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冬天-般若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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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智若愚

    学会了作文章,(文章不一定就是文艺),而后中了状元,而后无灾无病作到公卿,这恐怕是历来的文人的最如意的算盘。相传既久,心理就不易一时改变过来;于是在今天也许还有不少的人想用文章猎取利禄与声名。可是,这个心理必须改变,因为它正是把文艺置之死地的祸根。

    要搞文艺就必先决定去牺牲。你要忘了个人的利益与幸福,你才能作一辈子文人,为文艺而生,为文艺而死。在物质享受上,稿费版税永远不能比囤积走私的来头大;在精神上,思想永远是自取烦恼的东西。相安无事便是一夜无话,文艺也就无从产生。不甘相安无事,你便必苦心焦虑的思索,而后把那最好的,最有价值的话说出来,而后你还要认真的去驳辩,勇敢的作真理的律师。这些,都给你带来痛苦,也许会要掉了脑袋。好话永远不甜蜜悦耳,而真理永远是用生命换得来的。

    这样的说来,你假若想要以一半篇作品取个文艺者的头衔,从而展开一条小小的路径,去弄点钱花,娶个相当漂亮的太太,或且作一番与文艺无关的事业,则似乎大可不必,因为文艺最忌敷衍,最忌脚踩两只船;顶好卖什么吆喝什么,大不该只在“好玩”,或“方便”上耍些玄虚。

    只要你一想到为文艺服役,你就须马上想到一切苦处,像要去作和尚那样斩尽尘根,硬是准备满身虱子连搔也不去搔一下!你要知道,凡是要救世的都须忘了自己,丧掉了自己的生命。

    你要准备下那最高的思想与最深的感情,好长出文艺的花朵,切不可只在文字上用工夫,以文字为神符。文字不过是文艺的工具。一把好锯并不能使人变为好木匠。

    即使那是真的,你也不要先去揣摩某人怎么仗着舅舅的力量而印出两本书,或某人怎么出巧计而作了编辑,从而千方百计的去仿效。文艺中无巧可取,你千万别自骗骗人!你知道,文艺者对别人是“大智”,对自己却是“大愚”!

    (载一九四五年三月《抗战文艺》第十卷第一期。)

    歌声

    当我行在路上,或读着报纸,有时候在似睡非睡之中,常常听见一些歌声。配着音乐。

    似梦境的鲜明而又渺茫,我听到了歌声,却听不清那歌词;梦中的了解,就是这样吧,那些听不清的歌词却把一点秘密的意思诉达到我的心灵。

    那也像:一条绿柳深港,或开满杜鹃的晴谷,使我欣悦,若有所得;在春之歌还未构成,可是在山水花木的面貌里认识了春之灵。

    至于那音乐,我没有看见红衣的鼓手,与那素手弹动的银筝——有声无形的音乐之梦啊。可是,我仿佛感到一些轻健的音符,穿着各样颜色的绣衣,在我的心中欢舞。

    欢舞的音符,以齐一的脚步,轻脆的脚步,进行;以不同的独立的颤动,合成调谐的乐音;因血脉是那样流动,我领悟到它近乎军乐,笛声号声里夹着战鼓。

    听着,我听着,随听随着解释,像说教者在圣殿中那样,取几句神歌,用平凡的言语阐明奥意。

    鼓声细碎,笛音凄绝,每一个音符像一点眼泪。听:

    似乎应当记得吧,那昨天的恶梦,那伟丽的破碎?

    山腰里一面大王旗,三月里遍山的杜鹃哪,还红不过满地的人血;水寨中另一面骄横的大旗,十里荷塘淤着鲜血;谁能说得尽呢,遍野的旌旗,遍野的尸骨!

    伟丽的山河,卑污的纷乱,狂笑与低泣呀,羞杀了历史,从哪里去记载人心的光明壮烈呢!伟丽的破碎!

    诗人呀,在那时节,在高山大川之间,在明月清风之夕,有什么呢,除了伟丽的忧郁?

    鼓声如雷,号声激壮,音符疾走,似走在坚冰雪野上,轻健的脚步,一齐沙沙的轻响。听:

    醒来,民族的鸡鸣:芦沟晓月;啊,炮声!异样的炮声,东海巨盗的施威。

    醒了,应战,应战!纵没有备下四万万五千万杆枪,我们可有四万万五千万对拳;我们醒了!

    雨是血,弹是沙,画境的古城燃起冲天的烟火,如花的少女裸卧在街心;然而,没有哭啼,没有屈膝。醒了的民族啊,有颗壮烈的心!

    让长江大河滚着血浪,让夜莺找不到绿枝去啼唱,我们自己没有了纷争,四万万五千万双眼睛认定了一个敌人。伟丽的忧郁,今日,变成了伟丽的壮烈;山野震颤,听,民族的杀声!每个人要走一条血路,血印,血印,一步步走入光明。

    啊,每个人心里有一首诗歌,千年的积郁,今朝吐出来。诗人上了前线,沉毅无言,诗在每个人的心间。也许没有字句,也许没有音腔,可是每颗心里会唱,唱着战争的诗歌。

    啊,这诗歌将以血写在历史上,每个字永远像桃花的红艳,玫瑰的芬香。

    (载一九三九年五月《扫荡八年》(重庆《扫荡报》纪念文集))

    诗人

    设若有人问我:什么是诗?我知道我是回答不出的。把诗放在一旁,而论诗人,犹之不讲英雄事业,而论英雄其人,虽为二事,但密切相关,而且也许能说得更热闹一些,故论诗人。

    好像记得古人说过,诗人是中了魔的人。什么魔?什么是魔?我都不晓得。由我的揣猜大概有两点可注意的:(一)诗人在举动上是有异于常人的,最容易看到的:有的诗人囚首垢面,有的爱花或爱猫狗如命,有的登高长啸,有的海畔行吟,有的老在闹恋爱或失恋,有的挥金如土,有的狂醉悲歌……在常人的眼中,这些行动都是有失体统的,故每每呼诗人为怪人,为狂士,为败家子。可是,这些狂士(或什么什么怪物)却能写出标准公民与正人君子所不能写的诗歌。怪物也许倾家败产,冻饿而死,但是他的诗歌永远存在,为国家民族的珍宝。这是怎一回事呢?

    一位英国的作家仿佛这样说过:写家应该是有女性的人。这句话对不对?我不敢说。我只能猜到,也许本着这位写家自己的经验,他希望写家们要心细如发,像女子们那样精细。我之所以这样猜想者,也许表示了我自己也愿写家们对事物的观察特别详密。诗人的心细,只是诗人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不过,仅就这一个条件来说,也许就大有出入,不可不辨。诗人要怎样的心细呢?是不是像看财奴一样,到临死的时候还不放心床畔的油灯是点着一根灯草呢,还是两根?多费一根灯草,足使看财奴伤心落泪,不算奇怪。假若一个诗人也这样办呢?呵,我想天下大概没有这样的诗人!一个人的才力是长于此,则短于彼的。一手打着算盘,一手写着诗,大概是不可能。诗人——也许因为体质的与众人不同,也许因天才与常人有异,也许因为所注意的不是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总有所长,也有所短,有的地方极注意,有的地方极不注意。有人说,诗人是长着四只眼的,所以他能把一团飞絮看成了老翁,能在一粒砂中看见个世界。至于这种眼睛能否辨别钞票的真假,便没有听见说过了。他的眼要看真理,要看山川之美;他的心要世界进步,要人人幸福。他的居心与圣哲相同,恐怕就不屑于,或来不及,再管衣衫的破烂,或见人必须作揖问好了。所以他被称为狂士,为疯子。这狂士对那些小小的举动可以因无关宏旨而忽略,叫大事可就一点也不放松,在别人正兴高采烈,歌舞升平的时节,他会极不得人心的来警告大家。人家笑得正欢,他会痛哭流涕。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他投水,他殉难!正如他平日的那些小举动被视为疯狂,他的这种舍身救世的大节也还是被认为疯狂的表现与结果。即使他没有舍身全节的机会,他也会因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或不肯赞谀什么权要,而死于贫困。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诗。诗,救不了他的饥寒,却使整个的民族有些永远不灭的光荣。诗人以饥寒为苦么?那倒也未必,他是中了魔的人!

    说不定,我们也许能发现一个诗人,他既爱财如命,也还能写出诗来。这就可以提出第(二)来了:诗人在创作的时候确实有点发狂的样子。所谓灵感者也许就是中魔的意思吧。看,当诗人中了魔,(或者有了灵感),他或碰倒醋瓮,或绕床疾走,或到庙门口去试试应当用“推”还是“敲”,或喝上斗酒,真是天翻地覆。他醒着也吟,睡着也唱,能闹几天几夜,忘寝废食。这时候,他把全部精力全拿出来,每一道神经都在颤动。他忘了钱——假使他平日爱钱。忘了饮食,忘了一切,而把意识中,连下意识中的那崇高的,最善美的,都拿了出来!把最好的字,最悦耳的音,都配备上去。假使他平日爱钱,到这时节便顾不得钱了!在这时候而有人跟他来算账,他的诗兴便立刻消逝,没法挽回。当作诗的时候,诗人能把他最喜爱的东西推到一边去,什么贵重的东西也比不上诗。诗是他自己的,别的都是外来之物。诗人与看财奴势不两立,至于忘了洗脸,或忘了应酬,就更在情理中了。所以,诗人在平时就有点像疯子;在他作诗的时候,即使平日不疯,也必变成疯子——最快活,最苦痛,最天真,最崇高,最可爱,最伟大的疯子!

