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大案揭秘-张福弑母案:权力夹缝中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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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嘉靖年间,一位名叫张柱的年轻人被东厂指控杀人,尽管张柱矢口否认,东厂还是在没有口供和画押的情况下企图以张柱杀人结案。嘉靖皇帝为此下了好几道圣旨,反复指导案子的审讯,引起朝廷多个部门的激烈博弈,多位大臣因此被革职罢官。那么,这起命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北京城里的一起普通杀人案又为何会惊动东厂和嘉靖皇帝呢?

    第一回老实人被冤枉

    明代嘉靖年间,鼓楼是北京城的闹市区。从鼓楼往西有一条街市,名叫西斜街。街道的中部有一条小胡同,住着一个叫张柱的小伙子。张柱老实憨厚,与父母相依为命,因为家境贫寒,起早贪黑贩卖水果为生。他常常凌晨三四更就起床,趁着大地沾染露水的时候,赶到后海采集鲜莲蓬、鲜慈姑等水鲜。

    嘉靖八年(1529年)的夏日的一个凌晨,张柱背着水果筐,踩着四更天的露水,就往后海赶去。天还暗着,张柱只顾赶路,突然被地上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通一下跌倒在地上。张柱爬起来,想看看地上到底有什么东西。他仔细一看,发现地上有个黑影,走近前去一看,地上趴着一个人。他以为是个醉汉,伸手碰碰那人,感觉对方的身体已经冰凉了。张柱心中暗叫“不好”。只见地上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女子,身穿粗布衣服,倒在血泊之中。张柱吓得慌忙后退,刚想用手捂住鼻子,突然发现自己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他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丢下筐子和采集水鲜用的镰刀,拼命往家里跑去。

    张柱跌跌撞撞进了家门,把老母亲给吵醒了。母亲问他出什么事情了,张柱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脱下沾满鲜血的靴子就上床躺着发抖去了。

    没过多久,张家响起了噼噼啪啪的敲门声,一声紧似一声。原来,早晨出来巡逻的东厂差役在胡同口发现了无名女尸,找人辨认是住在胡同里的张孙氏。死亡时间推断是凌晨时分。差役们根据现场散落着的水果筐、一把锋利的镰刀,还有一串血脚印指向张柱家中,认定张柱有重大杀人嫌疑。东厂差役蜂拥而来,等不到开门,就破门而入。他们在张家搜出了沾满鲜血的靴子和惊魂未定的张柱,当场就拿出铁链将张柱套牢,抓回东厂审问。

    进了东厂,张柱清醒了过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他一再申辩自己是凶案的发现者,不是凶手。差役们听他说得合情合理,看他的模样也不像是杀人越货的歹徒,所以就把案子上报给了当值的理刑百户李青。

    李青查问了案情,认定张柱就是凶手,吩咐上重刑严刑逼供。东厂可是一个魔窟,凡是人们想得到的刑具和逼供方法都有,人们想不到的变态刑罚也有。可张柱忠厚老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拷问好几个回合,还是那么几句话。老虎凳也坐了,辣椒水也灌了,张柱就是不承认杀人。最后,负责这案子的百户李青熬不住了,干脆在没有张柱招供画押的情况下,武断地把案子以张柱杀害张孙氏的结论结案。然后,东厂把这个案卷上报给了嘉靖皇帝。

    讲到这里,有读者可能会问:北京城里的凶杀案,为什么要由东厂来直接审讯,然后直接汇报给了皇帝?难道民间的案子不应该由地方州县衙门先审讯,然后层层上报给刑部吗?这就需要特别说明一下明朝北京城特殊的审讯制度了。

    在明代司法体系中,一般的人命案子还是要走地方州县衙门初审、省级官府复审、中央刑部终审的程序。刑部衙门在整个过程中占据关键地位,发挥核心作用。但是,在北京城里,这套审讯程序就不起作用了。因为东厂占有特殊地位,气焰嚣张。明朝初期,在正常的司法体系外,建立了东厂,专门监视朝野和社会。北京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区。首都无小事,任何事情都可能关系重大。所以,北京城处在东厂的全方位监控之下,无论事情大小,理论上都会报告皇帝。有时候,百姓家里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发生争吵,紫禁城里没多久就传开了。比如,张三到李四家赌博,因为王五出老千,他们三个人打起来了。这事儿,皇帝都知道。我们可以想象,东厂对北京城监控得有多么严密。东厂对北京城发生的很多事情,比地方官员都熟悉。在这种情形下,北京发生的大小案件,很多都由东厂直接侦查、审讯。皇帝也允许东厂干涉正常的司法。所以,东厂不仅办理谋反、叛逆等政治大案,也处理一般的民间刑事案件。

    东厂,不仅是一个监察机构,还是一个特务机关、秘密警察机构和情报中心。它的地址就在现在北京的东厂胡同。现在我们都知道明朝有一个锦衣卫,那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监察和特务机关。影视剧对锦衣卫塑造得比较多了。实际上,明朝东厂的地位在锦衣卫之上,锦衣卫通常要接受东厂的指挥。两者合称“厂卫”,厂在卫之前。皇帝任命自己最信任的太监担任东厂首领,叫“提督东厂太监”,朝野俗称“厂公”,或者“督主”。担任过厂公的都有哪些人呢?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等。

