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是我十二岁那年爱上的男子。
他名叫宋家平。
1990年,我十二岁,父亲在那年已在本城拥有四间规模不小的酒楼,其中之一在人流最多的万福路,但我最讨厌的便是那一间。
那时我已不再为琼瑶醉生梦死,而是开始为《飘》之类的经典爱情故事神魂颠倒。身体才刚刚开始发育的我已经会去想这是个不羁的男人爱上不羁的女人的故事,结局当然是悲剧,白瑞德那样的男人只适合当情人而不是丈夫。
我是家中老么,有两个哥哥。大哥比我大差不多二十岁,已经在帮父亲打理生意,二哥在美国一所大学念书,是全家人的骄傲。不过他一年至多只回来一次,而且每次回家后的第二天早晨醒来肯定满口洋文。也许因为年纪小,也许因为近在身边,家里人很宠我,但我讨厌小动物的角色,总觉得寂寞空虚。
空虚寂寞时我狂啃书,终于发觉这勾当不过是在麻醉自己,看完之余感动之余毒瘾更深一层。
十二岁的我喜欢独处。
十二岁的我已经相信“在人群中你才会最孤独”。
因此我万分讨厌人来人往的万福路,尽管那里的得云居人气几乎是其他任何一间的两倍。
可惜我十二岁的寿宴偏偏被定在那里。
那日我穿白纱的圆裙子,戴一顶粉红的花冠,足下一双红皮鞋,打扮如同洋娃娃。
父亲请了不少亲戚朋友,他们都称我“小公主”。
菜式丰富,场面热闹,客人们在父亲面前恭维我,不外是小美人一个,成绩一流之类,他笑得合不拢嘴。
我还是一点都不快乐。
菜一盘一盘端上来,身边的表姐力姬碰碰我的手臂:“看,那是这附近酒楼中最帅的boy。”
我抬头一看,一怔。
那个男子很年轻,二十左右,中等身材,正从另一位侍应手中接过碟子放在我们这一桌上,微笑着说:“清蒸石斑,请慢用。”
他的微笑令人无法抗拒,我望着他,印象极深极深。
他转身去另一桌,我目光不舍地紧随他背影,一模一样的侍应白衬衫加领结,他身段好,举手投足间便是潇洒。
力姬笑我:“你还没有男朋友吧,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不过他真是这附近最好看的男人。”
我想说:不,不止是好看而已,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与众不同的。但才十六岁已经有三个男朋友的力姬一定不会了解的。
席间,我借故跑开,很想找他,领班说他在休息室。
他站在窗前休息,点一支烟,见到我马上按熄它,笑问:“小公主,你找我?”
他的声音那么温文好听,他也叫我小公主!我的脸马上红了,好半晌才鼓起勇气说:“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他有点诧异,随即笑了:“我叫宋家平,很普通,你转眼就会忘记的。”他的笑容真好看,淡淡的忧郁,淡淡的迷惘,像一滴墨水落入清水中,慢慢化开去。
就凭这句话,我发誓要将他的名字记住一辈子。
我问的第二个问题是:“你为什么在这间酒楼当侍应?”
他又诧异:“我做得不够好?还是你父亲叫你来问我的?”
“不,我觉得你不适合这个地方。”老气横秋,完全是小说中看来的对白。
他有点诧异,又有点好笑:“今天是你的生日,外面的那些人都是为你而来的,你不该站在这里跟一个小侍应聊天的。”
是的,他只当我是小孩子,至多是他老板的小女儿。我低下头,眼圈都红了,却又不舍得走。
他看看我,牵着我的手,带我到窗前:“你看不看得见对面的绿茵咖啡厅?”
他的手很温暖,我给他牵着,迷迷糊糊的,只懂点头。其实我只比那扇窗户高一点儿,根本看不到什么咖啡厅。
宋家平见到我的样子,笑了,突然俯身抱起我,对着窗口:“你去过咖啡厅没有?那里的灯光很迷人,气氛很好,有琴师在弹奏钢琴……一对对的情侣在窃窃私语……我有一位朋友也在那里弹琴,在这个休息室的窗子正好可以看到他。”
“但我看不到你的朋友呀。”
“是的,他走了有半年了,我希望再见到他,所以天天在这里等……这就是我在你爸爸餐馆打工的原因。”
“他会回来吗?”
