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必读·1988短篇小说卷-爱人啊,在路上到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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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西鸿

    我的名字叫大仁。

    我今年二十九岁,刚从英国回来。我在英国待了一年半。

    现在我的职业是出租车司机,俗称土佬。

    如果要我向别人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一般我希望对方是讲粤语的。因为我国语念不准“仁”这个字。不会发“R”这个音。

    那年高中毕业后,我找不到工作就待业了四年。这四年时间,我也不知是怎样过来的,梦幻人生一样。然后母亲就替我在街道办事处申请自费留学。那时去英国的人比较少,我想快点出去,就申请去英国了。其实去英国也要等。两年后才领到护照,再等一年,到大使馆接受一次问话,说我缺一份文件,再等。前后四年半,我才等到了签证。等签证期间,我依然过着梦幻人生。偶尔与一些读完本科又读完研究生的老同学聚叙,他们知道我在等签证,就说:“怎么是梦幻人生呢。”

    但是英国并不合适我。说来话长。“艰难”这两个字基本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但不贴切。我很感慨。不过这一年半我懂得了很多。思来想去,我就回来了。

    我的一个小学的同学关照我。他在国内拿了经济学硕士,现在一家中国人和日本人合资的汽车企业任总经理助理。我就到了他的公司,承包了一辆的士。我和总经理助理只是同过学并非深交,所以平时也很少往来,像我们公司的所有下级对上级一样。的士承包即是全包,从买汽油到维修保养。晚上把车泊回自家楼下的车库里。我家住的是公房,楼下恰好还有一个单位。我很少回公司,有什么事就通过Call机总台Call我。实际上我也清楚公司每天发生的事情。Call机一天到晚叽叽喳喳,一切就都像在我身边发生,只不过看不见人。多么好。我甚至也很少与公司的人打照面,规定每月1号全体要回公司开例会,我也极少去。公司说不去就交二百元。所以我每月只要比别人多交二百元,就可以不去了。我收入比一般同伴多一点,因为我懂英文,对鬼佬有更为周到的服务,故有额外贴士。多么好。我每天上午睡到十点起床,吃一份即食蚝豉粥,就驾车外出做生意。一般我是凌晨三点钟收车,回家倒头便睡,至大晏白昼。与家里人也很少有见面机会。我知道他们唠叨我,就干脆在外面租下房子了。我很爱我母亲,很爱我家人。逢节假日我就买一尾箱礼物回去,堆得后盖也关不上。但我就是不想见他们面。有什么办法。在夏季,我的车整日开足冷气,整个城市兜逛。我看见人行道上,骑楼下的来去匆匆的都市人,汗油满脸,赤红赤红的脑袋像烤乳猪一般,心里真有种隔岸观火的感觉,烧不着我啦。我的丰田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流动的深秋一样干爽清凉的世界。我与所有人相错而过,而永不相识。多么好。是,我也同意日趋物化的商业社会里人人都面临着孤独、空虚、崩溃这一说法,但是谁愿回去过掏穴而居、凿井而饮、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我崇尚现代文明,我无限向往日新月异的先进科技。

    不知道有没有人认为我生活得单调死板?实际上我也有过特殊经历。我从汕头空车返回,通过一个主干道和岔路交叉点时,不知怎样的侧门带倒了一个老妇。我很快就把车停下来。附近是一个靠小镇的村庄,当地监理所扣留了我。老妇死了,她已七十五岁,原本就有哮喘病、有糖尿病、有风湿性关节炎等等。事故没有调查清楚以前,把我关在监理所后墙的一个阴湿房子里,看样子是个临时监仓,只有我一个人。然后他们打长途电话通知我公司。我被关押了五小时。这五小时里,我觉得周围很静很静,世界根本没有人声,没有活物。半小时后我意识到自己心理有异样反应。我并不为事故本身恐慌,我大概知道责任在哪里。心理异样是因为这个世界突然变得空寂,所有生灵活物已离我远去。此刻我是真正丧失自由的孤独。我用力摇晃铁闸,让它发出轰隆轰隆的刺耳的噪音。摇得我体乏力竭,但我心舒服了许多。一有声音,就平衡了我的心态。我一直摇一直摇,铁闸轰隆轰隆震了五个小时。待到监理人员引领我出来时,我能冷静有条理地逐一回答他们问话,神智非常清醒。他们决定吊销我驾驶执照一年,在公司干行政工作。不知为什么不到三个月,执照又发还给我了,于是我照常做生意。但是我明白自己,曾经开车撞倒过人,而且被撞者死了;我坐过五小时监狱,我体会过“丧失自由”的滋味;加之在英国的一年半,我月睹过林林总总怪现象。所以我认为自己是比较成熟的人,我懂得人生,虽然我只有二十九岁。要知道眼下许多二十九岁的人是幼稚得极可笑的。在英国时有阵子我天天早上和一个大陆去的同伴在海德公园前等巴士上班,慢慢就认识了一个也常在那里等车的台湾女学生。她走过来与我们搭讪,得知我的同伴姓蒋,就奇奇怪怪地嚷:“大陆现在还有姓蒋啊?”怎么也不相信。我真看不惯她,就说:“你是真幼稚还是假幼稚?”以后就不想理她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期间,记者在伦敦街头采访,拦住一个人,问他身份,他说是某某大学的学生,记者问他对香港问题的看法,这个大学生说:“香港?哪一个香港?哦!我们的殖民地!在马尔维纳斯群岛附近吗?”这不是编的,电视新闻就这么播放。天真得如此可耻。台湾也这样,英国也这样。

    女诗人小斯第一次见我时就说:“你的眼睛很显老。”她目不转睛地盯住我的眼:“现在有一双老眼睛的年轻男人做电影明星最吃香了。”笑笑。

    我也笑笑,点头。我确实自豪我拥有一双老的眼睛。

    可是我没有什么女朋友。不是我找不到,而是我不愿去找。实际上我不找她们也会自动围上来。有一次我在火车站广场,刚放下一个客,关上车门点完钞票,正想把车兜开,玻璃上挨上一个女子,敲我的玻瑞。我摇下窗,问她干什么?她说:“我要跟你结婚,我嫁给你。”当时是大白天,广场上乱哄哄。虽然我平时口花花自称大胆成熟不怕鬼,但事情临到自己头上,仍然会脚软。我口颤颤,问她:“你为什么要嫁给我?”她说:“因为你是一个司机。”她神态平静,没有一点不正常现象,穿戴整齐,长相也不丑。我说:“可惜我已经结婚了。”她失望地摇摇头:“哦。”欲离去,又返转身:“谁还未结婚?”我慌慌张张胡乱一指:“那个。”她走到前面一个正推着单车过马路的男人前,认真看了人家的脸,跑过来跟我说:“你骗我。他也结婚了。”我看也不敢再看她,呼地一下把车开走了。

    我一直后悔这件事情我做得不够潇洒。我完全可以把她放进车里坐坐,了解她到底有什么苦恼,看看是不是能够帮助她解决。不会有什么可怕事情发生的,最坏就是她是个疯女人。疯女人更不可怕。这件事情使我明白自己遇事还不冷静,还不够“老”。

    不过,我确实是懂得女人的,不就是眼前这些人么。有人将女人分庸俗和不庸俗两种。我不明白。是不是搽雪花膏的就庸俗,擦“密丝佛陀”的就不庸俗?其实个个女人都是一样的,脸上涂满“柔情似水”的粉底霜,希望能像积琪莲史密夫一样肌肤皙白通透。有什么区别?时兴船跟鞋时一窝蜂穿船跟鞋,时兴杯跟一窝蜂杯跟,现在时兴平底,又是一窝蜂平底,满街满巷鸭脚子噼里啪啦,根本不知道不是什么人穿平跟鞋都好看的。女人哪里有什么个性可言。

    我临去英国前,有个女孩儿要我无论如何走前去看看她。她是个长得小巧玲珑的小不点儿,在一所大学读最后一年文学硕士,我去北京中途下车就去看她了。我喜欢她的幽默感。

    她给我喝半温开水泡的粗茶,吃她们研究生饭堂的水泡发胀一样的蒸米饭。小不点儿笑嘻嘻地说:“如果这次你不来看我,从英国回来我就认不出你了,像鲁迅先生一样老的人,像鲁迅先生一样老的胡子。”她的宿舍只有一张没有靠背的木凳,冬天夏天都是天天坐着这张硬木凳写字,吃酱油面条。每月看指定的五本法文书,看完跟导师见一次面,生活过得十分枯燥。我说:“读什么书,越读越傻。”她蛮乐观,意气风发地爽爽笑:“我研究莫里哀。全国权威是我导师。十年廿年之后,我导师老耄矣,全国权威就是我。我认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可是我从英国回来第三天就见到她,在蔡屋围楼下的咖啡厅里,穿红着绿,两只耳朵吊满丁零当啷。她已嫁给一个开时装店的小老板,自己在国贸楼上的法国国家巴黎银行做事。

    “做什么事?”我问她。

    “文员。”她说。

    “什么文员?要懂莫里哀?”

