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漫谈文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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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在古老的国度里,老于世故者和许多青年,在思想言行上,似乎有很远的距离,倘观以一律的眼光,结果即往往谬误。譬如中国有许多坏事,各有专名,在书籍上又偏多关于它的别名和隐语。当我编辑周刊时,所收的文稿中每有直犯这些别名和隐语的;在我,是向来避而不用。但细一查考,作者实茫无所知,因此也坦然写出;其咎却在中国的坏事的别名隐语太多,而我亦太有所知道,疑虑及避忌。看这些青年,仿佛中国的将来还有光明;但再看所谓学士大夫,却又不免令人气塞。他们的文章或者古雅,但内心真是干净者有多少。即以今年的士大夫的文言而论,章士钊呈文中的“荒学逾闲恣为无忌”“两性衔接之机缄缔构”“不受检制竟体忘形”“谨愿者尽丧所守”……可谓臻媟黩之极致了。但其实,被侮辱的青年学生们是不懂的;即使仿佛懂得,也大概不及我读过一些古文者的深切地看透作者的居心。

    言归正传罢。因为人们因境遇而思想性格能有这样不同,所以在寡妇或拟寡妇所办的学校里,正当的青年是不能生活的。青年应当天真烂漫,非如她们的阴沉,她们却以为中邪了;青年应当有朝气,敢作为,非如她们的萎缩,她们却以为不安本分了:都有罪。只有极和她们相宜,——说得冠冕一点罢,就是极其“婉顺”的,以她们为师法,使眼光呆滞,面肌固定,在学校所化成的阴森的家庭里屏息而行,这才能敷衍到毕业;拜领一张纸,以证明自己在这里被多年陶冶之余,已经失了青春的本来面目,成为精神上的“未字先寡”的人物,自此又要到社会上传布此道去了。

    虽然是中国,自然也有一些解放之机,虽然是中国妇女,自然也有一些自立的倾向;所可怕的是幸而自立之后,又转而凌虐还未自立的人,正如童养媳一做婆婆,也就像她的恶姑一样毒辣。我并非说凡在教育界的独身女子,一定都得去配一个男人,无非愿意她们能放开思路,再去较为远大地加以思索;一面,则希望留心教育者,想到这事乃是一个女子教育上的大问题,而有所挽救,因为我知道凡有教育学家,是决不肯说教育是没有效验的。大约中国此后这种独身者还要逐渐增加,倘使没有善法补救,则寡妇主义教育的声势,也就要逐渐浩大,许多女子,都要在那冷酷险狠的陶冶之下,失其活泼的青春,无法复活了。全国受过教育的女子,无论已嫁未嫁,有夫无夫,个个心如古井,脸若严霜,自然倒也怪好看的罢,但究竟也太不像真要人模样地生活下去了;为她贴身的使女,亲生的女儿着想,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我是不研究教育的,但这种危害,今年却因为或一机会,深切地感到了,所以就乘《妇女周刊》征文的机会,将我的所感说出。

    十一月二十三日

    论睁了眼看

    虚生先生所作的时事短评中,曾有一个这样的题目:《我们应该有正眼看各方面的勇气》(《猛进》十九期)。诚然,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作,敢当。倘使并正视而不敢,此外还能成什么气候。然而,不幸这一种勇气,是我们中国人最所缺乏的。

    但现在我所想到的是别一方面——

    中国的文人,对于人生,——至少是对于社会现象,向来就多没有正视的勇气。我们的圣贤,本来早已教人“非礼勿视”的了;而这“礼”又非常之严,不但“正视”,连“平视”“斜视”也不许。现在青年的精神未可知,在体质,却大半还是弯腰曲背,低眉顺眼,表示着老牌的老成的子弟,驯良的百姓,——至于说对外却有大力量,乃是近一月来的新说,还不知道究竟是如何。