    你看看,个个都是大名鼎鼎的大权臣,恶贯满盈的大太监。由此也可见东厂的权势。

    东厂只对皇帝负责,不经正常程序,随意监督缉拿臣民,这就打开了太监干政的大门,激起了朝野大臣的反感和抵制。

    那么,东厂和刑部是什么关系呢?东厂和刑部其实没有业务关系,前者是直属皇帝的特务机构,后者是朝廷的司法机构;它们也没有上下级关系,前者属于内廷,由太监负责,后者是传统的六部之一,由文官负责。

    它们的关系是一种间接关系,东厂直接审讯的案件,结案后要先上报皇帝,然后由皇帝转发给刑部,走完正常的终审程序。

    明朝皇帝设立东厂的动机,就是对正常的官府体系和官僚群体不满意,所以另外设立了特务机关,直接掌握、插手具体事务。皇帝更信任东厂,东厂权限更大,办事情更直接,效率更高,这就让东厂具有巨大的“额外权力”,势力如日中天,监察百官,掌握部分武装力量,对朝野百官颐指气使。皇帝也默许东厂这么做,默认这种状态。

    具体到张柱的案子,东厂百户李青认定张柱是杀人凶手后,就以东厂的名义向皇帝奏报了案情。嘉靖皇帝接到报告后,按照惯例发给刑部走程序。

    刑部接收了卷宗和人犯后,不敢怠慢,马上启动司法程序。案子的证据似乎都指向张柱,但是张柱大喊冤枉,坚持自己没有杀人。刑部差役们经验丰富,恐吓、拷打张柱,但张柱就是不承认自己杀人。没有人犯的供状,案子就不能正常了结。刑部办事还是比较规矩,官吏们坚持依法办事,讨论后奏请嘉靖皇帝,说这个案子还有疑点,需要再审。嘉靖皇帝也没有多想,同意了。刑部郎中魏应召奉命主审。

    案子在东厂和刑部转来转去的时候,西斜街胡同的张家,张柱的母亲早哭得昏天黑地了。她不相信儿子会杀人,可所有证据都对张柱不利,张柱也没有告诉她什么情况。眼看着儿子身陷牢笼,老人家无能为力。正在老人家痛哭的时候,一个身穿孝衣的女子冲进屋来,扑通一声就跪在张柱母亲面前,哭了起来,口口声声说自己害了张柱。这是怎么回事呢?

    来者正是遇害者张孙氏的女儿张秀萍。张秀萍说自己有个哥哥叫张福,好吃懒做,还沾染了赌博的恶习,赌输了就回家逼母亲张孙氏给钱。母子俩不知道吵了多少回架了。事发当日的头天晚上,张秀萍熬夜织布,又听到母亲和哥哥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来争吵声止住了,她也就没往心里去。到了凌晨,张秀萍发现母亲不见了,家中祖传的碧玉佩也不见了,正焦急时,张福慌慌张张地回来了,脱下一身血衣就上床睡觉。张秀萍走上去拉拉张福,问他这是怎么了。张福一声不吭,根本不搭理妹妹张秀萍。

    到了白天,张秀萍听到了母亲遇害的噩耗,联系案情和哥哥的表现,认定哥哥就是杀害母亲的凶手。她开始还不愿意指认哥哥,后来听说胡同里老实的张柱蒙受了不白之冤,就先跑到张家来谢罪了。

    张柱母亲听了张秀萍的坦白又惊又喜。她连忙扶起张秀萍,说:“谢谢你,姑娘!谢谢你告诉我实情。现在我儿子还蒙冤关在监牢里呢,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到刑部救人?”张秀萍一开始有点犹豫,但看到眼前老人家恳切的目光,再想到母亲的惨死,她坚定地点了点头。于是,张柱母亲带着张秀萍赶到刑部,张秀萍大义灭亲,指证哥哥张福是杀害母亲张孙氏的重大嫌疑人。

    而在另外一边,刑部郎中魏应召接手张柱案子后,凭着职业的敏感性立刻发现东厂转来的卷宗漏洞百出,疑点重重。先不说卷宗没有被告张柱的供词和认罪,单在情理上就说不过去:第一,作为杀人凶器的镰刀光亮如新,没有任何血迹;第二,死者张孙氏胸部身中三刀,血流如注,张柱穿着衣服却没有大片血渍,而且他的靴子上的血迹是略已凝固的血块,而不是新鲜的血液,这符合张柱发现尸体后沾上血迹的说法;第三,最大的逻辑漏洞是,张柱杀了人以后为什么还留下血脚印,一直连到家中,还把写着“四冰果”的筐子留在现场,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凶手似的。从逻辑上分析,张柱不太可能是凶手。

    现在,遇害者的女儿张秀萍到刑部检举哥哥张福杀害母亲。这是重大线索,那么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呢?魏应召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微服去西斜街查访情况,再做决断。

