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青少年成长必读集萃:一分钟破案-困惑与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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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中的彩虹

    雨后,天空出现彩虹,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大街上逐渐热闹起来。忽然,尖锐的报警器声音在街上响了起来,循声望去,原来声音来自一家银行。只见一个蒙面人从银行里面冲了出来,混进大街的人群里。

    警察火速封锁了现场,并且根据银行职员的描述,抓住了三个嫌疑犯,他们都为自己作了辩解。

    疑犯甲说:“我当时在银行对面,听到报警声,就过来看热闹。”

    疑犯乙说:“雨停了以后,我在马路边欣赏彩虹,可是阳光太刺眼了,我看到银行旁边有一家眼镜店,就进去买了一副墨镜。”

    疑犯丙说:“我路过银行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雷阵雨,只好在里面躲雨,没想到遇见抢劫。”

    警长做完了笔录并让他们签名后,对身边的警员说:

    “我已经知道谁是案犯了,因为刚才有人在撒谎,把自己的案犯身份暴露了。”是谁说了谎暴露出自己的案犯身份呢?

    因为彩虹永远不可能出现在太阳的正前方,所以看彩虹的时候,是不可能看到太阳的,更不会感到阳光刺眼。由此可以推断出是疑犯乙的供词暴露了他的案犯身份。

    悬空的自杀

    卡罗是一位左腿被截肢的老人,这个冬天他被吊死在寓所里,一天以后才被人发现。尸体距地板有很高一段距离,如果是自杀的话,现场应该有凳子一类垫脚的物件,可是没有找到。因为卡罗只有一条腿,他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跳得那么高的,更不可能在空中把绳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所以,警方断定是他杀。

    唯一的疑点是,卡罗在死前两个多月曾投了高额人寿保险,所以有保险欺诈的嫌疑。从现场看,房门是从屋里锁上的,完全处于一种与外界隔离的密室状态。保险公司为慎重起见,就委托拉姆侦探事务所进行调查。侦探拉姆来到警署查阅了现场检查记录,他从中发现,在死者脚下有一个空的纸质包装箱。现场的警察认为:卡罗不可能踩着空箱子上吊,如果箱子里装着冰,踩上去就塌不了。可是,箱子上和地面上又没有水痕。那么,卡罗到底是踩着什么上吊的呢?

    卡罗是利用了干冰的特性。他就是用那个纸包装箱作为上吊的垫脚物的,不过,他在箱子里放了一块干冰。干冰非常坚硬,可以放心地当凳子用。同时,由于干冰的升华现象,当尸体被发现时,干冰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箱子和地板也不会湿。

    手足相残

    晚上,芬格探长坐在酒吧的柜台前喝酒,在酒吧快要打烊时,店主的弟弟走了进来。

    “嘿!远道赶来,喝一杯吧。”店主兑了一杯掺有苏打水和冰块的混合威士忌递给了弟弟,而弟弟却不喝。芬格是这家酒吧的熟客,所以知道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最近因为亡父的遗产继承权打官司,所以弟弟怕被哥哥害死,处处小心提防着。

    看到弟弟这么提防自己,哥哥有些不悦:“特意给你兑的,你怎么不喝呢?怕我在酒里下毒吗?那好,你要是信不过,我先喝。”说着,哥哥拿起酒杯就喝下去一半,然后才把酒杯递给弟弟。

    弟弟看到哥哥喝了之后并没有什么异常,也就打消了疑虑,小心翼翼地端起酒杯,慢慢地品尝威士忌。可是,第二天的报纸上却登出了弟弟在昨晚因为食物中毒而突然死去的消息,看到这突如其来的事件,芬格探长也是惊愕不已。不过,芬格探长仔细思考了一下,就识破了这恶毒的杀人诡计。

    那么,弟弟是怎么中毒的?

    哥哥在冰块里下的毒,哥哥喝酒时冰块还没融化,而弟弟喝得比较慢,当时冰块已融化在水中,所以会中毒。

    深海探案

    在太平洋某处水深40米的地方,有一个美国水生动物研究所。那里的水压相当于5个大气压。研究所里有教授贝尔和三个助手A、B、C。

    一天,吃过午饭,三个助手穿上潜水衣,分头到海洋中进行研究调查。下午1点50分左右,陆地上的科学家来到研究所,一进门,他惊恐地看到贝尔教授满身鲜血地躺在地上,已经死去。警察到现场勘察,发现贝尔是被人枪杀的,作案时间在1点左右,凶手就是这三个助手中的其中之一。

    可是三个助手都说自己在12点40分左右就离开了研究所。

    A 说:“我离开后大约游了15分钟,来到一艘沉船附近,观察一群海豚。”

    B 说:“我同往常一样到离这里10分钟左右路程的海底火山那里。回来时在1点左右,看见A 在沉船旁边。”

    C 说:“我离开研究所后,就游上陆地,到地面时大约12点55分。当时我与行政小姐在陆地办公室里一直聊天。”行政小姐也证明C 在1点钟左右确实在办公室里。

    听了三个助手的供词,警察说:“你们之中有一个说谎者,他隐瞒了枪杀教授的罪行。”

    你能推理出是谁枪杀了教授吗?

    C 是枪杀教授的凶手。因为研究所在水下40米深的地方,大约有5个大气压,要想从这样的深度游向海面,必须在中途休息好几次,使身体逐渐适应压力的改变。15分钟是游不到海面的,C 说了谎。

    无名火

    伦琴是著名的光学科学家,他总是把书本和杂物放得乱七八糟,这也是他出了名的坏习惯。

    一天早上,正在洗脸的伦琴忽然来了灵感,想要在论文上写下所感,于是,脸尚未擦干,就飞也似的跑到桌边,不顾脸上的水珠还断断续续地往下滴,伦琴拿起钢笔,把刚才的想法记下来。

    伦琴对自己神助似的构想觉得很满意,直到这时他才觉得脸孔湿漉漉的,也分不出是兴奋的汗珠,还是未擦干的水滴。他擦干脸,整装完毕,就出门散步去了。过了很久他才回家,刚进门,一股烤焦的味道便扑鼻而来,书房已被烧掉大半了,由于仆人及时发现把火扑灭,才没有波及其他房间。“啊!怎么会起火呢?”伦琴进门就追问仆人。“我也搞不清,开始只觉得窗口有阵阵的浓烟,接着有火苗冒出,我才意识到着火了。”仆人回答。伦琴仔细观察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桌子,在被烧毁的书籍与手稿中,有一块长20厘米、宽10厘米的玻璃板。见到玻璃板,伦琴猛然醒悟,明白了起火原因。到底是什么引起了火灾呢?

    伦琴洗脸时,脸未擦干就来到书房,脸上的水珠滴下来,掉在玻璃板上。水珠经日光照射,因表面张力变成半球形,因此具有凸透镜的作用,透过水珠的日光所集中的焦点,刚好在玻璃板下的书稿上,因此引起火灾。

    生物学家

    法布尔是近代著名的生物学家,当年,法布尔在法国南部的舍尼安村埋头于《昆虫记》的写作时,村里发生了一件事。

    某天,法布尔偶遇卡谬巡警。卡谬巡警用烟斗抽着烟说:“法布尔先生,您认识葡萄园主加尔托吗?”“听说过,是个钱币收藏家。”法布尔说。“那家伙是个非常古怪的人,专门收集不能使用的外国古钱币,他还在书房里养了一只猫头鹰。今天早上那只猫头鹰居然被杀了,肚子也被割开。还有另一件奇怪的事。昨晚,加尔托的家里住进一位从马赛来的客人,叫卢卡。他也是钱币收藏家,来给加尔托看日本古钱币。两人在书房里互相观看引以为豪的收藏品时,卢卡先生忽然发现他带来的日本古钱币丢了三个。”

    “被小偷偷去了吗?”法布尔问道。“不,书房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所以肯定是加尔托偷去了,卢卡先生也这样怀疑。在他的追问下,加尔托当场脱去衣服,自愿接受搜身,不用说,没找到钱币。书房也找遍了,仍然没找到。”卡谬巡警仿佛自己亲临现场验证过似的,十分肯定地说。

    “加尔托偷钱币时,卢卡没看见吗?”

    “是呀,他说自己正用放大镜一个一个地观赏收藏品,完全没注意。不过,那段时间加尔托一步也没离开书房,窗户也关着,不可能把偷的钱币藏到书房外面。”

    “那么,当时加尔托在干什么呢?”“哦,他当时在喂猫头鹰。”“原来如此!”法布尔想出了事情的原委。

    猫头鹰有个习性,它抓住老鼠和小鸟后会囫囵吞下,没有消化的骨头随粪便排出。作为生物学家,法布尔推理出案犯加尔托正是利用了猫头鹰的这个习性,把三枚钱币裹在肉中让猫头鹰吞下。第二天,加尔托便迫不及待地杀死猫头鹰取出钱币。

    说谎的合伙人

    宾克、莫森和布罗恩三个人是纽约一家颇负盛名的珠宝公司的合股人。夏季,他们一同飞往佛罗里达州度假。

    一天下午,宾克带着莫森——一位不谙水性的钓鱼爱好者,乘坐游艇出海钓鱼,而布罗恩这位鸟类爱好者则独自留在别墅。

    不幸的是,宾克是载着莫森的尸体回来的。他说莫森在船舷探出身子钓鱼,因风浪大船身剧烈颠簸,莫森失去平衡而落水,待他把莫森救上船时,莫森已经被淹死了。而布罗恩对警方则有另一种描述,他坐在别墅后院乘凉,发现一只稀有的橘红色小鸟飞过,他便兴致勃勃地追踪小鸟,用望远镜观察那只鸟在高大的棕榈树上筑巢,说来凑巧,他的望远镜无意中对准了海面,只见宾克与莫森在游艇上扭打成一团,宾克猛地把莫森的头按入水中。

    格林警长听完布罗恩的叙述后,说:“布罗恩,你的供词是假的。”

    警长为什么如此判定?

