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全集02:书信-一九三四年,厦门,致刘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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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平居士道鉴:

    前邮函及写件,想已收到。昨奉惠书,具悉一一。书面字附呈。前年由仁者代寄伏龙寺书籍等,交陈嘉庚公司时,尚余有稿纸诸物,存在新华,内有《华严经观自在章》写本(昔年曾由仁者抄写一卷),乞检出带下(内夹竹片,亦乞寄下)。仁者抄写者,前送他处,彼已遗失,不能付印;故请将余之写本寄下,以资读诵,或付印也。

    演音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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