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记忆中,他从来不命题叫学生作文,包括体裁的选择上,小说、诗歌、散文、寓言、评论……也任你信马由缰去自由驰骋,我觉得这种方法,能够诱发出学生潜在的文学才情——我就是被他诱发出土的一棵苗苗。
在两个小时的作文课里,我总是激情似火,如鱼儿跃入大海般畅快自如,两个小时没写完,上晚自习课时接着写,大约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我写出了发生在我家乡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日伪军队去山村讨伐,在战斗中抓获了我们村里的一名抗日游击队员。当时绰号独眼龙的伪县长王安效,令其下属将这个游击队员枪毙在故乡的南河河畔。这是我从父辈人嘴里听来的事情,我把它绘声绘色地写了出来,足足写了两本作文纸。
田秀峰老师除去圈出我小说中精彩的段落之外,下令全班在课外传阅。他还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叔叔:“陆人兄,我说一句疯话,信不信由你,你侄儿将来一定超过你,如果他对写作锲而不舍,你们家里将出一位作家。”我叔叔将这些话转达给我,犹如火上加油,似乎从这篇作文开始,我朦朦胧胧地感到,我长大了要以写作为生,我应该并自信能成为一个作家。
前几年,《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约我写对我影响最深的语文老师,我就写了田秀峰。他对我提出过塑造人物的课题,说我写的这位家乡英雄,共性大于个性,而文学创作的使命之一,必须写出活人来,让人如见其面、如闻其声,这一个不同于那一个,牡丹不同于迎春花。
也许从那个时候起,我才朦胧地知道,小说的核心,不是故事,而是演绎成故事的人——而且应该是熟悉的人,于是我便以同班同学陈景文为模特,写了一篇人物札记性质的散文,田老师欣喜若狂,在上语文课时,向全班同学朗读了我这篇文章。由于我如实地描写了这位同学一些既憨傻又机灵的生活细节,引得全班同学捧腹大笑。散文收尾如是写道:“和他走在一起,是花,是草,是青春的河边。”田老师朗读完散文后,扬起两条胳膊酒醉般高声喊道:“从维熙,你奋斗吧!你拼搏吧!你挥动双桨努力划向你的成功彼岸吧!”
大约在1987年,我突然收到一封天津财经学院的来信。我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是四十年前的田老师来的,原来田老师辗转听友人说起,在《中学语文教学》杂志上,有我写他的文章,便找来读了。他兴奋异常地在信中说:“……我的学生太多了。我读了你的多篇文章,却不知道你是我教过的学生,年纪大了,健忘症随之而来。但我为你骄傲,并为自己教过你而深感自豪。”我想像田老师这样一位豁达不羁的人,是记不住那么多学生的,这就如同太阳,它无从想起光和热给予了地球哪个大洲和哪个村镇,但被它赐予了光和热的人间万物,却总是牢记太阳辐射的厚爱。
究竟哪一篇算我的第一篇作文呢?难说!是《大红门里的哭声》,还是我的《游击队员之死》?而我真正在报刊上发表作品的时间,则是在1950年底,《新民报》的萌芽版,先后发表了我的诗歌《战士和金曼》,散文《战场去》,小小说《琉璃河畔的老人》和《打井》。
我1933年落生,当算十七岁开始发表少作吧!以文学的真谛去解释,那些作文和十七岁的处女作或许都不能称为第一篇作文。真正算是第一篇作文的,很可能是在很早很早的童年,那一次次对夏日迷蒙雨丝的遐想,一回回对冬日白絮漫飞的凝望。我喜欢雨,也喜欢雪,在雪片和雨丝中,埋着我一篇篇内心的童话和五光十色的作文。
这太久远!
这太久远!
对童年的内心文学独白,至今我已无从记忆……
1990年9月22日于北京
【对镜自描】
[对镜自描]
[透视命运——自我画像一描]
我不算太丑,但也与美无缘。因作品常常招徕青春女性来鸿,王蒙不止一次以调侃式的幽默,表现他内心的不平:维熙那副尊容并不比我雅观耐看,为什么总有“花恋蝶”呢?!难道他的小说里分泌着男性荷尔蒙,找个专家来化验化验。
我不是蝶。也许过去是蝶,但是二十年的青春年华埋进历史坟茔;彩蝶的翅膀,早已折断了。
我的小说里没有贤亮老弟那种“巫山云雨”的情致描写。当然,贤亮那些意象奔泻的文字,也常常使我怦然心动;但我解剖不来人性巅峰。我很笨拙,因而我对贤亮羡慕、忌妒并存。这是真的,信不信由你。不过至今细腻的妻子常常打扮我,她说仪表也是一种精神。每次叫我试穿新衣,我都表现得十分无奈。我无法归属新潮男性行列当中,但也轻蔑抵制新潮的“两条腿的古董”。我随意性极强,强到近乎顽症之地步。1982年我和陈登科、艾明之两位文学长者出访澳大利亚时,两位长兄都喜欢我穿上西服,我却经常身着中山装。因而,在墨尔本和悉尼街头,常常被那些碧眼黄发之外国妞子,侧目而视,并称我穿的是“毛服”。话题再回到第一节去,我这个貌不惊人的凡人,却使明之和登科老兄忌妒得火烧火燎——因为在一个国际作家聚会的山庄草坪上,一个赤着双足的美丽女孩,竟然视两位风度翩翩的堂堂男子汉如乌有,用英语对我说:“陪您去散散步好吗?”登科说:“他妈的,维熙的魅力究竟在哪儿,怎么不找明之和我呢?”明之曰:“人的命,天注定。维熙是水中的鱼,我艾明之是火中之鸡!”