    西斜街一带的街坊无不说张柱忠厚老实,不相信他会杀人,而张福平时就不务正业,做了很多坏事,在案发当天表现十分可疑。魏应召从一个后海的采藕人那儿得知,凶案发生当天凌晨他曾看到张福慌慌张张地把一件东西投入后海之中。魏应召派人假扮成种藕人潜入后海中,果然在湖底摸出了一柄牛耳尖刀。刀上带有血迹,极可能是杀人凶器。

    刑部的差役又盘查了京城各个当铺,也有重大收获。差役们在德胜门内的“亨盛当铺”发现了张秀萍所说的家传碧玉佩的当单存根。当单的日期是张孙氏被杀后的第三天,当主是一个赌棍。这名赌棍一被抓进刑部衙门就全盘招供了,他说碧玉佩是张福在张孙氏被杀的当天下午以五百两银子的价钱卖给他的。

    这些证据基本可以确定张福是杀人凶手了。魏应召决定收网,捉拿张福!张福很快就被抓住了,差役们又在张家搜出了血衣。魏应召抓紧时间审讯。开始时,张福还装作无辜的样子,拒不承认杀害母亲。可是面对妹妹张秀萍、看到他抛凶器的采藕人、买他碧玉佩的赌徒,又看到碧玉佩、牛角尖刀和血衣,张福不得不供认杀害母亲的事实:当天晚上,张福在赌场又输了个精光,回家逼母亲把祖传的碧玉佩拿出来供自己翻本。母亲张孙氏不肯,张福就抢了碧玉佩夺门而逃。张孙氏跟着跑出门来,和张福纠缠在一起。张福丧失了理智,竟然拿出牛角尖刀来对着母亲连捅了三刀。发现母亲已经气绝身亡后,张福慌忙逃离现场,把牛角尖刀扔入后海,跑回家里喘气。两天后,张福发现张柱成了替罪羊,以为事情过去了,就出来把碧玉佩换了钱,继续沉迷于赌场。

    在古代,“杀父弑母”是大逆之罪,张福自知罪孽深重、天地不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追悔莫及,只求速死。胡同女尸案至此真相大白,案情明白无误。

    按照明代律例,如果张孙氏是张柱所杀,则“为斗殴杀人,刑止于绞”;而如果是张福所杀,则“为子杀母,刑至凌迟处死”,属于不能赦免的大恶之罪。同为杀人,但因与被害者的关系不同,犯罪性质和量刑轻重差别极大。因可能涉及弑母,此案便不能被当作一桩普通的杀人案对待了,而且如果判处张福弑母,还涉及推翻东厂的结论的问题,东厂会怎么想?此案势必要轰动一时。魏应召觉得应该慎重再慎重。

    就在魏应召犹豫来犹豫去,下定不了决心的时候。一旁的老书吏悄悄递过来一张字条,魏应召看了一眼,大惊失色。老书吏的字条上写了什么内容,魏应召为什么会大惊失色呢?这桩杀人案能否实事求是地结案呢?

    第二回真凶有来头

    嘉靖八年夏天,北京城后海附近的胡同发生了一桩命案。东厂判定小贩张柱是杀人凶手。案卷转到刑部后,刑部郎中魏应召经过仔细侦查,查明案子真相是遇害者的儿子张福弑母。魏应召得到了法官梦寐以求的所有证据,人证、物证都有,罪犯也认罪画押,只求速死。案子可以顺利结案了。但是,且慢!本案真正的精彩内容才刚刚开始!

    魏应召面对真相,犹豫要不要实事求是,推翻东厂的判决。就在他犹豫的时候,一旁的老书吏悄悄递过来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张福系东厂李青之‘打桩’,切切慎重!”魏应召看到后,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所谓“打桩”,类似现在的“线人”或“卧底”。上一回讲到东厂对北京城的监管非常严密。东厂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在社会上收买了很多眼线。北京的地痞无赖,常常向东厂提供情报,或者替东厂跑腿,东厂定期向他们支付薪水,通过他们来监视别人,控制社会。东厂的官员往往各自发展几个耳目爪牙,刺探情报,必要的时候也派他们充当打手。这些人半明半暗地在市面上行事,祸害百姓,被百姓称为“二狗子”。张福就是其中的一个“二狗子”,而且恰好他就是李青的“二狗子”。而李青,又恰巧是本案在东厂的负责人。李青也已经判定张柱杀害了张福的母亲张孙氏。

    老书吏精于世故,提醒魏应召张福是东厂的“打桩”。打狗也要看主人啊,魏应召很清楚,动不动张福不是他能决定的事情了,还要看东厂的脸色。

    这个案子在东厂已经审理过了,主审的百户李青已经有了结论:张柱杀死了张孙氏。东厂把案子转给刑部的本意,其实就是让刑部照抄他们的审理结果,尽快结案。这是当时的惯例,东厂判定的案子,一般都通过刑部走完正常的司法程序。刑部几乎不敢说个不字。这次的案子,刑部重审,在东厂看来,也是走走程序而已。谁想竟然审出一个与东厂截然相反的结果。如果魏应召按照实情改正过来,就相当于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东厂审错案子了!东厂刑讯逼供,草菅人命!到时候,东厂的颜面何存?

