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伤不爱-迷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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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初来乍到的她心是欢腾跳跃的,她满怀希望地憧憬着能在这个城市打拼出一番事业来,虽然现在一切都还那么的茫然,甚至她连工作都还没着落。

    迟到的玫瑰花

    十八岁时,她到广东打工了,因为她学习成绩不好,没考上大学,爹妈也没别的办法,她于是卷起铺盖和姐妹们南下闯世界了。

    初来乍到的她心是欢腾跳跃的,她满怀希望地憧憬着能在这个城市打拼出一番事业来,虽然现在一切都还那么的茫然,甚至她连工作都还没着落。

    她和几个姐妹东奔西跑地到处应聘,好在沿海城市招技术工的多,像她们这样既没有学历也没有技艺的,那些厂子还是会考虑的,因为都是流水线作业,技术含量不算高。于是在到广东的第八天,她找到了工作,进了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厂家。

    工作很枯燥乏味,但一个月工资能有个千儿八百的,这让第一次挣钱的她很是高兴,也很满足。

    寒来暑往,不知不觉间她在这个厂子里干了一年多。这期间,那些一同前来的姐妹们都谈恋爱了,只有俊姝还是形单影只。其实不是俊姝长得不漂亮,也不是没人追求,而是她对那些追求者都丝毫不理会,这样的态度竟然让厂里的男孩子都以为她高傲、目中无人。

    不是她高傲冷漠,而是她心里早已有了一个人。

    厂子离住宿的地方有点远,她每天都要坐公交车上下班。每天早上七点她准时上了十六路公家车,下午七点她又准时挤上这趟车,每天她都坐在车后部靠窗的那个位置,从来没有变过。几天后,她发现有个人,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每天都坐在她后面的那个座位上。十几天,一个月,半年,一年,时间就这样如同流水一般逝去,但是她和他的座位从来没有变化过,仿佛彼此间都有了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但每次都能感觉到对方有很多话要对自己说。害羞的俊姝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因为她每天感到坐在后座的他的热烈而沉静的呼吸,感觉到他炽热的目光和温情脉脉的眼神的注视,好几次她都想鼓足勇气回头跟他故作轻松地打声招呼,也在心里预演和想象了无数遍他回应的表情和话语,可是她终究没能大胆迈出这一步。

    有时候她坐在前排,故意把手肘伸出窗外,尖俏的下巴顶在她丰盈但纤细的胳膊上,风吹起她的柔亮乌黑的秀发,有好几次那秀发都被风吹到了他的脸上,那股少女特有的芬芳和发香几度让他沉醉不醒。每当她这样趴在窗口眼神迷离而悠远地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时,他都像欣赏一副美人图一样深深痴迷,他可以看得到她的侧脸,她长了一张标准的鹅蛋脸,脸子上一双乌黑秀美的大眼睛,挺直的鼻梁,小巧红润的嘴巴,白皙绯红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时不时地开合关闭,那眼珠流转的烟水仿佛都要盈溢而出。这样美好的姑娘,这样钟情的少年,怎会不动心呢。

    他在悄悄望着她的时候,其实她的眼角余光也在搜寻捕捉着他的表情和眼神。谁说过女儿心细如发,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是的,少女的心事就是这般迷离,就是这般多情。

    她其实从来没敢正眼看清楚过他,每次都在下车时她故意磨蹭一会儿等他走到她跟前下车时她再装作若无其事一般偷偷瞄上一眼他的侧面轮廓,就那样一个侧面都是那么令人心动。他有着柔和流畅的面部线条,明朗,如同阳光一般,他的眼睛是大大的,身上有着一股很是文秀的气质,她想起了一个人,黄磊,那是她喜欢的男子该有的样子。

    一年过去了,她对于他长的模样还是很模糊,但是她敢大胆地张望他的秀颀的背影,就那样的背影已经足够揉碎她少女的芳心了,就那样的背影已经在她梦里浮现和滋长了无数的情愫。她迷恋上了这个背影,陶醉在这个在她心里依旧面容模糊但美好的男子,虽然,他们一句话都不曾说过。

    偶尔有那么一天,她的后座空荡荡的,这一整天她就会心神不宁,仿佛丢了魂魄一般心慌意乱,猜测着他是不是病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来上班。她也曾想过他是哪里人,他是做什么的。无数的疑问终究只是在她波澜起伏的心里掀起滔滔海浪,没有人可以给她答案。

    一年多过去了,这一天她看着他带着一大包玫瑰花上车了,照样无声地坐在她后面。车开过市中心,她发现满街的玫瑰花和粉红的彩带,好多的商家打出了标语“情人节快乐”,好多的情侣相拥着,那是多么温馨的画面。她这才知道,哦,情人节到了。那些男男女女无比舒心而温情的笑语欢颜深深刺痛了她的心,街上四处飘散的玫瑰花香,哪一朵是为自己盛开的呢。眼泪,溢出了她秀美的眼眶,顺着她光洁秀丽的脸庞无声落下。

    她在猜测,他手中的玫瑰花是送给谁的呢?一定是送给他心爱的姑娘的吧?她的心被生生刺痛了,她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感到懊恼不已,坐在座位上的她是那么的坐卧不宁,仿佛凳子上有刺似的,浑身难受极了,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渴望早些到站下车,早些离开这个座位,早些离开他的视线,早些离开他手中那娇艳的玫瑰飘洒过来的芬芳香气。

    终于到站了,她逃也似地下车了,但是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的方向,果然,有个漂亮娇俏的女孩站在站台上向还在车里的他招手着。她猛然扭转了头,泪,再次滑落,这次是彻底的绝望了。她便擦着眼泪便在心里恨自己自作多情,想着自己这一年多来的好笑的想法和暗恋,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啊,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她自编自导自演的独角戏啊,在她梦里反复上演的感人的情节的那个男主角的梦里原来根本没有丝毫她的身影啊。她这才发现自己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搞笑的人,最最可怜可悲的人。

    这一整天她都心神不宁,觉得自己的世界变得一片黑暗。由于走神,她把好些产品的配件给装错了位置,结果被主管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傍晚,她有史以来第一次走路回宿舍,不知道怎么的,她不想再见到他,不想受刺激,她对自己说,就这样忘了他吧,从此要好好地活着,为自己活着。但她的脚步依旧是缓慢迟重的。

    家里打电话来,说爹爹中风了,都不会说话了。她一听就急得哭了,在电话里安慰了母亲好久,电话那头,年迈的老母亲也哭,她自己的眼泪也流了一通。最后,她决定跟厂里请假,回去照看父亲一阵子,毕竟父亲年岁大了,身体经常不好,他和母亲不容易,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还没享到一点福,她还没能来得及尽一点孝,他就要离开她和母亲而去了,她不想失去父亲,她爱他,她想无论如何要救父亲。

    于是她连夜买了回老家的火车票,踏上了回乡的路途。

    第二天,她一下火车就接到了姐妹们的电话,她们告诉她,昨天傍晚,有个帅小伙子到厂里打听你,他说是你朋友,我们告诉他说你因父亲病重回乡下去了,他就问我们要了你的家庭住址。借着她又收到一条短信,你好,我叫磊,我们认识很久了。昨天来公家车站接我的是我妹妹,我是叫她陪我上我以前的女朋友的坟墓去拜祭的,因为昨天是我前女友的忌日,她一年前的昨天因为车祸去世了。昨天我手中的玫瑰花是为你而买的,可惜我当时没有勇气当场送给你,想着下午在你上车时再给你,没想到你没能像往常一样出现在公交车上,现在玫瑰花有点枯萎了,你还要吗?

    她看着这些陌生而又那么熟悉的字眼,激动的泪水在眼里打转着,幸福的光圈似乎在她透顶萦绕着,她原本因为他和父亲的病而抑郁的心情此刻变得如此轻盈,她看到二月萧瑟的天空似乎都阴霾散尽、云淡风清了。

    她激动地回复着信息,手指颤抖着,好几次都打错了字,不得不删除重打,她回复,我要,枯萎了我也要,凋谢了我也要。

    幸福而喜悦的泪水在她脸颊上大肆飞扬,她又哭又笑着,在人流穿梭不息的火车站,人们都很惊诧的气望着这个眼泪滂沱却又喜笑颜开的姑娘,不明白她究竟怎么了。

    她接到他回复的信息,你往后看。

    她转身,那张陌生而熟悉的脸带着抱歉歉疚而又阳光灿烂的脸在人海里闪耀着天真无邪的灿烂笑容,手里是一束枯萎凋零的红玫瑰。

    她再也顾不得周围的人流了,她急不可待地绕过重重人流朝他飞奔过去,扑向那个她等待已久的陌生而又熟悉的怀抱,泪水和欢欣沾染着那行将凋零的玫瑰花,人们看到那枯萎的玫瑰花瓣居然渐渐变得新鲜而光丽了。

    迷糊的爱

    该死的,这么热的天韩坤(我的哥哥)竟然让我去找他。

    铃……(电话声)“喂,干吗?”“亲爱的妹妹你属王八的,能不能快点。”“韩坤,这么热的天你想干嘛!好不容易到星期天。”“韩影,快点吧!求你!”

    终于到了,死韩坤到底在哪?难道是耍我?如果是这样你就死定。

    天呐!搞什么?

    “韩坤,你做事之前能不能动动脑子,你以为你是幼儿园小朋友?拿这么多气球,还站在游戏厅门前,很丢脸好不好?”

    “好了,我知道很丢脸。我今天和一个人比赛,输了的拿50个气球送给小朋友。”

    “我知道你是白痴,不过不知到你笨到这种程度。明知道会输还比。”

    “你什么意思?”

    “好了,你可以把气球丢掉啊!”

    “你以为我傻呀!后面有他的人盯着。”

    “那你不会是让我你一起丢脸吧!”

    “好影儿帮帮哥哥!”

    “真拿你没办法!必须要在这发吗?”

    “不是。我觉得这里人多。”

    “你以为这儿会有人要你手里的气球吗?被你气死了!”

    于是,我拉着他就走。

    “喂,韩影。你带我去哪?”

