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犹太人借智慧-犹太人用智慧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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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契约成为你的帮手

    犹太人对契约的信奉简直到了崇拜的程度。所以,一方面,他们不可能做不履行契约的事;而另一方面,由于对契约十分谙熟与精通,他们并不像别人所想象的,会被契约束缚手脚,反倒是常常利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娴熟老到,让契约成为自己的帮手。

    犹太人对契约的信奉简直到了崇拜的程度。所以,一方面,他们不可能做不履行契约的事;而另一方面,由于对契约十分谙熟与精通,他们并不像别人所想象的,会被契约束缚手脚,反倒是常常利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娴熟老道,让契约成为自己的帮手。

    犹太人加利在一个犹太教区为贫困人口做服务工作。那个时候,世界经济还远没有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因此,有一些犹太人的生活还处于穷困当中。冬天到了,这个教区的居民却还没有足够的煤来过冬,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钱买煤。当然,加利也没有这么多钱来帮助人们解决困难,但他却想到了一个办法,一个绝对可靠而又有效的办法。

    他找到一个经销煤炭的商人,和他洽谈买煤的事情。不过,他首先表示,希望那个煤炭商人能够看在上帝的份上,捐助一批煤炭给穷困居民。那个商人说:“我可不会白送东西给你们。不过,我可以半价卖给你50个车皮的煤炭。”

    加利写信说,让煤炭商先运25个车皮的煤炭来。煤炭运来后,这个犹太教区的人却没有付钱,并说煤不用再运了。

    煤炭商见此情况非常气愤,他发出了一份措辞强硬的催款书,说如果加利他们再不付款,他将起诉。

    很快,这个商人收到一封回信。信上这样说:“对您的催款书,我们无法理解。您答应卖给我们50车皮煤减掉一半,25车皮正好等于您减去的价钱。这25车皮的煤我们要了,而那25车皮的煤我们不要了……”

    煤炭商人自然气愤不已,但又实在没有办法。

    犹太人这样理解他们之间订立的契约。从逻辑的角度讲,这种理解是不能成立的。故事中,煤炭的一半价格与一半煤炭的价格——二者仅仅在价格上没有区别,但在事件本质上却有着根本的区别。由于这件事牵涉到“慈善”这样一个敏感问题,煤炭商人只好不了了之。

    契约甚至高于逻辑,这就是犹太人做生意的特点。

    合同可以自由买卖

    合同本身也是商品,同样可以自由买卖。当然,这种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可靠的,而且是有利可图的。

    犹太民族极为重视立约与守约,并将其高度神圣化。因此,犹太民族被称为“契约民族”。但在商业活动中,犹太人却经常出卖合同。他们认为,合同本身也是商品,同样可以自由买卖。当然,这种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可靠的,而且是有利可图的。

    卖合同的人相当于坐享其成,他不需要经营业务,也不需要履行合同中所指定的责任,不费吹灰之力就赚到了钱。

    这对于会赚钱的犹太人来说,又何乐而不为呢?因此,只要他们觉得买卖双方的条件都能接受,就十分乐意把合同卖掉。当然,他们所收买的合同,仅限于他们的确认为有信用而且信得过的商人的。

    我们常说的代理商就是指这种靠买合同而稳赚利润的人。犹太人称“代理商”为“贩克特”,“贩克特”把别的公司企业已订立的合同买下来,代替卖方履行合同,从中获利。

    犹太“贩克特”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们一般会瞄准一些信得过的大公司或大厂商。银座犹太人藤田先生的公司就与“贩克特”时常来往。

    “您好,藤田先生,现在您做什么生意?”犹太“贩克特”常常会这样问。

    “我刚好和纽约的一家高级女用皮鞋商签了一个10万美元的合同。”

    “太好了!您能不能把这个合同让给我?我多给您两成的现金利润。”

    双方有意,一桩合同买卖很快便成交了。藤田先生不费吹灰之力,取得两成利润,犹太“贩克特”也因此获得女用皮鞋输入权利,再从皮鞋销售中获取更大利润。交易的结果,双方都十分满意。这就是“贩克特”的快速生意,真可谓雷厉风行。

