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维熙文集-文学织梦(从维熙文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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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人——自悦篇]

    人,能读吗?答曰:能。

    人世间最不耐读的是婴儿,皮球般的脸蛋,花生般胖胖的五指……但即使是婴儿,也能使我读出几分味道来,大音乐家贝多芬就曾把婴儿啼哭比作为“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那么,婴儿的笑靥,就可以比喻为无一丝云影的万里晴空了。

    随着年纪的增长,生活使人变得越来越耐读起来。尽管人们面额上没印有文字,但仍然可读,特别是到了成熟的中老年,每个人都是一部辞典、一部历史、一部经卷。摄影艺术家,为了展现人的成熟,常常把镜头焦距对准中老年人的目光和眉梢的扇形鱼尾纹,那一条条深如沟壑的褶皱,仿佛深藏着采掘不尽的“乌拉尔金玉”一般——社会学家从中寻觅历史,文学家从中透视深埋其中的哀乐人生,哲学家从中剖析人性善恶,医学家从中判断健康状况,心理学家从中管窥性格!

    不是吗?

    人是一部大百科全书,而这部集大成之作,只有到了中老年,才由社会雕琢编撰而成。世界吉尼斯之“最”纪录中,偏偏视物而不见人,这不能不说是编撰者出于猎奇而产生的视觉的偏斜;忽略了人是一部大书,造成“纪录大全”之不全,实在是件憾事。

    我喜欢读人,也愿意被人阅读。

    读人时,我能透过温文尔雅的各色面纱的网罩,像看马戏一样欣赏一条条变色龙在季风中的蜕变表演。我还善于在道貌岸然的文场某些官吏中,嗅觅到以“阶级斗争为纲”——“一花独放百花杀”的血腥杀机。因而,我读人时就有了大肚欢喜佛深悉人世千奇百妙之乐!

    当我被人阅读时,也颇为逍遥。今年春日,曾有机缘去觐见黄河。河南电台一位叫刘红的记者,在三门峡采访我时的第一句话就开门见山:“我之所以请您谈黄河,因为您额头上刻着黄河历史中的某些沧桑。”捕猎的对象很准,这说明我时刻也在被人阅读。

    前不久,我和张抗抗、梁晓声、刘心武、莫言以及王朔,被人邀请到西安去签名售书。一个比我年纪还大的老者,手拿一本昔日他买的《走向混沌》一书,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端详该书扉页上的照片;如此这般地读我读了好一阵子,才确信我不是张三李四,而是该书作者,便走过来对我说:“怎么回事?几年前的照片,你额头皱纹这么深,你现在反而显得比过去年轻了?”我回答这位“上帝”(读者是上帝)说:“照片上是真实的我,今天为了不亵渎‘上帝’的盛情,我特意修理了一下门面。坐在您面前的,是‘演员’的我!”

    瞧!我一次又一次地被人阅读,都因为我额头嵌有深深的历史褶皱。

    读人与被人读,是灵犀的碰撞与融合,无论同向与逆向,都具有和读书一样的乐趣。但这种乐趣,偏爱中老年人,因为人只有到了成熟季节,目光才具有X光射线的透视功能。用久经修炼的火眼金睛,去玩赏一下假面君子,实在是一种享受、一种快慰!当然,自己也要经受得住别人目光对你的辐射。如果你有磊落人生,非鸡零狗碎之徒,被人反复阅读,则更其乐无穷。

    [读己——自戒篇]

    读别人易,读自己难。

    即使是自己每日对镜匡正衣冠,也许只能净化其外表,而不能审正自己的灵魂。特别是文人,“文章总是自己的好”已流传千古,因而似更需要不断阅读自己的人文行为。比如,当你我拿起笔,在填满稿纸的方格格前,是否掂量过即将播进稿纸里的种子,是一粒饱满的种子,还是一粒干瘪的霉种?当你我把中国汉字填满方格格之后,是否回眸过那一行行、一堆堆的文字,到底是附庸时尚之作,还是怀胎十月不得不生的产儿?