谜。
这个谜我不能破译,也没能力破译。
执拗。
我很执拗。执拗到拒绝一些友人诤言之程度。我烟吸得很凶,一天到晚不锻炼,全然与时代保健要求相悖。我有一个观点:上帝什么时候招呼,什么时候跟他走。花费在苦练筋骨上的时间,和延长寿命的时间大约等同,这是我的生命运算学。我自知这种自撰之理论,谬之以极,但不想改弦易辙。记得有一次读到蒋子龙老弟一篇小小说,题名《龟拳》,描写一群善男信女,在某个瑰丽的早晨,跟武林老师,伏地爬行学习延年益寿之术之种种形态。读罢,不禁开怀大笑,在一个会议上我对子龙耳语道:“你我都不想当长寿龟王,可谓知音也。”其实,文坛持这种生活信条的人,大有人在。在《人民文学》的鼎盛时期,卷首语中刊登了文坛前辈叶圣陶公的三句生活自白:一曰吸烟,二曰喝酒,三曰不锻炼。真是前有辙,后有车;我在老师辈的文坛泰斗之中,又有相知。偏偏这些生活上极其随意的人,生命力极为顽强,叶老近九十岁高龄才仙逝。
1993年6月,我去夏公家拜访,夏老(夏衍)对我说:“我九十岁时戒的烟。也无所谓戒,有那么一天不想抽了,就把香烟都赠了朋友。”九十岁离我还有三十载哩!我说:“我如果能像您那么长寿,九十岁也一定不再当烟民了!”
我能活到九十岁吗?为此,我怕还要求签问卜哩!
对巫术之类我不太信奉。但在日本浅草寺皞堂之内,我却深深吃了一惊。那天,日本友人已然投币至求签箱内,要我当成玩耍试抽一签。此签至今我仍夹在访日的笔记本内,签曰:
离暗出明时
麻衣变禄衣
旧忧终是退
遇绿再交辉
此卦不就是我的历史和现时肖像吗?“离暗”示意我结束二十年劳改生涯。“麻衣变禄衣”是说我脱去褴褛之劳改衣衫,换上福禄之官衣(当时,我正在中国作协干着什么芝麻绿豆大小的文官)。不管怎么说,前两句说得八九不离十,挺叫人心服的;至于后两句,我着实无法破译。会说中国话的日本人为我解题道:“从今以后你的忧患都大大地没有了,最后一句的‘绿’字是不是说你要参加贵国的解放军,才能发出更大的光热来?”
我理解这位友人的意思:国人中只有解放军才穿绿衣服的。因而在北京某次的文学座谈会上,我对部队作家王愿坚说:“喂!吸收我当个兵吧!”说着,我把一张纸条递给他。哪知他看过我的浅草寺的卦爻之后摇头笑道:“哎呀!坏了,后两句的神意并不单纯指的是叫你参军。你不是当了二十年的地球修理工嘛,庄稼地也是绿色的,是不是叫你重新回到那块老地方去?老弟,那可糟了。”
他笑了。
我笑了。
是啊,文坛东西南北风总在刮,说不定哪个年月、哪个时辰、哪阵强台风,又把我这片残枝败叶,再卷回到劳改队的绿色中去,到那儿能交辉吗?!不过我对绿色确实十分珍惜。把历史往前移十多个年头的1979年,我的中篇小说《大墙下的红玉兰》在《收获》上刊载之后,某省的一个劳改局曾行文上告我攻击了“无产阶级专政”。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绿衣的某军医大学女军医,曾致函给我:一旦发生了历史大倒退,我愿去当一个乡野郎中,去“大墙”里探望你。
瞅,这不是和绿色的缘分吗?!绿色一直对我十分厚爱。当我和我原来经历人生苦旅的妻子张沪友好地分手后(我和她都是强人,她是高级记者,两颗恒星在一起火焰灼热,极易彼此焚烧并双双化为灰烬,因而极为理性地告别了,从夫妻成了诚挚的朋友),我现在的妻子,又是个退役军人,她曾经是绿色襁褓中的一个。特别具有命运色彩的是:她的名字叫钟紫兰。在花卉家庭中,“紫玉兰”是“红玉兰”的学名,加上她的姓氏为“钟”,似乎是从我发表《大墙下的红玉兰》开始,冥冥中的命运之神,已然做了这种安排。这是不是浅草寺中“遇绿再交辉”的另一种破译呢?!难道《周易》学真是一部人生《推背图》?