“我也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
他有一股香烟与其他气味混合的味道,嗅起来很舒服,他的怀抱很温暖舒适,他的声音幽柔如梦,我不能自己地感动。
那天晚上,我日记的主角是宋家平。
过了几天,我忍不住去找他。那条万福路任何时候都车水马龙,人头涌涌,吓死人。但是我知道在它的尽头在某个时间家平一定会在那里。
他果然在。还是那个姿态,一支烟。
我轻轻提出我的请求:“你可以带我在这附近逛逛吗?”我知道他还有一个多钟头的休息时间。
“我?”他犹豫。
我可怜兮兮地哀求:“从来没有人陪我,爸爸要上班,妈妈要打麻将,哥哥都不在家,只有菲佣陪我,但她不会听广东话,大哥哥,你陪陪我好吗?”那个我口中的菲佣其实是四川人,会听广东话,只是不会说而已。我故意夸张,好叫家平肯陪我。
“你叫我大哥哥?”他啼笑皆非,但终于拿起外套,“好吧,就逛一会儿,你要乖乖跟着我啊。”
我欢呼。
呵,原来家平不会拒绝女人,即使是我这样的小女孩。
街上人多,他担心我走失,拖着我的小手走,我只到他的腋窝高,像只小狗乖乖被他拖着走。我忽然觉得人群中的我并不孤独,我有家平陪我,我想一直走下去。
以后我常常找他,他懂得很多,说话温柔又有趣。他告诉我凡尔纳是最伟大的科幻小说家,《红楼梦》最好的版本是《石头记》,还说《飘》译作《随风而逝》更恰当,因为飘形容命运的摇摆不定但赫思嘉的命运由她自己一手造成,结果就应该万事都随风而逝。
有一次他还告诉我他在哪间大学毕业,我吓一跳。那是可望不可及的学校,二哥很容易就出国留学了,但他出国前想都没想过这间学校有收他的可能。家平真不可思议,堂堂名牌大学生跑到一间二流酒楼当侍应,他对他的朋友真好,但我无法理解。
我渐渐觉得他尽管那么温柔有礼,人缘一等一,但他的内心其实是很孤独的。他很喜欢我,只有对着我时,他才可以放松一点,透露一些不足为外人知道的压力和悲哀,因为我不了解,他始终把我当小朋友。
一次我跟他发脾气:“请你不要再叫我小公主。”
家平很好笑:“那么叫你什么呢?小天使?”
我气冲冲:“你可以叫我小雯或小茜,爸爸妈妈都是这样叫我的。”
“见鬼。小天使?那个裸体拿弓箭乱射人的变态小孩?”
真亏他想得出,我从未听过这么肉麻的称呼。
家平对我永远好整以暇:“很好听的名字呀。好,以后我就叫你小茜好了。”
我有点高兴,他是不是已经开始把我当朋友?
我一厢情愿地以为是,尽管他的年龄是我的两倍还要多一点。一点的意思是三年,我认识他那年,他已经二十七岁。
我希望他可以等我长大,并认为他有点喜欢我。因为那么倜傥的他居然没有固定的女友。事实上父亲酒楼的生意一定因为他而增加不少,女顾客都爱到这里来吃饭。
家平的仪表与服务态度一向是侍应中的表率,他因此升得很快,第二年的春天,他已经是公关部长。这是他自己的努力,一颗钻石无论在哪里都会发光,但开始有人讲闲话。
一日我去找他,几个侍应正聚拢谈论什么,一见我,马上噤声,我直觉他们在谈论我。
我找到家平。休息室很阴沉,一屋的烟味,桌子上都是烟蒂,他从来不吸这么多,只闲时点一支,淡淡看青烟消逝。他一定有心事。
他见到我,也没有站起来,只说:“对不起,今天不能陪你上街。”
之后良久都不说一句话。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房间变得阴沉,原来阴沉的是家平。
室内的空气闷得我透不过气来。我无法忍受,拉开房门走出去,家平没有留住我。外面围成一堆堆的人见到我再次噤声。
我胸口闷得作痛,他不喜欢我了,他等不及我长大。
我想到去找力姬,她比我经验丰富。
她一见我就笑:“你呀,真的喜欢了那个boy?小心给人骗,外面的人都说他巴结老板的女儿所以升级奇快。”
我如雷轰顶,半晌才从牙缝里迸出一句:“那是他个人的努力……我们不过是好朋友。”
“哈哈,好朋友?”力姬笑得用手抹眼角,“你以为他会当你是朋友?看你像只瘦小鸡还未到他的肩膀高呢。玩忘年之交?哈哈,笑死我。”
我看见力姬丰满苗条的身材,嫉恨得无法自已,整杯柠檬茶朝她的头淋下去。
力姬尖叫:“你疯了……”
我调头就走。
呵!我终于知道家平疏远我的原因了。为他着想,我决定接受父亲的安排,到澳大利亚念女校。
我的想法很简单,我认为他会等我回来,而我也将会成长成为一个能配得上他的女子。