    不管他怎么抗议我还是拉着他走。

    “看来是坐不了公车了。那就坐出租车吧。”我自言自语地说。

    ……“游乐园?对了!影儿你真聪明。”

    虽然今天是星期天,不过这么热人也很少,发了半天手里还有很多,给大人他们会要吗?算了试试吧!天呐!!!那个男生好帅呀!

    “帅哥,给你一个气球。”

    “……”

    “喂。”

    他还是不理我,而且把头压的很低。

    “姑奶奶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在不说话,我就……”

    “死丫头,你能把握怎样?”

    “真神奇啊!哑巴竟然可以张口说话。”

    “你……”

    “我怎么了?我能吃能喝能跑能跳,好的不能再好了,倒是你应该去医院精神科挂个号。”哼,臭小子,以为自己帅点就可以对女孩子这么凶,遇到我想都别想。

    “伦哲。”从游乐走做来一些人,可能是他的朋友吧!那“伦哲”就是他的名字喽。

    我还在想的时候那些人已经走过来了。天呐!这里面有几个女生裙子已经短到不能再短。

    “伦哲,这个人是谁?”其中一个妖里妖气的人说(不得不承认她还是很漂亮的。)不过她画的装也太浓了吧!

    这臭小子真是不爱说话,面对她的提问他还是理都不理,于是她向我走来。

    “喂,你是谁呀,和伦哲什么关系?”

    “喂,你离我远点,你身上的香水味已经超出了我的忍耐范围了。”说着我往后退了好几步。

    “死丫头,你找死呀?”

    “够了没!我不认识她,只不过刚碰到的。”竟然是那个帅帅的臭小子。

    “我就知道。”那个女孩由变得像小绵羊一样温顺了,难道她有双重性格啊?

    他们走了,一会儿我的气球也发完了。

    好累呀!现在我只想在我温暖的小床上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影儿,吃饭了快出来。”是我老妈。

    “妈我好累,我不吃了。”现在我快连说话的力气也没了。

    “妹妹。”是韩坤。

    “你没事到我房间来干吗?”

    “我是来关心你的,我保证以后如果你闯祸,我会帮你说情的。”

    “这种事可能发生吗?”

    “这到也是,你怎么可能闯祸呢!反正,只要有事就可以找我帮忙。”

    “好!现在请你出去,我很困。”

    他真乖乖的出去了。要是原来,打死他他也不走。

    第一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第一次为了保护一个女孩儿而说谎。如果是以前,我的拳头早就落在她的脸上了。她真的好可爱,倔强的嘴,就算怕也要说不,这么清澈的眼睛,我想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为什么每一个细胞都想着她,我必须找到她!

    还差一点就到了。天呐!真衰,又迟到了!

    “影儿学妹,又迟到喽!”

    “好学长,开门让我进去吧!求求你们了!”

    “那好吧!”太棒了,为了时常利用一下学长们,所以我和他们的关系很好。

    “茜茜,我来了。”

    “学长又给你走后门了吧!”尚茜倩,我的死党。

    铃……上课了。按照惯例,我和茜茜又躲在优秀生后面聊天了。

    “喂,影儿,最近新开了一家冰激凌店,听说服务员一个比一个帅。”

    “流口水了!”听我一说茜茜,马上擦自己的嘴。

    “哪有?你骗我!”

    “哈哈……笑死人了!”

    放学!!

    “拜托!快点好不好?没位子了!”

    “茜茜,这么热的天跑什么?”

    ……

    “天呐,这么多人,还都是女生!”

    “看来和你的目的一样。”好不容易抓到机会当然要讽刺一下她啦!

    “讨厌!”说真的茜茜脸红的样子好可爱哦!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位置坐下,却没有一个人招呼我们。

    “喂,来一个草莓圣代,一个咖啡圣代,快点。”我看见一个男生走过来就拉住了他。

    “你觉得我像服务员吗?”好熟悉的声音。

    “对不起。我以为这里只有女生才来的,不好意思哦!”我知道使我搞错了,马上松了手。

    “这里是女厕所吗?为什么只有女生能进来?门口也没有男生止步的牌子呀!”

    “女厕所?天呐,你会在女厕所吃东西吗?”越看越眼熟。

    “伦哲。”是一个女生的声音。

    “噢。是你呀!我终于想起来了。”还记得吗?伦哲,游乐园的。

    “怎么又是你,你老缠着我们伦哲干什么?看来不好好教训你一下不行了。”说着,她抬起胳膊就狠狠的打了我一下。好痛,可是我绝对不哭。

    “啪。”是伦哲(不知道他的姓,所以只能先这样叫了)打了那个女生一巴掌。

    “伦哲,你为了这个女生竟然打我?”她哭了,突然觉得她好可怜。

    “我不准你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还有你。”她指着我说“我会让你付出双倍的代价。”说完她跑出去了。

    “你没事吧?”他走近我一个手抱着我的腰,一个手摸着我的脸,我们俩的距离近到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气息,听到他的心跳。

    “还痛不痛?”

    “呃?我没事,不痛了。谢谢!”我马上退后了几步。我想我的脸一定很红吧!“我是没事了,可是她……”

    “是她先打人的,是她不对。”

    “看来你并不是很坏。”

    “在你眼中我很坏吗?”

    “不是啦!”

    “咳咳。”天呐!我竟然把茜茜给忘了,她一定会误会的。

    “我走了。”说完他转身走了。

    “从实招来,你是怎么认识谢伦哲的?”

    “原来他叫谢伦哲。”

    “还装。快说。”我把事情全都告诉了她才回了家。

    第一次被人打是因为他,第一次与一个男生几乎零距离接触的对象也是他。

    最近新开了一家冰淇淋店,一般的女生都会去,所以我去试试,可是我希望不要遇见你,因为女生到那里只是为了看帅哥。你竟然把我当服务员这也是第一次,好想把所有的第一次,一次性给了你。为了你我居然打了从小到大就一直粘在我身后的心宜,我真的喜欢上你了吗?

    我爱妖精程小舟

    我说,程小舟,你真是一个妖精,精力总是这么充足!

    程小舟说,对啊,我就是上天派来迷惑苏洵的妖精!

    自从昨天下午在校园里偶遇苏洵后,妖精程小舟兴奋的一夜未眠。

    我歪在床沿困的不行,妖精小舟趴在我的肩头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我刚闭上眼睛,小舟就抓住我的手咬下去,我对她怒目而视,终究无可奈何!

    恋爱中的女人真疯狂!对于那个被这个疯狂女人爱着的苏洵,我只能深表同情!

    程小舟第一次认识我的那天,我刚刚跟男友分手,校园里的花池里长满了紫红色的小花,我蹲在路边。眼泪一滴一滴全砸进了泥土里,程小舟拍拍我的肩,一脸好奇的问:“同学,你在看蚂蚁打架啊?”

    我抬起头奇怪的看着她,小舟惊讶的说:“噫,这么蚂蚁打架也有这么感人吗?”

    程小舟就是这么没心没肺。

    短短半年,我就和这个没心没肺的小丫头成了最好的朋友。

    夏初的夜晚,程小舟靠在我的肩头,跟我讲她当日怎样误闯文学社,职业被苏洵工作时的认真模样惊呆,讲他右颊的浅浅酒窝,将他眉梢的想小小黑痣,讲她无数次的表白,讲他的拒绝,讲不久前他交了个小女朋友,将他们牵着手在校园里呼啸而过,讲她自己的小小失落的心,讲今天他们的偶遇,讲他对她笑,露出美丽的小酒窝……

    小舟快乐的吁气,你听到了吗蓝蓝,他今天居然对我说程小舟,好久不见耶!当时看着他那魅惑的笑容,哎呀,我真想冲上去咬他一口!哈哈……

    我鄙视的看了眼那个笑的花枝乱颤的小妖精,那么平常的一句问候就能叫你了成这样,程小舟你中毒不浅啊!

    蓝蓝你是不知道他多难追,自从认识他之后我几乎每天中午去找他表白一次,可他总酷酷的板着脸,皱着眉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除次之外我还真不记得他额外跟我讲过什么话!

    程小舟嘟着嘴,望着屋顶沉思。

    我伸出手,摸摸小舟倔强的短发,轻笑,莫非你的表白终于打动了苏洵,他交了女朋友之后才明白自己啊的是你,然后狠心抛弃含泪的女友,准备对你以身相许?

    对哦,对哦,程小舟小鸡啄米般点头,继而疑惑,可是为什么他们都分手一个月了,他还不来找我表白呢?

    我安慰她,或许是他害怕你不肯原谅他,也或许是他拉不下面子……

    对哦!程小舟恍然大悟,宣誓般的举起右手,蓝蓝,我决定了,明天,我还要去找苏洵表白!

    嗯,祝你旗开得胜!我笑,颇有些同情苏洵,以后,你这个疯疯癫癫的丫头就交给他了!

    蓝蓝,程小舟抱着我,紧紧的,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哈!明天,你陪我去跟苏洵表白吧!

    我不去!我异常坚决,这么丢脸的事情!

    夏蓝你是不是我程小舟最好的朋友啊?程小舟义正言辞,表情严肃的像是在审问罪犯。见我有些心虚语气又软了下来,明天那么幸福的时刻怎么可以没有蓝蓝的见证呢!

    我无语,程小舟却还在自我陶醉,他肯定会对我说,舟舟,其实我也喜欢你!

    我想凭我对苏洵的了解,要他说出这样的话,难度系数还是很高的。

    中午,程小舟换掉了二十几件衣服,终于选出一件粉红为纱的白色公主裙,我好心提醒她,穿这个会不会冷啊?

    程小舟满脸憧憬,我就是要唤起我们的甜蜜回忆懂不懂?

    我这才想起程小舟第一次找苏洵表白时穿的也是这件裙子。不过,那记忆,与苏洵来说,应该算是噩梦吧!

    午后的应该有些沉闷,程小舟拉着我的手,走在寂寞的走廊上,忽然紧张起来。

    蓝蓝,你说这回他会不会还是拒绝我啊?

