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的是,这地方居然不痛,”他说,“一开始就是这样,没有疼痛感。”
“真的吗?”
“千真万确。非常抱歉,这味儿肯定把你熏坏啦。”
“别这么说!千万别这么说!”
“瞧它们,”他说,“到底是这里的景象还是气味引它们过来的呢?”
帆布床摆放在一棵含羞草树的一大片树荫里,男子躺在床上,目光越过树荫,望着阳光耀眼的旷野。那边地上蹲着三只可憎的大鸟,天上还有十几只在滑翔,它们从上空经过时,投下一片片飞掠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在那儿了,”他说,“今天第一次撞见有落到地上的。先前我还仔细观察它们的飞翔习性,想万一哪天写小说时可以用上。现在看来真好笑。”
“我不希望你真写。”她说。
“我只是说说,”他说,“说说话觉得人松快多了。不过我不希望话多让你心烦。”
“说话不让我心烦,”她说,“我是因为自己没用才焦躁不安的。我想呀,我们不妨放轻松些,等到来飞机。”
“或者等到没飞机来的时候。”
“请告诉我,我能做些什么。总有什么事我有能力做的。”
“你可以帮我截掉这条腿,那也许可以阻止蔓延,不过我怀疑不一定管用。不如你给我一枪。如今你已经是个好射手啦。我教过你射击,对不对?”
“求你别说这样的话。我读点儿东西给你听好吗?”
“读什么呢?”
“从那本书里随便挑一段我们没读过的。”
“我听不进去哟,”他说,“还是说说话最松快。我们吵吵嘴,时间就过得快了。”
“我不吵嘴。我从来都不想吵嘴。今后我们不要再吵嘴啦。不管我们变得多么焦躁不安。也许今天他们会开着另一辆卡车回来。也许飞机会来。”
“我不想挪动,”他说,“现在换地方已经没意义了,顶多让你心里面感觉松快些。”
“这是懦夫说的话。”
“你就不能不要骂人,让一个男人死得尽量舒服些吗?丁零当啷折腾我一番有什么用?”
“你不会死的。”
“别傻了。现在我就已经离死不远啦。不信你问问那些杂种。”他向那几只龌龊的大鸟栖息的地方望去,它们的秃脑袋藏进了蓬起的羽毛里。第四只鸟滑翔着落了下来,先快步奔跑了一段距离,然后摇摇摆摆慢悠悠地向同伴们走去。
“每个营地周围都有它们。你从来不注意而已。你只要不放弃,就不会死。”
“你从哪儿读到这些废话的?你是个十足的大傻瓜。”
“你就想想其他的人吧。”
“看在基督的分儿上,”他说,“说这话的行家是我。”
接着他躺下来,安静了一会儿,目光越过微光闪烁的烘热的旷野,眺望着灌木丛的边缘。在黄色的背景上,几只野羊[69]显得一点点小,白白的。远处,他看见有一群斑马,在绿色的灌木丛映衬下呈白色。这是一块令人愉悦的营地,依山搭建,有大树遮阴,清水相傍,附近还有一眼差不多已干涸的水穴,每天清晨有沙鸡在它周围飞来飞去。
“我读书给你听好吗?”她问。她坐在帆布床旁边的一张帆布椅子里:“一阵微风吹来喽。”
“不了,谢谢。”
“也许卡车会来。”
“我才不在乎那辆卡车呢。”
“我在乎。”
“好多我不在乎的东西你都在乎。”
“不是太多啊,哈里。”
“喝一杯怎样?”
“那应该是对你有坏处的。布莱克的书里说,忌一切含酒精的饮料。你不要再喝酒啦。”
“莫洛!”他喊道。
“是,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先生。”
“你不该喝,”她说,“我说你放弃,就是这个意思。书上说酒精对你有害处。我知道它对你有害处。”
“不,”他说,“它对我有好处。”
看来一切就这样终结了,他心想。看来他永远不再有机会给事情一个完满的结局。看来事情就以这种方式,在一杯酒引起的争吵中终结了。
自从右腿开始坏疽,他就不再感到疼痛,恐惧也随着疼痛离他而去。现在他心中只剩下一种极其疲惫和愤怒的感觉:居然是这样一个结局。对于正在来临的结局本身,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多年来结局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但现在结局本身却没有任何意义。真奇怪,一旦疲惫透了,达到这种状态是多么轻而易举。
有些东西他一直攒着没写,原想等思路足够清楚了再写,写好些,现在永远不会写出来了。嗯,这样也好,不必品尝写作失败的苦果。也许那些东西是永远写不好的,那正是你一再拖延,迟迟不动笔的原因。算啦,现在他永远不会知道了。
“真希望我们根本就没上这儿来,”女人说。她咬住嘴唇,望着他手里的酒杯,“在巴黎你绝不会出这种事。你一直说你爱巴黎。我们原本可以待在巴黎的,要不随便去哪儿都行。去哪儿我都愿意。我说过不管什么地方你想去我都跟着。你想打猎,我们可以去匈牙利啊,在那儿舒舒服服地打猎就是了。”
“你那些该死的钱。”他说。
“这么说不公平,”她说,“那些钱你我一向是不分的。我丢下一切,无论你想去哪儿我都跟着,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照做,可我真希望我们根本就没上这儿来。”
“你说你爱这儿的。”
“那是你好好的时候,可现在我恨这块地方。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一定要让你的腿出这种事。我们作了什么孽,非得让我们遇上这种事?”
“我作的孽大概就是,起先刚刮破的时候忘了上碘酒,随后又没把事情放在心上,因为我从来不感染的。到后来,情况恶化了,又碰上其他杀菌剂用完,就用弱效的石炭酸溶液消毒,可能因此造成了毛细血管麻痹,引起坏疽。”他望着她,“还有什么呢?”
