔治遇害就够糟了,把他看成妖魔鬼怪……更是糟到极点。

    是啊,他很想念那个小孩儿。想念他的声音、他的笑容,还有他仰头看他的信任眼神,相信哥哥一定能回答他的问题。不过,最怪的是他偶尔会有一种感觉,觉得他的恐惧最能证明他对乔治的爱。

    因为就算他怕得要命(觉得乔治的僵尸可能躲在衣橱或床底下),还是记得自己深爱乔治,而乔治也爱他。威廉觉得,努力化解这份矛盾的情感(他对弟弟的爱和恐惧),有助于他接纳事实,走向最终的和解。

    这些想法他说不出口。对他的脑袋而言,这些念头只是胡言乱语。但他温暖而渴求的心却能理解,这就够了。

    他偶尔会翻阅乔治的书,或把玩乔治的玩具。

    但从去年十二月到现在,他一次也没看过乔治的相簿。

    在遇见本·汉斯科姆的这天晚上,威廉打开乔治的衣橱(和往常一样振作精神,以防看见乔治穿着带血的雨衣站在衣服中间。和往常一样,他生怕会有一只苍白的手伸着炸鱼条般的手指从暗处冒出来抓住他的胳膊),将相簿从上层架子上拿了出来。

    相簿封面上有几个烫金字:我的相片。下方用胶带(已经有点泛黄剥落了)贴住小心印上的几个字:乔治·埃尔默·邓布洛,六岁。威廉将相簿拿到床边,心脏跳得比往常都要剧烈。十二月才出了那件事,他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再次拿出相簿……

    再看一眼,如此而已。只是想确定自己上一回看错了,是脑袋的错觉而已。

    唔,要这么说也行。

    说不定真的是这样。但威廉觉得应该是相簿的问题。是相簿对他有一种疯狂的吸引力。因为他上回看到的东西,或者说他以为自己看到的东西——

    威廉翻开相簿。里面都是乔治向妈妈、爸爸、叔叔、阿姨要来的相片。乔治不在乎相片里的人和地方他认不认识,他就是喜欢相片。要是找不到人给他新相片,他就会跷着二郎腿坐在威廉此刻坐着的床边翻阅旧相片。他会小心翼翼地翻页,审视一张张黑白的柯达相片。这张是妈妈年轻的时候,美得不可方物。这张是爸爸十八岁左右拍的,和另外两个年轻人扛着枪站在一头睁着眼的死鹿旁边。这张是霍伊特叔叔抓着一条梭鱼站在岩石上。这张是德里镇农产品展,福图纳姑姑骄傲地跪在自己种的一篮西红柿旁。这张是一辆老别克轿车、是教堂、是房子、是甲地到乙地的马路。这些相片都是别人拍的,理由早就忘了,全都封存在一个死去的孩子的相簿里。

    威廉看见一张自己的相片。三岁的他在医院里,头上缠满绷带,脸颊和骨折的下巴也缠着绷带。

    他在中央街的A&P超市停车场被车撞了。他不太记得住院的经历了,只记得有人给他一杯插了吸管的冰淇淋奶昔,还有他整整三天头痛欲裂。

    接下来这张相片是全家人在房前草坪上。威廉站在母亲身边,牵着她的手,小乔治还是婴儿,在扎克怀里熟睡。这张——

    相簿还没翻完,但重点在这最后一页,因为往后都是空白。最后一张相片是乔治在学校里拍的,去年十月,离他遇害不到十天。乔治穿着圆领衫,蓬乱的头发因为沾湿了披垂着。

    他咧着嘴笑,能看见少了两颗牙。新牙没机会长了——除非死后还能发育。威廉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哆嗦。

    他对着那张相片看了好一会儿,正准备合上相簿时,去年十二月发生的那件事忽然又发生了。

    相片里,乔治转动眼珠望向威廉,脸上不自然的微笑变成了可怕的邪笑。他眨了下右眼:晚点见,威廉。或许今晚就在衣橱见!

    威廉将相簿扔了出去,双手捂住嘴巴。

    相簿砸到墙壁,落在地板上,打开了。虽然没风,相簿却沙沙翻页,再度翻到那张可怕的相片,底下写着:学校的朋友,1957—1958。

    血开始从相片上汩汩渗出。

    威廉吓呆了。他寒毛直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舌头在嘴里肿得不能动弹。他想要尖叫,却只能发出微弱的抽噎声。

    血流过相簿滴到地板上。

    威廉逃出房间,砰地将门甩上。

    第六章 失踪者之一:一九五八年夏天纪事

    不是每个人都被找到了。没错,不是每个人都被找到了。在此期间,不时有人错认凶手。

    德里《新闻报》头版,1958年6月21日:

    男童失踪,居民再陷恐慌

    爱德华·科克兰,家住德里镇宪章街73号。昨夜,其母莫妮卡·麦克林和继父理查德·麦克林向警方报案,称儿子失踪未归。这起失踪案件再度引发恐慌,民众担心德里镇有凶手专门跟踪青少年。

    麦克林太太表示,十九日是暑假前最后一天,其子放学后没有返家,下落不明。

    当被问及为何延迟二十四小时报案,麦克林夫妇拒绝回答,警长理查德·波顿也不愿透露细节。

    但据警方消息人士指出,爱德华和继父关系不佳,之前曾有离家数日的记录。该人士推测爱德华失踪可能和期末成绩有关。德里小学校长哈罗德·梅特卡夫拒绝透露男童成绩,强调期末成绩并非公开资料。

    波顿警长昨夜表示:“我希望男童失踪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民众心情不安可以理解,但我必须强调,每年的未成年失踪人口为三十到五十人,大多数于报案后一周内便会寻获。愿神保佑爱德华·科克兰也是如此。”

    此外,波顿重申乔治·邓布洛、贝蒂·里普森、谢莉尔·拉莫尼卡、马修·克莱门茨和维罗妮卡·格罗根之死非一人所为。他表示“这几起命案差异相当明显”,但拒绝说明细节。他指出市警局正和缅因州检方密切合作,持续追查几条线索。本报昨夜电话访问警长侦查进展,他表示:“非常好。”但被问及是否很快会锁定嫌犯时,警长不愿评论。

    德里《新闻报》头版,1958年6月22日:

    法院意外下令开棺验尸

    爱德华·科克兰失踪案出现诡异转折。德里地方法院法官艾尔哈特·莫顿昨日核准郡检察官和郡法医要求,下令开棺相验爱德华之弟多尔希的遗体。

    多尔希·科克兰同样住在宪章街73号,于去年五月意外身亡。男童被送到德里镇医院时,身上多处骨折,颅骨碎裂。将男童送医急救的继父理查德·麦克林表示,多尔希当时在车库玩耍,应该是从四脚梯上坠落受伤。男童昏迷三天后死亡。

    警方周三晚接获报案,十岁的爱德华·科克兰下落不明。当被问及麦克林夫妇是否涉及意外身亡案或失踪案时,波顿警长拒绝发表评论。

    德里《新闻报》头版,1958年6月24日:

    麦克林因虐童被捕,另涉及孩童失踪案

    德里镇警局理查德·波顿警长昨日召开记者会,宣布警方已经以谋杀继子的罪嫌逮捕理查德·麦克林。麦克林家住宪章街73号,继子多尔希·科克兰去年五月三十一日死于德里镇医院,死因为“意外事故”。

    波顿表示:“法医报告指出男童遭受严重殴打。”尽管麦克林宣称男童在车库玩耍时从四脚梯上坠落受伤,警长却说验尸报告指出男童遭到钝器重击数次。记者询问系何种钝器,波顿表示:“可能是铁锤,但目前重点在于,法医认为男童遭到硬物重击多次,导致骨头碎裂。部分伤口,尤其是颅部骨折,和坠落伤的形态不符。多尔希·科克兰先被殴打至性命垂危,再被弃置于镇医院急诊室不治死亡。”

    被问及男童的主治医生是否玩忽职守,并未通报虐童或确切死因时,波顿警长表示:“麦克林先生受审时,医生也将面对质询。”

    四天前,理查德·麦克林和莫妮卡·麦克林向警方报案,称男童的哥哥爱德华离家失踪。记者问多尔希一案的发展是否会影响失踪案的侦查方向,波顿警长回答:“我认为事态比起先认为的要严重,不是吗?”

    德里《新闻报》二版,1958年6月25日:

    老师表示爱德华“身上常有瘀青”

    海莉耶塔·杜蒙特于杰克逊街的德里小学担任五年级老师。她表示失踪近一周的爱德华·科克兰身上经常“满是瘀青”。德里小学五年级共有两个班,杜蒙特太太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任教至今。

    她表示,爱德华失踪前三周左右,有一天来学校时“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我问他出了什么事,他说他没吃晚餐被父亲‘修理了一顿’”。

    记者询问杜蒙特女士,男童受到毒打,她为何没有通报。杜蒙特说:“当老师这些年,同样的事我见多了。刚进学校时,我有个学生家长把体罚当成管教。我试着劝阻,但当时的副校长格温多琳·瑞本要我别管闲事。她说教职员只要插手可能的虐童事件,日后税款补助一定会被刁难。我去找校长,他也叫我别碰,否则就等着记申诫。我问校长申诫销不销得掉,他说看情况,我就明白了。”

    记者问德里小学对于这类事件的处理态度有没有变,杜蒙特女士表示:“根据目前的发展来看,你们觉得变了吗?而且,若非我这学年教完就退休了,我才不会接受访问。”

    杜蒙特女士又说:“事情发生后,我每晚都跪地祷告,希望爱德华·科克兰是因为受不了他的禽兽继父离家出走了。我还祈祷,他从报纸或新闻得知麦克林被捕之后,能够赶快回家。”

    莫妮卡·麦克林接受了简短的电话采访,她强烈否认杜蒙特女士的指控。“理查德从来没打过多尔希,也没打过爱德华,”她说,“这话是我说的。就算我死后接受最后审判,也会看着神的眼睛这么说,一字不改。”

    德里《新闻报》二版,1958年6月28日:

    男童死前告诉幼儿园老师:爸爸修理我,因为我很坏

    昨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幼儿园教师告知本报,据称死于车库意外的男童多尔希·科克兰,右手拇指和三根手指于死前一周曾出现严重扭伤。据了解,男童就读于该幼儿园,每周上两次课。

    该名教师说:“那个小可怜没办法给安全海报着色,因为手实在太痛了。他的手指肿得跟香肠一样。我问多尔希怎么了,他说爸爸(继父理查德·麦克林)扳他的手指,因为妈妈才刚洗过地板、上好蜡,就被他踩脏了。他说:‘爸爸修理我,因为我很坏。’我看着他可怜的手指,眼泪差点掉下来。

    多尔希真的很想像其他小朋友一样给海报着色,于是我给他吃了少量阿司匹林,让他在其他小朋友上故事课时给海报着色。他很喜欢着色,这是他最爱上的课。事后回想起来,我很庆幸自己当时给了他一点快乐。

    “得知他的死讯时,我完全没想到不是意外。我起初以为那孩子一定是从梯子上摔下来的,因为他右手抓不牢。我到现在还是无法想象一个成年人竟然会对孩子做这种事。我现在知道了,但我真希望不知道。”

    多尔希·科克兰十岁的哥哥爱德华依然行踪不明。理查德·麦克林目前被囚禁在德里郡立监狱,依然坚称他和继子之死无关,也未涉及爱德华的失踪案。

    德里《新闻报》五版,1958年6月30日:

    麦克林就格罗根和克莱门茨两起命案接受侦讯

    消息来源称,麦克林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

    德里《新闻报》头版,1958年7月6日:

    警长表示,麦克林将只被指控谋杀继子多尔希一项罪名

    爱德华·科克兰依然下落不明。

    德里《新闻报》头版,1958年7月24日:

    继父哭着承认将继子棒打致死

    理查德·麦克林被控谋杀继子多尔希·科克兰一案,于德里地方法院出现惊人进展。麦克林在郡检察官布拉德利·威特森的严厉讯问下情绪崩溃,坦承用无后坐力铁锤将四岁的继子击毙,随后将凶器埋在妻子的菜园边上,再将男童送往德里镇医院急诊室。

    麦克林先前仅承认“偶尔会体罚”两名继子,并且是“为了他们好”。他此番应讯和盘托出,当场震惊四座,法庭内鸦雀无声。

    “我也不晓得自己发什么神经。我看见他又去爬那架该死的梯子,便从凳子上抓起铁锤开始打他。

    我不是有意的,老天为证,我不是有意要杀他的。”

    威特森检察官问道:“他陷入昏迷前说了什么?”

    麦克林回答:“他说:‘爸爸,不要再打了。对不起,我爱你。’”

    “你停手了吗?”

    “最后停了。”麦克林说完号啕大哭,哭得歇斯底里。艾尔哈特·莫顿法官宣布休庭再审。

    德里《新闻报》十六版,1958年9月18日:

    爱德华·科克兰下落何处?

    爱德华的继父理查德·麦克林因谋杀其四岁胞弟多尔希,将于肖申克监狱服刑二到十年,但仍坚称不知爱德华的下落。爱德华的母亲目前正在诉请离婚。她向本报表示她的准前夫说谎。

    是吗?

    监狱神父艾什利·奥布莱恩表示:“我不认为他在说谎。”麦克林入狱服刑后不久,便开始接受天主教信仰,奥布莱恩曾多次与他深谈。神父表示:“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懊悔。”两人相识之初,他问麦克林为何想当天主教徒,麦克林回答:“我听说天主教可以悔罪,我很需要悔罪,否则我死后一定会下地狱。”

    “他知道自己对幼子所犯的罪行,”奥布莱恩神父说,“但他实在不记得对爱德华做了什么。对这个大儿子,他相信自己是清白的。”

    麦克林和继子爱德华的失踪到底有多少关联,德里镇居民仍旧没有定论,但警方已经明确排除他涉及其他孩童谋杀案。头三起命案,他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而六月底到八月的七起命案发生时,他则人在狱中。

    这十起命案至今未破。

    麦克林上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再次强调不清楚爱德华的下落。他向记者痛苦道白,不时因哭泣而中断。“两个孩子我都打过。我爱他们,但也会打他们。我不晓得为什么,也不晓得莫妮卡为何不阻止,就连我打死多尔希,她也替我掩饰。我想我要杀死爱德华并不难,就像害死多尔希一样简单。

    但我敢对上帝和所有圣徒发誓,我没有杀害他。我知道看来像是我做的,但我没有。我猜爱德华只是离家出走了。假如真是那样,一定是上帝保佑。”

    记者问他可不可能有记忆空白,杀了爱德华但刻意遗忘。麦克林说:“我没有记忆空白。我很清楚自己做了什么。我已经将生命交托给神,我会用余生弥补自己犯下的一切罪过。”

    德里《新闻报》头版,1960年1月27日:

    警长表示尸体非爱德华·科克兰

    德里镇警局警长理查德·波顿今日早些时候向记者表示,日前寻获的少年尸体绝非失踪多时的爱德华·科克兰。爱德华自一九五八年六月离家后至今下落不明。尸体于麻省安斯佛德一处坟场被人发现,年龄和爱德华相当,已经严重腐烂。麻省和缅因州警方原先分析死者可能是爱德华·科克兰,离家出走后搭上儿童性侵犯的便车,因而遇害。爱德华家住德里镇宪章街,弟弟在家遭到殴打致死。

    然而,齿检显示安斯佛德市发现的尸体并非爱德华。爱德华·科克兰已经失踪十九个月。

    波特兰《先锋报》三版,1967年7月19日:

    谋杀犯于法尔茅斯自杀

    昨日午后,理查德·麦克林被人发现陈尸法尔茅斯一栋公寓的三楼,应该是自杀。麦克林九年前因杀害四岁继子而入狱,一九六四年自肖申克监狱获释后搬至法尔茅斯低调工作度日。

    法尔茅斯警察局副局长说:“死者留下的字条显示他当时神志极度错乱。”但他拒绝说明遗言内容。不过,据警方消息人士透露,字条上只有两句话:“昨天晚上我看见爱德华了,他死了。”

    遗言中的“爱德华”指的应该是死者的继子,亦即死者一九五八年杀害的幼童的哥哥。爱德华·科克兰失踪导致麦克林的罪行败露,最后因殴打爱德华的弟弟多尔希致死而定罪。爱德华已经失踪九年。

    一九六六年,男童的母亲申请依法宣告死亡获准,取得儿子的账户所有权。账户内存款总额为十六美元。

    爱德华·科克兰的确死了。

    他一九五八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就死了,和他继父一点关系也没有。爱德华遇害当时,本·汉斯科姆正和母亲一起看电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母亲正焦虑地摸着埃迪的额头,寻找不存在的发烧,贝弗莉·马什的继父(至少脾气和爱德华兄弟的继父像到了极点)在猛踹女儿的屁股,要她“听妈妈的话去洗该死的碗盘”,迈克·汉伦在自家旁边(他家很小,在威奇汉路上,离亨利·鲍尔斯的疯子父亲的田地不远)的花园拔草,被开着旧道奇车经过的几名高中生(其中一个后来生了个好儿子,就是有恐同症的“威比”约翰·卡顿)谩骂,理查德·托齐尔正在偷看父亲藏在放袜子和内衣裤的抽屉里的《绝代娇娃》,硬着老二欣赏穿着清凉的女人,威廉·邓布洛则吓得将弟弟的相簿扔了出去。

    虽然他们日后都不记得了,但六个孩子在爱德华·科克兰遇害的那一瞬间,全都抬起头来……仿佛听见远处有人喊叫似的。

    德里《新闻报》说对了一件事。爱德华成绩很糟,很怕回家面对继父。更糟糕的是,那家伙和他母亲那个月常吵架,每次吵到兴起,母亲就会开始胡乱数落。继父先是嘀咕抱怨,接着大吼要她住嘴,最后像鼻子被针刺到的野猪一样愤怒咆哮。不过,爱德华从来没见过那老头对她动粗。他觉得他不敢。

    他把气出在爱德华和多尔希身上。自从多尔希死后,爱德华连弟弟那份也得一起挨。

    大人的咆哮对骂总是定期到来,尤其是月底,因为账单都是那时候来。要是吵得太厉害,就会有邻居报警叫他们小声一点,通常很有用。他母亲会朝警察比中指,要对方有种就逮捕她,但他继父很少出言不逊。

    爱德华觉得继父很怕警察。

    每回他们吵架,他都很小心地不引起大人们的注意,这么做比较聪明。不信的话,瞧瞧多尔希是什么下场?爱德华不知道细节,也不想知道,但他对弟弟的事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多尔希是在错的时间(月底最后一天)跑到错的地点(车库)。他们跟爱德华说弟弟是从四脚梯上摔下来的。他继父说:“我说了六十次,不是一次,要他别靠近梯子。”但他母亲却不敢看着他……就算不小心目光交会,她眼里闪烁的恐惧也让他不舒服。他继父只是拿着莱茵歌德啤酒愣愣地坐在餐桌旁,低垂着眼,表情茫然。爱德华离他远远的。继父咆哮时通常(不是每次,但通常)还好,反倒是他停下来时才需要小心。

    弟弟出事前两天,他才朝爱德华扔了椅子。那天晚上,爱德华只不过走到电视机前想换台,他就抓起厨房里的铝制折椅,高举过头用力扔了过来。椅子砸到爱德华的屁股,让他摔倒在地。被砸到的地方还在痛,但爱德华知道自己够好运了,椅子很可能砸中他的脑袋。

    后来有一天晚上,继父莫名其妙忽然站起来,抓了一把马铃薯泥抹在爱德华头发上。去年九月,爱德华有天放学回家不小心让纱门发出砰的一声,把正在打盹的继父吵醒了。麦克林挺着鼓胀的四角裤从卧室出来,头发呈螺旋状堆在头顶,满脸周末两天长出的胡楂,满嘴周末两天积攒的酒味。他说:

    “没办法,小子,我得好好修理你,谁叫你关门他妈的这么大声。”在理查德·麦克林的字典里,修理就是痛扁的意思,而他也真的痛扁了爱德华一顿。他一把抓起爱德华扔到前厅。母亲在前厅钉了两个比较低的挂钩,让他和多尔希挂外套。爱德华感觉挂钩有如坚硬的铁手指戳进自己的腰,之后便不省人事了。他昏迷了十分钟,醒来只听见母亲吼叫着说要送他去医院,继父休想阻止她。

    “你难道忘了多尔希出了什么事?”他继父回答,“你想坐牢吗,女人?”

    她闭上嘴巴,扶着儿子回房间。爱德华躺在床上发抖,额头上都是汗珠。接下来三天,只有大人都不在家时,他才敢离开房间。他摇摇晃晃走进厨房,取出继父藏在水槽底下的威士忌,喝个几口减缓疼痛。到了第五天,疼痛几乎消失了,但他尿血将近两周。

    那把铁锤从车库里消失了。

    各位,这代表什么?你们说说看?

    哦,那把克雷夫兹曼铁锤(就是普通的那把)还在。不见的是斯考提牌无后坐力铁锤。那是继父的专用铁锤,他和多尔希都不准碰。买下铁锤那天,继父对他们两个说:“你们要是敢碰这宝贝,我就把你们的肠子挖出来当耳罩。”多尔希怯生生地问铁锤是不是很贵,老头说那还用问。他说铁锤里有滚珠轴承,再用力敲东西也不会弹回来。

    但它不见了。

    爱德华的成绩不是很好,母亲再婚后他漏了许多堂课,但他并不笨。他认为自己知道斯考提无后坐力铁锤怎么了。他认为继父可能把它用在了多尔希身上,之后埋在花园或扔进了运河。这种事在爱德华看过的恐怖漫画里经常出现。那些漫画他都藏在衣柜的最上层。

    他走近运河。河水有如浸了油的丝绸,泛着涟漪流过水泥堤防之间,一弯明月映在漆黑的河面上,闪闪发亮。爱德华坐下来,双脚在堤防上蹭来蹭去,仿佛在用球鞋涂鸦。过去六周很干燥,水面离他磨破的鞋底将近三米。但只要仔细观察两岸,就会发现不少水位线,显示河水很容易上涨。此刻水位上方的混凝土是脏兮兮的深棕色,往上逐渐变为黄色,到了接近爱德华脚跟的地方几乎是白色的了。

    河水缓缓从铺满鹅卵石的水泥拱门下流出来,经过爱德华面前,流向连接贝西公园和德里高中的廊桥。桥的两侧和木头桥面刻满人名、电话号码和各种留言,连头顶的横梁上都有。有些留言在示爱,有些留言说谁想“吹”或“吸”,有些说再吹包皮就不见了或屁眼会被灌焦油,还有一些离经叛道、无法归类的留言。其中一条留言爱德华想了一个春天还是没明白:拯救俄罗斯犹太人!换取高价奖品!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它真的有意义吗?有没有意义重要吗?

    爱德华今晚没有走上亲吻桥,他不想去高中那一边。他想,他晚上可能会待在贝西公园,也许睡在音乐台下的枯叶堆里。但这会儿坐在运河边感觉很不错。爱德华喜欢待在公园,每回他需要想事情就会到这里来。树丛里偶尔有人接吻,但爱德华不理他们,他们也不理爱德华。他在学校听过一些可怕的传言,说太阳下山之后贝西公园会有同志流连。他想也不想就当真了,但从来没被骚扰过。公园非常安静,他觉得公园里最棒的地方就是他现在坐的地方。尤其是在夏天,河水流得非常慢,经常被石头分割成许多蜿蜒的小溪,偶尔汇聚在一起。爱德华还喜欢三月底、四月初的这里,雪刚刚融尽,他有时会在运河边站(因为太冷了没办法坐)一个多小时,旧大衣(已经太小了,是两年前的尺寸)

    的帽子罩住头,双手插在口袋里,浑然不觉自己瘦小的身体在发抖。运河在雪融后的那一两周,有一种难以抗拒的恐怖魅力。河水冒着白烟从铺石拱桥下奔腾而出,裹挟着树枝和各式各样的人类垃圾从他面前流过,让他看得如痴如醉。爱德华不止一次幻想和继父走在三月的运河边,趁机将那个混账推进水里。那老头会大声尖叫,双手乱挥想恢复平衡,而爱德华会站在水泥护墙上看着他被水冲走,脑袋在满是白色流冰的激流中载沉载浮,有如一个黑点。没错,他会站在河边,双手拢在嘴边大喊:你这个大浑蛋,这是我为多尔希做的!下地狱之后记得跟恶魔说,你在世上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别欺负个子比你小的人!这件事当然不会发生,但幻想一下感觉真棒。坐在运河边最适合做这种白日梦了,就像——

    这时,一只手忽然摸上他的脚。

    爱德华望向运河对岸的校园,想象继父被汹涌的河水带走,从此远离他,脸上露出梦幻般的美丽微笑。那只手很柔软,却抓得很牢,让他大吃一惊,差点失去平衡摔进运河。

    爱德华心想,一定是大孩子们说的同志。他低头一看,忍不住张大嘴巴,热腾腾的尿液从腿间流下,弄湿了牛仔裤,裤子在月光下变成了黑色的。抓他的不是同志。

    是多尔希。

    下葬时的多尔希。穿着蓝西装上衣和灰裤子。只是上衣沾满泥巴,又破又烂,衬衫发黄,支离破碎,裤子湿淋淋地挂在瘦得像竹竿的两条腿上,脑袋低垂着,感觉很可怕,好像下陷的后脑勺使脸凸了出来。

    多尔希在笑。

    “爱德华——”他死去的弟弟哑着嗓子喊他,就像恐怖漫画中从坟墓里复活的人一样。多尔希笑得更开心了。发黄的牙齿闪着微光,漆黑的喉咙里似乎有东西在蠕动。

    “爱德华……我来看你了,爱德华……”

    爱德华想要尖叫,惊恐有如巨浪朝他袭来。他忽然有一种奇特的感觉,觉得自己在飘。但他不是在做梦,他很清醒。抓住他球鞋的手和鳟鱼腹部一样白。弟弟赤脚踩在水泥地上,一只脚跟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掉了。

    “下来吧,爱德华……”

    爱德华叫不出来。他肺里空气不够,叫不出声,只发出诡异尖细的呻吟,没法更大声了。没关系,因为再过一两秒钟,他就会失去神志,一切都不再重要。多尔希的手很小,但难以挣脱。爱德华屁股翻过水泥护墙滑向运河边。

    爱德华一边尖叫,一边伸手抓住身后的水泥护墙边缘往回挣。他感觉那只手松脱了一下,耳边传来愤怒的嘶声。他心想:这不是多尔希。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绝不是多尔希。这时,他体内的肾上腺素猛增。爱德华挣扎着爬开,还没站起来就开始跑,试图逃走。他呼吸急促,发出有如尖叫的呼哨声。

    运河的水泥护墙边出现了一双白手,还有湿答答的拍击声。水滴从死白的皮肤上甩出去,映着月光向上飞舞。多尔希的脸出现在护墙边,凹陷的眼窝里闪着红色的微光,头发湿淋淋地贴着头颅,泥巴像颜料似的抹在脸上。

    爱德华的胸腔终于自由了。他深吸一口气,放声尖叫,站起来拔腿就跑。他回头想看多尔希在哪里,结果撞上一棵大榆树。

    那感觉就像有人(例如他继父)在他左肩点燃炸药,炸得他满头金星。他像被斧头砍中似的跌倒在树根上,左边太阳穴流出血来。他半昏迷了大约九十秒钟,好不容易重新站了起来。他想举起左臂,却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左臂不想移动,感觉麻木而遥远。于是他只好举起右手,按摩剧痛的头部。

    忽然,他想起了自己撞上榆树前为什么发足狂奔,立刻回头。

    月光下,运河边缘像骨头一样白,像线一样直。没有那东西的踪影……假如刚才真有那东西的话。

    他缓缓转身,三百六十度观察。贝西公园静悄悄的,和黑白相片一样静止不动。柳树拖着细瘦的黑色枝条,所有东西,无论是低沉的还是失去理智的,可能都躲了起来。

    爱德华开始往前走,试着眼观四方。他心脏每跳一下,扭伤的肩膀就一阵抽痛。

    爱德华,微风拂动枝叶,呼唤道,你不想见我吗,爱德华?爱德华感觉僵尸的手指轻轻地抚上他的脖子。他高举双手猛然转身,两脚绊了一下摔倒在地,结果发现只是随风摇摆的柳条。

    他再次站起来试图逃跑,但左肩又是一阵剧痛,让他不得不停下来。爱德华知道自己不该再害怕了。他骂自己笨,竟然被倒影吓到,或是不知不觉睡着了,做了个噩梦。但恐惧没有结束,恰好相反。

    他心脏狂跳,跳动声连在一起分不清楚,感觉随时都会爆炸。他跑不动,离开柳树后勉强能跛着脚慢慢往前走。

    爱德华眼睛盯着公园大门外的街灯,朝那里走去。他稍微加快了脚步,心想:我一定能走到街灯那里,到时就没事了。我一定能走到街灯那里,到时就没事了。灯火通明,整个晚上都是亮的,真壮观,不用再害怕——

    有东西跟着他。

    爱德华听见那东西穿过柳树林,只要转身就会看到。那东西在加速。他能听见它的脚步声,拖着脚,踩在地上咯吱作响。但他不会回头。他要看着前面的灯。街灯很好,他只要继续朝它飞奔过去就好。就快到了,就快——

    但一股怪味让他忍不住回头。味道很重,就像成堆的死鱼在夏日艳阳下腐烂流汁发出的恶臭。是海洋死去的味道。

    追赶他的不是多尔希,而是来自黑沼的怪物。那东西的口鼻又长又皱,漆黑的伤口有如垂直的嘴巴,流出绿色的液体,眼睛像果冻一样白,带蹼的手指前端长着剃刀般的利爪。它发出低沉的呼吸声,其间夹杂着冒泡的声音,听起来很像呼吸器有问题的潜水员。它看见爱德华在看它,咧开青黑色的嘴唇,露出巨大的尖牙,给了他一个空洞而死气沉沉的笑脸。

    那东西踉踉跄跄地跟着爱德华,液体滴了一地。爱德华忽然明白了。它想把他带回运河,带到运河地底通道的湿冷幽暗中。再吃了他。

    爱德华全力冲刺,大门边的钠气弧光灯愈来愈近,他已经能看见灯光周围的虫子和飞蛾了。一辆卡车经过,司机换挡加速朝二号公路呼啸而去。爱德华焦急害怕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司机可能正在用纸杯喝着咖啡,一边听收音机播放巴迪·霍利的歌,完全没发觉,就在两百码不到的地方,有个小男孩可能会在二十秒内一命呜呼。

    那臭味不断逼近,扑鼻而来,无比强烈,将他团团包围。

    爱德华撞上了公园的长椅。那天傍晚快宵禁时,几个小孩在赶回家之前随手将长椅推倒了。长椅从草丛中露出几厘米,很像两丛灌木叠在一起,加上月光昏暗,几乎看不见。爱德华的胫骨撞上长椅边缘,骨头像撞碎了一样奇痛无比。他双腿往后飞起,整个人扑进草丛中。

    爱德华回头一看,只见那东西压了过来,水煮蛋般的眼睛闪闪发光,鳞片上沾满海藻色的黏液,腮帮子一鼓一鼓的,肿胀的脖子和脸颊一时舒展,一时缩紧。

    “啊!”爱德华干吼了一声。他似乎只能发出这样的声音了。“啊!啊!啊!”

    他开始在地上爬,手紧紧抓着草皮,舌头伸了出来。

    在那东西用充满鱼腥味的粗硬的手掐住他的脖子之前,爱德华脑海中闪过一个令人安心的念头:

    我在做梦,一定是这样。那东西不是真的,黑沼泽也不是真的。就算真的有,也是在南美或佛罗里达大沼泽之类的地方。我只是在做梦,过会儿就会醒来,也许发现自己还待在音乐台下的枯叶里,而且­——

    那头两栖怪物的双手握住他的脖子,掐断了他的干吼。它将他翻过来,钩爪在他颈子上留下有如书法一般的血痕。爱德华望着那东西发亮的白色眼眸,感觉掐住他脖子的指蹼就像活海藻般缠着他。

    恐惧让他睁大了眼睛,看见那东西长满鳞片和肉突的头上有一块鳍状物,既像鸡冠又像角鲇的毒鳍。

    那东西收紧双手,让他无法呼吸,却看得更清楚了。他看见钠气弧光灯的白光照在薄膜状的鳍上,变成了雾蒙蒙的灰绿色。

    “你……不是……真的。”爱德华哑着嗓子说。但他眼前的灰色愈来愈近,他隐约明白一切都是真的。那东西是真的,毕竟它正在杀死他。

    然而,他始终保持着一丝理性,直到生命最后。当那东西将爪子刺入他柔软的脖子,颈动脉喷出一道温暖无痛的血柱,溅在它有如爬虫类的角质麟片上时,他的手依然在它背后摸索,想找拉链。直到那东西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发出满足的低吼,他的手才垂了下来。

    那东西的身影在爱德华眼中逐渐模糊。这时,它忽然变成另一个东西。

    暑假第一天,被噩梦搞得彻夜未眠的迈克·汉伦天刚亮就起床了。天色微白,空中弥漫着浓浓的雾气,到了八点就会揭开,露出完美的夏日。

    但现在还早,世界仍然灰蒙蒙一片,带着玫瑰的色泽,有如走过地毯的猫一样安静无声。

    迈克换上灯芯绒裤子、T恤和高筒凯兹帆布鞋,下楼吃了碗惠提燕麦片(他其实不喜欢惠提,只是想要里面的赠品:午夜上校的魔术解码指环),接着跳上脚踏车朝镇中心骑去。由于雾太大,他在人行道上骑车。雾让一切都变了。再平凡的东西(如消防栓或停止标志)都变得神秘莫测,既陌生又有一点邪恶。听得见车子行驶的声音,但看不见车子,加上雾有一种奇怪的音屏效果,让人分不清车子是远是近,得等它亮着恍如鬼火的车灯冲出浓雾,你才知道车来了。

    迈克在杰克逊街右转,穿过市中心,从帕莫巷切到主大街。在这条一个街区长的小巷里,有一栋他长大后会住进去的房子。但他经过时并没有看它,没有注意那栋有车库和小草坪的两层小楼。迈克后来成了那房子的主人,也是唯一的住户。但在当时,那房子并未在男孩心中引起任何悸动。

    到了主大街,迈克右转骑进贝西公园。他随意乱逛,骑车享受早晨的宁静。进了公园大门,他下车放下脚撑,朝运河走去。他自觉是信步而行,没有受到什么力量的牵引,完全没想到昨夜的噩梦和他现在走的路线有什么关系。他甚至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做过什么梦了,只记得他不停地做梦,然后在凌晨五点浑身大汗地醒来,不停地发抖,只想下楼赶紧吃点东西,然后骑车到镇中心。

    这里的雾有一种味道,他不喜欢。海的味道,很咸,很古老。他当然闻过这种味道。虽然德里镇离海岸有六十四公里远,但早晨经常能闻到海的味道。不过,今天早上这股味道似乎更浓,更鲜活,甚至有一点危险。

    他看见一个东西,弯腰将它捡了起来。是一把廉价的双刃折刀,侧面刻了两个英文字母:E.C.

    。

    迈克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儿,将小刀收进口袋里。谁捡到谁做主,谁掉了谁倒霉。

    他环顾四下。在他发现小刀的地点附近有一张翻倒的长椅。迈克将长椅扶正,椅脚插回数月或数年下来形成的洞里。长椅后方,草丛里有一块地方被践踏得很厉害……还有两条凹痕从那里延伸开去。

    草已经盖了回去,但凹痕还是很明显,一路朝运河延伸。

    还有血。

    (那只鸟记得吗那只鸟记得吗那只)

    但他不想记起那只鸟,于是将脑海中的念头甩开。是狗打架,就这样。其中一条肯定把对手伤得很重。这个推论很有道理,但迈克却不怎么相信。那只鸟一直在他心里盘旋。他在基奇纳钢铁厂看到的。斯坦利·乌里斯在他的鸟类图鉴里怎么也找不到的一种鸟。

    停下来,立刻离开这里。

    但他不仅没有离开,反而沿着凹痕往前,边走边在心里编故事。杀人的故事。有一个小孩晚上在外游荡,过了宵禁时间,结果被凶手盯上了。凶手要怎么毁尸灭迹?当然是把尸体拖到运河边扔下去啰!就像《希区柯克剧场》里演的一样。

    迈克心想,他现在跟踪的凹痕很可能是皮鞋或球鞋拖行留下的。

    他打了个哆嗦,犹疑不安地四下看了看。他编的故事有点太真实了。

    说不定凶手不是人类,而是怪物。就像恐怖漫画、惊悚小说、恐怖电影或(噩梦)

    童话故事里的妖怪一样。

    他决定了。他不喜欢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太蠢了。他想忘掉它,却怎么也忘不了。那又怎样?就让它留着吧。真蠢。大清早骑车进城很蠢,跟着草里的两道凹痕走也很蠢。他父亲今天一定有很多杂事要交代他做。他最好赶快回家开始干活,否则就得在下午最热的时候到谷仓二楼耙草。没错,他应该掉头回家。他就打算这么做。

    你一定会掉头的,他心想,敢打赌吗?

    然而,他并没有掉头骑车回家,而是继续跟踪那两道凹痕。干涸的血迹愈来愈多,但量还是很少,没有长椅附近多。

    他听见水流声了。水流得很轻缓。不久,他看见水泥堤岸从雾里悄悄浮现。

    草丛里有什么东西。天哪!今天真是你的幸运日!迈克心里响起一个有点可疑的亲切声音。忽然间,一只海鸥高声尖叫,让他身体一震,再次想起那天看到的那只鸟。就在今年春天。

    不管草里有什么,我都不会看。说得对极了。但他在这么想的时候,已经弯腰躬身,双手撑在大腿上想看个究竟。

    是衣服碎片,上头沾了一滴血。

    海鸥再度尖叫。迈克看着那块破布,想起春天发生的事情。

    每年到了四五月份,汉伦家的田就会从冬眠中苏醒过来。

    对迈克来说,春天重回大地的信号不是厨房窗外出现的第一朵报春花,也不是孩子们开始带弹珠和青蛙到学校,更不是华盛顿参议员队开始新的球季(通常没过多久就被打得落花流水),而是父亲喊他帮忙把拼装卡车从谷仓里推出来。卡车前半截是旧的福特A型车,后半截是皮卡,后挡板则是用鸡舍的门改装的。要是前一年冬天不太冷,两人通常推到车道上就可以发动了。卡车没有车门,也没有风挡玻璃,座椅是威尔·汉伦从德里镇垃圾掩埋场挖来的半张旧沙发,排挡杆头是玻璃门把。

    他们会将卡车推上车道,一人推一边,等车开始滑动,威尔就会跳上车,启动开关,点火,踩下离合器,用大手抓着门把挂一挡。接着他会大吼:“最后冲刺!”然后松开离合器,老旧的福特引擎会咳几声、噎住、吱吱嘎嘎、逆火……有时真的就发动了,起初会顿几下,然后愈来愈顺。车子会先轰隆隆驶向鲁林农场,在那里的车道转弯(要是他开往另一个方向,亨利·鲍尔斯的疯子老爸巴奇可能会一枪轰掉他的脑袋),然后轰隆隆开回来,引擎张狂地发出刺耳的嘶吼。迈克会兴奋地跳上跳下,高声欢呼,他母亲则会站在厨房门口用擦碗布擦手,装出一脸嫌恶的样子。

    如果卡车没能顺利发动,迈克就得等父亲回谷仓去拿曲柄扳手。他父亲会一边嘀咕一边跑去拿工具。迈克敢说,他父亲一定是在骂脏话,这让他有一点害怕(直到后来父亲住院,他三天两头跑医院,才发现父亲喃喃自语是因为害怕,因为有一回扳手从承窝里弹出来,扯裂了他的嘴角)。

    “退后,迈克。”父亲会这么说,一边将扳手插进散热器底部的承窝里。每回车子终于发动之后,父亲都会说明年会把车卖了,换一辆雪佛兰,但始终没有兑现。那辆老福特A型车仍然在他老家的后院里,杂草长到跟车轴和鸡舍门改装的后挡板一样高。

    车子一开始跑,迈克就会跳上前座,闻着热煤油和青色废气的味道,享受迎面而来的仍有些刺人的微风(因为没有挡风玻璃),心想:春天又来了,我们全都醒了。他的灵魂会无声地欢呼,震得快乐的心情也跟着摇晃。他会觉得自己好爱身边的一切,尤其爱父亲。而他父亲则会转头咧开嘴对着他笑,大吼:“抓好了,迈克!咱们要让这家伙冲刺一下,把鸟儿吓得到处躲藏!”

    他开车碾过车道,后轮溅起黑泥和一块块灰色黏土,两人在没有门也没有窗的驾驶室里弹上弹下,笑得像一对傻子。威尔会驾着A型车驶过屋子后方的高草丛(用来晒干草)开向南边(马铃薯)、西边(玉米和豆类)或东边(豌豆、栉瓜和南瓜)的田地。卡车开到哪里,鸟就会从前方的草里飞出来,吓得吱喳乱叫。有一回他们遇见了一只大鸟。一只毛色和晚秋的橡树一样黑的山鹑从草里蹿出来,猛挥翅膀,发出既像爆炸又像咳嗽的声响,比引擎的轰鸣还大声。

    对小迈克·汉伦来说,坐上卡车就是坐上通往春天的列车。

    每年的农活都是从清除石块开始。整整一个星期,他们每天都会把车开过来,装满田里清出的石块。这些石块要是不清除,等他们翻土和除草的时候,可能会将耙齿弄断。有时,卡车会陷进泥里,威尔就会嘀咕……又骂脏话,迈克心想。他知道其中一些词的意思,但像“妓女”之类的说法他就搞不懂。他在《圣经》里看到过这个词,就他所知,妓女是来自巴比伦的女人。迈克曾经想问父亲,但他正要开口,A型车却陷进了泥巴里,联机圈弹簧都陷了进去。他看见父亲脸上乌云密布,决定还是改日再问。但迈克最后还是没问父亲,而是去问了理查德·托齐尔。理查德说他父亲告诉他妓女是拿钱和男人性交的人。迈克问:“什么是性交?”但理查德已经昂着头走开了。

    有一次迈克问父亲,他们每年四月都把石块清干净了,为什么来年又会有?

    那天是清除石块的最后一天。夕阳西斜,两人站在倾倒石块的地方,一条不够格被称为马路的泥土小径从西边的地头一路通到这个小峡谷,这里距离坎都斯齐格河不远。峡谷里一片荒芜,堆满威尔多年来从田里清除的石块。

    威尔低头望着这片荒地,起初他独自打理,后来有了儿子帮忙(他知道这些石块底下有许多腐烂的草茎,是他为了让土地适合耕种,一株一株拔起来运到这里的)。他点了一根烟说:“我老爸过去常跟我说,神爱石头、苍蝇、杂草和穷人胜于他所造的其他东西,所以才造了那么多石头。”

    “但石头好像每年都会自己跑回来一样。”

    “是啊,我想也是,”威尔说,“我猜也只能这么解释了。”

    河对岸,一只潜鸟叫了一声。夕阳的余晖将河水染成了暗橙色。鸟的叫声如此寂寞,让迈克疲惫的手臂起了鸡皮疙瘩。

    “爸爸,我爱你。”他忽然脱口而出,觉得自己的爱是那么强烈,忍不住眼眶泛红。

    “嘿,我也爱你,迈克。”父亲说完用强壮的胳膊将他紧紧抱在怀里。迈克感觉父亲的法兰绒衬衫粗粗地磨着他的脸颊。“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这样在你妈妈弄好晚餐上桌之前,我们还能冲个澡。”

    “行。”迈克说。

    “你行我也行。”威尔·汉伦说,父子俩都笑了。两人累归累,可是感觉很好。手脚劳动过,但没有过度;双手被石头磨得很粗,但不太痛。

    那天晚上,爸爸妈妈在另外一个房间看电视剧《新婚梦想家》,迈克在自己房里昏昏欲睡,心想:

    春天来了。春天又来了。神啊,谢谢你,非常感谢。他慢慢沉入梦乡,再次听见那只潜鸟的鸣叫,遥远的沼泽融入了他梦中的渴望。春天很忙碌,但很美好。

    清完石块,威尔会将A型车停在屋后的草地上,将曳引机开出谷仓。接下来是犁地。父亲驾驶曳引机,迈克要么抓着铁椅一起前进,要么跟在后头,将遗漏的石块捡起来扔到一旁。接下来是栽种,然后是夏天的活:锄地、锄地、锄地……母亲会重新打扮赖瑞、莫伊和寇利,他们家的三个稻草人,迈克则会帮父亲在每个稻草人头上装一个鹿鸣器。鹿鸣器是罐子做的,先把两端切掉,再将一条上了厚蜡和树脂的绳子紧紧绑在罐子中央,这样风吹过罐子就会发出阴森的声响,很像沙哑的哀鸣。嗜吃谷物的鸟儿很快就会发现赖瑞、莫伊和寇利没什么威胁,但鹿鸣器总是能将它们吓走。

    从七月起,除了锄地还要采收。先是豌豆和小萝卜,接着是一开始种在箱子里的莴苣和西红柿,八月是玉米和豆子,九月还是玉米和豆子,之后是栉瓜和南瓜。在这段时期,马铃薯也会长成。最后,当白天愈来愈短,天气愈来愈冷,迈克和他父亲就会收回鹿鸣器(但鹿鸣器有时到了冬天会不见踪影,似乎每年春天都得重做)。隔天威尔会打电话给诺曼·萨德勒(诺曼和他儿子穆斯一样愚蠢,但心肠要好上一百倍),要他开马铃薯挖掘机过来。

    接下来三周,所有人都忙着挖马铃薯。除了家人,威尔还会雇用三四名高中生帮忙,每桶二十五美分。福特A型车会在南边的田畦里(最大的一块田)驶前驶后,永远打在低速挡,后挡板放下,车厢里摆满木桶,桶上写着采收人的名字。每天工作结束,威尔会打开皱巴巴的老皮夹,付现金给采收工人。迈克也有薪水,他母亲也有,两人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威尔·汉伦从来不过问他们把钱用到哪里去了。迈克五岁那年,父亲给了他百分之五的分红,对他说五岁已经够大了,拿得动锄头,也能分辨匍匐草和豌豆茎的不同。每大一岁,迈克的分红就多百分之一。每年感恩节的隔天,威尔会计算农场的营收,然后扣除儿子那一份……但迈克从来没见过那笔钱。钱直接充入他的大学基金,绝对不准移作他用。

    采收完成,诺曼·萨德勒开着挖掘机回去之后,天气通常就会变得又阴又冷,堆在谷仓旁的南瓜会覆上一层薄霜。迈克会站在前院,挺着发红的鼻子,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看着父亲先将曳引机开回谷仓,然后是福特A型车,想道:我们准备要再次入眠了。春天……消失了,夏天……走了,收成……也结束了。只剩秋天的尾巴:叶子落光的树木、霜冻的地面和坎都斯齐格河岸边的薄冰。乌鸦偶尔会停在莫伊、赖瑞和寇利肩上,想待多久就待多久。三个稻草人没了声音,也没了威胁。

    想到又一年即将逝去,迈克并不是特别伤心。九岁多的小孩还不懂死亡,因为有太多事情可以期盼,像是到麦卡伦公园滑雪橇(胆子够大可以到鲁林丘,不过去那里的主要是大一点的孩子)、滑雪、打雪仗和堆雪堡,还可以穿着雪鞋和父亲一起去买圣诞树,在心里盘算圣诞礼物会不会收到诺迪卡滑雪杖。冬天很好玩……但看见父亲将A型车开回谷仓(春天消失了夏天走了收获结束了)

    总是让他觉得难过,就像看到鸟儿成群南飞一样,阳光斜斜地洒下来有时也会让他没来由地想哭。

    我们准备要再次入眠了……

    生活不只是上学和农活,农活和上学。威尔·汉伦不止一次告诉妻子,小男孩要有时间去钓鱼,就算他跑去做别的事情也一样。迈克放学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将课本放在起居室的电视上,然后弄一小份点心(他特别喜欢花生酱洋葱三明治,但母亲闻到那味道总是吓得花容失色),接着读父亲留给他的字条,看父亲人在哪里,需要帮忙做什么杂务,例如哪几畦田要拔草或采收,哪些篮子要搬,哪些作物必须轮栽或谷仓需要打扫,等等。但每周都有一天(有时两天)没有字条。这时迈克就能去钓鱼,不钓鱼也行。放假的感觉很棒……因为没什么地方非去不可,所以也就不用急着去哪里。

    迈克不时会在字条上读到“今天没杂务”或“去老岬区看看电车轨道吧”之类的话。他会真的跑去老岬区,找到依然有轨道存留的街道仔细打量,想象电车跑在马路中央,觉得不可思议。晚上他和父亲可能会聊到这件事,父亲会拿出收藏德里镇照片的相册,给他看电车在街上跑的样子。电车顶上有一根滑稽的杆子粘着电线,车身两侧都是香烟广告。还有一回他叫迈克去纪念公园,就是德里储水塔的所在地,去看供鸟喝水的水盘。另外,父子俩也一起到过法院,去见识波顿警长在阁楼里找到的可怕机器。那个叫“游民椅”的刑具由铸铁制成,配有手铐和脚镣,椅面和椅背都有球形凸起。迈克看着它,想起他在某本书上看到的一张相片:辛辛监狱的电椅。警长不仅让迈克试坐椅子,还让他戴上手铐和脚镣。

    试戴手铐脚镣的新鲜感消退之后,迈克一脸困惑地望着父亲和波顿警长,不晓得这东西为何能让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涌入德里的“流民”(波顿警长的用词)闻风丧胆。的确,坐在凸起上是有点不舒服,手铐和脚镣也让人不容易调整姿势,可是——

    波顿警长笑着说:“哎呀,那是因为你还小。你体重多少?三十公斤?三十五公斤?苏利警长当年架上那张椅子的流民体重通常是你的两倍。他们坐一个小时会有点不舒服,两三个小时会很不舒服,四五个小时会非常难受,七八个小时会呼天抢地,十六七个小时就会号啕大哭,几乎没有例外。等他们坐上二十四个小时,就算要他们在神面前发誓下回搭便车经过新英格兰一定会避开德里,那些流民也会一口答应。据我所知,几乎没有人挺得住。在游民椅上坐二十四个小时比什么说服技巧都有用。”

    迈克忽然觉得椅子上的凸起变多了,在他臀部、脊椎和背部陷得更深,连颈部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很有礼貌地问:“我可以下来了吗?”波顿警长又笑了。迈克忽然惊慌起来,以为警长会拿着手铐脚镣的钥匙在他面前晃,对他说:我当然会放你下来……等你坐满二十四小时以后。

    回家的路上,他问父亲:“爸爸,你为什么要带我去那里?”

    “等你长大一点就会明白了。”威尔回答。

    “你不喜欢波顿警长,是吗?”

    “对。”父亲的回答非常冷漠,让迈克不敢再问下去。

    不过,父亲叫他或带他去的地方,迈克大多很喜欢。到他十岁那年,威尔终于成功地将自己对德里镇历史的兴趣传给了儿子。无论是抚摸纪念公园水盘基座有些粗糙的铺石表面,还是蹲着细细检视老岬区蒙特街的电车轨道遗迹,有时迈克会深切地感知到时间……感觉时间是真实的。拥有看不见的重量,就像阳光一样(格林古斯太太说阳光有重量时,不少学生都笑了,但迈克却惊讶得笑不出来。

    他脑海中最先浮现的想法是:光有重量?天哪,好可怕!)……感觉时间终究会将他掩埋。

    一九五八年春天,父亲留给他的第一张字条写在信封背面,用盐罐压着。那天天气很温暖,很有春天的感觉,非常甜美,母亲将所有窗户都打开了。字条上写道:今天没有杂务。有兴趣的话,你可以骑车去牧场路。到了那里往左看,会看到许多倒塌的砖房和旧机器。你可以四处瞧瞧,拿个纪念品回家,但绝不准靠近地窖!还有,记得天黑前回家,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迈克知道。

    他跟母亲说他要去牧场路,母亲皱着眉头说:“你要不要问问兰迪·罗宾逊,看他想不想和你一起去?”

    “哦,好,我会绕路去问他。”迈克说。

    他真的去了,但兰迪和父亲到班戈去买播种用的马铃薯了,于是他独自骑车前往牧场路。路程不短,六公里多一点,到的时候已经三点了。迈克将脚踏车靠在牧场路左侧的薄板篱笆上,翻过篱笆走进田里。他大概只有一小时可以探险,之后就得回家了。通常他只要在六点晚饭上桌前回到家,他母亲就不会担心。但之前发生了一件难忘的事,让他知道今年不一样。那天他过了晚饭时间才回家,母亲几乎歇斯底里,冲过来用擦碗布抽他,他吓得张大嘴巴站在厨房门口,装着虹鳟的柳编鱼篓掉在地上。

    “不准你这样吓我!”母亲尖叫道,“永远不准!不准!永远永远!”

