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忍细说:李国文讲最后的王朝-王安石的毁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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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进士,任淮南判官,知鄞县,历任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点。嘉祐三年(1058年)入为度支判官,上万言书,要求“改易更革”。任直集贤院,知制诰。神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年),拜参知政事,力主“变风俗,立法度”,为年轻而极想有为的神宗所接受。于是实行变法,设置三司条例司,以吕惠卿主其事。熙宁三年(1070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先后推行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法。用王韶发动熙河之役,取得对西夏作战胜利。熙宁五年(1072年),永乐之役复大败于西夏。又改革科举,整顿学校,训释《诗》《书》《周礼》为《三经新义》,遭到司马光、文彦博、吕诲、吕公著和“二程”等人反对。他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思想,进行反驳。由于新法在推广应用过程中,粗糙行事、强迫命令、与民争利、引发骚动,遂出现市场凋敝、商业萎缩、百姓出走、农田抛荒等现象。加之无良官吏,苛税牟利,无耻小人,从中鱼肉,以致民众不堪新法之扰,有逃亡者,有自伤者,有背井离乡者,形成强大的反对声浪。曹太后(宋仁宗皇后,即慈圣太后)、高太后(宋英宗皇后,即宣仁太后,神宗生母),出面干预,神宗动摇。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王安石罢相出知江宁府。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复相。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再次罢相,退居江宁半山园。死后,先封舒国公,后改荆国公,所以又称“王荆公”。

    在中国历史上,再无比他更能引发争议,而褒贬不一的人物了。对其评价,从南宋以后,至元代编《宋史》,评价一路直下;而从民国以后,行情重又看好。推崇者捧高到近乎神,丑化者差不多将他描画为鬼,如此各走极端,强烈反差到天渊之别,是极为罕见的现象。但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目中,基本上仍受传统史书的影响,认为王安石的变法,导致北宋败亡,而他死硬不改为“拗相公”形象,一直是民间相当主流的观点。

    宋人邵伯温的《邵氏闻见录》,也是历来为王安石辩诬正名的专家、权威、名流、教授最深恶痛绝的书籍。其中某些名列廊庙的扛鼎人物,对于邵伯温这本小册子,那不可容忍的切齿之恨,那口出不逊的骂詈之声,简直到了好笑的程度,实在有失学者风度。

    邵伯温活了七十八岁,这一辈子可未得安生。早年赶上王安石变法,中年经历元祐党争,晚年又遭到靖康之祸,南渡以后,衰迈年暮,回顾以往,不胜唏嘘,遂有写作此书之志。他说:

    伯温蚤以先君子之故,亲接前辈,与夫侍家庭,居乡党,得前言往行为多。以畜其德则不敢当,而老景侵寻,偶负后死者之责,类之为书,曰《闻见录》,尚庶几焉。

    看来,这不过是他个人的一部回忆录,自然也是他自己所经所历、所感所想的人生总结。因此,后人没有理由要求他必须写成一部准确无讹的正史,而他也没有义务扮演毫无个人色彩的史官角色。他说得很清楚,由于他父亲邵雍的缘故,他得以与司马光、韩维、吕公著、富弼相过从,那时,他才十二三岁,“入闻父教,出则事司马光等。”“光等亦屈名位辈行,与伯温为再世交。”因此,前辈身影,先贤言行,时事世故,宦海浮沉,便是他这部回忆录的主要内容。由于他“闻见日博,而尤熟于当世之务”,不可能不涉及熙宁变法,元祐党争,因此,也就不可能不受其父,以及诸位前辈的影响,而持反对变法的立场,随后又因入党籍遭到迫害。据说,凡入党入碑者,连开封的城门都不准进,他遂成为一个王安石的铁杆儿反对派,自是顺理成章之事。

    本来,知其人,读其书,信其所信,不信其所不信,是读书人应有之义。但邵伯温这部书厉害的是,在他笔下是悉为难能可贵的第一手材料,便具有相当的权威性,竟能起到左右历史的作用。以致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脱脱的《元史》,涉及王安石变法的史料,也多沿用此书的说法和见解,一字千钧,遂为定论,这也是那些为王安石辩诬正名者最为恼火的事。说到底,邵伯温只是尽后死者之责,记录下他所知道的事实,不过是一家之言罢了。你信即是,你不信即不是,与邵伯温无关。