“我不是指这个。”
“假如我们雇了个好技工,而不是一个技术半生不熟的吉库尤人[70]司机,他就会检查一下机油,不至于把卡车轴承烧坏。”
“我不是指这个。”
“要是你没有离开自己那帮人,在该死的老韦斯特伯里、萨拉托加和棕榈滩[71]的那些熟人,同我交往……”
“嗨,我是爱你啊。你这样说不公平。我现在也爱你。我会永远爱你。你不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不觉得我爱你。我从来没爱过你。”
“哈里,你在说些什么呀?你神志不清楚了吧。”
“不。我已经没有神志可以不清楚了。”
“别再喝那个啦,”她说,“亲爱的,求你别再喝那个啦。我们得努力,凡是能做的,都试一下。”
“你去努力吧,”他说,“我累啦。”
此刻在他的脑海里,他看见卡拉加奇[72]的一个火车站。他背着背包站在月台边,正是辛普伦—奥芬特号列车前灯的光柱划破黑暗的那一刻,他刚撤退下来,正准备离开色雷斯[73]。这是他留待将来写进小说里的一幕。还有一段情节:早晨用早餐的时候,他向窗外眺望,望着保加利亚群山上的雪,南森的秘书问老头儿是不是雪,老头儿望着雪说:不,那不是雪。早着呢,还没到下雪的时候。秘书把他的话传给别的姑娘们听:不,你们看,那不是雪。于是她们都说:不是雪,我们弄错了。可明明那就是雪。等到他进行人口交换[74]时,他将她们转送到山里去了。她们进山时脚下踩的是雪,最后她们死在了那年冬天。
那一年,在高厄塔尔[75]山上,整个圣诞周也是在下雪。那一年他们住在伐木人的小屋里,那口方形大瓷灶占据了半间屋子。那个逃兵跑进来的时候,他们正睡在山毛榉树叶填塞的床垫上,他脚上沾着雪,在出血。他说宪兵紧追过来了。他们给了他一双羊毛袜,缠住宪兵们聊天,直到雪花盖住他的足迹。
在希伦茨[76],圣诞节那一天,雪是那么的亮,你从葡萄酒吧望出去,看着人们一个个从教堂回家时,甚至都觉得雪光刺痛眼睛。他们就是从那儿开始,走上那条被雪车磨得跐溜滑的尿黄色道路的;路的一旁是河,另一边是松林覆盖的陡峭山峦,他们肩上扛着沉重的滑雪板。他们就是从那儿开始,从“梅德纳尔之家”上方那条冰河上滑下来的。雪看上去像糕饼上的糖霜一样滑,像粉末一样轻;他记得冲下去速度那么快,使滑行变得悄无声息,人如一只倏然飞坠的鸟儿。
那一回他们遇上了暴风雪,被困在“梅德纳尔之家”一个礼拜。他们点着马灯,在烟雾弥漫中玩牌。伦特先生输得越多,注下得越大,最后输了个精光。他的一切:滑雪学校的钱,那年冬季的盈利,然后是他的本金。伦特先生和他的长鼻子此刻依然在他眼前:他看见他摸起一张牌,掀开看一眼,说:“不跟。”那段时间总是有赌局。不下雪的时候赌,雪下得太大时还是赌。他回想着一生中消耗在赌博上的所有时光。
不过此事他一行字也没有写。另一件事他也没有写:在那个寒冷而晴朗的圣诞节,平原另一边的群山显露出来了,巴克飞过前线去轰炸奥地利军官的休假列车;那些军官四散奔逃的时候,巴克用机枪扫射他们。他记得后来巴克走进餐厅,讲述事情的经过。餐厅里变得鸦雀无声,然后有人说了一句:“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杂种!”
后来同他一起滑雪的奥地利人,正是当时他们去杀的那一帮人。不,不是同一帮人。那年同他一起滑雪一整年的奥地利人汉斯,一直住在“皇帝·猎人”客栈,有一回他们一同去锯木厂上面的小溪谷猎兔子时,聊起过帕苏比奥之战[77],还有进攻波蒂卡拉和阿萨洛的战斗。那些战事他一个字也没有写。蒙特科罗纳、塞特科姆尼和阿尔西罗的战事[78],他也没有写。
他在福拉尔贝格[79]和阿尔贝格山[80]住过几个冬天?四个。这时他记起了那个有狐狸要卖的人,当时他们步行进入了布卢登茨[81],那一回是去买礼物。他记起了上等樱桃酒的樱桃核仁味儿,在结了硬壳的雪地上快速滑行扬起的雪粉:一边唱着“嗨!嚯!罗利说”,一边冲下最后一段坡道,来到陡直段,直飞而下,然后拐三个弯儿滑过果园,出来后越过那道沟,来到酒吧后面那条结了冰的路上。敲一敲,松开缚带;甩一下,取下滑雪板,靠放在酒吧的木板墙根。灯光泻出窗外,窗户里烟雾腾腾,弥漫着新酒的温暖气息,有人在拉手风琴。
“在巴黎的时候我们住的是哪家酒店?”他问女人。她坐在他身边的帆布椅子里,此刻,在非洲。
“住在克利翁[82]。你知道的呀。”
“我怎么会知道?”
“我们每一回都住那儿的呀。”
“不,不是每一回。”
“我们住那儿,也住过圣日耳曼大街的亨利四世凉亭[83]。你说你爱那个地方。”
“爱就是一堆粪,”哈里说,“我就是那只站到粪堆上去打鸣的公鸡。”
“假如你非走不可的话,”她说,“非得把你身后的一切都消灭掉不行吗?我的意思是,你一定要把每一样东西都带走吗?非得杀了你的马和你的妻子,烧掉你的马鞍和盔甲?”
“没错,”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我的剑和盔甲。”
“别这样。”
“好吧。我不说了。我并不想伤害你。”
“现在稍微有些迟了。”
“那好。我就来继续伤害你。这样有趣多了。唯一一件我真正想和你一起做的事,现在我没本事做了。”
“不,这话不对。你喜欢做的事很多,你想做的每一件事我都和你一起做过。”
“哦,看在基督的分儿上别再吹牛了,行吗?”