    她每说一次“永远”就抽他一下。迈克以为父亲会插手制止,结果却没有……也许他怕一开口,她就会将满腔怒火转到他身上。迈克学到教训了。被擦碗布抽一下就够了。天黑前回家。是,妈妈,了解了。

    他走向田野中央的巨大废墟。不用说,这就是基奇纳钢铁厂的遗址。迈克之前骑车经过几次,但从来没想过一探究竟,也没听其他小孩说他们来过。他弯腰检视堆得有如石冢的塌下来的砖块,觉得可以理解。田野被春天的阳光洗得雪白,偶尔有云从太阳下方飘过,在田野上留下缓缓移动的巨大阴影。虽然四周一片明亮,给人的感觉却阴森森的。除了风声,这里静得出奇。迈克觉得自己仿佛找到了失落之城的最后遗迹。

    右前方杂草丛生,他发现一截巨大的瓷砖圆柱伸了出来,便跑过去看。原来是基奇纳钢铁厂的主烟囱。迈克从破洞往里头看,忽然觉得一股寒意蹿上脊背。破洞很大,他钻得进去,但他并不想。谁晓得里面是不是有什么怪物攀在被烟熏黑的瓷砖内壁上,或是住着可怕的虫子或野兽。强风袭来,吹过破洞时发出声响,听起来就像鹿鸣器里上过蜡的丝线被风吹动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迈克紧张地收回身子,突然想起他和父亲昨晚在《早间秀》里看到的那部电影,片名叫《拉顿》。父亲只要见到拉顿出场就会笑着大叫:“迈克,打死那只笨鸟!”而迈克便会举起手指开枪。父子俩就这样大吵大闹,直到母亲探头进来要他们安静点,别吵得她头疼,他们才稍微收敛了一些。

    昨天看的时候觉得很好玩,现在却一点也不觉得好玩了。电影里,日本矿工在全球最深的坑道干活,不料却把拉顿从地心放了出来。迈克望着烟囱上黑乎乎的破洞,立刻开始想象,那只怪鸟藏在烟囱深处,皮革似的蝙蝠翅膀收在身后,盯着探进黑洞里的男孩脸孔,用镶着一圈金黄的眼眸盯着他,盯着他……

    迈克打了个冷战,微微后退。

    他沿着烟囱外围走。烟囱半陷在土里,将地表稍稍抬起,迈克一个冲动便往上爬。从外面看,烟囱显得可亲许多,瓷砖表面被太阳晒得很温暖。爬上去之后,迈克站起来往前走。他张开双臂(烟囱表面其实很宽,不用怕会摔下去,但他假装自己是马戏团里走钢丝的高手),享受风吹过发际的感觉。

    走到尽头,他往下一跃,开始东看西看。他发现更多砖块、扭曲的铸模、厚木板和生锈的机器。

    拿个纪念品回家,父亲的字条上写着。他要找一个特别好的。

    地窖敞开着,有如打着呵欠的嘴巴。迈克慢慢走近,一边检视残骸,一边留意别被碎玻璃割伤。

    附近有很多碎玻璃。

    他不是没发现地窖或忘了父亲的警告,也不是没想到五十多年前发生在这里的意外事故。他觉得德里镇如果真有地方闹鬼,肯定非这里莫属。即使如此,甚至可以说正因如此,他才决定待在这里,直到找到能够拿回去向父亲炫耀的好东西为止。

    他缓慢镇定地朝地窖前进,随着它的残破边缘调整路线。他心里有一个轻微的声音,警告他靠得太近了,他脚下的土方可能被春雨浸软了,随时可能让他摔进地窖里。谁晓得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尖锐的锈铁条,等着把他像虫子一样刺穿,让他抽搐而死。

    他捡起一截窗框扔了进去。他看见一把长柄勺,大得可以当巨人的汤匙,握把被难以想象的烈焰烧得弯曲变形。还有一个活塞,大得他根本推不动,更别说举起来。他跨过活塞。跨过去,然后——

    他忽然想,我会不会找到骷髅头?一九多少年在这里找复活节巧克力彩蛋被炸死的小孩的头骨?

    迈克看了看阳光普照的田野,觉得很害怕。风吹过他耳边发出海螺嗡鸣般的声音,一片云影悄悄飘过田野,有如巨型蝙蝠……或某种鸟的影子。他再次察觉四周有多么安静,颓圮的砖房和废弃的笨重的铁器七零八落地散布在田野上,感觉多么诡异,仿佛很久以前这里发生过一场战役。

    别傻了,迈克不安地对自己说,要是能找到什么,五十年前在事发之后肯定都找完了。就算没找完,剩下的后来也会被其他小孩或大人找到……你难道认为只有你会来这里找纪念品?

    不是……我没那么想,但万一……

    万一什么?他的理智问。迈克觉得它说得有点太大声、太急了。就算还有东西留着,也早就风化了。所以……万一什么?

    迈克在杂草丛里找到一个碎掉的书桌抽屉,但只瞧了一眼就扔了,接着又朝地窖走了几步。那里东西最多,他一定能找到什么。

    但要是那里有鬼呢?我说的万一就是鬼。要是地窖边缘有手伸出来,那些小孩穿着当时的复活节装扮出现,衣服被五十年来的春泥、秋雨和冬雪弄得破破烂烂呢?没有头(他在学校听人家说过,爆炸后一名妇女在自家后院树上看见一名罹难者的头颅),没有腿,像鳕鱼一样皮开肉绽,或和我一样只是来这里玩的小孩……到下面很黑的地方……在倾倒的铁梁和老旧生锈的大嵌齿下……

    噢!别再想了,拜托!

    他的背部猛地颤了一下,于是他决定赶快拿一样东西就走,什么都好。他伸手往下随意一抓,拿起一个直径大约十七厘米的齿轮。他从口袋里掏出铅笔,匆匆抠掉卡在齿轮上的泥土,将纪念品收进口袋。他可以走了。没错,他要走了——

    但他的脚却走错了方向,缓缓朝地窖前进。他忽然绝望而惊恐地发现,他必须看看底下,他不得不看。

    迈克抓着一根穿出地面的松软的支承梁,身体向前摇摆,希望看见里面有些什么,可是看不到多少。他已经离地窖不到五米了,但还是远了点,没办法看见地窖底部。

    我才不在乎看不看得到底部呢。我现在就要回去了。我已经拿到了纪念品,不用再瞧什么破烂地窖。而且爸爸也叫我离它远一点。

    然而,那股令人不悦、近乎狂热的好奇心抓住了他,不让他走。迈克慢慢接近地窖,每走一步想吐的感觉就强烈一分。他知道,只要离开那根支承梁,就不再有东西可抓了,他也知道,这里的地面确实很软,走起来吱吱作响。他看见地窖边缘有几处凹陷,很像塌陷的墓穴。他晓得那是之前坍塌的遗迹。

    他的心脏像军靴一样在胸膛里用力踏着整齐的步伐。他走到地窖边缘往下望。

    那只鸟在地窖里抬头望着他。

    迈克起初不确定自己看到了什么。他体内的神经和血管似乎都冻结了,连掌管思想的通路也不例外。让他震惊的不是看见怪鸟,不是这只胸羽和知更鸟一样是橙黄色、翅膀和麻雀一样灰扑扑不起眼的鸟,而是事情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以为会看到机器像石碑一样半陷在死水和黑泥里,没想到却是一个大鸟巢,占据了整个地窖。筑巢用的猫尾草多得可以捆成十二捆,但已经放了很长时间,泛着银灰色。那只鸟就蹲在巢中央,眼睛像新鲜温热的焦油一样黑,周围是个明亮的圈。在那荒诞的瞬间,僵住的迈克在它眼里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接着,地面突然开始移动,从他脚下跑开。他听见树根断裂的声音,知道自己正在往下滑。

    他尖叫一声,整个人往后弹,挥动双手想保持平衡,却站立不稳,重重地摔在满地杂物的地上。他的背压着一块又硬又钝的金属,痛得让他想起了游民椅。就在这时,他听见怪鸟鼓动翅膀,发出爆炸般的巨响。

    他跪着往前爬,回头只见怪鸟飞出地窖,张着长满鳞片的暗橘色爪子,三米有余的翅膀上下拍动,像直升机旋翼一样吹得干枯的猫尾草满天乱飞,嘴里发出尖锐的吱喳声。几根羽毛从翅膀上脱落,旋转着落进地窖里。

    迈克站起来,拔腿就跑。

    他大步穿过田野,不敢回头看。那只鸟看起来不像拉顿,但他知道它是拉顿的灵魂。它像飞出魔术箱一样从基奇纳钢铁厂的地窖里飞了出来。迈克绊了一下,单膝着地,但立刻站起来继续跑。

    奇怪的吱喳声又来了。一道影子罩住了他,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东西从他头上飞过,距离不到一米半,鸟喙是脏黄色,开闭间露出里面的粉红色。那东西掉头朝他飞来,翅膀带起的风拂过他的脸庞,带来一股干燥难闻的味道,有如阁楼的灰尘、毫无生气的古董和腐烂的坐垫。

    迈克往左跑,再度看见那根倒下的烟囱。他全力朝它冲去,手臂有如戳刺似的在身体两侧前后挥舞。那鸟尖叫一声,他听见它鼓动翅膀,感觉就像被风鼓动的船帆。有东西扫到他的后脑勺。一道温热的火焰蹿上后颈慢慢散开,血液汩汩流向衣领。

    那鸟再度掉头,打算像老鹰捉老鼠一样用爪子将他抓走,带回巢穴吃了他。

    它朝迈克俯冲而来,眼神锐利得可怕,紧盯着他。迈克猛然向右,它扑了个空。就差一点。它的翅膀散发出浓烈的灰尘味,让人难以忍受。

    迈克沿着倒下的烟囱狂奔,烟囱上的瓷砖变得模糊黯淡。他已经看见烟囱尾了。只要他跑到那里向左一闪钻进烟囱,可能就安全了。他想,那只鸟很大,挤不进来。他差点就前功尽弃了。那鸟再度朝他飞来,快到时忽然拉高,拍动翅膀形成一道飓风,长满鳞片的爪子对准他抓了过来。它又一次发出尖叫,迈克觉得它的叫声里带着胜利的味道。

    他双手抱头,低着脑袋往前冲。那鸟爪子一伸,攫住了他的前臂,感觉像被力大无穷的手指扣住,尖锐的指甲宛如利齿咬住了他。振翅声响若雷鸣,迈克隐约察觉羽毛落在他四周,仿佛虚幻的吻拂过他的双颊。那鸟再度飞高,迈克顿时觉得自己被拖着往前冲,先是被拉直,然后只剩脚尖着地……接下来的一瞬间,他觉得凯兹帆布鞋的鞋尖离开了地面,他吓傻了。

    “放开我!”他朝怪鸟大吼,拼命扭动手臂。爪子仍然没松开,但他衬衫的袖子断了,他砰地摔回地面。那鸟叫了一声,他再度拔腿就跑,从它尾翼底下冲了过去,一股干燥的恶臭让他作呕。感觉就像穿过羽毛编成的浴帘。

    迈克不停地咳嗽,眼睛被泪水和那东西羽毛上的肮脏粉尘弄得一阵刺痛。他跌跌撞撞地钻进倒下的烟囱里,已经没有心思去想里面可能躲着什么了。他直接朝黑暗跑去,喘息和啜泣声在烟囱里发出单调的回响。他跑了大约六米,回头望向那一圈明亮的日光。他胸口剧烈起伏,忽然想到,要是自己误判怪鸟或烟囱口的大小,那就和拿起父亲的猎枪朝脑袋扣下扳机一样必死无疑。前方没有出路。这不是水管,而是死巷,烟囱的另一端埋在土里。

    怪鸟又叫了一声。外头的光线忽然一暗,它降落在烟囱口外。他看见它长满鳞片的黄色双腿和人的小腿一样粗。它低头朝里面看。迈克发现自己又一次望着那双乌黑油亮的、恐怖的眼睛和镶着金边的虹膜。鸟喙一张一闭、一张一闭,每回闭上都发出咔嗒一声,就像牙齿猛地撞上一样。很利,迈克心想,它的嘴很利。我想我早就知道鸟喙很利,却从来没认真想过。

    那鸟又叫了一声。声音在烟囱里如雷贯耳,逼得迈克用双手捂住耳朵。

    它开始强行钻进烟囱里。

    “不行!”迈克大喊,“不行,你不能进来!”

    那鸟不断地朝烟囱里挤,光线愈来愈暗(天哪!我怎么会忘了鸟的身体大部分是羽毛?怎么会忘了鸟很会钻?),愈来愈暗……最后终于没了。烟囱里只剩浓郁如墨的黑暗、那鸟身上令人窒息的阁楼味和羽毛发出的沙沙声。

    迈克跪在地上,张开手掌在内壁摸索。他找到一块破瓷砖,尖端好像长了青苔。他手臂一挥,将那块瓷砖扔了出去。砰。那鸟又发出尖锐的吱喳声。

    “滚出去!”迈克大吼。

    烟囱里沉寂了片刻……接着噼啪声和沙沙声再度响起,那鸟又开始朝烟囱里钻。迈克在地上摸索,只要找到瓷砖就往鸟身上扔。瓷砖一块块砸在鸟的身上,然后弹开,撞到烟囱内壁发出铿铿锵锵的声音。

    神哪,求求你,迈克心慌意乱地想,神哪,求求你!神哪,求求你——

    他忽然想到自己应该继续往里退。他是从烟囱底座进来的,因此愈往里愈窄。没错,他可以往里退,一边注意怪鸟挤进来发出的沙沙声。他可以往里退。要是运气好,说不定退到一个地方,那鸟就进不来了。

    但万一那鸟卡住了呢?

    那样的话,他和它都要死在这里了。在黑暗里一起死去,一起腐烂。

    “神哪,求求你!”迈克大吼一声,完全没察觉自己叫了出来。他又扔了一块瓷砖。这回力气大得多(他事后告诉别人,他感觉好像有人在背后猛地推了他手臂一下),不是砰的一声,而是啪的一声,很像小孩用手掌拍打半凝固的杰洛果冻的声音。怪鸟吱喳尖叫,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疼痛。

    烟囱里都是翅膀挥动的闷响。旋风夹带恶臭朝迈克袭来,吹得他衣服起伏摆动,尘土和青苔乱飞,让他咳嗽想吐,不停后退。

    光线再度出现。起先很暗淡,之后随着怪鸟退出,烟囱里愈来愈亮。迈克号啕大哭,跪倒在地上,疯狂地寻找瓷砖碎片,随即想也不想,两手抓满碎瓷砖(就着微光,他看见瓷砖表面和石碑一样长着斑斑点点的青灰色苔藓)往前冲,直到烟囱口附近。他打算尽力不让怪鸟再次闯进来。

    那鸟弯身侧头,动作很像受过训练的鸟儿。迈克看见他刚才击中了哪里。鸟的右眼几乎没了。漆黑油亮的眼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喷血的火山口。白灰色的黏液从眼角汩汩而出,顺着鸟喙侧边流了下来,黏液里爬满小寄生虫,不停地扭摆蠕动。

    怪鸟看见迈克,立刻向前猛冲。迈克拿瓷砖扔它,击中了它的头和嘴。怪鸟微微退后,接着再度冲刺,张大鸟喙露出里面的粉红色。但迈克还看见另一样东西,让他张大嘴巴愣了半秒。那只鸟的舌头是银色的,表面宛如岩浆烤过的地表般布满裂痕。

    舌头上,几颗橙色脓疱黏着不动,就像临时落地生根的风滚草一样。

    迈克将最后一块瓷砖扔进鸟嘴里。怪鸟再度尖叫后退,叫声里充满挫败、愤怒和痛苦。迈克看见它有如爬虫类的爪子……之后它开始挥动翅膀。它走了。

    不久后,迈克抬起被怪鸟弄得沾满泥土、灰尘和苔藓的脸,倾听爪子踩在瓷砖上的声音。他脸上只有泪水流过的地方是干净的。

    怪鸟在他上方走来走去:嚓、嚓、嚓。

    迈克稍微退后,又收集了一些瓷砖堆在烟囱口,愈靠近愈好。这样那家伙回来他才能就近攻击。

    外头还很亮。现在是五月,天还要很久才黑。但要是那只鸟决定守株待兔呢?

    迈克咽了咽口水,感觉干涸的喉管好像粘在一起了。

    在他上方:嚓、嚓、嚓。

    他现在有一大堆弹药了。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形成螺旋状的光影。微光下,那堆瓷砖看起来就像家庭主妇扫在一起的陶器碎片一样。迈克将手掌放在牛仔裤侧面擦了擦,静观其变。

    过了好一阵子,不晓得是五分钟还是二十五分钟,总算有动静了。这段时间,迈克只听见怪鸟在他上方走来走去,有如凌晨三点睡不着的失眠患者。

    接着,他听见振翅声。那鸟再次停在烟囱口。迈克就跪在瓷砖后方,怪鸟还没低头往里看,他已经开始发射飞弹。一块瓷砖正中它包着鳞片的黄脚,霎时血流如注,喷出的血几乎和它的眼睛一样黑。

    迈克高声欢呼,但被怪鸟愤怒的叫声盖了过去。

    “滚出去!”迈克大喊,“滚出去!否则我会一直攻击你。我发誓一定会!”

    怪鸟飞回烟囱顶上,又开始来回踱步。

    迈克静静等待。

    后来,怪鸟再度振翅起飞。迈克等着那双鸡爪般的黄脚出现,但没等到。他又等了一会儿,认为那只鸟在玩把戏,但很快明白这不是他继续待着的理由。他之所以继续等,是因为他不敢出去,不敢离开这个安全的避难所。

    别担心!别担心这种事!我又不是兔子!

    迈克继续捡瓷砖,能捡多少就捡多少,塞了一些到衬衫里,然后走出烟囱。他努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恨不得脑袋后面也长着眼睛。不过,他只看见一望无际的田野,身旁都是基奇纳钢铁厂爆炸之后留下的生锈的残骸。迈克回头,预感怪鸟一定像兀鹫(现在变成单眼鹰了)似的站在烟囱上,等着他看见它,然后发动致命一击,用尖利的鸟嘴又刺又撕又剥。

    但鸟不在那里。

    它真的走了。

    迈克崩溃了。

    他吓得大声尖叫,冲向隔开田野和马路的老旧篱笆,扔掉剩下的瓷砖。大部分瓷砖早就掉了,在衬衫下摆挣脱皮带时掉的。他一手撑住篱笆翻了过去,动作就像洛伊·罗杰斯带着跟班帕特·布拉迪和其他牛仔从畜栏回来时给妻子黛尔·伊凡斯表演的一样。他抓着脚踏车握把跑了十几米才跳上车,拼命踩踏板,不敢回头,也不敢减速,一直冲到车来车往的牧场路和外大街口才略微喘了口气。

    回到家时,他父亲正在换曳引机的火花塞。威尔发现儿子全身都是霉味,脏得要命。迈克迟疑了半秒,跟父亲说他在回家的路上为了闪避坑洞摔了一跤。

    “骨折了吗?迈克。”威尔问道,比刚才更认真地打量了他一眼。

    “没有,爸。”

    “扭伤呢?”

    “还好。”

    “确定?”

    迈克点点头。

    “找到纪念品了吗?”

    迈克从口袋里掏出齿轮,拿给父亲看。威尔看了一眼,随即从迈克拇指尖的肉里抠出一星瓷砖碎片。他似乎对碎片更感兴趣。

    “旧烟囱的瓷砖?”

    迈克点点头。

    “你跑进去了?”

    迈克又点点头。

    “看到什么了吗?”威尔问,接着像开玩笑似的(只是听起来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补了一句,“宝藏之类的?”

    迈克挤出一个微笑,摇了摇头。

    “好吧,别跟你妈说你跑进去胡搞了,”威尔说,“否则她会先一枪毙了我,然后毙了你。”说完他凑到儿子面前:“迈克,你真的还好吗?”

    “什么?”

    “你眼睛周围有一点肿。”

    “我想可能是累了吧,”迈克说,“别忘了,来回差不多要十三到十六公里。需要我帮忙弄曳引机吗,爸?”

    “不用了,我已经弄得差不多了,够这星期用了。你进去洗澡吧。”

    迈克走了几步,父亲叫住了他,迈克回头看着父亲。

    “你不准再去那个地方了,”他说,“至少在事情过去、干下这事的人被抓住之前不准再去……

    你在那里没遇到什么人,对吧?没有人追你或吼你吧?”

    “我没看到半个人。”迈克说。

    威尔点点头,点了一根烟:“我想我不该叫你去那里的。那种老地方……有时很危险。”

    两人目光短暂交汇了一下。

    “没问题,爸,”迈克说,“反正我也不想再去了,感觉有点阴森森的。”

    威尔又点点头:“少说为妙,我想。你赶快去洗干净。记得叫你妈多弄三四根香肠。”

    迈克离开了。

    别想那个了,迈克·汉伦心想。他看着在运河水泥堤岸边缘断掉的拖痕。别想那个了,那可能只是白日梦,而且——

    运河边有几块干涸的血迹。

    迈克看了看血迹,接着低头看向运河。黑水缓缓流过,肮脏的黄色浮沫聚在河道两侧,不时被河水冲走,慵懒地转着圈。忽然,两团浮沫凑在一起,似乎形成了一张脸,小孩的脸,眼窝深陷,眼睛里闪烁着痛苦与恐惧。

    迈克像是被针刺了一下,倒抽一口气。

    浮沫分开了,再次变得毫无意义。这时他右边突然扑通一声,声音很大。迈克扭头一看,身体往后一缩,以为自己看见了某个东西,就在运河从地底回到地面的阴暗甬道里。

    那东西不见了。

    忽然间,他冷得发抖。他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他在草丛里发现的那把小刀,扔进了运河。河面溅起小小的水花,涟漪一圈圈向外扩散,随即被河水拉成箭头的形状……然后消失无踪。

    四周一片沉寂,只剩忽然包裹住他的恐惧与确信。他知道有东西就在附近,注视着他,寻找出手的时机,耐心等待。

    他转身正准备走回去——跑的话只会让恐惧得逞,让自己丢脸——忽然又听见水花声,比刚才更响。管他丢不丢脸,迈克开始全速狂奔,死命朝大门和脚踏车跑去。他一脚踢起撑脚架,使劲朝街上骑去。海腥味突然变浓……太浓了,感觉到处都是。水滴从湿树枝上落下的声音也太响了。

    有东西来了。他听见有人拖着脚步走在草地上。

    迈克站起来踩着踏板,使出所有力气头也不回地冲到主大街,全速骑回家,心想自己发什么神经竟然跑到这里来……是什么吸引他来的?

    他强迫自己专心想农活,想所有杂务,其余都不想。过了一会儿,他真的成功了。

    隔天早上,迈克读到报纸头条(男童失踪,居民再陷恐慌),立刻想到他扔进河里的那把折刀—

    —刀身刻了两个英文字母:E.C.——想到他在草地上看到的血迹。

    还有在运河边断掉的两道拖痕。

    第七章 荒原上的水坝

    凌晨四点四十五分,从高速公路望过去,波士顿就像一座正在沉思往昔悲剧的死城——也许是瘟疫,也许是诅咒。浓郁难闻的咸味从海边飘来,城市就算有什么动静,也多半被晨雾掩盖了。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开着鳕鱼角租车公司的巴奇·卡林顿交给他的八四年黑色凯迪拉克轿车,沿着斯托罗大道一路往北。他一边开车一边想,你可以感觉到这座城市的苍老,全美国或许只有这个地方能给人这种感觉。比起伦敦,波士顿还是小孩,在罗马面前则像个婴儿,但以美国的标准来看,它已经很老很老了。三百多年前,茶税和印花税还不存在,保罗·里维尔

    和帕特里克·亨利

    还没出生,波士顿就已经在这片丘陵地扎根了。

    波士顿的古老、沉默和带着雾气的海水味,全都让埃迪感到紧张,而他一紧张就想拿哮喘喷剂。

    埃迪将喷嘴塞进嘴巴,摁了一团振奋精神的喷雾到喉咙里。

    他经过的街上有几个人,立交桥上也有一两个行人,这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自己闯进了洛夫克拉夫特小说里被诅咒的城市,古老的罪恶,念不出名字的怪物。他经过一个叫“坎摩尔广场城市中心”的公车站,看见几名女侍者、护士和公务员,脂粉未施的脸上写满了睡意。

    他看见写着“托宾桥”的路标,心想,没错,守着巴士就对了。忘了地铁吧。地铁不好,要是我就不会下去搭地铁,绝对不进地道。

    这个想法不好。若不赶紧抛开,他很快又要用喷剂了。埃迪很高兴托宾桥上的车子比较多。他经过一处纪念碑工地。砖墙上漆着有点令人不安的告诫:放慢速度!我们可以等!

    前方出现一个绿色反光标志,写着95号公路,通往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和新英格兰北部各地。

    埃迪看着那个标志,忽然从头到脚打了个哆嗦,双手僵在凯迪拉克的方向盘上。他很想相信这是某种疾病、病毒或他母亲所谓的“不存在的发烧”即将发作的征兆,但他心里很明白。是他后方的城市,那座静静地横在白天与黑夜之间的城市,还有标志所揭示的前方。他是病了没错,毫无疑问,但毒害他的不是病毒,也不是“不存在的发烧”。是他的回忆。

    我在害怕,说穿了永远是这回事。害怕,如此而已。但我想我们最后扭转了局面,我们利用了它。

    但我们是怎么办到的?

    他想不起来,他很好奇其他人有谁想得起来。他衷心希望有这么一个人。

    一辆卡车从他左边呼啸而过。埃迪依然开着车灯。卡车安全超前后,他闪了远光灯。他想都没想就做了。这已经成了下意识的动作,是开车讨生活的人的习惯。他看不见卡车司机,但对方闪了两下日行灯,谢谢他让车。要是所有事情都这么简单明白就好了,他想。

    他跟着路标开上95号国道。北上的车不多,但他看见南下进城的车道已经开始拥塞。明明还这么早。埃迪开着大车向前滑行。他不仅事先猜到所有路标,而且提前换到正确的车道。他已经很多年(真的很多年)没有猜错路标,搞得自己下错交流道了。他选择车道就像方才闪灯示意卡车司机可以超车一样自然,就像他在小径错综复杂的荒原行走一样不用思考。虽然他从来不曾开出波士顿市区,离开这个全美外来游客开车最容易迷路的城市,却丝毫无损于他的游刃有余。

    他忽然想起那年夏天的另一件事。威廉有一天对他说:“埃、埃、埃迪,你、你脑袋里装、装了一、一个指、指南针。”

    他听了多开心哪!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愉快。埃迪将一九八四年出厂的大礼车重新开上高速公路,时速加到警察不会管的九十公里,收音机转到播放轻音乐的电台。他心想自己当时真的愿意为威廉而死。只要情况需要,只要威廉开口,他一定二话不说:“没问题,威老大……你觉得什么时候好呢?”

    想到这里,埃迪笑了。不是真的笑,只是哼了一声,他被这声音吓到,反而真的笑了出来。这阵子他很少笑,而这一趟黑色之旅显然也不用期望会有太多呵呵(这是理查德的用词,意思是笑,例如,小埃,你今天呵呵了吗?)。他想,如果神可以那么恶毒,对信徒最渴望的东西下诅咒,那他也可能足够古怪,在这一路上赏他们几个呵呵。

    “最近呵呵了吗,小埃?”理查德大声说,说完又笑了。天哪,他真的很讨厌理查德叫他小埃……

    却又有一点喜欢。他想应该和本·汉斯科姆听到理查德叫他“干草堆”

    的感觉一样。就好像……某种暗名,秘密的身份,使他们变成和父母亲的恐惧、希望及无止境的要求无关的人。理查德很爱胡乱模仿声音,他或许知道,对他们这样的怪胎而言,偶尔成为另一个人有多重要。

    埃迪瞄了一眼仪表板上整整齐齐排成一排的硬币。这是干这行的另一个无意识的习惯。到收费站的时候,你可不想四处找零钱,或开进自动收费车道才发现准备的金额不对。

    那一排零钱里有两或三枚刻有苏珊·安东尼肖像的一元银币。埃迪想到,现在可能只有纽约地区的司机或出租车驾驶员身上有这种硬币了,就像目前只有在赛马场领取赌金的窗口才能见到大量二元纸钞一样。他手边总会留着几枚这种硬币,因为华盛顿桥和三区大桥的自动收费篮收它们。

    他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银币。不是一元银币这种夹铜硬币,而是真正的银币,刻有自由女神像的银币。本·汉斯科姆的银币。没错。不过,当年威廉还是本还是贝弗莉是否就是用它救了大家一命?

    埃迪不太确定。事实上,他什么都不太确定……抑或只是他不愿意想起来?

    那里很黑,他忽然想,我只记得这么多。那里很黑。

    波士顿已经离他远去,浓雾也渐渐散了。前方是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和新英格兰北部各地。德里也在前方。那里有一样东西二十七年前就该死了,但却没有。那东西和朗·钱尼

    一样面目多变,但它到底是什么?他们后来不是见到它的真面目了吗?看到它摘下了所有面具?

    啊,他记得好多事情……但还不够。

    他记得他爱威廉·邓布洛,记得很清楚。威廉从不取笑他的哮喘,也不叫他小娘娘腔。他就像爱着哥哥……或父亲那样爱威廉。威廉知道该做什么,该去哪里,该看什么。威廉从不陷入困境。和威廉一起跑,你会击败魔鬼,哈哈大笑……但很少跑到喘不过气来。他想告诉全世界,不会跑到喘不过气来感觉很好,他妈的很好。只要和威老大一起跑,每天都能呵呵笑。

    “没错,小鬼,就是每天。”他学理查德·托齐尔的声音说,说完又笑了。

    在荒原盖水坝是威廉的主意,而他们会聚在一起,可以说是水坝的功劳。告诉他们水坝该怎么盖的是本·汉斯科姆。没想到他们盖得太好了,结果惹毛了管区警察内尔先生。但想到这个点子的人是威廉。虽然那一年他们所有人,除了理查德,都在德里看见了怪东西,很可怕的东西,但最先鼓起勇气说点什么的是威廉。

    那座水坝。

    该死的水坝。

    他想起维克多·克里斯说的话:“各位拜拜啰!相信我,那个拦河坝真的很差劲,还不如不要盖。”

    隔天,本·汉斯科姆笑着对他们说:

    “我们可以“我们可以让水“我们可以让水淹没整个荒原,只要我们想。”

    威廉和埃迪一脸狐疑地望着本,又看了看本带来的东西:几块木板(从麦奇彭先生家的后院拿的。

    不过没关系,因为麦奇彭先生可能也是从别人那儿拿来的)、一把大铁锤和一把铲子。

    “我不知道,”埃迪瞄了威廉一眼说,“我们昨天试过了,效果不太好。河水总会把树枝冲走。”

    “这次一定成。”本说完也看了威廉一眼,请他定夺。

    “呃,那我、我们就试、试试看吧,”威廉说,“我早、早上打、打电话给、给理查德·托齐尔,他、他说他会晚、晚点来。他和斯、斯坦利或、或许也、也想帮忙。”

    “谁是斯坦利?”本问。

    “斯坦利·乌里斯。”埃迪说。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威廉。威廉今天感觉不太一样,比平常更安静,对盖水坝的点子没那么热心。他看起来很苍白,有些疏离。

    “斯坦利·乌里斯?我想我不认识他。他也上德里小学吗?”

    “他和我们一样大,但是刚念完四年级,”埃迪说,“他晚了一年入学,因为小时候经常生病。

    你以为你昨天挨的那一顿够惨了,是吧?那你应该瞧瞧斯坦利,老是有人把他整得七荤八素。”

    “斯、斯坦利是、是犹太、太人,”威廉说,“很、很多小孩因、因为这点不、不喜欢、欢他。”

    “是吗?”本一脸难以置信,“因为他是犹太人?”他停顿片刻,接着谨慎地说,“是像土耳其人,还是像埃及人那样?”

    “我猜比、比较像、像土耳其、其人。”威廉说完拿起一块本带来的木板,左右端详。木板大约两米长、一米宽。“我、我爸说大部、部分犹太人鼻、鼻子都很大,很有、有钱,但斯、斯、斯——”

    “但斯坦利鼻子很正常,而且老是没钱。”埃迪说。

    “对。”威廉说,说完咧嘴笑了。这是他今天头一回露出笑容。

    本笑了。

    埃迪也笑了。

    威廉将木板扔到一旁,起身拍掉牛仔裤臀部的泥土,走到河边。另外两个男孩跟着他。威廉双手插在后口袋里,长叹了一口气。埃迪敢说威廉一定打算说什么正经事。威廉看看埃迪,再看看本,又看看埃迪,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埃迪忽然害怕起来。

    但威廉只说了一句:“你、你带、带喷、喷剂了吗?”

    埃迪拍拍口袋说:“装得满满的。”

    “告诉我,巧克力牛奶有没有用?”本问。

    埃迪笑了:“太有用了!”说完他和本哈哈大笑,威廉看着他们俩,也跟着笑了,但表情很困惑。

    埃迪说给威廉听,他听完又咧嘴笑了。

    “埃、埃迪的妈、妈妈担心他、他会坏掉,而她、她找不、不到地方退货还款。”

    埃迪哼了一声,作势要将威廉推进水里。

    “等着瞧吧,蠢货,”威廉说,声音听起来就像亨利·鲍尔斯,“我会把你的脑袋扭一大圈,让你看见自己擦屁股。”

    本倒在地上尖声狂笑。威廉看了他一眼,脸上依然挂着笑容,双手还插在后口袋里,没什么问题,但再次显得有点疏离,有点难以捉摸。他看了看埃迪,然后对着本翘起下巴。

    “那家伙很、很蠢。”他说。

    “没错。”埃迪附和道,但他觉得他们只是表现得很开心。威廉心里有事情。他想,时候到了威廉就会说出来,但问题是埃迪想知道吗?“是智障。”

    “白痴。”本说,依然笑个不停。

    “你是、是要教我、我们怎么盖、盖水坝,还是打、打算屁股黏、黏在地上一整、整天?”

    本再次起身,先看了看河水。河水不疾不徐。荒原位于坎都斯齐格河很上游的地方,这里河面不是很宽,但他们昨天还是搞不定。埃迪和威廉都想不出来如何在河里将东西固定住。然而,本脸上那种笑容表示他打算来点新鲜的……有趣又不会太难的事。埃迪心想:他知道,我想他真的知道怎么做。

    “好了,”本说,“你们最好把鞋子脱了,因为待会儿脚一定会湿。”

    埃迪心里的“保姆妈妈”立刻说话了,语气和交通警察一样坚决,不可违抗:你敢下水试试看,埃迪!你试试看!人有几千种状况会得感冒,把脚弄湿就是一种。感冒会引发肺炎,所以不准下水!

    威廉和本坐在河边,开始脱鞋袜。本小心翼翼地将牛仔裤管卷高。威廉抬头体谅地看着埃迪,眼神清澈而温暖。埃迪忽然觉得威老大一定知道他在想什么,顿时羞愧得无地自容。

    “你要一起、起来吗?”

    “当然啊。”埃迪说。他坐在河边开始脱鞋袜,任凭母亲在他脑袋里怒吼……但她的声音愈来愈远,愈来愈像回音,仿佛有人用大鱼钩钩住她的上衣后背,将她拖离他身边,让他松了一口气。

    那天是个完美的夏日,一切都是那么顺心,让人难忘。微风赶走恶毒的蚊蚋,天空蓝得清爽明净,气温二十摄氏度出头,鸟儿在矮树丛和再生林里哼唱,忙忙碌碌。那天早上,埃迪只用了一次喷剂。

    他的胸口松开了,喉咙也神奇地通了,感觉和高速公路一样宽。在那之后,喷剂一直塞在他后口袋,他完全忘了它。

    前一天还那么胆小踌躇的本·汉斯科姆,一旦开始建水坝,就成了自信满满的指挥官。他会不时回到岸边,糊着泥巴的双手插在腰间,看着正在进行的工程喃喃自语,偶尔拨一拨头发。到了十一点左右,他已经“怒发冲冠”,看起来既疯狂又滑稽。

    埃迪起初犹疑不决,接着很开心,最后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兴奋、害怕,又有些诡异。这种状态是如此陌生,直到夜里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回想那一天时,他才找到贴切的词汇。力量,他感受到的就是这个。力量。这次会成功,谢天谢地,而且比他和威廉(甚至本)想象的还成功。

    他感觉得出来,威廉也很投入。起初只有一点点,还被那桩心事困着,但愈来愈认真,有一两次甚至轻拍本肥嘟嘟的肩膀,说他真是了不起。本每次都开心得满脸通红。

    本叫埃迪和威廉将一块木板横在河道中央,他再用铁锤将它敲入河床。他对埃迪说:“好了,木板插进去了。但你必须扶着它,否则很快就会被河水冲松动了。”于是埃迪继续站在水里扶着木板。

    河水扫过木板顶端,他的手指像海星触手一样动来动去。

    本和威廉拿了第二块木板,横在第一块木板下游半米处。接下来,本再用铁锤将木板固定好,让威廉扶着,然后他开始从河岸搬沙土填到两块木板之间。起初沙土一下就被冲走了,绕着木板两端形成混浊的流云。埃迪心想完蛋了。但当本开始从河岸搬来石块和黏土,流失的沙土便愈来愈少。不到二十分钟,本已经在河中央的两块木板之间堆起一道土石堤,在埃迪眼里,这道堤坝就像海市蜃楼。

    最后,本将铲子一扔,气喘吁吁地坐在岸边休息,说:“要是有水泥……而不只是……泥巴和石头,到了下周三,他们就得将德里……整个迁到老岬区去了。”威廉和埃迪笑了,本也笑了。他笑的时候,隐约能看出他长大后的俊俏轮廓。水开始在上游的木板那侧不断涨高。

    埃迪问从旁边流走的水怎么办?

    “就让它流吧,无所谓。”

    “真的?”

    “对。”

    “为什么?”

    “我没办法解释清楚,但就是得让一些水流走。”

    “你怎么会知道?”

    本耸耸肩,意思是:我就是知道。埃迪不再说话。

    休息过后,本拿起第三块木板(他辛辛苦苦从镇上搬了四五块木板过来,就数这块最厚),小心翼翼地抵住第二块木板,一头牢牢插进河床,另一头顶在威廉扶住的木板的侧面,做成他前一天画的示意图上的支板。

    “好啦,”他退后一步,朝两人咧开嘴笑着说,“你们俩现在可以放手了。两块木板之间的黏土沙石能抵挡大部分水压,剩下的由支板分摊。”

    “不会被水冲走吗?”埃迪问。

    “不会,水只会把板子压得更深。”

    “要是你、你错、错了,我们就、就宰了、了你。”威廉说。

    “行啊。”本温和地说。

    威廉和埃迪往后退,构成水坝的两块木板吱嘎一声,微微倾斜……就这样。

    “帅毙了!”埃迪兴奋地大叫。

    “真、真棒。”威廉咧开嘴笑着说。

    “嗯,”本说,“来吃午餐吧。”

    他们坐在岸边用餐,没什么交谈,注视着河水被水坝挡住,绕个弯从木板两端流过。埃迪发现河畔的地貌已经变了。转向的水流吞没了几块扇形凹地,切开对岸一小段河岸,造成小小的崩塌。

    水坝上游,河水兜着圈子,甚至溢出了河岸。细流映着阳光闪闪发亮,漫上草地和矮树丛。埃迪逐渐明白了本一开始就知道的事:水坝已经盖好了。板子和河岸间的空隙是泄水道。本没办法向埃迪解释,因为他还不晓得这个词。坎都斯齐格河从木板上方流过,感觉像肿了一块。之前水流过石头和沙砾的潺潺声听不见了,水坝上游的石头全都被涨高的河水所淹没。不时有草皮和泥土被变宽的河道侵蚀,落进河里溅起水花。

    水坝下游的河道几乎干了,只剩几条涓涓细流依然活络,仅此而已。不知在水里待了多久的石头在阳光下慢慢变干。埃迪看着变干的石头,内心充满了惊奇,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奇怪感觉。他们做到了。他们。埃迪看见一只青蛙跳呀跳的,心想,蛙先生或许正在好奇水都跑到哪里去了。想到这里,埃迪忍不住哈哈大笑。

    本将包装纸整整齐齐收进自己带来的午餐袋里。他刚才三两下就摆出一大堆食物,简直和餐厅一样,看得埃迪和威廉目瞪口呆。他的午餐包括两个花生酱加果酱三明治、一个波隆纳三明治、一颗全熟的水煮蛋(外加一小撮包在蜡纸包里的盐)、两块无花果夹心饼、三大块巧克力饼干和一块巧克力夹心饼。

    “昨天你妈看到你那么狼狈,说了什么?”埃迪问他。

    “啊?”本说着抬起头,将目光从水坝拦出来的大水塘上移开,手背遮着嘴巴轻轻打了个嗝,“哦!

    呃,我知道她昨天下午会去超市买东西,所以我会比她早到家。我冲了澡,洗了头,然后把牛仔裤和运动衫扔掉。我不晓得她有没有发现衣服不见了。可能没注意到运动衫,因为我有很多件,但我想我最好在她开始翻我抽屉之前买一条新的牛仔裤。”

    想到要把钱花在这么不必要的东西上,本脸上闪过一丝沮丧。

    “那、那你身、身上的瘀、瘀青怎么、么办?”

    “我跟她说我放学太兴奋了,跑出教室之后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本说。他没想到埃迪和威廉竟然笑了,这让他有点难过。威廉正在吃母亲做的魔鬼蛋糕,呛得把食物吐了出来,接着一阵猛咳。还在大笑的埃迪赶紧拍他的背。

    “那个,我是真的差一点从楼梯上摔下来,”本说,“但那是因为维克多·克里斯推我,不是因为我跑。”

    “我要、要是穿着运、运动衫,肯定热、热得和墨、墨西哥粽子一、一样。”威廉说完将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

    本迟疑片刻,似乎不打算开口了,但最后还是说:“你如果是胖子的话,这样穿比较好,我是说穿运动衫。”

    “因为你有小腹?”埃迪问。

    威廉哼了一声,说:“因为你有奶、奶——”

    “对,因为我有奶头,那又怎样?”

    “没错,”威廉柔声说,“那、那又怎样?”

    三人陷入尴尬的沉默。接着埃迪说:“你们看,河水流过水坝两边的时候变得好黑!”

    “哎呀,可恶!”本猛然起身,“河水把填充物冲走了!天哪,真希望我们有水泥!”

    灾情很快便平定了,但连埃迪都看得出来,要是不一直铲土和石头填补,水坝的下场会是怎样。

    河水最后会将上游的木板推倒,撞到下游的木板,然后水坝就全垮了。

    “我们可以挡住两侧,”本说,“虽然无法阻止冲蚀,但能延缓它。”

    “要是继续用沙子和泥巴,不是又会被冲走吗?”埃迪问。

    “我们改用草皮。”

    威廉点头微笑,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比成圆圈,说:“我、我们走、走吧。我来挖草、草皮,大本,你告诉、诉我填在哪、哪里。”

    这时,他们后方传来喧闹的欢呼声:“老天!有人在荒原建了个游泳池!真是了不起加了不起啊!”

    埃迪扭头看去。他发现陌生的声音让本身体紧绷,抿起了嘴唇。就在上游本昨天过河的地方站着两个人,理查德·托齐尔和斯坦利·乌里斯。

    理查德蹦蹦跳跳跑进河里,有点好奇地瞄了本一眼,然后捏了埃迪脸颊一下。

    “别这样!我最讨厌你捏我了,理查德!”

    “才怪,你爱这个,小埃,”理查德脸上绽开了笑容,对他说,“怎么样?你们有没有呵呵啊?”

    他们四点左右收工,五个人坐在比先前更高的河岸边(威廉、本和埃迪用餐的地方已经被水淹没了)俯瞰成果。连本都感到难以置信。他觉得又疲惫又有成就感,其间夹杂着一丝不安的恐惧。他发现自己想起了迪士尼电影《幻想曲》里的米老鼠。米老鼠知道怎么让扫帚动……却不晓得如何让它停下来。

    “真他妈的不可思议。”理查德·托齐尔轻声说道,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埃迪转头看了他一眼,但理查德不是在搞笑。他脸上流露出沉思的、近乎严肃的表情。

    河对岸先高后低、向下微微倾斜的地方出现了一片新的沼泽。蕨类和圣诞灌木泡在三十厘米深的水里。即使坐在对岸,他们仍看得见沼泽不断扩张,生出新的小沼泽,稳稳地向西推进。水坝后方,坎都斯齐格河成了辽阔的深潭,不再是早晨浅缓无害的模样。

    下午两点,持续扩张的深潭已经吞噬了大部分河岸,不少溢流几乎和原本的河道一样宽。大家都跑去垃圾掩埋场紧急寻找更多建材,只有本留守,按部就班地用草皮填补缺口。其他人不只拿了木板回来,还有四个磨光的轮胎、一扇四九年产的哈德森黄蜂轿车生锈的车门和一大块波纹钢板。在本的指挥下,他们在原本的水坝两旁做了侧翼,防止河水从两端绕过,而且侧翼顺流向后斜了一个角度,使得水坝更加牢固。

    “河水完全给堵死了,”理查德说,“老兄,你真是天才!”

    本微笑着说:“还好。”

    “我有几根云斯顿烟,”理查德说,“谁想来一口?”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压扁的红白色纸盒,递给他们。埃迪想到香烟会让哮喘恶化,所以拒绝了。斯坦利也拒绝了。威廉拿了一根,本犹豫片刻也拿了一根。理查德拿出一盒火柴,盒子上写着“洛伊丹”。他先帮本点烟,再帮威廉点烟。正要替自己点时,威廉却把火柴吹熄了。

    “谢了,邓布洛,你这个浑小子。”理查德说。

    威廉的微笑中带着歉意,说:“一根火、火柴三、三支烟,会倒、倒霉。”

    “你们这些家伙生下来才叫倒霉咧。”理查德说。他用另一根火柴点了烟,头枕着两只胳膊躺在地上,烟直直对着天空。“云斯顿,香烟就该是这个味道,”他念完这句广告词,微微转头朝埃迪眨了眨眼睛,“对吧,小埃?”

    埃迪发现本看着理查德,眼神既崇敬又有些提防。埃迪认识理查德·托齐尔四年了,还是搞不清楚理查德是怎样一个人。他知道理查德成绩不是A就是B,但也晓得他的操行常常拿C或D。理查德每次拿着糟糕的操行成绩回去,总是让父亲伤透脑筋,母亲掉眼泪。理查德每次都发誓要痛改前非,也真的努力过……一阵子。理查德的问题在于他坐不住,而且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嘴巴。

    这些毛病在荒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荒原不是彼得·潘的梦幻岛,能当野男孩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想到自己是后口袋里塞着哮喘喷剂的野男孩,埃迪就觉得好笑)。荒原很好,但终究得离开。回到现实世界,理查德的胡说八道总让他惹上麻烦。惹到大人就已经够糟了,惹到亨利·鲍尔斯那样的大孩子更是雪上加霜。

    他出现在荒原的那一幕就是最好的例子。本·汉斯科姆还没打招呼,理查德已经跪在他脚跟前,张开双臂,夸张地顶礼膜拜。他每磕一次头,双手就啪地在泥巴河岸上拍一下,并且开始模仿声音。

    理查德会模仿十几种声音。之前某个下雨的午后,他和埃迪在埃迪家车库上面的阁楼看《小露露》漫画。他对埃迪说,他以后要当全世界最伟大的腹语表演者,甚至比埃德加·伯根还了不起,每星期都上《苏利文秀》。埃迪很佩服好友的雄心壮志,但一眼就看出了问题。首先,他模仿的每一个声音都很像理查德·托齐尔。这不表示他的模仿不有趣,他有时确实很好笑。理查德提到插科打诨和放屁时,用的是同一个词,都用“放炮”来形容。而不管是插科打诨还是放屁,他都常常……而且往往不得体。其次,理查德说腹语嘴唇会动。不是偶尔动,比如发p或b的音时,而是常常动,每个音都动。

    最后,理查德说他要说腹语,通常撑不久。他的大多数朋友都太善良(或被理查德那种迷人又累人的魅力吸引),没有告诉他这些小毛病。

    理查德跪在又惊又窘的本·汉斯科姆面前疯狂膜拜,用他称之为“黑鬼吉姆”的声音开始说话。

    “求求您啦,干草堆老大!”理查德大叫,“别压在俺身上啊,干草堆大爷!您要是压在俺身上,俺就变成肉泥啦!求求您啦!求求您!一百五十公斤的大肥肉,奶子和奶子隔了两米远,干草堆闻起来就像豹子的大便!俺会尿裤子的,干草堆大爷啊!俺一定会尿裤子!千万别压在我这个小黑仔身上啊!”

    “别、别理、理他,”威廉说,“理查德就、就是这样,他是疯、疯子。”

    理查德跳起来说:“我听见了,邓布洛。你最好少管闲事,否则我就叫干草堆压死你。”

    “你老、老爸最好、好的种都没、没留、留下来。”威廉说。

    “没错,”理查德说,“但你瞧瞧,我这个种就够好了。你好啊,干草堆?我叫理查德·托齐尔,兴趣是模仿声音。”说完他伸出手,本也愣愣地伸出手,结果理查德突然把手收回去,吓了他一跳。

    理查德玩够了,才乖乖和本握手。

    “我叫本·汉斯科姆,请多指教。”本说。

    “我在学校见过你。”理查德说,他伸手朝泛滥的河水一指,“这玩意儿肯定是你的杰作,这几个蠢蛋连用火焰枪点鞭炮都不会。”

    “那是你,理查德。”埃迪说。

    “哦,所以这是你的主意啰,小埃?天哪,失敬失敬。”说完他又开始跪在埃迪面前发疯。

    “别闹了,起来,你弄得我满身都是泥巴!”埃迪大叫。

    理查德跳起来,又捏了埃迪的脸颊一下,喊说:“可爱、可爱、可爱哟!”

    “住手,我讨厌这样!”

    “从实招来,小埃——水坝谁盖的?”

    “本、本教、教我们、们盖的。”威廉说。

    “干得好。”理查德转身,发现斯坦利·乌里斯手插在口袋里站在他后面,默默地看他耍猴戏。

    “这位是斯坦,斯坦利·乌里斯。”他对本说,“斯坦是犹太人,基督就是他杀的,起码维克多·克里斯是这么告诉我的。从那之后,我就一直跟着斯坦利。我心想他年纪这么大,应该能去帮我们买啤酒。

    对吧,斯坦?”

    “我想你搞错了,那是我爸。”斯坦利用低沉的、令人愉快的声音说。所有人都笑了,连本也笑了,埃迪更是笑到气喘,眼泪直流。

    “放得好!”理查德大喊,双手高举过头大步绕圈,像示意进球有效的美式足球裁判一样。“斯坦放了一个好炮!真是历史性的一刻!万岁!万岁!”

    “嗨。”斯坦利和本打招呼,似乎把理查德当成了空气。

    “哈啰,”本回答,“我们二年级同班,你是那个——”

    “不说话的小孩。”斯坦利把话接完,露出微笑。

    “对。”

    “斯坦就算满嘴是屎,也说不出个屁来,”理查德说,“而他常常满嘴大便,哇哈哈——”

    “闭、闭、闭嘴,理查德。”威廉说。

    “好吧,但我还有一件事要说。虽然我很不想说,不过你们的水坝快完蛋了。峡谷就要被淹了,弟兄们,赶快疏散妇女和儿童吧。”

    说完理查德鞋子没脱、裤管没卷,就跳进河里,开始将草皮扫到离他比较近的水坝侧翼,因为顽强的河水又开始将填充物冲走,形成泥泞的细流。他眼镜一边镜脚用红十字会的胶带缠着,干活时,胶带尾端不停地拍打他的脸颊。威廉和埃迪对视了一眼,微微一笑,耸了耸肩。理查德就是这样。虽然满口屁话……但有他在感觉很棒。

    他们接下来忙活了大约一小时。理查德乖乖听从本的指挥(多了两个人使唤,可以玩得更大了),而且以疯狂的速度执行。任务一完成,他就会回报给本,请他下达新的指令,听完还并拢湿透的鞋跟,向本行英国军人的反手礼。他一边干活,一边用别人的声音和伙伴们聊天。一会儿是德军指挥官,一会儿是英国佬巴特勒、南方参议员(听起来很像卡通里的莱亨鸡,后来演变成他的一个有名的角色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和电影腔新闻播报员。

    工程不是有所进展,而是进展神速。到了快五点的时候,大家坐在岸边休息,理查德之前说的话似乎应验了。他们真的把河水堵死了。车门、铁皮和旧轮胎构成了第二道水坝,被大量石块与泥土支撑着。威廉、本和理查德抽着烟,斯坦利躺在地上。其他人可能以为他在看天空,但埃迪很清楚,斯坦在看河对岸的树,留意有没有晚上可以记进他的鸟类笔记本的鸟。埃迪自己跷着二郎腿,感觉既疲惫又愉快,像喝了几杯似的。那一刻,他觉得这些同伴真是太棒了,是人生梦寐以求的好搭档。他们在一起感觉很对,配合得天衣无缝。他找不出更好的解释,而且好像也不需要解释,因此他决定不管它。

    他扭头看本。本姿势笨拙地拿着抽了一半的烟,不停地吐口水,好像不太喜欢那味道似的。埃迪看他摁熄香烟,用土埋了起来。

    本抬头发现埃迪正在看他,难为情地把头扭开了。

    埃迪瞄了威廉一眼,发现好友脸上浮现出他不想看到的表情。威廉望着河对岸的树林和灌木丛,眼神迷蒙,若有所思。忧愁再度出现在他脸上。埃迪觉得威廉像是遇到了很大的困扰。

    威廉似乎读到了埃迪的心思,转过头看着他。埃迪露出微笑,但威廉没有,而是将烟捻熄,转头看其他伙伴。就连理查德都是一副沉浸在思绪中的神情,这种事简直和月食一样稀奇。

    埃迪知道,威廉如果有大事要讲,总会等到绝对安静时才开口,因为说话对他是件吃力的事。他忽然希望自己有事可说,或理查德又开始玩腹语。他觉得,威廉要是打破沉默,一定会讲出很可怕的事,让一切从此改变。埃迪想都没想,就伸手到后口袋里,将喷剂掏出来握在手中。

    “我、我可以告、告诉你们一件、件事吗?”威廉问。

    四个人都转头看他。理查德,说个笑话吧,埃迪心里想,说个笑话,或是很夸张的话,让他难堪,说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让他闭嘴就好。不管他想说什么,我都不想听。我不想改变任何事情,我不想害怕。

    他心里响起一个阴森沙哑的声音:十分钱我就做。

    那声音突然勾起一个影像:内波特街的房子。前院长满杂草,侧面的花园无人照料,几朵大向日葵垂头丧气。埃迪打了个冷战,想把那声音和影像从脑海中甩出去。

    “当然,威老大,”理查德说,“什么事?”