    但值得人们玩味的是,为什么他的这本小册子,竟成为一段信史?因为与当时对这场大失败进行寻根究底的大趋势合拍。北宋灭亡以后,痛定思痛的中国人(自然也包括那些没有话语权的普通老百姓),不得不思考我们为什么要背井离乡,从河洛中原的世居故土,来到长江以南的水乡泽国,或走投无路,流离失所,或依人篱下,羁旅江湖?于是,从亡国之恨推溯上去,必然就是靖康之耻;而靖康之耻,又是赵佶、蔡京贻祸中外的结果;而蔡京和童贯之流得以肆虐天下,又与元祐党争正人被斥、好人被逐、坏人当道、小人得势是分不开的;接着继续上推,元祐党争正反两面贴烧饼式的恶斗,又是熙宁变法中支持与反对双方较量的延续;再往上,还有什么好找的,我相信南宋当时大部分臣民,会一致得出结论,国难家祸之源,皆因王安石的强推新法而起。谁的心里都明摆着一本账,从景德元年(1004年)宋真宗澶渊之盟起,至宋仁宗,至宋英宗,至熙宁三年(1070年)宋神宗实施变法止,六十六年的太平日子;而推行新法,世乱便随之而来,不唯王安石是问,还有其他发泄怨恨的渠道吗?

    宋钦宗时的国子祭酒杨时的奏章中所述,大概是最具代表性的看法了。他说:

    谨按安石挟管、商之术,饬六艺以文奸言,变乱祖宗法度,当时司马光已言其为害当见于数十年之后,今日之事,若合符契。

    这对王安石来说,当然是不公平的,变法,宋乱,而后亡,不变法,宋也乱,而后同样会亡。邵伯温此书当著于杨时的奏章以后,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宋亡之过在于安石,但他话里话外,却是有这层意思的,否则他就觉得有负后死者之责的内疚了。在这本书里,固然他说了王安石的长处,如好学不倦,廉洁勤政,不近女色,兄弟友于,但也认为他偏执、奸诈,是一个“外示朴野,中怀狡诈”的人物,对其“变乱祖宗法度”“祸害国家”“劝人主用兵”“推行新法者皆新进险薄之士”的批判,与杨时持相同看法,是毋庸讳言的。但这部书能留存下来,成为解读那一段历史的重要资料,一是它第一手的史料价值,二是它符合了人心民意。我想这也是簇拥王安石进行变法改革的追随者,以及他退出历史舞台后的那些精神上的党羽,没有什么史料记载得以存世的缘故。从至今尚能读到的蔡絛之《铁围山丛谈》来看,证明这类书不是没有,而是曾经有过,不过,统统湮没无闻。

    老百姓虽然永远是无声的一群,然而他们的唾弃,却是最可怕的惩罚。

    在这部书里,邵伯温说到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有其精彩的论断,通常不大为人提及而忽略,或以为是老生常谈而一笔带过。其实,任何朝代,任何制度,凡着意变法改革者,都是必须慎之又慎,三思而后行事的大问题。

    王荆公知明州鄞县,读书写文章,三日一治县事。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资谷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兴学校,严保伍,邑人便之。故熙宁初为执政所行之法,皆本于此,然荆公之法行于一邑则可,不知行于天下不可也。

    行之一邑则可,行之天下不可,这就是必须摸着石头过河的道理所在。

    二

    在被王安石辩诬者视为“恶意虚构”和“无耻谰言”的《邵氏闻见录》中,有一则关于苏东坡被王安石排挤出开封,继又遭遇诗狱的记载,大概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介甫与子瞻初无隙,吕惠卿忌子瞻,辄间之。神宗欲以子瞻同修起居注,介甫难之。又意子瞻文士,不晓吏事,故用为开封府推官以困之。子瞻益论事无讳,拟廷试策万言书,论时政甚危,介甫滋不悦。中丞李定,介甫客也。定不服母丧,子瞻以为不孝,恶之。定以为恨,劾子瞻作诗谤讪。下御史狱,欲杀之,神宗终不忍,贬散官,黄州安置。

    这里提到的吕惠卿、李定,还有曾布、章惇、舒亶、邓绾等被王安石起用的新法支持者,无论在当时或是后代,都被视作声名狼藉、品行不端的人。虽然,近年来经过不断地漂白、不断地洗刷,诸如吕惠卿的出卖告密,诸如李定的匿丧不报,诸如邓绾“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当之”,都有了新的说法。看来,元人所编的《宋史》,囿于南宋士大夫对于熙宁变法的成见,受到反映民众心理的话本《拗相公》的影响,因而将其中部分人物纳入书末的《奸臣传》中,也许将来重新编写北宋这段历史的时候,有可能恢复历史本来面貌。