    “懂莫里哀干什么,人家当你大傻瓜。我就管接接电话打打字,没什么事做的。”她撇撇嘴。

    “这么年轻就嫁人有什么好处?你简直浪费国家的培训钱财啊!”

    “有什么办法。我是有抱负的,可是人家当我傻。”她似乎很委屈,“都说爱我,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需要什么。”

    “我知道你需要什么。”我说。进了社会你就知道你需要嫁给一张长期饭票。你们都一样,你们女人都一样。

    “我不算臭,”小不点儿又笑笑,“有人比我更烂臭呢,读病毒,读流体力学出来,什么事也不干的大把。我读文学,和社会还算沾点边。”

    我说:“让你们女人读书?读又傻,不读又傻,简直没得救。”

    这些就是当代女人了。说变就变,一夜之间沧海桑田。

    谁有信心花钱让她们受高等教育?

    我以这种态度对待女孩子们,或许只因为另一个影子?一个始终蕴存在我心深处的蓝色的影子?

    每回我累了把头枕在方向盘上歇着时,总情不自禁地唤醒自己的记忆。每每这个时候我的思绪像被干净透明的液体柔柔地灌浸。我时常在和缓的暇忽的梦中和她相遇。这种转瞬即逝的感觉带给我的欢欣却持久地留驻我心中。多少年来我无法排解开她而让别的女性轻易闯入。

    每个月我缴纳了定额,办好汽车上税,把纯收入存进中国银行,然后上酒楼吃完一餐我最喜爱的新派中菜“啤酒西柠醉肉蟹”后,我就自问:“为什么我不可以一切重新开始?”

    是啊,为什么不?

    直到我遇上小斯。

    现在我不再随便使用“痛苦”这个字眼了。真的,生活常常有许多烦恼,有不快乐,事情十有八九不能恰如人意。但还远不是“痛苦”。“痛苦”的体会,必须经历深刻巨大的事件。长长时光与我些许,漫漫宇宙与我们些许,何况世上庸人千千,哪里有这么多深刻巨大的事件在我们中间发生?

    一切都不足言痛苦。

    现在只要想起小斯,我就会心地微笑。她不知不觉地把我从梦中牵出,在我生活中的阳光黯淡之际,小斯有如满天星光流照我心。

    我与小斯的认识,是很偶然的。

    是个大热天。正午。我载了两个日本人,在太子路口下车,然后将车泊到前面一溜儿出租车后排好队,歇着。

    透过玻璃窗,我见马路对面走过来一个女孩子,一袭蛋壳青麻纱裙,她一部挨一部地询问前面的出租车。看样子是人家不愿带她。就快挨到我了,我挺挺腰,没等她开口问,我就摇下窗玻璃。女孩挟着一只大黑皮包,立在我窗前,鼻尖布满细汗粒,脸儿粉粉的红扑扑。我耸起双肩,将冷气拧最大挡,做出圣诞老人的样子,柔声问她:“小姑娘,我能帮你什么呢?”

    她愣了一愣,随即就笑,答也不答话就拉开我车门钻了进来,在后排坐下。

    她说:“火车站。”

    车本来就没有熄火,我打了一个漂亮的“一手吹”,车子就冲过了前面的几个路口。

    我扭开录音机,蔡琴唱:“你的眉宇之间,锁住我的爱恋,你的唇齿之间,留住我的誓言,你的一切移动,左右我的视线,你是我的诗篇,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喂喂!”女孩在背后叫,“请你走深南路!”

    我侧起脑袋问她:“为什么?告诉你所有的士规矩都这么走。”

    “我知道,”她开始急,“我知道你们做生意规矩都这么走。但我今天特殊情况,请你帮忙,我要赶火车。”

    她边说边掏出火车票,在我脸前晃着:“请你帮忙,对不起啦。”

    我瞥瞥她手举起的车票,说:“好吧,我在前面的岗亭转弯。”

    在前面的交通岗拐弯时,我说:“你是好运气的,在这个城市一上出租车就等于误上贼船。唯有我的车不是贼船。”

    车很快停在火车站外的林荫道上。

    她看着跳表,掏银包。

    我头也不回:“港币。”

    在前反光镜我瞥见她的一双眼,又清亮,又执拗。

    她并不嫌麻烦,跟我讲道理:“我没有,我是大陆公干的,我有人民币。”

    我依然头不回地:“港币哦。”

    她拍拍我的背,我掉转头,看到她亮出一张记者证:“如果你硬来,我认为你是要挟我,我将向报纸投诉你。”

    我眯起眼,笑:“有什么用?”

    “唱衰你公司啊,”她说,“你们老板就会炒你。”

    “呵呵。”我说,“我还想炒他呢。”

    她有些奇怪的样子:“车是你的吗?”撇撇嘴,“车是你的吗?哼!”

    我回转身,一手竖起方向盘上撑着脑袋,一手搭着椅靠背,脸对着她:“你是记者,什么报纸?”我态度和蔼,“替我们呼吁一下。”

    我跟她说,我为什么要她港币,我公司有铁定规矩,每月上缴额中百分之多少是港币。她在椅背上舒服地靠靠:“不要欺骗我,我知道你们的承包制。香港现在是做电视艺员做歌星好揾钱,这里是你们的士佬,赚钱好似猪笼水,是不是?每次我到汇食街,外面就是给你们停泊出租车塞得人也没法走进去。基围虾就是给你们吃到现在的四十八块钱一斤,是不是?你天天吃这么多虾,会不会拉肚子?”

    我笑着说:“你不是本地人。”

    女孩继续笑:“知道我不是本地人就来斩我。外地人一个两个被你们的士佬斩得成颈血。”

    “哎,你是不是本地人?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有什么用?”她不回答我话,却问,“喂,告诉我你一个月赚多少?”

    “为什么要告诉你?”

    她想想,说:“我有一个朋友,从小至大坚持一定要嫁给一个出租车司机,至今未嫁,这么浪漫。到底你是不是赚很多很多?”

    我想起广场上要嫁我的那个女子。觉得有些女人真是奇怪得不可思议。

    我还是微笑,不作声。侧身拧开录音机,蔡琴又唱:“才盼望你把我抱个满怀,日子就已荡呀荡地来到现在,经过了那些无奈和期待,我好高兴有了自己的将来。”

    女孩摆摆手:“把曲子关掉。你到底要我多少钱?什么钱?”

    我说:“你是不是真的赶火车?我请你过对面饮杯菠萝冰如何?”

    我比较欣赏临危不惧,有自己保护自己能力的女孩子,不要一有事就瘫倒在男人身上。有主见的女性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多见。眼前这个或许就是?

    “不要,”她看看表,“我真赶火车。为什么对我有兴趣?我不要滥交朋友,多个香炉多个鬼。”

    “你到底干什么工作的?你不像个什么记者!”我死追。

    “我。”她认真地对我说,“我是个诗人。女诗人。”

    “诗人?”我叫一声,“笑死我。‘诗人’也算是讲得出口的职业?”又一个幼稚女人。

    “我要走了。”她掏出跳表所示数字的人民币给我,拉开车门跳出去,“再见啦。”

    我一下子倾扑前身,哗哗摇下窗玻璃:“小姐!”