    当双方成交后,“贩克特”手持合同立刻飞往纽约那家皮鞋公司,称10万美元输入的权利是属于他的了。他们这么做的好处是没必要直接参加合同签订,而是直接买来满足自己需求的合同。

    当然,合同买卖需要步步小心,它要求“贩克特”们洞察力敏锐,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犹太人惊人的心算度、渊博的知识面、深刻的理解力,使他们成为做“贩克特”的天才。

    合同要避免漏洞

    很多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案件很大一部分源于合同,要么是合同模糊,当事人双方的意思不清楚;要么就是合同的一方故意钻空子,因为合同不可能将一切情况都说清楚。

    一天,有一位美国律师请求预约“日本的犹太人”藤田先生。这时,藤田手头正忙,就没有答应对方。

    “无论如何,请您抽出一点时间。”对方恳求道。

    “抱歉,我实在没空。”藤田婉言谢绝。

    “那好吧,每谈一小时,给您奉上酬金200美元。”对方开了价,如此诚恳的态度使藤田很难为情,这说明定有要事。

    “好吧,那就给你30分钟。”

    律师是美国一家犹太人公司的法律顾问,该公司与日本一家商社达成合作意向,现在需要一名监视日本公司是否守约的监督人,请藤田推荐一名合适人选,一月付1 000美元。律师拿出公司老板给藤田先生的信:“因为您是犹太人的朋友,您介绍的监督员一定可靠。”之后,律师又拿出该公司同日本商社的合作协议。

    藤田看完后,不觉笑了起来。从美国人眼里看来,这也许是一份完善的协议,而在日本人看来,则是一份漏洞百出、暗算人的合同。于是,藤田不仅给律师指出了该合同的漏洞,而且介绍了一位可靠的监督员。这个监督员几乎不干什么工作,每月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1 000美元的收入。尽管如此,律师却非常满意,因为他在藤田的帮助下,不仅及早发现了合同的漏洞,而且找到了一名合适的监督员。否则,一旦日本商社钻其漏洞,他们公司的损失可能就不堪设想了。

    聪明的犹太人在订立合同时谨小慎微,绞尽脑汁,绝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商场就是战场。在实际商业操作中,即使和别人签一个很小的合同,也不能大意。否则,很容易被对方钻空子。

    很多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案件很大一部分源于合同,要么是合同模糊,当事人双方的意思不清楚;要么就是合同的一方故意钻空子,因为合同不可能将一切情况都说清楚。犹太人经商时,会把该防范的问题变成白纸黑字,从而尽可能地堵住漏洞。这种精神很值得生意人学习。

    合约与合法有关,与道德无关

    商场上,首要考虑的不在于是否道德,而在于是否合法。只要合约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并且符合有关法规,即便结果不公正,也只能怪吃亏一方自己。

    犹太商人很清楚,商场上,首要考虑的不在于是否道德,而在于是否合法。只要合约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并且符合有关法规,即便结果不公正,也只能怪吃亏一方自己。

    《圣经》上记下了关于雅各的一个典故。

    相传以色列民族是由12个部落构成的,这12个部落各自的祖先,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的父亲叫雅各。早先的时候,雅各曾流浪在外,为其母舅即日后的岳父拉班牧羊。在报酬问题上,雅各主动提出,不需另外支付工钱,只要以后新出生的小羊,凡是带斑点的、有花纹的或是黑色的,就归他所有,其他颜色的,都归拉班所有;而且,拉班可以把羊群中现有的这类羊全部先行带走。拉班听了,对雅各开出的条件非常满意,同意照此办理。于是,雅各便给拉班牧羊。转眼,到了羊交配的季节。雅各采了些嫩树枝,将皮剥成白纹,露出里面白色的枝干。然后,将这些树枝插入饮羊的水沟里或水槽里,羊来喝水的时候,对着树枝雌雄交配,就生下了带有斑点或花纹的羊。雅各把这些羊分出来,另行放牧。以后,每逢羊膘肥体壮之时,雅各就如法炮制,让它们产下有斑点或有花纹的羊羔。而在羊只瘦弱的时候,则听任它们自然交配,生下无花纹、无斑点的羊都归拉班。