    威廉张开嘴(埃迪更焦虑了),闭上(埃迪松了一大口气),又张开(埃迪又开始焦虑了)。

    “你、你们要是敢、敢笑,我就再、再也不跟你、你们玩、玩了,”威廉说,“这件事很、很离谱,但我发、发誓它、它千真万、万确,不是我、我编、编造的。”

    “我们不会笑的,”本说完看了其他同伴一眼,“对吧?”

    斯坦利摇摇头,理查德也是。

    埃迪很想说,才怪,威廉,我们会笑掉大牙,说你是大白痴,所以你还是闭嘴吧!但他当然说不出口。讲话的人是威老大啊。他可怜地摇摇头。不会,他不会笑,他从小到大从未像现在这么不想笑过。

    他们坐在本指导他们盖的水坝上方,目光顺着威廉的脸庞滑向不断蔓延的河水和沼泽,又回到威廉脸上,默默听他诉说他打开乔治相簿后发生的事:相片里的乔治转头朝他眨眼,他吓得扔掉相簿,相簿里竟然流出血来。威廉讲了很久,很痛苦,说到最后更是满脸通红,全身是汗。埃迪从来没见他口吃得这么严重过。

    但他还是说完了。他看着他们,神情既倨傲又害怕。埃迪发现本、理查德和斯坦利也是同样的表情。那是严肃的、充满敬畏的恐惧,感觉不到半点怀疑。他忽然有股冲动,想站起来大喊:太扯了吧!

    这么扯的事,连你自己也不信,对吧?就算你信,你不会以为我们也信吧?相片里的人才不会眨眼!

    相簿才不会流血!你疯了,威老大!

    但埃迪不太可能这么做,因为严肃的恐惧也写在他脸上。他虽然看不见,可是感觉得到。

    回来啊,孩子,沙哑的声音轻轻说道,我免费帮你吹,回来呀!

    不要,埃迪呻吟道,拜托你走开,我不要想起那件事。

    回来啊,孩子。

    这时,他看见另外一样东西。理查德脸上没有,起码他不觉得有,但斯坦利和本脸上绝对有。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他知道,因为他脸上也有。

    他们认出来了。

    我免费帮你吹。

    内波特街29号那栋房子就在德里火车站旁边,十分古老破旧,门窗都用木板封住,一部分门廊已经塌陷,前院杂草蔓生,一辆生锈的三轮车翻倒在草丛中,一个轮子斜斜向着天空。

    但门廊左边却有一大块空地,你能看见几扇肮脏的地下室窗户嵌在已经倾圮的砖造地基上。六周前,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就是从其中一扇窗看见一个麻风病人的脸。

    每到周六,如果找不到朋友玩,埃迪常常会去火车站的调车场。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他就是喜欢那里。

    他会骑着脚踏车从威奇汉街拐向西北方向,沿着2号公路骑一公里半左右,抵达2号公路和内波特街拐角处的内波特街教堂小学。这是栋简陋干净的木头建筑,屋顶立着大十字架,前门上方是半米高的烫金经文: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埃迪周六经过时,偶尔会听见教堂里传来琴声和歌声。虽然是福音歌,但弹奏者感觉更像摇滚乐手杰瑞·李·刘易斯,而非一般的教堂琴师。另外,虽然歌词大多和“美丽的锡安”“是否靠羔羊的宝血洗洁净”和“神是知心友”有关,但埃迪仍然觉得没什么宗教味。

    那些人似乎唱得太开心了,反而不太神圣,但他很喜欢,就像他也喜欢杰瑞·李·刘易斯大唱《到处有人扭扭扭》一样。埃迪有时会在对街停一会儿,脚踏车靠在树上,假装研究草地,其实是跟着音乐摇摆。

    假如教堂小学大门紧锁,一片安静,他就会直接骑到调车场。内波特街在这里到了尽头,停车场铺的柏油地面到处是裂缝,缝隙里长满杂草。埃迪会将脚踏车靠在木头篱笆上,看火车经过。周六火车很多,他母亲说之前内波特车站还在的时候,大伙儿可以到这里搭大南方和西缅因线火车,但朝鲜战争爆发后就停驶了。她说:“北上的列车到布朗斯维尔,从那里可以搭火车横穿加拿大直达太平洋。

    南下的列车先到波特兰,再到波士顿,从南方车站可以到全美各地。不过,我想火车和电车一样过气了。人人都有汽车开,谁还搭火车?也许你永远都不会坐火车。”

    不过,长列货车依然会经过德里镇,往南运送做纸浆的木材、纸和马铃薯,往北将制成品运到缅因人口中的“大北部”,例如班戈、米利诺基特、马齐亚、普雷斯克岛和霍尔顿。埃迪特别爱看运送闪闪发亮的福特和雪佛兰轿车的北上货车。我以后也要一辆那样的车,他对自己承诺,像那样或比那更好的车,说不定买辆凯迪拉克!

    铁路共有六条,有如蜘蛛网般向中心聚拢。北面是班戈和大北方线,西面是大南方和西缅因线,南面是波士顿和缅因线,东面是南海岸线。

    两年前,埃迪在南海岸线附近看火车经过时,车上一名喝醉的乘务员抱起一个板条箱朝他扔来,虽然最后落在三米外的煤渣地上,埃迪还是往后躲了。箱子里有东西,活的,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喝醉的乘务员大吼:“小子,最后一趟了!”说完从牛仔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扁平的棕色瓶子,仰头喝了一口,将空瓶扔到煤渣地上摔得粉碎,指着板条箱大喊:“拿回家孝敬老妈吧!跟她说是他妈的南方线往威费尔方向的列车送的!”他边说边踉踉跄跄往前走,火车加速远去,埃迪很担心他会摔下来。

    火车过去后,埃迪走到板条箱旁,小心翼翼地弯下身子。他不敢靠太近。箱子里的东西很滑,又有爪子。要是乘务员说东西是给他的,那他一定不会拿,但那人叫他拿回去给妈妈。而埃迪和本一样,只要听到老妈就会条件反射地顺从。

    他从一座半圆筒形的空库房拿了根绳子,将板条箱绑在脚踏车的置物架上。回到家里,他母亲凑近箱子瞄了一眼,动作比儿子还小心。她尖叫了一声,是出于惊喜,而非恐惧。箱子里是四只大龙虾,每只重达一公斤,虾螯被夹住。他母亲那晚做了龙虾大餐,结果埃迪不肯吃,让她非常不高兴。

    “你以为洛克菲勒家族在巴尔港吃的是什么?”他母亲愤愤地说,“纽约那些名人在二十一餐厅和沙迪餐厅又吃些什么?花生酱加果酱三明治吗?他们吃的是龙虾,埃迪,就是这个!快点,试试看。”

    但埃迪就是不吃,起码他母亲是这么说的。也许她说得没错,但埃迪是不敢吃,而非不肯吃。他不断想起龙虾在箱子里滑动的模样和虾螯碰撞发出的咔咔声。他母亲一直告诉他龙虾有多好吃,说他错过了一顿佳肴,直到他开始喘气,不得不拿出喷剂,母亲才放弃。

    埃迪回到房间读书。他母亲打电话给朋友艾莲娜·丹顿。艾莲娜来了,和母亲一起看过期的《电影剧本》和《银幕秘辛》,边读八卦专栏边笑,大啖冰凉的龙虾沙拉。隔天早上,埃迪起床准备上学,母亲还躺在床上打呼,不时放个长长的屁,声音和短号一样浑厚(理查德一定会说她在放炮)。龙虾色拉被吃得干干净净,碗里只剩几滴蛋黄酱。

    埃迪之后再也没有看到过南海岸线的货车。后来,他遇到德里镇的段长布拉多克先生,害羞地问他是怎么回事。“公司倒了,就这样。”布拉多克先生回答,“你没看报纸吗?全美国都是这副惨样。

    好了,快走开,这里不是小孩子玩的地方。”

    之后,埃迪有时会沿着四号铁道走,也就是南海岸线,在想象中听见火车售票员用可爱的下东腔高声喊出那些充满魔力的站名:卡姆登、罗克兰、巴尔港(读成靶港)、威斯卡西特、巴斯、波特兰、奥甘奎特和伯威克。他会沿着四号铁道往东走,一直走到累了或枕木间的杂草太多让他感伤为止。有一回,他抬头看见海鸥(其实可能是根本不在乎看不看得到海的垃圾场鸥,但埃迪当时没想到)在空中盘旋鸣叫,忍不住哭了一会儿。

    调车场入口从前有一扇大门,被暴风卷走了,之后也没换。埃迪通常进出自由,但要是被布拉多克先生看到,就会被赶出去(所有小孩都一样)。卡车司机偶尔会追人,但不会追很远,因为他们怀疑小孩是来卖东西的。有些小孩确实如此。

    大部分时候,那里都很安静。虽然有哨亭,但里面没有人,玻璃窗都被石头砸破了。调车场自一九五〇年左右便不再雇用全职警卫,白天由布拉多克先生赶小孩,晚上由看守员开着老斯图特贝克轿车出勤四五趟,用架在通风窗上的探照灯巡逻,就这样。

    不过,这里有时会出现游民和流浪汉。调车场只有一样东西让埃迪害怕,就是他们。那些人不刮胡子,皮肤皲裂,双手长满水泡,嘴唇上生着疱疹,搭一段路就下车休息几天,到德里镇晃晃,然后再爬上火车去别的地方。有些人还少了几根手指。他们通常醉醺醺的,见到人就问有没有烟。

    那天,一名流浪汉从内波特街29号那栋房子的门廊底下钻出来,说他只要两毛五就帮埃迪吹喇叭。埃迪后退几步,皮肤像冰一样冷,嘴和毛球一样干。那家伙的鼻子少了半边,露出结痂的红色鼻道。

    “我没有两毛五。”埃迪一边说,一边朝脚踏车倒退。

    “十分钱我就做。”那人朝埃迪走来,哑着嗓子说。他穿着旧法兰绒裤,腿间沾着干掉的黄色呕吐物。他拉下拉链伸手进去,脸上试着挤出微笑,鼻子红得很恐怖。

    “我……我也没有十分钱。”埃迪说完忽然想到:噢,天哪,这人有麻风病!被他碰到会染上病的。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立刻拔腿就跑。他听见那人拖着脚步跟在后面,旧鞋带打在蔓生的杂草上啪啪作响。草地后方,那栋盐盒形的房子里空无一人。

    “回来啊,孩子!我免费帮你吹,回来呀!”

    埃迪跳上脚踏车。他已经开始喘了,觉得喉咙缩得和针孔一样小,胸膛仿佛有千斤重。他踩动踏板正要加速,那家伙一把抓住了置物架。脚踏车晃了一下。埃迪回头一看,发现那人跟在后轮后面(愈来愈近!),咧开嘴唇,露出残缺的、又脏又黑的牙齿,表情可能是绝望,也可能是暴怒。

    尽管胸口像是压着块石头,埃迪还是骑得更快了,心想那家伙满是痂疤的手随时会抓到他的胳膊,把他拉下蓝令脚踏车,甩进水沟里,谁晓得接下来会怎样?埃迪一直骑到过了教堂小学和2号公路路口才敢回头。那个流浪汉已经不见了。

    埃迪将这件事藏在心里,过了将近一周才跟一起在车库楼上看漫画的理查德·托齐尔和威廉·邓布洛说了。

    “你白痴啊,他得的才不是麻风病,”理查德说,“是梅毒。”

    埃迪看了看威廉,想知道理查德是不是在唬他。他从来没听说过叫“霉毒”的病,感觉像是理查德瞎掰的。

    “威廉,真的有霉毒这种东西吗?”

    威廉认真地点点头说:“只不过不、不是霉毒,而是梅、梅毒,一种由梅、梅毒螺旋体引、引起的疾病。”

    “那是什么?”

    “就是干炮会得的病。”理查德说,“你知道干炮是什么吧,小埃?”

    “当然知道。”埃迪说。他希望自己没脸红。他知道男生长大以后,阴茎变硬会跑出东西来。有一天在学校,“鼻涕虫”文森特·塔里恩多又给他上了一课。根据鼻涕虫的说法,干炮就是男生用鸡鸡摩擦女生的肚子,变硬后(是鸡鸡,不是肚子)继续摩擦,直到“感觉来了”为止。埃迪问什么是感觉来了,文森特只是神秘地摇摇头,说那种感觉没办法形容,但来了就会知道。他说你可以自己练习,躺在浴缸里用肥皂摩擦鸡鸡(埃迪试过了,但只发现弄个几下就会想小便)。鼻涕虫继续说,总之“感觉来了”之后,阴茎里就会流出东西。他说大部分小孩都说那叫“来了”,但他哥哥告诉他正式名称是“射了”。“感觉来了”的时候,必须赶快抓着鸡鸡,在东西出来之前射进女生的肚脐。那东西会进到女生肚子里,变成小孩。

    女生喜欢那样吗?埃迪问鼻涕虫。他自己觉得有点恐怖。

    我猜她们一定喜欢,鼻涕虫回答,但表情也很困惑。

    “听好了,小埃,”理查德说,“免得等一下你又来问。有些女人有这种病,有些男人也有,但主要是女人,男人可能从女人身上感染到这种病——”

    “也可能从、从男人身、身上感染到,如果是、是同志的话。”威廉补充道。

    “没错,重点是跟得了梅毒的人干炮就会染病。”

    “得了梅毒会怎样?”埃迪问。

    “身体烂掉。”理查德只答了这么一句。

    埃迪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我知道很糟,但事实就是如此。”理查德说,“鼻子最先烂。有些梅毒患者的鼻子直接掉下来了。再来是鸡鸡。”

    “拜、拜托,”威廉说,“我、我才刚、刚吃饱。”

    “嘿,老兄,我在讲解科学。”理查德说。

    “所以,麻风病和梅毒有什么差别?”埃迪问。

    “干炮不会得麻风病。”理查德冒出这么一句,随即哈哈大笑,让威廉和埃迪一头雾水。

    经历过那天的事之后,内波特街29号的房子在埃迪的想象中就增添了某种光彩。只要见到那长满杂草的院子、坍塌的门廊和封住窗户的木板,他就会感到一种病态的迷恋。六周前,他将脚踏车停在铺着碎石的马路边缘(人行道在四栋房子前就没了),穿过草坪走向门廊。

    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嘴巴又开始发干。他听威廉说起恐怖相片的故事,知道他接近那栋房子时的感觉就和威廉走进乔治房间时一样。他感觉自己不受控制,被人推着往前。

    他的双脚似乎没有移动,是那栋令人不安的寂静的房子在朝他走来。

    他隐约听见调车场的柴油引擎启动的声音,还有联轴器耦合时的液态金属碰撞声。他们正在将车厢导入旁轨,和其他车厢联结成列车。

    埃迪一只手抓着喷剂,奇怪的是气喘并未出现,不像他逃离烂鼻子流浪汉那天。他只感觉自己静静站着,屋子仿佛沿着隐形轨道悄悄朝他移过来。

    埃迪看了看门廊底下,没有人。其实没什么。现在是春天,流浪汉最常出现在九月底到十一月初之间。那六周左右的时间,只要仪容过得去,就能在外围的农场找到一日的差事。他们可以收马铃薯、摘苹果、筑防雪墙、在十二月来临前修补谷仓和棚屋的屋顶,以便过冬。

    门廊下没有流浪汉,但许多迹象显示他们曾到此一游。空啤酒罐、空啤酒瓶和空酒瓶。一条沾满尘土的毯子像死狗般躺在砖地上。几张皱巴巴的报纸、一只旧鞋、垃圾味和厚厚一层枯叶。

    埃迪并不想那样做,却不由自主钻到门廊下。他感觉心脏好像冲进脑袋里了,他眼前出现许多白色光点。

    底下味道更糟,弥漫着酒味、汗臭和深棕色落叶腐烂的味道。那些叶子踩在他脚下并未发出碎裂声,只是如旧报纸般轻轻叹息。

    我是游民,埃迪胡思乱想,是白搭火车的流浪汉。这就是我。我没钱没家,只有一瓶酒、一美元和一个睡觉的地方。我这星期摘苹果,下星期收马铃薯,等霜冻像银行金库里的钞票一样铺满大地,我就会跳上飘着甜菜味的大南方和西缅因线火车,坐在角落里用干草盖住自己,喝点小酒,嚼点烟草,最后会到达波特兰或比恩镇。假如没被该死的火车安保人员逮到,我就跳上“巴马之星”朝南走,下车之后去采柠檬、酸橙或橘子。要是被抓了,我就帮游客修桥铺路。拜托,这种事我又不是没干过,是吧?我只是个孤独的老游民,没钱没家,但我有一样东西,一种不断吞噬我的病,让我皮裂齿落。你知道吗?我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败坏,就像苹果变软一样。我能感觉那正在发生,从里向外吞噬我,不停吞吃、吞吃。

    埃迪用拇指和食指拈起发硬的毯子,将它扔到一边,那毛茸茸的触感让他忍不住皱起眉头。刚才毯子正好遮住一扇低矮的地下室窗户,一块玻璃破了,另一块沾满灰尘,模糊不清。埃迪身体前倾,像被催眠似的凑到窗边,凑近漆黑的地下室,呼吸着充满酒臭和干腐味的凝滞的空气,继续朝黑暗前进。要不是哮喘及时发作,他一定会被那个麻风病人逮到。哮喘沉沉地压迫着他的肺,不痛,但令人害怕。他的喉咙立刻开始发出熟悉又讨厌的嘶嘶声。

    哮喘让他往后退。就在这时,那张脸出现了。它出现得太突然,太吓人(却又完全在他意料之中),就算哮喘没发作,埃迪也喊不出来。它眼睛肿大,嘴巴呀一声张开。这不是鼻子缺一边的流浪汉,但有几分相似。恐怖的相似。然而……这东西不可能是人。人不可能被吞噬了那么多还活着。

    那东西额头的皮肤裂了,白骨包在一层黄色黏液里,有如穿透污浊镜面的探照灯灯光。鼻子只剩鼻梁骨,下面两条红通通的鼻管。一只蓝眼笑眯眯的,另一个眼窝里是一团棕黑色有如海绵的东西。

    这个麻风病人的下唇肿得和肝脏一样,没有上唇,牙齿露在外面,像在冷笑。

    它从窗户的破洞里伸出一只手,另一只手落在脏玻璃左边,将玻璃砸得粉碎。两只手张牙舞爪,皮肤上长满烂疮,还有虫子忙碌地爬上爬下。

    埃迪边哭边喘,弓起身子往后退。他几乎无法呼吸,心脏在胸腔里宛如失控的引擎般疯狂运转。

    麻风病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似乎是一件银色西装。它披头散发,许多小东西在它的棕发里钻进钻出。

    “想不想找人帮你吹喇叭啊,埃迪?”那怪物用沙哑的声音说,咧开不像嘴的嘴对着他笑,接着轻快地唱起了歌:“鲍比十分吹一次,随时都能来一下,多给五分再一发。”唱完它眨了眨眼说,“鲍比就是我,埃迪。我叫鲍伯·格雷。现在自我介绍完了……”他一只手搭上埃迪的右肩,埃迪发出虚弱的叫声。

    “别怕。”那怪物说。埃迪害怕地看着它往窗外爬,感觉像在做噩梦。怪物裂开的额头里的颅骨撞断了木头窗格,双手抓住布满落叶的地面,银西装(还是戏服?管他的)的肩部开始往外挤,晶亮的蓝眼一直盯着埃迪。

    “我来了,埃迪,别害怕,”它哑着嗓子说,“你会喜欢下来和我们一起的,下面有你的朋友。”

    怪物的手再度伸了过来。埃迪在心里尖叫,简直快疯了,但脑袋忽然冷静地想到一件事。要是那东西碰到他的皮肤,他也会开始腐烂。这个想法破解了他的瘫痪状态。他手和膝盖并用,飞快地后退,接着转身朝门廊另一头冲去。阳光穿过门廊地板的缝隙,形成一道道细长的光束,里面满是飞舞的灰尘,让他的脸时隐时现。他的脑袋不停地撞破沾满灰尘的蜘蛛网,蛛丝沾了满头。他回头看,发现麻风病人已经从下面钻出半个身子。

    “跑也没用的,埃迪。”它喊道。

    埃迪冲到门廊另一头,一道格子围栏挡在面前。阳光照进来,在埃迪的脸颊和额头形成菱形的光影。他低下头,毫不迟疑地朝围栏撞去,将它整个撞裂,生锈的铁钉脱出木柱噼啪作响。外头是蔷薇树丛,埃迪一边往外挤,一边挣扎着站起来,丝毫没有察觉蔷薇的刺在他手臂、脸颊和脖子上划出一道道浅浅的伤口。

    他转身弯着腿往后退,从口袋里拿出喷剂摁了一下。刚才的事肯定没有发生过,对吧?他只是想起了那个流浪汉,然后他的脑袋就……呃,就(演了一出戏)

    给他看了一场电影,恐怖电影,就像毕朱、宝石或阿拉丁电影院周六下午偶尔会放映的科学怪人或狼人电影。绝对是这样。他只是自己吓自己!真是混账!

    他的想象竟然如此生动,他颤抖着笑了。这时,那双烂手突然从门廊下伸出来,在蔷薇树丛里疯狂扫荡,乱扯乱拔,留下滴滴血珠。

    埃迪厉声尖叫。

    麻风病人就要爬出来了。埃迪看见它穿着小丑服,胸前有橘色大纽扣。它看见了埃迪,咧开嘴笑了。上唇消失不见的嘴大开着,舌头伸了出来。埃迪再次尖叫,但调车场的柴油引擎太吵,没有人听见男孩喘不过气来的呼喊。麻风病人的舌头有近一米长,不仅垂在嘴巴外面,还像卷哨一样伸展开来。

    舌头上爬满了虫子,箭头状的舌尖在地上拖行,留下又黄又稠的泡沫。

    埃迪刚才经过时,蔷薇树丛还长着春天的绿芽,这会儿却焦黑蜷曲。

    “吹喇叭。”怪物轻声说道,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埃迪朝脚踏车冲去,和上回一样死命飞奔,只是这回更像梦魇,无论怎么努力加速,感觉仍旧慢得可怜……在噩梦中,难道不是总会听见什么,感觉到某个东西,某个“它”在逼近?不是总会闻到它的恶臭,就像埃迪现在闻到的一样?

    埃迪忽然异想天开:也许这真的是一场噩梦。也许他会在床上醒来,发现自己满身是汗,不停地颤抖,甚至在哭……但活着。安然无恙。他将这个念头抛开。这么想只会害死你,安慰你但让你丧命。

    他没有立刻跳上车,而是抓着握把低头往前跑。他觉得自己快溺死了。只不过不是在水中,而是在自己的胸腔里。

    “吹喇叭,”那怪物低声说道,“随时欢迎,埃迪,记得带朋友来。”

    埃迪感觉怪物腐烂的手指碰到了他的脖子,但或许只是刚才在门廊底下沾到的蜘蛛丝从他发梢垂下来拂过颤抖的肌肤。埃迪跳上脚踏车猛踩踏板,不吸喷剂也不回头,毫不理会紧得要命的喉咙,直到快到家了才敢回头,不过当然什么都没看见。到了家门口,两个小孩正要去公园玩球。

    那天夜里,埃迪像根火钳似的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一只手紧紧握着喷剂,两眼看着房里的暗影,耳中听见怪物低声说:跑也没用的,埃迪。

    威廉·邓布洛说完之后,理查德是第一个有反应的。“哇!”他敬佩地说。

    “理、理查德,你还、还有烟、烟吗?”

    烟是理查德从父亲书桌抽屉里偷来的。他将最后一根给了威廉,还帮他点着了。

    “你不是在做梦对吧,威廉?”斯坦利忽然问。

    威廉摇摇头:“不、不是做、做梦。”

    “真的。”埃迪低声说。

    威廉紧紧盯住他说:“你、你说什、什么?”

    “我说真的,”埃迪看着他说,眼神近乎愤慨,“事情是真的,千真万确。”接着,他来不及阻止自己(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会开口),已经开始说起麻风病怪物爬出内波特街29号房子地下室的事。

    他说到一半哮喘来了,用了一次喷剂,说完他号啕大哭,纤瘦的身躯不停地发抖。

    大家都有些不自在地看着他。斯坦利伸手摸摸他的背,威廉给他一个笨拙的拥抱,其他孩子则是尴尬地撇过头去。

    “没、没关系,埃、埃迪,没、没事了。”

    “我也看到了。”本·汉斯科姆忽然说。声音很平,很刺耳,充满恐惧。

    埃迪抬起头来,脸上依然爬满泪水,瞪着红肿的双眼,说:“你说什么?”

    “我也看见小丑了,”本说,“只是和你形容的不一样。至少我看到的不是那样。它一点也不黏湿,而是很……很干。”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放在自己象腿上的苍白双手,“我觉得它是木乃伊。”

    “你是说电影里的木乃伊?”埃迪问。

    “有点像,又不太像。”本缓缓说道,“电影里的木乃伊感觉很假,虽然非常可怕,但看得出来是人扮的,你知道,例如绷带太整齐之类的。但那个人……我想他看起来就像真的木乃伊,就是在金字塔底下找到的那种,只是穿的衣服不一样。”

    “什、什么衣、衣服?”

    本看着埃迪:“银色小丑服,胸前有橘色大纽扣。”

    埃迪张大了嘴巴。过了一会儿,他闭上嘴巴说:“你要是在开玩笑,最好明说。我现在……现在还会梦到门廊下的那个人。”

    “我没开玩笑。”本说完开始交代来龙去脉。他讲得很长,从他志愿帮道格拉斯太太数书、放书说起,一直讲到他夜里做的噩梦。他说得很慢,没有看其他人,仿佛深感羞愧似的,直到讲完了才抬起头来。

    过了半晌,理查德说:“你一定是在做梦。”他看见本身体一缩,急忙补上一句:“我不是想找碴,大本,但你也晓得气球不可能,呃,逆着强风飘——”

    “相片里的人也不可能眨眼哪。”本说。

    理查德看看本又看看威廉,一脸困惑。说本做白日梦还无所谓,说威廉在做梦则非同小可。威廉是老大,是他们敬重的人。没有人公开说过,但也没必要说。威廉是点子王,总是能在他们无聊的时候想出事情做,记起别人都忘了的游戏。说来奇怪,但他们都觉得威廉像个令人放心的大人。或许是他负责的态度,只要得扛责任,他一定当仁不让。老实说,理查德相信威廉的遭遇,虽然离谱,但他就是相信。或许他只是不想相信本……或埃迪说的事。

    “你没遇到过这种事吗?”埃迪问理查德。

    理查德迟疑了片刻,开口想说点什么,摇摇头又沉默了片刻,才说道:“我最近看到的最吓人的东西就是马克·普伦德里斯特在麦卡伦公园尿尿,我从来没见过那么丑的鸟。”

    本说:“那你呢,斯坦?”

    “我没有。”斯坦利匆匆回答,随即移开视线。他小小的脸庞毫无血色,双唇抿得发白。

    “是、是不是有、有什么、么事,斯、斯坦?”威廉问。

    “没有,我都说没有了!”斯坦利站起来,手插在口袋里走向岸边,望着河水越过第一道水坝,在第二道水坝前不断涨高。

    “快点说,斯坦利!”理查德尖着嗓子说。这是另一个模仿:唠叨老太婆。只要用唠叨老太婆的声音说话,他就会脚步蹒跚地兜圈子,一只手握拳抵在腰上,嘴里不停地嘀咕。不过他再怎么模仿,听起来还是像理查德·托齐尔。

    “斯坦利,快点从实招来,告诉老太婆我那个坏——小丑的事,我就赏你一块巧克力饼干。只要告诉——”

    “闭嘴!”斯坦利忽然大吼一声扑向理查德,吓得他倒退了两步,“我叫你闭嘴!”

    “遵命,老大。”理查德说完坐下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斯坦利。斯坦利的脸红得发亮,但感觉像是恐惧,而非暴怒。

    “没关系,”埃迪轻声说,“算了,斯坦。”

    “不是小丑。”斯坦利说。他的目光逐一扫过其他人,似乎内心非常挣扎。

    “你、你没看出、出来,”威廉说,声音也很轻,“但我、我们看出来了。”

    “它不是小丑,是——”

    就在这时,内尔先生喝了威士忌的粗粝洪亮的嗓音传了过来,打断了斯坦利的话,把他们吓得像是中弹一样跳了起来。“老天爷啊!你们这群狗屁小王八蛋,瞧你们把这里搞成什么样了?天哪!”

    第八章 乔治的房间和内波特街的房子

    电台大声放着麦当娜的《宛如处女》。理查德·托齐尔关掉收音机(那个电台自称是“班戈调幅摇滚之王”,发疯似的反复播放),将阿维斯租车公司在班戈机场租给他的福特野马停到路旁,熄火下车。他听得见自己的呼吸声。刚才的路标让他背部猛然起了鸡皮疙瘩。

    他走到车前,一手按着引擎盖,听着引擎渐渐停止转动,冷却下来。引擎发出一声欢愉的尖叫,随即悄然无声。附近有蟋蟀,唧唧声是唯一的背景音乐。

    他方才看见路标,从路标旁呼啸而过。忽然间,他就回到德里了。离开二十五年,“贱嘴”理查德·托齐尔终于回家了,终于——

    他眼睛突然一阵灼痛,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发出窒息般的轻微尖叫,急忙伸手遮住脸。他上回感到类似的痛苦已经是大学时的事了。那回隐形眼镜卡到睫毛,但只有一只眼睛,这回剧痛的却是双眼。

    他的手才伸到一半,痛苦就消失了。

    理查德缓缓放下手,望向7号公路的前方。他不晓得为什么就是不想从交流道直接进德里镇,因此在埃特纳·黑文就下了高速公路。当年他和家人离开这个诡异的小城前往中西部时,交流道还没修好。没错,走交流道比较快,却是错误的做法。

    于是他沿着9号公路往前开,经过黑文村里沉睡的房舍,然后拐上7号公路。车子往前奔驰,天色也愈来愈亮。

    接着,他看到了路标。缅因州六百多个市界路标都是这个样子,但只有这一个让他心头纠结。

    佩诺布斯克郡

    德里镇

    缅因州

    过了路标后是连续三个立牌,分别是麋鹿旅馆、扶轮社和写着德里狮为联合基金而吼的标志牌,之后笔直的马路两旁又是空空荡荡,只有成排的松树和云杉。清晨缓缓降临,树木沉浸在寂静的光线中,和密室凝滞的空气中悬浮着的青灰烟雾一样梦幻。

    德里,理查德心想,德里。神哪,帮助我。德里。天杀的。

    他在7号公路上开了八公里。假如这些年时间和飓风没有破坏什么,那么此处就是鲁林农场。他家的鸡蛋和大部分蔬菜都是母亲来这里买的。再走三公里,7号公路就会变成威奇汉路,之后当然接到威奇汉街,没完没了。从鲁林农场到镇上这段路,他会先经过鲍尔斯家,然后是汉伦家。从汉伦家再开大约一公里半,就能瞥见坎都斯齐格河的波光和一块杂草丛生的野地。德里人不晓得出于什么原因,把那块青草蔓生的低地叫作“荒原”。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面对,理查德心想,我是说,让我们说实话吧,我真的不知道能不能面对。

    前晚的经历宛如一场梦。只要他继续旅行,继续前进,累积里程,梦就会延续下去。但他现在停住了(应该说那个路标让他停住了),于是他从梦里醒来,发现一个事实:之前的梦是真的,现在的德里也是真的。

    他似乎就是没法停止回忆。他想自己最后一定会被回忆逼疯。他咬着下唇,双手交握,仿佛这样就能不让自己爆开。他感觉自己就要爆炸了,很快。他心里有一丝疯狂的期待,但主要还是担心接下来几天会如何。他——

    他的思绪再度被打断。

    一头鹿走到公路上。理查德可以听见鹿蹄有如弹簧轻轻踏在柏油路面上的声响。

    他忘了呼吸,过了几秒才缓缓恢复。他愣愣地望着那头鹿,心想自己从来不曾在罗迪欧大道上看到这个。没错,他得回故乡才看得到。

    那是一头母鹿(他脑海中响起快乐的歌声:“哆,就是那一头母鹿。”)。它从右边的林子出来,停在7号公路中央,前脚踩着一边白线,后脚踩着另一边,乌黑的眼睛温和地看着理查德·托齐尔。他发现那双眼睛里有的是好奇,而非恐惧。

    他赞叹地望着母鹿,心想这是预兆或神明显灵之类的。这时,他脑海中忽然浮现一段跟内尔先生有关的往事。那天大伙儿正沉浸在威廉、本和埃迪的故事里,结果被内尔先生吓了一大跳,差点魂飞魄散。

    理查德望着母鹿,发现自己深吸一口气,开始模仿……不过却是爱尔兰警察的声音。他已经二十五年没用这个角色了。自从那天发生了那么难忘的事情后,他便将这个角色纳入了表演项目。那个声音有如滚动的巨大的保龄球划破了清晨的寂静。理查德没想到会这么大声。

    “老天爷啊!小鹿儿,像你这么可爱的姑娘跑到野外来做什么?天哪!你最好趁我告诉你老爸之前快点回家!”

    回声还没消退,被惊起的松鸦还来不及责备理查德,那头母鹿已经像举白旗似的朝他挥了挥尾巴,消失在马路左边烟雾般的枞树林中,留下一小堆冒着热气的粪丸,让理查德·托齐尔知道,他虽然已经三十七岁了,依然能不时放个好炮。

    理查德笑了。起初只是浅笑,后来察觉自己的滑稽——站在离家五千四百公里的缅因州晨曦中,用爱尔兰警察的怪腔怪调对着一头母鹿大叫——便开始呵呵地笑,接着哈哈大笑,最后像咆哮一样,扶着车子笑得泪流满面,甚至担心自己是不是尿裤子了。他试着克制自己,但只要看到那一小堆粪便,就又开始狂笑。

    等喘完、笑完了,理查德回到驾驶座发动引擎。一辆欧林戈化学肥料车鼾鸣而过,带起一阵风。

    肥料车经过后,理查德将车子开出路肩,继续朝德里进发。他感觉好一些了,控制得了自己……但也可能只是因为他又开始移动了,累积里程,再度进入梦中。

    他又想起了内尔先生。内尔先生和盖水坝那一天。内尔先生问他们是谁想到这个馊主意的。他记得他们五人不安地面面相觑,最后本向前一步,双颊苍白,目光低垂,整张脸都在颤抖,努力不让自己胡言乱语。理查德想,那可怜虫可能以为自己让威奇汉街下水道淹水了,会在肖申克监狱蹲个五到十年吧。但他终究还是挺身而出了。而他这么做,逼得他们几个也不得不站出来,互相支持,否则就是坏小孩,是懦夫,电视剧里的英雄绝不会这么干。就是这一点让他们团结起来,祸福与共,而且显然一团结就团结了二十七年。事情有时候就像骨牌,一个推着一个,将他们推到了现在。

    理查德想,事情是从什么时候变得无法转圜的?是他和斯坦利出现,一起帮忙搭建水坝的时候?还是威廉跟他们说他弟弟在学校拍的相片会转头和眨眼的时候?可能吧……但对理查德·托齐尔来说,第一张骨牌其实是本·汉斯科姆往前一步说:“是我教他们怎么盖水坝的,是我的错。”

    内尔先生紧抿双唇看着本,双手插在吱吱响的黑皮带上,目光扫过水坝后方的水潭,又回头看了看本,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他是个魁梧的爱尔兰佬,早白的头发整齐地往后梳成波浪状,收在蓝色尖顶帽下。他的眼睛是亮蓝色的,鼻子红通通的,双颊有几处微血管爆裂。他的身高不过中等,但对站在他面前的五个孩子来说,他看起来起码有两米高。

    内尔先生正想开口说话,威廉·邓布洛已经站到本身旁。

    “是、是我出、出的主、主意。”他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内尔先生木然地看着威廉说得上气不接下气,阳光照在他的警徽上发出权威的光芒。威廉勉强挤出他要说的话:错不在本,他只是碰巧经过,告诉他们该怎么做得更好,因为他们做得很糟。

    “我也是。”埃迪忽然迸出一句,也站到本身旁。

    “什么叫我也是?”内尔先生问,“这是你的名字还是地址,小子?”

    埃迪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我是说,”他回答,“本还没来的时候,我和威廉就在这儿了。”

    理查德走到本身旁,心里忽然想:模仿声音或许能逗乐内尔先生,让他想到一些开心事。但他又想了想(“又想了想”这种事对理查德来说,简直是百年难得一见),那么做或许只会雪上加霜。内尔先生此刻的心情看起来不太像理查德有时称之为“呵呵”的状态。事实上,呵呵笑应该是他现在最不可能做的事。因此,理查德只低声说了一句:“我也是。”说完就闭上了嘴巴。

    “还有我。”斯坦利也站到威廉身旁。

    五个孩子在内尔先生面前站成一排。本从左到右看了大家一眼,被伙伴们的支持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理查德觉得干草堆就要哭了。

    “老天。”内尔先生又说了一次。虽然他语气充满嫌恶,脸上却忽然出现了类似微笑的表情。“俺没见过这么可怜的一群小鬼。要是你们家人知道你们窝在这里,我看晚上肯定有人屁股要红了,应该是这样没错。”

    理查德忍不住了。他张开嘴巴(像极了姜饼人)和往常一样开始噼里啪啦。

    “老家那儿怎么样啊,内尔先生?”他开炮了,“唉,看了真是眼睛疼,老天做证,您真可爱,让家族添光彩——”

    内尔先生冷冷地说:“小家伙,你再讲下去,我就让你的屁股添光彩。”

    威廉转头呵斥理查德:“理、理查德,拜、拜托你闭、闭嘴!”

    “说得好,威廉·邓布洛先生,”内尔先生说,“我猜扎克应该不知道你跑来荒原玩泥巴,对吧?”

    威廉垂下眼睛摇摇头,脸颊上开了两朵红玫瑰。

    内尔先生看着本说:“我忘记你叫什么名字了,孩子。”

    “我叫本·汉斯科姆。”本低声说。

    内尔先生点点头,又转头看了看水坝:“这是你出的主意?”

    “盖的方法吗?对。”本的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

    “啧,你还真是会盖东西,大块头,但你对荒原这里或德里的排水系统一无所知,对吧?”

    本摇摇头。

    内尔先生和气地告诉他:“这里的排水系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处理固体排遗,说得粗俗一点就是大便,另一部分处理污水,就是马桶、水槽、淋浴或洗衣机排出的水,水沟的水也是流到这部分。

    “你们这样做没破坏固体排遗系统,谢天谢地。那玩意儿在比较下游的地方排进坎都斯齐格河。多亏你们干的事,我看下游八百米的地方现在肯定有一堆大便在晒太阳,但至少不用担心粪便会淹到某户人家的天花板。

    “至于污水嘛……污水就没有泵了,全都往下流到工程师口中的重力排水道里头。我猜你应该知道重力排水道的出口在哪里,对吧,大块头?”

    “那里。”本指着水坝后方那块已经大部分沉入水里的区域说。他说的时候完全没有抬头,大颗的泪珠缓缓从他双颊滑落。内尔先生假装没看到。

    “没错,小朋友。所有重力排水道的水都排进荒原上半部分的溪流里。事实上,这里有许多小溪的水都是污水。下水道在灌木丛里埋得很深,看都看不见。粪便一个系统,其余的废水另一个系统。

    感谢神,人真是聪明。你有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整天都泡在德里镇居民的小便和污水里?”

    埃迪忽然开始喘气,不得不拿出喷剂。

    “你们这样做,等于把水灌回镇子八个大贮水池的其中六个。威奇汉街、杰克逊街、堪萨斯街和这三条街之间的四五条小街都牵连在内。”内尔先生冷冷地看了威廉·邓布洛一眼说,“其中一个贮水池就连着你家,邓布洛先生。这下好了,水槽的水排不掉,洗衣机不能用,水管里的水灌进地窖—

    —”

    本发出一声干哑的啜泣。其他小孩看了他一眼,又撇过头去。内尔先生伸出大手按着本的肩膀。

    他的手又硬又粗,却很温柔。

    “好了,好了,别难过,大块头。也许没那么糟,起码现在还没有。我可能说得稍微夸张了一点,让你们知道问题很严重。他们要俺来这里瞧瞧,是不是树倒了挡住了河水。这种事偶尔会发生。我们没必要让我和你们之外的人知道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咱们最近有比积点水更重要的事情要烦心。我会回报说我找到了挡住河水的东西,几个小孩帮我把它移走了。我不会提到你们的名字,也不会说你们在荒原盖水坝。”

    他看了看那五个孩子。本用手帕拼命擦眼泪,威廉一脸沉思望着水坝,埃迪手里握着喷剂,斯坦利站在理查德身旁,一只手抓着理查德的胳膊,要是理查德敢说除了“谢谢”之外的话,就立刻捏他一把。

    “你们这些小鬼最好别来这种肮脏地方玩,”内尔先生接着说,“这里可能有六十种疾病在滋生。”他把“滋生”念成了“此生”。“垃圾,河里都是小便和污水,再加上馊水、虫子、荆棘和流沙……

    你们最好别在这种肮脏地方胡混。镇上有四个干净的公园,可以整天在那儿打球,你们却跑来这儿,老天爷!”

    “我、我们喜、喜欢这、这里,”威廉忽然反驳,“在、在这、这里没、没有人会、会给我、我们难、难、难堪。”

    “他说什么?”内尔先生问埃迪。

    “他说在这里没有人会给我们难堪。”埃迪说。他声音很小,带着哨音,但很坚决。“他说得没错。我们这种小孩去公园跟别人说想打棒球,他们只会说好啊,你们想当二垒垒包还是三垒?”

    理查德笑了:“埃迪放了好炮!真是……干得好!”

    内尔先生转头瞪着他。

    理查德耸耸肩:“对不起,但他说得没错,威廉也是,我们喜欢这里。”

    理查德以为内尔先生又会生气,没想到这位白发警察让他(让所有小孩)大吃一惊,他竟然笑了。

    “也对,”他说,“我小时候也很喜欢这里,我不会禁止你们来,但记得我刚才告诉你们的。”他伸出手指指着他们,五个孩子都认真地看着他,“如果你们要来,就像现在这样成群结伴过来,听懂了没有?”

    孩子们点点头。

    “这表示你们必须时时在一起,不准玩一个个分开的游戏,比如捉迷藏。你们都知道最近出了什么事。不过,我还是不会禁止你们过来,反正你们都已经来了。但为了你们自己好,不管在这里或到哪里都要结伴。”他看着威廉,“你觉得我说得不对吗,邓布洛先生?”

    “没、没有,”威廉说,“我、我们会、会待、待在一起。”

    “很好,”内尔先生说,“我们握手为定。”

    威廉和内尔先生握了手。

    理查德甩掉斯坦利的手,向前几步用爱尔兰腔说:

    “天哪,内尔先生,您真是人中翘楚,真的是!好人一个!大好人一个!”他伸手握住那位爱尔兰警察的大手用力摇晃,满脸堆笑。这孩子为了讨好内尔先生,把自己搞得像恐怖版的罗斯福总统。

    “谢了,小子,”内尔先生将手抽回来,“我看你最好再练练,你现在这样比谐星格劳乔·马克斯还不像爱尔兰人。”

    其他孩子都笑了,多半是松了一口气。斯坦利虽然在笑,还是恨恨地瞪了理查德一眼:理查德,拜托你成熟点!

    内尔先生和他们逐一握手,最后一个是本。

    “你只是判断力差了点,大块头,没什么好惭愧的。至于那玩意儿……你是从书里学来的吗?”

    本摇摇头。

    “自己想出来的?”

    “嗯。”

    “乖乖,不得了!我敢说你以后一定很了不起,只是荒原不适合你发挥。”内尔先生若有所思地环顾四周,“这里没什么了不起的事可做,只是个烂地方。”他叹了口气,“把水坝拆了吧,孩子们,现在就拆。我想,我就坐在这片树荫下歇一会儿,撒泡尿,看你们动手。”说完他嘲讽地看着理查德,仿佛等他再次耍宝似的。

    但理查德只客气地答了一声“是”,就没再开口了。内尔先生心满意足地点点头,五个孩子开始动工。他们再次听从本的指挥,只不过这回是听他教他们如何用最快的方法拆掉刚才盖好的东西。内尔先生从上衣里面掏出一个棕色瓶子,灌下一大口,咳嗽几声,喷出一声有如爆炸的叹息,用潮湿、慈爱的双眼望着孩子们干活。

    “警察先生,敢问您瓶子里装的是什么?”理查德站在及膝的水里问道。

    “理查德,你就不能闭上嘴巴吗?”埃迪嘘了他一声。

    “你说这个?”内尔先生有些惊讶地望着理查德,接着又看了看瓶子。瓶上没有标签。“这是神喝的咳嗽糖浆,孩子。好了,干活吧,让咱们瞧瞧你弯腰是不是和耍嘴皮子一样快。”

    后来,威廉和理查德走在威奇汉街上。威廉推着银仔,刚才那一番折腾(盖好水坝又把它拆了)

    把他的力气都用完了,没办法让银仔跑快。两个孩子身上都脏兮兮的,精疲力竭。

    分道扬镳前,斯坦利问他们想不想到他家玩大富翁或印度双骰游戏,可惜没人感兴趣。已经不早了。本疲惫沮丧地说他想回家,看有没有人捡到图书馆的书还给他。他还抱着一丝希望,因为德里图书馆规定借书卡上必须写下借阅人的姓名和地址。埃迪说他要回家看《摇滚秀》,因为尼尔·萨达卡

    今天会现身,他想看尼尔是不是黑人。斯坦利叫埃迪别傻了,尼尔·萨达卡是白人,光听他说话就晓得了。埃迪说用听的不准,像他去年就以为查克·贝瑞是白人,结果看《舞台秀》才发现他是黑人。

    “我母亲依旧认为他是白人,所以还好,”埃迪说,“要是她发现他是黑人,可能就不会再让我听他的歌了。”

    斯坦利愿意拿出四本漫画书,赌尼尔·萨达卡是白人。打完赌,两人便去埃迪家一瞧究竟了。

    于是,威廉和理查德走在街上,朝威廉家前进,两人都不太开口。理查德发现自己一直在想威廉说的事,就是相片里的人会转头眨眼。虽然很累,他还是想到一个点子。很疯狂的点子……但很吸引人。

    “我说威廉啊,”他说,“我们先停一下,休息会儿,我累死了。”

    “门、门都没、没有。”威廉这么说,还是停下脚步,将银仔小心翼翼放在神学院青翠的草坪边。

    神学院是红色维多利亚式建筑,外墙攀满了植物,两个孩子在前面的宽石台阶上坐了下来。

    “今、今天真、真够受的、的了。”威廉闷闷地说。他眼睛底下有几块青紫,脸色苍白疲倦。“到、到我家的、的时候,你最、最好打、打电话回、回家,免得你、你家人着急。”

    “嗯,那是一定的。听着,威廉——”

    理查德迟疑片刻,想起本说的木乃伊、埃迪说的麻风病怪物和斯坦利差点告诉他们的事情,心里忽然涌现一个东西,和镇中心的保罗·班扬像有关。但那只是梦,拜托。

    他把那个不相干的念头抛开,开口了。

    “我们到你家去吧,你觉得怎么样?去看乔治的房间,我想看那张相片。”

    威廉一脸震惊地望着理查德。他想说点什么但说不出来,压力太大了。他只能猛烈地摇头。

    理查德说:“你听了埃迪的故事,还有本的遭遇。你相信他们说的吗?”

    “我、我不晓、晓得。我想他、他们一定、定看到了什、什么。”

    “嗯,我也这么想。所有被杀的小孩,我猜他们可能都遇到过同样的事。唯一的差别在于本和埃迪没被逮到,而那些孩子被抓住了。”

    威廉扬起眉毛,但不是很吃惊。理查德心想威廉应该也注意到了。他虽然嘴巴不利索,但并不笨。

    “所以我们再往下推,威老大,”理查德说,“那个家伙穿着小丑装到处杀小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样干,但谁能明白疯子的想法,对吧?”

    “没、没、没——”

    “没错,那个人和《蝙蝠侠》里的小丑差不多。”理查德讲得自己都兴奋起来了。他不晓得自己是认真的,还是只是花言巧语哄威廉带他去看那个房间和那张相片。或许其实都无所谓,只要看到威廉眼神中的兴奋就够了。

    “但、但那和、和那张相、相片有什么、么关系?”

    “你觉得呢,威廉?”

    威廉不敢正视理查德,低声说,他认为相片和命案无关。“我觉、觉得那、那只是乔、乔治的鬼魂。”

    “相片里有鬼?”

    威廉点点头。

    理查德想了想。他幼小的心灵一点也不排斥,他相信世界上一定有鬼。他爸妈是卫理公会信徒,理查德每周日都会上教堂,周四晚上去青年团契。他很了解《圣经》,知道《圣经》相信很多怪事。

    根据《圣经》,神本身起码有三分之一是鬼

    ,而且好戏还在后头。你要是读过《圣经》就会发现,《圣经》是相信有恶魔存在的,因为耶稣就从那个人体内抓了一把恶魔出来。真是够呵呵。耶稣问那个被附身的人叫什么名字,是恶魔回答的,他叫耶稣滚去外籍兵团之类的。《圣经》也相信巫术的效用,否则怎么会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圣经》里有些故事比恐怖漫画还精彩。有人被丢进油锅里,或像犹大那样被吊死,还有亚哈斯王坠塔身亡,饿犬拥上来舔他的血。摩西和耶稣基督出生时,都发生了大规模的屠婴。有人从坟墓里复活或飞到天上,还有士兵施巫术弄倒墙壁,先知看见未来,和怪物搏斗。这些全记在《圣经》里,而《圣经》里每一句话都是事实。克雷格牧师这么说,理查德的家人这么说,所以他也这么说。他非常愿意相信威廉的解释,问题是背后的逻辑。

    “但你说你很害怕,乔治的鬼魂怎么会想吓你,威廉?”

    威廉伸手抹了抹嘴巴。他的手微微颤抖。“他、他可能气、气是我害死他的,他被人杀害、害了。

    是我、我的错,让他出、出去玩、玩、玩——”他挤不出那个“船”字,只好用手比画。理查德点点头表示懂了……但不表示他同意。

    “我觉得不是,”他说,“如果是你拿刀从背后捅他或开枪打他,或是把你爸装了子弹的枪拿给他玩,结果他误杀自己,那另当别论。可是你给他的又不是枪,只是条船。你并不想伤害他。其实—

    —”理查德伸出手指,像律师一样在威廉面前晃了晃,“你只是想让他出去开心一下,对吧?”

    威廉回想当时,拼命回想。几个月来,理查德这番话头一回让他对乔治的死感到好过一些了,但他心里仍然有一个声音默默坚称他不应该感到好过。那声音告诉他,当然是你的错,就算不是全部,也有一部分责任。

    不然,起居室的沙发上,你父亲和母亲之间怎么会有一块是冰凉的?晚餐时间怎么再也听不见谈话声,只剩下刀叉碰撞的声音,直到你受不了,问“我、我可以离、离开桌子了吗”为止?

    威廉感觉自己才是鬼魂,会说话,会移动,却没人看得见,听得到,他们能隐约察觉到他,却并不当真。

    他也不喜欢把错揽在自己身上。但如此一来,父母亲的行为就只能有一个解释,那样更糟,那就是,父母亲过去给他的关爱和注意其实都是因为乔治的存在。乔治走了,关爱也就消失了……而这一切都是偶然发生的,没有理由。要是你将耳朵贴在那扇门上,就能听见疯狂在外头呼啸。

    威廉回想乔治遇害当天自己所做、所感觉和所说的种种,隐隐希望理查德说得没错,但又希望他说得不对。他不是乔治的完美哥哥,这一点是肯定的。他们会吵架,而且经常吵。他们那天一定也吵过架,对吧?

