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老去:你的前100岁健康指南-第二章 膳食补充剂——谁在为我们的健康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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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膳食补充剂——谁在为

    我们的健康把关

    对很多人来说,对本章副标题的回答,自然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缩写为FDA)。因为FDA获得了大家的普遍信任。最近关于处方药的一项调查表明,有十分之四的成年人相信,FDA只会批准那些特别有效的药物;四分之一的人相信,经过FDA批准的药物,不会有严重副作用。但事实上,如果某个药物的收益与风险比率为正面,FDA就会批准它。换句话说,如果某种药物的预期好处大于其预期害处,就会得到批准。批准的依据,也往往是基于有限的患者数量和较短的观察周期。另外,FDA在批准新药的时候,常常要面对巨大的政治压力和商业压力。

    如果说连FDA对于处方药的批准程序,都并非完美无缺的话,那么对于膳食补充剂,这些与健康息息相关而又不需要医生处方的产品,对它们的监管就更加薄弱啦!那么这种尴尬局面,该由谁来负责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在1994年通过立法的、美国《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里面的相关条款找到答案。稍后,我会回过头来再谈这部法案。

    虽然FDA成立于一百多年前,但直到1930年,它才有了目前的名称。那时候FDA的管理职责还仅限于监管虚假宣传和欺骗宣传,而且就连这么一丁点权力,还经常受到挑战而被诉至法庭。FDA能有今天的地位,还要多亏历史上的两次医疗灾难。

    希尔德加德·多马克,是个六岁小女孩,活波可爱。有一天,她手里拿着绣花针从楼梯上下来去找妈妈。结果从楼梯上摔了下去,绣花针扎进了她的手掌。绣花针直达腕骨处并且折断了。这事发生在德国,时间是1935年。希尔德加德接受了很好的医院治疗,拍了X光片,做了手术,取出了绣花针,伤口缝合,小姑娘回到家里。几天后,她的手开始红肿,沿着胳膊出现了一条红色斑痕。这条斑痕非常像链球菌感染的症状。在当时情况,截肢是唯一办法,而且也未必能保住性命。

    在这三年前,希尔德加德·多马克的父亲格哈德·多马克,当时在德国“I·G·法尔本公司”的实验室工作。他发现了一种新药,后来被称为“百浪多息”。但由于该药当时还没有经过患者的广泛测试,因而还不能上市使用。生死攸关时刻,他给自己女儿使用了这个未经证实的药物,女儿的命保住了。“百浪多息”是一种新药——磺胺类抗菌药的首个药物。多马克医生的这个发现不仅救了他女儿一命,而且后来还为他赢得了1939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遗憾的是,多马克医生未能前往瑞典领取该奖。因为在这之前,德国和平主义者卡尔·冯·奥西茨基,刚刚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希特勒对此非常恼火。

    到了1937年,全世界有十几家公司都开始销售一种或多种磺胺类药物。这种新药的一个缺点是难溶解于水,也难溶解于其他用来制作糖浆和酏剂的溶液里。美国田纳西州布里斯托市的马辛吉尔制药公司在二亚乙基乙二醇中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并开始销售一种口服的甜味“磺胺酏剂”。有100多个美国人,包括十几名儿童,服用该药之后死亡。罪魁祸首,就是二亚乙基乙二醇。马辛吉尔药厂因此被罚款2.1万美元,这是根据1906年出台的《食品与药品法》作出的处罚,法律依据是基于酏剂名称下的药物中不能含有酒精,而在当时还没有关于临床上使用未经测试药物的相关法律限制。虽然1906年的《食品与药品法》在1912年做出了修订,但也还是仅仅禁止药物的虚假宣传和欺诈宣传而已,对销售未经测试的药物仍未做出禁止。1938年,立法工作对“磺胺酏剂”很快做出了反应,出台了美国《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这一法律是美国历史上首次授权美国FDA有权要求所有药物上市销售之前都必须证明安全。然而,《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仍然没有要求药物必须证明其有效性。有关这方面的立法工作,还要再等上24年,直到发生了比“磺胺酏剂”事故还要严重得多的、第二次医疗灾难事故。

