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张居正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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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一位封建时代的政治家,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作为政治家,工于权术的张居正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暮年的大明王朝出现了“回光返照”的局面。作为一个官僚,张居正为自己特制了33人才能抬起的豪华坐轿……

    万历初年某日,明神宗诵读《论语》。他误将“色勃如也”的“勃”字读作“背”,在一旁授课的张居正便厉声训斥道:“应当读‘勃’!”神宗吓了一跳,周围的人也都大惊失色。

    明神宗即位之初,还是个10岁幼龄的童子,日常生活起居均由太监冯保负责料理。年幼的皇帝偶尔不受约束,冯保就告诉慈圣太后。慈圣太后于严加管束之余,常常吓唬小皇帝说:“倘若让张先生知道了,该如何是好?”“张先生”也就是张居正,小皇帝对之敬若神明,毕恭毕敬地尊称他为“太师张太岳先生”。

    这位被称作“太岳相公(先生)”的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湖广江陵人(今属湖北),是明代杰出的政治家。

    张居正少年得志,12岁进学成了秀才,16岁中举,23岁就以二甲进士及第的身份,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从此便步入宦途。在数十年的宦海生涯中,张居正一向注意观察和思考社会现实中的诸多难题,悉心探究历代盛衰兴亡的经验教训。他曾于隆庆二年(1568年),向明穆宗上了一封《陈六事疏》,试图厘革嘉靖以来的种种弊端。张居正提出的改革主张主要有——省议论(杜绝空言,实事求是)、振纲纪(整肃风纪,严明法律)、重诏令(令行禁止,提高效率)、核名实(严格考课,选拔人才)、固邦本(轻徭薄赋,安抚民众)和饬武备(激发士气,演练精兵)等。虽然在当时的情势下,这些主张一时还未能付诸实施,但从中大略可看出张居正改革的最初蓝本。

    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朱载垕去世,太子朱翊钧即位,改元“万历”,此即明神宗。稍后,作为阁臣的张居正与宦官冯保联手,逐走了当时的内阁首辅高拱,并在穆宗陈皇后和神宗生母李贵妃的支持下,出任内阁首辅。其时,明神宗视张居正为“擎天一柱”,对之极为畏惮,一向言听计从。在朝的文武大臣,对于张居正更是不敢骈肩称雄。故此,万历前期的10年间,张居正独擅威柄,成为明朝最有权势的一位内阁首辅。凭借着自身的权威和宫廷的支持,他雷厉风行地对当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一些重大的改革,此即历史上著名的张居正改革。它使得暮气沉沉的大明王朝,出现了回光返照的最后一抹辉煌,史称“盛明”。

    自万历初年开始的张居正改革,首先是从整饬吏治开始的。此前,张居正目睹嘉、隆时期的吏治腐败,对于官场上因循敷衍的风气早已是深恶痛绝。他曾引用一句俗谚——“姑口顽而妇耳顽”。形容官场上的泄沓之风。在他看来,官场中的上下级关系犹如婆媳关系。做婆婆的尽管终日在嘴上唠唠叨叨,但媳妇却是充耳不闻我行我素。这种关系,使得整个“家政”显得一团糟糕。朱东润先生在《张居正大传》中,曾以其生花妙笔勾勒出张居正时代明朝政府的工作效率:

    十六世纪的中国民族血液里,已经渗入因循底(的)成分,“置邮而传之四方”,成为一切政令的归宿。法令、章程,一切的一切,只是纸笔底(的)浪费。几个脑满肠肥的人督率着一群面黄肌瘦的人,成日办公,其实只是办纸!纸从北京南纸店里出来,送进衙门,办过以后,再出衙门,经过长短不等的公文旅行以后,另进一个衙门归档,便从此匿迹销声,不见天日。