    其实,现在把王安石重新定位于历史伟人的时候,连同他的这些雇佣军也一一扶上尊位,实在是一种徒劳的努力。因为王安石为改革家,那些人未必都与他一样抱着改革的理想;王安石雄才大略,那些人未必都与他一样高瞻远瞩,纵横古今;王安石道德高尚,那些人未必都与他一样律己甚严,廉洁奉公。王安石与他们只有工作的上下级关系,而不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理想,从五湖四海聚集在一起从事这项伟大事业的。王安石未尝不希望司马光、韩琦共襄盛举,未尝不盼着苏轼、苏辙为其羽翼,然而,道不同不相与谋,这就是这位伟大政治家的性格悲剧了。那好,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于是,他不得不在干部的物色选择上,舍本逐末,退而求其次,求其再次,求其次之又次。连他两个亲弟弟都弃他而去,可以想见当他儿子王雱,唯一支持他新政的骨肉,不幸早逝,对他是多么大的打击了。

    因此,他与他的助手和支持者的关系,说白了,就是老板和伙计。他们所以投奔王安石,因为他们在司马光、韩琦、富弼、吕诲、欧阳修那些资深政治家眼中,怎么能有苏氏兄弟那样的前景呢!所以,当这些王安石的雇佣军有条件实施反攻倒算的时候,拿苏轼祭刀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林语堂说过,元丰七年(1084年),苏轼调任途经南京,与王安石见面时,是有过交锋的:

    王安石失败之后,苏东坡在金陵遇见他,斥责他发动战争,迫害文人之罪,王安石回答说吕惠卿当负全责。此不足以为借口,因为王安石本人坚持严酷对付反对派,而且在熙宁四年四月至六年七月吕惠卿因父丧去职期间,王安石在京师成立用以侦察批评朝政者的特务机构。

    林语堂还写到了王安石对于苏东坡公开反对新政,而给予的报复,那是这位诗人平生第一次差点吃官司的细节:

    苏东坡(因反对变法,三次给神宗)上书以后(这是颇让王安石不开心的事情,不过,因为苏东坡职卑位微,王安石可以不必在乎他),熙宁四年一月起任告院权开封府推官,在任期间,他出了一道乡试考题《论独断》,这触怒了王安石(这当然是一次对他权威的公开挑衅),苏东坡立遭罢黜。

    王安石的亲戚兼随员谢景温,挟法诬告。当时流传一个谣言,说苏氏兄弟运送其父灵柩乘船回四川原籍途中,曾滥用官家的卫兵,并购买家具瓷器,并可能偷运私盐从中牟利。官方乃派人到苏氏兄弟运灵所经各省路途上,从船夫、兵卒、仪官搜集资料。

    后来查无实据,此案遂告寝息。但谁都知道,谢的发难,与王的授意分不开。在宋人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亦载有此事。

    景温与王安石联姻,安石实使之穷治,卒无所得。

    卷二百十四纪

    谢景温天资奸佞,素多朋附。熙宁中,王安石用事之日擢为知杂御史。是时,苏轼方忤安石,景温迎合其意,辄具弹奏,谓轼丁忧返蜀,乘舟商贩,及朝廷下逐路监司体量,事皆无实。

    卷四百二十一纪

    谓范镇举苏轼为谏官,御史知杂事谢景温以谤语力排之,事不实,士论薄之。

    《太平治迹统类》卷十三《神宗任用安石》

    轼有外弟,与之不叶,安石召之,问轼过失,其人言,向丁忧,贩私盐苏木等事。安石大喜,未有以发也。会举谏官,范镇以轼应诏,谢景温恐轼为谏官攻介甫之短,故力排之。

    卷二十五《苏轼立朝大槩》

    政坛的事,官场的事,这种钩心斗角,机关算尽,都是属于司空见惯的正常活动。道德再高尚的政治家,绝对不蹚浑水,是不可能的。

    王安石还是将这位官不算大,文章声名却比他响亮的同行,逼出了京师。看来,王安石在宋神宗的耳朵边,没有少给这位政敌,加油添醋,造谣生事。

    司马光奏对垂拱殿,上谓:“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鲜于侁在远,轼以奏稿传之。韩琦赠银三百两而不受,乃贩盐及苏木瓷器。”光曰:“凡责人当察其情,轼贩盐之利,岂能及所赠之银乎!安石素恶轼,陛下岂不知以姻家谢景温为鹰犬使攻之!臣岂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轼虽不佳,岂不贤于李定之不服母丧禽兽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为台官。”