    她走到我窗前。

    “我是的士佬,正其道规矩谋其利。”我装出垂头丧气样,说,“你真以为我餐餐吃虾吃蟹?蒸咸鱼炒油菜哦!”

    她笑笑,点头,向我道再见。

    “哎!”我叫,招手让她别走,“今后怎么联络你?”

    女孩儿想想,严肃地说:“你看你这个人。穿蒂阿多娜棉T恤,领子又硬挺又干净,你的头发蓬松乌黑有光泽。你的眼睛又老又善良,我还以为你是个有教养的人呢!竟然想和我吊膀子。”

    “啊怎么我忘记你是一个诗人。”我正正经经说,“现在我还没有充足理由要你马上相信我不是登徒子。但是,”我认真地,“我真不是个登徒子。”

    她低头思索片刻,索索写下一张纸片,递给我:“我的电话。再见了。”

    我接过看看,冲她背影大叫:“你骗我啊!654321哪里是电话号码!”

    女诗人头也不回。我笑着目送她走进隧道。

    我相信这个女孩子不会欺骗我,尽管我一直没有拨那个奇怪的电话。

    这天,一眨眼就到了最近这天。

    我很久没有回父母家去,这时已近中秋,我想一定要在中秋前回家一趟,不要让家里人误会我只有过节才回家混饭,没有良心。

    车过父母家街口,我拨转舵,正要拐进去,车上的对讲机叫我。

    “什么事?”我抓起来问。

    “有位小姐找你,她现在香蜜湖的岔路口等你,有紧要事。你回话。”总台答。

    我想想,回她话:“让她等我二十分钟。”

    赶到香蜜湖,见路口围了大群人,有人扯着一根绳子拦住路人,那边竖起一块小黑板,写着白粉笔字。

    一看架势,我就知道是拍电影。

    可是谁找我?什么事呢?

    我车没有停稳,那边有人大叫:“大仁!”

    不是谁都能这么称呼我的,认识我的人实不多。我寻找这曾似熟悉的女声。

    女诗人跑过来。我眼前一亮。她一身闪闪亮的牛仔夹克,气派傲不可挡。

    “大仁!”她气急喘喘,“帮我忙!”

    “诗人,是不是你拍诗电影?”我问。

    她摇头,指着那边人群:“我朋友们拍的电形,我帮他们忙。现在你帮我,你现在就帮帮我。”她急得语无伦次。

    我被她从车里拉了出来,拉到一个文气的小伙子面前:“来了。”指指我。

    女诗人说:“这是我朋友,他是导演。”又向那小伙子说:“这就是大仁。”

    她操标准国语,念着“大仁”两个字时非常好听,大仁、大仁。

    我傻愣愣地站在一边,呆看四周。

    已是吃午饭的时候,许多人陆续散去。

    原来他们请的一部上镜头的车屙了肚突然又说不来。导演急得跳脚。女孩子就想起我。

    我紧皱眉头,扯着她走一边:“我也有事啊,我要回家探父母。再说你们预先也不跟我说说,我的车这么脏,怎么可以出镜?公司知道要炒我鱿鱼的。”

    我说:“让我回公司洗洗车吧。”

    她找那个朋友商量,回来就说:“快去快回!我们等你,谢谢你帮我啦!”

    我把车飞快开回公司,在门口见到营业经理,就口多多跟他说我要拍电影了。

    经理什么都不懂:“哦,给我们卖广告?得要多少钱?”

    我得意:“要什么钱,她还得付我们劳务费呢。”

    “那你还回来干什么?”

    “洗干净车啊!”

    经理急急挥手:“快去快去!”别转头大叫,“——机房!给大仁的车过过机!”

    我的车从机房过机出来,浑身闪着白光。

    那个下午我只拍了一个镜头。其实是我的车只拍了一镜头,我根本不露面,车窗关得死死,在镜前一呼而过。

    但是我还是很高兴。整个下午我根本不看那些男女艺术明星装腔作势,光看着那个女诗人女孩子,她在人群中忙来忙去,时不时走到一只装道具的小铁箱前蹲下,喝一口矿泉水,咬一块小蛋糕。随随便便的,我就觉得她非常好看,比出镜那班人更悦目动人。日头很毒很热,我却一点不觉难受,反而我觉得阳光灿烂。因为我太高兴。

    第二天下午,我在“占士”前面泊好车,找个公用电话拨654321号。

    “你那里是什么单位?”我问。

    那边是个女孩,说:“你找什么人?”

    “……654321。”

    “你找谁?”

    我想不出话,就放下电话。我觉得自己很窝囊。

    走进占士食廊,坐下,叫了两客羌葱捞云吞。吃着。很快吃完,觉得不够饱,又要了一份艇仔粥。

    想起在英国的一个雨夜。凌晨三点多,我坐朋友的车返回寓所。朋友喝得半醉,好在没有警察夜巡。在他住地放下他,看他那个瘫样儿,就叫他把车给我让我自己回去,明天让他去取。我违章无牌驾驶,心惊胆跳快快过了几条街口,转一个弯,前面有人闪出来,举手拦车。

    我被逼刹掣,知道有大麻烦。

    路灯下,一个洋女子,披一头亚麻曲发。眼睛周围的肉白红白红,活似我们亚洲人患的烂桃眼病。

    她说:“带上我?谢谢你。”

    我只好说:“你要去哪里?让我快快送你一程。”

    她说:“电视台。”然后看着我,露出意外的样子,“你是东方人!日本?中国?”

    我说:“中国。”

    她意外转惊喜:“哦!中国。”

    一路无话。但我一直觉得反光镜上一双烂桃眼在看着我。

    到了电视台,她不下车,却说:“我跟你回去。”

    我转脸看着她。她还是说:“你把我带你住的地方去吧。我跟你回去。中国人。”

    我一点不犹豫,起身两下手把她推搡下车。到了目的地还不愿下来,我就知道她是个什么人了。我不做这种事情。不是我高尚,而是我怕。我一贯比较害怕生活中有意外的不是期待着的情况出现。我小小年纪就相信《聊斋》,极怕女鬼,怕狐狸精。

    回国抓的士也是这样。每回夜间从小梅沙返来,经过华侨墓地前我就把车窗统统摇上,锁死。风驰电掣冲过几座山坡再说,路上不管什么人拦车我看也不看。后来见到伙伴们他们说每个的士佬都是这样的。他们说靓女又怎么样?讲不定遇上艳鬼呢。做我们这一行,有几样大忌,麻痹不得。

    我点着一根烟。烟雾袅绕中看到女诗人出现在门口。

    我笔直举起一只胳膊,向她的方向摆一摆。

    “大仁!”她径直走过来。

    我拉开旁边的椅子,让她坐下。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说,“你就知道我叫大仁。——让我想想,你是从我车里挂的营业执照上知道的呢?还是从什么地方打听的?”

    她笑着,不答话。

    今天她穿一件蓝白间的水手装,下面是一条跳豆花半截裙。我摇摇头,轻叹息。每一次见她,都是这样的有风采。为什么从前我对女孩子死了信心?眼前这个,是否能使我改变?

    “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她说。

    “还问我呢。”我手指举起直向她鼻点去,“654321是什么?地下组织?黑帮?”

    “是我们医院值班室啊。”她说,“我是一个护士。”

    我认真看她的脸,看她脸上的一对杏眼。她是一个护士?现在的护士值什么钱?我从来没想到她是个护士。

    “你那个记者证是混来的啰?这种人我见得多,都属于取缔范围。”我说。

    她没答我话,站起来,冲我背后摆手摇头。

    我扭头看看,她那个导演朋友坐在那边。

    “让我过去跟他说说。”她要过去。

    我眼跟着她,移到那个文气的小伙子身上。他此时也看着我。我向他致意。谁知那家伙并不在意,对牢女孩子不耐烦地不知说什么。我突然情绪全没,不理他们了。

    女孩又走过来。

    “他要我走,”女孩说,“可我想跟你再聊聊。”

    “他?”我说,“他是谁?你丈夫吗?”