    文学来不得对自己的宽容,宽容就如同往酒里掺水,饮者沾唇,便知你有几分真诚、多少假意。所以,“只问耘耕,不问收获”之说,似乎不能成为行文者的方圆。

    其实,常常阅读自己是一种自诫自励的行为。使我常常感到寒窘的是,每次应出版社之约编选自己的集子时,都能发现自己的“少作”及“旧作”中,“酒”货绝非都属上乘;甚至发现有些作品——包括在历史新时期引起轰动效应和爆炸效能的获奖小说,其中也不乏可以避免出现的败笔之痕。

    何故?

    反复阅读自己,满面汗颜之后,答案则从朦胧变得清晰。我是从50年代文学的狭窄胡同走出来的,虽然历经风雪的洗礼,但仍难以摆脱这个历史年轮的胎记。除了这个强大的客体的缘由之外,主体上挣脱这种禁锢的力度不够,因而常常本能地扼杀严酷生活中赤裸裸的真实。近读巴老的《随想录》,使人肃然起敬的三个字就是“讲真话”。法国卢梭日记体小说的自剖自析,向读者亮出一个灵魂斑驳的自己,本身就是一种文品的臻美和完善。文学不是春夏秋冬的服装模特,可以用其华丽的霓裳,掩盖自身体躯上的霉痣。

    文学更需要展现生活和生命的底色,而不是时装模特染过的发、红粉以及粘贴在眼睑上毛葫芦一般茸茸的、楚楚动人的睫毛!这些,正是自己昔日没有感悟到或虽然有所觉悟但没有对之苦恋、苦耕的文学底蕴吧?!

    读人能丰富自己。

    读己能自律笔锋。

    去年夏日,我曾在《文汇报》写过《“张果老倒骑驴”新析》随笔一章。小文是用几句顺口溜收尾的:

    大步朝前走

    莫忘常回首

    温故自知新

    日行九百九

    文章发表后,收到江西婺源龙尾砚厂的金石书法家王涌华馈赠的大理石镇尺一具。他来信说他一贯是我作品的热心读者,感到这几句“诗”俗中藏雅、浅中藏深,颇有人生的哲理内涵,便将其雕刻于镇尺之上,寄赠给我。

    我很感动。除了回赠自己的新作两册求正之外,即刻将此墨绿色镇尺,置于写作的案头。使其成为审视灵魂的一面镜子,力戒向稿纸上播撒瘪种,收获无愧于良知的真诚……

    [永恒的情结]

    我是农民。

    我在方格格的稿纸上耕耘,播下我心田孕育的种子,把汗水和血水搅拌成肥料,希冀着秋天的收获。

    我确实是个农民。去年5月,我还陪着从台湾来省亲的姑姑,去过我的老家。那是一个北方小山村,我就落生在她怀抱中的土炕上。那九曲回肠的弯弯山路,那像燃着了簇簇火把的红高粱田,那条没有帆影却有着一条条小鱼嬉戏的河滩,那一片片支着绿伞的野麻地……这一切,多少年都和我梦魂萦绕,情丝难断。因而,我是陪伴姑姑一块寻梦去的,到那山魂深处,去倾听久远稚嫩童音的回声……

    我还当过农民。这大概是我们这一代同龄人,共同享有的荣誉。唯一不同的,我是一个从事过多种农田耕作的农民,因而我享有农民的特殊光荣。我赶过马车,而且我能把鞭子甩得山响;我挑灯夜战深翻过土地,至今我保留着那把铁锨头。我经营过园艺,带着十三四个弟兄,修整两千八百多棵桃树,品种从“五月鲜”到“晚黄金”,从桃树“出萌”到“冬剪”,不是老王卖瓜,我称得起货真价实的园艺师了。假如哪位农民兄弟,想种桃致富,寻找桃园伯乐请拍个电报来,我会扔下笔耕的文苑,到你们的桃园注册入户。我爱吃柴锅烙饼,爱喝棒子(米查)粥。有此家常便饭足矣!