    李青的颜面何存?更何况真凶张福还是李青的“打桩”,李青能答应案子改判,处决自己的爪牙吗?

    怎么办?魏应召思考再三还是决定要实事求是。案情真相非常清楚,不可能黑白颠倒。他提笔把东厂的结论改了过来,申请判决张福凌迟处死。

    魏应召当然不是初入官场的愣头青了。他混迹官场多年,大小也是个五品郎中,知道改判一事要做许多“小动作”。台面上的动作离不开台面底下的小动作。他决定,亲自去东厂解释。

    魏应召谦恭地主动拜访东厂,把张福弑母案的详细侦查、审理过程向李青和相关人等通报了一遍。在通报的过程中,魏应召上至李青下至普通差役都塞了厚厚的红包。最后,魏应召恳求东厂各位,允许他改判此案。

    一般的差役们拿了魏应召的好处都没有吭声反对。李青掂量了一下红包,脸上慢慢浮起了笑容,说:“辛苦刑部各位大人了,那就按照魏大人的意思改正吧。”魏应召紧张的心这才安稳下来,再三表示感谢。这次拜访,宾主尽欢而散。

    魏应召觉得改判的事情就这么成了,把案卷往宫里一递,就等着最终判决下来,把张柱无罪释放,张福则凌迟处死。

    不想第二天,宫中传来圣旨,专门就此案痛斥刑部妄出人罪,痛责刑部郎中魏应召草菅人命。圣旨命令将魏应召撤职,逮捕入狱,等待发落。

    此案交由三法司会审,务必重新审讯清楚!

    这道圣旨,就像是一道闪电,把朝廷大臣们都给吓到了。首先,皇帝为一桩普通杀人案专门下了一道圣旨,不能说绝无仅有,但也是非常少见的。其次,一桩普通的杀人案,经过简单的审理,就交给三法司会审,也是非常少见的。三法司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合称,是级别最高的审理程序。一般都是重大案件才交由三法司会审。最后,嘉靖皇帝虽然表面上让三法司会审,其实态度是非常鲜明的:他赞同东厂的结论,反对刑部翻案。所以,嘉靖皇帝才痛骂刑部,把魏应召罢官入狱。

    这一闷棍不仅打得魏应召瘫倒在地,也把刑部上上下下打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案子审理出现了什么错误,还是案卷没有把证据和供状陈述清楚?都不可能啊!就算魏应召处理此案失误,也不至于受到如此重罚啊?

    真正的原因是,魏应召将东厂想得太简单了。魏应召到东厂陈述要改判的时候,李青就怀恨在心。李青觉得自己审定的案子竟然轻易就被刑部郎中在大庭广众之下否决了,不仅没面子,而且感到权威受到了挑战。尤其是知道魏应召要判决自己的爪牙张福死刑的时候,李青更是恨得牙痒痒。他笑眯眯地把魏应召打发走,赶紧写了一封密奏,赶在刑部的案卷之前送入了宫中。在密奏中,李青诬陷张柱与张秀萍通奸,奸情被张孙氏发现后张柱杀害了张孙氏;刑部郎中魏应召收受张柱贿赂,要栽赃张孙氏之子张福。

    在位的嘉靖皇帝痴迷于炼丹求仙,对朝廷政务爱答不理,连续多年不上朝,但对东厂等特务机关的密奏却上心得很。他虽然昏庸、懒惰,却也知道依靠特务系统巩固统治的王道之术。他越不处理朝廷事务,越不了解社会现实,就越离不开东厂等特务机关,离不开特务机关帮他搜集情报,离不开特务机关帮他消除权力受到的威胁。

    李青的密奏如愿被嘉靖皇帝先看到了。嘉靖皇帝见李青写得斩钉截铁,头脑中重东厂轻朝臣的固定思维让他相信了李青的鬼话。等他专门调来刑部的案卷一看,反而认为真如李青所说,魏应召收受贿赂草菅人命。

    于是,嘉靖皇帝将改判官员魏应召逮捕,令三法司复核此案。这等于是给案件定了性,要求必须维护厂卫对这一案情的判断。

    那么,三法司会怎么接这个烫手山芋呢?他们的会审又有什么进展呢?

    按照规定,三法司会审,三个衙门的正副长官都要到场。当时,刑部尚书是周伦,大理寺卿是葛浩,都察院由右都御史熊浃主持工作。前两位大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赶到会审现场,所以会审由都察院的熊浃主持。

    刑部右侍郎闻渊、大理寺右丞简霄,知道此案关系重大,处理不好会招来麻烦,都不愿意卷入,在会审当天都请了“病假”,躲在家里观望。由此可见,当时官员对此案的畏惧态度。

    主持会审的熊浃,级别比魏应召高得多,看问题也比魏应召高明得多。他知道,大凡是需要三法司会审的案子,纠缠的都不是细节问题,而是牵涉政治问题或权力争斗了。熊浃只浏览了下案卷,就发现此案的症结不在于具体案情和证据,而根源于东厂和朝臣们的矛盾。他不禁暗暗叫苦,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会审正式开始,所有人证、物证都重新被梳理了一遍。张福的亲戚、邻里,众口一词,都证明张福平日里作恶多端,有杀害母亲的重大嫌疑;张福的妹妹张秀萍,更是痛哭失声,指证哥哥杀害了母亲。案情一目了然。

    熊浃觉得审到这里,没有必要再审下去了。他转过头去,问两旁一起参加会审的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诸位大人,你们看,这个案子应该怎么了结啊?”