    怀孕早期会恶心和呕吐。几乎所有母亲,都对孕吐这个名词不陌生。有很多药物可以用来治疗孕吐,但都不太理想。1956年,一家德国药厂推出了沙利度胺,商品名叫“反应停”,这药本来是用于治疗失眠的,无需医生处方即可购买,这直接反映出该药的安全性非常之好。很快,这个药也被用于治疗孕吐。该药的使用范围,从德国普及到欧洲其他国家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了在美国销售,根据《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该药必须证明其安全性。这事看起来很容易做到,因为该药从未因过量使用而导致死亡,即使用它来企图自杀都没用。该药在美国的销售商理查森-迈乐公司,给沙利度胺起了个商品名,叫“Kevadon”。负责该药评审的FDA职员是位新人,名叫弗朗西斯·奥尔德姆·凯尔西,是个医学博士。令理查森-迈乐公司管理层气恼不已的是,这个新来的凯尔西女士,不但是一位有着医生背景的药理学博士,而且还是个锱铢必较、一丝不苟的人。用斯坦利·沙因德林的话来说,她就是个“吹毛求疵”的人。

    1960年年底一期的《英国医学杂志》刊登了一封署名莱斯利·弗洛伦斯医生的来信,信中指出,“总的说来,沙利度胺没有什么毒性,但有四名服用该药的患者出现了神经损伤的情况。”当年读研究生的时候,凯尔西博士曾经参与过“磺胺酏剂”的毒理研究工作。看到这封来信之后,她坚决顶住理查森-迈乐公司给她顶头上司的持续压力,继续押后对沙利度胺的批准进度。之后不到一年,德国出现了一种罕见新生儿症状案例的急剧增加。这种新生儿畸形,被称为海豹肢症(短肢畸形)。畸形婴儿的四肢,就像海豹的鳍一样,而且由于内脏也存在发育不良,这种婴儿有十分之四会在一年内死亡。发现这种畸形与沙利度胺有关的,是一位儿科医生,名叫维杜金德·伦茨。德国政府迅速把该药从市场撤除了。尽管反应迅速,但还是有大约1万名受到沙利度胺侵害的婴儿在德国出生了。而在美国,却仅有17个这样的患儿出生,这要多亏那个“吹毛求疵”的凯尔西博士。既然美国并没有批准该药上市,那么怎么在美国还是会有17个这样的婴儿出生了呢?原因就是,理查森-迈乐公司在等待FDA的审批期间,赠送过免费的药物样品!

    1962年10月10日,约翰·肯尼迪总统签署法令,批准《1962年药物法修正案》,即“基福弗-哈里斯修正案”。该法案赋予FDA更广泛的权力,即监管药物上市销售之前的实验工作,其中就包括药物要证明其有效性。直到今时今日,制药企业与FDA之间,关于药物批准程序的争吵早已是家常便饭,争吵的最大焦点就是抱怨官方批准的速度太慢。要我说,有了“沙利度胺”的前车之鉴,还是慢点批准为好吧!

    2012年3月,犹他州参议员奥林·哈奇提出了一项议案,旨在加快FDA的审批进度。用他的话来说,“患者的治疗,不应受到政府官僚体制的拖延”,稍后我会再多介绍一下哈奇参议员的背景。不过,大多数人现在会同意说,FDA现在有了相应的资源和法律手段,可以来保护我们,免受危险药物或无效药物的伤害了。至于膳食补充剂,这话就没人敢说了。

    几乎每个美国人,都熟悉动画片“唐老鸭”,以及它特有的略带嘶哑的呱呱叫声。然而,可能很少人知道,“鸭子呱呱叫”这个词(quack),在英语里还有庸医的含义。庸医就是江湖骗子,假装自己懂点医学,靠蒙人骗钱。

    2014年全年,美国人花在所谓膳食补充剂上面的金钱,高达300亿美元(对,没错,就是300个亿!)。这一事实令我相信,很多人还都不清楚,江湖骗术在美国是有法律庇护的。这个法律,我指的就是,1994年出台的《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