    女诗人摇头:“不要开玩笑。我让他先走了。”

    “他是你男朋友啊?”我半睁着眼,很不屑地,“即使你嫁给他你也不是卖给他何况你又不是嫁给他!”

    “这么服帖听他话干什么?”我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休了他!这种鸡肠狗肚的男人。”

    女孩笑笑,重新在我面前坐下来。

    “哎,”我说,“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即使全世界都称呼你女诗人我也不愿意跟随。这么庸俗不堪。你不要做庸俗的女人。”

    想起搽雪花膏擦密丝佛陀,我又笑了。或许女孩子不全是我设想的那样恶浊吧。我母亲常翻出一张她少年时在教会学校的照片,大群女孩儿在教堂排好队微歪着脑袋唱圣歌。光看照片我也想象得出来,伴奏风琴声中那柔柔软软整整齐齐的女音,整齐柔软得使人茫茫然。这就是女孩的好处。男孩子就不可能有这份温情。

    我醒醒神,听她说她名叫小斯。

    “小斯,”我轻轻唤,“小斯,你爱吃点什么?你随便。”我手点点她桌面的单子。

    “我爱吃动物下水。”小斯说,“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吃,以后吧。”

    “下水?”我说,“五香珍肝?柱候牛腩?抑或脆皮炸大肠?”

    我想我无论如何要留她多坐一会儿。以后?以后我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再约她。现在她就在我面前。我不管以后。我喜欢她,这就是现在,这就是现在的一切。

    “还是以后吧。”小斯眨眨眼,双眼眯起,手拨拨眼前的空气,“冷气屋子抽烟就是不好。眼睛都睁不开了。”

    “我可以到你住的地方坐坐吗!”小斯说,“现在我有空,我想知道你住在什么地方。以后我希望能像好朋友一样随便找你玩。”

    我招手让侍者过来结了账,就和小斯走出餐厅。

    “问问你,”车启动后,我对坐在身边的小斯说,“刚才餐厅里的后生仔是什么人?那个导演?”

    “是我的朋友。”小斯脸向我,“他不是鸡肠狗肚的人。”

    “不是?”我冷笑,“你和他青梅竹马?你知道他不是?”

    “我和他一伙人是在朋友那儿派对认识的。他们都是搞艺术的人,有抱负,为人正派,又有教养。”

    我哼哼冷笑。

    “哼什么。”小斯向我笑,“难保你也不是坏人。”

    “我不是个无聊的人。那些自称搞艺术的人最无聊了,装腔作势。”

    “你不喜欢交朋友?”

    “不喜欢。我最讨厌成群结队的什么派对。”

    “你不懂。”小斯摇下窗子,让风灌进来,“大家聚会交流,可以及时知道许多新信息。人人敞开心扉,接纳美好感情。这有什么不好?”

    “好,好啊。环肥燕瘦,眼花缭乱。”

    我把车放慢速度。前面堵了一些人。车子慢慢开过去,见到三个洋人被胸前佩戴证章的后生仔引领进一部面包车。

    “你看这几个人,”我对小斯说,“他们是传教士。中午我从海关把他们载到酒店的。现在是不是被抓起来了?”

    小斯看看,说:“搞宗教渗透啊?不过不会抓的,晚上就会放出来了。”

    我们的车兜了出来。小斯手乱动乱动,掰下车上的载客牌,问我:“你信不信上帝?”

    “你手不要乱动,给我把牌子拨下来。”我说,“我不知道。但是《圣经》只有论点,没有论据,我就觉得奇怪。比如它说‘神说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可是为什么神说有光就能有光呢?它一点讲不清楚。这个没有什么道理。”

    .“你是司机,信不信车公神、黄大仙这些?”

    我不作声,集中精力看路面,前面一大段坑坑洼洼,车一颠一颠的。

    “哦,”回头我就说,“我什么都相信过。那时我经济上不能独立,就变着法儿骗家姐给几个钱。她说我万变不离其宗。我就很欣赏这句话。现在我也相信这句话用在你们女人身上合适。女人就是万变不离其宗。”

    她专注地看着我:“信了有什么好处?”

    “心静啊。”我说,“以前我性情很躁,帮母亲干活常常打烂碗。现在不会了。”

    她咧了下嘴。我说:“我知道你想说我什么,你想说我可耻。”

    “我小时候崇拜过孙悟空。我很嫉妒贾宝玉,简直是憎恨。我最喜欢的书是《宝葫芦的秘密》,”我抽出手掌摆摆,“可是现在,我什么都不信了,只相信自己那一套……”

    “你那一套是什么呢?”

    我愣一愣。我也不知道自己那一套是什么。就说:“我那一套随时会变的,像水银一样,装进锅里就变圆,装进盒里就变方。我就靠这个随时适境而变的东西处世做人。”

    “我知道那是什么,”小斯严肃地摇头,“你再变也是万变不离其宗。我知道你那一套是什么。”

    她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大仁,我愿意和你交往,是看到我们共同的地方。我们都直接服务社会。你和我对这个社会是有用的。”

    我不说话,只是微笑。我对这个社会是有用的?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这句话是我面对面听到的一句最动我心的话。

    车到我的寓所。我熄了火,对小斯说:“你那个鸡肠男朋友还未付给我劳务费呢!现在这些艺术家真是搏朦来,拉人家做咖喱啡,完了几只实心面包打发走就算数。哪里谈什么修养。”

    她只是嘿嘿地笑。

    我给她拉开车门,让她下车,又说:“跟你说清楚,我租住农民的一层私房。他们一家知道我的为人。所以你十一点半前一定要离开。我车送你回去。”

    小斯收起笑,瞪了我一眼。

    我拍拍她背,领她上楼。

    我打亮房间所有橙色的大灯小灯。

    小斯立在门口,嘴巴“哗”了一声,好像敲开了阿里巴巴的山洞。

    我没有让她在客厅坐,客厅太大,.空间感太强;我也没让她进我卧室参观,卧室有我一些私人秘密摆在桌上和挂在墙上。

    我把她领进厨房兼我的“一人酒吧”。

    .她手掌抚着蟹壳灰的墙壁,一路带过。然后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说:“我第一眼见你,就知道你是个肥得冒油的人。你们的士佬,强刮民脂。”

    我说:“有什么用?我从来没有荣誉感。我又不是政协委员,又不是大使夫人。精神上和你朋友那类艺术明星又差大截。”

    我给她放上一张《春之祭》,这是我唱片中价钱最高的一张。回来见她立在厨房的一张绿箭香口胶包装纸镶嵌的装饰画前发呆。

    “如果我不认识你,我真无法想象你们的生活。”她说。

    我倒一杯冷白开水递给她:“给,这是新生活。”

    “我不要新生活。给我一杯热的。”她说。

    只好为她另烧开水。

    “现在我明白你们这些人为什么不愿和父亲同住了。”小斯在小厨房来回踱步,“也明白你为什么不愿结交朋友。”

    我呵呵地笑:“明白?明白?哪里这么容易就能明白别人?”

    她不受我限制,一晃一晃地逛出厨房,来到客厅,身体斜靠在临窗的墙上,自己关掉《春之祭》,问:“这套HiFi为什么没有脑袋?”

    “你知道这东西目前市场上值什么价?”我悻悻地说,“我何尝不想又雷射又激光又有脚又有脑袋。待我赚更多了我就到超级商场把它脑袋捧回来补上。”

    小斯不言语,又是静静地微笑摇头。

    我对她的暧昧态度不以为然,说:“又不明白?”