等到我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家平一定会眼都不眨地爱上我。我们一直相处得那么愉快,除了有谣言的日子,等到我成年,谣言一定都会消失的。
出发前我看了一部外国电影“LEON”,译作“这个杀手不太冷”,一个四十岁的杀手爱上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愿意为她献出生命。啊!多么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我爱上家平那年正是十二岁。
我对我们的爱情充满信心。
在澳大利亚,我疯狂地念书,疯狂地思念家平,疯狂地写信。家平的字不漂亮,但句子很美丽,像“想像中澳大利亚有很可爱的动物,像树熊和袋鼠,冬天的时候会下雪,衬着灯光应该很美丽和温馨,可惜我这里永远不会下雪,不过想像中的雪景一定会最美。”淡淡的惆怅,像他平时的语气,散在淡灰的信纸上。
经过几年的沉淀,我终于明白他吸引我的地方:那股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拉倒的淡淡气质。
二
四年之后,我女校毕业,衣锦还乡。
我回到那条拥挤的街道找家平。
他已经是楼面经理,全面指挥,比以前忙十倍。他背对我,正指挥一队侍应把一堆旧台布换下来。一别四年,他姿态依然潇洒,他声音依旧温文。
这条街有四分之一已经改建,就连这间得云居也在去年装修过,只有家平,他超越时间,是惟一不变的。
我感动如斯,竟舍不得叫他,自己走到休息室静静地等。就连休息室都装修过,改成一整套的黑皮沙发,只有那扇窗没变。
四年前,他每天都到这里休息,点一支烟,在窗前等他的朋友。
有人推门进来,见到窗前的少女,有点迷惑:“小姐,你找谁?”
呵,家平他不认得我了。
我轻唤:“家平,宋家平。”
他诧异:“你知道我的名字?”
“你曾经打赌我转眼就会忘了你的名字,你看,我记得这么多年。”
他有点不知所措:“你是小茜?”
我点头,感动得热泪盈眶,他终于认得我。
他有点唏嘘:“你都长这么大了,那时你还没有我肩膀高。”
是,但今天的我已到他的耳际。我想到他曾经牵我的手游闹市的那些日子,忍不住扑上去,拥住他:“家平,我好想好想你,我要你再陪我逛街。”
家平被我吓一跳:“小茜,别这样,我陪你去就是了。”他神色尴尬。
我有点失望,放开他,走到窗前,无话找话说:“你的朋友回来没有?那间咖啡厅好旧,招牌都褪色了。”
家平幽幽地说:“也许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这间咖啡厅下个月也会结束营业了……”
我觉得他言犹未尽,问他:“结束营业?那又怎么样?”
他答:“会改建或装修成一间的士高。”
答得很完整,但我直觉他原来想说的并不是这句话。
家平与我上街,我俩很引人注目。他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衣着打扮无懈可击。而我在他身旁,一身连卡佛的花季少女。
这条街的人依旧那么多,但家平始终没有牵我的手。
回到家我马上照镜子。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白皙的皮肤,丰满红润的嘴唇,还有发育得很好的身材,一切都比十二岁的我好十倍,我想不出家平不喜欢我的理由。
但家平始终待我淡淡的,客气,有距离感。
我已非当年十二岁,我开始懂得耍手腕。我约了家平最要好的同事小扬出来饮茶,问了他好些家平喜欢的东西,像灰色,黑咖啡,贴耳短发的女孩子,桑菲尔的“寂寞的牧羊人”。
我约家平在玫瑰咖啡厅见面,我剪了贴耳短发,穿珠灰露肩长裙,脖子上系一条浅紫的缎带,我叫了纯黑咖啡。
现在的咖啡厅不流行演奏钢琴,而是流行小提琴。我请穿燕尾服的小提琴手过来,给了小费,请他在八点钟的时候拉奏“寂寞的牧羊人”。
一切都准备好,我要一击即中。
八点整,家平准时出现在咖啡厅门口。我站起来等他。恰好有风吹过,我的裙子飘扬起来,“寂寞的牧羊人”也在此刻响起,飘荡在整个大堂中。周围突然静了下来,除了乐声,每个人都静了下来,似乎都在留意我们的相会。
他一眼看到我,整个怔住,神情竟有点痴迷。
我也痴迷,突然开口:“家平,我爱你。”
四周一静,突然有人鼓掌。
我刚才情不自禁,现在一下子明白过来,脸立刻涨红,但有人为我的爱情鼓掌,我高兴。
家平被掌声惊醒,冲过来,拉着我坐下,他的脸也红了,有点嗔怒:“你有什么问题?”