    为了调整积习生弊、颓废不振的上下级关系,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张居正推行“考成法”,其主要内容是加强内阁的行政和监察责任,提高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的监察职能。六科是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百司相应而设的监察机构,张居正以六科督促六部,以六部督促诸司以及地方抚、按,最后再由内阁直接控制六科,掌握对各级官吏的监察大权。考成法还对六部、都察院等具体行政衙门实施随事考核、事事责成的稽查制度,办事严立期限,不许积压拖拉,通过严格的考勤、考绩,甄别官员的勤惰、贤愚,以作进退、黜免的依据。他还让中央各部衙门将拟办的公事登记造册,分别制定一式三份的收发文簿用以留底、备注和送交内阁查考,严立期限完成,按月检查,每年总结。凡有拖延、积压,均予以严肃处理,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一严密而又完整的考成系统,将宦官统率六科、稽查章奏权移交内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宦官干政的可能,极大地提高了内阁的权威,使权力集中于首辅,从而加强了号令天下的中央集权。考成法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各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为精简机构、节省政府开支提供了可能。稍后,张居正便下令裁减部院诸司冗官和各省司、府、州、县官,淘汰冗吏庸官,以提高官吏的素质和行政效率。这些为此后张居正推行的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通过整顿吏治和精简机构,张居正获得了一个效率较高、得心应手的行政班子,为推动经济改革做了组织上的准备。

    在整顿吏治的同时,理财是张居正改革的又一个重点。张居正执政之初,就面临着相当严峻的经济形势。隆庆五年(1571年),全国税收总计为250万两,而支出竟达400多万两,整个国家陷入了财源枯竭、入不敷出的竭蹶困境。为了挽救财政危机,张居正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着手,对帝国财政大加整顿。在节流方面,他起用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后者采用堵塞决口、加固堤防的办法,束水攻沙以使河道畅流。基本上缓解了困扰多年的水患,从而节省了巨额的河政开支。张居正还通过整顿驿递制度,缩减政府每年的大量支出。原来,有明一代在交通干线上都设有驿站,照例对来往官员供应车马食宿。在明初,政府对驿站的管理相对较严,文武百官非军国大事不得使用。此后,使用驿站的条例日渐废弛,几乎所有官吏及其亲属都可以随便使用,这自然增加了政府的开支。有鉴于此,张居正竭力革除驿传之弊,规定官员非奉公差不许轻扰驿递,违者参究,内外各官丁忧、起复、升转、改调、到任等项,均不得动用驿传,以厘革驿递冗费之弊。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张居正还改革税制,清丈土地。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一首民谣说:“富家得田贫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反映了是土地兼并和赋役负担的严重不均。此种状况的后果,必然使政府实际征收的赋税日益减少。针对这种情况,张居正下令重新丈量全国的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并责成官吏追缴欠税。为了获得经验,他于万历初年先在福建作试点,接着又将在福建获得的丈量经验加以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对各类田产的清丈。他任用张学颜制订《会计录》和《清丈条例》,颁行天下,限令3年之内各地要把清理溢额、脱漏和诡寄等项工作办妥。果然,经过3年的土地丈量,查出了大批隐漏的征粮地。据统计,到万历八年(1580年),全国查实征粮田地达7013976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300万顷。朝廷的赋税收入也因此而剧增。在此基础上,张居正实行了赋役改革。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通令全国实行一条鞭法——将力役合并田赋征收,一律交纳银两;以州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各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种种弊病。另外,张居正还将推行考成法与征收赋税结合起来,规定各级官员追缴欠税不到90%者,要分别给予处分。这种以行政措施督缴赋税的做法,不仅促使地方官僚如数完成了当年的税粮,而且还清查出许多豪户地主的陈年积欠和规避的钱粮,使得国家的税粮显著增加。