    在《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中,膳食补充剂被法定为维生素、矿物质、草药或者其他植物产品、氨基酸以及所有这些东西的混合物。与药物不同,FDA无法要求膳食补充剂的厂家来证明其产品的有效性,即产品说明要与产品效果相符。还有一点,也与对药物的监管不同,即膳食补充剂的销售者,无需证明其产品的安全性。相反,某个膳食补充剂的不安全性,要由FDA来负责证明。2013年,FDA的全年经费预算只有45亿美元,这点资源根本不可能完成那些安全性测试。更要命的是,在某个膳食补充剂上市之前,FDA还无权审批其广告。正如某膳食补充剂的商人所说的那样,“在被抓到之前,老子早就赚得盘满钵满了!”膳食补充剂这类广告的套路,一般都是上来先说某种疾病,比如癌症,然后再去描绘一种“大自然恩赐我们的灵丹妙药”,接着连篇累牍地堆砌各种安全、各种天然的字眼。直到最后面,才会有关于FDA的字样:“本广告的说法,尚未经过FDA审批……本产品不可用于诊断、缓解、治疗或预防任何疾病。”1994年,《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刚刚出台那年,美国市场上膳食补充剂产品,共有大约9000个品种。而到了今天,其品种数量已经超过了6万个,而且其中大多数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都未经过证实。

    如今我们常常听到人们抱怨政府监管,说政府监管会侵犯我们作为美国人的自由云云。事实上,2012年的美国总统选举,在很大层面上,都是围绕政府在社会中应该扮演何种适当角色而展开的。其中一方强烈要求减少政府监管,弱化政府角色。我需要政府机构来告诉我哪里才让吸烟吗?我需要政府官僚们来告诉我该去买医疗保险吗?为什么不允许我售卖没有灭过菌的生牛奶?为了抵制肥胖,是不是将来某一天,州际高速公路系统还要设立磅秤检查站,除了要检查货车的重量,还要称一称人的体重?以上所有这类问题,实际上都经不起推敲,我一个也不想回答。不过,鉴于前面所讲的“磺胺”和“磺胺酏剂”的案例,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这一点,即药物监管,可以保护我们的生命。既然如此,那《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又是如何出台的呢?理由何在呢?保罗·莱伯在2002年说,该法案采用了“类似英国作家奥威尔的作品《1984》里所讲的那种手法。国会(立法机构)把那么多完全符合药物定义的、成千上万种的化学物质,另外起了个名字,叫作膳食补充剂。”2009年,彼得·科恩,也表达了他的看法,“在FDA没有被授权去监管膳食补充剂之前,将有千百万的美国人,为了那些子虚乌有、未经证实的所谓健康好处,继续让自己暴露在极大的风险之中。”

    《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的颁布源自犹他州人们的健康情况。这部法案也是该州参议员奥林·哈奇个人色彩的体现。1993年7月,哈奇先生向国会参议院提出该议案,说“膳食补充剂能促进健康,预防疾病。”他还说,在犹他州,由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普遍使用膳食补充剂以及草药”,使得犹他州在癌症和心脏病的发病率方面与众不同。

    没错,犹他州的居民身体确实比较健康,该州的癌症和心脏病死亡率,在全美各州的排名最低。但是,在我们把这一事实归功于膳食补充剂之前(哈奇先生所说的是补充剂的功劳),请允许我把摩门教这一因素,也作为可能的原因之一。犹他州的六成居民,都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俗称摩门教)的信徒。

    摩门教有一个核心特色,就是其创立者约瑟夫·斯密斯在1833年接收到的那个神谕——《智慧语》。基于神的启示,大多数摩门教徒都不喝咖啡,不喝茶,不吸烟,不饮酒,不用违禁药物,而且还被鼓励多吃水果和蔬菜谷物,极少吃肉。在阅读了《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以及本书第八章中关于地中海饮食方式之后,你也许会认同一个摩门教徒营养学家所说的,美国的营养指南与《智慧语》的说法是一致的。犹他州的吸烟者比例也是全国最低的,除了5个州以外,犹他州的肥胖比例也比其他各州都低。

    我与奥林·哈奇议员的争论焦点不在于政治。他是老练的民选政客,他的大部分竞选经费还要指望犹他州的膳食补充剂厂家呢。他的儿子斯科特·D·哈奇,是首都华盛顿游说公司——沃克-马丁-哈奇公司的创始人之一,也是一名效力于美国营养食品协会的注册说客。哈奇先生关注的领域很多,如行动自由、个人责任自由、自由企业精神、消费者自我保护权利、在家乡创造就业机会等。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哈奇议员更赞同一种比较温和的政府监管,就像《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那样。哈奇议员把该法案的胜利,看作是消费者健康自由的体现。斯蒂芬妮·门西摩尔是一位犹他州居民,也是《琼斯母亲》杂志的作者。她认为《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确实促进了自由,她说:“它促进的是人们心甘情愿、勇当试验小白鼠的自由,为了一个产值高达亿万美元的行业、一个大部分基础都构建于欺诈之上的行业。”

