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一个老外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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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斯有着被追捕的小鹿一样惊恐的眼神。他眼睛的轮廓很大,就是外国人普遍都具有的那种翻毛皮鞋一样的毛嘟嘟的眼形,一对睫毛毫无必要的又长又弯。当他凝神注视你时,眼球周围透露出的惊恐是辐射性的,似乎要挣破眼眶飞出开来,盯得人瑟瑟发抖,他自己也好像要瑟瑟发抖。那种夸张的惊恐,绝对不是故意地装出来的,似乎天生就有,也许是后天受了什么迫害所留下的后遗症。他的眼珠的颜色也很奇怪,不是正蓝,也不是正绿,夹杂着一点浅灰,还有一点点淡褐,仿佛是正午的阳光打在一堆散放的彩色玻璃弹子上,随光线和角度的不同而时时变幻发出不同的光。

    第一堂外语课,听他自我介绍说叫“尼尔斯”时,学生们不由得在心里直乐,就想起小时候看过的那个动画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里,那个总爱异想天开的小男孩来。尼尔斯的身材看上去的确也就是将一个小男孩的体形放大了些,他这个年龄段男人应有的腰、肚子、肌肉、宽肩膀、铁青的腮帮、硬撅撅的胡楂子……之类的,在他身上可以说是要什么没什么,剩下的,也就是一点点小男孩似的嫩黄。那是因为他总喜欢穿鹅黄色衣服所致,那种细皮嫩肉的黄色一般的中国人都穿不好,穿在他这个白种人身上,却能把那张四十多岁的老脸衬得十分娇嫩,有点像小家雀的黄嘴丫子未褪一样,惹人怜爱,又有点让你忍俊不禁,总产生上去爱抚他一下、摸他一把的想法。再加上他本就身形单薄,个子也不高,在一米七二左右,头发略微有一点卷曲,有几根还羞答答地耷拉在天灵盖下边,就越发显出他的一丝孩子气来。

    但他眼神里的惊恐和沧桑,还有眼角偶尔展现的皱纹却证明他显然已经不年轻了。开始大家以为他也就是不到四十岁。后来在一次谈到中国的生肖姓氏的课堂讨论会上他自己无意中说出,按中国的规矩,他应该算是属龙,今年是他本命年。那就是说,实际上他已经四十八岁了。

    四十八岁的外教尼尔斯说话方式也很奇特,讲课时,动不动就会伸出俏俏的兰花指,比比画画,手指非常柔韧、绵软。他通常是手指一边比画,一边从口腔上膛中发出一种十分靠后的卷舌音,音节的爆破很是吃力。他的国籍虽然是加拿大,但祖上说是意大利人,这就致使他的英语卷舌音发得似乎十分辛苦,舌尖要使劲往后弯下去摩擦软后颚,然后再无力地反弹回来,像一根旧簧松松垮垮马上要断了似的,听着不舒展。不像隔壁那个胖大美国鬼子,那一口地道的美国乡村儿化音,舌头卷曲得抻都抻不直。

    这个班的学生全都竖起耳朵吃力捕捉追随着他的发音,一边在心里纳闷儿学校怎么聘来这样一个发音不太地道的外教?课间休息时,几个居心叵测的学生围上前去主动跟尼尔斯老师套近乎,说老师您从哪儿来的呀?学什么专业的?以前来过中国吗?你原籍的那个小城风土如何?等等等等,一些细节问题全都问到了,就差没问你父母干什么的,家里哥几个了。问话问得都很巧妙,基本上是出于关心热爱和热忱欢迎之意。实际上呢,却是一种变相调查,要查查教师的出身来历。

    要说呢,现在的学生嘛,早已非常苛刻而又世俗,早都是一肚子的功利心眼。更何况这是一个博士班,老大的岁数,谁也不会轻易服谁,又都是考过了英语六级进来的,更不会随便就对一个外教产生敬佩。现在已经是一个什么时代了?E时代!全球化浪潮卷得人叽里咕噜满地球打滚的时代!崇洋媚外的寒碜劲早已经过去了。外教在学生眼里也不过是跟学校签了教书合同的打工仔。哪能说就因为你会说你自己国家的母语,所以我们就要崇拜你呢?那个逻辑比较荒唐啊!