他望着她,看见她哭了起来。
“听我说,”他说,“你觉得我这样做很开心吗?我不知道自己干吗要这样。想来,这可能是为了求生而杀戮吧。我们刚开始聊时我还是好好的。我并不是故意要开这样一个头,这会儿我疯疯癫癫像个大傻瓜一样,对你能多残忍就多残忍。我说过的话你别放在心上,亲爱的。我爱你,真的。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一样爱过任何人。”那一套他赖以为生的说惯了的谎话顺嘴就溜了出来。
“你对我挺好的。”
“你这个贱女人,”他说,“你这个有钱的贱女人。那是诗。现在我满肚子都是诗。腐烂和诗。腐烂的诗。”
“别说了,哈里,你干吗现在非得变得跟个魔鬼似的?”
“我不愿留下任何东西,”男人说,“我不愿身后留下任何东西。”
* * * * * * * * *
已是黄昏时分,刚才他睡着了。太阳沉到了山后边,整片平原上纵贯着一道阴影。营地附近有些小动物在觅食,它们的头很快地一起一落,尾巴不断地摇来摇去。他望着它们,这会儿它们跟那片灌木丛保持着相当长的一段距离。那些大鸟已经不再待在地面上干等,它们全都沉甸甸地栖在一棵大树上。它们的数目又增加了不少。他的贴身男仆坐在床边。
“太太去打猎了,”男仆说,“先生有什么需要吗?”
“没有。”
她去猎杀动物了,弄点儿肉回来。她知道他喜欢看着她狩猎,所以她跑到很远的地方去,那样就不会惊扰到他目力所能及的这一小片旷野。她总是那么体贴人,他心想。凡是她懂得的事情,在书上读到过或听人说过的事情,她都考虑得很周到。
并不是她的错。来到她身边的时候,他已经完蛋了。一个女人怎么可能知道你说出来的话并非真心实意,只是出于习惯,为了让人听了舒服呢?自从他说话不再当真以后,较之于过去说实诚话,他的谎话更能骗得女人的欢心了。
他撒谎并不全是因为没有真话可说。他曾经拥有过自己的生活,但它已经结束,然后,他又继续活下去,但交往的人不同了,钱多了,待的是以前那些地方里最好的,还多了几处新地方。
不去想,那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你有一副好内脏,身体没有那样子垮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那样垮掉的;你抱定一种态度:既然已经干不了从前常做的工作了,那就不去管它。可是在你的内心里,你对自己说,你要写这些人,写这些非常有钱的人;你对自己说,你其实同他们并不是一类人,而只是他们的国度里的一个窥视者;你对自己说,你会离开这个国度,写这个国度,而且将是仅此一回,由一个了解自己在写什么的人来写这个国度。但是他永远不会写了,因为日复一日,他不写作,生活安逸舒适,做着自己所蔑视的那种人,才华磨钝了,工作的意志变软弱了,于是乎,他终于彻底不工作了。在他不工作的时候,他现在交往的那些人全都感到舒服许多。非洲曾是他在一生中的黄金岁月里最感到快乐的地方,所以他跑了出来,想从这儿重新开始。这次狩猎旅行,他们是以最低限度的舒适为准来安排的。没有艰苦可言,但也不算奢华。他曾经以为,这样一来,他就能重新训练,回到良好的状态。他以为这样能在某种程度上除去一些心灵上的脂肪,类似于拳击手去山里面干活和训练,去消耗掉身体里的脂肪一样。
她曾经很喜欢这次旅行。她说她爱这一趟非洲之旅。凡是令人兴奋的出行,能换换环境,认识些新的人,遇见一些令人愉快的事物,她都爱。他也曾经有过工作的意志力在恢复的幻觉。如果就这样走到结局,他也不必变得像一种蛇那样,因为脊背被打断就咬自己。他知道,结局就这样了。并不是这个女人的错。不是她,也会是另外一个女人。如果靠说谎活着,就应该试试说着谎话死去。他听到小山另一边传来一声枪响。
她枪打得非常之好,这个有钱的贱女人,他的才华的温存的呵护者和毁坏者。胡扯。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华。怎么能怪到这个女人头上呢,就因为她给了他安逸的日子?他的才华是他自己毁掉的:由于他把它荒废了;由于他背叛了自己,背叛了自己的信念;由于他纵饮无度,磨钝了感觉;由于他懒散怠惰,傲慢势利,心存偏见;由于他不择手段。他这是在干什么?列一张旧书清单?他的才华到底在哪儿呢?好吧,就算他有才,可他并没有好好使用,而是利用来做交易。他的才华从来都不是在于他做了什么,而永远是在于他能够做什么。他另行选择了一种谋生手段,而不是钢笔或铅笔。还有,每当他爱上另外一个女人,这一个女人总是会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这一点也是很奇怪的,是不是?但是当他不再爱的时候,当他只是在说谎的时候,就像眼下,对眼前的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比前面的所有女人都有钱,要多有钱就多有钱,她曾经有过丈夫和孩子,曾经找过情人后来又对他们生出不满,她深爱着他,把他当一个作家,一个男子汉,当作一个伴侣,一份引以为荣的财产——真奇怪,当他根本不爱她而且是在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她花在他身上的钱,他所能给予她的,居然会比他真爱的时候所能给予的更多。
一个人做什么,一定是生来就安排好的,他心想。你谋生的手段,就是你的天赋所在。他一生都在出卖生命力,以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当你对情爱看得不太重的时候,就是你把钱看得更重的时候。他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但从来都不愿意写出来,现在也不愿意写。不,他不会写的,虽然这一点很值得一书。
