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第61章 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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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的日子又恢复了平静,胡竞之依旧每日早出晚归到学校去上班,冬秀则宅在家里飞快的更新《上错花轿嫁对郎》,这部小说估计再有一个月她就能结尾了,也算了结一桩心事,要不老惦记着。

    天气突然就热了起来,天上的太阳几乎就像一盏白炽灯般的明亮刺眼了,现在又没有什么防晒霜可用,大晴天的打把伞出去又似乎挺怪的,她也就暂时把那逛天桥的计划搁置了。

    这下子崔有粮是更闲了,空闲对于他这等天生忙碌命的人来说,可没有什么躲懒的喜悦,只有心慌,只要闲下来,他就觉得对不住主家给的月钱,于是送完先生后,他又跑到山上去捡柴火,又走过两条胡同去一口附近有名的甜井里担水回来,又把家里不平整的地和掉漆腐朽的廊柱重新修整一遍……

    冬秀怀疑,如果可以,他甚至还想跟着王妈一起去缝衣裳。

    看他整天没个消停的时候,冬秀都怕他中暑了,便叫带弟每日煮了凉茶晾着,这凉茶味道很不奈,就连胡竞之也爱喝,每日早上都要带一杯去学校,叫一众同事羡慕得了不得,自从这胡太太来京了,竞之是每日的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呀,也不去与他们喝酒了,也不去打牌了,也不去逛戏院了,就连香烟也抽得少了,问他,说是太太不喜烟味,又怕他喝酒伤肝,又怕他熬夜打牌损精元,这不,天刚热起来,连凉茶都给备上了,还真是体贴备至,要说这旧派女子,那也并非一无是处啊,至少那些温柔贤惠还是很叫人受用的。

    冬秀在北京是岁月静好,沪市的唐才常拿着手里刚收到的信件,却像是收了个□□一般。

    原来这宝先生居然是位女子,就是他一直以为的那位江耕围先生的亲妹妹,这样一算,天哪,她写第一部 小说《提刑官宋慈》时怕不才十五六岁呢,这是何等的天赐才思啊,何况她一直幽居山村,恐怕最多只是念过几年私塾罢了,却能写出这样或奇诡或旖旎或大气的文章来,除了说她天资聪颖,祖师爷赏饭吃,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冬秀信中提到的关于自己女子身份的疑虑,那完全不成问题啊,一来报社是看作品说话的,只要这作品畅销,能给报社带来增益,哪管这作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呢,二来女作家的身份其实更具有噱头,外界一直以为宝先生是位落魄的老秀才呢,若有朝一日爆出她女子的身份,还不知引起多大轰动呢,在这高呼男女平等的时代,他们报社说不定还要被赞一句开明进步呢。看来信地址,宝先生是已经搬家到北京去了,想到她之前说要去结婚的话,应该就是嫁人了,然后跟随丈夫去了北京,距离虽然远了,联系却更方便了,原来住的那个山村里既不修路,也没通电,往来信件还要靠人跋山涉水的去送,哪里比得上北京城呢,往来送信有火车,又有电报可用,一日之内便可互通有无,真是再便宜不过了。

    于是冬秀很快就收到了沪市回信,信里面唐才常自然是不加吝啬的把她吹捧了一番,对于她要求身份保密的事也一口应承下来,又告诉她报社在北京城的分社地址,让她以后可将稿件直接寄给分社,再由分社传至沪市。

    这对于冬秀来说都是无可无不可的,反正她都是把稿件积攒个几十章才一次性发出去的,也无论邮寄速度的快慢了。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后王妈和带弟便按太太的要求,将一张新买的竹床抬出来放在树荫底下,又用那冰凉的井水泼在上面,再拿布巾擦干,冬秀摇着手里的扇子躺上去,果真凉浸浸的舒服,忙叫胡竞之也出来纳凉。

    这个人也真是怪讲究的,这三伏大暑的天,在家里面还长衫长裤穿得齐整,冬秀看着都觉得热。

    “你怎么穿这样子出来了!”