    除此之外,我会在水田耙地,旱地锄草,杜鹃声中插秧,芦花飞时开镰。在我当农民的历史记载中,曾有过一天割一亩二分稻子的辉煌纪录。无论哪位个体承包户,如果因稻田丰产而又缺劳力收割,请来个口信啥的,我愿意和小型收割机展开劳动竞赛。

    我是农民。我当过合格的农民。我更崇敬我们的农民弟兄。记得,在1958年,我和我的“同类”第一次耪棒子地时,那位黑脸膛的生产队长竟不忌讳当时风向,对我们说:“掏心窝子说,你们这些五七年的‘右派’,大都是敢讲大实话的人,大都是深爱我们国家的人!”当时,我脸上无泪心却哭了。

    1973年,我浪迹山西晋东南地区,住在南坪村一个姓王的农民大哥家里。他对我说:“俺也觉得奇怪,像你这号老实人,咋就能叫‘那个’称呼哩?俺们一家子背地评议过,都猜不透这个谜。俺农民讲天理良心,俺们坚信你有一天会返回‘朝廷’。奸臣多了,国家就要遭殃,俺看你们这些‘那个’……多数都和俺农民心贴心,是忧国忧民的忠良。”尽管这话说得十分原始古老,但它曾使我坚强,并把这些情话牢记终生。

    其实,始自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折跟头、打把式、“大跃进”、大炼钢铁、卫星田、深翻土地,“超英赶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等,吃苦受累最多的是农民,大伤元气的还是农民。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农民才得以休养生息,舔合伤口,汉子般直挺挺地出现在希望的田野上。知识分子在历次政治旋风中,经受的磨难虽然也伤痕累累,但比起农民所受到的“内伤”来说,真是凤毛麟角,微不足道了。

    我是一个笔耕的农民,与在田野里耕作的农民心心相连。我当过农民,和农民兄弟的情结永恒,如磐石般难以割裂。

    [鸡年自勉]

    我属相为鸡。据古书《相鸡经》中说,十二生肖中的鸡为“德禽”。其五德曰:头戴冠者,文也;足搏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呼者,仁也;守夜不失时者,信也。瞧,属相为鸡的人,多么光彩照人!因而在少年时,我曾为我是在鸡年落生的男娃子,而感到得意。

    当时我还不到读古书的年纪,这些都是我祖父对我说起的。他是清朝最末一茬秀才中的一员,可谓满腹经纶。他曾如数家珍那般,对我说起过落生于鸡年的古代帝王。时隔半个多世纪,许多落生于鸡年帝王的名字,在我的记忆库存中,早已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是我记住了唐明皇李隆基。之所以单单记住了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字好记,而是因为他与杨贵妃留下的风流历史——小时候县里城隍庙的大戏台上,草台班子曾在那儿唱过《玉环醉酒》,杨贵妃酒后那种千娇百嗔的姿态,让小小年纪的我,先记住了杨贵妃,顺便把风流成性的唐明皇也记住了。原因之二,在历代鸡年落生的帝王中,没有像他那么敬重公鸡的了。我在爷爷书房内的古书上看到过,在他当上皇帝之后,在长安的皇宫里专门开设“鸡坊”,养了一千只大公鸡;由选进宫的多名童男,对其进行喂养。此举到底是炫耀帝王的威风,还是把他的属相视若生命图腾,书中没有说明,因而其缘由不得而知。笔者知道的则是,他们定期在宫中举行斗鸡比赛,最后的胜者披红挂彩,被视为鸡中之王;凡赢得这种殊荣的公鸡,不仅免去了成为盘中餐的厄运,而且要被供奉起来,被当作禽中之神。因而,我这个落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公鸡”,从懂事之后就充满了对生命属相的好奇。

    但是,我母亲对我的属相是只“公鸡”,似乎并没有祖父那么兴奋。记得每当夜晚到来,油灯闪亮之后,母亲哄我入睡时,经常哼唱起那首民间流传下来的儿歌:

    大公鸡

    尾巴长

    娶了媳妇忘了娘

    经过观看,我才发现鸡群的生活模式,所有鸡群都是一只公鸡带着一群母鸡,在房前屋后觅食,真是有点妻妾成群的味道。难怪母亲在哄我入睡时,不断吟唱“大公鸡,尾巴长……”的歌谣呢!大概是怕我长大之后,成为一个花花公子吧!多少年后,我得了个文坛孝子之名,当然不是因为儿歌的警示,而是来自中国文化的陶冶;母亲一边哼唱着民歌,一边在油灯下为我缝衣补裤的形象,从儿时起就铭刻在我的心扉,至今记忆仍清晰如初。