这会儿她已经进入视野了,正穿过旷野向营地走来。她穿着马裤,扛着一支来复枪。两个男仆抬着一只野羊走在她旁边。她依然是个挺好看的女人,身材也很赏心悦目,他心想。她的床上功夫很了不得,也很懂得享受床笫之欢;她不漂亮,但他喜欢她的面相。她博览群书,喜欢骑马和射击,当然,她酒喝得太多了。在她还是个比较年轻的女人时,她就死了丈夫。有一段时间,她全身心地投入到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孩子们却并不需要她,还因为她在他们身边转悠而感到局促不安。她还将心思放在马厩、书本和酒瓶子上。她喜欢在晚饭前,在黄昏时分读书,边读书边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时她已有了几分酒意,再喝上一瓶葡萄酒,通常便醉得能够倒头就睡了。
那是她没有情人时的情形。有了情人以后,她不再喝那么多酒了,因为不必再靠醉酒来入眠。但情人一个个都令她厌倦。她嫁过一个男人,他从来不令她厌倦,这些人却令她非常厌倦。
接下来,两个孩子中有一个在飞机失事中丧生。事情过去后,她不再想要男人,喝酒也已经起不到麻醉作用,她得另外建立起一种生活了。突然之间,她对孤独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感。她需要一个人和她在一起,但她要的是一个让她尊重的人。
事情的开始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作品,她一直羡慕他过的那种生活。她认为他做的正是他自己想做的事。她俘获他的那些个步骤,和她最终爱上他的那种方式,都属于一个常规的进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她为自己建立起了一种新的生活,他则将他的旧生活的残余出卖了。
不可否认,这种出卖是为了换取安全,也是为了换取舒适安逸——还能为了什么呢?他不知道。无论他想要什么,她都会买给他。他知道这一点。她还是一个好得要命的女人。他愿意马上就跟她上床,像跟别的女人一样,但他更愿意选择她。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令人愉快又知情识趣,因为她从不大吵大闹。可是,她重建的这种生活现在要告一个段落了,因为两个礼拜之前,他的膝盖被一根荆棘划破,他没有给伤口上碘酒。当时他们跑到近前去,想拍一群站着不动的非洲水羚;它们站在那儿,仰着头,边窥视边翕动鼻孔嗅着空气,耳朵张得大大的,准备一听到什么声音,就拔腿冲进灌木丛里去。没等他拍下照片,它们已经呼啦一下跑了。
这会儿她已经到了跟前。他在帆布床上转过头来,面对着她。“哈啰。”他说。
“我打到一只公野羊,”她告诉他,“可以给你做一碗好肉汤,另外我叫他们捣些土豆泥,加克宁奶粉[84]。你感觉怎样?”
“好多了。”
“这不是挺好吗?我就想你会好些的,对吧。我走以后你睡着了。”
“我睡了个好觉。你走出去很远吗?”
“不远。就到山后面转了转。我打得很准,一枪正中这只野羊。”
“不用说,你的枪法很神的。”
“我爱打猎,我爱非洲。真的。你要是没受伤的话,这就是我玩得最开心的一次旅行了。你不知道跟你一起打猎是多么有乐趣。我已经爱上这片原野了。”
“我也爱这片原野。”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见你感觉变好,真是棒极了。刚才你感觉坏成那样,我真受不了。不要再那样对我说话了,好不好?答应我好吗?”
“不会了,”他说,“我不记得刚才说了些什么话。”
“你没必要非毁了我不可呀,是不?我只是个中年女人,我爱你,你想做什么,我都愿意。我已经给毁了两三回啦。你不会想再毁我一回吧,是不?”
“我很想在床上毁灭你几次。”他说。
“好啊。那是很棒的毁灭。我们生来就是为了那样子被毁灭的。飞机明天就会来啦。”
“你怎么知道?”
“我有把握。飞机一定会来的。仆人们已经准备好点火生烟的木头和草。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下。地方绰绰有余,我们在空地两头都堆了柴草。”
“你凭什么认为飞机明天会来?”
“肯定会来的,我有把握。到了城里,他们会治好你的腿,然后我们就可以好好地毁灭毁灭,不用聊那种讨厌死了的话题啦。”
“喝一杯怎样?太阳已经落山了。”
“你觉得没问题可以喝?”
“我想喝一杯。”
“那我们一起喝一杯。莫洛,拿两杯威士忌苏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对她说。
“等洗过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天色渐渐地黑下来,就在快要黑到看不见打枪的时候,一只鬣狗穿过旷野,绕到小山的另一边去了。
“那杂种每天晚上从那边跑过去,”男人说,“两个礼拜了,天天晚上如此。”
“每天晚上吵吵的就是它。我不在意。不过这是一种很恶心的动物。”
一起喝着酒,现在他已经没有疼痛的感觉,只是一直用一种姿势躺着,有点儿不舒服。仆人们生起了一堆火,火光投下的影子在帐篷上跳动着,他感觉到,自己又回到了对于这种愉快的投降生活的默认状态。她对他非常好。下午他对她太残忍、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好女人,真的很了不起。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想到,他就要死了。
这个念头来得很冲,不像一阵水浪或一阵风,而像是一阵骤然而至、恶臭难闻的空无。奇怪的是,那只鬣狗沿着这空无的边缘,轻轻地溜了过来。
“怎么啦,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另一边,坐到上风口去。”
“莫洛给你换过药没有?”
“换过了。刚敷上硼酸膏。”
“感觉怎样?”