    《长编》卷二百十四纪

    然而,惹不起躲得起的苏轼还是到杭州为太守去了。不过躲过初一,没躲过十五,乌台里坐着的御史,王安石提拔起来的爪牙,又将他拘押在大牢里。

    在神宗强烈支持下,王安石变法诸多措施,终于一一出台。他大概没料到舆论大哗,天下大乱。因为他作为大政治家、大思想家,这是当时和后来所公认的。但从来没有一位研究他的学者,认为他是具有行政能力,具有管理经验,具有灵活机智,应变圆通,能够从容进退,周旋回转。他连自己的私生活都不善料理,焉谈其他?这样一位高智商而低能力的学者型干部,适合做领导者的智库,出谋划策,可以,运筹帷幄,则不行。不要说北宋时期的那种因循保守的政治体制,也不要说北宋时期那种颟顸臃肿的官僚架构,更不要说几乎不跟大宋王朝的老百姓打一声招呼,简直让人吓一个跟头的改革大计,像雷阵雨似的倾盆而来。

    老子说过,治大国如烹小鲜,是经不起像烙饼似的翻来覆去。而北宋王朝一百多年苟且生存下来,连小鲜那样还保持着一条鱼的形状都说不上,只能说是即将散架,还没有马上散架的,快要箍不住的一只漏水不止的木桶。你王安石不是采取小修小补的保守疗法,而是大卸八块,这只桶不完蛋,焉有他哉?王安石先生充满自信,伸出两只手,对神宗皇帝讲:“你看,每个手有五根手指,从理论上讲,一下子按住十个跳蚤是绝对有可能的。”这是笑话,然而也是熙宁二年的真实。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觉得大宋王朝需要改革,但没有一个有头脑的人,会赞成王安石这样的改革。

    你是在进行改革,而不是在进行革命。革命允许暴力,暴力可以摧枯拉朽,反对派敢龇牙,只要手里有枪杆子,二话不说,马上摆平。这只桶老子不要了,另造一只新桶,这就叫革命。而这只桶再坏再破,也不能一脚踢掉,要加固,要堵漏,要去朽,要更新,这才叫改革。因此,改革就得和颜悦色,就得和风细雨,就得由点而面,由局部而全体,润物无声地细致工作。没有二十年、三十年一切都做到家的扎实功夫,想收到改革的成效,想享受改革的成果,如王安石这样的冒失行事,不失败才怪?

    有论者说,他是一只叫得太早的公鸡。其实,说准确点,他是一只想自己下蛋的公鸡,在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

    三

    清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北京的春天通常都是从玉兰花的绽放开始的。这一天,光绪正式颁布《明定国是诏》,中国封建社会中最后一次的“戊戌变法”正式出笼。康有为显然考虑过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教训,很大程度上在于遭到保守派的抵制。于是,他对光绪建议:

    请皇上勿去旧衙门,而唯增置新衙门,勿黜革旧大臣,而唯渐擢小臣。彼守旧大臣向来本无事可办,今但仍其旧,听其尊位重禄,而新政之事,别责之于小臣。则彼守旧大臣,既无办事之劳,复无失位之惧,则怨谤自息矣!

    急于改革的光绪皇帝,第一个行动就是废科举八股。当时,维新派第二号人物梁启超,对此举动兴奋得不能自已,说:

    海内有志之士读诏书皆酌酒相庆,以为去千年愚民之弊,为维新第一大事也。

    问题在于清光绪犯了宋神宗的同一个错误,从五月起,他迫不及待地发出一道道诏书,下令各地方推行学堂、商务、铁路、矿务……短短三个月,其颁发的新政谕旨,比神宗还要神宗,达二百八十多件。结果,颐和园内那棵开得稍晚一点的辛夷,也就是紫色的玉兰花,还未落尽,在满地花瓣的颐和园的漪澜堂里,老佛爷像捏死一个臭虫似的,使这场百日维新,胎死腹中。虽然,她是主刀者,但她身后却是绝对不许触犯其利益的保守派所组成的铜墙铁壁。

    改革派有时想得十分单纯,以为天下人都如同自己一样,大旱之望虹霓一样期盼着他们举起义旗,来挽救这只已成破木桶似的政权。孰料朝廷内外,举国上下,拥护者甚少,反对者甚众。王安石所碰到的,也是康、梁所碰到的。光绪只有一位太后,而神宗却有好几位太后。这位理想主义者,列宁誉之为“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却没有任何高招可以应对女流之辈。老太太们一流眼泪,王安石只好卷铺盖走人。

    变法之初,得到神宗绝对信任的王安石,意气风发,确实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来估计到可能的反扑。所以,有一位叫范缜的大臣,上书反对他,“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颤”,可以想见他那怒不可遏的样子。有一个叫作吕陶的官员:

    其初应制科,值王安石方行新法,陶对策言,愿陛下不惑理财之说,不间老成之谋,不兴疆场之事。安石读卷,神色顿沮,神宗使冯京竟读,称其有理。而卒为安石所抑,仅得通判蜀州。