    布罗恩的供词说明他对鸟类的了解少得可怜。因为棕榈树没有树杈,只有一片片宽大的叶子,鸟不会在上面筑巢。所以,他的供词是假的。

    伪造的现场

    黑人姑娘斯通在一个荷兰血统的白人家里当佣人。这家的主人是个爱唠叨的老太婆。因工钱不菲,斯通只好忍气吞声地在她家干活儿。一个酷热的傍晚,斯通干完了活儿正准备回黑人居住区时,女主人叫住她,又没完没了地唠叨起来,斯通一气之下就顶撞了女主人。结果,老太婆暴跳如雷,大声骂道:“你这个黑鬼,竟敢顶撞我……”由于过分激动,老太婆突然心脏病发作,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惊慌失措的斯通本想马上叫急救车,可又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在场的人只有自己,而且又和主人发生了争执。警方要是知道这一切,肯定会怀疑是她杀害了老太婆。所以她急中生智,把老太婆的尸体拖进厨房,把厨房的窗户关好,再打开大型电冰箱的门。这样,电冰箱内的冷气就可以降低室内的温度,尸体也很快会被冷却,待第二天她来上班时,再把电冰箱的门关上,把窗户打开,让厨房恢复常温。然后,她就可以装作刚刚发现尸体的样子去报告警察了。

    斯通的计划会成功吗?

    不会成功。因为冰箱里有散热器,冰箱排出冷气的同时散热器也会散发热量,所以室内温度不会有较大改变。

    发黑的银簪

    酒馆老板的独生女儿贝丽妩媚动人,风流韵事层出不穷。一天,她失踪了。第二天,在酒馆后面的树林里发现了她的尸体。一根银簪深深地刺进她的心脏。名探格林从尸体上拔下银簪,用白纸拭去上面的血迹。银簪顶部十分锋利,闪闪发光,可作为防身的武器,柄端像被熏过似的黑糊糊的。

    “这是贝丽的东西吗?”格林问酒馆老板。“是的,是前些时候男朋友哈里送给她的。”

    格林叫助手把哈里找了来。哈里举止庄重,不过身上有一股硫磺的气味,仔细一看,哈里两手手指黄黄的,皮肤干燥,大概是患了皮肤病。

    “真是让人头痛的病啊,涂了硫磺药吧,见效吗?”格林同情地说。“好多了,只是药味太浓。”哈里像是不想让人看到似的,把手藏在身后。“据说,你要同贝丽订婚了是吗?”

    “是有这个打算,可贝丽说要推一推……”“这么说你是憎恨贝丽变了心才杀死她的?”“这是什么话,凶手绝不是我!我不是说死人的坏话,可贝丽还有别的男人。”“我有你杀人的证据,你快老实交代吧!”格林根据什么认定哈里是凶手呢?

    银簪发黑便是证据。患皮肤病的哈里在手上涂了硫磺药剂,用涂药的手握银簪时,发生了化学反应,就会使银簪的柄端发黑。

    婴儿的眼泪

    底特律警察局不久前接到匿名举报,有个名为“飞狼”的拐卖婴儿的犯罪团伙,近日准备将一批“货物”移往境内兑换现钞。

    警方组织警力前往火车站逮捕案犯。在火车站出口处,一位俏丽少妇怀抱着啼哭的婴儿,正随着缓缓流动的人群走近检票口。

    “这孩子怎么啦?是不是病了?”化装成车站服务员的便衣警察玛丽“关切”地问。

    俏丽少妇幽怨地一瞥,叹道:“唉,这孩子刚满月,我们夫妻俩忙得没时间照顾她,结果我家千金受了凉,得了感冒,真是让人发愁。”边说边给孩子擦泪珠。

    玛丽上前摸了摸女婴的头,果然很烫:“夫人,令千金多大了?”

    “到今天才一个月零三天,唉!”俏丽少妇又是一叹,不停地给孩子揩泪珠。

    玛丽的眼里顿时射出冷光,说:“夫人,您被捕了!”玛丽为什么要逮捕少妇?

    婴儿的泪腺在出生三个月后才能长出,而这个女婴才刚满月就不断地流出眼泪,显然有假。

    弄巧成拙

    某天早上七点半,刑警查理在办公室刚坐下,就有一个人气喘吁吁地跑来报案。他说:“警官,我是个单身汉,一个月以前,我因公出差,今日才回来。回到家里,发现门被盗贼给撬了。”查理赶到报案者的住所,只见门锁被撬坏,衣物被扔在地上,墙上的一只旧挂钟还在走着。查理认真审视了环境,断定报案者在说谎。

    查理为何会作出如此判断呢?

    旧挂钟要经常上发条才会走动,报案人说出差了一个月,挂钟早就应该停了,所以他是在说谎。

    无形的谋杀

    悲剧发生后,整个剧组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后还是决定让导演罗宾去找汤姆森太太,跟她谈谈有关抚恤金的事。

    事情发生在一个礼拜前,排戏时汤姆森先生意外身亡,死因是高空坠地导致颈骨骨折,这个危险动作是大导演罗宾命令他做的,他妻子认为是导演谋害了丈夫。没多久,大导演在自己的车子内中毒身亡,口中还咬着一根雪茄。

    经警方检验,雪茄没有毒,并且查出罗宾在汤姆森太太家没有喝过任何东西。

    凶手用什么方式杀害了罗宾呢?

    凶手是汤姆森太太。她认为是罗宾害死了她丈夫,所以就想杀死罗宾。她在罗宾发动汽车引擎时,将车库的门关上。由于车库密不透风,所以罗宾吸入了汽车排放出的大量一氧化碳,加上雪茄烟的催化作用,于是中毒而死。

    集体自杀

    八位中学生相约到深山郊游,深夜在一个密闭的小木屋内歇息,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食物,在炭炉子上烧烤。

    忽然间,他们发觉饮用的水没有了,于是让胆子较大的山本同学出去取水。山本好不容易才找到水源,却迷了路。

    直到第二天早晨,山本同学才返回小屋,见小屋外面围着许多警察,里面的七个同学被抬出来,每人都面目发黑地死去,山本异常恐惧。

    警方盘问了山本,发现他们的领队是某邪教信徒。

    这些学生是集体自杀吗?

    这是个意外事件,并非集体自杀。在密闭的小屋内烧炭炉,一氧化碳会不断产生,不通风的话,室内的人就会中毒。

    科学家的情杀

    一天晚上,化学家诺亚所在研究所的助理员休伊特,在值班室突然被炸死了。

    诺亚赶到现场,见休伊特躺在床上,脸部和胸部都扎进了不少玻璃片,满床是血,显然是在睡梦中被炸死的。地板上满是碎玻璃,还有一个直径很大的被震碎的玻璃瓶瓶底。看样子,这爆炸好像是由玻璃瓶内的什么东西引起的。诺亚捡起一块碎片闻了闻,有一股酒精的味道。这就怪了,现场没有火药味儿和燃烧过的痕迹,这是怎么爆炸的呢?

    诺亚又发现,床上湿漉漉的,水不断地淌下来,地板也湿了。他想,这爆炸的玻璃瓶中一定装满了水。然而,水也不会爆炸呀!

    诺亚把与休伊特同时值夜班的一个警卫叫来询问。警卫说在9点钟左右,下班的艾肯请他出去吃宵夜了,不过中间艾肯出去过一次。

    艾肯是研究所里研究液态硝化甘油冷冻技术的研究员,诺亚得知是他把警卫叫出去的,立即觉得这爆炸与艾肯有关,因为艾肯与休伊特是情敌。这起爆炸也只有艾肯这样有技术背景的人才能搞出来。

    那么,艾肯是怎样制造爆炸的呢?

    艾肯是这样对付自己的情敌的:他趁休伊特睡着,来到床边,在一个大口瓶中放入干冰,再小心翼翼地竖立放入一个灌满酒精的敞口瓶子和一个灌满水的密封的玻璃瓶子,将大口瓶放在休伊特的身边,然后迅速离开。休伊特在睡梦中碰倒了大口瓶,干冰和酒精掺和在一起,温度能降到零下80℃,密封着的玻璃瓶中的水也就结成了冰,其体积迅速膨胀起来,使得密封的玻璃瓶发生爆炸,连同大口瓶子的碎片,能像炸弹弹片一样飞出来伤人。

    灯泡的温度

    秋日的黄昏,警长埃里受邀前去麦瑞小姐家吃饭,仆人给他开了门后,招呼他在客厅坐下,然后就上楼去找麦瑞小姐了。不到一分钟,突然从楼上传来惊叫声,只见仆人慌张地跑下来,叫嚷着:“小好啦!麦瑞小姐遇害了!”埃里听到,马上跑上去,发现麦瑞小姐的卧室房门紧闭,他与仆人一起撞开房门。麦瑞小姐的房间没有开灯,月光透过窗子射了进来。仆人对埃里警长说:“我刚才来敲门,喊了半天也没人应答。门从里面被反锁上了,我想是不是小姐出事了。于是我从锁孔往里面看,灯光下只见小姐趴在桌子上,我怎么喊她也不动。忽然灯灭了,房间漆黑一片,我猜一定是凶手当时还在房里,听到声音后关灯逃跑了。”

    埃里警长走进房间,房间地面没有凌乱的足迹。然后他用手摸了摸灯泡,发现灯泡是冰凉的。他迟疑了一下,打开灯,发现麦瑞小姐的头部被人重击。

    埃里问仆人:“你从锁孔往里看时,灯是亮着的吗?”仆人点了点头。

    “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了,即使你不是凶手,也是和凶手串通好的。”埃里冰冷地对仆人说。仆人大惊失色,承认了犯罪的事实。

    埃里通过什么判断仆人是凶手呢?

    灯泡就是证据。按仆人的说法,房间里的灯应刚刚熄灭不久,秋天的天气并不冷,灯泡应该还是热的才对。

    模特之死

    安妮是一个有名的模特,正当时装发布会后安妮准备接受媒体拍照时,摄影棚的电路系统忽然遭到破坏,全场陷入一片漆黑之中。紧接着,黑暗中传来一声枪响和一声惨叫。

    人们点燃蜡烛时,发现安妮已倒在血泊中。经警方勘察,安妮是心脏部位中弹致死,凶手用的是狙击枪。经过调查发现有四位与安妮有关系的嫌疑人。

    某艺术家,性格孤僻,追求安妮却被拒绝,对其一直怀恨在心。某化妆师,和安妮的关系不错,与安妮交往中。某富家子弟,安妮的狂热追求者,妒忌心较强。某公司总裁,以前安妮是其情人,已有一些日子没和其来往。

    凶手就在这四个人中间。究竟谁是凶手?