    刑部参加会审的最高级别官员是刑部左侍郎许赞。在整个过程中,许赞都像木头一样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现在熊浃问他的意见,许赞还是一言不发,好像没有听见熊浃的问话一样。大理寺参加会审的最高级别官员是大理寺少卿曾直。曾直在熊浃的询问下,置事实于不顾,说:“本案是小贩张柱杀人,我认为,应该维护东厂的原判。”当然了,在场的官员中熊浃的级别最高,所以大家最后一致表达:“兹事体大,还是请熊大人定论!”

    主持会审的熊浃,也像魏应召一样犹豫起来,这案子到底应该怎么判呢?皇帝的态度很明确,但是,真相更明确。最后,熊浃决定还是尊重事实,他回复嘉靖皇帝,说明了案子的实际情况,认为此案是张福弑母,肯定了魏应召的改判是正确的。当然,熊浃也在奏折最后留下一些转圜的余地,建议将此案的人犯、证人、验尸官等所有人“再行会审”。

    嘉靖皇帝看到熊浃的回复陷入了沉思。熊浃是嘉靖皇帝信赖的大臣。

    熊浃在之前的政治风潮中,尤其是在“大礼仪之争”中站在嘉靖皇帝的一边,深得嘉靖信赖。熊浃的话在嘉靖那里是有分量的。别人的话,嘉靖可能不信,但是熊浃的话,嘉靖会仔细思量。

    嘉靖皇帝读了熊浃对案情的介绍,基本认同了熊浃的观点,认为刑部的审理是正确的,是东厂搞错了。自己之前对审讯干涉过多,而且意见是错误的。不过,即使是自己信赖的大臣指出来的,嘉靖皇帝心里还是很不高兴。让一个人主动认错很难,让皇帝主动认错更是难上加难。

    更何况,嘉靖皇帝内心倾向东厂是有深层次原因的。东厂由太监控制,直接听命于皇帝,是嘉靖的耳目手脚。指责东厂不法,不就是指责嘉靖行为不当吗?指责东厂犯了错误,不就是指责嘉靖犯了错误吗?嘉靖皇帝本来就是依靠东厂来制约朝臣的,他绝不允许朝臣脱离自己的控制,对皇权造成威胁。现在,朝臣指出东厂犯了错,以后嘉靖皇帝再依靠东厂来监督朝臣,就没那么理直气壮了。所以,尽管心里赞同熊浃的会审结论,嘉靖皇帝还是很纠结,到底要不要接受他的结论。

    嘉靖皇帝把和案子有关的卷宗调过来,仔细阅读了起来。读着读着,嘉靖发现了一个容易被人忽视的细节。这个细节,促使嘉靖下定决心,不顾事实,制造一个大大的冤案。那么,这是个什么细节呢?

    《明史》为我们提供了答案。《明史》有多处提到了这个案子,它们都不约而同地记录了张柱的身份问题。《明史·刑法志》描述了此案,说:“京师民张福杀母,诉为张柱所杀,刑部郎中魏应召覆治得实。而帝以柱乃武宗后家仆,有意曲杀之。”《明史·熊浃传》也说:“柱实武宗后家夏氏仆,故帝必欲杀之。”这两条记载都很明确,张柱是明武宗后家的家仆。明武宗朱厚照,是嘉靖皇帝的前任。明武宗的后家,就是明武宗的皇后夏家,也就是皇帝的老丈人家。夏家女儿嫁给皇帝后,其父亲受封庆阳伯。张柱就是前任皇帝老丈人的家仆。正是这一层关系,让嘉靖皇帝起了杀心,要把无辜的张柱置于死地。在《明史》中,这一点也是明确记载的,说嘉靖皇帝“有意曲杀之”“故帝必欲杀之”。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这要从嘉靖皇帝的身世说起。

    嘉靖皇帝原来只是一个藩王的儿子。明朝的孝宗皇帝是个很特殊的皇帝,他一生只娶了一个女人,就是孝宗张皇后。他和张皇后只生了一个孩子,就是后来的明武宗。按照现在的说法,明孝宗算得上是一夫一妻、“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模范人物。但是,等明武宗逝世的时候,问题就来了。明武宗死的时候很年轻,没有子嗣,同时,他又没有兄弟。