    可以想象王安石彼时气急败坏的样子。接着,他又犯了一连串策略性的错误,树敌过多,全面出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从不争取盟军和友军的支持,也不放下身段去说服那些不同意见者,甚至下手打击其实完全不必打击的反对者,听不得任何相反的声音。

    于是,吕公著、韩维,安石藉以立声誉者也;欧阳修、文彦博,荐己者也;富弼、韩琦,用为侍从者也;司马光、范缜,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遗力。

    结果,如刘述、程颐、刘挚、刘琦等御史,如范纯仁、李常、孙愈等谏官,如欧阳修、富弼、文彦博、曾公亮等名臣,也都被王安石排挤出朝。这样一个人皆为敌的刺猬型的人物,要能混得下去,岂非咄咄怪事?

    后来的事实证明,保守派也非铁板一块,当司马光复出,全部否定新法的时候,苏轼并不认同这种绝对的做法,曾与之争辩,新法该去者去之,可不去者留之,可去可不去者也不必一笔勾销,择其善而去其恶,为此与司马光争辩,而获罪于当局。现在,回过头去看苏轼在熙宁二年《上神宗皇帝书》中:

    陛下自去岁以来,所行新政,皆不与治同道。立条例司,遣青苗法,敛助役钱,行均输法,四海骚动,行路怨咨。

    重点放在老百姓的不能承受上,并非全部否定变法,只是新法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皆不与治同道”,过于与民争利,层层盘剥,法令峻急,求速伤民,从老百姓身受其害这个角度,而持有异议罢了。

    据宋人王栐《燕翼诒谋录》,可见实施新法中的《青苗法》其弊何在。

    上散青苗钱于设厅,而置酒肆于谯门,民持钱而出者,诱之使饮,十费其二三矣!又恐其不顾也,则命娼女坐肆作乐而蛊惑之。

    本来,春季借给农户的小额低息贷款,秋后还款付息,农民国家均得利的《青苗法》,本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变成诓骗农民的一个局。譬如《保甲法》,老百姓为了逃避摊派的军费和被抓壮丁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多起自残事件;再譬如《保马法》,分户领养军马,平时自用,战时军用,王安石想得太天真,他以为马是水牛,有青草吃即可,但是,当时大半江山都在长江流域一带,根本不适合马的生存,而把马养瘦了,养病了,或者养死了,饲马户便要受到责罚。诸多事实证明,苏轼才三次上书神宗,亟论此法之弊。

    诏收还司马光枢密副使告敕,仍旧职。先是上欲光置两府,王安石曰:“光虽好为异论,然其才岂能害政。但如光者,异论之人倚以为重,今擢在高位,则是为异论之人立赤帜也。光朝夕所与切磋琢磨者,乃刘攽、刘恕、苏轼、苏辙之徒而已。观近臣以其所主,所主者如此,其人可知也。”

    《长鉴拾补》

    看他在神宗面前嚼的这顿舌头,第一,量小非君子;第二,绝对容不得反对派;第三,把所有可能争取的同盟者,都推向对立面,势必要成为孤家寡人。我想,“拗相公”的“拗”,显然是从他精神上的缺陷,思维易走极端而来。我始终相信,想将苏东坡送上断头台的最致命的原因,不完全是因为他的《上神宗皇帝书》,不完全因为他是保守派的核心人物,而是文人相轻,到文人相嫉,到文人要把文人干掉的恶心理,王安石也逃不脱。从这里看到,他尤其在意苏轼,一举一动,全在眼中。因为苏是大家,王也是大家,大家之间,惺惺相惜者少,相轻相嫉者多。如果仅仅是文友的话,也许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紧张,现在这两个人,既是同行,又兼政敌,那就如同荒野里两条狼相遇,必有一场较量发生。

    因为苏东坡的诗词歌赋,甚至为皇帝拟的诏书文告、道德文章,都要胜王安石一筹。清人袁枚在《随园诗话》里说:

    王荆公诗无一句自在,故其为人拗强乖张。

    就冲王之矫揉造作,苏之坦荡率真,两种性格上的差异,也能理解人品的高下之分,文品上的高低之别,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王安石忍受不了他实际上的二流作家的地位,尤其不能忍受苏东坡根本不把他当回事的调侃。但冲他起劲儿反对的那些政敌,如司马光,如欧阳修,如苏轼,都是在文学上有建树的大手笔。我又不禁政治大义之外的小人心胸。因为文人,通常不能宽容比他稍好一些的同行。王安石是毫无疑义的大家,但同是大家,也还是存在某些质素上的差别,因此,借助于非文学的手段,将同行置之死地,便是可以理解的下作了。

