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告别-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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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上午十一点钟,我正坐在餐厅副楼进门右手边的第三个卡座里。我背靠着墙,这样我能见到每一个进出的人。这是一个清朗的上午,没有雾霾,甚至连层云也没有。窗外,游泳池从酒吧的玻璃板墙面边上开始向外延伸,直到餐厅的那一头,水面在阳光的照射下亮得晃眼。一个身材火爆、穿一件细纹呢泳装的姑娘正顺着梯子爬上跳板。我看着她大腿和泳装间的那一溜雪白的皮肉。我色眯眯地看着。接着她就消失在了视线之外——悬挑的屋顶遮住了她。片刻之后,我看见她迈着一步半的步法从跳台上一跃而下,溅起一片高高的水花,水花遮住了太阳,筑成一道几乎可以和姑娘本人媲美的艳丽彩虹。接着她又沿着梯子爬了上来,解开头上那顶白泳帽,摇摇脑袋,让她那头漂染的金发披散开来;然后她扭着屁股,走到一张白色的小桌子边上,紧挨着一个伐木工身坯的人坐下——后者穿着一条白色的粗细纹布裤子,戴着墨镜,皮肤被晒成了色调完全均匀的深棕色,这说明他只可能是酒店雇来在游泳池边巡逻的保安。只见他探过身来,拍着她的大腿。她张开大嘴,活像一只消防水桶,接着便大笑起来。这彻底掐灭了我对她的兴趣。我听不到她的笑声,但她像拉开拉链一样张开两排白牙的时候,脸上的那个大洞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酒吧这里是空空荡荡的。和我隔着三个卡座的地方坐着一对骗子,他们正努力地向彼此兜售“二十世纪福克斯”的作品,不过用的不是现钞,而是夸张的手势。桌上的一部电话将两人隔开,每隔两三分钟,他们就会上场比试一番,看看究竟是谁在电话里给扎纳克

    出了一个好点子。他们年轻、黝黑、热切,充满活力,打电话时调动的肌肉力量抵得上我扛着一个胖子爬上四层楼梯的费力劲儿了。

    一个一脸哀伤的伙计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正跟酒吧招待说着什么,后者一面擦着玻璃杯,一面听着,脸上挂着一副塑料假笑——通常,当人们试图强压住大吼一声的冲动时,便会挤出这样的笑容来。那位顾客人到中年,衣冠楚楚,但显然喝多了。他很想说话——但即便他不是那么想说话,他也根本停不下来。他很礼貌、很友好,就我听到的那几句话而言,他的吐字似乎也不算太含糊,但你知道他每天早上一觉醒来,手里面就攥着酒瓶子,只有等到晚上坠入梦乡后才会放手;他的整个余生也都将如此,这就是他的人生。你永远不会知道他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因为就算他对你讲了,那也不会是事实。那至多只是一段扭曲的记忆,而他以为那就是事实。世上每一间安静的酒吧里都有一个像他这样一脸哀伤的男人。

    我看了看表:这位重量级的出版界人士已经迟到将近二十分钟了。我打算再等半个钟头,然后就走。一味的迁就客户是绝对不行的。如果他能随意摆布你,那他就会认为其他人也可以,而这绝不是他雇用你的理由。眼下,我并不那么急着要接活儿,因此我大可不必听凭一个东海岸来的猪头把我当下人。不就是个装模作样的高管吗?——坐在八十五楼的一间镶着护墙板的办公室里,面前一排按钮,一台内部通话机,还有一位身穿“哈蒂·卡内基”职业女装特款的女秘书,睁着一双美丽的、含情脉脉的大眼睛。这就是那种整天叫你“九点整准时到”,自己却过了两个钟头,这才乘着一杯双份“吉布森”的酒力姗姗来迟的老板。要是你没有乖乖坐在那里,脸上挂着愉悦的微笑,那他保准会因管理能力受挫而怒火攻心、口吐鲜血,非得去阿卡普尔科的海滩上静养五周才能雄风再起。