    这样,没几年,雅各就极其发达。

    雅各这样的办法,只有神话传说中才可见到,而且即使在神话故事中,也不是人人都知晓的,那个拉班就不知道。否则的话,他是不会同意雅各所出的工价,听凭他以如此简便有效地改变羊羔毛色的办法来“掠夺”自己的羊羔的。

    不管怎么样,雅各在这种表面上看非常公道,甚至公道得他自己明摆着吃亏的合约中,放进唯有他自己知道的“私货”,使对方自以为占了便宜而同意合约,结果反而大大吃了亏。

    对于把研究律法看做人生义务或祖传手艺的犹太人来说,任何一条法律都有漏洞,而且有不少条例漏洞之大不亚于法院的大门。只要方法得当,手段干净,尽可以来去自由。尤其对于那些歧视、迫害犹太人的人所制定的法律,犹太人更会理直气壮地藐视它。

    不过,从犹太人的习惯来看,与其破网而出,不如光明正大地钻漏洞更为自然。神不知鬼不觉,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会于心不安,何乐而不为呢?

    变通法律,化两难为两全

    在通常情况下,犹太人懂得变通法律。既能从形式上遵守,又不改变原有的活动目标。

    犹太商人素以守约守法著称。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犹太商人同样也会遇到种种法律规则与经营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犹太商人的基本策略是化两难为两全。

    有这么一个笑话,恰是犹太商人这一策略的幽默解说。以色列的住房问题很严重,几个德裔犹太人只好将一个报废的火车车厢当做临时住舍。有一天晚上,几个德裔犹太人穿着睡衣,在寒风中颤抖不已地来回推着车厢。一个本地犹太人不解地问:“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因为有人要上厕所,”推车人耐心地说明,“车厢里写着:停车时禁止使用厕所。所以,我们才不停地推动车厢。”

    乘过长途火车的读者,想必都有机会看到这一条规定。其意图何在,大家也都清楚。现在,既然车厢已经成为固定居所,此规定作为列车运行中的规定理当失效。虽然在保障“住宅”周围的环境卫生中还有必要遵守,可这几个德裔犹太人却不知变通,死守规定,弄得两头不讨好:人冻得要命,环境卫生仍没搞好。

    这是对笑话的—般理解。然而,要是换—个角度来看,事情就完全不是—个“迂腐”的问题,反倒是“变通”的表现了。

    这几个犹太人是寄居在火车车厢之中的,就像犹太商人长期寄居在其他民族的社会中一样。这条规定是铁路主管部门制定的,无论其是否有效,应由列车车厢的所有人或铁路主管部门宣布,这几个犹太人没有立法的权力,自然也没有废除某项法律的权力。

    规定既然不能废除,用厕所又在情理之中,聪明的德裔犹太人就想出了让列车“动起来”的点子。只要车厢一动,规定便从其本意上不适用了,无需再由任何人来废除,既然铁路主管部门从未规定是否允许人力推车,他们当然可以自行决定。而就在他们几个人的瑟瑟发抖之中,规定没有违反,上厕所的要求也满足了,不是两全其美吗?

    这则笑话表明:在通常情况下,犹太人懂得变通法律。既能从形式上遵守,又不改变原有的活动目标。

    信守合同,分厘必争

    在合同面前,纵然吃亏也要遵守;在做生意时,要分厘必争。

    犹太人信守合同几乎达到令人吃惊的地步。在做生意时,犹太人分厘必争,丝毫不让。但在合同面前,纵然吃亏也绝对遵守。

    有一位出口商与犹太商人签订了1万箱蘑菇罐头的合同,合同规定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口商在出货时,却装运了1万箱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规定的重了约三分之一,但犹太商人拒绝收货。出口商即使同意超出合同的重量不收钱,而犹太商人仍不同意接收,并要求索赔。出口商无可奈何,赔了犹太商人的全部损失,还要把货物另作处理。