    王安石未发迹时,《上欧阳永叔书》之二中写道:

    某以不肖,愿趋走于先生长者之门久矣,初以疵贱,不能自通。

    接着读《宋史》,知道曾巩曾经将王安石介绍给欧阳修,欧“为之延誉”,王才渐渐得志的。可他很快把最早的牵线人抛到一边。再后,青云直上的他,连曾经鼓吹他的欧阳修,也要排挤出政坛,断情绝义。这就颇令时人为之不齿了。

    这期间有人建议应该留下这位有经验的政治家,王安石却说:

    修附丽韩琦,以琦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则坏一郡,在朝廷则坏朝廷,留之安用?

    于是把欧阳修逐出开封,回安徽滁县去筑醉翁亭了。

    所以,王首先是政治家,然后是文学家;苏相反,第一是文学家,第二才是政治家。政治家允许自己无耻,而文学家至多允许自己风流。

    王安石最后终于凄惶地回到了金陵,回顾他为相八年,权势达到顶点,也只是把所有他的政敌,统统逐出开封而已,说到底,还是他是个文学家的缘故。而作为一流文学家的苏东坡,确实风流倜傥一辈子,作为二流政治家的苏东坡,也“为小人忌恶挤排”了一辈子。

    还是那部《邵氏闻见录》,说到他们两人在金陵相见的情景。

    子瞻曰:“某欲有言与公。”介甫色动,意子瞻辨前日事也。

    他以为苏还放不下元丰二年(1079年)被关进大狱,他的那些党羽李定、舒亶是如何要判以死刑的事情。但苏子瞻并不计较个人恩怨,而是说:

    “某所言天下事也。”介甫色定曰:“姑言之。”子瞻曰:“大兵大狱,汉唐灭亡之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此。今西方用兵,连年不解,东南数兴大狱,公独无一言以救之乎?”介甫举两指示子瞻曰:“二事皆惠卿启之,某在外安敢言?”子瞻曰:“固也,然在朝则言,在外则不言,事君之常礼耳。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礼公所以事上者,岂可以常礼乎?”介甫厉声曰:“某须说。”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盖介甫尝为惠卿发其无使上知私书,尚畏惠卿,恐子瞻泄其言耳。介甫又曰:“人须是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不为乃可。”子瞻戏曰:“今之君子,争减半年磨勘,虽杀人亦为之。”介甫笑而不言。

    常失败的苏对王能看得透,坦然而自信,虽空间有限,但时间无穷,政治总是短期性的,而文学则长在不败,表面上的苏败了,精神上的苏并不败。显赫过的王对苏就看不大透,虽然眼前这个手下败将,曾经将他扳倒过,时过境迁,竟连一点赢的感觉,也找不到,显得拘谨而戚戚,惶惶而不安。看来,清人王夫之著《宋论》一书,在神宗的这一章,将王安石定位在“小人”这一格上,也许不是诛心之论。

    四

    据宋人陈善《扪虱新话》:

    王韶在熙河,多杀伐。晚年乃出知洪州,颇多悔恨,栖心空寂,冀有以洗涤之。

    据宋人李昌龄的《乐善录》,也说过:

    王韶晚年频悔取熙河事。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五年、六年,王韶在王安石的支持下,发动了这场与西夏的熙河之战,获胜,拓边两千余里。因此造就了王韶,更膨胀了王安石,由此而鼓动起动武狂热,导致元丰四年(1081年)的灵州之战,宋军遭到惨重的损失,接下来,元丰五年的永乐之战,西征宋军基本覆灭。熙河之役的获胜捷报传来,宋神宗亲自解下龙袍的玉带,赏赐给这位“大军事家”王安石;但轻启兵端,小胜以后的大败,却是这位将领永远也不能释怀的懊悔,多少将士死在了那干旱无水的沙漠孤城啊!

    一则宋人笔记,洪迈的《夷坚志》里讲了这样一个神怪故事,读来令人不胜恐怖:

    王厚,韶长子,位至节度使。一日家集,菜碟内萝卜数十茎,忽起立,须臾行案上。众皆愕然。厚怒,悉取食之。登时呕吐,明日死。

    而王韶之死,更怪异,死于疽,疽腐烂到洞见肺腑,那就更离奇了。

    王韶是一位优秀的将领,若生在汉、唐,是大有可为的。而生在弱宋,你就不得不考虑收复这块失地之后,如何守得住?那些桀顽不逊的吐蕃、西夏异族,如何管得住?你出其不意地打赢了第一回合,在以后的交手中,你还能屡试不爽吗?整个国家不给力,主张动武者王韶也好,怂恿动武者王安石也好,纵使三头六臂,也是回天乏术的。