    对于类似这种简单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老外也就问什么答什么。

    他来自加拿大。

    他是学金融的。

    他还是个诗人(据他自己说)。

    他十年前来过中国。

    他还曾在这里,在同一个课堂上教过课。

    等等等等。

    尼尔斯的简历听过之后,学员们的心里就是一沉。

    他只是个学士。

    这些人是博士。

    他还是个诗人。

    在座这些都是搞社会科学研究的,心里都很明镜,现如今没有比叫“诗人”的那个东西更可恶、更不务正业、更不着调的了。诗人是学问的敌人。

    他曾经来过中国。

    这就更麻烦,一般说来,洋鬼子来过一次,就已经学得油滑,连买东西砍价、公共汽车上打架吵嘴恨不能都学了去。有了在中国生活的经验,就变得不太好对付。

    完了。摊上这么个外教,这个班可是要倒霉了。

    学生们暗自思忖,一种隐形的不安在众人心中惶惶升起。也不知是怕他糊弄,还是怕他刁难。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不安,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第一节课下来后,尼尔斯给人们带来的印象非常一般。首先在外貌上,就不太符合现在的国人对老外的一般感性认识和要求,说白了就是“镇不住”。他教的这个博士班,都已经岁数一大把,基本是在二十五到三十五岁之间,腰围普遍都比他宽,身形也都比他壮,有的男生体重甚至多达他的两倍。人们怎么能惧怕一个干巴巴瘦、体重轻飘飘的老外呢?况且他除了说有点在中国执教的经验外,还没有什么太过硬的文凭。

    这学期一共来了三个外教,另两个是从澳大利亚和美国来的,都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有过多年周游列国的执教经验,一下子就在硬件上盖过了尼尔斯,把他比得无地自容。(当然,这些都是势利眼的学生们的想法,尼尔斯是否也怀有自卑感,谁也没法确切打探。)

    尤其是在体貌形态上,那两个外教一下子就把在座的学员们镇住了,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那个叫凯瑞的老太太,嘿,你瞧人家那个长相,那真叫个宽大、厚实,身材颇像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坐飞机都恨不能一个人要占了两个人的座位。但她看上去比老奥太太要滋润、瓷实,行动敏捷灵健,在课堂的狭窄过道上窜来窜去时,简直像个落地无声的母豹。她的一头金发总是打理得一丝不乱,一双眼睛瓦蓝瓦蓝的,盯着你看时,总是充满煽动、热忱和信任,嘴里不断地OK,OK,好呀,好呀,wonderful啊,太好了呀,总把学生夸得一朵花儿似的,说错了也照样夸你,让学生们都对自己的外语横生自信,以为自己真的就跟她夸得似的那么好呢,脸上都跟她一起布满无端幸福的光彩。每次她从学员身旁掠过时,都会带走一股淡淡的夜巴黎香水的幽香,把学生们都给熏得五迷三道的。

    老太太简直谁见谁爱。教学方法上也真是有一套,甚至连外校来旁听她课的人也不老少。

    还有那个弗兰克,典型的美国佬,脸像大萝卜,表皮坑坑洼洼,水分饱满,质感很强。体形庞大如大象,别人拔牙打一针麻药,估计他得打仨。那家伙体臭浓重,饶舌贫嘴,一上课“呱唧呱唧”话痨似的,比起北京那些“京油子”一点也不差。他那典型的美国本土发音,正可以让学生们好好练一练自己的全球化耳朵。他也跟老太太一样,拿着教育学博士学位,哼着他的母语走遍了发展中国家。