    我拍着她的手,不会的,我们小舟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猪见猪跑,狗见狗叫的女孩,苏洵错过一次就够他后悔的,哪里还肯错过第二次啊?

    程小舟“扑哧”一声笑了。

    苏洵在办公桌前玩电脑,真不明白学校为什么会给他配办公室配电脑,不过只是个文学社社长而已。程小舟解释说因为苏洵的外公是校长,我哦了一声,低头沉默不语。

    苏洵的表情明显惊多于喜,他有些结巴,程,程小舟,我,我不是,不是跟你说过我不喜欢你吗?

    我知道啊!我们的小舟妖精毫不气馁,我知道你喜欢我,又啦不下面子表白,所以我就来找你表白啦!

    程小舟你误会了……

    苏洵我……

    好了,苏洵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们小舟啊?眼看场面越来越混乱,我暴喝一声,彻底贯彻了作为程小舟最好朋友应该在关键时刻两肋插刀的优良作风。

    两个人倒是挺默契的同时看向我。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气势汹汹,指着苏洵。

    喜欢,但不是爱!回答的倒是干脆!

    走,我拉着程小舟。

    程小舟!苏洵在背后叫她,或许我们可以做普通朋友的!

    耶!程小舟挣脱我的手,跳过去拥抱苏洵,你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我哭笑不得,这女人,真是有异性没人性!

    苏洵请程小舟吃饭,带她出去玩,有时在办公室看碟,有时去校外小店淘衣服,有时带上我,我却不愿跟着他们发光发热,常在半路上就找借口跑了回来,程小舟没心没肺的笑,笑容纯真似孩童。

    我的心快乐而痛苦,剩下我自己的时候,大把大把的荒芜时光让我想自杀,于是写稿,更加频繁的投向校报。

    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因为自己的心空虚而寂寞……

    不久之后在同学的介绍下认识了严安,很幽默风趣的一个人,偶尔会有来往,简单的如同白水。不久,严安执起我的手,要我做他的女朋友时,我也没有犹豫便答应了。

    我们各自看似幸福的走着自己的路,小舟的脸上笑容明媚如三月春花,我和严安不再同一个学校,也只周末才见一次面,彼此安安静静,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却,只是牵手而已。

    然而小舟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多久,第二年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小舟突然拉着我的手哀怨的说:蓝蓝,苏洵他要走了!

    我有些错愕,小舟继续说,他家里已经帮他安排好实习的地方,过不了几天他就要离开了!

    我“哦”了一声,拍拍她的手,傻丫头,还有一年,你也要毕业了,到时候去他工作的地方就好了。

    可是,他说,他不喜欢我,从头至尾都是,他之所以跟我做朋友,是因为一个人,蓝蓝,他说他想见你,让你去找他……

    程小舟哭得梨花带雨,我的一双手愣在半空,小舟忽然抬起头,恨恨的问,夏蓝,苏洵他喜欢你吧?

    我慌乱的摇头,然后逃开!

    小舟,对不起!我以为这样也可以的!

    苏洵正在办公室里收拾东西,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斑驳的洒进来,照在他长长的睫毛上,熠熠生辉。

    这样,你可满意?苏洵的声音低低的传来。

    我站在他面前几步之外,忽然很想抱抱他,终是无力向前。

    蓝蓝,我该退场了,保重!苏洵收拾完东西,大步迈出,头也不回!

    我的眼泪落了下去,掉到地上,化作一小圈水迹。

    苏洵走后,我和程小舟的关系终究再也无法回到从前,程小舟一心扑到学习上,准备考研,我亦联系好了终究的出路,严安很忙,也在准备考研。

    离开学校时我将程小舟托付给严安,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程小舟眨巴这两只大眼睛疑惑的盯着严安看了好大一会,忽然了然般冷冷笑了。

    我到达新城市后不久小舟打电话过来,劈头盖脸的问,夏蓝你也喜欢苏洵吧!

    我没有回答,因为小舟用的是肯定语气,她在电话里冷冷地说,我竟没发现,我却生生在那么之间插上一脚!

    我抱着听筒说不出话来,严安和苏洵再长相上有七分相似,只是性格不同罢了,聪明如程小舟,只一眼,便看破了事情的真相。

    只是程小舟不知道,她第一次去找苏洵表白的时候,我就站在苏洵办公室的角落里,那是苏洵已经是我的男朋友了,只是我向来低调,与苏洵的交往也很隐秘,只是每个午后借送稿子的机会和他在办公室里约会而已,我的自卑,终是无法克服!尤其是站在苏洵面前的时候。而程小舟,从她第一次出现后就牢牢抓住了我的视线,她是七月里的阳光,明媚而灼热,我喜欢她,一眼之后。

    她却不知道,她的风雨无阻的表白彻底打乱了我和苏洵的生活,并引发了后来苏洵提出公开我们关系时的那场争吵。在我的潜意识里,苏洵那样的男子,也只有程小舟这样的女子才能够配的上。我和苏洵分手后的那个午后,我从苏洵的办公室里跑了出来,蹲在路边的花池旁,大颗大颗的眼泪砸进泥土里,程小舟在那时遇见了我,也只有她会在那个时间准时去找苏洵表白。

    不久,不久,我和程小舟成为好朋友,苏洵也终于公开交了一个小女朋友,我以为一切即将尘埃落定,我以为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我和苏洵偷偷相爱过的。

    谁知,一个月后,苏洵和那女孩分手,又过了一个月,苏洵在路上偶遇我和程小舟,他说,程小舟,好久不见!

    当时他的目光看向我,我知道,他其实想说,夏蓝,好久不见!

    事情过去了这么久,程小舟还是知道了我喜欢苏洵,只是,只是她不知道,那个叫夏蓝的女孩子,更爱妖精程小舟,因为,她,带给了她,阳光。

    若爱,何必期许六十时

    他出事了。我像遭到棒击,只看见眼前小猪的嘴一张一合,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我和他的事,他还没有说明,我始终在等待。

    我们从慢慢交汇的两线,就此消散了吗?

    他终日给人一副无谓潇洒的姿态,还有那么一点儿“目中无人”。没办法,他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高个子,如果这也算一优势的话,当然,应该算。

    其实我对他是带着遗憾的,我在努力做到,对他的事不听不看不闻不问,可他的消息像春天,抽枝含苞总是无法阻挡。小猪说,春天是心动的季节。

    我的心还没干涸沥尽,我知道。每天晚上我都要惶惑一阵,望着天棚,棚上有蚊虫干瘪的尸体,和临死前挣扎的体液,被四季的风耗成斑斑痕迹。还记得我把其中一只当作他,恶狠狠拍将过去时的蛮力,弄到手掌生疼,手臂酸痛。

    他说过的话,我始终留意。他也许不知道,我对于我和他之间的一切,曾讳莫如深,因为我们是那么的不同。我甚至怀疑,他到底是否真的爱我。于是,我时常犹豫徘徊,连习惯睥睨的眼神都枯萎下来。

    都快中午了,我才蓦地想起,他的生日。当祝福短信编辑并发送成功,我才知道我本来就是输着的。这些年,纵使深壑,我还是不断地跳进去。我在自责与眷恋里跌倒,又爬起,迎着晨光像抓不住的初阳。

    我读了,他推荐的书,晦涩深奥,因为我实在难以把握,乃至我自己的性情,在书的解释里,都成了另外的人。我按着咚咚跳跃的太阳穴,心烦意乱。

    我只是一个有点小名气的动画创作者,凭借朋友和几年积攒下来的人脉搏到现在。当年,我不知道他只是在会前,急匆匆地看了几眼,便拍定那期广告由我来做。

    后来他告诉我,因为动画作者的名字,让他笑了。我宽容地裂了裂嘴。那个名字我便从未再更换过,不管他爱我与否,初次的东西总有它不用明说的理由。

    他是个高傲的人,我也是,虽然我没他那么有权有势。他有个同居六年的女友,因为始终无名份,她只能离开了他。我不知道他是否会难过,因为他嘴角虽然永远挂着谦和的微笑,却分明生疏着距离感。可他对我不是,距离在我们之间丝毫不是问题,我不会像他的员工那样,我永远都矜持而淡定。他对我的设计几乎没有异议,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到一个多年沉浮商海处事不乱的商人,突然如获至宝的惊喜。

    请我赏光吃饭的人很多,而其间发生的,都在我可以预测的范围,那些持仗钱势的男人,无论头发疏厚,还是仪表丑俊,无外乎目的都在索取一些钱财之外的东西。我游刃其间,完全看在钱的份上。不是我心有多高,人一旦沾染了铜臭,其他事物就都等同放弃了,很难再纯粹。我在意的不单是身外之物,更在意心灵深处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幸福终点站》,我多么希望他能像维克多一样执着,虽然爱情只是一瞬,亦会全心付出。而他说,孤注一掷的人,在洪流般的社会很难立足,很多事物需要剖开两半来看,不能一概而论。

    那么,爱情呢?