    我立在她对面,看着她那一双杏眼。昏黄的橙色灯下,我思绪又似缓缓飘袅。眼前这个女孩子对我来说不是陌生。她究竟是谁?她究竟会成为谁?我不再要又一个蓝影子。

    “嗨。”我扬扬头,“不明白你们女人是真。你那个女朋友还是非要嫁给的士司机不可?连孔老二都说:四时行焉,万物生焉。难道她十几年就没有一点变化?”

    “我也不明白。”小斯不笑了,严肃地耸耸肩,“我很不明白。”

    “呵呵呵。”我释然畅笑,“无须明白。我自身也有许多不明白,可是无须明白。朋友有时只充当一种精神摆设,甚至不是一具物质实体。朋友不是菜谱单子,你对他无须明白。”说完这话,我心真不无酸楚,无奈。

    “你内心有什么悒郁情绪?”小斯眼盯着我,目光炯炯,犀利如剑。

    “唉,”她见我不回话,又说,“怪不得我有个朋友说,现在的男人只有肚子,没有胸怀。”

    我几乎当场被她呛死,却放声大笑。这句话很精彩。我惊异现代的女性进化得如此聪明。

    我想了想,终于把她请进卧室。

    用幻灯机把一张蓝色的少女肖像打在墙上。

    “我,”涩涩地向小斯介绍墙上的蓝衣少女,“曾经深爱过。”

    “她是我十六岁时的梦中情人,”我说,“我的中学同学。”

    我并不打算做遥远的记忆钩沉,简简几句:“我待业时她念大学,大学读完志愿赴西藏。她身体情况并不好。现在我没有关于她的任何音信,不知她仍然活着?还是已经死去?”

    我不可遏制地沉溺在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怀想里。夕阳下,我和她并排坐在海边。那时刻我分分秒秒在圆着一个蓝色的梦。听到女孩子说她在大学的四年,别的什么也没下功夫认真学过。唯有认真学了鲁迅。整整四年就是认认真真地学鲁迅。闲时也偶尔读点泰戈尔,洗洗灵魂。

    现在我对着那面墙,轻叹息。

    她的健康状况并不好。她小小年纪就有一个人独处时静静流泪的习惯。她十几岁的心灵为何承受着我无法体会的痛苦?我不能明白这一切。可是她有着与生俱来的很高的超然,这种气质使她对读书学习充满明朗的热情,对同学对友情有着温柔的关注。

    她令我如此深爱她。

    我自言自语:“她像一片晶莹莹的冰峰,在我面前出现,通体剔透清明。转瞬又悄悄地全部融化。”

    “你见我现在不喜结交以为我厌恶生活?没有的事。”

    我把幻灯关掉,对呆在一边的小斯说:“只不过是我再没有遇上比她更动我心的女孩子。这个社会大染缸啊。女人可以穷,可以老,可以不漂亮,但是不可以脏。这个社会是个大染缸,一进去就会上颜色。成熟对女人来说是什么?是上颜色。一层一层地深。越成熟越世故颜色就越深越浊。”

    我拉开房门让小斯回到客厅。然后说:“譬如这个十六岁的蓝衣女孩,她令我使许多事情变得值得留恋地美丽。纵使她形象在我生活中已经消失。我从她那里获得的欢欣却不会消除。她培养了我对短暂生命的快乐体味。这种鼓励我的影响,会深远长久。”

    小斯一直没有说话,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我为她灌注的白开水。

    夜十一点十分,我驾车把她送回。

    车驶出住宅区。经过娱乐区,那里一片红绿蓝光光闪闪。

    人们的夜生活刚刚开始。

    “你认为我很浪漫是不是?可怕的不是浪漫,而是不再浪漫。你看我现在的样子。时时像妙龄少女一样富于幻想,刻刻像没落贵族一样溺于怀旧,分分钟像所有精力旺盛的男人一样拼命赚钱。”我默默地摇头,“我热爱生活。生活给我的教训是,不能满足现状。”

    小斯狐疑地:“你的精神能升华到这个程度?”

    我大声夹恶:“这正是我的烦恼。这正是我极大的烦恼。”我叹气,“你想想,如果有一天我变得不需要任何人接近,不需要现实中任何女性,怎么能叫升华?退落是真。”

    街中行人不多,我把车开得飞快。

    “你不会的。”我看不见小斯狡黠的笑。她安静地靠在椅背上。不知她此刻在想什么?

    街灯打在她脸上的光,是寂寂的暖色。

    我拍拍她:“哎,不要想深奥的东西,否则我就误会你了。——你说行人为什么这么少?都到哪里去了。”

    “啊?”她醒醒神,答我,“到神行太保去了,到溜冰迪斯科、到桌球台、到富贵黑甜梦乡去了。”

    我情绪大好,挺着腰杆,摁响一串喇叭。

    “小斯,现在我观念有大转变了。就是一刹那的顿悟,我不必太认真。我要鼓励自己,只要属于生命,无论什么都是好的。”我笑盈盈地,“小斯,现在我想起一首我喜欢的福尔的诗:我有几朵小青花,我有几朵比你的眼睛更灿烂的小青花,——给我吧,——她们是属于我的,她们是不属于任何人的,在山顶上,爱人啊,在山顶上。”

    小斯接口:

    “我有几粒红水晶,我有几粒比你的嘴唇更鲜艳的红水晶,——给我吧!——她们是属于我的,她们不是属于任何人的,在我家的炉灰底下,爱人啊,在我家的炉灰底下。”

    “我带你去吃点东西,”我说,“我饿了,我现在要吃点又长胸怀又长肚子的东西。”

    我们爽朗地大笑。

    车泊在汇食街口。

    我拉出小斯,一路慢慢走。

    我已找到了一颗心,我已找到了两颗心,我还要找到一千颗心——让我看,我已找到了爱情。她是属于大家的,在路上到处都有。

    福尔潇洒飘逸地说:“爱人啊,在路上到处都有。”

    我们走过拉杂街。

    她掏出几毫子,买牛腩串,掏了人家满满一勺辣椒酱,把牛腩涂得猩红猩红,两下就吞咽下喉咙。

    我看着她吃。

    她的吃相也动我心。有些女人连吃嘉顿饼干这么利索的东西也弄得满嘴碎屑,真是枉做了女人。而小斯也吃得干干净净,褐红的唇线依然清晰像什么也没吃过一样。

    走过烤番薯摊,我们吃番薯,走过粟米档,我们吃玉米棒。

    最后我们吃水晶梨,核儿吃剩指甲一点点大。

    我很快乐。今晚的一切是可触摸的真实,今晚不是蓝影子,今晚不是梦境。

    夜十二点半,我们分手。

    “再见。”她一只手握我一只手,“祝你快乐。”

    “谢谢你。”我说,“祝你快乐本是一句意义深远的话,谁都知道不可以容易达成。可惜这句美好祝愿给俗人们说滥了。”

    我发动引擎,向她招招手:“但是还是谢谢你祝我快乐。”

    看着她消失在她家大楼的灰影子中,我怀着莫名的忧郁把车开走。

    现在,我爱你,我的爱人。

    回去拧大花洒头,照头照脑淋浴半小时。

    晚上睡了一个舒服觉。

    很快给敲门声惊醒。我看看钟,已经上午十一点,太阳光铺满一地。

    房东七岁小弟弟捧着汤进来:“我嬷嬷煲的猪肺汤。我敲了三次门。”

    我躺床上微笑着指挥他把汤放桌上。

    小弟弟说:“快吃,不吃就凉了。”

    我翻身起来:“叔叔做了一夜梦,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你这个小矮人惊醒了我的好梦。”

    他冲我做了个鬼脸转身走掉。

    我犹犹疑疑地捧起那钵温温的汤。对食物我爱彻底的热或彻底的冷,不冷不热的东西容易让我起疑心。我懒懒地打着炉子,把汤重新煲滚。真是麻烦。我宁愿他给我送一瓶冰镇矿泉水。

    漱口刷牙时,我有点后悔。昨晚和小斯谈得太多了。

    我一直以为自己即使掉入百慕大黑洞也不指望有人来搭救,为什么遇到小斯就像遇到天使?我已经一头埋进去了。

    昨晚吃梨时我对她说:“人心和人心肯定隔着什么东西。”

    她笑话我:“隔着肚皮。”

    我不满意她这样不严肃。

    后来她严肃起来,反问我:“你说隔着什么?”