[我的生活情趣——自我画像二描]
除了写作、读书,我业余的兴趣大致可以归纳到三个方面:一、我对体育痴迷,尽管我个人不进行任何锻炼。中国足球队的一路悲歌,常常影响我个人的喜怒哀乐。二、我在青年时代迷恋过一段音乐,我学过钢琴《拜耳练习曲》,只是老天不愿成全我,给了我两只短粗的手。即使我把手掌死命扯开,大拇指和小拇指也只能刚刚挨到钢琴键盘上的八度。于是就与音乐“拜拜”。
除了这两种自娱身心的爱好之外,第三个爱好,便是“码长城”了。白天笔耕一天,晚上去搓搓麻将,对我来说,是一种精神调理。楼内几个牌友,说我的牌打出了“大智若愚”的个性,和牌常常出其不意。其实我只冇大愚,并无大智。麻将这玩意儿靠八分运气、二分技术;据云大愚之人皆有福神保佑,仅此而已。
难得有机会和文友们玩牌,我的记忆中一次是与国文、瑞芳(王蒙夫人)、于劲(南京军区创作室作家)码过一回“长城”。搬砖游戏大获全胜者为我,小胜者为作家瑞芳。南方不是有一句口头禅说“打牌不赌博”吗?但是败者是要拜师傅的,因而国文和于劲连称我为老师。
上海作家来家做客时透露:上海有九个作家皆精于此道。如茹志鸿、吴亮等等。有一次谌容开玩笑地对我说:“咱北京队阵容不次于他们上海,有你有我,还有赵大年和陈建功,什么时候南征一下?”我说:“不行,南方人比北方人精明。北京是首都,一旦输了,丢北京的脸,这是政治问题。”谌容比我自信,她说:“由我率队南征,百战不殆!”
真?假?
京沪两军,没有交过手。
比以上三大爱好更为亲密的东西,就是酒了。我曾在餐桌上亲耳听到过前辈人汪曾祺的宣言:宁舍命,不舍酒!我虽没有口吐如此孟浪之言,但几乎每日必饮。昔日曹孟德在《短歌行》中曾留下“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之豪迈诗章。此诗当为堂堂血性男儿提神补气,我是被《短歌行》诗魂征服者之一。由此,我十分崇敬古代造酒之女酒神仪狄和男酒神杜康。
北国严冬时令,一杯烈酒进肚,手足顿暖,血撞胸膛,此种乐趣,实为神仙般的享受。我有酒不愿独斟,除常赠文友之外,有时还邀请艺林好友,喝个痛快。殊不知文友间酒嬉之乐,也能酿成酒祸:正如前文中提到,1991年1月6日,我邀文友王蒙、国文、叶楠、心武、张洁、谌容、莫言、晓声、抗抗、匡满以及编友凤珠、周明、仲锷等来我家喝酒。为了增加酒嬉之趣,我在他们畅饮真茅台之际将一瓶我家乡产的“玉田老酒”偷偷倒入另一茅台空瓶之中。我的用意,不外捉弄文友中自喻为酒仙、酒圣的人,不想叶楠、莫言等连连称道那瓶假茅台是真,真茅台是假。此张冠李戴、阴阳颠倒之酒言,本是一曲文坛酒事佳话。但是当我把这次酒嬉之乐,写成文章见诸京华某报纸副刊之后,竟然“祸起萧墙”。某位权势人物把文友们新年一起喝酒,视为某种“动向”,一个电话打到了该报编辑部,该副刊的小小编辑迫于某个人“尚方宝剑”之威,瞠目结舌之后,还要连连表示从命。
这不是给酒嬉之乐又增加了新的一则神秘主义的童话吗?!为此,京华文友足足沸沸扬扬了一阵:这是怎么了?连文人新春喝喝酒都能被无限上纲,这是开千古文学史上绝无仅有之新篇。与其如此这般,还不如下令不许酿酒,不许卖酒;或允许专卖,唯不许作家们买酒,岂不更直截了当吗?!
俱往矣!一切一切皆成为过耳之风铃。
时至今日,我仍然把酒看成为难舍难分的生死莫逆!
奈何?真是不识时务者也!因而我永远成为不了“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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