    没有。他们没有。别的不提,威廉当时身体太虚弱,没办法和乔治吵架。他一直在睡觉、做梦,梦见一只(乌龟)

    滑稽的小动物,但他不记得是什么了,醒来只听见屋外雨变小了,乔治独自在饭厅闷闷不乐地自言自语。他问乔治怎么了。乔治到他房间来,说他想照《最佳活动指南》的说明做一艘纸船,但始终做不好。威廉要乔治把书拿来。这会儿和理查德并肩坐在通往神学院的台阶上,威廉依然记得纸船做好后,乔治眼睛一亮,那副神情让他看了多么愉快,他感觉乔治认为他真的很行、很厉害,什么都能搞定,总之,是真正的大哥。

    那艘船害死了乔治,但理查德说得没错,给他一艘船和给他一把枪不同。威廉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那样的事。他不可能知道。

    他颤抖着深吸一口气,觉得胸口卸下了一块巨石。他发现他一直没察觉自己扛着这么重的负担。

    他忽然觉得好多了,一切都好多了。

    他开口想跟理查德说话,没想到眼泪先掉了下来。

    理查德吓了一跳。他先左右瞄了一眼,确定没人会误认为他们是一对玻璃,这才伸手揽住威廉的肩膀。

    “没事的,”他说,“没事的,威廉,对吧?好了,把水龙头关掉吧。”

    “我、我不想、想要他死、死掉!”威廉哽咽着说,“我脑、脑袋里根本就没有、有想那样!”

    “老天,威廉,我知道没有,”理查德说,“要是你想杀他,直接把他推下楼就行了。”他笨拙地拍拍威廉的肩膀,轻轻给了他一个拥抱,“好了,别哭哭啼啼好吗?听起来像小娃娃一样。”

    威廉慢慢不哭了。他还是很受伤,但似乎干净了一些,仿佛他划开自己的伤口挑出了里面的腐烂物。那如释重负的感觉还在。

    “我、我不想、想要他死、死掉,”威廉又说了一次,“你、你要、要是告、告诉别人我、我哭了,我就、就打断你、你的鼻、鼻子。”

    “放心吧,”理查德说,“我不会讲出去的。他是你弟弟啊,拜托。要是我弟被杀了,我也会哭得死去活来。”

    “你、你又没、没有弟、弟弟。”

    “没错,我是说如果。”

    “真、真的?”

    “当然。”理查德说。他谨慎地望着威廉,想知道事情是不是过去了。威廉还在用手帕擦哭红的眼睛,但理查德觉得他应该没事了。“我是说,我只是搞不懂乔治为什么要吓你,所以我才觉得相片可能和……呃,和别人有关。就是那个小丑。”

    “也、也许乔、乔治不晓、晓得,也、也许他、他觉得——”

    理查德知道威廉想说什么,立刻挥手反驳:“等你嗝屁了,就会知道别人怎么看你了,威老大。”

    他带着一丝宽容的语气说,就像伟大的导师纠正乡巴佬的愚蠢想法似的,“《圣经》里都有。《圣经》说:‘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

    这是在《帖撒罗尼迦前书》还是《巴比伦后书》里,我忘记了。意思是——”

    “我、我知、知道那句、句话的意、意思。”威廉说。

    “所以咧?”

    “啊?”

    “所以我们就去乔治的房间瞧瞧。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知道是谁杀了那些小孩。”

    “我、我很、很怕。”

    “我也是。”理查德说。他以为自己只是应和一句,让威廉决定上楼,但某种沉重的东西突然浮现在他脑海中,他发现自己说的是真的:他怕得要命。

    两个男孩幽灵似的溜进邓布洛家。

    威廉的父亲还在工作。莎伦·邓布洛在厨房桌旁读平装小说,晚餐(鳕鱼)的味道飘进门厅。理查德打电话回家,让家人知道他还活着,现在在威廉家。

    理查德刚放下电话,就听见邓布洛太太喊道:“谁啊?”两人吓呆了,做贼心虚地对看一眼。威廉说:“是、是我,妈,还有理、理、理——”

    “理查德·托齐尔,夫人。”理查德高喊。

    “哈喽,理查德,”邓布洛太太回答,声音支离破碎,仿佛她不在屋子里似的,“你要留下来吃晚饭吗?”

    “谢谢您,夫人,但我母亲半小时后会来接我。”

    “替我问候她,好吗?”

    “我会的,夫人,没问题。”

    “走、走了,”威廉低声说,“聊、聊够了、了吧。”

    两人上楼经过走廊来到威廉的房间。以男孩来说,他的房间算整齐的了,意思是做母亲的看到只会有一点头疼。书架上杂乱地堆满书籍和漫画,书桌上也有漫画,外加几个模型、玩具、一摞四十五转唱片和一台旧安德伍德办公型打字机。打字机是爸妈两年前送给他的圣诞节礼物,威廉有时会用它写故事。乔治死后,他写得更频繁了。假装这样似乎能安抚他的心。

    床对角的地板上有一台留声机,机盖上摆着一摞折好的衣服。威廉将衣服收回抽屉,从桌上拿起那摞唱片翻了翻,挑出六张。他拿出一张放到转盘上,启动留声机。弗里特伍德乐队开始唱起《亲爱的轻轻来》。

    理查德捏住鼻子。

    威廉虽然心脏猛跳,还是露出了微笑。“他、他们不喜、喜欢摇、摇滚乐,”他说,“这、这张是他、他们给我、我的生日礼、礼物,还有两、两张帕特·波、波恩和汤、汤米·沙兹。他、他们不在、在的时候,我会、会放小理查德和尖叫的杰伊·霍金斯。她只、只要听见、见音乐,就会以为、为我们在房、房间。走、走吧。”

    乔治的房间在对面,门是关着的。理查德看着房门,舔了舔嘴唇。

    “他们没有锁门?”他低声问威廉,忽然发现自己希望门是锁上的,忽然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提议去一探究竟。

    威廉摇摇头,脸色苍白地转开门把,走进房里,回头看着理查德。理查德愣了一下才跟了进去。

    威廉将门关上,弗里特伍德乐队的声音顿时变小了。门锁扣上时咔嗒一声,吓了理查德一跳。

    理查德环顾房间,既害怕又非常好奇。他最先察觉的是空气中的霉味。窗户已经很久没打开了,他心想,不,应该说已经很久没人在这里呼吸了。这个念头让他打了个哆嗦,又舔了舔嘴唇。

    他的目光落在乔治床上,想到乔治此刻安眠在霍普山墓园,在地下腐烂,那儿的土比这里的床更舒服。乔治的手没有交叠,因为那需要两只手,但乔治死时只有一只手。

    理查德忍不住发出声音。威廉转头疑惑地看着他。

    “你说得对,”理查德喉咙发干,“这里很阴森,我无法想象你怎么敢一个人进来。”

    “他、他是我、我弟弟,”威廉真诚地说,“我有、有时就、就是想来。”

    墙上贴着海报,小孩喜欢的那种。一张是好棒汤姆,《袋鼠队长》里的卡通人物。汤姆飞过唠叨鬼艾波顿的头上,抓着他的手。艾波顿当然“烂到骨子里”了。另一张是唐老鸭的侄子辉儿、杜儿和路儿,三只小鸭戴着伍查克小学的浣熊皮帽走到野外。第三张是乔治自己着色的,杜先生

    指挥交通,让上学的小孩过马路,底下一行字写着:杜先生说,等交通导护带我们过街。

    这小子常画到线外,理查德心想,打了个冷战。他永远不会进步了。理查德看着窗边的桌子。邓布洛太太将乔治的成绩卡全都立在桌上。看着它们,知道它们再也不会增加,乔治还没学会画在线内就遇害了,永远失去了生命,再也无法挽回这些幼儿园和一年级的成绩单让理查德头一回强烈地感受到死亡,就像有一只大保险箱掉进他的脑子里,埋在那里。我可能会死!他的心忽然背叛了他,朝他惊惶尖叫,谁都可能会死!谁都可能!

    “天哪!”他抖着声音说了一句,就再也讲不出话来。

    “嗯,”威廉近乎呢喃地说,接着坐在乔治床边,“你看。”

    理查德顺着威廉的手指望去,发现相簿还合着躺在地板上。我的相簿,理查德念道,乔治·埃尔默·邓布洛,六岁。

    六岁!他心里发出和刚才一样的尖叫,永远六岁!这种事谁都会遇到!该死!他妈的谁都可能!

    “之、之前是打、打开的。”威廉说。

    “现在是合上的。”理查德不安地说。他坐到威廉身旁,看着相簿。“很多书会自己合起来。”

    “内、内页有、有可能,但封面不、不会。它是自、自己合上的。”威廉认真看着理查德,脸色苍白疲惫,一双眼眸又深又黑,“我、我想它、它要你再、再去、去打开它。”

    理查德起身缓缓走向相簿。它就躺在挂着浅色窗帘的窗下。理查德望向窗外,看见邓布洛家后院的那棵苹果树,秋千拴在长满树瘤的黑色树干上,慢慢地前后摆荡。

    他低头注视着乔治的相簿。

    相簿侧面有块干掉的茶色污渍。可能是西红柿酱。铁定是。他不难想象乔治一边看相簿,一边吃热狗或味道不怎样的大汉堡,咬的时候西红柿酱喷到相簿上。小孩子就爱做这种蠢事。可能是西红柿酱。但理查德知道不是。

    他轻轻碰了一下相簿,随即收手。相簿很冰。它就摆在夏日艳阳下,只被浅色窗帘稍稍挡去一些光线,应该已经晒了一整天,摸起来却是冰的。

    唔,我应该别动它,理查德心想,反正我才不想翻开这本蠢相簿,看一些我不认识的人。我想我应该告诉威廉,跟他说我改变主意了,我们可以到他房间看漫画,然后我回家吃晚餐,早点上床,因为我很累了。我敢说我明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一定会觉得那污渍是西红柿酱。就这么办,呼哈!

    他翻开相簿,感觉两只手仿佛安在长长的塑料手臂上,离自己有一千公里远。他看着相簿里的人和地,叔叔阿姨、小婴儿、房子、老福特和斯图特贝克车、电话线、信箱、栅栏、积着泥水的车辙、埃斯蒂郡游园会的摩天轮、德里储水塔、基奇纳钢铁厂——

    他手指愈翻愈快,忽然翻到了空白页。他不由自主往回翻。最后一张相片是一九三〇年左右的德里镇闹市区,主大街和运河街一带,之后就没了。

    “里面没有乔治在学校的相片。”理查德说。他看着威廉,表情既如释重负又有点愤怒。“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威老大?”

    “什、什么?”

    “这张很久以前的闹市区相片是最后一张,之后全是空白。”

    威廉从床边起身走到理查德身旁,注视那张三十年前的德里镇闹市区相片。他看见老汽车、老卡车和灯罩有如白色大葡萄的老街灯,还有运河街上的行人,全都被拍照者瞬间捕捉下来。他翻到下一页,果然像理查德说的那样空空如也。

    等一下。不对,不是什么都没有。有一个相片夹,就是用来固定相片的东西。

    “相、相片原、原本在这里,”他手指轻敲相片夹说,“你、你看。”

    “天哪,你觉得那张相片怎么了?”

    “我、我不知、知道。”

    威廉从理查德手中拿过相簿,摆在腿上往回翻找乔治的相片。他翻了没一会儿就放弃了,可是相簿没有。它开始自己翻页,虽然很慢但没有停,发出从容的沙沙声。威廉和理查德瞪大眼睛面面相觑,接着又低头望着相簿。

    相簿翻到最后一张相片停了下来。这张相片有些泛黄,上面是德里镇中心以前的样子,威廉和理查德得等到很久以后才会出生。

    “嘿!”理查德忽然喊了一声,从威廉手中拿走相簿。他声音里面不再有恐惧,脸上忽然写满惊奇。“老天爷啊!”

    “什、什么?怎、怎么回、回事?”

    “是我们!没错!我的老天爷啊,你看!”

    威廉抓着相簿一角,和理查德一起凑到相片前,感觉像唱诗班成员拿着乐谱练歌一样。威廉倒抽一口气,理查德知道他也看到了。

    在这张黑白相片里,阳光灿烂,有两个男孩正沿着主大街往中央街口走,那里就是运河潜入地下两公里半的起点。两个男孩走在运河的水泥矮墙边,非常显眼。其中一个穿着灯笼裤,另一个穿着很像水手服的衣服,头上戴着粗呢帽。两人的脸转过来四分之三对着镜头,看着对街的某个东西。穿灯笼裤的男孩是理查德·托齐尔,绝对不会错。穿水手服、戴粗呢帽的则是结巴威。

    两个孩子像被催眠了一般,愣愣地看着那张几乎是他们三倍年纪的相片里的自己。理查德忽然觉得嘴里像尘土一样干,像玻璃一样滑。男孩前方几步有个男人抓着软呢帽的帽檐,被一阵强风吹起的外套衣摆永远定格。街上有几辆福特T型车、一辆皮尔斯箭头和几辆装了车身侧踏板的雪佛兰。

    “我、我不相、相信——”威廉才刚开口,相片里的东西就动了起来。

    应该永远停在十字路口(至少到相片的化学药剂完全分解)的福特T型车驶过路口,排气管冒出一阵轻烟,朝一里坡开去,一只白色小手伸出驾驶窗外示意左转。车子弯进法院街,一路开出相片的白色边缘,消失不见。

    皮尔斯箭头、雪佛兰和帕卡德全都开始移动,经过路口朝四面八方驶去。二十八年后,那个男人的衣摆终于垂下来了。他伸手将帽子摁紧,继续往前走。

    两个男孩的脸完全转了过来。过了一会儿,理查德发现,他们刚才看到快步穿过中央街的东西原来是条癞皮狗。穿着水手服的男孩(威廉)举起两根手指放进嘴里吹了声口哨。理查德惊讶得无法思考和动弹,他发现自己竟然听得见口哨声,听得见车子有如纺织机运转的不规则的引擎声。声音很微弱,仿佛隔着厚玻璃,但就是听得见。

    狗瞄了男孩一眼,又继续快步往前。男孩们对视了一眼,笑得像两只花栗鼠。两人往前走了几步,穿着灯笼裤的理查德抓住威廉的胳膊,伸手指着运河,两人转头朝那里走去。

    不要,理查德心想,不要去,不要——

    他们走到水泥矮墙边,那小丑突然像藏在箱子里的恐怖人偶一样冒了出来,赫然是乔治·邓布洛的脸。它头发往后梳,张开涂满油彩的血盆大口,露出恶毒的笑,眼睛有如两个黑洞。它一只手抓着一根绑着三个气球的绳子,另一只手伸向穿水手服的男孩,掐住他的喉咙。

    “不、不要!”威廉大喊,伸手去碰相片。

    他的手伸进了相片里。

    “住手,威廉!”理查德吼道,马上抓住威廉。

    他差点来不及。他看见威廉的指尖穿过相片表面进到另一个世界,从鲜活温暖的粉红色变成有如木乃伊的乳白色,老相片里的白色都那样。威廉的手指不仅变了颜色,还变小了,而且上下错位,就像将手伸进水钵里看到的幻象。水面下的部分似乎在漂,和水面上的部分断开了,相隔几厘米。

    威廉的手指上出现了一排斜斜的伤口,就在他的手指开始变成相片里的手指的地方,仿佛他的手不是伸进相片,而是伸进风扇里。

    理查德抓住威廉的上臂猛地一扯,两人同时往后倒去。乔治的相簿摔在地板上,啪的一声合了起来。威廉将手指伸进嘴里,痛得眼眶泛泪。理查德看见血像细流般从威廉的手掌流向手腕。

    “让我瞧瞧。”他说。

    “好、好痛!”威廉说着将手伸到理查德面前,掌心向下。只见他食指、中指和无名指上都有一道横着的伤口,像梯子一样。小指只触到相片的表面(如果相片真有表面的话),因此没有受伤,但威廉后来告诉理查德,小指的指甲被切断了,切得整整齐齐,就像是用理发师的剪刀剪的。

    “天哪,威廉。”理查德说。创可贴。他的脑袋只能想到这个。老天,他们真是幸运。要是他没及时拉住威廉的手臂,威廉的手指可能已经被切断,而不是受伤了。“我们要处理伤口,你母亲可以——”

    “别、别管我、我母亲、亲了。”威廉说着再度拿起相簿,鲜血滴在地上。

    “别打开!”理查德大喊一声,慌忙抓住威廉的肩膀,“老天哪,威廉,你的手指刚才差点没了!”

    威廉甩脱理查德的手,开始翻阅相簿,脸上的坚决吓得他魂飞魄散。威廉的眼神近乎疯狂,受伤的手指在乔治的相簿上留下新的血迹。看来还不像西红柿酱,但只要干一点就像了。当然。

    闹市区的景象再度出现。

    福特T型车停在十字路口,其他车辆都定格在原本的位置。朝路口走去的男人抓着软呢帽的帽檐,外套下摆再度扬起。

    两个男孩消失了。

    相片里看不到半个男孩,可是——

    “你看。”理查德指着相片低声说,小心不让手指碰到相片。运河的水泥矮墙边有一道弧线,是某个圆形物体的顶端。

    例如气球。

    两人及时走出乔治的房间。威廉母亲的声音从楼梯下面传来,墙上看得见她的影子。“你们在楼上摔跤吗?”她厉声问道,“我听见砰的一声。”

    “没、没有很、很用力,妈。”威廉狠狠瞪着理查德,意思是:别说话。

    “啧,我要你们别再玩了,天花板就要掉在我头上了。”

    “知、知道了。”

    两人听见她朝屋子前半部走去。威廉刚才用手帕包着流血的手。手帕变红,而且开始滴血。他们走向浴室,威廉将手放在水龙头下冲,直到血止住为止。洗过的伤口看起来很细,但深得吓人。理查德看见伤口的白色边缘和红色皮肉就觉得恶心想吐,匆忙用创可贴将伤口包好。

    “痛、痛死、死了。”威廉说。

    “你是怎么想的,怎么会把手伸进去呢?白痴。”

    威廉认真地看着缠在手指上的创可贴,接着抬头看理查德:“是、是那小、小丑,是它假、假装成乔、乔治。”

    “没错,”理查德说,“我猜本看到的时候,小丑假装是木乃伊;埃迪看到的时候,又假装成病痨鬼。”

    “麻风病人。”

    “没错。”

    “但、但它其、其实是小、小丑?”

    “是怪物,”理查德的声音平板板的,“某种怪物,就在德里,专门杀小孩子。”

    在盖水坝、遇到内尔先生和会动的相片之后不久,某个周六,理查德、本和贝弗莉·马什又一次和怪物面对面。而且不是一个,是两个。他们是付钱去看的,起码理查德付了。两个怪物很可怕,但不危险。它们在阿拉丁电影院的屏幕上追人、害人。理查德、本和贝弗莉在看台上。

    其中一个怪物是狼人,由迈克·兰登饰演。他很酷,虽然是狼人,可是发型很像鸭屁股。另外一个怪物是被撞烂的赛车手,由加利·康威饰演。弗兰肯斯坦的后代让他起死回生。那家伙把不要的身体部位全都扔到地下室喂鳄鱼。节目单上还有一部新闻片,介绍最新的巴黎时装、卡纳维拉尔角“先锋号”火箭爆炸事件的最新消息,两部华纳兄弟卡通、一部大力水手卡通和一部企鹅卡通(理查德每次看到奇利·威利戴的帽子就忍不住想笑,他自己也不晓得为什么),还有电影预告。有两部新片子立刻被理查德列入必看名单,分别是《我娶了外层空间怪物》和《斑点》。

    看电影时,本很安静。干草堆刚才差点被亨利、贝尔齐和维克多看到,理查德以为他很安静是这个原因。但本早就忘了那几个浑蛋(那三个家伙坐得离屏幕很近,一边嚼爆米花,一边大喊大叫),贝弗莉才是他沉默的原因。她靠得这么近,他感觉自己要病了,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要是她在座位上动了,他的皮肤就会发烫,好像得了热病一样。要是她伸手拿爆米花时碰到他的手,他就会兴奋得发抖。他后来觉得,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待的那三个小时,是他人生中最长也最短的几个小时。

    理查德丝毫没有察觉本被爱冲昏了头,感觉好得很。在他印象中,除了连看两场《会说话的骡子弗朗西斯》,就数连看两场恐怖电影最棒了。电影院里坐满了小孩子,看到血腥场面时会集体高声尖叫。他当然没有将美国国际集团这两部低成本电影的情节和发生在德里镇的事联系起来,起码当时还没。

    他周五早上在《新闻报》上看到电影院周六午后要连放两场恐怖片,几乎立刻忘了自己前一晚睡得有多糟,他最后不得不起身打开房间里的灯(小时候常做的事),之后才睡着。但到隔天早上,一切似乎又恢复正常了……呃,几乎。他开始觉得自己和威廉前一晚只是看到了幻象。威廉手上的伤痕当然不是幻觉,但或许是被相簿的边缘刮伤的。相簿纸很厚,有可能。也许。再说,有哪条法律规定未来十年都得想这件事?没有嘛!

    因此,虽然前一晚的经历可能会让大人跑去看心理医生,理查德·托齐尔却照样起床吃了一大份松饼,在报纸娱乐版读到下午有两场恐怖电影,检查了一下零用钱,发现有点少(呃……应该说一分不剩),便缠着父亲给他事情做。

    他父亲穿着白色牙医袍坐在桌前用餐。他放下体育版,帮自己又倒了一杯咖啡。他的脸有点瘦,但很好看,戴着金框眼镜,脑后的头发开始秃了,一九七三年将会死于喉癌。他看了看理查德指的广告。

    “恐怖电影。”温特沃斯·托齐尔说。

    “对。”理查德咧开嘴笑着说。

    “看来你非去不可啰。”温特沃斯·托齐尔说。

    “没错!”

    “要是看不成那两部垃圾电影,你可能会失望而死。”

    “没错,一定会!我知道我会!啊——”他从椅子上跌到地板上,双手掐住喉咙吐着舌头。这是理查德表现魅力的独特方式。

    “噢,天哪,理查德,可以拜托你住手吗?”他母亲站在炉边说。她正在帮他煎两颗蛋,放在松饼上。

    理查德坐回椅子上。他父亲说:“哎呀,理查德,我想我星期一肯定忘了给你零用钱,否则我想不出你为什么星期五会跟我要钱。”

    “呃……”

    “花光了?”

    “呃……”

    “对一个脑袋不灵光的小孩来说,这个问题太难了。”温特沃斯·托齐尔说完用手肘支着桌子,手掌托着下巴,用赞叹的神情望着独生子,“钱都用到哪里去了?”

    理查德立刻变身英国仆役长,说:“哎呀,我不是花掉了吗,先生?东花西用,三两下就清洁溜溜啦!我可都是为了战争呢。为了击退血腥的匈奴人,不是吗?走投无路,东奔西跑,还有——”

    “还有听你在胡扯。”温特沃斯亲切地说,伸手去拿草莓果酱。

    “用餐的时候请不要说粗话,谢谢。”玛吉·托齐尔将煎蛋端上桌,对丈夫说道,接着又对理查德说:“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要在脑袋里塞那么多可怕的垃圾。”

    “噢,妈。”理查德说。他看起来一脸沮丧,心里却很高兴。他对父母了如指掌,他们对他来说就像两本百翻不厌的旧书一样。他有把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零工和周六下午的电影。

    温特沃斯凑到理查德面前,露出大大的笑容,说:“我想我有地方用得上你。”

    “是吗,爸?”理查德笑着说……有一点不安。

    “是啊,理查德。你知道我们家的草坪吧?你和草坪熟吗?”

    “熟得很,先生。”理查德又变成了英国仆役长,起码努力变成他,“草长得有点高了,是吧?”

    “是的,”温特沃斯表示同意,“而你必须负责解决它,理查德。”

    “我?”

    “没错,就是你。你要除草,理查德。”

    “好的,爸爸,没问题。”理查德说,但他心里忽然蹿过一丝恐惧。父亲说的可能不只是前院的草坪。

    温特沃斯咧开嘴巴,露出鲨鱼般的笑容。“全部,你这个小笨蛋,前院、后院和两侧。做完之后,我会在你手上放两张绿色的纸,一面是华盛顿,另一面是顶端长着一只眼睛的金字塔。”

    “我不懂,爸。”理查德说,他害怕正是自己想的那样。

    “两美元。”

    “所有草坪两美元?”理查德叫了一声,感到很挫败,“我们家的草坪是这一区最大的,天哪,爸!”

    温特沃斯叹了口气,重新拿起报纸。理查德看见头版的标题:男童失踪,居民再陷恐慌。他忽然想起乔治·邓布洛的相簿。但那一定是幻觉……就算不是,那也是昨天的事了。今天是今天。

    “看来你不是真的那么想看那两部电影。”温特沃斯隔着报纸说。不久,他从报纸上方探出眼睛打量理查德,有一点沾沾自喜,就像拿着扑克牌研究对手的神情一样。

    “克拉克家的双胞胎来除草的时候,你每人都给两美元!”

    “也对,”温特沃斯说,“但据我所知,他们明天不想去看电影。就算要去,他们的钱也一定够,因为他们最近没有过来检查我们家的植物生长状况。可是你不一样。你想去看电影,而且发现自己没钱。理查德,你现在胸口闷是因为早餐吃了五块松饼和两颗蛋,还是因为我叫你除草?”说完,温特沃斯的眼睛又回到了报纸后方。

    “妈,爸爸在勒索我。”理查德对母亲说。他母亲正在吃干吐司,她最近又在减肥了。“这是勒索,我希望你知道这一点。”

    “亲爱的,我知道。”他母亲说,“你下巴沾到蛋了。”

    理查德把蛋抹掉。“要是我在你晚上回家之前做完,就给我三美元?”他对着报纸问。

    他父亲的眼睛再度出现在报纸上方:“两美元半。”

    “噢,拜托,”理查德说,“你怎么跟杰克·本尼

    一样。”

    “他是我的偶像,”温特沃斯隔着报纸说,“做决定吧,理查德。我还想看比赛成绩呢。”

    “一言为定。”理查德叹了口气说。被家人逮到把柄,就只能任他们宰割了。想起来还真可笑。

    理查德一边除草,一边练习模仿。

    周五下午三点,他把前院、后院和两侧的草都除完了,于是周六牛仔裤口袋里就多了两美元五十美分,感觉就像发财了。他打电话给威廉,威廉闷闷地说他得去班戈接受语言治疗检查。

    理查德安慰了朋友几句,接着开始用结巴威的声音说:“给、给他、他们好、好看,威、威老、老大。”

    “去、去你、你的,托、托齐、齐尔。”威廉说完就挂断了。

    理查德又打给埃迪·卡斯普布拉克,但埃迪听起来比威廉还丧气。他说他母亲买了两张一日公车票,要去黑文、班戈和汉普顿拜访阿姨。那三个阿姨都和卡斯普布拉克太太一样胖,而且都没有结婚。

    “她们会捏我的脸,说我长大了好多。”埃迪说。

    “那是因为她们知道你很可爱,小埃,和我一样。我头一回见到你,就觉得你很可爱。”

    “你有时真的很讨人厌,理查德。”

    “一个巴掌拍不响,小埃,你清楚得很。你下星期会去荒原吗?”

    “会吧,如果你们去的话。玩枪战吗?”

    “可能吧。但……我想威老大和我有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

    “其实算威廉的事,我想。改天见啰,好好陪阿姨玩。”

    “谢谢你。”

    他第三通电话打给斯坦利,但斯坦利打破了家里的眺望窗,正在受罚。他把馅饼盘当成飞碟玩,结果转错了方向,哐啷!他周末都得在家帮忙,说不定下周末都不能出门。理查德安慰了几句,接着就问他下星期能不能去荒原。斯坦利说应该可以,除非他父亲罚他不许出门之类的。

    “拜托,斯坦利,不就是一扇窗嘛。”理查德说。

    “是啊,可是那扇窗很大。”斯坦利说完就挂了电话。

    理查德正要走出客厅,忽然想到本·汉斯科姆。他翻阅电话簿,找到一个叫艾琳·汉斯科姆的女人。

    姓汉斯科姆的登记用户有四个,只有她一个女的,理查德心想,她一定就是本的母亲,便拨了号码。

    “我很想去,但我把零用钱花光了。”本答道。他听起来很沮丧,很惭愧,因为他把钱都拿去买糖果、汽水、薯片和牛肉条了。

    理查德荷包满满,而且不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便说:“我钱很多,我可以先帮你出。”

    “真的吗?你愿意?”

    “当然,”理查德说,显得很困惑,“为什么不愿意?”

    “好啊!”本开心地说,“太好了!两场恐怖电影!你说一部是狼人?”

    “对。”

    “天哪,我好爱狼人电影。”

    “拜托,干草堆,看了别尿裤子。”

    本笑了:“那就阿拉丁电影院门口见啰?”

    “嗯,好啊。”

    理查德挂上话筒,一脸沉思地望着电话。他忽然发觉本·汉斯科姆很寂寞。这点让他感觉自己像个英雄。他吹着口哨跑回楼上,一边看漫画一边等下午电影开场。

    那天阳光明媚,微风徐徐,很凉爽。理查德蹦蹦跳跳走在中央街,朝阿拉丁电影院前进,一边弹手指一边低声哼着《摇滚知更》。他感觉很愉快。去看电影总是让他很开心,他喜欢电影里那个神奇的世界,那些迷人的梦想。他为那些今天有无聊的事要做而不能来的人感到遗憾。威廉去做语言治疗,埃迪去拜访阿姨,可怜的斯坦利要擦拭门廊台阶或扫车库,因为他扔出去的馅饼盘应该往左飞,结果往右了。

    理查德的溜溜球塞在裤子后口袋。他拿出来,试着让它停在底端。他一直很想学会这一招,可惜到现在都没成功。这个“浑球”就是不听话,一到底端不是立刻往上,就是停止转动。

    走到半路,他看见一个女孩坐在舒克药房外的长椅上。女孩穿着米色百褶裙和无袖白上衣,正在吃甜筒,像是开心果口味的。一头红褐色秀发闪闪发亮,泛出铜一般的光泽,有时又变成金黄色,垂到肩下。理查德只认识一个女孩有这种颜色的头发,那就是贝弗莉·马什。

    理查德很喜欢贝弗莉。呃,他是喜欢她,但不是那种喜欢。他喜欢她的长相,而且知道不只他一个人喜欢,女孩们则恨透了她,例如萨莉·米勒和格蕾塔·鲍伊。她们年纪太小,无法理解为何自己什么东西都能轻松到手,却还是赢不了这个下大街贫民区出身的女孩。理查德喜欢贝弗莉的长相,但更喜欢她的倔强和绝佳的幽默感。而且,她身上常常有烟。总之他喜欢她,因为她是好兄弟,但他还是有一两次发现自己想知道她在褪色的裙子底下穿着什么颜色的内裤。兄弟之间不会想这种事,对吧?

    还有,理查德必须承认,他这位好兄弟长得还真美。

    理查德朝长椅走去,束紧想象中的大衣腰带,摘下想象中的宽边软帽,假装自己是亨弗莱·鲍嘉。

    再加上正确的声音,他就成了亨弗莱·鲍嘉,起码他自己这么觉得。但在旁人听起来,他比较像有点着凉的理查德·托齐尔。

    “嗨,甜心。”他一个滑步来到长椅前,向坐着看车流的她打招呼,“不用等了,公交车不会来的。纳粹已经切断我们的退路了。最后一班飞机午夜出发。你会在那班飞机上,他需要你,甜心。我也是……但我会撑过去的。”

    “嗨,理查德。”贝弗莉说着转头看他。他发现她右颊有一块黑紫色瘀青,像被乌鸦翅膀扫过一样。她的美貌再度让他屏息……这是他头一回真的觉得她美。他之前从来没意识到这一点:除了电影里,真实世界也有美丽的女孩子,而他很可能就认识一个。或许是瘀青让他看到了她的美。一种必要的对比、特别的缺陷,会让人第一眼先注意到,接下来却会突显其他:灰蓝的眼眸、鲜红的双唇、婴儿般白皙无瑕的肌肤,还有鼻子上的一小撮雀斑。

    “看见那块瘀青了吧?”她问,倨傲地将头一扬。

    “是啊,亲爱的,”理查德说,“你的脸比林堡奶酪还要青。不过,我对老天发誓,等你离开卡萨布兰卡,我们会把你送进最贵最好的医院,让你再度白皙动人。”

    贝弗莉说:“你真是浑蛋,理查德。你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亨弗莱·鲍嘉。”但她是带着微笑说的。

    理查德在她身旁坐了下来:“你要去看电影吗?”

    “我没有钱,”她说,“你的溜溜球可以借我玩吗?”

    他把溜溜球递给她,说:“我要把它退回去。它应该停在底端睡觉才对,可是并没有。我被骗了。”

    贝弗莉将食指伸进绳圈,理查德推高鼻梁上的眼镜,好看清楚一点。贝弗莉手掌朝天空一翻,溜溜球干净利落地掉进她的掌心。她将溜溜球往下一甩,它滑到底端之后便停在那里睡觉了。接着她手指一勾,做出类似“过来”的动作,溜溜球立刻醒了,往上爬回她的掌心。

    “哇哦!好样的。”理查德说。

    “刚才是幼儿园等级,”贝弗莉说,“你再看。”说完她又将溜溜球往下甩,让它在底端停了片刻,接着像遛狗一样,通过一系列灵巧的快速甩动让它回到掌心。

    “喂,别玩了,”理查德说,“我最讨厌有人爱现。”

    “那这个呢?”贝弗莉甜甜地笑着问。她让红色溜溜球前后摆动,看起来就像理查德以前玩过的板手球,最后用两次“环游世界”结束(差点打到一位蹒跚路过的老太太,老太太狠狠瞪了他们一眼)。她将溜溜球收回掌心,绳子整整齐齐缠着球身,然后将它还给理查德,坐回长椅上。理查德张大嘴巴坐在贝弗莉身旁,毫不掩饰内心的崇拜。贝弗莉看到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咯咯笑了。

    “嘴巴闭上吧,苍蝇都飞进去了。”

    理查德立刻闭上嘴巴。

    “最后一招其实是运气好。我头一回连做两次环游世界没有卡住。”

    开始有小孩从两人面前走过,都是去看电影的。彼得·戈登和马西娅·法登并肩走着。他们一起走很自然,但理查德认为,他们两个都住在西百老汇,是邻居,又是一对浑球,因此很需要彼此支持与关注。彼得·戈登才十二岁,已经满脸青春痘了。他有时会跟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混在一起,但胆子不够大,不敢一个人使坏。

    他瞄了坐在长椅上的理查德和贝弗莉一眼,嘴里开始哼:“理查德和贝弗莉,两人一起玩亲亲!

    先有爱情再结婚——”

    “生个娃娃出来混!”马西娅把歌接完,哈哈大笑。

    “去死吧,小姑娘。”贝弗莉比了下中指。马西娅一脸嫌恶地撇过头去,仿佛不敢相信竟然有人如此粗鲁。戈登伸手搂过马西娅,转头对理查德说:“晚点见啰,四眼田鸡。”

    “先去看你妈的紧身褡吧。”理查德伶牙俐齿地回敬道(虽然有点没必要)。贝弗莉捧腹大笑,靠在理查德的肩上。理查德感觉到她的触碰和她身体的重量,还蛮舒服的。但她只靠了一会儿,就又坐直了。

    “真是一对浑蛋。”她说。

    “没错,我猜马西娅·法登的小便一定很香。”理查德说。贝弗莉听了又开始咯咯笑。

    “香奈儿五号。”她说,但声音很模糊,因为她双手捂着嘴巴。

    “没错。”理查德说,其实根本不晓得香奈儿五号是什么,“贝?”

    “什么事?”

    “你可以教我怎么让溜溜球睡觉吗?”

    “应该可以吧,但我没教过人。”

    “那你是怎么学会的?谁教你的?”

    她嫌恶地看了他一眼:“没有人教我,我自己想出来的,就像转指挥棒一样,我很会——”

    “还真敢说啊。”理查德翻了翻白眼。

    “我是敢说,”贝弗莉说,“但我没上课,什么都没有。”

    “你真的会转指挥棒?”

    “当然。”

    “中学想当啦啦队员是吧?”

    她笑了。理查德从来没见过那样的笑,混合着睿智、嘲讽与悲伤。那股陌生的力量让他身体一缩,就像他看见乔治相簿里那张闹市区相片开始移动时一样。

    “那是马西娅·法登才会做的事,”她说,“还有萨莉·米勒和格蕾塔·鲍伊,那些小便香喷喷的女孩子。她们有爸爸帮她们买运动器材和制服,又有门路,我永远当不了啦啦队员。”

    “天哪,贝,你不该这样想——”

    “事实就是如此,没什么该不该的,”她耸耸肩说,“反正我无所谓。谁想要在几百万人面前翻筋斗露内裤给大家看哪?好了,理查德,你看好啰!”

    她开始教理查德怎么让溜溜球停在底端睡觉。过了将近十分钟,理查德还真的摸到了一点窍门,只是他把溜溜球“叫醒”之后,往往只能让它爬到一半。

    “你手指扯得不够用力,像这样。”贝弗莉说。

    理查德看了看对街梅里尔信托基金的时钟,忽然跳了起来,将溜溜球收进裤子后口袋,说:“哎呀,我该走了,贝。我约了干草堆,他可能以为我改变主意还是怎么了。”

    “干草堆是谁?”

    “哦,本·汉斯科姆,但我都叫他干草堆。你知道,就是摔跤选手干草堆·卡尔霍恩的干草堆。”

    贝弗莉听了皱起眉头:“你这样不太好,我蛮喜欢本的。”

    “别抽我,夫人!”理查德翻着白眼拍着手,用黑人小孩的声音尖叫道,“别抽我,我会乖乖当个小黑奴的,夫人,我会——”

    “理查德。”贝弗莉无奈地说。

    理查德停止模仿。“我也喜欢他,”他说,“我们前两天一起在荒原盖了一座水坝,而且——”

    “你们去荒原了?你和本去荒原?”

    “对啊,我们几个人一起去的,那里还挺酷的。”理查德说着又看了看时钟,“我真的得闪人了,本在等我。”

    “好吧。”

    理查德顿了一下,沉思片刻,接着说:“你如果没事做,可以和我一起去。”

    “我已经说了,我没有钱。”

    “钱我帮你出,我身上有两美元。”

    贝弗莉将剩下的甜筒扔进附近的垃圾桶里,澄净的灰蓝眼眸注视着理查德,看起来很冷静,但显然被逗乐了。她假装整理头发,一边问:“嘿,亲爱的,你这是在约我吗?”

    理查德一阵心慌意乱,完全不像平常的自己。他甚至感觉到脸红了。他提议时完全没有多想,就和他约本一样……只不过,对,他跟本说的是先借给他,但对贝弗莉却没这么说。

    理查德忽然有一点局促。他垂下眼睛,不敢直视她俏皮的眼神,却发现她刚才身体前倾去丢甜筒的时候,裙子稍微撩高了一点,露出了膝盖。他赶紧抬头,但没有用,因为他的目光正巧落在她刚开始发育的胸脯上。

    通常遇到这种手足无措的状况,理查德就会开始胡说八道,这次也不例外。

    “没错!就是约会!”他高声叫道,跪在她面前双手交握,说,“求求你来吧!求求你来吧!要是你拒绝,我就活不下去了!好吗?拜托啦!”

    “理查德,你真是神经病。”她又开始咯咯笑……但她双颊是不是有一点红?是的话,那让她看起来更漂亮了。“在被抓走之前赶紧站起来吧。”

    理查德站起来,啪地坐回她身边。他感觉自己又复原了。他觉得迷惘的时候,装疯卖傻总是很有用。“你要去吗?”

    “当然要,”她说,“谢谢你!想想这是我第一次约会呢!我晚上一定要写在日记里。”她双手交握摆在刚发育的胸脯前,快速眨动睫毛,然后笑了。

    “你可以不要再说这是约会了吗?”理查德说。

    贝弗莉叹了口气:“你这个人真是没什么情调。”

    “那还用说。”

    但他却有一点沾沾自喜,世界忽然变得非常清明而友好。他发现自己不时斜眼瞄她。贝弗莉看着店家的橱窗,浏览康乃尔霍普利时装店的裙装与睡袍、巴恩折扣商店的毛巾和锅子。他偷瞄了几眼她头发和上颌的曲线,观察她的胳膊从圆袖口露出来的样子,看见她肩带的边缘。一切都让他喜上眉梢。

    他说不出原因,但那一刻,乔治·邓布洛房间里发生的事情似乎无比遥远。该走了,该去和本碰面了,但他宁可在这里多坐一会儿,欣赏她浏览橱窗。因为看着她,和她在一起,感觉真好。

    孩子们鱼贯走到阿拉丁电影院的售票口买票,然后进入大厅。隔着成排的玻璃门,理查德看见糖果柜台前挤了一群小孩,爆米花机拼命运转,喷出一堆堆爆米花,油腻腻的铰链顶盖开开合合。他到处都没看到本。他问贝弗莉有没有看到,她摇摇头。

    “说不定他已经入场了。”

    “他说他没钱,而且那个弗兰肯斯坦的女儿不可能让他没有票就进去的。”理查德说着用拇指比了比科尔太太。早在有声电影面世之前,她就已经在阿拉丁电影院当检票员了。她头发染成亮红色,稀疏得都能看见头皮。她嘴唇很厚,涂着梅子色的唇膏,双颊上腮红抹得很夸张,眉毛是用黑色铅笔画的。科尔太太是最棒的民主党员,因为所有小孩她都一视同仁地讨厌。

    “啧,我不想抛下本先进场,但电影就要开始了,”理查德说,“他到底跑哪儿去了?”

    “你可以先帮他买好票,留在售票口,”贝弗莉实事求是地说,“这样他到的时候——”

    她话还没说完,本就出现在中央街和麦克林街的转角处。他上气不接下气,小腹在运动衫里轻轻摇晃。他先看见理查德,立刻举手打招呼,接着看见贝弗莉,手霎时停住了。他眼睛瞪了半秒钟,才接着把手挥完,缓缓走到阿拉丁电影院的门檐下,和两人会合。

    “嗨,理查德。”他说,接着匆匆瞄了贝弗莉一眼,好像怕看太久会被她的光芒烧伤似的。“嗨,贝。”

    “哈喽,本。”贝弗莉说,两人莫名沉默了半晌。理查德感觉那两人之间的安静不完全是尴尬,可以说很有力量。他忽然生出一丝嫉妒,因为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而他却被排除在外。

    “你好呀,干草堆!”他说,“还以为你胆子小不敢来了呢。这两部电影肯定会把你的肥肉吓掉十斤,而且,而且还会把你头发吓白,兄弟,让你怕得拼命发抖,需要接待员扶你离开电影院。”

    理查德开始朝售票口走去。本碰了碰他的胳膊,开口想说什么,又看了贝弗莉一眼,发现她在对他微笑,一时傻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早就到了,只是看见那些家伙了,所以跑到街角去了。”

    “哪些家伙?”理查德问,但觉得他已经知道答案了。

    “亨利·鲍尔斯、维克多·克里斯、贝尔齐·哈金斯,还有其他人。”

    理查德吹了声口哨:“他们一定已经进去了,我没看到他们买糖果。”

    “嗯,应该是吧。”

    “假如我是他们,才不会花钱看恐怖电影,”理查德说,“只要待在家里对着镜子看就行了,还更省钱。”

    贝弗莉开心地笑了,但本只勉强挤出一丝微笑。上星期那一天,亨利·鲍尔斯原本或许只想教训他一下,最后却打算杀了他。本觉得一定是这样。

    “我跟你说,”理查德说,“我们到二楼,他们都会坐在一楼的前两三排,把脚搁在椅子上。”

    “你确定?”本问。他不太确定理查德知道那些人有多恐怖……最可怕的当然是亨利。

    理查德三个月前差点被亨利·鲍尔斯和他的狐朋狗友痛打一顿(他在佛里斯百货公司的玩具部甩掉了他们),因此很了解亨利那一票人,比本以为的还清楚。

    “如果不是百分之百肯定,我才不会进去,”他说,“我很想看那两部电影,干草堆,但我可不想为了电影丢了小命。”

    “再说,他们要是惹我们,我们就叫老福把他们撵出去,”贝弗莉说。老福是福克斯沃斯先生,阿拉丁电影院的经理,长得面黄肌瘦,常常一脸郁闷,这会儿正在卖糖果和爆米花,一边念经似的说:

    “照顺序来,照顺序来,照顺序来。”他的晚礼服脱了线,浆煮过的衬衫已经发黄,看起来就像落难的企业家。

    本不太确定地看了看贝弗莉、老福和理查德。

    “兄弟,你不能让他们吃定你,”理查德柔声说,“了解吗?”

    “我想也是。”本说完叹了一口气。其实他根本不了解……但贝弗莉的存在让他完全失了分寸。

    要是她不在场,他一定会试着说服理查德改天再看。万一理查德非看不可,那他可能会选择放弃。但贝弗莉在这里。他不想在她面前显得懦弱,而且,想到和她坐在一起,在漆黑的二楼看台(不过理查德应该会坐在他们中间),就让他难以抗拒。

    “那我们等电影开始了再进去,”理查德说着咧嘴微笑,捶了本手臂一拳,“拜托,干草堆,你是想考虑一辈子吗?”

    本皱起眉头,接着笑了出来。理查德也笑了。贝弗莉看着他们两人,也跟着露出笑容。

    理查德再次走向售票口。猪肝唇科尔太太酸溜溜地看着他。

    “午安,夫人,”理查德尽力用“屁眼公爵”的声音说,“劳烦您给我三张出席证,我们想进去欣赏美国影戏。”

    “小鬼,废话少说,要什么快讲!”猪肝唇对着玻璃窗上的圆孔大吼。她涂黑的眉毛上下移动,让理查德胆战心惊,赶紧将压皱的一美元钞票放进沟槽里推到她面前,说:“三张票,谢谢。”

    三张票从沟槽里送出来,理查德拿起电影票,猪肝唇又扔了二十五美分给他,同时说道:“不准胡闹,不准丢爆米花盒,不准大吼大叫,不准在大厅和走道跑来跑去。”

    “是,夫人。”理查德说完连忙回到本和贝弗莉身边,“遇到这么喜欢小孩的老姑婆,总是让我心头一阵温暖。”

    他们又在外头待了一会儿,等电影开始。猪肝唇坐在玻璃牢笼里,一脸狐疑地瞪着他们。理查德告诉贝弗莉他们在荒原盖水坝的事,用他新发明的“爱尔兰警察”腔调模仿内尔先生。贝弗莉没听几句就笑了,后来更是哈哈大笑。就连本也露出了微笑,但他还是不停地看向剧院的玻璃门,不然就是贝弗莉的脸庞。

    看台很好。播放第一部电影《少年弗兰肯斯坦》时,理查德发现亨利·鲍尔斯和他的死党就坐在楼下第二排,和他料想的一样。他们有五六个人,五年级、六年级和七年级的都有,全都将靴子搁在前面的座椅上。老福会过去叫他们把脚放下去,他们会乖乖听话,老福一离开,他们又会立刻把脚放上去。过五到十分钟,老福会再度出现,整场闹剧会重来一次。老福没那个胆子踢他们出去,那几个家伙也知道。

    电影很棒。《少年弗兰肯斯坦》很吓人。《少年狼人》更恐怖,但……可能因为他看起来有一点悲伤吧。发生那样的事不是他的错,是那个催眠师害了他。不过,催眠师能够得逞,也是因为那个变成狼人的孩子内心充满愤怒和负面情绪。理查德发现自己开始好奇,这世界上有多少人像那孩子一样隐藏了负面情绪?亨利·鲍尔斯有一堆那种情绪,但他显然毫不隐藏。

    贝弗莉坐在两个男孩中间,从他们的盒子里拿爆米花吃,有时尖叫着遮住眼睛,有时放声大笑。

    看见女主角放学后到体育馆做运动被狼人跟踪,她吓得将脸贴在本胳膊上。理查德听见本慌得倒抽了一口气,比楼下两百个小孩的尖叫声更清楚。

    狼人最后被杀了。落幕时,一名警察告诉另一名警察,这件事应该让人们学到一个教训,人最好不要僭越去做神该做的事。幕布放下,灯亮了,有人鼓掌。理查德心满意足,只是有点头疼。他可能很快就得去看眼科医生,更换眼镜了。他闷闷地想,等他上了高中,眼镜可能和可口可乐瓶底一样厚了。

    本拉拉他的袖子,用干哑惊慌的声音说:“理查德,他们看见我们了。”

    “啊?”

    “鲍尔斯和克里斯,他们离场时抬头瞄了一下。他们看见我们了!”

    “好啦,好啦,”理查德说,“冷静一点,干草堆,冷静。我们从侧门出去,别担心。”

    他们走下楼梯,理查德带头,贝弗莉走中间,本走最后,每走两步就回头张望一眼。

    “那些小鬼真的吓坏你了,对吧,本?”贝弗莉问。

    “嗯,算是吧,”本说,“学期最后一天我和亨利·鲍尔斯打了一架。”

    “他打你了吗?”

    “打得还不够,”本说,“所以他还是很生气,我想。”

    “那个死家伙也掉了一层皮,”理查德呢喃道,“起码别人是这么告诉我的。我想这点应该也让他不太爽。”他推开侧门,三人走进阿拉丁电影院和南氏简餐馆之间的小巷,趴在垃圾桶上的猫叫了一声,从他们面前跑了过去。小巷尽头被木板围篱封住,猫抓了几下翻了过去。垃圾桶盖发出哐啷一声。贝弗莉吓了一跳,抓住理查德的手臂,紧张地笑了笑,说:“我想刚才的电影让我有一点害怕。”

    “才怪——”理查德说。

    “哈喽,贱坯。”亨利·鲍尔斯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三人吓得猛然回头,只见亨利、维克多和贝尔齐站在巷口,后面还站着两个人。

    “可恶,我就知道会这样。”本呻吟道。

    理查德匆忙转身朝阿拉丁电影院走,但门已经关上了,没办法从外头打开。

    “说再见吧,贱坯。”亨利说完忽然冲向本。

    接下来发生的事,在理查德当时和事后看来,感觉都像演电影,真实世界根本不应该发生。在真实世界里,小孩挨打,捡起牙齿,然后回家。

    但这回不是这样。

    贝弗莉往右前方一站,仿佛想和亨利面对面握手一样。理查德听见他靴底嵌的铁片咔咔响。维克多和贝尔齐朝他扑来,另外两个男孩守在巷口。

    “别欺负他,”贝弗莉大叫,“要打就找跟你块头一样的人打!”

    “贱女人,他的块头就跟他妈的卡车一样大。”亨利不是什么绅士,破口大骂,“赶快给我滚—

    —”

    理查德伸出一只脚。他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做。他的脚就跟那些脱口而出给他惹来麻烦的俏皮话一样,有时完全不受他控制。亨利踢到他的脚,整个人往前扑倒。小巷的砖头地面很滑,都是垃圾桶里溢出来的垃圾。亨利像冰面上的圆盘一样往前溜去。

    他挣扎着站起来,衬衫沾到了咖啡、泥巴和几片莴苣。他大吼:“你们这些家伙死定了!”

    本原本一直很害怕,这时突然爆发了。他怒吼一声抓起垃圾桶,高高举着,任垃圾撒了一地,看起来真的很像干草堆·卡尔霍恩。他脸色苍白,神情愤怒,将垃圾桶扔了出去,正中亨利的后腰,再度将他打趴在地上。

    “我们快走!”理查德大喊。

    三人冲向巷口。维克多·克里斯跳到他们面前,本咆哮一声,低头朝维克多的肚子撞了过去。“啊!”维克多哀号一声,坐到地上。

    贝尔齐一把抓住贝弗莉的马尾,唰地将她甩到电影院墙上。贝弗莉撞墙反弹,一边揉着胳膊,一边朝巷口跑。理查德紧随其后,顺手抄起一个垃圾桶盖。贝尔齐握起近乎雏菊牌火腿大的拳头朝他挥来,理查德举起电镀铁盖,正好挡住贝尔齐的拳头。拳头砸在铁盖上发出一声巨响,几乎算得上低沉醇厚。理查德感觉震动从他手臂一路传到肩膀。只听见贝尔齐号叫一声,握着肿起来的手疼得跳脚。

    “让你倒在我父的帐中。”理查德悄悄地说。他用的是托尼·柯蒂斯

    的声音,模仿得差强人意。

    说完就跟着本和贝弗莉继续往外跑。

    站在巷口的男孩抓住了贝弗莉,本正在和他纠缠。另一个男孩开始捶打本的腰。理查德抬腿给了那家伙一脚,正中屁股,那家伙痛得大叫。理查德一手抓住贝弗莉的胳膊,一手抓着本的胳膊。

    “快跑!”他大喊。

    和本纠缠的男孩松开了贝弗莉,朝理查德猛挥一拳。理查德耳朵爆痛,又麻又烫,脑袋里回荡着呼哨声,就像学校里的护士用耳机给你测试听力时你会听见的那种声音。

    他们跑到中央街,行人纷纷回头。本的大肚子上下晃动,贝弗莉的马尾跳呀跳的。理查德松开本的手,用左手拇指将眼镜抵在额头免得掉了。他的脑袋还在嗡嗡响,耳朵也一定肿了,但感觉真棒。

    他开始笑,贝弗莉跟着笑了,很快本也笑了。

    他们跑到法院街,跌坐在警察局前面的长椅上。这时候,全德里镇似乎只有这个地方是安全的。

    贝弗莉伸手勾住本和理查德的脖子,用力抱了他们一下。

    “真是太帅了!”她眼睛闪闪发亮,“你们看到他们的样子了吗?看到了吗?”