“是的,我有问题,因为我爱上你了,”我痴痴地说,“从十二岁那年起。”
“天!你开什么玩笑?”家平以手覆额,“你才十七岁。”
“可是我已经拿了身份证。”
“你把好端端的长发剪掉,还穿这样子的衣服……”
“我以为你喜欢我以为你喜欢。”我赌气,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没想过他会这样。
家平心软,叹口气,转移话题:“这次你回来多久?”
我答:“我念完书了,不想再一个人回去看雪。”
“你应该继续念下去,读大学,读学位。”
“家平,你要我念书我便念。”
“你应该有自己的决定。”
“可是我想跟你在一起。”
“不要发傻。”
这是他当年哄我的语调,我生气:“家平,不要把我当成小孩子,我想嫁给你。”
家平震惊:“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突然害怕:“家平,你是不是不爱我?”
家平不回答,拿起我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他的手有点抖,喝罢一震:“是黑咖啡?”
我追问:“家平,你是不是不爱我?请你,请你告诉我。”声音里带着哭意。
那小提琴手还在奏着那曲“寂寞的牧羊人”,这曲子怎么那么冗长,那么沉闷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家平突然站起来,一言不发往外走。
我也站起来,想追上去,但移不动脚步,我的裙角绊住了凳子,我追不上他了。我扑倒在桌面,咖啡全打翻在我的新裙子上,我凄厉地叫:“家平,可是我爱你。”
这次没有掌声,全世界的人都目睹我是这场爱情的失败者。
我泣不成声。
有人扶我起来,竟是家平去而复返,我乍惊还喜。
他拖住我,勇敢往外走。我恍惚如梦,是四年前的手吗?
他开车送我回家,温柔地对我说:“我要回去想一想,你乖乖在家等我电话。”
他肯想一想,我已经有机会。
但三天过去,他仍然没有电话给我。
我开始不安,但又不想他把我看作死缠烂打的女人,而且他从不对我失约,我只有等待。
等了一星期,我的耐性用光。打电话给他,只有答录机的声音:“机主外出,请在信号之后留下你的口讯。毕……”我打他的手机,还是答录机:“对不起,你所拨的号码暂未能接通……”
我有不祥的预感,跑去酒楼找他,伙计告诉我:“宋经理已经辞职。”我不相信自己的双耳。
我冲去休息室,没有人,我找遍整间酒楼,没有他的身影。我见人就问,每个人的回答都一样“宋经理已经辞职”。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家平也许还在家中,只不过不听电话,我的心只剩下最后一线希望。
我问了地址,马上找去。居然是老城区的一间旧洋房,二楼有个阳台,种着万年青与富贵竹。是这里了。我敲门,又扬声大叫:“宋家平,我知道你还没有走。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
对面窗户推开,一个老女人探头出来骂我:“找谁?大清早在这里鬼嚷。这条街又不是给你一个人买下来的。”
我沉住气:“我找宋家平,请问他是住在这里?”
老女人没好气:“搬了,搬了,前天就搬了。”
我不相信:“你说他搬了?他搬去哪里?”
老女人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三天两头就有你这样的十七八的女孩子找上来,一点矜持也没有,死缠烂打,通街嚷,没家教,换了我也得搬,他没有告诉你搬去哪里?啧啧啧……”
她啧得我哭了出来,是,他不辞而别,待我与那些追求他追到送上门的女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
留在那个地方真自卑。逃回休息室,颓然坐下,难以相信一个人竟可以消失得如此彻底。
我痴痴地从早晨坐到黄昏,想不出还可以做什么,有人推门想进来休息,见到我,“对不起”,又转身出去,又留下我一个。
我忽然想到什么,冲到窗前,那间咖啡厅果然已经结束营业,几个装修工人正在涂墙料,是鲜艳的黄色,家平说:“这间咖啡厅将改成的士高。”
我终于明白他真正想说的下半句话是——“那时我也会消失。”
我又去找小扬,小扬见到我憔悴的样子很吃惊:“想不到你真的爱上他了。”
他的话另有玄机。我问他什么意思。
小扬道:“宋家平一直在等他的女朋友,你居然不知道?全部同事都知道。”
我又不是他的同事。我一直只是以为他不爱我。老天,我受不住这样意外的打击。
我的伤口痛得麻木,听见自己在问:“他的女朋友是否在咖啡厅弹钢琴?”