    皮毛的去学诗人的囚首垢面,或破鞋敝衣,是容易的,没什么意义的。要成为诗人须中魔啊。要掉了头,牺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才是诗人啊。眼光如豆,心小如鼠,算了吧,你将永远是向诗人投掷石头的,还要作诗么?

    ——写于诗人节

    (载一九四一年五月三十日重庆《大公报》)

    考而不死是为神

    考试制度是一切制度里最好的,它能把人支使得不像人了,而把脑子严格的分成若干小块块。一块装历史,一块装化学,一块……

    比如早半天考代数,下午考历史,在午饭的前后你得把脑子放在两个抽屉里,中间连一点缝子也没有才行。设若你把X+Y和一八二八弄到一处,或者找唐朝的指数,你的分数恐怕是要在二十上下。你要晓得,状元得来个一百分呀。得这么着:上午,你的一切得是代数,仿佛连你是黄帝的子孙,和姓字名谁,全根本不晓得。你就像刚由方程式里钻出来,全身的血脉都是X和Y。赶到刚一交卷,你立刻成了历史,向来没听说过代数是什么。亚力山大,秦始皇等就是你的爱人,连他们的生日是某年某月某时都知道。代数与历史千万别联宗,也别默想二者的有无关系,你是赴考呀,赴考的期间你别自居为人,你是个会吐代数,吐历史的机器。

    这样考下去,你把各样功课都吐个不大离,好了,你可以现原形了;睡上一天一夜,醒来一切茫然,代数历史化学诸般武艺通通忘掉,你这才想起“妹妹我爱你”。这是种蛇脱皮的工作,旧皮脱尽才能自由;不然,你这条蛇不会得到文凭,就是你爱妹妹,妹妹也不爱你,准的。

    最难的是考作文。在化学与物理中间,忽然叫你“人生于世”。你的脑子本来已分成若干小块,分得四四方方,清清楚楚,忽然来了个没有准地方的东西,东扑扑个空,西扑扑个空,除了出汗没有合适的办法。你的心已冷两三天,忽然叫你拿出情绪作用,要痛快淋漓,慷慨激昂,假如题目是“爱国论”,或“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你的心要是不跳吧,笔下便无血无泪;跳吧,下午还考物理呢。把定律们都跳出去,或是跳个乱七八糟,爱国是爱了,而定律一乱则没有人替你整理,怎办?幸而不是爱国论,是山中消夏记,心无须跳了。可是,得有诗意呀。仿佛考完代数你更文雅了似的!假如你能逃出这一关去,你便大有希望了,够分不够的,反正你死不了了。被“人生于世”憋死,不是什么稀罕的事。

    说回来,考试制度还是最好的制度。被考死的自然无须再提。假若考而不死,你放胆活下去吧,这已明明告诉你,你是十世童男转身。

    (载一九三四年七月一日《论语》第四十四期)

    小病

    大病往往离死太近,一想便寒心,总以不患为是。即使承认病死比杀头活埋剥皮等死法光荣些,到底好死不如歹活着。半死不活的味道使盖世的英雄泪下如雨呀。拿死吓唬任何生物是不人道的。大病专会这么吓唬人,理当回避,假若不能扫除净尽。

    可是小病便当另作一说了。山上的和尚思凡,比城里的学生要厉害许多。同样,楚霸王不害病则没得可说,一病便了不得。生活是种律动,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微微暗些,然后再明起来,则暗得有趣,而明乃更明;且不至明过了度,忽然烧断,如百烛电灯泡然。这个,照直了说,便是小病的作用。常患些小病是必要的。

    所谓小病,是在两种小药的能力圈内,阿司匹林与清瘟解毒丸是也。这两种药所不治的病,顶好快去请大夫,或者立下遗嘱,备下棺材,也无所不可,咱们现在讲的是自己能当大夫的“小”病。这种小病,平均每个半月犯一次就挺合适。一年四季,平均犯八次小病,大概不会再患什么重病了。自然也有爱患完小病再患大病的人,那是个人的自由,不在话下。

    咱们说的这类小病很有趣。健康是幸福;生活要趣味。所以应当讲说一番:

    小病可以增高个人的身份。不管一家大小是靠你吃饭,还是你白吃他们,日久天长,大家总对你冷淡。假若你是挣钱的,你越尽责,人们越挑眼,好像你是条黄狗,见谁都得连忙摆尾;一尾没摆到,即使不便明言,也暗中唾你几口。不大离的你必得病一回,必得!早晨起来,哎呀,头疼!买清瘟解毒丸去,还有阿司匹林吗?不在乎要什么,要的是这个声势,狗的地位提高了不知多少。连懂点事的孩子也要闭眼想想了——这棵树可是倒不得呀!你在这时节可以发散发散狗的苦闷了,卫生的要术。你若是个白吃饭的,这个方法也一样灵验。特别是妈妈与老嫂子,一见你真需要阿司匹林,她们会知道你没得到你所应得的尊敬,必能设法安慰你:去听听戏,或带着孩子们看电影去吧?她们诚意的向你商量,本来你的病是吃小药饼或看电影都可以治好的,可是你的身份高多了呢。在朋友中,社会中,光景也与此略同。

    此外,小病两日而能自己治好,是种精神的胜利。人就是别投降给大夫。无论国医西医,一律招惹不得。头疼而去找西医,他因不能断症——你的病本来不算什么——一定嘱告你住院,而后详加检验,发现了你的小脚指头不是好东西,非割去不可。十天之后,头疼确是好了,可是足指剩了九个。国医文明一些,不提小脚指头这一层,而说你气虚,一开便开二十味药,他越摸不清你的脉,越多开药,意在把病吓跑。就是不找大夫。预防大病来临,时时以小病发散之,而小病自己会治,这就等于“吃了萝卜喝热茶,气得大夫满街爬!”

    有宜注意者:不当害这种病时,别害。头疼,大则足以失去一个王位,小则能惹出是非。设个小比方:长官约你陪客,你说头疼不去,其结果有不易消化者。怎样利用小病,须在全部生活艺术中搜求出来。看清机会,而后一想像,乃由无病而有病,利莫大焉。

    这个,从实际上看,社会上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差不多是一种雅好的奢侈。可是,在一个理想国里,人人应该有这个自由与享受。自然,在理想国内也许有更好的办法;不过,什么办法也不及这个浪漫,这是小品病。

    (载一九三四年七月五日《人间世》第七期)

    读书

    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

    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

    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以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这类书可真不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要不然便是太少——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一来是因为——我才明白过来——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比如写《尚书》的那位李二哥。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顶好,我看是不管别人;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好在,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的当本书,瞪人干吗呀?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个“配纸”,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相对”了两点多钟!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

    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的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

    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书是怎么来着?”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我又不是印刷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因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

    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儿子是自己的好”,我还不晓得,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有个小女儿,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就不得而知。“老婆是别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拥护,特别是在家里。但是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自己的,一提都头疼!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像永远是一对儿累赘。

    第五,哼,算了吧。

    (载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太白》第一卷第七期)

    忙

    近来忙得出奇。恍忽之间,仿佛看见一狗,一马,或一驴,其身段神情颇似我自己;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每想随遇而安,贫而无谄,忙而不怨。无谄已经作到;无论如何不能欢迎忙。

    这并非想偷懒。真理是这样:凡真正工作,虽流汗如浆,亦不觉苦。反之,凡自己不喜作,而不能不作,作了又没什么好处者,都使人觉得忙,且忙得头疼。想当初,苏格拉底终日奔忙,而忙得从容,结果成了圣人;圣人为真理而忙,故不手慌脚乱。即以我自己说,前年写《离婚》的时候,本想由六月初动笔,八月十五交卷。及至拿起笔来,天气热得老在九十度以上,心中暗说不好。可是写成两段以后,虽腕下垫吃墨纸以吸汗珠,已不觉得怎样难受了。“七”月十五日居然把十二万字写完!因为我爱这种工作哟!我非圣人,也知道真忙与瞎忙之别矣。

    所谓真忙,如写情书,如种自己的地,如发现九尾彗星,如在灵感下写诗作画,虽废寝忘食,亦无所苦。这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种工作才能产生伟大的东西与文化。人在这样忙的时候,把自己已忘掉,眼看的是工作,心想的是工作,做梦梦的是工作,便无暇计及利害金钱等等了;心被工作充满,同时也被工作洗净,于是手脚越忙,心中越安怡,不久即成圣人矣。情书往往成为真正的文学,正在情理之中。

    所谓瞎忙,表面上看来是热闹非常,其实呢它使人麻木,使文化退落,因为忙得没意义,大家并不愿作那些事,而不敢不作;不作就没饭吃。在这种忙乱情形中,人们像机器般的工作,忙完了一饱一睡,或且未必一饱一睡,而半饱半睡。这里,只有奴隶,没有自由人;奴隶不会产生好的文化。这种忙乱把人的心杀死,而身体也不见得能健美。它使人恨工作,使人设尽方法去偷油儿。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天到晚在那儿作事,全是我不爱作的。我不能不去作,因为眼前有个饭碗;多咱我手脚不动,那个饭碗便拍的一声碎在地上!我得努力呀,原来是为那个饭碗的完整,多么高伟的目标呀!试观今日之世界,还不是个饭碗文明!