    凶手能在黑暗中准确无误地在远方射中死者的心脏,证明凶手事先在死者的心脏部位涂了荧光剂。唯一能在死者身上做手脚的人就是化妆师,所以化妆师是凶手。

    恶毒的报复

    贝蒂与现任男友因感情不和分手了,男友很痛苦,于是一个报复计划在他的脑海中产生了。

    他知道贝蒂有一个习惯,起床后要用鲜牛奶洗脸。每天早晨都有一名送奶工给她送来一瓶新鲜的牛奶,放在她家门口的一个小箱子里。

    于是在一天早上,贝蒂的前男友在贝蒂家旁边窥探,看到送奶工把牛奶放进那个小箱子后,他就蹑手蹑脚地来到门前,打开奶瓶的盖子,将准备好的浓硫酸溶液倒了进去,他要毁掉贝蒂的面容!他回到了自己的家,心想贝蒂一定会哭着去医院。

    第二天,他却发现贝蒂安然无恙。为什么贝蒂没被毁容呢?

    因为在牛奶中加入浓硫酸后,会产生白色絮状沉淀,贝蒂认为牛奶变质了,就没有使用。

    哪里露出了马脚

    间谍艾米被某国的秘密警察逮捕并受到审问。“这个月5号的爆炸,是你干的吧?”警察问道。

    艾米连忙解释说:“真是不巧,本月5号我正在蒙古旅行。不信给你看这张照片,这是我骑着骆驼穿过戈壁沙漠时,让蒙古导游给我拍的。”警察看了一下照片,背景果然是一望无际的沙漠,艾米笨拙地卡在骆驼的脖子和单峰之间。

    出乎艾米的意料,警察冷冷地说:“你还是应该补充一下生物知识。”

    艾米出示的证据有什么破绽呢?

    单峰骆驼只生活在北非、中非、阿拉伯半岛等地,而在印度、中国、蒙古,只有双峰骆驼。

    爱的谎言

    一列火车驶过时,一位中年富商被人推下月台,被火车撞死。

    铁路警察赶到现场,凡靠近富商的旅客,均被请到警察局接受调查。可是,由于当时月台上的旅客很多,谁也没有注意到富商被推下月台的细节。

    正当调查毫无头绪时,一位女青年自称出于良心和正义,指证她的男友故意将富商推下月台。警官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她对男友的仇恨。她说与男友刚经过一场激烈的争吵,随后决定分手,男友到车站送她离开。进月台时,男友遇见富商,互相勉强点头,可以看出他们是心存芥蒂的旧识。她说那列火车经过时,火车的强大风力将她吹得向后倒去,就在这一刹那,她看见男友用右手猛推富商背部,使富商跌下月台被火车撞死。

    警官听完她的叙述后,沉思良久,然后对她说:“你在陷害你的男友!这是在犯罪!”

    警官是如何识破女青年的谎言呢?

    火车经过时,在车身周围会形成一个低压区,人只能被气流吸向火车,不可能向后倒去。

    指针停留的时间

    1887年1月12日清晨,泰晤士河滨街陷入一片混乱之中。原来,某码头的工作人员上早班时发现保险箱被撬,失窃了一笔款子。

    当日晚间,水上警察发现了看守者的尸体,经法医鉴定,他是被谋杀后抛入泰晤士河的。在死者的衣袋里发现了一块走时十分精确的高级挂表,但已经停了。无疑,表针所指示的时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线索。可是一个笨拙的警察竟然忘记了要保持现场完好如初的规定,出于好奇,把挂表的指针拨弄了几圈。他这种愚蠢的行为,当即遭到同事的严厉斥责。

    后来,探长问他,是否还能记得刚发现挂表时表针所指示的时间。警察听到长官向他问话,当即报告说,具体时间他没有细看,但有一点令他印象十分深刻,就是时针和分针正好重叠在一起。而秒针却正好停在表面上一个有斑点的地方。

    探长听后,看了看挂表。表面上有斑点的地方是49秒。他想了想,就确定了尸体被抛入河中的确切时间,并且与法医的验尸报告也是一致的。这样一来,就大大缩小了侦查的范围,很快抓到了凶手。

    你知道挂表时针究竟停在什么时间吗?

    在12小时内,时针与分针有11次重合的机会。我们知道,时针的速度是分针的1/12,因此,在上次重合以后,每隔1小时5分钟27又3/11秒,两指针就要再度重合一次。

    在午夜零点以后,两指针重合的时间分别是:1点5分27又3/11秒,2点10分54又6/11秒,3点16分21又9/11秒,4点21分49又1/11秒。最后这个时间正好符合秒针所停留的位置,因此它就是侦探所确定的时刻。

    死亡时间

    上午9点,私家侦探格林来到海边散步,突然看见一艘小帆船倾斜在沙滩上,此时是退潮的时候,格林愈想愈奇怪,于是就走近帆船。走到船边的时候,他对着船舱大喊了几声,可并没有人回答。这么一来,格林就更好奇了,他沿着放锚的绳子爬到甲板上,从甲板的楼梯口往阴暗的船室一看,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位倒在血泊中的航海家,胸前插着一把短剑,看样子是被刺死的。

    这名航海家的手中紧握着一份被撕破的旧航海图,在他躺卧的床头上,还竖着一根已经熄灭的蜡烛,蜡烛的上端呈水平状态,也许航海家是在点燃蜡烛看航海图时被杀害的,凶手杀死航海家后就吹灭了蜡烛,夺去航海图逃跑。

    格林认为这是一宗谋杀案,事关重大,于是马上报了警。警察来了以后开始寻找线索。

    “这艘船大约是昨天中午停泊在此处,白天船室里也是非常阴暗的,所以,即使在白天看航海图也需要点蜡烛,因此航海家被害的时间并不一定是晚上,可是航海家到底是何时遭到毒手的呢?”警察们一面查看尸体,一面讨论着。

    “航海家被害的时间应该就是昨晚9点左右。”格林干脆利落地判断。

    确定时间跟潮汐的涨退有关,海水的涨潮及退潮之间一般隔6个小时,那么上次退潮是12小时前。因为“蜡烛的上端呈水平状态”,证明它在燃烧的时候船也是平衡的。由此可推理出航海家被害的时间。

    时间流逝

    某财团的董事长约翰想甩掉情人丽丝,但是因为自己有很多不法的生意资料都在她手里,所以,一个杀人计划在约翰的脑海中形成了。

    约翰带丽丝去海滨浴场游玩。“我不识水性,就不下水了。”丽丝胆小地说。“有我在你怕什么啊……我来教你游泳。”丽丝不好拒绝,于是就下了水。约翰用力抓住丽丝的手臂,把她按了下去……然后约翰离开海滩,半小时后,警察来到现场进行勘察,虽然怀疑约翰,却找不出任何证据。可是第四天,警察就找到证据逮捕了约翰。警方找到什么证据了呢?

    丽丝的尸体经过几天后会显现出明显的指痕,与约翰的手指大小吻合,因此可以确定是他杀害了丽丝。

    夹在书里的遗嘱

    居住在纽约的汉克先生是一位大富翁,他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由于汉克年事已高,便早早写好了遗嘱,准备把自己名下的公司和上千万的财产留给两位姐姐的孩子。他找来了著名的律师大卫,把自己的遗嘱交给了这位办事公正的律师。

    不久,汉克先生病重,没过几天就离开了人世。就在汉克先生去世的第二天,汉克弟弟的孩子,也就是汉克的侄子考文来到了律师行。他来到大卫面前,拿出了一份遗嘱,对大卫说道:“亲爱的大卫先生,我知道我伯父曾交给你一份遗嘱,不过我现在要告诉你,我手里这份遗嘱才是真的。因为它的签署时间要比你手中的遗嘱更晚一些,这份遗嘱上写的遗产继承人是我。”

    大卫想了想,说:“考文先生,这份遗嘱你是如何拿到的呢?”

    “我是在伯父家的《圣经》中找到的。那天,我去他家看望他,伯父已经奄奄一息,然后他告诉我在《圣经》的157页和158页之间夹着他给我的遗嘱……”

    “你在说谎!”大卫还未等他说完,就怒不可遏地斥责他:“你这个骗子!如果你能把手里的这份遗嘱放回原处,我就承认你是继承人!”

    考文立刻怔住了,只好承认自己是在撒谎。大卫是如何识破考文的谎言呢?

    因为《圣经》的157页和158页是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考文根本不可能在里面找到夹着的遗嘱,也就无法将遗嘱放回原处。

    虚假的证词

    特里的妻子被人杀死了,悲痛不已的特里对检察官说:“昨晚我很晚回家,刚巧撞上一个人从我妻子房里跑出来,跌跌撞撞跑下楼梯。借着门口那盏昏暗的长明灯,我认出他是费尔南多。”

    被告费尔南多愤怒地嚷道:“他在撒谎!”特里继续说道:“费尔南多大约跑出一百码远,扔掉了一件什么东西,那东西在乱石坡上碰撞了几下后滚落进深沟,在黑暗中撞出一串火花。”

    “这是胡编!诬告!”费尔南多气得满脸通红。检察官举起一座森林女神的青铜像:“对不起,费尔南多先生,我们在深沟里找到了这件东西,要是再晚一个小时,那场大雨也许就把这些线索冲掉了。铜像底部沾的血迹和头发是特里太太的,我们在铜像上取到一个清晰的指纹——是您的指纹。”

    费尔南多反驳道:“我当时根本就没去他家。昨晚7点特里打电话给我,说他8点钟想到我家来谈点儿事。我一直等到半夜,也不见他来,就睡觉了。至于指纹,那可能是我前几天在他家拿铜像玩时留下的。”

    检察官感到案情很复杂,就找到大侦探比尔,把案情说了一遍,最后说:“特里和费尔南多是同事,以前两人的关系很好,最近不知为什么关系开始恶化。”

    比尔听完检察官的介绍后,说:“凶手不是费尔南多,是有人诬陷他。真正的凶手是……”

    你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吗?