“稍微有点儿摇晃不稳。”
“我要去洗澡了,”她说,“一会儿就出来。我跟你一起吃晚饭,然后把帆布床搬进去。”
这么说,我们停止争吵是一件好事,他自言自语道。他同这个女人之间从来不曾比较厉害地争吵过;而他同他所爱的那些女人之间,却总是争吵得厉害,最后往往经不住日积月累的伤损,毁了他们相合的感情。他曾经爱得太深,要求得太多,结果耗尽了激情。
他想起了那一回孤身一人在君士坦丁堡[85]的情形,他是在巴黎吵了一架后跑出来的。一段时间里,他天天眠花宿柳,然后发现那样并没有消灭孤独感,反而使之变得更加强烈。他便写信给她,那是他的第一个情人,就是在巴黎将他抛弃的那一位。在信中,他向她诉说自己一直没有忘情……他告诉她,有一回在摄政酒店[86]外面,他以为看见了她,一下子蒙了,心里面好难受;他会沿着林荫大道,尾随一个外貌有些地方同她相像的女子,却又害怕看清楚不是她,害怕失去那种错觉所带给他的感觉。他告诉她,他睡了一个又一个女人,但她们一个个只能徒然增添他对她的思念。他对她说,无论她做了什么都没有关系,因为他知道,他治不好自己对她的相思病。他在冷静和没有喝酒的状态下,在俱乐部酒店[87]写了这封信,寄去纽约,请求她将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办事处。那样似乎比较妥当。那天晚上,他非常想念她,觉得心里面空荡荡的很难受。他漫无目的在街上走,路过马克西姆餐厅[88],搭上一个姑娘,请她一起吃晚饭。后来他带她去一个地方跳舞,她的舞技很糟,他便丢下她,同一个性感放荡的亚美尼亚姑娘共舞。那姑娘肚皮紧贴着他,磨得几乎发烫。一轮舞下来,他便将她从一个英国中尉炮手身边夺走了。炮手约他出去,他们便在黑暗中,在鹅卵石铺成的大街上打了起来。他击中炮手的下巴一侧两拳,对方却没有倒下,他知道这下子免不了要恶斗一场了。炮手击中了他的身体,又击中他的眼角。他再次挥动左拳击中对方,炮手扑到他身上,揪住他的外套,将一只衣袖撕了下来。他对着炮手耳朵后面擂了两拳,然后一边推开他,一边又用右手重重地揍了他一拳。炮手一头栽倒在地,他拉起姑娘就跑,因为他们听见宪兵过来了。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沿博斯普鲁斯海峡开到郊外的雷米利·希萨,兜个圈儿,又在寒冷的夜晚回到城里,上床睡觉。她看上去过于成熟了,摸上去也是一样,不过很柔滑,像玫瑰花瓣,像糖浆,腹部光滑,奶子很大,且不用在她的屁股下面垫枕头。在她醒来之前,他就离开了;在清晨的第一缕光线中,她的容貌显得够粗俗的。他出现在佩拉宫酒店[89],带着一只乌青的眼圈,外套搭在胳膊上,因为没了一只衣袖。
当天晚上,他启程去安那托利亚[90]。他记得,那次旅行的后半段,他整天骑马穿行在罂粟花田中间,当地人种植罂粟是为了提炼鸦片。那种风景给人的感觉真是奇特。最后,仿佛无论走多近走多远都走不到似的,他来到了他们和那些从君士坦丁[91]新调来的军官们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军官狗屁也不懂,炮队的炮弹居然打到了自己的骑兵连,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跟个孩子似的。
就在那一天,他生平第一回看见死人。他们穿着白色芭蕾舞裙,还有缀着绒球的翻边鞋。土耳其人一直不断地一拨一拨拥上来,他看到那些穿裙子的士兵在逃跑,军官们向那些士兵开枪,接着自己也开始逃。他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起来,直跑得他肺疼,嘴里满是铜腥味儿。他们停下来,躲在大石头后面喘口气,而土耳其人依旧在一拨一拨地拥上来。后来他看到的事情是他永远不敢回想的,再后来他又看到了更可怕的事情。所以,那次他回到巴黎后,他无法开口谈论这件事,甚至连提一下都受不了。经过咖啡馆的时候,他看见那个美国诗人坐在里面,面前一大堆托碟,土豆脸上一副蠢相,正同一个罗马尼亚人大谈达达主义[92]。那个罗马尼亚人说自己名叫特里斯坦·查拉[93],总是戴一只单眼镜,有头痛的毛病。他回到了公寓,和妻子待在一起,这时他又爱妻子了,争吵已经过去,疯魔已经过去,他很高兴回到家,办事处把他的信件都送到上面公寓里来。于是,一天早晨,他在君士坦丁堡写的那封信的回信放在盘子里送来了。看到信封上的笔迹,他浑身发冷,想悄悄地将它塞到另一封信底下去。可是他的妻子说:“是谁来的信,亲爱的?”于是,那件事在开始阶段便结束了。
他回想起他同她们每个人在一起时的好时光和争吵时的情形。她们争吵时总是挑最佳场合。她们为什么总是在他感觉最好的时候跟他吵呢?这种事他从来没有写过,因为首先,他绝不愿意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其次,好像不写这种事,可以写的东西也已经够多了。但他一直认为,这种事最终他还是会写的。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他看到了世界的变化,这不只是指那些大事。虽然他经历过许多大事件,一直在观察世人,但他也看到了那些微妙的变化,记得世人在不同时期的状态。他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一直在观察着,把它写出来是他的责任,但是现在他永远也不会写出来了。
“你感觉怎样?”她说。她洗好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还行。”
“现在吃得下东西吗?”他看见莫洛拿着折叠桌站在她身后,另一个仆人端着盘子。
“我想写作。”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好保持体力。”
“今晚我就要死了,”他说,“我不需要保持体力啦。”
“别那么夸张,哈里,求你啦。”她说。
“你干吗不用你的鼻子闻一闻?我大腿都已经烂了半截啦。干吗还要跟肉汤瞎胡搞?莫洛,去拿威士忌苏打。”
“求你喝点儿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汤盅端在手里,等到凉下来可以喝了,然后一点儿也没吐全喝了下去。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别为我费心啦。”
她望着他,脸上露出那种为众人所熟悉的、令人愉快的笑容。那是一张因为《靴刺》和《城市与乡村》[94]而为众人所熟悉和喜爱的脸,因为嗜酒,因为贪恋床笫之欢而稍有些逊色了;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那两只漂亮的乳房,那两条能干的大腿,那两只抚爱脊背时稍嫌小的手。他望着她时,感觉到死神又一次来临了。
这一回来得不冲。它是轻轻的噗一下,像一股令烛光摇曳、烛焰腾高的微风。
“待会儿可以让他们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火。今晚我不去帐篷里睡了。犯不着搬进搬出。今夜是个晴朗的夜晚,不会下雨的。”
看来,这就是你的死法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细语[95]中死去。好吧,不会再有争吵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他从来不曾有过的这个体验,他现在不会去败坏它了。他有可能会。你把一切都给败坏了。但他也许不会。
“你会做笔录吗,会不会?”
