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塔莎金斯基《玛利亚的情人》里也演一株情人心底的“战争水仙”,这水仙太纯洁完美深植在他心里,以至于战争结束回家娶了她却不能同她上床──宁可作践自己或狎弄任何一个女子,最后使他能同床共枕的原因是她的“战争水仙”形象毁了,她生了别的男人的种,那个下种的男人是个流浪吉他歌手,巧的已经是她和他竟然各自与歌手结下萍水情缘和友缘,而夫妻彼此并不知道。更赶巧也不巧的是他们异地重逢,一桌四个男人,一个恨恨地骂男主角薄幸,家有一个天使脸孔而又怀孕的妻,人却流浪鬼混。男主角百口莫辩痛苦地追忆他的战争水仙竟然顶了别人的种,而那个歌手得意洋洋地叙述他的艳遇,他和天使般的小妇人作爱──一个结婚一两年仍是处女的小妇人。至于第四个男人,他什么也听不懂。
就是这个赶巧毁了“战争水仙”,毁了他圣洁不可侵犯的情意结──却成就了“床”。这样多的赶巧与不巧哪里能是人生?活脱脱却一瓢清水的人生?──至少我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赶巧与不巧的。
我有一个好朋友的传奇说起来如痴人说梦。他在离婚之前认识一个在法国的女孩,两个女人之间对双方毫不知情,离婚之后他来美,认识另外一个女孩,他决定娶她。而赶巧前妻也来了美国,不巧法国女孩心有不甘也寻了来,他把每一个女人都安抚得很好。有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他带了新宠依约去拜访好友般的前妻,赫然发觉法国女孩也在,她是前妻的远房表妹,而美国女孩竟又认识法国女孩,她们是很小很小时候的手帕交。我听了简直叹气,说起来像拗口令,恐怕只有写肥皂剧本可以口齿清晰交代清楚,那样巧到毫巅的场面。
我毕生──(虽然不长,也行近三十),只逢过一回赶巧赶到如戏的恨事。我的父亲癌症住院的时候与一位荣民同房,他是尿毒要洗肾的重病患,夜夜像猪嚎般杀声频起,夹着神智不清时频做战火炮灰的噩梦,我守着父亲的日子恨透了他,厌恶他背部一摊脓浆腥臭的褥疮,我总是鄙夷之至地斜眼睨他的床头,从来也不屑多走近一步。包括他那位矮胖秃顶的老婆叨叨絮絮找我说话时,我也颇怕细菌飞染。一个多月后他终于死了,我下学回医院,他床刚搬空,他老婆掉着泪如见故人般扯我的衣袖,要我看他们老旧发黄的相本。人死如灯灭呀!我心软了,坐下来瞧眼神也不免凄凉。然后我看到一组十张三寸正方的黑白照片,金门的街,金门戏院,金汤公园,毋忘在莒大石头……这照片和我相本那一组多像啊!一模一样的。那是我八岁时候认识一个驻扎我家后汕头的坦克部队班长送给我的。这班长没妻没小,我老捣他的蛋,硬要爬进坦克车里开炮,他常常抓了我的手算命,买糖给我吃,买漫画给我看,后来他调到金门,每星期都写信来,叫我胖丫头,寄了十张金门的照片,不久他又东调西调,我们也搬了家,没消息了,只剩十张黑白照片,那是我小时候最大最富有的资产。
啊!我看见相本翻过来另一页有一张二寸半身的小照片,那是我,那是我,那是我呀!我简直不敢相信,我记起来了,班长叫张绰纶。
我心跳如击鼓般跑去细看他床尾记录卡,姓名:张绰纶。
我多么恨这事那么赶巧,本来“算了就算了”的陈年往事,为什么这么巧得令人恨,恨我欠得这笔帐没有办法重算了,恨何必再“枉结他生未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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