    胡竞之看着身着短裤和无袖背心,露出大片白腻肌肤的妻子,很是有些不适应,这还是在外面呢。

    冬秀不以为然的在心中翻个白眼,民国这时候的服饰还是十分保守的,即便是女子的睡衣也要长至膝盖下方呢。

    不过这天气实在太热了,她又是在家里穿穿,也不很要紧,再说了,这可是T恤和齐膝短裤,够保守了呀,也没外人,还不兴她解放一下天性啊,本来还想叫王妈给她做套吊带和热裤呢。

    “什么样子?不就露了个胳膊腿儿嘛,我看那杂志上的摩登女郎穿的小裙子都露到大腿上了呢。”

    “那能一样嘛,那些上杂志的女郎你不知道是什么人呐,再说了,那杂志上的衣服你看现实中谁穿过了。”

    “怎么没有,上次来咱们家做客的徐太太,穿的小洋裙不就是吗,别说是胳膊腿儿了,连半拉胸脯都露出来了呢。”

    这是带弟的原话,她自见过那位洋气的徐太太,可是受了不小的惊吓,直跟冬秀念叨了小半月,她实在没法相信居然有女人敢光天化日的穿成这样儿走出来,这要是在她们那儿,肯定分分钟就要被沉塘了啊。

    冬秀跟她解释说这是现今的时尚和潮流,就跟咱们那儿流行的花样子是一个意思,又把带弟愁得不行,生怕冬秀也要去赶这个时髦,穿那样羞人的衣裳跟人学坏了,那她可怎么对得起老太太啊,因此很是跟她念叨了几回。

    “瞎说,徐太太哪里有胸可露,不过是领口低了些罢了。”胡竞之想起徐太太那身洋装,可真有些不伦不类,这洋装穿在丰满高挑的外国女人身上才好看,像徐太太那样前平后扁的干瘦身材还真是撑不起来,他斜一眼即使平躺在竹床上胸线也依旧挺拔的人,想着,若是冬秀姐来穿那想必是可以的。

    冬秀给他这促狭的话逗得大笑起来,胸前也跟着颤颤巍巍起来。

    胡竞之看着愈发觉得燥热起来,眼下院子里就他们两人,也不再拘着,便依言躺到竹床上去了。

    “把外套脱了呀,裹得密不透风的,热不热呀你。”

    不待他反对,冬秀便开始给他解扣子。

    相处的时候久了,她对他也是略知一二了,别看这男人去过西洋,甚至可能开过洋荤,可骨子里却并没有染上一点儿的放浪和开放,在某些方面,反而保守矜持,是个再传统不过的谦谦君子,典型的士大夫。

    胡竞之也颇为太太有时出其不意的大胆作风而惊讶,当然更多的时候,这样的大胆给他带来的都是惊喜和快乐,对此他也是乐见其成的,只是一时还有些不大适应。

    他也知道,一个女子在未嫁人时是多么的矜持羞涩,而一旦嫁了人经过了那事儿,或者生了孩子后,就立马又变了一副面孔,往往泼辣豪放得叫他们男人都无力招架。

    现在的大胆坦诚未尝不是一种夫妻间的情趣,可以增进俩人的感情,再往后可就难说了。

    “你是不是长胖了啊?”冬秀脱掉他的长衫,摸了一把他的肚子,软乎乎的,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那时候他身体健壮,腹部还有紧致的肌肉块呢,这才多久啊,就有变成肥膘的趋势了。

    胡竞之被那双柔软的小手摸来捏去,火气蹭蹭往外涌,恨不得把那个作怪的人就地正法了,索性顾忌着这是露天场所,只得暗自忍耐。

    冬秀把刚刚枕在脑袋下的衣服拿出来,一套轻薄透气的细棉做的老头衫和大裤衩,“赶紧换上吧,我亲自给你做的,我可轻易不动针线的,不准你拒绝。”

    胡竞之看着她爱娇的样子,哪里还会拒绝,再说了,天气也实在是太热了,反正四下无人,也不算有伤大雅了,便赶紧换上背心短裤。

    “怪模怪样的,”倒有些像在国外见过的运动服,但是更加宽松,“不过也真是怪凉快的,多谢太太费心了。”

    微风拂过,就着青石板上的水渍,带起阵阵凉意,伴着沙沙的树叶声,耳边仿佛响起蛙鸣虫叫的田园交响曲,倒是引人好睡。

    冬秀正觉眼皮微沉,胡竞之侧身紧挨着她:“好太太,咱们商量个事吧。”

    “啧,你先离我远点儿,贴一块儿太热了,好容易凉快点儿。”冬秀不由怀念起山村生活来,那儿山高树多空气清新,即便三伏天也并不觉得怎样,“要是在咱们乡下,哪有这样热啊,真是要活活的把人烤干啊。”

    “马上学校就要放假了,到时候我们去西山避暑去,那里风景优美,是个游玩的好去处,咱们就当新婚旅行啦。”

    冬秀欣然应诺,能出去玩自然好哇,“你要商量什么事啊?”

