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一书开创了公案小说同侠义小说合流的新时期。
该书既写了清官施仕伦微服私访、侦断疑案、平冤狱的故事,又把侠客义士引进公案小说,协助清官侦破案情,缉捕凶犯,保护清官。这些侠客义士武艺高强,舞刀耍棍,走壁飞檐,深入虎穴缉贼捕盗,惩恶斗顽,从而使小说情节更加惊险曲折,跌宕起伏,悬念连绵,生动精彩,很具吸引力和可读性。但书中所叙情节,同历史人物施世纶的真实经历相去甚远,有不少是作者臆造附会上去的。
对《施公案》的评价,历来众说纷纭。由于作者的立场和所处时代的局限性,书中塞入了不少封建伦理道德的迂腐说教和因果报应等迷信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作品的思想性。但由于该书所叙故事比较贴近和迎合民众的兴味,语言通俗明白,并且将民众心目中的英雄侠客义士和打斗惊险场面首次引入比较严谨的公案小说,从而使小说故事面貌焕然一新,一开始就受到了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下层群众的欢迎,历两个世纪而不衰。许多情节还被改编为戏剧曲艺演出,对繁荣我国传统戏曲舞台,推动武侠小说的创作发展都起了很大作用。
《施公案》初集仅8卷、97回,约成书于清嘉庆二年(公元1798年)。后人一续再续,至光绪年间,已发展到10集528回,达100余万字。初集及各续书均未署作者姓名,至今不知系何人所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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