    那位上了年纪的酒吧招待轻轻地飘到了我跟前,目光柔和地瞟了一眼我那杯淡淡的威士忌兑水。我摇了摇头,他点了点那颗一头蓬乱白发的脑袋;就在这时,一个梦走了进来。刹那间,我恍惚觉得酒吧里似乎鸦雀无声,那对骗子似乎停下了骗术,高脚凳上的那个醉汉似乎也不再嘟嘟囔囔,仿佛一个指挥家刚刚用指挥棒轻轻一叩乐谱架,然后举起了手臂,双手正悬停在半空中,引而不发……

    她身材苗条,相当高挑,身穿一件定制的白色亚麻裙,颈上一条黑白两色的圆点围巾。她的发色是童话公主的那种浅金色。她头戴一顶小巧的帽子,那头浅金的秀发就像一只归巢的小鸟一样依偎其中。她的眼睛是那种罕见的亮蓝色,长长的睫毛色泽浅得近乎苍白。只见她穿过走道来到桌边,伸手摘下一只长手套,那名老侍者连忙替她拉开桌子——这世上永远不会有哪个侍者用这样的姿态来替我拉桌子。她入了座,将那副手套塞在手提包的提手下面,微微一笑,向他道谢——这个笑容是如此温柔,如此完美又纯洁,那老侍者几乎当场就动弹不得了。她又用低低的嗓音向他吩咐了一句什么。他转身离去,脚步匆匆,身体前倾。这是一个肩负着人生使命的男人。

    我直直地盯着她看。她发现了我直直的眼神,目光抬升了半英寸,我登时就飘离了地面。但不论我飘到了何处,我自始至终都屏着呼吸。

    这世上除了金发女郎,还是金发女郎;如今,这个词儿简直都成了个玩笑。所有的金发女郎都有自己的绝活儿,除了那些金属发色的妞儿——说她们是金发,不如说头发漂染过的祖鲁黑妞是金发,而且她们的气质柔和得就像人行道路砖。小可爱型的金发女郎会嘁嘁喳喳,唧唧啾啾,高挑挺拔的金发女郎会用射着冷光的蓝眼睛拒人于千里之外。有的金发女郎会用那种仰视的目光看着你,身上散发着迷人的气味,眼睛扑闪扑闪的,倚着你的胳膊,每次你送她回家的时候,她总是非常非常地疲倦。她总爱做那个无助的手势,还总是犯那个该死的头痛病,你简直都想给她一拳;你唯一庆幸的是,你总算是在为她投入过多的时间、金钱和希望之前看穿了这个头痛病的把戏。她的头痛是永远不会好的——这件武器永不生钝,而且同刺客的长剑还有卢克丽霞

    的毒药一样致命。

    有的金发女郎没有主见、容易上钩、欢饮无度,她们根本不在乎穿的是什么——只要那是貂皮,也根本不在乎上哪儿去——只要那是“星光露台”,而且有干香槟供应。有的金发女郎个头小小,精神抖擞,愿意做你的哥们儿,喜欢自己买单;她们充满阳光,头脑清楚,精通柔道,能够一个过肩摔放倒一名卡车司机,最多只会因此漏掉《星期六评论》上某篇社论中的一个句子。有的金发女郎面色苍白如纸,就像患了某种虽非致命,但几难治愈的贫血症。她无精打采,身形缥缈,说话的声音轻轻的,像是并不来自这个世界;你根本摸不着她,因为首先:你也并没有想要摸她的欲望;其次:她正在读《荒原》或是但丁的原著,要不就是卡夫卡或克尔恺郭尔,也有可能是在钻研普罗旺斯语。她崇尚音乐,聆听纽约爱乐乐团演奏的亨德米特作品时,她能告诉你六把低音古提琴中的哪一把慢了四分之一拍。我听说托斯卡尼尼也有这本事。他俩正好可以凑成一双。

    最后,还有那类惊艳绝伦的金发尤物,能够历经三任黑帮大佬的兴衰,再先后嫁给数位百万富翁,每人向她交出一百万美元,最后坐拥俯瞰安提比斯海角的一栋淡玫瑰色的别墅、一辆配有司机与副司机的阿尔法—罗密欧豪华轿车,外加一屋子过气的贵族友人,她对待他们总是温情脉脉又心不在焉,就像一位老公爵跟管家道晚安时的姿态。