    因此,我羡慕苏格拉底,而恨他的时代。苏格拉底之所以能忙成个圣人,正因为他的社会里有许多奴隶。奴隶们为苏格拉底作工,而苏格拉底们乃得忙其所乐意忙者。这不公道!在一个理想的文化中,必能人人工作,而且乐意工作,即便不能完全自由,至少他也不完全被责任压得翻不过身来,他能把眼睛从饭碗移开一会儿,而不至立刻拍的一声打个粉碎。在这样的社会里,大家才会真忙,而忙得有趣,有成绩。在这里,懒是一种惩罚;三天不作事会叫人疯了;想想看,灵感来了,诗已在肚中翻滚,而三天不准他写出来,或连哼哼都不许!懒,在现在的社会里,是必然的结果,而且不比忙坏;忙出来的是什么?那么,懒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世界上必有那么一天,人类把忙从工作中赶出去,人家都晓得,都觉得,工作的快乐,而越忙越高兴;懒还不仅是一种羞耻,而是根本就受不了的。自然,我是看不到那样的社会了;我只能在忙得——瞎忙——要哭的时候这么希望一下吧。

    (载一九三五年六月三十日《益世报》“益世小品”第十五期)

    习惯

    不管别位,以我自己说,思想是比习惯容易变动的。每读一本书,听一套议论,甚至看一回电影,都能使我的脑子转一下。脑子的转法像是螺丝钉,虽然是转,却也往前进。所以,每转一回,思想不仅变动,而且多少有点进步。记得小的时候,有一阵子很想当“黄天霸”。每逢四顾无人,便掏出瓦块或碎砖,回头轻喊:看镖!有一天,把醋瓶也这样出了手,几乎挨了顿打。这是听《五女七贞》的结果。及至后来读了托尔斯泰等人的作品,就是看杨小楼扮演的“黄天霸”,也不会再扔醋瓶了。你看,这不仅是思想老在变动,而好歹的还高了一二分呢。

    习惯可不能这样。拿吸烟说吧,读什么,看什么,听什么,都吸着烟。图书馆里不准吸烟,干脆就不去。书里告诉我,吸烟有害,于是想戒烟,可是想完了,照样的点上一支。医院里陈列着“烟肺”也看见过,颇觉恐慌,我也是有肺动物啊!这点嗜好都去不掉,连肺也对不起呀,怎能成为英雄呢?!思想很高伟了;及至吃过饭,高伟的思想又随着蓝烟上了天。有的时候确是坚决,半天儿不动些小白纸卷,而且自号为理智的人——对面是习惯的人。后来也不是怎么一股劲,连吸三支,合着并未吃亏。肺也许又黑了许多,可是心还跳着,大概一时还不至于死,这很足自慰。什么都这样。按说一个自居“摩登”的人,总该常常携着夫人在街上走走了。我也这么想过,可是做不到。大家一看,我就毛咕,“你慢慢走着,咱们家里见吧!”把夫人落在后边,我自己迈开了大步。什么“尖头曼”“方头曼”的,不管这一套。虽然这么说,到底觉得差一点。从此再不去双双走街。

    明知电影比京戏文明些,明知京戏的锣鼓专会供给头疼,可是嘉宝或红发女郎总胜不过杨小楼去。锣鼓使人头疼得舒服,仿佛是。同样,冰激凌,咖啡,青岛洗海澡,美国桔子,都使我摇头。酸梅汤,香片茶,裕德池,肥城桃,老有种知己的好感。这与提倡国货无关,而是自幼儿养成的习惯。年纪虽然不大,可是我的幼年还赶上了野蛮时代。那时候连皇上都不坐汽车,可想见那是多么野蛮了。

    跳舞是多么文明的事呢,我也没份儿。人家印度青年与日本青年,在巴黎或伦敦看见跳舞,都讲究馋得咽唾沫。有一次,在艾丁堡,跳舞场拒绝印度学生进去,有几位差点上了吊。还有一次在海船上举行跳舞会,一个日本青年气得直哭,因为没人招呼他去跳。有人管这种好热闹叫作猴子的摹仿,我倒并不这么想。在我的脑子里,我看这并不成什么问题,跳不能叫印度登时独立,也不能叫日本灭亡。不跳呢,更不会就怎样了不得。可是我不跳。一个人吃饱了没事,独自跳跳,还倒怪好。叫我和位女郎来回的拉扯,无论说什么也来不及。看着就不顺眼,不用说真去跳了。这和吃冰激凌一样,我没有这个胃口。舌头一凉,马上联想到泻肚,其实心里准知道并没危险。

    还有吃西餐呢。干净,有一定的分量,好消化,这些我全知道。不过吃完西餐要不补充上一碗馄饨两个烧饼,总觉得怪委屈的。吃了带血的牛肉,喝凉水,我一定跑肚。想像的作用。这就没有办法了,想像真会叫肚子山响!

    对于朋友,我永远爱交老粗儿。长发的诗人,洋装的女郎,打微高尔夫的男性女性,咬言咂字的学者,满跟我没缘。看不惯。老粗儿的言谈举止是咱自幼听惯看惯的。一看见长发诗人,我老是要告诉他先去理发;即使我十二分佩服他的诗才,他那些长发使我堵的慌。家兄永远到“推剃两从便”的地方去“剃”,亮堂堂的很悦目。女子也剪发,在理论上我极同意,可是看着别扭。问我女子该梳什么“头”,我也答不出,我总以为女性应留着头发。我的母亲,我的大姐,不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么?她们都没剪发。

    行难知易,有如是者。

    (载一九三四年九月五日《人间世》第十一期)

    在乡下

    虽然刚住了几天,我已经感到乡间的确可喜。在这生活困难的时候,谁也恐怕不能不一开口就谈到钱;在乡间住,第一个好处是可以省下几文。头发长了,须跑出十里八里去理;脚稍微一懒,就许延迟一个星期;头发长了些,可是袋儿里也沉重了些。洗澡,更谈不到。到极热的时候,可以下河;天不够热的时候,皮肤外有一层可以搓卷着玩的泥,也显着暖和而有趣。这就又省了一笔支出。没有卖鲜果,糖食,和点心的;这不但可以省了钱,而且自然的矫正了吃零食的坏习惯。衣服须自己洗,皮鞋须自己擦。路须自己走——没有洋车。就是有,也不能在田埂儿上走。

    除了省钱,还另有好多的精神胜利:平剧,川剧全听不到了,但是可以自己唱。在大黄角树下,随意喊吧,除了多管闲事的狗向你叫几声而外,不会有人来叫“倒好”的。话剧更看不到,可是自己可以写两本呀,有的是工夫!

    书是不易得到的,但是偶然找来一本,绝不会像在城里时那样掀一掀就了事。在乡下,心里用不着惦记与朋友们定的约会,眼睛用不着时时的看表,于是,拿到一本书的时节,就可以愿意怎么读便怎么读;愿意把这几行读两遍,便读两遍;三遍就三遍;看那一行不大顺眼,便可以跟它辩论一番!这样,书仿佛就与人成了可以谈心的朋友,而不是书架上的摆设了。

    院中有犬吠声,鸡鸭叫声,孩子哭声;院外有蛙声,鸟声,叱牛声,农人相呼声。但这些声音并不教你心中慌乱。到了夜间,便什么声音也没有;即使蛙还在唱,可是它们会把你唱入梦境里去。这几天,杜鹃特别的多,直到深夜还不住的啼唤;老想问问它们,三更半夜的唤些什么?这不是厌烦,而是有点相怜之意。

    正在插秧的时候下了大雨,每个农人都面带喜色,却一点不慌,还是那么慢条斯理的,像有成竹在胸的样子。

    晚上,油灯欠亮,蚁虫很多;所以早早的就躲到帐子里去。早睡,所以就也早起。睡得定,睡得好,脸上就增加了一点肉——很不放心,说不一定还会变成胖子呢!