    从张居正改革的具体措施来看,有不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条鞭法的改革,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上的手续,极大地限制了地方胥吏从中营私舞弊。一条鞭法的推行,出现了摊丁入亩和赋役货币化的趋向,体现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量地计丁”、“计亩征银”,使得豪强地主要隐产瞒丁、规避赋役就比较困难,而一般农民“产去税存”的不合理现象也有所减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的社会矛盾。赋役折银的办法,有利于雇役制度的发展。在这种政策下,农民只要交纳一定的银两后即可免去劳役,并能比较容易地离开土地,进一步从事各种行业的生产活动,这使得先前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而从土地上游离出来的农民,则为城市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劳动力,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一般佣工自给的工商业者和囊丰箧盈的富商,又因无田而得以免役,从而刺激了工商业的繁荣,推动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另外,赋役征银对传统社会末期货币地租形态的发展也起着倡导作用,促进了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因为纳税户为了交纳赋税,便不得不将大量农产品、手工业品投放市场,以换取货币,其结果必然促使白银流通较之先前更为普遍、广泛,从而促进了赋役的货币化和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也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一条鞭法将以往繁杂的赋役名目删繁就简合为一则,实际上是把万历以前的各种合法与不合法的加征杂派都变成了正税,这种做法虽然均平了赋税,简化了手续,但杂派变成了正派,实际上又为以后的加派制造了机会。从后来的史实来看,一条鞭法施行十余年,弊病丛生,徭役复出,丁银仍重。故而农民的实际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另外,一条鞭法虽然避免了贪官污吏从中巧立名目,敲诈勒索,有利于刺激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但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的区域社会结构纷繁复杂,在推行的效果上难免也会有所不同。譬如,江南地区白银的流通通常比较普遍,一条鞭法所规定的折征银两的办法较能体现出其积极作用。相反,在一些白银流通不那么普遍的偏远山区,农民手头短少银两,为了纳税,不得不将农作物贱价出售以换取银两,难免会遭受更为严重的居中剥削,从而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在军事方面,张居正积极推行“外示羁縻,内修战备”的方针,竭力整顿边疆防务,在选任边将上知人善任,厘清了先前国防空虚、武备废弛的种种弊端。在蓟州一带,他任用名将戚继光镇守,在边境沿线整饬军备,修筑边防要塞,开垦屯田,储积钱谷,以期兵精粮足,战守有备。在辽东,张居正倚重李成梁,后者善于指挥御敌,深孚众望。在他镇守辽东期间,曾多次平息当地的民族动乱,维护了东北边境的安宁。张居正还重用王崇古,支持后者对蒙古俺答部的安抚。在大同、宣府附近设立互市贸易,使得蒙汉两族人民得以和睦相处。张居正在军事方面的改革,极大地调整了与北方蒙古族的关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此,他在《九塞称臣》一诗中踌躇满志地写道:

    幕南秋色静王庭,

    月满边关夜不扃。

    北地胡儿能汉语,

    西陲宛马尽龙形。

    屯田督护休乘障,

    破虏将军早勒铭。

    干羽两阶文德洽,

    九重端拱万方宁。

    “月满边关夜不扃,……九重端拱万方宁。”并非张居正的夸饰。《明史》亦记载,当时北部长城一带的千里边防线上,军民安居乐业,从而节省了庞大的军费开支。张居正还在东南沿海地区分段设寨,修整兵船,严申海禁。在他当政的万历初年,基本上肃清了多年以来一直困扰明廷的“南倭北虏”的边患。

    张居正改革历时10年,它是自明代中叶以来在社会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自上而下的一次变革运动。在当政期间,张居正重点谋求上层统治的稳定,注意调整朝廷内部的矛盾,对明王朝的政治、军事、经济等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整顿了吏治,巩固了边防,国家财政收入也有明显的好转。据记载,万历初年太仓的积粟可支用10年,国库的储蓄多达四百余万,帑藏充盈,国力臻于极盛。从这些方面来看,张居正改革确实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后人称之为“绝世异才”、“救时宰相”,的确并不过分。

    张居正改革的巨大成就,表现出他本人较高的策略水平。首先,张居正善于运用经筵、日讲等方式向年幼的明神宗灌输自己的思想,取得了后者的信任。其次,为了实现最高权力中枢——宫廷与政府间的稳固合作,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张居正妥善地处理与宫廷实权人物李太后、宦官冯保等人的关系,争取到了他们的支持。再次,明太祖曾一再下令,后世子孙不得擅改洪武制度,此即后世官僚视作天条的“洪武祖制”。张居正正是巧妙地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为自己的改革活动涂脂抹粉。虽然他集权于内阁,实行一条鞭法等等,都是对“祖制”的明显改易,但他于执政之初,就打出了“法祖”的旗号,一再声称自己改革的目标是要恢复明初的“洪武祖制”,从而极大程度地减轻了改革的阻力。又次,在改革过程中,面对着重重阻力,张居正勇于任事,慨然以天下为己任,没有丝毫的退缩,始终以坚定的信念和毅力,坚决推行各项改革措施。他经常向友人表示:“爱憎毁誉等于浮名”,“哪怕陷阱在前,也不受阻拦;众矢攒身,也毫无畏惧。”为了改革事业,张居正任劳任怨,毫不惧怕他人的诽谤诬蔑,表现出杰出的政治家的风度与胆略。