    王夫之在《宋论》里说:

    王韶请击西羌,收河湟,以图夏,王安石称为奇策而听之。诚奇矣。唯其奇也,是以进无尺寸之功,而退有邱山之祸也。以奇用兵而利者有之矣。正不足而以奇济之,可以暂试,不可以常用,可以脱险,不可以制胜,可乘疲寇而速平,不可御强敌而徐效。如其用之,抑必有可正而后可奇也。

    接着,这位史学家批判王安石:

    舍正用奇,而恃奇以为万全之策,此古今画地指天之妄人,误人家国者所以积也。

    王韶也许至死都未明白,他的熙河之役,只不过给王安石解围而已。神宗熙宁四年、五年、六年,正是王安石实施新法,遭遇强大阻力之际,他需要进行一场冒险的战争,胜了,证明他一切的一切是对的,败了,也怪不得他,如同推广新法所引起的抵抗,全归罪于朝野上下反对派彻头彻尾的不合作上。

    然而,王夫之却断然结论王安石是个“妄人”,何谓“妄人”?说白了,就是嚣张到不进油酱的得志小人。

    王夫之对君子和小人的区别,有着精彩的分析:

    君子之道,有必不为,无必为;小人之道,有必为,无必不为。

    为,就是做,就是行动,所谓“听其言,观其行”,怎么为,怎么做,才是最重要的观察指标。他认为:君子做事情,一、有绝不可做的事情;二、没有绝对要一定做成的事情;而小人做事情,则不同了,在他们看来,一、不但有必定要做成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手;二、而且没有不可以去做的事情,什么都敢干,什么都不在乎,什么后果都不在话下。这就是说,君子有能够约束自己的定力,能做多少事,就做多少事,量力而行,不可做的事,就坚决不去做,界限很清楚,不越雷池一步。而小人当道得志的话,他们就无顾忌,无制约,无法度,无规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哪怕是不可做,不该干的,也敢去做去干。

    也许因为王船山是太重要的史学家,这个着实不客气的结论问世之后,三百多年,没有一位为王安石辩诬者出来质疑或者反对过。

    一个有分量的人说了一句有分量的话,尽管事实并非完全如此,王安石最后被丑化,应该说,很多皆为过甚之词,不足为凭。但驳诘的异议终于被这位大师的盛名远誉,给盖住了。

    中国文人要是神化起一个人来,涂抹脂粉不够,还要遍体贴金,也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这其中,以梁启超嘴巴最大,调门最高,言词之夸张,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

    1908年,梁启超著文赞美王安石:

    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

    梁启超所以如此推崇王安石,为尧、舜、禹之后的唯一完人,一是引为改良派的志同道合之荣,二是同为失败者惺惺相惜之亲,三、应该说是大人物心里不甘寂寞的自况。这位饮冰室主在提醒各位,别忘了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史称“戊戌变法”的一百天里,他和康有为,或康有为和他,在光绪皇帝心目中的地位,与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说一不二的架势,是画等号的。因此,王安石有多伟大,他就有多伟大。而王安石被鼓吹得多么了不起,他也水涨船高跟着了不起。历史的最深刻之处,就是不厌其烦地让人类犯同样的错误,上一个人挖坑,掉了进去,下一个人接着挖坑,仍旧掉了进去,第三个人、第四个人继续如此,这是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光绪二十四年五月,被光绪视为“国师”的康、梁二位维新派领袖,以“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行走”的维新派,谭嗣同、康广仁、杨锐、林旭、杨深秀、刘光第等人,其雷厉风行,其迫不及待,以光绪的名义发出一道道诏书,连宋朝的改革家王安石也自愧不如。这几位新贵,暴得权力,浪得大名,就忘乎所以,就不知自己吃几碗干饭。维新派脑袋一热,不但忘了可能的友军洋务派,也忘了退缩到颐和园里,围着老太太转的保守派。其行事之急峻,处置之仓促,决策之轻易,政令之草率,以致诏书频出,一日数通,国策废举,莫衷一是。与王安石和他的变法大本营三司条例司,不停地颁布变法措施,不停地制造社会混乱,简直就是一对暹罗双胞胎。如此肆无忌惮、毫无顾忌的大动作,实际上也是将自己推上宣武门外菜市口的断头台。