    真正的凶手正是特里。此案的关键是青铜像。特里称,费尔南多扔掉的东西在岩石坡上撞了几下,在黑暗中撞出一串火花,并说这是费尔南多的作案凶器。这是谎言,青铜像在岩石上不会撞出火花,这是青铜的物理性质所决定的。因此费尔南多不是凶手。

    白雪下的罪恶

    雪停后,一辆警车风驰电掣地驶来。不远处的空地里,一名年轻女子在汽车里停止了呼吸。她倚在方向盘上,宛如熟睡一般。汽车上积了五六厘米厚的雪。从汽车的排气孔接出一根长长的橡胶管,塞入了窗缝中。雪地上只有青年的足迹。“我发现女朋友时,赶紧找了块石头砸碎玻璃,打开车门熄火停止排气,但为时已晚,她已经没气了。”青年向警长杰克描述当时的情形。

    “我看不对吧,你在别处杀了她,然后把尸体弄上了车,又向警察局报案。”杰克用讥讽的语气说。

    青年还想狡辩,杰克目光如炬地注视着他,说:“记住,白雪之下是容不得罪恶的!”

    杰克的话有什么含义呢?

    既然车是打着火的,那引擎应该是热的,所以不可能有这么厚的积雪;而且,如果死者真是在车内因吸入汽车尾气中毒而死的话,应该有挣扎的迹象,不可能像睡熟了一样。

    纵火的骗局

    在波士顿的哈兰大街,和其他地方一样,有着宽敞的柏油马路以及各种各样的商店和住房。唯一不同的是,哈兰大街100号到700号房屋都是精致的木质结构,住在276号的索尔斯先生很满意自己的住所。这天夜里,索尔斯先生被爱犬的狂吠声惊醒。他睁开眼睛一瞧,只见火苗正从屋子的每个角落里蹿出来,滚滚浓烟熏得人睁不开眼。索尔斯吓得光着脚抱起狗夺门而逃。

    过了一阵,大火终于被扑灭了,可在这场可怕的大火之中,有30多幢房屋被完全烧毁,更多的房屋受到严重破坏。警察调查后发现,大火是从索尔斯先生的邻居艾斯美太太家中开始的。因为现场已经被完全破坏,起火的原因无法查明。好不容易逃出来的艾斯美太太,听到丈夫和孩子没能从火海中生还的消息后,悲痛得不省人事。

    警察找来了大夫,过一会儿才让艾斯美太太缓和过来,把讯问继续下去,艾斯美太太讲述了起火的原因。艾斯美太太说:“我们昨晚参加了朋友的派对,一直到深夜才回家。回来后,我丈夫和孩子都说很饿,我就去给他们煎牛排。正在牛排快煎好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孩子大哭起来,便连忙放下牛排跑到客厅里。原来孩子的手掌被玻璃划破了。我丈夫这个时候也跑了过来,他把孩子带到浴室清洗包扎,而我则返回厨房。没想到,我出去的时候忘记关闭煤气灶,火焰点着油,已经在锅里烧了起来!”

    “但如果只是在锅里烧的话,那很容易扑灭啊。”警察说道。

    “可那时我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艾斯美太太痛苦地说,“我当时完全慌了,随便提起一个桶就朝油锅浇了过去,可哪知道,桶里面也是油!整个厨房一下子就着火了,我甚至都来不及通知丈夫和孩子……”

    听到这里,警察停下记录看了看她,缓缓说道:“艾斯美太太,你因为涉嫌纵火而被逮捕了。”

    水比油要重,因此如果油着火的时候用水去浇,反而起不到灭火的作用,而在着火的时候迅速倒上一桶油,正在燃烧的油会因为缺氧而停止燃烧。艾斯美太太说倒上油导致整个厨房都着火显然是说谎,她很有可能是纵火犯甚至杀人犯。

    一支箭

    吉姆警官接到报警,晚上10点左右有个学生死在宿舍楼门前。

    吉姆赶到现场,只见死者倒在学生宿舍正门外,头朝门,脚朝大道,趴在地上,背部垂直中箭。显然,死者是在开门的时候背后中箭的。

    吉姆轻轻地翻动尸体,发现尸体下面有三枚10美分的硬币。吉姆随即发现死者的钱夹里5美分和10美分的硬币都整整齐齐地放着,没有散落出来。

    吉姆站起身,问站在一旁的大楼管理员说:“这栋楼有多少学生居住?”

    “现在正是暑假期间,只剩下莱尔和本特利两人。这两人都是射箭选手,听说下周要进行比赛。”管理员讲到这里,抬头看了看学生楼,指着对着正门的二楼房间说:“那就是本特利的房间。”

    “10点左右,本特利从二楼下来过吗?”“没有,一次也没有。”管理员摇头答道。吉姆来到本特利的房间。本特利吃惊地说:“怎么,你们怀疑是我杀害莱尔的吗?请不要开玩笑,莱尔是正要开门的时候背后中箭死的嘛!就算我想杀死他,但从我的窗口里只能看到他的头顶,无法将箭射到他的背部啊!”

    吉姆走到窗口,探出身子看了一眼,便转过身,拿出三枚10美分的硬币,对本特利说:“这上面有你的指纹!”本特利一看,结结巴巴地说:“可能是我傍晚回来,不小心从兜里掉出来的。”

    吉姆摇摇头,对本特利冷冷一笑,说:“不,不是无意中掉出来的,是你故意设下的陷阱!”说完,吉姆便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本特利。

    吉姆是如何判定本特利就是凶手呢?

    当本特利看到莱尔走近大楼时,就从楼上把他自己的硬币扔下去。莱尔看到地面上的硬币,便弯下腰去捡,本特利趁机射出箭,于是,便呈现了箭垂直射入死者背部,并且死者身下压着三枚硬币的状态了。

    死亡证明

    太阳刚刚升起,比尔警长就打来电话:“格林,皇冠花园发生了命案,你过来帮我们看看。”

    “皇冠花园是小户型的电梯公寓,有8层,每层有两套房间,当初是专为单身白领设计的。”警长一边陪同格林上电梯,一边介绍案情。“死者叫大卫,住在B 座的8楼,是一家IT 公司的网络管理员,今天早上保姆过来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他躺在床上还没有上班,想叫他起来,才发现人已经死了。”说着话,电梯已经到了8层。格林进入死者居住的房间,屋子里非常整齐,没有任何搏斗过的痕迹,死者安详地躺在床上。

    比尔警长疑惑地说:“从现场来看,不像是谋杀,但是,经过现场初步尸检,发现死者有血液中毒迹象。死者平时性格乐观,应该没有自杀的倾向。”格林流畅地打开死者的电脑,希望能找到些有用的线索,可是没有找到任何跟死亡有关的信息。

    “还有其他的线索吗?”格林问。比尔说:“我们也询问了附近的居民和物管人员,死者平时工作繁忙很少外出,通常在早上10点出门,晚上12点半回家。住在他家对门的老人能证实。这老人晚饭后是不会出门的,因为晚上12点电梯就关闭了,因此12点半左右,老人总会被他的脚步声吵醒。不过,昨天的情况有些特别,夜里12点半左右,老人也听见有人走上楼梯,重重地跺了两下脚,过了一会儿,听见‘哎呀’声,然后是开门的声音。不过,据老人说,脚步声和哎呀的声音都应该是死者发出的。”

    现场调查告一段落了,下午的尸检报告证实死者是中毒而死,死者右手的食指上有一道被利刃割破的伤口,毒素就是从这里进入血液的。现场餐桌上的刀和柠檬上有些许血迹,并且在血迹中发现了跟死者血液中相同的毒素。

    一切证据表明,死者极有可能是在切水果的时候小小心把手指割破,意外感染病毒而死。当天晚上警方准备就此结案了,比尔已经写好了调查报告,这时候,格林却打来电话:“警长先生,我发现了几个疑点,现场现在应该还在保护下吧,请你们到现场调查一下。”经过仔细地勘察格林提出的疑点,警方发现死者果然是被谋杀的。

    凶手为格林留下了什么疑点?

    第一,从现场切水果的情况看来,死者是左撇子。左手操作电脑鼠标的方式与右手相反,除了鼠标放的位置在左边外,其按钮设置也与正常鼠标不同。但是,格林能够习惯地操作死者的电脑鼠标,证明死者不是左撇子,现场一定是伪造的。

    第二,对门老人听见的声音很奇怪。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呢?可以想象一下:晚上电梯关闭,死者走楼梯时,会跺脚来激发楼道灯的声控开关,但是没有成功,于是又重重地跺了两下脚,发现声控开关坏了,只好用手指触摸开关来开灯,这时候发出“哎呀”一声,很可能是手指被划伤。

    第三,凶手肯定对死者的生活习惯和小区环境非常熟悉,死者住顶楼,除了老人之外是不会有人留意灯的开关的,而老人晚上都不出门,基本上也不会用到楼道灯。利用这一点,凶手破坏声控开关,并将带毒的刀片卡在开关上,就能造成死者中毒,并且不会误伤其他的人,最后再将刀片取下来,清理血迹,并伪造现场。

    消失的血迹

    一天,一个小旅店中来了一对情侣。一个多小时后,女人出了旅店,可是没有和那个男人在一起,服务员以为那个男人在睡觉,所以没有在意。半天过去了,那个男人还是没有出来。

    服务员觉得不对劲儿,就叫来了保安,两个人一起冲进了房间,发现那个男人赤裸着死在地上。两个人大惊失色,于是马上报了警。五分钟后,警察来了。死者的胸口有刀伤,死因是胸腔大出血,现场全是血,这样的话凶手身上应该被喷上血才对。“那个女子出门时,身上穿的是白色的衣服,手中只有一个很小的包。她的衣服上没有一点儿血迹!”服务员回答着警察的盘问。

    “她手上的包呢?能不能装下衣服?”“那个包装点儿化妆品可以,要是装衣服,恐怕不成。”

    经调查,那个旅店中其他的客人都有不在现场的证明,现场也没有血衣留下,连垃圾通道、下水道等地方也一一搜过,没有任何衣服的痕迹。

    凶手身上的血迹是如何消失的呢?