    “看到了,”本喘着气说,“但我再也不想看到他们了。”

    这句话又让三人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理查德一直觉得亨利那一票人会追到法院街来,再度追杀他们,管他旁边是不是警察局。但他还是忍不住大笑。贝弗莉说得对极了,感觉真是太帅了。

    “窝囊废俱乐部发射了一发好炮!”理查德兴奋地高喊,“呜哇!呜哇!”他双手包着嘴巴用本·伯尼

    的声音说,“呼啦,呼啦,孩子们!”

    一名警察从二楼窗户探出头来大喊:“你们这些小鬼快点滚开!马上滚!闪远一点!”

    理查德正想回几句俏皮话(应该会用“爱尔兰警察”的腔调),不过本踢了他一脚,说:“闭嘴,理查。”他说完后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敢这么说。

    “没错,理查,”贝弗莉说,一边怜爱地望着他,“嘘!”

    “好吧,”理查德说,“你们现在想做什么?去找亨利·鲍尔斯,问他想不想和我们玩大富翁吗?”

    “你去咬舌自尽吧。”贝弗莉说。

    “啊?什么意思?”

    “算了,”贝弗莉说,“有些人就是很无知。”

    本满脸通红,吞吞吐吐地说:“贝弗莉,那个人有没有拉伤你的头发?”

    她温柔地笑了,那一瞬间,她确定之前的怀疑是对的。是本用明信片写了一首美丽的俳句给她。

    “没有,我还好。”她说。

    “我们去荒原吧。”理查德提议道。

    于是他们就去了荒原……或者说逃去那里。理查德事后回想,发现那年夏天都是如此。荒原成了他们的地盘。贝弗莉没去过那里,本被那群恶少追杀前其实也没去过。她走在本和理查德中间,三人沿着小径走成一排。本看着她的裙子美丽摇摆,心中的感觉像海浪般袭来,和胃痉挛一样强烈。她戴的脚链在午后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他们穿过男孩们用堤坝拦出来的坎都斯齐格河支流(河水在上游七十码左右分成东西两支,往下两百码后又汇聚在一起),踩着之前水坝残留的石块,找到另外一条小径,最后抵达东面那个支流的岸边。东支流比西支流更宽,在午后艳阳下熠熠生辉。本看见左手边有两根混凝土涵管,罩着人孔盖,涵管下方有几根大水泥管伸出河面,泥水从管子里汩汩而出,流入坎都斯齐格河。污水屎尿从镇上进,从这里出,本想起内尔先生跟他讲的德里镇排水系统,心中升起无助又郁闷的愤怒。这条河从前可能有鱼,但现在抓到鳟鱼的机会微乎其微,钓到用过的卫生纸更有可能。

    “这里真美。”贝弗莉叹息一声说。

    “是啊,还不赖,”理查德附和道,“这里没有黑苍蝇肆虐,微风把蚊子也都赶走了。”他转头看着她,期盼地说:“你有烟吗?”

    “没有,”她说,“我有两根,但昨天抽完了。”

    “真可惜。”理查德说。

    汽笛响起,三人望着长列货车轰隆隆经过荒原对面,朝调车场驶去。要是有客车经过,乘客可有景色看了,理查德心想。先是老岬区穷人的房子,然后是坎都斯齐格河对岸的竹林沼泽,在离开荒原前,还有冒烟焖烧、看起来像沙砾堆的垃圾掩埋场。

    他忽然想起埃迪的故事,想起躲在内波特街废弃的房子下面的麻风病人。他将那个念头抛开,转头看着本。

    “你觉得哪里最棒,干草堆?”

    “啊?”本一脸做坏事被抓到的样子。贝弗莉望着河水陷入沉思,本一直在偷看她的侧脸……还有颧骨上的瘀青。

    “我说电影,蠢猪,你最喜欢哪一幕?”

    “我喜欢弗兰肯斯坦把尸体扔给屋子底下的鳄鱼那一段,”本说,“那是我的第一名。”

    “那一段好恶心,”贝弗莉说着打了个寒战,“我最讨厌那种东西了。鳄鱼、食人鱼和鲨鱼,都讨厌。”

    “是吗?食人鱼长什么样子?”理查德的兴趣马上来了。

    “一种小鱼,”贝弗莉说,“牙齿很小,但非常尖利,只要踏进有食人鱼的河里,就会被吃得只剩下骨头。”

    “哇!”

    “我看过一部电影,一群原住民想要过河,但步桥垮了,”她说,“于是他们就用绳子牵着牛过河,让食人鱼吃那头牛。等他们过完河把牛牵上岸,牛已经变成白骨了。我做噩梦做了一个星期。”

    “天哪,真希望我也有几只食人鱼,”理查德开心地说,“那样就能把它们放到亨利·鲍尔斯的浴缸里了。”

    本呵呵笑了:“我不认为他会洗澡。”

    “这我不晓得,但我们最好留意那些家伙。”贝弗莉伸手摸了摸脸上的瘀青,“我前天打破几个盘子,被老爸推得撞到墙上,这种事一周遇到一次就够了。”

    三人一阵沉默,但感觉并不难堪。过了一会儿,理查德打破沉默,说他最爱的情节是狼人逮到邪恶催眠师那一段。他们聊了一个多小时电影,包括今天看的两部,还有之前看过的其他恐怖片和《希区柯克剧场》。贝弗莉看见河边开了一些雏菊,便摘了一朵,先放在理查德的下巴下,然后放在本的下巴下,看他们爱不爱甜言蜜语。被她拿着花放在下巴下,两个男孩都感觉到她轻轻地碰了下他们的肩膀,闻到了她头发的清香。她的脸靠近本的脸只有半秒钟,他当晚就梦见了在那短暂却永恒的一瞬间她望着他的眼神。

    三人听见有人沿小径走来,立刻停止谈话,转头朝声音的来处看去。理查德忽然清楚地意识到他们背后就是河,无路可逃。

    声音愈来愈近,三人站了起来,理查德和本主动往前站了一步,挡在贝弗莉前面。两人甚至都没察觉到自己这样做了。

    小径尽头的矮树动了动,威廉·邓布洛探出头来,后面跟着另一个孩子。理查德知道他,但不怎么认识,好像叫布拉德利什么的,口齿不清得厉害,早上可能和威廉一起去班戈做语言治疗了,他想。“威老大!”他喊了一声,随即化身英国仆役长,“真高兴见到您,邓布洛先生。”

    威廉看着他们,脸上露出微笑,目光从理查德移向本、贝弗莉,再回到那个叫布拉德利什么的男孩。理查德心中忽然没来由地确信:贝弗莉和他们是一伙的,但布拉德利什么的不是。威廉的眼神说明了一切。那孩子可能今天会和他们一起玩,甚至还会再来荒原,不会有人跟他说“抱歉,请你不要来,窝囊废俱乐部已经满额了”,但他不是同伴,不是他们一伙的。

    理查德突然感到莫名的恐惧,就像在水里游着,忽然发现自己游得太远,而水已经没过脑袋一样。

    那是一种本能的直觉:我们正被吸向某个东西。我们都是被选中的人。一切全非偶然。这就是所有人了吗?

    直觉很快变成了胡思乱想,和砸在地上的玻璃一样支离破碎。但没关系,威廉在这里。他会搞定,不会让情况失控。他个头最高,显然也是最帅的,理查德光看贝弗莉的目光紧紧黏着威廉,而本用一副了解情势但不开心的模样看着贝弗莉,他就晓得了。威廉还是他们当中最强大的,不单是体魄,远远不止这个。只是理查德还不晓得“魅力”这个词,也不完全了解“魔力”的意思,因此只觉得威廉的力量很深沉,能在许多方面展现出来,甚至以众人都意想不到的方式。他觉得如果贝弗莉喜欢上威廉,或者像其他人讲的“迷上他”,本不会嫉妒,会觉得理所当然,但要是贝弗莉喜欢的是他,本就会妒火中烧。还有一点,那就是威廉很善良。想这种事很蠢,他其实也不是用想的,而是感觉到的,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威廉身上似乎散发着力量与善良,就像老电影里的骑士,虽然故事老套,但看到结局依然会让人落泪和鼓掌叫好。强大而善良。五年后,那个夏天以及之前发生在德里的事开始在理查德心中迅速淡去,但十六岁的他看到肯尼迪总统时,还是想起了结巴威。

    那是谁?五年后的他在心里会这么说。

    他会有点困惑地抬起头,然后摇摇头,心想,是我之前认识的人,接下来便将那个令人微微不安的念头抛开,抬抬鼻梁上的眼镜,继续写作业。我很久以前认识的人。

    威廉·邓布洛双手叉腰,露出阳光般的笑容,说:“呃、嗯,大、大家都到、到齐了……我们来做、做什么、么呢?”

    “你有烟吗?”理查德满怀期望地问。

    五天后,六月底到了,威廉对理查德说他想去内波特街,到埃迪遇见麻风怪物的门廊底下瞧个究竟。

    说这话时,两人刚回到理查德家。威廉推着银仔。刚才他几乎一路载着理查德在镇上疯狂驰骋,不过他很小心,没忘了提早一条街让理查德下车。要是理查德的母亲看到威廉载她儿子,肯定会火冒三丈。

    银仔的铁丝篮里装满了假左轮枪,三把是威廉的,两把是理查德的。那天下午他们差不多都在荒原玩枪。贝弗莉·马什三点左右出现。她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带着一把非常老旧的黛西空气枪和他们会合。那把枪已经没什么推力了,摁下缠着胶带的扳机只会发出咻咻声,听在理查德耳朵里更像坐在了放屁软垫上,而不像枪声。贝弗莉的头衔是日本狙击手,擅长爬到树上攻击底下马虎大意的过客。

    她脸上的瘀青已经褪成了浅黄色。

    “你说什么?”理查德问。他很惊讶……但也有一点好奇。

    “我、我说我想、想去看、看门廊底、底下。”威廉说。他语气坚决,但不敢直视理查德的眼睛,双颊涨得通红。他们已经走到理查德家门口了,玛吉·托齐尔正坐在门廊上读书。她朝他们挥挥手,喊道:“嗨,孩子们!想喝一点冰茶吗?”

    “妈,我们马上就好。”理查德回答,接着对威廉说,“那里什么都不会有。拜托,埃迪可能只是看到了流浪汉,被吓傻了。你也知道那个家伙。”

    “嗯、嗯,我知、知道,但你还记、记得相簿里、里的照片、片吗?”

    理查德局促不安地动了动。威廉举起右手,创可贴已经拆掉了,但理查德依然看得见威廉前三指上那几圈伤疤。

    “记得啊,可是——”

    “听、听我、我说。”威廉望着理查德的眼睛开始缓缓道来。他再次提起本和埃迪的遭遇的相似之处……联系他们在会动的相片里看到的情景,再度推断德里去年十二月起陆续遇害的小孩都是被小丑杀死的。“而、而且可、可能不止他、他们,”威廉最后说,“那、那些失踪、踪的小孩呢?还、还有爱、爱德华·科克、克兰?”

    “去,那小孩是被继父吓跑的。”理查德说。

    “嗯、嗯,也、也许是,也、也许不、不是。”威廉回答,“我稍、稍微认、认识他,也知、知道他爸、爸爸打他,还知、知道他有、有时夜里会、会窝在外头躲、躲他爸、爸爸。”

    “所以可能是他在外头的时候,被小丑逮到了,”理查德沉思道,“你是这个意思吗?”

    威廉点点头。

    “那你想干吗?要它的签名?”

    “假如那、那些小孩是、是小丑杀、杀的,乔、乔治就是它、它杀的,”威廉说完盯住理查德的眼睛,眼神有如石板一样坚硬顽强,毫不妥协,“那、那我要杀、杀了它。”

    “老天哪,”理查德吓坏了,他说,“你要怎么杀死它?”

    “我、我爸有、有一把手、手枪。”威廉说。他讲话时喷了点唾沫,但理查德几乎没察觉到。“他不、不知道我、我知道有、有那、那把枪,但我、我知道。就在他、他衣橱的最、最上、上层。”

    “它最好是人类,”理查德说,“而且就坐在一堆小孩子的骨头上被我们看到——”

    “茶已经倒好了,孩子们!”理查德的母亲开心地喊道,“快进来喝吧。”

    “马上来,妈!”理查德又喊了一声,露出大大的笑容,但一回头面对威廉,笑容就消失了。“因为我不会单凭一个人穿小丑装就开枪打死他,威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我不会那么做,如果可以,我也不会让你那么做。”

    “但、但要是真、真有一堆、堆骨头、头呢?”

    理查德舔了舔嘴唇,沉默半晌,问威廉:“万一它不是人呢,威廉?万一它其实是某种怪兽呢?

    要是真的有怪兽怎么办?本·汉斯科姆说它是木乃伊,气球逆风前进,而且没有影子。乔治相簿里的照片……要么是我们自己的幻想,要么就是魔术。但我得告诉你,老兄,我不认为那是幻想。你手指上的伤显然不是幻想,对吧?”

    威廉摇摇头。

    “万一它不是人类,我们怎么办,威廉?”

    “那我、我们就得另、另外想、想办法。”

    “是啊,”理查德说,“等你连开四五枪,它还是像我、本和贝弗莉看的电影里的少年狼人一样朝我们扑过来,再另外想办法,说不定可以试试弹弓。要是弹弓也不行,我就拿喷嚏粉扔它。万一它还不放弃,我们就喊暂停,跟它说:‘嘿,等一下,怪物先生,这样不行。听着,我得回去了,要到图书馆查一查,告辞了。’你的意思是这样吗?威老大?”

    理查德看着他的朋友,太阳穴剧烈跳动。他很希望威廉坚持己见,非去老房子门廊底下一探究竟不可,又希望(非常希望)威廉放弃。那种感觉就像星期六下午到阿拉丁看恐怖片一样,但又不完全一样,而这点很重要。因为探访老屋不像看电影那么安全,你知道最后不会有事,就算有事也不关你屁事。但乔治房间里的相片不是电影。他以为自己已经忘了那件事,但显然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他这会儿就能看见威廉手指上的伤痕。要是他没有拉住威廉——

    没想到威廉竟然咧嘴笑了,真的在笑。他说:“你、你要我带、带你去看相、相片,现在我、我要带你去、去看房、房子,这、这样就扯、扯平了。”

    “这才不叫扯平呢。”理查德反唇相讥,说完两人都笑了。

    “明、明天早、早上见。”威廉说,好像事情已经决定了。

    “万一它是怪物呢?”理查德盯着威廉的眼睛,“万一你爸的枪挡不住它,它一直逼过来呢,威老大?”

    “我、我们就另、另外想、想办法,”威廉重申一次,“不得、得不想。”说完像疯子一样仰头大笑。然后,理查德也开始哈哈大笑。没办法,不可能忍得住。

    两人一起走过瓷砖拼铺的小径,走上门廊。玛吉已经摆好几大杯冰茶,里面浸着薄荷枝,还有一盘香草威化饼。

    “你、你想去、去吗?”

    “呃,不想去,”理查德说,“但我会去。”

    威廉在理查德的背上用力拍了一下,恐惧似乎顿时变得没那么可怕了。不过,理查德忽然意识到自己今晚一定会很难睡着,结果真是如此。

    “你们两个看起来在讨论很严肃的事情。”托齐尔太太说。她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冰茶,好奇地看着两个男孩。

    “噢,邓布洛在发神经,说红袜队今年会打进前百分之五十。”理查德说。

    “我、我和我爸、爸认为他们有、有机会拿到第三、三名。”威廉说着喝了一口冰茶,“茶很、很好喝,托、托齐尔太、太。”

    “谢谢你,威廉。”

    “我看红袜队要打进前百分之五十,除非你先不口吃,先生。”理查德说。

    “理查德!”托齐尔太太大叫,吓得差点没抓住冰茶。但理查德和威廉都笑得前仰后合,像是疯了似的。她看了看儿子,又看看威廉,又看看儿子,简直难以置信。心里除了全然的困惑,还有一丝尖锐的恐惧,有如冰做的音叉在内心深处震荡。

    我不了解这两个孩子,她心想,我不晓得他们会去哪里,会做什么,想要什么……也不晓得他们会变成什么样。有时,噢,有时他们的眼神那么野,真让我感到恐惧,甚至害怕他们……

    她发觉那个念头又在心里浮现。要是温特和她当初再生个女儿就好了。漂亮的金发女孩,可以让她在周日为她穿上裙子和黑色漆皮鞋,戴上蝴蝶结,在放学后会想要烤杯子蛋糕,想要洋娃娃,而不是讲腹语术的书或跑得飞快的汽车模型。

    一个她可以理解的孩子。

    “你拿到了吗?”理查德紧张地问。

    隔天早上十点,两人推着脚踏车走在堪萨斯街上。旁边就是荒原,天空是阴郁的深灰,气象预报下午会降雨。理查德前一晚直到半夜才睡着,威廉看起来也是一夜难眠,因为他两只眼睛底下各吊着一个大眼袋,简直和新秀丽行李袋差不多。

    “拿、拿到了。”威廉拍了拍身上那件绿色粗呢厚外套说。

    “让我瞧一眼。”理查德兴奋地说。

    “现在不行,”威廉说,接着露出笑容,“可、可能会被、被别人看、看到。不过,你、你看我还、还带了什、什么。”他伸手到背后,从外套底下的裤子后口袋拿出一把牛眼弹弓。

    “妈的,这下惨了。”理查德说完哈哈大笑。

    威廉装出受伤的表情:“是、是你叫我、我带的,理、理查德。”

    这把定做的铝制弹弓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父亲原本想送他一把点二二手枪,但母亲坚决反对送枪给威廉这个年龄的孩子当礼物。说明书说只要学会使用,弹弓其实是非常好的狩猎武器,还说:“牛眼弹弓只要使用得当,和弓箭或强力手枪一样有效,足以致命。”说明书把弹弓捧得这么高,自然会提出警告,说这东西很危险,使用者不应当用附赠的二十枚子弹攻击人,那就像用手枪射击对方一样。

    威廉还不是很会用弹弓(而且觉得自己应该永远使不好),但他觉得说明书的警告很有道理,因为弹弓的厚橡皮筋弹力很强,子弹打到锡罐会弄出好大一个洞。

    “你的技术有进步吗,威老大?”理查德问。

    “嗯,有、有一些。”威廉说。他没有讲清楚,虽然他花了很长时间研究说明书的图片(图一、图二,依此类推),也在德里公园练习到手臂酸软,但射击同是弹弓附赠的纸靶时,十次只可能有三次命中。他曾有一次几乎击中红心,只差了一点点。

    理查德将橡皮筋往后一拉,再放开,橡皮筋嗡嗡作响。他默默将弹弓还给威廉,什么话都没有说,心里暗自怀疑,如果遇见怪物,这把弹弓真的有扎克·邓布洛的手枪那么可靠?

    “是吗?”他说,“你带了弹弓很了不起吗?那根本不算什么。瞧瞧我带的东西,邓布洛。”说完从外套里掏出一个印有卡通图案的包裹,上头画着一个秃头男,像爵士小号乐手迪齐·吉莱斯皮一样鼓着腮帮子发出“哈啾”,底下写道:威奇博士喷嚏粉,令人捧腹大笑。

    两人面面相觑,过了好一会儿才爆发出来,又笑又叫地拍对方的背。

    “我、我们什、什么都准备、备好了。”威廉总算挤出一句。他用外套袖子揩了揩眼睛,依然在笑。

    “准备好个屁,结巴威。”理查德说。

    “要屁也、也是你先、先屁。”威廉说,“听着,我们把、把你的脚、脚踏车藏在、在荒原,就是我、我放银仔的、的地方。我骑、骑车载、载你,以防、防到时候必、必须快、快速脱身。”

    理查德点点头,不打算反驳。他那辆二十二寸蓝令自行车(他骑快的时候,膝盖偶尔会撞到握把)

    和银仔比起来,就像小黑人站在宏伟的火箭发射架旁边一样。他知道威廉比他更强壮,银仔也比他的脚踏车快。

    他们走到小桥边,威廉帮理查德将脚踏车藏到桥下。两人坐下来,听着车子不时从他们头上轰隆隆驶过。威廉拉开粗呢外套,取出父亲的手枪。

    “你千、千万要、要小心。”威廉说。理查德吹了声口哨表示同意后,威廉将枪递给他,“这、这种枪没、没有保、保险。”

    “里面有子弹吗?”理查德敬畏地问。这把扎克于占领期间拿到的瓦尔特手枪拿在手里,感觉意外的沉重。

    “还、还没,”威廉拍拍口袋,“我拿、拿了一些子、子弹来,但我、我爸说,有、有时你看、看着它,要是它觉、觉得你、你不够小心,就会、会自己、己上膛,让你打、打到自己。”他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意思是,虽然他不相信这么荒谬的事,但一点也不怀疑那是真的。

    理查德明白了。这把枪封存着致命的力量。这是他在他父亲的点二二和点三零手枪上感觉不到的,就连猎枪也比不上。虽然猎枪也很可怕(对吧?),上了油静静靠在他家车库柜子的角落里,仿佛在说:别逼我耍狠,否则绝对让你好看,但这把瓦尔特手枪……仿佛造出来就是为了杀人用的。理查德知道这就是它的目的,不禁打了个寒战。不然你拿手枪要做什么?点烟吗?

    他将枪口朝向自己,小心地让手指离扳机远远的。瓦尔特手枪的枪口有如没有眼皮的黑色眼眸。

    理查德只看了一眼,就明白威廉的笑容是什么意思。他想起父亲曾对他说,理查德,你只要记得世界上没有没装子弹的枪,这辈子就不用怕枪了。他将枪还给威廉,松了一口气。

    威廉将枪收回粗呢外套里。理查德忽然觉得内波特街的那栋房子没那么可怕了……但见血的可能性却大大提高。

    他看了看威廉,或许想再次确定威廉是不是认真的。但他看着威廉的脸,打量半晌之后只说:“好了吗?”

    和之前一样,威廉双脚离地的那一瞬间,理查德感觉他们一定会摔倒,让两颗蠢脑袋瓜撞在硬邦邦的水泥地上。银仔剧烈地左右摇摆,夹在挡泥板支架间的纸牌不再单发射击,开始像机关枪似的嗒嗒作响。车身喝醉了似的摇摆幅度更大了。理查德闭上眼睛,等着接下来一定会发生的事。

    威廉大吼:“唷嗬,银仔,冲吧!”

    脚踏车开始加速,最后完全不再摇摆。理查德松开死抓着威廉腰间的双手,改扶后置物架的前端。威廉倾斜车身穿过堪萨斯街,像下坡俯冲时那样开始沿着小街不断加速朝威奇汉街奔去。两人有如子弹一般,以夸张的速度从斯特拉普汉街冲进威奇汉街。威廉将车身倾向一侧,又一次高声叫道:“唷嗬,银仔!”

    “冲吧,威老大!”理查德大叫,吓得差点尿裤子,但又笑到不行,“站起来骑吧!”

    威廉听到做到。他直起身子靠向握把,开始疯狂踩动踏板。理查德看着威廉的背部。对一个不到十二岁的男孩来说,威廉的背很宽。他看着好友的背在外套底下摆动,肩膀随着身体重心在两个踏板间移动而忽高忽低。理查德忽然觉得他们绝对是刀枪不入……永远不会死。呃,可能不是他们,是威廉。威廉根本不晓得自己有多强,自信而完美。

    他们继续往前,房子开始变少了,街与街的距离也变长了。

    “唷嗬,银仔!”威廉嘶吼一声,理查德也用黑鬼吉姆的声音大吼:“唷哈,银阿仔,冲啊,杀啊!你骑这辆车真是太帅了!老天爷爷啊!唷嗬,银阿仔,冲啊!”

    他们已经骑到田野上了。天色灰暗,田野显得沉闷单调,没有立体感。理查德看见砖造的旧车站出现在远方,车站右边是一排半圆形仓库。银仔经过铁轨时跳了一下,然后又跳了一下。

    内波特街到了,就在右手边。街名标志下有一个歪向一边的生锈的蓝色路标,上面写着德里调车场,下方是一个大得多的黄底黑字标志,上头的字感觉就像专门用来评论调车场似的:此路不通。

    威廉拐进内波特街,将车靠向人行道边,伸脚停住。“我、我们从、从这里走、走过去吧。”

    理查德滑下置物架,感觉松了一口气,又有点遗憾。“好的。”

    他们沿着长满杂草的龟裂的人行道往前走。前方的调车场,一辆柴油车正缓缓加速,然后放慢,然后又加快。有一两次,他们听见耦合器碰撞奏出的乐音。

    “你害怕吗?”理查德问威廉。

    威廉牵着银仔匆匆瞥了理查德一眼,点点头说:“怕、怕啊,你呢?”

    “我当然怕。”理查德说。

    威廉告诉理查德,他昨晚向父亲问起内波特街的事。他父亲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许多火车职员都住在那条街上,包括司机、车长、信号员、车场工人和行李员。调车场没落后,内波特街也随之变得萧条。理查德和威廉愈往前走,房子愈少,愈破旧,也愈肮脏。街道两旁的最后三四栋房子更是空空荡荡,用木条封上了,院子里长满杂草。其中一栋房子的门廊挂着“出售”的牌子,凄凉地随风摇荡。理查德觉得那块牌子好像已经在那儿挂了一千年。人行道没了,两人开始走在踩出来的小径上。杂草漫不经心地生长着。

    威廉停下来指着前方,轻声说:“到、到了。”

    内波特街29号曾是一栋科德角风格的精致的红色木屋。理查德心想,这里当年可能住着火车司机,单身汉一个,永远只穿牛仔裤,有许多那种腕口又大又硬的手套,还有四五个枕头套,每个月只会回家一两次,每次待个三四天,坐在院子里听收音机发呆,几乎只吃油炸食物(虽然会种菜送给朋友,自己却完全不吃),在风大的夜晚想起《他抛下的那个女孩》

    。

    如今,红漆已经褪成浅粉色,剥落得七零八落,看起来和冻疮一样丑,窗户用木条封上了,有如瞎了的眼睛,外墙的薄木板几乎掉得不剩什么了。屋子两侧杂草丛生,草坪满是当季盛开的蒲公英。

    屋子左边是一道木板高墙,过去可能洁白无瑕,现在却褪成了暗灰色。阴郁的天空在潮湿的灌木丛间有如醉酒一般忽隐忽现,和墙面几乎一个颜色。理查德顺着高墙望去,发现快到一半的地方长了一大片向日葵,最高的可能有一米五,甚至更高,张牙舞爪的模样让他很讨厌。微风吹过,向日葵迎风点头,似乎在说:孩子来了,真好,又有孩子来了,咱们的孩子。理查德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威廉小心翼翼地将银仔靠在榆树上,理查德审视着那间房子。他看见门廊边茂密的草丛里有一个轮子冒出来,便指给威廉看。威廉点点头。那应该就是埃迪说的翻倒的三轮车。

    他们左右看了一眼内波特街。柴油火车头发出的轧轧声起来、落下,又起来,街上完全看不到人。

    理查德听得见车子在2号公路上奔驰,但看不见它们。

    柴油火车头发出的轧轧声起来又落下。

    巨大的向日葵有如一群智者一齐点头:新鲜的孩子,好孩子,咱们的孩子。

    “准、准备好、好了、了吗?”威廉问,让理查德吓了一跳。

    “你知道吗,我跟图书馆借的书好像是今天到期,”理查德说,“也许我最好——”

    “少、少来、来了,理、理查德。你到、到底准、准备好没、没有?”

    “应该吧。”理查德回答,心里明白自己根本没准备好——这种事永远不可能准备好。

    他们穿过茂密的草丛往门廊走去。

    “你、你看那、那里。”威廉说。

    门廊左边的格子围栏从灌木丛里冒出来,理查德发现生锈的铁钉松脱了,威廉也看到了。那里原本是玫瑰花圃,围栏左右两边的玫瑰依然无精打采地绽放着,但围栏边缘和前方的玫瑰却七零八落。

    威廉和理查德严肃地对视了一眼。埃迪说的似乎都是真的,虽然已经相隔七周,证据依然完好如初。

    “你该不是真的想钻到底下吧?”理查德问,感觉几乎是在求威廉了。

    “不、不想,”威廉说,“但、但我会下、下去。”

    理查德心头一沉,发现威廉是认真的,因为他眼中又出现了那种灰色的光,明亮而坚定,脸上那股坚决的急切让他看起来年龄更大了一点。理查德心想,要是那家伙还在那里,威廉是真的打算杀了它。不只杀了它,说不定还会砍下它的脑袋,带回去对父亲说:“看吧,这就是杀死乔治的凶手。你以后晚上是不是能重新跟我说话,跟我说你那天过得怎么样,或者谁抛硬币输了,早上的咖啡由他请客?”

    “威廉——”他说,但威廉已经抬脚朝门廊的右边走去。埃迪之前一定是从那里爬进门廊下面的。

    理查德只好追了过去,结果差点被杂草丛里慢慢锈蚀的三轮车绊倒。

    等他追上威廉,威廉已经蹲下来窥探门廊下方了。这边没有围栏,有人——应该是流浪汉——很久以前将它撬开,钻到底下躲避一月的雪、十一月的冷雨或夏天的雷雨。

    理查德在威廉身旁蹲了下来,心跳得像打鼓一样。门廊下除了腐烂的枯叶、发黄的报纸和阴影空无一物。阴影太多了。

    “威廉。”他又说了一次。

    “干、干吗?”威廉说着再度掏出他父亲的瓦尔特手枪,小心翼翼地从枪把取出弹匣,再从裤子口袋里拿出四颗子弹,一颗颗装进去。理查德着迷地看着他的动作,接着又看了一眼门廊底下。这回,他看到另一样东西:碎玻璃。微微反光的玻璃碎片。他的胃痛得痉挛。他不笨,他很清楚这几乎可以证明埃迪说的千真万确。门廊底下的腐烂枯叶上有碎玻璃,这就表示窗子是从内侧被打破的,被当时待在地下室的东西打破的。

    “干、干吗?”威廉抬头看着理查德又问了一次,脸色严肃苍白。理查德看着那副固执的神情,在心里举白旗投降了。

    “没事。”他说。

    “你、你要一起来、来吗?”

    “嗯。”

    他们钻到门廊底下。

    理查德通常很喜欢腐叶的味道,但门廊下的气味一点也不好闻。叶子在他手下和膝下感觉很像海绵,仿佛一压就下陷了半米。他忽然心想,要是有手或爪子从枯叶里冒出来抓住他,他该怎么办。

    威廉检视破掉的窗户。玻璃散落一地,窗格木条在门廊台阶下裂成两截,窗框顶端有如断骨般支棱着。

    “看来是被什么狠狠撞断的。”理查德低声说。威廉看着地下室里面(起码试着看仔细)点了点头。

    理查德用手肘将威廉顶开一点,好让自己也看一眼。地下室很暗,到处是纸箱和板条箱,泥土地面和枯叶一样散发着湿气和潮味。左边有一个大暖炉,几根圆管直插低矮的天花板。在暖炉后方,地下室尽头,理查德见到一个用木板隔开的隔间,他立刻想到马厩,但谁会把马放在地下室里?他想,这么老旧的房子,暖炉应该烧的是煤炭,而非煤油。没有人改装暖炉,因为这栋房子根本没人要。那个木板隔间是煤仓。理查德隐约看见地下室右边尽头有一截楼梯通往一楼。

    威廉坐了下来……上身前倾……理查德还来不及相信自己的眼睛,威廉的腿已经消失在窗后了。

    “天哪!威廉!”他低声叫道,“你在做什么?赶快出来!”

    威廉没有回答。他摇摇晃晃地滑进去,粗呢外套撩了起来,背部差点被一块玻璃狠狠划到。不久,理查德听见威廉的网球鞋猛然落在硬土地上。

    “去你妈的。”理查德急得自言自语,一边低头看着好友钻进去的那个黑乎乎的方形窗口,“威廉,你疯啦?”

    威廉的声音飘了上来:“你想、想的话就、就待在、在上面,理、理查德,帮、帮我把、把风。”

    但理查德没那么做。他翻身趴在地上,在自己怕得退缩之前赶紧把脚伸进地下室窗户,暗中祈祷手和肚子不要被碎玻璃割伤。

    有东西抓住了他的脚,理查德吓得尖叫。

    “是、是我、我。”威廉嘘了一声。不一会儿,理查德已经站在威廉身旁,拉直衬衫和夹克。“你、你以、以为是谁、谁拉你?”

    “妖魔鬼怪。”理查德说,勉强挤出笑声。

    “你往、往那边,我、我往——”

    “去你的,”理查德说,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心跳声,抖得厉害,很不稳,先高后低,“我跟定你了,威老大。”

    两人先朝煤仓走去。威廉手里拿着枪走在前头一点,理查德紧跟其后,努力眼观八方。威廉在煤仓突出来的木板旁站了一会儿,接着突然绕过它,双手握枪对准木板。理查德眼睛一闭,准备迎接爆炸声,却迟迟没听见动静。他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

    “除、除了煤、煤什么都、都没有。”威廉说完紧张地笑了笑。

    理查德站到威廉身旁瞧了一眼。煤仓里还有许多煤,最里面的几乎堆到了天花板,前面只剩一两堆,颜色和乌鸦翅膀一样黑。

    “我们——”理查德刚开口,地下室楼梯顶端的门忽然打开,狠狠撞在墙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微弱的日光从楼梯洒了下来。

    两个男孩大声尖叫。

    理查德听见了咆哮声。声音很大,很像困兽的怒吼。他看见两只懒人鞋走下来,然后是褪色的牛仔裤、前后摆荡的双手——

    那不是手……是爪子,巨大的畸形的爪子。

    “爬、爬到煤、煤堆上!”威廉大吼,但理查德呆若木鸡,忽然明白是什么朝他们扑来,是什么会杀了他们,在这个弥漫着潮湿土味、角落里飘着廉价酒臭的地下室里。他知道,但他非得亲眼看见。

    “煤、煤堆上、上面有窗、窗户!”

    那双爪子覆着浓密的棕毛,像铁丝一样卷,指甲又粗又尖。理查德看见一件丝质外套,黑底橘色绲边,德里高中的颜色。

    “快、快、快点!”威廉大叫一声,狠狠推了理查德一把。理查德整个人趴在煤堆上,身上被尖锐的凸起硌得疼,顿时清醒过来。煤炭有如雪崩般落在他手上。疯狂的咆哮声还在继续。

    理查德心头闪过一丝惊慌。

    他手忙脚乱地往上爬,几乎不晓得自己在做什么。他一会儿踩实,一会儿踩空,不停地往上冲,一边大声尖叫。煤堆顶端的窗户被煤渣弄得黑乎乎的,几乎不透光。理查德抓住窗把,是那种转动式的,用全身重量使劲往下扳,但窗把纹丝不动。咆哮声更近了。

    下方传来枪响,在密闭空间里震耳欲聋。辛辣刺鼻的硝烟让他找回了一丝冷静,发现自己扳错了方向。于是他反向用力,生锈的窗把发出长长的吱嘎声,煤渣有如胡椒般飘落在他手上。

    震耳欲聋的枪声再度响起。威廉·邓布洛大吼:“浑球!你杀了我弟弟!”

    从楼梯下来、穿着高中外套的那东西似乎笑了,好像说了什么,有如恶犬忽然口齿不清地说出人话,让理查德一时以为它在咆哮:我也要杀了你!

    “理查德!”威廉大喊,随即往上攀爬。理查德听见煤堆再度隆隆崩塌。咆哮和怒吼还在继续。

    木头崩裂,夹杂着嗥叫与狂吠,完全是梦魇般的声音。

    理查德猛推窗户,不管玻璃会不会破,会不会割伤他的手。他不在乎。结果窗户没破,而是向外打开了。铁锈从老旧的合页上纷纷剥落。更多煤渣飘落,落在理查德脸上。他扭动身体挤出窗外,像鳗鱼一样滑到侧院,闻到甜美的新鲜空气,感到长草在鞭打他的脸。他隐约察觉下雨了。他看见巨大的向日葵翠绿的粗茎,毛茸茸的。

    瓦尔特手枪第三次响起,地窖里的怪物尖叫一声,声音充满原始的愤怒。威廉大喊:“它抓、抓到我、我了,理查德!救命!它抓、抓到我、我了!”

    理查德跪着转过身来,借着透过地下室大方窗的微光,看见好友仰望着他的脸庞写满惊恐。每年十月,一整个冬天要用的煤就从那个窗口送进地下室。

    威廉四肢张开趴在煤堆上,不停地伸手想抓住窗框,却徒劳无功,就是够不着。他的衬衫和外套几乎撩到了肋骨,而且他整个人正在往下滑……不对,他是被某个东西往下拖。理查德看不清那东西,只看见一个巨大的身影在威廉背后移动,咆哮怒吼,急促而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么,感觉很像人类。

    理查德不需要亲眼看见,他上周六才见过它,就在阿拉丁电影院的银幕上。这很荒谬,非常离谱,但理查德毫不怀疑自己的清醒与结论。

    少年狼人抓住了威廉·邓布洛,只是那东西不是脸上化了浓妆、粘了一堆假毛的迈克·兰登。它是货真价实的狼人。

    威廉又尖叫一声,仿佛要证明理查德的判断似的。

    理查德伸手抓住威廉的手。瓦尔特手枪还在威廉手里,理查德再次凝望漆黑的枪眼……只是这回枪里装了子弹。

    两人抢夺威廉。理查德抓住他的手,狼人抓住他的脚踝。

    “快、快走,理查德!”威廉大喊,“快离、离——”

    狼人的脸忽然从暗处浮现。它的额头又低又突,覆着稀疏的毛发,脸颊凹陷,毛茸茸的,深棕色眼眸充满了骇人的灵性和可怕的洞察力,张着嘴巴准备嘶吼,白沫顺着肥厚的下唇两侧流到下巴,不停滴落,头发往后梳,很像恶心版的少年毒虫。它仰头号叫,眼睛一直盯着理查德。

    威廉跌跌撞撞往上爬,理查德猛拽他的上臂。有那么几秒钟,他以为自己赢了,但狼人攫住威廉的双腿,再度将他拖向黑暗。它力量更大,抓住了威廉,抱定主意要占有他。

    理查德想也不想就开始用爱尔兰警察(内尔先生)的声音说话,连他自己都不晓得为什么。但他这回模仿得并不差,一点也不像理查德·托齐尔,甚至不像内尔先生,而是地道的爱尔兰警察,抓着生皮绳,转着警棍,午夜之后去敲歇息的店家的大门:

    “放开他,小子,否则我就敲烂你的脑袋!我对天发誓,你现在就放手,否则我一定打得你屁股开花!”

    地下室怪物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但理查德感觉那声音里有其他东西,或许是恐惧,甚至痛苦。

    他又猛地一拉,威廉顿时飞出窗户摔在草地上,抬头用惊恐的黑色眼眸看着他,外套前襟被煤渣弄得黑乎乎的。

    “快、快点!”威廉喘着气说,声音近乎呻吟。他抓住理查德的衬衫。“我、我们得、得——”

    理查德又听见煤堆崩塌的声响。很快,狼人的脸出现在地下室窗口,朝他们咆哮,爪子抓着凋萎的杂草。

    枪还在威廉手上,他从头到尾一直紧紧地抓着它。他双手握枪,眼睛眯成一条线,扣动了扳机。

    又是一声巨响。理查德看见狼人的头颅少了一块,鲜血从它半边脸颊喷了出来,破坏了兽毛的平顺,浸湿了它身上那件高中外套的领子。

    那怪物怒吼一声,开始往窗外爬。

    理查德像做梦一样缓缓伸手到外套底下,从裤子后口袋拿出那个印着喷嚏男的小包裹,将它撕开。

    那怪物一边流血一边号叫,奋力想从窗口挤出来,爪子在土里刨出一道道深沟。理查德撕开包裹用力一挤,用爱尔兰警察的声音命令道:“滚回你的老巢吧,小子!”只见一团白色粉末朝狼人脸上飞去。

    那东西的吼叫忽然停了。它一脸惊讶,表情近乎滑稽,发出被呛到的喘息声。它的眼睛红通通的,视线模糊,直直地盯着理查德,似乎想要永远记住他。

    接着它开始打喷嚏。

    它不停地打喷嚏,打了又打,一条条唾液从它嘴里飞出来,像绳子一样长,鼻子则喷出乌青色的鼻涕。理查德的皮肤沾到鼻涕,像触碰到酸液一样又灼又烫。他痛得尖叫一声将鼻涕抹掉,声音充满嫌恶。

    那东西脸上依然写满愤怒,但还有痛苦,绝对是。它被威廉用父亲的手枪打伤了,但理查德伤它伤得更重……先是爱尔兰警察的声音,然后是喷嚏粉。

    天哪,要是我带了发痒粉和掌中雷,搞不好就能解决它。理查德这么想,威廉抓住他的外套领子,将他往后拉。

    幸好威廉拉了他一把,因为狼人忽然不再打喷嚏了,开始朝理查德扑来,动作快得不可思议。

    要不是威廉,理查德可能手里拿着空掉的威奇博士喷嚏粉包,像嗑过药一样愣愣地看着狼人朝他扑来,心想它的毛色好深,血好红,而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是那么模糊。他可能就这样呆呆地坐着,直到那东西的爪子圈住他的脖子,用长指甲挖出他的喉管。但威廉又拉了他一把,让他整个人站了起来。

    理查德跌跌撞撞跟在威廉后面。两人绕到屋前,他想,它不敢追过来的,我们已经到街上了。它不敢追过来的。它不敢,不会敢的­——

    但那东西竟然追上来了。理查德听得见它就在他们后方,一边咆哮,一边嘀咕和流口水。

    银仔还在,就靠在树旁。威廉跳上坐垫,将父亲的手枪扔进装了许多空气枪的置物篮里。理查德跳上置物架,趁机回头瞄了一眼,发现狼人正穿过草坪直奔他们两个而来,离他们不到六米远,身上的德里高中制服外套沾满血和唾液,白骨穿透右边太阳穴的毛皮突了出来,闪闪发亮,鼻子两侧沾着几抹白喷嚏粉。理查德发现另外两件事,让他更加惊恐。首先那家伙的外套没有拉链,有的是毛球状的橘色大纽扣。另一件事更可怕,让他觉得自己就要昏倒了,或放弃抵抗,任它宰割。外套上用金线绣了名字,你到马亨裁缝店花一美元就能绣。

    狼人外套左胸绣了一个名字,虽然沾满血迹,但依稀可见。那名字是理查德·托齐尔。

    狼人朝他们扑来。

    “快走,威廉!”理查德尖叫。

    银仔开始动了,但很缓慢,太慢了。威廉花了不少时间才让它动起来。

    威廉刚骑上内波特街,它已经穿过车辙小径追了上来。理查德回头一看,只见鲜血洒在狼人褪色的牛仔裤上,裤缝线有几处撑破了,露出又粗又密的棕毛。理查德吃惊而着魔地看着,仿佛被催眠了一样。

    银仔前后晃动得很厉害。威廉站直身子,反握握把,仰头朝向阴霾多云的天空,脖子上青筋暴露,但车轮也才稍微转动,纸牌响了一声。

    一只爪子摸上了理查德,他惨叫一声,侧身闪躲,狼人咆哮狞笑。它近得不能再近,理查德连它发黄的眼角都看得清楚,还闻得到它飘着甜腻腐肉味的口臭。它的獠牙又弯又尖。

    狼人朝他挥爪,理查德放声尖叫,心想那家伙一定会把他的头拧下来。但爪子只从他眼前扫过,差了不到两厘米。狼人挥爪力量之大,连理查德被汗水浸湿贴在额头上的头发都飞了起来。

    “唷嗬!银仔,冲吧!”威廉高呼。

    他已经骑到短坡的顶端。虽然坡度平缓,但已经够让银仔起跑了。纸牌开始加速,啪啪作响,威廉疯狂踩动踏板。银仔不再摇晃,笔直地沿着内波特街奔向2号公路。

    谢天谢地,谢天谢地,谢天谢地,理查德心慌意乱地想,谢天——

    狼人再度号叫。天哪,听起来好像就在我背后!理查德的衬衫和外套被人往后拉扯,勒着他的喉咙让他无法呼吸,只能发出漱口被呛到的声音。他双手勉强抓住威廉的腰间,才没有被拉下脚踏车。

    威廉也跟着后仰,但依然紧抓着银仔的握把。理查德觉得脚踏车的前轮会翘起来,把他们两人都甩出去。就在这时,他那件已经烂得差不多的外套后背被扯破了,发出响亮的撕裂声,不晓得为什么很像放屁。理查德又能呼吸了。

    他环顾四周,那双充满杀气的迷蒙的眼眸就在他面前。

    “威廉!”他想吼,却使不出力气,发不出声音。

    但威廉好像还是听见了。他踩得更用力,从来没这么用力过,似乎将浑身的力量都使出来了,而且愈来愈强。他感到喉头有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很像金属味,眼珠就要弹出来了。他张大嘴巴拼命呼吸,心中充满无法遏制的狂喜,原始、自由而奔放。他心中充满一种渴望。他站在踏板上,踩下去,再来一遍。

    银仔不断加速。它开始熟悉道路,开始飞了,威廉感觉得到。

    “唷嗬,银仔!”他再度大叫,“唷嗬!银仔,冲吧!”

    理查德听见懒人鞋踩在碎石路上的沙沙声,转头望去。狼人的爪子以惊人的力道扫过他眼睛上方,他以为自己的头肯定会被削去一半。一切似乎都变得模糊不清,不再重要。声音忽隐忽现,世界褪去了颜色。他回过头来,拼命抓住威廉,温热的鲜血流进他的右眼,让他一阵刺痛。

    利爪再度挥来,这回扫到了后挡泥板。理查德感觉脚踏车疯狂摇摆,似乎就快翻了,但总算重新回正。威廉又喊了一声:“唷嗬,银仔!冲吧!”但声音感觉很远,有如回声,一下就消失了。

    理查德抓着威廉,闭上眼睛,等待结局到来。

    威廉也听见了奔跑声,知道小丑还没有放弃,但他不敢回头。反正它要是追上他们,将他们撂倒,他一定会知道。他只要晓得这一点就好。

    快点啊,伙计,他心想,使出全力来!发挥全部力气!冲啊,银仔!冲啊!

    威廉·邓布洛发现自己再度拼命打击魔鬼,全速冲刺。只是这回的魔鬼是狰狞狂笑的小丑,脸上涂着白色油彩,扬起嘴角露出吸血鬼一般血红恶毒的微笑,眼睛如银币般闪闪发亮,不知道因为什么疯狂的原因穿着德里高中的制服外套,盖住有着橘色襞襟、橘色毛球纽扣的银色小丑服。

    冲啊,伙计,冲啊——银仔,你觉得如何?

    银仔已经快得让内波特街变模糊了。它开始开心地哼鸣。后面奔跑的脚步声是不是变弱了一点?

    威廉依然不敢回头。理查德死命抓着他,让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威廉很想叫理查德稍微松手,但他连说话的力气都不敢浪费。

    前方就是内波特街和2号公路交叉口的停车再开标志,有如美梦出现在眼前。车子在威奇汉街上来来去去,看在又累又怕的威廉眼里,简直就像奇迹。

    因为他很快就得刹车(不然就得想出什么天才的办法),于是回头望了一眼。

    才看了一眼,他就反踩踏板让银仔滑行,刹住的后轮在地面留下摩擦的痕迹。理查德的脑袋狠狠撞上他的右肩,让他痛得厉害。

    内波特街空空荡荡。

    废弃的房舍有如葬礼队伍般延伸到调车场。但就在七米外,第一栋废弃房舍附近,有一个亮橘色的东西倒在路边的下水道口旁。

    “啊——”

    千钧一发之际,威廉发现理查德就要摔下来了。他两眼上翻,威廉只看得到他眼皮下的一点点眼白,用胶带缠住的眼镜镜脚也歪了,鲜血缓缓从他额头往下流。

    威廉抓住理查德的胳膊,两人一起往右倒。银仔失去平衡,两人手脚交缠跌倒在马路上。威廉手肘的麻穴被狠狠撞到,痛得大叫。理查德听见声音,眼皮动了一下。

    “我会告诉你怎么拿到宝藏,先生,但这个叫多布斯的家伙很危险。”理查德打鼾似的喘着气说。

    是“香草胖球先生”的声音,但听起来很飘,断断续续,把威廉吓坏了。他发现好友额头有个浅浅的伤口,沾着几根粗糙的棕色毛发,有一点蜷曲,很像他父亲的阴毛。这让他更加害怕,便朝理查德脑袋上侧狠狠拍了一巴掌。

    “哎哟!”理查德大喊一声,眼皮抖了一下,忽然睁开眼睛,“你干吗打我,威老大?你会把我眼镜打破的。难道你没发现它已经快不行了?”

    “我、我还以、以为你快、快死了呢。”威廉说。

    理查德一手按着头缓缓坐了起来,呻吟着说:“这是怎么回——”接着忽然想了起来。他惊惶地瞪大眼睛,跪在地上乱爬,拼命喘气。

    “别、别怕,”威廉说,“它已、已经不见、见了,理、理查德,走、走了。”

    理查德看着静悄悄空荡荡的街道,突然号啕大哭。威廉看了一会儿,伸出双臂抱住了他。理查德紧紧圈住威廉的脖子回抱他,心里很想说点俏皮话,例如威廉应该用弹弓对付狼人之类的,但什么也说不出来。除了哽咽,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别、别怕,理、理查德,”威廉说,“别、别、别——”说完他也哭了。两人跪在马路上紧紧拥抱,脚踏车倒在一旁,泪水在他们沾满煤渣的脸庞上冲出白白两道。

    第九章 清洗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贝弗莉·马什在纽约州上空又笑出声来。她赶紧用双手捂住嘴巴,生怕别人觉得她疯了,但就是停不下来。

    我们那时也常常笑,她想,这又是一个回忆,一道黑暗中的光。尽管我们一直处在恐惧中,却依然止不住想笑,就像现在一样。

    坐在她旁边靠走道那个座位的是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男人,长得很好看。班机两点半从密尔瓦基起飞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两个半小时了,中途在克里夫兰和费城停留),他已经好几次向她投来爱慕的眼神,但很尊重她,知道她显然不想说话。两人曾经交谈过几句,但她的回答总是客气而简短。年轻男人于是打开手提袋,拿出一本罗伯特·勒德拉姆

    的小说读了起来。

    这会儿他合上书,手指卡在读到的地方,关切地问:“你还好吧?”

    贝弗莉点点头,试着摆出严肃的表情,但又忍不住笑了。男人微微一笑,显得困惑而好奇。

    “没事。”她说,再次想让自己严肃起来,却还是没用。她越想严肃,脸就越不受控制,就像从前一样。“我只是忽然想到自己连搭的是哪一家航空公司的班机都不晓得,只记得机、机侧有一只大鸭、鸭子——”但这念头太荒唐了,让她开始哈哈大笑。周围乘客纷纷转头看她,有些人还皱起了眉头。

    “共和。”年轻男人说。

    “什么?”

    “你现在在天上,以七百五十公里的时速腾云驾雾,这都是共和航空的功劳。椅背置物袋里的KYAG手册是这么写的。”

    “KYAG?”

    年轻男人从置物袋里抽出一本手册(封面确实有共和航空的商标),里面有逃生门的位置、飘浮设备的位置、氧气罩使用说明和坠机滑梯逃生姿势。“Kiss-your-ass-goodbye,滚蛋手册。”他说,这回两人都哈哈大笑。

    贝弗莉忽然想,他真的很好看。这是个新想法,有恍然大悟的味道。人在睡醒之际开始有一点意识时,常常会察觉这种事。他穿着套头毛衣和褪色的牛仔裤,深金色的头发用皮绳系在脑后,让她想起自己童年扎的马尾。她心想:我敢说他的老二肯定和大学生一样清新温柔,长度够用,又不会粗得傲慢。

    她又笑了,完全克制不住。她发现自己连手帕都没带,没办法擦拭笑到流泪的眼睛。想到这一点让她笑得更厉害了。

    “你最好节制一点,不然空乘会把你扔下去。”年轻男人正色道,但她只是摇头大笑,笑得腰和肚子都痛了。

    他递给她一条干净的白手帕。她接过来用了。不晓得为什么,但这么做总算让她找回了自制,但还是无法立刻停止,只是变成了微弱的抽搐和喘息。她不时想起机身上的大鸭子,立刻又是一阵咯咯的笑声。

    过了一会儿,她将手帕还给他,说:“谢谢。”

    “天哪,女士,你的手怎么啦?”他握着她的手关切地问。

    她低头看见自己指甲断了,是她将梳妆台推倒在汤姆身上时弄断的。想起这事让她心中一痛,比指甲受伤还严重。她立刻止住笑容,将手从对方手中抽走,不过动作很轻。

    “我在机场被车门夹到了。”她说,想起自己如何为了汤姆对她所做的事而撒谎,为了父亲留在她身上的瘀青而撒谎。这是最后一次吗?是她最后的谎言?是的话该有多好……简直好得不可思议。

    她脑海中浮现一个画面,一名医生走进病房对癌症晚期的病人说:X光显示肿瘤在缩小,我们也不晓得原因,但就是这样。

    “那一定疼得要命。”年轻男人说。

    “我吃了阿司匹林。”她说着又翻开机上杂志,但对方可能发现她已经翻阅过两次了。

    “你的目的地是哪里?”