    但走道对面的这个梦却不属于我刚才所说的任何一类,她甚至都不属于她们的那个世界。她无法归类,像山泉一样悠远清澈,像泉水的色泽一样难以捉摸。就在我依然直直地盯着她时,一个声音在我的胳膊肘边响起:

    “真是对不住。我向你道歉。都是它惹的祸。我叫霍华德·斯宾塞。不用说,你是马洛。”

    我扭过头去看他。他人到中年,体态肥胖,穿着打扮似乎表明此人从不在衣服上面花心思,但他脸刮得很干净,稀疏的头发向后梳着,被他煞费苦心地平摊在两耳间颅距奇大的脑壳上。他穿着一件花哨的双排扣背心,这种衣服你几乎从来不会在加利福尼亚看到,除非是穿在一个到此一游的波士顿人身上。他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手上拍着一只破破烂烂、老狗一般的公文包——这显然就是刚才他口中的“它”。

    “三份新鲜出炉的手稿,篇幅都能成书。小说。要是我们在能腾出手来退稿之前就把稿子弄丢了,那可就太让人尴尬了。”他朝那个老侍者打了个手势,后者刚刚在那个梦面前放了一大杯绿茵茵的什么东西,转身退了回来。“我爱死金酒兑橙汁了。这口味确实有点傻。你愿意陪我来一杯吗?太好了。”

    我点点头,那个老侍者飘走了。

    我指着那只公文包说:“你怎么知道你要退稿呢?”

    “但凡这些稿子有一点可取之处,它们就不会由作者本人亲手递到我的旅馆了。某家纽约的代理会抢先挖到它们的。”

    “那你干吗还要收下呢?”

    “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伤害感情。另一方面是为了那千分之一的概率——所有的出版人都梦寐以求着那千分之一。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你参加了一场鸡尾酒会,被介绍给各式各样的人,其中几个写了小说,而你此刻半醉半醒,心中刚好充满了对全人类的慈悲与博爱,于是你说,你很乐意看看稿子。就这样,稿子被递到了你的旅馆里,速度快得令你心头一紧,于是你不得不强打精神,将它翻阅一遍。但我想,你对出版人和他们的麻烦并无太多兴趣。”

    侍者端来了酒水。斯宾塞伸手抓起他的那杯,咕咚一声灌下一大口。他没有注意到走到对面的那个梦幻女孩。我抓住了他全部的注意力。他是一个合格的接头人。

    “如果工作需要,”我说,“我可以时不时地读上一本书。”

    “我们最重要的一位作者就住在这里,”他不经意地说,“也许你读过他的东西。罗杰·韦德。”

    “嗯—哼。”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哀伤地微微一笑,“你不怎么看得上历史题材的浪漫小说。可这类书现在都卖疯了。”

    “我没什么意思,斯宾塞先生。我读过他的一本书。我觉得那纯粹就是满纸胡言。我这么说有问题吗?”

    他咧嘴一笑。“哦,没有问题。许多人和你观点一致。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眼下他的书本本畅销。考虑到当前的经营成本,每个出版人手头都得有两个这样的作家才行。”

    我望着对面的那个梦幻女孩。她刚刚喝完了她那杯柠檬汁(管它是什么呢),此刻正瞥着她那只袖珍腕表。酒吧里的人这时多了一些,但还不算十分吵闹。那两个骗子不再手舞足蹈,高脚凳上那个独语的醉汉身边多了几个伙计。我回头看着霍华德·斯宾塞。

    “这和你眼下的麻烦有关系吗?”我问他。“我是说,这个叫韦德的伙计。”

    他点点头。他认认真真地快速打量了我一番。“跟我说说你自己吧,马洛先生。我是说,如果这个请求不至于让你觉得反感的话。”

    “说什么呢?我是一个有执照的私家侦探,在这里也干了有一阵子了。我是一条独狼,未婚,中年将至,没什么钱。我蹲过不止一次大牢,不接离婚案。

    我爱酒、爱女人、爱下棋,还有其他几样爱好。警察们不太喜欢我,但我也认识两个跟我合得来的。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出生在圣罗莎

    ,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姐妹,因此如果哪天我在某条黑黢黢的小巷子里叫人给做掉了——干我这一行的,人人都有可能碰着这样的事情;事实上,如今的许多人不论干的是哪一行,甚至是哪一行都不干,都有可能碰着这样的事情——没人会觉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的。”

    “我明白了,”他说,“可这并没有提供我想知道的信息。”

    我将那杯金酒兑橙汁一饮而尽。我不喜欢它的味道。我对他咧嘴一笑。“我还有一件事情没说,斯宾塞先生,我口袋里揣着一张麦迪逊的肖像。”

    “一张麦迪逊的肖像?恐怕我不——”

    “就是一张五千美元的票子,”我说,“我总是随身带着它。我的护身符。”

    “我的天啊,”他压低嗓子说,“这么做难道不十分危险吗?”