    居然还叫她好太太,这个人平时叫她冬秀姐,床上叫她阿姊、亲亲,有外人时叫她太太或夫人,有求于她或者感谢她时才会谄媚的叫她好太太呢。

    胡竞之的确是有求于她的,这事还不太好开口,同事们也早给他打过预防针了,要他谨防太太暴起伤人,无奈他已经答应了别人,是万万不能反悔的。

    “是这样的,最近办公室新来了一位同事,他想将家里亲眷一同接到北京来生活,便打算买所房子,只是一时手头紧张,便问我借了些。”

    胡竞之觑着冬秀的神色,说得小心翼翼。

    虽说家里的钱都是他赚的,可夫妻一体,他不经太太同意擅自借出一大笔钱,也很是不对,何况同事们都说过,这夫妻之间,最容易引起矛盾的,除了婆媳关系和妻妾之争,便是家财产业了,就连子女教育也要排在后头的,倘若妻子是个唯唯诺诺、以夫为天的软弱之人那还好说,那些略刚强些的不闹起来才怪呢,一场家庭大战是必不可免的了。

    “他连房子都看好了,就是咱们对门的那个院子,就等着付钱呢。”胡竞之又加了一句,表明这件事很急很有必要。

    “哦,就是那个带花园的院子?”

    听王妈说那个四合院以前还住过王爷贝勒呢,是个带花园和小池塘的四进大院,那花园正好跟他们家挨着,冬秀一度还想偷摸的看一看来着。

    “是啊,你要是喜欢花园,等过个一二年,咱们也寻个这样的屋子去。”

    “那还是算了,我们现在这个院子就挺敞亮宽阔的,白放着可惜了,我打算自己改造一下,也种些花树什么的,打理好了未必比别人那花园子差什么,再说了,咱们这儿还有洗浴间呢,给个再大的房子我都不换,”冬秀就是有些好奇而已,“隔壁那院子买下来得多少钱啊?”

    “那院子差不多要四千元,再加上两百元的中介费,还有那装修费、家具费什么的,估计至少也得花个五百元吧”冬秀听他轻描淡写的报出数目来,惊得挺身坐立起来:“那么贵?你那同事家里挺富裕啊。”

    这时候的一百元可足够普通的五口之家花销一年有余了,即便是胡竞之这样每月收入不菲的大教授想要买下这样的一座宅子也得积攒个三两年呢,这位新来的同事却一下就看中了这样的大宅院,还要买下来,真是好阔气啊。

    “我那同事家里原先的确过得很不错,祖上一脉相承都是做官的,可惜到他父亲那一辈就不行了,不仅没了官做,还沾染上了抽大烟的恶习,到他的时候,家里积攒的万贯家财早就散败得差不多了,他们兄弟三个和寡母只能靠典当度日,说来我与他的境遇也颇有相同的地方,一样的家道中落,一样的父亲早丧,一样的留学海外,最后还同在京大任教,你说这是多大的缘分呐。”

    所以冲着这份缘分他也不能不借啊。

    “既然这样,他又哪来的钱买这么贵的宅子啊?”

    “他之前是在教育部任职的,手上本也有些积蓄,我借给他一部分,再加上还有银行的借贷,也就差不多了。”

    哦,原来这时候就有房贷了吗?

    “那他要借多少?”

    “一千五。”胡竞之小心翼翼的开口,他虽然不管账,但也约莫知道这就是家里所有的存款了。

    “行啊,咱们家里正好还有一千六的存款呢,我都给存到王府井街上的那家美国银行里了,一会儿我把存款单子和印信都交给你,明儿你自己去取。”

    胡竞之不想她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有些不敢相信,即便豁达如他,借出这么多钱也要斟酌考虑一番的,怔愣了几秒后,便喜出望外的忍不住抱着她亲了一口,又问她:“怎么跑那么远去存钱,咱们家附件不就有家交通银行吗?”