    他的眼神很深,爱情在一定时刻,与获取钱财有异曲同工之处。

    我在关键时困惑。

    即便他再拥有我不可比的优势,如何的诱惑力,我绝不会主动,这是我的原则。所以小猪总说我注定情到深处,人自孤独。我说,那我索性孤芳自赏。

    无关大雅的事,对于我来说,无所谓反正。而这种被小猪讽刺“劣根”的习性有增无减,尤其遇见到他以后。我不卑不亢,在别人来看,我是有求于他的。可大家都未想到,我的表现倒让他侧目。我只管暗自发笑。

    平素高昂的他,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是失去了战斗力的临家大男孩。他不会跟我表达什么,我只需体会他的举手投足,没有过分的,也不会有不到的。我们合作两年,他的确是个勤奋而显赫的人物,一切尽在掌控中,我借助他的欣赏,声望和业绩在圈子里很快上升。

    所以我请他吃饭,因为想不出还有什么表达方式更能贴切些。他很少喝酒,对酒精的敏感,他特别惧怕失态。他说他是完美主义者,我说我也是。可他那天说了句话,让我有所动容。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对他开始有了不想抑制的渴望。

    我不是一个冷漠的人,虽然貌似冷漠,我也是一个对爱情充满憧憬的人,却始终压抑。我特别羡慕勇于表达欢喜的小猪,她很快乐,也会忧伤,可她比我会解压。而我只是羡慕。

    他说,六十岁时,我追求你。

    我诧异,故作镇静,为什么那么遥远。

    因为你的清高。

    清高是不分年龄的。

    不,那个时候,你就不再清高了。

    我不再问。因为已经感动,结果不重要,只要这份感觉,就够了。但我仍不懂,为什么清高可以成为借口,用那么多年来等待,等待所谓清高失去光华,失去生命力,然后才用瀛弱的身体和苍老的面孔聚合。

    我不问。他不说。

    小猪说我们两个是世间最最浪费生命的人,爱的美好都不抵一个面子。小猪说,爱情本该是个糊涂虫,可在我们俩之间,爱情像潭清泉,清到水中无鱼,太无趣。

    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不然不知道这种拉锯般的爱情会持续到何时,才能够天明。

    他突然在半夜入院,浑身鲜血,断了三根肋骨,左腿骨折,左脸豁开一个大口子,连牙齿都露了出来。小猪说是他跟朋友从外地回来,冰雪路滑,在高速上遭遇车祸,四个人只有他活过来。小猪刚一开口,我的心一下子就被抽干了,一阵慌乱,差点喘不过气来。

    昨晚,我和小猪在凯伦咖啡吃晚饭,聊了很多,包括他。不到九点的时候,天空竟意外的下起了冬天里的雨。路灯下,整条街道油亮亮的,听不到雨落,只见点点水花。

    人活的越久,越能看破一些世事。如果说他对爱情失去了平衡感,那么对于我来说,不公平。无论他是否善于表达爱,毕竟婚姻的破裂给他带来的,应该是人生中莫大的代价和教训,还有六年同居的女友的离开,让貌似强大的他,在爱情面前恐惧不前。

    不知什么时候,雨变成了雪。在风的扯动下,雪花漫天飞舞,在灯光里,扑在落地玻璃窗上,又转头撞向天空。大厅靠近旋转楼梯旁,一架白色三角钢琴,和一身白衣的弹奏男孩,还有窗外飘飘的雪花,随着叮咚的琴声,让心飞得很远。

    一瓶柔红,加一片柠檬,加一块冰……我并不是爱酒的人,也品不出暗色灯光里那一抹润红的滋味,只是喜欢,这份情调,喜欢红酒入杯时旋转滑动的旋涡。

    小猪的面孔有些潮红,我有些头晕,街上的雪还在舞蹈。门刚打开,雪花便扑过来,凉沁沁的钻进衣领。整个世界都被白色包裹了,一阵惊喜,我和小猪相视一笑,互相挽着,迎向飞雪,走进空荡洁白的大街。我和他也曾在雪中并肩走过……

    回家后,我关掉手机,站在阳台上,望着丝毫没有停歇之意的夜雪,出神了很久。楼下只有我刚踩出的一行脚窝,从大门口一直到单元楼下。

    当雪花添满了脚窝,我接到了小猪的电话。

    都样是红,酒红让醉心,血红让人痛心。

    我不知道我幼稚得可笑,只道如果爱了,就要有爱的表现。他不说,只是在一些我需要的时候,悄悄地替我做了。他也从来没说过一次“爱”,只是借用眼波和气息,让我随时都能毫无阻碍地感受到。

    我再也不在乎他是否给予表达,我只要陪在他身边,用我全部的能量,日夜照顾他。医院里的那段时间,我们仍不说爱,因为爱早已彻底融进了每个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细节。

    他落下了残疾,走路左腿微跛,左脸像老树的瘤节,有一条蜿蜒的暗红色伤疤。情人节这天,他出院了,我以恋人的身份,和他一起搬进了他的家。

    红红的烛火,红红的玫瑰,还有两杯红红的酒,我从梦中,终于坐在了真实的他的身边。

    他说,本来要等到六十岁。

    我说,本来我不相信,那么多年之后,任谁也保证不了。

    我能。因为我有信念,就是对你的爱。

    现在不用等了。

    从此以后,只有我和你。

    只有我和你。

    永隔的爱

    大学时的他们都还特别年轻,住在同一个城市。

    毕业之后,她和男友在同一公司工作。他喜欢她,但她却有男朋友了。他知道她的男友是城里家庭条件非常好的男孩子,也是她的大学同学,而自己却是一个穷乡僻壤里出来混的打工仔,但他仍然只想每时每刻保护着她。

    凭着自己能干不怕苦的干活劲,他拿着自己紧有的高中文凭和她的男友进了同一家公司。

    时间让她一直以为自己的男友对她很好。而他还是固执的喜欢她,保护她。他怕她上当受骗,每次她和男友出去逛街,出去旅游的时候,他总不忘给她打电话,因为他太了解她的男友了。那时候的她完全不明白他的用意,还天真的认为他是在阻挡自己的幸福,破坏自己的感情,每次接他的电话都是恶言相对,而他却还是在一旁默默地保护着她。烦了,厌了。她故意不接他打来的电话,任由电话静静的叫着,她也视若无睹。火了,她扔给他一句话,告诉他,她是不会接受他的,更何况自己已有男友了,不想谁再来打扰自己幸福的生活。

    时间一分一秒的继续着。她带着自己的男友去见自己的父母,可父母的态度令她和男友大失所望,她的父亲是一个会看脸相且封建的人。父亲告诉他们,让他们两个再互相了解一段时间,父亲问她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男人,她说自己很崇拜男友的父母亲。父亲是市交警大队大队长,母亲是一所重点大学的教师。她的父母明白从小喜欢军人的女儿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男人了。这时的她也在反省自己认识了几年的男友是不是就真的那样的喜欢自己,真正的爱自己,况且自己想嫁的是自己的男友,而不是男友的家人。

    他还在继续拨打她的电话,每次他打来电话的时候,她恨不得随便找个男的嫁了,因为这时候的她已经开始厌烦他的电话,讨厌看见他的人。

    男友生日的那天晚上,歌厅的包房里有男友的同事,也有她的朋友,男友给她介绍自己的表妹和消防的一些朋友。酒精作用着房间里的每一个人,尽兴的吃着奶油蛋糕,每个人都忘记了自己是谁。晚了,醉了,散了。男友拥着她走在市区的大街上。他知道今天是她男友也是他同事的生日,他也知道他们会玩的很尽兴,每过半小时他都要打电话问她是否安全,而她还是对他打来的电话视而不见,最后,干脆关机。男友让她晚上留下来陪他,喝醉酒了的她笑着颤动着快倒的身子答应了男友。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发现自己躺在男友的怀里,吃惊的坐起来。难道自己……她自认为很开心而浪漫的继续着。

    直到有一天,医生告诉她怀孕的消息,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优,在她看来,对于每一个有着天生母性的女人来说,那一刻,应该都是幸福而美妙的,拿着化验单的她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自己的男友,是否在听到这个消息的男友会不会很开心的拥抱她。医院的走道里来往着许多令她无比陌生的面孔,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不知所措的她紧紧地握着那部有点旧的手机。突然,电话响了,显示的仍然是他那熟悉的电话号码!她狠下心按下了那个红色拒绝键。

    回到家,她去找了男友,她觉得还是应该告诉男友这个好消息,毕竟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男友的神态令她又一次的大失所望,男友让她打掉这个孩子,告诉她这时候不能要这个孩子,如果把这个消息告诉双方父母的话,肯定不能接受。男友的回答不留一丝空隙。一刻,她伤心透顶,开始怀疑男友对她的真心。

    那段时间,他仍然继续着拨打她的电话号码,他想保证她是安全着的。可她却陷入了无比伤心的谷底,无法自拔。

    在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知道的情况下,忍着疼痛打掉了孩子,可那以后,男友对她的态度彻底改变了,打电话约男友吃饭,遭到拒绝。随之,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感情的温度下降着,接着男友去了海南出差,临走时,她去送了男友,只是少了些许先前的温柔与甜言蜜语,她告诉男友自己会等着男友回来,没有回答,只有提着行李箱走过安检的背影。

    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透露出思念的味道。一天,两天贩贩贩一个月。他仍不忘给她打电话,好像给她打电话已成了他每天必做的工作,她也还是不接他那一连串数字的电话号码!他跟她发消息告诉她男友今天下午的班机,如果她想去接男友的话,可以做一下准备。放下电话,时间,迫不及待。她像每个女孩子一样画了淡淡的彩妆,她想男友见到她的第一眼是开心的笑脸,给她的是一个幸福而久违的拥抱。

    机场来往的人群让她有点紧张。或许,她还是无比爱着男友的,尽管打掉了那个孩子。

    出站口,熟悉的背影映入她的眼帘,可令她大为失色的,是男友旁边一个深情挽着他的漂亮女孩,她顿时傻了眼,眼泪在眼眶里情不自禁的打着转。其实,他也来了,只是在很远的地方看着她,他只要保证她很安全,一直都是。他很吃惊,气愤的他跑到她男友的面前拦住了他们,狠狠地甩给了她男友一拳,他想让她男友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这对她是如此的不公平,她看见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怎样走到他们三个人面前的,她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使她给了他一个恶狠狠的一巴掌。