    她合上杂志,微笑着对他说:“你人真的很好,但我不想聊天,可以吗?”

    “好吧,”他报以微笑,“不过,到了波士顿之后,你要是想为了机侧的大鸭子喝一杯,我请客。”

    “谢谢你,但我要赶另一班飞机。”

    “老天,我早上读的星座运势有这么不准吗?”他重新翻开小说,“不过,你的笑声很好听,很容易让男人爱上你。”

    她又翻开杂志,但发现自己一直盯着残缺不全的指甲,而不是介绍新奥尔良景点的文章。有两根指甲底下有紫色的瘀血。贝弗莉在心里听见汤姆站在楼梯井的位置对她大吼:“我要杀了你,贱人!

    你他妈的贱人!”她打了个冷战。在汤姆眼中,她是贱人。在那群女裁缝眼中,她是贱人。她们在大秀之前犯下大错,搞砸了贝弗莉的作品。但在汤姆和可恶的女裁缝闯进她生命之前,她在父亲眼中早就是贱人了。

    贱人。

    你这个贱人。

    他妈的贱人。

    贝弗莉闭上眼睛。

    之前逃离卧室时,她的一只脚被香水瓶碎片割伤了,这会儿比手指还要痛。凯给了她一个创可贴、一双鞋和一张一千美元的支票。早上九点一到,她立刻去水塔广场的芝加哥第一银行兑现了。

    尽管凯再三反对,她还是在空白打字纸上画了一张千元支票。“我曾经读到银行只要是支票都得收,不管写在什么上头。”她对凯说,但声音似乎来自别处,可能是其他房间的收音机吧,“有人就曾兑现过一张支票,是写在炮弹上的。我想我是在《百科事典》里读到的。”她顿了一下,露出不安的笑。凯严肃地望着她:“如果我是你,就尽早兑现,免得汤姆想到要冻结账户。”

    她不觉得累(但她知道自己现在还能保持清醒,完全是靠意志力和凯准备的黑咖啡),昨晚的经历好像梦境一般。

    她还记得三名青少年跟在她后头大叫、吹口哨,但不太敢靠近。她记得在路口看见7-11便利商店招牌的灯光洒在人行道上时,那份如释重负的感觉。她走进便利商店,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店员看她旧上衣里面,说服他借给她四十美分打电话。这不难,反正她本来就穿成那样。

    她先打给凯·麦考尔,凭记忆拨的号码。电话响了十几声,她开始担心凯跑去纽约了。就在她打算挂掉时,凯终于接起电话,用昏昏欲睡的声音呢喃道:“不管你是谁,最好是有要紧事。”

    “凯,我是贝,”她说,迟疑片刻,她决定豁出去了,“我需要帮忙。”

    电话那端沉默了半晌,之后凯再度开口,语气完全清醒了:“你人在哪里?出了什么事?”

    “我在斯特里兰大道和某条街拐角的7-11。我……凯,我离开汤姆了。”

    凯立刻激动地回答:“太好了!你总算离开他了!耶!我去接你!那个浑球!狗屁!我会开他妈的奔驰车去接你!还要请四十人大乐队庆祝!还有——”

    “我会搭出租车。”贝弗莉说,汗湿的掌心里握着另外两枚十分硬币。她看了便利店后头的圆镜子一眼,发现青春痘店员正全神贯注、如痴如醉地盯着她的屁股看。“但我到了之后,你得帮我付钱。

    我身上没钱,一毛都没有。”

    “我会给司机五美元当小费,”凯高声说,“这真是尼克松下台之后最棒的消息了!小姑娘,你马上给我过来。还有——”她顿了一下,等她再开口时,语气变得很严肃,而且充满关爱,让贝弗莉差点掉下泪来,“谢天谢地,你终于做到了,贝。我是说真的,谢天谢地。”

    凯·麦考尔之前是设计师,嫁了个有钱人,离婚后钱更多了。她在一九七二年发现了女权主义运动,大约三年后认识了贝弗莉。当时她备受欢迎,同时也充满争议,人们指责她靠着沙文主义的陈腐法律榨干了她那从事制造业的丈夫,才跑来拥抱女权主义。

    “听他们放屁!”凯有一回这么对贝弗莉说,“说那些话的人没一个要和萨姆·查柯维兹上床。

    老萨姆的口头禅就是冲个两下爽爽射一发。他只有一次超过七十秒,就是在浴缸里打手枪那一回。我又没有红杏出墙,只是请他事后埋单而已。”

    她写了三本书,一本讲女性主义和职业妇女,一本讲女性主义和家庭,另一本讲女性主义和灵性。

    前两本还挺畅销的,但第三本书出版三年后,她就有点走下坡路了。不过,贝弗莉觉得她其实松了一口气。她的投资收获颇丰(她有一次对贝弗莉说:“幸好女性主义和资本主义不是死对头。”),如今是个有钱的女人,在城里有独栋公寓,在乡下有别墅,还有两三个男宠。那几名壮汉在床上和她旗鼓相当,但打起网球就不是对手。“只要他们球技一进步,我就甩了他们。”她说。凯显然在开玩笑,但贝弗莉一直觉得搞不好是真的。

    贝弗莉叫了辆出租车。车到之后,她提着行李箱挤进后座,将凯的地址交给司机,庆幸终于摆脱了便利店店员的目光。

    凯就站在车道尽头等她。她身上穿着法兰绒睡袍,罩着貂皮外套,粉红色绒毛拖鞋上缀着大毛球。

    不是橘色毛球,谢天谢地,否则贝弗莉可能又要对着暗夜尖叫了。到凯家的这一路很怪:往事不断回到她脑海中,回忆迅速而清晰地涌入,令人害怕,仿佛有人驾驶巨型推土机在她脑海中挖掘连她自己也不知其存在的墓园,只不过挖出来的不是尸体,是人名,她多年未曾想起的人名,例如本·汉斯科姆、理查德·托齐尔、格蕾塔·鲍伊、亨利·鲍尔斯、埃迪·卡斯普布拉克……还有威廉·邓布洛。尤其是威廉,他们那时和其他孩子一样叫他结巴威,这是小孩间的直率,也是残忍。贝弗莉当时觉得他长得好高、好完美(在他还没开口说话之前)。

    人名……地点……发生过的事。

    回忆时冷时热,她想起排水道里的声音……还有血。她尖叫,他父亲揍了她。她父亲——汤姆——

    她快哭了……凯正在付钱给司机,给的小费多得让对方惊呼:“女士,真是谢谢您!哇哦!”

    凯带她进房,让她冲澡,然后给她一件浴袍,帮她泡咖啡,检查她身上的伤,用红药水涂抹她脚上的割伤,然后贴上创可贴。她在贝弗莉的第二杯咖啡里倒了很多白兰地,逼她喝得一滴不剩。之后,她为自己和好友各弄了一块半熟的牛排,还煎了新鲜蘑菇当配菜。

    “好了,”她说,“到底出了什么事?我们需要叫警察,还是把你送到雷诺蹲牢房?”

    “我没办法多说,”贝弗莉说,“讲起来太荒谬了,但主要是我的错——”

    凯重重一拍漆木餐桌,木头发出有如小口径手枪射击的声音,吓了贝弗莉一跳。

    “我不准你这么说。”凯说。她双颊泛红,棕色眼眸闪闪发亮。“我们认识几年了?九年?十年?

    我要是再听到你说是你的错,我就要吐了。这一回不是你的错,上回不是,再上一回也不是,从来不是你的错。你知道吗?你的朋友几乎都认为他迟早会让你全身打石膏,或是杀了你。”

    贝弗莉瞪大眼睛望着好友。

    “如果发生那种事,那应该算你的错,竟然任由它发生。不过你终于离开了,谢天谢地。你现在指甲断了一半,脚也割伤了,还有皮带的抽痕,别跟我说是你的错。”

    “他没有用皮带。”贝弗莉说。她又不自觉地撒谎了……因为羞愧脸颊不由自主地红了。

    “既然已经离开汤姆了,也不必说谎了。”凯柔声说。她凝视着贝弗莉,眼神里充满关爱。贝弗莉垂下眼睛,感觉咸咸的泪水流进了喉咙。“你想骗谁啊?”凯问,语气依然温柔。她隔着桌子握住贝弗莉的双手。“墨镜、高领衫和长袖……你可能骗得了一两个买家,但骗不了朋友,贝,骗不了爱你的人。”

    听到这里,贝弗莉哭了,哭了很久,很伤心。凯握着她的手。上床前,贝弗莉将能说的经过都告诉了凯。她童年在缅因州德里镇长大,那里有个朋友打电话给她,提醒她很久之前许下的承诺。他说实现诺言的时候到了,她会回来吗?她说会,接着汤姆就开始惹麻烦了。

    “什么承诺?”凯问。

    贝弗莉缓缓摇头:“我不能说,凯,虽然我很想。”

    凯思忖片刻,点点头说:“好吧,也对。等你从缅因州回来,打算怎么处置汤姆?”

    贝弗莉愈来愈觉得自己去了德里就回不来了,因此只回答:“我会先来找你,我们一起商量对策,如何?”

    “当然好,”凯说,“这是承诺吗?”

    “只要我回得来,”贝弗莉心平气和地说,“就会做到。”说完她紧紧抱住凯。

    她拿着凯的支票兑来的钱,踩着凯的鞋,搭乘北上密尔瓦基的灰狗巴士班车,因为她怕汤姆会去奥黑尔机场找她。凯陪她去银行和车站,途中不停地劝阻她。

    “奥黑尔到处都是安全人员,”她说,“你不用担心他。只要他靠近你,你就放声尖叫,叫到脑袋掉下来为止。”

    贝弗莉摇摇头:“我想彻底避开他,所以只能这么办。”

    凯眼神锐利地望着她:“你怕自己会被他说动,对吧?”

    贝弗莉想起他们七个人站在河中央,想起斯坦利手里那块可乐瓶碎片映着阳光闪闪发亮。她想起斯坦利用碎片轻轻划破她掌心时的刺痛,想起他们手牵手围成一圈许下承诺:要是它再出现,他们都会回来……回来彻底杀死它。

    “不是,”她说,“在这件事上我不会被他说服,但他可能会伤害我,不管有没有安全人员。你没看到他昨晚的样子,凯。”

    “我已经看腻他了,”凯皱着眉头说,“那浑球只是披了一张人皮罢了。”

    “他疯了,”贝弗莉说,“安全人员可能拦不住他。搭车更好,相信我。”

    “好吧。”凯勉强说道。贝弗莉觉得很有趣,凯显然对不会有冲突和大吵大闹感到很失望。

    “支票记得快点兑现,”贝弗莉又叮咛一次,“免得他想到冻结账户。你知道他一定会的。”

    “没问题,”凯说,“要是他敢这么做,我就拿着马鞭去找这混账,叫他给老娘爽一下。”

    “离他远一点,”贝弗莉厉声说,“他很危险,凯,相信我。他就像——”像我父亲,她颤抖的双唇原本要这么说,结果却只吐出:“就像野人。”

    “好吧,”凯说,“放轻松,亲爱的,去实现诺言吧,不过记得想一想你的未来。”

    “我会的。”贝弗莉说,但她撒了谎。她有太多事情要想,比如她十一岁那年夏天发生的事。比如给理查德·托齐尔示范怎么让溜溜球睡觉。比如下水道里传来的声音。还有她看见的那个东西,那个可怕至极的东西。直到她站在隆隆作响的灰狗巴士的银色车身旁最后一次和凯拥抱,她的心还是不太想让她看见那个东西。

    机身画着大鸭子的飞机开始从波士顿上空缓缓下降,她的心思再度转向那件事……转向斯坦利·乌里斯……那张明信片上的匿名诗……那些声音……以及她和那东西对看的那几秒,感觉没有尽头的那几秒。

    她低头望向窗外,心想德里有一个恶魔在等她,汤姆的坏和那东西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唯一的好消息是威廉·邓布洛也会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名叫贝弗莉·马什的十一岁女孩曾经爱着威廉·邓布洛。她还记得那一张背面写着情诗的明信片,记得她曾经知道作者是谁。她现在不记得了,也不记得那首诗写了什么……但她想应该是威廉写的。没错,可能是结巴威。

    她忽然想起跟理查德和本去看恐怖电影的那一天。那是她第一次约会。她是和理查德开玩笑的,那时她在街上都用这招保护自己。但她心里其实很感动,很兴奋,又有一点害怕。那真的是她第一次约会,虽然对象有两个,不是一个。理查德付了钱,就像真正的约会一样。之后他们被那几个混混追……

    下午他们在荒原玩……威廉·邓布洛带了另一个孩子过来,她忘了他的名字,但记得威廉看她的眼神,还有蹿过她内心的电流……那道电流温暖了她整个身躯。

    她记得自己穿上睡袍到浴室洗脸刷牙时,正在回想这些事情。她心想晚上一定很难睡着,因为有太多事情要想……而且要用好的方式想,因为他们看起来是好孩子,可以一起厮混,甚至值得信任。

    那真好。那真的……呃,像是天堂。

    她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拿起毛巾凑近洗手台准备接点水。那声音忽然从排水管里传了出来:

    “救命……”

    贝弗莉吓得后退几步,干毛巾掉在地上。她微微摇头,仿佛想甩掉那声音,接着再度凑向洗手台,好奇地窥探排水管。她家是四房公寓,浴室在最里面。她隐约听见电视里在播西部电影。播完之后,她父亲通常会转到棒球或摔跤节目,然后在安乐椅上呼呼大睡。

    浴室壁纸图案是青蛙卧在莲花上,画得很丑。底下的灰泥鼓胀起来,搞得壁纸图案也凸起歪斜。

    墙上到处是水渍,有几处壁纸甚至剥落了。浴缸爬满锈斑,马桶座龟裂了,洗手台上方一个四十瓦的灯泡插在陶瓷座上。贝弗莉还记得(但印象很模糊了)那里之前有灯罩,但几年前破了,之后就没再补上。塑料地板的图案已经褪色,只有洗手台下方的还看得见。

    这间浴室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地方,但贝弗莉从小到大用习惯了,根本不会注意它的模样。

    洗手台也沾满水渍,排水管口就是中间嵌个十字的圆环,直径约五厘米。之前本来有镀铬粉饰,但也早就消失了。橡皮塞子用链子拴着,缠在冷冷的弧形龙头上。排水口和水管一样黑不见底。贝弗莉凑过去,头一回闻到底下传来一股淡淡的臭味,有点像鱼腥味。她嫌恶地微微皱起鼻子。

    “救命——”

    她倒抽一口气。是声音没错。她之前以为是管子震动……或她自己的想象……或是电影的后遗症。

    “救命,贝弗莉……”

    贝弗莉觉得忽冷忽热。她刚才把头发上的橡皮筋拿下来了,此刻头发有如闪亮的瀑布般披在肩上。

    发梢似乎僵住了。

    在意识到自己想要回应之前,她已经凑到洗手台边,稍微压低声音说:“哈喽,里面有人吗?”

    排水管里的声音感觉很稚嫩,可能是刚学会说话的小婴儿。贝弗莉虽然手臂起了鸡皮疙瘩,头脑却在寻求合理的解释。她家住的是集合公寓,有五户,他们住在一楼的后面。也许是某一家的小孩在玩,对着排水管说话,声音走调了……

    “有人在?”她对着浴室的排水管问,声音稍微大了一点。她忽然想到要是父亲这时走进来,肯定会觉得她疯了。

    排水管里没有人回应,但难闻的味道似乎变重了,让她想起荒原的竹林和竹林后方的沼泽,想起凝滞辛辣的烟气和想让你鞋子和脚分家的黑泥。

    重点是,公寓里没有小婴儿。本来,崔蒙特家有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两个小女孩,后者分别是三岁和六个月大。崔蒙特先生原来在崔克大道的鞋店工作,但前阵子失业了,缴不出房租,于是就在暑假前不久,他们全家坐上崔蒙特先生老旧生锈的别克轿车,从此消失无踪。斯奇普·波尔顿住在二楼的前面,但他已经十四岁了。

    “我们大家都很想见你,贝弗莉……”

    贝弗莉伸手按着嘴巴,吓得睁大了眼睛。那一瞬间,就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看见里头有东西在动。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分成两大绺垂在两边,发梢靠近(非常靠近)排水口。她本能地直起身子,将头发拉远。

    她看了看左右。浴室的门紧闭着,电视声隐约可闻,夏延·博迪正在警告坏人弃械投降,免得自找苦吃。浴室里只有她一个人。当然,还有那个声音。

    “你是谁?”她压低声音对着洗手台说。

    “我是马修·克莱门茨,”那声音轻轻说,“小丑把我抓到水管里,我死了,它很快就会来抓你了,贝弗莉。还有本·汉斯科姆,还有威廉·邓布洛,还有埃迪——”

    她举起双手捂住脸颊,眼睛不断睁大、睁大。她觉得身体愈来愈冷。那个声音开始变得喑哑苍老……不过依然带着腐败的欢愉。

    “你会和好朋友一起在这里飘,贝弗莉,我们都在这里飘。跟威廉说乔治向他问好,跟威廉说乔治很想他,但很快就会见到他了。跟他说乔治某天晚上会在衣柜里,眼睛缠着一根钢琴丝,跟他说—

    —”

    那声音忽然开始打嗝,一个亮红色的泡泡从排水管里冒出来,破了,溅得肮脏的陶瓷洗手台满是血滴。

    喑哑的声音愈说愈快,而且不断变化。一会儿是小孩子的声音,一会儿是少女的声音,接着又变成(真可怕!)贝弗莉认识的女孩……维罗妮卡·格罗根。但维罗妮卡已经死了,被人发现陈尸水沟—

    —

    “我是马修……我是贝蒂……我是维罗妮卡……我们都在这里……跟小丑一起……还有怪物……还有木乃伊……还有狼人……还有你,贝弗莉,我们在这里和你做伴,大家一起飘,一起变形……”

    排水管突然喷出一股鲜血,洒在洗手台、镜子和青蛙莲花壁纸上。贝弗莉吓得大叫,声音又急又尖。她往后退去,撞到门又往前弹。她抓住门把将门打开,冲到起居室,她父亲正要起身。

    “你他妈的怎么回事?”他皱着眉头问。家里今晚只有他们两个,贝弗莉的母亲在格林餐厅工作,下午三点到晚上十一点上班。格林餐厅是德里镇最好的餐厅。

    “浴室!”她歇斯底里地大喊,“浴室,爸爸,浴室里——”

    “有人在偷窥你吗,贝弗莉?”他用力抓住女儿的胳膊,指甲掐进了肉里。他面露关切,但却像要吃人一样可怕,丝毫不会给人安慰。

    “不是……洗手台……洗手池里……那个……那个……”她话还没说完就歇斯底里地哭了出来。她的心脏在胸膛里剧烈跳动,感觉就要窒息了。

    艾尔·马什露出“天哪,现在是怎样”的表情,将女儿甩到一旁走进浴室里。他在里头待了好久,贝弗莉又开始害怕。

    接着,她听见了父亲的咆哮:“贝弗莉,你这个小鬼,给我过来!”

    她不可能抗命。就算站在悬崖边,父亲要她跳下去(马上跳,小姐),她也会下意识照做,在理智阻止她之前就跨出那一步。

    浴室的门开着。她父亲站在里面,身材魁梧,遗传给贝弗莉的赤褐色头发已经开始变得稀疏了。

    他还穿着灰色工作裤和灰衬衫(他在德里镇医院当清洁工),两眼狠狠瞪着贝弗莉。他不烟不酒,也不寻花问柳。我有家里的女人就够了,他曾经这么说,脸上闪过一抹神秘的微笑。那抹微笑没有让他神采飞扬,反而显得他的脸更加阴森。就像浮云匆匆掠过,在砾石地面留下一道阴影。她们照顾我,当她们有需要,我就照顾她们。

    他看见贝弗莉走进浴室,便问:“这里面他妈的是怎么搞的?”

    贝弗莉觉得喉咙像被石片划了一下,心脏狂跳。她觉得自己就要吐了。镜子上有几道长长的血痕。

    洗手台上方的灯泡上也有血。她闻得到血被四十瓦灯泡烤熟的味道。血从陶瓷洗手台侧面流下来,滴在塑料地板上形成大圆点。

    “爸爸……”她哑着嗓子低声说。

    他满脸嫌恶(他经常如此)地转过头去,开始在血迹斑斑的洗手池里洗手,洗得轻松自在。“拜托,小姑娘,你说话啊!你刚才把我吓死了。拜托你解释一下行吗?”

    他站在洗手台前洗手,贝弗莉看见他的灰裤子贴着洗手台边缘,沾到了血。要是他的头碰到镜子(现在很近),血就会沾到他身上了。她喉咙里噎了一声。

    她父亲关上水龙头,抓了一条沾了两滴血的毛巾开始擦手。她看着父亲,看他将血抹到粗大的指关节上和掌纹里,觉得自己就快晕倒了。她看见他指甲上沾着血,有如罪恶的印记。

    “怎么样?我还在等你开口呢。”他将沾了血的毛巾扔回横杆上。

    浴室里有血……到处都是……但她父亲却看不见。

    “爸爸——”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父亲打断了她。

    “我很担心你,贝弗莉,”艾尔·马什说,“我感觉你好像永远长不大,成天跑来跑去,也不见你做家务。你不会煮饭,也不会缝纫,不是埋在书本的虚幻世界里,就是做白日梦,胡思乱想。我真的很担心。”

    他说完忽然大手一挥,狠狠打在她屁股上。贝弗莉痛得大叫,眼睛盯着父亲。他粗浓的右眉毛上沾了一小滴血。我要是再看下去一定会疯掉,那就无所谓了,她心里隐隐想道。

    “我真的很担心。”他说完又打了她,力道更重,打在胳膊上。贝弗莉痛得大叫一声,胳膊失去了知觉。明天那里一定会出现黄紫色的瘀青。

    “非常担心。”他的拳头朝她腹部挥去,但在最后一秒钟停住了。她稍微松了口气,弯腰喘息,泪水涌进了眼眶。父亲冷冷地看着她,将沾血的双手插进裤口袋里。

    “你该长大了,贝弗莉,”他说,语气变得慈祥而宽容,“不是吗?”

    她点点头,脑袋阵阵抽痛。她默默地流着眼泪。要是她大声啜泣,像她父亲说的又开始“哭得像个小娃儿”,他可能就要好好收拾她了。艾尔·马什一辈子住在德里,只要有人问起,他都说自己死后也要葬在这里。有时就算没人问起,他也照说不误。他说他想活到一百一十岁。“我一点不良嗜好都没有,”他有一回对每个月替他理发的罗杰·奥雷特说,“没有理由不长命百岁。”

    “好了,解释清楚吧,”他说,“快点。”

    “我看到——”她喉头动了一下,感觉很痛,因为她喉咙很干,没有半点水分,“我看到一只蜘蛛,又大又黑。它……从排水管里爬出来,我……我想它可能爬回去了。”

    “哦!”他对她微笑,仿佛很满意似的,“是吗?该死!你要是早点告诉我,贝弗莉,我就不会打你了。女孩子都怕蜘蛛。他妈的,你干吗不早说?”

    他弯腰凑近排水管。贝弗莉咬紧下唇才没让自己出声警告……她心里有个声音在说话。很可怕的声音,不可能是她自己,一定是恶魔。只要它想,就让他被抓走吧,把他抓走,永远别让他回来。

    她吓得躲开那声音。这种念头就算只在心中停留半秒钟,也会让她下地狱。

    艾尔瞄了管口一眼,双手压在洗手台边缘的血迹上。贝弗莉拼命忍住,不让自己吐出来。她腹部被父亲殴打的部位隐隐作痛。

    “我什么都没瞧见,”父亲说,“这几栋公寓很老了,贝,排水管就跟高速公路一样宽,知道吗?

    我当年在那所老高中当工友,马桶三不五时就会有老鼠死在里头,把女学生吓得半死。”想到那些小女生大惊小怪的样子,他就觉得好笑,“通常发生在坎都斯齐格河上涨的时候。不过,自从新的排水系统修好之后,水管里就很少有野生动物了。”

    他伸手搂住女儿,抱了抱她。

    “好了,现在上床睡觉去,别再想了,好吗?”

    她感觉到对父亲的爱。我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打你,贝弗莉。她有一回被打之后大喊不公平,父亲这么告诉她。这么说当然没错,因为他心里是有爱的。他有时会整天陪她,教她做事情,跟她谈天说地或在镇上散步。每回他这么慈祥,贝弗莉都觉得自己的心快要被幸福淹没了。她爱他,很努力地去理解他有必要时时管教她,因为(就像他说的)那是他的天职。艾尔·马什说,女儿比儿子更需要管教。他没有儿子,贝弗莉隐约觉得是她的错。

    “好的,爸爸,”她说,“我不会再想了。”

    两人一起走进她的小卧室。她的右臂刚才被打了一下,现在痛得厉害。她回头望了一眼,看着沾了血的洗手台、镜子、墙壁和地板。她父亲用过的沾血毛巾歪七扭八地挂在横杆上。贝弗莉想:我怎么可能再踏进浴室一步?神哪,亲爱的神,求求你。我错了,我不该对爸爸有不好的想法,你可以惩罚我,我应该被惩罚。让我跌倒受伤吧,或是像去年一样,感冒了拼命咳嗽,甚至还吐了。但是求求你,神哪,明天早上让那些血消失吧,拜托拜托,好吗?神哪,好吗?

    父亲和往常一样帮她盖好被子,轻吻她的额头。他在床边站了一会儿,贝弗莉觉得那就是他的站姿,甚至可以说是他存在的方式:身体微微前倾,两手插在裤口袋里(直到手腕),低头看着她,蓝色眼眸闪闪发亮,那张脸有如巴吉度猎犬的脸,写满忧郁。多年后,就算她早已不再想起德里,心中依然不时浮现一个男人坐在公交车上,或是手里拎着晚餐篮站在角落里的情形。她会看见身影,噢,男人的身影,有时出现在天色将暗之际,有时出现在晴朗风大的秋夜月光下,在水塔广场。男人的身影,男人的规矩和欲望。还有汤姆,当他脱去衬衫,站在浴室镜子前,身体微微前倾,开始刮胡子时,是多么像她父亲。男人的身影。

    “我有时真的很担心你,贝。”他说,但语气已经不再困惑或愤怒。他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将她额头上的头发往后拨。

    浴室里都是血,爸爸!她差点尖叫着说出来,你难道没看见?到处都是!甚至滴到洗手台上方的灯上烤干了!你难道没看见?

    但她没有开口,而是默默看着父亲走出卧室,随手关上门,房间里一片漆黑。她睡不着,直到她母亲十一点半回来,电视都关了,她依然醒着,凝望着黑暗。她听见爸妈走进他们的房间,开始做爱,弹簧床发出规律的声响。贝弗莉曾经听见格蕾塔·鲍伊对萨莉·米勒说做爱跟火烧一样痛,好人家的女孩子绝对不会做(“男人最后会尿在你的小贝壳里。”格蕾塔说。萨莉大叫:“好恶心,我绝不会让男生对我这样。”)。要是真的像格蕾塔说的那么痛,那贝弗莉的母亲很会忍。有一两次,她听见母亲低声叫着,但似乎一点也不痛苦。

    弹簧吱嘎声由缓而急,最后快得近乎疯狂,然后停止。房间安静了半晌,接着是低语声,然后是母亲走进浴室的脚步声。贝弗莉屏住呼吸,想听母亲会不会惨叫。

    结果没有惨叫,只有水流进洗手池的声响,还有轻轻的泼水声,然后是水流进管子的咕噜声。很熟悉的声音。她母亲正在刷牙。不久,爸妈房间的弹簧床又吱嘎一声,她母亲回到了床上。

    过了五分钟左右,她父亲开始打呼。

    阴沉的恐惧夺走了她的心跳,扣住了她的喉咙。她发现自己不敢向右翻身,虽然那是她最爱的睡姿,因为她怕会有东西隔着窗户看她。她仰躺着,僵直得像把火钳,眼睛盯着铁皮天花板。最后(不晓得过了几分钟或几小时),她终于勉强睡着了。

    只要爸妈房间的闹钟一响,贝弗莉就会醒来,但动作要快才行,因为闹钟刚响就会被父亲按停。

    父亲用浴室的时候,她会匆匆更衣,在镜子前看一眼自己的胸部(她现在几乎每天都会这么做),看乳房是不是又长大了。她去年年底开始发育,起初有一点痛,不过很快就过去了。她的乳房非常小,不比春天的苹果大多少,但确实发育了,千真万确。童年即将结束,她就要成为女人了。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一只手伸到后脑将头发撩高,挺起胸膛,随即像个小女孩似的天真地笑了……忽然,她记起前一晚浴室排水管里喷出来的血,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无踪。

    她看了看手臂,瘀青已经出现了,就在她的肩膀和手肘之间。很丑的一个斑痕,看得出变色的指印。

    马桶咔啦一响,接着是冲水声。

    贝弗莉加快速度,不想一早就惹父亲生气(甚至不想让他察觉到她的存在),急忙套上一条牛仔裤和德里高中的运动衫。眼看无法再拖,她只好离开卧室朝浴室走去。父亲正要回卧室更衣,两人在起居室遇到。蓝色睡衣松松垮垮地在他身上拍打着。他朝她嘀咕了几句,她没听清。

    不过,她还是回答:“好的,爸爸。”

    她在关上的浴室门前站了一会儿,想做好准备迎接门后的景象。至少现在是白天,她想,心里稍微轻松了一点,不多,但起码有一点。她抓着门把一转,开门走了进去。

    那天早上贝弗莉很忙。她帮父亲准备了早餐(橙汁、煎蛋和艾尔·马什式烤吐司——面包很热,但不能算是烤的),父亲坐在桌前,整个人藏在《新闻报》后头,将早餐吃得一干二净。

    “培根呢?”

    “培根没有了,爸爸,昨天就吃完了。”

    “那帮我弄个汉堡。”

    “汉堡也只剩一点点,那个——”

    报纸沙沙作响,接着垂了下来。父亲的蓝色眼眸有如千斤锤般落在她身上。

    “你说什么?”他柔声问。

    “我说马上好,爸爸。”

    他又看了她一会儿,接着再度举起报纸。贝弗莉赶紧去冰箱拿肉。

    她帮父亲弄了一个汉堡,还不忘将从冷冻盒里取出来的绞肉尽量捣烂,让肉看起来多一点。父亲边看体育版边吃,贝弗莉开始帮他准备午餐——两块花生酱果酱三明治、一大块母亲昨晚从格林餐馆带回来的蛋糕和一保温瓶的热咖啡,加了很多糖。

    “你跟你妈说,今天要把这地方弄干净,”他拿起午餐篮,说,“老天爷,这里看起来和猪圈一样脏!我整天在医院里搞清洁,可不想回到猪圈一样的家,听到没有,贝弗莉?”

    “是,爸爸,我会跟她说。”

    他吻了吻她的脸颊,匆匆抱她一下就出门了。贝弗莉和往常一样回到卧室窗边目送他离开,看见他绕过街角,和往常一样松了口气……随即憎恶自己有这种感觉。

    她洗好碗盘,拿着正在读的书到后院台阶上坐了一会儿。刚学会走路的拉斯·瑟拉门尼尔斯一头金色长发泛着恬静的光,从隔壁公寓蹒跚着走过来,给她看他的通卡牌小卡车和膝盖上的新擦伤,她配合地发出惊呼声。不久,母亲在屋里喊她。

    两人换被单、洗地板,给厨房地板打蜡。母亲还清洗了浴室的地板,让贝弗莉好生感激。艾芙瑞妲·马什个头娇小,头发灰白,总是一脸严厉,满是皱纹的脸庞告诉世人她已经来这世上好一阵子了,而且打算再待一阵……还告诉世人生活不易,而她也不期望短期内有所改善。

    “你可以帮我擦起居室的窗户吗,贝?”已经换上侍者制服的母亲回到厨房,问她,“我得到班戈一趟,去圣乔伊医院看谢莉尔·塔伦特,她昨天晚上摔断腿了。”

    “没问题,我会擦,”贝弗莉说,“塔伦特太太怎么了?是摔倒还是什么?”谢莉尔·塔伦特是艾芙瑞妲在餐馆的同事。

    “她和她那个没用的老公出车祸了,”她母亲冷冷地说,“那家伙喜欢喝酒。你每天晚上祷告的时候应该感谢神,贝,谢谢他没让你父亲贪杯。”

    “我祷告了。”贝弗莉说。她真的祷告了。

    “我猜她很可能会丢了饭碗,而他又老是留不住工作,”艾芙瑞妲的语气透着一丝阴郁的惊恐,“我看他们得搬到乡下去了。”

    艾芙瑞妲·马什最怕的就是这个,失去小孩或发现自己得了癌症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穷没关系,做她所谓的“散工”也无妨。但一搬到乡下,从此只能仰人鼻息,那是最糟的,比掉进水沟还惨。而她知道谢莉尔·塔伦特即将面对这样的命运。

    “你洗完窗户、倒完垃圾之后就能出去玩。你爸爸今天晚上要打保龄球,所以你不用帮他准备晚餐,但我希望你天黑之前回家。你知道为什么。”

    “好的,妈妈。”

    “天哪,你长得真快。”艾芙瑞妲说。她看了看贝弗莉运动衫上小小的隆起,眼神亲切又严厉:

    “等你嫁人成家之后,我真不晓得该怎么办。”

    “我会一直待在家里的。”贝弗莉微笑着说。

    母亲匆匆抱了她一下,用温暖干燥的双唇吻了吻她的嘴角。“那是不可能的,”她说,“但我还是爱你,贝。”

    “我也爱你,妈妈。”

    “擦完窗户之后,要确定没有污渍,”她拿起皮包走到门边,“否则你爸爸会大发雷霆。”

    “我会小心的。”母亲开门准备离开,她刻意装出很轻松的样子问,“你刚才在浴室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了吗,妈妈?”

    艾芙瑞妲看着她,微微皱眉说:“奇怪的东西?”

    “呃……我昨天晚上看到一只蜘蛛从排水管里爬出来。爸爸没跟你说吗?”

    “没有。”

    “噢,那没关系,我只是想知道你有没有看到它。”

    “我没看到蜘蛛。我真希望我们能给浴室换新的地板,”她看了一眼万里无云的蓝天,说,“大家都说杀死蜘蛛会下雨,你应该没有弄死它吧?”

    “没有,”贝弗莉说,“我没有杀死它。”

    母亲回头看她,嘴唇抿得几乎看不见。她说:“你确定昨天晚上没有惹你爸爸生气?”

    “没有!”

    “贝,他有没有碰你?”

    “什么?”贝弗莉满脸困惑地看着母亲。老天,父亲每天都碰她啊。“我不懂你的意——”

    “算了,”艾芙瑞妲匆匆说道,“别忘了倒垃圾。还有,要是窗户没擦干净,教训你的可不会只有你爸爸。”

    “我不会(他有没有碰你)

    忘记的。”

    “记得天黑之前回家。”

    “是。”

    (他有没有)

    (非常担心)

    艾芙瑞妲出门了。贝弗莉就像方才目送父亲一样走回卧室看着母亲绕过街角不见了,等她确信母亲正在朝公车站走去,便拿起水桶和稳洁牌清洁剂,再从洗手台下方拿了几条抹布,走进起居室开始擦窗户。公寓似乎安静得过了头,地板吱嘎作响或关门的声音都会让她吓一跳。波尔顿家的马桶冲水时,她差点叫出来。

    干活期间,她一直斜眼打量浴室关上的门。

    后来她走过去将那扇门打开,往里面看。母亲早上才清理过浴室,洗手台底下的血迹几乎都不见了,洗手台边缘也是,但洗手池里还有几滴未干的茶色斑痕,镜子和壁纸上也是斑斑点点。

    贝弗莉看着镜中脸色苍白的自己,忽然产生了一种无法抵御的恐惧,觉得镜子上的血迹让她的脸看起来像是在流血。她心想:我该怎么办?我疯了吗?是我自己的想象吗?

    排水管突然咳了一声。

    贝弗莉大声尖叫,将门甩上。五分钟后,她的手依然抖得厉害,差点将她用来擦拭起居室窗户的清洁剂掉在地上。

    下午三点左右,贝弗莉·马什锁上公寓,将备份钥匙塞进牛仔裤口袋。她刚走到理查德巷,就看见本·汉斯科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和一个叫布拉德利·多诺万的小孩。他们在这条连接主大街和中央街的小巷里丢硬币。

    “嗨,贝!”埃迪说,“那两部电影有没有让你做噩梦啊?”

    “没有。”贝弗莉一边回答,一边蹲下来看他们玩,“你怎么会知道?”

    “干草堆告诉我的。”埃迪竖起大拇指朝本比了比。本面红耳赤,贝弗莉不明白他为啥脸红。

    “什么电引

    ?”布拉德利问。贝弗莉认出他了,他就是一周前被威廉·邓布洛带去荒原的那个孩子。她几乎忘了他。如果你问她,她可能会说那孩子似乎没有本和埃迪那么重要,也没那么有存在感。

    “两部妖怪片。”她回答,接着像鸭子一样蹲着走到本和埃迪之间,“换你扔吗?”

    “对。”本说。他匆匆瞄了她一眼,立刻将头转开。

    “现在谁赢?”

    “埃迪,”本说,“埃迪很厉害。”

    她看了看埃迪。埃迪用衬衫前襟认真擦拭指甲,接着咯咯地笑了。

    “我可以参加吗?”

    “我没问题,”埃迪说,“你有硬币吗?”

    她摸了摸口袋,捞出三枚硬币。

    “天哪,你怎么敢带这么多钱出门?”埃迪问,“我一定会提心吊胆。”

    本和布拉德利·多诺万都笑了。

    “女生也可以很勇敢。”贝弗莉严肃地说。过了一会儿,四人都笑了。

    布拉德利先扔,接下来是本,然后是贝弗莉。埃迪赢得最多,所以他殿后。他们朝中央街药店的后墙扔硬币,有时太近,有时太远,撞到墙壁弹回来。投完一轮之后,谁的硬币最靠近墙壁,谁就可以拿到四枚硬币。五分钟后,贝弗莉已经赢了二十四分钱。她只输过一轮。

    “女生作屁!”布拉德利嫌恶地说,起身准备离开。他的好心情没了,用愤怒受辱的眼神瞪着贝弗莉:“女生不硬该——”

    本跳了起来,他能跳起来真是令人意外。“收回去!”

    布拉德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什么?”

    “把你的话收回去!她没有作弊!”

    布拉德利看看本,看看埃迪,又看看贝弗莉。贝弗莉还跪在地上。接着他又看了看本:“你想让自己的嘴唇肿起来,好搭配你的身材是吧,浑球?”

    “对。”本说,脸上突然露出微笑。他笑的模样吓到布拉德利了,后者不安地后退了一步。布拉德利可能发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本·汉斯科姆自从对上亨利·鲍尔斯并且安然脱身(而且是两次)之后,已经不可能被他这种(超级口齿不清、手上还长满疮疤的)瘦皮猴恐吓了。

    “好啊,你们联合起来欺负我。”布拉德利说着又退后一步,声音带着迟疑的颤抖,泪水夺眶而出,“一群作屁鬼!”

    “你把刚才对她说的话收回去。”本说。

    “算了啦,本。”贝弗莉说着递了一把硬币给布拉德利,“把你的硬币拿回去吧,反正我也不喜欢和小气鬼玩。”

    羞辱的泪水沾湿了布拉德利的下睫毛。他从贝弗莉手中抢过硬币,从理查德巷跑向中央街。剩下的孩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眼看自己已经安全了,布拉德利转过头大吼:“你就是个小贱伦!作屁鬼!

    作屁鬼!妈妈是妓吕!”

    贝弗莉倒抽一口气。本朝布拉德利冲去,他差点就成功了,只可惜绊到一个空箱子,跌了一跤。

    布拉德利逃掉了,本知道自己不可能追上他。他回头去看贝弗莉。刚才那句咒骂对他的震撼不下于贝弗莉。

    她看见他脸上的关切,开口想说自己没事,别担心,棍棒断得了我的骨头,但几句话伤不了我……

    而她母亲问的那个怪问题(他有没有碰你)

    再度浮上心头。那问题真怪,简单,荒谬,不祥,和好咖啡一样混沌。贝弗莉没有说几句话伤不了她,而是哭了出来。

    埃迪不自在地看着她,从裤口袋掏出喷剂吸了一口,接着弯腰开始捡拾散落的硬币,神情敏感而谨慎。

    本下意识地朝她走去,想要抱她、安慰她,但没再往前。她太美了,面对美丽只会让他手足无措。

    “别难过。”他说。他知道这么讲很蠢,但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话。他轻轻碰了碰她的肩膀(她双手捂脸,遮住泪湿的眼和长满雀斑的脸颊),随即像是烫到似的将手拿开,脸红得像做了什么错事一样。“别难过,贝弗莉。”

    她放下双手,发出凄厉愤怒的叫声:“我妈才不是妓女!她……她是女招待!”

    没有人说话。本嘴巴微张,望着贝弗莉,埃迪坐在小巷的碎石路面上抬头看她,手里都是硬币。

    “女招待!”埃迪说话了。他不太晓得妓女是什么,但这个对比让他觉得很新鲜。“真的是女招待?”

    “对!没错,她就是。”贝弗莉喘着气,同时又哭又笑。

    本笑得站不起来,一屁股坐到垃圾桶上。盖子被他压进桶里,他身子一斜摔到了地上。埃迪指着他哈哈大笑,贝弗莉扶他站起来。

    楼上一扇窗户打开了,一个女人大喊:“你们这群小鬼快给我滚!这里有人得上晚班,知道吗?

    快滚吧!”

    三人想也不想,牵着手跑向中央街。贝弗莉在中间,三人依然笑个不停。

    他们算了算硬币,发现总共四十个,够他们在药店买两份冰沙。但基恩先生很啰唆,不让十二岁以下的小孩在冷饮区吃东西(他说后面房间的弹珠台可能会腐化小孩),他们只好将冰沙放在两个特大的蜡盒里,拿到贝西公园坐在草地上吃。本买的是咖啡口味,埃迪是草莓口味,贝弗莉拿着吸管坐在两人中间,像蜜蜂似的左右采蜜。从看见排水管咳血到现在,她总算觉得放松了点。虽然身心俱疲,但没事了,心情恢复了平静。至少现在。

    “真不晓得布拉德利在发什么神经?”过了一会儿,埃迪说,语气带着笨拙的歉意,“他之前从没这样过。”

    “你为我挺身而出,”贝弗莉说,忽然在本脸颊上轻轻一吻,“谢谢你。”

    本再度面红耳赤。“你没作弊。”他喃喃地说,接着突然连喝三大口,灌了半杯咖啡冰沙到肚子里,随即发出有如枪声的打嗝声。

    “老爹,现在是怎样?”埃迪问,贝弗莉又忍不住笑了,捧腹大笑。

    “别再闹了,”她咯咯笑着说,“我肚子好痛,拜托,别再闹了。”

    本面带微笑。那天晚上,他睡前在脑海中反复播放她亲吻他的画面,播了一遍又一遍。

    “你真的没事了吗?”他问。

    贝弗莉点点头:“不是因为他,甚至和他讲我妈怎么样无关,是昨天晚上的事情。”她迟疑片刻,看看本,看看埃迪,又看看本,“我……我非得跟人说说不可,或是找人去看之类的。我想我刚才会尖叫,是因为我很怕自己疯了。”

    “你在说什么,疯子?”有个声音说。

    说话的人是斯坦利·乌里斯。他看起来还是那么瘦小,而且干净整洁得超乎寻常。对一个十一岁小孩来说太干净了。洁白的衬衫扎进新牛仔裤里,没有露出一点儿衣角,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高筒凯兹帆布鞋的鞋尖干净无瑕,看起来就像全世界最小的成年人。但他一露出微笑,成人的形象就破灭了。

    她不会说出心里想说的话了,埃迪心想,因为布拉德利骂她母亲的时候,他不在场。

    但贝弗莉迟疑了片刻,还是说了。因为斯坦利和布拉德利不一样。他有布拉德利没有的存在感。

    斯坦利是和我们一伙的,贝弗莉心想,同时搞不懂这为什么会让她的手臂忽然起了疹子。我说出来对他们没有半点好处,她心想,对他们没好处,对我自己也没有。

    但太迟了,她已经开口了。斯坦利坐到他们身边,表情镇定严肃。埃迪将剩下的草莓冰沙递给他,但他只是摇摇头,眼睛一直盯着贝弗莉。其他男孩都没说话。

    她告诉他们声音的事,说她听出那是维罗妮卡·格罗根。她知道维罗妮卡已经死了,但那确实是她的声音。她还告诉他们血的事,说她父亲没看见,她母亲今天早上也没看见。

    说完之后,她看着他们,很怕看到他们的表情……但她在他们脸上看不到丝毫怀疑。只有恐惧,没有怀疑。

    过了一会儿,本说:“我们去看看。”

    他们从后门走进屋里,不光因为贝弗莉手上的钥匙只能开后门,还因为她说,要是被波尔顿太太看见她趁家人不在带男孩子回家,她肯定会被她爸爸打死。

    “为什么?”埃迪问。

    “你不会懂的,白痴,”斯坦利说,“乖乖安静就好。”

    埃迪正想回嘴,但看见斯坦利脸色发白紧绷,便决定闭上嘴巴。

    后门一进去是厨房,里头洒满了午后阳光与夏日静谧,早餐的碗盘在沥水架上闪闪发亮。四个孩子站在餐桌边,挤成一团。这时楼上忽然传来关门声,他们全都吓了一跳,接着紧张地笑了。

    “在哪里?”本问,声音很小。

    贝弗莉感觉心脏在太阳穴噗噗直跳。她带着他们踏上狭窄的走廊,经过父母的卧室来到尽头的浴室。她推开门,匆匆走了进去,将洗手池的链子拉起来,接着退回本和埃迪之间。镜子、洗手台和壁纸上的血已经干成茶色。贝弗莉盯着那些血迹,因为她忽然发现看着血比看着同伴容易。

    她听见一个小小的声音说:“看到了吗?你们有谁看到了?有没有?”她几乎不敢相信是自己在说话。

    本往前一步。他这么胖,动作竟然如此轻盈,再次让她感到惊讶。本摸了摸其中一处血迹,接着又摸了第二处,然后是镜子上的血痕。“这里、这里和这里。”他语气淡然,却充满权威感。

    “天哪!感觉好像有人在这里杀了一头猪似的。”斯坦利说,语气带着微微的敬畏。

    “都是从排水管喷出来的?”埃迪问。看见血让他想吐。他呼吸变得急促,手里紧紧地抓着喷剂。

    贝弗莉咬着牙才没让眼泪流出来。她不想哭,她怕要是哭了,他们会觉得她和其他女生没两样。

    如释重负的感觉有如惊涛骇浪扫过她全身,她抓着门把才没摔倒。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她一直觉得自己快疯了,出现了幻觉。

    “但你爸爸和妈妈都没看见。”本感到难以置信,他碰了碰洗手台上干涸的血迹,接着收手将血抹在自己衬衫下摆上,“天哪,真扯。”

    “我都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再进这间浴室了,”贝弗莉说,“洗脸、刷牙和……你知道的。”

    “嘿,那我们干脆把这里清理一下吧。”斯坦利忽然说。

    贝弗莉看着他说:“清理一下?”

    “对啊,也许壁纸上的洗不掉,那些看起来已经,呃,干得差不多了。但我们可以把剩下的血迹清理干净。你家有抹布吧?”

    “在厨房水槽底下,”贝弗莉说,“但如果我们用抹布,我妈会怀疑用在什么地方了。”

    “我有五十分,”斯坦利小声说,眼睛一直盯着洒在浴室洗手台周围的血,“我们尽量清理,然后把抹布拿到投币式洗衣店去洗,让它们恢复原貌。我们会洗抹布、烘干,在你家人回家之前摆回水槽底下。”

    “我妈说血沾到布上是洗不掉的,”埃迪反驳道,“她说血会渗进去。”

    本发出滑稽的咯咯声。“就算洗不掉也没关系,”他说,“反正他们又看不到。”

    其他人都不需要问“他们”指的是谁。

    “好吧,”贝弗莉说,“那我们就试试看。”

    接下来半小时,四个孩子努力打扫,有如勤奋的小精灵。墙壁、镜子和陶瓷洗手台上的血迹不见了,贝弗莉觉得心情愈来愈轻松。本和埃迪负责洗手台和镜子,她擦地板。斯坦利拿着近乎全干的抹布擦壁纸,擦得小心翼翼。最后他们几乎把血迹都清干净了。本取下洗脸盆上方的灯泡,到储藏室拿了个新的换上。储藏室里灯泡很多,艾芙瑞妲·马什趁去年秋天特卖的时候一口气在德里狮子超市买了够用两年的灯泡。

    他们用了艾芙瑞妲的水桶、艾杰克斯牌清洁剂和很多热水。他们换水换得很勤,因为谁也不想把手放进变成粉红色的水里。

    最后,斯坦利后退几步,用专家的眼光打量浴室。对他来说,整洁和秩序不是习惯,而是天性。

    他四下审视,对其他孩子说:“我想我们已经尽力了。”

    洗手台左边的墙上还有几块淡淡的血迹。那个角落壁纸太薄,斯坦利只敢轻轻揩拭。不过就算如此,残存的血迹也已经失去了之前给人的不祥的感觉,和不小心划上去的蜡笔痕迹差不多。

    “谢谢,”贝弗莉说。她已经不记得上回这么真心感谢谁是什么时候的事了。“谢谢你们大家。”

    “不客气。”本喃喃地说,脸当然又红了。

    “这没什么。”埃迪附和道。

    “我们来处理抹布吧。”斯坦利说。他神情坚决而严肃。贝弗莉事后觉得他们当中或许只有斯坦利意识到他们又向前迈了一步,更加接近那意想不到的对决。

    他们量了一杯马什太太的汰渍洗衣粉,倒进空的蛋黄酱罐里。贝弗莉找了一个纸购物袋,将抹布收好,四个孩子便出发去了主大街和康尼街拐角的克林克洛自助洗衣店。两条街外,运河在午后阳光下呈现出灿烂的蓝色。

    自助洗衣店门可罗雀,只有一名身穿护士服的女士在烘衣服。她一脸狐疑地瞄了四个孩子一眼,接着回头继续读平装本《冷暖人间》

    。

    “用冷水,”本低声说,“我妈说血迹要用冷水才洗得掉。”

    他们将抹布扔进洗衣机,斯坦利将手上的两枚二十五美分硬币换成四个十美分硬币和两个五美分硬币。换好钱后,他看着贝弗莉将洗衣粉撒在抹布上,关上洗衣机的门。他将两枚十美分硬币放进投币孔,转动启动钮。

    贝弗莉之前玩游戏赢的钱几乎都拿来买冰沙了,但她还是在牛仔裤的左口袋找到四枚幸存者。她将它们拿出来递给斯坦利,斯坦利一脸受伤的表情。“天哪,”他说,“我头一回带女孩到洗衣店约会,她竟然马上想各付各的。”

    贝弗莉笑了:“你确定吗?”

    “当然,”斯坦利以他一贯的淡然语气说,“我是说,放弃那四分钱真的让我心都碎了,贝弗莉,但我很坚持。”

    他们走到煤渣砖墙边,在一排塑料花瓣椅上坐了下来,都没有说话,听着美泰克洗衣机搅动抹布时发出的哗啦哗啦的声音和嘎吱声。肥皂泡不停地甩到洗衣机门的圆形厚玻璃上。起初泡沫是红的,贝弗莉看了有一点想吐,但她又没办法不看。带血的泡沫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魔力。身穿护士服的女士不停地隔着小说偷瞄他们,可能担心他们是不良少年。他们都不开口好像让她很害怕。烘干机停转后,她拿出衣服,折好放进蓝色塑料袋就离开了,临走前又困惑地看了他们一眼。

    她一离开,本突然开口说:“不是只有你。”语气甚至有点不客气。

    “你说什么?”贝弗莉问。

    “不是只有你,”本又说了一次,“你知道——”

    他停下来看了看埃迪,埃迪对他点点头。他又看了看斯坦利,斯坦利似乎不太高兴……但过了一会儿还是耸耸肩,点了点头。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贝弗莉问。今天一直有人跟她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她实在受够了。她抓着本的上臂说:“你要是知道什么事情,就告诉我!”