“我没学过。”她告诉他说。
“好吧。”
当然,已经没有时间了。不过那些记忆仿佛是可以套叠的,如果你方法正确,便可以把它们全部收缩到一段里面去。
在一座俯瞰着湖水的小山上,有一栋圆木构筑、灰泥嵌白的房子。门边竖着一根竿子,竿子上挂着一只铃铛,那是用来呼唤外面的人回屋吃饭的。房子后面是田野,田野后面是树林。一排箭杆杨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岬角边沿也围着箭杆杨。一条小路从树林边往山上而去,他曾沿这条路采摘黑莓。后来,那栋圆木结构的房子烧毁了,挂在壁炉上方鹿角架上的几支枪也烧坏了。后来那些枪筒,连同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还有完全烧毁的枪托,都摆在那一堆草木灰上;那些灰原本是要放进做肥皂的大锅,用来熬碱水的。你问祖父坏枪可不可以拿去玩,祖父说不行。你明白,那堆残骸仍旧是他的枪,而他再也没有去买别的枪。他也没有再去打猎。房子用圆木在原地重新造起来了,刷成了白色,从门廊里你可以看见那些箭杆杨和远处的湖水,但是枪再也没有了。那些曾经挂在圆木房子墙上的鹿角架上的枪筒,如今摆在那堆草木灰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它们。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租了一条鳟鱼小溪[96],去那儿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路是从特里堡[97]下到溪谷里,在树荫下沿着谷中小路绕行(那条白色小路的路边都是树),然后走上一条岔路,向前穿过山岭,途经许多矗立着黑森林式大房子的小农场,最后来到小路和溪流的交叉处。我们就在那儿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是爬陡坡到达树林边缘,然后穿过松林翻越山顶,从林中出来到达一片草地的边缘,穿过那片草地走到桥边。溪边有一溜桦树,溪水不大,窄窄的一条,清澈而湍急,在桦树根下面冲出了一个个水潭。在特里堡的旅馆里,店主经历了一个旺季。这是一件欢喜事,我们大家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第二年发生通货膨胀,他上一年挣的钱还不够拿来买旅馆用品,店开不下去,他上吊了。
这些事你可以口述,但护墙广场[98]你无法口述。那地方,卖花人在大街上给花儿染色,滴下来的染料水在路面上流淌;那儿是公共汽车发车的地方,老头儿和女人总是喝葡萄酒和劣质果渣酒[99],灌得醉醺醺的;寒风中,孩子们淌着鼻涕;你闻得着臭汗和贫穷的气味,看得见“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的醉态,还有“奏乐舞厅”[100]里的妓女,她们就住在舞厅的楼上。女门房在她的小隔间里招待共和国卫队的骑兵,一张椅子上放着他的插着马鬃的头盔。门廊对面那个房客,她的丈夫是个自行车赛车手,那天早晨,她在乳品店打开《汽车报》,看见他第一次参加大赛就在环巴黎自行车赛上获得第三名,乐开了花。她满脸通红,笑个不停,然后她手里拿着那张黄色的体育报纸,上楼去哭了一场。经营“奏乐舞厅”的那个女人,她的丈夫是开出租车的,有一回,他,哈里,必须去乘早班飞机,那人便来敲门叫醒他;动身送他去机场之前,他们还一起在酒吧间的包锌吧台前喝了一杯白葡萄酒。当年,那个街区的邻居他都很熟,因为彼此都是穷人。
广场周围住着两种人:酒鬼和运动爱好者。酒鬼用酗酒来镇住贫困,运动爱好者用锻炼来驱除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拥护者的后代,对于他们来说,了解自己的政治是不用下功夫的。他们知道是谁开枪杀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亲戚朋友。当年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继公社之后占领了这座城市,被抓到的人凡手上有茧的、戴便帽的,或有其他任何标志说明是做工的人的,一律处决。正是在那样一种贫困中,在街对面是一家马肉铺和一家酒业合作社的那个街区里,他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
在巴黎,别无任何一处地方令他如此钟爱:撑开着枝丫的树,年代久远、白灰泥墙、墙脚刷成棕色的房屋,那一片圆形广场上那些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路面上流淌的紫色染花染料水,从小丘上下来直往塞纳河而去的勒蒙纳红衣主教大街,还有另外一个方向穆浮塔街那个狭窄拥挤的世界[101]……那条通往先贤祠的大街和另外一条他常常骑自行车的大街,整个那一片地区仅有的沥青路,车胎滚过去时感觉那么光滑;街两边的房子高耸而狭小,那幢高高的小楼是一家廉价旅馆,保尔·魏尔伦[102]就死在里边。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个房间,另外,他在那家旅馆的顶楼有一个房间,花每月六法郎租了写作用的,从里面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烟囱顶管和巴黎所有的山丘。
从公寓里却只能看到那个卖木柴和煤炭的人的店铺。那人也卖酒,劣质葡萄酒。马肉铺外面挂着金色的马头,敞开的窗户里面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人们在漆成绿色的酒业合作社里买酒喝,又好又便宜的葡萄酒。另外就只能看见街坊邻居的窗户和涂灰泥的墙了。夜里,有人喝醉了躺在大街上哼唧和呻吟,这就是那种典型的法国式醉酒,你所受的宣传要你相信它并不存在的。这时,你会看到街坊邻居打开窗户,然后听见他们低声嘟囔。
“警察上哪儿去了?那个屁精总是在你不需要的时候出现,这会儿准是跟哪个女门房睡觉去啦。报警吧。”最后有人倒下去一桶水,呻吟声停了下来。“什么声音?哦,是水,聪明的主意。”于是,一扇扇窗户都关上了。他的女仆玛丽抗议八小时工作制时曾经说:“做丈夫的要是工作到六点钟,他只会在回家的路上很快地喝几杯,浪费的钱也不多。如果只要工作到五点钟,那他就会天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钱你就一个子儿也拿不到了。这种缩短工作时间,遭罪的还是工人的老婆哟。”
“再喝点儿肉汤好吗?”这时,女人问他道。
“不喝了,多谢你。汤好喝极了。”
“再喝一点点。”
“我想喝一杯威士忌苏打。”
“喝酒对你不好。”
“是啊,喝酒对我有害。柯尔·波特[103]写过这方面的歌曲。这种知识使你快要受不了我啦。”
“我喜欢你喝酒的样子,你知道的。”
“哦,是啊,只不过喝酒对我有害。”
他心想:她走开后,我想要的一切很快我就会得到啦。不是我想要的一切,而是摆在那儿的一切。唉。他累了。太累啦。他要稍微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不在。它一定是到另一条街上溜达去啦。它成双结对地溜达,骑着自行车,无声无息地在人行道上前行。
不,他从来不曾写过巴黎。他喜欢的那个巴黎。不过,他未曾写过的其他东西又如何呢?