    犹太商人看似不通情理,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因为犹太人极为注重合同,犹太人可以说是“契约之民”。犹太人生意经的精髓在于合同。他们一旦签订合同,不管发生任何困难,也绝不毁约。当然,他们也要求签约的另一方严格履行合同,不允许对合同不严谨和宽容。相反,谁不履行合同,就会被认为违反了神意,犹太人绝不会允许的,一定会严格追究责任,毫不留情地提出索赔要求。

    《圣经》分为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把《圣经》称为旧约,是因为犹太人把旧约视为上帝与以色列人签订的契约。他们认为人之所以存在,是与神签订了合约所致。因此,犹太人被称为“契约之民”。契约之民把合约引进生意之中,并且认为合约是生意的精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所以,犹太人一旦与对方谈判成功,达成一致的协议,不管是口头协议还是文字协议,他们都认为这是与神签订的协议。在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任何困难,他们都不毁约。

    谈判中签订合约,双方都要目标明确,语意表达准确无误,不允许有任何模棱两可的内容混藏其中。此后,双方必须遵照合同,绝对不可以毁约。

    犹太人就是这样,在执行合同上严于律己,也严于律人。若对方不严格履行合约,犹太人必会严加追究,毫不留情地要求赔偿损失。

    在商业往来或发展中,其前提是彼此的安全感。要建立这种安全感,需要交往双方都信守所订的合同,谨守规则。

    即便吃亏也不违反诺言

    千金一诺是具有非凡意义的原则,它可以在你受挫的时候给你必要的支持,保证你有足以东山再起的人际关系。它可以给你带来可靠的机遇,因为你已经赢得别人的信赖和承诺。

    《塔木德》要求:“立誓之事就是对自己有害也不能反悔。”谨守此道的犹太商人奥斯曼善于从长远考虑问题,为了信誉宁愿暂时赔钱。他目光远大的作风给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1940年,奥斯曼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开罗大学并获得工学院学士学位,重新回到伊斯梅利亚城。贫穷的大学毕业生想自谋出路,当一名建筑承包商。这在许多人看来简直是白日做梦。奥斯曼也陷入窘境:“我身无分文,但我立志于从事建筑业。为了这一目的,我可以委曲求全,从零开始。”

    奥斯曼的舅父是一名建筑承包商,他曾经开导奥斯曼: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要人云亦云。

    奥斯曼为了筹集资金,学习承包业务,巩固大学所学的知识,便到了舅父的承包行当帮手。

    在工作中,奥斯曼注意积累工作经验,了解施工所需要的一切程序,了解提高工效、节省材料的方法。一年多的实践后,奥斯曼收获不小,但也有不少感慨:“舅父是一个缺乏资金的建筑承包商。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无力与欧洲承包公司竞争。我必须拥有自己的公司,成为一名有知识、有技术、能同欧洲人竞争的承包商。”

    1942年,奥斯曼离开舅父,开始实现自己成为建筑承包商的梦想。他手里仅有180埃镑,却筹办了自己的建筑承包行。

    奥斯曼相信事在人为,人要改变环境,不能成为环境的奴隶。根据在舅父承包行所获得的工作经验,他确立了自己的经营原则:“谋事以诚,平等相待,信誉为重。”创业初期,奥斯曼不管业务大小、盈利多少,都积极争取。他第一次承包的是一个极小的项目——为一个杂货店老板设计一个铺面,合同金只有3埃镑。但他没有拒绝这笔微不足道的买卖,而是毫不马虎地完成了任务。他设计的铺面满足了杂货店老板的心意,杂货店老板逢人便称赞奥斯曼。于是,奥斯曼的信誉日益上升。奥斯曼的经营原则获得了顾客的信任,他的承包业务日渐发展。

    1952年,英国殖民者为了镇压埃及人民的抗英斗争,出动飞机轰炸苏伊士运河沿岸村庄,村民流离失所。奥斯曼承包公司开始了为村民重建家园的工作,仅两个月时间,为一百六十多户村民重建了房屋,他的公司获利5.4万美金。