    所以,当时明朝就面临谁来继承皇位的问题。因为明孝宗这一支已经绝后了,大家就从远支宗室中挑选。嘉靖就是这么被从湖北接到北京来继位的。

    按说嘉靖皇帝应该很高兴,白得了一个皇帝。但是他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因为皇室和大臣们都要求他以过继给明孝宗的方式继位,也就是以明孝宗儿子的名义继位,称呼亲生父亲为皇叔。但是,嘉靖皇帝固执地要追封自己的生父为皇帝,让自己还活着的亲生母亲当皇太后。结果引起了轩然大波。几乎所有的人都反对,而嘉靖皇帝却一意孤行。结果就导致了“大礼仪之争”。在这场争论中,嘉靖皇帝受到了很多指责,他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比如,他的亲生母亲来到北京的时候,皇室贵胄和外戚豪门都只把她当作藩王妃子而不是皇太后来对待。嘉靖皇帝有个简单而粗暴的标准,谁在“大礼仪之争”中支持自己,他就信赖谁、重用谁;谁在“大礼仪之争”中不支持自己,他就厌恶谁、打击谁。所以,嘉靖皇帝对之前的老牌外戚家族,是厌恶的。尤其是明孝宗时期的外戚张家、明武宗时期的外戚夏家,嘉靖很是厌恶。《明史·熊浃传》就明确说:“当是时,帝方深疾孝、武两后家。”事实上,这些外戚豪门作威作福、为非作歹,本身也很不讨人喜欢。

    但是,嘉靖皇帝初来乍到,还没有和外戚豪门翻脸的实力。所以,嘉靖皇帝一直按捺住不满,等待合适的时机。现在有一个案子,把外戚夏家的仆人给牵连了进来,这无意中触动了他痛恨明孝宗、明武宗外戚的神经,给他提供了发泄情绪的出口。嘉靖皇帝决定不顾事实,杀鸡给猴看,一定要置张柱于死地。

    那么,嘉靖皇帝会做出什么举动来呢?张福弑母案又有怎样的结局呢?

    第三回皇帝的决断

    三法司会审过后,大臣熊浃实事求是,指出东厂判决有误,张柱是无辜的,应该无罪释放。嘉靖皇帝看到报告后,一方面不甘心承认自己犯了错,不愿意承认东厂草菅人命;另一方面又发现了张柱是明武宗外戚夏家的家仆,决心杀了张柱来发泄自己对外戚豪门的不满。

    那么,嘉靖皇帝会怎么做呢?

    首先,嘉靖不顾事实真相,指责主持会审此案的熊浃“徇情曲护”,将其革职。看来,为了发泄对外戚豪门的不满,嘉靖皇帝连信任的大臣都是可以牺牲的。

    其次,嘉靖命令刑部侍郎许赞,也就是在上一次会审的时候一言不发的那位,负责重新审理张福弑母案。嘉靖皇帝特意指出,许赞等人要将之前审讯过此案的刑部郎中魏应召、嫌疑人张柱等,“用刑追问”,也就是用刑拷打的意思。如此一来,嘉靖皇帝的意思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他就是要这个案子按照最初东厂判定的意见来结案。

    可偏偏在嘉靖皇帝明白无误地表达了意见,局势彻底明朗的情况下,给事中陆粲、刘希简二人分别上书,批判嘉靖皇帝对此案的处理方法。

    给事中是一个什么官呢?给事中是监察官,但是他监察的对象不是朝廷官员,而是皇帝。给事中官名里的“中”字是宫廷、禁中的意思。这个官职设置的本意是负责审核皇帝的诏书和圣旨,看看是否有不妥当的地方。在理论上,他们具有“封驳圣旨”的权力,也就是把不合适的圣旨退回宫廷修改。后来慢慢地,这个官职演化为专门监督宫廷、劝谏皇帝的言官。给事中的级别不高,只是中级官员,但地位显要、作用很重要,所以被朝野上下看作关键岗位、清要之职。一般只有进士出身,而且是名次靠前的中青年官员才能担任。

    现在,陆粲、刘希简两位给事中看到嘉靖皇帝的圣旨坐不住了。两个人都给嘉靖皇帝写了言辞激烈的上书。其中,陆粲批评嘉靖说:“陛下想查明此案,把嫌疑人、证人等隔离审问,相互参照他们的证词,查看相关的证物,肯定能查到真相。现在,皇上发这么大的火,把负责会审的大臣都罢官,其他官员还不吓得只求自保?谁还会秉公处理?我希望陛下能够冷静下来,缓和情绪,让许赞等人不受拘束,自由办案,既不让真凶逃脱,也不让无辜的人蒙冤。”

    你说,嘉靖皇帝看到这样的上书,能高兴吗?能冷静下来缓和情绪吗?可是,陆粲还没说完呢。他更加刺激嘉靖的话还在后面。陆粲建议嘉靖要警告、整顿东厂、锦衣卫等特务机关,告诫他们以后慎重干涉司法,不能轻率办案。朝廷正常的司法机关办案要独立。独立才能公正,才能减少难案、冤案。这等于是在批判嘉靖皇帝重用特务机关,破坏司法独立。

    另一位给事中刘希简的上书,话说得也不好听。他说:“司法审案本来就是复杂的工作,现在皇上下了一道语气这么重的圣旨,我怕下面的办案大臣不敢忤逆皇上的意思,不能秉公办理。刑部、都察院也好,东厂、锦衣卫也罢,只要大家秉公为国,就都没有差别。我希望皇上能够公开诏告朝廷,让他们不要相互猜疑,勿主先入之说,勿执一人之见,公正客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冤假错案的产生,政治才能清明。”按照刘希简的说法,现在简直是朝廷混乱,政治黑暗。