    王安石这个政治人物,在宋以后,一直延至清末,从来是作为一个负面形象出现在历史读物里面,也是差不多是所有普通中国人心目中的共同观感。虽然,王夫之也说过“安石用而宋敝,安石不用而宋亦敝”,宋朝的敝与用不用王安石没有什么关系,北宋王朝的最后灭亡,是一种必然趋势。但王安石在短短三五年内,所推出一系列的让老百姓目不暇接的改革大法,诸如青苗、方田、均输、手实、市易、经义、保甲、免役、保马……还不包括轻启边衅,动兵打仗,收复失地,进行军事活动。任何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都不敢一个早晨起来,立刻实施全面彻底的变革,马上进行简直是颠覆性的剧变,并要求立竿见影,万象更新。

    因此,我们在评断一个历史人物时,不能就其动机之善良,愿望之真诚,初衷之美好,言辞之动听,而做出他伟大或者了不起的结论,而是看其实践,观其结果,察其后效,视看其对于历史所起到的推进作用,才能得出比较实事求是的准确看法。即使最伟大的人物,也有其不足之处。何况,王安石离伟大尚远,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所以,王夫之对他的定位,还是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姑且不论王安石的新法,其政策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为群众接受,其推广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可行参数,其实施究竟有多大程度的认知可能,其组织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实效治理,这一切都在未定之天,就匆忙地在数年间,简直来不及地颁布全国,强制推行。这对积弱的北宋政权来说,犹如沉疴在身、奄奄一息的病人,已经禁受不起峻急的药石、剧烈的手术,越是折腾得厉害,越是不停地为之开肠破肚、切肺换肾、割胃易心、搭桥支架,这个王朝也就灭亡得越快。

    故王安石之允为小人,无可辞也。安石之所必为者,以桑弘羊、刘晏自任,而文之曰周官之法,尧舜之道。则固自以为是,斥之为非而不服。其必不可为者,起大狱以报睚眦之怨也,辱老成而奖游士也,喜谄谀而委腹心也,置逻卒以察诽谤也,毁先圣之书而崇佛、老也,怨及同产兄弟而授人之排之也,子死魄丧而舍宅为寺以丐福于浮屠也,若此者,皆君子所固穷濒死而必不为者也。乃安石则皆为之矣。抑岂不知其为恶而冥行以蹈污涂哉?有所必为,骨疆肉愤,气溢神驰,而人不能遂其所欲,则荆棘生于腹心,怨毒兴于骨肉;迨及一踬,而萎缩以沉沦,其必然者矣。

    接下来,王夫之谈到王安石匆匆忙忙强推新法之败因:

    夫君子相天之化,而不能违者天之时,任民之忧,而不能拂者民之气。思而得之,学而知其未可也;学而得之,试而行之未可也,行而得之,久而持之未可也。皆可矣,而人犹以为疑则且从容权度以待人之皆顺,如是犹不足以行,反己自责,而尽其诚之至。诚至矣,然且不见获于上,不见信于友,不见德于民,则牵身以退,而自乐于天。唯是学而趋入于异端,行而沉没于好利,兴罗织以陷正人,畏死亡而媚妖妄,则弗待迟回,而必不以自丧其名节。无他,求之己者严,而因乎人者不求其必胜也。唯然,则决安石之为小人,非苛责之矣。

    王安石之败,就在于他不明白改革是一个缓慢渐进、徐图发展的过程,是一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水滴石穿的过程,也是一个面对最顽固、最保守、最害怕变化的小农经济,需要说服和示范,需要等待和耐心的过程。革命和改革是用截然不同的手段来推动社会变化的。通常,我们对革命的理解,最直接也是最深入人心的一句话便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这就是说,在革命的过程中,暴力的因素,强迫的因素,专政的因素,武装的因素,是少不了的。但改革,虽然也不是请客吃饭,但对被改革的普通群众而言,得不到实惠,尝不到甜头,也就是王夫之所说“人犹以为疑”,那就“且从容权度以待人之皆顺”。

    在王夫之看来,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用革命的手段强行变法,属于非君子而是小人的行为。

    中国历史上的维新、变法、改良、改革,从王莽、桑弘羊起,到康梁、谭嗣同止,未获成功的原因,非常复杂,但重要一条,这些领袖人物,往往缺乏真正的治国才能和足够的人格魅力,坐而论道者多,浮躁偏激者多,而且这些人中,多多少少具有精神上的缺陷。所以,一个个挖坑不止,明知是坑,也往里跳,精于谋划的张居正如此,乱来一气的王安石尤如此,至于康梁,那就更不足道哉,所以,王比张的政治寿命更短。几年之内,把宋朝搞得一团糟以后,回南京赋闲去了。

    南宋的朱熹感慨系之:

    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遭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而安石乃汲汲于取熙、河、洮、岷以恢疆宇,遂以财利兵革为先,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宣之际,而祸滋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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