    然而,虽然张居正推行的改革增强了万历前期的国力,但却触犯了许多官绅的既得利益。譬如,清丈土地,实行一条鞭法,推行均平赋役,便开罪了朝野一大批的官僚地主;推行考成法之后,严格的考核使得官吏们如履薄冰,不得不埋头工作;破格用人,选拔了人才,却得罪了那些无德无才只凭资格升迁的人;裁减冗官,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却砸了不少人的饭碗,从而引起相当一批人的不满;整顿驿站之后,官员不能私自使用公家的交通设备,而不得不自己掏腰包,自然使得他们怨声载道;严肃学规,实施严格的淘汰,打击了为害乡里的学霸,也招来了被淘汰者的怨尤……这些,都让张居正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对此,他深知自己的改革将损害相当一部分官吏的既得利益。好比“绳墨不便于曲木,明镜见憎于丑妇”,将会招致不少人的反感,甚至成为改革的巨大阻力。

    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的父亲去世。在冯保和皇太后等人的支持下,由神宗皇帝作出裁决,以政务繁忙、不必离职守孝为由,下诏挽留张居正“夺情视事”。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夺情视事确实有利于改革。因为此时正值改革的关键时刻,整个国家百废待举,而内阁、六部和督抚之中,还找不出第二个人能够代替张居正,倘若张居正于此时回家守孝,就有可能中断擘划已久的政治改革。然而,夺情毕竟违背了“祖制”和“纲常”。因为根据传统礼教的惯例,丁忧者必须离职居丧守孝3年,否则便是违反伦常的虚伪矫情。故而“夺情”一事,让许多士大夫深感不满。他们纷纷指责张居正“恋栈”,要求朝廷罢黜张居正。虽然他们的反对不仅没有得逞,反而分别受到了惩处,但张居正的威望却因此在一些士大夫中间急剧下降。

    稽考史实,在夺情之争中反对张居正的,并非完全是反对改革的奸佞小人,但张居正却认为这些人存心与自己作梗,因而采取了极不明智的手段,不遗余力地打击反对派。当时,在他的授意下,明神宗以“星变”为由,下诏考察群臣。因这一年适逢旧历“丁丑”,史称“丁丑京察”。此次京察共查处了51名官员,其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反对夺情者。有人虽然素负才名,只因反对夺情,就被冠以“才力不及”之名而降级调外;相反,有人虽屡次遭受弹劾,却因赞成夺情而青云直上。显然,“丁丑京察”助长了任人惟亲的风气,从而在朝廷上形成了一股依附于张居正的亲信势力。由于掺杂着个人恩怨,处置不当,打击面过宽,无形中将一些原本并不反对改革的人推到了对立面。次年六月,户部员外郎王用汲上疏弹劾张居正,指出“丁丑京察”的结果必然会“驱使天下之士奔走于私门”。张居正见疏大怒,将王用汲削职为民。

    早在夺情之前,张居正的政治作风就已相当专断。他对同僚的态度向来是盛气凌人。以至于当时的阁臣张四维、申时行等人只能随声附和,从不敢有所异议。诚如著名学者黄仁宇所说:“张居正虽没有独裁者的权位,却有了独裁者的神通。”万历三年(1575年),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懋学将矛头指向了张居正,他是针对朝政中流行着的对张居正、冯保之阿谀逢迎而发难的。当时,无论是边防上打了胜仗,还是完成了水利、桥梁等工程,论功行赏时,六部官员总是将张居正、冯保列于首位,赞颂他们运筹帷幄,为之请求封赏。余懋学认为,内阁、司礼监作为中枢机构自有贡献,应该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但不能事无巨细全都归功于他们,盲目加以赞扬,从而助长了谀佞的风气。余懋学的主张不无道理,但张居正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不仅拒不接纳,而且还严厉处罚了余氏,将之革职为民,永不叙用。余懋学的被贬,更加深了一些官员对张居正的反感。“夺情之争”以后,张居正变得越来越听不得逆耳之言,并由听不得逆耳之言发展到只愿听阿谀逢迎之辞,从而丧失了正常的判断能力,整天陶醉于奸佞小人的歌功颂德之中。例如,有人送给他一副对联这样写道:

    上相太师一德辅三朝,功光日月;

