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人与人之间平起平坐。比我年长的,我叫你名字,我在你面前也就尽可以无拘无束。比我年轻的,我也只愿意你叫我名字,我就不用正襟危坐,尽可以轻松活泼地做我自己。
一次文艺界开会,很正宗的会。我发言时讲及小丁如何如何。大家大笑,笑我的没大没小。小丁,漫画家丁聪也。年方八十一。别人怎么称呼他,我从没有留意过。我叫他小丁先生,情急时就叫小丁。而我想,我正是因为特别喜欢他,才绝不会叫他“丁老”什么的,才愿意和他无间无隔地以小丁相称。
本来么,某老,或是老某,或是导演、老师,各种称呼都是可以给千千万万人套上的。只有名字才是个人的符号。有一次作家从维熙来电。他比我大不少,我一直叫他维熙的。这天也不知怎的,他说:“祖芬吗?我是老从啊!”什么老从?还是老姜老葱的?只有维熙才和那一部部影响深远的小说连在一起。没有第二个从维熙,但是姓从的人年纪大了都可以是老从。我说:“哦,是维熙啊!”我一下退掉那“老从”,只接受维熙。只把对方定位在维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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