    这对情侣在进入浴室前女人杀死了男人,之后女人进入浴室洗净身上的血迹再穿好衣服出门,所以衣服上没有血迹。

    别墅里的命案

    在别墅里发生了一桩命案,名模安娜小姐被杀,时间大约在早上4点到5点之间。侦探罗斯来到现场,只见安娜小姐被吊在天花板上。经法医鉴定,安娜是被凶手用绳子勒死后伪装成了自杀的样子。现场只有安娜小姐及其丈夫帕特的指纹,绳子上也是一样。

    警方找出三个疑凶。其中有安娜的同事兼大学同学黛丝,早在大学时,两人就很不融洽。共事后安娜成了名模,而黛丝却默默无闻。黛丝一直因此嫉妒安娜。但命案发生时黛丝正在参加选美小姐的舞会,在场的人都可以证明。

    接下来是安娜的老板克里斯汀。她因安娜打算跳槽而非常恼火,虽然杀人动机不是很强,但仍有杀人的可能。但她有不在场证明,几个公司员工在案发时和她在野外拍广告。

    还有安娜的丈夫帕特。他和安娜一直不和,最近正在闹离婚。他也有不在场证明,是帕特在他的个人别墅院子里照的一套牵牛花开放过程的系列照。他的个人别墅离这座别墅很远,而牵牛花开放的时间正是安娜被杀之时,他在拍照时不可能去杀人。

    侦探罗斯的助手给这三个疑犯打电话通告安娜的死讯,并叫他们来接受讯问,罗斯在一旁听着。助手首先打电话给黛丝,黛丝先是很吃惊,随后又不冷不热地说:“她死了关我什么事,你们干吗告诉我?难道你们侦探都要把这种消息先告诉死者最讨厌的人吗?”当助手请她来接受讯问时,黛丝的语气很是激动,说:“什么?你们怀疑我?这会对我的名誉造成影响的!我要你们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下一个是克里斯汀,当她得知安娜的死讯后,立即对身边的什么人说:“安娜不需要领薪水了,把她的名字画掉!”接着她听说要去接受讯问,立即说:“你们疯了吗?公司的事我还没处理好呢。换成你们,有这么多事要做哪儿还有闲工夫去接受什么讯问呀!”助手再三劝说,还是没用,助手只得把电话挂了。

    最后是帕特。助手把消息告诉他后,他先是一惊,然后用悲伤的语气说:“安娜!你放心,只要我知道是哪个混蛋把你勒死的,我就杀了他!”然后助手让他来接受讯问,他说:“要我提供线索吗?好吧,我马上来。”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罗斯听完之后,说:“我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是谁呢?

    凶手是帕特。因为并没有人告诉他安娜是被勒死的,他就将死因说了出来。至于牵牛花,他用类似于塑料袋之类的东西套在花蕾上,可以延迟开花的时间。这样,帕特就可以先杀了人再回到别墅中摘下塑料袋,等待花朵绽放。

    基金理事之死

    死者华里先生,是A 公司董事兼B 慈善基金理事,60岁,已婚丧偶,信仰天主教,死于家中。死者面色红润,表情痛苦,斜躺在沙发上,窗户紧闭,窗帘也拉着,房屋里无凌乱迹象,房门有被撞开的痕迹。

    女佣述说:“我叫华里先生吃午餐时,他没有反应。随即叫保安进来把门撞开,发现华里先生躺倒在沙发上,我就叫了救护车,医生来后,无法救治。之后就报了警。”警方又讯问,说:“最近华里先生有什么反常没有,与什么人接触过?”女佣说:“这段时间生意不景气,华里先生较为反常,经常早出晚归,公司的事也交给助手打理。不过,今天华里先生在家中约见了客人。”

    经调查,华里先生的客人是他所资助的B 慈善基金的理事长。会面时女佣把门关上,他们大约谈话20分钟,华里和客人同时走出,之后将客人送至门口。接着他叫女佣泡了一杯咖啡,过了不久,华里的儿子来了,一进门就向父亲要钱,华里先生的儿子小时候被宠坏了,平时游手好闲,没钱时就找父亲要。

    在大吵一通之后,华里先生开了一张支票,他儿子就扬长而去。华里先生对女佣说想静一静,午餐时再叫他。谁也想不到发生了这一幕。

    与警察一同赶来的托比探长还发现在华里先生的电脑里有神秘人士发来的邮件,内容是:“华里先生,上帝创造世界用了七天,我现在把你的死期告诉你,现在距离你死亡时间还有×天。署名:魔鬼。”一连发了七封信。

    托比探长在一份当地报纸中了解到,华里先生将自己的全部资产除房子留给儿子外,都捐给了基金。此遗嘱在其死后自动生效。

    他的儿子随即也发表了声明,说父亲在世时曾将其一半资产留给自己,不可能捐赠给基金,因为自己也留有一份遗嘱。他还怀疑父亲的死与基金有关。托比探长一时想不明白到底谁是凶手了。

    法医打来电话说,检验的结果是氰化物中毒,并在华里的书房内发现了氰化物残留,托比由此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华里先生死亡之真相是什么?

    华里先生是用氰化物下在咖啡里自杀的。电子邮件是他自己写的,目的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自杀(天主教信徒不允许自杀)。

    缺少的声音

    星期日早上,一位独居的评论家的佣人发现主人死在书房里,评论家的死因是胸部中了两枪。

    但警察在现场取证了解到,附近的人没有听到枪声。这时,墙上的大钟敲了9下。法医看见一个录音机,便随手打开,里面录的是昨晚音乐晚会的实况转播。当播放到一位著名女高音的歌唱时,里边传出两声枪响,紧接着是被害人的呻吟声,然后继续着晚会现场的声音。

    “据此可以证明,被害人是昨晚8点57分遇害的,因为女高音的表演就是8点57分开始的。”法医说道。刑警重新将磁带听了一遍。“而且,被害人是在别处被杀的。”刑警肯定地说。“为什么?”法医问。“被害人是在别处录晚会实况转播时被枪杀的,然后凶手将尸体及这台录音机一块儿搬来,伪装成他是在这儿被杀的。”

    “你的根据是什么?”法医问道。“你再仔细听一遍磁带,里面缺了一种声音。”刑警又打开了录音机。你知道他指的是哪种声音吗?

    如果真的是在书房被杀的话,那么磁带中就应录上3分钟后时钟的报时声。之所以录音中没有敲钟的声音,是因为受害人是在别处录音时被杀的。

    被冤枉的助手

    格林侦探派自己的助手哈恩去找罗林爵士,婉拒他办案的委托。但等到中午,哈恩还没有回来。而罗林爵士的仆人却过来,告诉格林说:“您的助手因为有盗窃的嫌疑,已经被捕了。”

    格林来到罗林爵士家,爵士说:“哈恩来这里的时候,我正在处理附近居民交上来的金币,就叫秘书让他去左边的房间等一等。后来,我将金币放在这张桌子的抽屉里,锁上之后去厕所了。由于我的疏忽,抽屉的钥匙遗忘在桌子上。过了几分钟,我回来了,把放在桌子抽屉里的金币数了一遍,少了10枚。在这段时间,只有哈恩一个人在房间里,桌子上又有我忘带的抽屉钥匙,不是他偷的还是谁呢?因此我命令秘书把他抓了起来。”

    “但是,您应该知道左边的门是上了锁的,哈恩无论如何也进不来。”格林说道。

    “他一定是先走到走廊,再从中间的那扇门进来的。”“可先生您只离开了几分钟,哈恩在隔壁根本不可能看到你把金币放在抽屉里,也不会知道你把抽屉钥匙放在桌子上,短时间内他怎么可能偷走金币呢?”格林反问说。

    “他一定是透过毛玻璃看到的。”格林没有说话,而是向房间左边的门走去,他将脸靠近毛玻璃向左边的房间仔细看去,只能隐隐约约地看见一些靠近门的东西,稍远一点儿就看不清了。他又走到左右两扇门前,用手指摸摸门上的毛玻璃,发现两块玻璃的质量完全一样,一面光滑,一面不光滑。左边房门上毛玻璃的不光滑面在长官室这一边,右边房门上毛玻璃的不光滑面在右边的秘书室。

    格林转过身来,指着门上的毛玻璃对罗林爵士说:“您过来看一看,透过这块毛玻璃哈恩不可能看到您所做的一切,应该受到怀疑的是您的秘书。”罗林叫来秘书质问,金币果然是他偷走的。

    格林怀疑爵士秘书的依据是什么呢?

    秘书室房门上的毛玻璃是不光滑的一面,只需要加点儿水或者唾液,使玻璃上面细微的凹凸变成水平,就能清楚地看到罗林爵士在房中所做的一切,哈恩所在的左边房间,其房门上的毛玻璃是光滑的那一面,不具备作案条件。

    真是诅咒吗

    银行经理鲁克的时间观念很强,身上总带着一块手表和一块怀表,常常看时间。

    某天,家里只有鲁克和侄子两人,有客户来访。夜深了,在客户即将告辞时,他把侄子叫上二楼。据他侄子讲,是伯父忘记打开窗子,让他把窗子上下各打开一英寸。然后,客户和他侄子离开了。他们喝了一会儿酒,侄子向客户借了一把猎枪打猎用,两人一同折回鲁克家,但门却锁着,进不去。他的侄子很生气,用手中的猎枪朝空中打了一枪,大叫道:“伯父,你就在楼梯上摔死算了!”

    当晚,他就住到了客户家。第二天发现,鲁克居然摔死在楼梯下。楼梯的地板有凹凸的痕迹,显然鲁克是被绊倒失足跌落摔死的。死者的右手握着怀表,手表摔坏了,指着12点,正是他侄子叫喊的时候。

    难道诅咒能成为现实吗?