    机场外,空气凝固成了气流,冷冷的,她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是怎么结束的。唯一让她记得很清晰的是,那晚她自己一个人去了经常坐过的那个酒吧。烈酒,眼泪,令她无助,电话显示着他的电话号码,她没有听见,他一直打。醉了,散了,酒吧要打烊了,店内只剩下她和几个年轻的小伙子,而她还是一个人趴在吧台前。无赖,服务员接通了他打给她的电话,他让服务员照顾一下她,等着他去接她。店员小心的看着酒吧里的一切。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似乎看出了点什么,开始向她展示出他们那邪恶的本性,店员害怕的躲到了吧台的下面,而她还是一个人笑着喝着她自己的酒,就在几个年轻人准备把她弄走的时候,他出现了,她模模糊糊以为是自己的男友,还一心想着男友爱着自己。和每个人一样,他很气愤,他要求几个年轻人放开她,否则就会对他们不客气,几个年轻人没顾他的话。拿着未喝完的啤酒瓶猛的向他的头部砸去,顿时,鲜血顺着他的脸部一直滑到他雪白的男士衬衫上,也许是由于过度的吵杂,她清醒了许多,扯着嗓子拼命向扭打成一团的他们喊着,急了,她拨打了110。在她转过身的那一瞬间,她惊呆了,几个年轻人已不见了踪影,惟有躺在遍满啤酒瓶碎片上的他,她扑过去抱住了他,她哭着让他一定要坚持住,她告诉他,她现在需要他,现在才明白谁才是自己的真爱,谁才是自己应该获取的幸福,他强忍着疼痛望着她笑了笑,他告诉她不应该把那个孩子打掉,他要和她一起抚养孩子长大。她哭了,原来他都知道。

    警察把他们两个送进了医院,一墙之隔的两个人都昏迷着。直到她醒来,忍着头痛扯掉手上扎着的针管跑到护士值班室问他的情况,令她昏倒的消息击碎了她整个心灵,那个爱她胜过爱自己,愿意保护她一辈子的男人为了救自己而永远消失了,消失的没有留下任何一丝他的回忆。

    最后,她告诉了护士长一个关于男孩的真实故事。

    一个男孩为了他喜欢的女孩考取了兵,因为男孩喜欢的那个女孩特别崇拜军人,可是男孩还没踏入军营获得他喜欢女孩芳心的时候,男孩却为了救他心爱的女孩永远的离开了他的家人,以及还没来得及说一句“我爱你”——心爱的女孩。

    当不能再相爱时

    芦苇在表哥的拖拉机上抿嘴微笑着,她低着头,像是想着什么心事。车太晃了,她被颠得左摇右摆的。

    这拖拉机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左拐右拐,像个走不稳路的小脚老太太,又像是耍龙灯一般划着“8”字。

    芦苇的姑妈姑爹姨妈姨夫们都站在拖拉机上左摇右晃,二姨对驾驶座上芦苇的表哥舒心说,把我们颠下去不要紧,可不要把芦苇颠下去了啊。随即大家哄笑开来,那芦苇脸红得像火烧,舒心坐在驾驶座上紧握着车把手,手心都紧张得出了好些汗,但听到这样的玩笑话他心里是开心的,是甜滋滋像喝了蜜糖水一样。

    芦苇从小就喜欢和表哥舒心待在一块儿。那时候她家离舒心家有三十好几里路,每逢爹妈说要去舒心家走亲戚,小小年纪的她就满心欢喜地找出自己最漂亮的衣服换上。只是每次都是逢着过年过节或者亲戚生日了才会去舒心家走动,于是芦苇便日日盼着过年过节或舒心家的人过生日。有时候,好久都没去舒心家了,她就问妈妈,舒心家的人怎么还不过生日呀?妈妈就笑她,你真是个笨丫头,他们家就三个人,每个人一年只过一次生日呀,他们三个今年的生日都已经过了呀。她就不做声了,独自走开去,心事重重地样子。妈妈看到她搬了个小椅子坐在屋门前望着远处的山,好像在出神地想着什么。妈妈心里思忖着,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这么成熟了?都会思春了?这一年,芦苇十岁。

    她不会读书,也讨厌读书,小学读了四年就死活都不肯去学校了。于是她有足够多的时间来想表哥舒心。

    舒心也不太爱读书,唯独对武侠小说情有独钟。那一次,他到芦苇家做客,芦苇妈妈安排他睡楼上。半夜里,芦苇家的楼上却着火了,原因是舒心半夜点了蜡烛在蚊帐里看武侠小说,结果熬不住睡着了,蜡烛被他碰倒点着了蚊帐,幸好发现得早,舒心才没烧伤。舒心爹妈把他狠狠抽了一顿,看着他哭得可怜兮兮地摸着被竹条抽得通红的屁股,芦苇偷偷躲在墙角抹了好些眼泪。后来,她趁妈妈不注意,从厨房偷了好几个鸡蛋偷偷塞到舒心怀里。妈妈问这鸡蛋怎么少了这么多?她说是狗吃了的,她说她看到狗刚才偷吃了。

    舒心很调皮,他趁大人都出去走亲戚了,就对芦苇说,你去不去集市?去的话我带你去。芦苇想也不想就猛点头,她巴不得能跟表哥单独呆在一起呢。可是这去集市有二十好几里的路程,可怎么去呢?舒心左瞄瞄右瞄瞄,看到芦苇家的侧屋里有一辆自行车,芦苇说没钥匙,钥匙在爹身上了。舒心叫芦苇找根铁丝来,芦苇很听话地从爹爹的工具箱里找了根铁丝,舒心就用铁丝把那自行车的锁给撬了。芦苇看着他撬锁的举动,心跳得厉害,她怕爹妈回来会打她骂她。可也有着小小的压抑不住的喜悦和激动,她马上就要跟舒心一起去集市了。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路颠颠簸簸的,很是不好走,时不时遇到上坡,舒心用尽全身力气想蹬上去,可是没有办法,坡太陡,于是她就心疼而温柔地对舒心说,我下来吧?看着舒心太用劲,连脖子都粗了,根根筋鼓起老粗,汗滴如雨,他的后背都湿透了,她心疼地掏出手绢帮舒心细致地揩着。舒心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又很享受似的。

    好不容易到了集市,舒心把车寄放在一个修鞋的老头那里。芦苇很高兴,集市上人可真多,东西也琳琅满目,看得她眼花缭乱的。走到一个卖皮鞋的摊位前,芦苇挪不懂脚步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漂亮的小皮鞋,舒心拖她走,可她还是不停地回头眼巴巴地望着那小皮鞋。舒心带着她从集市这头逛到了那头,都逛了一遍后,他买了两根冰棍,两个人坐在一家商店门前的台阶上歇息。舔着甜甜的冰棍,可是芦苇还是心事重重的样子。舒心舔完了那根冰棍,就又拖了芦苇的手,芦苇被他拖得有些急,问他,表哥,干嘛呀?去哪呀?舒心把她拖到那卖皮鞋的摊位前,问老板,那皮鞋多少钱?老板说八块钱一双。八块钱在八十年代来说也算是比较贵的了。他于是问芦苇,喜欢什么颜色?芦苇的眼里泛着欣喜的光芒,咽着口水,说喜欢红色。于是舒心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整理得齐整整的角票块票,这些钱是他自己捉泥鳅卖了所得的,本来他是留着买他喜欢的玩具枪玩具剑的。那是夏天的夜里,他在田里捉了好多次泥鳅,好不容易才凑足了这买玩具的钱的。芦苇爱不释手地捧着这双漂亮的小皮鞋,喜悦,但又很愧疚地偷偷望着走在一旁的舒心。舒心转过头又跑到那鞋摊上,他嬉笑着给自己也买了双皮鞋,逗芦苇开心说,你看,咱们这下成“情侣装”了,芦苇便开心地笑了,脸红红的。

    两个人又蹬着那辆没锁的自行车走走停停地回到了芦苇的家里。好在大人们都还没有回来,这单车的锁变成了这样,两个人都有些担心了。舒心要芦苇把她爹的工具箱拿出来,他便把那把被他撬开的锁用钳子起子一番敲敲打打,嘿,居然被他弄好了,自行车的锁又恢复了原样。芦苇崇拜地看着表哥。

    第二天早上,大人们都起得比较早,两个小屁孩却还在呼呼大睡,于是芦苇妈去叫他们起床吃早饭。她掀开舒心的被子一看,乐了,他把那双新买的皮鞋穿在脚上睡觉。芦苇妈妈笑晕了,喊来其他大人们。后来她又去喊芦苇起床,发现她也穿着皮鞋睡觉。原来这两个小孩觉得这么漂亮的新皮鞋平时没什么机会穿,也舍不得穿着它们在地上粘泥巴,于是就睡觉时穿着过把瘾,当然,对芦苇来说,还有一个顾虑,那就是她怕爹妈问她这皮鞋是怎么来的。这事儿后来成了笑话。

    两个人青梅竹马地长到了十八岁,很小就暗生了情愫的两个人感情如胶似漆,就在要谈婚论嫁时,姑妈姑爹姨妈姨夫们却开始强烈反对了,虽然他们时常也会拿他们开开玩笑。他们说,这样结合不好,你们是近亲,以后生孩子说不定就是个低能儿,那可怎么办?舒心他爹妈一听有可能生个低能儿,态度一下就从原来极力赞同变成了竭力反对,说舒心,你还是为后人多考虑考虑吧。

    可是两个人感情太深了,要分开还不如把他们杀了。

    自从他们不能在一起后,两个人都把自己关在家里好久没出门,瘦了一大圈,泪也掉了一箩筐。可是痛苦归痛苦,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呀。

    于是不久,芦苇爹妈开始央人给她马上介绍对象,舒心爹妈也毫不示弱,马上托人给舒心介绍对象。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这两个人不得不分开起,芦苇爹妈和舒心爹妈四个人仿佛结仇了一般,相互不理睬,亲戚们都从中撮合,但是无形的矛盾好像还是横在他们之间,无法冰释前嫌。

    媒婆果真马上给芦苇介绍了个对象,芦苇看了照片时就很满意,说那男的长得好,算是山窝子里的一只金凤凰,媒婆听了这话马上回去告诉男的,那男的也见了芦苇的照片,连声点头。

    舒心的对象长得高挑苗条,虽然颧骨有些突出,牙齿有点暴,但很爱打扮,甜言蜜语的极度讨人喜欢,看上去也很精明强干的样子。舒心爹妈很满意这个儿媳。他们偷偷打听那芦苇找的对象咋样?亲戚们告诉他们,芦苇找的那男的也是高高大大,仪表堂堂,舒心爹妈心里听着很不是滋味,虽然舒心也长得很不错,但怎么着都觉得芦苇她爹妈在挑衅。当然,芦苇爹妈也偷偷打听舒心找的对象咋样?亲戚们便告诉他们,舒心的对象高高挑挑,时髦洋气,很会讨人喜欢。他们听了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虽然芦苇长得也很甜美的样子,但怎么着都觉得舒心她爹妈在挑衅。