    所以,嘉靖皇帝看到两个人的上书后,把上书重重地摔到地上:“来人哪,把这两个大胆狂徒给我抓起来!”抓起来以后干什么呢?廷杖。

    廷杖,即在朝廷上用棍子打官员,是对官员的羞辱和惩罚。这种做法不是明朝皇帝首创,但明朝皇帝最喜欢用。明朝皇帝把廷杖作为惩罚和压制大臣势力的重要手段。通常让太监扒了大臣的衣服裤子,摁在地上打棍子。明宪宗成化皇帝以前,允许大臣在挨棍子的时候穿很厚很厚的内衣,而且是穿好几层,所以廷杖造成的身体伤害并不严重,在家躺几天就好了。那时候,廷杖主要是侮辱大臣用的,给大臣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明武宗正德年间,大臣廷杖不允许穿衣服,被太监扒得光光的,所以廷杖已不仅是侮辱,而且是实实在在的身体惩罚,开始有大臣被活活打死了。嘉靖皇帝尤其喜欢廷杖,使用特别频繁。在“大礼仪之争”中,嘉靖皇帝就赏给不听话的大臣们“集体廷杖”,结果打死了几十位大臣。现在,嘉靖皇帝赏给陆粲、刘希简每人廷杖三十。

    陆粲、刘希简两个人为什么在嘉靖皇帝意思表达得非常明白的时候忤逆皇帝的意思,公开批评皇帝呢?为什么要给嘉靖皇帝火上浇油呢?他们难道不知道这么做后果很严重吗?陆粲、刘希简当然知道这么做后果很严重,说得不好听一点儿,他们这么做就是自取灭亡,就是找死。但是,陆粲、刘希简还是坚持这么做。

    这就要从明朝士大夫的心理说起了。

    明朝的士大夫熟读儒家经典,是一个非常成熟、稳固、蓬勃发展的群体。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充满理想主义,一心一意要把社会塑造成理想中的道德世界。而儒家政治是一种道德政治,讲究仁义道德,主张以德服人、以德治国。“德治”就成了中国传统政治一个鲜明、突出的特征。

    在士大夫看来,皇帝很神圣,皇权很重要,但是儒家道德也很神圣,而且更重要。皇帝要以德治国,不能违背礼义廉耻和道德。在这里,道德就成了和皇权平行的因素。为了维护道德,为了心中的理想,士大夫可以不顾自身安危,乃至放弃生命。如果为了个人安危背离理想,他们会自感生不如死,名节有亏。

    给事中地位重要,士大夫们往往推举最杰出的读书人担任。给事中可以说是明朝士大夫的精英,陆粲和刘希简都是进士出身。既然是精英,更应该恪守道德,看护名节,与一切不道德的行为斗争。这是支撑陆粲、刘希简两人的思想支柱。明朝士大夫本来就对皇帝宠信太监,建立特务机关监视朝野官员的行为不满。如今,嘉靖置事实于不顾,一心维持东厂原判,处罚坚持真相的官员。作为给事中,作为士大夫中的精英,陆粲和刘希简怎么能不闻不问呢?

    陆粲和刘希简的上书很勇敢,很激动人心。但是客观上,他们飞蛾扑火式的上书不仅没有扭转局面,还增加了嘉靖皇帝的怒火,就连他们自己的性命也要搭上去了。这就暴露了传统士大夫政治斗争的一大特征,那就是勇敢有余策略不足。通俗一点儿的说法就是,他们俩的原则性很强,灵活性几乎没有。

    嘉靖为了北京胡同里的一桩普通杀人案,几天内连降三道专旨,撤换了一名二品、两名四品和一名五品官员,不厌其烦地要求重审,真是咄咄怪事。嘉靖皇帝可是出了名的懒皇帝,可以连续几十年不上朝,现在怎么亲自过问一桩小小的谋杀案呢?疑问在北京城不胫而走,人们很快就知道了并不复杂的案情。大家关心的是,这桩案子现在该如何收场。

    刑部侍郎许赞被推到了旋风风眼中。许赞是一名三朝元老了,早在明孝宗弘治九年就中了进士,担任过河北大名推官、陕西道监察御史。他的仕途并不顺利,父亲遭到前朝大太监刘瑾的迫害,许赞受牵连降任浙江临海知县,现在年纪一大把了才当上刑部侍郎。许赞诗文写得不错,算个文人,别的文人遭受了现实的坎坷往往愤世嫉俗,不是和现实抗争就是躲避现实,许赞则选择了向现实妥协。之前的仕途坎坷,让他特别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刑部侍郎的职位。魏应召倒下了,熊浃倒下了,陆粲、刘希简二人也倒下了,许赞不想倒下。

    许赞看了案卷,组成了一个二十多人的专案组,然后像煞有介事地做了十多天的“调查研究”。拖到入秋时分,许赞正式宣布重审胡同女尸案。开庭当天,张柱的母亲来了,被革职官员的家眷来了,关心此案的朝廷官员、士人商贾和普通百姓都来了。