    (载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大公报》“战线”)

    “住”的梦

    在北平与青岛住家的时候,我永远没想到过:将来我要住在什么地方去。在乐园里的人或者不会梦想另辟乐园吧。

    在抗战中,在重庆与它的郊区住了六年。这六年的酷暑重雾,和房屋的不像房屋,使我会作梦了。我梦想着抗战胜利后我应去住的地方。

    不管我的梦想能否成为事实,说出来总是好玩的:

    春天,我将要住在杭州。二十年前,我到过杭州,只住了两天。那是旧历的二月初,在西湖上我看见了嫩柳与菜花,碧浪与翠竹。山上的光景如何?没有看到。三四月的莺花山水如何,也无从晓得。但是,由我看到的那点春光,已经可以断定杭州的春天必定会教人整天生活在诗与图画中的。所以,春天我的家应当是在杭州。

    夏天,我想青城山应当算作最理想的地方。在那里,我虽然只住过十天,可是它的幽静已拴住了我的心灵。在我所看见过的山水中,只有这里没有使我失望。它并没有什么奇峰或巨瀑,也没有多少古寺与胜迹,可是,它的那一片绿色已足使我感到这是仙人所应住的地方了。到处都是绿,而且都是像嫩柳那么淡,竹叶那么亮,蕉叶那么润,目之所及,那片淡而光润的绿色都在轻轻的颤动,仿佛要流入空中与心中去似的。这个绿色会像音乐似的,涤清了心中的万虑,山中有水,有茶,还有酒。早晚,即使在暑天,也须穿起毛衣。我想,在这里住一夏天,必能写出一部十万到二十万的小说。

    假若青城去不成,求其次者才提到青岛。我在青岛住过三年,很喜爱它。不过,春夏之交,它有雾,虽然不很热,可是相当的湿闷。再说,一到夏天,游人来的很多,失去了海滨上的清静。美而不静便至少失去一半的美。最使我看不惯的是那些喝醉的外国水兵与差不多是裸体的,而没有曲线美的妓女。秋天,游人都走开,这地方反倒更可爱些。

    不过,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晓得,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论天气,不冷不热。论吃食,苹果,梨,柿,枣,葡萄,都每样有若干种。至于北平特产的小白梨与大白海棠,恐怕就是乐园中的禁果吧,连亚当与夏娃见了,也必滴下口水来!果子而外,羊肉正肥,高粱红的螃蟹刚好下市,而良乡的栗子也香闻十里。论花草,菊花种类之多,花式之奇,可以甲天下。西山有红叶可见,北海可以划船——虽然荷花已残,荷叶可还有一片清香。衣食住行,在北平的秋天,是没有一项不使人满意的。即使没有余钱买菊吃蟹,一两毛钱还可以爆二两羊肉,弄一小壶佛手露啊!

    冬天,我还没有打好主意,香港很暖和,适于我这贫血怕冷的人去住,但是“洋味”太重,我不高兴去。广州,我没有到过,无从判断。成都或者相当的合适,虽然并不怎样和暖,可是为了水仙,素心腊梅,各色的茶花,与红梅绿梅,仿佛就受一点寒冷,也颇值得去了。昆明的花也多,而且天气比成都好,可是旧书铺与精美而便宜的小吃食远不及成都的那么多,专看花而没有书读似乎也差点事。好吧,就暂时这么规定:冬天不住成都便住昆明吧。

    在抗战中,我没能发了国难财。我想,抗战结束以后,我必能阔起来,惟一的原因是我是在这里说梦。既然阔起来,我就能在杭州,青城山,北平,成都,都盖起一所中式的小三合房,自己住三间,其余的留给友人们住。房后都有起码是二亩大的一个花园,种满了花草;住客有随便折花的,便毫不客气的赶出去。青岛与昆明也各建小房一所,作为候补住宅。各处的小宅,不管是什么材料盖成的,一律叫作“不会草堂”——在抗战中,开会开够了,所以永远“不会”。

    那时候,飞机一定很方便,我想四季搬家也许不至于受多大苦处的。假若那时候飞机减价,一二百元就能买一架的话,我就自备一架,择黄道吉日慢慢的飞行。

    (载一九四五年五月《民主世界》第二期)

    养花

    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我可还没成为养花专家,因为没有工夫去作研究与试验。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在我的小院中,到夏天,满是花草,小猫儿们只好上房去玩耍,地上没有它们的运动场。

    花虽多,但无奇花异草。珍贵的花草不易养活,看着一棵好花生病欲死是件难过的事。我不愿时时落泪。北京的气候,对养花来说,不算很好。冬天冷,春天多风,夏天不是干旱就是大雨倾盆;秋天最好,可是忽然会闹霜冻。在这种气候里,想把南方的好花养活,我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因此,我只养些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草。

    不过,尽管花草自己会奋斗,我若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它们多数还是会死了的。我得天天照管它们,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们。一来二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这是个乐趣,摸住门道,花草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开花,多么有意思呀!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呀!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

    我不是有腿病吗,不但不利于行,也不利于久坐。我不知道花草们受我的照顾,感谢我不感谢;我可得感谢它们。在我工作的时候,我总是写了几十个字,就到院中去看看,浇浇这棵,搬搬那盆,然后回到屋中再写一点,然后再出去,如此循环,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结合到一起,有益身心,胜于吃药。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天气突变哪,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十分紧张。几百盆花,都要很快地抢到屋里去,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第二天,天气好转,又得把花儿都搬出去,就又一次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可是,这多么有意思呀!不劳动,连棵花儿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么?

    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这使我们全家都感到骄傲。赶到昙花开放的时候,约几位朋友来看看,更有秉烛夜游的神气——昙花总在夜里放蕊。花儿分根了,一棵分为数棵,就赠给朋友们一些;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特别喜欢。

    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今年夏天就有这么一回。三百株菊秧还在地上(没到移入盆中的时候),下了暴雨。邻家的墙倒了下来,菊秧被砸死者约三十多种,一百多棵!全家都几天没有笑容!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载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文汇报》)

    代语堂先生拟赴美宣传大纲

    话说林语堂先生,头戴纱帽盔,上面两个大红丝线结子;遮目的是一对崂山水晶墨镜,完全接近自然,一点不合科学的制法。身上穿着一件宝蓝团龙老纱大衫,铜钮扣,没有领子——因为反对洋服的硬领,所以更进一步的爽性光着脖子。脚上一双青大缎千层底圆口皂鞋,脚脖儿上豆青的绸带扎住裤口。右手里一把斑竹八根架纸扇,一面画的是淡墨山水,一面自己写的一小段舒白香游山日记——写得非常的好,因为每个字旁都由林先生自己画了双圈。左手提着云南制的水烟袋,托子是珐琅的,非常的古艳。

    林先生的身上自然还有别的东西,一一的说来未免有点烦絮;总而言之,他身上没有一件足以惹人怀疑是否国产的物品。这倒不全为提倡国货;每一件东西都是顶古雅精美的,顺手儿也宣传着东方文化。

    林先生本打算雇一条带帆的渔船,或西湖上的游艇,在太平洋里一面钓着鱼,一面缓缓前进。这个办法既足以证实他的艺术生活,又足以使两个老渔夫或一对船娘能自食其力的挣口饭吃——后者恐怕是这个计划的主要目的。不过,即使大家都不怕慢,走上三五个月满不在乎,可是小船——虽然是那么有画意——恐怕干不过海洋里的风浪。真要是把老渔夫或船娘都喂了海鱼,未免有悖于人道主义。算了吧,只好坐海船吧。

    为减少轮船上的俗气与洋味,林先生带着个十岁的小书僮:头上梳着两个抓髻,系着鲜红的头绳。林先生坐在甲板上的藤椅上,书僮捧着瑶琴一旁侍立。琴上无弦,省得去弹;只是个“意思”而已。

    一“海”无话,林先生吃得胖胖的,就到了美国。船一到码头,新闻记者如蜜蜂一般拥上前来,全是找林先生的。林先生命书僮点起檀香,提着景泰蓝香炉在前引路,徐徐的前进。新闻记者围上前来,林先生深感不快,乃曼声曰:“吾乃——‘吾国吾民’之著者是也!没别的可说!”众畏其威,乃退。不过,林先生的相,在他没甚留神的时候,已被他们照了去;在当日的晚报就登印出来。

    歇兵三日,林先生拟出宣传大纲:

    一、男人应否怕老婆——阳纲不振为西方文化之大毛病。予之来所以使懦夫立也——林先生的文字是文言与白话两掺着的,特别是在草拟大纲的时候。公鸡打鸣,母鸡生蛋,天然有别,不可强易。男女平等,本是男的种田,女的纺线,各尽其职之谓。反之,像英美各国,男儿拚命挣钱,老婆不管洗衣作饭;哪道婚姻,什么平等!妇道不修,于是在恋爱之前已打听好怎样离婚,以便争取生活费,哀哉!中国古圣先贤都说夫为妻纲,已预知此害;西方无此种圣人,故大吃其亏。宜速迎东方活圣人一位,封为国师!