    “隔着看不见的东西。”

    她嘴硬:“谁不知道?”又不屑驳我地,“但当有人爱你时,当你和爱你的人融在一起时,你就不会有人心隔肚皮的感觉了。”

    “融在一起?”我开心地笑,“可是,科学未能用实验来证明电的存在时,又有谁看得见电呢?”

    她看看我,皱着眉:“不跟你说了。如果你不是这种袖着双手看大戏的态度,我会觉得你乏味的。”

    吓得我什么也不敢说。

    小弟弟又敲门进来。

    “又来烦哥哥。”我问他,“什么事?”

    “嬷嬷让我告诉你,我们明天放假,一家人回西乡住两天,星期六才返来。这里订的鲜牛奶,你帮处理一下。”

    “不要不要。”我连忙撒手,“现在的鲜牛奶是什么味儿?难为你家老少天天喝不腻。”

    我教训小弟弟:“过去鲜奶掺假光明正大掺豆浆,现在发展到不知掺进什么品种,搞不清楚。我不要。”

    “让你嬷嬷请对面瘦阿姨处理吧。”我又说,“喝完这个月,你家最好别订了。”

    小弟弟撇着嘴,一脚踢飞地上的空盒子,走掉。

    我冲进厨房拧起滚溢出来的猪肺汤。

    楼下隔壁的百货商场搞大减价大酬宾,地摊已经摆到马路对面了,暄吵不堪。我撩开窗帘往下看,蛇皮手袋蛇皮腰带竟然挂上人行道的小树丫上,周围堆满女人。

    我逐个欣赏那些喜形于色的女孩们。

    大酬宾的女装部常常挤得打蹦头,就是因为眼前这类女孩太多。以为穿上数十元的奇装洋服,别人肯定就更重视她们。

    真让我觉得无聊。

    我躺床上,双手枕着后脑勺,听到邻居扭开了电视机。邻居的房主是中学教师,他们有一双龙凤胎。那一对男女孩子一天到晚只爱看卡通片《IQ博士》,笑得在床上颠来颠去。他们父母为什么不给他们换掉那张碌架床?孩子们一颠起来,床柜就撞我这边的墙壁,壁角上的雪柜插座板已被撞松了,墙粉开始簌簌往下掉,地上洒得一点点白的。

    IQ博士“嗷”“嗷嗷”地笑,京戏里丑角出场一样,笑声由远而近,吧嗒吧嗒的脚步声也由远而近,像母鸭子走路。那对孩子笑了又笑。小女孩子笑得喘不过气来。后来像给汽水呛了,猛烈地咳着。

    我仰卧床上听电视,独自笑。

    白色墙粉又洒下。那张破烂碌架床。

    我想得找个合适机会,向那孩子的爸妈提醒一下。这种事不必找房东。

    男女孩子和IQ博士一齐哄堂大笑之后,就慢慢静下来。

    我看钟,已经一点半。他们父母催他们睡午觉了。

    我的时间就过得这样快,一眨眼就是半天,再一眨眼,又是一天。

    一天复一天。

    我是否寂寞?我微笑着想。寂寞是自寻烦恼的女人才有的事,男人不应该有,男人有事业心有正义感有远大抱负,没有惋惜没有后悔没有空余时间。比如我,不做到累倒,我也不会收车回家睡觉。哪里有空余时间?

    可是为什么现在我非常希望有一个我喜欢的女孩子做我的好朋友,常留在我身边,和我聊聊天,轮流谈各自的感受,她能不断给我各种支撑?

    我眯起眼睛看窗外的艳阳天。远空零落飘着几只线条简单的纸鸽,在风中一拽一拽。我比较喜欢艳阳天,汽车压过马路腾起一股轻烟微尘,路人在烟尘幕后匆匆穿梭。名副其实阳光下的生活。我闭上眼睛,继续睡午觉。

    第二天驾车回家探望父母。

    妈妈一开口就抱怨:“养只狗也比养你这种儿子强。养熟的狗走失了也晓得自己寻回家。你有半年没回来了吧?”

    我嚼着咸干花生,听母亲教训了两个小时。

    “只责怪我,大家姐也有回来吗?”后来妈还不停嘴,我忍不住反问她。

    妈妈说:“人家有丈夫有孩子,不回来我们也不怪。你二流子似的。这种职业简直和无业游民差不多。”

    我当即沉默,不辩也不笑。静坐了一会儿,然后就告辞走掉。

    来到楼下,抬头望着蓝天白云,想这么好的天气若不干什么事岂不是太冤枉了?

    路过公用电话亭,走进去,投下一个硬币,拨小斯的号。

    “大仁!”她兴奋地在电话那边呼我,“大仁,正要找你,过几天请你来参加我搞的一个大派对。告诉你一件事,你要送我一张贺柬。”

    “什么大事?”我笑问,“让我好准备挑张靓柬啊。”

    她藏头藏尾地:“过两天你来再让你知道。反正还早。”

    “你总有无尽的高兴事。唉。”我叹气,“为什么我就不能像你那么快活?不明白有些人活来活去都像个婴儿似的透明。”

    “你会有什么心事呢?我看你的心事根本不成心事,你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现在太忙,看书,写自传准备评职称,还有许多事,我最近实在没有时间到你那里玩。你现在在哪里?今天不做生意?”她语气太兴奋。

    背后有人拍拍我肩膀。三个人排了队等打电话。

    我霸住电话说完:“你总是这样忙总是那样快乐。看见你忙我就惭愧,当然看见你笑我就开心了。”

    走出电话亭。我想肯定是她的生日快到。女孩子就喜欢在自己的生日时出风头。

    我要给她挑一张美丽生日柬。

    我高兴起来。给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送生日柬,确实是件愉快的事情。近年我记不清还愉愉快快地给谁送过生日柬了。

    我吹着响亮的口哨逛马路。

    晚上天不觉意地洒了一阵小雨,几张银杏叶子参差错落地压在人行道路面,摆出美丽图案。我立住脚,依着脑袋横看竖看,看了很久。自然现象中的确有许多偶然的结构奇妙得不可思议,像梦境一样虚玄而美丽,比任何人工装饰都出色得多。这内中肯定有着不可言传的奥秘。

    我看过了瘾,才抬头转身离开这几片叶子。见到有四五个大人小孩也围在地下左转右转地看。

    其中一个狐疑地问我:“你在看什么呢?”

    因为我心中充满喜悦,就大胆无礼貌地嘲笑他:“你不知道我在看什么,那你在看什么呢?”

    我一摆一摆地走掉。

    听到那家伙在背后骂我:“这家伙真可笑!”

    走过闹市区,我决定上大家姐家看看。

    大家姐。哦大家姐。

    我立在她家的骑楼下,欣赏了一会儿从阳台栏杆上倒吊着的一株茗萝。吊了几年都是这个样子,小手指一样浑圆的茎,铜钱一样扁厚的叶子。春夏秋冬都不走色不变样,塑料枝丫一般。我并不认为有意思。

    大家姐比我大五岁。自幼我唯有与她亲密。她结婚后我们就少了来往,根本不为什么,就是少了来往。或者她觉得我变得不可调教,我觉得她变得不善于理解我。但是我们相互一点不介意。过年过节围在一起吃顿饭,收她一封新年利市。我得闲不开工,接她女儿出来饮一餐茶。我从不邀大人,只带外甥女出来玩玩,逛公司,吃汤圆夜宵。

    大家姐说:“妈妈也讲,仔大仔世界。没有人管得住你了。你好自为之。”

    对这种话我从不搭腔。如果她还像母亲一样说开了就不晓得停嘴,我就摆出“我不要与你吵”的高姿态:“不明白你们为什么都想看紧我。我什么时候管你们?你们家餐餐吃菊花叶一样的茼蒿菜,养那种袖珍老太太一样的茗萝草。这么坏的嗜好,我从来就不发表反对意见。自己顾自己好不好?”