    那交通银行是北洋政府开办的,能信嘛,要是她没记错,再过几年就连这北洋政府自个儿都要倒台了,到时候这银行说不定也要跟着惨遭池鱼之灾,逃不过一个倒闭的下场啊,那她们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不止家里的存款,就连她那笔巨额稿费也是存在外国银行里的呢。

    国家落后羸弱,连子民的财产安全都还要靠侵略它的强盗国家来保障,真是讽刺无奈又心酸不甘啊。

    “都说盛世买古董,乱世存黄金,叫我说这乱世里黄金也不能存在手里,一不小心就成了怀璧其罪了,与其留在自己手里惹人垂涎,倒不如放在银行里妥帖,虽则咱华国的大小银行也不知有多少家,毕竟是全副身家,咱们也不能贪图路近就随意选一家吧,万一倒闭了呢,那咱们血汗钱不就打水漂了,肯定得选一家□□可靠的啊,这外国人虽然在咱们地界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也不得不承认人家好些地方就是比咱们厉害啊,至少这银行就比咱们的安全可靠。”

    而且人家服务态度也好,怕她看不懂存折,还特地派人给她讲解呢,全程还有西式茶点享用,她恐怕这是华国地界上屈指可数能使洋人友好对待华人的地方了吧。

    “太太英明。”胡竞之适时送上一记马屁。

    他自己是个手头散漫的,以前有了钱便好喝酒打牌,还要逛梨园捧戏子,现在倒是改了,变成去逛琉璃厂,淘换些古籍珍本回来收藏,总之都是些烧钱的爱好,之前冬秀姐给他的两百元,去了两回肆雅堂,买了几本《四松堂集》、《水泾注释》之类的古籍便花光了,还差点欠下饥荒,倘若叫他来管家,不说入不敷出,那也必定是毫无积蓄的,家里能有这一千六百元的存款可真是多亏了冬秀姐持家有道。

    大概那位同事是真的早就选定了那所房子了,之后不过一个星期就交割完毕正式将它买了下来,还特意来家里拜访致谢,因为那家的女主人还在乡下没有过来,冬秀便没有出面招待。

    等她的稿子完结,胡竞之也刚好放暑假了,因他写了一本颇为畅销的书,得了印书局一大笔款项,手头又宽裕起来,当即便如约带着冬秀前往西山避暑游玩去了,至于王妈、带弟和崔有粮,则留下来看家。

    这次游玩真叫冬秀大开眼界,这时候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比之后世见到的自然别有风味,又有胡竞之这样博文广记的人在一旁深入浅出的解说导游,更加使得旅程富有趣味了。

    两人直在外面玩了一整月,花光了带来的所有银钱,这才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而这趟旅程毫无疑问使两人之间的感情更加深厚了起来。

    第 62 章日记一回到家里,崔有粮便递了几封信过来,有胡竞之的也有冬秀的,两人洗浴过后便默契的拿着各自的信件回了自己的书房去看。

    冬秀先看了吕氏寄来的家书,信里说到她嫂子又身怀有孕了,接着便问她有没有动静,哎,她还没拿定主意到底要不要孩子呢,这兵荒马乱的时代,养个孩子何其艰难啊,况且之前她与胡竞之聊天时发现他对于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一事也是可有可无的态度,甚至于还有点儿想要丁克的意思,不过这不单单是他们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如果她一直不怀孩子,就不说冯氏了,她恐怕吕氏都会跳出来要给胡竞之纳个妾啥的吧,再不然胡家那些亲戚们也会要求过继个孩子给他俩,反正他们孩子多,而胡竞之又有钱,何乐而不为呢,哎,好烦,算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另一封则是报社来信,除了一张汇款单,还有精装的全本《上错花轿嫁对郎》,封面和里面的插图居然都是彩色的,十分精致好看,一看就是提前做出来的精品样书,信里除了恭贺她小说顺利完结,还提出了新书约稿,希望她能尽快开本新书,好接上后续空挡。

    可惜冬秀目前并没有什么写作冲动,之前写的几本书也都是各有缘由的,现在却是毫无头绪,只能先放一边不提。

    正自沉思,敲门声响起,冬秀忙把书信收起来,这才开门让胡竞之进来,他拿着一封书信疑惑的问她:“这好像是娘写给咱俩的信,我倒有些看不懂,里面怎么好像还夹杂了些英文呢?”

    冬秀接过来一瞧,怪不得他说看不懂,原来这封信是从左向右写就,笔记幼稚生涩,间或夹杂着拼音,却原来是按冬秀教给她的法子写的。

    当初冬秀在乡下陪伴婆婆冯氏时,教了她近半年的拼音,为了方便注音,还亲手将几本小说重新誊抄为横版的,使她能自己靠着拼音进行阅读,不想她现在居然都能够自己写信了,虽然写得内容十分简短,可对于一个原本只认得百把字的乡下老太太来说是多么难得啊。

    于是冬秀并把信一字一句的念给胡竞之听,又把里面的奥秘告诉给他。

    胡竞之自然知道这拉丁注音法,只是没学过。

    年初在教育部组织的国语读音统一会上,在审定汉字读音时提出了汉字笔画式、切音法、速记法、拉丁字母法等等五花八门的注音法,争论三月有余,最终确定使用注音字母法来给汉字注音,现在已然开始筹备国音字典的出版,教育部还灌制了大量的发音唱片,用以在全国上下推广刚确立的国音。

    所以现今不论小学、中学乃至师范学院,都在学习使用注音字母。

    这拉丁注音法却是文人问津的。

    “这是你教给娘的?”