    二、男人怎样可以不怕老婆——在今日的中国,怕老婆者穿洋服。与夫人同行,代她拿伞,抱孩子。洋服者,西洋之服,自古已然,怕老婆非一日矣!为今之计,西洋男子应马上改穿中服,以免万劫茫茫。中服威严,虽贾波林穿上亦无局促瘦窘之相。望而生畏,女人不敢大发雌威矣。中服舒服,男人知道求舒服,女人即知责任之所在;反之,自上锁镣,硬领皮鞋,以示甘受苦刑,则女人见景生情,必使跪着顶灯;猛醒吧,西洋男子!中服使人安详自在。气度安详,则威而不猛,增高身分。譬若老婆发了命令,穿大衫之丈夫可漫应之,Yes,dear;而许久不动,直至对方把命令改成央求,乃徐徐起立。穿西服之丈夫鲜能为此:洋服表示干净利落之精神,一闻令下,必须疾驱而前,显出敏捷脆快;Yes,dear,未及说完,早已一道闪光而去,脸上笑容充满宇宙。久之夫人并发令之劳且厌之,而眉指颐使,丈夫遂成了专看眼神的动物!这还了得,西洋男子必须革命!

    三、中西文化及其苍蝇——东方人的闲适,使苍蝇也得到自由;西方人的固执,苍蝇大受压迫。世界大同,虽是个理想,但总有实现之一日。以苍蝇言,在大同主义之下,必有其东方的自由,而受过本文科学的洗礼;“明日”之苍蝇必为消毒的苍蝇,活泼泼的而不负传染恶疾的责任。此事虽小,足以喻大;明乎此,可与言东西文化之交映成辉矣。(此项下还有许多节目,如中西文化及其蜈蚣,中西文化及其青蛙等,即不备录。)

    四、东西的艺术及其将来:西方的艺术大体上说来,总免不了表现肉感,裸体画与雕刻是最明显的例子。东方的艺术,反之,却表现着清涤肉感,而给现实生活一些云烟林水之气。由这一点上来看,西方的精神是斑斓猛虎,有它的猛勇,活跃,及直爽;东方的精神是淡远的秋林,有它的安闲,静恬,及含蓄。这样说来,仿佛各有所长,船多并不碍江。可是细那么一想,则东方的精神实在是西方文化的矫正,特别是在都市文化发达到出了毛病的时候——像今日。西方今日之需要静恬,就是没别的更好的办法,至少也须常常看到一种秋江夕照的图画(如林先生扇子上所画的那个),常常听到一种平沙落雁的音乐,而把客厅里悬着的大光眼儿,二光眼儿,一律暂时收起。光屁股艺术有它的直爽与健康,但乐园的亚当与夏娃并非只以一丝不挂为荣,还有林花虫蝶之乐。况且假若他俩多注意些花鸟之趣,而一心无邪,恐怕到如今还住在那里——闲着画几幅山水儿什么的,给天使们鉴赏,岂不甚好?!

    五、吾国与吾民——有书为证,顶好大家手执一册,焚香静读,你们多得些知识,我多收点版税,两有益的事儿。

    六、幽默的意义与技巧——专为美国大学生讲;女生暂不招待,以使听完不懂得发笑,大杀风景。

    七、中国今日的文艺——专为研究比较文学的讲演,听讲时须各携烟斗或香烟与洋火。讲题:(1)《论语》的创始与发展。(2)《人间世》的生灭。(3)《宇宙风》怎样刮风。

    (载一九三六年八月《逸经》第十一期)

    宗月大师

    在我小的时候,我因家贫而身体很弱。我九岁才入学。因家贫体弱,母亲有时候想教我去上学,又怕我受人家的欺侮,更因交不上学费,所以一直到九岁我还不识一个字。说不定,我会一辈子也得不到读书的机会。因为母亲虽然知道读书的重要,可是每月间三四吊钱的学费,实在让她为难。母亲是最喜脸面的人。她迟疑不决,光阴又不等待着任何人,荒来荒去,我也许就长到十多岁了。一个十多岁的贫而不识字的孩子,很自然的去作个小买卖——弄个小筐,卖些花生,煮豌豆,或樱桃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去学徒。母亲很爱我,但是假若我能去作学徒,或提篮沿街卖樱桃而每天赚几百钱,她或者就不会坚决的反对。穷困比爱心更有力量。

    有一天刘大叔偶然的来了。我说“偶然的”,因为他不常来看我们。他是个极富的人,尽管他心中并无贫富之别,可是他的财富使他终日不得闲,几乎没有工夫来看穷朋友。一进门,他看见了我。“孩子几岁了?上学没有?”他问我的母亲。他的声音是那么洪亮,(在酒后,他常以学喊俞振庭的《金钱豹》自傲)他的衣服是那么华丽,他的眼是那么亮,他的脸和手是那么白嫩肥胖,使我感到我大概是犯了什么罪。我们的小屋,破桌凳,土炕,几乎禁不住他的声音的震动。等我母亲回答完,刘大叔马上决定:“明天早上我来,带他上学,学钱,书籍,大姐你都不必管!”我的心跳起多高,谁知道上学是怎么一回事呢!

    第二天,我像一条不体面的小狗似的,随着这位阔人去入学。学校是一家改良私塾,在离我的家有半里多地的一座道士庙里。庙不甚大,而充满了各种气味:一进山门先有一股大烟味,紧跟着便是糖精味,(有一家熬制糖球糖块的作坊)再往里,是厕所味,与别的臭味。学校是在大殿里。大殿两旁的小屋住着道士,和道士的家眷。大殿里很黑,很冷。神像都用黄布挡着,供桌上摆着孔圣人的牌位。学生都面朝西坐着,一共有三十来人。西墙上有一块黑板——这是“改良”私塾。老师姓李,一位极死板而极有爱心的中年人。刘大叔和李老师“嚷”了一顿,而后教我拜圣人及老师。老师给了我一本《地球韵言》和一本《三字经》。我于是,就变成了学生。

    自从作了学生以后,我时常的到刘大叔的家中去。他的宅子有两个大院子,院中几十间房屋都是出廊的。院后,还有一座相当大的花园。宅子的左右前后全是他的房屋,若是把那些房子齐齐的排起来,可以占半条大街。此外,他还有几处铺店。每逢我去,他必招呼我吃饭,或给我一些我没有看见过的点心。他绝不以我为一个苦孩子而冷淡我,他是阔大爷,但是他不以富傲人。

    在我由私塾转入公立学校去的时候,刘大叔又来帮忙。这时候,他的财产已大半出了手。他是阔大爷,他只懂得花钱,而不知道计算。人们吃他,他甘心教他们吃;人们骗他,他付之一笑。他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卖掉的,也有一部分是被人骗了去的。他不管;他的笑声照旧是洪亮的。

    到我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他已一贫如洗,什么财产也没有了,只剩下那个后花园。不过,在这个时候,假若他肯用用心思,去调整他的产业,他还能有办法教自己丰衣足食,因为他的好多财产是被人家骗了去的。可是,他不肯去请律师。贫与富在他心中是完全一样的。假若在这时候,他要是不再随便花钱,他至少可以保住那座花园,和城外的地产。可是,他好善。尽管他自己的儿女受着饥寒,尽管他自己受尽折磨,他还是去办贫儿学校,粥厂,等等慈善事业。他忘了自己。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他过往的最密。他办贫儿学校,我去作义务教师。他施舍粮米,我去帮忙调查及散放。在我的心里,我很明白:放粮放钱不过只是延长贫民的受苦难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拦住死亡。但是,看刘大叔那么热心,那么真诚,我就顾不得和他辩论,而只好也出点力了。即使我和他辩论,我也不会得胜,人情是往往能战败理智的。

    在我出国以前,刘大叔的儿子死了。而后,他的花园也出了手。他入庙为僧,夫人与小姐入庵为尼。由他的性格来说,他似乎势必走入避世学禅的一途。但是由他的生活习惯上来说,大家总以为他不过能念念经,布施布施僧道而已,而绝对不会受戒出家。他居然出了家。在以前,他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他也嫖也赌。现在,他每日一餐,入秋还穿着件夏布道袍。这样苦修,他的脸上还是红红的,笑声还是洪亮的。对佛学,他有多么深的认识,我不敢说。我却真知道他是个好和尚,他知道一点便去作一点,能作一点便作一点。他的学问也许不高,但是他所知道的都能见诸实行。

    出家以后,他不久就作了一座大寺的方丈。可是没有好久就被驱除出来。他是要作真和尚,所以他不惜变卖庙产去救济苦人。庙里不要这种方丈。一般的说,方丈的责任是要扩充庙产,而不是救苦救难的。离开大寺,他到一座没有任何产业的庙里作方丈。他自己既没有钱,他还须天天为僧众们找到斋吃。同时,他还举办粥厂等等慈善事业。他穷,他忙,他每日只进一顿简单的素餐,可是他的笑声还是那么洪亮。他的庙里不应佛事,赶到有人来请,他便领着僧众给人家去唪真经,不要报酬。他整天不在庙里,但是他并没忘了修持;他持戒越来越严,对经义也深有所获。他白天在各处筹钱办事,晚间在小室里作工夫。谁见到这位破和尚也不会想到他曾是个在金子里长起来的阔大爷。

    去年,有一天他正给一位圆寂了的和尚念经,他忽然闭上了眼,就坐化了。火葬后,人们在他的身上发现许多舍利。

    没有他,我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入学读书。没有他,我也许永远想不起帮助别人有什么乐趣与意义。他是不是真的成了佛?我不知道,但是,我的确相信他的居心与苦行是与佛□相近似的。我在精神上物质上都受过他的好处,现在我的确愿意他真的成了佛,并且盼望他以佛心引领我向善,正像在三十五年前,他拉着我去入私塾那样!