    后来这两对都结婚了,但是从此这对人看那对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那对人看这对人也是越看越光火。两对人走在一起都是你不理我我不理你。芦苇逢人便说舒心他老婆怎么怎么不好,而舒心提到芦苇老公时鼻子里就会情不自禁地冷冷地“哼”一声,犹如芦苇老公提到他舒心时一样的表情。而舒心的老婆对芦苇也是怨言颇多。

    自此以后,两家几乎不曾来往。

    只是舒心买给芦苇的那双皮鞋她还是不曾丢,被她小心翼翼地瞒着丈夫藏在了某个角落。只是舒心偶尔还会想起小时候芦苇偷鸡蛋给他吃,给他细细地擦汗……

    她为何而感动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婚姻生活的烦琐和细碎感到不解甚至恐慌、唏嘘不已。其实在我身边发生的每一件看起来很小的事,往往会让双方有最直接和新鲜的感觉。正是在小事情上,我们共同实现了婚姻生活质的飞跃。而这种升华正是建立在男女双方平等和睦的根基上的。

    在有的三口之家,当然我没有亲自调查过他们的流水线作业,但就我身边来说,我两个姐姐都是远离了爸爸妈妈的。大姐很早便“出家”立业,对象是高中时的同学。他们没有一起考上大学,但是,早早那个偏远的小镇上,就见证着他们的成长和恋爱的具体过程。我大姐夫很帅,喜欢交际,最大的兴趣是足球。记得我到他家去,看见墙壁上满是贴着足球明星的照片。我脑海里马拉多纳、球王贝利的形象就是从那些壁画来的。本来班上有后来的天之骄子追求大姐,但任性的大姐不但没有多瞧两眼长得跟漫画书里似的那个人,直接就和现在的大姐夫好上了一腿。如今,大姐成了资深会计,成了管人的人。而大姐夫则凭我老爸的关系当上了公务员。所以,在大姐家,虽然富足但让人看不得过多的矛盾。而姐夫上面有两个已经古稀之年的老人。这个老头性情开朗,爱说爱笑,整个一弥勒佛。老伴不爱过多的说话,一好好人也。这样,即便大姐是泼出去的水,在这个十分民主的家庭里,有的只是我侄女的欢笑声;大姐和姐夫不但不会因为生活的琐碎而厌烦,反而越过越有滋味和情趣。大姐堪称家里的女皇,有说一不二的风范。人都说女人是脆弱的,需要大男人的细心关怀照料。更需要呵护陪衬。而大姐夫真的这样实践着当初与大姐海誓山盟的诺言。长达三四年的热恋让他们懂得了书本没有的情愫。这种潜移默化、曲径通幽的情愫使得婚姻饱满而丰韵。时常听见大姐向无辜的姐夫发牢骚,“你看你的样子,喝得那样醉,那个叫你这样老实?”“又只买了这点菜,你忘了爸妈他们要来?”“你只知道看NBA,你去陪娃儿做作业!”反正,大姐那方形的国字脸快耷拉成短冬瓜,大姐夫就会深谙其中道理,又有什么被喜欢骨头里挑刺的大姐觑见了。慌忙做出一番“贱奴”的低声下气的模样,要有好可爱就有好可爱!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久而久之,这种持续已久的习惯自然而然的成了唱“夫妻双簧”的有力前提。在家里,一切是大姐作主,在外呢?该展示大男人风范的天然条件就自然的发挥出他应有的“威力”。还真的别说,大姐夫在家里“受气”,在外呢?喜欢“哗众取宠”又在大姐面前“受宠若惊”,与人“谈故论经”,应酬交际只到把所有人甩得“趴下座”为止。自然,这种“舍不得小孩套不到狼”得先进“理念”早已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所以,他们堪称“绝配”。大姐夫的“小男人”而实际“大男人”的作风让他迎得了大姐的最真实的感动。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大姐的每一个细小的心思,每一个抖动的神经都会熏染到她的“直隶下属”,这样的流水线工业不说“十全十美”,也堪称“奇迹”!而这,正是生活的“琐碎”和“平凡”所恩赐。

    在我二姐家,姐夫是那种“大男子主义”作风的人。他在一家证券公司做“副总经理”,事业蒸蒸日上,如火如荼。可谓现代都市的“金领”。常常因应酬而落下“胃病”的症状。二姐生性善良,柔弱。当初看上二姐夫,只是因为他高大、相貌出众,看起来跟著名影星陈宝国一样。由于二姐夫忙于工作,因此时常为这为那跟二姐闹别扭。二姐虽然属于“林黛玉”那种多愁善感的那种人,但骨子里仍然有着不服输的精神。她一方面是单位的“白领”,一方面又不得不为了顽皮的儿子和诺大个家费尽心思。二姐夫是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工作没的挑,但对家庭却付出得甚少。爱他的二姐一方面理解并为他分担工作的压力,经常做他的思想工作:不要为了工作忘了家和孩子。二姐夫听在耳里,却沉默不语。二姐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这个家,并努力使出吃奶的力气去关照丈夫的身体和心理,同时不遗余力的照顾孩子。人心都是肉长的,再坚硬的石头也会日复一日的被二姐的柔情似水软化。如今,操持整个家的二姐不仅学会了“忍让”“宽容”,更学会了理智的面对每一个坎。二姐夫也从顽冥不化的“工作狂”演变成与二姐“惺惺相惜”的恩爱夫妻。而且二姐夫是正宗的“一日不见,入隔三秋”的情种。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人”似的情愫让人“叹为观止”!正所谓: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爱他的女人。或者说:男人的成功有女人的一半。

    总结上面两个具体的例子,夫妻之间可能有类似的情况,那就是在普通的生活中如何做回自我,让自我在家庭里占据一定的位置。而夫妻之间的融洽和谐是最直接最宝贵的财富。有人认为和谐就是男女双方“惺惺相惜”,唯“对象是瞻”。其实,生活的种种不和谐才造就了生活真正的“和谐”。不管是谈性还是不谈性,生活种的点点滴滴才是弥足珍贵的。而你的那个她,之所以会因你而感动,不是因为你的财富有多少,不是你有所帅,更不是你有多“坏”,而是因为你的表现,你的整体,或者你的与众不同让她着实感动了一回——不是今生,岂是来生?

    我和妻子的组合也是出于偶然。由于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也就好像少了一些浪漫,同时少了一些坎坷。但偶然毕竟不能成为永远。生活是这样,爱情和婚姻更是一样。生活中,我的真切感受是:痛,并快乐着。佛家有语: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既然已经生活在一起,就要遵守这个小世界的规则。违背和背叛甚至亵渎都是对于家庭的蔑视和否定。三分钟的视频聊天也许对于你算不了什么,但当她看见你光着膀子(哪怕是大热天)出现在另一个她的视频上,她的感受是什么不言而喻!而当你因为她的整日劳做,喂养你的宝贝儿子,而忽略了你在性上面的渴望,你是把她看成一只只会挤奶的牡牛,还是一只只会好好听话的羔羊,还是你心目中的理想的伴侣?也许答案会因为每个血性男人的性格差异而呈现千差万别。然而,殊途同归的是,当你为他的辛劳而真心的付出和报以微笑,并且把性的问题向她好好提出来,并且说,“没什么,今晚没关系……”可能每个天下做过母亲的女人都会由衷的散发出迷人的灿烂的笑容,而这将促使她们愈加成熟美丽,达观自信。感动,缘于你我的相互理解和尊重。能让她感到幸福的,相信也能让你感到幸福。这就是感动的魅力!

    成长路上的叶子

    昨天艳阳高照,连续加班一个月终于休息了,于是我骑着破自行车,在烈日下贪婪地用眼睛拍摄着这座熟悉的城市里那些久违了的熟悉景色——全然不顾手脸被曝晒的火辣辣的,好在如云的清凉美女总能给我带来一丝悦目的享受。

    返家时来到金碧绿路上遭遇了堵车,连自行车道都很难通行,虽说依然有美女在目,但毕竟还是有些憋气。于是乎,等到好不容易疏通开道路之后,我一阵狂踩,把同伴远远抛在身后。累了,停在路边等伙伴,没想到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声音清脆且坚定。回头一看,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俏在我的身后满脸微笑地看着我。我愣了一下,随即,大脑里闪现出了关于她的所有记忆:她是我三年前在大学校园里认识的,只不过那时候她还是个初中刚毕业从老家出来昆明闯荡的小姑娘,满脸怯生生。

    “小叶!”我随口就叫出了她的名字,竟然没有叫错。“呵呵,你还记得我呢……能在这里遇见你真的好意外!”看得出来,眼前的少女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羞涩胆小的小妹妹了,她一脸阳光,眼睛里写满了自信。短暂的交谈后得知,她现在在一家医药公司上班,生活上还比较如意。因为她约好了朋友,所以我们仅仅互相留了对方的电话号码后便分开了。

    同伴在不远处惊讶地等着我,赶上他后,我抑制不住的兴奋,跟他讲述了我和小叶相识的全过程。

    三年前,我正沉浸在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中享受着戴着脚镣跳舞的快感和幸福。只要我的女朋友来到我所在的校区,我们便会一起去校园附近那条著名的小街上吃小吃。一个晚秋的周末,当时的云大本部飘散着金黄金黄的银杏叶片。女朋友陪我去逛了书店后我们一起来到那家小吃店。我在嘴里塞了一个喷香的包子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打开新买的《读者》浏览起目录来。就在这时,身边的女友拉了拉我的衣袖,我抬头看看她,她努嘴示意我看前方,我有些迷惑地看了看前方,原来,这家店里新来了一位服务员。我以为女朋友在跟我开那种“快看,美女!”的玩笑,于是刮了她的鼻子一下继续看我的书,女朋友还是拉我的衣袖让我看,这时我才注意到,这位新来的服务员看的不是我,而是我手中的书!她的神情那么专注,仿佛目光被那本《读者》上伸出来的无形的线拴住了一样。