    20世纪50年代后,海湾地区大量发现和开发石油,各国统治者相继加快本国的建设步伐。他们需要扩建皇宫,建造兵营,修筑公路。这给了奥斯曼一个历史性的机会,他以创业者的远见,率领自己的公司开进海湾地区。他面见沙特阿拉伯国王,陈述自己的意图,并向国王保证:他将以低投标、高质量、高信誉来承包工程。沙特阿拉伯国王答应了奥斯曼的请求。后来,工程完工时,奥斯曼请来沙特国王主持仪式,沙特国王对此极为满意。

    “人先信而后求能。”奥斯曼讲究信誉、保证质量的为人处世方法和经营原则,使他的影响不断扩大。随后几年,奥斯曼在科威特、约旦、苏丹、利比亚等国建立了自己的分公司,成为享誉中东地区的大建筑承包商。

    奥斯曼讲究信誉的做法,在一定情况下会使自己吃亏。但吃亏毕竟是暂时的。所谓有亏必有盈,某次吃亏或经济利益受损并不重要,关键是它会给自己长远的事业带来积极的甚至长远的影响。

    和奥斯曼一样,精明的犹太人相信,千金一诺是非常有意义的原则,它可以在你受挫折的时候给你必要的支持,保证你有足以东山再起的人际关系。它可以给你带来可靠的机遇,因为你已经赢得别人的信赖和承诺。

    交纳赋税是必须遵守的规则

    商人和国家是有规则的,国家提供了经营的条件和管理的责任,那商人就应该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交纳赋税。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这样的规则,这个国家就不会存在。

    犹太人特别讲究规则和契约,认为契约是人能够存在的理由和根据。他们做事情也就形成这样的习惯,无论是什么事情,有了契约,形成了规则,他们就觉得十分放心、保险。倘若没有合同,也没有规则,即使条件再优惠,他们也绝对不会做。

    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大早牛奶店门前就排起长龙一样的队伍,顾客都要购买热的鲜牛奶。当大家都在按次序排队的时候,迈克来了,他一来就挤进队伍。排在最后面的犹太青年约翰觉得不可容忍,于是想搞个小恶作剧。他跑过去,突然一把拉下迈克的帽子,然后又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他把胳膊放在身后,高举起帽子,笑嘻嘻地对迈克喊:“伙计,你的帽子都在排队,你还不来排队吗?”

    这就是犹太人的规则意识,他们自己不违反规则,也不容许别人随意地践踏大家形成的规则。

    为什么非要有一个规则呢?我们可以随便举出一个事例来说明。

    一辆拥挤的公交车驶来,进了站台。车门打开,大家一窝蜂地往上涌。结果,年轻力壮的人挤在前面,而年老体弱的被挤在一边。车上的乘客由于上车的人挤得太厉害而无法下去,而下面的人因为车门被堵而无法上去。无数人的脚被踩,无数人的东西被挤坏,过了很长时间,车才勉强开动。大家纷纷叫着、骂着,整个车站一片混乱。这是一个没有规则的车站通常出现的一幕。而一个有规则的车站,情况就大不一样。所有的人都在安静地等待,车来了,大家按照先下后上的规则有序地上下车,而上车的人们可以排成队伍按先来后到的次序上车,大家为年老体衰的人让座,车厢里整洁有序。这就是规则带给人们的方便。

    正是规则意味着井然有序的活动,保证了整个活动的高效率,才需要有高度地崇尚规则的意识。

    犹太人在生活中讲究规则,在生意上也同样重视规则。典型的例子就是犹太人在经营的时候,决不偷税漏税,也极少做违法的事情。在犹太人看来,偷税漏税是可耻的行为,是一件让人痛恨的事情。犹太人说,商人和国家是有规则的,国家提供了经营的条件,承担了管理的责任,那商人就应该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交纳赋税。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这样的规则,这个国家就不会存在。这个社会和国家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大家都遵守了这样的规则的缘故。

    一切的违法活动,都是对规则的破坏和挑战,是决不可饶恕的错误。犹太人在经商的时候,极少发生这样那样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的犯罪率之低是世界罕见的。