那个大牧场,那些银灰色的山艾树灌木丛,清澈湍急的灌溉渠水,墨绿的紫花苜蓿,又如何呢?还有那条通往山里的小径,像鹿一样胆怯的牛群;秋天的时候,你把它们赶下山来,吆喝声和不停息的喧嚷声夹杂在一起,乌泱泱一大群缓缓移动着,扬起漫天的尘土。暮光之中,在群山的后面,远峰清晰如画;月光下你骑马走在小径上,溪谷对面山坡上一片清辉。他记得,夜里面穿过林子下山时,看不见路,就抓住马尾巴跟着走。这些故事都是他想写出来的。
那个打短工的弱智小伙子,那一回他们留下他一个人在牧场,还嘱咐他别让人偷走一根干草。偏偏福克斯镇[104]那个老杂种路过,停下来想喂喂马;老家伙曾经雇小伙子干过活,还揍过他。小伙子不让他拿草料,老家伙就说要再揍他一顿。小伙子跑去厨房,把来复枪拿来,看见他往谷仓里面闯,一枪把他撂倒了。他们回到牧场时,老家伙已经死了一个礼拜,躺在畜栏里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已经被狗啃掉了一部分。但你用毯子将残尸裹起来,放在雪橇上用绳子捆好,还叫那小子帮你一起拽,然后你们两个蹬着滑雪板带着尸体上路,赶了六十英里来到镇上,将小子递解过去,这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会被捕。他想着自己尽了职,你是他的朋友,他会得到奖赏呢。他帮着将老头儿拖到镇子上来,是为了让大家都能了解老家伙一向是多么坏,又如何想偷草料,那可不是他自己的东西。警长给他戴上手铐时,小伙子简直不敢相信。于是他大哭。这个故事他是攒在那儿准备写出来的。他知道那个地方至少二十个好故事,却一个也没有写。为什么?
“你跟他们讲讲为什么吧。”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为什么。”
她自从有了他以后,酒喝得没那么多了。但是只要他活着,他是绝不会写她的事情的,这一点他现在意识到了。也不会写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有钱人愚钝,不是酒喝得太厉害,就是玩巴加门[105]太多。她们愚钝而且啰唆。他记得可怜的朱利安,记得他对于富人的带有罗曼蒂克意味的敬畏,记得他的一篇小说这样开头:“富人跟你我不一样。”[106]有人曾经这样回敬朱利安:是啊,他们比我们钱多。但在朱利安听来,这话并不幽默。他认为他们是一个特别富有魅力的族类,等到他发现并非如此时,他便被毁了,其程度恰如他被其他随便什么东西毁了一样[107]。
他一向瞧不起那些毁掉的人。一件事物你既已了解,就不是非喜欢它不可了。他觉得自己什么样的关口都过得去,因为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他不放在心上,就无法伤害他。
好吧。现在他不会将死亡放在心上了。先前他一直害怕的一件事是疼痛。他像别的男人一样忍得住痛,只要疼痛延续的时间不太长,别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但这一回他有个地方伤得太厉害了,正当他觉得自己快要被它弄垮的时候,疼痛停止了。
他记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投弹军官威廉森钻过铁丝网爬回来时,德军巡逻队的一个兵向他投了一枚手榴弹。他被炸伤了,尖叫着,求大家开枪打死他。他是个胖子,虽然爱做一些离奇古怪的显摆,却很勇敢,是个好军官。可那天晚上他被卡在铁丝网里了,随着一颗照明弹将他照亮,他的肠子被炸出来钩在了铁丝网上。所以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割断,才将他抬了回来,当时他还活着。开枪打死我,哈里。看在基督的面上,开枪打死我吧。有一回,他们曾经争论过凡主所赐予无有不可忍受这句话;有一种理论就是这样说的,意思是过一段时间,痛苦会自行消失。但是他一直忘不了威廉森,那个夜晚的威廉森。痛苦并没有从威廉森身上消失,最后他拿出一直留着给自己用的吗啡药片,全都给威廉森吃了,也并没有当时就立刻见效。
不过,现在他所承受的痛苦是很轻的。如果就这样下去,情况不恶化,便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只除了他希望有更多的人陪伴在身边。
他想了一想自己会希望有哪些人陪伴。
不,他心想,你做每一件事都做得太久,做得太晚,你就不能指望发现别人仍然在陪着你啦。人已经全走了。酒尽杯空,曲终人散,现在只剩下你和女主人啦。
我越来越对死感到厌倦了,就像对所有别的事情一样,他心想。
“真让人厌倦。”他说出声来。
“什么事让人厌倦,亲爱的?”
“所有做起来时间长得要命的事。”
他望着她的脸。她背靠着椅子背,坐在他与篝火之间;一张线条可爱的脸,映照着火光。他看得出来,她已经困了。他听见鬣狗弄出来的一记声响,就在火光照到的范围之外。
“我一直在写作,”他说,“我累啦。”
“你觉得能睡着吗?”
“肯定能。你干吗不进去睡觉?”
“我想坐这儿陪着你。”
“你感觉到什么奇怪的东西吗?”他问她。
“没有,就感觉到有点儿困。”
“我感觉到了。”他说。
刚才他感觉到死神又一次从身旁经过。
“你知道,我唯一从来不曾失去过的东西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什么也没有失去过。你是我认识的最完美的男人。”
“基督啊,”他说,“女人的见识真是太少啦。凭什么?你的直觉?”