    但是尼尔斯呢?尼尔斯不行。他果然是不行。在后来教学过程里,他的本科学历、他的诗人缺点、他的来过中国的狡黠特性,全都一一暴露无遗。

    就说他的本科学历给教学造成的障碍吧。一个正在迅速发展和崛起的第三世界伟大国家,已经迈入新世纪的2000年的中国,目前最需要的是什么?作为人文和社会科学专业的博士生们最需要学习和了解的是什么?这些他一概像是一无所知、一无所晓。从这方面来说作为一个外教他根本就不合格。不知道为什么,尼尔斯讲课时,本来有现成的2000年博士生英语教材他不爱用,而是以他十年前在中国教课的教案为蓝本,根据他对中国十年前的记忆,还在讲什么有关高能物理、天体物理、量子力学方面的一些基础知识。(后来我们才知,他当年教的是理科研究生,他之所以热衷于这方面的艰深内容,除了那时的托福和GRE考试自然科学方面题目偏多之外,也跟他那段极其辛酸的爱情故事有着密切关系。)

    更要命的是他的诗人缺点:敏感、孤僻、自尊、自以为是、情感反复无常、容易走极端……全被他带到课堂教学里来了。

    比方说他在组织教学当中的随意性。他以为博士生的课堂是什么?以为是他个人的诗歌朗诵会呢?这是教学!学生们起早贪黑来听课,不光是要拿学分,还要学到东西。上了一个月的课以后,学生们仍然不知道他每堂课讲课的规律是什么,一堂课都要讲些什么内容。有时是一进门就开始磨叨,胡乱寒暄,今天的天气啊,他的心情啊,他最近又看的书啊。寒暄到一半,开始讲写作,论文写作中“比较方法的运用”。还没讲几条,又想起上次布置的同学们的“主题发言”那个叫“seminar”的项目还没有做。于是转头急慌慌地点名叫同学到前面来演讲。他讲课的随意性,在课堂时间掌握上的缺乏准确性都很叫人头疼。

    可就是这样,他还不允许别人提意见,谁提都不行。最严重的时候竟然跟学生较真说:“我尊重你的意见,你也应该尊重我的意见。”说这话的背景,只不过是在课堂画练习题、对答案时,他画错了,班上学习好的女生喜欢给他纠正一下。如此一来就惹得他不高兴,觉得没了面子,以后再点那个女生名时都显得恶狠狠的。他虽然不懂汉语,却完全从身形动作表情上来判断我们在下面说什么,因此常有误解。他讲课时只要有人在下面用汉语嘎巴嘴,交头接耳,他都怀疑我们又在说他的不是,立刻满怀戒备地阻止我们说话。

    尼尔斯最可气的地方还在于从不会欣赏别人,从不夸人,从来就没有表扬过学生一句。不光不表扬,而且在给人挑毛病的时候竟然那么不留情面。谁也不承想他会那样的苛刻,竟然在一个女生的主题发言结束后说了一句“awful”。这是很可怕的评语,比单词本身“很坏的、极讨厌的”的意思还要讨厌。女孩子还是应届小女生,二十四五岁,还不怎么敢当众发言呢,又是从外省考来的,所以英语发言中不免就带点口音。尼尔斯因此就做评价说她的发音“极讨厌”。待到小女生从讲台上一下来,座下有过在国外学习经验的大龄同学就对尼尔斯的评语感到非常气愤,说:“这是一个几乎不被用的评语,在国外,老师是从来不用的,修辞的程度很重。他作为一个老师,怎么能随便用来评价一个女同学呢?他是有精神病吧?”

    就是,他怎么会这样呢?

    真是令人费解。

    这个不知脑袋里搭错了哪根筋,自称酷爱乔伊斯的家伙,上课乱选范文,竟然由着自己的性子,一连选了两篇《都柏林人》里的小说,还把小说亲自朗诵成磁带,每样录了五六盘拿到课堂上,借给同学们拿回去反复听。就像着了魔似的,他竟然一连几堂课都在不断地分析小说,比较两篇文章里的女主角形象,说明乔伊斯写作时遣词造句特点,还有那些个烦琐的象征、隐喻、双关、叠加语义的应用……啰啰唆唆,烦死人,已经进入语言修辞学阐释的范围。

    他的这门课可叫“英语泛读和写作”啊!