    “那句话是谁说的来着?——超出某个限度之后,所有的危险都难分伯仲了。”

    “我想这话是沃尔特·白芝浩说的,他指的是高空建筑作业。”接着他又咧嘴一笑:“不好意思,但我是一名出版人。你这人不错,马洛。我打算冒险信你一回,不然的话,你肯定会叫我滚蛋的,对不对?”

    我也对着他咧嘴一笑。他招呼侍者过来,又点了两杯酒。

    “事情是这样的,”他小心翼翼地开口道。“我们在罗杰·韦德那里碰上了大麻烦。他写不完一本书了。他失去了文字驾驭能力,这背后必有隐情。这家伙的精神似乎崩溃了。狂饮无度,乱发脾气,还时不时地一连失踪好几天。就在前一阵子,他还把他老婆扔下台阶,让她带着五根摔断的肋骨躺进了医院。他俩之间并没有通常意义上的那种麻烦——事实上,是什么麻烦都没有。这伙计就是一喝酒便撒野。”斯宾塞身子向后一仰,目光阴郁地望着我。“我们一定得让他把那本书写完不可。我们实在是太需要这样一本书了。某种意义上讲,我的饭碗可就全靠它了。可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我们想要拯救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他的潜能远远超出了他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我不知道他碰上了怎样的大麻烦。我这次来,他甚至都不肯见我。我知道这听上去像是精神分析师干的活,但韦德太太可不这么想,她坚信他的神志完全清醒,但不知什么烦心事把他折磨得要死要活——比如说,一个敲诈勒索者的出现。韦德夫妇已经结婚五年了。某桩往事的幽灵也许此刻回头找上了他。那甚至有可能是——这只是我的胡乱猜想——一起致命的肇事逃逸事故,现在不知什么人抓住了他的把柄。我们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事。我们想要知道。我们也愿意花大价钱来摆平这桩麻烦。如果真的是因为他的健康出了问题,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如果不是的话,那我们一定能找到答案。在此期间,我们必须保护韦德夫人。下次他说不定就会要她的命。谁知道呢。”

    第二轮的酒水送上来了。我没碰我那杯,而是看着他咕咚一口,将他手中的那杯喝干了一半。我点了一支烟,直直地盯着他。

    “你想要的不是侦探,”我说。“你想要一个魔法师。我能有什么办法?要是我恰好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点,要是凭我的身手能摆平他的话,我也许能一拳头把他揍晕,扔到床上。但我非得在场不可。这概率只有百分之一,你懂的。”

    “他块头跟你差不多,”斯宾塞说,“可他的状态远比不上你。另外,你可以一直在场的。”

    “这可不好讲。醉汉都挺机灵的。他保准会挑一个我不在场的时间来撒酒疯的。我入这一行可不是为了做男护士的。”

    “我们要的不是男护士。罗杰·韦德可不是那种愿意接受男护士的人。他是一个失去自控能力的天才,靠着给一群笨蛋写垃圾文字,他赚了太多太多的钱。但对一名作家而言,唯一的救赎就是写作。如果他的心底里还有任何闪光的东西,它会在这个过程中浮出水面的。”

    “好吧,这家伙抓住了我的心,”我没精打采地说,“他棒极了。而且他还十分危险。他心中藏着一个罪恶的秘密,因此只能借酒浇愁。可他不是我擅长处理的麻烦,斯宾塞先生。”

    “我明白了。”他看了一眼手表,紧锁的双眉将他的脸拧成一团,让他顿时老了十岁、小了一圈。“哎,我只是问问你,你别在意。”