    他是宗月大师。

    (载一九四〇年一月二十三日《华西日报》)

    敬悼许地山先生

    地山是我的最好的朋友。以他的对种种学问的好知喜问的态度,以他的对生活各方面感到的趣味,以他的对朋友的提携辅导的热诚,以他的对金钱利益的淡薄,他绝不像个短寿的人。每逢当我看见他的笑脸,握住他的柔软而戴着一个翡翠戒指的手,或听到他滔滔不断的讲说学问或故事的时候,我总会感到他必能活到八九十岁,而且相信若活到八九十岁,他必定还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有说有笑,还能那样说干什么就干什么,永不驳回朋友的要求,或给朋友一点难堪。

    地山竟自会死了——才将快到五十的边儿上吧。

    他是我的好友。可是,我对于他的身世知道的并不十分详细。不错,他确是告诉过我许多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可是,大部分都被我忘掉了。一来是我的记性不好;二来是当我初次看见他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个朋友”,不必细问他什么;即使他原来是个强盗,我也只看他可爱;我只知道面前是个可爱的人,就是一点也不晓得他的历史,也没有任何关系!况且,我还深信他会活到八九十岁呢。让他讲那些有趣的故事吧,让他说些对种种学术的心得与研究方法吧;至于他自己的历史,忙什么呢?等他老年的时候再说给我听,也还不迟啊!

    可是,他已经死了!

    我知道他是福建人。他的父亲作过台湾的知府——说不定他就生在台湾。他有一位舅父,是个很有才而后来作了不十分规矩的和尚的。由这位舅父,他大概自幼就接近了佛说,读过不少的佛经。还许因为这位舅父的关系,他曾在仰光一带住过,给了他不少后来写小说的资料。他的妻早已死去,留下一个小女孩。他手上的翠戒指就是为纪念他的亡妻的。从英国回到北平,他续了弦。这位太太姓周,我曾在北平和青岛见到过。

    以上这一点:事实恐怕还有说得不十分正确的地方,我的记性实在太坏了!记得我到牛津去访他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为什么老戴着那个翠戒指;同时,他说了许许多多关于他的舅父的事。是的,清清楚楚的我记得他由述说这位舅父而谈到禅宗的长短,因为他老人家便是禅宗的和尚。可是,除了这一点,我把好些极有趣的事全忘得一干二净;后悔没把它们都笔记下来!

    我认识地山,是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的工作不多,所以常到一个教会去帮忙,作些“社会服务”的事情。地山不但常到那里去,而且有时候住在那里,因此我认识了他。我呢,只是个中学毕业生,什么学识也没有。可是地山在那时候已经在燕大毕业而留校教书,大家都说他是个很有学问的青年。初一认识他,我几乎不敢希望能与他为友,他是有学问的人哪!可是,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他同我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有趣。我不再怕他了。虽然不晓得他有多大的学问,可是的确知道他是个极天真可爱的人了。一来二去,我试着步去问他一些书本上的事;我生怕他不肯告诉我,因为我知道有些学者是有这样脾气的:他可以和你交往,不管你是怎样的人;但是一提到学问,他就不肯开口了;不是他不肯把学问白白送给人,便是不屑于与一个没学问的人谈学问——他的神色表示出来,跟你来往已是降格相从,至于学问之事,哈哈……但是,地山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他愿意把他所知道的告诉人,正如同他愿给人讲故事。他不因为我向他请教而轻视我,而且也并不板起面孔表示他有学问。和谈笑话似的,他知道什么便告诉我什么,没有矜持,没有厌倦,教我佩服他的学识,而仍认他为好友。学问并没有毁坏了他的为人,像那些气焰千丈的“学者”那样,他对我如此,对别人也如此;在认识他的人中,我没有听到过背地里指摘他,说他不够个朋友的。

    不错,朋友们也有时候背地里讲究他;谁能没有些毛病呢。可是,地山的毛病只使朋友们又气又笑的那一种,绝无损于他的人格。他不爱写信。你给他十封信,他也未见得答复一次;偶尔回答你一封,也只是几个奇形怪状的字,写在一张随手拾来的破纸上。我管他的字叫作鸡爪体,真是难看。这也许是他不愿写信的原因之一吧?另一毛病是不守时刻。口头的或书面的通知,何时开会或何时集齐,对他绝不发生作用。只要他在图书馆中坐下,或和友人谈起来,就不用再希望他还能看看钟表。所以,你设若不亲自拉他去赴会就约,那就是你的过错;他是永远不记着时刻的。

    一九二四年初秋,我到了伦敦,地山已先我数日来到。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他的比较宗教学的;还未开学,所以先在伦敦住几天,我和他住在了一处。他正用一本中国小商店里用的粗纸账本写小说,那时节,我对文艺还没发生什么兴趣,所以就没大注意他写的是哪一篇。几天的工夫,他带着我到城里城外玩耍,把伦敦看了一个大概。地山喜欢历史,对宗教有多年的研究,对古生物学有浓厚的兴趣。由他领着逛伦敦,是多么有趣,有益的事呢!同时,他绝对不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好”的那种留学生。说真的,他有时候过火的厌恶外国人。因为要批判英国人,他甚至于连英国人有礼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汤不准出响声,都看成为愚蠢可笑的事。因此,我一到伦敦,就借着他的眼睛看到那古城的许多宝物,也看到它那阴暗的一方面,而不至胡胡涂涂的断定伦敦的月亮比北平的好了。

    不久,他到牛津去入学。暑假寒假中,他必到伦敦来玩几天。“玩”这个字,在这里,用得很妥当,又不很妥当。当他遇到朋友的时候,他就忘了自己:朋友们说怎样,他总不驳回。去到东伦敦买黄花木耳,大家作些中国饭吃?好!去逛动物园?好!玩扑克牌?好!他似乎永远没有忧郁,永远不会说“不”。不过,最好还是请他闲扯。据我所知道的,除各种宗教的研究而外,他还研究人学,民俗学,文学,考古学;他认识古代钱币,能鉴别古画,学过梵文与巴利文。请他闲扯,他就能——举个例说——由男女恋爱扯到中古的禁欲主义,再扯到原始时代的男女关系。他的故事多书本上的佐证也丰富。他的话一会儿低降到贩夫走卒的俗野,一会儿高飞到学者的深刻高明。他谈一整天并无倦容,大家听一天也不感疲倦。

    不过,你不要让他独自溜出去。他独自出去,不是到博物院,必是入图书馆。一进去,他就忘了出来。有一次,在上午八九点钟,我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楼上发现了他。到吃午饭的时候,我去唤他,他不动。一直到下午五点,他才出来,还是因为图书馆已到关门的时间的原故。找到了我,他不住的喊“饿”,是啊,他已经饿了十点钟。在这种时节,“玩”字是用不得的。

    牛津不承认他的美国的硕士学位,所以他须花二年的时光再考硕士。他的论文是法华经的介绍,在预备这本论文的时候,他还写了一篇相当长的文章,在世界基督教大会(?)上去宣读。这篇文章的内容是介绍道教。在一般的浮浅传教师心里,中国的佛教与道教不过是与非洲黑人或美洲红人所信的原始宗教差不多。地山这篇文章使他们闻所未闻,而且得到不少宗教学学者的称赞。

    他得到牛津的硕士。假若他能继续住二年,他必能得到文学博士——最荣誉的学位。论文是不成问题的,他能于很短的期间预备好。但是,他必须再住二年;校规如此,不能变更。他没有住下去的钱,朋友们也不能帮助他。他只好以硕士为满意,而离开英国。

    在他离英以前,我已试写小说。我没有一点自信心,而他又没工夫替我看看。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他的文艺意见,在那时候,仿佛是偏重于风格与情调;他自己的作品都多少有些传奇的气息,他所喜爱的作品也差不多都是浪漫派的。他的家世,他的在南洋的经验,他的旧文学的修养,他的喜研究学问而又不忍放弃文艺的态度,和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想,大概都使他倾向着浪漫主义。