    如此下去怎生得了?如果他再心血来潮,讲起了那个天书一样的倒霉的《尤利西斯》,我们这个班的学生就差不多要被搞死了。这可是公共英语课啊,又不是外国文学所或语言学博士生的专业课,怎么能完全任凭老师的个人兴趣胡乱选讲?费半天劲学了一肚子这玩意,我们出去能跟人用英语对话吗?能用这一门子狭窄的文学词汇熟练写全球化文章吗?

    那种死撅撅的文学梦,说实在的,连我们自己都不做了。说白了,没有用。

    在2000年的中国,再谈文学就是没有用。2000年的中国,需要关注的是环保、全球经济一体化、CEO、因特网、WTO、申请奥运、城市化、治理大气污染、打击盗版、知识产权保护、婚姻法修改、福利住房制度解体、医疗保险社会化、315打假、电视给人民的生活带来的改变……如此这些内容,是挂在人们口头上、见诸传媒和报刊上的最最实在的中国。

    外教尼尔斯一点都不知道这些。

    而人家老太太凯瑞的“精读和演讲”课,讲的就都是这些紧密联系中国实际的内容。作为一个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教育学博士,老太太深深懂得学生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每次讲课的目标都非常明确。每堂课她一上来,就把今天的课要解决的几个问题写在黑板左上角。先是听写一段文章,纠正错误;然后考查背诵单词;接着是课堂讨论,主题发言。每次如此,形成规律,同学们心里有数,写不上来也不会发慌,说错了话也不觉得难堪,努力跟着她的教学进程往前走。一段时间下来,感到进步特别得快。

    凯瑞上课也是在不停地说,但她说的,全是有用的,关于学习方法问题,关于做一个CEO需要具备哪方面素质问题,关于全球化会给本民族文化带来什么负面影响问题……言之有物,从不浪费时间,也不吝惜自己的语言,也非常欢迎同学提不同意见。她的课没有统一教材,全是她每节课上课前用心查找材料并事先复印好,然后发给大家的。

    另外一个胖大美国佬教的口语和听力,就更没问题了,完全按照教材讲授,从日本民族明治维新走上西化之路,到爱尔兰国家内部英语跟爱尔兰民族语言的矛盾冲突……教材的编写思路开阔,他的发音也没什么毛病可挑,学上一段时间,同学们都感觉受益匪浅。

    唯有这个尼尔斯,叫人头疼。

    尼尔斯真的快要罄竹难书了。怎么就没人提醒他,管一管他呢?

    最初的日子,我们还只敢在底下小声嘟囔,不知道该拿这个外教怎么办。班上几个球迷还在一起咕哝说:洋教头这玩意真是不能瞎引进,引得不好误人子弟还不说,还纯粹瞎耽误工夫。足球场上还敢喊“下课”,我们在学校里敢喊吗?一喊不好还怕被当成闹学潮给抓起来。

    后来忍无可忍,觉得这样下去,一年时间就要白白荒废。我们就派课代表到教研组跟组长反映意见。教研组长听了,略觉吃惊,说:“尼尔斯可是我们这里教学最最用心的外教啊!别的外教还都出去兼点课捞外快什么的,就见他整天都待在办公室里,备课、记笔记、批改作业、录音、复印资料。就属他给同学们印材料用的复印纸多。”

    组长说:“我再跟他谈一谈。也许是因为他跟学生们缺乏沟通,教学方法上存在问题。从前他可是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教师呢!”

    哦?是吗?

    这个尼尔斯,他到底怎么回事呢?