    再回到“正视”问题去:先既不敢,后便不能,再后,就自然不视,不见了。一辆汽车坏了,停在马路上,一群人围着呆看,所得的结果是一团乌油油的东西。然而由本身的矛盾或社会的缺陷所生的苦痛,虽不正视,却要身受的。文人究竟是敏感人物,从他们的作品上看来,有些人确也早已感到不满,可是一到快要显露缺陷的危机一髮之际,他们总即刻连说“并无其事”,同时便闭上了眼睛。这闭着的眼睛便看见一切圆满,当前的苦痛不过是“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为。”于是无问题,无缺陷,无不平,也就无解决,无改革,无反抗。因为凡事总要“团圆”,正无须我们焦躁;放心喝茶,睡觉大吉。再说费话,就有“不合时宜”之咎,免不了要受大学教授的纠正了。呸!

    我并未试验过,但有时候想:倘将一位久蛰洞房的老太爷抛在夏天正午的烈日底下,或将不出闺门的千金小姐拖到旷野的黑夜里,大概只好闭了眼睛,暂续他们残存的旧梦,总算并没有遇到暗或光,虽然已经是绝不相同的现实。中国的文人也一样,万事闭眼睛,聊以自欺,而且欺人,那方法是:瞒和骗。

    中国婚姻方法的缺陷,才子佳人小说作家早就感到了,他于是使一个才子在壁上题诗,一个佳人便来和,由倾慕——现在就得称恋爱——而至于有“终身之约”。但约定之后,也就有了难关。我们都知道,“私订终身”在诗和戏曲或小说上尚不失为美谈(自然只以与终于中状元的男人私订为限),实际却不容于天下的,仍然免不了要离异。明末的作家便闭上眼睛,并这一层也加以补救了,说是:才子及第,奉旨成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这大帽子来一压,便成了半个铅钱也不值,问题也一点没有了。假使有之,也只在才子的能否中状元,而决不在婚姻制度的良否。

    (近来有人以为新诗人的作诗发表,是在出风头,引异性;且迁怒于报章杂志之滥登。殊不知即使无报,墙壁实“古已有之”,早做过发表机关了;据《封神演义》,纣王已曾在女娲庙壁上题诗,那起源实在非常之早。报章可以不取白话,或排斥小诗,墙壁却拆不完,管不及的;倘一律刷成黑色,也还有破磁可划,粉笔可书,真是穷于应付。作诗不刻木板,去藏之名山,却要随时发表,虽然很有流弊,但大概是难以杜绝的罢。)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至于别的人们,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然而后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

    “作善降祥”的古训,六朝人本已有些怀疑了,他们作墓志,竟会说“积善不报,终自欺人”的话。但后来的昏人,却又瞒起来。元刘信将三岁痴儿抛入蘸纸火盆,妄希福佑,是见于《元典章》的;剧本《小张屠焚儿救母》却道是为母延命,命得延,儿亦不死了。一女愿侍痼疾之夫,《醒世恒言》中还说终于一同自杀的;后来改作的却道是有蛇坠入药罐里,丈夫服后便全愈了。凡有缺陷,一经作者粉饰,后半便大抵改观,使读者落诬妄中,以为世间委实尽够光明,谁有不幸,便是自作,自受。

    有时遇到彰明的史实,瞒不下,如关羽岳飞的被杀,便只好别设骗局了。一是前世已造夙因,如岳飞;一是死后使他成神,如关羽。定命不可逃,成神的善报更满人意,所以杀人者不足责,被杀者也不足悲,冥冥中自有安排,使他们各得其所,正不必别人来费力了。

    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地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在事实上,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仿佛亡国遭劫的事,反而给中国人发挥“两间正气”的机会,增高价值,即在此一举,应该一任其至,不足忧悲似的。自然,此上也无可为,因为我们已经借死人获得最上的光荣了。沪汉烈士的追悼会中,活的人们在一块很可景仰的高大的木主下互相打骂,也就是和我们的先辈走着同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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