小扬一拍大腿:“你不是知道了吗。我原想家平不是这样的人。”
我凄然说:“他只是说那是他的朋友。”
小扬叹息:“真是执迷不悟,所有的男女分手之后都会说对方是朋友。也难怪,你太小,还不明白,不会有一个男人会为另一个男人等足五年。”
是,我太小,我不明白,但我已经懂得爱上他。
小扬还在说:“我告诉你他喜欢女孩子穿灰色裙子剪短发听桑菲尔,那是他女朋友的习惯呀……刚来那时,他每天讲他的女朋友讲几百次,女孩子们都笑他扮情圣,后来才不说的。”
够了。全世界都知道他爱他的女朋友,只有我以为他爱我。
我忍无可忍。
但是,他曾那么温柔地待我,我以为我是在认识他那短短时间内迅速长成个小女子的。他对我,难道没有一点点特别的感情吗?
但一切都太迟了。
我居然笨到模仿他旧女友的习惯去讨好他,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可怜的家平!可怜的我!
我跌跌撞撞回到家,意外地接到家平的电话,他说:“对不起。”
我早已知道这个结局,但我不要这个结局。
我哭了起来,问他在哪里。
他沉默了许久,说:“一个叫‘风帆’的地方,很远,你永远找不到的。”
对我,他始终没有隐瞒,与对其他人始终有点不同。
我忍不住:“家平,不要离开我。”
他叹息:“对不起,我们相识太迟。”
我叫:“家平,可是我爱上你了。”仍然是这一句,已经声嘶力竭,但他已经听不到,他收了线。
我抱着话筒,呆了许久,电话里忙音,如我的思绪。
他说我们相识太迟,可是我认识他那年只有十二岁,早已对其他男子没有兴趣。
我开始学车,考牌,驾一辆小小的日本车子大街小巷地兜,好想找到那个叫“风帆”的地方。
疯了一年,我心灰意冷,任由父母安排,送我去美国读书。
我心神恍惚,成绩中下,闲时爱一个人开车兜风。
一日见到一间很有特色的小店,卖艺术品,树雕木刻,印地安人的手制品,还有玻璃制成的破碎的心。老板是个年轻人,华人。我挑了几样,要他帮我包好。他把礼品放进一个印满小帆船的纸盒。
我问他:“这种礼盒有特殊意义吗?”
他答:“这是敝店的牌子——风帆。”
我呆住了,问他可认识中国人宋家平。
“杰平?”他的中文十分之糟。
我把家平形容给他听。
他思索着,我按住一颗快要跳出胸腔的心。
他终于回答我:“有”,但马上加上一句,“但半年前他已经离开了。”
“离开?为什么?”我提高声音。
他很奇怪地望了我一眼:“我也不知道,不打一声招呼就走,不像他平时的为人。”
但我却知道这是他的作风。我的心沉了下去:“他还会不会回来?”
老板耸耸肩:“谁知道,但他还有半个月的薪水未支,我猜他会回来。”
我也猜他会回来,这间小店是惟一的线索,他亲口告诉我名字,也许希望我们会有缘再聚。
我情愿相信他会回来。
小店对面有家酒店,二楼一排落地玻璃窗。我跑上去,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可以看见那小店的门口。
我扬一扬手:“柠檬茶。”
我每天中午到那间酒店坐固定的位子叫一杯柠檬茶。
我总会想起从前的那些日子,风度过人的家平点一支烟,靠在休息室的窗前,惆怅地望着对街的咖啡厅。
现在换了是我。
家平也许是去寻找他那饮黑咖啡的旧女友,而我只懂坐在这里喝一杯柠檬茶。
我希望有一天会出现一个奇迹,他出现在那小店,支他的薪水或继续干下去,我在这里呼唤他,他停住脚步,对我展开那炫目的笑容。
但大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一个人是他,没有人为我停留。
一天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占了我的位置,并对我产生兴趣。我坐下来跟他聊天,告诉他凡尔纳是最伟大的科幻小说家,中国最伟大的一部小说是《红楼梦》,它最好的版本叫《石头记》。
十岁的美国小男孩瞪着一对漂亮的蓝眼睛似懂非懂,但我不介意,因为我是那么的寂寞,末了还介绍他饮柠檬茶。
只有这杯柠檬茶是我的。
我也学会对每个人客气地笑,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挥洒自如,因为我对他们全不在意。
我学会抽烟,点烟用沧桑的手势。不上瘾,只闲时点一支,淡淡看青烟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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