    我都看她半天了她才反应过来,脸一下子就红了:“哥哥,你很喜欢看这本杂志吗?”,我点点头,她一下子笑了,仿佛找到了知音一般:“我也特别喜欢看!在老家上初中的时候,我看过两次……”也许就是因为这本书,我突然感觉跟她很亲近了起来。“你今年初中刚毕业吗?”我有些诧异地问她。她扭头向小店的里间望了望,没见老板,于是就很爽快地跟我说了起来:“是的,我今年初中毕业,家里不让我再念书了,所以我就跑出来打工。要是待在家里,很快就要嫁人的!”我惊讶于她的爽朗,毕竟我们前后认识不到十分钟。

    身边的女朋友没有向以前那样调侃我“小色狼”,而是像一个大姐姐一样看着她。我了解女友,她跟我一样,被小姑娘眼睛中的那种怯生生的眼神打动了。小兔子受到惊吓后就是那种眼神。

    本来还想跟她说点什么,但是见她不住地望里间看着,很担心的样子,我便也只好压抑住了继续交流的愿望——她要干活了,不然她的老板会不高兴的。“哥哥,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小叶,我干活去了!”说完,她转身轻快地进了里间。就那样,我的生命中凭空多出了一片在清风中飘荡的,不知道明天将会落到哪里的小叶子,多出了一个小妹妹。

    我和女友吃完要的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要把手中的杂志送给这位小姑娘,我觉得,这本书在她那里发挥的作用会更大。女友从包里拿出纸笔。“干吗?”我问她。“给这个小妹妹留个电话吧,以后我还想找她。”我笑着在纸上留下了我和女友的电话号码,把纸认真地夹在杂志里,等小叶出来的时候把书送给了她。她一连串的谢谢让我们颇不好意思。

    那以后,小叶有空的时候会给我和女朋友分别打电话。更多的时候,女友因为路远不能见她,我便一个人跟小叶子聊天,天南海北,聊得很开。随着对这个小姑娘了解的深入,我越来越在心理暗暗佩服这个小姑娘的自强和独立了。

    她在带着寥寥的资金来到昆明后,短短几个月里做了好多种工作。由于年纪比较小,别人常常让她做一些脏活累活,她不偷懒也不抱怨,通常都是默默地干活。我想象着她拎一个比她还重两倍的大水桶时候的样子,心里掠过一丝隐隐的痛——她还是个孩子啊。更可恨的是,因为她长得比较清秀,经常会有一些粗鲁的坏家伙想欺负她。遇到想欺负她的人后,可怜的小叶就只能选择离开那个地方,再次在如潮的人流中寻找新的工作。她说:“我讨厌那些想欺负我的人,但是我没有办法教训他们,只能离开,好多时候,我感觉自己特别无助……哥哥,我就像一片小叶子一样,没有办法抗拒风把我从树上吹落,也没有办法主宰自己飘落的方向和地点,冷风会把我吹到哪里我也不知道,我只能随风飘荡……”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能感受小叶子心里那种刻骨的痛苦,但是她没有哭,清澈的眼睛里面还有那种不对生活低头服输的劲儿。她还告诉我,到昆明后,她最大愿望就是好好学习计算机,以后找份体面些的工作。身位家境并不宽裕的学生,我能帮助她的实在不多,只好找了一些计算机基础知识方面的书给她,再把我原来的《读者》杂志送给她。我发自内心地希望她能够很好很好,所以我不停地鼓励她。我知道,虽然我们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我的话对她会有用,这个小姑娘遭遇的冷实在太多了,只要一丝丝的暖就能让她看到整个春天。

    很快,期末考试到了,忙于复习迎考,我没有再能跟小叶好好聊过天。记得在考完第一场试的时候,小叶在我们宿舍去门口堵住我,给我塞了一封信。信上全是感谢我和女朋友以及感谢上天的话。我看了之后直想哭——我几乎没有为她做什么的,根本当不起她那样的感谢,我跟女友说了那事之后,女友沉默半天,告诉我好好保存那封信,她还说,以后她要尽可能地关心小叶子。于是,我一直珍藏着那封信,直到去年搬家的时候才不小心弄丢了。

    期末考试结束后我再去那家小店找小叶的时候,她又换工作了——不知道是不是在这里也遇到了欺负她的人?我无法联系她,只能很惆怅地等着她给我打电话,可那以后却再也没有接到过她的电话。她回老家去了吗?我猜测着,也希望是这样。因为她年纪太小了,在这个生存竞争有些残酷的城市里,我真的很担心她吃亏。我又会想,是不是她找到了“依靠”?那样也好,至少她有人保护了……想不过来那么多的可能性,我干脆怀着一腔的惆怅放下她不想。

    新学期开学之后,我短命的爱情划上了句号,电话也掉到厕所里彻底坏了。换了电话换了号码之后,我觉得那段爱情变成永远的回忆的同时,那片小叶子也变成回忆了。再后来,工作、生活等等各种事情就差不多把这两段回忆都要挤出脑海了,没想到昨天我竟然奇迹般地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碰到小叶子了,并且彼此都还能叫出对方的名字,这不能不说是缘分。

    “哥哥,你没有变太多!能再次遇见你真的好开心好意外!以后多联系,有空的时候一起出去喝茶!”电话响了,是小叶的短信。我回复道:“你成熟了自信了。小叶子,真为你高兴!”

    是的,叶子,她就是一片金碧路上偶遇的小叶子。我也是一片叶子,在这个城市森林里飘荡着,寻找着自己的位置。在这个世界上,有哪片叶子最终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呢?

    像水一样碎

    一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漂泊的心。

    也有人说,每一个生命总有不安定的灵魂。

    当都市渐渐的磨平我骄傲的风骨的时候,远方总有些神秘的东西吸引着我,近处总有一些被我忽视的细节,生命中最浪漫的片段,最堪回味的点滴都在那风尘仆仆的进行中。

    这个世界是色彩斑斓的。森林的绿,戈壁的黄,雪原的白,大海的蓝,这些不仅是颜色,更是生命。如果失去了任何的一种,自然的颜色也会蒙上一层冰冷的灰。我是这些色彩的捕捉者也是记录者,是与自然融合起来的,我们一起鲜艳,一起灰暗,或许我手上的调色盘能够使这些颜色看上去更鲜艳,但也可能抹上黑暗,手中的画笔是谁赐予我的呢?

    二

    车尔尼雪夫曾写到:水,由于它的灿烂透明,它的淡青色的光辉而令人迷恋,水把周围的一切如画的反映出来,把这一切委曲的摇曳着,我们看到的水是第一流的写生家。

    我想我是喜欢海的,就像我曾以为我喜欢蓝色。大海以其无限的蔚蓝让我向往。她深不可测,变化多端。时而静谧,时而狂燥,时而柔美,时而刚猛。

    后来,我发现,我迷上的只是水。

    水本无色透明。清澈,晶莹,多采。我喜欢透明的颜色,宁静的水,缓缓流淌的是一种似水的记忆。

    春天开花,夏天成长,秋天结果,冬天凋零。

    一年年这样过去,一段段回忆在心里。

    这些回忆加起来就是一个人的生活。

    其实,万物也有记忆。

    树木年年长高,用年轮记住自己的岁月。

    石头日渐班驳,用伤痕记载自己的历史。

    我的历史刻在那孤寂的三生石上。

    三

    曾经的我苦苦追寻幸福的模样。不断的问啊,不断的感受。但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走在爱与恨,欢乐与痛苦,骄傲与自卑,泪水与微笑的不甘寂寞的边缘人。

    风能够带走我的伤痛。

    那晚,静静的躺着,一切都是那样宁静。忽然起风了,很大的风。似乎飘来了一阵叮叮当当的风铃声。窗上一直挂着一只风铃,由于没有了风,它就只好委屈的在那里,以至于快被我们遗忘,那悦耳的声音沁如我的心扉。那风铃是前不久离去的朋友的。是他寂寞了吧,还是怕我将他忘记了?让风铃送来对我的思念?

    静静的,没有话,任那风铃轻轻的低诉,风和铃碰撞出的火花敲打着我的心。我就像挂在窗的风铃。只有风,才能使我奏出优美的乐章。

    没有风,我是寂寥的。

    有风的日子,我散落了长发,飘散我的记忆。我站在高高的天台上,我要大声呼喊,我要在风中将天空的忧愁喊下来。

    四

    生活的背景是一堵墙,我们习惯了,在墙上。墙上有吸盘,我们被吸住,贴在上面,慢慢的延伸自己。

    我只是岁月侮辱的一个象征。

    当我发现生命中不再有感动的时候,我会选择远离。在自然的怀抱里找寻最原始的安抚。我是注定要去流浪的。不要去惊醒藏在我心中的幽灵:那遥远的目的。也许它会使我害怕。我要去哪里?谁能够帮助我呢?让我走吧,如果过去的一切事情使我惶惶不安,我怎能往前走去。照我影,载我心,带我走。

    真正的我,无法撒谎。我感受一切,经历过一切,过于强烈和完美,令人深信不疑。

    我的记忆说出真情,我的嘴角微笑。

    而我的唇寂静无声。

    放弃亦是一种美丽

    许多的事情,总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懂得。一如感情,痛过了,才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傻过了,才会懂得适时的坚持与放弃,在得到与失去中我们慢慢地认识自己。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就真的不能割舍。学会放弃,生活会更容易。

    学会放弃,在落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就刻骨铭心。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曾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只是,爱你,却不能与你在一起。一如爱那原野的火面合,爱它,却不能携它归去。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是不能拥有的遗憾让我们更感眷恋;是夜半无眠的思念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久远。

    收拾起心情,继续走吧,错过花,你将收获雨;错过她,我才遇到了你。继续走吧,你终将收获自己的美丽。

    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只是这种脑袋不清的强烈占有欲者,他们才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偏执狂与占有欲,越想要获得爱的永久保证书,只会越走越偏离。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惫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瞧的”,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如果你再发现你失去的和放弃的东西更珍贵的时候,我想你一定会懊恼不已。所以也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所以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得到它并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谁说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和她在一起。有时候,有些人,为了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他们不惜使用“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最原始的办法,想以此挽留爱人。也许这留住了爱人的人,但是这却留不住她的心。更有甚至,为了这而赔上了自己那年轻而又灿烂的生命,可能这会唤起爱人的回应吧,但是这也带给了她更多的内疚与自责,还有不安,从此快乐就会和她挥手告别。其实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虽然有人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快乐。喜欢一个,最重要的是让她快乐,因为她的喜怒哀乐都会牵动你的心绪。所以也有这样一句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

    喜欢一个人,就要让她快乐,让她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放手吧!所以有时候,有些人,也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你是一个很差劲的人?