    儿时,每天清晨,听大公鸡在窗下的窝里报晓时,觉得那就是我的化身。爷爷对我说过,在家禽世界中只有公鸡是“晨官”,要我长大成人后不能营蝇狗苟,要光明正大地做事做人,这一切都是由我的属相引起的。此外,我从祖父书房的杂书中,看到有关十二生肖的详解,曾让儿时的我常常为之沾沾自喜的,是对鸡的命运分类。古书上说一年四季中落生的“鸡”,以春天孕生的“鸡”命运最佳,因为春天冰河解冻、草木萌生,不仅比冬天落生的“鸡”好活,更不会饿死在冰雪覆盖的原野,可以安详地活过一生。

    我是农历三月落生的,正是花开草绿的时节,按此推算我应当一路顺风。直到半个世纪之后,我劳改归来,在京城与友人邵燕祥欢聚时,才有机会自嘲。我曾与燕祥开玩笑地说:“1957年是你我的本命年,我俩偏偏在这一年,双双中箭落马!你我又都是春天落生的‘鸡’,春天的鸡不是命好吗,我们何以这么多灾多难?”他调侃地回答我说:“谁让你我恨黑夜太长,抖着嗓子呼唤黎明来着?当个‘哑巴鸡’你我就平安无事了!”言罢,我们相视而笑。

    至此,童年时关于公鸡的意象,虽然已无法再与童年的梦幻黏合为一,但对雄鸡声声的司晨报晓,仍然感到无可取代。试想,如果大千世界中没有了雄鸡报晓于暗夜,不仅生活少了色彩,黑夜还会显得无限漫长。儿时,躺在土炕上,每每雄鸡扯着嗓子歌唱黎明时,母亲便催我起床了。像晚上她哄我入睡时一样,歌谣中相伴的还是公鸡:

    大公鸡

    唱天亮

    背上书包上学堂

    我国诗歌中曾留下“雄鸡一唱天下白”的诗句,许多画家也都画下公鸡引颈高歌的画卷,这都属于对日出的期盼和向往。在家禽部族中,这确实是公鸡独有的光荣。当然,人间万物都有它的正负两极,记得曾经写出过长卷《静静的顿河》的俄罗斯大作家肖洛霍夫,曾用公鸡好斗来比喻人生。他说:“好斗的公鸡,鸡冠上总是带着血的。”对人来说,这话说得严丝合缝,既是对那些勇敢者的赞誉,也是对人间一些性喜寻衅者的针砭。但是把这句格言,放在公鸡身上,则有点牵强了——公鸡每天带着母鸡在土里刨食,既要防止天上的老鹰俯冲下来,用尖利的鹰爪抓走部族中的母鸡,又要两眼盯紧地上吞噬鸡群的黄鼠狼,应该说它好斗完全出于自卫的本能,是勇者的行为。至于斗鸡场上那些公鸡,虽如肖翁所说的“冠上带血”,那不是它的本性使然,而是受人类的唆使,才去扮演古罗马角斗场上“斯巴达克斯”角色的。在唆使公鸡恶斗方面,唐明皇李隆基可谓是个典型,他开设鸡坊的目的,貌似崇尚人间万物中之鸡,说“观鸡斗以励三军”,实际上与他宠爱杨贵妃,无可相比之处——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他只豢养千只公鸡,而不善待母鸡。把鸡坊当成公鸡厮杀的角斗场,用以取乐。几年前,我和友人沿黄河故道行进到河南时,在古信阳府的包公祠,看见一场血淋淋的斗鸡表演——那不是公鸡喜欢自我厮杀,而是国人为了胜负的筹码,在用公鸡进行赌博。

    有感于此,在鸡年到来之际,写此有关鸡的短章,以慰勉属相为鸡的友人:是“公鸡”就该引颈呼唤天亮,因为天亮才有日出;是“母鸡”就要下蛋,以创造自身的生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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