    我与哈奇先生的争论焦点在于科学。我们怎样去获得知识?我们怎样去发现真理?比如,我们怎样才能判断出,犹他州居民相对比较健康的身体状况,是因为哈奇先生所认为的吃了膳食补充剂的结果,还是如我所认为的,在很大程度上是该州60%居民不吸烟、不饮酒和不肥胖的结果呢?这道选择题很简单。通过一丝不苟的、公正的科学调查即可找到答案。这样的科学调查,已经获得了无可辩驳的真凭实据,并且早已告诉我们,吸烟是癌症的首要原因,酒精会导致一系列医疗和社会危害,而肥胖则能极大增加糖尿病和心脏病的风险。但是,却没有哪怕一丁点可以与此相提并论的证据能够表明,我们的健康会因服用膳食补充剂而得益,哪怕是那些所谓最有益健康的补充剂,比如维生素。更何况,正如我下面所要说明的,很多在《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这面大旗庇护之下、大行其道的各种膳食补充剂,根本就谈不上任何益处。

    2012年中,我在谷歌搜索栏里敲下“膳食补充剂”几个字,返回了3800万个结果。坦白讲,我没有挨个看一遍。我只挑了两个例子来加以说明,它们分别是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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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OxyElite Pro”(减脂精英)。这二者加在一起,正好体现了《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这部法律,在关乎美国民众健康方面是多么彻头彻尾地愚昧无知。

    我们所有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癌症的困扰。虽然现代医学已有很多手段可以用来治疗癌症,比如手术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等,但很多情况下,癌症还是无法痊愈。另外,昂贵的治疗费也在不断上涨,无论你是否买了医疗保险,治疗费都超出了许多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医学和经济上的力所不及之处,就让膳食补充剂这家伙钻了空子,比如苦杏仁苷,也叫扁桃苷或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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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讨论营养素的第六章,我并没有提到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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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营养科学和医学科学并不认同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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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存在。然而我们别操心,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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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名字,听上去依然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悦耳”。

    大部分膳食补充剂,实际上都没什么有效成分,只是充当安慰剂效应。但与一般膳食补充剂不同,苦杏仁苷却是一种毒素。纽约州阿提卡市小女孩伊丽莎白·汉金的故事,就是个悲剧案例。当时,伊丽莎白的父亲得了癌症,在吃一种含苦杏仁苷的产品。也许是受到了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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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忽悠所致,他以为所吃的药物没有什么危害。当时,小伊丽莎白才11个月大,无意中吃下了几片他父亲的药。她很快陷入昏迷,三天后死亡。伊利郡的验尸官朱迪思·拉欧提给她做了尸体解剖,指出死因是氰化物中毒。人类从古代就知道,桃核或杏核中,含有能致人死命的东西,这种物质就叫做氢氰化物。当年纳粹分子杀人的毒气室、1978年邪教头目吉姆·琼斯灭杀自己的多个信徒,用的都是这种物质。兜售苦杏仁苷的那些人声称,癌细胞可以被有选择性地杀死。很遗憾,这种说法并没有证据支持。

    对此类苦杏仁苷制剂稍微有些关注的人们,可能都会以为这种事早已淡出人们视野多年。但实际上,控告这些江湖药贩子的官司从未停止过,很多庸医也因此被判了刑。1977年,威斯康辛州关停了一家苦杏仁苷制药厂。一位法官指出,“把苦杏仁苷作为食品或药品的任何宣传和销售,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罪”。同一年,著名科学家、美国FDA局长、后来的斯坦福大学校长唐纳德·肯尼迪博士,向美国所有医生发表了一封公开信,指出:“苦杏仁苷没有价值,苦杏仁苷很危险,苦杏仁苷受到了玷污。”肯尼迪博士的结论是基于成千上万名患者使用该药的研究结果。