    他伸手抓起那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我看着走道对面的梦幻女孩,她正准备起身离开。那个白发侍者拿着账单飘到她跟前,她给了他几张钱和一个迷人的微笑,他的表情就像是刚刚跟上帝握过手一样。她补了补口红,戴上白手套,那个侍者将桌子拉开半个房间,好让她款款步出。

    我瞥了一眼斯宾塞。他正皱着眉头垂眼望着桌沿上的空杯子,那只公文包就搁在他的膝盖上。

    “好吧,”我说,“我会去瞧瞧那个家伙,掂掂他的斤两的,如果你真要我这么干的话。我还会找他老婆聊聊。但我猜他会把我踢出房门的。”

    一个不属于斯宾塞的嗓音突然开口道:“不,马洛先生,我想他不会这么做的。恰恰相反,我想他说不定还会喜欢上你。”

    我抬头望着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她正站在桌子的另一头。我站起身来,歪歪扭扭地倚靠着卡座的椅背——当你没法从缝隙里溜出去的时候,就只能用这种别扭的姿势站着。

    “您不用站起来,”她说话的音质就像他们勾勒夏日的云朵时用的那种软毛画笔,“我知道我应该先向你道歉,但我真的很希望在做自我介绍之前能有机会先观察你一番。我叫艾琳·韦德。”

    斯宾塞没好气地说:“他不感兴趣,艾琳。”

    她嫣然一笑。“我不同意。”

    我猛地将自己从恍惚之中拖回现实。我这时依然摇摇晃晃地站在那里,大张着嘴,喘着气,就像一个神魂颠倒的女学生,她真是一个性感尤物。当她站在你跟前的时候,你简直无法动弹。

    “我没说我不感兴趣,韦德太太。我只是说,或者我想说,我觉得自己帮不上忙,要是我随随便便接下了这活,说不定我就犯下了一个天大的错误。说不定我会捅出大娄子来。”

    这时她的神情变得十分严肃,笑容消失了。“你决定做得太快了。你不能凭一个人做了什么来评判他。如果你非要评判不可,那评判的标准应该是他是怎样的人。”

    我茫然地点点头。因为我恰恰是这样看待特里·伦诺克斯的。他一文不值,除了他在散兵坑里展现过的那转瞬即逝的英勇一刻——如果门奈德兹在这件事情上没撒谎的话——但事实本身根本描绘不出一个完整的故事。他这个人,你根本没法不喜欢上他。你在一生当中,又能遇到几个你能如此评价的人呢?

    “而你也正是凭着这一点才能了解他,”她柔声细语地添了一句。“再见了,马洛先生。如果你改了主意的话——”她飞快地打开手提包,递给我一张卡片——“另外,谢谢你今天能来。”

    她朝斯宾塞点点头,走了出去。

    我目送着她步出酒吧,穿过四面是玻璃窗的副楼去往餐厅。她的仪态优美极了。我看着她在通向大堂的拱廊下转了个弯。她转弯时,她的白色亚麻裙最后一次在我眼前闪现。然后我放松肌肉,滑回卡座里,伸手去抓那杯金酒兑橙汁。

    斯宾塞一直在看着我。他的眼神中透着一丝锐利的光芒。

    “干得漂亮,”我说,“但你真应该时不时地看上她一眼。那样的一个梦,在你对面坐了二十分钟,可你居然都不正眼瞧她一下。”

    “我真傻,对不对?”他想笑,可笑不出来。他不喜欢我看她的眼神。“大家对私家侦探都有些十分奇怪的想法。想到要把其中一个请进你自己的家门——”

    “别想把你眼前的这个请进你的家门,”我说,“要我看,你还是先编个别的故事吧。鬼才相信有人会把那个尤物扔下楼梯,摔断她的五根肋骨呢,不管他是喝醉了还是清醒着。”

    他的脸红了,双手紧紧抓住公文包。“你觉得我在撒谎?”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反正是得逞了。你似乎是对那美人儿有点意思。”

    他猛地站起来。“我不喜欢你的语气,”他说,“我恐怕也不太喜欢你。帮我个忙,就当我啥也没说吧。我想这点钱应该可以弥补你损失的这点时间了。”

    他往桌子上甩了一张二十,然后又添了点留给侍者的小费。他静立了片刻,低头紧盯着我。他目光如炬,一张脸依然涨得通红。“我是个已婚男人,还有四个孩子,”他很突兀地说了一句。

    “恭喜你。”

    他喉咙里短促地咕哝了一声,然后转身就走。他走得挺快。我目送了他一小会儿,然后就不再看他。我喝光了我手中的那杯酒,掏出烟盒,晃了晃,甩出一根,塞进嘴里点着。老侍者走上前来,看着桌上的钱。

    “先生,您还要点别的什么吗?”