    “你想说吗?”本问埃迪。

    埃迪摇摇头,从口袋里拿出喷剂猛地吸了一口。

    于是本小心地拣选词汇,向贝弗莉娓娓道来。他说了学期结束那天在荒原遇到威廉·邓布洛和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经过——真难相信那是快一周前的事了。他说他们隔天在荒原盖水坝,威廉告诉他们死去的弟弟在学校拍的相片会转头眨眼,他自己则遇见了木乃伊,看到它拿着逆风飘浮的气球走在结冰的运河上。贝弗莉愈听愈吃惊,愈听愈害怕。她感觉自己的眼睛愈睁愈大,手脚开始发冷。

    说完后,本看着埃迪。埃迪又嘶地吸了一口喷剂,接着便说起遇见麻风鬼的经过。本讲得有多慢,他讲得就有多快,字和字几乎叠在一起,仿佛急着想脱口而出,逃之夭夭。说到最后,他哽咽了一声,但这回没有哭。

    “那你呢?”贝弗莉看着斯坦利。

    “我——”

    四个人忽然沉默下来,如同大爆炸之后的死寂。

    “抹布洗好了。”斯坦利说。

    他们看着他起身,看着他优雅利落的瘦小身躯。他打开洗衣机,拿出纠缠成一团的抹布,细细检视。

    “还有一点痕迹,”他说,“但还可以,看起来很像蔓越莓汁。”

    他拿给他们看。其他人严肃地点头,仿佛审核重要文件一般。贝弗莉松了一口气,就像浴室清理完毕时那样。她可以忍受剥落的壁纸上褪色的蜡笔痕迹,也能忍受她母亲抹布上的浅红印子。重点是他们做了处置,这点似乎才重要。也许不够完美,但她觉得已经足够让她心情平静了。拜托,对艾尔·马什的女儿来说,能做到这样已经够好了。

    斯坦利将抹布扔进筒形烘干机里,投了两枚五分硬币。机器开始运转,斯坦利走回来坐在埃迪和本中间。

    四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抹布翻来覆去。烧瓦斯的烘干机嗡嗡作响,听起来很舒服,让人有些昏昏欲睡。洗衣店的门用木楔卡住,一个推着购物车的女人从开着的门前走过,瞥了他们一眼。

    “我看到了,”斯坦利突然开口,“我本来不想说,只想把它当成一场梦之类的,甚至是发羊痫风,就像斯塔维耶家的小孩一样。你们认识他吗?”

    本和贝弗莉摇摇头,埃迪说:“你是说那个得了癫痫的小孩?”

    “对,没错。我的感觉就是那么糟。我宁可相信自己发羊痫风,也不希望自己看到的……是真的。”

    “你看到了什么?”贝弗莉问,但她不确定自己真的想知道。这可不像围着营火听鬼故事,一边吃烤面包夹维也纳香肠,一边把棉花软糖烤到又黑又皱。他们四个坐在令人气闷的洗衣店里,她看见洗衣机底下有好几团棉絮(她父亲管它们叫鬼大便),灰尘从肮脏的玻璃窗飘进来,在炙热的阳光下飞舞。她看见旧杂志的封面不见了。一切都很正常。正常、安好而无聊。但她心里却害怕极了,因为(她感觉到)刚才听到的都不是编出来的故事或怪物。本的木乃伊、埃迪的麻风鬼……这些怪物入夜后都可能现身。还有威廉·邓布洛的弟弟,只剩一只手却不死心,睁着银币般的眼睛在德里镇漆黑的地下排水管道里游走。

    然而,她看斯坦利迟迟不答,还是又问了一次:“你看到了什么?”

    斯坦利小心翼翼地说:“我在那个有储水塔的小公园——”

    “噢,天哪,我不喜欢那里,”埃迪神色抑郁,“如果德里真的有地方闹鬼,肯定就是那里了。”

    “什么?”斯坦利激动地说,“你说什么?”

    “你都没听说过那里发生的事情吗?”埃迪问,“儿童凶杀案还没开始之前,我妈就已经不准我去了。她……她真的很关心我。”他说完露出不安的微笑,将喷剂紧紧压在腿上,“你们不知道吗?

    曾经有小孩淹死在那里,三个或四个。他们——斯坦?斯坦,你还好吧?”

    斯坦利·乌里斯脸色铁青,嘴巴无声地翕动着,眼球上翻,只剩虹膜下缘还露在外面。他伸出一只手,虚弱地想抓住什么,随即落在腿上。

    埃迪想也不想,身体前倾,用纤细的手臂搂住斯坦利无力的肩膀,将喷剂塞进他嘴里,用力摁了一下。

    斯坦利开始咳嗽,又像哽咽,又像呛到了。他坐起身子,眼球恢复正常,双手捂着嘴巴咳嗽,最后发出大大的打嗝声,再度瘫在椅子上。

    “那是什么?”他好不容易挤出一句。

    “我的哮喘药。”埃迪带着歉意说。

    “老天,味道真像臭狗屎。”

    他们全都笑了,但笑得很紧张。其他孩子焦躁地望着斯坦利,他双颊微微泛出血色。

    “味道是很差,没错。”埃迪带着一丝骄傲回道。

    “是啊,但那玩意儿符合犹太戒律吗?”斯坦利说。所有人又都笑了,虽然他们全都不晓得“戒律”是什么,斯坦利自己也不知道。

    斯坦利先止住笑,盯着埃迪说:“跟我说说你对储水塔了解多少?”

    埃迪先说,本和贝弗莉也跟着说了一些。德里储水塔位于堪萨斯街,在镇中心以西约两公里半的地方,靠近荒原南端。十九世纪末,它曾经是德里唯一的饮用水源,蓄水量高达六千六百立方。由于储水塔顶端的露天观景台可以俯瞰全镇和郊区,景致绝佳,因此向来是热门景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一九三〇年左右。周六或周日早上,只要天气不错,许多居民都会带家人到纪念公园来,走完一百六十级台阶,登上观景台,欣赏景色,也常常摊开地布,在上头野餐。

    储水塔外侧铺满石棉瓦,白得刺眼,中央塔是巨大的不锈钢圆柱,有三十二米高。狭窄的旋转台阶就位于外侧和中央塔之间,直通塔顶。

    观景台正下方有一道厚木门,进去是储水槽平台,底下就是水,有如一口黑潭,潭水微微翻腾。

    反光锡罩上拴了几盏镁光灯,照着蓄积的水。水位最高时正好是三十米深。

    “水是从哪里来的?”本问。

    贝弗莉、埃迪、斯坦利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晓得。

    “嗯,那溺死的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他们知道得稍微多一点。当年(这段历史由本主讲,他很严肃地用了“当年”两个字)通往平台的门从来不上锁。某一天晚上,有两个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或多达三个孩子……发现一楼的门也没锁,就大胆地往上爬,结果误闯储水平台,而不是观景台。黑暗中,他们还来不及察觉自己身在何处,就摔了下去。

    “我听一个叫维克·克朗利的小孩说过,他说是他爸爸告诉他的,”贝弗莉说,“所以可能真有其事。维克说,他爸爸说那些小孩一掉进水里就没命了,因为没有东西可抓,根本够不到平台。他说他们在水里游来游去,大声呼救,可能叫了一整夜,但没有人听见。他们愈来愈累,最后——”

    贝弗莉沉默了,感觉恐惧渗入心里。她仿佛看见那些男孩,真的男孩,她自己想象的男孩,有如落水狗在水里转圈,沉入水中又拼命浮出水面,心里愈来愈惊慌,动作从游泳变成了挣扎,湿透的球鞋不断踢水,手指想在光滑的不锈钢内壁找到施力点,却徒劳无功。她仿佛尝到了他们吞下的水,听到了他们呼救的单调回音。他们撑了多久?十五分钟?半小时?叫声多久才停?他们过了多久才像死鱼一样趴着浮在水面上,隔天早上被看守员发现?

    “天哪!”斯坦利干着嗓子说。

    “我听说还有一个妈妈失去了她的宝宝,”埃迪忽然说,“之后他们就将那个地方永远关闭了,至少我听到的是这样。他们从前会让人爬上去,这我知道,但后来出了那个妈妈和宝宝的事。我不晓得宝宝多大,但那个平台应该是伸到水面上的。妈妈走到扶手边,怀里抱着宝宝。要么是妈妈不小心手滑了,要么就是宝宝乱动,总之宝宝摔了下去。我听说有一个男人试图救那个宝宝,想要逞英雄,你知道。他马上跳进水里,但宝宝已经不见了。他可能穿着夹克还是什么,而衣服湿了会将人拖下水。”

    埃迪突然伸手到口袋里拿出一个棕色小瓶子,打开,倒出两颗白药丸,没有喝水就直接吞下去了。

    “你吃的是什么?”贝弗莉问。

    “阿司匹林,我头痛。”他辩解似的看着贝弗莉,但她没有再说什么。

    本把故事说完。宝宝落水事件后(就他听到的说法,摔下去的其实是个小孩,年约三岁的小女孩),镇议会决定封闭储水塔,底部和顶端都上锁,禁止民众白天登塔或到观景台野餐,一直延续到现在。

    噢,看守员会去巡逻,维修人员不时会去检查,每一季会开放一次,有兴趣的民众可以跟着历史学会的一位女士沿着螺旋台阶上到观景台,赞叹塔顶的景致,杀杀底片,到时炫耀给朋友看,但通往储水槽的门永远不开。

    “现在里面还是装满水吗?”斯坦利问。

    “应该是吧,”本说,“容易起野火的季节,我看见过消防车到那里加水,把管子接在储水塔底部。”

    斯坦利又瞄了烘干机一眼,看抹布转圈。原本纠缠成一团的抹布已经散了,其中几块像降落伞一样飘呀飘。

    “你在那里看到了什么?”贝弗莉轻声问他。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以为他不会回答了。但他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说起自己的遭遇。不过,一开始他们以为他根本是在讲别的事情。“那里被命名为纪念公园,是为了纪念南北战争时缅因州的二十三志愿步兵联队,绰号‘德里蓝军’。之前有雕像,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被暴风雨弄垮了。镇政府没有经费修复,就改成让鸟喝水的石头大水盘。”

    其他孩子看着斯坦利,他吞了下口水,吞咽声清晰可闻。

    “我喜欢赏鸟。我有一本图鉴、一副蔡司望远镜和所有必备品。”他说完看着埃迪,“你还有阿司匹林吗?”

    埃迪将整个瓶子递给他。斯坦利倒了两颗,迟疑片刻后又倒了一颗。他将瓶子还给埃迪,一颗颗将药吞下去,露出痛苦的表情。吃完药后,他继续往下说。

    斯坦利的遭遇发生在两个月前一个下雨的傍晚。那天他穿上雨衣,将望远镜和鸟类图鉴装进抽绳防水袋里,出发去纪念公园。他通常会和父亲同行,但父亲那天晚上必须“加班”,不过晚餐时特地打了一通电话给儿子。

    他告诉斯坦利,他有一名客户是赏鸟爱好者,前几天在纪念公园看见一只公的红雀在水盘喝水,他想应该是主教雀。那种鸟喜欢在傍晚觅食、喝水和洗澡。“要在麻省这么靠北的地方看见红雀很难,斯坦利,你要不要去那里试试运气?我知道天气很糟,可是……”

    斯坦利答应了。母亲要他保证会一直戴着雨衣的帽子,但他本来就会那么做。他是个规矩的孩子。在冬天,他从来不会吵着不想穿胶鞋或雪裤。

    他走了两公里半到纪念公园。雨水又细又疏,连毛毛雨都算不上,更像持续不散的浓雾。四下静寂,但仍然令人兴奋。虽然灌木丛下和树林间还留有残雪(斯坦利觉得很像被人丢弃的一堆脏枕头套),空中却飘着新芽的味道。他看着铅灰色天空下的榆树、枫树和橡树的枝干,感觉它们的剪影不晓得为什么变粗了。它们再过一两周就会发芽,长出细嫩得近乎透明的绿叶。

    今晚飘着绿香,他心想,不禁微微笑了。

    他走得很急,因为再过不到一小时天就要黑了。他对光线的要求跟他对衣着和研究习惯的要求一样苛刻。除非光线够他做出绝对肯定的判断,否则就算他知道自己真的看见那只红雀了,他也不会说他“采集”到了。

    他斜穿过纪念公园,储水塔有如白色巨影矗立在他左边。斯坦利几乎没瞄过它一眼。他对储水塔里的东西毫无兴趣。

    纪念公园大体呈长方形,地势倾斜。夏天青草(现在是一片白色死寂)修剪整齐,还有几处圆形花床,但没有游乐设施,因为这里被认为是成年人的公园。

    坡度在远处变缓,然后突然朝堪萨斯街和荒原直坠下去。他父亲提到的水盘就在这块缓坡上。石头做的水盘很浅,底下的砖石基座却很大,感觉大材小用。父亲告诉斯坦利,经费用罄前,市政府曾经考虑重新安放一个士兵雕像上去。

    “我比较喜欢水盘,爸爸。”斯坦利说。

    乌里斯先生搔搔头说:“儿子,我也是。多洗澡,少开枪,这是我的信条。”

    底座顶端刻了一句格言,可是斯坦利看不懂。他只看得懂鸟类图鉴里的拉丁文鸟类名称。

    那句格言是:

    老人的魂影出现了。

    ——普林尼

    斯坦利坐在长椅上,从防水袋里拿出鸟类图鉴,再次翻到红雀那一页,重看了一遍,复习它的特征。公红雀很难认错,虽然没有消防车那么大,却和它一样红。但斯坦利是习惯的动物,重看这些特征让他平静,让他更确切地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对世界产生更强烈的归属感。因此,他仔细看了图片三分钟才合上书(空中的湿气已经让页角微微翘起),收回防水袋里。他打开盒子拿出望远镜,放到眼前。他不必调焦距,因为上回他就是坐在这张长椅上,观察的就是水盘。

    他要求甚高,很有耐心,一点也不焦躁。他没有起身走来走去,也没有用望远镜东张西望,看有没有其他东西冒出来。他只是静静地坐着,望远镜对准石头水盘,任凭浓雾在他的黄色雨衣上凝结成肥大的水珠。

    他不觉得无聊,眼前的鸟儿好像在开会,四只棕麻雀在水盘边沿小坐片刻,用嘴啄水,不时将水滴甩过肩头,落在背上。接着,一只蓝脚鲣鸟呼啸而至,有如警察突破一群闲荡者。在望远镜里,那鸟看起来和房子一样大,叫声气冲冲的却又尖细得离谱(隔着望远镜注视被放大的鸟类一会儿,就会觉得毫不奇怪,正常得很)。麻雀飞走了,蓝脚鲣鸟成了老大。它昂首阔步,泼水洗澡,觉得无聊后就又离开了。麻雀飞回来又飞走了。接着来了一对知更鸟到水盘洗澡,并且(好像)在和别的鸟儿讨论大事似的。斯坦利曾经怯生生地表示,鸟可能会说话,结果被父亲取笑。但他深信父亲说得没错,鸟没聪明到会说话,它们的脑部太小了。但老实讲,它们真的好像在说话。又一只鸟加入。红色的。

    斯坦利立刻稍微调整望远镜的焦距。是吗……不是,是猩红比蓝雀。这种鸟很棒,但不是他要找的。

    一只金翼啄木鸟加入聚会。它是纪念公园的常客,斯坦利认得它,因为它右翼残缺不全。他一如往常开始猜测事情的缘由:差点被猫逮到是最可能的答案。其他鸟儿来来去去。斯坦利看见一只椋鸟,飞的时候跟货车车厢一样笨拙而丑陋。他还看见一只蓝鸟和另一只金翼啄木鸟。他的等待最后终于得到了回报——不是红雀,而是燕八哥,在望远镜里看起来又大又笨重。他放下望远镜,让它垂在胸前,手忙脚乱地从防水袋里拿出图鉴,希望那只燕八哥在他确认之前不要飞走。这样他至少有成果可以向父亲交代。该回家了,天色暗得很快,他觉得又湿又冷。他看了图鉴,然后举起望远镜又看了一次。

    燕八哥还在,已经洗完澡站在水盘边缘,神情呆滞。他几乎可以确定那是燕八哥。虽然没有明显特征,起码这么远他看不见,而且天色渐暗,很难绝对肯定,但他可能还有足够的时间与光线再检查一次。

    他皱起眉头,全神贯注盯着图鉴里的相片,接着再度拿起望远镜。镜头才刚对准水盘,就听见砰的一声巨响,惊得那只燕八哥(假如它真的是燕八哥的话)振翅而飞。斯坦利用望远镜试着追踪它,但知道概率微乎其微。他失去了它的踪影,恨恨地嘶了一声。算了,反正来过一次就会再来第二次,真希望它是燕八哥。

    (可能是燕八哥)

    反正不是金雕或大海雀。

    斯坦利将望远镜装回盒中,收好图鉴,接着起身环顾四周,看能不能找出刚才那声巨响的来源。

    听起来不像枪声或汽车逆火,更像惊悚电影里城堡或地窖门被打开的声响……加上很假的回音。

    他什么都没看见。

    他起身下坡,朝堪萨斯街走。粉白圆柱状的储水塔位于右前方,在昏暗的天色和迷雾中有如一道幻影,好像……在飘一样。

    这想法很怪。他觉得一定是从自己脑袋里浮出来的念头,不然会从哪里?但那想法感觉就是不像他的。

    他稍微仔细看了一眼,接着想都没想就朝储水塔走去。塔身每隔一段就有一圈窗户,有如螺旋不断向上,让他想起奥雷特理发店外的旋转灯。他和父亲都在那里剪头发。骨白色的石棉瓦有如眼睛上方的眉毛,突出于窗户之上。真好奇他们是怎么办到的,斯坦利心想,他虽然不像本·汉斯科姆那样对这种事情那么感兴趣,但也多少有一点兴趣。这时,他看见储水塔底座有一块极大的黑影,有如圆形底座上的一个椭圆形大洞。

    他停下脚步,皱着眉心想,那里装窗户很好笑,和其他部分完全不对称,但随即发现那不是窗户,是门。

    刚才的声音,他想,是那扇门被吹开了。

    他左右张望。黄昏,天色渐暗,发白的天空褪成沉闷的暗紫色,霏霏细雨让雾气更浓了一点。雨应该会下一整夜。黄昏,迷雾,可是没风。

    所以……难道门不是风吹开的,而是被人打开的?为什么?那扇门看起来重得很,关上它要发出那么大的声响,肯定得非常用力才行。他想对方个头应该不小……可能是……

    斯坦利很好奇,便往前走了几步,想看得更仔细一点。

    那扇门比他想象的要大,足足有一米八高、半米厚,门板上钉着黄铜条。斯坦利将门关上一半。门动得很慢,虽然很大,但很灵活,没发出声音,连半个吱嘎声都没有。他推门是想看门被这样猛地推开,石棉瓦会受损多少,结果只有一道刮痕。如果理查德见到这情景,一定会说“这就奇了”。

    所以刚才听到的不是门的声音,就这样,斯坦利心想,说不定是喷射机从洛林横穿德里上空之类的。门可能一直都开、开——

    他的脚踢到了东西。他低头一看,发现是扣锁……准确地说,是扣锁的残骸。锁已经被撬开了。

    事实上,应该说好像有人在锁孔里塞了火药,然后点火炸了它。锁身上全是尖利的铁屑,有如硬掉的喷雾。斯坦利看得见锁里面。粗粗的锁搭斜挂在簧钩上,而簧钩有四分之三被扯出木头外面。另外三根簧钩落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和椒盐脆饼一样歪七扭八。

    斯坦利皱着眉头再度将门打开,朝里头窥视。

    狭窄的台阶盘旋向上,有的能看清楚,有的隐在暗处。台阶外墙是木板,用大横梁支撑,但横梁用的是木钉,而非铁钉。斯坦利觉得有些木钉比他的胳膊还粗。内墙是铁铸的,巨大的铆钉有如肿胀的疖子。

    “有人在吗?”斯坦利问。

    没有回应。

    他犹豫片刻,走了进去,好看清楚狭窄的台阶。什么都没有。理查德要是在场,一定会说这里“阴森森的”。斯坦利转身要走……却听见了音乐声。

    声音很微弱,但听得出来。

    是汽笛风琴。

    他仰头聆听,皱着的眉头稍微松开。好吧,是汽笛风琴,嘉年华或乡下市集的音乐,唤起他淡淡的美好回忆,不过稍纵即逝:爆米花、棉花糖、油炸面包圈,还有云霄飞车、碰碰车和咖啡杯之类用铁链拉动的游乐设施。

    皱眉变成了微笑。斯坦利踏上一级台阶,再上一级,头依然仰着。他再度停下脚步。仿佛想到什么都会成真似的,他真的闻到了爆米花、棉花糖、油炸面包圈的味道,而且不止!还有胡椒、热狗、香烟和锯屑味。浓浓的白醋味扑鼻而来,就是装在铁皮罐里,通过小孔浇在薯条上的那种白醋。他闻到呛辣的黄芥末味,大家都用木匙将芥末抹在热狗上。

    这真是太神奇……太不可思议……太难以抗拒了。

    他又上了一级台阶。忽然间,他听见上方传来脚步声,匆匆往楼下走。他再度抬头。汽笛风琴声陡然变大,仿佛想要盖过脚步声似的。他现在听出来是什么曲子了,《康城赛马》。

    是脚步声没错,但不是沙沙响,对吧?其实比较像……啪嗒啪嗒,很像有人穿着进水的胶鞋走路。

    坎普敦的女子这么唱,嘟嗒嘟嗒(啪嗒啪嗒)

    坎普敦的赛道九里长,嘟嗒嘟嗒(啪嗒啪嗒,愈来愈近了)

    夜也骑呀,日也骑……

    上方的墙面开始有人影晃动。

    恐惧立刻冲上他的喉头,感觉就像吞了又热又可怕的东西或不对劲的药,吃下去就像触电一样。

    是人影害的。

    但人影只出现了一会儿,只够他看见有两个人动作萎靡,而且很不自然。之所以只看到一眼是因为光线暗了,暗得很快。他回头看,发现门沉沉地关上了。

    斯坦利跑下台阶(他刚才不知不觉已经爬了十几级,但自以为只爬了两三级),心里非常害怕。

    里头太暗了,什么都看不见。他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听见汽笛风琴的声音从上方缓缓流泻下来(这里这么暗,怎么会有汽笛风琴?是谁在吹?)

    还有脚步声,愈来愈近了,正朝他走来。

    他伸出手臂,双手猛然撞上塔门,剧烈的刺痛直蹿手肘。那扇门之前很轻松就打开了……这会儿却纹风不动。

    不对……不完全是。门起初动了一点,左边嘲弄似的露出一线垂直的灰色天光,但很快就合上了,仿佛有人从外头将门关上了。

    斯坦利又喘又怕,用尽全力推门。黄铜固定条嵌入掌心里,但门还是没有动。

    他转身背靠门板,双手继续推门,额头流下油腻的汗水。汽笛风琴的声音更大了,在螺旋状台阶间回荡。音乐不再欢乐,完全变了调,变得很悲伤,像风和水一样咆哮。斯坦利脑海中浮现秋末的乡下市集:风雨吹打着空荡荡的游乐场,旗帜翻飞,帐篷先是鼓起来,接着倒下,有如营柱在地上翻滚。

    骑乘游乐设施那儿空无一人,在灰暗的天空下有如鹰架。风以奇怪的角度捶打支架,发出轰鸣。他忽然发现死亡就在身边,正从黑暗中蹿出,而他无路可逃。

    水突然从台阶上方洒下。他不再闻到爆米花、油炸面包圈和棉花糖的香味,他闻到了潮湿的腐臭,死猪肉摆在不见天日之处、爬满蛆虫的恶臭。

    “是谁?”他尖着嗓门,颤抖着叫道。

    一个低沉含糊的声音回答了他,仿佛嘴里含着泥巴和死水似的。

    “死人,斯坦利,我们是死去的人。我们之前沉到水里,但现在飘起来了……你也会飘。”

    斯坦利感觉水扫过他的脚,缩在门边又惊又怕。他们快来了,他感觉得到他们离得很近。他闻得到。有东西戳在他的手臂上。他大脑一片空白,只是不停地撞门,但毫无用处。

    “我们是死人,但偶尔会开开玩笑,斯坦利。我们有时——”

    是那本图鉴。

    他想也不想就伸手去拿,但图鉴卡在雨衣口袋里,怎么也拿不出来。一个死人已经下来了,因为他刚才进来时经过的石头通道上传来脚步声。那人随时都会追上他,用冰冷的肌肤触碰他。

    他又使劲一抽,这回总算将图鉴拿出来了。他像举起盾牌一样将书举在胸前,完全不晓得自己在做什么,但忽然很有把握这么做是对的。

    “知更鸟!”他对着黑暗尖叫。朝他走来的那东西(距离肯定不到五步)迟疑片刻——他敢说对方迟疑了。有一瞬间他是不是觉得门稍微被推开了一点?

    他不再瑟缩。他在黑暗中站直身子。那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没时间想了。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大喊:“知更鸟!苍鹭!潜鸟!猩红比蓝雀!白头翁!锤头啄木鸟!红头啄木鸟!山雀!鹪鹩!鹈—

    —”

    门嘎的一声开了,像是发出抗议一样。斯坦利快步后退,踏进薄雾中,整个人仰面倒在枯草上,差点把图鉴压成两半。那天晚上,他看见自己的指痕清清楚楚地印在封面上,仿佛封面是用黏土做的,而不是硬纸板。

    他没有试着站起来,只用脚跟拼命推土,屁股在滑溜的草地上留下压痕。他双唇紧抿,贴着牙齿。

    半开的塔门在地上留下斜影,他在椭圆暗影中看见四只脚,看见牛仔裤腐烂成了黑紫色,橘色线头软趴趴地贴着缝线,水从裤管滴下来,在鞋子四周形成小水坑。鞋子几乎烂光了,露出肿胀发紫的脚趾。它们的双手垂在身侧,感觉太长、太苍白了,每根手指都挂着一个小小的橘色毛球。

    斯坦利将折凹的图鉴举在胸前,脸上沾满雨水、汗水和眼泪。他用沙哑单调的声音说:“鸡鹰……蜡嘴鸟……蜂鸟……信天翁……奇异鸟……”

    其中一只手掌掌心上翻,掌纹已经被水抹除殆尽,感觉和百货公司的假人的手一样光滑得可笑。

    那只手伸出一根手指……然后弯起来。手指系着的毛球跳上跳下、跳上跳下。

    它在召唤他。

    二十七年后,他会因手臂上的刀伤死在浴室里。但此时,原本跪着的他站起来拔腿就跑,一路冲到堪萨斯街,完全不看左右车流就横穿马路,到了对面人行道上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回头张望。

    从他站的地方看不见那扇门,只看得见储水塔矗立在黑暗中,身形壮硕却不失优雅。

    “他们都死了。”斯坦利惊魂未定,喃喃自语。

    接着,他忽然转身,狂奔回家。

    烘干机停了,斯坦利也讲完了他的遭遇。

    其他孩子默默看了他很久。斯坦利的皮肤几乎和他刚才描述的四月傍晚一样灰暗。

    后来,本终于说:“哇噢。”说完叹了一口气,声音有点沙哑。

    “是真的,”斯坦利低声说,“我可以对天发誓。”

    “我相信你,”贝弗莉说,“自从我家发生那种事,我什么都信了。”

    她忽然起身走向烘干机,差点撞倒自己坐的椅子。她将抹布一块块拿出来,折叠整齐。虽然背对着他们,但本觉得她应该是在哭。他很想走到她身边,却没那个勇气。

    “我们应该告诉威廉这些事,”埃迪说,“他会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办?”斯坦利转头看他,“什么叫怎么办?”

    埃迪局促地看着他说:“呃……”

    “我才不想怎么办。”斯坦利说。他恶狠狠地瞪着埃迪,埃迪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身躯。“我只想忘掉那件事,我只想这么办。”

    “事情没那么简单。”贝弗莉回过头来轻声说。本猜对了。阳光穿过肮脏的洗衣店窗户斜斜地照了进来,照亮了贝弗莉脸颊上的两条泪痕。“不只是我们,我那天听见维罗妮卡·格罗根的声音,还有起先听到的小男孩……我想可能是克莱门茨家的小孩,就是那个骑三轮车时失踪的小男孩。”

    “那又怎样?”斯坦利不服气地说。

    “要是还会继续呢?”她问,“万一它抓走更多小孩呢?”

    斯坦利明亮的棕色眼眸盯着贝弗莉的一双蓝眼,仿佛在回答她的问题:就算会那样又怎样?

    但贝弗莉没有低头,最后反倒是斯坦利垂下了眼眸……可能因为她还在哭,也可能因为她的担忧让她占了上风。

    “埃迪说得对,”她说,“我们应该告诉威廉,甚至告诉警长——”

    “是啊。”斯坦利说,试图装出轻蔑的样子,可惜没有成功。他的语气里只有满满的疲惫。

    “储水塔有死掉的小孩,浴室里有小孩才看得见、大人看不见的血迹,小丑在运河漫步,气球逆风飘浮,木乃伊,门廊底下有麻风病人。波顿警长肯定会笑掉大牙……然后把我们统统送进疯人院。”

    “只要我们一起去,”本苦恼地说,“只要我们都去……”

    “对啦,”斯坦利说,“你厉害。再多讲一点啊,干草堆,写一本书好了。”说完他起身走到窗边,手插在口袋里,表情中有愤怒、不安和害怕。他默默地注视着窗外,肩膀在整洁的衬衫下显得僵硬而叛逆。他没有转身,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次:“他妈的写一本书好了!”

    “不,”本静静地说,“威廉会写。”

    斯坦利转过身来,满脸惊讶。其他孩子都看着他。本脸上露出受惊的神情,仿佛莫名其妙打了自己一巴掌。

    贝弗莉折好最后一块抹布。

    “鸟。”埃迪说。

    “什么?”贝弗莉和本同时问道。

    埃迪看着斯坦利说:“你是靠大喊鸟的名字才脱身的?”

    “可能吧,”斯坦利不情愿地说,“但也可能门只是卡住了,后来开了。”

    “你没有靠在门上?”贝弗莉问。

    斯坦利耸耸肩,不是生闷气,只是表示他不知道。

    “我觉得是因为你朝它们喊鸟的名字,”埃迪说,“但怎么会呢?电影里都是拿十字架……”

    “或是念主祷文……”本接着说。

    “或《诗篇》二十三……”贝弗莉说。

    “我知道《诗篇》二十三,”斯坦利气冲冲地说,“但十字架那招对我不管用。我是犹太人,记得吗?”

    其他孩子尴尬地撇开头,因为斯坦利说得没错,而他们竟然忘了。

    “鸟,”埃迪又重复了一次,接着说,“上帝啊!”说完立刻歉疚地瞄了斯坦利一眼。但斯坦利只是闷闷地看着对街的班戈水利局。

    “威廉会知道该怎么办。”本忽然这么说,仿佛终于决定赞同贝弗莉和埃迪似的,“我敢跟你打赌,赌什么都行。”

    “听着,”斯坦利认真地看着他们说,“好吧,如果你们要这么做,我们就告诉威廉,但我只做到这里。你们要笑我胆小或孬种都行,我无所谓。我不胆小,我不觉得我胆小,只是储水塔里那些东西……”

    “你要是不害怕,那才是疯子呢,斯坦。”贝弗莉柔声说。

    “没错,我是害怕,但那不是重点,”斯坦利激动地说,“不是我要说的东西。你们难道不明白——”

    其他孩子露出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困惑,却又有一丝期待。但斯坦利发现自己无法解释心里的感觉。他词穷了。那种感觉有如一堵砖墙,几乎让他窒息,但他却无法将它宣泄出来。尽管他很能干,很自信,但毕竟只是个刚念完四年级的十一岁男孩。

    他很想告诉他们,跟他们说,有比恐惧还糟糕的东西。有许多事会让人害怕,例如,骑脚踏车差点被车撞,注射沙克疫苗前得了小儿麻痹。疯子赫鲁晓夫或被水淹过头顶也可能让人恐惧。但这些事就算可怕,人还是可以应付。

    但储水塔里那些东西……

    他很想告诉他们,那些死去的孩子从螺旋状台阶上跌跌撞撞地走下来,不只让他害怕,更冒犯了他。

    没错,就是冒犯。他只能想到这个词,但要是说出口,一定会被他们嘲笑。他知道他们喜欢他,认同他是他们的一分子,但还是会笑他。无论如何,世上有些东西就是不该存在。说它们存在冒犯了人的理智,违反了一个关键的概念。神让地球轴心稍微偏斜,让昼夜交替在赤道只要十二分钟,在因纽特人打造冰屋的地方则要一小时左右。神做了这件事,然后说:“好吧,既然你搞得懂地轴倾斜,那什么事都难不倒你了。因为就连光都有重量。火车汽笛频率忽然降低,就是多普勒效应。飞机突破音障发出的轰鸣不是天使鼓掌,也不是魔鬼胀气,只是空气落回原处。我让地球倾斜,然后坐在观众席看好戏。我没什么好说的,除了二加二等于四,空中的光点是星星,血迹大人看得到,小孩也看得到,死掉的小孩就是死掉了。”斯坦利很想说:我想,人可以和恐惧共存,就算不是永远,也能维持很久、很久。但人可能无法和羞辱同在,因为它会在人的思维中开出一道裂缝,往里看就会发现活的东西,有着不会眨动的黄眼睛,里头黑漆漆的,散发着恶臭。过了一会儿,你可能感觉里面是另一个世界,天空会出现方形的月亮,星星会冷笑,三角形有四个或五个边,甚至有五的五次方个边。那个世界可能有会唱歌的玫瑰,什么都有可能。假如可以,斯坦利很想这么跟他们说。尽管去教堂听他们说耶稣在水上行走吧,但要是我看见一个人在水上走,我只会尖叫、尖叫,再尖叫。因为那对我来说绝不是奇迹,而是羞辱。

    但他什么都讲不出口,只好又说了一次:“害怕不是重点,我只是不想蹚浑水,把自己搞成疯子。”

    “那你至少和我们一起去找威廉谈谈,好吗?”贝弗莉问,“听听他怎么说。”

    “当然,”斯坦利说,接着笑了,“也许我该带着图鉴去。”

    他们全都笑了,气氛终于轻松了一点。

    贝弗莉在洗衣店外和大家道别,拿着抹布回家。家里还是没人,她将抹布放回厨房水槽底下,关上柜门,站起身朝浴室望了一眼。

    我才不要去浴室,她心想,我要去看《舞台秀》,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学不会腹式呼吸。

    于是她走进起居室打开电视,但五分钟后就把它关了,让迪克·克拉克来不及介绍一张史崔德斯棉片能去除青少年脸上多少油垢。(迪克手里拿着脏兮兮的棉片,放到镜头前让全美青少年看清楚,同时说:“各位要是以为光靠清水和肥皂就能把脸洗干净,先瞧瞧这个吧。”)

    贝弗莉走回厨房,打开水槽上方的橱柜。父亲的工具都收在那里,包括卷尺,就是可以吐出长长的黄色舌头的那种尺子。她将卷尺握在冰冷的手中,朝浴室走去。

    浴室里光洁寂静,她隐约听见杜雍太太在吼儿子吉姆,要他别站在马路中间,快闪开!

    她走到洗手台前,低头看着漆黑的排水孔。

    她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牛仔裤里的双腿和大理石一样冰,乳头又尖又硬,连纸张都能割破,嘴唇干巴巴的。她在等声音出现。

    没有声音。

    她颤抖着轻叹一声,开始将卷尺伸进排水管内。卷尺缓缓往下,有如乡下市集插进特技表演者咽喉的长剑。十五厘米,二十厘米,二十五厘米。卷尺停住了,应该是卡在水槽下方的水管弯折处吧,贝弗莉心想。她扭动卷尺,轻推了几下,卷尺又开始往下走。四十厘米,六十厘米,九十厘米。

    贝弗莉望着两侧都被父亲的大手磨成黑色的铬铁盒,看卷尺不断从里面吐出来,心中浮现卷尺钻过漆黑水管的画面。卷尺沾到淤积的残垢,刮起碎屑,深入阳光不曾进去、夜晚永不止息的世界。

    贝弗莉想象包着小如指甲的铁片的尺头不断深入黑暗。她在心里大喊:你在做什么?她并非无视心里的声音……却似乎听不进去。她看见卷尺的前端直直往下,已经进到地下室了。她看见卷尺撞到污水管……这时,卷尺又卡住了。

    她再次扭动卷尺,又细又软的尺身轻轻发出怪声,让她想起锯子在腿上弯折的声音。

    她仿佛看见卷尺前端在污水管的底部扭动。管壁应该是陶瓷表面。她看见卷尺弯曲……随即又能往下推了。

    忽然,卷尺开始自己往下跑,仿佛有人在拉另一端似的。不只是拉,是拼命往下扯。她瞪大眼睛望着卷尺不停地往下,吓得张大了嘴巴。害怕,但并不意外。她不是早就知道了吗?不是早就知道会这样吗?

    卷尺滚完了。差不多五米半。

    这时,排水管内传来轻笑声,随即是近乎责难的低语:贝弗莉啊,贝弗莉……你赢不了我们的……

    敢试的话,就等死吧……等死吧……等死吧你……贝弗莉……贝弗莉……贝弗莉……莉、莉、莉……

    卷尺盒里发出咔嗒一声,尺身突然开始迅速回卷,快得连数字和刻度都看不清楚。最后一两米沾着发黑的红色液体,吓得贝弗莉尖叫一声,将卷尺扔在地上,仿佛那是一条活蛇。

    鲜血滴在洁白的陶瓷洗手台上,流回排水孔里。贝弗莉弯腰啜泣,感觉恐惧沉沉地挤压着腹部。

    她拾起卷尺,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拈着它,拿到厨房。她一边走,血一边从卷尺上滴到走廊和厨房的地板上。

    她用父亲发现卷尺被她抹到血之后会说的话(对她做的事情)镇定自己。但他当然看不到血,她不晓得该不该为此感到高兴。

    她拿了一条干净的抹布(像刚出炉的面包一样温暖)回到浴室。清理之前,她把硬橡皮塞塞进排水孔。血还是新的,很容易清理。她沿着自己刚才走过的路,将塑料地板上硬币大小的血迹擦掉,接着将抹布洗好、拧干,放在一旁。

    她又拿了一条抹布清理父亲的卷尺。血很浓、很稠,有两处沾了发黑的血块,触感很像海绵。

    虽然卷尺只有一两米沾了血,但贝弗莉还是从头到尾清理了一遍,除去所有污垢。擦完之后,她将卷尺放回水槽上方的橱柜,将两块沾血的抹布拿到公寓后面。杜雍太太又在吼吉姆了,一字一句骂得清清楚楚,有如钟声回荡在闷热的午后。

    后院空荡荡的,除了泥土和杂草,就只有晒衣绳和一台生锈的焚化炉。贝弗莉将抹布扔进炉子里,在后院台阶上坐下来。泪水不由分说,忽然夺眶而出。这一回,她不再压抑自己。

    贝弗莉双手抱膝,头抵着手臂哭泣。杜雍太太叫吉姆别站在马路中间,还是他想被车撞死?

    德里:插曲之二

    我曾目睹自己酿成的悲剧。

    ——罗马诗人维吉尔

    人不能拿无限开玩笑。

    ——电影《残酷大街》

    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我才刚松了一口气,结果上周又发生了两起失踪案,都是孩子。一个是十六岁的男孩丹尼斯·托里欧,另一个小女孩才五岁,失踪前正在西百老汇家中后院玩雪橇。女孩母亲找到了雪橇(蓝色飞盘状的玩意儿)却没看见女儿,快急疯了。案发前一晚才下了雪,大约积了十厘米。我打电话给拉德马赫警长时,他说只找到了女孩的足迹。我想他对我是愈来愈不耐烦了。不是那些让我晚上睡不着的东西,我遇到了更糟糕的,不是吗?

    我问他可不可以看一下警方的搜证相片,他拒绝了。

    我问他小女孩的脚印是不是指向排水沟或下水道口,之后是漫长的沉默。接着他说:“汉伦,我开始觉得你是不是应该去看医生了?专治脑袋的医生。那个女孩是被她父亲带走的,你不看报纸吗?”

    “托里欧家的小孩也是被父亲带走的?”我问。

    又是漫长的沉默。

    “饶了你自己吧,汉伦,”他说,“也饶了我吧。”

    说完他就挂断了。

    我当然看报纸了。每天早上将报纸放到图书馆阅览室的人不就是我吗?失踪的女孩名叫劳丽·安·温特巴格。一九八二年春天,她父母激烈的离婚诉讼结束后,小女孩就由母亲监护。霍斯特·温特巴格目前应该在佛罗里达做机械维修方面的工作。警方的推论是,霍斯特从佛罗里达一路开到缅因,把女儿抓走了。他们认为霍斯特将车停在屋前,喊了他女儿,小女孩听话上车,因此地上只有女孩的脚印。但警方完全不提另一个事实,那女孩两岁之后就没见过她父亲了。当初离婚官司会打得那么激烈,一个原因就是温特巴格太太指控丈夫至少猥亵过女儿两次。她要求法院禁止霍斯特探视女儿。虽然霍斯特激烈否认自己曾猥亵过女儿,法院还是支持了母亲的请求。拉德马赫认为,法院的裁决让霍斯特完全无法接触独生女儿,可能导致他下手绑架。这个讲法还算有一点说服力,但我请问各位:劳丽三年没见过父亲,有可能一眼就认出他来,听他喊她就跑过去吗?拉德马赫说有可能,即使劳丽上一回见到父亲时才两岁。但我认为不可能。而且劳丽的母亲也说她把女儿教得很好,不会随便靠近生人或和他们交谈。在德里镇,大多数小孩很早就学会这一点。拉德马赫说他已经要求佛罗里达警方追查霍斯特的下落,他能做的到此为止。

    “监护权的事情归律师管,不是警察。”那个脑满肠肥的自大浑球在周五的《新闻报》上这么说。

    但托里欧家的男孩……完全不一样。他家庭幸福美满,是德里高中美式足球队队员,又是优等生,一九八四年参加拓展训练学校的求生夏令营,以高分过关,没有嗑药,有女朋友,而且显然为她痴狂。他有大把理由活下去,有大把理由待在德里,至少再待两年以上。

    而他竟然离开了。

    他到底怎么了?是突然生出浪迹天涯的冲动,还是被酒驾司机撞死,掩埋尸体好湮灭证据?或者他其实还在德里,只是隐藏在某个阴暗的角落,和贝蒂·里普森、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爱德华·科克兰及其他孩子为伴?还是【right】(稍后)

    我又开始了。老是想着同一件事,毫无建树,只是把自己逼到疯狂边缘。只要通往书架区的铁楼梯一响,我就吓得半死,只要瞧见一点阴影就心惊胆战。我发现自己常常在想,要是我推着橡胶轮推车把书放回架上时,突然有一只手从两排书中间伸出来抓我,我会有什么反应。

    这天下午,我又差点克制不住冲动,打电话给他们。我甚至已经拿着斯坦利·乌里斯的号码,拨了亚特兰大的区号404。我抓着话筒问自己,打给他们是因为我很有把握,百分之百确定,还是因为太害怕,不想独自承担,得找一个知道(或能理解)我在害怕什么的人谈谈。

    我仿佛听见理查德用香草胖球先生的声音说,批货?批货?先生,我们不需要批什么鸟货!清楚得好像在我面前说话一样……于是我挂了电话。谁要是像我想见理查德那样想见一个人,肯定得怀疑自己的动机,因为人最会对自己说谎。事实上,我依然不是百分之百确定。如果再有人丧命,我一定会打……但目前这种情况,就算拉德马赫再胡扯,我也得假设他有可能是对的。小劳丽可能记得她父亲,家里可能有他的相片。而且我想,真的很会说话的大人是有可能将小孩骗上车的,即使小孩被教得很好也一样。

    我还害怕另一件事。拉德马赫说我可能快疯了。我不这么认为,但要是我现在打电话,他们可能会觉得我疯了。更麻烦的是,万一他们不记得我了怎么办?迈克·汉伦?谁啊?我不记得认识一个叫迈克·汉伦的人。我根本不记得你。什么承诺?

    我感觉打电话的时候还没到……如果到了,我一定会知道,而他们的回忆线路也会同时恢复,就像两个巨轮以惊人之力缓缓靠近,一边是我和德里镇,另一边是我的童年玩伴。

    时间到了,他们就会听见乌龟的声音。

    于是我等待,迟早我会知道时候到了。我认为问题不是要不要打电话给他们。

    是什么时候打。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日

    黑点酒吧失火了。

    “迈克,商业部就是爱篡改历史,这又是个绝佳的例子。”要是艾伯特·卡森依然在世,应该会这么跟我说,或许边说边笑,“他们会那么做,而且有些时候几乎得逞了……但老一辈的人会记得事情的经过,他们不会忘记的。只要你用对了方法,他们有时就会开口。”

    不少住在德里镇二十年的老居民压根不晓得旧陆军航空基地曾经有一个士官专用的特殊营房,离基地其他设施足足有八百米远。每到二月中旬,气温降到零度左右,时速六十五公里的强风扫过跑道,风寒效应夸张到令人难以置信,多走那八百米路可能让你冻僵、冻伤,甚至丧命。

    其他七个营房都有煤油暖气、防风窗和绝缘设备,里头又暖和又舒服。特殊营房住了二十七名E连士官,却只有一个不太管用的老旧柴炉,柴火还得靠自己捡拾,所谓的绝缘设施也只是在外墙铺一些松树和云杉的枝干。其中一名士官某天帮营房装了全套的防风窗,之后全连就到班戈的基地去干活,忙到晚上才回来。他们又累又冷,却发现所有窗子都破了,一扇不剩。

    那是一九三〇年的事。当时半数美国空军驾驶的还是双翼飞机,但比利·米切尔坚持进行空军现代化,最后惹恼了上级,成为他们的眼中钉。上级在华盛顿狠狠修理了他一顿,经过军法审判,将他丢到内勤去“飞办公桌”。米切尔不久后就申请退役了。

    因此,尽管德里基地有三个跑道(只有一个铺设完全),飞机出勤却少得可怜,大部分任务都只是没事找事。

    其中一名E连士兵一九三七年退役后回到德里,那人就是我父亲。他曾经跟我说过一个故事:

    “一九三〇年春天,大约是黑点酒吧失火前半年,我和四名弟兄拿到三天休假到波士顿玩。收假那天经过大门,看见一个大个儿站在检查哨内侧,身体倚着铲子,用手将粘着屁股的卡其裤拉开。他是中士,从南方来的,头发和红萝卜一样红,满嘴烂牙,一脸青春痘,简直就像一头无毛猩猩。你知道我的意思。大萧条时期,部队里一堆这种人。

    “我们走进大门,四个刚收假的年轻人,心情好得很。但我们从他眼神里看得出来,他很想找我们的碴儿。因此我们马上立正敬礼,好像他是‘黑杰克’潘兴将军似的。我以为我们应该不会有事,但那时候是四月下旬,天气又好,阳光普照,我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午安,威尔森中士。’结果被他用两脚重重地踩了一下。

    “‘我准许你跟我说话了吗?’他说。

    “‘没有,长官。’我说。

    “他看了看其他三名弟兄,特雷弗·道森、卡尔·鲁恩和亨利·威特森——他们那年秋天都死在酒吧大火里——对他们说:‘这聪明的小黑鬼惹到我了,你们几个黑炭要是不想和他一样干一下午苦工,就立刻回营房放下东西,然后去找值班军官报到,听懂没有?’

    “于是他们转身离开,威尔森大吼:‘跑步去,你们三个浑球!让我看到你们的鞋底!’

    “他们赶紧跑开了。威尔森拽着我到装备区,拿了一把圆锹给我,接着把我带到那块大空地上,就是之前西北航空空中巴士停靠区那一带。他看着我,咧开嘴,指着地上说:‘看到那个坑了没有,黑鬼?’

    “地上根本没有坑,但我想最好还是顺着他,便低头看着他手指的方向,说我看到了。他捶了我鼻子一拳,将我打倒在地,鲜血顺着衬衫流下来。那是我最后一件干净的衬衫。

    “他对我咆哮:‘你没看到坑,是因为某个大嘴巴浑球把它填起来了!’他脸颊绯红,咧嘴大笑,显然扬扬得意。‘所以你该怎么做呢,午安先生?你该把土从坑里弄出来,马上!’

    “我挖了快两小时,就快挖到下巴那么深了。最后半米左右是黏土,等我挖完,坑里的水已经淹到脚踝,我鞋子湿透了。

    “威尔森中士说:‘爬出来,汉伦。’他坐在草地上抽烟,不肯拉我一把。我浑身上下都是泥巴,脏得要命,更别说卡其制服上还沾了没干的血。他起身走过来,指着那个坑。

    “‘你看到什么了,黑鬼?’他问我。

    “‘一个坑,威尔森中士。’我说。

    “‘嗯,没错,但我现在不要它了,’他说,‘我不想要黑鬼挖的坑,把土填回去,阿兵哥。’

    “于是我又把土填回去。等我忙完,太阳已经下山了,气温愈来愈低。我拿起圆锹将最后一铲土敲平,他走过来检查。

    “‘你看到什么了,黑鬼?’他问。

    “‘报告长官,一堆土。’我说,说完他又揍了我一拳。老天,小迈克,我差点就从地上跳起来,用圆锹把他脑袋劈成两半。但我要是那么做,就再也见不到天空了,只能隔着牢房往外看。不过,我事后好几次都觉得应该那么做,但我当时总算克制住了冲动。

    “‘那才不是一堆土,你这个猪脑大白痴!’他对我大吼,口水四溅,‘那是我的坑!你最好立刻把土铲出来,快点!’

    “于是我又把土从坑里挖出来,然后再次填满。他问我为什么把坑填满,让他没办法大便,所以我又把土挖出来。他脱下裤子,露出瘦巴巴的双腿和发红的屁股,一边拉屎一边抬头对我咧嘴笑,说:‘汉伦,你还好吧?’

    “‘报告长官,我很好。’我立刻回答,我决定咬牙硬撑,直到我晕倒或死掉为止。我压抑着心里的愤怒。

    “‘好,我来安排。’他说,‘首先,你最好把坑填满,列兵汉伦。而且你最好勤快点。你动作变慢了。’

    “所以我又开始填土。我看他笑的样子,知道这才刚开始。但这时他一个朋友拿着煤气灯过来,告诉他营区有人来突击检查,他错过了。我的弟兄帮我掩护,所以我没事,但威尔森的伙伴(如果他有伙伴的话)都懒得帮他。

    “于是他放了我。隔天我等着看惩戒名单上出现他的名字,可惜并没有。我猜他一定和少尉说他在教训一个伶牙俐齿的黑鬼,所以错过了检查,说德里基地的所有坑洞都是那个黑鬼挖的,挖好的和还没挖的统统是。上级搞不好颁发奖章给他,而不是叫他去削马铃薯皮。我们E连的人在基地就是这种命。”

    父亲告诉我这个故事时,大约是一九五八年。我想他当时已经快五十了,但我母亲才四十岁左右。我问他,既然德里那么不友善,他干吗回来?

    “唉,小迈克,我十六岁就入伍了,”他说,“我是谎报年龄才进去的,而且不是我的主意,是你奶奶吩咐的。我当时个头不小,我猜正是因为这样,谎言才没被戳破。我在北卡罗来纳州的伯高出生长大,只有等烟草卖出去了,或是我父亲冬天猎到浣熊或负鼠,我们才吃得到肉。关于在伯高的生活,我唯一记得的好东西就是周围摆满玉米饼的负鼠派,真是美极了。

    “你爷爷因为农场机械意外过世之后,你奶奶就说要带着菲利·路博德到柯林斯投靠亲戚。菲利·路博德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你是说菲利叔叔吗?”我问。想到大家都喊他菲利·路博德,我就觉得好笑。他在亚利桑那州的塔克森市当律师,还当了六年市议员。我小时候以为菲利叔叔很有钱。在一九五八年,作为一个黑人,我想他算有钱的吧,当时他的年薪是两万美元。

    “就是他,”我父亲说,“但他那时还是个十二岁的毛头小子,头上戴着卷烟纸做的水手帽,套着围兜,光着脚丫子。他是老幺,我是倒数第二个孩子,其他几个都离家了:两个死了,两个结婚了,一个在牢里。坐牢的那个哥哥叫霍华德,从小就没干过正经事。

    “‘你去参军,’你奶奶雪莉对我说,‘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立刻发薪水,但只要他们开始发薪水,你就得按月寄钱回家。我不想把你送走,孩子,可是你如果不照顾我和菲利,我们就活不下去了。’她把我的出生证明给我,要我拿给征兵官。我发现上头的日期已经改了,我变成了十八岁。

    “所以我就到法院大楼去找征兵官,跟他说我要参军。他把表格给我,指着签名栏要我签。我说:‘我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哈哈大笑,脸上一副怎么可能的表情。

    “‘好了,小黑仔,赶快签名吧。’他说。

    “‘等一下,’我回答说,‘我想问几个问题。’

    “‘说吧,’对方说,‘你问什么我都能回答。’

    “‘军队里每周吃两次肉吗?’我问,‘我妈说的,所以她硬是要我参军。’

    “‘不是,部队不是每周吃两次肉。’他说。

    “‘唉,我想也是。’我说,心想这家伙虽然讨厌,起码很诚实。

    “没想到那人接着说:‘部队每晚都有肉吃。’我惊讶刚刚自己怎么会觉得他很诚实。

    “‘你以为我是白痴,对吧?’我说。

    “‘你说对了,黑鬼。’他说。

    “‘还有,我入伍之后就得照顾妈妈和菲利·路博德,’我说,‘我妈说那叫薪水。’

    “‘就是这个。’他用手指敲了敲薪水单说,‘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

    “‘呃,’我说,‘我要受什么样的训练才能变成军官?’