    医学上打败苦杏仁苷的压顶石,或者说是对苦杏仁苷盖棺定论的最后一击,发生于1982年。这是一篇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的文章,题为“苦杏仁苷(扁桃苷)用于人类癌症治疗的实验研究”。文章的首席作者,是梅奥诊所肿瘤科的查尔斯·G·莫特尔医生。该项研究的设计方案,在科学上无懈可击。研究人员给178名癌症患者使用苦杏仁苷,同时也使用包括膳食营养、酶以及维生素在内的代谢疗法,来精确模拟苦杏仁苷的日常治疗。这项研究,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癌症中心、亚利桑那大学癌症中心、纪念斯隆·凯特林癌症中心以及美国国家癌症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同时进行。莫特尔医生及其同事们的最终结论明确指出:“苦杏仁苷(扁桃苷)是一种毒药,它对治疗癌症无效。”

    2012年5月,在莫特尔医生的研究结论发表后的三十年,我在互联网上又看到了一篇文章,作者是密苏里州利斯萨米特地区独立癌症研究基金会的麦克·弗伦塔斯。文章开篇这样说道:“天然癌症药物!向您推荐,大自然母亲的神奇癌症妙药!能治疗癌症的苦杏仁苷(维生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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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治疗方案,能有效杀死癌细胞。”这些文字的下面,是佛伦塔斯先生的免责声明:“本文提供的信息,仅供教育学习之用,并不构成医疗建议……你须自我评估风险……本产品是膳食补充剂……未声明含有任何具体疗效……不用于诊断、治疗、康复或预防任何疾病……本文信息,并未获得美国有关医学机构、FDA、美国癌症学会以及美国医学会的批准。”

    弗伦塔斯先生免责声明的最后一句话,实际上是话里有话。用他的观点来讲,美国医学会、FDA和美国癌症学会这三家机构,再加上其他一些被他称之为“大政府”的机构一起,组成了一个他所谓的“垄断联盟”,来专门压制“天然癌症疗法”,以便让这些大机构里面的人赚大钱。最后佛伦塔斯先生说:“为自己制订癌症治疗方案,是上帝和宪法赋予你自己的权力。”要我说,他最好再加上这一句:“这也是1994年颁布的《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所鼓吹的权力。”该文还给出了销售苦杏仁苷的网站地址。如果还觉得不够贴心,花200美元,你就可以享受一次电话咨询服务。

    由此造成的悲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信以为真而上钩的癌症患者,会把时间和金钱都投入到毫无价值且可能有害的治疗上面;其次,也是更主要的,耽误或者完全忽略了那些已经得到证实的、并且可能非常有效的治疗机会。苹果公司的奇才领袖斯蒂芬·乔布斯的患病和死亡,就是第二种情形的一个很好案例。2003年10月,乔布斯做了一次CT扫描,来检查是否患有肾结石。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肾结石,倒是在胰脏上发现了一片阴影。随后不久,他被确诊为胰腺神经内分泌性肿瘤。这是一种罕见的症状,占所有胰腺癌种类的不到2%。对大多数患者来说,早期切除都能获得很好的预后。尽管家人和朋友不断催促,乔布斯还是选择了另外的治疗方法,包括针灸、膳食补充剂和各种果汁。在最初诊断结果的9个月后,乔布斯做了手术,结果发现癌症已经扩散到了肝脏。2011年10月5日,乔布斯去世,终年56岁。用他的传记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的话来说,“我认为,乔布斯自己有点迷信。他觉得,如果你蔑视某件事情,如果你不想它存在,那么你就可以获得魔法思想的护体,而这种魔法在过去,对他还真都显过灵。”我们不知道,这九个月的拖延,是否缩短了乔布斯的生命。但我们确切知道,那九个月里他所采取的治疗方法,是无效的。无论我们多么希望结果是另一种结局。

    可能除了癌症患者人群,最有可能上庸医骗子圈套的人群有两类。一类是想强身健体的人,大部分为男性;另外一类是想减肥的人,大部分为女性(本书第八章将详细讨论用于减肥的膳食补充剂)。你可能还记得,《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对膳食补充剂给出的其中一项定义,就是“草药及其他植物制品”。基于这个定义,补充剂厂家的上策就是把植物与药物结合起来。药物范围从咖啡因到与处方药相关的同族化学药物,到可以逃避监管的、含糊其辞的各种药剂。例如,一种“男性健康”(这是补充剂厂商的行话,就是指阳痿)的补充剂产品里面发现了作用等同于西地那非的某种未经测试的药物,其主要有效成分就是“万艾可”(俗名伟哥)。