    我们每个人身边常常会有很多好心的人,在帮着倒忙,伤害我们,人却很少知道。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你不缺少聪明才智和算计能力,你当前正在经历着生命中的一个大转折,原有的被冲垮,新的还没建立。为此需要宽容自己的失误和失态,学会爱惜自己。

    陕西作家闫真的《沧浪之水》,有助于你真实地了解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用心去看,把主角当作你自己。以后再在他的基础上再向前走,因为他描述得很好但没有解法。

    你状态不好,除了一系列的挫折让你心灵受伤外,还有个重要原因是,你一直没能脚踏实地。怎样才能脚踏实地?《沧浪之水》主人公的遭遇会有提醒,人无所求则寡欲,那你试着为你的亲人朋友考虑,考虑他们的切身利益,比如某人有高血压,你若真关心她,你可以去了解什么是高血压,如何预防,如何食疗,潜在危险等等,为他们做一件哪怕是最小的力所能及的事。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心则很多问题迎刃而解,有心会执着问下去,学下去,做下去,在努力做好事情中学习作人。

    每个人都不是独立的,人需要人。是人都会犯错,只是有些人善于掩饰自己。不要评价人,也不要被人评价影响。

    耶稣对信徒说:“你要背起你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背十字架指的是不断让老我死,让新我生的过程,因此没有人是一个差劲的人,谁都会做错事情,但即使不断做错事也不表示我们是一个差劲的人。我们可以选择改进本身,已把自我和错事区别开了。事实不是我们是差劲的人,而是在人生这个转折期间,人的记忆力和注意力会受到影响。这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正常现象。

    对人一生重要的因素很多,其中信心和方向是至关重要的,相信自己是好样的,通过不断改进不断确信这一点,寻找让自己快乐的人生方向,去努力。

    拨开思想和情绪迷雾,最要紧做的是端正自己的认识,要学习如何正确、客观地认识人,认识事情,认识各人的心态、动机或水平,或许看看《伦语》或辨证法趣味版本,也是可以的。

    想哭就哭,但不要老是被自怜和情绪控制,学习动用自主选择的力量,哪怕一次成功地引导了自己转移了注意力或情绪走向,都是胜利。领导以全发工资求你不哭,明看是好事,其实不是好事,我宁可建议你请假在家,没事找好玩的朋友们玩,或找幼儿园的小朋友们玩,也强似在这个阶段压抑自己的情绪换取钞票。

    人生若只如初见

    纳兰性德说:人生若只如初见。

    初看这句话,是在读书的时候,当时北京的好友吴唯给我写信,末尾是这样一个个性化签名,起初并不晓得其中韵意,为此还特意缠着其为我讲解一番。时世冉冉,如今,在心里对其中滋味早有了深刻的认识,于是便叹息诗文远不如这句话本身所带来的意味深长。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想这一定是很多人都曾经有过的想法。

    从一片空白开始认知事物,从一片叶子开始认识森林,从一滴水珠开始惊叹海洋,从一个眼神开始沉醉爱情,从一片花瓣开始陶醉绚烂……的确,初见的时候,一切是那么新鲜而又有趣,用我们最朴素和原始的面貌认识一切,感知爱情,初见时的感觉和羞涩、初吻时的懵懂和无知,内心激荡着的是忐忑的朦胧和小兔般的遐想。

    随着生活经历日渐增多,阅历丰富了趣味却少了,我们需要不断寻找新的东西来引导自己找到前进的风向标,需要经常性的对自己进行调整,每个人都在不断的新建文档,在新建中不断地修改和删除,在心里放个回收站进行清空,不断地在这一过程中找到新的起点。

    爱情也是如此,本来你对那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并无什么异样的想法,本来你对身边那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也无什么心动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和爱的渗透,或许他(她)已经慢慢浸润在你的生命里,他(她)会时常叮嘱你好好穿衣,他(她)会告诫你不要酗酒;每当具有负面影响的事物在你身边出现的时候,他(她)会告诉你只有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才能心宽体胖;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时,他(她)会说后退一步就海阔天空了。他(她)无微不至的爱护和体贴让你信心倍增。你的心中开始时刻充满着这样一个人,你会不由自主地去想他(她)、念他(她)。

    著名作家毕淑敏在一篇文章中说每一个女人都可以寻找成千上万个丈夫,每个男人同样可以寻找成千上万个老婆。仔细想想确然如此。倘若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你们初见的时候,你换成了另外一个女人,或者他换成了另外一个男人;或者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他遇到了另一个女人,你遇到了另一个男人;不论属于哪一种情形,人生的故事都要重新改写;归根结底你们的相见不过是千万种排列组合中的一种。很显然这不是危言耸听。所以要知道,你跟他(她)的相遇是多么的巧缘,你要感激上苍的无限眷顾。她赐予你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让你和他(她)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狭路相逢,让你们在日后无期限的交往中形影不离,彼此精心栽培的感情水乳交融难舍难分。

    地球是圆的,每一个看似终点的地方其实都是起点,人生、爱情莫不如此,我们不仅仅要充电,更需要随时放电(此处不是眼睛乱放电的意思),只有放电才能有所突破,才能随时比较弥补不足,才能祛除其中的障碍,不断更新能量,这也是进步的一种形式,是一个良性循环的交替。

    或许你会抱怨你的爱人可恶,因为他总忘记情人节给你送鲜花,过生日时不会给你斟美酒,甚至连最简单的甜言蜜语也不肯奉献。那么有什么关系呢?爱有千万种表现方式,这时候你要坚信他是不屑这样做,他不是吝啬时间和金钱,而是执迷不悟地认为内容重于形式。你至少可以有一千个爱他的理由: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在你困境中他给你的深情拥抱,他工作时间给你的一个温馨的信息……你的这些幸福都是唯一的,是千金难买的,千万不要简单地以为这些感觉无足挂齿。你的幸福只有自己知道,它并不与财富地位声望同步,它不需要别人来证明!

    世上有预报台风的,有预报蝗虫的,有预报地震的。却没有人来预报爱情。其实爱情和世界万物一样,有它的征兆。你不要总希冀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它多半只是悄悄地扑面而来,就象在某个平常的日子,你回首向窗外一看,他或许正在微笑着看你!

    幸福常常是朦胧的,总是很有节制地向我们喷洒甘露,所以,我们把爱情握在手中的时候,多半它是温润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初见的盼望和理想化会在二见三见中不断的改变和充实,望着你雨中远去的背影,其实很想你对你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愿意再见,三见!

    有一种戒不掉的瘾叫寂寞

    不知不觉,在百味人生总有很多事情都变成了习惯……

    不知不觉,习惯了早上喝白开水,夜里也喝白开水。习惯了早上用清苦的沸水唤醒胃的知觉,晚上用香甜的沸水安眠胃的浮躁。因着胃囊的感觉安排生活,从日出到日落。只习惯沸水的温度,从苦到甜。寂寞,感悟,生活。

    曾经以为,孤独比寂寞更深沉。沦陷于寂寞里,方知寂寞比孤独更难熬更令人疲惫。孤独不需熬,没有尽头的路只能无限忍受着走下去。而寂寞总是折磨人至疲惫不堪,又带着更深的叹息浸入新的梦境。

    疲惫是每一次梦醒后的叹息累积的重量,梦是寂寞开的花,寂寞繁盛梦所以多且频繁,而疲惫是花落之后结的恶果。

    不知不觉,习惯了白天在阴影里发呆,傍晚在街上看霓虹闪烁。习惯了黑白颠倒,昼伏夜出,像个幽灵游荡或者短暂停留。习惯了黑暗的亮度,怕强烈的光线刺伤了眼,怕刺伤的眼会不知不觉流泪。

    曾经以为,孤独比寂寞更有价值。寂寞愈深的时候,方才明白比价值更令人在意的是感觉。只剩下一种虚无的感觉时,任何价值都变得虚无。虚无是感受分明却触摸不到的空洞,空洞衍生的沉默冬夜的空气一样的冰寒。而沉默被称为言论,冰寒被称为温度。虚无,这个矛盾的极致,是寂寞最后的感觉。

    不知不觉,习惯了撑起雨伞走在雨里,穿上风衣走在风里。习惯了让无意飘入伞下的雨淋乱了发丝,让无意穿透纤维的风吹湿了睫毛。习惯了深夜三点用失眠折磨神经,下午三点用空虚饥饿细胞。失眠和饥饿交错的十字路口,迷失缘由感染了一种自虐情绪。据说自虐是寂寞国度流行感冒的特征。

    不知不觉,习惯了双臂环抱的温度,左手牵着右手的温柔。习惯了午夜时分耳轮和指尖冰凉的摩擦,熟悉的香水气味弥漫停滞的空气中,自己呼吸。习惯了笑容凝结在镜中宛若深秋清月,自己欣赏。满足的微笑的背后隐藏了一种自恋情绪。据说自恋是寂寞国度最时髦的病菌。

    不知不觉,习惯了咀嚼喜欢的文字,呼吸熟悉的感觉。习惯了无病呻吟,把无聊演绎成一种情调,时光将生活消磨得乏味,泪珠日益弥足珍贵。不知不觉中,寂寞病变成一种癌症。

    曾经以为,不会被寂寞打败。一个人的梦里,方知寂寞是一种瘾,戒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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