    状元榜眼二难登两第,学冠天下。

    这副对联的上联吹捧张居正辅佐世宗、穆宗和神宗,而下联则是说张居正的两个儿子分别考中状元和榜眼。对于这样肉麻的吹捧,张居正不仅泰然处之,而且还欣欣然地将之悬挂于厅堂。原礼部侍郎邱岳献了一副对联,对联上这样写道:

    日月并明,万国仰大明天子;

    丘山为岳,四方颂太岳相公。

    “丘山”是邱岳二字的偏旁,而“太岳”则为张居正的别号。对此,张居正更是心花怒放,准备越级提拔邱岳。这种对阿谀奉承者的欣赏和鼓励,必然会使用人的标准由“惟贤”变成“惟亲”,从而形成党同伐异的个人宗派。这就使得张居正愈来愈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难以真正任人惟贤地选拔人才。事实上,张居正在任用人才的同时,也任用了不少亲戚故旧。其中,既有安邦治国的贤才,也有奸险的昏庸之徒。

    在对阿谀奉承者欣赏和鼓励的同时,张居正还竭力压制言官,对言官采用利诱、威胁的两手,凡不听话的言官必定调出京师,至于公开唱反调的则必定罢官,乃至于流放。言路是明代政坛的晴雨表,言官是政坛上最活跃的分子,历任首辅不控制言路就无法长期执政,张居正为了推行改革而打击政敌是无可厚非的,但他缺乏大度容人的器量,在处置言官和其他持不同政见的官员时,往往掺杂着个人的恩怨,处置失当,打击面过宽,无形中将不少人推到了对立面,这显然是张居正处世为人方面不够明智之处。

    另外,张居正与宦官冯保的关系,也使他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自从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之后,明朝内阁对皇权的依赖性大大强于前朝,而皇权的伴生物——宦官势力,也始终成为左右明朝政局的一股重要力量。内阁大学士倘若无法取得皇帝、宦官等宫廷方面的支持,就不可能长期执政,故而张居正不得不殚精竭虑地采取妥协的方式处理与宦官的关系,以求得宫、府一体,将决策、行政权合而为一。在当时,冯保是张居正与宫闱内的皇帝、太后交通信息的最佳人选。然而,冯保其人贪财好货,张居正不得不竭力满足他的奢欲。有一次,张居正送给冯保的礼品有金3万两,银10万两,夜明珠9颗,珍珠帘5副,还特地为之写了《司礼监太监冯公预作寿藏记》,字里行间充满了肉麻的吹捧。为了取得冯保的支持,张居正在万历元年(1573年)和万历六年(1578年),先后两次赞成冯保收进六千多名宦官,扩大了宦官的人数,从而造成了万历中后期宦官势力的恶性膨胀。他还曾主动要求封赏冯保的子侄,并压制攻击宦官的朝臣,尽量减少朝臣与宦官的摩擦,以此巩固他和冯保的联盟。这一方针虽然在稳定政局方面,有着策略上的益处,但却不能不引起朝野士大夫的非议。一些讲究气节的文人,认为张居正阿谀逢迎宦官,人品卑下,因此对他产生了反感。张居正以冯保这样一个腐败的人物做自己的政治后盾,使他陷于一种两难的境地:拒绝冯保的支持,他便根本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与冯保结盟,则必然会被他拖入恶浊的深渊。

    除了交结宦官之外,朝野上下对张居正人品议论最多的还有贪污受贿问题。贪污受贿原是明代官场上的通病,当时的官吏薪俸极其微薄,以权谋利蔚成风气。在明代的权臣中,张居正还算清廉持正。不过,他虽然自称自己当政以来,“私宅不见一客,非公事不通私书”,但在其私人信函中屡次提到他的亲信文官曾向他赠送贵重的“礼物”,包括现金和田地。譬如,万历七年(1579年),张居正曾说过,自执政以来,仅两广将帅所赠的财物就不下万金,但他都没有接受。尽管张居正本人不受贿,但他却未能制止亲属受贿。不少官员看准了这个门路,不向京师相府送礼而是直送到江陵张府。故而张居正死后,抄家时也还是抄出了黄金万余两,白银十余万两。