    当时我们还真不知道中国是他的滑铁卢,他的坚强意志就是在这里崩溃掉的。

    我们也不知道就是这里的一个中国女学生彻底改变了他整个人生命运。从此他的脾气禀性全都改变掉了。

    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我们奇怪地发现,他不仅不会夸人,对女生的态度尤其戒备和苛刻。

    刚一来我们班时,他看见这个文科班上女生多,大概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立即显出既高兴又戒备的样子。慢慢地,同学们又发现,他对小女生的态度巨好,对于年纪大的女同学则不屑一顾。谁都看得出来,他对前排两个应届考上来的大眼睛女生,就是那两个中指上戴戒指,表示尚未婚配的,多有照顾。(对于那个在无名指上戴戒指的小女生,他的态度就不一样,公然说人家的讲演“极讨厌”。)每逢他眼神一接触到那两个未婚女生,一轮到让她们回答问题时,他眼睛里的光都是湿润润的,原先的恐惧感踪影皆无。有一次,其中的一个女孩病了,请了假没来,他立刻显得有所失落,课也讲得驴唇不对马嘴,明显神思恍惚。下次那个女孩一来,他立刻上去问长问短:你好了吗?该多休息休息啊。然后把那节课给讲得那个兴奋劲儿,就恨不能把詹姆斯·乔伊斯尊崇成他家二大爷。

    班里有几个好事的男生曾私下里打探过,问尼尔斯有家吗?

    有人说没有,他好像从来不提他“家”里的事儿;也有的说看见过他钱包里夹的儿子的照片,曾经故意拿出来示众。

    后来,在开校庆大会时遇到以前的老毕业生,问谁在教你们英语?回答说:尼尔斯。对方说,咦?他又回来啦?

    问:怎么?

    说:尼尔斯当年在北京可有过轰动一时的风流韵事呀!

    我们一听:咦……

    心说:这可能吗?

    就他?!

    对方说:嘿,还真就别小瞧了人家尼尔斯。

    十年前,尼尔斯风华正茂时来到北京,时年三十八岁。三十八岁,正是男人惹是生非、容易心存妄念、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季节。老外也如此。人类有些共同规律是不分种族血统的。

    据说,1990年尼尔斯来中国之初吸引了众多女学生的青睐。那时他教的是硕士班,年龄普遍偏小,应届生考上来的居多。要说那会儿的学生,远没有现在风化,见的世面少,普遍比现在单纯。回头一想,也真是的,那时节,影碟机还没有问世,因特网也还没来中国。也就是说,各民族人民的生活还被局限在很狭窄的范围内,淫秽黄色盗版光碟以及色情网站什么的还都没有在全地球里出现,中国的世风比现在要淳朴,学生们在外教面前的表现也比现在要拘谨。

    尼尔斯那时教的就是泛读与写作课。那时他让学生们用英语记日记,然后交上来老师给检查修改。据说好多女生在日记本里悄悄写道:尼尔斯,我喜欢你,你非常害羞。这话翻译成这个样子,已经没有味道了,英语的原句直译出来应该是:“亲爱的,尼尔斯,我非常,喜欢你,因为你的害羞(shy)。”瞧瞧,瞧瞧,害羞,“晒儿”,这个音发起来,卷舌,翘翘的,透着一股妩媚和轻柔。那该是怎样的一种风情?现如今还有哪个女子说喜欢“晒儿”的男人?现在的人们喜欢的是Cool,酷,发音是“窟呜”,撮口呼,有一股子大蒜瓣或橡胶圈的粗鲁味道。

    再后来,一个写喜欢他的“晒儿”写得次数最多的女孩子跟他好得如胶似漆,最后发展成非他不嫁。发展中国家的女性嫁给发达国家老外的本事,当年已经被许多洋鬼子深深领教。一场婚外恋闹到最后的结果,尼尔斯跟他加拿大的老婆离了婚,孩子也不要了,转脸跟这个中国小女生登记注了册。

    这也不知是说明尼尔斯痴情、负责呢,还是说他花心、乱搞。在昏头昏脑的爱情当中,道德界限往往是很模糊的。总之,它的最直接客观效果是,负心人暂时绝了自己回国的路。

    接下来的故事就完全落入俗套,一点神圣纯洁的意思都挖掘不出来。女孩子坚决要求跟尼尔斯出国。不出国,嫁你干什么?但是尼尔斯是极其热爱中国的,待在这里不愿意走。

    在那个遥远的1990年,一个洋外教的月薪是三千元,同时他们还住着公房,有公家给上的医疗保险,提供车马费、课时费,一切都是供给制,日常除了吃点饭穿点衣,基本上不用花什么自己的钱。外教的自我感觉都非常良好。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吧:那时一个大学里助教的工资是八十多元,讲师将近一百元,教授的工资大概在两百元左右。也就是说他尼尔斯的工资是普通中国教师的十到十五倍之多!那时的中国知识分子穷,但还没有办法思变,大学里有关“教授卖馅饼”的讨论还没兴起呢。教授卖馅饼已经是1993年以后的事情。

    这么舒服惬意地待着,遭受着无数小姑娘的景仰和崇拜,尼尔斯他还有什么理由愿意离去呢?