    “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开始仰头大笑,我觉得他都快被口水呛到了。笑完后,他说:‘孩子,部队要是让黑鬼当军官,耶稣都会到酒吧跳牛仔舞了。好了,你到底签不签?我已经没耐性了。还有,你把这里弄得臭死了。’

    “所以我就签了。他将我的薪水单和召集令订在一起,然后带着我宣读誓词,说完我就变成军人了。我以为他们会送我到新泽西,因为当时没战争,部队都在那里搭桥,没想到却被分到缅因州德里镇的E连。”

    他叹了口气,硕大的身躯在椅子上动了动,蜷曲的白发贴着头皮。那时,我们家在德里有挺大一块地,而且还摆路边摊,可能是班戈以南最棒的。我们一家三口很勤勉,收获时会另外请人帮忙,生活过得还不错。

    他说:“我会回德里镇,是因为我南方北方都跑遍了,发现种族仇恨到哪里都一样,不是只有威尔森中士会那样。他只是个佐治亚州来的浑球,随身带着南方那套。他不是跨过宾州和马里兰州的州界才开始讨厌黑鬼。他到哪里都讨厌黑鬼。也不是黑点酒吧的大火让我发现了那一点。你知道,小迈克,从某方面来说……”

    他瞄了我母亲一眼。我母亲正在编织,没有抬头,但我知道她正竖耳倾听,我想我父亲也知道。

    “从某方面来说,是那场火让我变成了真正的男人。火灾死了六十人,其中十八个是E连的弟兄。火灾之后,我们连几乎瓦解了。亨利·威特森、斯托尔克·安森、阿兰·斯诺普斯、艾佛瑞特·麦卡斯林、霍尔顿·萨托里斯……他们都是我的朋友,都死在那场火里。纵火者不是威尔森中士和他那群死党,而是缅因白礼军团的德里分部。儿子,你们学校的某些孩子,当年就是他们的老爸点火烧了黑点酒吧。我说的不是那些穷人家的小孩。”

    “为什么,爸爸?他们为什么放火?”

    “呃,因为这就是德里镇。”父亲皱着眉头说,他缓缓点着烟斗,将火柴摇熄,接着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没办法解释,却又一点也不意外。

    “你知道,白礼军团就是北方版的三K党,一样穿白袍,烧十字架,写下充满憎恨的涂鸦。他们认为黑人占了白人的车站,抢了白人的工作。他们有时会在宣扬黑白平等的教会里安置炸药。大多数历史书只讲三K党,很少提白礼军团,许多人根本不晓得有这种组织。我猜可能因为这些书大多是北方人写的,他们觉得丢脸,所以没写。

    “白礼军团在大城市和工业区最盛行,纽约、新泽西、底特律、巴尔的摩、波士顿和朴次茅斯之类的地方都有分部。他们在缅因州尝试过,但只在德里镇发展起来了。哦,刘易斯顿有一阵子也很猖獗,大概就是黑点酒吧失火那时候。不过,那里的人并不担心黑人强暴白人妇女,也不怕白人的工作被抢走,因为那里根本没有黑人。他们担心的是游民和流浪汉,那些绰号‘补助金军团’的家伙会和所谓的‘共产流氓军’,也就是失业者,沆瀣一气。通常只要有这种人进城,就会被白礼军团赶走,甚至在他们裤子里塞毒漆藤,或点火烧他们的衬衫。

    “不过,黑点大火之后,白礼军团在德里就衰落了,因为情况失控了,你知道。这地方似乎就是这样,有时候。”

    他停下来,吐了几口烟。

    “小迈克,那种感觉就像白礼军团是一粒种子,在这里找到了沃土。它是有钱人的俱乐部。大火之后,他们互相掩护,为彼此说谎,将整件事情盖了过去。”父亲的语气中浮现一股怨毒,母亲皱着眉毛抬起头来。“毕竟死的是谁?不过就是十八个黑鬼阿兵哥,十四五个当地黑鬼,外加爵士乐团的四名黑人……还有一堆喜欢黑人的家伙,算得了什么?”

    “威尔,”母亲轻声说,“别再说了。”

    “不要,”我说,“我要听!”

    “该上床睡觉啦,小迈克。”父亲用粗糙的大手摸摸我的头说,“我只有一点要补充,但我想你应该听不懂,因为连我自己都不太能理解。那晚发生在黑点酒吧的事情虽然惨……但我不认为原因只是‘我们是黑人’,甚至不是因为酒吧紧邻西百老汇,有钱的白人从以前到现在都住在那里。白礼军团在德里镇会这么猖獗,我认为不是因为这里的人比波特兰、刘易斯顿和布朗斯威克的人更憎恨黑人和游民,而是因为这个地方。我感觉,坏事、伤人的事在这块土地上特别容易发生。这些年来,我一直有这种感觉。我也不晓得为什么……但确实如此。

    “不过,这里还是有好人的,当时也不例外。葬礼有几千人参加,不只为白人哀悼,也为黑人送行。店家歇业将近一周,医院也免费为伤者治疗。许多人真心送上慰问信和整篮的食物,镇上到处有居民伸出援手。我就是那时认识杜威·康洛伊的。你也知道我那个朋友肤色和香草冰淇淋一样白,但我感觉他就像我兄弟。我愿意为他牺牲,虽然人无法真正看透别人的内心,但我想他也愿意为我而死。

    “总之,部队将幸存的阿兵哥调走,仿佛觉得丢脸似的……我想他们真的那么觉得。最后我被调到胡德堡,在那里待了六年,遇到你母亲,我们在你母亲的娘家盖维斯顿结婚。虽然事隔多年,我心里却一直惦记着德里,因此在战后便带你母亲回到这里,然后有了你。现在我们住的地方离一九三〇年黑点酒吧所在的位置不到五公里。先生,我想你的上床时间到了。”

    “我想听火灾的事!”我大叫,“告诉我嘛,爸爸!”

    他皱起眉头看着我,那种表情总能让我乖乖闭嘴……或许因为他很少露出那样的表情。他通常都笑嘻嘻的。“那种事不是小孩听的,”他说,“下回再说吧,小迈克,等我们都再长个几年。”

    结果,我等了四年才得知黑点酒吧那一晚究竟出了什么事。那时我父亲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他在医院病床上向我娓娓道来,麻醉药让他时而清醒,时而昏沉,癌细胞则聚集在肠道内,忙着吞噬他的生命。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我重读上回写的内容,看到我父亲那一段时竟然哭了出来。父亲已经过世二十三年了,我还记得自己很伤心,难过了将近两年。一九六五年,我从高中毕业,母亲看着我说:“你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我们拥抱哭泣,我以为就这样结束了,我们终于为他流下了最后的眼泪,将他埋藏在记忆中。但谁晓得悲伤会延续多久?一个人是否有可能在自己的孩子或兄弟姊妹死去三十或四十年之后,某一天在半梦半醒之间想起对方,心中依然充满失去亲人的空洞感,有一块地方永远填不满……就算死后也无法填满?

    我父亲一九三七年领取残障抚恤金从军中退役。当时他所在的部队已经很有准备出征的架势,他对我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枪械很快就要派上用场了。他当时升到了中士,结果一名新兵拔掉插销之后吓得屁滚尿流,手榴弹没被扔出去,而是直接落在地上,几乎炸掉我父亲整只左脚。他说,那手榴弹滚到他脚边爆炸,发出夜半咳嗽一般的声响。

    当年士兵训练用的火炮不是有故障,就是在库房放太久,完全用不了。子弹无法击发,步枪经常膛炸。海军鱼雷往往无法击中目标,就算命中也不会爆炸。陆军航空队和海军航空队有一些飞机只要着陆太用力,机翼就会掉落。我听说过一个故事,一九三九年,一名补给官在彭萨科拉发现整队的政府卡车没法跑,因为蟑螂把塑料管线和风扇带都咬烂了。

    于是,靠着瑕疵军火和官僚滥发补助,我父亲幸运地脱身了——当然还包括后来变成小弟我迈克·汉伦的那部分。手榴弹没完全爆炸,我父亲也没有失去下半身,只丢了一只脚。

    有了残障抚恤金,他比预期早了一年迎娶我母亲。他们没有立刻来德里,而是先搬到休斯敦,从事战时工作直到一九四五年。我父亲在一家制造炸弹外壳的工厂担任工头,母亲则是一名铆钉女工。不过,就像父亲在我十一岁那年告诉我的,他心里始终惦记着德里。写下这些的此刻,我忍不住好奇上天是不是早有安排,将他带回德里,好让我在那年八月的傍晚和死党在荒原围成一圈。假如真有命运之轮,那福祸必然相倚。只是福气也可能让人难以消受。

    我爸妈攒下不少钱。父亲订了德里《新闻报》,每天留意售地广告,最后总算相中一块不错的土地……起码账面上不错。他们两人搭着崔尔威巴士从得州到德里看地,当天就买了下来。佩诺布斯克第一商业银行给了我父亲十年贷款,于是他和我母亲便回到德里落地生根。

    “我们起初有点辛苦,”有一回父亲这么告诉我,“邻居有人不希望黑鬼住在附近。我们事前就知道会这样,我可没忘了黑点酒吧的事,因此便保持低调,耐心等待。小孩经过我们家会丢石头或啤酒罐,我头一年就换了二十块玻璃,而且不只小孩对我们这样。有一天,我们起床发现鸡舍的墙上被人漆了纳粹标志,所有鸡都死了。有人在饲料里下毒。我之后再也没养过鸡。

    “但郡警长(德里当时规模不够,还没有自己的警长)必须处理这些事,而他非常认真。小迈克,这就是我要讲的,这里有坏人也有好人。对苏利文那家伙来说,我肤色是棕是白、头发是卷是直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来了这里五六趟,到处打听,终于问出了凶手。你猜是谁?我让你猜三次,头两次不算!”

    “我不知道。”我说。

    父亲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白色大手帕,擦了擦眼睛。“结果咧,凶手是巴奇·鲍尔斯,就是他!就是你说的学校里最会欺负人的小孩他老爸,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学校有小孩说亨利的爸爸是疯子。”我告诉他。我想我那时上四年级,住得够远,让亨利·鲍尔斯可以一再作弄我,总之……现在回想起来,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在学校听过的骂人字眼,例如黑鬼或黑仔,最早都是从他嘴里蹦出来的。

    “嗯,老实讲,”父亲说,“说巴奇·鲍尔斯是疯子可能不无道理,因为大家都说他从太平洋战区回来之后就不对劲了。他是海军。总之,警长羁押他时,巴奇还大声嚷嚷,说是别人陷害他的,那群人都被黑鬼迷住了。哦,他还说他要控告所有人。我猜那份名单应该可以从这里一路排到威奇汉街。我强烈怀疑他没那么多钱,但他说会告我,告苏利文警长,告德里镇和佩诺布斯克郡,天晓得他还想告谁。

    “至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呃,我不敢说真有其事,我是听杜威·康洛伊说的。杜威说,苏利文警长去班戈监狱探视巴奇,说:‘现在换你闭嘴听人讲话了,巴奇。那个黑人,他不想控告你。他不想送你进肖申克监狱,只想拿回买鸡的钱。他觉得两百美元应该就够了。’

    “巴奇告诉警长说,他宁可把钱塞到地洞里。警长对巴奇说:‘肖申克有一个石灰窑,巴奇,那里的人跟我说只要在石灰窑工作两年左右,舌头就会和莱姆棒冰一样绿。你自己选吧,两年石灰窑或两百美元。你说呢?’

    “巴奇说:‘缅因州没有法官会因为我杀了黑鬼的鸡而判我有罪的。’

    “苏利文说:‘我知道。’

    “‘那你还来鬼叫什么?’巴奇问他。

    “‘你最好醒醒吧,巴奇。他们不会为了死鸡而判你有罪,但你杀鸡之后在门上漆了纳粹标志,他们就得把你关起来了。’

    “嗯,杜威说,巴奇嘴角垮了下来,苏利文离开牢房,让他自己去想。过了大概三天左右,巴奇叫他弟弟(他这个弟弟两年后酒醉出门打猎,结果冻死了)卖了那辆新的水星轿车。那辆车是他用退伍金买的,可漂亮呢。于是,我拿到了两百美元,巴奇发誓要把我活活烧死,而且到处跟朋友说。后来,有一天下午我遇到了他。他那时开的是战前出厂的老福特,我开皮卡。我在威奇汉街的调车场附近拦住他,拿着我的温切斯特步枪下了车。

    “‘老家伙,你要是敢放火,就等着尝尝黑鬼子弹的厉害吧。’我说。

    “‘黑鬼,你没资格这样跟我说话。’他说,因为又气又怕声音变得很含糊,‘像你这种黑仔,没资格这样跟白人说话。’

    “唉,小迈克,我真是受够了。我知道要是不吓死他,他肯定阴魂不散。当时四下无人,我一只手伸进福特车里抓住他的头发,枪托抵在我的皮带扣上,枪口正对着他的下巴,我说:‘你以后要是敢再叫我黑鬼或黑仔,我就打得你脑袋开花,脑浆从车顶滴下来。相信我,巴奇,你要是敢放火,我就一枪打死你,说不定连你老婆、小孩和白痴弟弟一起解决。我已经受够了。’

    “结果他哭了,我这辈子没见过那么丑陋的一幕。他说:‘瞧瞧这是什么世界?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黑……黑……有人在路边拿枪指着一个老实人的脑袋。’

    “我应和说:‘是啊,竟然有这种事,真是没天理。但已经无所谓了。重点是我们达成共识了没有?还是你想试试用额头呼吸的感觉?’

    “他说他知道了。从此之后,巴奇·鲍尔斯再也没找过我麻烦,除了你的狗奇普先生死掉那次,但我没办法证明是他干的。奇普可能是自己吃到了有毒的东西。

    “从那天起,就不太有人招惹我们了。事后回想,我没什么好后悔的。我们在这里过得很好,虽然我有时夜里会梦见大火,但话说回来,人生在世有谁不会做噩梦呢?”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我坐在桌前打算写下父亲当年告诉我的关于黑点大火的事,结果写了好几天还没写到。我想应该是《魔戒》吧,里头有个角色说过“路路相连到天边”,人能从自家门前走到人行道上,再走到……呃,任何地方。故事也是同样,一个接着一个,也许会朝你所希望的方向走,也许不会。也许到最后重要的并非故事,而是诉说故事的声音。

    我记得的当然是他的声音,我爸爸的声音。我记得他声音低沉,吐字缓慢,记得他时而浅笑,时而大笑,停下来点烟斗、擤鼻子或从冰箱里拿一罐纳拉干(他都叫它垃圾干)啤酒。对我而言,他的声音代表了所有声音,所有岁月,是德里在向我说话——不在埃佛斯访谈里,不在那些差劲的德里历史书里……也不在我的录音带里。

    我父亲的声音。

    现在是晚上十点钟,图书馆一小时前关门,寒风开始在馆外肆虐。我听见雨雪打在四周窗户上和通往儿童馆的玻璃长廊上的细微声响。我还听见其他动静,在包围着我的灯晕之外,鬼鬼祟祟,窸窸窣窣。我在标准拍纸簿上奋笔疾书,跟自己说那是老房子入睡前的声音……却挥不走一个念头:今晚的暴风雪中,会不会有一个小丑在卖气球?

    嗯……算了。我想我终于知道如何言归正传,说出父亲生前告诉我的最后一个故事。我是在医院病房听他说的,六周后他便过世了。

    那时我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和母亲去医院看他,傍晚自己再去一次。母亲必须待在家里干活,但要求我一定要去。我总是骑脚踏车过去。母亲不准我搭便车,即使孩童谋杀案已经绝迹了四年,她还是不准。

    对一个十五岁少年来说,那六周真是难熬。我很爱父亲,却讨厌傍晚去医院探病,看着他生命不断萎缩,脸上的皱纹因为疼痛而增加、变深。尽管他很努力,有时还是忍不住会哭。探病结束,天已经变暗了,而我骑车回家时总会想起一九五八年的夏天,于是不敢回头,生怕看到小丑……狼人……本碰上的木乃伊……或我遇见的鸟。但无论它化身成什么,我最怕看到它的脸是我父亲被癌症折磨得憔悴不堪的脸,因此总是猛踩踏板,哪怕心脏狂跳。母亲看我满脸通红、头发湿透、上气不接下气地回来,会说:“迈克,你骑那么快做什么?你这样会生病的。”我会说:“我想快点回来帮你做家务。”然后她会拥抱我,吻我,说我真是个乖孩子。

    探病次数多了,我愈来愈想不出什么话跟他说。每回骑车回到镇上,我都会绞尽脑汁想话题,生怕见面时无话可说。他病入膏肓让我恐惧,让我愤怒,但也令我难堪。无论当时或现在,我都觉得死亡应该是一件很快的事。癌症不仅仅是在杀死他,还在折辱他,贬低他。

    我和他从来不谈癌症。偶尔无话可说时,我会想这下非谈不可了,除此之外没别的好谈了,就像玩大风吹没抢到椅子的小孩一样手足无措。我会变得几近疯狂,拼命想找话题聊,任何话题都好,免得面对侵蚀我父亲的病魔。想当年,他可是抓着巴奇·鲍尔斯的头发,用步枪抵着对方下巴,要那家伙离他远一点的人!我觉得我们就要谈到那个话题了,不得不谈。要是真的谈了,我一定会哭,绝对忍不住。十五岁的我想到在父亲面前落泪就觉得害怕,比任何事都更让我恐惧和苦恼。

    谈话之间的停顿让我害怕,而我就是在某次这样的沉默中又问起父亲关于黑点酒吧大火的事。医院那天给他注射了剂量不小的麻醉药,因为他疼得厉害。他时睡时醒,有时让我觉得他根本是在讲外语。他有时在对我讲话,有时似乎把我看成了他的弟弟菲利。我问他黑点酒吧的事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想到了就问了。

    父亲目光锐利起来,脸上露出微笑:“你就是忘不掉这件事,对吧,小迈克?”

    “是啊,爸爸。”我说,其实我已经三年多没想起这事了,但还是学他说了一句,“我心里一直惦着。”

    “好吧,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他说,“我想十五岁应该够大了,而且你母亲不在,没办法阻止我。我觉得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德里,而你知道这一点,才会小心。德里似乎永远等着发生这种事。你会小心吧,小迈克?”

    “会的,爸爸。”我说。

    “好,”他将头靠回枕头上,“很好。”我以为父亲又要睡过去了,因为他眯起了眼睛,没想到他却开口了。

    “我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〇年在这里当兵的时候,”他说,“山上还没有德里社区大学,只有一间士官俱乐部,就在小卖部正后方。那时在小卖部买一盒绿色好彩烟只要七美分。士官俱乐部就是一间很大的半圆筒状营房,但里面弄得很舒服,除了地毯,还有靠墙包厢和一台投币式点唱机,周末还能买饮料……假如你是白人的话。周六晚上通常有乐队演奏,真的很不赖。因为禁酒令,吧台只供应碳酸饮料,但听说只要你想要……而且军人证上有一颗绿色小星星,感觉很像秘密标记,就能买到烈一点的东西。通常是自家酿的啤酒,不过周末有时能买到更烈的玩意儿。假如你是白人的话。

    “我们E连的弟兄当然不能去那里,因此,如果晚上休假,我们就会进城。德里当时还是伐木业重镇,镇上有八到十家酒吧,大多数集中在人称‘地狱半亩地’的地方。不是地下酒吧,他们当不起那么正经的称呼。店里的客人都很冲,当地居民称呼他们是‘瞎了眼的猪’,很形象,因为他们中很多人的行为举止真的很像猪,而且离开时也醉得几乎看不见什么了。郡警长知道,警察也知道,但那些地方还是夜夜喧闹,就和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伐木业开始兴盛时一样。我想一定有人行贿,但可能没有一般人想得那么夸张,而且德里人自有一套看法。有些酒吧除了啤酒还卖更烈的玩意儿。白人周五和周六晚上在士官俱乐部买得到劣等威士忌和杜松子酒,但就我所知,那些酒吧卖的东西比这些好上十倍。私酒用运木浆的卡车从加拿大运过来,而且其实大多数瓶子里装的就是商标上说的东西。好东西很贵,但里头杂质不少,可以让人大醉又不会要了小命,就算真的看不见了也不会持续太久。不管什么时候进酒吧,都得小心酒瓶朝你飞过来。那里有南氏酒吧、天堂酒吧、华丽温泉酒吧、银币酒吧,还有一家叫号角酒吧,有时可以召到妓女。噢,其实你在哪家酒吧都能找到女人,根本不用费力,想换个口味的女人多得是,但对我、特雷弗·道森和卡尔·鲁恩这样的家伙来说,想召妓最好三思而后行,尤其是白人妓女。”

    诚如我方才告诉各位的,我父亲那天晕得很厉害。我相信他要是够清醒,绝对不会说起这个,起码不会对自己十五岁的儿子说。

    “总之,很快就有一名镇议员来找福勒少校,说他想要谈谈‘军民之间的一些问题’‘选民的关切’和‘社会善良风俗’,其实只是想让少校搞清楚状况。镇上居民不希望黑人阿兵哥上酒吧、骚扰白种女人和喝私酒。只有白人可以到酒吧喝私酒。

    “这些指控都很好笑,真的。他们担心白种女人被糟蹋根本是无稽之谈,至于碍着白人男性的路……啧,我只能说我从来没在银币或号角看到过半个镇议员。会去那种酒吧的男人都是穿着红黑方格大外套的伐木工,手上全是伤疤,有的少了眼睛或手指,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身上满是木片、锯屑和树液的味道。他们穿着绿色法兰绒裤子和绿色纯胶胶靴,在地板上留下残雪,弄得地板黑乎乎的。小迈克,他们什么都重。味道重,走路重,说话也重。他们个头就是大。我曾经在华丽温泉酒吧见过一个家伙和别人比腕力,衬衫袖子竟然爆开了。不是撕裂。你可能以为我说的是撕裂,然而不是。是爆开了,袖子烂成了几片。所有人都欢呼鼓掌,有人朝我背上拍了一下,说:‘这才叫比腕力嘛,黑面仔。’

    “我要说的是,要是周五和周六晚上离开林子到那些酒吧的瞎猪想喝威士忌、干女人,而不是在树洞里抹猪油打炮,要是那些家伙不想看到我们,他们早就把我们一脚踢出去了。但事实上,小迈克,他们似乎根本不在乎。

    “有天晚上,其中一个家伙把我拉到一旁。他身高一米八,在当时可是他妈的巨人了,他喝得烂醉,闻起来就像一篮烂桃子。我看他就算脱下衣服,衣服也会站着不动。他看着我说:‘先生,我有一件素情想请交你,我说我。你是黑人吗?’

    “‘我是。’我说。

    “‘你好!’他忽然用圣约翰谷的法语问候我,听起来像卡真人

    在说话,然后咧开大嘴笑了,露出剩下的四颗牙,‘我就知道你是,我啊。嘿!我在书里看见过一个黑人!你和他都有——’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伸手拍拍我的嘴唇。

    “‘厚嘴唇。’我说。

    “‘对对对!’他说,说完像个小孩一样笑了,接着又夹杂着法语说,‘就是厚嘴存!肥唇!厚嘴存!来,我请你喝啤酒!’

    “‘请就请啊。’我说,不想惹毛他。

    “他听了又哈哈大笑,用力拍我的背,差点打到我的脸,接着一路挤开其他人走到木纹吧台边。那里挤了得有七十个男人,还有差不多十五个女人。‘给我两罐啤酒,否则我就把这里拆了!’他朝断过鼻子的大块头酒保吼道。酒保的名字叫罗密欧·杜普瑞。‘我一罐,肥唇先生一罐!’他又用法文吼道。说完所有人哄堂大笑,但完全没有恶意,小迈克。

    “他拿到啤酒之后给了我一罐,说:‘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不想叫你肥唇先生,不好听。’

    “‘我叫威尔·汉伦。’我说。

    “‘好,我敬你,伟尔·汉人。’他说。

    “‘哪里,该我敬你,’我回答,‘你是第一个请我喝酒的白人。’我没有骗他。

    “于是,我们把那两罐啤酒喝完之后又喝了两罐。他说:‘你确定你是黑人?除了两片肥唇,你看起来就和棕皮肤的白人没什么两样。’”

    我父亲说完笑了,我也是。他笑得太厉害,肚子都疼了。他收起笑容,翻了翻白眼,咬着下唇,露出痛苦的表情。

    “需要叫护士来吗,爸爸?”我警觉地问。

    “不用……没关系,不会有事的。生这个病最惨的就是再也不能想笑就笑了。但我也没什么机会笑了。”

    父亲沉默了片刻,我忽然发觉这是我们头一回差点谈到他的病。也许我们应该多谈谈这些,对我对他都比较好。

    他喝了一口水,继续往下说。

    “总之,想把我们赶出酒吧的,不是少数会光顾那里的女人,也不是占大多数的伐木工,而是镇议会的那五个老头。他们是真的被激怒了,还有力挺他们的那十几个人。你知道,就是德里的保守派。他们从来没有踏进过天堂或华丽温泉酒吧半步,都在当时位于德里高地的乡村俱乐部喝酒,却极力不让E连的黑鬼阿兵哥污染地下酒吧和酒馆。

    “福勒少校回答说:‘我根本不想让他们待在这儿。我一直觉得这是工作疏忽,他们应该被送到南方或新泽西才对。’

    “‘那不是我的问题。’那老家伙说。一个姓米勒的,我想他叫——”

    “萨莉·米勒的父亲吗?”我惊讶地问。萨莉·米勒是我高中同学。

    父亲咧了咧嘴,笑容有些苦涩:“不是,是她伯伯。萨莉·米勒的爸爸当时在外地念大学。但要是他人在德里,我想他也会站在他哥哥那一边。你如果怀疑我讲的是不是真的,我可以告诉你,特雷弗·道森听到过差不多一样的对话。他那天去帮那些大官拖地板,一字不漏全听到了。

    “‘政府要把黑鬼送去哪里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米勒对福勒少校说道,‘我的问题是你周五和周六晚上允许他们去哪里。要是让他们继续在镇上闲晃,肯定会出事的。德里可是有白礼军团的,你知道。’

    “‘但我这里也有一点状况,米勒先生。’福勒少校说,‘我不能让他们待在士官俱乐部,那不仅违反黑人不能和白人一起喝酒的规定,而且他们不该待在那里。那是士官俱乐部啊,您知道。那些黑人小伙子只是大兵而已。’

    “‘那也不是我的问题。我只相信一点,就是你会搞定这事。干到这个位置,就该负起责任。’说完他就走了。

    “福勒少校果真把问题搞定了。德里陆军基地当时虽然没有什么建筑物,但占地非常辽阔,总计超过一百英亩,往北直到西百老汇边缘,中间隔着一道草坪。现在的纪念公园,就是黑点酒吧当年的所在地。

    “那地方在一九三〇年年初还只是个老旧的征用库房,但福勒少校召集所有E连弟兄,告诉我们那里以后就是‘我们的’聚会之所,语气好像他是漫画《小孤女安妮》里头的瓦巴克老爹一样。说不定他真的那样认为,觉得自己施舍了一个地方给黑人阿兵哥,即使那只是个库房。说完他好像不当回事似的补了一句,说以后不准再去镇上的酒吧。

    “我们都很不爽,但又能怎么办?我们又没实权。连里一名年轻弟兄,一个名叫迪克·哈洛朗的伙房兵建议大家,说只要好好整理,说不定能把那地方弄得不错。

    “于是我们真的将那里好好整理了一番。整体上结果很不错。我们头一回走进那地方,感觉很丧气,因为里头又暗又臭,到处是旧工具和发霉的装纸的箱子,只有两扇小窗,没有接电,地板上都是灰尘。我还记得卡尔·鲁恩恨恨地笑了一声说:‘少校那小子还真奇葩,对吧?说什么送我们一个俱乐部。我呸!’

    “后来死在那场大火里的乔治·布兰诺克说:‘没错,我得说这里还真像个黑点。’酒吧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不过,真正的推手是哈洛朗……哈洛朗、卡尔还有我。我想上帝应该会原谅我们所做的一切——因为他知道我们根本不晓得日后会发生什么。

    “没多久,连里其他弟兄也加入了。德里大多数地方都成了禁区,他们也没有什么选择。我们敲敲打打,清洁打扫。特雷弗·道森是木工高手,他教我们怎么在墙上凿窗户。阿兰·斯诺普斯更是好样的,找来一堆窗玻璃,什么颜色都有,既像彩虹玻璃,又像教堂那种彩绘玻璃,混在一起。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我问他。阿兰是连里最年长的人,大约四十二岁,所以我们都叫他斯诺普斯老爹。

    “他塞了一根骆驼烟到嘴里,朝我眨了眨眼睛,说:‘夜间征收。’说完就不再多说。

    “总之,那地方整理得很不赖,我们到了盛夏就开始在那儿混了。特雷弗·道森和几名弟兄在后半部做了隔间,设了一个小厨房,不过只有烤炉和两个油炸槽,想吃汉堡和薯条的时候可以弄来吃。墙边有一个吧台,但只放汽水和纯真玛莉之类的饮料——去,我们还真识相。我们不就是这样被教导的吗?想喝烈的,就得偷偷地喝。

    “地板还是很脏,但我们油上得不错。特雷弗和斯诺普斯老爹引来一根电线,我想又是夜间征用。到了七月,周六晚上走进那里坐下来喝可乐、吃汉堡或卷心菜沙拉热狗。感觉很棒。那地方一直不算真的完工,大火之前我们还在装修。我们已经做习惯了……也可能是为了报复福勒、米勒和镇议会。但我想,从我和艾佛瑞特·麦卡斯林挂上‘黑点’招牌的那个周五晚上起,我们就知道这地方是我们的了。招牌下头写道:E连和其他弟兄。你知道吗,那感觉就好像专属俱乐部一样!

    “我们把酒吧弄得很棒,棒到白人开始抱怨。接下来我们就看到白人的士官俱乐部开始加码,新增了特别区和自助餐厅,似乎想要和我们一较高下,但我们根本不想和他们比。”

    父亲躺在病床上对我微笑。

    “我们都很年轻,只有斯诺普斯例外,但我们并不笨。我们知道白人不介意我们和他们比拼,但只要我们领先了,就会有人打断你的腿,让你跑不下去。我们已经得到我们想要的,那就够了。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皱起眉头,沉默下来。

    “什么事,爸爸?”

    “我们发现连里弟兄可以组成一支不赖的爵士乐队,”他缓缓说道,“马丁·德维洛下士会打鼓,艾斯·史蒂文森会吹短号,斯诺普斯老爹弹新奥尔良爵士钢琴弹得不坏,虽然够不上行家,但感觉还不赖。还有一位弟兄会吹竖笛,乔治·布兰诺克会吹萨克斯。其他弟兄也会不时加入,有的弹吉他,有的吹口琴或单簧口琴,甚至在梳子上放一张蜡纸这样吹。

    “事情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你知道,但到了八月底,每周的周五和周六晚上,黑点就会有精彩的迪克西兰爵士音乐。秋天来临的时候,那些弟兄表演得愈来愈好。尽管始终不够完美——我不希望你以为他们很厉害——但他们的演出很不一样……就是很有热力……很……”他举起瘦巴巴的手,在棉被上挥舞着。

    “很大胆。”我试着猜父亲的意思。

    “没错!”他大声说道,对我报以微笑,“你说对了!他们弹得很大胆。结果就是城里的人开始来到我们的地盘上,就连基地里的白人弟兄也来了。酒吧每到周末就人满为患。不过,这也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起初酒吧里的白人脸孔就像胡椒里的盐巴一样显眼,但随着时光推移,白人愈来愈多。

    “白人开始光顾之后,我们就忘了要谨慎了。他们用牛皮纸袋装着自己买的酒过来,大部分是很烈的上等货。相较之下,城里酒吧卖的酒简直像汽水一样。我说的是乡村俱乐部才有的酒,小迈克,有钱人的酒。芝华士啦、格兰菲迪,还有邮轮上卖给头等舱客人喝的香槟。他们有些人管那种酒叫‘丑骡子酒’,和我们乡下那种动物同一个名字。我们应该想办法阻止他们的,却不晓得该怎么做。他们是城里人哪,拜托!他们是白人哪!

    “还有,就像我说的,我们年纪太轻,对自己这番成就太自豪,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们都知道米勒和他的同党一定知道我们这地方,但我想我们都没察觉他们气疯了。我没夸张,真的是气疯了。他们住在西百老汇的维多利亚式豪宅里,离我们不到四百米,听见音乐声不断,全是《挖土豆》或《哈格姑妈蓝调》之类的曲子,这已经很不妙了。知道白人小伙子也在里面,和黑人一起饮酒作乐,那感觉一定更糟糕。因为九月底十月初的时候,来我们那儿的已经不只是伐木工和酒鬼了。我们在城里肯定很轰动。年轻人会来喝酒跳舞,随着无名乐队演奏的音乐摇摆,直到凌晨一点歇业为止。而且来的顾客不光是德里居民,连班戈、新港、黑文、克里福斯米尔斯、旧城和周围小镇都有人慕名而来。缅因大学兄弟会的大学生会带姊妹会的女朋友一起来狂欢。乐队后来学会演奏爵士版的《杯酒高歌》,他们听了欢声雷动,差点没把屋顶掀了。当然,这里是士兵俱乐部,照理说是这样,一般人没得到邀请不能来。但小迈克,其实我们就是晚上七点开门,凌晨一点打烊。到了十月中旬,你任何时候到舞池里,都得和六个人贴着身体,根本没办法跳舞,只能站着扭动……不过就算有人介意,也没人抱怨。每到午夜,酒吧就像空掉的货车一样在高速公路上摇摆。”

    父亲停下来喝了一口水,又继续往下说。他眼里光彩灼灼。

    “唉,福勒终究会插手的。他要是早点行动,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他只需要派宪兵过来,将客人带的烈酒统统没收就好。这就够了——事实上,他也只想这么做。这一招就足够让我们关门大吉了。我们当中可能有人得受军法审判,有人被关,剩下的人被调到其他单位,但福勒少校动作很慢。我想,他可能和我们有同样的担忧,怕城里有些人会震怒。米勒没有再来找他,我想福勒一定也不敢到城里见他。那家伙喜欢说大话,要我说,福勒其实和水母一样没骨头!

    “所以,酒吧没被查禁,不然那些死在大火中的人现在还活着。是白礼军团结束了一切。那年十一月,他们身穿白袍闯进来,办了个烤肉大会。”

    父亲再度沉默,但他没有喝水,而是郁郁地望着病房的某个角落。医院外,钟声从某处轻轻飘来,一名护士从门口经过,鞋底踩过塑料地板吱嘎作响。我听见电视的声音,还有收音机。我记得还听见风在外头吹着,咻咻地扫过医院侧面。虽然是八月天,风声却透着一股凉气,完全无视电视上播的《坎恩大反击》和电台放的四季乐队的《走路有风》,兀自呼啸着。

    后来,他总算再次开口了:“有些人是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之间的草坪来的,因此肯定先在某人家碰面,可能在地下室,套上白袍,然后点燃火把。

    “我听说还有些人是从瑞吉莱路进来的,那条路当时是进出基地的主要道路。我听说,我不想讲是谁告诉我的,他们开着全新的帕卡德轿车,身上穿着白袍,白色尖顶帽放在腿上,火把摆在脚边。火把是用刘易斯威尔球棒做的,顶端缠着一大团麻布,用女人拿来保存果酱用的红色塑料垫圈固定住。威奇汉街弯向瑞吉莱路的岔口有一个哨所,但卫兵拦也没拦,就让那辆帕卡德进来了。

    “那天是星期六,酒吧里闹哄哄的,人们没完没了地跳舞。可能挤了两百人,甚至三百。后来那些白人来了,有六到八个人,开着那辆碧绿的帕卡德过来的。接着,更多白人穿过基地和西百老汇豪宅之间的树林来到酒吧。他们的年纪都不轻了,小伙子不多。我有时会想,事发次日他们之中有多少人喉咙发炎或胃溃疡出血?我希望愈多愈好,那些鬼鬼祟祟的龌龊浑球。

    “帕卡德停在山上闪了两次车灯,接着有四个人下车和其他同伙会合。其中几人手上拎着七点五升装的油桶,那时在加油站就买得到。所有人手上都拿着火把,留下一个待在车里。米勒有一辆帕卡德,你知道。没错,而且就是绿色的。

    “他们在酒吧后方会合,给火把洒上汽油。他们或许只是想吓唬我们。我听人这样说过,但也听过相反的说法。我愿意相信他们只是想吓唬我们,因为我没那么坏,不想相信他们真的有那么狠毒。

    “可能是点火时有汽油流到手上,他们中有几个人吓坏了,慌乱中将火把扔了出去,只想赶快脱手。总之,在十一月深夜漆黑的夜色中忽然冒出熊熊火光。其中几人拿着火把挥舞,不时有着火的麻布碎片飞出,有些人在笑。但就像我说的,有几个人将火把扔进后窗,落到厨房里。短短一分半钟,厨房就变成了人间炼狱。

    “酒吧外头的那些家伙都戴着白色尖顶帽,其中几个大喊:‘黑鬼出来!黑鬼出来!黑鬼出来!’也许有几个人大喊是想恫吓我们,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想警告我们,就像我宁愿相信火把是他们不小心扔进厨房的一样。

    “不管怎样都没有差别。乐队演奏的声音比工厂汽笛还响,所有人都在欢呼,兴奋到了极点,没有人察觉出事了。直到那天担任助理厨师的杰瑞·麦克鲁从后面的隔间夺门而出,大伙儿才知道不妙。火舌从厨房蹿出三米,当场烧掉了他的西装上衣,差点把他的头发烧光。

    “事发当时,我和特雷弗·道森、迪克·哈洛朗正坐在东墙边,我起初以为瓦斯炉爆炸了。我才刚站起来,就被挤往门口的人群撞倒了。有二三十个人从我背上踩过,我想,在那场火灾中,我就只有那时候是真的害怕了。我听见有人尖叫,大喊失火了,赶快离开酒吧。但只要我试图起身,就有人踩着我的背过去,还有一个人踩在我的后脑勺上,让我眼冒金星。我的鼻子被压在油腻腻的地板上,灰尘冲进鼻孔,我又咳嗽又打喷嚏。有人踩到我的后腰,我感觉女人的高跟鞋狠狠插进我腹股沟里。老天爷,我可不想被人灌肠。要是当时我的卡其裤裂了,我看我的屁股可能这会儿还在流血。

    “现在讲起来很好笑,但那一下真是差点要了我的命。我被撞,被推倒和猛踩,被踹来踹去,隔天根本没办法走路。我不停地尖叫,但根本没有人听到,也没人理我。

    “是特雷弗救了我。我看见一只巨大的棕色手掌朝我伸来,像溺水的人看见救生圈一样抓着不放。他用力一拉,我正要站起来,又有人朝我脖子这里一踩——”

    他按了按下颌和耳朵交界的地方,我点点头。

    “那一下踩得很重,让我痛得大概昏迷了一分钟。但我没有放开特雷弗,他也没放开我。我最后总算站了起来,但就在这时,厨房和酒吧之间的墙倒了,发出砰的一声,就像点燃汽油时的爆炸声。我看见巨大的火团喷射出来,所有人都急着想躲开。有人逃过了,有人没有。我们连里的一位弟兄,我想是霍尔顿·萨托里斯,被压在墙下面,有一瞬间我看见他的一只手在燃烧的炭火底下开开合合。有个白人女孩,显然不满二十岁,她裙子背后起火了。她和一个大学生待在一起,我听见她朝他尖叫,求他帮忙,但他只拍了两下就跟着别人逃命去了。那女孩僵在原地,看着裙子往上烧。

    “厨房那里简直有如地狱,火光亮得让人无法直视,热得好像烤箱,小迈克,可以把人烤熟。你感觉皮肤都烤出油来了,连鼻毛也变酥了。

    “‘我们得冲出这里!’特雷弗大吼,拉着我沿着墙边走,‘快点!’

    “这时,迪克·哈洛朗忽然抓住他。迪克还不到十九岁,两只眼睛瞪得和台球一样,脑袋却比我们两个都清醒。‘不是那个方向!’他大喊,‘是这里!’他指着舞台……但那里有火,你知道。

    “‘你疯啦?’特雷弗吼了回去。他声如洪钟,但大火有如雷鸣,加上众人高声尖叫,几乎淹没了他的声音。‘你想死就自己去死,我和威尔要逃出去!’

    “特雷弗依然抓着我的手,继续拉着我往门口挤。但周围人实在太多了,根本看不见门在哪里。要不是迪克,我一定会跟着特雷弗走。我吓坏了,完全搞不清方向,只晓得我不想被烤成火鸡。

    “迪克使尽全力抓住特雷弗的头发,逼得特雷弗转过头来。他一转头,迪克就赏了他一巴掌。我记得我当时看见特雷弗的脑袋撞到墙上,心想迪克疯了。我听见他朝特雷弗咆哮:‘你们往那里走是自寻死路!他们从外头把门抵住了,白痴!’

    “‘你又知道什么?’特雷弗吼了回去,接着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像是炸弹爆炸了,只不过爆炸的不是炸弹,而是马丁·德维洛的大鼓。大火正沿着横梁蹿烧,地板上抹的油也起火了。

    “‘我知道!’迪克大喊,‘我就是知道!’

    “迪克抓住我另一只手,我感觉自己好像变成了拔河绳。特雷弗仔细打量了出口一眼,接着就朝迪克指的方向走去。迪克带我们走到一扇窗边,抓起椅子想将窗户打破,但才刚要动手,窗子就被热浪冲开了。他抓着特雷弗·道森的裤腰,将他往上提。‘爬啊!’他大叫,‘快爬啊,笨蛋!’于是特雷弗奋力往上爬,头先脚后地爬过了窗框。

    “迪克开始推我,我努力往上,抓住窗边使劲拉扯,隔天两只手掌都是水泡,因为木头窗框已经在冒烟了。我头先出去,要不是特雷弗抓住了我,我的脖子可能当场就折断了。

    “我们回头张望,眼前的景象就像最可怕的梦魇,小迈克。那扇窗已经变成火光熊熊的方框,屋顶有十几处蹿出火焰。我们听见尖叫声从酒吧里传来。

    “我看见两只棕手在火焰中挥舞。是迪克。特雷弗·道森用双手做踏板,让我踩上去伸手抓住迪克。我用力拉他,肚子不小心碰到墙壁,感觉就像贴着滚烫的炉子一样。迪克的面孔出现在窗边。那一瞬间,我觉得我们可能救不了他了。他已经吸进浓烟,就要昏迷了。他双唇焦裂,衬衫背部冒着烟。

    “我差点松手,因为我闻到了尸体烧焦的味道。我之前听说人肉烧焦后闻起来就像烤猪肋排,结果根本不是。那味道更像阉完马,生一堆火将割下来的东西扔进去,除了听见马睾丸像栗子一样噼啪作响,还会闻到的恶臭。人穿着衣服烧起来就是那个味道。我闻到了,而且知道自己没法再闻下去,因此使劲猛地一拉,把迪克拖了出来。他只掉了一只鞋子。

    “我跌下特雷弗的双手,整个人往后摔去。迪克压在我身上。我告诉你,黑人的头真是够硬。我被他撞得差一点断气,有好几秒动弹不得,之后才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

    “但我不久就能撑起身子,然后站了起来。我看见几个影子跑向草坪。我起初以为是鬼,后来才看见鞋子。那时,酒吧四周已经亮得犹如白昼。我看见鞋子之后,立刻明白那几个影子是人裹着袍子。其中一人稍微落后,我看见……”

    父亲没有往下说,舔了舔嘴唇。“你看见什么,爸爸?”我问。

    “别问了,”他说,“帮我把水拿过来,小迈克。”

    我将水递给他,他几乎一饮而尽,接着开始咳嗽。一名护士正好经过,探头进来说:“您需要什么吗,汉伦先生?”

    “我需要新的肠子,”父亲说,“你们手边有吗,罗达?”

    护士露出紧张迟疑的笑容,从门前走过去了。父亲将杯子递给我,我接过来放回桌上。“说比回忆更花时间,”他说,“你离开前能再帮我倒一杯水吗?”

    “没问题,爸爸。”

    “听完这个故事你会做噩梦吗,小迈克?”

    我很想说谎,但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现在想来,如果我当时说谎了,父亲应该不会再讲下去。他虽然脑袋不清楚,但可能还不到那种程度。

    “应该会吧。”我说。

    “做噩梦其实不是坏事,”他告诉我,“噩梦让我们能想象最糟的状况,我想这就是噩梦的意义。”他伸出手,我也把手给他,父亲就这样握着我的手讲完了那个故事。

    “我回头一看,发现特雷弗和迪克正要绕到酒吧前面,便立刻追了上去,但依然有点喘不上来气。酒吧前面挤着四五十人,有的在哭,有的在吐,有的在尖叫,还有人又哭又吐又叫。其余的人则躺在草地上,被烟呛得昏死过去。酒吧的门关着,我们听见里面有人尖叫,叫着要出来,要神怜悯他们,他们身上着火了。

    “穿过厨房有个门通往放垃圾桶和杂物的地方,除此之外就只有正门。想进酒吧必须推门而入,出来则是用拉的。

    “有些人顺利出来了,但后面的人开始挤到门边用力往外推,结果反而把门关上了。后面的人使劲往前挤,想要躲避大火,所有人挤在一起,最前面的人都被压扁了。有那么多人在后面推,他们不可能把门拉开,因此大伙儿全都被困在里面,而大火还在蔓延。

    “是特雷弗·道森救他们出来的,让死亡人数停在八十左右,而不是上百,甚至两百。但他千辛万苦,得到的却不是奖章,而是被关在莱伊禁闭室整整两年。我们跑到酒吧前面,看见一辆旧大卡车停了下来,司机正是咱们的老朋友威尔森中士。基地所有坑洞都是他搞出来的。

    “威尔森下车后开始大吼大叫,下达一些没什么用处的命令,但反正也没什么人听见。特雷弗抓住我的手臂,一起跑到威尔森面前。我不晓得迪克·哈洛朗跑去哪里了,直到隔天才见到他。

    “‘中士,我必须借用您的卡车。’特雷弗对着威尔森大喊。

    “‘闪开,黑鬼!’威尔森说着将特雷弗推开,又开始胡乱下令,但根本没有人理他,而且他也没能讲太久,因为特雷弗·道森像箱子里的小丑那样跳起来,将他撂倒在地。

    “特雷弗应该用了很大力气,换作其他人可能会倒地不起,但那家伙的头还真硬。只见他站起来,嘴和鼻子都在流血,对特雷弗说:‘我要杀了你。’话音刚落,特雷弗就使劲朝他肚子挥了一拳,让他弯腰捧腹,我趁机双手交握,用力朝他脖子敲了下去。这么做很孬种,从背后攻击人,但非常时期需要非常手段,而且老实说,能给那口无遮拦的浑球一拳还是让我暗爽了一下。

    “威尔森像被斧头砍到的小牛一样倒了下去。特雷弗跑向卡车,发动引擎,将车掉头朝向酒吧,对准正门左侧。他松开离合器,踩住油门,车子开始冲刺。

    “‘那边的人注意点!’我朝着周围的人大喊,‘小心卡车!’

    “众人吓得四处逃窜,特雷弗没撞到人真是奇迹。他以大概五十公里的时速冲进酒吧左侧,脸庞狠狠撞在方向盘上。我看见他鼻子流血,他摇摇头将血甩掉。他打挡倒车,后退了五十码左右,然后再度冲向酒吧。轰!黑点酒吧只不过是瓦楞铁皮搭成的仓库,这第二次冲撞让它散架了。只见酒吧一侧完全塌陷,火焰从废墟中蹿出。我不晓得里面的人怎么还能活着,但确实有人还没丧命。人比你以为的要顽强许多,小迈克。要是你不相信,看看你爸爸,我靠指甲救了自己一命。黑点就像正在熔化的火炉,大火和浓烟构成的地狱,但还是不断有人从火里跑出来,人数多到特雷弗不敢再撞第三次,生怕轧到人。于是他下车跑到我身边,不再插手。

    “我们站在原地看着黑点付之一炬。虽然只有五分钟,感觉却像一辈子。最后逃出来的那十几个人,身上都着了火。其他人抓住他们,让他们在地上滚动,把火弄熄。我们往酒吧里看,发现还有人挣扎着想出来,但心里知道他们是不可能活着出来了。

    “特雷弗紧紧抓着我的手,我用力回握了他两次。我们手牵着手站在那里,就像你和我现在这样,小迈克。特雷弗鼻子断了,血流满面,眼睛肿得睁不开,我们一起看着酒吧里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鬼魂。那些男人、女人。他们在大火中只剩下发光的身影,朝特雷弗用威尔森中士的卡车撞开的大洞走去。有些人伸出手臂,似乎期待有人来救他们。另一些人则只是走来走去,但看起来哪里也去不成。他们的衣服熊熊燃烧,脸庞起火,一个接一个跌倒在地,再也看不见了。

    “最后出现的是一个女人。她的裙子已经烧掉了,身上只剩内衣,整个人像蜡烛一样燃烧着。她朝外头望了最后一眼,我觉得她似乎在看着我。我看见她的眼皮也着火了。

    “那女人倒地之后,一切都结束了,整个酒吧变成了一片火海。等基地的消防车和中央街消防队派来的两辆消防车抵达时,酒吧已经烧光了。这就是黑点大火事件,小迈克。”

    他将水喝完,把杯子递给我,要我去大厅的饮水机接水。“我今天晚上很可能会尿床,小迈克。”

    我亲了下他的脸颊,走到大厅去接水。等我回来,他又恍神了,两眼呆滞,似乎陷入了沉思。我将杯子放在床头桌上,他咕哝了一句谢谢,我差点没听出来。我看了看桌上的韦斯特克洛克斯钟,发现快八点了,我该回家了。

    我弯腰想和他吻别……却听见自己低声说:“你看见什么了?”

    他的眼皮快要闭上了,眼睛几乎没有转向我。他可能知道是我,也可能觉得那是他心里的声音。“啊?”

    “你看见什么了?”我轻声说。我不想听,但非听不可。我又冷又热,两眼发烫,双手冰冷,但是我非听不可,就像罗得的妻子非得回头看所多玛城毁灭一样。

    “我看见一只鸟,”他说,“就在跑在最后的那个人上方。可能是鹰。他们叫它红隼。但它非常大。我从来没告诉过别人,否则会被关起来。那只鸟的双翼张开可能有十八米长,和零式战斗机一样。我看见……看见它的眼睛……我觉得……它也看见我了……”

    父亲的头歪向一边,对着窗户。夜幕正慢慢落下。

    “它俯冲而下,抓住那个人,紧紧攫住他的白袍,真的……我听见翅膀呼呼鼓动……很像火的声音……它停在空中……我心想,鸟不会停在空中……可是这只鸟会,因为……因为……”

    他不再说话。

    “为什么,爸爸?”我低声问,“它为什么能停在空中?”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

    我默默坐着,心想他这回一定是睡着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恐惧过……因为四年前我见过那只鸟。我想不出为什么,但我几乎忘了那天的梦魇,直到现在被我父亲召唤回来。

    “它没有停在空中,”他说,“他是在飘。在飘。它两边翅膀上都绑了一大堆气球,它在飘。”说完他就睡着了。

    一九八五年三月一日

    它又来了,我现在晓得了。我会继续等待,但心里知道这是真的。我不晓得这回我能不能熬过去。我小时候有办法应对,但小时候不一样。完全不同。

    上面那些全是我昨晚写出来的,简直像发疯一样。反正我也回不了家。路上覆盖了厚厚一层冰,虽然今天早上出太阳了,但地面的冰还是纹丝不动。

    我一直写到深夜三点多,越写越快,想一口气写完。我已经忘了十一岁时见过那只巨鸟,是父亲的经历唤醒了我的记忆……从此我想忘也忘不了,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想,那算是父亲最后送我的礼物吧。很可怕,但从某方面来说又很棒。

    我就趴在书桌上睡着了,脑袋枕着手臂,笔记本和笔摆在面前。早上醒来,我屁股发麻,腰酸背痛,但感觉很自由……摆脱了那个老故事。

    但我马上发现了一件事。昨天夜里,我不是一个人。

    从图书馆前门(我昨晚锁上了,我向来都会锁门)到我睡觉的书桌前,有一排淡淡的半干的泥脚印。

    但没有离开的脚印。

    无论来者是谁,都是夜里出现的,来留下符咒……然后消失无踪。

    我的阅读灯上系了一个气球,充了氦气的气球,在从高窗斜斜照进来的晨曦中飘动。

    气球上是我的脸。没有眼睛,血从凹陷的眼窝里流出来,因为尖叫而变形的嘴印在薄薄的、鼓胀的塑料膜上。

    看到那个气球,我吓得放声尖叫。声音穿过图书馆,又被反射回来,在通往书架的螺旋铁梯间振荡。

    气球砰的一声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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