    大家姐笑笑,就不说话了。

    她知道我依然爱她。小时候吃完晚饭,她常往长沙发上一靠,举起一条腿在半空,叫:“大仁,过来帮我托托大脚。”

    “没有可能!”我很愤怒,“你以为你是奴隶主啊!”

    “你不识抬举?”大家姐的腿依然晃在半空。她微笑着轻轻地说:“我是看得起你才找你帮我托啊,你看我为什么不找别人托呢?”

    我就不说话,搬张矮凳坐在她前面,背上就驮起她的双腿。就这样看一晚书看一晚电视。大家姐是一缕阳光,融化我冰雪的阳光。

    我敲门,走了进去。

    “来找妹妹陪你吃饭吗?”大家姐问。

    “来看看你。”

    “哦,转脾性了。”大家姐笑,“记得惦挂家姐。——我不相信,你有什么事吧。”

    “唔,”我说,“我是心情好,就来探望你。妹妹呢?家琪呢?”

    家琪是我姐夫,与我同年生,还比我小一个月,比姐姐小五岁多,样子长得有点像电视“三个五”香烟广告的那个“成功人士”,平时话不多,说出来却句句铿锵,是个难得人才。只是我不习惯叫他姐夫。

    “他们到太阳岛了,我只好一个人煲粥吃。这顿正好你来陪我。来,试试味道如何?”

    我和家姐对坐着吃粥。她从来不会做特别菜色,最拿手的永远是明火煲丝苗米粥,猪润瘦肉生鱼片一锅热,美名状元及第粥。

    “家姐,你是很会过生活的人,”我说,“你一个女流之辈茶烟酒不离,还能和家琪过得优哉游哉自成王国。居然骗得老父老母口口声声赞你。我很笨,自认不如你。”

    “第一次听你说客气话,”家姐还是微笑,“大仁,我全然不知现在你们年轻人是怎样的一个世界。你的生活不要说父母不好懂,我也不好懂,隔了一个世纪似的。”

    “如果我和你一样,结婚,有一个固定家庭,生养孩子,你们就会懂得我了,是不是呢?”

    家姐不说话。

    “家姐,”我认真地说,“现在我跟你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下一步,我会考虑结婚的。”

    “啊?”她眼望我,也认真起来,“你是一个奇怪的人,从小就有许多奇怪的想法。总令我意外。”

    “这一次我是认真的,”我看家姐那张明净的脸,“现在外头世界的年轻人确实很闹,但我和他们并不一样。过去我主张美的生活,所以不愿随便结婚;现在我在这个前提下,还主张尊重人的本能,所以我最终还是考虑结婚。”

    家姐愣一愣,似乎把我的话弄明白了,之后,哈哈大笑一通。

    我被她笑得很烦:“笑什么。你们以为我古怪,只不过我一直追寻美的生活。”

    家姐一副滑稽模样:“你知道结婚是什么?结婚不一定就是你要的那种美的生活啊。”

    “我知道,这个我也知道。”我烦恼自己也想不通这个问题,“可是目前我认为只有通过婚姻才能让她留在我身边。”

    “哦大仁,”家姐大声说,“留她在你身边做什么?你以为留她在你身边你会成为雪莱普希金啊!”

    她站起身,径自走到酒柜前拧亮大灯,带着红酒回来自斟自饮。

    后来她喝得两颊微微红,就把头枕在沙发上。

    我多少有点意外,一句话引得她如此倾肠倒腹,言尽其情。

    夜已深,我们全无睡意。她对我说了很多话。

    “结婚是严肃的事业,需要认真的思考。你可以吗?你有耐心去做严肃的思考吗?”家姐说,“大仁,我不是嘲笑你。”

    “我知道。”我说,“我知道你不是嘲笑我。”

    我走时她送我到大街口。

    “你是一个奇怪的孩子。”家姐说。我并不反驳,她的判断合情合理。

    “你暂时不合适结婚。你只是一时冲动生出的奇怪想法,或许一经决定你很快就后悔。有空余时间我宁愿你去读书……”

    一听要我读书我就笑起来:“知道。知道你一直希望我不但能讲流利英语,还能讲法语,讲一口流利潮州话海南话客家话。”

    家姐笑,问:“你还想听我说什么呢?”

    “不想听了。”我也笑,转过街角停车场驶出中午停在那里的车。值班的老伯不满地说:“再迟五分钟来,收你夜间保管费!”

    回去一路上想想家姐的话,想来想去还是认为她不够理解我。既然她和我隔着一个世纪似的,她怎么知道我需要什么。

    后来肚子饿了,正好经过廿四小时营业的炖品店,里面挤逼熙攘,灯火通明。我来了兴致趁热闹,就泊好车,走进去。

    要了一盅炖白鸽,吃着发觉鸽汤好像串了味儿,拿匙羹拨着几块鸽腹细细察看,也没发现什么异样,只是味道不对,就搁下碗招手结账。挤开食客走出去,才看清周围的食客小姐太太居多,面前摆着一钵一钵热腾腾的龟苓膏、炖阿胶、首乌汁,味道香喷喷。

    终于参加了小斯张罗的那个大派对。

    晚上,在一间正在装修的空荡荡的大商场一角。

    我进去时已经到了二三十人。我眼光被房顶一束裸露着的牛肉一样颜色的水泥钢筋吸引,那束钢枝从顶部撒下大厅,像夸张变形的吊钟花枝一般。我对人们衣着的隆重盛装感到奇怪,倒是很欣赏这家未来商场大厅的结构。

    我看见小斯。她和她的导演男朋友正在那边应酬。我避开他们,独自走到长条桌的一边。桌上摆满饮料,水果,还有卤鹅掌,还有蛋炒饭。

    我不与任何人打招呼,反正谁也不认识谁。后来人们开始乱,我就开始吃,反正今天还没吃正餐。

    吃了半天,才知道是小斯订婚。

    我一下没听清楚,大声问旁边的人。人家对我的食相很反感,不高兴答,起身走开。

    “什么!”我呆住,嘴巴含着餐羹柄呆住。

    我以为她是个玻璃一样透明,面团一样柔软的可人儿,不知道今天她这样残酷地对待我。

    我眯起眼,远望着眼前那对璧人。

    “他们干什么?”我又问刚走近身边的一个女孩子。

    “订婚啊,”她笑嘻嘻地,“你是谁的客人?小斯的?我也是。我们医院等会儿要来许多人,我是骨科的……”

    我已经走到大门口。

    “大仁!”小斯在我背后叫。

    我回转脸。看见她。

    她双颊扑了一点桃红,长头发用葱绿色缎带挽起。

    我疑疑惑惑地看着她。

    我并没有不清醒。心中知道,缘已尽。

    “我早看见你了,”小斯笑着,“看见你一进来就吃。我想让你吃饱了再说。”

    “大仁,十点半以后我要去看小白拍的片子,派对只好连晚饭一起吃了。——小白!你过来。”

    那个小白晃了过来,文艺气的脸庞红白红白,身体健康的样子。

    他向我伸出左手:“见过。借车给我们拍了一个镜头。晚上一道去看看么?”

    “嗨。”我不说什么话,只捏了一捏他的手。

    他的手指长,而尖,五只指头一样的冰凉冰凉。

    我一下就迅速放开了他的手。

    我的心突然变得安静如水。

    人只要有本事从那个虚设的窠臼里跳得出来,几秒钟内坏情绪换上好情绪像吃生菜一样容易。

    未婚夫妻夹拥着我回到大厅。然后就忙于应酬来宾了。

    我不知道派对还进行了什么项目。我只是吃,吃。脑子和肚子都充塞满许多东西。逐渐我警告自己要放慢速度吃,否则真会心脏运血不济,弄成神志不清才是麻烦。

    我点着香烟,缓一口气。

    小斯走过来。

    “大仁,”她俯身凑近我,“你为什么不说话不玩呢?光是吃。你以前都不是这样的。”

    我用手拿捂着半爿脸,只是笑笑。

    “衣服也不换就来了。你看这里哪有人穿这种衣服。”她还是轻轻地说,眼含笑意。

    我“卟”地朝空中直喷一口烟。她有什么权利规定我穿什么不穿什么!