就在这个时候,死神已经来到了,它将头靠在帆布床的脚上,他闻得出它的气息。
“绝不要相信死神是一把镰刀加一个骷髅头那种说法,”他告诉她说,“它很可能就是两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也可能像鬣狗一样,有一张很宽的口鼻。”
这会儿它已经进逼到他身边,但它已经不具有形状。它只是将空间占了。
“叫它滚开。”
它没有滚开,而是又逼近了些。
“你呼出来的气真是难闻得要命,”他对它说,“你这个臭烘烘的杂种。”
它还在一点点地凑近他,现在他无法对它说话了;它发现他说不出话来,就又凑近了一点儿。现在他想一言不发地将它打发走,但它却上来了,将重量全压在了他的胸口。它趴在他身上,他不能动弹也说不出话,这时他听见女人说道:“先生睡着了。把帆布床抬起来,好好,轻一点儿,抬进帐篷里去。”
他说不出话来,没法叫她把它赶走;现在它趴在身上分量更重了,已经压得他透不过气来。然后,当他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突然就没事了,他胸口的重压消失了。
现在是早晨,已经天亮有一段时间了,他听见飞机的声音。开始它显得只有一丁点大,然后转了一个大圈子。仆人们跑出来用煤油点着了火,堆上草,于是平整的空地两头起了两股浓烟。晨风将烟吹向帐篷,飞机又转了两个圈子,这回飞得低了。接着,飞机向下滑翔,拉平,平稳地降落在了空地上。迎面向他走来的是老康普顿,下身一条宽松长裤,上身一件花呢夹克,头上一顶棕色毡帽。
“出什么事啦,老兄?”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说,“先吃点儿早饭吧?”
“谢谢。只要喝点儿茶就行啦。你知道,这是架‘银色天社蛾’。我不可能搞到一架‘夫人’。只坐得下一个人。你的卡车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去了,正在跟他说些什么。回来的时候,康普顿显得比什么时候都更快活。
“我们得马上把你弄上飞机,”他说,“我还要回来接你太太。这样恐怕我就要在阿鲁莎[108]停一下了,加点儿油。我们最好现在就走。”
“茶也不喝了?”
“喝不喝其实我无所谓的,你知道。”
仆人们抬起了帆布床,绕过那些个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往下走,来到旷野上。借着风势,那两堆生烟的火此刻烧得很旺,草已经全烧光了;他们顺着两堆烟火走过去,来到小飞机跟前。把他弄进去很费了些事,但一进飞机,他就躺靠在皮椅子里,将那条伤腿直挺挺地伸到康普顿的驾座一侧。康普顿发动了引擎,然后钻进了飞机。他挥手向海伦和仆人们告别,随着引擎的咔嗒声变成熟悉亲切的轰鸣声,他们摇摇晃晃地转起弯儿来。康培[109]留神避开疣猪坑穴,飞机轰鸣着,沿着两堆火之间的跑道颠簸着往前冲。随着最后一下颠簸,飞机起飞了;他看见他们都站在下面,朝飞机挥手。那些依山搭建的帐篷现在变得越来越扁平,旷野延展开去,树林成了一小簇一小簇,那片灌木丛也越来越扁平了。野兽踏出来的那些小径,现在看上去都很平坦地伸向一个个干涸的水洼,其中有一处新水源,那是他一直不知道的。斑马现在成了一个个小小的、圆滚滚的脊背。那些大头的小点儿是牛羚,它们像一根根长手指般在旷野上移动时,看上去简直像在爬。飞机的影子过来了,它们四散奔逃,现在它们只有一丁点儿小了,已经看不出它们在飞奔。目力所及,旷野现在是一片灰黄色;眼前则是老康培的粗花呢脊背和棕色毡帽。这时他们正飞过平原尽头的第一排小山,那些牛羚正沿着小径往山上爬。接着,他们飞到了群山的上空,看见突现的深谷里生长着绿意蓬勃的树林,山坡上绵延着浓密的竹林,然后又是密密的树林,刻画出山峰与山谷,最后交叉在一起。山峦渐渐平缓,接下来是另一片平原。这会儿热起来了,紫褐色,又颠簸又热,康培回过头来看看他飞得好不好。前面又是黑压压的一片群山。
接下来他们并没有飞住阿鲁莎,而是转弯向左飞去,显然,康培算下来认为汽油足够了。他向下面望去,看见一片粉红色的、像筛下来的粉一样的云,在大地上方飘移着。从空中望去,它像是一阵无有来处的暴风雪的前锋。他知道,这是蝗虫从南方过来了。接下来他们开始爬升,似乎在向东飞去。随后,周围暗了下来,他们飞进了暴雨之中。雨太大了,仿佛他们是从瀑布中穿过似的。然后他们出来了,康培转过头来,咧开嘴笑着,用手指了指。他看见了,在前方,占满视野,宽广如整个世界的,那么雄伟,那么高,在阳光下白得令人无法置信的,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山巅。这时他明白了,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就在这个时候,鬣狗在夜里停止了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差不多像哭一样的人声。女人听到了,不安地动了一下。她没有醒。在梦中,她在长岛的宅子里,那是她女儿初次参加社交活动的前夜。不知怎么的,她父亲也在场,他的态度一直很粗暴。这时,鬣狗发出的哭声太响,把她吵醒了。有一会儿,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心里很害怕。然后她拿起手电筒,向另一张帆布床照过去:先前哈里一睡着,他们便将他抬了进来。隔着蚊帐,她看得见他的身躯,但不知怎么的,他那条腿钻出来了,耷拉在床边。敷着药的纱布全脱落下来了,她无法再看下去。
“莫洛,”她喊道,“莫洛!莫洛!”
然后她唤道:“哈里,哈里!”然后她提高了声音:“哈里!求求你。哦,哈里!”
没有回应,她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面,鬣狗还在发着那种奇怪的声音,刚才她就是被它吵醒的。但现在她听不见,她的心跳得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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