    “不用了。这钱全归你。”

    他慢吞吞地拾起那张钱。“这是张二十美元的钞票啊,先生。那位绅士一定是弄错了。”

    “他识字。我说了,这钱全归你。”

    “那我自然是感激不尽。先生,如果你确定——”

    “非常确定。”

    他连连点头,拿起钱走了,但脸上依然挂着疑虑。酒吧里这时热闹了起来。一对身材苗条的轻佻少女走了过来,一面莺声燕语,一面挥手。她们认识坐在前面的那两个骗子。一声声“亲爱的”和红红的指甲开始在空中飞扬。

    我叼着半根烟,沉着脸,对着空气发呆,然后起身离开。我转身去拿我那盒烟的时候,不知什么东西从后面狠狠地撞了我一下。这一撞可来的真是时候。我忽地一下转过身去,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屁股宽宽的万人迷,身披一件松松垮垮的法兰绒上衣。他像一个明星那样伸开一条胳膊,咧开大嘴笑得灿烂,就像一个从没有丢过一单买卖的推销员。

    我抓住那条伸开的胳膊,拽着他在原地转了半个圈。“我说,你这是怎么了?莫非是你的魅力太大,这走道窄得装不下了?”

    他一把抽出胳膊,开始来硬的了。“小子,别玩花样。我可以让你的下巴脱臼。”

    “哈—哈—哈,”我说,“你说不定可以去给扬基队当中场手,拿一根长棍面包打出本垒打呢。”

    他握紧了一只肉乎乎的拳头。

    “亲爱的,想想你的美甲吧,”我提醒他道。

    他努力地控制住情绪。“该死的,你这自以为聪明的家伙,”他冷笑道。“下次再找你算账,等我的烦心事儿少点的时候。”

    “会有那样的时候吗?”

    “够了,你丫闭嘴,”他吼了一句。“再敢耍一句贫嘴你就等着装假牙吧。”

    我朝他咧嘴一笑。“记得给我打电话,伙计。但你得加强一下对话技巧。”

    他的脸色忽然由阴转晴,他笑了。“你是拍片子的吗,老兄?”

    “我只拍他们挂在邮局墙上的那种片子

    。”

    “我等着看你的大头照,”说完他就走开了,脸上依然挂着大大的笑容。

    这么干非常傻,但我至少把那种感觉从心头赶走了。我走过副楼,穿过酒店大堂来到大门口。我在门前停下脚步,戴上太阳镜。直到我钻进车里,我才想起来要看一眼艾琳·韦德给我的那张卡片。这是一张镌版印制的卡片,但算不得正式的名片,上面只有一行地址和一个电话号码:罗杰·斯特恩斯·韦德太太,悠谷路1247号,(电)悠谷5—6324。

    我了解悠谷那边的很多情况:过去,他们曾一度在那里私设关卡、控制进出,建立了一支私人警察部队,一家卡西诺赌场就开在湖滨,里面还有一群价格不菲的烟花女子;但如今,我知道那里已经变了模样。卡西诺赌场关门后,低调隐秘的资本接管了那个地块儿。低调隐秘的资本把那里变成了地产商的乐园。一家俱乐部拥有湖面以及湖滨的土地,如果他们不愿让你加入俱乐部,你就不能去湖里玩。如果说“独家专享”这个词比单纯意义上的昂贵只多出了一层意思的话,这里就是那层意思的最好诠释。

    把我放进悠谷就像往“香蕉船”

    里放一只小洋葱一样不搭。

    那天下午晚些时候,霍华德·斯宾塞给我打了个电话。他克服了情绪,跟我说了声对不起,说他没有控制好局面,又问我有没有重新考虑过这件事。

    “如果他请我的话,我会去见见他的。不然的话,没门。”