    许赞与其说是在审案,倒不如说是直接审判。他命令将张柱等人先后提上庭来,当庭宣布张柱杀害张孙氏,判处斩立决;被害人张孙氏之子张福无辜入狱,当堂释放;被害人之女张秀萍,与凶犯张柱通奸,又诬陷其兄,杖责一百棍。整个案子不到半个时辰就“审理”结束了,舆论哗然。

    嘉靖皇帝接到许赞的报告后,大笔一挥,认可了。张柱被斩首;张秀萍受了杖责后悲愤不已,当天在家中悬梁自尽了;张柱的母亲也悲愤不已,跳入护城河自尽了。此外,嘉靖将原刑部郎中魏应召以受贿枉法、草菅人命的罪行发往云南充军。原都察院右都御史熊浃,嘉靖皇帝考虑到他曾在“大礼仪之争”中支持自己,从轻发落,革了他的职了事。熊浃罢官后在家闲居了十年,一直到嘉靖十八年,才被皇帝想起来,获得起用,官至吏部尚书。后来因为反对嘉靖皇帝搞封建迷信活动,熊浃再次触怒嘉靖,又被革职为民。

    刑部侍郎许赞,做出了正确的“政治判决”,得到了嘉庆皇帝的肯定,官运亨通。很快,嘉靖皇帝就提拔许赞担任吏部尚书。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许赞进入内阁,当上了大学士,达到了仕途高峰。几年后他告老还乡,回河南老家终老。

    那两位挨了三十廷杖的给事中,大难不死,活了下来。他们的命运如何呢?第一个给事中陆粲,好了伤疤忘了疼,当年又弹劾内阁大学士,结果被贬到贵州偏远地区当了一个驿丞。驿丞管理的是一个驿站,是没有品级的最底层官员。明朝惩罚官员,把他贬为驿丞,让他跌落到官员序列的最底层,整天被过路官员和差役吆来喝去,是对其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惩罚。陆粲后来从驿丞升迁为知县,最后退休回苏州老家奉养老母亲去了。

    第二个给事中刘希简,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继续直言不讳,随后被贬为县丞,宦海沉浮后,最后升迁为知府。他们两位的仕途都不太顺利,都为坚守道德和理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嘉靖这样处理张福弑母案,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东厂的地位,另一方面是给外戚家族敲警钟。在此案发生的第二个月,嘉靖八年九月,嘉靖皇帝就废除了外戚世袭爵位的制度,这可以看作本案的一个逻辑延续。

    在嘉靖皇帝之前,明朝的外戚爵位是世袭的。也就是说,你们家只要有人和皇帝联姻,获得爵位,就世世代代继承爵位,发展成为豪门大族。

    这是外戚势力膨胀的一个制度基础。

    安昌伯是明英宗钱皇后的娘家,当时的安昌伯钱承宗,在嘉靖五年去世了,儿子钱维圻继承了爵位。但是,钱维圻很快就死了,没有子嗣。他们家就请求让钱维圻的庶出大哥钱维垣继承弟弟的爵位。当时嘉靖皇帝没同意,只是授予钱维垣锦衣卫指挥使的官职,没给他爵位。到了嘉靖八年九月,这个钱维垣也没有眼力,在嘉靖皇帝刚刚杀了张柱,警告外戚的第二个月,主动上书要求继承家族的伯爵爵位。嘉靖就把他的上书交给大臣们讨论。大臣们揣摩皇帝的意思,讨论的结果是请求嘉靖加强对爵位继承的管理,不能过滥过多,要节约朝廷开支,防止爵位贬值,等等。总之是不同意。嘉靖于是采纳大臣的意见,决定:以后除了因为自身有军功受封,外戚因为与皇室联姻获得的爵位,一律只能一代人享受,子孙不能继承。这就相当于取消了外戚的爵位世袭。

    嘉靖皇帝这算是打响了压制外戚势力的第一枪。几年后,外戚中势力最强的张家,也就是最不讨嘉靖喜欢的明孝宗张皇后的娘家,被连根拔起。张家因为张皇后的缘故,一共出了两位侯爵。她的两个兄弟分别受封侯爵。现在张氏兄弟俩先后被关入大牢,一个死在牢中,一个被判处死刑。当时,张太后还活着。嘉靖皇帝考虑到张太后的面子,死刑缓期执行,将其长期关押在牢中,等几年后张太后一死,嘉靖立刻下令将张氏兄弟推出去斩首。可见,嘉靖皇帝的确非常厌恶外戚豪门。

    张福弑母案,就这么结案了。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冤案。嘉靖皇帝也清楚这是一桩冤案。但是,在皇帝心中,一件案子的真相并不重要,一两个老百姓的生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权威,皇权的荣耀和巩固。司法独立、事实真相、个人命运,在皇帝眼中都和尘土一样,毫无价值,皇帝可以随意摆弄,任意牺牲。这个案子再次触及了中国古代司法中“权与法”的老话题,表明了强大的权力对司法的无情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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