    然而,跟那女孩睡也睡过了,记也登完了,家里的婚也离完了,想不受摆布也没有挣脱的办法。加拿大是没脸回去了,但是这个国总是要出的,否则中国女生便没了面子。后来他们只好千般打听万般折腾,先是转道韩国,希望能拿那里当跳板,以期往欧美那些发达国家跳过去。女孩子自己有很尖端的专业,据说是高能物理方面的,所以念一个国外的博士很容易。尼尔斯没有专业,只能还教母语。据说他在那里教的是幼儿园,因为韩国幼儿园工资水平高。

    两年后,女孩跟又一个老外去了美国。完成了摆渡使命的尼尔斯从此只身游荡流浪在东方发展中国家。回国也不是没想过,但第一他是没脸,第二是找不到工作。一个四十来岁的单身汉,弹尽粮绝一身悲怆地滚回家,怎么好意思呢?想想,当年被他抛弃的妻儿,曾经是怎样的悲痛和伤心?如今轮到自己,尼尔斯这会子才尝到被抛弃的滋味。

    从此他的性格变得异常孤僻而自闭。除了挣钱给儿子寄回去,把儿子照片放到钱包里,他已经不知道前面的人生还有什么好想好追求的。

    这期间,据说,他还去过伊拉克和埃及。但是他心里,一直惦记的却是回中国。没人能替他说得清楚他内心的中国情结。

    那可真是一个百感交集的中国记忆。

    人生中的所有的第一次:第一次结婚,第一次生子,第一次婚外情,第一次离婚,第一次受伤害……所有的第一次,全都是刻骨铭心的。尼尔斯也一样。喜忧参半,悲欣交集。

    千番辗转,多方联络,他终于又回到中国来。学校是凭着多年前留下的好印象,接纳了他,和他签了一年的约。那时他教课态度认真,深受学生们欢迎。至于和中国学生结婚之事,只影响到他个人的生活,在学校这边,只要是在法律和校规允许范围之内,并没有人过多干涉。

    重新踏上这块土地,尼尔斯的心情极其复杂。一切都让他陌生又熟悉。中国似乎还是十年前的中国,但是,却又能让他感觉出跟以前明显的不一样。

    尤其,他从师生员工对待外国人的态度中体会了出来。

    那会儿,他是被高看的,具有很强的外国人在中国的优越感。现在,则是平等对话,完全按合同办事,师生们似乎还有了几丝不屑和挑剔的样子。以前的谦恭、崇敬,现在变成平等、挑剔,他一时还难以适应。

    尤其让他感到不安的是,女学生们对他的崇拜眼神没有了。

    开始他还误以为是自己老了,个人魅力不足以吸引小姑娘。后来发现并不是,而是中国人普遍地对待外国人的态度变了,随之而来的是,嫁老外,也不那么带劲了。现在中国有那许多本国的大款可嫁,要是图钱的话,本国的大款,嫁过去就享福,多省心。谁要去受那语言不通、现要学说话的罪?要是想出国的话,就更简单了,现在的渠道也多得很,不一定非得通过卖身嫁人的方式。尤其高学历的妇女,随便找一个出国进修、访学什么事由的就出去了。要想在外边待下去、滞留不归的话,向单位赔点钱也就万事大吉。以后再靠个人本事扑腾,通过读学位、拿奖学金什么的在异国站稳脚跟。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能惹得女孩子嫁,优势是什么呀?说白了,就是一个经济地位。当初那些嫁老外的人也就是为了钱和想出国,想过点好日子罢了。现在中国人的日子普遍已经过得好,这点东西,已经不再构成生活动力和目标。

    有一天同学们出于好奇,随便问了一问办公室,尼尔斯现在工资是多少?回答说是三千元。我们还以为听错了,说:什么元?美元吗?