    一种叫做“OxyElite Pro”(减脂精英)的补充剂产品里面含有一种化学成分,叫做1,3-二甲基丙烯酰胺,缩写为DMAA。这类补充剂产品有14种之多。这类药物的直接对象,就是健身的年轻人。商品名称五花八门,包括“Nutrex Hemo-Rage Black”和“Muscle Meds Code Red”。《纽约时报》的两位记者娜塔莎·辛格和彼得·赖特曼,引述了一位使用者的话,说:“这东西能让你身体发狂,欲望爆燃,想举起更大重量;它让你呼吸频率加速,让你能量爆满,有使不完的劲儿”。

    从药理学以及该药的化学结构上可以预知,DMAA与安非他明药物家族非常近似(本书第九章有详细介绍)。甲基苯丙胺(甲基安非他明/脱氧麻黄碱)最近老上新闻,该药引起了上瘾的流行,尤其是在美国南部和西部地区。该药也是墨西哥贩毒集团的心爱货物。与安非他明一样,DMAA作用于大脑,抑制疲劳感,诱导身体产生活力与力量感。也跟安非他明一样,这药还有一个额外“好处”,就是可以抑制食欲。

    事实上,很多含有DMAA成分的补充剂产品,都是作为减肥产品来推销的,就像某个广告词说的那样,“可以大幅减肥。”DMAA有别于安非他明的一点就是,安非他明已经被归类为与可卡因和吗啡一类,即药物。它可以作为医疗之用,但法律严禁其滥用。相反,虽然美国反兴奋剂机构已经把DMAA列为运动违禁药,但DMAA仍不受FDA的管控。

    2011年12月,美国国防部下令,从所有军事基地的军队福利商店下架含DMAA的商品。该药与两名士兵的死亡相关,他们在进行身体训练时,死于致命心脏病。安非他明一个广为人知的效果,就是会造成心律失常,尤其是在进行高强度身体训练时候,而DMAA极有可能也有同样的效果。“OxyElite Pro”(减脂精英)生产商的反应,早在人们的意料之中,该公司的代表律师彼得巴顿·哈特说:“DMAA是在联邦法律允许之下,作为膳食补充剂进行合法销售的。”哈特先生当然熟知这个法律,因为他是FDA的前首席律师。该公司的发言人还说,“DMAA是一种发现于亚洲天竺葵中的自然合成物。”这个说辞才切中要害。要是不说OxyElite Pro(减脂精英)中所含的DMAA来源于自然,那它就不符合《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中所定义的补充剂。但2013年和2014年所做的多项研究表明,即使承认在某些天竺葵的提取物中,发现了微量的DMAA,但最终结论仍是:OxyElite Pro(减脂精英)产品中所含的DMAA药量之巨大,说明它根本不可能来源于大自然。

    讲完苦杏仁苷和OxyElite Pro(减脂精英)这两个案例,我们回到本章标题所问的那个问题,关于膳食补充剂,是“谁在为我们的健康把关?”答案还是FDA。不过,现在我希望你应该能意识到了《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对FDA监管的各种限制和束缚。实际上,说到膳食补充剂,要我说,答案就是没人替我们把关!我们只有自己靠自己。这让我想起,过去商店里的那句老话,“买者自愿,出门概不退换”。

    我并不奢望,我所写的这些文字能减少那些膳食补充剂的销量和使用。你看即使那些所谓的民间偏方,在无数确凿证据面前,不也还是信者如云、依然如故吗?正如某补充剂厂家代言人曾经说的那样,“我们应对那些对我们不利的研究结果,办法就是一个字:耗!时间一耗长,人们就会淡忘了,对我们生意啥影响都没有。”这时,我想起了帕特·帕克先生写的那本很好看的小说《重生》里面的一句话:“他们放弃了理性,看起来更加兴高采烈。”说实在的,我对那部膳食补充剂法案将来能否重归理性,一点都不乐观。

    我的唯一希望就是,当大家以后再看到那些膳食补充剂的广告,当大家决定自己身体要吃进什么东西的时候,能更加谨慎一点,心里能多几个问号,最好嘴角能再挂上一撇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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