    张居正执政之初,尚能约束子弟、家人,不许他们与权贵、督抚、边帅结交。然而,随着其权势的如日中天,张居正踌躇满志之余,便不再约束子弟家人,甚至为后者谋取进身阶梯。这些做法大大损害了他的政治形象,引起了正直的士大夫的不满。张居正当权时,其诸子皆登上第,一状元,一榜眼,一进士,悉由关节得之,其三场作文则请人代作。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次子张嗣修参加会试,廷试拆卷后,嗣修排在二甲。出于李太后、冯保的授意,神宗将嗣修列为一甲第二名榜眼。事后,神宗对张居正说:“朕无以报先生功,当看(顾)先生子孙。”神宗带头作弊,张居正泰然处之,遂使科场风纪大为窳坏,权贵子弟纷纷夤缘际会猎取功名。张居正的家人甚至扬言说:“明年殿试,吾家小公子必中探花。”只是后来张居正去世,才没能兑现。对此,后来有诗云:

    相门子弟多才杰,甲第翩翩居上列。

    兄为榜眼弟状元,一家盛事真奇绝。

    丞相家儿贵莫伦,寒士原应步后尘。

    彩笔未濡文已就,春闱欲入名先闻。

    张家昆弟何竞爽,荣华海内真无两。

    假使相公馆未捐,幼儿又复夸蝉联。

    曳白那顾旁人羞,及时且为子孙谋。

    岂料乃翁一朝陨,还复青衫到白头。

    张居正凭借权势为子弟谋取进身阶梯,其政治声誉不能不受到严重损害。一般来说,明朝建国以来,科场作弊虽然屡有所闻,但基本上还是公道的,然而从张居正开始,“公道悉坏”。

    在张居正当权期间,不仅子侄青云直上,其奴仆也是颐指气使,盛气凌人。张居正自己虽表示要严厉约束奴仆,但实际上其家奴经常打着他的旗号狐假虎威。例如,张居正的宠奴游守礼(游七)纳资取得幕职,与士大夫结纳交往,招权纳贿。不少朝臣勋贵不惜降低身份,争相结纳游守礼,与之称兄道弟。张居正江陵老家的奴仆更是肆无忌惮,鱼肉乡里。张居正虽然对家人奴仆的不法行为有所察觉,有时也能稍加裁抑,但始终没有采取过有力的措施,以致当时的一些奸猾之徒,假冒张居正家人、奴仆之名,四处招摇撞骗,骚扰官府,欺凌百姓。这些,无疑都大大损害了张居正的声誉。

    另外,张居正个人生活上的奢侈无度,也留下了道德上的疵瑕,这自然不能不贻人以口实。早在隆庆二年(1568年),江陵的辽王宪炜被废,豪华的辽王府归了张家。隆庆六年(1572年),湖广官员建议为张居正立牌坊,遭到张居正拒绝。于是,他们将建坊之费折价送到张家,张居正表示愿将此费交纳官府,作为购买辽王府的价款。但在实际上,这笔钱却成了翻修辽王府的费用。由于翻修费用大大超支,张居正又计划用历年所得的赏赐、俸禄和田租等加以偿还,但超支的部分却由地方官垫补。接着,湖广的地方官又动用公款,先后建造了三座石坊以颂扬张居正的功业。又有一次,明神宗听说张居正要改建住宅,增修一座阁楼以便悬挂御笔,就下令内库拨发白银1000两予为资助。之所以这样做,一是为了表示尊宠,二是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张先生”的官俸并不丰厚。但在张居正去世之后,神宗才听说北京张宅的增修费用竟为白银1万两。而且,就在北京张宅修造完毕之时,湖广的江陵立即出现了一座规模相同的张宅,建造的费用也来自官库。据说,张居正获悉此事之后,自称于心不安,但却并没有拒绝那些地方官的阿谀奉承。张居正整顿驿传,禁止官员及其家属的滥用,然而,张家的仆人甚至亲友的仆人却可以任意向地方官需索车马船只。张居正回籍葬父,排场浩大,气势也相当显赫。当时,他的坐轿要33个轿夫扛抬,内分卧室及客室,还有小僮两名在内焚香挥扇。行经各地,不仅地方官一律郊迎,就连当地的藩王也破例出府迎送,与之行宾主之礼。显然,张居正要求其他官员厉行节俭,他自己却不能以身作则。