    胡竞之对母亲的文化水平心里有数,她老人家出生在贫困之家,在嫁给父亲之前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与父亲在一起后才在父亲的教导下开始认字,而父亲忙于公务,又有多少时间来教导母亲呢,何况这于他恐怕只是一种闺房之乐而已,未必教的认证细致,短短三年时间,很难说母亲识得了多少字,至少他可以肯定,母亲是绝对不会写字的。

    他给母亲买的小说,都是特地选的那种带有大量插图的,这样连蒙带猜的也多少能知道个大概的情节,特别是那宝先生的几部小说,里面的插图几乎都可以当连环画儿来看了,最受母亲的推崇。

    现在母亲的信里却说她已读完了《三寸金莲》和半本《上错花轿嫁对郎》,是真的读,而不是看,还询问《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下部是否已经出来了,要他给买了寄回去呢,这就叫他惊奇了。

    “是啊,你别看咱娘年纪大了,那好学的心思可比你那几个侄孙都强多了,我只教了她四个月,她就学会了这拼音注字法。”

    “拼音注字法?你又是哪里学的,还是有别的什么人教给你的?”

    冬秀姐从未离开过家乡,在他们那闭塞的山村里,知道世上有拉丁文这一样东西的人都不知有没有,更别提会这拉丁文注音法的使用了。

    呃,汉语拼音是前世每个小学生读书识字的入门必修课,她当然也会啊,不过她之前连这个时代到底有没有汉语拼音都不清楚呢,听胡竞之这意思汉语拼音早就有了,只是名叫拉丁注音。

    “哦,我好像是很早之前在一本杂志还是注释书上见过来着,你也知道我只上了几年私塾,不认得的字多着呢,看见这可以自己教自己认字的法子,当然是要学的,也没人教我,还是哥哥找了些书回来给我看,这才慢慢看懂了学会了。”

    冬秀越说越心虚,这完全陌生的东西怎么可能靠自学就能会啊,而且她胡诌的教科书到底有没有她也不知道啊,忙转移话题道:“不过这法子虽然比先生教的什么反切法儿好学,可惜没有专门的拼音字典可以查用,要不然咱娘写信就不用夹杂着拼音了。”

    胡竞之倒没有怀疑什么,因为他知道这拉丁注音法早在明朝就出现了,还是一个外国传教士发明的,而冬秀姐看的学习书,应该是十多年前国内两位先生所写的《江苏新字母》和《中国音标字书》之类的吧,当初为了学习英文考取海外留学名额,他对这些也是有所了解的。

    他一向自认是个聪明人,特别是在念书学习一事上,好像有特别的天赋,就像当初学习英文,从全然不知,到孰能生巧,不过只花了三个月时间而已,可能就是太容易了,他便少了那份坚持钻研的精神,做事往往容易兴之所至,半途而废,似冬秀姐这样能坚持一个人把一样东西琢磨透的品性,正是他所或缺的呀,日后做学问搞研究说不得还需要她从旁监督鼓舞呢。

    胡竞之想到日后他们夫妇能够协作互助,共同进步,便很是向往,这不就是他当初对自己伴侣的最大心愿和期望么,不想竟然真能够实现了。

    他深情凝视着妻子,由衷感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哇!”

    做贼心虚,感觉被死亡凝视的冬秀完全跟不上对方的脑回路:“……”

    胡竞之极为孝顺含辛茹苦将他养大的寡母,无奈母亲不愿到北京来好使他尽一尽为人子的孝心,只能每月多给些钱使她老人家晚年生活轻松些罢了,他知道母亲时刻挂念着他,乐意知道他的一切消息,他也时常写信回去告慰她,只是母亲识字不多,只能请人念给她听,就因为这一点,胡竞之也不好写些过于私密的东西进去,这家书便到底少了一分亲密感。