    侄子离家前偷着把鲁克的表调快了。在侄子回家敲门的时候,鲁克正在睡觉,被吵醒的鲁克便起床用右手拿起怀表看看时间,再看看戴在左手上的手表,发现两块表的时间相差了一小时之多,于是就边看时间边下楼。

    这时侄子估计到鲁克大概在下楼了,便用手中的猎枪朝空中打了一枪,大叫说:“伯父,你就在楼梯上摔死算了!”这时的鲁克本来就因为看表而分了心,加上侄子的催促,再加上楼梯的不平整,一心急便摔了下来。

    草原上的犯罪

    摄影记者理查和他的助手罗恩专程来到非洲拍摄狮子。

    突然有一天,当地警方接到报案,理查在拍摄过程中出了意外,死于非命。当地的探长在接到报案后半个小时内赶到了现场,立刻开始了对现场的勘察。

    理查身穿一件土黄色的摄影背心和牛仔裤,面朝天躺在地上,两手很自然地平放在身体的两侧,离手不远处是那台他心爱的相机,相机的镜头已经摔碎了,三角架还完好无损。理查的头部向他身体的左侧倾斜,头部下面的土地已经被血染成了黑红色,鼻梁上的眼镜已经碎了,眼睛瞪得大大的。理查头部的旁边,是一块鸵鸟蛋那么大的石头,好像是花岗岩质地,上面满是血迹,石头是陷在土里的,看样子倒霉的理查就是死于这块石头了。

    探长看了看那块石头,戴上手套,将石头从土里挖了出来。突然,他发现石头埋在土里的那一部分也有一点点血迹,于是产生了怀疑。

    此时,一旁的罗恩向探长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他说:“理查在拍摄狮子捕猎的镜头,但是他离它们太近了,其中一头狮子在追捕野牛的时候发现了理查,然后掉头就向理查跑了过来,理查看见后下意识地开始向后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我也赶紧拿起猎枪冲了上去。没想到,他再一次回头看的时候,不小心被脚下的石头绊倒了,然后他的头就正好摔在了那块石头上,我对狮子放了一枪,把它吓跑了,然后过去一看,理查已经死了。”探长看了看不远处的狮群,稍远的地方还有其他各种动物群,草原依然生气勃勃。他笑了笑对罗恩说:“他真不幸,一般狮子是不伤人的。”

    “也许是他的相机晃到了狮子的眼睛吧。”“可能吧,不知道是哪头狮子这么凶猛?”探长说。“我说不清楚是哪一头,当时有好几头狮子在捕猎,但我记得是一只个头很大的雄狮。”“哦,其实理查站在原地不动可能还没有事。你很勇敢,当时能够跑上去救他。”“我对着狮子开了一枪才跑过去的。”“你开的那枪打中狮子了吗?”“应该没有吧,我的枪法并不好。”“可是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能回去协助我们调查。”“好的,发生了这场意外我很难过,我一定会尽力协助你们。”

    “可我不认为这是意外。”探长意味深长地说。探长为什么认为这不是意外呢?

    1.那台相机接着三角架,很重,人逃命的时候不会那么麻烦地卸下相机,再拿着它奔跑。

    2.理查头下面的石头,是罗恩用它砸死理查后埋入土中的,所以埋在土中的部分有血迹。

    3.雄狮一般是不参与捕猎的。

    4.如果有人在草原上放了一枪,那么动物都会跑远。

    5.人正常绊倒时是脸部着地,在猛烈翻滚后,手一定不可能自然地放在身体两侧。

    雪夜里的凶杀

    莫斯科市刚入冬就降下了一场大雪,随着这场雪,次日早晨的气温到了零下15℃。

    昨天夜间,德高望重的斯塔科拉夫先生在自己的公寓里被谋害。警方很快就把破案线索锁定在女佣米拉索娃身上。

    埃莫夫警长讯问米拉索娃:“昨晚11点左右,你在哪里?”

    这位女佣面无表情地回答说:“昨晚下班后,我一直留在家里看电视,大约9点半,电视突然短路,然后停电了。因为我对电器一窍不通,自己无法修理,所以只好睡了。今天在你们来访前,我打电话给公寓管理员,他告诉我,只要把大门口的安全开关打开便会有电。”

    埃莫夫警长看到了旁边鱼缸里游动的热带鱼,便知道米拉索娃说了谎。

    可以揭穿米拉索拉谎言的证据是什么?

    在寒冷的夜里停电,鱼缸里的水会变得冰冷,热带鱼无法在低温下生存。

    冬日里的窃贼

    洛特先生是位考古学家,他性格随和,独自住在郊外的别墅里。由于工作需要,他每年都要外出,当他不在家的时候,就委托邻居拉莫帮他照看房子。

    一天早晨,洛特在外出三个月后归来。拉莫急忙告诉他,前一天的夜里他家被盗了。洛特进屋一看,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箱子柜子都被打开,几件价值不菲的古玩和一大笔钱被盗走。洛特马上报了警。

    闻讯赶来的马宾警长向拉莫了解案发当天的情况。拉莫说:“昨天夜里我睡得正熟,忽然听见洛特家里有响动,于是我便爬起来,想看看出了什么事。我走到别墅窗边,由于外边天气凉,玻璃上结了一层厚厚的霜,什么也看不清。我便朝玻璃上哈了几口热气,这才看清有人在屋里翻箱倒柜。我马上冲进去,但盗贼很狡猾,居然让他溜走了……”

    “好了!”马宾打断了他的话,说:“你的表演该收场了!你就是小偷!”拉莫大惊失色,在盘问下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监守自盗的事实。

    拉莫供词中的破绽是什么?

    玻璃上的霜只会结在室内的那一面。

    遗留的血液

    汉森博士的科研成果被某大医院觊觎良久,可汉森博士一直不想把专利出售给那家医院。医院于是花高价雇用了窃贼玛丽,让她去盗窃汉森博士的研究资料。

    在长期观察博士居所后的一个夜晚,玛丽潜入汉森博士家的院子里伺机作案,可是等了一个小时仍不见汉森博士就寝。玛丽开始不耐烦,蚊子也不停地叮她的手和脸,她不停地拍打着。

    经过漫长的等待,博士终于休息了,玛丽从窗户钻进室内,用相机偷拍下了博士的研究论文,然后原样放回,又悄悄地从原路出去。当然,作案时没留下任何痕迹。

    可是,三天之后,警长波克来到玛丽的住所。

    波克对玛丽说:“玛丽,我们也算是老朋友了,钻进汉森博士家偷拍研究论文的就是你吧?”他开门见山地问道。

    “你胡说什么呀,我已经改邪归正很久了。”玛丽佯装不知。

    “我记得你的血型是Rh 阴性B 型吧。”“是啊。不过那又怎么样?”

    “Rh 阴性B 型血可是千分之一的稀有血型。在汉森博士家的院子里找到了这种血液,你这个惯盗也有纰漏呀。”听到波克这么一说,玛丽感到很吃惊,自己小心谨慎,没有被划伤,怎么可能有血液留在院子里呢?她颇为不解。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玛丽的血液被留下来了呢?

    是蚊子叮咬的缘故。玛丽潜伏时,蚊子不停地叮她,她下意识地拍打了几下,死蚊子落在了博士的院子里。由于是刚吸过的血,蚊子里的血液抗原体形态未被破坏,所以可以化验出血型。

    无形飞弹

    “为富不仁”这个词用在纽顿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家财千万,却与各种慈善活动绝缘。不仅如此,就是对待亲戚朋友,纽顿也是悭吝得过分。因为他一毛不拔的性格,很多人都特别讨厌他。

    一天晚上,一声枪响之后,纽顿死在别墅的花园里。听到枪声后,纽顿的邻居跑进他家,看到纽顿惨死,就报了案。

    接到报案,警方立刻赶到现场调查,见纽顿胸口有一处伤痕,是被子弹射中造成的。解剖发现,子弹准确击中了纽顿的心脏,伤口有10厘米深,但是,警方找不到弹头。

    由于一枪毙命,警方断定凶手是一名职业杀手。杀手为了使自己杀人后不留下任何线索,采用了一种特制的弹头,这种子弹射进人体后会自动消失,而不被警方发现。

    你知道这种特制的弹头是用什么做的吗?

    凶手用与死者同血型的血液,经过冷冻,做成弹头。这种弹头射入人体后,会融化成血液,所以弹头就会自动消失。

    谁在说谎

    酒吧的老板娘瑞贝卡昨天晚上被人杀了,时间约在8点,距现在正好24小时。

    据警方勘察,凶手可能是用细绳之类的东西勒死瑞贝卡的,不过现场并无凶器。发现尸体的是大厦管理员玛威,他说:“刚才我到楼上去,发现瑞贝卡的门没锁,就推门进去,看到瑞贝卡靠在沙发上。我以为她睡着了,就摇了摇,结果她没反应。我把她的头抬起来一看,才发现她死了。我就赶紧打电话报警。”玛威还告诉警方,瑞贝卡有个男朋友,是酒吧的服务生林克。于是林克也被叫去问话。

    林克向警方供述:“昨晚9点多我去找她,结果发现她死了。我怕人怀疑,所以就回去了。她其实还有另一个男友,你们为什么不去调查他?”

    林克所说的另一个男友——尼森,是个俊朗的建筑师。面对警方的问话,尼森说:“昨晚10点以前我都在咖啡厅,大概11点左右回家。你们还要我提供什么线索吗?”

    听了他们三个人的供词,警长说:“你们三人当中有一个在说谎!”

    说谎的人是谁呢?

    说谎的人是管理员玛威。因为尸体经过24小时就会变硬,所以不可能把她的头给抬起来。

    蚂蚁破案

    一个星期前,在宾夕法尼亚城的第一大街陆续发生了恐怖的枪击事件。当天,凶手躲在大厦上,用红外线步枪瞄准街上的行人,并且打死三个无辜的行人。凶手在行凶后迅速离开大厦,由于附近的大厦实在太多,警方根本不可能对所有大厦实施监控。

    警方认为凶手还有可能继续作案。为了早日抓住凶手,警察装扮成路人、小贩、大厦管理员等,日夜监控整条大街上的数十座大厦。可是,狡猾的凶手一连两个月都没有作案。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后的一天中午,突然从银行大厦发出一声沉闷的枪声,一位黑衣行人应声倒下,凶手又出现了!