    回答说:人民币。

    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外教,教博士的外教,在跨入新世纪的两千年,在中国,每月挣三千元!三千元是个什么概念?去问问随便一个教英语的中国教师,除去工资奖金外,稍微勤快点的,业余兼一点课,再编一编什么考研复习题教材之类的,谁的月收入不在五千元上下?就连博士生当中那些读在职的,工资奖金外加科研补贴,月收入也不止三千元啊!

    这么些年来,国家的经济形势变了,但是国家教委规定的每月三千元的外教工资标准没有变。

    当然,一般来说,也有一些发达国家来的老外来中国,也不光是为赚钱,而是为丰富一下人生阅历,有的是为自己攒一点资历。走的地方越多,越能显明能力,被聘用的机会也就越多。这些都是成正比的。

    但是尼尔斯这个单身男人,要想在中国有优越感,拿话压得住学生,还想要东山再起,赢得尊重和小姑娘们的崇拜……首先呢,他的个人业务水平必须要上得去;其次,他得保证自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地位才成。不说别的,至少,挣的钱得成为同等资历的中国教师的倍数才成。

    没了这个,就什么都免谈。

    这残酷的现实啊!这残酷的全球化!这残酷的资本主义知本主义的时代!

    尼尔斯知道这些了吗?

    这普通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相信他从直觉上也能感受得到。

    想必这就是尼尔斯眼里沧桑、惊恐和失落感的来源。

    唉!

    怪不得!怪不得呢!

    我们派代表去教研组长那里给尼尔斯提过意见后,还别说,真取得了一些立竿见影的效果。

    首先是他的教学方法有了改进,把那些乔伊斯什么的收了起来,乖乖地按照教材来讲。看来他以前也不是不会讲课,只不过是拿诗人脾气宠坏了自己而已。

    然而,可怕的是他留的作业也多了起来,而且声明每篇文章都要算分,最后累积成这门课的总成绩。这样一来,学生们谁也不敢马虎。每一星期都要写一篇英语短文,交上去以后他负责批改、打分,下次课发下来,接着再布置下一次的作业。

    那一段时间,真是苦死我们了,光是忙叨尼尔斯的作业,就占用了整个双休日的时间。况且,我们又不是仅只有他这一门功课,有些在职读书的同学,还要做单位的科研课题。用“手忙脚乱”来描述众人的生活一点都不为过。而且,尼尔斯还有个特点,就是要求巨严。写论文,他说怎么写就必须怎么写,一共几段、几句话,每一段第几句是统领的中心句,索引用芝加哥方式还是MLA方式,每个字母的大小写,都必须按照他的规定去做,一点不带马虎的。

    一开始,我们还不太拿这“洋八股”当回事,还很执拗地按照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写。念书念到博士这个阶段,谁还没写过几十万字的论文?中国文章,没有统一规范,只有个大概齐标准。尤其社科方面论文,多半信马由缰,要讲究论述者的“才气”,总喜欢海阔天空、胡说八道的,绕哄来绕哄去半天还没找到论点。洋八股这玩意却不一样,上来就要一、二、三,简直要把我们的文才憋死了。

    尼尔斯这人也真认死理儿,凡是有不按照他的要求做的,下课他就要找你谈话,问为什么不按要求做?这时就不能说不信他那一套啦,只能说“没听懂要求”。他一听,立刻感觉自己失职似的,忙不厌其烦,单独讲解给你听。被讲解者虽然心里偷着乐,但是无形之中也受了感动。如此一来,令大家觉得,他不是故意整治人,而是真心地想把一种写作道理讲清楚。