    现在母亲既然能够认字了,他便决定日后多与母亲书信往来,也使她老人家的山村生活快慰一些。

    “这样当然很好,娘会很高兴的,”冬秀对他的想法表示赞同,“不过咱们那里山高林密,交通不畅,邮差都不爱去的,还要人到邮局自己去取信呢,你寄信太频繁了,没人时时去取,也是积压在邮局里,又有丢失的风险,还要多给钱,倒不如把每次写的信都积攒起来一次寄过去,你不知道,每次娘收到你那一页信纸,请人念过一遍不算,还要翻来覆去的看好几遍,仿佛能从里面再看出些话来似的,叫人看了心酸。”

    胡竞之听了心里怪难受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母亲将他的书信当做至宝般反复查看的景象,只期望能从中再得到关于儿子的只言片语,可惜他的家书与别人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问候和报平安罢了,能写多少呢。

    “这样吧,以后你尽量保证每日都写一封好了,就当是记日记了,跟外国人一样横着写,然后我来给它注音,这样母亲就能自己读信了,比求别人代念不知好多少,怎么样?”

    冬秀记得民国的一些大师们都很爱写日记,有些日记还十分直率真诚,可爱得不得了,就好比大家耳熟能详的季羡林老先生,在大三时写的《清华园日记》,里面就有如下叫人捧腹的内容:1932.09.11 我的稿子还没登出,妈的1932.09.23 早晨只是坐班,坐得腚都痛了1932.12.21 说实话,看女人打篮球……实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1934.03.13 没作什么有意义的事--妈的,这些混蛋教授,不但不知道自己泄气,还整天考,不是你考,就是我考,考他娘的什么东西?

    1934.05.17 今天看了一部旧小说,《石点头》,短片的,描写并不怎么秽亵,但不知为什么,总容易引起我的□□。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几个女人。

    读完是不是觉得大名鼎鼎的教授学者一下子离我们近了许多,原来大师也与我们一样,爱美女、骂教授、做春梦,可这无损他的形象,反而使人越发尊敬爱戴了。

    而更多人的日记已然成为史料,以供后世人来研究这个特殊时代的思想和生活,历史和变迁。

    胡竞之必然也是其中一份子。

    虽然冬秀对其生平所知不多,但从前世那部大咖云集的电影中来看,她可以十分肯定,在民国大师的风云排行榜上他一定是前十名没跑了。

    这些书信日后说不定也会进博物馆收藏呢。

    胡竞之对他的提议欣然应允,在他看来这简直是个奇思妙想,且好处多多啊,一来可以锻炼自己坚持的毅力,二来更使母亲高兴,让母子间感情更加亲密,三来夫妻合作,更添趣味,也更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第二天胡竞之便特地买了西洋写字本回来,开始写日记,冬秀看他的日记,深觉这是个隐藏属性的话痨妈宝男。

    日记里事无巨细,写得随心所欲,像是某日与同事某某下馆子,吃了一道什么菜,如何做成,味道鲜美,尤为喜爱,可惜这盘菜竟要价七角,又是每日限量供应,无法每日吃到,真希望母亲也能尝一尝啊;又某日雇了车去逛书肆,偶遇宋代真本,可惜钱没带够,只好叫书店伙计回家去通知冬秀姐,等她带钱来赎我与我的书……

    又有天气、特产、心情等等各方面的描述,有时单为一事一物写一篇文,有时便是从早到晚的流水账,冬秀本人也多次出现在文中,她看的时候也不觉腻烦,反而津津有味,她不得不佩服胡竞之了,不愧是民国大师级人物,就这样随手写就的日记,居然十足的精彩且有文采,在她看来,好些都是可以直接上语文课精选文章的。

    冬秀一边给这些日记进行拼音标注,一边还随手绘制了Q版图画在背面,她在教冯氏学习拼音时就发现她是一个极喜欢看图画的人,那些小说里凡有图画的页面必定是翻看最频繁变得最旧的几页纸。

    不知道那种手持式的胶卷小相机现在发明出来了没有,要是能随手拍些照片再附上文字,做成明信片的样子,只怕不仅是冯氏,就连不识字的吕氏看了也会很欢喜吧,改天问问胡竞之好了,如果有,或许他可以托外国朋友买一台。

    《上错花轿嫁对郎》断更半年后,又在北京率先进行连载了,读者不仅没有忘了它,反而再一次掀起了追文热潮,让同行们不由再三感叹这宝先生的影响力之大。

    不到一个星期,冬秀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好些个关于这部小说的评论,夸的骂的自然都有,她看得津津有味,只当是看读者留言了,只可惜大部分还是文言体的,便是夸她骂她也引经据典含蓄得很,看得很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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