    单说:他的生活方式吧。我不相信他有什么宗教的信仰,虽然他对宗教有深刻的研究,可是,我也不敢说宗教对他完全没有影响。他的言谈举止都像个诗人。假若把“诗人”按照世俗的解释从他的生活中扩展起来,他就应当有很古怪奇特的行动与行为。但是,他并没作过什么怪事。他明明知道某某人对他不起,或是知道某某人的毛病,他仍然是一团和气,以朋友相待。他不会发脾气。在他的嘴里,有时候是乱扯一阵,可是他的私生活是很严肃的,他既是诗人,又是“俗”人。为了读书,他可以忘了吃饭。但一讲到吃饭,他却又不惜花钱。他并不孤高自赏。对于衣食住行他都有自己的主张,可是假若别人喜欢,他也不便固执己见。他能过很苦的日子。在我初认识他的几年中,他的饭食与衣服都是极简单朴俭。他结婚后,我到北平去看他,他的房屋衣服都相当讲究了。也许是为了家庭间的和美,他不便于坚持己见吧。虽然由破夏布褂子换为整齐的绫罗大衫,他的脱口而出的笑话与戏谑还完全是他,一点也没改。穿什么,吃什么,他仿佛都能随遇而安,无所不可。在这里和在其他的好多地方,他似乎受佛教的影响较基督教的为多,虽然他是在神学系毕业,而且也常去作礼拜。他像个禅宗的居士,而绝不能成为一个清教徒。

    不但亲戚朋友能影响他,就是不相识而偶然接触的人也能临时的左右他。有一次,我在“家”里,他到伦敦城里去干些什么。日落时,他回来了,进门便笑,而且不住的摸他的刚刚刮过的脸。我莫名其妙。他又笑了一阵。“教理发匠挣去两镑多!”我吃了一惊。那时候,在伦敦理发普通是八个便士,理发带刮脸也不过是一个先令,“怎能花两镑多呢?”原来是理发匠问他什么,他便答应什么,于是用香油香水洗了头,电气刮了脸,还不得两镑多么?他绝想不起那样打扮自己,但是理发匠的钱罐是不能驳回的!

    自从他到香港大学任事,我们没有会过面,也没有通过信;我知道他不喜欢写信,所以也就不写给他。抗战后,为了香港文协分会的事,我不能不写信给他了,仍然没有回信。可是,我准知道,信虽没来,事情可是必定办了。果然,从分会的报告和友人的函件中,我晓得了他是极热心会务的一员。我不能希望他按时回答我的信,可是我深信他必对分会卖力气,他是个极随便而又极不随便的人,我知道。

    我自己没有学问,不能妥切的道出地山在学术上的成就何如。我只知道,他极用功,读书很多,这就值得钦佩,值得效法。对文艺,我没有什么高明的见解,所以不敢批评地山的作品。但是我晓得,他向来没有争过稿费,或恶意的批评过谁。这一点,不但使他能在香港文协分会以老大哥的身分德望去推动会务,而且在全国文艺界的团结上也有重大的作用。

    是的,地山的死是学术界文艺界的极重大的损失!至于谈到他与我私人的关系,我只有落泪了;他既是我的“师”,又是我的好友!

    啊,地山!你记得给我开的那张“佛学入门必读书”的单子吗?你用功,也希望我用功;可是那张单子上的六十几部书,到如今我一部也没有读啊!

    你记得给我打电报,叫我到济南车站去接周校长[5]吗?多么有趣的电报啊!知道我不认识她,所以你教她穿了黑色旗袍,而电文是:“×日×时到站接黑衫女”!当我和妻接到黑衫女的时候,我们都笑得闭不上口啊。朋友,你托友好作一件事,都是那样有风趣啊!啊,昔日的趣事都变成今日的泪源。你怎可以死呢!

    不能再往下写了……

    (载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七日《大公报》)

    悼赵玉三司机师

    去年十一月初,我由昆明到大理去的时候,坐的是一家公司的商车。在动身的前夕,司机师吴栾铃君请我吃北方饭。同席的有一位山乐青年,高个子,粗眉毛,混身都是胆子与力量。看样子,他像是很能喝几杯,但是他不肯动酒,因为次晨还要赶早开车。吴君才二十二岁,很像个体面的学生。赵君,虽然爱说爱笑,却像有二十七八了。及至大家互问年纪的时节,才知道他不过是二十三岁,还没有结婚。

    他们的年纪虽轻,可是由他们的口中,我晓得了他们都已足迹遍“天下”。他们都说北方话,可是言语中夹杂着许多各地方的土语词汇,有时候还有一两个外国字。假如他们缺乏着别的历史知识,但是一部中国公路交通史好像就在他们的心里,他们从抗战前就天天把人和物由南向北由东运到西,大多数的公路,在他们的口中,就好像我们提起走熟了的街道似的;哪里有桥,哪里有急弯,哪块路牌附近的路基不够坚硬,他们都能顺口说上来。赵君在陕、甘、湘、鄂、川、滇、黔、桂、越南、缅甸的公路上都服过务。从离开南京,他就生活在公路上,六年没有给家中——在山东长清——通过信!

    赵君名玉三,抗战前,在青岛开公共汽车。七七后,他在航空委员会训练汽车驾驶兵。南京陷落,他抢运沿路上的各种器材,深得官长嘉许。此后,他便在各省的公路上服务,始终是那么勇敢活泼。他替政府、军队、人民,运过多少东西,一共走过多少里路?现在已无法知道。去年十二月中,距我认识他的时候仅仅一月,他死在了保山!

    当我同他们到大理去的时候,他们一共是四部卡车,赵君为司机班长,我只到大理,他们却要到畹町,车上载的是桐油。赵君一定劝我随他们到国境上去看看:“看看去,我管保你会写出好多文章来,跟我们去,准保险!我们怕热,开车又小心!”可是时间不允许我去开眼。再说,一路上赵君总是抢着会食宿账,教我“过意不去。”

    夜晚投宿后,赵君最喜说笑。他的嘴不甚伶俐,可是偏爱说话。他不会唱,而偏要哼几句。高了兴,他还用自己临时编造的英语或俄语与朋友交谈,只为招笑,没有别的意思。他似乎没有任何忧虑,脸上像云南的晴天那样爽朗。

    他开第一部车为的是先到站头,给大家找好食宿之所。我坐的那辆道济车,由吴君开,在最后面走。他的勇敢,吴君的谨慎,正好作先锋与殿军。

    我回渝,赵君复由昆明开保山。从保山回来,据朋友们的函告,在功果山的最高峰,海拔四千尺的高度,他翻了车,一直滚到澜沧江岸。车——便是我坐过的那辆道济车,此次改由他开——完全碎了,可是这位山东壮汉却没有登时断气,送到保山医院后,以伤重,在十二月中旬逝世。

    没有好身体,没有胆气,都不能作司机师。特别要紧的,是没有爱国心,成不了为抗战服务的司机师。假若赵君还在山东,肯受敌人的驱使,也许还能活着,但是他宁愿在功果山的高峰上,虽然没有穿着军装,却也和战士们那样光荣的死去。

    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说过几次:“给我写几句!”现在,我给他写几句了,可是他已结束了他的生命。在抗战的今日,凡是为抗战舍掉自己性命的,便是延续了国家的生命;赵君死得太早了,可他将随着中华民族的胜利与复兴而不朽!

    (载一九四二年一月十二日《中央日报》)

    吴组缃先生的猪

    从青木关到歌乐山一带,在我所认识的文友中要算吴组缃先生最为阔绰。他养着一口小花猪。据说,这小动物的身价,值六百元。

    每次我去访组缃先生,必附带的向小花猪致敬,因为我与组缃先生核计过了:假若他与我共同登广告卖身,大概也不会有人出六百元来买!

    有一天,我又到吴宅去。给小江——组缃先生的少爷——买了几个比醋还酸的桃子。拿着点东西,好搭讪着骗顿饭吃,否则就太不好意思了。一进门,我看见吴太太的脸比晚日还红。我心里一想,便想到了小花猪。假若小花猪丢了,或是出了别的毛病,组缃先生的阔绰便马上不存在了!一打听,果然是为了小花猪:它已绝食一天了。我很着急,急中生智,主张给它点奎宁吃,恐怕是打摆子。大家都不赞同我的主张。我又建议把它抱到床上盖上被子睡一觉,出点汗也许就好了;焉知道不是感冒呢?这年月的猪比人还娇贵呀!大家还是不赞成。后来,把猪医生请来了。我颇兴奋,要看看猪怎么吃药。猪医生把一些草药包在竹筒的大厚皮儿里,使小花猪横衔着,两头向后束在脖子上:这样,药味与药汁便慢慢走入里边去。把药包儿束好,小花猪的口中好像生了两个翅膀,倒并不难看。

    虽然吴宅有此骚动,我还是在那里吃了午饭——自然稍微的有点不得劲儿!

    过了两天,我又去看小花猪——这回是专程探病,绝不为看别人;我知道现在猪的价值有多大——小花猪口中已无那个药包,而且也吃点东西了。大家都很高兴,我就又就棍打腿的骗了顿饭吃,并且提出声明:到冬天,得分给我几斤腊肉:组缃先生与太太没加任何考虑便答应了。吴太太说:“几斤?十斤也行!想想看,那天它要是一病不起……”大家听罢,都出了冷汗!