    “大仁,你为什么不说话呢?”

    要我说什么话?见她那双杏眼一下变得很可怜。我夹夹肩,尽量做出高雅一点的样子。“哦,好像是张爱玲,她说过,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就是言语。——可惜我这件衣服真有点邋遢了。”

    我实在不想再与她单独面对下去。扭转头看四方。

    我看到一个穿黑色T恤的男人表现得很兴奋,满场乱跑,这里猫猫,那里蹲蹲。小斯见我注意他,就对我介绍:“他刚从美国回来,喜欢对朋友们做潜意识测验。”

    我问:“他在美国学什么?”

    “不知道。”小斯答,“他是小白的朋友。待会儿让我问问他。”

    我见到那家伙笑吟吟地和旁边两位小姐说话,小姑娘被他吓得一愣一愣地发呆。一会儿前俯后仰地大笑。后来,听到他问人家:“冲凉后,你是先穿内衣呢?还是先穿内裤?”

    两个女孩子脸就红了。那家伙正正式式又说:“我这是科学范畴的测验。你们无须脸红。”

    我扭转头走开,托着纸碟子拨了几块哈密瓜吃。从炸鸡翼到甜点到水果,我已经吃得一肚子垃圾。但我还是吃,不吃做什么?我又不好笑不幽默不活泼不觉得快乐不想说话。

    回到座位时,黑T恤走到我跟前:“你好。”

    他还是带着一样的声音,一样的微笑,问我:“如果你有一大笔钱,你用来做地产生意呢?还是用来开珠宝行?”

    我认真想了想,很笨拙地答:“我要将我们公司的出租车外壳重新电镀,换上大红。现在这种银白色容易脏。红色的比较好拉客。”

    他不耐烦地大声说:“问你想做地产商还是珠宝行!”

    我歉意地笑笑:“对不起。让我想想,——做地产商吧,现在社会治安不大好,开珠宝店我怕被人打劫。”

    “谢谢。”他和六百型机械人一样,木然转身走了。

    我换了一只干净碟子,继续挑好吃的,大吃特吃。吃得肚子翻江倒海一样。我斜躺在角落一只单人软椅上,歇了一会,打算告辞。

    那班人开始唱歌,一首接着一首,中间不作停顿。从《敖包相会》唱到《日本娃娃》。后来唱《明天会更好》。当他们把“唱出你的热情伸出你的双手”篡改成“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唱时,我胃胀得太难受,撑起身子,也不告辞,吃力地趔趔趄趄从后门冲出。

    打开车门跌进去,启动引擎。车到了一个小弯。小斯贴上来,敲我车窗。

    我开门让她坐进来。

    “走也不给我说一声。”她抱怨。

    “你的奶油色拉现在溢上我喉咙,我发誓一辈子不再吃自助餐。再见了。”我呻吟。

    她不说话,好像是笑了一笑。我肚子像要爆炸一样,两眼昏花,也看不清她到底什么模样。

    “大仁,”她说,“今晚你不开心?是不是?”

    我不说话。今晚我一直没有说什么话。我无话可说。

    “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她轻轻再问。旋即低下脑袋。

    她根本不必要问我为什么。

    “小斯!”我冲动地拉起她的手,“一脚踢开他们!跟我走。”

    车已经熄了火。我俩呆坐在黑暗中。

    “我爱他。”她摇头,“我爱他。”

    天下起了蒙蒙细雨。我推上雨拨。雨拨刮着前窗玻瑞,一下一下如同刮在我心上。

    “那么,”我镇静地说,“但愿我今后不再见到你。”

    她不说话,自己拉开车门跳出去。

    “大仁。”她隔着玻璃望着我,眼窝汪着水。

    “我喜欢清清爽爽的女孩子随便穿件合适她的衬衫,这样,我喜欢了你。”我摇下窗玻璃,看着她的脸,“这是我一己之私情。小斯,你别见怪。哪里有什么情结?即使日后我眼冷如灰,我心热依然似火。你放心我。”

    “大仁!”她带着哭腔。

    “没有关系。”我笑笑,“爱人赠我双燕图,还她什么?冰糖葫芦。”

    一踩油门,车冲出很远。我伸出脑袋大声叫:“我会准时送你一张贺柬!”

    我三天没有出车。车子被经理助理借去搬新屋运细软。

    我整天卧床。午餐光吃白粥。用崇明金瓜自己做植物海蜇。

    我没有强求生活一定要供给我奢华享受,但是如果生命中最亲切的东西也可望不可及,那我真不知道生活还有什么正面价值的真谛可寻。

    傍晚我去“大家乐”喝啤酒。出来已华灯满街。广场上停泊着一排排参加展览会的老爷车。

    我挑了一辆1934年出厂的敞篷奔驰,走过去。见到一个小洋崽子正从车上跳下来。

    “你今年五岁吧?你的中国名字叫小虎子?”我招呼他。

    “是。”他讲一口带上海口音的汉语。板栗色的眼珠子瞪着我:“小虎子是我家中国娘姨给我起的名字,我不喜欢!我叫威廉!”

    “哈哈哈!威廉臣,我请你吃爆米花。”我从手掌缝漏给他几粒爆米花。自己也觉得一派疯癫样儿。

    然后摆摆手让小虎子离开我。

    我坐在渗凉气的大理石雕像基座上,睁大双眼看八方。

    我今生仍能背得下来的唯一一首诗是福尔的《小青花》。

    我看见许多成对伉俪在对面人行道上缓慢过往。傍晚的街道太少老人和儿童。

    有一对伉俪在我面前经过,男的穿得像只甲虫,女的梳一个爱克司头。

    我目送他们的背影。用米高积臣那支《WE ARE THE WORLD》的和弦套上《小青花》最后一段,在心中唱起来。居然非常合适。

    我感觉很好。

    广场那边有孩子。一大群儿童,他们不管是否节日,每天晚上轮流在这个广场放七色烟花。

    没有人会注意我。我在心中歌唱。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大家乐舞台”的喇叭嘹亮地播出米高积臣这只曲子。

    我只愣了数秒钟,通体像是感受了一下适量的安全电击。

    随即我倏地腾跃起身,内心充满异样的欢欣快乐,向那片闪烁着红绿蓝灯色的大舞台飞奔过去。

    原载《上海文学》1988年第4期

    点评

    刘西鸿曾经是二十年代八十年代末期青春迷惘文学的代名词,在当时文坛上有过巨大的影响。她的小说以充满时代性的迷惘与孤独刻画着一代人的精神结构,尤其是在中国社会的迅猛发展刚刚启动、外来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刚刚兴起的时候,刘西鸿的小说为一个时代留下了倩影。

    这篇小说虽然不是刘西鸿最有名的代表作,但其精神特征也较为典型。小说以出租车司机的视角讲述了社会旁观者和多余人的“我”的所见所闻以及爱情经历。在这些充满怪现状的经历里,一个游走在社会边缘的精神个体脱颖而出,他始终保持自己的真诚和对爱情的执着,却只能行走在一般人理解之外;他有些玩世不恭,骨子里热爱自由,却也非常传统,尤其是在对待别人和对待爱情上。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形象,他站立在西方与本土、传统与现代、自我与社会、保守与摩登、反叛与皈依等等维度的扭结点上,形象地呈现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社会的各种外在病症和内在迷惘。应该说,这个人物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在精神血脉上,这篇小说与八十年代初流行的现代派相比更为深刻,展示人物精神世界的方式也更为立体;而与九十年代之后行走在城市边缘的那些多余人相比,这个人物又略显保守,尤其是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在这个人物谱系中,刘西鸿的小说是非常值得重视的历史文本。

    (刘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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