    犹太人会搞投机,但他们的投机都是在国家许可范围内的,因为没有违反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文就不算是违法。既然没有明文规定,那就是默认与许可,犹太人就会抓这样的机会。而明目张胆地犯罪,就是直接地破坏,尊重规则和契约的犹太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在一个企业中,最有效的管理莫过于那些通行的规则和惯例,通常我们叫它制度。

    有一个犹太人管理着一家很大的公司,但大家看到他显得十分轻松,他经常出去考察。他不无自豪地说:“即使我一年不回来,大家也会干自己的事情,公司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这就是规则的魅力!

    违反契约是亵渎上帝的神圣

    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契约的内容不会随意更改。遵守契约、维护契约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做生意能够赚钱的保障。

    在犹太人的信仰中,违反契约必会遭到上帝的严厉惩罚。相反,若信守约定,上帝则会垂青你,使你能够获得成功。

    犹太人从小就接受《塔木德》的教育,深切了解恪守契约的重要性。很多商人很乐意和犹太人订立合约,因为这份合约可以得到犹太人毋庸置疑的执行。

    在全世界商界中,犹太商人的重信守约是有口皆碑的。犹太人认为,“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既然“契约”是和上帝的约定,每一次订立契约就意味着指天发誓、绝不反悔。若毁约,就是亵渎了上帝的神圣。

    “契约”是犹太人经商的秘诀。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契约的内容不会随意更改。遵守契约、维护契约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是做生意能够赚钱的保障。犹太人就是在这“契约”的保障下赚钱致富的。

    犹太人一旦签订了契约就一定执行,即使有再大的困难和风险也要自己承担,这是他们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笃信契约,相信对方也是严格执行契约的商人。对于违约者,犹太人自然深恶痛绝,一定会严格追究责任,毫不客气地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不履行契约的犹太人,大家会把他逐出犹太商界。

    惩罚是违约的直接下场

    想博得犹太人的信任,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遵守契约。无论发生什么突变,无论在什么样的特殊环境之下,都要不遗余力地遵守契约。

    《圣经》上记载了上帝耶和华和犹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犹太人作为上帝的“特选之民”,犹太男人出生的第八天就要在父母的带领下做“割礼”(即将男子的包皮割去),作为上帝和犹太人之间契约的证明。耶和华要求犹太人历尽流浪之苦,最后等待救世主弥撒亚的到来。到时候,所有的人都必将得到救赎。他将降下彩虹,作为和犹太人签约的见证。因此,犹太人极为注重契约,认为契约是和耶和华签订的,是无比神圣的事情。

    想博得犹太人的信任,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遵守契约。无论发生什么突变,无论在什么样的特殊环境之下,都要不遗余力地遵守契约。因为对于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来说,他们绝对不会原谅一个对他们的神不尊敬的人。

    《塔木德》里有一个故事,说明了犹太人对违反契约的人的态度。在很久以前,有一家人外出旅行。途中,这家人的女儿出去散步却迷了路。正当她口渴的时候,她发现了一口水井。没有别的工具,她只好攀援吊桶,去井里喝水。喝完水后,却怎么也上不来。此时,恰好有个男青年路过此地,听到哭喊的声音,便将姑娘救了上来。这个姑娘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与他私订了终身。两人订下婚约后,正找不到合适的证婚人,恰好见到一只黄鼠狼。于是,黄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们的证婚人。

    两人就此分别。

    若干年以后,姑娘仍然痴心地等待着未婚夫的归来。不料,那个负心人已在他乡结了婚,生了孩子,早把山盟海誓的婚约忘了。再说那个男人,他的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一天在外玩耍时被一只黄鼠狼咬死了,另一个在井边玩耍的时候掉进井里淹死了。这时候,那个男人终于想起他和姑娘的婚约以及作为见证的黄鼠狼和水井。于是,他就和妻子离了婚,终于回到那个忠贞不渝的姑娘身旁。

    这个故事就是告诉人们,任何人都不得违约,否则,就会遭受上帝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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