    好马架不住骑,好刀架不住磨。就这样写了无数次,被他修改、唠叨、扣分无数次以后,再写这种洋八股文章,我们已经驾轻就熟。等到回头再拿汉语写自己的博士论文开题报告时,忽然觉得健步如飞,八股思维起了作用。要写几段,几句话,每句想要论述什么,都表达得极其简要清晰,没有了从前绕来绕去的汉语形容词废话。尤其他反复唠叨的论文写作中的“比较方法”,在我们的实际写作中得到了很大的应用。

    这会儿我们觉得有点从心里感激他了。

    就像俗话讲的,两块石头在一起时间长了,也会焐热乎,更何况是人。无论是黄种的还是白种的有感情的动物,在一起相处时间长了,慢慢也会互相理解。尼尔斯跟我们之间坚冰的融化,就是这么一节课一节课、一篇作业一篇作业、一次谈话接一次谈话、一点一滴滴答滴答化掉的。

    有几件事改变了我们对他的看法,让我们忽然觉得他也挺可怜的。临近期末时,他忽然得了血栓病,不能来上课。班里派了代表去看望他,回来说他住的地方太差了,跟学校的教职员工们住在一幢楼里,一个小两居的屋子,楼上卫生间还不断往下漏水。他向办公室反映,要求帮助解决,办公室秘书却让他自己拿盆子去接。这事把他气得够呛,但在接满了几盆水之后,还是那么痴心不改地一心一意热爱中国。

    后来我们又听班上一个女生说,假日里,她看见尼尔斯一个人在逛王府井,身边连个同行的朋友都没有,看着怪可怜的。她本来想上去打个招呼,又怕尼尔斯自尊心太强,产生误解,所以就悄悄绕开了。

    过圣诞节时,学校照顾外国人习惯,给他们放了假,学生们也临时停课。另外两个老外被请到别人家里去过节。尼尔斯一向自闭,没什么朋友,同乡也没人来找他,剩他一人孤零零的,还待在办公室里,写啊、抄啊地忙备课。

    这时候,尼尔斯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我们班上几个懂事的同学一齐涌入,大声说了一句:尼尔斯,圣诞快乐!然后向他献上鲜花和美丽的圣诞卡。

    尼尔斯眼里立刻冒出巨大的惊喜!那种光芒瞬间驱逐了他瞳仁中惯有的恐惧和忧伤。自从来中国后,他还从来没有这样欢乐的眼神呢!

    同学们邀请他一起来吃年夜饭,参加我们的新年联欢,因为在中国圣诞和新年总是连在一起过的。

    联欢会上的会餐安排了两桌饭。班里的男生比较小心眼,安排有尼尔斯座位的那桌他们说什么也不坐,说:好不容易会一次餐,还得让我们说英语?累!不干不干。说着他们全躲到另外一张桌上。尼尔斯的周围只剩了心软的女生。

    尼尔斯那天的情绪很高,他头一次主动地跟大家说笑,喝了不少酒,还主动唱起加拿大童谣。一个女生请他朗诵几句他自己的诗,他拉了拉领带,正经道:我的诗是不在饭桌上朗诵的。

    一个学年的生活就要结束了。考完最后一场试后,尼尔斯跟我们告别,在大操场上跟大家集体合影留念,说他要回加拿大做生意,不再回来了。

    不知为什么,看着已经快变成小老头一样的尼尔斯,大家心里都有点感伤。真不知道此时他心里怎么想的,他这次来,从中国这块土地上,找回他的自尊了吗?我们想他是够呛。至少,一个梦,留在中国的梦,彻底破了。

    破了,便醒了。这也是一种心理治疗,迫使自己到有伤口的地方去,硬着头皮,一点一点地,在那里磨钝,让那个地方长出新茧子。

    尼尔斯走的时候,行李也不多,不舍得花钱买东西。没有朋友跟他机场话别,只有学校的学术秘书前去送行。同学们送他的一对景泰蓝瓶,被他小心翼翼地在胸口抱着。这是他的一段中国情结,勒金口、重油彩、大花锦簇之中,深藏着一段理不清的中国记忆。

    他以后还会再来吗?说不定。一晃,他都年过半百了。

    2001年9月9日于北京双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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