    除了张居正本身的缺点外,他的改革也有一些偏差。例如在清丈土地的过程中,虽然确实清查出了不少豪强富户隐匿、诡寄的漏税地亩,增加了明朝政府的赋税收入,但由于张居正清丈田亩是为了增加赋税,当时有的地方官吏为了迎合他的旨意,弄虚作假,以短缩弓步的手法多报田亩,用来报功请赏。

    上述的这些,均给反对改革者留下了口实。尽管张居正在世时人们害怕他的赫赫威势,不敢不恭维他,但在这种恭维的后面,却积蓄着怨恨和蔑视。这种怨恨和蔑视,一旦时机成熟随时都可能爆发。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赍志以没。他刚死,新政即告废除。张居正被削除了官荫、赠谥,在江陵的老家也被查抄。长子张敬修自杀,次子张嗣修和其他几个孙子被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全家被迫害致死者有十余人。张居正执政10年所进行的一些改革以失败告终。

    张居正改革终以人亡政息而落幕,它给后人留下的启示是深刻的。纵观张居正改革,他不计私怨,改革吏治,整顿学校。尤其是大力选拔人才,实行检查公文落实情况的考成法,大大提高了国家权力机构的办事效率,使之成为能够有效推行改革的工具。实行清丈土地,推广一条鞭法等措施,缓和了财政危机,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此外,他支持对蒙古首领俺答的议和,加强对青藏地区的关系,扩大互市规模,整顿军备,取得了边境的安宁,促进了和蒙、藏等民族的经济交流。这些改革客观上收到了积极的成果,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因而对历史的发展做出了有益的贡献。但是,张居正改革发生在明代后期,从整个明王朝来说,已处于由盛转衰的历史时期,帝国斜阳最后的一抹余晖虽然耀眼,但却已近暮色。这种总体趋势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腐朽的封建生产关系。决定了张居正改革不可能取得进一步的成效。

    张居正的遭际,被当时人视作擅操威柄,权高震主,以至于祸发身后。此次改革的最终失败,对于晚明政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张居正执政期间,大明帝国的财政收支状况良好。张居正去世之后,开支急剧增加,国家财政重新出现了入不敷出、储备减少乃至匮乏的局面。摆脱了张居正约束之后的明神宗,从此失去了首辅的有效制约,遂得肆意妄为。他整日耽于逸乐——“因曲蘖而欢饮长夜,娱窈窕而晏眠终日”,躲在深宫里朝歌夜舞,没日没夜地与宦官、宫女们厮混。甚至连庙祀亦不亲祭,而改遣大臣代祭。对于治国,明神宗愈来愈失去了兴趣。他先是纵容言官弹劾大臣,却拒不接受朝臣的忠言直谏;继而又以冷漠的态度,视言官的进谏为沽名钓誉。凡是进谏奏章,一概不理不睬,置若罔闻。由于长期拒不批答章奏,拒绝接见朝臣,使得万历中、后期的君臣隔阂日益加深。明神宗的怠于政务,再加上张居正推行的考成法之废止,使整个国家机构陷入了瘫痪的境地。考成法既废,政归内阁与政归六部之争愈演愈烈。此后,大明帝国的世风日趋颓唐,举朝上下失去了起码的政治是非标准。继任的阁辅权臣为了明哲保身,往往尸位素餐,故作平庸,惟皇帝的马首是瞻。而大小官员亦不以国事为重,遇事相互推诿,除了升官晋职之外均无所用心。特别是先前受张居正信任的官吏,如戚继光、张学颜、潘季驯、梁梦龙、徐学谟、曾省吾、李成梁诸人,均因张居正的缘故而遭斥革;而此前遭受冷落或罢黜的官僚,则因迎合神宗旨意,罗织各种罪名对张居正横加攻击而得以升迁,这就使得嘉靖以来逐渐形成的朋党风气更趋膨胀。此后,朝廷官员结党营私,相互攻讦愈演愈烈,王朝衰颓之势日益加深。明王朝从此日薄西山,一蹶不振。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张居正改革的废止不仅仅是他个人事业的失败,同时也加速了明王朝政治的腐败。对此,著名的明清史专家孟森曾说:“故居正没而(明朝)遂人醉梦期间矣”,“明亡之征兆,至万历而定”。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也指出:“张居正的不在人间,使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失去重心、步伐不稳,最终失足而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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