    这次警察反应迅速,在最短的时间内封锁了大厦,但是凶手还是混进了人群。经过调查,警察在顶楼发现了弹壳和被丢弃的步枪。

    根据这个线索警方找到了五个嫌疑犯。一个是拳击教练,他是个枪械爱好者;一个是银行职员,他曾经是一名射击运动员;第三个人是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他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第四个人是银行保安,但他的枪没动过;最后一个人是海员,他说自己纯粹是来看风景的。他们五个人都坚持说自己是无辜的。

    警长感到非常棘手,如果找不出证据,要一齐逮捕这五个人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不进行拘留,万一凶手就在他们中间呢?警长低头沉思。忽然,他发现被丢弃的步枪枪柄上有好多蚂蚁爬来爬去。警长立刻明白了,指着其中一人,大声对警察说:“逮捕他,他就是凶手!”

    警长说的凶手是谁呢?

    糖尿病患者是凶手。由于射击前的紧张,他大量出汗,枪柄上留下了许多汗水。糖尿病人的汗水里含有大量糖分,所以吸引了蚂蚁。

    笨贼一箩筐

    著名珠宝收藏家爱森堡公爵的遗孀有一颗重达60克拉的大钻石。大盗威拉对这颗稀世珍宝觊觎已久,而且策划了周密的盗窃方案。但到了行动的日子,威拉却因病卧床,于是叫来两名助手,告诉他们那颗钻石就藏在公爵夫人卧室的秘密保险柜里,命令他俩去偷。

    “保险柜上有相当复杂的密码锁,要是我去的话定会将锁打开,可对你们来说就不那么好对付了。所以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打开保险柜的门就行。公爵夫人外出旅行了,现在那是一座空房。”威拉为助手打气。

    于是,两个助手带着氧气切割机和高压氧气瓶溜进了那所房子。在卧室墙上的一张油画后发现了保险柜。它虽然很小,却是钢质的,又镶嵌在墙壁上,所以将保险柜搬走是不可能的。

    两人操起氧气切割机干了起来。灼热的火焰很快将保险柜的门烧红了一大块,不久就像糖稀一样开始熔化。很快,保险柜门就被切割出一个大洞。其中一个助手顺着洞往柜里一看,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小堆灰。

    “真怪,哪有什么钻石呀?”另一个助手也很吃惊,套上耐火手套伸进去一摸,里面果然是空的。两人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回到威拉那里。

    “怎么,没有钻石?你们俩究竟怎么打开保险柜的?”威拉追问道。“我们用的是氧气切割机,用它没什么大动静。”

    “真是蠢货!再大的声响也不要紧呀,那是一座空房,为什么不用电钻?”威拉痛骂两个助手。

    助手们在哪个环节出了错?

    保险柜里的那一小堆灰就是他们原本要盗走的钻石。钻石是地球特质中最坚硬的,但其成分是碳元素的纯结晶体,如果温度超过850℃就会燃烧。氧气切割机火焰温度高达2000℃,钻石自然会化为灰烬。

    苹果告密

    汤姆探长接到某集团公司研发部部长的报案电话,部长说他刚接到一个恐吓电话,要他把一份绝密文件交出来,否则就要他的老命。他请探长晚上7点到他家,详细研究对策。

    晚上7点,探长按响了部长家的门铃,却没有回音。他顺手拧了一下门把手,发现门没锁。探长进屋一看,只见部长昏倒在沙发前的地板上,旁边扔着一块散发着麻醉药味的手帕。这时,部长慢慢地睁开双眼,本能地摸了摸口袋,失声叫了出来:“完了,那份绝密文件被人抢走了!”

    汤姆探长一听,忙问:“是什么人?什么时候?”部长看了看手表,说:“大概30分钟前,我一边看电视一边吃苹果,听到门铃响,我以为是你来了。不料一开门,两个男人拿枪顶着我,问我要这份密件。我佯装不知,他们立即用手帕捂住我的嘴和鼻子,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果然,部长吃了一半的苹果滚落在电视机下面。汤姆捡起那半个苹果,瞧了瞧颜色,被咬过的苹果露出白白的果肉,于是他说:“部长,是你主动把绝密文件卖给他们的吧?”

    部长大吃一惊,说:“我?你不要血口喷人!”“请不要继续演戏了,案犯就是你自己!”汤姆探长把手中的苹果扔在部长面前。部长一看,脸色变得灰白,无可奈何地把藏在衣柜中的巨额现款交了出来。

    汤姆探长是怎样识破部长的诡计呢?

    那半个苹果就是证据。在苹果表皮的细胞里含有一种醇素。平时,它被细胞膜严密地包裹着,不与空气接触,一旦细胞膜破了,醇素与空气接触发生氧化作用,导致苹果果肉变色。暴露在空气中30分钟的苹果果肉一定会变色。

    被掩藏的钻石

    罗森伯格站在走廊上,来回踱步,心情犹豫不定,过了一会儿,他好像下定了决心。罗森伯格戴上白手套打开一扇橡木房门,悄悄地溜了进去。

    这是罗森伯格的老板的办公室。由于经常出入,他可以打开办公桌的每个抽屉,他从一个棕色皮包中找出钥匙,然后移开书橱,输入一串密码,再用钥匙打开了隐蔽的保险箱。

    确定四周没人之后,罗森伯格从保险箱中取出一个黑色的小盒,把里面的三颗钻石揣进衣服口袋,然后迅速地把一切恢复原状。最后,罗森伯格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便一路小跑地回自己家里去了。

    罗森伯格一回家,就开始找寻能够隐藏钻石的安全场所。最后,他打开了冰箱,取出制冰盒,在里面放满水,然后把钻石放在第一格里,又把制冰盒放回了冰箱。等制冰盒里的水结冰后,钻石就不容易被人找到了。

    做完这一切,罗森伯格长长地舒了口气。他洗了个澡,然后便倒在床上开始睡觉。直到晚上7点,罗森伯格被敲门声惊醒。

    进来的是公司的老板。他和蔼地对罗森伯格说:“孩子,今天下午我们都找不到你,你去哪儿了?”罗森伯格用一只胳膊支起身体,满脸困倦地说道:“我今天头疼,整个下午都在房间里睡觉呢。”

    老板继续说道:“我放在保险箱里的钻石被人偷走了。知道密码的人不多,你有什么线索吗?”罗森伯格的心跳顿时快起来。当他看到老板的眼光盯住冰箱时,胸口好像被大锤击中一样,又闷又痛。

    “我想想……”罗森伯格不动声色地站起来倒了两杯可乐,然后打开冰箱取出制冰盒,把第一个格子里的冰块放在自己杯子里,又挑了一块冰块放在老板的杯子里,故作无奈地说:“我想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他把可乐递给老板,老板放下可乐,盯着罗森伯格说道:“把你那杯可乐给我吧!”罗森伯格顿时大惊失色,他本来想用黑色的可乐来掩饰,可没想到老板一眼就看出了破绽。

    罗森伯格的破绽是什么?

    正常的冰块会浮在可乐上面,而有钻石的冰块则因为重量原因,一下子就沉入可乐杯底。老板正是发现了这一点,才确定罗森伯格就是偷窃钻石的人。

    蓝宝石窃案

    苏尔珠宝行历史悠久。有一天,珠宝行来了三个客人,一位是鞋店老板,一位是服装店老板,还有一位是著名的老教授,他们都想看看那颗名贵的蓝宝石。珠宝店老板哈曼把三位客人让进贵宾室,从架子上取下一只深紫色的檀木箱,小心翼翼地取出了蓝宝石。拿着蓝宝石,哈曼得意地说:“怎么样?这在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的珍宝呀!”三位客人紧盯着那颗蓝宝石,赞不绝口。

    老教授问:“您能不能详细地给我们讲讲这颗蓝宝石的来历呢?”

    哈曼点点头,把蓝宝石放回箱里,盖好箱盖,然后用一张涂满糨糊的纸条把箱子封好,接着把客人引到客厅。哈曼在讲述蓝宝石的来历时,无意间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三位客人的右手上都有伤口,而且都涂抹着碘酒。

    谈话间,三位客人都在不同时间出去上过厕所。过了一会儿,哈曼的好朋友比尔探长来访,他也想看看蓝宝石。哈曼就让先来的三位客人在客厅里稍坐一会儿,自己领着探长来到贵宾室。

    哈曼撕下那张还未干透的白纸封条,打开檀木箱一看,顿时惊呆了——檀木箱里的蓝宝石不见了!他哭丧着脸说:“半小时前蓝宝石还在檀木箱里呢!对了,那三个客人刚才都离开客厅上过厕所,也只有这段时间里他们才可能进入贵宾室……”哈曼还告诉比尔,这三个人的右手都抹着碘酒。

    哈曼来到客厅,把蓝宝石被盗的消息告诉了三位客人。探长在一旁观察他们三人的表情变化。蓦然,探长发现老教授右手上的碘酒变成蓝色了,他马上抓住老教授的右手说:“就是你盗窃了蓝宝石,快交出来吧!”

    比尔探长是怎样看出蓝宝石是被老教授盗走的呢?