    “我明白了。你能拿到一大笔额外的奖金——”

    “听着,斯宾塞先生,”我不耐烦地说,“钱买通不了命运。如果韦德太太害怕那个家伙,她可以搬出去,那是她的问题。没人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护她免遭丈夫的伤害。你在这世上找不到那样的保护。但你想要的还不止这些。你想知道那家伙的神经究竟为何脱轨,又是如何脱轨、何时脱轨的,然后排除故障,好让他不要再犯毛病——至少在他写完那本书之前不要再犯。可这件事取决于他。如果他真的非常想写那本该死的书,那他就会在完成之前暂时把酒瓶子放开。你想要的实在太多了。”

    “这两件事是分不开的,”他说。“这其实是一个问题,但我想我能理解。这类活儿对于你来说过于微妙了一些。好吧,再见了。今晚我就飞回纽约了。”

    “一路顺风。”

    他谢过我后挂上了电话。我忘了告诉他,我把那二十美元给了侍者。我本想回他一个电话告诉他的,但我猜他已经够可怜的了。

    我关上办公室的房门,动身前往维克多酒吧去喝一杯兼烈酒,就像特里在信里求我做的那样。但我改了主意。我这会儿没有那么多愁善感了。我改道去了劳里酒吧,喝了一杯马提尼,嚼了几块上肋,外加一块约克郡布丁。

    我回到家,打开电视,看了几场拳击赛。比赛一点儿也不好看,就是一群舞蹈演员跑来客串的——他们本该去阿瑟·莫里

    那儿应聘的。他们只会轻轻地来个刺拳,然后上下闪躲,要不就是虚晃一枪,想让对方失去平衡。所有人的拳头都轻飘飘的,力道甚至都叫不醒他们打盹儿的祖母。观众嘘声一片,裁判不停地拍掌给他们鼓劲儿,可他们还是在那里左摇右摆,跳来跳去,有气无力地挥着左刺拳。我换了个频道,看了一集犯罪片。场景是在一只大衣柜里面拍的,几张过于眼熟的面孔一脸倦容,而且算不上漂亮。对白连“花押字”工作室

    都看不上眼。里面的警探有一个黑人男仆做丑角,可这根本没有必要——他自己就是个丑角。插播的广告能让一头用铁丝网和碎酒瓶喂大的山羊反胃。我关了电视,抽了一支长长的、清凉的、烟丝密实的香烟。这让我的喉咙很是舒服。烟纸里装着上好的烟草,我忘了看一眼是什么牌子的了。就在我准备钻进被窝的时候,凶杀侦探组的格林警司给我打来了电话。

    “几天前,他们把你的朋友伦诺克斯埋在了他丧命的那座墨西哥小镇里。我想着或许应该告诉你一声。一名代表死者家属的律师去那儿料理了后事。这次你挺走运,马洛。下次你再想要帮哪个伙计逃出国门的时候,请三思。”

    “他身上总共有多少个弹孔?”

    “你说什么?”他没好气地吼了一句。之后他沉默了半晌。最后他用过于谨慎的语气回答道:“我得说,只有一个弹孔。通常一颗子弹就足够了,如果它轰掉了那个人的脑袋。律师带回了一组指纹,还有他口袋里的每一样东西。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有,但你不会告诉我的。我想知道是谁杀了伦诺克斯的老婆。”

    “老天爷呀,格兰兹没有告诉你他留下了一份完整的供认状吗?况且报纸上也登了,你难道都不读报纸了吗?”

    “谢谢你打电话给我,警司。你真是太好了。”

    “听着,马洛,”他怒气冲冲地说,“你要是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别说出来,不然你就是在自找麻烦。这个案子完结了,终了了,锁进放了樟脑丸的档案柜了。这对你来说可真是走了狗屎运。根据本州法律,案发后协助罪犯可以判五年刑。另外,再让我告诉你一件事。我当警察这么多年,有件事我再清楚不过了:把你送进大牢的并不总是你做了什么,而是这件事在法庭上可以被打扮成什么模样。晚安。”

    他啪地挂上了电话。我放下话筒,心里想:良心不安的正派警察总是会表现出一股戾气。可腐败的警察也会。其实每个人都会这样,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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