    (原载一九四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新民报晚刊》“西方夜谈”)

    马宗融先生的时间观念

    马宗融先生的表大概是,我想是一个装饰品。无论约他开会,还是吃饭,他总迟到一个多钟头,他的表并不慢。

    来重庆,他多半是住在白象街的作家书屋。有的说也罢,没的说也罢,他总要谈到夜里两三点钟。假若不是别人都困得不出一声了,他还想不起上床去。有人陪着他谈,他能一直坐到第二天夜里两点钟。表、月亮、太阳,都不能引起他注意到时间。

    比如说吧,下午三点他须到观音岩去开会,到两点半他还毫无动静。“宗融兄,不是三点,有会吗?该走了吧?”有人这样提醒他,他马上去戴上帽子,提起那有茶碗口粗的木棒,向外走。“七点吃饭。早回来呀!”大家告诉他。他回答声“一定回来”,便匆匆地走出去。

    到三点的时候,你若出去,你会看见马宗融先生在门口与一位老太婆,或是两个小学生,谈话儿呢!即使不是这样,他在五点以前也不会走到观音岩。路上每遇到一位熟人,便要谈,至少有十分钟的话。若遇上打架吵嘴的,他得过去解劝,还许把别人劝开,而他与另一位劝架的打起来!遇上某处起火,他得帮着去救。有人追赶扒手,他必然得加入,非捉到不可。看见某种新东西,他得过去问问价钱,不管买与不买。看到戏报子,马上他去借电话,问还有票没有……这样,他从白象街到观音岩,可以走一天,幸而他记得开会那件事,所以只走两三个钟头,到了开会的地方,即使大家已经散了会,他也得坐两点钟,他跟谁都谈得来,都谈得有趣,很亲切,很细腻。有人刚买一条绳子,他马上拿过来练习跳绳——五十岁了啊!

    七点,他想起来回白象街吃饭,归路上,又照样的劝架,救火,追贼,问物价,打电话……至早,他在八点半左右走到目的地。满头大汗,三步当作两步走的。他走了进来,饭早已开过了。

    所以,我们与友人定约会的时候,若说随便什么时间,早晨也好,晚上也好,反正我一天不出门,你哪时来也可以,我们便说“马宗融的时间吧”!

    (原载一九四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新民报晚刊》“西方夜谈”)

    姚蓬子先生的砚台

    作家书屋是个神秘的地方,不信你交到那里一份文稿,而三五日后再亲自去索回,你就必定不说我扯谎了。

    进到书屋,十之八九你找不到书屋的主人——姚蓬子先生。他不定在哪里藏着呢。他的被褥是稿子,他的枕头是稿子,他的桌上,椅上,窗台上……全是稿子。简单的说吧,他被稿子埋起来了。当你要稿子的时候,你可以看见一个奇迹。假如说尊稿是十张纸写的吧,书屋主人会由枕头底下翻出两张,由裤袋里掏出三张,书架里找出两张,窗子上揭下一张,还欠两张。你别忙,他会由老鼠洞里拉出那两张,一点也不少。

    单说蓬子先生的那块砚台,也足够惊人了!那是块无法形容的石砚。不圆不方,有许多角儿,有任何角度。有一点沿儿,豁口甚多,底子最奇,四周翘起,中间的一点凸出,如元宝之背,它会像陀螺似的在桌子乱转,还会一头高一头低地倾斜,如浪中之船。我老以为孙悟空就是由这块石头跳出去的!

    到磨墨的时候,它会由桌子这一端滚到那一端,而且响如快跑的马车。我每晚十时必就寝,而对门儿书屋的主人要办事办到天亮。从十时到天亮,他至少有十次,一次比一次响——到夜最静的时候,大概连南岸都感到一点震动。从我到白象街起,我没做过一个好梦,刚一入梦,砚台来了一阵雷雨,梦为之断。在夏天,砚一响,我就起来拿臭虫。冬天可就不好办,只好咳嗽几声,使之闻之。

    现在,我已交给作家书屋一本书,等到出版,我必定破费几十元,送给书屋主人一块平底的,不出声的砚台!

    (原载一九四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新民报晚刊》“西方夜谈”)

    何容先生的戒烟

    首先要声明:这里所说的烟是香烟,不是鸦片。

    从武汉到重庆,我老同何容先生在一间屋子里,一直到前年八月间。在武汉的时候,我们都吸“大前门”或“使馆”牌;小大“英”似乎都不够味儿。到了重庆,小大“英”似乎变了质,越来越“够”味儿了,“前门”与“使馆”倒仿佛没了什么意思。慢慢的,“刀”牌与“哈德门”又变成我们的朋友,而与小大“英”,不管是谁的主动吧,好像冷淡得日悬一日,不久,“刀”牌与“哈德门”又与我们发生了意见,差不多要绝交的样子。何容先生就决心戒烟!

    在他戒烟之前,我已声明过:“先上吊。后戒烟!”本来吗,“弃妇抛雏”的流亡在外,吃不敢进大三元,喝么也不过是清一色(黄酒贵,只好吃点白干),女友不敢去交,男友一律是穷光蛋,住是二人一室,睡是臭虫满床,再不吸两枝香烟,还活着干吗?可是,一看何容先生戒烟,我到底受了感动,既觉自己无勇,又钦佩他的伟大;所以,他在屋里,我几乎不敢动手取烟,以免动摇他的坚决!

    何容先生那天睡了十六个钟头,一枝烟没吸!醒来,已是黄昏,他便独自走出去。我没敢陪他出去,怕不留神递给他一枝烟,破了戒!掌灯之后,他回来了,满面红光,含着笑,从口袋中掏出一包土产卷烟来。“你尝尝这个,”他客气地让我,“才一个铜板一枝!有这个,似乎就不必戒烟了!没有必要!”把烟接过来,我没敢说什么,怕伤了他的尊严。面对面的,把烟燃上,我俩细细地欣赏。头一口就惊人,冒的是黄烟,我以为他误把爆竹买来了!听了一会儿,还好,并没有爆炸,就放胆继续地吸。吸了不到四五口,我看见蚊子都争着向外边飞,我很高兴。既吸烟,又驱蚊,太可贵了!再吸几口之后,墙上又发现了臭虫,大概也要搬家,我更高兴了!吸到了半支,何容先生与我也跑出去了,他低声地说:“看样子,还得戒烟!”

    何容先生二次戒烟,有半天之久。当天的下午,他买来了烟斗与烟叶。“几毛钱的烟叶,够吃三四天的,何必一定戒烟呢!”他说。吸了几天的烟斗,他发现了:(一)不便携带;(二)不用力,抽不到;用力,烟油射在舌头上;(三)费洋火;(四)须天天收拾,麻烦!有此四弊,他就戒烟斗,而又吸上香烟了。“始作卷烟者。其无后乎!”他说。

    最近二年,何容先生不知戒了多少次烟了,而指头上始终是黄的。

    (原载一九四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新民报晚刊》“西方夜谈”)

    一点点认识

    恨水兄是文艺界抗敌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因为文协的关系,我才认识了他,虽然远在十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作品了。

    廿八年,文协推举代表参加前线慰劳团的时候,理事会首先便提出恨水兄来,因为他是国内惟一的妇孺皆知的老作家。可惜,他的笔债太多,无法分身,文协才另派了别人。那时候,我记得我曾写信给他,希望他能和我一同到西北去,因为我晓得他是个可爱的朋友。

    假若那次他能和我一同在西北旅行半年之久,我想在今天必能写出许多许多关于他的事来,而感到骄傲。那个机会既失,我现在只好就六年来的时聚时散中,提出我对他的一点点认识了:

    (一)恨水兄是个真正的文人:说话,他有一句说一句,心直口快。他敢直言无隐,因为他自己心里没有毛病。这,在别人看,仿佛就有点“狂”。但是,我说,能这样“狂”的人才配作文人。因为他的“狂”,所以他才肯受苦,才会爱惜羽毛。我知道,恨水兄就是重气节,最富正义感,最爱惜羽毛的人。所以,我称为真正的文人。

    (二)恨水兄是个真正的职业的写家:有一次,我到南温泉去看他,他告诉我:“我每天必须写出三千到四千字来!”这简单的一句话中,含有多少辛酸的眼泪呀!想想看,一年三百六十天每天要写出这么多字来,而且是川流不息的一直干到三十年!难道他是铁打的身子么?坚守岗位呀,大家都在喊,可是有谁能天天受着煎熬,达三十年之久,而仍在煎熬中屹立不动呢?所以,我说,他是“真正”的职业写家。

    (三)恨水兄是个没有习气的文人:他不赌钱,不喝酒,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头发。他比谁都写的多,比谁都更要有资格自称为文人,可是他并不用装饰与习气给自己挂出金字招牌。闲着的时候,他只坐坐茶馆,或画山水与花卉。一个文人的生命是经不住别人与自己摧残的。别人是否给恨水兄气受,我不知道。我确实知道,他不摧残自己。修养使他健壮,健壮使他不屈不挠。

    以上是我对恨水兄的一点点认识,可也就是我们应当向他学习的。

    (载一九四四年五月十六日《新民报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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