    老教授在揭开封条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上面的糨糊,碘酒碰到糨糊就会变成蓝色。所以,是老教授偷了那颗蓝宝石。

    协助认尸

    罗斯博士受警察局长班克委托,协助警方调查一起无名死尸案。

    原来,这具无名尸体是在F 镇旁一口水塘中打捞上来的,尸体已经腐烂,无法辨认。当时正值盛夏,警察局长只好把尸体送到火葬场焚化了,留下的仅有几张照片和简单的验尸记录。随同尸体打捞出来的物品表明死者是本地人。

    罗斯博士仔细地观察照片,发现这具男尸的骨头上有一些明显的黑色斑块。他问警察局长:“附近有没有冶炼工厂?”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罗斯博士果断地说:“局长先生,您派人去冶炼厂所在的地区去调查。死者生前很可能是在那种工厂工作的人。”

    警察局长按照罗斯博士的指点,果然在某炼铅厂查到了无名尸的姓名、身份,并以此为线索迅速破了案。

    死者骨骼上的黑斑是硫化铅的痕迹,证明死者生前接触过大量含铅尘毒。侵入体内的铅会形成难溶的磷酸铅沉积于骨骼中。由于无名尸体沉泡在塘底,塘泥与尸体腐败后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与骨骼中的铅发生化学反应,就生成了硫化铅。

    罗斯博士就是据此断定死者可能是重金属冶炼厂的操作工人。

    两行血迹

    一天下午,探长拉尔森和刑警们在森林公路中段截获了一辆走私微型冲锋枪的卡车。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四名黑社会成员中有三名当场被擒获,而此次走私军火的首犯被击中左腿,并逃入密林深处。

    拉尔森探长立即命令刑警押送被擒案犯前往市警署,自己带领助手深入密林追捕首犯。

    进入密林后,两人沿着点点血迹仔细搜捕。突然,从不远处传来沉闷的猎枪射击声和一阵忽隐忽现的动物奔跑声。看来,这只动物已经受了伤。果然,当拉尔森和助手持枪赶到一个较宽敞的三岔路口时,一行血迹竟变成了两行,还是左右分道而去。显然,逃犯和动物“分道扬镳”了。

    哪一行是逃犯的血迹呢?助手很苦恼,但拉尔森探长却用了一个简单的方法,鉴别出了逃犯的血迹,最终将其擒获。

    拉尔森探长用什么方法鉴别出了逃犯的血迹呢?

    人体血液中盐的含量远远超过动物血液中盐的含量,拉尔森是用他敏感的舌尖尝了一下两种血的味道,才鉴别出逃犯的血迹。

    杀人的兔子

    桑托最近比较烦恼,作为公司的销售经理,他最近从老板口中得知,公司要提拔一个副总,人选将在他和行政主管哈纳之间产生。

    桑托当然不会放过升职的好事,他找到机会在老板面前狠狠地说了哈纳许多坏话,最后如愿以偿地坐上了副总的位置。当然,面对哈纳他还是有些歉意,所以桑托决定举办一个酒会,庆祝自己升职的同时,也缓和一下与哈纳的矛盾。

    这天,公司的同事们如约而至,大家都带了礼物,有人带了鲜花,有人带了果酒。哈纳也不例外,但他居然带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他说,这是朋友前几天从乡下带来送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吃,今天特意带来送给桑托。

    桑托听他这么说,就想把兔子杀了烤着吃,给大家尝尝鲜。没想到哈纳极力反对,说自己接受不了这么残忍的场面,况且这只兔子他已经养了好几天,毕竟还有感情,希望在大家走后桑托自己享用。大家觉得哈纳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也没什么意见,于是桑托就把杀兔子的想法暂时放下了。

    第二天,桑托想起了这只兔子,就在家把它杀了,然后精心烹饪,一个人把它吃掉了。可没想到的是,桑托吃完这顿美餐之后竟中毒身亡了。

    经过法医鉴定,桑托的死因属于阿托品中毒,而在桑托的胃里只发现尚未消化完的兔肉。警方很奇怪,兔子是桑托自己杀的,肉是他自己做的,总不会是他自己给自己下的毒吧。正在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位生物学家为警方揭开了案件的谜底,并告诉警方,哈纳就是凶手,兔子就是他的作案工具。

    兔子怎么会是作案工具呢?

    大部分食草动物对有毒食物具有免疫功能,兔子又是抗毒食草动物中的佼佼者。哈纳用有毒的植物喂养兔子,兔子不会死亡,但兔肉却是有毒的。

    电死的盗贼

    波尔是个探险家,还是个鱼类爱好者。他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带那里的特色鱼回家。他家的客厅里摆放着各种形状的鱼缸,里面养着他从世界各地搜罗回来的鱼,他的家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鱼类博物馆了。

    一天夜里,波尔夫妇外出旅行,只剩下一个佣人和两个女儿在家。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一个卖观赏鱼的家伙偷偷溜进了波尔的家。他对波尔收藏的鱼垂涎已久,他一进去就先把波尔家安装的防盗警报的电线割断了。

    然而,他的运气不好,在黑暗中,他不小心将很大的养热带鱼的鱼缸碰翻在地板上,鱼缸摔碎了,他也摔倒在地。在他慌忙起身的时候,突然“啊——”地惨叫一声,全身抽搐当即死亡。

    听到惨叫声的佣人立刻拨打电话报警。警察勘察现场发现,电线被割断了,室内完全是停电状态。鱼缸里的恒温计也停了,但是盗贼的死因是触电。当刑警们迷惑不解之际,接到电话的波尔先生匆忙赶了回来,他一看现场使吃了一惊,指着躺在地上死去的那条湿漉漉的大鱼说:“难怪盗贼会被电死,这正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啊。”

    盗贼为什么会被电死呢?

    地板上躺着的是产于非洲的电鳗,它可以产生650伏到850伏的电压,在黑暗中,电鳗在鱼缸碎后便爬到地板上,碰到了盗贼的身体,电鳗受到惊吓而放电,使盗贼触电死亡。

    自投罗网

    动物园还没有开门,售票处前就排起了长队。动物园这么火暴,是因为园里最近来了两个大明星,它们都来自非洲,一个是非洲大象,还有一个是长颈鹿。晚上,动物园即将关门,游客们也陆续离开。这时候,有个中年人找到保安人员,急匆匆地说:“我看见有个人倒在草地上!”保安连忙跑过去,发现躺在草地上的是饲养员,他已经死了。

    保安问中年人:“你看见凶手了吗?”那人说:“没有,我刚才正往门口走,路过这里的时候,忽然听到长颈鹿叫了一声,我预感到可能出了事,就赶快跑过去,果然发现……”

    保安一把抓住中年人说:“你杀人后还想逃避法律?”

    保安凭什么判断中年人就是凶手呢?

    长颈鹿根本不会叫,凶手为了编造假象,反而露出了破绽。

    水中的棉花

    这是旅游景点附近的一条街道,热闹非凡,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

    街上有一家扇子店,李老板今天赚了一大笔钱,他数着手里的钞票,笑得合不拢嘴。下午来了一个旅游团,那些外国游客出手阔绰,看到精美的扇子爱不释手,一个个抢着买。不到一下午的时间,几箱扇子就售出大半。李老板现在只后悔没有多进一些货,他打算连夜去进货,明天再大赚一笔。

    这时候,他听到有人敲门,他赶忙一边把钱塞到抽屉里,一边问:“是谁?”一个熟悉的声音答道:“是我呀!”李老板这才放心地去开了门。那人进来以后,和李老板寒暄了几句,突然拿出一团棉花捂住了李老板的嘴……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了李老板的尸体,他的嘴里塞着一大团棉花。布鲁斯探长勘察现场以后,推测是熟人作案,凶手进门以后用浸过药物的棉花捂住李老板的口鼻,让他窒息死亡。

    布鲁斯探长经过进一步调查,知道这里有两家店卖棉花,一家是棉花店,卖做棉衣的棉花;另一家是药店,卖药水棉花。这两家店的老板都和李老板很熟,也都有作案时间,那么,会是哪家的老板作案呢?布鲁斯探长对两家的棉花做了个简单的测试,马上找出了犯罪嫌疑人。布鲁斯探长用了什么方法呢?

    探长把棉花放在水里,一般的棉花上面会有油脂,会漂浮在水面上,而医用的棉花经过脱脂加工,会大量吸收水分,沉到水底下去。他看到棉花沉到水里,与死者嘴里的棉花属性相似,就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药店老板。

    巧辨方位

    特里是情报局一名资深的卧底,他在一个贩毒集团隐藏了好多年,终于成功得到了可以摧毁贩毒集团的情报,可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却功亏一篑,被人指出了卧底身份,毒贩们把他重重包围并抓住了他。

    现在特里被关在阴暗潮湿的地牢里,他的左臂受伤,疼痛欲裂。难道他就要怀揣着证据死在这里吗?特里知道,如果在明天天亮之前还没跑出去,就必死无疑。毒贩们之所以没杀他,不过是等着老大回来行刑罢了。

    这时,看守地牢的小个子男人突然对他说:“朋友,我不能帮你逃走,但是你可以自己走。沿着这个方向,往北再走8公里就是市镇,那里有警察局,你到那儿就安全了。”说完,他从窗外扔过来一段钢锯。“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特里又惊又喜。“我本来是这附近一个安分的渔夫,”小个子男人叹了口气说,“被他们用枪指着头拉来贩毒。我故意做事拖拖拉拉,他们就让我来守这个地牢。算了,不必多说,你动作务必要快,我三个小时后换班。”

    特里在小个子男人走后,对着地牢的铁栏飞快地锯起来,不一会儿,两根铁栏就被锯断了。他强忍着疼痛,弯腰从铁栏钻出来,沿着地牢后门溜出了贩毒分子的营地。他一路狂奔,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这时他发现自己在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里,一丝阳光也看不到,那么,哪里才是北面呢?要是找不到北面,他最终还是要被饿死在森林里。

    特里在苦恼的情绪下,翻遍了全身,却找不到一样能指示方位的东西。口袋里只有一根回形针,一个打火机,一块丝织手巾,这些东西却根本帮不上忙。

    突然,特里看到前面的地上有一滩积水,他灵机一动,马上用手上所有的东西制作了一个指南针,找到了方向,逃出了森林。

    请问特里的指南针是怎样做的呢?

    特里从回形针上折下一段,在丝织手巾上用力摩擦,这样针就具有了磁性。把针在额头上擦两下,蘸上一点儿油,再放入水里。

    油的张力能让针浮在水面上,而磁极的作用会让针尖摇晃,当摇晃停止后,针尖所指示的方向就是北方。当然,针尖所指的磁场的北极和地理上的北极是有误差的,距离北极圈越近,误差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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