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天环游地球-让万能确信自己终于找到了理想的主人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说实话,”让万能自言自语,一开始,他还多少有点发懵,“我在杜莎夫人那里看到的那些先生,都跟我这位新主人差不多,跟他一样栩栩如生!”

    这里得说明一下,杜莎夫人那里的“先生们”是些蜡像。杜莎夫人蜡像馆是伦敦的一处名胜,去参观的人很多;蜡像十分逼真,只差不能开口说话。

    刚才见到菲利斯·福格那么个工夫,让万能已经把他未来的主人迅速而仔细地打量了一番。这是个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的男人;五官端正,仪表堂堂,身材高大,虽然略微有些发福,对体形却还没有什么影响;头发和颊髯是金黄色的;天庭饱满,眼角尚未出现皱纹;脸色白里透红,牙齿整齐洁白。相士们所谓的“动中见静”,是说话少做事多的人共有的品格,这一点他似乎已经完全具备,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沉稳、淡定,目光清澈,眼睛都不眨一眨,是泰然自若的英国人的典型代表;这种人在联合王国随处可见,他们那种学究式的神情,安吉莉卡·考夫曼[1]用画笔表现得惟妙惟肖。从他的日常行为看,这位绅士让人觉得他是这样一个人:四平八稳,冷静沉着,准确得像勒鲁瓦或厄恩肖的精密计时器。事实上,菲利斯·福格就是准确性的化身,这一点,从他“手和脚的肢体语言”里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因为,在人身上——在动物身上也一样——肢体本身就是表达感情的器官。

    菲利斯·福格是那种像钟表一样准确的人。他从不慌里慌张,总是从容不迫,永远是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他连举手投足的动作,都是能省就省,从不多走一步路,总是挑最短的路走。他不会无缘无故地看天花板一眼,不让自己打一个多余的手势。谁也没见过他激动,谁也没见过他慌乱。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散淡的人,但他又一贯守时,从不迟到。不过,人们肯定会理解,他独自生活,也可以说,他是离群索居的。他知道,生活中必须考虑和人交往,可是,交往会误事,所以他就不和任何人交往。

    至于那个外号叫“万能”的让,是个真正土生土长的巴黎人;他五年前来到英国,以佣工为业,好长时间都没找到一个令他心仪的主人。

    让万能可不是弗龙坦或马斯卡里[2]式的人物,那类人趾高气扬,目空一切,眼神里充满自信和冷漠,只能是厚颜无耻的小丑。让万能可不这样,他是个诚实的小伙子,长相可爱;嘴唇翘翘着,一副随时准备品尝什么东西或者亲吻什么人的样子;宽宽的肩上长着个圆圆的脑袋,看着就让人喜欢;他是个温文尔雅热心勤快的人。他眼睛湛蓝,脸色红润,胖得自己可以看到颧骨上的肉;他胸宽,体壮,肌肉发达,孔武有力。一头棕色头发,有点蓬松散乱。古代雕刻家创作智慧女神密涅瓦的神像时,处理神像头发有十八种不同的方式,但让万能只会一种:用粗齿梳子拢三下,头发就算梳好了。

    若说让万能这小伙子的豪爽性格和菲利斯·福格的性格相像,那就太离谱了。从本质上说,让万能能够成为主人所需要的那种有时间概念的仆人吗?这还要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才能看得出来。我们知道,在流浪中度过青年时代以后,让万能想歇一歇了。听到人家吹嘘英国人办事一板一眼,绅士们出奇的沉稳,他就到这里碰运气来了。可是,到这个时候为止,命运却一直不肯眷顾他。他依然是漂泊不定,在哪儿也扎不下根。他已经在十户人家里干过。这十家人家,都性情古怪,变化无常,喜欢冒险,喜欢游历,让万能觉得这一切都已经于己不合。他的最后一个主人,年轻的贵族朗斯费里,是议会议员,每天晚上都泡在哈伊市场的“牡蛎屋”里,经常被警察扛回家来。让万能还是很尊敬主人的,有时斗胆劝上一两句,主人不爱听,他也就不伺候了。就在这个时候,让万能得知菲利斯·福格先生正在寻找仆人。他打听了一番这位绅士的情况。这样一个生活奇特的人,不在外面过夜,不出去旅行,从来不离开家,一天都不离开,简直太适合他了。他来自荐,被留下了,这个过程我们已经知道。

    十一点半已过,于是,萨维尔—罗大街上这所房子里就只剩下让万能一个人。他要立刻看看房子,从地窖看起,一直看到阁楼。这所房子干净、整齐、朴素,像清教徒住的,布置得井井有条,很好打理,他喜欢。房子让他觉得像个漂亮的蜗牛壳,不过是个使用煤气取暖和照明的蜗牛壳,因为,家里的这种碳氢化合物,取暖照明都足够用了。让万能没怎么费劲就在三楼找到了给他预备的房间。房间令他满意。这间房子和夹层与二楼的房子之间,有电铃和通话管相连。壁炉上有一架电座钟,和菲利斯·福格卧室里的挂钟分秒不差,两架钟的嘀嗒声毫厘不爽。

    “太好了,正合我意!”让万能自言自语道。

    他还注意到,座钟上有一张表,写着每天的服务项目。包括——从早晨八点起,到十一点半止,即从菲利斯·福格规定的起床时间起,到他离开家去改良俱乐部吃午饭的时间止——各项服务列得很详细:八点二十分送茶和烤面包,九点三十七分送剃须水,十点差二十分梳头,等等。然后是从上午十一点半到子夜——子夜是这位行事刻板的绅士就寝的时间——的服务内容,都写得清清楚楚,规定得明明白白。让万能把这张表默念了一遍,记住了几项,心里非常高兴。

    福格先生的衣橱,衣服十分齐全,存放非常整齐,出乎想象。每条裤子,每件衣服或坎肩上面都标有序号,和存入取出登记本上的一致,指明哪件衣服该按照季节依次在哪天穿。对鞋也做了同样的规定。

    总之,萨维尔—罗大街的这栋房子,大名鼎鼎但已经作古的谢里登住在里面的时候,可能凌乱不堪,如今却整理得井井有条,显得格外舒适安逸。没有图书室,没有书籍,对菲利斯·福格来说,这些东西没用;因为改良俱乐部为他提供了两个图书室,一个是文学方面的,一个是法律和政治方面的。卧室里有一个中等大小的保险柜,既防火,也防盗。家里没有武器,打猎用的和打仗用的都没有。一切都表明,这里的习惯是安静与和平。

    让万能仔细观察完房子以后,高兴得直搓手,圆盘大脸上喜气洋洋,快乐地重复着:

    “正合我意!这就是我要的!福格先生和我,我们的想法太一致了!他是个喜欢家居的男人,是个循规蹈矩的男人!简直就是一架机器!好了,伺候一架机器,我高兴!”

    注释

    [1]安吉莉卡·考夫曼(1720—1807),瑞士著名女画家。

    [2]两个人都是莫里哀笔下的丑角、名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